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
2022-025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晓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朝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风险提示
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年度报告可能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等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董事会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矿业的经营风险。燊乾矿业在金矿开采方面缺乏技术人才与管理经验,因此燊乾矿业存在经营风险;根据《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金矿详查地质报告》,燊乾矿业《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资源储量预估值可能与实际开采量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
2、经营管理风险。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并购,已成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形成以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兼对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投资;塑贸电商业务;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黄金采矿业务等多元化经营模式,实现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同时,因跨行业并购及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在行业经营管理、生产管理、技术方面、业务模式等方面上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加大了管理和运作的复杂程度,对现有管理方式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对现有管理方式进行系统的适应性调整,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经营效率和业绩水平。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经过公司的持续引进和长期培养,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人员已经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关键力量。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激励机制,但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4、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司经过多次并购重组后,商誉占比较大,如果未来并购标的经营状况恶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5、为公司原控股股东代偿债务的风险。公司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236,565.62万元,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已积极
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为原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同孚实业提供担保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未偿还情形。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且资不抵债,大部分诉讼案件已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裁决,若公司或上海五天应承担责任,存在公司为原控股股东代偿债务的风险。
6、投资者诉讼及索赔的风险。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相关行政处罚,因此可能引起投资者诉讼及索赔风险。针对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带来的诉讼及索赔风险,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尽量减小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风险提示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1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冠福股份、冠福公司、本公司、公司、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林氏家族 | 指 | 林福椿及其子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四人 |
上海五天 | 指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能特科技 | 指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石首能特 | 指 | 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
益曼特 | 指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香港能特 | 指 | 能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塑米信息、上海塑米 | 指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塑米 | 指 | 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汕头塑米 | 指 | 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 |
湖北塑米 | 指 | 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成都塑米 | 指 | 塑米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塑米供应链 | 指 | 上海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塑创 | 指 | 成都塑创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塑创 | 指 | 上海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燊乾矿业 | 指 | 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 |
天科制药 | 指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同孚实业 | 指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DSM | 指 | 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 | 指 | 人民币 |
电子商务 | 指 | 电子商务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电子商务 |
(ElectronicCommerce)是指以电子及电子技术为手段,以商务为核心,以互联网为载体完成商品或服务的交换过程。这些过程包括:发布供求信息、订货及确认收货、支付过程及物流配送过程等。人们一般理解的电子商务是指狭义上的电子商务。 | ||
互联网+ | 指 | "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即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
供应链 | 指 | 供应链是指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各相关者的连接或业务的衔接,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
B2B | 指 | 即BusinesstoBusiness,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和销售活动。 |
ERP | 指 | 企业资源计划,即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
api | 指 | 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
CRM | 指 | 客户关系管理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冠福 | 股票代码 | 002102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冠福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uanfu Holdings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Guanfu Holding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姚晓琴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25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2500 | ||
公司网址 | www.guanfu.com | ||
电子信箱 | guanfu@guanfu.com、zqb@guanfu.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烈权(代履职) | 黄丽珠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冠福产业园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冠福产业园 |
电话 | 0595-23551999 | 0595-23550777 |
传真 | 0595-23550777 | 0595-23550777 |
电子信箱 | zqb@guanfu.com | zqb@guanfu.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投资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00070536404XU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新增了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2015年度剥离了日用陶瓷、竹木制品等家用品制造与分销业务和大宗商品贸易业务;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新增了塑贸电商业务;2019年度,公司转让了维生素E生产线75%股权,并形成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兼对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投资,塑贸电商业务,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黄金采矿业务等多元化经营格局。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2006年12月2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控股股东为林福椿及其子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2、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林福椿及其子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陆续被司法拍卖,2021年8月10日,原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所持有的107,179,326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原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227,537,3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4%,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下降为8.64%,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分所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古猗园路1399弄2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俊鹏、周墨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13,532,557,657.25 | 12,841,679,568.72 | 5.38% | 15,935,570,98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086,643.60 | 125,503,753.72 | -19.46% | 689,188,009.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6,977,224.26 | 43,095,689.92 | -14.20% | 359,837,786.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0,213,213.52 | 1,096,361,129.28 | -78.09% | 932,000,666.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84 | 0.0477 | -19.50% | 0.26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84 | 0.0477 | -19.50% | 0.26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0% | 3.87% | -0.87% | 24.53%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9,359,889,356.84 | 9,172,015,149.61 | 2.05% | 8,200,469,746.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18,813,143.63 | 3,317,679,892.88 | 3.05% | 3,183,885,871.4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988,443,936.65 | 3,569,229,975.53 | 3,224,343,896.04 | 3,750,539,849.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154,680.28 | 30,022,465.22 | 185,568,663.92 | -167,659,16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141,351.25 | 53,439,431.84 | 57,759,960.39 | -141,363,519.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028,496.68 | 172,811,061.23 | -46,250,444.63 | 199,681,093.6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742,726.46 | -15,023,982.95 | 152,595,707.90 | 主要系能特科技固定资产升级改造报废损失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863,812.61 | 25,363,677.04 | 31,851,425.98 | 主要系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
债务重组损益 | 64,279,355.65 | 28,852,601.31 | 99,874,226.02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同孚 |
实业担保事项和解冲回影响所致。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47,767,545.35 | -89,823,262.15 | -69,197,989.78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同孚实业及冠福实业担保转回影响所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426,330.85 | 12,511,622.26 | -911,087.12 | 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myris.Inc的股权投资处置影响所致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37,915,000.00 | 9,500,166.91 | -153,312,000.00 | 主要系上海五天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6,468.87 | -20,158,054.72 | 131,771,475.0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9,132,483.94 | 126,239,996.65 | 224,281,918.10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借款、违规开票计提利息影响所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559,602.29 | 664,497.58 | 96,914,825.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261,343.56 | -5,609,797.03 | -9,311,372.28 | |
合计 | 64,109,419.34 | 82,408,063.80 | 329,350,223.4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根据 IQVIA 公司的《2019-2023 全球药品市场展望报告》预测,到2023年全球药品支出将达到1.5万亿美元。中国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到来,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我国医药行业整体将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的趋势。根据Marketsandmarkets发布的报告,2019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达到1,822亿美元,预计2024年将达到2,452亿美元,未来五年复合增速6.1%,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仍持续增长。同时,随着人力成本及环保压力巨大,欧美原料药产能正流向拥有成本政策优势以及大量DMF证书的中印两国,目前欧洲80%、美国70%的通用名原料药产能由中、印两国提供,原料药产能正逐渐由欧美国向中印转移,且中国基础化工产业链配套的完善性,在原料药产能向中印转移的同时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转移更加明显、大规模的向中国市场集中。随着环保持续收紧,中小企业出清,我国原料药行业“小散乱”局面得到改善;药审政策改革(原料药与制剂关联审批),加上集采常态化,成本控制成为仿制药企业核心竞争力;原料药质量直接关系制剂审批成功率,且原料药厂商不可随意更换,下游制剂企业对优质原料药企需求增加,原料药行业在产业链上的地位提升,优质原料药及中间体企业迎来黄金发展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是专业研发、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极强的研发能力和优秀人才团队,且现任公司董事长、大股东陈烈权先生又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拥有几十年的化工行业精细化管理经验。能特科技优秀的合成工艺开发能力与大规模生产的精细化管理能力的完美结合,已经形成了以孟鲁司特钠医药中间体和瑞舒伐他汀系列中间体为主导产品的产品结构形式,公司这两大主导产品是全球市场的主要供应商,有较强的竞争地位。同时,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能特科技,能特科技与荷兰DSM(帝斯曼)就维生素E及其中间体业务组建合资公司益曼特,并以全资子公司石首能特33%股权作为出资注入益曼特,之后将益曼特75%股权以现金出售方式转让给DSM,实现与国际营养品供应商皇家帝斯曼的长期合作,且享有对益曼特和石首能特的净利润在扣除DSM经销、推广和销售服务费用以及对供应商的分成等后50%的利润分成。目前,能特科技
已成为了生产医药中间体、维生素E中间体的领军企业。为延伸产业链,实现中间体到原料药的产业布局,达到优势共享、相互促进、强强联合的目的,能特科技与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在资源、人才和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医药领域的相关技术,共同建设符合国家GMP要求、达到欧盟和美国FDA标准的原料药产业化基地。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兼对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投资;塑贸电商业务;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黄金采矿业务。
1、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兼对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的投资。主要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孟鲁司特钠中间体、他汀系列中间体、索非布韦系列中间体、维生素E中间体等。近年来,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始终坚持“人无我能,人有我特,绿色共创,发展共享”的理念,依托于自身研发能力,致力于对合成工艺技术的持续改进,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完善产业链的自我配套,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还凭借自身较强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开发出以法尼烯为原料的维生素E生产工艺,实现了从维生素E中间体生产企业到成品生产企业的转变。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能特科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利共赢,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维生素E产品,为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奠定基础,能特科技与荷兰DSM(帝斯曼)就维生素E及其中间体业务组建合资公司益曼特,并以全资子公司石首能特33%股权作为出资注入益曼特,之后将益曼特75%股权以现金出售方式转让给DSM,实现与国际营养品供应商皇家帝斯曼的长期合作,并享有对益曼特和石首能特的净利润在扣除DSM经销、推广和销售服务费用以及对供应商的分成等后50%的利润分成。为延伸产业链,实现中间体到原料药的产业布局,建设符合国家GMP要求、达到欧盟和美国FDA标准的原料药产业化基地,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投资12,000万元取得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并于2021年7月完成过户,从而实现了能特科技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协同发展。
2、塑贸电商业务。塑米信息充分利用多年行业经验和管理成本,构建了“塑米城”(sumibuy.com)—塑料原料供应链电商平台,其自运营以来专注于细分塑料原料行业,依托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经营模式创新,迅速发展成业内垂直类供应链电商平台的领军者。“塑米城”以塑料直营业务等为主要业务内容,同时对平台进行系统深度开发应用,不断开拓区域市场、丰富产品类目、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等,努力将其打造成一个互联网+塑贸+供应链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从而构建塑料原料产业贸易完整生态圈。随着塑米信息“全
国化”战略和“全球化”战略的逐步推进,未来业务规模将有着持续稳定的增长。
3、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上海五天的“中国梦谷——上海西虹桥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过多年的积淀和探索,在“中国梦”的驱动下,通过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所处虹桥商务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承载区的优势,不断转型升级。为降低上海五天的亏损,公司于2019年4月与上海铁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园区租赁合同》,实现园区的整体出租,并进行大幅度裁员,从而提高上海五天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增强其自负盈亏能力,提高公司利润。同时,为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因资金压力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在上海市青浦区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交易对方。
4、黄金采矿业务。截至目前,矿区的现场勘探已结束,燊乾矿业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报告尚未出具,资源储量最终以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后的储量为准。报告期内,燊乾矿业已进行小规模试生产,并继续加强对金矿的管控,对原有选矿厂及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强化基础员工专业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同时,努力寻求与金矿企业或资源类上市公司重组实现资产证券化,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拥有极强的研发能力和优秀人才团队,且现任公司董事长、大股东陈烈权先生又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拥有几十年的化工行业精细化管理经验。能特科技优秀的合成工艺开发能力与大规模生产的精细化管理能力的完美结合,形成了核心竞争力。目前其主要产品MK5、R-1、异植物醇等在市场上有很大的质量与成本优势。同时,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能特科技,能特科技与荷兰DSM(帝斯曼)就维生素E及其中间体业务组建合资公司益曼特,并以全资子公司石首能特33%股权作为出资注入益曼特,之后将益曼特75%股权以现金出售方式转让给DSM,实现与国际营养品供应商皇家帝斯曼的长期合作,且享有对益曼特和石首能特的净利润在扣除DSM经销、推广和销售服务费用以及对供应商的分成等后50%的利润分成。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能特科技已成为了生产医药中间体、维生素E中间体的领军企业。
2、公司全资子公司塑米信息拥有创新模式的“塑米城”供应链电商平台,其有别于一般的塑料信息网站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塑米信息创始人邓海雄先生是塑料原料贸易行业中民营企业的领军人物之一,拥有接近20年塑料原料等化工原料贸易的行业经验,其创始团队兼具互联网行业及塑贸行业经验,属于典型的“互联网+传统行业”商业
模式,通过电商平台深度结合并优化传统塑贸交易的各个流转环节,真正实现传统贸易电子商务化,目前塑米城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塑料行业影响力最大的供应链电商平台之一。塑米信息电商团队拥有丰富的互联网从业经验,熟悉ERP、CRM、大数据中心等系统开发工作,并积累了软件开发、数据分析以及信息管理等技术经验优势,可根据塑贸行业特点及客户反馈不断升级与优化系统,为塑料产业生态圈提供多品种、全链条、一站式的供应链服务。目前,“塑米城”积累的软件包括电子商务软件、移动电子商务云平台软件、客户保护软件、产品管理软件、报价软件及api开放平台等。
3、公司全资子公司燊乾矿业拥有的采矿许可证已完成到期更新手续,目前已重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医药中间体、维生素E板块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以“人无我能、人有我特、绿色共创、发展共享”的理念,坚守“安全生产是企业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坚持“质量优先、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继续深耕医药中间体产品链、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研究重大技术工艺进步、继续研究、储备新品种;努力应对、克服危险化学品项目搬迁过程和出口业务成本增加的不利影响,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原厂区的整改搬迁,提质增效,建成高标准医药中间体产业基地,投入试生产并实现达产达标;开发、储备新品种,为公司后续发展增添新的动力;积极推动中间体业务延伸至原料药的链式发展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计划目标。
1、维生素E智能升级改造完成初步目标,生产线全面达产达标
2019年,能特科技与荷兰DSM(帝斯曼)在经过多轮的深度合作谈判后,双方达成就维生素E及其中间体业务组建合资公司益曼特的重组项目,重组项目完成后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益曼特维生素E业务相关设施、资产及营运将升级至DSM规定的标准,因此,自2019年9月份开始,益曼特进行停产升级改造,至2020年10月,维生素E业务板块按序恢复开车,至2021年,经过不断的投入优化,生产线已全面达产达标,为公司进一步释放产品,进行多品种经营增添了有利条件。本次维生素E的重组营运,成功打造了全产品生产线,是目前全球同行中自我配套最完整的产业链。
2、完成年产900吨高级医药中间体搬改迁项目,试入试生产并达产达标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能特科技位于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的厂区被列入《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公司将此既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又以此为契机、对老厂区医药中间体业务板块实施整体搬迁升级改造。自2019年以来,能特科技通过筹划、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历经三年,投资8亿完成年产900吨高级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的投资建设,试入试生产并达产达标。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不给能特科技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能特科技采用先建成部分生产线投产再逐步关闭老厂区生产线,做到生产无缝对接,确保不出现停产。能特科技在本次搬改迁项目中通过技术创新,结合先进装备和信息技术的运用,实现了产能搬大、工厂搬绿、工艺工程搬优,从而更好地提高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提升企业形象,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强强联合,共建高标准原料药产业化基地,已完成第一期项目主体工程
报告期内,为延伸产业链,实现中间体到原料药的产业布局,能特科技以1.2亿元受让荆州市楚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并于2021年7月完成过户,从而实现了能特科技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协同发展。通过本次交易,能特科技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在资源、人才和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医药领域的相关技术,共同建设符合国家GMP要求、达到欧盟和美国FDA标准的原料药产业化基地,从而达到优势共享、相互促进、强强联合的目的,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的稳定性。目前,该项目的第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并计划于2022年投入试生产。
4、深耕产品生产线,丰富产品结构,完善产业链的自我配套,提高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依托于突出的研发能力,坚持对合成工艺技术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了快速的发展,不断完善产品生产链,开发并储备市场供应紧张且稳定性较差、技术难度较大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技术,其主要产品包括孟鲁司特钠中间体、他汀类药物中间体、索非布韦系列中间体、维生素E中间体等。报告期内,继续对主导产品孟鲁司特钠中间体和瑞舒伐他汀中间体生产链进行强链、补链、延链,进一步完善产业链的自我配套,充分发挥了自身的成本优势,从而增强产品的竞争力;研发、培育新的医药中间体品种包括新增D5、D4医药中间体等,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达到多品种发展的格局;报告期内,能特科技还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在与原有客户保持有效沟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主要产
品的客户群体,提高市场占有率,2021年孟鲁司特钠中间体主环MK5销售量再创历史新高。
5、推动园区企业协同发展,发挥配套优势
报告期内,能特科技不仅致力于自身高质发展,还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园区企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配套优势。能特科技不仅从能源、产业上下游配套上积极支持荆州开发区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还积极支持园区内能够在公共资源、产业链配套上的原有企业和新企业发展,实现园区内的相对循环、集约协同发展,相互提升竞争力。
(二)塑贸电商业务板块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以“赋能、重构”为原则,坚持“深耕产业、服务实体”的理念,围绕供应链整合这条主线,研发先行,根植于塑化产业链,提升交易、个性化服务、风控一揽子解决方案的软实力,推出更具有创新力和客户吸附力的产品服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构建交易结算服务、实时性数据信息服务、智慧仓储物流服务及供应链金融服务,打造产业链闭环生态体系,实现企业与客户双赢。报告期内,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紧紧围绕既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在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拓展业务,实现业务的有序开展,仍然在行业中保持了龙头地位,竞争优势明显。
1、注重产业提升,再迈业务发展新台阶
上海塑米作为塑料大宗商品的B2B企业,其最终的用户是与塑料原料有关的制造型企业。由于受还未散去的疫情影响,全国制造型企业虽有所复苏,但形势仍不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业务规模发展的难度,压缩了经营的利润空间。为此,上海塑米在2020年底开始及时调整了经营的策略,紧跟国内石化厂的新产、扩产,加大对石化厂和煤化工厂的拓展力度,增加与上游石化厂和煤化工的采购量,同时,跟进疫情在国外的发展态势,灵活调整与国外采购商的合作,确保进口商品的及时、有序供应。一方面,通过供给侧的调整,使公司继续保持充足的供应商渠道,集采优势继续发挥。另一方面,在客户拓展方面,一手抓贸易商的稳固,一手抓终端生产型企业开拓,多渠道继续对客户市场进行营销拓展,实现老客户不流失,中小型生产企业不断落地。通过努力,塑米城平台的注册客户继续保持稳步增长,为上海塑米的稳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客户基础。通过上述努力,上海塑米2021年经营收入较去年同期有了一定的增长,继续保持在市场中的龙头地位和明显的竞争优势。
2、注重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升级B2B平台
报告期内,塑米信息根据塑贸行业特点及客户反馈不断调试和优化系统,平台已经具备交易数据留存与分析功能,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能够为经营决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目前,
“塑米城”积累的软件包括电子商务软件、移动电子商务云平台软件、客户保护软件、产品管理软件、报价软件及api开放平台等。通过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推出了“塑米城3.0”版本并试运行。“塑米城3.0”无论从技术,还是业务构造都是对原来平台质的提升,实现了客户在平台上从下单、签订合同、收付款、交货、发票及供应链金融的一条龙服务,并与内部ERP系统数据无缝对接,在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从而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提升企业形象。
3、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区域市场,加强区域协同
上海塑米通过近几年的行业深耕,已完成华东总部中心(上海)、华南总部中心(汕头)、西南总部中心(成都)、香港公司等区域的布局和市场拓展,进一步加强区域协同,从而带动公司业绩的增长。报告期内,为拓展华中业务,上海塑米在荆州设立了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计划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将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打造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板块
上海五天的“中国梦谷——上海西虹桥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过多年的积淀和探索,在“中国梦”的驱动下,通过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所处虹桥商务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承载区的优势,不断转型升级。为降低上海五天的亏损,公司于2019年4月与上海铁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园区租赁合同》,实现园区的整体出租,并进行大幅度裁员,从而提高上海五天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增强其自负盈亏能力,提高公司利润。同时,为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因资金压力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在上海市青浦区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交易对方。
(四)黄金采矿业务板块
截至目前,矿区的现场勘探已结束,燊乾矿业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报告尚未出具,资源储量最终以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后的储量为准。报告期内,燊乾矿业已进行小规模试生产,并继续加强对金矿的管控,对原有选矿厂及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强化基础员工专业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同时,努力寻求与金矿企业或资源类上市公司重组实现资产证券化,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3,532,557,657.25 | 100% | 12,841,679,568.72 | 100% | 5.38% |
分行业 | |||||
医药化工 | 861,026,723.37 | 6.36% | 539,507,178.53 | 4.20% | 59.60% |
贸易业务 | 12,619,586,362.55 | 93.25% | 12,260,337,658.75 | 95.47% | 2.93% |
园区经营 | 33,248,821.32 | 0.25% | 23,360,193.43 | 0.18% | 42.33% |
让售材料 | 980,162.00 | 0.01% | 442,669.08 | 0.00% | 121.42% |
融资租赁 | 16,632,661.80 | 0.12% | 18,031,868.93 | 0.14% | -7.76% |
矿业收入 | 1,082,926.21 | 0.01% | |||
分产品 | |||||
医药中间体 | 861,026,723.37 | 6.36% | 539,507,178.53 | 4.20% | 59.60% |
塑料原材料 | 12,619,586,362.55 | 93.25% | 12,260,337,658.75 | 95.47% | 2.93% |
租金物业 | 33,248,821.32 | 0.25% | 23,360,193.43 | 0.18% | 42.33% |
让售材料 | 980,162.00 | 0.01% | 442,669.08 | 0.00% | 121.42% |
融资租赁 | 16,632,661.80 | 0.12% | 18,031,868.93 | 0.14% | -7.76% |
黄金开采 | 1,082,926.21 | 0.01% | |||
分地区 | |||||
境内 | 13,132,478,641.59 | 97.04% | 12,391,831,659.57 | 96.50% | 5.98% |
境外 | 400,079,015.66 | 2.96% | 449,847,909.15 | 3.50% | -11.06% |
分销售模式 | |||||
境内 | 13,132,478,641.59 | 97.04% | 12,391,831,659.57 | 96.50% | 5.98% |
境外 | 400,079,015.66 | 2.96% | 449,847,909.15 | 3.50% | -11.0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贸易业务 | 12,621,649,450.76 | 12,562,107,663.13 | 0.47% | 2.95% | 3.62% | -0.65% |
医药化工 | 861,026,723.37 | 513,883,650.37 | 40.32% | 59.60% | 124.87% | -17.32% |
分产品 | ||||||
塑米原料等化工产品 | 12,621,649,450.76 | 12,562,107,663.13 | 0.47% | 2.95% | 3.62% | -0.65% |
医药中间体 | 861,026,723.37 | 513,883,650.37 | 40.32% | 59.60% | 124.87% | -17.32% |
分地区 | ||||||
境内 | 13,082,597,158.47 | 12,874,480,941.06 | 1.59% | 5.93% | 5.72% | 0.20% |
境外 | 400,079,015.66 | 201,510,372.44 | 49.63% | -11.06% | 16.05% | -11.77%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 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医药化工 | 医药中间体 | 513,883,650.37 | 3.93% | 228,520,708.93 | 1.85% | 125.00% |
贸易业务 | 大宗商品贸易业务 | 12,558,981,703. | 95.99% | 12,123,056,3 | 98.08% | 4.00% |
83 | 39.26 | |||||
园区经营 | 租金物业 | 7,475,799.33 | 0.06% | 7,118,176.76 | 0.06% | 5.00% |
让售材料 | 辅助材料 | 1,022,280.30 | 0.01% | 190,060.15 | 0.00% | 438.00% |
融资租赁 | 融资租赁 | 7,861.44 | 0.00% | 1,029,068.79 | 0.01% | -99.00% |
矿业收入 | 黄金开采 | 2,103,679.00 | 0.01% |
说明
产品类别 | 报告期间 | 原材料 | 燃料及动力 | 直接人工 | 包装费 | 制造费用 | 合计 |
医药 中间体 | 2020 | 79.05% | 4.10% | 4.53% | 0.00% | 12.32% | 100.00% |
2021 | 69.09% | 7.33% | 6.68% | 0.00% | 16.90% | 100.00%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增加两家子公司: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销一家子公司:上海梦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352,437,222.3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7.3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广东亨霖石化有限公司 | 635,272,680.30 | 4.69% |
2 | 广东金丰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635,141,365.07 | 4.69% |
3 | 汕头市铭鑫塑胶有限公司 | 396,331,672.46 | 2.93% |
4 | 广东新嘉源塑胶有限公司 | 361,237,522.17 | 2.67% |
5 | 汕头市鑫晟塑胶有限公司 | 324,453,982.33 | 2.40% |
合计 | -- | 2,352,437,222.33 | 17.3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930,989,308.1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0.0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 1,063,522,043.69 | 8.13% |
2 | 广东弘汇通塑胶有限公司 | 1,022,091,970.49 | 7.81% |
3 | 汕头市华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87,300,836.86 | 5.25% |
4 | 广东大鑫塑胶有限公司 | 682,631,481.20 | 5.22% |
5 | 深圳市精一控股有限公司 | 475,442,975.90 | 3.63% |
合计 | -- | 3,930,989,308.14 | 30.0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4,406,130.50 | 31,275,008.54 | 10.01% | |
管理费用 | 100,313,631.23 | 111,080,397.90 | -9.69% | |
财务费用 | -33,738,545.39 | -43,220,834.28 | 21.94% | |
研发费用 | 63,863,006.18 | 73,813,639.19 | -13.48%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 进展 | 拟达到 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影响 |
RD50、RD52、RD53、 | 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拓展产品销售市场,提 | 按计划推进 | 研发出新的医药中间体,并配套 | 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与利润,增强现有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产能释 |
RD54、RD55、RD56 | 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 先进的生产工艺。 | 放,并增加新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37 | 221 | 7.2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4.69% | 23.29% | 1.4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 | —— |
本科 | 25 | 21 | 19.05% |
硕士 | 1 | 1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 | —— |
30岁以下 | 33 | 28 | 17.86% |
30~40岁 | 77 | 68 | 13.24%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3,863,006.18 | 73,813,639.19 | -13.4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7% | 0.57% | -0.1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29,315,489.21 | 14,361,753,360.25 | 6.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89,102,275.69 | 13,265,392,230.97 | 13.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213,213.52 | 1,096,361,129.28 | -78.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202,046.44 | 143,850,753.15 | -27.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896,503.36 | 404,009,680.43 | -12.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694,456.92 | -260,158,927.28 | 4.4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5,810,679.13 | 1,054,555,178.23 | 4.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2,429,792.53 | 2,064,150,558.11 | -50.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80,886.60 | -1,009,595,379.88 | 109.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042,014.94 | -163,286,659.28 | 156.3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8.09%,主要系塑米信息定期存单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影响所致;
(2)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09.25%,主要系能特科技借款、塑米信息收回3年到期的定期存单增加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占本年度净利润198.19%,主要系计提塑米信息商誉减值准备影响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85,374,491.22 | 45.49%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债务重组收益及处置Amyris.Inc的股权影响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7,915,000.00 | 20.20% | 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179,717,629.21 | -95.76% | 主要系商誉及固定资产减值影响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27,555,073.25 | 67.97% | 主要系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以及担保转回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8,892,843.97 | 42.04%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违规形成的预计诉讼赔偿支出影响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 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04,289,276.13 | 3.25% | 280,573,951.79 | 3.06% | 0.19% | |
应收账款 | 352,674,282.74 | 3.77% | 418,519,211.55 | 4.56% | -0.79%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
存货 | 1,270,570,248.77 | 13.57% | 1,250,201,496.89 | 13.63% | -0.06% | |
投资性房地产 | 579,350,000.00 | 6.19% | 541,435,000.00 | 5.90% | 0.29% | |
长期股权投资 | 437,600,014.73 | 4.68% | 309,931,210.01 | 3.38% | 1.30% | 主要系报告期增加对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投资影响所致 |
固定资产 | 1,188,906,828.90 | 12.70% | 445,722,399.51 | 4.86% | 7.84% | 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增加影响所致 |
在建工程 | 121,322,527.56 | 1.30% | 670,930,098.88 | 7.31% | -6.01% | 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增加减少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8,189,818.01 | 0.09% | 9,935,618.11 | 0.11% | -0.02% | |
短期借款 | 448,839,716.49 | 4.80% | 401,100,072.24 | 4.37% | 0.43% | |
合同负债 | 157,433,851.46 | 1.68% | 196,946,852.27 | 2.15% | -0.47% | |
长期借款 | 622,209,967.85 | 6.65% | 356,723,620.37 | 3.89% | 2.76% | 主要系增加融资借款影响所致 |
租赁负债 | 21,220,851.75 | 0.23% | 23,919,289.63 | 0.26% | -0.0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6,882,601.45 | 13,426,330.85 | 40,308,932.30 | 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59,835.33 | -2,190,164.67 | 1,500,000.00 | 359,835.33 | ||||
金融资产小计 | 28,742,436.78 | 0.00 | 11,236,166.18 | 0.00 | 0.00 | 41,808,932.30 | 0.00 | 359,835.33 |
投资性房地产 | 541,435,000.00 | 37,915,000.00 | 282,980,108.50 | 579,350,000.00 | ||||
上述合计 | 570,177,436.78 | 37,915,000.00 | 294,216,274.68 | 0.00 | 0.00 | 41,808,932.30 | 0.00 | 579,709,835.33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含轮候查封)情况因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的部分房产被查封(含轮候查封),被查封的房产(含轮候查封)的账面净值58,723.85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5,203.33万元的16.35%,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935,988.94万元的6.40%。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被司法查封的房产资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目前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日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上述房产被轮候查封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及解除查封的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2月28日、6月7日、2020年1月21日、7月16日、2021年1月5日、4月13日、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2019-153、2020-092、2021-03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和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2)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引发的相关诉讼案件导致公司持有子公司上海五天、能特科技、塑米信息、上海天鼠、燊乾矿业的股权被冻结。目前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且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暂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上述股权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有关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9月21日、10月8日、10月18日、10月22日、10月31日、11月2日、12月5日、12月25日、12月27日、2019年1月4日、1月14日、4月11日、5月6日、5月16日、6月28日、7月9日、8月14日、10月18日、11月16日、12月14日、2020年1月16日、3月17日、4月16日、7月16日、2021年1月4日、4月13日、7月16日、10月16日、2022年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2018-130、2018-147、2018-157、2018-166、2018-211、2018-235、2018-237、2019-004、2019-015、2019-090、2019-121、2019-130、2019-168、2019-173、2019-203、2019-284、2020-008、2020-044)《关于收到(2018)浙0103民初4478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关于收到(2018)津0101民初7660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9)、《关于收到(2018)津0101民初7665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0)、《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2019-249、2019-270、2020-037、2020-090、2021-004、2021-
03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2022-003)。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情况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其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以及未能及时解决前述违规事项导致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255,800股股票,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尚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7)。
(4)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引发的相关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有2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2个基本存款账户、1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24个一般结算账户,被冻结账户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16.36%;实际被法院冻结金额为1,075,147.8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被冻结金额占最近一期货币资金0.35%。目前,被冻结账户未涉及公司核心主体经营账户,公司核心子公司和核心业务均未受影响,仍正常运行。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9月13日、9月22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6日、11月28日、12月8日、12月25日、2019年1月5日、4月12日、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关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关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新增冻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2018-189、2018-204、2018-219、2019-005)、《关于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6、2018-236、2019-094)、《关于收到(2018)湘0102民初11029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183)、《关于公司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及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 金额 | 持股 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及原辅材料加工、生产 | 收购 | 120,000,000.00 | 40.00% | 自有 | 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股权 | 已完成过户 | -3,152,764.77 | 否 | 2021年04月20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关于能特科技收购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 | 收购 | 2,000,000.00 | 100.00% | 自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权 | 已完成过户 | 42,167,358.36 | 否 | |||
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贸易业务 | 新设 | 50,000,000.00 | 100.00% | 自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权 | 已设立 | 0.00 | 否 | |||
合计 | -- | -- | 172,0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39,014,593.59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 科目 | 资金 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AMRS | 阿米瑞斯 | 34,389,5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6,882,601.45 | 0.00 | 40,308,932.30 | 13,426,330.85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 资金 | ||
合计 | 34,389,500.00 | -- | 26,882,601.45 | 0.00 | 0.00 | 0.00 | 40,308,932.30 | 13,426,330.85 | 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6年10月28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6年11月16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能特科技 | 子公司 | 医药化工 | 220,000,000.00 | 3,555,905,474.29 | 1,804,090,902.48 | 865,212,603.64 | 242,416,731.57 | 212,925,273.33 |
上海塑米 | 子公司 | 贸易业务 | 225,640,000.00 | 4,298,512,982.20 | 1,605,847,700.83 | 12,705,327,364.17 | 126,316,244.85 | 117,819,776.3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推动相关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
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设立 | 推动相关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
上海梦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注销 | 业务优化整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2年,公司将以优化产业布局、全面深化改革为着力点,实现变革创新、提质增效。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持续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努力抢抓机遇,对主营业务和经营战略进行调整和改变,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1、始终坚持做大做强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用好公司的品牌优势。生产上要坚持推进工艺创新、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公司产能,降低成本。营销上要不断探索营销创新、市场创新,不断发掘新的客户群体和应用领域,持续加大对国外国内市场开发力度,根据生产成本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和销售政策,增强对市场的把控力度。 2、进一步夯实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从生产经营到各个重点项目的实施,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认真做好工作目标的分解落实,明确职责权限、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为此,公司将做好全面规划,确保公司在建、新建项目扎实稳步推进,为公司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 3、全面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做好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员工安全环保意识,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始终坚守安全环保底线,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理念。持续的优化提升现有工艺技术水平、装备自动化水平、安全生产水平、环境治理水平,重点强化生产用能管理,加强重点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等。持续务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4、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技术储备优势,强化产业布局,加大新产品、新工艺和节能环保方面的研发投入,提高工艺水平及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科研院校的技术交流合作,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5、积极寻求合作,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1)为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因资金压力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拟以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现金交易方式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在上海市青浦区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
(2)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金矿的管控,对原有选矿厂及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对基础员工进行专业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同时,努力寻求与金矿企业或资源类上市公司重组实现资产证券化,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6、推动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公司将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切实推动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截至报告期末,因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
外担保、对外借款等事项及因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私募债提供担保使得公司需要承担巨额负债,致使原控股股东对公司形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72,821.42万元。公司将采取司法等各种措施敦促、追索原控股股东“还占”,在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大背景下推进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7、关注人才培养,储备人力资源
抓好人才储备,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领域的逐步扩张都对人才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一手抓培养,继续积极需求各种培训资源和渠道,搭建完善的培训体系,充分挖掘员工潜力,引领员工不断成长,鼓励和倡导全体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一手抓引进,围绕我们的发展目标,不断拓宽人才招聘渠道,多方面吸引高素质人才,让人才为公司所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形成规范、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强化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管理制度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司信息披露透明,依法运作、诚实守信。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聘请见证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公司均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
2、关于公司与大股东的关系
公司大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严格规范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全体董事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和责任,认真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严格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福建省证监局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绩效评价公正、公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关注福利、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沟通和交流,以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客户、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范围、信息保密等事项进行详细规定。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并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各类临时公告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严格的审议程序,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布了相关公告,确保了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8、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负责人,严格按照监管部门颁布的制度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如投资者专线、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形式的沟通渠道,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完整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及时良好的沟通,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9、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并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内部审计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公司管理要求等,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跟踪整改,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的业务与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相互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法律禁止的交叉任职现象。
1、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举,履行了合法程序;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完全分开,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或领取薪酬;公司在员工管理、社会保障、工资薪酬等方面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2、资产独立:公司拥有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生产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占用、支配上述资产的情形。
3、财务独立: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要求、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4、机构独立:公司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各组织机构行使各自职权;公司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独立运作。
5、业务独立:公司已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在经营管理上独立运作。独立对外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 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78% | 2021-03-19 | 2021-03-20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6.29% | 2021-05-12 | 2021-05-13 |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29% | 2021-07-30 | 2021-07-31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37% | 2021-09-13 | 2021-09-14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陈烈权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8 | 2019-02-22 | 307,163,822 | 0 | 0 | 307,163,822 | |||
邓海雄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1 | 2019-12-09 | 7,196,603 | 0 | 0 | 7,196,603 | |||
黄孝杰 | 董事 | 现任 | 男 | 39 | 2017-04-14 | 0 | 0 | 0 | ||||
詹驰 | 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17-09-08 | 0 | 0 | 0 | ||||
詹驰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6 | 2019-04-27 | 0 | 0 | 0 | ||||
代继兵 | 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19-05-24 | 0 | 0 | 0 | ||||
曾金泉 | 董事 | 现任 | 男 | 40 | 2019-05-24 | 0 | 0 | 0 | ||||
夏海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15-06-09 | 0 | 0 | 0 | ||||
洪连鸿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17-10-20 | 0 | 0 | 0 | ||||
陈国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17-10-20 | 0 | 0 | 0 | ||||
陈勇 | 监事 | 现任 | 男 | 56 | 2020-04-22 | 0 | 0 | 0 | ||||
陈勇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6 | 2020-04-25 | 0 | 0 | 0 | ||||
涂瑞稳 | 监事 | 现任 | 男 | 64 | 2003-08-01 | 0 | 0 | 0 | ||||
陈春菊 | 监事 | 现任 | 女 | 34 | 2018-06-08 | 0 | 0 | 0 | ||||
黄华伦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6 | 2013-03-09日 | 0 | 0 | 0 | ||||
姚晓琴 | 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8 | 2019- | 0 | 0 | 0 |
12-09 | ||||||||||||
黄华伦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男 | 46 | 2013-03-09 | 2021-1-15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314,360,425 | 0 | 0 | 0 | 314,360,425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华伦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黄华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黄华伦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1年01月15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1)陈烈权先生,1987年至1995年历任石首市化学试剂厂新产品开发部技术员、技术科科长、设备科科长、设计室主任、供销科科长、副厂长;1995年至1997年历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1997年至2004年历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任湖北鑫慧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4年至2006年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任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2010年任湖北楚源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2010年5月至2017年5月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石首能特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益曼特董事。陈烈权先生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技术专家,多次被授予石首市“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荆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湖北省石化厅曾授予其“九五计划先进个人”,2012年荣获荆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13年荣获荆州市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等荣誉称号,2014年入选荆州市十大经济人物。并先后担任第七届石首市政协常委,第四届荆州市政协委
员,第十一届湖北省政协委员。2)邓海雄先生,2009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2016年2月任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至今任上海塑米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15年12月至今任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15年10月至今任上海塑创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上海钱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汕头市海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投资人;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邓海雄先生曾荣获第六届中国民营经济高峰会授予“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称号,并先后担任汕头市广东省工商联执委、广东省上海商会常务副会长、汕头市台港澳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汕头市中外企业家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汕头市金平信用协会副会长、汕头市金平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汕头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3)黄孝杰先生,2008年至2010年任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商务总监;2010年至2012年任上海益金行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总监;2011年1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百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兼CEO;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上海塑米运营总监;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塑米监事;2015年10月至今任上海塑创监事;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塑米董事;2016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上海塑米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广东塑米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任上海五天总经理。
4)詹驰先生,1997年至2001年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司审核员、财务部会计;2002年至2010年任湖北楚源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0年5月至今任能特科技财务总监;2012年至今任荆州市能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石首能特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上海塑米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益曼特监事。
5)代继兵先生,1994年至2002年在冠福五天分公司工作,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任公司设计部负责人;2007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10年7月任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冠福(福建)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6)曾金泉先生,2007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上海五天销售总监;2015年10月至2016年7
月任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监;2014年至2020年5月任森诗(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今任森诗(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箸福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夏海平先生,1986年起在厦门大学化学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3年至2013年任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现任南方科技大学终身讲席教授、深圳格拉布斯研究院执行院长。牵头成果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和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洪连鸿先生,1986年7月毕业于杭州商学院会计系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同年8月起在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从事会计教学工作,其间于1993年2月至7月在厦门大学会计学院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被福建省教育厅选派往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进行财务会计方向的课题研究;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参加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6年8月至2010年3月任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副主任;2010年4月至2017年9月任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主任;2017年10月起任福建商学院会计系书记。2008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陈国伟先生,现为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福建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服务会员,有20多年的律师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公司法律业务实践经验和能力。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1)陈勇先生,2013年3月至2018年10月在能特科技工作;2017年6月至2019年8月任石首能特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燊乾矿业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2)涂瑞稳先生,自1981年至1997年曾先后在德化县铁厂、德化县铁合金厂任职;1997年7月至2018年7任德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德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董事;200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06年5月至2018年8月任德化县文化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在德化县戴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兼职。
3)陈春菊女士,自2010年起至今在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公司主办会计;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总经理姚晓琴先生,副总经理黄华伦先生,财务总监詹驰先生,其中詹驰先生同时是董事成员,其任职情况详见董事成员介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1)姚晓琴先生,1997年至1999年任汕头春源集团会计员;1999年至2013年历任广东柏亚集团财务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4年任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至今任上海塑米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广东塑米监事;2017年9月至今任汕头塑米监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汕头市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成都塑米负责人;2019年4月至今任沨隆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湖北塑米监事。
2)黄华伦先生,1996年至2002年历任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人;2001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02年9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2004年至2006年兼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3年3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能特科技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上海塑米董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夏海平 | 南方科技大学化学系 | 讲席教授 | 2018-12-28 | 是 | |
深圳格拉布斯研究院 | 执行院长 | 2019-06-25 | 否 | ||
洪连鸿 |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 系书记、副教授 | 1986-08-01 | 是 | |
陈国伟 | 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 1999-06-01 | 是 | |
陈国伟 | 福建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 | 服务会员 | 2012-01-01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 | 1、夏海平:现任南方科技大学终身讲席教授,深圳格拉布斯研究院执行院长。 |
职情况的说明 | 2、洪连鸿:现任福建商学院会计系书记、副教授,兼任福建省商业会计学会秘书长。 3、陈国伟:现为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福建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服务会员。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分别对黄孝杰、黄华伦、詹驰、洪连鸿、陈国伟、周玉梅、陈春菊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对夏海平、涂瑞稳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1、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的薪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的津贴管理办法由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外部监事、外部董事的津贴管理办法由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履职情况的考核,同时也参照本地区同行业的薪酬水平。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薪酬计划按月发放薪酬,报告期内共支付446.79万元。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烈权 | 董事长 | 男 | 58 | 现任 | 65 | 否 |
邓海雄 | 副董事长 | 男 | 51 | 现任 | 70.36 | 否 |
詹驰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男 | 46 | 现任 | 54.33 | 否 |
黄孝杰 | 董事 | 男 | 39 | 现任 | 54.21 | 否 |
代继兵 | 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0 | 是 |
曾金泉 | 董事 | 男 | 40 | 现任 | 0 | 是 |
夏海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4 | 否 |
洪连鸿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4 | 否 |
陈国伟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4 | 否 |
陈勇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男 | 56 | 现任 | 54.21 | 否 |
涂瑞稳 | 监事 | 男 | 64 | 现任 | 1.5 | 否 |
陈春菊 | 监事 | 女 | 34 | 现任 | 8.79 | 否 |
姚晓琴 | 总经理 | 男 | 48 | 现任 | 71.89 | 否 |
黄华伦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现任 | 54.5 | 否 |
合计 | -- | -- | -- | -- | 446.79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六届第32次会议 | 2021-02-27 | 2021-03-0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届第33次会议 | 2021-04-17 | 2021-04-2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届第34次会议 | 2021-04-25 | 2021-04-2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届第35次会议 | 2021-06-24 | 2021-06-2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届第36次会议 | 2021-07-14 | 2021-07-1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届第37次会议 | 2021-08-21 | 2021-08-2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届第38次会议 | 2021-08-26 | 2021-08-2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届第39次会议 | 2021-10-26 | 2021-10-2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巨潮资讯网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http://www.cninfo.com.cn)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烈权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邓海雄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詹驰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黄孝杰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代继兵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曾金泉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夏海平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洪连鸿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陈国伟 | 8 | 1 | 7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深入讨论,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并在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证券
监管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对公司战略规划、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及重大决策等方面,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供有价值的专业性意见。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层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重大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建言献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 名称 | 成员 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 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陈烈权邓海雄陈国伟 | 1 | 2021年03月19日 | 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等关系公司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 | 为优化公司战略提供建议 | 对审议通过的重大战略决策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 无 |
审计委员会 | 洪连鸿陈烈权夏海平 | 4 | 2021年04月17日 |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4、《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5、《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同意审议的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注意按期披露并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听取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定期对内审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 无 |
(2021年-2023年)>的议案》;8、《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2020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2021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2021年04月23日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 建议内审部积极发挥相关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 | 听取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定期对内审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 无 | |||
2021年08月13日 | 1、《关于调整公司之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审议的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注意按期披露并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听取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定期对内审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 无 | |||
2021年10月20日 | 1、《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建议内审部积极发挥相关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 | 听取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定期对内审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陈国伟陈烈权洪连鸿 | 1 | 2021年04月17日 |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及是否存在需要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进行讨论和审议。 | 加强董事、高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立足本职,勤勉尽责。 | 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料。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夏海平陈国伟詹驰 | 1 | 2021年04月17日 | 《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考评》 | 对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 研究董事、高管的薪酬考核标准,确定是否符 | 无 |
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情况。 | |||||||
预算委员会 | 陈烈权邓海雄洪连鸿黄孝杰詹驰 | 1 | 2021年12月30日 |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对公司的预算的合理性、全面性、准确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 全体参加,全体表决通过。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5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960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96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12 |
销售人员 | 76 |
技术人员 | 232 |
财务人员 | 38 |
行政人员 | 102 |
合计 | 96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高中及以下 | 705 |
大专 | 174 |
本科 | 80 |
硕士 | 1 |
博士 | 0 |
合计 | 960 |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本行业发展情况、本地区的经济水平以及公司的经营实际,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体系,推进内部职、权、责、利相结合的薪酬政策的全面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薪资的激励作用,以按劳分配、绩效挂钩、市场可比为原则,建立了完整的薪酬分配及考核体系,并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和技术进步状况,对薪酬水平和分配方式进行动态调整。以提升人效的方式从组织能力方面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在员工福利方面,公司通过新增爱心基金计划和员工子女的成长、圆梦计划、以及提高五险一金缴交额度,对生产一线工人实行计件的薪资制度,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薪资核算,管理及工艺技术、研发、销售、财务等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实行月绩效考核的薪资制度。公司还建立考核与工资、奖金、调薪、晋升及培训等机制,为骨干员工和优秀人才提供中长期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了人才培训机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积极寻求各种培训资源和渠道,搭建完善的培训体系,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岗位要求、企业文化及个人职业发展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层次、分类别的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和执行力等方面,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现场与网络及组织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讲座、集中授课、参加外部专业机构培训等形式,开展对员工的培训,充分挖掘员工潜力,引领员工不断成长,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各方的职责与权限,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时发现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存在1个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但基于该重要缺陷是2018年发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且该违规事项持续至本报告披露日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形成的,以及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代同孚实业支付已逾期的私募债产品,形成的公司原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因此,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应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
证经营活动有效进行,保证会计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和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开等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加快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 进展 | 后续解决 计划 |
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已完成登记注册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收购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已完成登记注册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天津荆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澎动五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 已完成登记注册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梦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注销 | 已注销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19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对于根据定量标准确定的重要缺陷,在考虑如下定性因素后,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该控制缺陷将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错报,可将其调整为重大缺陷:①会计科目及披露事项和相关认定的性质;②相关资产或债务受损或舞弊影响的程度;③确定涉及金额所需判断的主观性和复杂性;④缺陷可能导致的未来后果;⑤历史上存在的错报情况所提示的处于增长趋势的风险;⑥调整后的影响水平与总体重要性水平的比较。重要缺陷:对于根据定量标准确定的一般缺陷,在考虑上述定性因素后,如果该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产生错报的影响引起了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重视,可将其调整为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①如果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或涉嫌舞弊,或者员工存在串通舞弊情形并给企业造成重1要损失和不利影响;②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③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④企业在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⑤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和媒体负面新闻频现的。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的。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本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本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5%。重要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本年度 | 重大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本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本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5%。重要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本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小于10%; |
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小于10%;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本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2%小于5%。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本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2%小于5%。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1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福建证监局《关于开展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查找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有待改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计划,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度公司原控股股东因其控制的公司或关联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其刻意隐瞒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236,565.62万元(本金,不含利息)(以下简称“违规事项”),且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并导致公司治理中存在相关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该违规事项系因公司时任董事长林文昌先生、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林文智先生超越授权范围代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职权,利用职权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产(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因该违规事项刻意隐瞒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导致妨碍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董事、监事行使职权;相关借款、担保、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导致
违规借款、担保、关联交易,并未能及时披露。
3、该违规事项导致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4、该违规事项引发上市公司因借款或担保纠纷而进行的诉讼,从而导致公司相关房产、股权、股票、银行账户被冻结等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5、该违规事项导致原控股股东相关承诺超期未履行。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弥补,具体如下:
1、问责。公司根据《内部问责制度》,结合核查结果,对内展开相关问题的问责与追责,公司董事会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进行批评,并要求其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内降低对公司的影响。林文昌先生于2018年9月20日辞去了董事长职务,林文智先生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2019年4月10辞去了总经理职务、副董事长职务。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林文昌、林文智于2020年4月被德化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021年4月被监视居住,目前该案已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2、督促原控股股东积极解决前述违规事项。公司要求原控股股东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争取尽快完成承诺事项。公司原控股股东因自身资金紧张,未能及时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目前仍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等,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前述违规事项。同时,公司也积极督促原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争取尽快完成承诺事项,从而降低给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积极采取措施。公司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已实际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董事会已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启动了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目前公司已对原控股股东持有的部份公司股份进行冻结、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公司将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4、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监高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5、强化公章管理与使用。公司已制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上述事件的发生,主要是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凌驾于管理层控制之上,规范运作意识淡薄,同时,公司相关经办人员风险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未能严格遵循公司制度、顺从实际控制人的意图办事,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已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规范用章行为,坚决落实“专人保管、先审后用、用后登记”的用章规范,并将通过公司内、外部的审计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印章管理的落实情况,将对印章管理的监督持续化、常态化。
6、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将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内审流程、杜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稽核,除了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外,还应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为防止再次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审计部及财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对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加强后续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守法合规意识,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监管部门下发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案例评述”,并通邮件转发至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还将不定期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进行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系统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强规范运作管理水平,坚决杜绝相关风险,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同时,公司将此事件作为公司内部控制治理的反面典型教材,向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通报,并进行持续性的警示教育。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 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 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COD | 纳管 | 1 | 接入荆州申联 | 50mg/L | 500mg/L | 0.475t/a | 1.732t/a | 无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氨氮 | 纳管 | 1 | 接入荆州申联 | 5mg/L | 35mg/L | 0.047t/a | 0.173t/a | 无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滤排 | 1 | 焚烧车间 | 57.65mg/m3 | 100mg/m3 | 0.4857t/a | 5.126t/a | 无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滤排 | 1 | 焚烧车间 | 56.68mg/m3 | 300mg/m3 | 5.291t/a | 42.287t/a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能特科技一直秉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生产型企业的发展方针,走绿色发展之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时刻做好企业环境的保护工作。
废水治理:公司通过内部水管网收集系统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废水收集措施,并且分别建设了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公司建设了年处理量2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原废水PH值调节—芬顿氧化—厌氧—水解酸化—生物氧化—多元氧化—活性炭吸附的废水处理工艺,并在标准排放口安装了一套在线监测系统,对主要常规污染因子365*24小时在线监测,预处理后的废水稳定达标排入园区内的污水处理中心—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再由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排入排江网管。
废气治理:公司建设的多台套锅炉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经过在线监测,废气均达标排放;生产厂区有组织排放尾气,并根据尾气成分的不同,采取不同形式的喷淋吸收,最终全部集中引入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确保彻底达标排放,有效防止非正常工况下的尾气排放。
固废处理:公司引进国内先进的固废和废液焚烧系统,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尽量减少了危险废物的出厂转移、减少转移过程中的不可控风险。同时,公司建设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每年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签订合同、申报和转移。将公司自身不能焚烧处理的废物和焚烧后的残渣进行合法化、规范化收集、暂存与处置。
噪音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无需固定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的减噪措施,对空气压缩机、鼓风机及各种泵类除采取基础减震外,还在噪声源周围增设隔声罩进行隔声。如在风机进口、蒸汽等排放口加装消音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履行环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做到不违法建设、不违法生产,从未因此而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公司积极按照要求进行排污权交易,公司先后五次参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活动,并取得了所有已建项目的排污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能特科技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范化文件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定期组织公司人员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能特科技的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危险废物焚烧炉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增设了在线监测设备。对能特科技厂区周围的空气环境、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报告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环保验收情况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 措施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严格秉承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认真履行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想社会所想,急社会所急,坚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弱势群体,以公司名义或组织员工举行捐款捐物的慈善行动,努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与团体活动,与合作伙伴一起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将回馈社会作为企业经营发展应尽的社会责任,把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繁荣作为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和企业对社会的承诺,努力经营,以自身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发展作出贡献。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向松滋市王家桥镇财政管理所帮扶资金捐赠款17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向石首市大垸镇纾困解难捐赠款8万元,向石首市范兴垸村助学捐赠款2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 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 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 其他承诺 | 公司股价低于4.00元/股,将择机持续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合计增持总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 2015年07月1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 其他承诺 | 于2018年10月14日前解决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违规以公司名义借款等违规事项。 | 2018年09月28日 | 2018-09.28至2018-10-14 | 超期未履行,仍在履行中 | |
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 其他承诺 | (1)就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名义未经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而发生的全部担保,由林氏家族在2018年10月14日之前与担保权人协商解除,因担保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由林氏家族赔偿全部损失; | 2018年10月02日 | 2018-10-02至2018-10-14 | 超期未履行,仍在履行中 |
(2)就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由林氏家族在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期届满之前与商票持有人协商回购,若未能回购造成公司兑付的,由林氏家族全部赔偿;(3)就林氏家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借款的债务,林氏家族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无条件向公司提供足以清偿全部借款的资产,或以资产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4)以上差额补足、损失赔偿义务,由林氏家族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股权、金融资产、房屋及土地等资产承担。(5)若因林氏家族的前述行为形成公司资金被占用,林氏家族将向公司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 |||||
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依据相关规定, 公司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暨未分配利润应不低于0.01元/股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方式分配股利。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公司总 | 2021年05月12日 | 2021-01-01至2023-12-31 | 正在履行 |
现金净流量为正数,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林氏家族因自身资金紧张,未能及时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目前,林氏家族仍在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筹集资金消除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争取尽快完成承诺事项。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 其他 | 2018年度 | 违规资金占用 | 128,373.09 | 9,987.46 | 74.22 | 138,286.34 | 135,538.29 | 其他 | 暂无法确定 | |
同孚实业 | 其他 | 2019年度 | 履行担保代偿责任 | 21,216.07 | 6,033.83 | 27,249.9 | 27,249.9 | 其他 | 暂无法确定 | ||
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 其他 | 2020年度 | 履行担保代偿责任 | 3,898.18 | 3,387 | 7,285.18 | 7,695.18 | 其他 | 暂无法确定 | ||
合计 | 153,487.34 | 19,408.29 | 74.22 | 172,821.42 | 170,483.37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8.65%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资金占用原因:1、2018年度林氏家族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该等违规事项是林氏家族刻意绕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所筹措到的款项均未进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账户,是经过策划有计划地开展,其整个过程均为私下操作。截止本报告期末,该违规事项仍在持续中,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共支付违规事项金额为50,387.51万元。2、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并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与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相关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由公司按《和解协议》约定代同孚实业支付已逾期的债券产品,从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履行担保责任金额为27,249.90万元。 责任人追究:公司根据《内部问责制度》,结合核查结果,对内展开相关问题的问责与追责,公司董事会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进行批评,并要求其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内降低对公司的影响。林文昌于2018年9月20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林文智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2019年4月10日辞去了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公司要求林氏家族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林氏家族目前仍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等,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前述违规事项。同时,公司也积极督促林氏家族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从而降低给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若林氏家族的违规事项导致公司及上海五天应承担责任及公司因为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及冠福实业提供担保而需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导致形成林氏家族实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对林氏家族所持公司股份启动"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同时公司还会积极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路径向林氏家族进行追偿,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 | 林氏家族因自身资金紧张,未能及时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目前,林氏家族仍在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筹 |
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集资金消除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争取尽快解决资金占用。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304022号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 | 不适用 |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原因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朋宸(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合作企业或合作的企业 | 违规担保 | 原控股股东承诺承担责任,对原控股股东启动法律追偿程序 | 387 | 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02至2019-06-03 | 3,387 | 0.95%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101.11 | 0.0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4-04至2018-12-10 | 858.98 | 0.2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1,723.9 | 0.4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4-04至2018-12-31 | 14,675.57 | 4.13%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1-19至2019-01-18 | 3,188.9 | 0.90%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12至2019-02-11 | 131.08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12至2019-02-11 | 131.08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上海堑和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13至2019-02-12 | 131.06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喜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13至2019-02-12 | 131.06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13至2019-02-12 | 131.06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梦谷控股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22至2019-02-21 | 130.86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朋宸(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22至2019-02-21 | 130.86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省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06至2019-02-05 | 131.21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硕合(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27至2019-02-26 | 130.75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7.5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5-30至2019-04-28 | 126.94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上海五天日用玻璃器皿配货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7.6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6-10至2019-05-09 | 127.07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29至2018-12-28 | 132.07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1-15至2019-01-14 | 131.69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1-23至2019-01-22 | 131.52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德化县日臻陶瓷工艺有限公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1-16至2018-01-15 | 131.67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司 | ||||||||||||
德化县科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1-30至2019-01-29 | 131.36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省联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1-15至2019-01-14 | 131.69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德化县金汇通纸艺包装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12至2019-02-11 | 131.08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23至2019-02-22 | 130.84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成都五天日用器皿配货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7.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5-04至2019-05-03 | 128.57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北京冠福五天商贸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30至2019-03-29 | 130.07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深圳市五天日用器皿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22至2019-03-21 | 130.25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沈阳五天贸易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15至2019-03-14 | 130.4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南宁市五天日用器皿配货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16至2019-03-15 | 130.38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广州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4-02至2019-04-01 | 130.01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天津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4-20至2019-04-19 | 129.61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武汉五天贸易有限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 | 2018-03-19至2019- | 130.31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公司 | 保证 | 03-18 | ||||||||||
重庆市五天贸易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26至2019-03-25 | 130.16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西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8 | 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30至2019-03-29 | 130.07 | 0.04%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52.06 | 0.0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5-14至2019-05-13 | 784.01 | 0.22%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17,591.29 | -4.9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03-10至2018-08-30 | 9,479.91 | 2.67%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446.13 | 0.1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5-14至2019-05-13 | 446.13 | 0.13%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773.31 | 0.2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03-10至2018-08-30 | 773.31 | 0.22%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违规担保 | 96 | 0.0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5-20至9999-12-31 | 751.94 | 0.21% | 追偿 | 无法确定 | |||
合计 | -13,780.88 | -3.93% | -- | -- | 38,130.53 | 10.83% | -- | -- | -- |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 ”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30406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1、保留意见原文
我们审计了冠福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冠福公司2021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违规事项导致公司承担的巨额负债,余额的准确性无法确定
冠福公司2018年因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事项使得冠福公司需要承担巨额负债,该事项于2021年尚未完全解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列示冠福公司预计需承担偿付余额为125,697.25万元,上年末该数据余额为140,086.52万元,较上期下降14,389.27 万元,主要原因系冠福公司通过和解支付的方式降低了偿付余额,详细情况见附注十一(2)。因其他未解决事项、也因诉讼或仲裁的结果、是否存在其他尚未主张权利的债权以及冠福公司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金额在法院终审判决下达及实际执行前均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冠福公司本年末上述余额的准确性。详细情况如下:
①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余额为27,839.41万元;
②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提供的对外担保,预计需承担担保责任余额为29,604.39万元;
③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预计需承担借款责任余额为68,253.45万元。
(2)对林氏家族债权可收回性无法判断
冠福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中列示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原控股股东138,286.34万元,上年末该数据余额为128,373.09万元,较上年末上升9,913.25 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尚未清偿本年继续计提利息增加了需要向原控股股东追偿的金额,冠福公司对剩余的应收款项仍保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原控股股东违规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为其提供担保以及冠福公司正常为原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预计共需承担担保责任(预计负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3,619.73 万元,上年末余额为67,058.0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3,438.30 万元,冠福公司在本年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后未能完全从原控股股东处获得追偿,对尚未偿付的担保事项计提利息并将预计负债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本年冠福公司仍无法提供充分依据证明对原控股股东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及继续计提尚未偿付担保事项的利息并计入营业
外支出这两项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对原控股股东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因冠福公司履行担保责任而对原控股股东行使追偿权的可收回金额。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冠福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兴财光华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讨论,认为中兴财光华发表的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客观体现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监事会意见
中兴财光华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同时,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事项,落实具体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1、公司要求原控股股东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公司原控股股东目前仍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产等,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
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前述违规事项。同时,公司也积极督促原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从而降低给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若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导致公司及上海五天应承担责任及公司因为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及冠福实业提供担保而需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导致形成原控股股东实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对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启动“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同时公司还会积极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路径向原控股股东进行追偿,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针对公司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已实际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董事会已积极采取了相关的应对措施包括已对原控股股东持有的部份公司股份进行冻结、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追偿程序。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公司将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成立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发生后,公司迅速组建了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等组成的公司律师团队,并针对不同的诉讼分工分责、协同配合,全面认真的梳理案件脉络,仔细查找案件突破口,按照和解、应诉等多思路展开工作,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监高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等,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讨论,认为中兴财光华发表的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客观体现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监事会意见
中兴财光华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同时,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事项,落实具体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增加两家子公司: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销一家子公司:上海梦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俊鹏、周墨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披露了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236,565.62万元(本金,不含利息),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经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和报告期内财务部门的核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预计公司应承担债务余额为125,697.25万元(本金及利息),其中以公司及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金额为27,839.41万元;以公司名义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9,604.39万元;以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余额为68,253.45万元。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因同孚实业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根据同孚实业提供的《关于私募债到期未兑付的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7月31日,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保的实际余额(本金)为418,138,471.92元,已全部到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7,240.57 万元。上述私募债相关数据系同孚实业所提供,公司有待进行核实该等债券产品是否全部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范畴。上述违规事项及公司为同孚私募提供担保均属于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第十六点中的‘(三)公司担保的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情况’‘(四)公司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并引发相关纠纷及诉讼情况’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投资建设的“中国梦谷--西虹桥文化创意科技产业园区 ”毗邻虹桥机场及高铁车站,已纳入上海虹桥商务区86平方公里大开发的板块。随着上海自贸区的成立,以及2014年10月上海虹桥国家会展中心的正式开业,作为拥有完善的各类配套设施,得到政府政策扶持的“中国梦谷—上海西虹桥文化创意科技产业园”,更体现了集电子商务、
文化创意、现代商贸、创业孵化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园区的商业价值。作为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4月与上海铁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园区租赁合同》,实现园区的整体出租,从而提高上海五天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增强其自负盈亏能力,提高公司利润。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同孚实业 | 2016-08-01 | 30,000 | 2017-07-21 | 7,240.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 | 2017-12-12 | 5,300 | 2018-05-14 | 6,774.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龙南享宏全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8-04-17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3年止 | 否 | 是 | ||||||
陈烈权 | 2019-01-09 | 26,833.2 | 2019-01-31 | 23,949.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天科制药 | 2021-08-24 | 14,000 | 2021-09-30 | 8,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14,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8,8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146,133.2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46,764.61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上海五天 | 2018-12-20 | 5,911.61 | 2019-02-26 | 5,911.61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能特科技 | 2020-04-28 | 50,000 | 2020-07-14 | 39,47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能特科技 | 2021-03-02 | 25,000 | 2021-06-17 | 11,43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能特科技 | 2021-03-02 | 15,000 | 2021-08-09 | 18,57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能特科技 | 2021-03-02 | 12,942.6 | 2021-03-23 | 3,465.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能特科技 | 2021-03-02 | 10,000 | 2021-03-04 | 3,757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能特科技 | 2021-08-24 | 8,000 | 2021-10-20 | 4,285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石首能特 | 2020-06-05 | 5,000 | 2021-06-23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石首能特 | 2021-08-24 | 10,000 | 2021-10-26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广东塑米 | 2018-07-05 | 171.51 | 2018-07-25 | 169.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广东塑米 | 2020-06-06 | 4,000 | 2021-03-09 | 3,997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广东塑米 | 2020-08-25 | 10,000 | 2020-10-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广东塑米 | 2021- | 6,000 | 2021- | 1,879.05 | 连带 | 每一期债务履 | 否 | 是 |
03-02 | 02-22 | 责任保证 | 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
广东塑米 | 2021-03-02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广东塑米 | 2021-03-02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广东塑米 | 2021-07-15 | 10,000 | 2021-11-05 | 4,998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成都塑创 | 2021-07-15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成都塑米 | 2021-07-15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广东塑米 | 2021-08-24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汕头塑米 | 2021-08-24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广东塑米 | 2021-08-27 | 14,000 | 2021-09-16 | 1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起2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34,143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76,385.9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09,225.72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21,938.2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塑米供应链 | 2021-08-24 | 1,250 | 2021-03-16 | 1,249.5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25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249.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2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249.5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49,393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86,435.4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56,608.92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69,952.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9.7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37,964.61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46,219.7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70,169.02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经核查,2018-度公司原控股股东因其控制的公司或关联企业自身资金紧张,为了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其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违规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违规对外担保的余额为29,604.39万元(本金及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3%。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上海五天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5,911.61万元,由本公司与能特科技、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同时提供担保。
2、能特科技向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857.00万元,由本公司与陈烈权同时提供担保。
3、能特科技向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支行申请借款900.00万元,由本公司与陈烈权同时提供担保。
4、能特科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市支行申请借款8,000.00万元,由本公司与能特石首、陈烈权同时提供担保。
5、能特科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市支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330.00万元,
由本公司与能特石首、陈烈权同时提供担保。
6、能特科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申请借款1,103.10万元,由本公司与能特石首、陈烈权同时提供担保。
7、能特科技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州市分行营业部申请借款39,471.50万元,由本公司与陈烈权、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能特科技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申请借款3,465.58万元,由本公司与陈烈权、肖国桃同时提供担保。
9、能特石首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申请信用证10,000.00万元,由本公司与陈烈权、肖国桃同时提供担保。
10、能特科技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4,285.00万元,由本公司与陈烈权同时提供担保。
11、能特科技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8,571.20万元,由本公司与陈烈权同时提供担保。
12、广东塑料米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4,998万元,由本公司与上海塑创、上海塑米、邓海雄、陈小红同时提供担保。
13、广东塑料米向平安银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4,000.00万元,由本公司与上海塑米、上海秣灵、沨隆、邓海雄、陈小红、邓海升同时提供担保。
14、广东塑料米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开具银行信用证381.05万元,由本公司与上海塑米、邓海雄、陈小红同时提供担保。
15、广东塑料米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外马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3,997.00万元,由本公司与上海塑米、邓海雄、陈小红同时提供担保。
16、广东塑料米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1,498.00万元,由本公司与上海塑米、邓海雄、陈小红同时提供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及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2018年10月1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尚未能解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0月1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冠福股份”变更为“ST冠福”,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10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同时,公司也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6日、12月15日、2019年1月16日、2月16日、3月19日、4月16日、5月16日、6月15日、7月16日、8月16日、9月17日、10月16日、11月16日、12月17日、2020年1月16日、2月18日、3月17日、4月16日、5月16日、6月16日、7月16日、8月18日、9月16日、10月16日、11月17、12月16日、2021年1月16日、2月19日、3月16日、4月16日、5月18日、6月16日、7月16日、8月17日、9月16日、10月16日、11月16日、12月16日、2022年1月18日、2月16日、3月16日、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6、2018-225、2019-019、2019-052、2019-075、2019-095、2019-133、2019-157、2019-178、2019-206、2019-235、2019-248、2019-265、2019-290、2020-007、2020-025、2020-035、2020-043、2020-067、2020-079、2020-087、
2020-099、2020-113、2020-117、2020-129、2020-134、2021-015、2021-021、2021-029、2021-039、2021-066、2021-074、2021-083、2021-096、2021-111、2021-115、2021-124、2021-126、2022-001、2022-006、2022-015、2022-021)。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以及未能及时解决前述违规事项导致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银行账户、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查封了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冻结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
经核实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没有涉及前述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而引发的涉及公司的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异议,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部分房产被查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冻结事宜,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8日、9月13日、9月14日、9月21日、9月22日、10月8日、10月18日、10月22日、10月31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6日、11月28日、12月5日、12月8日、12月25日、12月27日、2019年1月4日、1月5日、1月14日、2月28日、4月11日、4月12日、5月6日、5月16日、6月7日、6月20日、6月28日、7月9日、8月14日、10月18日、11月16日、12月14日、2020年1月16日、1月21日、3月17日、4月16日、7月16日、2021年1月4日、1月5日、4月13日、7月16日、2022年4月1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关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3)、《关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新增冻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2018-189、2018-204、2018-219、2019-005)、《关于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6、2018-236、2019-094)、《关于收到(2018)湘0102民初11029号案件的<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83)、《关
于公司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及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1);《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2018-130、2018-147、2018-157、2018-166、2018-211、2018-
235、2018-237、2019-004、2019-015、2019-090、2019-121、2019-130、2019-168、2019-
173、2019-203、2019-284、2020-008、2020-044)《关于收到(2018)浙0103民初4478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关于收到(2018 )津0101民初7660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9)、《关于收到(2018)津0101民初7665号案件<传票>及法律文书暨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0)、《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新增冻结及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2019-249、2019-270、2020-037、2020-090、2021-004、2021-03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部分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关于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2019-153、2020-092、2021-03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新增轮候查封和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公司担保的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情况
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同孚实业因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根据同孚实业提供的《关于私募债到期未兑付的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7月31日,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保的实际余额(本金)为418,138,471.92元均已全部到期。上述私募债相关数据系同孚实业所提供,公司有待进行核实该等债券产品是否全部属于公司为同孚实业发行私募债提供担保的范畴。同时,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18年度已对公司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预计负债。因同孚实业私募债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已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截止2022年3月31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暨公司收到的《传票》共计328起,其中,11起案件起诉被驳回、215起已判决/裁决。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已与相关私募债债权人达成和解,和解金额(本金)共计3.65亿元,占逾期私募
债总金额的87.31%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出现债务危机,且被担保方同孚实业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未偿还情形,公司存在因为其提供担保而需代偿债务的风险,若公司因为其提供担保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尽快启动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尽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情况下,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并引发相关纠纷及诉讼情况2018年度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共计236,565.62万元(本金,不含利息),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并经报告期末财务部门的核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预计公司应承担债务余额为125,697.25万元(本金及利息),其中以公司及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金额为27,839.41万元;以公司名义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9,604.39万元;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余额为68,253.45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历史资料,没有涉及该等涉诉事项的任何相关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涉及原控股股东违规的公司诉讼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各案件原告的诉求事项存在异议,公司已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计提坏账损失和或有负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件【2018】第330号)之专项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0号)的专项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因原控股股份违规事项引发的相关纠纷及诉讼案件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如下公告:
序 | 案件号 | 原 告 | 被 告 | 诉讼标的 |
号 | 金额(元) | |||
1 | (2018)浙0102民初3965号 | 赵杭晨 | 冠福股份、闻舟实业、同孚实业、林文昌、林文洪、潘进喜 | 19,900,000.00 |
2 | (2018)浙0103民初4478号 | 马文萍 |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闻舟实业、林文昌、林文智、潘进喜 | 20,000,000.00 |
3 | (2018)皖0422民初2856号 | 赵云龙 | 俞新年、上海昶昱黄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林文洪、冠福股份 | 10,000,000.00 |
4 | (2018)湘民初字第66号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同孚实业、冠福实业、蔡佼骏、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上海五天、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5 | (2018)沪0118民初15449号 | 阚伟 | 林文昌、上海五天、潘进喜、林福椿、林文智 | 5,000,000.00 |
6 | (2018)闽05民初1054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金汇通、科盛公司、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德安、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林培英、林友杉 | 60,000,000.00 |
7 | (2018)闽05民初1055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科盛公司、金汇通、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德安、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林培英、林友杉 | 70,000,000.00 |
8 | (2018)沪0115民初75825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 |
9 | (2018)粤0305民初15482号 | 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昌、林文洪、陈忠娇、宋秀榕、林培英、上海五天 | 24,000,000.00 |
10 | (2018)沪0115民初70042号 | 洪耀宇 | 同孚实业、林文昌、林文智、林福椿、上海五天 | 15,500,000.00 |
11 | (2018)津0101民初7660号 | 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 19,000,000.00 |
12 | (2018)津0101民初7665号 | 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 19,100,000.00 |
13 | (2018)闽0526民初3870号 | 陈双培 | 林文智、林云燕、冠福股份 | 7,000,000.00 |
14 | (2018)泉仲字3057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冠杰陶瓷、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昌、宋秀榕、冠福股份 | 59,000,000.00 |
15 | (2018)粤0304民初38090号 |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 朋宸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榕、陈宇、冠福股份 | 25,000,000.00 |
司 | ||||
16 | (2018)粤0304民初38091号 |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榕、林杨彬、冠福股份 | 25,000,000.00 |
17 | (2018)粤0304民初38092号 |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弈辛实业、上海五天、林文昌、宋秀榕、林杨彬、冠福股份 | 15,000,000.00 |
18 | (2018)湘0102民初11029号 | 上海盈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冠福股份 | 6,600,000.00 |
19 | (2018)苏01民初2729号 | 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0 |
20 | (2018)闽0526民初3931号 |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杨彬 | 10,000,000.00 |
21 | (2018)闽0526民初409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闻舟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22 | (2018)闽0526民初410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23 | (2018)闽0526民初4114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五天日用器皿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24 | (2018)闽05民初1382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日臻陶瓷、冠福实业、金汇通、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林国钦、林友杉、冠福股份 | 70,000,000.00 |
25 | (2018)闽05民初1383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冠福实业、科盛公司、林德安、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冠福股份 | 70,000,000.00 |
26 | (2018)闽05民初1384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联森投资、林福椿、林墘贵、金汇通、林友杉、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冠福实业、冠林竹木、冠福股份 | 70,000,000.00 |
27 | (2018)闽05民初1385号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福建省德化县旭晟瓷业有限公司、冠福实业、林建忠、林福椿、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洪、林培英、林文智、陈忠娇、冠福股份 | 60,000,000.00 |
28 | (2018)闽0526民初4079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29 | (2018)闽0526民初4082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冠杰陶瓷、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0 | (2018)闽0526民初4084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森投资、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1 | (2018)闽0526民初408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日臻陶瓷、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2 | (2018)闽0526民初4088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3 | (2018)闽0526民初4089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科盛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4 | (2018)闽0526民初4093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5 | (2018)闽0526民初4095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6 | (2018)闽0526民初4098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堑和实业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7 | (2018)闽0526民初4100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喜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8 | (2018)闽0526民初4104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朋宸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39 | (2018)闽0526民初4107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硕合(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0 | (2018)闽0526民初4109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沈阳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1 | (2018)闽0526民初4112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2 | (2018)闽0526民初411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3 | (2018)闽0526民初4120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4 | (2018)闽0526民初4122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5 | (2018)闽0526民初4123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6 | (2018)闽0526民初4090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7 | (2018)闽0526民初4091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金汇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8 | (2018)闽0526民初4102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梦谷控股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49 | (2018)闽0526民初4111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南宁市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0 | (2018)闽0526民初4115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1 | (2018)闽0526民初4117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冠福五天商贸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2 | (2018)闽0526民初4125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3 | (2018)闽0526民初4126号 | 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五天日用玻璃器皿配货有限公司、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 | 1,000,000.00 |
54 | (2018)沪0115民初69857号 | 吴旋玲 | 同孚实业、潘进喜、林福椿、林文智 | 8,000,000.00 |
55 | (2018)皖1126民初4902号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同孚实业 | 3,563,735.82 |
56 | (2018)粤0304民初37887号 |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弈辛实业 | 26,300,000.00 |
57 | (2018)沪0115民初73359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38,000,000.00 |
58 | (2018)沪0115民初73411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 |
59 | (2018)沪0115民初75830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 |
60 | (2018)沪0115民初75828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6,000,000.00 |
61 | (2018)浙0102民初6951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杭州挚信商贸有限公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2 | (2018)浙0102民初6953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 | 10,000,000.00 |
限公司 | 陈忠娇 | |||
63 | (2018)沪74民初1127号 | 上海赢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上海五天 | 50,703,369.66 |
64 | (2018)沪74民初1129号 | 上海赢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朋宸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 | 52,010,251.33 |
65 | (2019)渝05民初20号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供应链、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 | 40,000,000.00 |
66 | (2018)浙0102民初6954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7 | (2018)浙0102民初6956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8 | (2018)浙0102民初6957号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挚信商贸、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 | 10,000,000.00 |
69 | (2019)沪0115诉前调3218号 | 深圳市华达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10,000,000.00 |
70 | (2018)津0101民初9214号 | 东银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冠福实业、冠福股份、林文智 | 3,733,792.94 |
71 | (2018)赣民初177号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林文昌、宋秀榕、林文智、陈忠娇及第三人上海五天、上海堑和 | 298,810,000.00 |
72 | (2019)浙0103民初965号 | 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弈辛、冠福股份 | 5,000,000.00 |
73 | (2019)沪74民初255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同孚实业、冠福股份 | 80,000,000.00 |
74 | (2019)沪74民初256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5 | (2019)沪74民初257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6 | (2019)沪74民初258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7 | (2019)沪74民初259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8 | (2019)皖民 | 安徽中安商业保 | 冠福股份 | 125,000,000.00 |
初21号 | 理有限责任公司 | |||
79 | (2019)京02民初292号 |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昌、宋秀榕 | 100,000,000.00 |
80 | (2019)沪0115民初37021号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冠福股份、朋宸实业 | 20,000,000.00 |
81 | (2019)京0105民初29709号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 49,000,000.00 |
82 | (2018)沪0115民初70045号 | 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 | 同孚实业、林文昌、林福椿、林文智、 上海五天 | 13,000,000.00 |
83 | (2019)京03民初92号 | 嘉茂通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文智、陈忠娇、林杨彬 | 50,000,000.00 |
84 | (2019)粤0391民初2411号 | 甘肃公航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深圳市前海万得商业保理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85 | (2019)皖0103民初8339号 | 合肥市国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上海五天、林培英、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陈忠娇、宋秀榕 | 15,000,000.00 |
86 | (2019)沪0120民初16318号 |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辽宁叶睎戈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麟锦实业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87 | (2019)沪74民初2515号 |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50,000,000.00 |
88 | (2019)沪74民初2516号 |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50,000,000.00 |
89 | (2019)沪74民初2517号 |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50,000,000.00 |
90 | (2019)沪74民初2518号 | 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 | 50,000,000.00 |
91 | (2019)浙0104民初3041号 | 杭州标霸贸易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佑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德清界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 |
92 | (2019)沪0120民初16100号 |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上海麟锦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93 | (2019)沪0115民初37032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44,000,000.00 |
94 | (2019)沪0115民初37033号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弈辛实业、冠福股份 | 44,000,000.00 |
95 | (2019)沪0120民初23582号 | 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弈辛实业、上海麟锦实业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96 | (2019)沪0120民初23583号 | 2,200,000.00 | ||
97 | (2019)沪0120民初23584号 | 1,800,000.00 | ||
98 | (2019)沪0120民初23585号 | 1,650,000.00 | ||
99 | (2019)沪0120民初23586号 | 1,550,000.00 | ||
100 | (2019)沪0120民初23587号 | 600,000.00 | ||
101 | (2020)浙0108民初276号 | 吴晓蓉 | 冠福股份、同孚实业、闻舟实业、林文洪、林文智、林文昌 | 20,000,000.00 |
102 | (2020)沪0118民初6257号 | 深圳市汇聚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冠福股份 | 3,000,000.00 |
合 计 | 2,359,657,413.93 |
注:
1、本表中的诉讼标的金额均指本金,未含利息及其他罚息等;
2、表中序号为55的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3、表中序号为74、75、76、77的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并以深圳云众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原告重新提起诉讼,案件为表中序号87、88、89、90,因此,序号74、75、76、77的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4、表中序号为95、96、97、98、99、100的6个诉讼案件系表中序号92原告撤回(2019)沪0120民初16100号案件起诉后将涉案的6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分拆成6个案件再提起诉讼,因此,表中序号92的诉讼标的金额未计入合计数;
5、表中序号为1、2、3、4、8、9、11、12、20、56、57、58、59、60、61、64、65、
68、69、70、73、78、80、82、83、84、85、86、87、88、89、90、91、93、94、95、96、
97、98、99、100的案件已和原告达成和解/调解协议;5、6、7、10、13、15、16、17、24、
25、26、27、62、63、66、67、71、72、79、84、102的案件已形成一审生效判决或终审判决。
(五)厦门房屋租赁的租金纠纷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因与厦门海西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明珠”)合作开发信息消费产业之电商行业孵化平台,承租了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发集团”)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鸿西路1888号相关房产,并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二)》等相关协议。基于海西明珠及其管理团队的电商行业孵化平台的运营经验,约定由海西明珠全权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等,并由海西明珠全面负责履行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签订的相关租赁合作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且海西明珠、海西明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股东、法定代表人)郑泽吟女士及其配偶许翰龙先生向上海五天出具《担保承诺函》等相关文件,承诺全部承担项目运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海西明珠在项目运营期间因优惠措施落实、运营指标考核等原因与翔发集团发生争议,且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因此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7月14日,翔发集团将上海五天和海西明珠列为共同被告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前述相关协议,支付租金及相应逾期利息,并将租赁物交还翔发集团;翔安法院依法受理后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2016)闽0213民第2101号《民事判决书》,支持翔发集团的相关诉讼请求,并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2、2020年11月4日,翔发集团认为前述相关协议被依法解除前,上海五天应当根据约定向翔发集团支付租金、优惠租金与标准租金的差额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前述相关协议被依法解除后,上海五天应当向翔发集团支付相当于三倍当期租金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及逾期付款利息、相关的破坏损失及未移交款项等,遂向翔安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5,317,585.00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优惠租金2,761,381.00元以及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841,634.00元,合计8,920,600.00元;
(2)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逾期支付租金利息(截止2020年3月15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496,939.54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8,920,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3)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2019年6月1日起逾期腾房房屋占有使用1,729,220.4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止2020年3月15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88,072.20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1,729,220.4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4)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101-2单元破坏损失13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5)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未移交款项673,385.46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6)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律师费180,000.00元。
(7)本案诉讼费用由上海五天承担。
以上上海五天应向原告支付的款项暂合计13,318,217.60元。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应诉,并发表答辩意见。公司将密切跟踪案件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1年11月2日,翔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翔发集团诉上海五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并依法作出(2021)闽0213民第4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3,930,745元、2019年1月1 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优惠租金2,761,381元以及2019年2 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715,154元,合计7,407,280元;
(2)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逾期支付租金利息(截止2020年3月15日的逾期利息为1,243,147.82元,自2020年3月16日起以7,407,28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3)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房屋占用费1,729,220.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止2020年3月1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88,072.2元, 自2020年3月16日起以1,729,220.4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 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4)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101-2单元破坏损失130,000元及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0年12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5)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未移交款项673,385.46元及利息 (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0年12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6)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翔发集团支付律师费180,000元;
(7)驳回翔发集团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709元,由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495元,由上海五天负担88,21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应诉,并发表答辩意见。公司将密切跟踪案件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医药中间体生产线搬改
根据湖北省的长江大保护、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整体部署,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公司投资8亿元对能特科技老厂区进行整体搬迁并扩能升级暨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循环产业园选址投资建设年产900吨高级医药中间体搬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对生产线进行转型升级,加大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力度,实践产业提质增效。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整体搬迁并正常投产,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形象,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线搬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6)。
2、收购天科制药40%股权
为延伸产业链,实现中间体到原料药的产业布局,建设符合国家GMP要求、达到欧盟和美国FDA标准的原料药产业化基地,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投资12,000万元取得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并已于2021年7月完成过户,从而实现了能特科技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协同发展。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的稳定性,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能特科技收购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40%股权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9,340,537 | 25.41% | -166,640,316 | -166,640,316 | 502,700,221 | 19.09%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69,340,537 | 25.41% | -166,640,316 | -166,640,316 | 502,700,221 | 19.0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72,327,355 | 10.34% | 0 | 0 | 272,327,355 | 10.3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97,013,182 | 15.07% | -166,640,316 | -166,640,316 | 230,372,866 | 8.75%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64,495,753 | 74.59% | 166,640,316 | 166,640,316 | 2,131,136,069 | 80.9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64,495,753 | 74.59% | 166,640,316 | 166,640,316 | 2,131,136,069 | 80.9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2,633,836,290 | 100.00% | 2,633,836,29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期初限售 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光忠 | 674,557 | 674,557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1年12月7日 | |
林文智 | 85,581,265 | 85,581,265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1年1月4日解除限售2,877,198股;2021年5月17日解除限售4,419,463股;2021年12月6日解除78,284,604股 | |
林文昌 | 80,384,494 | 80,384,494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1年8月5日 | |
合计 | 166,640,316 | 0 | 166,640,316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12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50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烈权 | 境内自然人 | 11.66% | 307,163,822 | 230,372,866 | 76,790,956 | 质押 | 230,000,000 | |||||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79% | 231,478,254 | 231,478,254 | 0 | 质押 | 142,499,999 | |||||
林福椿 | 境内自然人 | 5.13% | 135,027,006 | 0 | 135,027,006 | 质押 | 134,999,900 | |||||
冻结 | 135,027,006 | |||||||||||
深圳耀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6% | 127,934,225 | 127,934,225 | 0 | 127,934,225 | ||||||
刘飞达 | 境内自然人 | 3.08% | 81,111,415 | -1,139,000 | 0 | 81,111,415 | ||||||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9% | 57,550,100 | 57,550,100 | 0 | 57,550,100 | ||||||
石惠芳 | 境内自然人 | 2.17% | 57,200,000 | -25,050,415 | 0 | 57,200,000 | ||||||
蔡鹤亭 | 境内自然人 | 1.93% | 50,800,055 | -3,400,000 | 0 | 50,800,055 | 质押 | 32,600,000 | ||||
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5% | 40,849,101 | 40,849,101 | 0 | |||||||
蔡佼骏 | 境内自然人 | 1.40 | 37,000,0 | 0 | 37,000,00 | 质押 | 37,000,000 |
% | 00 | 0 | 冻结 | 37,000,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林福椿 | 135,027,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027,006 | ||||
深圳耀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934,2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934,225 | ||||
刘飞达 | 81,111,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81,111,415 | ||||
陈烈权 | 76,790,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90,956 | ||||
北京天宇泽华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57,55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50,100 | ||||
石惠芳 | 57,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200,000 | ||||
蔡鹤亭 | 50,800,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800,055 | ||||
蔡佼骏 | 3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00,000 | ||||
宁波乐新启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221,0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221,038 | ||||
林文智 | 29,753,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753,354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林福椿与林文智是父子,二人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林福椿及其子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陆续被司法拍卖,截止2021年8月10日,原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所持有的107,179,326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原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227,537,3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4%,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下降为8.6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175,537,3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6%。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无控股股东 |
变更日期 | 2021年08月10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9900001762&stockCode=002102&announcementId=1210725671&announcementTime=2021-08-12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1年08月12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林福椿及其子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陆续被司法拍卖,截止2021年8月10日,原实际控制人林文昌先生所持有的107,179,326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227,537,3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4%,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下降为8.6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175,537,3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6%。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自然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烈权 | 中国 | 否 |
邓海雄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陈烈权先生,1987年至1995年历任石首市化学试剂厂新产品开发部技术员、技术科科长、设备科科长、设计室主任、供销科科长、副厂长;1995年至1997年历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1997年至2004年历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任湖北鑫慧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4年至2006年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任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2010年任湖北楚源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2010年5月至2017年5月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益曼特董事。 邓海雄先生,2009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2016年2月任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至今任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15年12月至今任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15年10月至今任上海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上海钱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汕头市海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投资人;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上市公司情况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 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无实际控制人 |
变更日期 | 2021年08月10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9900001762&stockCode=002102&announcementId=1210725671&announcementTime=2021-08-12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1年08月12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方案披露 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 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17-07-26 | 25,000,000 | 0.9491% | 100,000,000 | 2017- 6 - 6 至 2018 - 4 - 5 | 股权激励计划 | 1,255,800 |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1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30406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俊鹏、周墨 |
审计报告正文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冠福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冠福公司2021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违规事项导致公司承担的巨额负债,余额的准确性无法确定
冠福公司2018年因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事项使得冠福公司需要承担巨额负债,该事项于2021年尚未完全解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列示冠福公司预计需承担偿付余额为125,697.25万元,上年末该数据余额为140,086.52万元,较上期下降14,389.27 万元,主要原因系冠福公司通过和解支付的方式降低了偿付余额,详细情况见附注十一(2)。因其他未解决事项、也因诉讼或仲裁的结果、是否存在其他尚未主张权利的债权以及冠福公司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金额在法院终审判决下达及实际执行前均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冠福公司本年末上述余额的准确性。详细情况如下:
(1)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余额为27,839.41万元;
(2)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提供的对外担保,预计需承担担保责任余额为29,604.39万元;
(3)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预计需承担借款责任余额为68,253.45万元。
2、对林氏家族债权可收回性无法判断
冠福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中列示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原控股股东138,286.34万元,上年末该数据余额为128,373.09万元,较上年末上升9,913.25 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尚未清偿本年继续计提利息增加了需要向原控股股东追偿的金额,冠福公司对剩余的应收款项仍保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原控股股东违规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为其提供担保以及冠福公司正常为原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预计共需承担担保责任(预计负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3,619.73 万元,上年末余额为67,058.03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3,438.30 万元,冠福公司在本年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后未能完全从原控股股东处获得追偿,对尚未偿付的担保事项计提利息并将预计负债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本年冠福公司仍无法提供充分依据证明对林氏家族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及继续计提尚未偿付担保事项的利息并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两项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对林氏家族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因冠福公司履行担保责任而对林氏家族行使追偿权的可收回金额。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冠福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冠福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冠福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由于上述事项对本期数据可能存在影响,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附注三、26、附注五、45。
冠福公司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35.02亿元,较2020年度销售收入上升了5.38%。冠福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销售收入金额重大、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存在管理层操纵收入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冠福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通过审阅销售合同相关条款,并与管理层访谈,对合同进行“五步法”分析,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进而评估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收入准则的要求;
(2)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及毛利情况实施分析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判断本期销售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4)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出库记录中分别选取样本,对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出库单据、报关单及提单、签收单、确认单等做交叉核对,特别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5)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的余额;
(6)通过向重要客户实地走访,了解业务流程,业务规模,是否存在隐藏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交易等,判断与重大客户交易的真实性。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作出恰当列报。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附注五、19。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冠福公司的商誉账面原值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值为17.28亿元,占冠福公司资产总额的18.46%,主要来自收购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和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要求估计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即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在确定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需要恰当的预测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和合理的确定计算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折现率,这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同时考虑商誉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公司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冠福公司商誉减值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管理层的减值评估资料并了解其评估过程;
(2)测试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利用内部评估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认定;了解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历史业务及发展规划;评估管理层使用的减值评估方法和折现率的合理性;通过参考行业惯例,评估管理层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及估值参数的适当性以及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
(3)我们将相关资产组本年度(2021年度)的实际结果与以前年度相应的预测数据进行了比较,以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否可靠;
(4)将现金流量预测中所使用的数据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评价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假设的适当性,评价测试所引用参数的合理性;
(5)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对评估报告中评估目的、评估假设、评估方法、价值类型、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参数等的选取原则和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复核意见;
(6)检查与商誉及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作出恰当、充
分列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冠福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冠福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冠福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冠福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冠福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6)就冠福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4,289,276.13 | 280,573,951.7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882,601.4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20,000.00 | |
应收账款 | 352,674,282.74 | 418,519,211.5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43,306,435.93 | 378,044,329.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7,052,932.96 | 98,368,969.07 |
其中:应收利息 | 145,723,441.48 | 86,057,270.48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70,570,248.77 | 1,250,201,496.8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78,097,222.91 | 31,278,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22,829,844.30 | 20,030,206.74 |
流动资产合计 | 3,629,440,243.74 | 2,503,898,767.1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40,221,058.19 | 453,024,673.00 |
长期股权投资 | 437,600,014.73 | 309,931,210.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9,835.33 | 1,859,835.3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79,350,000.00 | 541,435,000.00 |
固定资产 | 1,188,906,828.90 | 445,722,399.51 |
在建工程 | 121,322,527.56 | 670,930,098.8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189,818.01 | |
无形资产 | 215,250,456.86 | 240,786,758.1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28,116,564.17 | 1,879,497,517.38 |
长期待摊费用 | 45,440,880.54 | 59,509,544.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570,460.69 | 65,966,971.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29,120,668.12 | 1,999,452,374.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30,449,113.10 | 6,668,116,382.48 |
资产总计 | 9,359,889,356.84 | 9,172,015,149.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48,839,716.49 | 401,100,072.2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35,201,949.99 | 2,353,674,734.00 |
应付账款 | 409,345,670.19 | 306,995,822.28 |
预收款项 | 4,652,755.94 | 4,803,134.07 |
合同负债 | 157,433,851.46 | 196,946,852.2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470,233.62 | 16,651,112.44 |
应交税费 | 45,751,570.27 | 67,516,833.89 |
其他应付款 | 844,459,200.68 | 625,744,347.77 |
其中:应付利息 | 238,992,200.08 | 165,075,622.42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39,262.76 | 140,232,225.92 |
其他流动负债 | 318,888,291.16 | 324,413,090.78 |
流动负债合计 | 4,497,082,502.56 | 4,438,078,225.6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22,209,967.85 | 356,723,620.3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220,851.75 | |
长期应付款 | 53,745.1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82,024,329.84 | 776,070,914.94 |
递延收益 | 80,755,051.13 | 80,636,866.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563,312.33 | 89,668,390.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10,773,512.90 | 1,303,153,537.30 |
负债合计 | 5,807,856,015.46 | 5,741,231,762.9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3,836,290.00 | 2,633,836,29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98,957,948.00 | 1,698,957,948.00 |
减:库存股 | 4,999,833.86 | 4,999,833.86 |
其他综合收益 | 153,430,136.50 | 153,383,529.35 |
专项储备 | 463,526.34 | 463,526.34 |
盈余公积 | 29,747,031.56 | 29,747,031.5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92,621,954.91 | -1,193,708,598.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18,813,143.63 | 3,317,679,892.88 |
少数股东权益 | 133,220,197.75 | 113,103,493.7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52,033,341.38 | 3,430,783,386.6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359,889,356.84 | 9,172,015,149.61 |
法定代表人:姚晓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驰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朝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9,976.42 | 2,436,923.9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352.67 | 7,902.24 |
其他应收款 | 823,360,333.56 | 728,494,649.1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63,731.21 | 2,982,602.36 |
流动资产合计 | 826,956,393.86 | 733,922,077.6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9,835.33 | 359,835.3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090.01 | 121,354.9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6,323.73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083,820.00 | 9,083,82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29,203,066.50 | 4,229,105,007.74 |
资产总计 | 5,056,159,460.36 | 4,963,027,085.4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9,000,000.00 | 89,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1,193,711.23 | 2,622,617.9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96,618.32 | 924,872.57 |
应交税费 | 169,864.32 | 321,429.77 |
其他应付款 | 1,252,389,889.70 | 980,666,383.81 |
其中:应付利息 | 234,319,399.78 | 165,075,622.43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9,270.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8,810,000.00 | 298,81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1,642,489,353.63 | 1,372,345,304.0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36,224,436.45 | 475,660,656.91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6,224,436.45 | 475,660,656.91 |
负债合计 | 2,078,713,790.08 | 1,848,005,960.9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3,836,290.00 | 2,633,836,29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59,525,573.15 | 1,659,525,573.15 |
减:库存股 | 4,999,833.86 | 4,999,833.86 |
其他综合收益 | -640,164.67 | -640,164.6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747,031.56 | 29,747,031.56 |
未分配利润 | -1,340,023,225.90 | -1,202,447,771.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77,445,670.28 | 3,115,021,124.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56,159,460.36 | 4,963,027,085.4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3,532,557,657.25 | 12,841,679,568.72 |
其中:营业收入 | 13,532,557,657.25 | 12,841,679,568.7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259,220,218.57 | 12,540,570,342.93 |
其中:营业成本 | 13,083,474,974.27 | 12,359,914,353.8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901,021.78 | 7,707,777.69 |
销售费用 | 34,406,130.50 | 31,275,008.54 |
管理费用 | 100,313,631.23 | 111,080,397.90 |
研发费用 | 63,863,006.18 | 73,813,639.19 |
财务费用 | -33,738,545.39 | -43,220,834.28 |
其中:利息费用 | 50,744,901.42 | 33,214,302.84 |
利息收入 | 91,889,946.88 | 81,573,436.30 |
加:其他收益 | 36,447,056.61 | 17,767,417.9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374,491.22 | 4,499,251.9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668,804.72 | -24,353,349.4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915,000.00 | 22,011,789.1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679,676.91 | 93,886,155.4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9,717,629.21 | -188,794,206.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67,123.26 | 282,818.1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9,009,557.13 | 250,762,451.64 |
加:营业外收入 | 127,555,073.25 | 9,782,308.30 |
减:营业外支出 | 78,892,843.97 | 128,012,718.7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7,671,786.41 | 132,532,041.22 |
减:所得税费用 | 66,468,438.83 | 28,131,328.1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203,347.58 | 104,400,713.0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203,347.58 | 104,400,713.0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1,086,643.60 | 125,503,753.72 |
2.少数股东损益 | 20,116,703.98 | -21,103,040.6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6,607.15 | 8,884,229.8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6,607.15 | 8,290,267.7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607.15 | 8,290,267.7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6,607.15 | 136,627.98 |
7.其他 | 8,153,639.7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93,962.1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1,249,954.73 | 113,284,942.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133,250.75 | 133,794,021.4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116,703.98 | -20,509,078.4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84 | 0.047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84 | 0.047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姚晓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驰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朝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1,816,184.99 | 14,775,670.3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3,720.64 | 2,666,251.19 |
其中:利息费用 | 15,549.33 | 2,672,876.71 |
利息收入 | 3,886.90 | 7,833.52 |
加:其他收益 | 4,246.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27,514.71 | 741,393,331.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570,680.16 | 131,034,679.2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373,071.08 | 854,990,335.60 |
加:营业外收入 | 4,828.40 | 7,822.54 |
减:营业外支出 | 47,207,211.49 | 63,788,090.5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7,575,454.17 | 791,210,067.59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7,575,454.17 | 791,210,067.5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7,575,454.17 | 791,210,067.5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7,575,454.17 | 791,210,067.5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025,406,061.51 | 14,016,461,545.4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795,424.97 | 75,720,254.4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9,114,002.73 | 269,571,560.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29,315,489.21 | 14,361,753,360.2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891,441,048.65 | 11,703,638,158.6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9,825,169.30 | 78,765,498.6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204,310.58 | 136,099,017.1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0,631,747.16 | 1,346,889,556.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89,102,275.69 | 13,265,392,230.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213,213.52 | 1,096,361,129.2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808,932.30 | 106,6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072,566.19 | 4,168,261.6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20,547.95 | 33,082,491.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202,046.44 | 143,850,753.1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1,891,796.36 | 288,009,680.4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004,707.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000,000.00 | 116,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896,503.36 | 404,009,680.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694,456.92 | -260,158,927.2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69,519,612.47 | 1,020,966,178.2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291,066.66 | 33,589,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5,810,679.13 | 1,054,555,178.2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05,796,823.85 | 712,257,114.7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002,181.16 | 33,856,051.4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630,787.52 | 1,318,037,391.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2,429,792.53 | 2,064,150,558.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80,886.60 | -1,009,595,379.8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142,371.74 | 10,106,518.6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042,014.94 | -163,286,659.2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887,363.05 | 195,174,022.3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929,377.99 | 31,887,363.0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8,569.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8,569.0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569.00 | -1.7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8,569.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8,569.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569.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3,836,290.00 | 1,698,957,948.00 | 4,999,833.86 | 153,383,529.35 | 463,526.34 | 29,747,031.56 | -1,193,708,598.51 | 3,317,679,892.88 | 113,103,493.77 | 3,430,783,386.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3,836,290.00 | 1,698,957,948.00 | 4,999,833.86 | 153,383,529.35 | 463,526.34 | 29,747,031.56 | -1,193,708,598.51 | 3,317,679,892.88 | 113,103,493.77 | 3,430,783,386.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607.15 | 101,086,643.60 | 101,133,250.75 | 20,116,703.98 | 121,249,954.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607.15 | 101,086,643.60 | 101,133,250.75 | 20,116,703.98 | 121,249,954.73 | ||||||||||
(二)所有者投入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9,095,735.93 | 9,095,735.93 | 9,095,735.93 | ||||||||||||
2.本期使用 | 9,095,735.93 | 9,095,735.93 | 9,095,735.9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3,836,290.00 | 1,698,957,948.00 | 4,999,833.86 | 153,430,136.50 | 463,526.34 | 29,747,031.56 | -1,092,621,954.91 | 3,418,813,143.63 | 133,220,197.75 | 3,552,033,341.3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3,836,290.00 | 1,698,957,948.00 | 4,999,833.86 | 145,093,261.65 | 463,526.34 | 29,747,031.56 | -1,319,212,352.23 | 3,183,885,871.46 | 133,612,572.25 | 3,317,498,443.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3,836,290.00 | 1,698,957,948.00 | 4,999,833.86 | 145,093,261.65 | 463,526.34 | 29,747,031.56 | -1,319,212,352.23 | 3,183,885,871.46 | 133,612,572.25 | 3,317,498,443.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8,290,26 | 125,503, | 133,794, | -20,50 | 113,284,94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70 | 753.72 | 021.42 | 9,078.48 | 2.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90,267.70 | 125,503,753.72 | 133,794,021.42 | -20,509,078.48 | 113,284,942.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159,788.60 | 2,159,788.60 | 2,159,788.60 | ||||||||||||
2.本期使用 | 2,159,788.60 | 2,159,788.60 | 2,159,788.6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3,836,290.00 | 1,698,957,948.00 | 4,999,833.86 | 153,383,529.35 | 463,526.34 | 29,747,031.56 | -1,193,708,598.51 | 3,317,679,892.88 | 113,103,493.77 | 3,430,783,386.6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3,836,290.00 | 1,659,525,573.15 | 4,999,833.86 | -640,164.67 | 29,747,031.56 | -1,202,447,771.73 | 3,115,021,124.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 | 2,633 | 1,659, | 4,999, | - | 29,747 | - | 3,115,0 |
初余额 | ,836,290.00 | 525,573.15 | 833.86 | 640,164.67 | ,031.56 | 1,202,447,771.73 | 21,124.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575,454.17 | -137,575,454.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7,575,454.17 | -137,575,454.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3,836,290.00 | 1,659,525,573.15 | 4,999,833.86 | -640,164.67 | 29,747,031.56 | -1,340,023,225.90 | 2,977,445,670.2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33,836,290.00 | 1,659,525,573.15 | 4,999,833.86 | -640,164.67 | 29,747,031.56 | -1,993,657,839.32 | 2,323,811,056.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33,836,290.00 | 1,659,525,573.15 | 4,999,833.86 | -640,164.67 | 29,747,031.56 | -1,993,657,839.32 | 2,323,811,056.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1,210,067.59 | 791,210,067.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1,210,067.59 | 791,210,067.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33,836,290.00 | 1,659,525,573.15 | 4,999,833.86 | -640,164.67 | 29,747,031.56 | -1,202,447,771.73 | 3,115,021,124.4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原名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7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在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德化冠福陶瓷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02年9月28日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9135000070536404XU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83,673,158.00元,总股本83,673,158股,每股面值1元。法定代表人:姚晓琴。
2006年12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14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于2006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冠福股份,股票代码:002102。
2008年7月,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计56,836,579股,每股面值1元。2010年10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4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4,120,263股,每股面值1元。2011年5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计204,63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204,630,000.00元。本次变更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6月16日出具中汇会验[2011]2028号验资报告。2014年12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向陈烈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19,633,943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更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2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4)第07148号验资报告。
2015年3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向陈烈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99,833,610股用于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更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3月11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7023号验资报告。
2016年8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7,455,106.00元,公司按每10股转增2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457,455,106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1,457,455,106.00元。本次变更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9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304186号验资报告。
2016年12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344,694,570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更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2月31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304274号验资报告。2017年2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02,959,061股用于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更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17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0402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633,836,290.00元。本公司属医药制造业。经营范围为:对医疗业,制造业,采矿业,能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对外贸易;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体育用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针纺织品的销售;计算机技术、医疗、医药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总部注册地址:德化县浔中镇土坂村。本公司经营期限:2002年9月28日至2052年9月27日。本公司目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2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增加两家子公司: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销一家子公司:上海梦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各子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能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的销售,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知识产权代理,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具体项目见证书编号汕金应急经(B)字[2021]00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2月25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另一经营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7号君华海逸酒店商务楼2101号房之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 |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数码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原料、塑料制品;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供应链管理,仓储代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商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链管理,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计算机软 |
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数码产品、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的销售,煤炭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塑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 |
成都塑创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数码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原料、塑料制品;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仓储代理、广告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汕头市鑫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及信息咨询、服务(国家准入审批和专项管理项目除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芽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汕头市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塑料原料、建筑材料、煤炭。(另一经营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三楼303-1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塑米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数码产品、石油制品(除成品油)、塑料制品及原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设计、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
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 | 金矿地下开采(筹建);矿产品加工、销售;矿山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绿化工程,商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研究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投资管理,货物运输代理,生产加工日用及工艺美术陶瓷制品、竹木制品、玻璃制品、藤、棕、草工艺制品、纸制品、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塑料搪瓷制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超市货架,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矿产品、木材、燃料油、电线、电缆、电缆附件、高低压电气及成套设备、广告器材、电子元件、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纸、纸制品、汽车、汽车配 |
件、船舶及器材、手表、化妆品、橡胶原料及制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风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上海风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秣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及原料、橡胶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妆品、监控化妆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包装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沨隆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从事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的销售,供应链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广告业务,知识产权代理,自有房屋租赁,销售:塑料制品及原料、橡胶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装潢材料,包装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互联网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本财务报告于2022年4月1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
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三、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
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
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大宗商品贸易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医药中间体客户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其他服务类客户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保理客户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林氏家族及其他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长期应收款组合1 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客户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融资租赁款长期应收款组合3 长期借款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
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票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12、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大宗商品贸易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医药中间体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其他服务类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保理客户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林氏家族及其他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客户
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融资租赁款长期应收款组合3 长期借款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
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 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
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以成本计量该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其完工后(两者孰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50 | 5 | 1.90-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 | 7.92-11.88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 | 7.92-11.88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12 | 5 | 7.92-23.75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除探矿及采矿权之摊销采用产量法外,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1、长期资产减值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
对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权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其中,内销收入以客户确认收货或取得提货单作为商品控制权转移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外销收入FOB、CIF、CNF形式下出口业务以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作为商品控制权转移时
点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进度,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提供劳务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利息收入确认:按照合同约定付息日确认,如果协议中规定的期限跨年度,在计息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
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三、12“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报表项目 | 2020.12.31 | 2021.1.1 |
使用权资产 | 9,935,618.11 | |
长期应收款 | 453,024,673.00 | 466,824,621.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278,000.00 | 31,666,058.00 |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 23,919,289.63 | |
应付账款 | 306,995,822.28 | 304,729,268.92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625,744,347.77 | 625,245,821.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232,225.92 | 143,201,640.72 |
1、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采用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
4.65%;
2、首次执行日前一年度报告期末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计入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额为0。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0,573,951.79 | 280,573,951.7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882,601.45 | 26,882,601.4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18,519,211.55 | 418,519,211.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78,044,329.64 | 378,044,329.6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8,368,969.07 | 98,368,969.07 | |
其中:应收利息 | 86,057,270.48 | 86,057,270.48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50,201,496.89 | 1,250,201,496.8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278,000.00 | 31,666,058.00 | 388,058.00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30,206.74 | 20,030,206.7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03,898,767.13 | 2,504,286,825.13 | 388,058.00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53,024,673.00 | 466,824,621.34 | 13,799,948.34 |
长期股权投资 | 309,931,210.01 | 309,931,210.0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59,835.33 | 1,859,835.3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41,435,000.00 | 541,435,000.00 | |
固定资产 | 445,722,399.51 | 445,722,399.51 | |
在建工程 | 670,930,098.88 | 670,930,098.8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935,618.11 | 9,935,618.11 | |
无形资产 | 240,786,758.12 | 240,786,758.1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879,497,517.38 | 1,879,497,517.38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509,544.30 | 59,509,544.3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966,971.03 | 65,966,971.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99,452,374.92 | 1,999,452,374.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68,116,382.48 | 6,691,851,948.93 | 23,735,566.45 |
资产总计 | 9,172,015,149.61 | 9,196,138,774.06 | 24,123,624.4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1,100,072.24 | 401,100,072.2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53,674,734.00 | 2,353,674,734.00 | |
应付账款 | 306,995,822.28 | 304,729,268.92 | -2,266,553.36 |
预收款项 | 4,803,134.07 | 4,803,134.07 | |
合同负债 | 196,946,852.27 | 196,946,852.2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651,112.44 | 16,651,112.44 | |
应交税费 | 67,516,833.89 | 67,516,833.89 | |
其他应付款 | 625,744,347.77 | 625,245,821.15 | -498,526.62 |
其中:应付利息 | 165,075,622.42 | 165,075,622.42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232,225.92 | 143,201,640.72 | 2,969,414.80 |
其他流动负债 | 324,413,090.78 | 324,413,090.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38,078,225.66 | 4,438,282,560.48 | 204,334.8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56,723,620.37 | 356,723,620.3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919,289.63 | 23,919,289.63 | |
长期应付款 | 53,745.16 | 53,745.1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76,070,914.94 | 776,070,914.94 | |
递延收益 | 80,636,866.67 | 80,636,866.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9,668,390.16 | 89,668,390.1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3,153,537.30 | 1,303,153,537.30 | 23,919,289.63 |
负债合计 | 5,741,231,762.96 | 5,765,355,387.4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3,836,290.00 | 2,633,836,29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98,957,948.00 | 1,698,957,948.00 | |
减:库存股 | 4,999,833.86 | 4,999,833.86 |
其他综合收益 | 153,383,529.35 | 153,383,529.35 | |
专项储备 | 463,526.34 | 463,526.34 | |
盈余公积 | 29,747,031.56 | 29,747,031.5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93,708,598.51 | -1,193,708,598.5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17,679,892.88 | 3,317,679,892.8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3,103,493.77 | 113,103,493.7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30,783,386.65 | 3,430,783,386.6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172,015,149.61 | 9,196,138,774.06 |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36,923.91 | 2,436,923.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902.24 | 7,902.24 | |
其他应收款 | 728,494,649.16 | 728,494,649.1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82,602.36 | 2,982,602.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3,922,077.67 | 733,922,077.6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9,835.33 | 359,835.3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1,354.98 | 121,354.98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5,295.13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083,820.00 | 9,083,82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29,105,007.74 | 4,229,610,302.87 | |
资产总计 | 4,963,027,085.41 | 4,963,532,380.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9,000,000.00 | 89,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622,617.90 | 2,622,617.9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924,872.57 | 924,872.57 | |
应交税费 | 321,429.77 | 321,429.77 | |
其他应付款 | 980,666,383.81 | 980,666,383.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165,075,622.43 | 165,075,622.43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6,025.06 | 376,025.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8,810,000.00 | 298,81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1,372,345,304.05 | 1,372,721,329.11 | 376,025.0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9,270.07 | 129,270.0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75,660,656.91 | 475,660,656.9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5,660,656.91 | 475,660,656.91 | 129,270.07 |
负债合计 | 1,848,005,960.96 | 1,848,135,231.03 | 505,295.1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3,836,290.00 | 2,633,836,29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59,525,573.15 | 1,659,525,573.15 | |
减:库存股 | 4,999,833.86 | 4,999,833.86 | |
其他综合收益 | -640,164.67 | -640,164.6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747,031.56 | 29,747,031.56 | |
未分配利润 | -1,202,447,771.73 | -1,202,447,771.7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15,021,124.45 | 3,115,021,124.4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963,027,085.41 | 4,963,532,380.54 | 505,295.13 |
调整情况说明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0、2.5、12.5、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应税面积 | 6元/㎡、4元/㎡、2元/㎡ |
利得税 | 应税利得 | 16.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1)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2000358;2021年至2023年所得税税率为15%。适用期限:2021年~2023年。
(2)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2021年12月03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2004900,2021年至2023年所得税税率为15%。适用期限:
2021年~2023年。
(3)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退税率为13%。
(4)子公司上海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1003876,2021年所得税税率为15%。适用期限:2020年~2022年。
(5)2018年8月30日,子公司上海芽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沪RQ-2018-0286,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
(6)2019年12月27日,子公司成都塑创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川RQ-2019-0304,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2020年6月30日,子公司沨隆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获得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沪RQ-2020-0223,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2020年6月30日,子公司上海秣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沪RQ-2020-0224,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塑米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8,314.92 | 176,878.30 |
银行存款 | 124,806,210.92 | 35,431,691.56 |
其他货币资金 | 179,284,750.29 | 244,965,381.93 |
合计 | 304,289,276.13 | 280,573,951.7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73,081.68 | 329,574.26 |
其他说明
(1)期末银行存款中,因法院冻结公司账户导致所有权受限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075,147.85元。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所有权受限的金额为179,284,750.29元。
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受限金额为150,050,408.59元;
②信用证保证金受限金额为29,234,341.70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882,601.45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26,882,601.45 | |
其中: | ||
合计 | 26,882,601.45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20,000.00 | |
合计 | 620,000.0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30,690,628.73 | 100.00% | 78,016,345.99 | 18.11% | 352,674,282.74 | 567,375,437.42 | 100.00% | 148,856,225.87 | 26.24% | 418,519,211.55 |
其中: | ||||||||||
应收大宗商品贸易客户 | 214,097,644.81 | 49.71% | 382,474.19 | 0.18% | 213,715,170.62 | 295,398,955.57 | 52.06% | 2,917,467.68 | 0.99% | 292,481,487.89 |
应收医药中间体客户 | 141,864,933.18 | 32.94% | 8,120,447.03 | 5.72% | 133,744,486.15 | 132,734,200.05 | 23.39% | 13,389,384.75 | 10.09% | 119,344,815.30 |
应收服务类客户 | 74,728,050.74 | 17.35% | 69,513,424.77 | 93.02% | 5,214,625.97 | 114,310,375.40 | 20.15% | 107,617,467.04 | 94.14% | 6,692,908.36 |
应收保理客户 | 0.00 | 24,931,906.40 | 4.39% | 24,931,906.40 | 100.00% | 0.00 | ||||
合计 | 430,690,628.73 | 100.00% | 78,016,345.99 | 18.11% | 352,674,282.74 | 567,375,437.42 | 100.00% | 148,856,225.87 | 26.24% | 418,519,211.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8,016,345.9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大宗商品贸易客户 | 214,097,644.81 | 382,474.19 | 0.18% |
应收医药中间体客户 | 141,864,933.18 | 8,120,447.03 | 5.72% |
应收服务类客户 | 74,728,050.74 | 69,513,424.77 | 93.02% |
合计 | 430,690,628.73 | 78,016,345.99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大宗商品贸易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医药中间体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其他服务类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保理客户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0,316,418.06 |
1至2年 | 509,552.30 |
2至3年 | 2,167,278.17 |
3年以上 | 67,697,380.20 |
3至4年 | 67,697,380.20 |
合计 | 430,690,628.7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48,856,225.87 | 1,138,059.05 | 69,701,820.83 | 78,016,345.99 | ||
合计 | 148,856,225.87 | 1,138,059.05 | 69,701,820.83 | 78,016,345.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 | 41,554,663.43 |
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 | 23,713,921.71 |
寿光海丰物流有限公司 | 3,774,608.13 |
其他 | 658,627.5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 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 | 货款 | 41,554,663.43 | 公司已破产 | 董事会审批 | 否 |
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 | 保理款 | 23,713,921.71 | 公司已破产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寿光海丰物流有限公司 | 货款 | 3,774,608.13 | 公司已注销 | 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 否 |
其他 | 货款 | 658,627.56 | 预计无法收回 | 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 否 |
合计 | -- | 69,701,820.8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据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0118破21号)的裁定,法院已受理债权人对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上海风弘保理有限公司对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并于2021年10月26日董事会审批通过。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Morepen Laboratories LTD. | 41,459,901.96 | 9.54% | 2,072,995.10 |
广东金丰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27,600,890.00 | 6.35% | 276,008.90 |
汕头市鑫晟塑胶有限公司 | 25,412,993.67 | 5.85% | 254,129.94 |
广东新嘉源塑胶有限公司 | 24,725,240.70 | 5.69% | 247,252.41 |
广东亨霖石化有限公司 | 23,469,981.15 | 5.40% | 234,699.81 |
合计 | 142,669,007.48 | 32.83%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39,752,554.93 | 99.20% | 374,632,812.16 | 99.10% |
1至2年 | 1,109,734.76 | 0.25% | 2,576,807.98 | 0.68% |
2至3年 | 1,869,490.69 | 0.42% | 795,756.14 | 0.21% |
3年以上 | 574,655.55 | 0.13% | 38,953.36 | 0.01% |
合计 | 443,306,435.93 | -- | 378,044,329.64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 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备注 |
广东亿鑫塑胶有限公司
广东亿鑫塑胶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6,657,428.48 | 6.01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广东大鑫塑胶有限公司
广东大鑫塑胶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6,158,239.02 | 5.90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广东弘汇通塑胶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4,307,639.08 | 5.48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广东金时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7,906,193.37 | 4.04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汕头市华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7,669,336.00 | 3.99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合 计
合 计 | 112,698,835.95 | 25.42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45,723,441.48 | 86,057,270.48 |
其他应收款 | 11,329,491.48 | 12,311,698.59 |
合计 | 157,052,932.96 | 98,368,969.07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45,723,441.48 | 86,057,270.48 |
合计 | 145,723,441.48 | 86,057,270.48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林氏家族违规事项形成的债权 | 1,382,863,362.34 | 1,283,730,878.40 |
借款及利息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押金、保证金 | 3,482,450.92 | 3,922,889.97 |
代垫工程款 | 10,434,258.00 | 10,434,258.00 |
代垫款 | 3,826,582.81 | 1,809,778.41 |
员工备用金 | 112,873.30 | 175,643.52 |
待退回款 | 12,361,622.19 | 11,963,722.03 |
未退回减资款 | 450,000.00 | 450,000.00 |
合计 | 1,415,031,149.56 | 1,313,987,170.33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18,737.04 | 5,017,172.37 | 1,296,139,562.33 | 1,301,675,471.74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266,711.60 | -4,636,429.00 | 4,903,140.60 | |
本期计提 | 194,371.55 | 35,031.25 | 101,796,783.54 | 102,026,186. |
34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46,396.99 | 415,774.62 | 1,402,839,486.47 | 1,403,701,658.0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3,549,824.63 |
1至2年 | 2,275,117.00 |
2至3年 | 2,644,125.31 |
3年以上 | 1,296,562,082.62 |
3至4年 | 1,285,919,806.94 |
4至5年 | 302,700.00 |
5年以上 | 10,339,575.68 |
合计 | 1,415,031,149.5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301,675,471.74 | 102,026,186.34 | 1,403,701,658.08 | |||
合计 | 1,301,675,471.74 | 102,026,186.34 | 1,403,701,658.08 |
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主要系原控股股东违规借款、违规开票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坏账所致。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林氏家族 | 违规事项形成的债权 | 1,382,863,362.34 | 3年以上 | 97.60% | 1,382,863,362.34 |
成都梦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涉及诉讼的代垫工程款 | 10,434,258.00 | 3年以上 | 0.74% | 4,886,806.09 |
宁波利时进出口有限公司 | 待退回款 | 6,586,335.00 | 3年以上 | 0.46% | 6,586,335.00 |
武汉国塑科技有限公司 | 待退回款 | 3,377,387.03 | 3年以上 | 0.24% | 3,377,387.03 |
潍坊信步贸易有限公司 | 待退回款 | 2,397,900.16 | 1-2以上 | 0.17% | 1,198,950.08 |
合计 | -- | 1,405,659,242.53 | -- | 99.34% | 1,398,912,840.54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8,037,731.24 | 846,681.26 | 77,191,049.98 | 34,647,962.01 | 846,681.26 | 33,801,280.75 |
在产品 | 140,876,572.08 | 1,102,012.64 | 139,774,559.44 | 65,404,246.30 | 0.00 | 65,404,246.30 |
库存商品 | 58,803,486.44 | 3,579,870.28 | 55,223,616.16 | 198,274,433.08 | 3,603,511.68 | 194,670,921.40 |
发出商品 | 1,004,491,730.50 | 6,110,707.31 | 998,381,023.19 | 965,760,306.83 | 9,435,258.39 | 956,325,048.44 |
合计 | 1,282,209,520.26 | 11,639,271.49 | 1,270,570,248.77 | 1,264,086,948.22 | 13,885,451.33 | 1,250,201,496.89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46,681.26 | 846,681.26 | ||||
在产品 | 0.00 | 1,102,012.64 | 1,102,012.64 | |||
库存商品 | 3,603,511.68 | 619,051.68 | 642,693.08 | 3,579,870.28 | ||
发出商品 | 9,435,258.39 | 6,110,707.31 | 9,435,258.39 | 6,110,707.31 | ||
合计 | 13,885,451.33 | 7,831,771.63 | 10,077,951.47 | 11,639,271.49 |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已出售 | |
发出商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已出售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2,654,515.91 | 388,058.00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单 | 1,035,442,707.00 | 31,278,000.00 |
合计 | 1,078,097,222.91 | 31,666,058.00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 19,895,206.14 | 17,834,562.75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656,322.74 | 1,844,323.28 |
财产保险费 | 229,402.52 | 267,380.04 |
待摊费用 | 48,912.90 | 83,940.67 |
合计 | 22,829,844.30 | 20,030,206.74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 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79,405,941.78 | 1,207,955.88 | 78,197,985.90 | 127,233,150.44 | 567,166.01 | 126,665,984.43 | 8.50%~18.83%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77,188,83 | -77,188,83 | -22,793,30 | -22,793,30 |
0.01 | 0.01 | 5.15 | 5.15 | ||||
长期借款 | 215,569,589.21 | 10,778,479.46 | 204,791,109.75 | 116,887,808.23 | 5,844,390.41 | 111,043,417.82 | |
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 | 165,507,328.99 | 8,275,366.45 | 157,231,962.54 | 241,173,914.84 | 12,058,695.75 | 229,115,219.09 | |
合计 | 460,482,859.98 | 20,261,801.79 | 440,221,058.19 | 485,294,873.51 | 18,470,252.17 | 466,824,621.34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8,470,252.17 | 18,470,252.17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791,549.62 | |||
本期转回 | 1,791,549.62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0,261,801.79 | 20,261,801.7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应收融资租赁款
项 目 | 2021.12.31 |
租赁收款额
租赁收款额 | 151,270,766.20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29,210,308.51 |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 122,060,457.69 |
减: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 1,207,955.88 |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 | 120,852,501.81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466,881.70 |
合 计 | 120,385,620.11 |
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期 间 | 2021.12.31 |
第1年
第1年 | 65,787,725.95 |
第2年 | 47,484,609.14 |
第3年 | 16,932,806.11 |
第4年
第4年 | 3,150,000.00 |
第5年
第5年 | 3,150,000.00 |
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14,765,625.00 |
合 计 | 151,270,766.20 |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 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 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天津荆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二、联营企业 | |||||||||||
海客瑞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35,103,629.82 | 35,103,629.82 | 35,103,629.82 |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309,931,210.01 | 10,821,569.49 | 320,752,779.50 |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3,152,764.77 | 116,847,235.23 | ||||||||
小计 | 345,034,839.83 | 120,000,000.00 | 7,668,804.72 | 472,703,644.55 | 35,103,629.82 | ||||||
合计 | 345,034,839.83 | 120,000,000.00 | 7,668,804.72 | 472,703,644.55 | 35,103,629.82 |
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2020.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12.31 |
海客瑞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35,103,629.82 | 35,103,629.82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秣宝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59,835.33 | 359,835.33 |
合计 | 359,835.33 | 1,859,835.33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 利得 | 累计 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上海秣宝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
杭州时迈生物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50,000.00 | 1,550,000.00 | ||||
广州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640,164.67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出售上海秣宝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无累计利得、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541,435,000.00 | 541,435,000.00 | ||
二、本期变动 | 37,915,000.00 | 37,915,000.00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37,915,000.00 | 37,915,000.00 | ||
三、期末余额 | 579,350,000.00 | 579,350,000.00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均已用于抵押借款。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88,906,828.90 | 445,722,399.51 |
合计 | 1,188,906,828.90 | 445,722,399.51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0,710,298.52 | 453,252,554.40 | 12,431,743.85 | 34,801,663.81 | 801,196,260.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4,968,539.72 | 594,343,535.82 | 236,705.56 | 5,912,032.30 | 875,460,813.40 |
(1)购置 | 859,518.14 | 5,067,104.69 | 236,705.56 | 725,048.65 | 6,888,377.04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4,109,021.58 | 589,276,431.13 | 5,186,983.65 | 868,572,436.3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45,301.49 | 232,363,120.94 | 35,434.62 | 15,033,395.71 | 249,177,252.76 |
(1)处置或报废 | 1,745,301.49 | 197,349,302.45 | 35,434.62 | 6,889,481.84 | 206,019,520.40 |
(2)转入在建工程 | 35,013,818.49 | 8,143,913.87 | 43,157,732.36 | ||
4.期末余额 | 573,933,536.75 | 815,232,969.28 | 12,633,014.79 | 25,680,300.40 | 1,427,479,821.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478,203.62 | 163,063,734.58 | 8,928,361.33 | 24,656,800.50 | 265,127,100.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316,662.30 | 67,633,027.88 | 987,210.86 | 4,088,203.48 | 93,025,104.52 |
(1)计提 | 20,316,662.30 | 67,633,027.88 | 987,210.86 | 4,088,203.48 | 93,025,104.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1,986.35 | 122,356,788.34 | 31,489.51 | 12,162,566.50 | 135,252,830.70 |
(1)处置或报废 | 701,986.35 | 106,881,927.36 | 31,489.51 | 6,451,281.53 | 114,066,684.75 |
(2)转入在建工程 | 15,474,860.98 | 5,711,284.97 | 21,186,145.95 | ||
4.期末余额 | 88,092,879.57 | 108,339,974.12 | 9,884,082.68 | 16,582,437.48 | 222,899,373.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77,933.02 | 86,484,581.61 | 184,246.41 | 90,346,761.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73,618.47 | 15,673,618.47 | |||
(1)计提 | 15,673,618.47 | 15,673,618.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77,933.02 | 86,484,581.61 | 184,246.41 | 90,346,761.04 | |
(1)处置或报废 | 3,677,933.02 | 86,484,581.61 | 184,246.41 | 90,346,761.04 | |
4.期末余额 | 15,673,618.47 | 15,673,618.4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0,167,038.71 | 706,892,995.16 | 2,748,932.11 | 9,097,862.92 | 1,188,906,828.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8,554,161.88 | 203,704,238.21 | 3,503,382.52 | 9,960,616.90 | 445,722,399.5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0,854,651.27 | 585,607,701.03 |
工程物资 | 10,467,876.29 | 85,322,397.85 |
合计 | 121,322,527.56 | 670,930,098.88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安康燊乾巷道工程 | 26,963,202.23 | 26,963,202.23 | ||||
五天阁林工坊 | 1,666,666.60 | 1,666,666.60 |
900T医药中间体工程 | 426,786,058.79 | 426,786,058.79 | ||||
900T医药中间体二期工程 | 110,681,154.65 | 110,681,154.65 | ||||
C001改造工程 | 130,191,773.41 | 130,191,773.41 | ||||
C001-VOCS尾气治理改造 | 173,496.62 | 173,496.62 | ||||
合计 | 110,854,651.27 | 110,854,651.27 | 585,607,701.03 | 585,607,701.0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900T医药中间体工程 | 800,000,000.00 | 426,786,058.79 | 261,684,001.30 | 688,470,060.09 | 86.06% | 已完工 | 其他 | |||||
900T医药中间体二期工程 | 200,000,000.00 | 110,681,154.65 | 110,681,154.65 | 55.34% | 未完工 | 其他 | ||||||
C001改造工程 | 70,000,000.00 | 130,191,773.41 | 22,947,400.63 | 153,139,174.04 | 67.08% | 已完工 | 其他 | |||||
C001-VOCS尾气治理改造 | 5,000,000.00 | 173,496.62 | 173,496.62 | 3.47% | 未完工 | 其他 | ||||||
合计 | 1,075,000,000.00 | 556,977,832.20 | 395,486,053.20 | 841,609,234.13 | 110,854,651.27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C001改造工程预算小于工程投入原因系预算金额不含原固定资产设备转入在建工程金额106,181,773.41元。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10,467,876.29 | 10,467,876.29 | 85,322,397.85 | 85,322,397.85 | ||
合计 | 10,467,876.29 | 10,467,876.29 | 85,322,397.85 | 85,322,397.85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935,618.11 | 9,935,618.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3,477.11 | 403,477.1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339,095.22 | 10,339,095.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49,277.21 | 2,149,277.21 |
(1)计提 | 2,149,277.21 | 2,149,277.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49,277.21 | 2,149,277.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89,818.01 | 8,189,818.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35,618.11 | 9,935,618.11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商标权 | 黄金探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107,539.86 | 17,507,441.56 | 30,883,419.57 | 3,750,124.13 | 182,403.46 | 145,201,600.00 | 284,632,528.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5,261.46 | 27,778,200.00 | 29,993,461.46 | ||||
(1)处置 | 2,215,26 | 27,778,2 | 29,993,46 |
1.46 | 00.00 | 1.46 | |||||
4.期末余额 | 84,892,278.40 | 17,507,441.56 | 3,105,219.57 | 3,750,124.13 | 182,403.46 | 145,201,600.00 | 254,639,067.1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876,548.44 | 12,593,048.45 | 16,159,390.77 | 3,675,675.24 | 182,403.46 | 3,358,704.10 | 43,845,770.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9,277.92 | 3,811,360.25 | 92,942.04 | 35,387.42 | 597,503.95 | 6,266,471.58 | |
(1)计提 | 1,729,277.92 | 3,811,360.25 | 92,942.04 | 35,387.42 | 597,503.95 | 6,266,471.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6,907.68 | 15,278,010.00 | 15,554,917.68 | ||||
(1)处置 | 276,907.68 | 15,278,010.00 | 15,554,917.68 | ||||
4.期末余额 | 9,328,918.68 | 16,404,408.70 | 974,322.81 | 3,711,062.66 | 182,403.46 | 3,956,208.05 | 34,557,324.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31,285.90 | 4,831,285.90 | |||||
(1)计提 | 4,831,285.90 | 4,831,285.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831,285.90 | 4,831,285.9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0,732,073.82 | 1,103,032.86 | 2,130,896.76 | 39,061.47 | 141,245,391.95 | 215,250,456.8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9,230,991.42 | 4,914,393.11 | 14,724,028.80 | 74,448.89 | 141,842,895.90 | 240,786,758.1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5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上海梦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82,181.03 | 1,082,181.03 |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841,345,705.58 | 841,345,705.58 |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40,490,354.77 | 1,240,490,354.77 | ||||
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536.10 | 5,536.10 | ||||
上海秣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2,082,953,777.48 | 1,082,181.03 | 2,081,871,596.45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上海梦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82,181.03 | 1,082,181.03 |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97,158,203.45 | 4,413,744.63 | 101,571,948.08 |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 | 105,215,875.62 | 146,967,208.58 | 252,183,084.20 |
有限公司 | ||||||
合计 | 203,456,260.10 | 151,380,953.21 | 1,082,181.03 | 353,755,032.28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对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资产组以及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以未来5年为明确预测期,此后为永续期间,参照行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计算各个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现值作为股东权益价值。将各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加上分摊的商誉,与资产组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比较,分析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以商誉金额为上限,对差额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项目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能特科技资产组)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塑米资产组) |
商誉账面余额
商誉账面余额 | 841,345,705.58 | 1,240,490,354.77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 | 97,158,203.45 | 105,215,875.62 |
商誉的账面价值
商誉的账面价值 | 744,187,502.13 | 1,135,274,479.15 |
未确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
资产组账面价值 | 1,329,482,842.50 | 71,442,029.43 |
资产组评估增值未摊销价值
资产组评估增值未摊销价值 |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公允价值 | 2,073,670,344.63 | 1,206,716,508.58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2,069,256,600.00 | 1,059,749,300.00 |
商誉减值损失 | 4,413,744.63 | 146,967,208.58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A、能特科技资产组:公司于2014年12月完成收购,2019年8月能特科技维生素E资产组转让完毕,与收购日的资产组相比现能特科技资产组减少了与维生素E相关的部分。
B、上海塑米资产组: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收购,该资产组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上述两个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分别利用了湖北众联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2022年4月13日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22]第1134号《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4月13日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22]第1135号《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假设公司持续性经营,公司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和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②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③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④2019年发生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尚未结束,评估人员已按截止评估报告日相关疫情情况对被评估单位2022年的经营预测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假定2022年起能够完全恢复正常经营。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报告日后相关疫情可能发生的进一步恶化对被评估单位经营造成的影响。
2)关键参数
计算使用的现金流量预测是根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间的财务预算和税前折现率确定。对确认商誉的资产组的现金流量预测采用了毛利率和销售额作为关键参数,管理层确定预算毛利率和销售额是根据预算期间之前期间所实现的毛利率和销售额,并结合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及以后年度预计经营情况的预期。具体参数见下表:
项目 | 能特科技资产组 | 上海塑米资产组 |
预测期收入复合增长率 | 2.64% | 9.63% |
预测期平均销售毛利率 | 39.29% | 1.08% |
预测期平均销售利润率
预测期平均销售利润率 | 23.32% | 0.62% |
稳定期永续增长率 | 0.00% | 0.00% |
折现率
折现率 | 11.04%/10.90% | 10.66% |
税前折现率 | 12.99%/14.53% | 14.21% |
预测期 | 5年 | 5年 |
①能特科技资产组上一年度及本次评估主要预测数据及参数情况:
上一年度评估主要预测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预测2021年 财务数据 | 2021年实际财务数据 | 差异金额 | 差异比率 |
营业收入 | 67,430.00 | 86,521.26 | 19,091.26 | 28.31% |
营业成本 | 31,510.17 | 51,493.29 | 19,983.12 | 63.42% |
销售和管理费用 | 4,820.08 | 6,343.19 | 1,523.11 | 31.60% |
上一年度评估主要参数情况
年度 | 主要参数 | ||||
无风险报酬率Rf | ERP | β | 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 折现率 | |
上一评估年度 | 3.67% | 6.97% | 1.0497 | 2.65% | 16.16%(税前) |
本次评估年度
本次评估年度 | 3.20% | 6.48% | 0.9899/0.9753 | 2.65% | 12.99%/14.53%(税前) |
②上海塑米资产组上一年度及本次评估主要预测数据及参数情况:
上一年度评估主要预测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预测2021年财务数据 | 2021年实际财务数据 | 差异金额 | 差异比率 |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1,421,188.94 | 1,262,777.20 | -158,411.74 | -11.15% |
主营业务成本 | 1,401,869.40 | 1,251,893.93 | -149,975.47 | -10.70% |
销售和管理费用
销售和管理费用 | 5,066.64 | 4,736.97 | -329.67 | -6.51% |
上一年度评估主要参数情况
年度 | 主要参数 | ||||
无风险报酬率Rf | ERP | β | 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 折现率 | |
上一评估年度 | 3.67% | 6.97% | 1.3018 | 2.90% | 15.37%(税前) |
本次评估年度
本次评估年度 | 3.20% | 6.48% | 1.1801 | 2.90% | 14.21%(税前) |
经测试,本期需对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46,967,208.58元。对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413,744.63元。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59,495,707.82 | 11,000.00 | 14,065,827.28 | 45,440,880.54 | |
其他 | 13,836.48 | 13,836.48 | |||
合计 | 59,509,544.30 | 11,000.00 | 14,079,663.76 | 45,440,880.54 |
其他说明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73,088.32 | 85,963.25 | 43,233,033.05 | 6,484,954.96 |
可抵扣亏损 | 43,881,300.24 | 9,063,527.61 | 86,934,738.88 | 20,098,211.14 |
坏账准备 | 49,594,150.79 | 9,477,354.46 | 53,263,216.09 | 10,113,251.22 |
存货跌价准备 | 11,639,271.49 | 2,418,866.63 | 13,885,451.31 | 3,067,185.20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折旧 | 15,673,618.47 | 2,351,042.77 | 84,944,247.07 | 12,741,637.06 |
递延收益 | 80,755,051.14 | 12,118,924.34 | 80,636,866.67 | 12,103,196.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7,506,898.55 | 1,126,034.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50,000.00 | 232,500.00 | 1,550,000.00 | 232,500.00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及摊销 | 4,831,285.90 | 724,692.88 | 0.00 | 0.00 |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 4,593.97 | 574.25 | 0.00 | 0.00 |
应收融资租赁款形成暂时性差异 | 388,058.00 | 97,014.50 | 0.00 | 0.00 |
合计 | 208,890,418.32 | 36,570,460.69 | 371,954,451.62 | 65,966,971.0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损益调整 | 14,084,980.00 | 3,521,245.00 | 14,084,980.00 | 3,521,245.00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368,501,443.48 | 92,125,360.87 | 320,880,515.08 | 80,220,128.7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增值 | 40,287.32 | 10,071.83 | 54,753.52 | 13,688.38 |
长期待摊费用 | 34,907,130.32 | 8,726,782.58 | 23,653,312.02 | 5,913,328.01 |
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负债 | 719,408.21 | 179,852.05 | 0.00 | 0.00 |
合计 | 418,253,249.33 | 104,563,312.33 | 358,673,560.62 | 89,668,390.1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570,460.69 | 65,966,971.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563,312.33 | 89,668,390.1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170,205,742.69 | 1,047,443,521.48 |
坏账准备 | 1,452,385,655.07 | 1,415,738,733.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40,164.67 | 640,164.67 |
预计负债 | 124,324,450.54 | 185,769,160.43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6,986,309.82 | 6,986,309.82 |
使用权资产 | 2,946.33 | |
合计 | 2,754,545,269.12 | 2,656,577,890.0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6,848,827.34 |
2022 | 14,487,284.25 | 14,487,284.25 | |
2023 | 159,056,887.31 | 159,056,887.31 | |
2024 | 565,197,051.97 | 565,250,878.57 | |
2025 | 301,799,644.01 | 301,799,644.01 | |
2026 | 129,664,875.15 | ||
合计 | 1,170,205,742.69 | 1,047,443,521.48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土地款 | 19,843,820.00 | 19,843,820.00 | 9,883,820.00 | 9,883,820.00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19,776,848.12 | 19,776,848.12 | 38,814,554.92 | 38,814,554.92 | ||
承兑质押的3年期定期存单 | 1,600,800,000.00 | 1,600,800,000.00 | 1,695,800,000.00 | 1,695,800,000.00 | ||
质押担保定期存单 | 260,642,707.00 | 260,642,707.00 | 286,232,000.00 | 286,232,000.00 | ||
尚未完成的债权转让收购款 | 63,500,000.00 | 63,5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35,442,707.00 | -1,035,442,707.00 | -31,278,000.00 | -31,278,000.00 | ||
合计 | 929,120,668.12 | 929,120,668.12 | 1,999,452,374.92 | 1,999,452,374.92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7,750,700.78 | 97,615,959.18 |
抵押借款 | 180,000,000.00 | 12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60,660,000.00 | 155,053,370.00 |
信用借款 | 25,000,000.00 | |
国内信用证贸易融资借款 | 1,957,470.00 | |
应计利息 | 429,015.71 | 1,473,273.06 |
合计 | 448,839,716.49 | 401,100,072.2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保证借款明细
借款单位 | 贷款银行 | 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保证人 | 备注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10/19 | 24.00 | 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18/8/31 | 24.00 | 林福椿夫妇、林文昌夫妇、林文智夫妇、林文洪夫妇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上海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瞿溪路支行 | 2,500,000.00 | 2022/3/28 | 4.75 |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邓隶桐、林玉佩 | |
上海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瞿溪路支行 | 2,000,000.00 | 2022/12/19 | 5.04 | 邓隶桐、林玉佩 | |
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凤支行 | 14,360,000.00 | 2022/3/14 | 5.16 | 广东金源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凤支行 | 25,000,000.00 | 2022/4/11 | 5.16 | 广东金源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凤支行 | 3,000,000.00 | 2022/4/19 | 5.16 | 广东金源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支行 | 9,000,000.00 | 2022/3/4 | 5.20 | 陈烈权、肖国桃、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凤支行 | 15,800,000.00 | 2022/12/1 | 3.65 | 广东金源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合计 | 160,660,000.00 |
(3)抵押借款明细
借款单位 | 抵押权人 | 借款金额 | 借款利率(%) | 抵押资产 | 备注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45,000,000.00 | 5.525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保证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陈烈权、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35,000,000.00 | 5.525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保证人: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陈烈权、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50,000,000.00 | 3.480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保证人:陈烈权、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信用证保证金1000万;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25,000,000.00 | 2.700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保证人:陈烈权、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证保证金500万;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25,000,000.00 | 2.550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保证人:陈烈权、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信用证保证金500万; |
合计
合计 | 180,000,000.00 |
(4)质押借款明细
借款单位 | 质押权人 | 借款金额 | 借款利率(%) | 质押资产 | 备注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34,655,754.92 | 4.20 | 应收账款质押 | 保证人:陈烈权、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能特科技有限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 | 62,063,964.74 | 1.90 | 应收账款 | 保证人:陈烈权、冠福 |
公司 | 分行 | 质押 |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津支行 | 11,030,981.12 | 4.00 | 应收账款质押 | 保证人:陈烈权、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合计 | 107,750,700.78 |
(5)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借款单位 | 对方名称 | 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保证人、质押物、抵押物 | 备注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10/19 | 24.00 | 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18/8/31 | 24.00 | 林福椿夫妇、林文昌夫妇、林文智夫妇、林文洪夫妇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合计 | 89,00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89,000,00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4.00% | 2018年10月19日 | 24.00%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4.00% | 2018年08月31日 | 24.00% |
合计 | 89,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借款单位 | 对方名称 | 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保证人、质押物、抵押物 | 备注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10/19 | 24.00 | 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 |
序的借款 |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18/8/31 | 24.00 | 林福椿夫妇、林文昌夫妇、林文智夫妇、林文洪夫妇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合计 | - | 89,000,000.00 | - | - | - |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235,201,949.99 | 2,353,674,734.00 |
合计 | 2,235,201,949.99 | 2,353,674,734.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90,296,784.14 | 82,034,807.96 |
应付费用 | 40,549,718.07 | 26,201,337.83 |
货款 | 158,989,993.03 | 89,063,475.85 |
应付设备款 | 119,509,174.95 | 107,429,647.28 |
合计 | 409,345,670.19 | 304,729,268.9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省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29,928,199.07 | 未履行的大宗贸易货款 |
正中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454,504.51 | 正逐步结清工程款 |
湖北荆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 5,512,476.86 | 逐步结清前期工程款 |
合计 | 37,895,180.44 | --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租 | 3,327,949.18 | 3,327,949.18 |
货款 | 1,324,806.76 | 1,475,184.89 |
合计 | 4,652,755.94 | 4,803,134.0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57,433,851.46 | 196,946,852.27 |
合计 | 157,433,851.46 | 196,946,852.27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465,752.84 | 100,096,074.99 | 95,375,034.18 | 21,186,793.6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5,359.60 | 8,810,766.18 | 8,712,685.81 | 283,439.97 |
三、辞退福利 | 16,600.00 | 16,600.00 | ||
合计 | 16,651,112.44 | 108,923,441.17 | 104,104,319.99 | 21,470,233.62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344,336.79 | 91,509,199.30 | 85,251,673.87 | 20,601,862.22 |
2、职工福利费 | 1,926,474.39 | 1,926,474.39 | ||
3、社会保险费 | 1,338,879.05 | 4,755,836.29 | 5,740,335.91 | 354,379.4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33,570.80 | 4,504,149.48 | 5,492,910.50 | 344,809.78 |
工伤保险费 | 133.65 | 190,865.97 | 181,550.97 | 9,448.65 |
生育保险费 | 5,174.60 | 60,820.84 | 65,874.44 | 121.00 |
4、住房公积金 | 782,537.00 | 1,613,038.00 | 2,165,023.00 | 230,552.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1,527.01 | 291,527.01 | ||
合计 | 16,465,752.84 | 100,096,074.99 | 95,375,034.18 | 21,186,793.6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8,816.00 | 8,496,819.99 | 8,403,080.78 | 272,555.21 |
2、失业保险费 | 6,543.60 | 313,946.19 | 309,605.03 | 10,884.76 |
合计 | 185,359.60 | 8,810,766.18 | 8,712,685.81 | 283,439.97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332,297.88 | 6,386,130.17 |
企业所得税 | 24,380,653.46 | 50,883,745.12 |
个人所得税 | 278,253.98 | 375,526.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01,524.67 | 1,575,975.79 |
教育费附加 | 3,083,367.19 | 3,207,869.0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07,879.44 | 1,890,804.87 |
土地使用税 | 578,864.82 | 454,623.86 |
房产税 | 1,668,270.15 | 1,301,389.89 |
水利基金 | 50.57 | |
印花税 | 287,457.95 | 223,740.29 |
矿产资源补偿税 | 309,800.99 | |
环境保护税 | 75,841.89 | 50,017.87 |
堤防维护费 | 857,158.84 | 857,158.84 |
合计 | 45,751,570.27 | 67,516,833.89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38,992,200.08 | 165,075,622.42 |
其他应付款 | 605,467,000.60 | 460,170,198.73 |
合计 | 844,459,200.68 | 625,245,821.15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41,700,920.19 | 100,161,496.81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1,186,301.36 | 61,084,646.16 |
其他应付款利息 | 26,104,978.53 | 3,829,479.45 |
合计 | 238,992,200.08 | 165,075,622.42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诉讼完结的欠款 | 61,300,000.00 | 66,368,953.92 |
代垫款 | 4,201,149.29 | 3,747,841.90 |
押金、保证金 | 14,569,411.04 | 14,590,634.40 |
暂收款 | 8,674,736.48 | 8,070,183.86 |
借款 | 70,161,467.69 | 4,623,958.90 |
和解的违规担保 | 92,881,670.00 |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212,589,066.70 | 283,677,635.70 |
往来款 | 70,056,512.62 | 28,385,193.00 |
赔偿款 | 66,254,883.16 | 45,927,693.43 |
利润分成款 | 4,778,103.62 | 4,778,103.62 |
合计 | 605,467,000.60 | 460,170,198.7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智造空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61,300,000.00 | 未履行的股权款 |
上海燊乾投资有限公司 | 4,488,422.80 | 借款 |
合计 | 65,788,422.80 | -- |
其他说明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借款单位 | 债权人 | 借款金额 | 借款利率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王文英 | 19,434,808.24 | 24.00%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陈双培 | 7,000,000.00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 | 24.00%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31,984,402.46 | 4.35%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盈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6.80%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云智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100.00 |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融创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4.35%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6,169,756.00 | 4.35% |
15,000,000.00 | 24.00% | ||
合 计 | 212,589,066.70 |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000,000.00 | 118,232,225.9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39,262.76 | 2,969,414.80 |
合计 | 11,039,262.76 | 143,201,640.72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逾期长期借款 | 298,810,000.00 | 298,810,000.00 |
待转销项税额 | 20,078,291.16 | 25,603,090.78 |
合计 | 318,888,291.16 | 324,413,090.7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 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逾期的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单位 | 对方名称 | 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保证人、质押物、抵押物 | 备注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11/27 | 18.6600% | 林文昌、林文智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12/7 | 18.6600% | 林文昌、林文智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12/20 | 18.6600% | 林文昌、林文智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49,210,000.00 | 2018/12/28 | 18.6600% | 林文昌、林文智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49,600,000.00 | 2019/1/11 | 18.6600% | 林文昌、林文智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1/18 | 18.6600% | 林文昌、林文智 | 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 |
合计 | 298,810,000.00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620,715,000.00 | 354,660,000.00 |
应计利息 | 1,494,967.85 | 2,063,620.37 |
合计 | 622,209,967.85 | 356,723,620.3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明细情况
借款单位 | 贷款银行 | 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保证人 | 备注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州市分行营业部 | 394,715,000.00 | 2026/7/6 | 4.35 | 陈烈权、冠福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联保 |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长江支行 | 226,000,000.00 | 2025/6/30 | 4.75 | 陈烈权、肖国桃 | 应收账款质押 |
上海芽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 | 8,000,000.00 | 2022/9/30 | 4.6375 | 邓海雄、陈小红 |
合计
合计 | 628,715,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长期借款利率4.35%-4.75%之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 | 面值 | 发行 | 债券 | 发行 | 期初 | 本期 | 按面值计 | 溢折价 | 本期 | 期末 |
名称 | 日期 | 期限 | 金额 | 余额 | 发行 | 提利息 | 摊销 | 偿还 | 余额 | ||
合计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1,220,851.75 | 23,919,289.63 |
合计 | 21,220,851.75 | 23,919,289.63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3,745.16 | |
合计 | 53,745.16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53,745.16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343,315,635.28 | 670,580,328.10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形成 |
未决诉讼 | 138,708,694.56 | 105,490,586.84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形成 |
合计 | 482,024,329.84 | 776,070,914.9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018年因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事项,公司在本年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后未能从控股股东处获得任何追偿,无法判断对原控股股东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因冠福公司履行担保责任而对原控股股东行使追偿权的可收回金额,对尚未偿付的担保事项计提利息确认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0,636,866.67 | 4,359,152.00 | 4,240,967.54 | 80,755,051.1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80,636,866.67 | 4,359,152.00 | 4,240,967.54 | 80,755,051.1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 76,666.67 | 20,000.00 | 5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能特老厂区搬迁补偿款 | 6,990,600.00 | 3,495,300.00 | 524,295.00 | 9,961,605.00 | 与资产相关 | |||
900吨医药中间体搬改项目启动资金及补助资金 | 41,030,000.00 | 2,051,499.96 | 38,978,500.04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32,539,600.00 | 1,626,979.98 | 30,912,620.02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项目民用建筑基础设施奖励 | 363,852.00 | 18,192.60 | 345,659.40 | 与资产相关 | ||||
VOCS治理改造项目补助款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33,836,290.00 | 2,633,836,290.00 |
其他说明:
注:期末本公司已被质押/冻结的股数为485,649,655.00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98,678,868.00 | 1,698,678,868.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9,080.00 | 279,080.00 | ||
合计 | 1,698,957,948.00 | 1,698,957,948.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4,999,833.86 | 4,999,833.86 | ||
合计 | 4,999,833.86 | 4,999,833.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888,792.70 | 7,888,792.70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846,457.38 | 9,846,457.3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57,664.68 | -1,957,664.68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5,494,736.65 | 46,607.15 | 46,607.15 | 145,541,343.8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4,596.28 | 46,607.15 | 46,607.15 | -87,989.13 | ||||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 | 145,629,332.93 | 145,629,332.9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3,383,529.35 | 46,607.15 | 46,607.15 | 153,430,136.5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86,262.92 | 9,095,735.93 | 9,095,735.93 | 386,262.92 |
勘探基金 | 77,263.42 | 77,263.42 | ||
合计 | 463,526.34 | 9,095,735.93 | 9,095,735.93 | 463,526.3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747,031.56 | 29,747,031.56 | ||
合计 | 29,747,031.56 | 29,747,031.5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93,708,598.51 | -1,319,212,352.2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93,708,598.51 | -1,319,212,352.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1,086,643.60 | 125,503,753.7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92,621,954.91 | -1,193,708,598.5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502,084,276.14 | 13,076,040,998.40 | 12,817,876,706.21 | 12,352,606,116.98 |
其他业务 | 30,473,381.11 | 7,433,975.87 | 23,802,862.51 | 7,308,236.91 |
合计 | 13,532,557,657.25 | 13,083,474,974.27 | 12,841,679,568.72 | 12,359,914,353.8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医药中间体 | 861,026,723.37 | 861,026,723.37 | ||
塑料原材料 | 12,619,586,362.55 | 12,619,586,362.55 | ||
租金物业 | 33,248,821.32 | 33,248,821.32 | ||
让售材料 | 980,162.00 | 980,162.00 | ||
融资租赁 | 16,632,661.80 | 16,632,661.80 | ||
矿业收入 | 1,082,926.21 | 1,082,926.2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13,132,478,641.59 | 13,132,478,641.59 | ||
境外 | 400,079,015.66 | 400,079,015.6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13,532,557,657.25 | 13,532,557,657.2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对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权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其中,内销收入以客户确认收货或取得提货单作为商品控制权转移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外销收入FOB、CIF、CNF形式下出口业务以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作为商品控制权转移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销售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付息日确认,如果协议中规定的期限跨年度,在计息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107,493,143.02元,其中,1,107,493,143.02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 | |
销售收益 |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 | 19,244,603.79 |
与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 |
租赁收入 | 25,684,683.68 |
其中:与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99,639.65 | 2,279,677.11 |
教育费附加 | 1,506,815.22 | 1,218,434.39 |
房产税 | 2,987,233.28 | 2,507,416.77 |
土地使用税 | 867,795.24 | 161,936.50 |
车船使用税 | 2,429.58 | 4,299.79 |
印花税 | 1,126,247.36 | 552,789.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04,539.36 | 711,755.15 |
环境保护税 | 306,322.09 | 271,468.98 |
合计 | 10,901,021.78 | 7,707,777.69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费用 | 5,796,594.41 | 4,479,071.00 |
职工薪酬 | 3,805,862.60 | 3,640,086.33 |
差旅费 | 195,864.43 | 208,886.79 |
广告及宣传费 | 455,842.03 | 6,860.38 |
代理费 | 12,023,222.80 | 9,110,812.92 |
仓储费 | 1,596,452.32 | 1,080,248.56 |
报关费 | 10,300,375.75 | 11,500,063.06 |
信息服务费 | 137,618.63 | 1,017,667.96 |
业务招待费 | 66,358.31 | 148,107.46 |
其他 | 27,939.22 | 83,204.08 |
合计 | 34,406,130.50 | 31,275,008.54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892,855.66 | 25,897,848.55 |
业务招待费 | 4,449,588.94 | 3,654,049.00 |
折旧费 | 36,029,134.53 | 39,426,032.12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1,026,114.08 | |
办公费 | 1,784,121.04 | 3,445,029.84 |
租赁费 | 1,698,186.24 | 1,363,940.53 |
差旅费 | 1,388,595.09 | 1,296,537.71 |
中介费用 | 6,901,738.24 | 14,537,056.74 |
汽车费用 | 727,696.51 | 415,510.97 |
水电及通信费 | 2,126,022.99 | 1,462,948.43 |
修理费 | 109,528.93 | 581,883.82 |
无形资产摊销 | 4,926,955.13 | 3,278,701.57 |
董事会会费 | 126,769.83 | 124,485.3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95,083.44 | 10,174,853.49 |
其他 | 2,842,319.99 | 3,561,822.80 |
绿化及环保费 | 688,920.59 | 1,859,696.96 |
合计 | 100,313,631.23 | 111,080,397.90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897,431.36 | 27,244,824.96 |
折旧费 | 13,918,456.74 | 10,408,270.52 |
差旅费 | 7,261.07 | 18,395.00 |
直接材料 | 11,221,036.02 | 13,339,957.73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6,926,516.78 | 20,495,857.56 |
其他 | 5,892,304.21 | 2,306,333.42 |
合计 | 63,863,006.18 | 73,813,639.19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0,744,901.42 | 33,214,302.84 |
减:利息收入 | 91,889,946.88 | 81,573,436.30 |
汇兑损益 | 832,206.43 | -775,612.92 |
手续费 | 6,574,293.64 | 5,913,912.10 |
合计 | -33,738,545.39 | -43,220,834.28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6,382,922.54 | 17,387,596.0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2,051.59 | 80,909.9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2,082.48 | 298,912.05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668,804.72 | -24,353,349.41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426,330.85 | |
债务重组收益 | 64,279,355.65 | 28,852,601.31 |
合计 | 85,374,491.22 | 4,499,251.90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511,622.26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37,915,000.00 | 9,500,166.91 |
合计 | 37,915,000.00 | 22,011,789.17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2,026,214.34 | 117,933,748.7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91,549.62 | -8,436,002.09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1,138,087.05 | -15,611,591.21 |
合计 | -102,679,676.91 | 93,886,155.47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831,771.63 | -9,843,675.03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5,673,618.47 | -73,734,656.17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4,831,285.90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51,380,953.21 | -105,215,875.62 |
合计 | -179,717,629.21 | -188,794,206.82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11,667,123.26 | 282,818.18 |
其中:固定资产 | 2,771,420.52 | -3,340,307.08 |
无形资产 | -14,438,543.78 | 3,623,125.26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3,416,756.00 | 7,057,707.58 | 3,416,756.00 |
其他 | 229,582.95 | 387,525.11 | 229,582.95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698,734.30 | 941,574.70 | 698,734.30 |
上海梦谷清算收益 | 1,395,500.91 | ||
担保赔偿转回 | 123,210,000.00 | 123,210,000.00 | |
合计 | 127,555,073.25 | 9,782,308.30 | 127,555,073.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 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政策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专项资金专户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001,671.00 | 与收益相关 | |
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浦东新区财政局资金专户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3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补助 | 浦东新区财政局资金专户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326,46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担保费补贴 |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库存款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0,625.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 浦东新区财政局资金专户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奖励资金 | 石首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以工代训补贴 |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5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奖励款到账 |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安装用电临管装置"以奖代补"资金 |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龙湖区四上企业培育考核奖补资金 | 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办事处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世博地区开发专项扶持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4,93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见习政府补贴 | 汕头市金平区国库支付管理中心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7,05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发展财政扶持资金 |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国库存款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606,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荆州开发区招商局体检补助 |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33,750.00 | 与收益相关 | |
荆州财政局培训补贴 |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449,181.93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补助 | 是 | 否 | 20,825.65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777,697.90 | 3,424,000.00 | 777,697.9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14,663.20 | 758,156.47 | 14,663.20 |
在建工程报废损失 | 2,060,940.00 | 14,548,644.66 | 2,060,940.00 |
盘亏损失 | 28,607.10 | 29,182.94 | 28,607.10 |
罚款支出 | 40,981.82 | 11,599.87 | 40,981.82 |
赔偿支出 | 15,699,063.52 | 20,333,471.30 | 15,699,063.52 |
预计诉讼赔偿 | 59,791,341.13 | 88,890,857.00 | 59,791,341.13 |
其他 | 479,549.30 | 16,806.48 | 479,549.30 |
合计 | 78,892,843.97 | 128,012,718.72 | 78,892,843.97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177,006.32 | 52,863,648.9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4,291,432.51 | -24,732,320.81 |
合计 | 66,468,438.83 | 28,131,328.1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7,671,786.4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6,917,946.6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3,974,483.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178,497.6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50,320.7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880,146.6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018,918.6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233,339.59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41,726.4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7,922,085.04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1,533,957.52 |
所得税费用 | 66,468,438.83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及其他收益 | 39,969,914.59 | 102,109,664.99 |
往来款 | 2,201,544.30 | 34,065,621.78 |
经营性存款利息收入 | 15,256,649.86 | 9,319,715.25 |
收回受限的货币资金 | 211,461,397.12 | 123,891,760.68 |
其他 | 224,496.86 | 184,797.57 |
合计 | 269,114,002.73 | 269,571,560.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86,195,426.42 | 92,302,996.19 |
往来款 | 1,878,133.15 | 7,140,325.61 |
支付受限的货币资金 | 914,802,728.01 | 1,238,094,908.75 |
金融机构手续费支出 | 6,484,308.17 | 5,913,912.10 |
罚款支出 | 478,704.04 | 11,599.87 |
其他 | 14,749.47 | 1,813.98 |
对外捐赠 | 777,697.90 | 3,424,000.00 |
合计 | 1,010,631,747.16 | 1,346,889,556.5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益曼特代垫款 | 13,320,547.95 | 33,082,491.46 |
收到非关联方往来款 | 2,000,000.00 | |
合计 | 15,320,547.95 | 33,082,491.4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益曼特借款 | 95,000,000.00 | 116,000,000.00 |
合计 | 95,000,000.00 | 116,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质押的3年定期存单 | 105,000,000.00 | |
融资租赁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收到邓棣桐借款 | 1,000,000.00 | |
收到非关联方往来款 | 1,000,000.00 | 19,000,000.00 |
收回质押定期存单(用于担保陈烈权) | 26,291,066.66 | 14,589,000.00 |
合计 | 136,291,066.66 | 33,589,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违规事项借款 | 105,958,549.00 | 256,196,360.00 |
支付私募债借款 | 60,338,285.60 | 116,341,031.92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3,833,952.92 | |
质押定期存单用于开具承兑汇票 | 10,000,000.00 | 921,000,000.00 |
尚未完成的债权转让收购款 | 63,500,000.00 | |
归还古城投借款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归还邓棣桐借款 | 2,500,000.00 | |
合计 | 265,630,787.52 | 1,318,037,391.9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21,203,347.58 | 104,400,713.0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82,397,306.12 | 94,908,051.3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3,025,104.52 | 67,715,225.0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149,277.21 | |
无形资产摊销 | 6,266,471.58 | 6,916,880.5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079,663.76 | 15,644,653.8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67,123.26 | -282,818.1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75,603.20 | 15,306,801.1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915,000.00 | -22,011,789.1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1,577,107.85 | 90,486,983.2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374,491.22 | -4,499,251.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396,510.34 | -33,365,212.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898,538.72 | 11,548,758.8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966,247.07 | -62,898,338.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9,870,460.61 | -777,825,461.5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603,358.28 | 1,590,315,934.2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213,213.52 | 1,096,361,129.2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3,929,377.99 | 31,887,363.0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1,887,363.05 | 195,174,022.3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042,014.94 | -163,286,659.2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3,929,377.99 | 31,887,363.05 |
其中:库存现金 | 198,314.92 | 176,878.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3,731,063.07 | 31,710,484.7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929,377.99 | 31,887,363.05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0,359,898.14 | 票据、信用证保证金及资金冻结 |
存货 | 111,371,180.75 | 用于开具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106,595,032.03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38,791,085.60 | 抵押借款 |
应收账款 | 107,750,700.78 | 质押借款 |
长期应收款 | 361,000,000.00 | 质押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00,800,000.00 | 质押的定期存单用于开具承兑汇票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0,642,707.00 | 用于担保陈烈权个人借款 |
库存股 | 4,999,833.86 | 股权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579,350,000.00 | 抵押借款/轮候查封 |
合计 | 3,351,660,438.16 | -- |
其他说明:
除上述资产受冻结外,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因诉讼原因造成上海五天、燊乾矿业、能特科技、上海塑米、上海天鼠五家公司股权冻结。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717,304.21 | 6.3757 | 10,949,016.45 |
欧元 | 13,618.29 | 7.2197 | 98,319.97 |
港币 | 48,804.71 | 0.8176 | 39,902.73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3,185,840.00 | 6.3757 | 147,825,960.09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6,900,215.00 | 6.3757 | 107,750,700.7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571,634.45 | 6.3757 | 35,523,069.77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6,383.51 | 6.3757 | 40,699.34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经发局搬改项目启动资金 | 363,852.00 | 递延收益 | |
VOCS治理改造项目补助款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能特老厂区搬迁补偿款 | 3,495,300.00 | 递延收益 | |
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政策 | 2,001,671.00 | 营业外收入 | 2,001,671.00 |
浦东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39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90,000.00 |
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补助 | 326,460.00 | 营业外收入 | 326,46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担保费补贴 | 10,625.00 | 营业外收入 | 10,625.00 |
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奖励资金 | 2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50,000.00 |
以工代训补贴 | 153,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3,000.00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奖励款到账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安装用电临管装置“以奖代补”资金 | 1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0 |
龙湖区四上企业培育考核奖补资金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技改投资奖励款 | 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0 |
见习补贴 | 23,000.00 | 其他收益 | 23,000.00 |
汕头市进出口商会补贴 | 4,200.00 | 其他收益 | 4,200.00 |
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奖 | 2,100,000.00 | 其他收益 | 2,100,000.00 |
出口创汇补贴 | 1,879,445.00 | 其他收益 | 1,879,445.00 |
荆州开发区企业运营奖 | 21,535,950.00 | 其他收益 | 21,535,950.00 |
对外经贸发展资金款 | 677,000.00 | 其他收益 | 677,000.00 |
荆州商务局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补贴(省级)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奖励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安责险奖补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稳岗补贴 | 42,360.00 | 其他收益 | 42,360.00 |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级)补助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会展补贴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 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2日 | 0.00 | 100.00% | 现金支付 | 2021年06月02日 | 取得财务及经营活动控制权 | 45,920,754.50 | 42,167,358.36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年度新设子公司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元,持股比例100%;注销一家子公司:上海梦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商贸销售 | 93.21% | 投资设立 | |
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 | 安康 | 安康 | 采矿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荆州 | 荆州 | 制药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 荆州 | 荆州 | 制药业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电子商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汕头 | 汕头 | 电子商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上海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软件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能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风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保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资产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 | 汕头 | 汕头 | 电子商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塑米供应链管 | 上海 | 上海 | 电子商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理有限公司 | ||||||
塑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电子商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成都塑创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软件业 | 100.00% | 设立 | |
汕头市鑫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汕头 | 汕头 | 融资租赁及信息咨询 | 100.00% | 设立 | |
上海芽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软件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汕头市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汕头 | 汕头 | 电子商务 | 100.00% | 设立 | |
塑米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电子商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秣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信息技术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沨隆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信息技术 | 100.00% | 设立 | |
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汕头 | 汕头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荆州 | 荆州 | 电子商务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 33.00% | 14,520,909.09 | 170,438,495.11 |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6.79% | 5,595,794.89 | -37,218,297.3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 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 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 202,299,380.67 | 461,121,419.31 | 663,420,799.98 | 151,370,511.77 | 500,000.00 | 151,870,511.77 | 251,448,965.79 | 480,161,632.32 | 731,610,598.11 | 227,314,986.64 | 227,314,986.64 |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95,696,722.20 | 600,093,585.07 | 695,790,307.27 | 696,066,306.21 | 550,900,718.45 | 1,246,967,024.66 | 251,659,837.45 | 584,579,021.63 | 836,238,859.08 | 680,843,923.06 | 788,983,949.29 | 1,469,827,872.35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 267,233,762.62 | 7,254,676.74 | 7,254,676.74 | 62,576,960.75 | 177,913,408.85 | -2,032,112.61 | -2,032,112.61 | -38,275,646.34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24,771,362.10 | 82,212,295.88 | 82,212,295.88 | -40,162.39 | 22,533,328.02 | -122,320,732.23 | -113,573,130.34 | 58,831.09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荆州 | 荆州 | 制造业 | 25.00% | 权益法 |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荆州 | 荆州 | 制造业 | 4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71,469,276.10 | 120,102,990.69 | 428,972,212.13 | |
非流动资产 | 1,190,640,173.21 | 328,517,500.91 | 991,186,501.12 | |
资产合计 | 1,562,109,449.31 | 448,620,491.60 | 1,420,158,713.25 | |
流动负债 | 250,630,078.76 | 2,353,205.91 | 250,043,757.03 | |
非流动负债 | 739,749,908.91 | 156,850,000.00 | 641,671,772.52 | |
负债合计 | 990,379,987.67 | 159,203,205.91 | 891,715,529.5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42,932,365.41 | 115,766,914.28 | 132,110,795.93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0,114,263.76 | 1,080,320.95 | -10,114,263.76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20,752,779.49 | 116,847,235.23 | 309,931,210.01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98,042,402.18 | 144,002,745.94 | ||
净利润 | 43,286,277.94 | -2,598,555.62 | -97,413,397.5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3,286,277.94 | -2,598,555.62 | -97,413,397.5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
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由于外币金融资产和负债占总资产比重较小,2021年度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49,016.45 | 138,222.70 | 11,087,239.15 | 4,858,495.35 | 150,918.34 | 5,009,413.69 |
应收账款 | 147,825,960.09 | 147,825,960.09 | 121,456,185.08 | 121,456,185.08 | ||
其他应收款 | 1,957,470.00 | 1,957,470.00 | ||||
小计 | 158,774,976.54 | 138,222.70 | 158,913,199.24 | 128,272,150.43 | 150,918.34 | 128,423,068.77 |
外币金融负债 | 107,750,700.78 | 107,750,700.78 | 87,615,959.18 | 87,615,959.18 |
应付账款 | 35,523,069.77 | 35,523,069.77 | 3,310,515.68 | 3,310,515.68 | ||
其他应付款 | 40,699.34 | 40,699.34 | 39,172.30 | 39,172.30 | ||
小计 | 143,314,469.89 | - | 143,314,469.89 | 90,965,647.16 | 90,965,647.16 | |
净额 | 15,460,506.65 | 138,222.70 | 15,598,729.35 | 37,306,503.27 | 150,918.34 | 37,457,421.61 |
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或贬值
0.5%,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70,545.80元(2020年12月31日:159,194.04元)。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2,305,057.72元。
(3)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9,835.33 | 359,835.33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579,350,000.00 | 579,350,000.00 | ||
2.出租的建筑物 | 579,350,000.00 | 579,35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出租的建筑物 | 579,350,000.00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年租金、运营费用率 |
反映房地产投资期望收益率的折现率 |
注:
本期投资性房地产较上期公允价值上升7.00%主要原因系:
①公寓租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办公室租金较上年略微有所下降;②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上期的3.85%,下降至3.70%,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上期的
4.65%,下降至4.60%;③房地产行业的正常收益率由上期的9.40%下降至6.30%,导致资本化率由上期9.00%下降至7.00%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决权比例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海客瑞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天津荆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喜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与原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上海五天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与原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南京海客瑞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 与原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上海米果箱包有限公司 | 与原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上海一伍一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上海璞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与原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云朵实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参股企业 |
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上海五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上海箸福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曾金泉控制(持股70%)的企业 |
上海史碧德梦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协议出资但未实际出资 |
龙南享宏全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协议出资但未实际出资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邓海雄及其亲属邓海生合计持股100%的企业 |
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 邓海雄亲属邓东升控制的企业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邓海雄亲属邓东升控制的企业 |
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金源昌持股100%的企业 |
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 | 金源昌持股100%的企业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联营企业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联营企业 |
天津荆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子公司合营企业 |
杭州时迈生物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参股的公司 |
湖北能泰科技有限公司 | 与陈烈权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林福椿 | 原实际控制人 |
林文昌 | 原实际控制人 |
林文洪 | 原实际控制人 |
林文智 | 原实际控制人 |
陈烈权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 |
肖国桃 | 陈烈权之妻 |
邓海雄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 |
陈小红 | 邓海雄之妻 |
邓海生 | 邓海雄弟弟 |
姚晓琴 | 总经理 |
黄华伦 | 副总经理 |
黄孝杰 | 董事 |
詹驰 | 董事、财务总监 |
代继兵 | 董事 |
曾金泉 | 董事 |
夏海平 | 独立董事 |
洪连鸿 | 独立董事 |
陈国伟 | 独立董事 |
陈勇 | 监事会主席 |
涂瑞稳 | 监事 |
陈春菊 | 监事 |
林秀春 | 林福椿之妻 |
林培英 | 林文洪之妻 |
陈忠娇 | 林文智之妻 |
宋秀榕 | 林文昌之妻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 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米果箱包有限公司 | 其他家用品 | 1,214,958.49 |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采购费 | 2,533,534.13 | 5,000,000.00 | 否 | 2,957,158.03 |
湖北能泰科技有限公司 | 蒸汽、费用 | 3,215,496.20 | 6,000,000.00 | 否 | |
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 大宗贸易 | 2,146,991.14 | 5,000,000.00 | 否 | 2,175,935.39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宗贸易 | 65,120,333.16 | 100,000,000.00 | 否 | 47,097,794.45 |
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 | 代理 | 123,110.60 | 2,000,000.00 | 否 | 166,460.62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甲醇、氢氧化钠、费用 | 11,369,577.49 | 12,000,000.00 | 否 | 94,301.3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MK5+CP3 | 42,093.80 | |
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 大宗贸易 | 6,702,351.19 | 7,423,028.31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宗贸易 | 6,901,615.04 |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利息 | 11,473,029.66 | 10,153,226.27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异植物醇、机电物资、热能、电、服务费等 | 431,751,557.53 | 64,687,763.06 |
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利息 | 1,142,489.61 | 1,355,617.23 |
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8,962.2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42,400.00 | 174,4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生产设备 | 384,000.00 | 477,600.00 |
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95,775.47 | 384,260.57 |
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875,079.67 | 2,275,250.6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72,405,692.55 | 2016年12月30日 | 2019年01月05日 | 否 |
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 | 67,747,722.63 | 2018年05月14日 | 2019年05月13日 | 否 |
林氏家族 | 296,080,447.60 | 否 | ||
陈烈权 | 239,492,700.00 | 2019年01月31日 | 2022年08月29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 | 担保到期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能特科技 | 59,116,112.93 | 2015-11-27 | 2021-11-27 | 否 |
本公司、陈烈权 | 9,000,000.00 | 2021-03-05 | 2022-03-05 | 否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45,000,000.00 | 2021-06-17 | 2022-06-16 | 否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35,000,000.00 | 2021-06-21 | 2024-06-20 | 否 |
本公司、陈烈权、上海塑米 | 394,715,000.00 | 2020-07-07 | 2026-07-06 | 否 |
本公司、陈烈权 | 62,063,964.74 | 2021-07-28 | 2022-07-19 | 否 |
本公司、陈烈权 | 34,655,754.92 | 2021-12-28 | 2022-04-24 | 否 |
本公司、陈烈权 | 11,030,981.11 | 2021-12-17 | 2022-04-19 | 否 |
陈烈权 | 226,000,000.00 | 2021-06-30 | 2025-06-30 | 否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50,000,000.00 | 2021-06-23 | 2022-06-02 | 否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25,000,000.00 | 2021-10-26 | 2022-10-25 | 否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25,000,000.00 | 2021-12-06 | 2022-12-05 | 否 |
本公司、陈烈权 | 185,712,000.00 | 2021-01-14 | 2022-08-20 | 否 |
本公司、陈烈权 | 28,570,000.00 | 2021-07-28 | 2022-06-10 | 否 |
本公司、石首能特、陈烈权 | 23,300,000.00 | 2021-07-23 | 2022-01-23 | 否 |
本公司、陈烈权 | 42,850,000.00 | 2021-10-20 | 2022-10-14 | 否 |
本公司、邓海雄、陈小红 | 14,980,000.00 | 2021-02-22 | 2022-05-16 | 否 |
本公司、上海塑创、上海塑米、邓海雄、陈小红 | 49,980,000.00 | 2021-11-05 | 2022-11-08 | 否 |
本公司、上海塑米、邓海雄、陈小红 | 39,970,000.00 | 2021-03-09 | 2022-12-09 | 否 |
本公司、上海塑米、上海秣灵、沨隆、邓海雄、陈小红、邓海生 | 139,999,995.00 | 2021-09-16 | 2022-09-21 | 否 |
邓海生、上海塑创 | 12,495,000.00 | 2021-03-16 | 2022-03-15 | 否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1-10-12 | 2022-10-12 | 否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1-10-20 | 2022-06-20 | 否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14,360,000.00 | 2021-09-15 | 2022-03-14 | 否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15,800,000.00 | 2021-12-01 | 2022-12-01 | 否 |
本公司、邓海雄、陈小红 | 3,810,476.77 | 2021-08-31 | 2022-02-17 | 否 |
本公司、上海塑米 | 1,692,458.39 | 2018-07-25 | 2018-10-22 | 否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972,294.77 | 2021-11-18 | 2022-02-18 | 否 |
邓海雄、陈小红 | 8,000,000.00 | 2019-09-25 | 2022-09-24 | 否 |
邓棣桐、林玉佩、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 2,500,000.00 | 2021-03-29 | 2022-03-28 | 否 |
邓棣桐、林玉佩 | 2,000,000.00 | 2021-12-20 | 2022-12-19 | 否 |
林氏家族 | 387,810,000.00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截止2021-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
A、借款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 起始日 | 借款 到期日 | 备注 |
本公司、陈烈权
本公司、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荆州农商银行联合支行 | 9,000,000.00 | 2021/3/5 | 2022/3/5 |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45,000,000.00 | 2021/6/17 | 2022/6/16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提供抵押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35,000,000.00 | 2021/6/21 | 2024/6/20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提供抵押 |
陈烈权、本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能特科技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州市分行营业部 | 394,715,000.00 | 2020/7/7 | 2026/7/6 | 陈烈权个人持有冠福1.8亿股权作为质押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50,000,000.00 | 2021/6/23 | 2022/6/22 | 应收账款质押 |
营业部 |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25,000,000.00 | 2021/10/26 | 2022/10/25 | 应收账款质押 |
本公司、能特石首、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25,000,000.00 | 2021/12/6 | 2022/12/5 | 应收账款质押 |
本公司、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62,063,964.74 | 2021/7/28 | 2022/7/19 | 应收账款质押 |
本公司、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34,655,754.92 | 2021/12/28 | 2022/04/24 | 应收账款质押 |
本公司、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津支行 | 11,030,981.11 | 2021/12/17 | 2022/04/19 | 应收账款质押 |
本公司、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能特科技
本公司、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能特科技 | 上海五天 | 荆州市中泰化工有限公司 | 59,116,112.93 | 2015/11/27 | 2021/11/27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 |
合计 | 750,581,813.70 |
B、票据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承兑银行 | 担保余额 |
本公司、邓海雄、陈小红 | 广东塑米 | 中国银行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14,980,000.00 |
本公司、上海塑创、上海塑米、邓海雄、陈小红 | 广东塑米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49,980,000.00 |
本公司、上海塑米、邓海雄、陈小红 | 广东塑米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外马支行 | 39,970,000.00 |
本公司、上海塑米、上海秣灵、沨隆、邓海雄、陈小红、邓海生
本公司、上海塑米、上海秣灵、沨隆、邓海雄、陈小红、邓海生 | 广东塑米 | 平安银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 | 139,999,995.00 |
本公司、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 | 185,712,000.00 |
本公司、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支行 | 28,570,000.00 |
本公司、石首能特、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 23,300,000.00 |
本公司、陈烈权 | 能特科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 42,850,000.00 |
合计 | 525,361,995.00 |
C、信用证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承兑银行 | 担保金额 |
本公司、邓海雄、陈小红
本公司、邓海雄、陈小红 | 广东塑米 | 中国银行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 3,810,476.77 |
本公司、上海塑米 | 广东塑米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汕头支行 | 1,692,458.39 |
合计
合计 | 5,502,935.16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
林氏家族 | 1,382,863,362.34 |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215,569,589.21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债务重组 | -12,540,730.54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467,890.00 | 4,258,55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 | 328,326.06 | 328,326.06 | 328,326.06 | 328,326.06 |
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上海一伍一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165,467.00 | 165,467.00 | 165,467.00 | 165,467.00 |
应收账款 | 上海五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6,481.54 | 66,481.54 | 66,481.54 | 62,192.70 |
应收账款 | 喜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78,535.40 | 78,535.40 | 78,535.40 | 78,177.59 |
应收账款 | 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 137,340.00 | 137,340.00 | 137,340.00 | 126,030.04 |
应收账款 | 上海箸福实业有限公司 | 34,981.00 | 34,981.00 | 34,981.00 | 32,100.31 |
应收账款 | 海客瑞斯(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84,667.78 | 84,667.78 | 84,667.78 | 79,240.58 |
应收账款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398,825.00 | 1,941,207.59 | ||
预付账款 | 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 | 545,737.50 | |||
预付账款 | 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 20,000.00 | |||
预付账款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52,003.53 | |||
预付账款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1,349,636.97 | 835,460.60 | ||
其他应收款 | 林氏家族 | 1,382,863,362.34 | 1,382,863,362.34 | 1,283,730,878.40 | 1,283,730,878.40 |
其他应收款 | 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 1,834.08 | 91.70 | ||
其他应收款 | 杭州时迈生物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0 | 450,000.00 | 450,000.00 | 450,000.00 |
长期应收款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6,762,619.29 | 433,813.10 | 74,626,404.89 | 373,132.02 |
长期应收款 | 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5,480,683.22 | 27,403.42 | 7,977,528.24 | 39,887.64 |
长期应收款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381,076,918.20 | 19,053,845.91 | 284,066,430.07 | 14,203,321.5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湖北能泰科技有限公司 | 513,023.00 |
应付账款 | 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 8,925,089.61 | 104,479.03 |
应付账款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7,392.05 | |
应付账款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6,117,523.84 | 7,363.05 |
应付账款 | 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2,583,553.36 | |
应付账款 | 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 | 0.01 | |
预收账款 | 上海璞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3,525.00 | 3,525.00 |
预收账款 | 云朵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5,649.56 | 5,649.56 |
预收账款 | 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90.78 | 2,190.78 |
预收账款 | 上海五天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 | 1,500.00 |
合同负债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26,414,318.50 | 32,177,627.03 |
租赁负债 | 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21,078,041.82 | |
一-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2,711,977.74 | |
一-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 | 129,270.06 |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161,092.66 | 140,800.00 |
其他应付款 | 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 | 69,668,113.28 | 27,542,468.23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一伍一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云朵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五天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33,230.00 | 33,23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五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米果箱包有限公司 | 4,800.00 | 4,800.00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事项截止2021-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或上海五天的名义对外开具且仍由第三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或用于贴现和质押借款,根据诉讼及相关合同等其他资料,确认对外借款53,962.02万元(其中,公司为46,845.05万元,上海五天为7,116.97万元)预计负债9,223.99万元(其中,公司为6,619.03万元,上海五天为2,604.95万元),报告期偿还债务7,208.86 万元,累计偿还金额35,346.60万元。
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案件进展如下:
(1)甘肃公航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
230829000386120170824104787700、230829000386120170824104787718、230829000386120170824104787734、230829000386120170824104787759、230829000386120170824104787742的5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7-8月24日开具,合计金额:500.00万元,已和解,冠福股份于2020-12月31日前支付310万元,与冠福股份再无纠纷,截止报告期末已支付完毕;
(2)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票据号为:
230829000386120170831107014335的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7-8月31日开具,2018-2月28日到期,金额为500.00万元,对方已提示付款并提起诉讼,案件号为:(2019)浙0103民初
965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500.00万元,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787,726.00元,案件将于2019-4月18日开庭,2019-12月2日一审判决如下:①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
500.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利息51.00万元(以本金500.00万元为基数,按-利率24%,从2018-8月28日起,暂计算至2019-1月28日,此后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止);②上海奕辛实业对公司51.00万元利息在153,000.00元范围内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以本金500.00万元为基数,按-利率7.2%,从2018-8月28日起,暂计算至2019-1月28日,此后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止);
③公司与上海奕辛实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代理律师费120,000.00元;案件受理费52,314.00元,由公司与上海奕辛实业共同负担。报告期末已根据一审判决确认负债500.00万元,预计负债4,190,259.21元(根据-利率24% ,2019-1月28日至本期末共计提利息3,507,945.21元,违约金及利息51.00万元及诉讼费等172,314.00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120万元;
(3)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
230829000386120171124130987364、230829000386120171124130987410、230829000386120171124130987401、230829000386120171124130987436、230829000386120171124130987477的5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7-11月24日开具,2018-11月23日到期,合计金额:5,000.00万元,对方已提示付款并提起诉讼,案件号为:(2018)浙0102民初6951号、(2018)浙0102民初6953号、(2018)浙0102民初6954号、(2018)浙0102民初6956号、(2018)浙0102民初6957号,诉讼请求偿还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自2018-11月24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019-8月2日一审判决如下:①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自2018-11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②案件受理费409,000.00元,财产保全费25,000.00元,由公司承担。公司于2019-9月2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当期二审上诉被驳回。报告期末已根据一审判决确认负债5,000.00万元,预计负债6,097,938.36元(根据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4.35%,本期已对(2018)浙0102民初6956号、(2018)浙0102民初6957号案件进行和解分别支付645万元、655万元并支付完毕,报告期末(2018)浙0102民初6951号、(2018)浙0102民初6953号、(2018)浙0102民初6954号已根据一审判决确认负债3,000.00万元,预计负债4,311,263.01元(根据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4.35%,票据到期日至本期末计提利息4,050,863.01元及诉讼费等260,400.00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1,305,000.00元;
(4)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230829000386120171227143508683、230829000386120171227143508714的2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7-12月27日开具,于2018-6月27日到期,合计金额:1,200.00万元,对方已提示付款并提起诉讼,案件号为:
(2018)沪0115民初75825号、(2018)沪0115民初75830号,诉讼请求偿还本金1,200.00万元及利息(自票据到期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230829000386120180704218671547、230829000386120180704218671555的2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8-7月4日开具,2018-7月31日到期,合计金额:1,200.00万元,对方已提示付款并提起诉讼,案件号为:(2018)沪0115民初73411号、(2018)沪0115民初75828号,诉讼请求偿还本金1,200.00万元及利息(自票据到期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230829000386120180706219767462的商业承兑由公司于2018-7月6日开具,2018-7月31日到期,金额为3,800.00万元,对方已提示付款并提起诉讼,案件号为:(2018)沪0115民初73359号,诉讼请求偿还本金3,800.00万元及利息(自票据到期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质押给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230829000386120171227143508675、230829000386120171227143508706的两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7-12月27日开具,2018-12月27日到期,合计金额:8,800.00万元;
以上案件已达成和解,和解协议约定公司2019-12月31日至2020-6月30日每月末分别偿还本金:1,6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根据和解协议本期确认负债6,600.00万元,2019-公司支付了1,600.00万元,2020-支付了3,900.00万元,2021-支付了600.00万元,因资金周转原因,公司未能按和解协议支付期限支付款项,公司重新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合计受偿7,400万元,未支付款项分别于2022-1月30日前支付300万,2022-2月28日前支付1,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有1,300.00万元未支付,以上款项已按和解要求于2022-2月28日全部支付完毕,本期确认预计负债800万元;
(5)上海盈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230829000386120180227166496126、230829000386120180227166496191、230829000386120180227166496183、230829000386120180227166496134、230829000386120180227166496335的5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与2018-2月27日开具,2018-8月27日到期,合计金额:500.00万元,对方已提示付款并提起诉讼,案件号为:(2018)湘0102民初11029号,诉讼请求偿还本金500.00万元、按
融资金额的2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0万及与诉讼相关费费用60.00万,原告未缴纳案件受理费,撤回起诉,截止报告期末对方尚未起诉。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负债 500.00万元,预计负债2,737,369.86 元。(根据诉讼请求利率6.80%,票据到期日至本期末计提利息1,137,369.86元,违约金及其他支出160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340,000.00元;
(6)中云智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
230829000386120180105146231918的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8-1月5日开具,2019-1月5日到期,金额为0.01万元,对方已提示付款,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收到与之相关的诉讼。报告期末已根据票面金额确认负债0.01万元;
(7)辽宁叶睎戈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票据号为:
230829000386120180705219365207、230829000386120180705219518003、230829000386120180705219517985、230829000386120180705219517969、230829000386120180705219517977、230829000386120180705219517993、230829000386120180705219517952的7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8-7月5日开具,2019-7月4日到期,合计金额1,100.00万元,票据最终背书转让给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票据已到期。2020-5月6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沪0120民初16318号,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起诉。2020-11月17日达成和解,公司于2021-1月31日前向浙江融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支付71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按还款计划支付完毕;
(8)质押给中融创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票据号为:
230829000386120180514193600491、230829000386120180514193600483、230829000386120180514193600539的3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8-5月14日开具,2019-5月14日到期,合计金额3,000.00万元,票据已到期,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收到与之相关的诉讼。报告期末已根据票面金额确认负债3,000.00万元,预计负债3,435,904.11元(根据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4.35%计提票据到期日至本期末利息3,435,904.11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1,305,000.00元;
(9)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已贴现的票据号为:
231459300201620180130156146742、231459300201620180130156146726的2笔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于2018-1月30日开具,2019-1月29日到期,合计金额10,000.00万元,票据已到期。2020-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以6,400.00万元的价款将债权转让给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
期末已按还款计划支付完毕;
(10)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的票据号为:0010006127654185、0010006127654184、0010006127654182、0010006127654187、0010006127654183、0010006127654186的6笔商业承兑汇票,质押金额分别为:4,902.29万元、5,794.29万元、5,516.00万元、5,544.00万元、5,516.00万元、4,950.00万元,合计金额32,222.58万元,票据均已到期,对方已提起诉讼,案件号分别为:(2018)闽05民初1054号、(2018)闽05民初1055号、(2018)闽05民初1382号、(2018)闽05民初1383号、(2018)闽05民初1384号、(2018)闽05民初1385号,诉讼请求支付本金、逾期利息(以32,222.58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及律师代理费60.00万元,6笔票据本期均已判决,判决结果如下:①承担本金490,22,910.12元,截至2018-9月5日利息2,525,580.57元,9月6日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律师费2.00万,其他费用5,000.00元,诉讼费286,777.00;②承担本金57,942,861.34元,截至2018-9月5日利息275,535.00元,9月6日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律师费
2.00万,其他费用5,000.00元,诉讼费331,492.00;③承担本金5,5160,000.00元,截至2018-10月8日利息271,047.87元,10月9日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律师费2.00万,其他费用6,500.00元,诉讼费317,955.00;④承担本金55,440,000.00元,截至2018-10月8日利息272,230.81元,10月9日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律师费2.00万,其他费用6,500.00元,诉讼费319,361.00;⑤承担本金55,160,000.00元,截至2018-10月8日利息225,552.88元,10月9日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律师费2.00万,其他费用8,000.00元,诉讼费317,728.00;⑥承担本金49,500,000.00元,截至2018-10月8日利息228,394.70元,10月9日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律师费2.00万,其他费用6,500.00元,诉讼费289,442.00。报告期末根据判决结果确认负债322,225,771.46元,预计负债51,515,532.15元(根据判决结果计算至期末需支付利息49,495,277.15元,诉讼费用2,020,255,00元)。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将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根据评估价格预计可减少公司负债28,990.28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14,016,821.06元,本期已被执行支付338,569.00元;
(11)深圳市汇聚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票据号(230829000386120180413181987970、230829000386120180413181988251、230829000386120180413181988294)的三份商业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金额各为100万元,合计300万元;票据均已到期,对方已提起诉讼,案件号为:(2020)沪0118民初6257号,诉讼请求支付本金、逾期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自2019-2月19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019-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2020-9月11日,一审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300万元以及(以3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自2019-2月19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019-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案件受理费31,510.50元,则公司负担。2021-2月10日公司上诉,(2020)沪74民终1065号判决如下:撤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8民初6257号民事判决,不计提相关负债,待最终判决结果。
上海五天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案件进展如下:
(1)质押给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票据号为:
230529000241420180320172591514、230529000241420180403178837781、230529000241420180611206394626的3笔商业承兑汇票,质押金额分别为:2,500.00万元、2,500.00万元、1,500.00万元,合计金额6,500.00万元,票据分别于2018-9月19日、2018-9月28日、2018-12月8日到期,对方已提起诉讼,案件号分别为:(2018)粤0304民初38090号、(2018)粤0304民初38091号、(2018)粤0304民初38092号,诉讼请求支付本金6,500.00万元、保理费(保理费分别以如下方式计算:至2018-9月28日收取保理费36.00万元,之后应按150,0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期间的保理费,直至被告清偿全部款项;至2018-9月28日收取保理费31.5万元,之后应按150,0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期间的保理费,直至被告清偿全部款项;以未收回保理融资款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379.58万元(分别为:139.26万元、141.59万元、98.73万元)及保理费逾期罚息(计算方式分别为:暂以150,000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自2018-8月20日计至实际清偿日、暂以150,000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自2018-8月20日计至实际清偿日)。2019-8月23日一审判决结果如下:①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应收账款本金28,317,900.00元及逾期违约金(自2018-9月20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范围内支付本金2,500.00万元和保理费315,000.00元(分别以15.00万元2018-8月19日、16.50万元2019的9月19日自相应逾期日次日分段计算)的违约金(按-利率24%的标准);律师费3.30万元,案件受理费175,477.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承担,原告预交,本院退还原告;②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应收账款本金27,851,856.00元及逾期违约金(自2018-9月29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范围内支付本金2,500.00万元和保理费
36.00万元(分别以15.00万元2018-8月19日、15.00万元2019的9月19日、6.00万元2018-9月28
日自相应逾期日次日分段计算)的违约金(按-利率24%的标准);案件受理费175,585.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承担,原告预交,本院退还原告;③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应收账款本金19,746,100.00元及逾期违约金(自2018-12月9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范围内支付本金1,500.00万元和违约金(按-利率24%的标准);案件受理费117,724.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承担,原告预交,本院退还原告;2021-9月10日①根据上海青浦人民法院(2020)沪0118民初1866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8,00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8-9月29日起至2019-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金额应相应减少案外人上海五天在(2018)粤0304民初38090号案中对原告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1,800元,由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法院已豁免支付)。本次判决导致该笔债务由上海五天和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金额按双方判决熟高计算。;②根据上海青浦人民法院(2020)沪0118民初18666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8,00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8-9月20日起至2019-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金额应相应减少案外人上海五天在(2018)粤0304民初38091号案中对原告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1,800元,由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法院已豁免支付)。本次判决导致该笔债务由上海五天和冠福股份共同承担,金额按双方判决熟高计算;③根据上海青浦人民法院(2020)沪0118民初1866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19,746,100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8-12月9日起至2019-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
款义务的金额应相应减少案外人上海五天在(2018)粤0304民初38092号案中对原告中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276.60元,由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支付)。本次判决导致该笔债务由上海五天和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金额按双方判决熟高计算。报告期末确认负债71,169,756.00元,预计负债26,049,535.43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13,468,214.99元。
(二)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原控股股东通过公司及上海五天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务人主要为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截止2021-12月31日,前述对外担保余额为42,958.72万元(其中,公司为40,983.68万元,上海五天为1,975.04 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4,075.11万元、其他应付款9,288.17万元。报告期末累计偿还金额6,575.90万元。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案件进展如下:
(1)债务人:朋宸(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上海赢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冠福赢灿(2018)01-2号)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及冠福赢灿(2018)01-3号)的《资金支付协议》,合同金额5,000.00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截止2018-12月31日已支付利息371.64万元,债权人已起诉并判决,案件编号为:(2020-12月30日(2020)沪74民初3468号,判决结果:①公司于2021-1月31日前支付3000万元,若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的,另行支付50万元,或2021-2月28日前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人民币,再另行支付450万元,公司已根据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3,000.00万元, 逾期重新和解,于2021-8月20日前支付金额为33,869,980元,视公司履行本案全部义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支付了相关债务,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3,869,980元;
(2)债务人: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8-BLLX0000000308-001-001、2018-BLLX0000000308-001-002的保理合同,合同金额合计10,0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4月4日,分别于2018-12月10日、2018-12月31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2019-债权人提起诉讼,2019-9月25日,一审判决,公司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1亿
元;并支付违约金(554.00万元自2018-12月26日起,9,446.00万元自2019-1月1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以不超过31,486,720.00元为限);支付代理律师费5.00万元;案件受理费公司承担528,806.00元。报告期末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155,345,426.00元(其中:
本金10,000.00万元,按-利率18.25%确认利息54,766,620.00元,诉讼费等578,806.00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18,250,000.00元;
(3)债务人: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WTGYL-JK-20180212-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12日,2019-2月11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95号,诉讼请求:①判令五天供应链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五天供应链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08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08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4)债务人:上海傲福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SHAF-JK-20180212-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12日,2019-2月11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93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傲福实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傲福实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08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08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5)债务人:上海堑和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QHSY-JK-20180213-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13日,2019-2月12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98号,诉讼请求:①判令上海堑和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上
海堑和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06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0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6)债务人:喜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SHXZ-JK-20180213-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13日,2019-2月12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00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喜舟实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喜舟实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06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0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7)债务人: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WZSY-JK-20180212-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13日,2019-2月12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96号,诉讼请求:①判令闻舟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 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闻舟实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06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0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8)债务人:梦谷控股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MGKG-JK-20180222-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22日,2019-2月21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02号,诉讼请求:①判令梦谷控股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梦谷控股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86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
(8%)累计确认利息30.8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9)债务人:朋宸(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PCSH-JK-20180222-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22日,2019-2月21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04号,诉讼请求:①判令朋宸实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朋宸实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86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8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10)债务人:福建省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DHHPHZ-JK-20180206-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6日,2019-2月5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90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华鹏花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华鹏花纸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21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21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11)债务人:硕合(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SHQY-JK-20180226-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27日,2019-2月26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07号,诉讼请求:①判令硕合企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硕合企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75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75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
(12)债务人:上海弈辛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的合同编号为:YXSY-JK-20180604-null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5月30日,2019-4月28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25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弈辛实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弈辛实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 26.94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7.5%)累计确认利息26.94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7.5万元;
(13)债务人:上海五天日用玻璃器皿配货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WTRYBLQM-JK-20180615-null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6月10日,2019-5月9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
(2018)闽0526民初4126号,诉讼请求:①判令上海五天玻璃器皿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上海五天玻璃器皿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 27.07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7.6%)累计确认利息27.07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7.6万元;
(14)债务人: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FJGFSY-JK-20171229-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7-12月29日,2018-12月28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79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冠福实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冠福实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2.07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2.07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15)债务人: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QZGJTC-JK-20180115-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
2018-1月15日,2019-1月14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82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冠杰陶瓷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冠杰陶瓷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69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69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16)债务人: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FJGLZM-JK-20180123-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1月23日,2019-1月22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88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冠林竹木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冠林竹木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52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52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17)债务人:德化县日臻陶瓷工艺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DHXRZTC-JK-20180116-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1月16日,2019-1月15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86号,诉讼请求:①判令日臻陶瓷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日臻陶瓷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67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67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18)债务人:德化县科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KSJXSB-JK-20180130-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1月30日,2019-1月29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
初4089号,诉讼请求:①判令科盛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科盛公司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36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3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19)债务人:福建省联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FJLSTZ-JK-20180115-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1月15日,2019-1月14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84号,诉讼请求:①判令联森投资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联森投资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69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 69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0)债务人:德化县金汇通纸艺包装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JHTZYBZ-JK-20180212-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12日,2019-2月11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091号,诉讼请求:①判令金汇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金汇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1.08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1.08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1)债务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TFSY-JK-20180223-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2月23日,2019-2月22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06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同孚实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 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同
孚实业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84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84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2)债务人:成都五天日用器皿配货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CDWT-JK-20180504-nul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5月4日,2019-5月3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23号,诉讼请求:①判令成都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7.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7.9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成都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 28.57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7.8%)累计确认利息28.57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7.8万元;
(23)债务人:北京冠福五天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BJGFWT-JK-20180330-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3月30日,2019-3月29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17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北京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北京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07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07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4)债务人:深圳市五天日用器皿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SZWT-JK-20180330-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3月22日,2019-3月21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14号,诉讼请求:①判令深圳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深圳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25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
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25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5)债务人:沈阳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SYWT-JK-20180315-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3月15日,2019-3月14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09号,诉讼请求:①判令沈阳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沈阳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40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40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6)债务人:南宁市五天日用器皿配货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NNWTRYQX-JK-20180316-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3月16日,2019-3月15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11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南宁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南宁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38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38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7)债务人:广州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GXWT-JK-20180402-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4月2日,2019-4月1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20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广州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广州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01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01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8)债务人:天津五天日用器皿配货中心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TJWT-JK-20180420-null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4月20日,2019-4月19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22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天津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天津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29.61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29.61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29)债务人:武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WHWT-JK-20180319-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3月19日,2019-3月18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12号,诉讼请求:①判令武汉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武汉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31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31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30)债务人:重庆市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CQWT-JK-20180326-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3月26日,2019-3月25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15号,诉讼请求:①判令重庆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重庆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16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1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31)债务人:西安五天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深圳市金钱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XAWT-JK-20180330-01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3月30日,2019-3月29日到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
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闽0526民初4116号,诉讼请求:①判令西安五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8万元,并承担保函费用1,200元,合计108.12万元;②判令冠福股份、冠福实业、林文智、林文昌共同对西安五天的还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根据诉讼请求报告期末已确认预计负债130.07万元(其中:本金10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利率(8%)累计确认利息30.07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8万元;
(32)债务人: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兴业银行泉州分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兴银泉01借字第2018075004号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6,500.00万元,合同起始日为2018-5月14日,2019-5月13日到期,其中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的担保金额为1,200.00万元,截止本期末林氏家族已偿还利息
70.16万元。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泉仲字3057号,截止报告期末已判决:
冠福股份在已公告的5,300.00万额度内承担本金及利息,承担仲裁费人民币251,808元,另外1,200.00万违规部分按一半金额担保。报告期末已根据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5,608.56万元(其中:本金5,900.00万元、仲裁费25.18万元、利息1,633.62万元,冠杰陶瓷有限公司将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根据评估价格预计可减少公司担保责任1,950.24万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512.02元;
上海五天违规对外担保案件进展如下:
(1)债务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7)-湘信(业三)字(借款)第(053)号,借款-利率为8.8%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9,000.00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截止本期末林氏家族已偿还利息1,454.13万元。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湘民初字第66号,诉讼请求:①判决被告同孚实业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90,000,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2,881,667元;②判决被告同孚实业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按-利率13.2%,从2018-8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③判决被告同孚实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9,000,000元;④判决被告同孚实业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是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费用;⑤判决被告林文智、陈忠娇、林文昌、林文洪、上海五天、五天供应链对以上1至4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⑥判决原告对被告蔡佼骏质押的冠福股份(证券代码002102)37,000,000股股票、被告同孚实业以及被告冠福实业质押的五天供应链的股权享有的质权,原告对 质押财产折价、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
先受偿权;⑦判决被告冠福股份立即履行债权购买义务,向原告支付以上1至4项诉讼请求确定的债权对应金额,并按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购买的违约金;⑧判决所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19-6月28日一审判决,判决书编号:(2018)湘民初66号,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9亿元和截止2018-8月29日的利息2,881,666.67元;支付自2018-8月30日起(以1.9亿元为基数,按-利率13.2%计算)的逾期利息;支付违约金1,900.00万元;支付律师费15.00万元。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收购了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五天的债权,并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陈烈权、邓海雄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债务金额为92,881,670.00元(转入母公司其他应付款),并从2021-8月17日起12个月内按照-利率5.5%的单利承担利息。本报告期和解冲回预计负债17,783.03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利息确认预计负债191.74万元(由母公司承担);
(2)债务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71101、20180418的两笔借款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800.00万元、800.00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截止本期末林氏家族已偿还本金300.00万元,利息66.03万元,2019-9月25日终审判决,判决书编号:(2019)沪01民终10793号,驳回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要求上海五天对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根据判决结果不再确认与之相关的负债。根据(2020)沪民初82946号判决,被告上海五天对案外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70045号民事判决中第一至四项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1,760元,由被告上海五天负担;第一笔借款:(一)以本金800万元为基数,自2017-12月1日起计算至2017-12月10日,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2)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自2017-12月11日计算至2018-4月12日,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和逾期利息;以上第(一)、(二〉项总金额扣除已经支付的500,333元;第二笔借款:
以本金800万元为基数,自2018-4月18日计算至2018-8月17日,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三、被告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逾期利息:第一笔借款:以5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8-4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第二笔借款:以本金800万元为基数,自2018-8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根据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12,194,427.00元(其中:本金650.00万元,自担保起始日至本期末按利率24%计提利息5,582,667.00元,诉讼费等111,760.00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12,194,427.00元;
(3)债务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吴旋玲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71220的借款合同,合同金额800.00万元,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8)沪0115民初69857号,诉讼请求:①判令同孚实业、潘进喜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800万元;②判令同孚实业、潘进喜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800万元为基数,按照-利率24%,自2018-5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暂计算至2018-9月6日为58.1333万元);③判令同孚实业、潘进喜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7万元、财产保全担保费8,000元;④判令林福椿、林文智对同孚实业、潘进喜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四被告承担,2019-12月10日终审判决,判决书编号(2019)沪01民终11521号,①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归还借款800.00万元;②支付违约金自2018-5月20日起,按照-利率24%计算;③担保费8,000.00元。公司承担以上三项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份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公司共同承担40,962.50元。根据终审判决结果确认预计负债7,555,930.96元(其中:本金400.00万元,自担保起始日至本期末按利率24%计提利息3,510,968.46元,诉讼费等44,962.50元),本报告期确认预计负债960,000.00元。
(三)公司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的借款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通过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截至2021-12月31日,实际被原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金额为76,009.18万元,其中确认其本息金额为72,612.16万元,确认与诉讼相关的费用金额164.62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预计要承担的违约金金额3,232.40万元计入预计负债,当期偿还债务0万元,累计偿还债务7,755.74万元。
(1)以大股东、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向王文英(赵峻)借款2,500.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8-4月19日起,至2018-6月15日止,借款-利率75.6%,截止本期末林氏家族已偿还本金500.00万元、利息515.85万元。2020-12月23日,终审判决,案件编号为:(2020)浙01民终7321号,判决结果为:①被告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吴晓蓉借款1,943.48万元,并支付自 2018 - 8 月 4 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利率 24%计算的利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②承担原告10万元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 139,009.00元。报告期末已根据诉讼结果确认借款本金1,943.48万元,应付利息1,592.27万元,其他应付款23.9万元(案件受理费及律师费),本报告期计提利息
466.44万元;
(2)以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江
国际信托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中江国际[2016信托301]第2号的借款合同,取得借款29,881.00万元,于2017-2月22日放款,每笔借款的到期日分别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到期日2018-11月27日;人民币5,000.00万元,到期日2018-12月7日;人民币5,000.00万元,到期日2018-12月20日;人民币4,921.00万元,到期日2018-12月28日;人民币4,960.00万元,到期日2019-1月11日;人民币5,000.00万元,到期日2019-1月18日。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不超过9.33%,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100%,截止本期末尚未偿还本金及利息,债权人已起诉并判决,案件编号为:(2018)赣民初177号,判决结果为:①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本金29,881.00万元及利息(其中截止2018-11月27日的利息为13,099,417.69元,自2018-11月28日起的利息,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利率为13.9248%,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利率为13.8978%,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利率为13.9581%,以本金4921万元为基数按照-利率为13.9337%,以本金4960万元为基数按照-利率为13.8126%,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利率为13.8825%计算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违约金2,988.10万元;③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晶内支付律师费537,858.00元,案件受理费1,900,157.09元,保全费5,000.00元。报告期末已根据诉讼请求确认本金29,881.00万元、应付利息14,170.09万元,预计负债3,232.40万元(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及保全费),本报告期确认应付利息4,153.94万元;
(3)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名义与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DW-JK-17-02791-1的借款借据,取得借款4,000.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7-10月19日起,至2018-10月19日止,借款-利率12%,债权人已起诉,案件编号为:(2019)渝05民初20号,诉讼请求:①请求判令冠福股份、上海五天供应链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0元,截至2018-11月19日的利息1,200,000元,罚息800,000元,共计42,000,000元;并承担自2018-11月20日起至付清日止,以借款本金40,000,000元为基数,按-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②请求判令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对冠福股份、上海五天供应链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五被告共同承担,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2019-7月19日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公司及五天供应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本金4,000.00万元,利息120.00万元、罚息80.00万元,并承担2018-11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000.00万元为基数按-利率24%计算违约金;支付律师费100.00万元;支付诉讼保全费115,025.00元;案件受理费251,80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由公司及担保人共同负担。2019-12月13日,二审判决,判决书编号:(2019)
渝民终1581号,判决结果: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结果报告期末已确认借款本金4,000.00万元、应付利息3,190.47万元(报告期末根据借款利率计提从借款日至本期末利息2,990.47万元及罚息200.00万元)、诉讼相关的其他应付款1,371,825.00元,本报告确认应付利息960万元;
(4)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与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7-JK-177的借款合同,取得借款5,000.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7-8月31日起,至2018-8月31日止,借款-利率12%。2019-1月29日起诉,案件编号:(2019)京0105民初29709号,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金4,90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按-利率24%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截止2019-1月23日共计4,742,684.93元)。报告期末已根据诉讼请求确认借款本金:4,900.00万元,应付利息3,928.16万元,本报告期确认应付利息1,176.00万元;
(5)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及林文智、林云燕与陈双培于2018-9月21日借款
700.00万元,-利率为30%,债权人已起诉并判决:林文智、林云燕、冠福股份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陈双培借款700万元、利息(自2018-9月21日起至还清借款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及与诉讼相关的费用3.54万元。2019-3月8日,二审判决,判决书编号:
(2019)闽05民终1100号,判决结果: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报告期末已根据判决结果确认借款本金700.00万元,应付利息550.95万元,其他应付相关费用3.54万元,本报告期确认应付利息168.00 万元;
(四)对外担保
(1)对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券担保
2016-4月1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议案:本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发行的私募债的存续期间(36个月)及其发行私募债到期日后2-止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林福椿、林文洪向本公司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该议案于2016-5月12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6-8月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议案:本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发行的私募债的存续期间(36个月)及其发行私募债到期日后2-止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及股东林福椿、林文洪向本公司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该议案于2016-8月20日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截止上-期末同孚实业所发行的私募债余额暨公司为其担保的实际余额为139,709,447.87
元。报告期内逾期且未兑付的私募债涉及的兑付方与部分投资人已达成和解,和解收益合计11,897,494.71元,并支付和解投资人60,338,285.60元;对于报告期内未和解的投资人,公司按约定利率继续计提需要承担的利息4,932,025.00元。截至2021-12月31日,公司尚需承担同孚私募债担保余额为72,405,692.56元
(2)对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的融资担保
2017-12月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议案:本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的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内容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5,300万元。同时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人林福椿、林文洪向本公司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该议案于2017-12月28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债权人已起诉并判决,案件编号为:(2018)泉仲字3057号,判决结果:
冠福股份在已公告的5,300.00万额度内承担本金及利息。相关会计处理与附注十一、2(二)
(32)一致。
(五)厦门翔发相关诉讼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因与厦门海西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明珠”)合作开发信息消费产业之电商行业孵化平台,承租了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发集团”)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鸿西路1888号相关房产,并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二)》等相关协议。基于海西明珠及其管理团队的电商行业孵化平台的运营经验,约定由海西明珠全权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等,并由海西明珠全面负责履行上海五天与翔发集团签订的相关租赁合作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且海西明珠、海西明珠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股东、法定代表人)郑泽吟女士及其配偶许翰龙先生向上海五天出具《担保承诺函》等相关文件,承诺全部承担项目运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海西明珠在项目运营期间因优惠措施落实、运营指标考核等原因与翔发集团发生争议,且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因此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2016-7月14日,翔发集团将上海五天和海西明珠列为共同被告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翔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前述相关协议,支付租金及相应逾期利息,并将租赁物交还翔发集团;翔安法院依法受理后于2018-12月29作出(2016)闽0213民第2101号《民事判决书》,支持翔发集团的相关诉讼请求,并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2、2020-11月4日,翔发集团认为前述相关协议被依法解除前,上海五天应当根据约定
向翔发集团支付租金、优惠租金与标准租金的差额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前述相关协议被依法解除后,上海五天应当向翔发集团支付相当于三倍当期租金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及逾期付款利息、相关的破坏损失及未移交款项等,遂向翔安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2018-2月1日至2019-1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5,317,585.00元、2019-1月1日至2019-5月31日期间的优惠租金2,761,381.00元以及2019-2月1日至2019-5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841,634.00元,合计8,920,600.00元;
(2)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逾期支付租金利息(截止2020-3月15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496,939.54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8,920,600.00元为基数,自2020-3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3)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2019-6月1日起逾期腾房房屋占有使用1,729,220.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止2020-3月15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88,072.20元,之后的逾期付款利息以1,729,220.40元为基数,自2020-3月16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4)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101-2单元破坏损失13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5)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未移交款项673,385.46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6)判令上海五天向翔发集团支付律师费180,000.00元。
(7)本案诉讼费用由上海五天承担。
以上上海五天应向原告支付的款项暂合计13,318,217.60元。2021-11月2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案件编号:(2021)闽0213民初427号,判决结果如下:
(1)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18-2月1日至2019-1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3,930,745.00元、2 019 -1月1日至2 019-5月31日期间的优惠租金2,761,381.00元以及2019-2月1日至2019-5月31日期间的标准租金与优惠租金的差额715,154.00元,合计7,407,280.00元;
(2)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支付租金利息(截止202 0-3月15日的逾期利息为1,243,147.82 元,自2020-3月16日起以7,407,280.00元为基数 ,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 清之日止);
(3)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用费1,729,220.4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止2 02 0-3月1 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188,072.20元,自2020-3 月16日起以1,729,220.40元为基数 ,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
(4)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101-2单元破坏损失130,000.00元及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 02 0-12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5)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未移交款项673,385.46元及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 0-12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6)上海五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80,000.00元;
(7)驳回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101,709.00元,由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495.00元 ,由上海五天负担88,214.00元。
当期已根据判决结果确认负债14,767,554.82元,其中利息金额:3,128,234.94元。
(六)未决诉讼
2021-度,共计65名股东将公司列为被告向福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投资损失金额共计14,108,258.20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1)担保涉及的债务重组情况如下:
事项 | 债务金额 | 质押股票转营业外收入 | 和解收益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70,711,995.44 | 123,210,000.00 | 54,620,325.44 |
上海赢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赢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869,980.00 | |
私募债担保 | 30,283,067.09 | 11,897,494.71 |
合计
合计 | 330,995,062.53 | 123,210,000.00 | 62,647,840.15 |
(2)商业承兑汇票涉及的债务重组情况如下:
事项 | 债务金额 | 和解收益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 | 11,002,087.67 | 4,552,087.67 |
华夏富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 | 11,002,087.67 | 4,452,087.67 |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上海富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66,000,000.00 | -8,000,000.00 |
合计 | 88,004,175.34 | 1,004,175.34 |
注:该和解收益冲减其他应收款-林氏家族的余额。
(3)2021-5月21日,甲方:郭亦鹏、乙方:陕西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乙方欠甲方的工程款合计5,431,515.50元,乙方于2021-5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380万元工程
款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全部终结,和解收益:1,631,515.50元。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4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塑料贸易电商、医药化工、矿业开采、资产管理保理。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各分部产品属性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大宗商品、金矿、医药化工产品、商业保理。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塑料贸易电商 | 资产管理保理 | 医药化工 | 矿业开采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2,701,439,025.27 | 861,026,723.37 | 683,215.00 | 61,064,687.50 | 13,502,084,276.14 | |
主营业务成本 | 12,560,053,669.03 | 513,883,650.37 | 2,103,679.00 | 13,076,040,998.40 |
资产总额 | 4,298,512,982.20 | 5,913,391,232.59 | 3,555,905,474.29 | 187,728,385.19 | 4,595,648,717.43 | 9,359,889,356.84 |
负债总额 | 2,692,665,281.37 | 3,410,030,544.15 | 1,751,814,571.81 | 57,457,568.99 | 2,104,111,950.86 | 5,807,856,015.46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截止2021-12月31日因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事项,冠福公司预计共需承担偿付金额125,697.25万元。明细如下:
(1)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余额为27,839.41万元;
(2)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提供的对外担保,预计需承担担保责任余额为29,604.39万元;
(3)原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预计需承担借款责任余额为68,253.45万元。详细情况见附注十一、2。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合计 | 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23,360,333.56 | 728,494,649.16 |
合计 | 823,360,333.56 | 728,494,649.16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工程款 | 10,434,258.00 | 10,434,258.00 |
押金、保证金 | 2,046,028.00 | 2,134,591.00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816,180,066.29 | 720,672,427.04 |
林氏家族违规事项形成的债权 | 1,290,238,869.20 | 1,204,224,020.53 |
代垫款 | 11,031.64 | 8,592.00 |
合计 | 2,118,910,253.13 | 1,937,473,888.5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1月1日余额 | 138,949.25 | 4,616,269.63 | 1,204,224,020.53 | 1,208,979,239.41 |
2021-1月1日余额在 | —— | —— | —— | —— |
本期 | ||||
--转回第二阶段 | -4,616,269.63 | 4,616,269.63 | ||
本期计提 | 285,295.03 | 86,285,385.13 | 86,570,680.16 | |
2021-12月31日余额 | 424,244.28 | 1,295,125,675.29 | 1,295,549,919.5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以内(含1-) | 95,422,030.05 |
1至2- | 1,900,157.00 |
2至3- | 145,471.00 |
3-以上 | 2,021,442,595.08 |
3至4- | 1,205,262,528.79 |
5-以上 | 816,180,066.29 |
合计 | 2,118,910,253.13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1,208,979,239.41 | 86,570,680.16 | 1,295,549,919.57 | |||
合计 | 1,208,979,239.41 | 86,570,680.16 | 1,295,549,919.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林氏家族 | 林氏家族违规事项形成的债权 | 1,290,238,869.20 | 3-4- | 60.89% | 1,290,238,869.20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25,900,000.00 | 1-2- | 1.22% |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381,356,577.57 | 2-3- | 18.00% |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1,398,888.87 | 4-5- | 0.07% |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95,653,825.00 | 1-以内 | 4.51% |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153,870,215.92 | 1-2- | 7.26% |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109,542,637.58 | 3-4- | 5.17% | |
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2,126,762.90 | 1-2- | 0.10% | |
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2,688,693.40 | 2-3- | 0.13% | |
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 | 往来代垫款 | 40,467,917.00 | 3-4- | 1.91% | |
成都梦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垫工程款 | 10,434,258.00 | 3-以上 | 0.49% | 4,886,806.09 |
合计 | -- | 2,113,678,645.44 | -- | 99.75% | 1,295,125,675.29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据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
合计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 171,500,000.00 | 171,500,000.00 | |||||
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 | 179,900,000.00 | 179,900,000.00 | |||||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 1,899,999,997.43 | 1,899,999,997.43 | |||||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868,140,000.00 | 1,868,140,000.00 | |||||
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4,219,539,997.43 | 4,219,539,997.43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 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 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000,000.00 | |
债务和解收益 | 8,027,514.71 | 41,393,331.85 |
合计 | 8,027,514.71 | 741,393,331.85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742,726.46 | 主要系能特科技固定资产升级改造报废损失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863,812.61 | 主要系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
债务重组损益 | 64,279,355.65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同孚实业担保事项和解冲回影响所致。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47,767,545.35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同孚实业及冠福实业担保转回影响所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426,330.85 | 主要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myris.Inc的股权投资处置影响所致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37,915,000.00 | 主要系上海五天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6,468.8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9,132,483.94 | 主要系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借款、违规开票计提利息影响所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559,602.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1,261,343.56 | |
合计 | 64,109,419.3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0% | 0.0384 | 0.03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 | 0.0140 | 0.014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