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杨军 | 工作原因 | 刘军 |
董事 | 张向阳 | 工作原因 | 李略 |
董事 | 刘建勋 | 工作原因 | 李略 |
三、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麻帅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1,441,224.9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8,553,675.77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64,223,852.1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40%。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六点“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第四点“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8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新材德国(博戈)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
代尔克公司 DELKOR 公司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代尔克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Delkor Rail Pty Ltd |
中铁宏吉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橡塑元件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风电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 |
香港子公司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时代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时代华先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华轩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中车华轩水务有限公司 |
中车新锐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新锐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
博锐科技 | 指 |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 |
时代瑞唯 | 指 |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瑞唯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
力克橡塑 | 指 | 公司参股子公司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时代工塑 | 指 | 公司参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时代绝缘 | 指 | 公司参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渌园科技 | 指 | 公司参股子公司株洲渌园科技有限公司 |
弘辉科技 | 指 | 公司参股子公司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国芯 | 指 | 公司参股子公司湖南国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时代华鑫 | 指 | 公司参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中车株洲所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中国中车 | 指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时代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UZHOU TIMES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M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彭华文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夏智 | 林芳 |
联系地址 | 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 | 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 |
电话 | 0731-22837762 | 0731-22837786 |
电子信箱 | xiazhi@csrzic.com | linfang@csrzic.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412007 |
公司办公地址 | 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2007 |
公司网址 | http://www.trp.com.cn |
电子信箱 | tmt@csrzic.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监事(总经理)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时代新材 | 600458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雷江、林莹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4,050,619,368.59 | 15,080,116,346.04 | -6.83 | 11,872,399,88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1,441,224.99 | 326,596,315.14 | -44.44 | 90,105,137.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7,935,429.57 | 197,528,935.30 | -80.80 | -631,020,814.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369,314.21 | 2,418,190,185.50 | -89.40 | 1,220,812,067.9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40,382,958.51 | 4,779,334,501.96 | 1.28 | 4,633,986,439.49 |
总资产 | 16,296,608,563.96 | 15,996,427,449.28 | 1.88 | 15,566,475,238.6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1 | -43.90 | 0.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1 | -43.90 | 0.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25 | -80.00 | -0.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9 | 6.91 | 减少3.12个百分点 | 1.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9 | 4.18 | 减少3.39个百分点 | -13.3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786,333,609.05 | 3,840,325,528.58 | 3,131,507,204.02 | 3,292,453,026.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6,653,537.93 | 57,666,399.98 | 16,685,504.88 | 30,435,78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4,888,758.08 | 56,041,172.54 | -2,252,814.92 | -80,741,686.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676,394.77 | -40,956,718.03 | -612,659,687.65 | 1,156,662,114.6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28,508.86 | 2,063,107.65 | 41,011,078.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7,207,794.93 | 129,625,638.03 | 50,773,500.05 |
债务重组损益 | 335,20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924,751.46 | -8,100,0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9,162,134.7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11,310.08 | 9,502,900.01 | 14,573,893.4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9,140,548.89 | 11,139,869.1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405,790.57 | -14,978,715.40 | 9,673,390.03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481,637,821.92 | ||
处置子公司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259,343,442.5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560,797.85 | 11,850,212.31 | 126,481,510.5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02,608.60 | 5,932,541.94 | 1,305,663.48 |
合计 | 143,505,795.42 | 129,067,379.84 | 721,125,952.71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为核心,产品延伸到橡胶、塑料、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等多个领域,在轨道交通、风电、汽车、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等多个产业领域实现大规模工程化应用。依托公司多年来的研发投入和市场积累,公司已形成了“多元化、国际化、高科技”的产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十四五”发展新蓝图,围绕“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战略理念,科学统筹各项经营与改革工作,克服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汽车行业缺芯减产等不利因素,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亿元,经营品质整体受控,产业地位得到稳固。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定位高端突破,打造产业协同,加强产融结合,加速资源整合,健全防控体系,降低经营风险,在较为艰难的形势下,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报告期内,轨道交通产业围绕“保增长、拓增量”的目标,多措并举持续巩固轨道交通市场的优势地位,完成销售收入31.75亿元,较上年同期27.36亿元增长4.39亿元,肩负起了稳增长的使命责任。
市场开拓稳步推进:
轨道交通板块:国内市场方面,机车车辆市场重点突破主机厂新型平台项目,在智能高铁动车组转向架项目实现悬挂产品全覆盖;深度挖掘国产化项目,实现和谐号CRH380A、CRH6A型动车组关键减振部件的评审与小批量装车,极大丰富了主型动车组配套产品的种类;在城轨市场有效提升空簧、扭杆份额,保证一系簧主导地位;标准化地铁项目稳步推进,样车预计2022年下线,将实现空簧、扭杆、橡胶件全系列装车;继打造北京、上海属地化检修基地后,2021年新建广州动车段检修基地,进一步完善了城轨检修营销网络,城轨检修市场布局已覆盖到18个城市。海外市场方面,大客户累计新增订单超3.5亿元。获取德、法铁高端市场订单超3000万元;获取欧洲主机厂阻燃产品批量订单超5000万元,实现全系阻燃产品的覆盖;在韩国、西班牙、印度等重点主机厂市场累计新增订单超7000万元;首次进入美国线路市场,获取美国波士顿地铁项目;在非洲、“独联体”、南美、东欧、东南亚、中东6个新区域启动全面市场布局,开拓新客户5家,累计获取订单超3000万元;抢占出口动车组项目,获得雅万高铁全部扭杆、空簧订单,金额超千万元。工业与工程板块:复合材料桥枕产品首次应用于港澳地区;线路市场以上盖物业项目为推手,取得无锡4号线某路段上盖物业示范项目,助力减振降噪产业跃上新台阶;桥建市场相继中标中国天辰、五环等LNG储罐隔震支座项目、中国石化龙口LNG储罐工程用隔震支座项目,中标金额超8000万元,并与中国寰球签订为期三年的采购框架协议;锚具产品首次突破东南亚市场,获取中泰高铁千万级项目;获取拉各斯轻轨项目订单,支座产品首次进入非洲,成功获取扣件系统以及桥梁支座的市场准入资质;钢弹簧浮置板项目取得长沙、西安、苏州三座城市的市场突破,中标金额约3000万元;成功获取无锡S1城轨支座订单超2000万元,首次取得城轨支座业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降本增效,把握大宗材料行情,整合工序及采购品类,加强材料替代、工艺优化、结构优化、自动化,实现标准成本不断下降,特别在原材料大幅涨价,产值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多措并举,实现产值成本率的降低。持续推进集成产品开发(IPD)管理,以“四个导向”(即市场、问题、价值、效益)为原则,以提升顾客满意度、提升产线效益、提升产品竞争力为目标,通过与精益体系结合,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的集成产品开发(IPD)管理。
报告期内,风电行业迎来“平价元年”,尽管存在风电招标价格持续下降,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走低,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等不利因素,全年仍完成销售收入50.98亿元,较上年同期
68.83亿元减少17.85亿元,但较抢装前2019年的销售收入23.25亿元仍有明显增长,同时市场占有率近两年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进一步巩固了国内行业第二的地位。
市场份额稳中有升:
加快新叶型研发批产速度,抢占市场先机,为6家客户完成12款新产品开发工作;国内陆上市场完成3.XMW、4.XMW叶片的设计开发,海上市场攻关7-8MW及以上大功率叶片的开发。
“双海战略”持续推进: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大力挺进海上风电领域,2021年完成射阳工厂海上叶片能力建设,为海上业务增长做好充分准备;助推增量新突破,完成海外建厂的实地考察,对当地资源、环境、人口和工业园情况作了详细调研。
产能布局不断优化:
蒙西工厂完成新叶型产能布局,获得客户认可;以市场项目为牵引,研究和推进国内东北、西北、西南工厂的选址与建设工作。
精益管理持续深耕:
搭建精益运营管理、工艺技术、质量管控、人才培养等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标准化可复制的叶片产业管控模式;深挖降本潜力,实施“全流程”精益降本,开展降本增效分层管理工作;
“大型风力发电数字化工厂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工信部验收,建立国内第一个风电叶片数字化工厂。
报告期内,面对全球汽车芯片短缺、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新冠疫情反复的艰难局面,新材德国(博戈)通过采取研发创新、市场开拓、资源整合以及降本增效等多项有力措施,完成销售收入54.63亿元,较上年同期52.49亿元增加2.14亿元。
新材德国(博戈)在传统汽车零部件行业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获得了多个关键批量订单,有利于其未来经营的稳定性。同时,新材德国(博戈)加快了汽车电动化的战略转型,全年收获了高端新能源车企的多个平台订单,大部分订单将在低成本地区生产,实现了产品及客户结构的优化。
新材德国(博戈)积极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快汽车轻量化战略转型。2021年,新材德国(博戈)实现高精度生产下的摩擦焊及激光焊技术突破,完成全球首个铝型材变速箱减振支架生产交付,突破此项产品钢结构材料限制,该产品将配套奔驰所有B级及以上平台车型;在中国区实现了高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订单领先交付,打破了此前均由欧洲区首先交付的惯例。
新材德国(博戈)积极与客户沟通,降低订单延迟和订单取消的影响;同时积极与供应商展开谈判,寻求采购降本,并通过实行短时工作制、优化产品设计等多项措施实现降本增效。
为改善新材德国(博戈)经营状况,提升经营效益,补充其发展所需资金,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所向新材德国(博戈)增资8500万欧元,用于支持新材德国(博戈)建设低成本地区产能以及发展中国区业务,确保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等其他市场完成销售收入3.15亿元,较上年同期2.12亿元增加1.02亿元。
2021年,公司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原创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能力,在高分子新材料研发和工程化应用推广上取得重大突破。实心车轮、安全轮等新型聚氨酯轮系产品完成装车考核,缓冲块产品批生产稳定,已顺利进入市场;PAI聚酰胺酰亚胺成型加工的行业难题顺利解决,有望打破全球独家供货的垄断局面;芳纶沉析纤维已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多款电容隔膜产品提速研发,中试产品性能与进口产品相当;有机硅产品体系再次扩充,成功开发了航空座椅垫、电气柜密封条、导热垫等新产品;复合材料动力叶片生产效率提升,顺利完成生产交付。
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在芳纶材料及电容隔膜材料市场获得新突破,芳纶系列产品国产化替代持续推进,芳纶材料及制品在轨道交通领域实现小批量应用,芳纶蜂窝纸通过FACC认证;电容隔膜材料通过与行业高端客户共同推进5G、快充等高端领域用电容器产品的开发、应用工作。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时代华先增资扩股和加强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将为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华轩紧紧围绕“化解重大历史风险、做好现有项目执行、稳妥开展新项目”三大目标,持续开展逾期应收账款清收工作,重大历史风险化解取得重要成果,有序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核心经营指标超额完成,青岛华轩总体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1271万元。
2022年,公司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经营工作:1、轨道交通市场要实现“稳增”,围绕车辆减振市场巩固优势地位,加大海外线路市场的份额提升,针对服务、运维、配件、全寿命周期管理等新机会做好维保市场拓展。2、工业与工程市场要实现“拓新”,围绕线路减振、桥建隔震、系统减振等工业工程领域,强化顶层策划,加速产业协同与资源配置,加强系统减振能力的打造,以差异化产品构筑竞争优势。3、风电叶片市场要实现“攀高”,聚焦竞争格局演变,提速双海战略落地,纵深全球产能布局,以技术、成本、质量、产能等多维度优势,构筑系统级竞争壁垒,
实现市场份额与盈利能力的再提升。4、汽车零部件市场要实现“优化”,重构全球产能布局,在巩固既有战略客户的同时,大力拓展亚洲区市场,抢抓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遇,推进产品结构转型升级。5、新材料市场要实现“破局”,继续推进芳纶材料的国产化替代,持续调整产品销售结构,提升高毛利产品的占比,改善盈利能力,提升市场份额。2022年,公司将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深度改革组织机构,提升技术中心定位,将其更名为材料工程与技术研究院,承担前沿技术研究、技术支持、项目孵化等职责;成立新材料事业部,承担公司新材料产业化职能,拓展种子业务,承担双碳产业的探索与拓展;从原轨道交通事业部中划分成立工业与工程事业部,聚焦资源加强线路减振、桥建隔震、系统减振等工业工程领域开拓力度;赋能成长型与战略型业务,实现经营品质再上新台阶;以业绩为导向,推行激励多元化,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通过加强资本运作力度以提高各产业综合实力、解决新产业发展问题,推进产业数字化进程,坚持降本增效,做好风险防控,提高管理水平,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时代新材紧跟全球经济发展步伐,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与资源、坚持面向新兴产业、面向高端产品,所涉及的多个业务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公司目前在全球轨道交通弹性元件产品领域规模第一,在线路、桥梁建筑减隔震等其他领域均处于行业前列,是轨道车辆减振全套方案提供者和减振产品研发制造品类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风力发电领域是风电叶片规模位居国内第二和国内拥有最强独立自主研发能力的叶片制造商之一,是全球少数具备聚氨酯叶片批量制造能力的企业;风电风机弹性减振产品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第一;在全球汽车减振细分领域规模排名第三,是全球第一个主动减振产品批量装车推广应用企业;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领域发展上,近几年先后突破了一系列诸如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聚酰亚胺材料、有机硅材料、电容隔膜材料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工程化应用。依托多年来的研发投入和市场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高科技公司。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时代新材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为核心,致力于从事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汽车、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领域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品种千余种。轨道交通产业主要从事轨道车辆减振、线路减振、桥梁减震隔震、车体新型材料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风电产业主要从事风电叶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运维业务;汽车产业主要从事高端汽车减振降噪与轻量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主要从事高性能聚氨酯、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先进纸基材料、有机硅、PAI聚酰胺酰亚胺等新材料业务的研究与工程化应用。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轨道交通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四大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公司拥有先进完备的技术研发平台和检测分析装备,拥有一支专业结构合理,跨学科、高层次的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公司围绕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形成了减振技术、降噪技术、轻量化技术、绝缘技术及阻燃技术五大核心技术,具备了高分子材料合成及改性能力、结构设计与仿真能力、复合材料制备能力、振动控制能力、系统结构方案能力、工艺装备设计能力和检测能力分析评价七大核心能力,产品及其系统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高铁、动车组及铁路干线新型机车和货车,
城市轨道交通及工程机械行业,风电产业,汽车产业等领域。公司在轨道交通、风电、汽车三大核心产业已经实现领跑,在工程建筑、船舶部件、电子信息等产业逐步突破,逐步成为进口高分子材料及其部件的国内首选供应商。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的高科技产业基地之一。
(二)良好的产品品牌与企业信誉优势
公司以“连接世界、造福人类”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成为客户、股东、投资者和员工等利益相关方欢迎和尊重的企业。“时代新材”是国内高分子材料应用领域最著名品牌之一,在国内外市场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先后获得湖南省第五届省长质量奖、湖南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五星级服务认证企业、湖南省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湖南省治理信誉等级AAA级企业、湖南省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组监督AA级企业、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湖南省质量技术创新大赛一等奖等荣誉,同时也是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2021年度全球非轮胎橡胶制品前50强单位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三)优质的客户资源与不断优化的客户结构
时代新材有着行业一流的客户优势,公司拥有一批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资源。在轨道交通市场,与世界主要先进机车车辆制造企业(中国中车、GE、BT、ALSTOM、WABTEC、EMD、SIEMENS、CAF、ROTEM、TALGO、PESA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实现批量供货的供应商,并为GE、庞巴迪悬挂部件全球最大供应商,也是国铁集团及众多城市地铁公司的减振部件核心供应商;在工业与工程市场,是国内悬挂部件和铁路桥梁支座产品最大供应商之一,产品出口澳大利亚、意大利、俄罗斯、秘鲁、罗马尼亚、韩国和马来西亚等国家,是五大扣件集成商、三大桥梁厂以及中铁、中交、中建各大施工单位的主要供应商;在风电市场形成国内以远景能源、浙江运达、中车风电、上海电气风电等为主,海外以Vestas、Nordex等为主的,大力开发哈电风能、华锐风电、海装风电等新客户的同时,系统性提升风电叶片运维市场开拓和服务能力;在汽车市场紧跟全球行业发展趋势,主要客户均为汽车行业内中高端一线品牌,与大众、奥迪、奔驰、宝马、一汽等形成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开拓日韩及国内高端车企零部件市场,并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持续获得批量订单。
(四)持续完善的国际化布局
公司立足国内保地位,面向全球谋发展,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轨道交通领域,已打造形成多元化营销模式,在美国、加拿大、西欧、澳洲、印度拥有成熟的客户群,建成三个海外本地化服务基地,营销网络基本覆盖了海外的主机厂,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轨道交通减振降噪产品在技术解决方案、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综合竞争力方面已跻身于全球轨道车辆最高端弹性元件行列,具备了与世界顶尖弹性元件同台竞技的实力。在风电叶片领域,深入推进“双海战略”,通过国内客户配套出口、国外客户深入合作等模式,不断提高在双海市场的开拓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走出去”的步伐,风电叶片目前已出口印度、法国、俄罗斯、瑞典等多个国家;谋划通过海外建厂以配套国内外整机厂商,进一步拓宽海外业务,加速国际化发展。在汽车减振降噪轻量化领域,稳步推进低成本基地的策略,近两年新建成无锡工厂、墨西哥工厂和斯洛伐克工厂三期工程,推进全球资源全面整合工作;积极开拓日韩及国内高端车企零部件市场,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获得批量订单并形成销售;同时为调整新材德国(博戈)在全球资源布局,启动了新材德国(博戈)可持续发展计划,以促进其稳步健康发展。现有的全球资源平台有力支撑了公司各产业海外业务的拓展及业务协同,同时促成公司逐步构建全球化的生产、采购、营销、售后网络体系,提升了公司在全球范围获取、整合、共享资源的能力。
(五)安全可靠的质量保障体系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系统性的、安全可靠的质量保障体系,覆盖公司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汽车零部件、工业与工程、新材料等各大产业领域,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策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并逐步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各产业领域均建立起了现代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
具备全球化的生产及供货能力。公司ISO9001、ISO/TS22163、IATF16949、CRCC、AS9100、DIN6701等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各类产品均已通过权威机构的产品检测和资质认证。公司采取行业先进的质量控制措施,产品实施了可靠性技术研究和寿命预测应用,从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与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交付与服务的产品全寿命周期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提升产品品质和优质服务,获得了客户、行业及第三方的认可和好评。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销售收入140.51亿元,较上年同期150.80亿元减少10.29亿元,降幅为
6.82%;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亿元,较上年同期3.27亿元减少1.46亿元。主要是2021年风电行业市场需求回落,订单减少,公司风电产品收入规模下降。同时,由于风电叶片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共同影响,风电市场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050,619,368.59 | 15,080,116,346.04 | -6.83 |
营业成本 | 12,129,228,276.83 | 12,399,453,810.95 | -2.18 |
销售费用 | 453,233,619.46 | 717,857,491.90 | -36.86 |
管理费用 | 522,451,539.92 | 551,250,467.90 | -5.22 |
研发费用 | 622,104,100.95 | 690,503,979.36 | -9.91 |
财务费用 | 82,002,209.63 | 125,570,822.20 | -34.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369,314.21 | 2,418,190,185.50 | -89.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770,414.57 | -408,973,238.64 | -11.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568,559.58 | -1,846,011,325.67 | -92.44 |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风电行业市场需求回落,订单减少,公司风电
产品收入规模下降。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入减少,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共同影响。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风电市场产品结构变化以及收入规模下降,计
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同比均减少的共同影响。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项目订单减少,委外技术服务费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归还大额借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轨道交通 | 3,175,335,673.75 | 2,227,867,114.51 | 29.84 | 16.06 | 23.17 | 减少4.05个百分点 |
风力发电 | 5,097,961,592.54 | 4,600,450,320.63 | 9.76 | -25.94 | -19.43 | 减少7.29个百分点 |
汽车 | 5,462,531,500.30 | 5,037,411,925.53 | 7.78 | 4.07 | 7.18 | 减少2.68个百分点 |
新材料及其他 | 314,790,602.00 | 263,498,916.16 | 16.29 | 48.66 | 45.90 | 增加1.5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8,129,291,631.52 | 6,745,839,427.63 | 17.02 | -11.01 | -6.18 | 减少4.27个百分点 |
国外 | 5,921,327,737.07 | 5,383,388,849.20 | 9.08 | -0.40 | 3.35 | 减少3.3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 轨道交通市场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延迟至本年交付所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及原材价格上涨所致。
? 风力发电市场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风电行业市场需求回落,订单减少,收入规模下降;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风电叶片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共同影响。
? 汽车市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年逐渐恢复产能,订单交付增加,收入增加;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 其他市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新材料及特种装备市场收入增长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轨道交通 | 直接材料 | 1,710,380,302.48 | 76.77 | 1,374,252,784.80 | 75.98 | 24.46 |
直接人工 | 129,476,092.56 | 5.81 | 96,346,281.83 | 5.33 | 34.39 | |
制造费用 | 388,010,719.47 | 17.42 | 338,148,174.08 | 18.69 | 14.75 | |
风力发电 | 直接材料 | 3,409,010,503.46 | 74.10 | 4,224,859,073.88 | 73.99 | -19.31 |
直接人工 | 351,256,828.09 | 7.64 | 490,436,328.78 | 8.59 | -28.38 | |
制造费用 | 840,182,989.08 | 18.26 | 994,851,774.31 | 17.42 | -15.55 | |
汽车 | 直接材料 | 3,334,434,870.47 | 66.19 | 3,038,518,991.12 | 64.65 | 9.74 |
直接人工 | 795,266,212.70 | 15.79 | 785,361,985.18 | 16.71 | 1.26 | |
制造费用 | 907,710,842.36 | 18.02 | 876,071,059.47 | 18.64 | 3.61 | |
新材料及其 | 直接材料 | 103,991,565.33 | 39.47 | 71,020,610.97 | 39.33 | 46.42 |
他 | 直接人工 | 14,266,357.20 | 5.41 | 7,917,046.24 | 4.38 | 80.20 |
制造费用 | 145,240,993.63 | 55.12 | 101,669,700.29 | 56.29 | 42.86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2,717.9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7.9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44,591.3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29%。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06,535.2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6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三项期间费用具体数据及分析,详见本节第二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第一点“主要业务分析”内容。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22,104,100.9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1,781,347.48 |
研发投入合计 | 653,885,448.4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6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86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29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0.55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108,687,173.21 | 16,428,010,764.50 | -14.1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12,707,688.63 | 468,979,768.20 | 158.58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200,000,000.00 | -90.9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12,283,019.95 | 3,777,755,492.96 | -65.2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020,979.49 | 747,992,732.22 | -86.23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发行多期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兑付的到期超短期融资券较多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归还关联方借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043,611.11 | 1.53 | 200,986,849.32 | 1.26 | 24.41 |
应收票据 | 1,104,706,145.60 | 6.78 | 343,332,169.97 | 2.15 | 221.76 |
预付款项 | 75,711,029.02 | 0.46 | 106,677,834.66 | 0.67 | -29.03 |
合同资产 | 149,334,091.22 | 0.92 | 112,291,903.37 | 0.70 | 32.99 |
在建工程 | 207,411,784.50 | 1.27 | 261,961,063.56 | 1.64 | -20.82 |
短期借款 | 300,377,333.33 | 1.84 | 240,750,000.00 | 1.51 | 24.77 |
合同负债 | 253,163,020.85 | 1.55 | 482,674,249.23 | 3.02 | -47.55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555,347.62 | 0.68 | 155,116,867.96 | 0.97 | -28.08 |
应交税费 | 60,571,656.00 | 0.37 | 155,671,423.84 | 0.97 | -61.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0,340,530.67 | 3.19 | 1,094,289,769.08 | 6.84 | -52.45 |
长期借款 | 770,048,471.63 | 4.73 | 111,713,396.81 | 0.70 | 589.31 |
其他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末结构性存款余额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末未到期的商业票据余额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根据合同进度结算所致。
? 合同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末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末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末预收的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职工新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税费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末未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399,308,135.1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7.0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境外资产主要来源于公司的境外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Technologies GmbH(新材德国(博戈))、Delkor Rail Pty Ltd(代尔克公司)以及时代新材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这三家境外子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产品和服务包括橡胶塑料制品企业、线路扣件系统产品以及机车车辆弹性元件产品等。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受限资产478,604,067.11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9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46,031.96 | 438,542.13 | 附注(七)1 |
应收票据 | 107,975,234.51 | 72,189,050.52 | 附注(七)4 |
固定资产 | 201,304,649.12 | 111,658,662.30 | 附注(七)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直接保险补偿基金 | 81,617,546.13 | 93,049,152.71 | 附注(七)3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计划资产 | 83,160,605.39 | 84,904,500.00 | 附注(七)49 |
合计 | 478,604,067.11 | 362,239,907.6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第一点“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六点“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第一点“行业格局和趋势”内容。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第一点“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六点“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第一点“行业格局和趋势”内容。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减振降噪制品 | 橡胶金属行业 | 钢材、橡胶 | 轨道交通、汽车、风电、特种装备 | 原材料价格、市场需求 |
风电叶片 | 复合材料行业 | 玻纤、树脂 | 风电 | 原材料价格、市场需求 |
高分子新材料 | 电子信息材料行业 | 树脂、单体 | 家电、电机电器 | 原材料价格、市场需求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夯实产业基础,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通过持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巩固既有优势、面向高端替代、布局前沿技术,紧跟国际化发展趋势,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在轨道交通领域,轨道交通车辆产品线完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标准地铁4种车型产品的研制,通过型式试验并完成内部首检;成功为客户西门子公司完成扭杆、空气弹簧产品的研发,为公司打开客户西门子公司市场并为防火产品创造宝贵的市场业绩;通过CR450动车组项目实现了轻量化技术与减振降噪技术结合,为开拓下一代高速车产品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工业与工程产品线通过整体式复合材料轨枕研制及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了国际最先进的复合材料轨枕生产线,首创大截面超大线束整体一次成型技术;非线性减振轨道系统研制及工程化在无锡地铁上盖物业实现首次应用,成为目前唯一一家提供非线性隔振轨道系统的企业;新研制的复合材料腕臂支撑装置已通过试验验证及挂网考核,打破了国外垄断,填补了国内行业空白。
在风力发电领域,持续推进聚氨酯材料在风电叶片中的替代应用,在相关设计技术、成型工艺技术和成型装备等核心关键技术实现突破,产品在行业率先实现批量交付;突破了碳纤维拉挤板、玻璃纤维拉挤板、PET夹心材料等应用关键技术,实现叶片低成本轻量化设计;完成TMT-71.5-76-78-80.5--82系列叶片开发,其中TMT76叶型获得IECRE国际认证;完成TMT-84-86-89系列叶片开发,该系列叶片是公司2.8m节圆最长的系列叶片,应用了公司高强度叶根连接技术;完成
TMT91叶片设计,该叶片是时代新材首款3.2m节圆的90m+叶片;成功突破了风电联轴器的关键技术,成功实现批量装机,解决了该产品严重依赖进口的问题。
在汽车零部件领域,亚太研发中心同步新材德国(博戈)的技术,全力支持亚太地区的市场拓展。进一步强化时代新材与新材德国(博戈)的技术协同,在材料、产品、工艺以及机电一体化和数字化方面进行创新,实现高精度摩擦焊及激光焊技术突破,运用于全球首个铝型材变速箱减振支架,替代原来钢结构材料,在该类产品轻量化转型中取得新的进展。为高端新能源汽车品牌研发的踏板系统,实现了踏板模块以塑带钢的轻量化,并已实现批量生产。
公司在高分子新材料合成改性及工程化应用方面取得系列突破。掌握NDI基聚氨酯配方及工艺的核心技术,解决了预聚体长期储存稳定性难题,实现聚氨酯系列产品工程化应用;基于芳纶树脂原液制备技术、干湿法纺丝技术和大比表面积沉析纤维制备技术取得突破,所得芳纶纤维性能满足国内高端装备领域应用需求,为推动公司芳纶产业上下游贯通与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掌握原纤化纳米纤维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高附加值的低ESR型高耐压电容隔膜产品,实现替代进口产品,获得小批量应用;掌握超低定量精密涂覆及复合技术,复合电容隔膜实现产品系列化,实现替代进口产品,形成批量销售;采用HP-RTM成型工艺的全球首款纵置复合材料板弹簧完成试制,掌握了HP-RTM成型工艺的关键核心技术。
在知识产权管理和科研成果申报方面,2021年公司新获得授权专利211项,其中发明专利163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海外专利12项,其中公司“新型抗侧滚扭杆系统及其定位安装方法”荣获湖南省专利一等奖。在技术标准制修订方面,累计主持及参与国内外标准制修订64项,其中国际标准5项,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36项;2021年公司主持制定的2项国际标准ISO 22749-1:2021、ISO 22749-2:2021正式发布,也标志着我国首次主导的机车车辆悬挂部件ISO国际标准正式实施,助力世界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公司参与国家重点产品研发及核心技术攻关,累计承担参与国家“863”、“国家火炬”计划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60余项,承担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新兴产业技术攻关、重点研发计划等省级科研项目超30余项;2021年公司主持的工信部强基工程“高性能芳纶纤维层压制品”等国家级、省级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连续两年荣获了中国石化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首次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一等奖,并获得湖南省及中国中车等科技奖励多项,科技创新硕果累累,为国家科技自主创新贡献力量,行业影响力得到持续提升。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减振降噪制品生产工艺
成品检验成品后处理
成品后处理成品入库
成品入库 | 成品发运 |
金属件采购购
金属件采购购 | 橡胶料采购 |
金属件涂胶
金属件涂胶金属件包装
金属件包装金属件检验
金属件检验金属件入库
金属件入库金属件领料
金属件领料金属件脱脂
金属件脱脂金属件喷砂/清灰
金属件喷砂/清灰橡胶料检验
橡胶料检验橡胶料入库料
橡胶料入库料橡胶料领料
橡胶料领料生胶塑炼
生胶塑炼 | 原材料配料 |
塑炼胶检验
塑炼胶检验
塑炼胶混炼
塑炼胶混炼混炼胶检验
混炼胶检验混炼胶入库
混炼胶入库金属件配送硫化
金属件配送硫化混炼胶配送至硫化
混炼胶配送至硫化炼胶工段
炼胶工段金属表面处理工段
金属表面处理工段
混炼胶回炼
混炼胶回炼装模硫化
装模硫化成品修边
成品修边硫化工
硫化工
段、回炼
工段
修边工段后处理工段
风电叶片生产工艺
表面修整梁与叶面粘结
梁与叶面粘结叶面上做梁帽
叶面上做梁帽模具准备
模具准备 | 增强材料准备 |
胶料准备
胶料准备梁模具准备
梁模具准备梁制备
梁制备粘结面涂胶
粘结面涂胶合模
合模固化、脱模
固化、脱模修边、加强
安装螺栓、螺母 | 根部钻孔 | 根部切割 | 修边、加强 |
涂装
涂装合格产品
机械性能检测 | 合格产品 | 粘结面加强 |
增强材料铺设
增强材料铺设铺辅助材料
铺辅助材料密封
密封真空导入胶料
真空导入胶料真空系统准备
真空系统准备固化、修整
固化、修整上固定压板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耐磨板生产工艺
芳纶材料及制品生产工艺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吨) | 耗用量 (吨) |
钢材 | 竞标采购 | 承兑汇票 | 5.93 | 7,100 | 7,100 |
天然胶 | 免竞标采购(商务谈判) | 银行转账 | 15.18 | 1,300 | 1,016 |
风能产品原材料 | 免竞标采购(商务谈判) | 承兑汇票 | 20.63 | 122,300 | 118,590 |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轨道交通 | 3,175,335,673.75 | 2,227,867,114.51 | 29.84 | 16.06 | 23.17 | 减少4.05个百分点 |
风力发电 | 5,097,961,592.54 | 4,600,450,320.63 | 9.76 | -25.94 | -19.43 | 减少7.29个百分点 |
汽车 | 5,462,531,500.30 | 5,037,411,925.53 | 7.78 | 4.07 | 7.18 | 减少2.68个百分点 |
新材料及其他 | 314,790,602.00 | 263,498,916.16 | 16.29 | 48.66 | 45.90 | 增加1.58个百分点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投资额 | 21,808.63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8,298.63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13,510.00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61.43%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9,000万元债权向时代华先增资,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52号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公司 | 高分子减振降噪弹性元件 | 1,000.00 | 100.00 | 11,176.38 | 4,933.02 | 6,381.58 | 813.04 |
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 | 风电叶片 | 20,000.00 | 100.00 | 69,295.07 | 30,393.52 | 85,996.63 | 759.82 |
Delkor Rail PtyLtd | 线路扣件系统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及机车车辆弹性元件的代理销售 | 0.13万澳元 | 100.00 | 20,161.65 | 15,474.33 | 22,161.84 | 3,299.58 |
青岛中车华轩水务有限公司 | 水处理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等 | 3,250.00 | 60.00 | 20,597.28 | -8,259.34 | 12,315.14 | 1,271.32 |
CRRCNewMaterialTechnologiesGmbH | 橡胶塑料制品、海外投融资业务 | 554.47万欧元 | 100.00 | 418,888.96 | 140,138.86 | 551,495.47 | -18,361.85 |
时代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国际贸易、海外投资 | 236.10万欧元 | 100.00 | 880.21 | 880.21 | 160.70 | 3.37 |
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绝缘制品、功能性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非家用纺织制成品 | 26,736.36 | 67.00 | 49,791.46 | 8,598.28 | 7,598.56 | -4,018.25 |
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线路产品 | 5,258.75 | 100.00 | 18,885.98 | 8,562.52 | 13,307.10 | 11.14 |
株洲中车新锐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 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 51,100.00 | 52.07 | 100,790.91 | 31,378.44 | 139,857.75 | 9,318.53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国内原材料价格仍在高位运行,产品销售价格疲软,国际上俄乌战争带来了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国际贸易壁垒与对抗加剧,给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诸多的不利影响,但随着国家“双循环”、“双碳、新基建、稳增长”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实施,公司轨道交通、风电、汽车、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仍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轨道交通产业:
在轨道交通板块,从全球市场看,国外需求拉动减弱,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壁垒加厚,市场准入限制增多,区域经济竞合平衡将重新确立,以“依存、合作、竞争、发展”为主要特征的多极化时代即将来临。从国内市场看,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仍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之一。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出台的规划,到2025年中国高速铁路通车里程将达到3.8万公里,《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描绘到2035年全国铁路网将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中国高速铁路通车里程7万公里左右。另外,下一代动车组、高速磁浮列车、标准化地铁、标准化市域车等新技术平台的引领下,技术迭代革新将会为产业突破带来新的机遇。同时,在“节能、绿色、环保”的主题下,轻量化、环保型、隔音降噪的新型高分子材料制品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期。
在工业与工程板块,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已进入高位稳定发展的阶段,国内多条干线新项目及新批复规划投资的城轨地铁、城际项目将在未来几年得以实施;城轨交通项目总投资额保持相对高位,绝大部分省会城市和部分发展较快的新兴城市的城轨交通相继成网,城轨交通网络化程度逐步提高。目前国内共有50多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线路260余条,为改善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舒适度,减振降噪系统将得到更多的应用,上盖物业(TOD模式)已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公司相关产品面临新的市场机遇。随着国务院《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出台,标志着国内减隔震行业在国家政策层面正式由鼓励性向强制性转变,建筑减隔震行业将迎来快速增长。作为低碳清洁能源的LNG,在国家“双碳”目标的倡导下,需求日趋旺盛,LNG储罐作为LNG的核心存储容器,十四五期间国家将持续加大LNG储罐的建设投资。随着风电发电机逐渐向半直驱和双馈机型转型,风电风机弹性减振产品需求日益增加,同时伴随着中国制造的风机竞争力突出,国内开发售后反应速度快,风电风机弹性减振产品国产化需求日益增强。
风电产业:
根据国家绿色能源战略规划,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25%左右,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随着碳减排政策的持续加力,各大能源央企陆续发布了宏大的碳达峰
碳中和规划,初步预计在未来十年,中国风电市场年平均新增装机50GW左右,陆上风电主要以三北地区的大型风电基地项目为主,通过特高压远距离输送到华北、华东、华南的负荷中心。海上风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凭借其距离用电负荷近、发电稳定、不占用陆地土地资源等优势,在中国发展迅速。近年来,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及新增并网装机持续增长。2021年开始新核准的风电项目全部平价上网,开启了新一轮的风电设备价格战,为了争夺开发商的电源投资额度和上网电量,风电和光伏的正面竞争会越来越明显,而降本是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前提。由于市场竞争加剧,风电行业价格持续走低,部分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风电产业经营面临严峻考验。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
47.57GW,占全国电源总装机比例约13.8%,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0.67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
16.9GW。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61%,“三北”地区占39%,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从电源累计装机、新增装机的结构变化显示,能源结构调整缓慢但坚定,“双碳”政策会催化这一过程。随着国内的风电产业在全球竞争力的提升,加速了国内风电产业走出去的进程,海外建厂越来越成为中资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必然选择。
汽车产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的局面,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0%,销售占比达到
13.4%。截至2021年度,中国汽车产销已连续十三年稳居全球第一。
从中、短期来看,汽车市场虽在复苏,但受疫情反复,全球汽车供应链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汽车市场的不确定因素仍将存在。从长期来看,汽车四化(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将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发展已进入快车道,汽车电动化趋势愈加明显,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预计将占到每年新造车辆的20%-30%。主要区域表现可能略有差异,在欧洲该比例预计达到22%,美国达到17%,而中国会达到35%。预计对新材德国(博戈)的减振产品线业务带来一定冲击,主要是发动机周边减振产品的应用机会将随着新能源汽车份额的不断提升呈现缩减趋势,但汽车底盘及其他系统的减振需求仍然存在,且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也更高。同时,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产品的需求将更加迫切,给新材德国(博戈)带来更大的市场机遇。
高分子新材料产业:
公司作为中国中车新材料产业平台,在中国中车“一核三极多点”战略举措中承担着重要的发展责任。目前,公司新材料产业主要涵盖高性能聚氨酯及其复合材料、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高端电容隔膜材料、有机硅材料等的开发与应用,未来,这些新材料的研究与工程化应用将会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高端芳纶材料及制品主要在电气绝缘市场、轻量化市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应用;聚氨酯材料广泛应用于轨道装备、汽车、风力发电等工业领域;满足高等级阻燃、环保要求的有机硅发泡材料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及其他工业领域,公司正在加速推进这些高分子新材料在轨道交通、汽车和风力发电等领域的工程化应用和市场推广工作。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继续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为核心,以“稳中求进、品质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深化改革、创新引领、深耕细作、全球经营、严控风险”为方针,聚
焦资源拓宽既有产业主航道,谨慎开辟新航道,实现国际化、多元化产业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效益、效率、效能。公司各产业的发展战略为:
多元做深轨道交通产业:
1、发展定位
致力于成为全球轨道交通弹性元件领域技术领先、质量可靠、受人尊重的国际一流供应商,成为系统减振降噪一站式服务的提供者。巩固车辆减振产品线全球第一的地位,力争推进车体内装与轻量化制品进入行业前三。
2、发展思路及举措
深耕轨道车辆减振核心主业,坚持产业同心多元,快速布局维保市场,持续扩大基本盘,实施全球本地化战略。
产品迭代创新:车辆维保业务对新材料、新工艺、新功能的需求大量增加,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积极与各路局及地铁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全寿命期服务角度出发,通过修程修制改革、产品寿命提升、综合降本增效等路径,实现市场规模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和盈利空间拓展。
核心能力升级:通过创新中心项目升级工艺装备,优化布局,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打造智能制造“灯塔工厂”。推进原中国中车车辆减振业务的密切联动与深度融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轨道车辆减振产业技术研制能力全球第一,机车车辆减振产品系列化全球最全,仿真、检测试验平台全球最好。实施行业领跑者计划,实行全寿命周期管理,打造“产品+服务”定制化合作模式,实现由“产品”向“服务”转变、从“车下”到“车内、车顶”多维度拓展延伸,打造N+X产业新格局。
盈利能力提升:深入推进自动化、智能化、少人化实现能力升级,降低产业对主观因素的依赖度,促进过程绩效能力和科学化管理能力的提升;不断提高新品设计命中率、量产稳定性、成本精细化的能力建设;强化精益管理与运营的深度结合,横向做细,纵向做深,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实现低成本设计、低成本制造、低成本管理,实现全流程盈利能力升级,主动变革适应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完善全球布局:深度推进“本地化营销、本地化制造、本地化用工、本地化采购、本地化维护”五本模式,实现美国、澳大利亚、印度等本地化基地独立运营。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本地化制造和服务体系,以贴近服务提升维保市场份额。在中东、南美、非洲等新兴区域寻求合适合作伙伴,成为该区域的主要服务商。搭建全球低成本采购供应链。
择优做宽工业与工程产业:
1、发展定位
工业与工程事业部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减振降噪和轻量化一站式解决方案,并朝着成为工业与工程领域技术领先、质量可靠、受人尊重的主导供应商和国际高端装备领域减振降噪方案提供者。力争在线路减振与轻量化产品、桥建减震产品领域进入行业前三。
2、发展思路及举措
强化顶层设计:针对业务板块的不同特点制定系统、清晰、详细的市场拓展计划,强化顶层策划。加强市场协同聚力,做实经营城市理念,各战区在公路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工程维保共同发力。系统拓展上游、中游、下游,做到上游有源源不断的项目输入,中游有可靠的应用场景,下游有遵循市场规则的合作伙伴。
抢占成熟产品存量:稳定铁路市场份额,构建良性竞合圈。在高铁扣件市场降本提质抢市场、精准服务抢份额、良性竞合抢项目。丰富以检查车、导风栏杆、止水系列产品的路外及附属结构市场。利用代尔克、富士扣等海外平台,加强海外市场的拓展。
拼占新兴产品增量:在城轨市场,提供线路、上盖物业系统解决方案,实行经营城市六大战区作战模式,参与EPC、TOD项目,制订“一城一策”方案,做好城市经营布局。在线路轻量化市场,紧密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推行经营路局,完成线路复合材料和高铁后维保的经营布局。在风电装备市场,抓住金风、远景、运达等核心客户需求,满足国内客户国产化需求及海外市场需求,实现核心技术引领。加强风险防控,择优做好房屋建减隔震项目,稳定LNG市场份额。同时积极谋划未来发展路径,大力拓展核电、港口、文物、电网、5G领域。加强核心能力提升:加强与设计院的合作,构建新型合作关系,加强系统减振能力的打造,以差异化产品构筑竞争优势。抓住市场机遇,积极与各路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广新型材料在线路及桥梁领域的应用,重点研发复合轨枕、桥面系轻量化等新产品。同时在复合材料构件(人行步板、吊围栏、聚氨酯轨枕)、支座维护与更换成套技术等方面做好技术储备,提前在各路局布点样品工程,争取先机。抓住国家强制推广房屋建筑减隔震技术、能源战略储备机遇,以隔震为主并研发新型减震产品,提升产能、质量与市场竞争力。
抢抓机遇,做大风电产业:
1、发展定位与目标
成为技术领先、品质优良、价格合理、受人尊敬的风电叶片供应商。
稳固国内行业第二的地位,力争进入全球行业前三。
2、发展思路及举措
立足南方,渗透三北,拓展双海,开辟叶片售后运维市场,以低风速、大兆瓦、轻量化、新材料实现技术引领。
坚持双海战略:国内竞争格局固化,市场空间提升有限,为实现十四五发展战略,通过海外渠道寻求新的增量,通过海外基地建设支撑海外本地配套。加大力度持续开发Vestas、SGRE、Nordex、Enercon海外客户,获取海外订单。加快完成海外工厂投建,储备海外人才团队,打造全球运营能力。在海上市场,深化远景能源、上海电气、中车风电等客户的合作层次,积极跟进海上项目产品需求、加大海上叶片研发力度,抓住海上风电快速发展窗口期,实现快速增长。
拓展运维市场:从渠道和项目两方面入手,探索运维市场差异化服务。利用铁三角项目制的模式,依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运维方案,最大限度集中资源高效进行运维市场开拓。采取业务区域责任制的运营策略做好管理工作,基于供应商分类分级做好供应链建设。
推进技术降本:发挥风电产业技术优势,推进“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挖掘降本空间。通过材料替代、设计减重、材料用量、工装利旧等技术降本项目,实现降本新突破。
推进产能布局:完成国内东北工厂、西北工厂的产能布局,获取“三北”地区风电产业红利;坚持全球化产能布局战略,加快海外工厂的筹建工作。
推行精益管理:围绕SQDCI等精益运营绩效指标,加强TOS2.0持续改善体系、运营管理体系和成本管控体系建设。通过持续优化全流程计划管理,依托精细化成本核算辅助决策,最大限度地推动均衡生产,最高效率地完成资源匹配。根据公司总体部署和风电业务发展需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和自动化改善。
整合做强汽车产业:
1、发展定位与目标
巩固新材德国(博戈)在橡胶与塑料领域的全球战略地位,使其成为主要汽车整车厂的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和顶级供应商。
巩固减振产品线全球第三地位,力争轻量化制品进入行业前列。
推动经营可持续发展,实现稳定的正向经营现金流,推进顶层设计,建立全球高效的组织架构,实现以数字化经营为导向的商业模式。
2、发展思路及举措
强化公司管控:推动新材德国(博戈)组织架构变革,强化区域中心作为独立的利润中心进行运营与考核,同时在各区域配置区域研发、销售、采购等区域职能,增大各区域能动性与自主权以增强新材德国(博戈)组织架构的活力;积极建立新材与新材德国(博戈)协同发展体系,推动新材与新材德国(博戈)在供应链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业务协同;探索并制定海外业务协同发展战略,发挥中车品牌影响力,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强化全球布局:加快无锡工厂、墨西哥工厂等低成本区域工厂的产能爬坡速度,提高新材德国(博戈)在全球的生产能力与经营效率。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经营理念,从管理模式、生产效率、产业链优化以及数字化经营等方面推进全面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市场拓展:面对后疫情时代叠加全球芯片危机,积极挖掘市场机会、拓展业务范围;在稳固既有战略客户的基础上,突破二线豪华、自主高端等一系列品牌,进一步拓展新能源客户;全力提升中国区业务规模,加强中国区研发与市场资源投入,实行产品差异化、服务快速化、客户本土化的发展战略,实现可持续性的经营利润增长。优化产品结构:为顺应汽车行业“新四化”的转型变革,持续加强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及优化。大力拓展面对新能源汽车的轻量化新产品,利用现有的连续纤维增强等新材料技术,开发应用于汽车车身各部位的结构性部件;继续稳固高性能减振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改善产品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提升面向未来双碳趋势的研发创新能力,打造绿色低碳的产品组合。
聚焦做精高分子新材料产业:
1、发展定位与目标
搭建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孵化平台,加大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化进程,成为公司新的增长极。
2、发展思路及举措
通过公司内部产业牵引、自主研发、同行合作、产业整合等多种途径,加快高端聚氨酯、有机硅、PAI聚酰胺酰亚胺等新材料产业化进程,满足风力发电、轨道交通、汽车和电子等市场的迫切需求,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加快产业化进程:对于有机硅发泡、NDI聚氨酯等正在培育的新产业,科学选择自投、合作投资或置入既有产业平台等方式,加快量产论证与建设,加快培育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的进程。
保障产业链安全:对于芳纶产业,加快上游中试线的建设与量产,突破上游原材料制约,保障产业链安全,实现原材料成本可控、品质稳定,与上游产业形成优势互补、互动高效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综合实力有效提升。对于尚在培育期的其他产业,量产前需通过有力举措保障产业链安全。
加快资本运作: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解决新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引入产业上下游战略资源,进行治理结构、人才机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优化,以整合资源、激励团队,实现新产业高效率、高质量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计划完成销售收入不低于142亿元,并将改善经营质量、提高盈利能力作为公司的重点目标。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风险
在轨道交通领域,国铁市场出现整体调整,机车车辆新造市场盈利能力面临挑战,机车车辆检修业务空间受到挤压;城轨市场“十四五”期间已进入“运营+经营并举”的稳定时期,对产品成本和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业与工程市场,部分产品技术门槛不高,竞争对手较多,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在风力发电领域,随着风电平价时代的到来,量价齐跌成为现实,在产能过剩的大环境下,对多余产能的消除仍需一段时间,行业竞争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同时,风电叶片产品大型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对公司的技术、质量、成本管控、运营交付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汽车领域,国内外各大汽车零配件厂商都在加大研发投入和生产投入,随着产品转型和升级进度的加快,汽车零配件市场的竞争日益明显。同时,受俄乌战争的影响,能源价格、大宗商品价格、物流费用飙升,半导体关键原材料的供应短缺,可能使全球半导体短缺问题进一步恶化;近年来传统汽车市场整体恢复缓慢,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的经营将持续承压。
在芳纶材料方面,杜邦仍在国内市场形成垄断,而且国内竞争对手加大投入抢占有限的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同时,芳纶材料在轨道交通和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技术要求高且验证周期长,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形成有效的业绩支撑;在电容隔膜材料方面,原材料属于国际大宗期货交易商品,受国外疫情、国际政治环境变化影响,原材料大幅度上涨,造成产品成本增加。同时,电容隔膜材料面对的汽车、5G通讯及消费类电子等电子技术领域更新迭代快,面临较大的技术革新风险。
2、国际化经营及管理风险
作为一家经营规模超过百亿的跨国公司,资产、收入、人员等分布在全球多个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出现复杂局面时,跨国管控的风险陡增,存在包括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贸易保护主义、新冠疫情反复等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战略决策、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都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公司管理层的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供应链风险
近年金属材料、石油化工原料、风电产品用原材料等出现不同程度的价格上涨,预计价格仍将在高位震荡,且部分原材料出现供应紧张的状况,供应链安全与风险防范上升到战略层面。若国际政治经济、俄乌战争等因素出现新的不利变化,公司部分原材料采购、物流运输、贸易结算等将面临相应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行情趋势,建立关键物料管控清单,强化战略储备牵引,探寻供应链战略合作,做强供应链风险管理,努力维护安全、稳定、可靠的供应体系。
4、产业投资风险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并推进多个产业合作项目,面临投资风险大,项目管控难度大的风险。鉴于公司的产业多元化背景,在合作项目选择、盈利预期达成、技术与市场协同等方面,对公司的战略决策、资本运作与运营管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外建厂投资方面,各国在税收、土地使用、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均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需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5、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产品涉及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领域,目前已经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与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交付与服务等全寿命周期实施管控,产品质量稳定并符合相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但由于公司产品种类多、生产过程复杂、产品更新迭代快,一旦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公司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将可能对
已售出产品进行更换、维修或召回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品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司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效益,未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6月,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成立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中国中车于2015年8月5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中国中车将在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五年内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整合等)解决与时代新材的同业竞争问题。
2020年,时代新材与思锐科技(中国中车之子公司青岛四方所之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中车新锐,作为解决上述中国中车与时代新材同业竞争问题的整合平台,时代新材、思锐科技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涉及同业竞争相关产业转让给各自全资子公司时代瑞唯、博锐科技,并以各自所持前述全资子公司股权共同向合资公司中车新锐增资,以解决中国中车与公司同业竞争工作。同时,由青岛四方所实施的“智能制造项目”虽属于同业竞争业务资产范畴,但因该项目为在建项目,在项目未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前,不适宜注入时代新材。因此,中国中车向公司发来《关于延期履行<关于避免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函》,将原承诺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至本报告期末,除前述延期履行承诺的内容外,其他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 | 会议决议 |
露日期 |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7日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4月28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6、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7、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8、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关于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0、关于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2021年存贷款预计额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12、关于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24日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6月25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4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3日 |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12月4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彭华文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46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118.00 | 否 |
杨 军 | 董事 | 男 | 50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0 | 是 |
李 略 | 董事 | 男 | 53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张向阳 | 董事 | 男 | 47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刘建勋 | 董事 | 男 | 50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刘 军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82.29 | 否 |
李中浩 | 独立董事 | 男 | 74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 | 否 |
贺守华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 | 否 |
凌志雄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5.00 | 否 |
冯江华 | 董事(离任) | 男 | 58 | 2018年4月25日 | 2021年4月24日 | 0 | 0 | 0 | / | 0 | 是 |
杨治国 | 董事(离任) | 男 | 44 | 2019年4月25日 | 2021年4月24日 | 3,718 | 3,718 | 0 | / | 0 | 是 |
丁有军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4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0 | 是 |
李玉辉 | 监事 | 女 | 48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张 乐 | 监事 | 男 | 39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1,200 | 1,200 | 二级市场买入 | 0 | 是 |
胡宇新 | 职工监事 | 男 | 51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24.63 | 否 |
杨荣华 | 职工监事 | 女 | 51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28.01 | 否 |
高武清 | 监事(离任) | 男 | 58 | 2018年4月25日 | 2021年4月24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周万红 | 职工监事(离任) | 男 | 46 | 2018年4月12日 | 2021年4月11日 | 0 | 0 | 0 | / | 46.00 | 否 |
陈 筠 | 职工监事(离任) | 女 | 48 | 2020年12月9日 | 2021年4月24日 | 0 | 0 | 0 | / | 43.20 | 否 |
程海涛 |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男 | 53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70.30 | 否 |
彭海霞 | 副总经理 | 女 | 49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69.63 | 否 |
黄蕴洁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女 | 45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67.02 | 否 |
彭超义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72.73 | 否 |
荣继纲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65.94 | 否 |
侯彬彬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69.39 | 否 |
龚高科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64.08 | 否 |
李华伟 | 副总经理 | 男 | 37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65.05 | 否 |
夏 智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0 | 2021年4月27日 | 2024年4月26日 | 0 | 0 | 0 | / | 64.8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3,718 | 4,918 | 1,200 | / | 956.0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彭华文 | 历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主任,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部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风电事业部总经理,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杨 军 | 历任本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本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 |
李 略 | 历任铁道部株洲电力机车厂财务处副处长、改制办主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审计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南车石家庄车辆厂总会计师、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张向阳 | 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时代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时代电气宝鸡时代副总经理,总经理,时代电气轨道工程机械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时代电气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刘建勋 | 历任公司海外市场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弹性元件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公司分党委书记,中车株洲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刘 军 | 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网络控制技术部工程师、部长,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部长兼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李中浩 | 历任铁道部科技司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司长,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铁信息工程集团董事长、总裁,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正局级调研员,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兼职教授等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轨道交通协会专家与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
贺守华 | 历任中科院军工办公室副主任,国防科委配套处处长,国防科工局协作配套中心副主任、国防科工局协作配套中心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等职(现已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凌志雄 | 历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冯江华 | 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技术总监等职。现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杨治国 | 历任本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工业市场事业部总经理,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丁有军 | 历任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制动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兼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
李玉辉 | 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主管、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审计专务、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财务中心总监。 |
张 乐 | 历任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
胡宇新 | 历任本公司桥梁产品事业部开发部部长,轨道交通事业部桥建市场事业部技术一部副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轨道交通事业部工程减震产品开发中心技术支持部副部长。 |
杨荣华 | 历任本公司事业本部综合办主任、桥梁产品事业部综合管理部部长、风电产品事业部综合管理部部长、风电产品事业部制造管理部部长、工厂运营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风电产品事业部运营中心高级主任管理师兼运营党支部书记、支会主席。 |
高武清 | 历任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市场部副总经理、计财部经理、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现任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顾问。 |
周万红 | 历任本公司桥梁产品事业部生产部长、生产总监、副总经理兼宏吉公司总经理,桥梁产品事业部总经理,风电产品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橡塑元件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 |
陈 筠 | 历任时代新材党群工作部部长,弹性元件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技术中心党总支副书记兼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兼副总经理。 |
程海涛 | 历任本公司弹性元件事业本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彭海霞 | 历任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市场部部长、本公司海外业务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轨道交通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黄蕴洁 | 历任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主管、财务资产部副部长兼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部长兼中车时代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彭超义 |
历任本公司风电产品事业部副总工程师、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风电产品事业部总工程师、本公司风电产品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荣继纲 | 历任时代新材开发中心副主任,铁路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开发部副主任,海外市场事业部副总经理,弹性元件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轨道交通事业部总工程师,党总支书记,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侯彬彬 | 历任时代新材技术中心复合材料研究室副主任,风电系统结构技术研究室主任,时代新材风电产品事业部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龚高科 | 历任株洲所制造中心工艺工程师,组装车间主任,制造中心副主任,集采中心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李华伟 | 历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中车上海汉格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监事、时代学院常务副院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夏 智 | 历任时代电气制造中心车间主任,时菱轨道交通设备公司中方部长,时代电气沈阳轨道交通设备公司副总经理,时代电气集采中心总经理,时代电气售后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兼副总经理,时代新材副总经济师兼运营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 略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2019年5月 | / |
张向阳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年9月 | / |
刘建勋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年9月 | / |
冯江华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2009年3月 | / |
李玉辉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副总经济师兼财务中心总监 | 2019年7月 | / |
张 乐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2020年9月 | /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中浩 | 中国轨道交通协会专家与学术委员会 | 副主任 | 2016年12月 | / |
凌志雄 | 湖南大学 | 副教授 | 1996年6月 | / |
凌志雄 |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 |
杨治国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1月 | / |
丁有军 |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7年9月 | / |
丁有军 | 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2年3月 | / |
丁有军 | 中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 | / |
丁有军 | 中车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初董事会提出的考核目标提出方案,提交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原则。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上述报酬确定的依据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合计956.0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彭华文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选举 | 工作原因 |
杨军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李略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张向阳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刘建勋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刘军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选举 | 工作原因 |
李中浩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贺守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凌志雄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冯江华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杨治国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原因 |
丁有军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工作原因 |
李玉辉 | 监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张乐 | 监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胡宇新 | 职工监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杨荣华 | 职工监事 | 选举 | 工作原因 |
高武清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周万红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陈筠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程海涛 |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 聘任 | 工作原因 |
彭海霞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原因 |
黄蕴洁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聘任 | 工作原因 |
彭超义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原因 |
荣继纲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原因 |
侯彬彬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原因 |
龚高科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原因 |
李华伟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原因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9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对公司出具了《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77号)(《关于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予以通报批评。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6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出售聚酰亚胺薄膜产业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问题对公司出具了《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53号)(《关于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公司和时任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3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7、《公司2020年度管理者年薪的议案》; 8、《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9、《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10、《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告》; 11、《关于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2021年存贷款预计额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16、《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7、《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9、《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1年4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注销南洲分公司的议案》; 5、《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6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7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香港子公司所持新材德国股权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11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彭华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11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的议案》; 3、《关于注销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12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弘辉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2、《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时代华鑫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3、《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 |
五、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彭华文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杨军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2 |
李略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2 |
张向阳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1 |
刘建勋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0 |
刘军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2 |
李中浩 | 是 | 11 | 10 | 9 | 1 | 0 | 否 | 1 |
贺守华 | 是 | 11 | 11 | 9 | 0 | 0 | 否 | 2 |
凌志雄 | 是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冯江华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杨治国 | 否 | 2 | 1 | 1 | 1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凌志雄,委员:李略、李中浩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李中浩,委员:贺守华、彭华文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贺守华,委员:凌志雄、李中浩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彭华文,委员:张向阳、刘军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17日 | 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会议听取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 |
进度汇报。 | 事项表示赞同。 | ||
2021年3月29日 | 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3、《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听取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汇报;5、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内容。 |
2021年6月7日 | 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时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资委相关规定,变更理由恰当,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2021年8月25日 | 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此报告及摘要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 |
2021年12月17日 | 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 | 会议听取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汇报。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做的各项工作。希望在今年疫情反复的复杂背景下,团队能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表安排并完成好相关工作。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29日 | 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杨军先生、李略先生、彭华文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刘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中浩先生、贺守华先生和凌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2021年11月12日 | 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彭华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彭华文先生具备担任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资格,符合《公司 |
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之情形,同意提名彭华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 ||
2021年12月3日 | 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将此报告及摘要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熊友波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之情形,同意提名熊友波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人选。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29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管理者年薪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对董事会2020年确定的经营目标逐项进行了考核,按照公司《经营管理者年薪制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经理人2020年度年薪,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0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51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31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849 |
销售人员 | 481 |
技术人员 | 1,297 |
财务人员 | 134 |
行政人员 | 551 |
合计 | 6,31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9 |
硕士 | 896 |
本科 | 1,419 |
专科及以下 | 3,938 |
合计 | 6,31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深化实施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以“人才”战略为核心,持续构建健全与市场化经营机制匹配的薪酬激励体系。优化岗位薪酬价值分配体系,强化岗位价值、能力、绩效与薪酬的匹配度;建立竞争力、强效益联动的市场化职业经理人(引进人才)薪酬管理体系;创新激励模式,建立多样化、个性化的核心人员激励模式,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年度战略发展方针,以推进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技能的有效提升为目的,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并下发年度培训计划。2022年将持续推荐十四五“航”系列重点人才培养项目,持续完善公司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在培养对象上,公司拥有涵盖一线员工、专业技术员工、基层管理者、中高层领导者自下而上的培养课程,并重点关注关系到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国际化人才、技术人才的培养;在课程设计上,在引入外部优质培训资源的同时,充分挖掘企业内部知识,搭建内部讲师队伍,构建内外结合的课程体系;在培训方式上,公司拥有外请专家面授、外出学习、团队熔炼、线上学习等多样化学习形式,为员工创造全方位的自主学习环境。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0,847,232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6,761万元 |
九、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3]3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证监局湘证监[2013]36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经2012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349,769.00元。2021年6月11日,公司发布《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64,223,852.1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40%。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确保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建立了高级管理人才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能力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根据高激励文化、高目标引领、高目标动力、高业绩回报、高薪酬激励原则,建立了经营管理薪酬管理激励考核体系;同时推进“揭榜挂帅”机制,实行业绩与薪酬的对标,促进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
十一、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评价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各项经营管理类制度,如建立或修订《合规管理办法》、《重大项目风险评审管理办法》、《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办法》和《劳务外包管理办法》等制度,优化多项业务审批流程,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手册》修编;组织开展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开展了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零星基建维修、客户信用、竞标采购和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执行力的专项检查,并接受中车内控审计、外审机构内控审计等专项监督,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订了《时代新材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子公司的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审计监督管理、运营管理与考核等进行监督及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一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二是审核和批准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点事项;三是指导、协调、协助子公司的方面经营行为;四是加强研发、生产、营销等能力建设,保持团队精炼高效。
十三、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四、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时代新材分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分公司”)和时代新材风电产品事业部动力谷工厂(以下简称“动力谷工厂”)均为风电叶片生产基地,均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如下:
A.光明分公司
①废水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实际排放浓度 | 全年总量控制指 标 | 2021年度排放总量和超标排放情况 |
生活污水排口 | pH值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6-9 | 7.2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化学需氧量 | 500mg/L | 30 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GB8978-1996 | 300mg/L | 6.8 mg/L |
悬浮物 | 400mg/L | 19 mg/L | |
氨氮 | / | 15.9 |
②废气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实际排放浓度 | 全年总量控制指标 | 2021年度排放总量和超标排放情况 |
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524-2014 | 80 mg/m? | 2.97 mg/m?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切割房废气排气筒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20mg/m? | 64.8mg/m?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燃油废气排气筒 | 氮氧化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40mg/ m? | 116 mg/m? | 0.81吨 | 氮氧化物:0.79吨,二氧化硫:0.33吨,无超标排放情况 |
二氧化硫 | 550mg/ m? | 15 mg/m? | 0.48吨 | |||
颗粒物 | 120mg/ m? | 55.2 mg/m? | / | |||
烘烤房废气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mg/m? | 4.79mg/m?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颗粒物 | 120mg/m? | 47.3mg/m? | / | |||
甲苯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 | 3mg/m? | 0.12mg/m? | / | ||
二甲苯 | 17mg/m? | 0.902mg/m? | / | |||
苯系物 | 25mg/m? | 1.43mg/m? | / | |||
苯 | 1mg/m? | 0.008mg/m? | / | |||
挥发性有机物 | 50mg/m? | 3.39mg/m? | / | |||
调漆废气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mg/m? | 0.47 mg/m?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苯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 | 1mg/m? | 0.007 mg/m? | / | ||
苯系物 | 25mg/m? | 0.785 mg/m? | / | |||
二甲苯 | 17mg/m? | 0.549 mg/m? | / | |||
挥发性有机物 | 50mg/m? | 1.59 mg/m? | / | |||
甲苯 | 3mg/m? | 0.041 mg/m? | / |
③噪声排放信息
排放污染物种类 | 排放执行标准 | 许可排放限值 | 实际排放 | 2021年度超标排放情况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昼间:58.1dB(A) 夜间:47.8dB(A) | 无 |
注:噪声“实际排放”取四个点位中实测最大值。
④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废物类别 | 产生量(吨) | 转移量(吨) | 贮存量(吨) |
HW49其他废物 | 187.953 | 187.953 | 0 |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 8.373 | 8.373 | 0 |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 油废物 | 0.98 | 0.98 | 0 |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 2.34 | 2.34 | 0 |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 1727.5 | 1727.5 | 0 |
B.动力谷工厂
①废水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实际排放浓度 | 全年总量控制指标 | 2021年度排放总量和超标排放情况 |
生活污水排口 | pH值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6-9 | 7.8 | / | 化学需氧量:0.007吨,氨氮:0.0009吨,无超标排放情况 |
化学需氧量 | 500mg/L | 4 mg/L | 0.34吨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00mg/L | 1.52 mg/L | / | |||
悬浮物 | 400mg/L | 13 mg/L | / | |||
总磷 | / | 0.04 mg/L | / | |||
氨氮 | / | 0.392 mg/L | 0.034吨 |
②废气排放信息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实际排放浓度 | 全年总量控制指标 | 2021年度排放总量和超标排放情况 |
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524-2014 | 50 mg/m? | 0.247mg/m?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切割房废气排气筒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20mg/m? | 54.8mg/m?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辊涂房燃烧废气排气筒 | 氮氧化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40mg/ m? | 44mg/m? | 1.25吨 | 氮氧化物:0.4吨,二氧化硫:0.037吨,无超 |
二氧化硫 | 550mg/ m? | 3mg/m? | 0.049吨 | |||
颗粒物 | 120mg/ m? | 39.2mg/m? | / |
标排放情况 | ||||||
烘烤房废气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mg/m? | 0.7mg/m?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颗粒物 | 120mg/m? | 25.1mg/m? | / | |||
甲苯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 | 3mg/m? | 0.033mg/m? | / | ||
二甲苯 | 17mg/m? | 1.07mg/m? | / | |||
苯系物 | 25mg/m? | 4.83mg/m? | / | |||
苯 | 1mg/m? | 0.268mg/m? | / | |||
挥发性有机物 | 50mg/m? | 0.857mg/m? | 15.817吨 | |||
调漆废气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0mg/m? | 4.29mg/m? | /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苯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 | 1mg/m? | 0.004mg/m? | / | ||
苯系物 | 25mg/m? | 0.421mg/m? | / | |||
二甲苯 | 17mg/m? | 0.25mg/m? | / | |||
挥发性有机物 | 50mg/m? | 0.575mg/m? | / | |||
甲苯 | 3mg/m? | 0.016mg/m? | / |
③噪声排放信息
排放污染物种类 | 排放执行标准 | 许可排放限值 | 实际排放 | 2021年度超标排放情况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昼间:58.7dB(A) 夜间:48.6dB(A) | 无 |
注:噪声“实际排放”取四个点位中实测最大值。
④固体(危险)废物排放信息
废物类别 | 产生量(吨) | 转移量(吨) | 贮存量(吨) |
HW49其他废物 | 557.728 | 557.728 | 0 |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 57.907 | 57.907 | 0 |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 12.868 | 12.868 | 0 |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 油废物 | 1.336 | 1.336 | 0 |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 5.442 | 5.442 | 0 |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 5334 | 5334 | 0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A.光明分公司
治理设施名称 | 处理工艺 | 运行时间 | 运行情况 |
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间歇性 | 正常 |
切割房废气治理设施 | 布袋除尘 | 间歇性 | 正常 |
烘烤房废气治理设施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 | 间歇性 | 正常 |
调漆间废气治理设施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间歇性 | 正常 |
B.动力谷工厂
治理设施名称 | 处理工艺 | 运行时间 | 运行情况 |
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间歇性 | 正常 |
切割房废气治理设施 | 布袋除尘 | 间歇性 | 正常 |
烘烤房废气治理设施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 间歇性 | 正常 |
调漆间废气治理设施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间歇性 | 正常 |
成型车间废气治理设施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连续性 | 正常 |
后处理车间废气治理设施 | 滤筒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连续性 | 正常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光明分公司和动力谷工厂均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预评价和竣工验收评价。新、改、扩项目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工作。光明分公司和动力谷工厂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规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分别为:91430200MA4QDRG71D001U和91430200712106524U004V。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光明分公司和动力谷工厂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急及时、有效。应急预案均已报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430221-2020-020-L和430211-2021-004-C。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光明分公司和动力谷工厂均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文件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土壤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组织开展了压片机节能技改、注塑车间循环水系统节能降耗、切割房人走机停改造等项目,从技术改造上深挖节能潜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报告期内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46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成立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车”)。中国中车于2015年8月5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中国中车将在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五年内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竞争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整合等)解决与时代新材的同业竞争问题。2020年7月9日,中国中车向公司发来《关于延期履行<关于避免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函》,中国中车拟将原《关于避免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除履行承诺期限变更外,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就新聘会计事务所事宜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其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的有关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 | 17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24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和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的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应不少于2年,不超过5年;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经相关企业申请、国资委核准,可适当延长审计年限,但连续审计年限应不超过8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重新进行了选聘。
2021年6月24日,经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的临2021-032号公告。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18年10月,公司下属风电产品事业部就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三家子公司(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风电叶片及弹性支撑产品合同纠纷及票据纠纷事项,分别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共计涉案金额人民币35,561.30万元(起诉本金)。截至2018年10月12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法院分别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18-049号公告。
2019年7月,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司就上述诉讼中起诉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创)拖欠合同款(含票据)事项向沈阳华创的债务人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将沈阳华创列为第三人;公司就前述诉讼中起诉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华创)拖欠合同款(含票据)事项向青岛华创的债务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将青岛华创列为第三人。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19-036号公告。 |
2019年9月,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司上述与沈阳华创及下属三家子公司合同纠纷及票据纠纷案中,因被告人未履行部分法院生效判决书,公司向相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书》。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19-044号公告。 |
2020年6月,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司上述向青岛华创的债务人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案中,收到执行款9,123,338.52元。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0-041号公告。 |
2020年12月,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司与宁夏华创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生效,其余案件处在执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 |
行阶段中或已结案。 |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0-079公告。 |
2020年12月,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司上述与宁夏华创票据纠纷案中,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法院对宁夏华创所有的位于宁夏华创厂区内的TZFC2000A齿轮传动设备、FD-240/630/W33等机器设备在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保留价31,667,720.00元,流拍后,法院裁定将上述机器设备作价31,667,720.00元,交付公司抵偿宁夏华创票据纠纷案案款,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0-081公告。 |
2021年2月,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司就与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诉讼案件中青岛华创未清偿剩余款项向青岛华创的债务人大唐平度提起代位权诉讼,将青岛华创列为第三人。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1-003公告。 |
2021年7月,公司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合计约6,649.84万元。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1-038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1-009号公告。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2021年存贷款预计额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1-010号公告。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1-061号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1-061号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11月17日,时代新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所向新材德国增资8,500万欧元。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临2021-051号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 存款限额 | 存款 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22,000.00 | 0.35%-1.15% | 20,803.48 | 110,703.41 | 109,801.75 | 21,705.14 |
合计 | 22,000.00 | 20,803.48 | 110,703.41 | 109,801.75 | 21,705.14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22,00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2,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1,724.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581.74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581.74 |
担保总额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 1.5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256.15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256.15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注: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CRRCNewMaterialTechnologiesGmbH(以下简称“新材德国(博戈)”)的全资子公司BOGERubber&PlasticsUSA,LLC(以下简称BOGE美国公司)在通用汽车公司(以下简称GM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所为BOGE美国公司向GM公司出具担保函,承诺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中车株洲所对由于BOGE公司在日常商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给GM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就前述担保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于2019年向中车株洲所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与反担保事项均尚未履约完毕。(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9、临2019-032)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注1) | 2010年5月18日 | 27.18 | 30,800,000 | 2011年5月18日 | 40,480,000 | |
2013年5月20日 | 27,280,000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注2) | 2013年5月31日 | 8.80 | 144,080,652 | 2013年6月25日 | 144,080,652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注3) | 2016年1月15日 | 10.61 | 141,376,060 | 2019年1月15日 | 141,376,06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2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10年5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800,000股,发行价格27.18元/股。注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8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2013年5月31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发行价格8.8元/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4,080,652股。注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23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向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376,060股,发行价格10.61。该新增股份于2016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毕,上市日为2016年1月15日,限售期36个月。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08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8,444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 | 292,494,103 | 36.4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 - | 66,029,078 | 8.2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 | 12,338,786 | 1.5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 10,839,931 | 10,839,931 | 1.35 | 0 | 未知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522,402 | 8,522,402 | 1.06 | 0 | 未知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 | 7,709,666 | 0.9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 | 7,179,675 | 0.8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7,070,109 | 0.8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60,540 | 6,260,540 | 0.78 | 0 | 未知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 | 5,574,515 | 0.6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292,494,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494,103 |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 66,029,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29,078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2,338,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38,786 |
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 10,839,9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39,931 |
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522,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8,522,402 |
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7,709,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9,666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7,179,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7,179,675 |
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7,070,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7,070,10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60,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60,540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5,574,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5,574,51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第1、3、7、10名股东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2、6、8名股东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中车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东林 |
成立日期 | 1992年9月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轨道交通产品及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电机、电子产品、控制用计算机产品及软件、橡胶、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气绝缘材料研发、制造、检测、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设计、制造、销售;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咨询服务;电力建筑施工总承包;综合能源服务工程总承包;客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直接持有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1.63%的股权。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孙永才 |
成立日期 | 2002年7月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车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中国中车(股票代码601766)51.35%的股权;直接持有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97)股票14,783,251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车集团下属子公司持有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920)股票191,864,196股。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2545号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时代新材”) 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时代新材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时代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3、29和30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1及26。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1年12月31日,时代新材下属境外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以下简称 “新材德国(博戈)” )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折合人民币14.11亿元。2021年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影响,汽车行业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新材德国(博戈)持续净亏损。 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层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以上述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 与评价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评价管理层对于资产组的识别以及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基于我们对新材德国(博戈)所处行业的了解、经验和知识,参考新材德国(博戈)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和商业计划,评价管理层在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 |
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涉及管理层作出的重大判断,尤其是对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和折现率等关键假设的判断及估计。 由于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在认定资产组的划分以及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与新材德国(博戈)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等; ? 利用我们的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在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所使用折现率的合理性; ? 将上一年度管理层在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与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对管理层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所使用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收入增长率和折现率等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这些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可能影响以及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表,验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的计算准确性; ? 评价财务报表中有关长期资产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2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5、16。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附注(七)4、附注(七)5及附注(七)16所示,2021年12月31日,时代新材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集团”)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以下合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8.14亿元,坏账准备合计为人民币3.91亿元。时代新材集团的应收款项主要来自商品和材料销售业务、建造业务、技术开发和模具销售业务等。 管理层基于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的每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考虑应收款项账龄、时代新材集团客户的回收历史、当前市场情况和前瞻性信息。该评估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 由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涉及重大的管 | 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了解与信用风险控制、款项回收及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价时代新材集团估计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 ? 从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报告中选取测试项目,核对至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报告中的账龄区间划分的准确性; ? 了解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所运用的关键参数及假设,包括管理层基于客户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的基础、以及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率中包含的历 |
理层判断,且其存在固有不确定性,我们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史信用损失数据等; ? 通过检查管理层用于作出会计估计的信息,包括测试历史信用损失数据的准确性,评价历史损失率是否基于当前经济状况和前瞻性信息进行适当调整,评价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适当性; ? 基于时代新材集团信用损失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于2021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 |
四、其他信息
时代新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时代新材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时代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时代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时代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时代新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时代新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时代新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雷江(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林莹
2022年3月29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109,892,976.09 | 2,415,945,911.0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50,043,611.11 | 200,986,849.3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04,706,145.60 | 343,332,169.97 |
应收账款 | (七)5 | 2,257,504,052.32 | 2,323,610,031.7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895,542,499.18 | 1,737,817,348.55 |
预付款项 | (七)7 | 75,711,029.02 | 106,677,834.6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5,716,779.64 | 87,747,771.9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00,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875,664,884.40 | 2,917,922,534.69 |
合同资产 | (七)10 | 149,334,091.22 | 112,291,903.3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2,233,296.06 | 30,922,340.24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96,877,277.32 | 354,619,825.41 |
流动资产合计 | 11,223,226,641.96 | 10,631,874,521.0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9,187,658.19 | 46,514,312.5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88,737,738.09 | 370,370,576.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1,293,574.57 | 21,906,561.29 |
固定资产 | (七)21 | 2,825,452,551.36 | 2,961,198,449.65 |
在建工程 | (七)22 | 207,411,784.50 | 261,961,063.5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36,826,273.13 | 527,532,184.10 |
无形资产 | (七)26 | 343,787,111.54 | 373,754,836.89 |
开发支出 | (七)27 | 16,182,226.37 | 3,276,250.56 |
商誉 | (七)28 | 2,598,219.11 | 2,735,213.05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0,079,186.53 | 86,526,783.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59,352,019.57 | 241,595,709.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62,473,579.04 | 467,180,986.5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73,381,922.00 | 5,364,552,928.28 | |
资产总计 | 16,296,608,563.96 | 15,996,427,449.2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00,377,333.33 | 240,75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251,810,906.07 | 2,928,719,318.67 |
应付账款 | (七)36 | 3,291,642,969.82 | 2,927,683,151.79 |
预收款项 | (七)37 | 157,142.86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53,163,020.85 | 482,674,249.2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1,555,347.62 | 155,116,867.96 |
应交税费 | (七)40 | 60,571,656.00 | 155,671,423.8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30,802,807.29 | 639,512,503.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6,774,687.0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20,340,530.67 | 1,094,289,769.0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0,310,040.48 | 41,955,691.84 |
流动负债合计 | 8,440,731,754.99 | 8,666,372,975.7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70,048,471.63 | 111,713,396.8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44,972,311.81 | 411,668,955.27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091,786,786.60 | 1,239,071,118.40 |
预计负债 | (七)50 | 484,912,705.92 | 424,943,003.60 |
递延收益 | (七)51 | 97,301,387.54 | 108,016,278.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6,012,303.68 | 25,133,237.6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7,148,991.82 | 46,183,125.2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67,182,959.00 | 2,391,729,115.25 | |
负债合计 | 11,307,914,713.99 | 11,058,102,090.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02,798,152.00 | 802,798,1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080,149,879.59 | 3,054,831,434.5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40,558,787.19 | -395,197,342.6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09,440,038.34 | 181,654,697.5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88,553,675.77 | 1,135,247,560.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40,382,958.51 | 4,779,334,501.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8,310,891.46 | 158,990,856.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88,693,849.97 | 4,938,325,358.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296,608,563.96 | 15,996,427,449.28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53,381,593.69 | 1,620,059,430.6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043,611.11 | 200,986,849.3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92,435,757.43 | 239,744,788.25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106,115,184.31 | 1,371,703,694.15 |
应收款项融资 | 1,742,629,792.58 | 1,646,560,269.65 | |
预付款项 | 50,035,555.09 | 74,325,410.0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887,052,747.27 | 963,451,271.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1,214,895.78 | ||
存货 | 1,638,826,621.92 | 1,594,213,070.41 | |
合同资产 | 15,545,579.44 | 20,254,667.9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5,611,529.41 | 23,180,770.32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4,207,752.40 | 206,071,599.01 | |
流动资产合计 | 8,515,885,724.65 | 7,960,551,821.3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168,852.42 | 30,840,300.74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708,802,523.30 | 2,344,390,013.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970,514.41 | 20,534,486.65 | |
固定资产 | 918,847,941.62 | 934,312,557.72 | |
在建工程 | 42,167,149.30 | 71,933,006.9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19,999,522.12 | 276,131,002.29 | |
无形资产 | 144,875,931.30 | 143,100,755.25 | |
开发支出 | 11,560,426.67 | 3,276,250.56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7,919,353.51 | 45,502,360.3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9,324,226.18 | 166,987,658.3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1,771,516.73 | 228,668,769.3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32,407,957.56 | 4,265,677,161.65 | |
资产总计 | 13,048,293,682.21 | 12,226,228,983.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293,33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52,714,840.91 | 2,878,139,046.94 | |
应付账款 | 1,846,651,240.98 | 1,737,409,149.8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6,018,687.39 | 428,463,004.4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654,416.68 | 26,704,054.33 | |
应交税费 | 25,403,969.35 | 113,784,745.66 | |
其他应付款 | 849,706,630.98 | 762,796,993.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5,353,820.64 | 909,746,772.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064,382.81 | 40,160,521.6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63,861,323.07 | 6,897,204,288.5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00,604,083.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3,750,539.94 | 189,534,581.90 | |
长期应付款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52,128,840.78 | 391,819,399.99 | |
递延收益 | 63,021,285.37 | 69,723,619.2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547,598.55 | 16,549,522.9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5,052,347.97 | 692,627,124.00 | |
负债合计 | 8,088,913,671.04 | 7,589,831,412.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02,798,152.00 | 802,798,1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298,347,854.99 | 3,149,338,114.4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540,885.35 | -18,009,946.2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7,419,549.97 | 169,634,209.14 | |
未分配利润 | 682,355,339.56 | 532,637,041.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59,380,011.17 | 4,636,397,570.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048,293,682.21 | 12,226,228,983.03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4,050,619,368.59 | 15,080,116,346.04 |
其中:营业收入 | 14,050,619,368.59 | 15,080,116,346.04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865,023,274.07 | 14,551,983,273.3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129,228,276.83 | 12,399,453,810.9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6,003,527.28 | 67,346,701.00 |
销售费用 | (七)63 | 453,233,619.46 | 717,857,491.90 |
管理费用 | (七)64 | 522,451,539.92 | 551,250,467.90 |
研发费用 | (七)65 | 622,104,100.95 | 690,503,979.36 |
财务费用 | (七)66 | 82,002,209.63 | 125,570,822.20 |
其中:利息费用 | 58,353,427.02 | 87,818,013.61 | |
利息收入 | 21,461,226.27 | 24,319,942.0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3,322,941.61 | 89,286,852.0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50,005.40 | -15,189,438.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82,369.60 | -17,526,052.7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742,525.59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943,238.21 | 986,849.3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7,716,716.34 | -114,655,115.9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9,485,114.32 | -122,267,286.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28,508.86 | 3,842,038.9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7,685,914.20 | 370,136,972.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0,353,046.11 | 52,478,907.1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062,402.22 | 28,897,767.8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4,976,558.09 | 393,718,111.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7,098,907.72 | 71,895,178.1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7,877,650.37 | 321,822,933.5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7,877,650.37 | 321,822,933.5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1,441,224.99 | 326,596,315.1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436,425.38 | -4,773,381.5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703,147.74 | -9,934,929.3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361,444.50 | -9,934,929.3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524,326.06 | -34,687,246.8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42,524,326.06 | -34,687,246.84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885,770.56 | 24,752,317.4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014,770.30 | 5,540,685.59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3,871,000.26 | 19,211,631.9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1,703.24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2,174,502.63 | 311,888,004.2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6,079,780.49 | 316,661,385.7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094,722.14 | -4,773,381.5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7,239,225,108.50 | 8,763,952,847.67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159,108,851.42 | 7,003,445,353.20 |
税金及附加 | 34,773,389.63 | 44,297,300.70 | |
销售费用 | 223,133,999.23 | 401,601,175.64 | |
管理费用 | 247,643,740.57 | 234,168,417.77 | |
研发费用 | 206,121,420.66 | 303,355,125.82 | |
财务费用 | 59,626,543.79 | 36,210,487.3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8,714,424.32 | 73,480,128.76 | |
利息收入 | 36,454,736.73 | 37,795,843.51 | |
加:其他收益 | 33,929,229.36 | 29,166,839.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5,462,538.81 | -812,869.1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756,618.03 | -3,654,303.2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742,525.59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43,238.21 | 986,849.3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0,504,229.96 | -129,025,473.0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8,634,012.62 | -321,582,166.5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73,719.66 | 3,972,377.1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1,201,170.24 | 323,580,544.58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951,889.96 | 6,400,544.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78,819.58 | 21,344,959.7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3,074,240.62 | 308,636,129.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5,220,832.32 | 78,352,750.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7,853,408.30 | 230,283,378.7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7,853,408.30 | 230,283,378.7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530,939.12 | 6,058,825.44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30,939.12 | 6,058,825.4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30,939.12 | 6,058,825.44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4,322,469.18 | 236,342,204.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108,687,173.21 | 16,428,010,764.5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283,379.17 | 31,070,838.4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76,306,565.28 | 187,905,545.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64,277,117.66 | 16,646,987,148.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705,569,138.41 | 10,841,171,814.6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59,978,338.03 | 2,111,504,064.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5,834,990.37 | 534,680,542.9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636,525,336.64 | 741,440,541.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07,907,803.45 | 14,228,796,963.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369,314.21 | 2,418,190,185.5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51,542,891.7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23,462.45 | 26,281,589.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295,756.60 | 15,795,720.2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6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80,562,110.81 | 1,642,077,309.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1,332,525.38 | 376,050,548.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1,67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1,332,525.38 | 2,051,050,548.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770,414.57 | -408,973,238.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4,9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12,707,688.63 | 468,979,768.20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2,707,688.63 | 2,773,879,768.2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12,283,019.95 | 3,777,755,492.9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6,972,248.77 | 94,142,868.6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103,020,979.49 | 747,992,732.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2,276,248.21 | 4,619,891,093.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568,559.58 | -1,846,011,325.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6,190,764.85 | -5,228,642.2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0,160,424.79 | 157,976,978.9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15,507,368.92 | 2,257,530,390.0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05,346,944.13 | 2,415,507,368.92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18,662,502.80 | 10,347,385,250.5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586,559.16 | 5,828,792.2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813,162.15 | 73,578,206.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99,062,224.11 | 10,426,792,248.9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772,313,444.49 | 7,003,644,550.9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7,875,819.95 | 574,532,075.8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7,560,253.46 | 278,976,649.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8,436,934.68 | 357,924,596.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76,186,452.58 | 8,215,077,872.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875,771.53 | 2,211,714,376.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51,542,891.7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82,112.45 | 26,786,409.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267,597.55 | 7,419,124.2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429,297.52 | 1,6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5,321,899.28 | 1,634,205,533.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1,523,194.66 | 213,916,019.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18,086,251.10 | 135,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865,600.00 | 1,67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1,475,045.76 | 2,024,016,019.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153,146.48 | -389,810,485.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00,000,000.00 | 38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0,000,000.00 | 2,58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0,029,500.00 | 3,753,064,635.1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2,319,464.67 | 88,645,117.2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124,911.29 | 672,278,612.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3,473,875.96 | 4,513,988,364.9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526,124.04 | -1,933,988,364.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926,586.04 | -14,577,854.2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677,836.95 | -126,662,327.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0,059,430.64 | 1,746,721,758.6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3,381,593.69 | 1,620,059,430.64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2,798,152.00 | 3,054,831,434.53 | -395,197,342.69 | 181,654,697.51 | 1,135,247,560.61 | 4,779,334,501.96 | 158,990,856.37 | 4,938,325,358.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2,798,152.00 | 3,054,831,434.53 | -395,197,342.69 | 181,654,697.51 | 1,135,247,560.61 | 4,779,334,501.96 | 158,990,856.37 | 4,938,325,358.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318,445.06 | -45,361,444.50 | 27,785,340.83 | 53,306,115.16 | 61,048,456.55 | -10,679,964.91 | 50,368,491.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361,444.50 | 181,441,224.99 | 136,079,780.49 | 36,094,722.14 | 172,174,502.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318,445.06 | 25,318,445.06 | 25,318,445.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5,318,445.06 | 25,318,445.06 | 25,318,445.06 | ||||||||||||
(三)利润分配 | 27,785,340.83 | -128,135,109.83 | -100,349,769.00 | -46,774,687.05 | -147,124,456.0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785,340.83 | -27,785,340.8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349,769.00 | -100,349,769.00 | -46,774,687.05 | -147,124,456.0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7,507,843.53 | 37,507,843.53 | 37,507,843.53 | ||||||||||||
2.本期使用 | 37,507,843.53 | 37,507,843.53 | 37,507,843.5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2,798,152.00 | 3,080,149,879.59 | -440,558,787.19 | 209,440,038.34 | 1,188,553,675.77 | 4,840,382,958.51 | 148,310,891.46 | 4,988,693,849.97 |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2,798,152.00 | 3,057,165,442.32 | -385,262,413.34 | 157,882,243.91 | 854,277,073.03 | 4,486,860,497.92 | 57,831,550.30 | 4,544,692,048.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147,125,941.57 | 147,125,941.57 | 135,428,200.11 | 282,554,141.68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2,798,152.00 | 3,057,165,442.32 | -385,262,413.34 | 157,882,243.91 | 1,001,403,014.60 | 4,633,986,439.49 | 193,259,750.41 | 4,827,246,189.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34,007.79 | -9,934,929.35 | 23,772,453.60 | 133,844,546.01 | 145,348,062.47 | -34,268,894.04 | 111,079,168.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34,929.35 | 326,596,315.14 | 316,661,385.79 | -4,773,381.59 | 311,888,004.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34,007.79 | -148,909,361.73 | -151,243,369.52 | -29,495,512.45 | -180,738,881.9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4,900,000.00 | 104,9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334,007.79 | -148,909,361.73 | -151,243,369.52 | -134,395,512.45 | -285,638,881.97 | ||||||||||
(三)利润分配 | 23,772,453.60 | -43,842,407.40 | -20,069,953.80 | - | -20,069,953.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772,453.60 | -23,772,453.6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69,953.80 | -20,069,953.80 | -20,069,953.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1,181,778.69 | 51,181,778.69 | 51,181,778.69 | ||||||||||||
2.本期使用 | 51,181,778.69 | 51,181,778.69 | 51,181,778.6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2,798,152.00 | 3,054,831,434.53 | -395,197,342.69 | 181,654,697.51 | 1,135,247,560.61 | 4,779,334,501.96 | 158,990,856.37 | 4,938,325,358.33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2,798,152.00 | 3,149,338,114.46 | -18,009,946.23 | 169,634,209.14 | 532,637,041.09 | 4,636,397,570.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2,798,152.00 | 3,149,338,114.46 | -18,009,946.23 | 169,634,209.14 | 532,637,041.09 | 4,636,397,570.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9,009,740.53 | -3,530,939.12 | 27,785,340.83 | 149,718,298.47 | 322,982,440.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30,939.12 | 277,853,408.30 | 274,322,469.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9,009,740.53 | 149,009,740.5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9,009,740.53 | 149,009,740.53 | |||||||||
(三)利润分配 | 27,785,340.83 | -128,135,109.83 | -100,349,769.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785,340.83 | -27,785,340.8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349,769.00 | -100,349,769.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9,679,470.80 | 19,679,470.80 | |||||||||
2.本期使用 | 19,679,470.80 | 19,679,470.8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2,798,152.00 | 3,298,347,854.99 | -21,540,885.35 | 197,419,549.97 | 682,355,339.56 | 4,959,380,011.17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2,798,152.00 | 3,148,997,811.24 | -24,068,771.67 | 145,861,755.54 | 346,196,069.77 | 4,419,785,016.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2,798,152.00 | 3,148,997,811.24 | -24,068,771.67 | 145,861,755.54 | 346,196,069.77 | 4,419,785,016.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0,303.22 | 6,058,825.44 | 23,772,453.60 | 186,440,971.32 | 216,612,553.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58,825.44 | 230,283,378.72 | 236,342,204.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0,303.22 | 340,303.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40,303.22 | 340,303.22 | |||||||||
(三)利润分配 | 23,772,453.60 | -43,842,407.40 | -20,069,953.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3,772,453.60 | -23,772,453.6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69,953.80 | -20,069,953.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6,489,469.36 | 36,489,469.36 | |||||||||
2.本期使用 | 36,489,469.36 | 36,489,469.3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2,798,152.00 | 3,149,338,114.46 | -18,009,946.23 | 169,634,209.14 | 532,637,041.09 | 4,636,397,570.46 |
公司负责人:彭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蕴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麻帅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5月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7)73号文批准,由原株洲时代橡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立的,并更名为株洲时代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980万元。2000年1月6日,公司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2000)05号文批准,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2.31股、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29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5,014.80万元,并于2000年2月3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2001年9月17日,经湖南省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湘金函(2001)014号文同意,公司工会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社团法人股2,005.92万股协议转让给公司13家发起人股东。2001年11月7日,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更名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2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首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02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首发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8,514.80万元,并于2003年1月10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04年2月18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8,514.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029.60万股,并于同年5月19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公司2006年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3月15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决议,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以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持有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3股的对价股份,对价总额为2100万股。本次股权分置实施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7,029.60万股。
本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本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17,029.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435.52万股,并于2006年7月25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公司于2009年7月16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0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0,029.4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515.52万股,并于2010年6月10日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本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3,515.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734.144万股,并于2011年7月8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公司于2013年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8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以本公司2011年9月30日总股本51,734.144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募集资金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142.2092万股,并于2013年8月5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公司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23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41,376,060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9,260.3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02,798,152股,并于2016年2月3日在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30200712106524U。本公司总部位于湖南省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轨道交通、汽车、公路、家电、新能源装备、船舶、特种装备、环保工程、建筑工程、工程机械、石油、市政等领域高分子材料制品、金属材料制品、桥梁支座及桥梁配套产品、橡胶金属制品、复合材料制品及各类材料集成产品的开发、生产、检测、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桥梁、建筑检测设备的
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活动;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特种专业工程建筑安装业务;环保工程及服务,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最终控股方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中国中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2年3月29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的合并范围见附注(七),本年合并范围变更见附注(八)。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2021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五)11,附注(五)12)、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5)、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3及附注(五)29)。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3至12个月,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五)9进行了折算。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6.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6.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为合营企业。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0.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三、24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0.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0.2.1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10.2.2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0.2.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10.2.4 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2.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10.2.6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1)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2)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3)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4)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 (如果持有) 等追索行动;或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0.2.7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集团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以及单项计提确定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所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等。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以及单项计提确定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所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1、10.2、10.3。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保证金和押金按不同客户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应收账款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分别采用分次转销和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与附注(五)“10.2金融工具减值”一致,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17. 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17.1持有待售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已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之孰低者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或处置组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7.2终止经营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界定为终止经营: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应收质保金部分与附注(五)“10.2金融工具减值”一致,其他长期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2.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22.1.1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2.1.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2.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2.2.1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
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10。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五)6进行处理。
22.2.2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10。
22.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项目 | 使用寿命 (年) | 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 |
房屋 | 40年 | 3% - 5% | 2.38% - 2.43% |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三、14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境外土地使用权 | 永久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5年 | 5% | 6.33%-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1)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类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40-70年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专利权 | 5-10年 |
非专利技术 | 3-10年 |
客户关系 | 8-13年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公司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评审通过,终点为试制准备评审,决策是否具备试制的条件,是否可以进入开发阶段。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公司产品从试制到批量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首件试制品达到用户需求,产品进入小批量生产,终点为研发项目通过转批评审,产品达到批量生产阶段。公司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30. 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 摊销期限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2-15年 |
其他 | 2-15年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对符合条件的现有退休人员和现有在岗人员提供退休后统筹外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现值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 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
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商品和材料销售收入
本集团主要销售风电叶片、轨道交通产品、汽车零部件、新材料、薄膜等产品。本集团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交付验收时确认收入。
(2)建造合同收入
本集团提供的建造工程等服务,根据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建造工程合同的完工进度主要按照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或已完工合同工作的测量进度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有权在达到一系列履约相关的里程碑时向顾客开具发票。当达到一个特定的里程碑时,顾客将按照相关里程碑支付本集团开具的发票金额。在这之前本集团就已完成的工作确认一项合同资产,在其向顾客开具发票时将先前确认的合同资产分类至应收账款。如果合同付款超过产量法下至今已确认的收入,本集团将超额部分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变化。
(3)模具销售收入
本集团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客户开发制造模具,该等模具系本集团为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所必须使用的定制化工具,客户通常会一次性付清模具货款。本集团于客户验收模具的时点按照客户承诺对价确认收入。由于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取决于客户的最终确认,故本集团在零部件生产项目量产开始日确认一项合同资产。
(4)技术开发收入
本集团主要向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工程设计及开发等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收入在客户取得技术开发交付物的时点确认收入,若没有明确的交付时点,则以对应零部件生产项目量产开始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由于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取决于客户的最终确认,故本集团在项目量产开始日确认一项合同资产。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41. 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但是,对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土地和建筑物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五)39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42.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三、19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五)10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3.1专项储备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本集团使用专项储备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3.2债务重组
作为债权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本集团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按照附注(五)10所述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43.3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43.4关联交易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43.5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4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
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估计的不确定性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集团采用减值矩阵及单项计提确定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业务板块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各类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合同该资产确定相应的损失准备的比例。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逾期比例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历史可观察的逾期比例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变化。
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5和附注(七)10。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精算估计
本集团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对符合条件的现有退休人员和现有在岗人员提供退休后统筹外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新材德国(博戈)已就该设定受益计划的义务现值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估计。在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时所使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折现率、预期应计单位成本率、养老金增长率及预期寿命等。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暂时性差异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和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预计负债-质量保证金准备
本集团会根据近期的产品维修经验,就出售、维修及改造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估计预计负债。由于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有关已售产品的维修情况,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较多判断来估计该项准备。该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预计负债-亏损合同准备
如预期完成销售合同所需发生的成本将超过合同有效期所能获取的收入时,本集团将对预期的亏损部分计提准备。该准备的计提需要管理层对该合同项下尚未发生的成本和尚未确认的收入进行合理估计。该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需分别在其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由于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若干事项尚未获得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因此需以现行的税收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为依据,作出可靠的估计和判断。若有关事项的最终税务结果有别于已确认金额时,该些差额将对当期的所得税造成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1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2021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案例,主要包括: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 及《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 [2021] 9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 [2021] 1号) (“解释第14号”)
(1-1)财会 [2020] 10号及财会 [2021] 9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 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结合财会 [2021] 9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将执行上述规定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集团确定对属于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采用简化方法。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对本集团及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均无显著影响。
(1-2)解释第14号
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月26日 (“施行日”) 起施行。
解释第14号规定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租赁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本集团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 | 5%-7%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征 | 4.5%-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注 |
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
司 、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株洲时代瑞唯减振装备有限公司、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等取得税务机关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其他未列示公司均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 | 15.00 |
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株洲中车新锐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 25.00 |
株洲时代瑞唯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 15.00 |
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青岛中车华轩水务有限公司 | 25.00 |
时代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16.50 |
Delkor Rail Pty Ltd | 30.00 |
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 29.00 |
博戈橡胶塑料(株洲)有限公司 | 15.00 |
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 25.00 |
博戈橡胶塑料(上海)有限公司 | 15.00 |
BOGE RUBBER & PLASTICS MEXICO, S.A. DE C.V. | 30.00 |
BOGE Rubber & Plastics, Brasil, Ltda. | 24.00 |
BOGE Elastmetall Slovakia a.s. | 22.00 |
BOGE Rubber & Plastics USA, LLC | 23.70 |
其他国家地区主要税率的说明:
1.2.1澳大利亚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0%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2020年度:10%),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 (2020年度:30%) 计缴。
1.2.2巴西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0% - 25% (2020年度:0% - 18%) 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4% (2020年度:34%) 计缴。
1.2.3法国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2.1%-20% (2020年度:20%)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6.50% (2020年度:28%) 计缴。
1.2.3德国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7% / 19% (2020年度:19%)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9% (2020年度:29%) 计缴。
1.2.4斯洛伐克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0%-20% (2020年度:20%)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2% (2020年度:21%) 计缴。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4,593.22 | 79,598.46 |
银行存款 | 2,105,202,350.91 | 2,415,427,770.46 |
其他货币资金 | 4,546,031.96 | 438,542.13 |
合计 | 2,109,892,976.09 | 2,415,945,911.0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02,817,644.03 | 723,725,959.88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546,031.96元,其中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中车华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华轩”)诉讼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4,254,012.46元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92,019.50元(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38,542.13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人民币146,522.63元,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92,019.5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0,043,611.11 | 200,986,849.32 |
合计 | 250,043,611.11 | 200,986,849.32 |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购买的短期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5,877,070.33 | 209,315,385.61 |
商业承兑票据 | 725,400,049.42 | 143,541,587.07 |
减:坏账准备 | -6,570,974.15 | -9,524,802.71 |
合计 | 1,104,706,145.60 | 343,332,169.9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6,881,874.84 | 103,211,377.31 |
商业承兑票据 | 4,763,857.20 | |
合计 | 406,881,874.84 | 107,975,234.51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票据余额中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2020年12月31日:
无)。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0 | 0.02 | 200,000.00 | 13,353,256.11 | 3.78 | 13,353,256.1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1,077,119.75 | 99.98 | 6,570,974.15 | 0.59 | 1,104,506,145.60 | 339,503,716.57 | 96.22 | 9,524,802.71 | 2.81 | 329,978,913.86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725,200,049.42 | 65.26 | 6,570,974.15 | 0.91 | 718,629,075.27 | 130,188,330.96 | 36.90 | 9,524,802.71 | 7.32 | 120,663,528.25 |
银行承兑汇票 | 385,877,070.33 | 34.72 | 385,877,070.33 | 209,315,385.61 | 59.32 | 209,315,385.61 | ||||
合计 | 1,111,277,119.75 | 100.00 | 6,570,974.15 | 1,104,706,145.60 | 352,856,972.68 | 100.00 | 9,524,802.71 | 343,332,169.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境外子公司所持有的应收商业票据共计人民币200,000.00元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本集团认为该等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轨道第三方客户 | |||
1年以内 | 89,098,422.25 | 1,507,689.30 | 1.69 |
应收风电第三方客户 | |||
1年以内 | 602,172,597.21 | 4,817,380.78 | 0.80 |
应收关联方(注) | |||
1年以内 | 21,709,871.64 | 245,418.77 | 1.13 |
应收其他第三方客户 | |||
1年以内 | 12,219,158.32 | 485.30 | 0.00 |
合计 | 725,200,049.42 | 6,570,974.15 |
2021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认为所有持有的银行承兑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9,524,802.71 | 6,570,974.15 | 9,524,802.71 | 6,570,974.15 | |
合计 | 9,524,802.71 | 6,570,974.15 | 9,524,802.71 | 6,570,974.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57,050,175.59 | 2,246,209,090.60 |
1至2年 | 98,851,426.53 | 80,336,516.50 |
2至3年 | 43,388,763.05 | 96,432,787.52 |
3至4年 | 64,834,629.02 | 2,597,106.50 |
4至5年 | 912,730.18 | 8,327,354.52 |
5年以上 | 46,122,755.82 | 41,727,586.97 |
合计 | 2,411,160,480.19 | 2,475,630,442.61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53,048,398.88 | 39.53 | 115,463,274.93 | 12.12 | 837,585,123.95 | 950,727,284.10 | 38.40 | 105,899,648.97 | 11.14 | 844,827,635.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58,112,081.31 | 60.47 | 38,193,152.94 | 2.62 | 1,419,918,928.37 | 1,524,903,158.51 | 61.60 | 46,120,761.86 | 3.02 | 1,478,782,396.65 |
合计 | 2,411,160,480.19 | 100.00 | 153,656,427.87 | 6.37 | 2,257,504,052.32 | 2,475,630,442.61 | 100.00 | 152,020,410.83 | 6.14 | 2,323,610,031.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45,350,620.00 | 42,440,620.00 | 93.58 | 回收可能性 |
单位二 | 30,253,709.41 | 14,646,945.41 | 48.41 | 回收可能性 |
单位三 | 27,773,055.96 | 27,773,055.96 | 100.00 | 回收可能性 |
单位四 | 16,428,672.50 | 16,428,672.50 | 100.00 | 回收可能性 |
单位五 | 8,634,769.31 | 8,634,769.31 | 100.00 | 回收可能性 |
单位六 | 459,617.32 | 367,693.86 | 80.00 | 回收可能性 |
境外子公司单项计提 | 824,147,954.38 | 5,171,517.89 | 0.63 | 回收可能性 |
合计 | 953,048,398.88 | 115,463,274.93 | 12.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轨道第三方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372,853,467.79 | 4,425,736.86 | 1.19 |
1年至2年 (含2年) | 45,896,096.45 | 1,605,279.24 | 3.50 |
2年至3年 (含3年) | 26,712,421.73 | 1,840,538.22 | 6.89 |
3年至4年(含4年) | 8,325,321.27 | 1,724,976.20 | 20.72 |
4年至5年(含5年) | 541,210.27 | 247,736.34 | 45.77 |
5年以上 | 844,149.52 | 511,422.21 | 60.58 |
合计 | 455,172,667.03 | 10,355,689.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风电第三方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617,294,702.48 | 4,938,357.63 | 0.80 |
1年至2年 (含2年) | 16,802,796.56 | 1,327,420.92 | 7.90 |
2年至3年 (含3年) | 2,313,087.45 | 272,944.32 | 11.80 |
3年至4年(含4年) | 784,720.20 | 421,394.75 | 53.70 |
合计 | 637,195,306.69 | 6,960,117.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处理第三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319,442.83 | 61,364.96 | 19.21 |
1年至2年 (含2年) | 700,000.00 | 257,250.00 | 36.75 |
2年至3年 (含3年) | 3,000,000.00 | 1,493,400.00 | 49.78 |
3年至4年(含4年) | 2,823,087.89 | 2,256,494.15 | 79.93 |
4年至5年(含5年) | 11,679.90 | 11,679.90 | 100.00 |
5年以上 | 8,441,451.27 | 8,441,451.27 | 100.00 |
合计 | 15,295,661.89 | 12,521,640.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第三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44,244,537.76 | 330,850.01 | 0.75 |
1年至2年 (含2年) | 1,916,262.00 | ||
2年至3年 (含3年) | 186,065.89 | 19,536.92 | 10.50 |
3年至4年(含4年) | 1,000.00 | 278.00 | 27.80 |
合计 | 46,347,865.65 | 350,664.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铁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12,042,941.98 | 12,042.95 | 0.10 |
合计 | 12,042,941.98 | 12,042.95 |
注:铁总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简称。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291,272,431.54 | 7,960,025.32 | 2.73 |
1年至2年 (含2年) | 785,206.53 | 32,972.77 | 4.20 |
合计 | 292,057,638.07 | 7,992,998.09 |
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6,120,761.86 | 105,899,648.97 | 152,020,410.83 |
-本期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阶段 | -663,819.85 | 663,819.85 | |
-转回未发生信用减值 | |||
本期计提 | 22,369,824.75 | 12,265,364.38 | 34,635,189.13 |
本期转回 | -29,633,613.82 | -2,290,602.43 | -31,924,216.25 |
本期转销/核销 | -762,939.91 | -762,939.91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312,015.93 | -312,015.93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8,193,152.94 | 115,463,274.93 | 153,656,427.87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本年无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62,939.9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七 | 226,457,232.80 | 9.39 | 2,736,554.24 |
单位八 | 114,533,614.00 | 4.75 | 916,268.94 |
单位九 | 90,801,390.14 | 3.77 | 726,411.12 |
单位十 | 83,574,697.76 | 3.47 | 668,597.58 |
单位十一 | 49,840,760.64 | 2.07 | 875,853.35 |
合计 | 565,207,695.34 | 23.44 | 5,923,685.2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2020年度:2020年度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为99,572,889.87元)。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无因转移应收账款而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2020年度:无)。本年度无因通过应收账款保理取得的借款(2020年度: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 | 986,993,504.95 | 1,495,611,568.13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云信 | 908,548,994.23 | 242,205,780.42 |
合计 | 1,895,542,499.18 | 1,737,817,348.55 |
本集团的应收款项融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云信等,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很低,未出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该等应收款项未发生减值。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该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未计提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1年 |
成本 | 1,922,972,615.57 |
公允价值 | 1,895,542,499.18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27,430,116.39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1,106,529.71 | 93.92 | 99,605,560.28 | 93.37 |
1至2年 | 4,289,340.15 | 5.67 | 3,607,281.23 | 3.38 |
2至3年 | 3,812.00 | 0.01 | 2,211,630.39 | 2.07 |
3年以上 | 311,347.16 | 0.40 | 1,253,362.76 | 1.18 |
合计 | 75,711,029.02 | 100.00 | 106,677,834.6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大额账龄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相关合同尚未执行完毕,故未进行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十二 | 5,762,364.38 | 7.61 |
单位十三 | 5,556,363.78 | 7.34 |
单位十四 | 5,196,010.32 | 6.86 |
单位十五 | 4,890,000.00 | 6.46 |
单位十六 | 4,499,997.39 | 5.94 |
合计 | 25,904,735.87 | 34.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85,316,779.64 | 87,747,771.96 |
合计 | 85,716,779.64 | 87,747,771.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5,287,549.94 | 44,674,524.07 |
1至2年 | 8,339,672.90 | 44,719,987.11 |
2至3年 | 42,888,228.93 | 229,267.74 |
3年以上 | 1,306,585.36 | 1,516,847.21 |
合计 | 87,822,037.13 | 91,140,626.1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0,483,226.81 | 14,718,586.28 |
员工借款 | 2,857,301.27 | 3,607,237.85 |
应收资产处置款 (注) | 40,173,156.00 | 40,173,156.00 |
其他 | 34,308,353.05 | 32,641,646.00 |
合计 | 87,822,037.13 | 91,140,626.13 |
注:本公司于2019年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土地处置款人民币40,173,156.00元尚未收回。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015,298.17 | 1,377,556.00 | 3,392,854.17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743,655.45 | 743,655.45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5,162.13 | 7,052.00 | 62,214.13 | |
本期转回 | -199,103.36 | -199,103.3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750,707.45 | -750,707.45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127,701.49 | 1,377,556.00 | 2,505,257.4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50,707.45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 | 40,173,156.00 | 45.74 | |
单位十七 | 2,800,000.00 | 3.19 | |
单位十八 | 1,560,000.00 | 1.78 | |
单位一 | 1,377,556.00 | 1.57 | 1,377,556.00 |
单位十九 | 1,324,684.22 | 1.51 | |
合计 | 47,235,396.22 | 53.79 | 1,377,556.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2020年度:无) 。本年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2020年度:无) 。本年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020年度:无)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67,471,995.28 | 2,665,428.99 | 364,806,566.29 | 404,089,428.82 | 3,701,716.12 | 400,387,712.70 |
在产品 | 391,323,141.13 | 11,385,725.38 | 379,937,415.75 | 548,710,609.08 | 7,146,620.94 | 541,563,988.14 |
库存商品 | 2,148,729,091.07 | 78,160,080.93 | 2,070,569,010.14 | 1,957,964,758.19 | 35,969,145.38 | 1,921,995,612.81 |
周转材料 | 51,518,969.24 | 51,518,969.24 | 53,975,583.74 | 362.70 | 53,975,221.04 | |
合同履约成本 | 8,832,922.98 | 8,832,922.98 | ||||
合计 | 2,967,876,119.70 | 92,211,235.30 | 2,875,664,884.40 | 2,964,740,379.83 | 46,817,845.14 | 2,917,922,534.6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原材料 | 3,701,716.12 | 10,166.83 | 702,859.60 | 343,594.36 | 2,665,428.99 | |
在产品 | 7,146,620.94 | 5,799,943.76 | 282,882.27 | 1,277,957.05 | 11,385,725.38 | |
库存商品 | 35,969,145.38 | 63,802,437.11 | 20,608,610.47 | 1,002,891.09 | 78,160,080.93 | |
周转材料 | 362.70 | 362.70 | ||||
合计 | 46,817,845.14 | 69,612,547.70 | 21594,715.04 | 2,624,442.50 | 92,211,235.3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销货合同相关注1 | 415,425,670.70 | 4,146,023.22 | 411,279,647.48 | 421,168,076.30 | 11,121,713.71 | 410,046,362.59 |
应收建造合同未结算款 注2 | 103,931,964.18 | 19,965,330.32 | 83,966,633.86 | 56,225,948.26 | 16,385,011.15 | 39,840,937.11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349,774,122.14 | -3,861,932.02 | -345,912,190.12 | -348,199,944.25 | -10,604,547.92 | -337,595,396.33 |
合计 | 169,583,512.74 | 20,249,421.52 | 149,334,091.22 | 129,194,080.31 | 16,902,176.94 | 112,291,903.37 |
注1: 本集团的销货合同通常约定在不同的阶段按比例分别付款。本集团在商品验收移交时点确认收入,对于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确认为合同资产,根据流动性列示于合同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集团的销货合同形成的质保金,本集团于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拥有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因此,该部分质保金形成合同资产,并于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转入应收款项。
注2: 本集团提供的工程承包服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客户办理验工结算后收取合同对价。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超过客户办理结算的对价的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根据流动性列示于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提供的工程承包类服务与客户结算后形成的工程质保金,本集团于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拥有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因此,该部分工程质保金形成合同资产,并于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转入应收款项。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减值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3,956,251.54 | 3,956,251.54 | |
加:2020年1月1日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 | 636,570.20 | 7,340,556.46 | 7,977,126.66 |
本年计提 | 15,592,674.88 | 15,592,674.88 | |
本年转回 | -19,328.22 | -19,328.22 | |
减:2020年12月31日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 | 3,263,991.46 | 7,340,556.46 | 10,604,547.92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6,902,176.94 | 16,902,176.94 | |
加:2020年12月31日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 | 3,263,991.46 | 3,263,991.46 | |
本年计提 | 4,725,111.97 | 4,725,111.97 | |
本年转回 | -779,926.83 | -779,926.83 | |
减:2021年12月31日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 | 3,861,932.02 | 3,861,932.02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0,249,421.52 | 20,249,421.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注 | 22,474,162.80 | 31,651,640.32 |
减:信用损失准备 | 240,866.74 | 729,300.08 |
合计 | 22,233,296.06 | 30,922,340.24 |
注: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质保金。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的增值税 | 96,831,610.72 | 129,968,093.43 |
银行大额存单 | 175,000,000.00 | 175,000,000.00 |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 32,774,952.38 | 30,137,046.18 |
缴纳的其他税项 | 78,200,492.40 | 13,602,630.60 |
其他 | 14,070,221.82 | 5,912,055.20 |
合计 | 396,877,277.32 | 354,619,825.41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款项 | 65,695,363.39 | 4,274,409.14 | 61,420,954.25 | 82,198,086.86 | 4,761,434.11 | 77,436,652.75 |
应收诉讼退赔款 | 226,357,216.95 | 226,357,216.95 | 263,024,936.95 | 263,024,936.9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2,474,162.80 | 240,866.74 | 22,233,296.06 | 31,651,640.32 | 729,300.08 | 30,922,340.24 |
合计 | 269,578,417.54 | 230,390,759.35 | 39,187,658.19 | 313,571,383.49 | 267,057,070.98 | 46,514,312.51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032,134.03 | 263,024,936.95 | 267,057,070.9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05,600.34 | 1,705,600.34 | ||
本期转回 | -1,704,191.97 | -16,849,946.46 | -18,554,138.4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9,817,773.54 | -19,817,773.54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033,542.40 | 226,357,216.95 | 230,390,759.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为本公司应收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的款项人民19,817,773.54元。本公司根据法院判决,对确定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 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力克橡塑 | 34,441,378.54 | 1,639,550.56 | 537,398.74 | 36,618,327.84 | ||||
时代工塑 | 33,487,386.14 | -278,998.14 | -314,453.00 | 32,893,935.00 | ||||
弘辉科技 | 10,936,171.16 | -2,119,266.05 | -1,200,000.00 | 7,616,905.11 | ||||
湖南国芯 | 10,049,617.10 | 9,492.08 | -54,461.16 | 10,004,648.02 | ||||
时代绝缘 | 15,635,257.22 | 1,816,890.62 | 48,472.33 | 17,500,620.17 | ||||
时代华鑫 | 261,310,581.58 | -6,114,306.71 | 24,732,573.99 | 279,928,848.86 | ||||
渌园科技 | 4,510,185.05 | -335,731.96 | 4,174,453.09 | |||||
小计 | 370,370,576.79 | -5,382,369.60 | -1,568,914.16 | 25,318,445.06 | 388,737,738.09 | |||
合计 | 370,370,576.79 | -5,382,369.60 | -1,568,914.16 | 25,318,445.06 | 388,737,738.09 |
其他说明其他权益变动主要是本集团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份额因被投资单位之其他投资者以非等比例方式的增资而增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168,729.36 | 28,168,729.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8,168,729.36 | 28,168,729.3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262,168.07 | 6,262,168.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2,986.72 | 612,986.72 | ||
(1)计提或摊销 | 612,986.72 | 612,986.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875,154.79 | 6,875,154.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293,574.57 | 21,293,574.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906,561.29 | 21,906,561.2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818,747,571.51 | 2,954,390,006.48 |
固定资产清理 | 6,704,979.85 | 6,808,443.17 |
合计 | 2,825,452,551.36 | 2,961,198,449.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境外土地所有权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31,788,256.23 | 138,912,567.27 | 2,841,328,239.97 | 38,586,121.44 | 499,694,978.62 | 5,050,310,163.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44,500.45 | 312,650,792.14 | 549,420.08 | 37,488,338.16 | 364,233,050.83 | |
(1)购置 | 9,850,345.88 | 124,104,511.77 | 505,812.49 | 26,860,939.08 | 161,321,609.2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94,154.57 | 188,546,280.37 | 43,607.59 | 10,627,399.08 | 202,911,441.6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155,117.95 | 13,113,225.93 | 190,119,813.04 | 1,455,896.66 | 43,281,811.90 | 306,125,865.48 |
(1)处置或报废 | 1,274,149.83 | 81,995,461.12 | 471,723.24 | 14,756,502.30 | 98,497,836.49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6,880,968.12 | 13,113,225.93 | 108,124,351.92 | 984,173.42 | 28,525,309.60 | 207,628,028.99 |
4.期末余额 | 1,487,177,638.73 | 125,799,341.34 | 2,963,859,219.07 | 37,679,644.86 | 493,901,504.88 | 5,108,417,348.8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2,837,883.79 | 1,256,995,345.02 | 19,771,069.28 | 299,330,716.54 | 1,988,935,014.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676,470.06 | 278,195,269.96 | 2,571,591.80 | 41,199,101.70 | 370,642,433.52 | |
(1)计提 | 48,676,470.06 | 278,195,269.96 | 2,571,591.80 | 41,199,101.70 | 370,642,433.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884,389.60 | 109,973,141.73 | 1,051,317.85 | 23,937,557.42 | 156,846,406.60 | |
(1)处置或报废 | 326,446.82 | 52,771,270.40 | 427,355.72 | 6,471,984.06 | 59,997,057.00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 | 21,557,942.78 | 57,201,871.33 | 623,962.13 | 17,465,573.36 | 96,849,349.60 | |
4.期末余额 | 439,629,964.25 | 1,425,217,473.25 | 21,291,343.23 | 316,592,260.82 | 2,202,731,041.5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4,694,453.67 | 12,290,688.75 | 106,985,142.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024,150.59 | 1,022,256.01 | 20,046,406.60 | |||
(1)处置或报废 | 15,305,050.37 | 15,305,050.37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 | 3,719,100.22 | 1,022,256.01 | 4,741,356.23 | |||
4.期末余额 | 75,670,303.08 | 11,268,432.74 | 86,938,735.8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47,547,674.48 | 125,799,341.34 | 1,462,971,442.74 | 16,388,301.63 | 166,040,811.32 | 2,818,747,571.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18,950,372.44 | 138,912,567.27 | 1,489,638,441.28 | 18,815,052.16 | 188,073,573.33 | 2,954,390,006.4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正在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及建筑物 (2020年12月31日:
无)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欧元27,882,688.91元(折合人民币201,304,649.12元)的固定资产因作为借款抵押物而导致所有权受限(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欧元13,913,852.00元(折合人民币111,658,662.30元) 的固定资产因作为借款抵押物而导致所有权受限)。
本年度,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疫情 (新冠疫情) 对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的持续影响,本集团判断新材德国(博戈)的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本集团以新材德国(博戈)的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即新材德国(博戈)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该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划分与以前年度一致。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新材德国(博戈)资产组中所包括的固定资产未发生额外减值,其他各项长期资产未发生减值。
新材德国(博戈)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确定。由于市场上无类似交易案例,管理层以收益法计量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公允价值的1%确定为处置费用。管理层根据最近期的财务预算假设编制未来6年 (“预算期”)的现金流预测,并推算之后年度的现金流量,计算可回收金额所用的折现率为计算的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7.04%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一项关键假设就是推算期的收入增长率,推算期收入永续增长率按照新材德国(博戈)主要经营所在地长期市场增长率设定为1.05%。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包括预算期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及推算期的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率,预算期平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为5.41%,推算期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系根据预算期最后一年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率确定,设定为6.69%。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7,411,784.50 | 261,961,063.5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7,411,784.50 | 261,961,063.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制造中心设备 | 25,541,061.92 | 25,541,061.92 | 28,843,948.34 | 28,843,948.34 | ||
风电项目设备 | 15,445,200.02 | 15,445,200.02 | 39,395,419.96 | 39,395,419.96 | ||
境外项目设备及工程 | 160,847,070.14 | 160,847,070.14 | 175,472,654.58 | 175,472,654.58 | ||
芳纶项目 | 277,360.89 | 277,360.89 | 11,160,777.42 | 11,160,777.42 | ||
其他项目 | 5,301,091.53 | 5,301,091.53 | 7,088,263.26 | 7,088,263.26 | ||
合计 | 207,411,784.50 | 207,411,784.50 | 261,961,063.56 | 261,961,063.5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转入无形资产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制造中心设备 | 62,038,948.34 | 28,843,948.34 | 27,734,954.95 | 31,037,841.37 | 25,541,061.92 | 91 | 91 | 自筹 | ||
风电项目设备 | 112,526,119.96 | 39,395,419.96 | 14,611,398.27 | 38,561,618.21 | 15,445,200.02 | 48 | 48 | 自筹 | ||
境外项目设备及工程 | 327,228,654.58 | 175,472,654.58 | 119,252,679.09 | 118,319,490.63 | 1,640,373.42 | -13,918,399.48 | 160,847,070.14 | 90 | 90 | 自筹 |
芳纶项目 | 32,016,077.42 | 11,160,777.42 | 211,360.89 | 11,094,777.42 | 277,360.89 | 36 | 36 | 自筹 | ||
其他项目 | 33,377,763.26 | 7,088,263.26 | 3,317,569.25 | 3,897,713.98 | 1,207,027.00 | 5,301,091.53 | 31 | 31 | 自筹 | |
合计 | 567,187,563.56 | 261,961,063.56 | 165,127,962.45 | 202,911,441.61 | 2,847,400.42 | -13,918,399.48 | 207,411,784.5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0,444,997.80 | 86,049,933.89 | 35,418,278.38 | 8,450,083.99 | 750,363,294.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974,690.97 | 1,292,461.54 | 2,733,123.96 | 578,398.89 | 48,578,675.36 |
(1)新增租入 | 43,974,690.97 | 1,292,461.54 | 2,733,123.96 | 578,398.89 | 48,578,675.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296,409.23 | 2,193,617.26 | 3,675,278.15 | 2,150,056.37 | 24,315,361.01 |
(1)租赁合同到期 | 6,449,698.03 | 1,971,445.87 | 8,421,143.90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846,711.20 | 2,193,617.26 | 1,703,832.28 | 2,150,056.37 | 15,894,217.11 |
4.期末余额 | 648,123,279.54 | 85,148,778.17 | 34,476,124.19 | 6,878,426.51 | 774,626,608.4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3,529,319.00 | 24,227,095.03 | 21,471,683.49 | 3,603,012.44 | 222,831,109.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397,883.86 | 14,415,741.15 | 3,565,596.58 | 1,689,684.05 | 129,068,905.64 |
(1)计提 | 109,397,883.86 | 14,415,741.15 | 3,565,596.58 | 1,689,684.05 | 129,068,905.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43,709.16 | 588,779.47 | 4,059,933.43 | 207,258.26 | 14,099,680.32 |
(1)租赁合同到期 | 6,449,698.03 | 1,971,445.87 | 8,421,143.90 | ||
(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794,011.13 | 588,779.47 | 2,088,487.56 | 207,258.26 | 5,678,536.42 |
4.期末余额 | 273,683,493.70 | 38,054,056.71 | 20,977,346.64 | 5,085,438.23 | 337,800,335.2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4,439,785.84 | 47,094,721.46 | 13,498,777.55 | 1,792,988.28 | 436,826,273.1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6,915,678.80 | 61,822,838.86 | 13,946,594.89 | 4,847,071.55 | 527,532,184.10 |
其他说明: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为人民币56,985,751.92元 (2020年:人民币59,189,529.32元) ,无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2020年:无) 。本年与租赁相关的总的现金流出为人民币160,006,731.41元 (2020年:人民币207,182,261.54元) ,其中租赁负债现金流出为人民币103,020,979.49元 (2020年:人民币147,992,732.22元)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1,618,824.14 | 82,093,194.87 | 200,888,231.48 | 118,166,143.52 | 286,862,648.18 | 899,629,042.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37,072.45 | 17,185,720.00 | 1,689,651.67 | 24,612,444.12 | ||
(1)购置 | 2,889,672.03 | 2,889,672.03 | ||||
(2)内部研发 | 17,185,720.00 | 1,689,651.67 | 18,875,371.6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2,847,400.42 | 2,847,400.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42,459.40 | 2,263,904.03 | 13,830,364.46 | 21,036,727.89 | ||
(1)处置 | 12,925.33 | 12,925.33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929,534.07 | 2,263,904.03 | 13,830,364.46 | 21,023,802.56 | ||
4.期末余额 | 211,618,824.14 | 82,887,807.92 | 218,073,951.48 | 117,591,891.16 | 273,032,283.72 | 903,204,758.4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302,081.42 | 64,500,257.92 | 76,628,198.99 | 98,804,868.60 | 131,486,813.82 | 412,722,220.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91,213.16 | 8,148,429.79 | 16,913,751.00 | 8,701,535.26 | 11,399,192.51 | 49,154,121.72 |
(1)计提 | 3,991,213.16 | 8,148,429.79 | 16,913,751.00 | 8,701,535.26 | 11,399,192.51 | 49,154,121.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32,652.59 | 1,071,401.24 | 8,016,728.45 | 13,020,782.28 | ||
(1)处置 | 12,279.03 | 12,279.03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920,373.56 | 1,071,401.24 | 8,016,728.45 | 13,008,503.25 | ||
4.期末余额 | 45,293,294.58 | 68,716,035.12 | 93,541,949.99 | 106,435,002.62 | 134,869,277.88 | 448,855,560.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13,151,984.55 | 113,151,984.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89,897.86 | 2,589,897.86 | ||||
(1)处置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589,897.86 | 2,589,897.86 | ||||
4.期末余额 | 110,562,086.69 | 110,562,086.6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325,529.56 | 14,171,772.80 | 124,532,001.49 | 11,156,888.54 | 27,600,919.15 | 343,787,111.5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0,316,742.72 | 17,592,936.95 | 124,260,032.49 | 19,361,274.92 | 42,223,849.81 | 373,754,836.8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21.7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轨道交通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研发项目 | 1,372,845.02 | 211,212,276.35 | 1,689,651.67 | 194,713,243.33 | 16,182,226.37 | |
基础前瞻共性技术研究 | 75,157,314.22 | 3,023,788.31 | 72,133,525.91 | |||
新产业板块研发项目 | 1,903,405.54 | 317,344,816.98 | 14,161,931.69 | 305,086,290.83 | ||
城轨车辆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制 | 26,896,645.80 | 26,896,645.80 | ||||
制造工艺技术研究 | 6,332,675.97 | 6,332,675.97 | ||||
综合技术研究 | 20,605,664.04 | 20,605,664.04 | ||||
合计 | 3,276,250.56 | 657,549,393.36 | 18,875,371.67 | 625,768,045.88 | 16,182,226.37 |
其他说明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新材德国(博戈) | 702,854,587.68 | 70,530,437.67 | 632,324,150.01 | |||
青岛华轩 | 11,937,053.86 | 11,937,053.86 | ||||
Delkor代尔克 | 2,735,213.05 | 136,993.94 | 2,598,219.11 | |||
合计 | 717,526,854.59 | 70,667,431.61 | 646,859,422.98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新材德国(博戈) | 702,854,587.68 | 70,530,437.67 | 632,324,150.01 | |||
青岛华轩 | 11,937,053.86 | 11,937,053.86 | ||||
合计 | 714,791,641.54 | 70,530,437.67 | 644,261,203.87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商誉产生自3个资产组,分别为新材德国(博戈)、Delkor代尔克及青岛华轩。资产组的划分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
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于2019年对新材德国(博戈)及青岛华轩的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本年度,本集团评估了Delkor代尔克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Delkor代尔克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管理层根据最近期的财务预算假设编制未来5年 (“预算期”) 的现金流量预测,并推算之后年度的现金流量,计算可收回金额所用的折现率设定为12%。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一项关键假设就是预算期的收入增长率 (不同子公司的增长率不同),推算期收入永续增长率设定为1%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包括预算期的预算毛利率及推算期的预算毛利率,预算期平均毛利率根据相应子公司的过往表现及未来订单预测确定为28%-30% 。推算期的预算毛利率系根据预算期最后一年的毛利率确定,设定为30% 。管理层认为上述假设发生的任何合理变化均不会导致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计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85,295,939.23 | 14,923,936.17 | 31,131,962.47 | 69,087,912.93 | |
其他 | 1,230,844.34 | 239,570.74 | 991,273.60 | ||
合计 | 86,526,783.57 | 14,923,936.17 | 31,371,533.21 | 70,079,186.53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6,329,287.88 | 13,077,639.09 | 77,717,051.75 | 11,694,057.16 |
信用损失准备 | 363,967,344.93 | 55,882,807.76 | 367,248,280.54 | 56,600,513.78 |
递延收益 | 82,424,457.72 | 12,363,668.65 | 70,470,631.36 | 10,645,295.92 |
预提费用 | 696,374,712.47 | 113,137,358.14 | 663,792,530.06 | 105,019,409.30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430,116.39 | 4,056,388.70 | 21,885,949.49 | 3,288,357.46 |
折旧税会差异 | 4,368,828.32 | 655,324.25 | ||
可抵扣亏损 | 367,414,780.76 | 55,112,217.12 | 240,989,321.26 | 36,148,398.18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8,146,267.46 | 5,721,940.11 | 98,509,284.40 | 20,453,118.56 |
合计 | 1,662,086,967.61 | 259,352,019.57 | 1,544,981,877.18 | 244,504,474.6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680,060.27 | 1,452,009.04 | 37,765,377.96 | 8,583,714.73 |
折旧税会差异 | 185,303,631.99 | 34,560,294.64 | 129,714,842.38 | 19,458,287.72 |
合计 | 194,983,692.26 | 36,012,303.68 | 167,480,220.34 | 28,042,002.4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9,352,019.57 | 2,908,764.81 | 241,595,709.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012,303.68 | 2,908,764.81 | 25,133,237.6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85,425,281.61 | 688,966,177.20 |
可抵扣亏损 | 496,384,538.56 | 459,369,586.36 |
合计 | 1,481,809,820.17 | 1,148,335,763.5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1年 | 6,810,454.67 | |
2022年 | 2,687,886.26 | 2,687,886.26 |
2023年 | 1,487,851.40 | 1,487,851.40 |
2024年 | 34,725,439.97 | 34,725,439.97 |
2025年 | 88,171,448.24 | 85,963,379.16 |
2026年 | 20,868,010.79 | 888,522.45 |
2027年 | 10,884,998.65 | 10,884,998.65 |
2028年 | 10,334,496.33 | 10,334,496.33 |
2029年 | 15,060,778.66 | 15,060,778.66 |
2030年 | 1,169,379.02 | 1,169,379.02 |
境外公司无弥补期限 | 800,034,992.29 | 518,952,990.63 |
合计 | 985,425,281.61 | 688,966,177.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直接保险补偿基金 注 | 81,617,546.13 | 81,617,546.13 | 93,049,152.71 | 93,049,152.71 | ||
长期保证金 | 144,712.97 | 144,712.97 | 160,854.54 | 160,854.54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110,723.00 | 2,110,723.00 | 1,972,047.98 | 1,972,047.98 | ||
合同资产 | 349,774,122.14 | 3,861,932.02 | 345,912,190.12 | 348,199,944.25 | 10,604,547.92 | 337,595,396.33 |
其他 | 63,021,842.22 | 30,333,435.40 | 32,688,406.82 | 57,396,413.89 | 22,992,878.94 | 34,403,534.95 |
合计 | 496,668,946.46 | 34,195,367.42 | 462,473,579.04 | 500,778,413.37 | 33,597,426.86 | 467,180,986.51 |
注:直接保险补偿基金与新材德国(博戈)特定养老金计划有关,新材德国(博戈)已与职工委员会商定,直接保险补偿基金仅用于支付职工养老金。直接保险补偿基金合约不属于计划资产,直接保险补偿的合同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因此,它们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40,750,000.00 | |
信用借款 | 300,377,333.33 | |
合计 | 300,377,333.33 | 240,75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短期借款全部为本公司从银行获得的信用借款,包括以浮动利率从中国银行株洲分行借入的借款人民币300,293,333.33元,及未到期应收票据贴现人民币84,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短期借款全部为欧元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 欧元,年利率为欧洲银行间欧元同业拆借利率+0.7%,该借款已于2021年11月10日偿还完毕。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908,889,226.87 | 2,847,443,608.02 |
银行承兑汇票 | 342,921,679.20 | 81,275,710.65 |
合计 | 3,251,810,906.07 | 2,928,719,318.6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3,029,443,704.99 | 2,733,698,738.07 |
应付其他 | 262,199,264.83 | 193,984,413.72 |
合计 | 3,291,642,969.82 | 2,927,683,151.79 |
于本年末及上年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大应付账款。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余额中应付本集团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2)。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 | 157,142.86 | |
合计 | 157,142.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销售相关的合同负债 | 262,778,299.87 | 498,346,319.13 |
工程建造相关的合同负债 | 264,147.20 | 4,221,290.06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 -9,879,426.22 | -19,893,359.96 |
合计 | 253,163,020.85 | 482,674,249.2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初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金额为人民币436,842,127.81元已于本年度确认为收入,包括产品销售产生的合同负债人民币432,842,127.81元,工程建造产生的合同负债人民币4,000,000.00元。
2021年12 月 31 日,合同负债余额中包括的关联方往来余额,详见附注(十二)6。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3,823,282.38 | 1,804,980,127.40 | 1,854,191,825.48 | -2,713,866.72 | 91,897,717.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293,585.58 | 285,186,172.66 | 274,605,540.02 | -2,216,588.18 | 19,657,630.04 |
合计 | 155,116,867.96 | 2,090,166,300.06 | 2,128,797,365.50 | -4,930,454.90 | 111,555,347.6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2,627,154.37 | 1,507,402,925.46 | 1,544,836,319.86 | -2,569,818.10 | 62,623,941.87 |
二、职工福利费 | 11,806,229.77 | 74,349,847.85 | 77,605,211.12 | -113,325.42 | 8,437,541.08 |
三、社会保险费 | 827,782.86 | 55,506,698.06 | 55,478,758.29 | -23,831.51 | 831,891.1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9,963.72 | 45,844,846.63 | 45,616,376.96 | -17,536.12 | 400,897.27 |
工伤保险费 | 198,984.11 | 4,237,748.36 | 4,362,458.28 | -1,145.77 | 73,128.42 |
生育保险费 | 438,835.03 | 5,424,103.07 | 5,499,923.05 | -5,149.62 | 357,865.43 |
四、住房公积金 | 570,979.69 | 44,520,393.62 | 44,512,536.67 | -461.92 | 578,374.7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998,125.99 | 25,042,261.93 | 20,245,416.55 | -6,429.77 | 11,788,541.60 |
六、劳务支出 | 400,000.00 | 56,644,925.05 | 57,044,925.05 | ||
七、其他 | 20,593,009.70 | 41,513,075.43 | 54,468,657.94 | 7,637,427.19 | |
合计 | 143,823,282.38 | 1,804,980,127.40 | 1,854,191,825.48 | -2,713,866.72 | 91,897,717.5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339,022.45 | 232,810,718.58 | 222,290,792.80 | -2,090,612.98 | 17,768,335.25 |
2、失业保险费 | 589,543.45 | 3,350,965.90 | 3,273,171.23 | -3,341.86 | 663,996.26 |
3、企业年金缴费 | 1,365,019.68 | 49,024,488.18 | 49,041,575.99 | -122,633.34 | 1,225,298.53 |
合计 | 11,293,585.58 | 285,186,172.66 | 274,605,540.02 | -2,216,588.18 | 19,657,630.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各下属单位所在国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及补充养老保险,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每月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10.5%-20%、0.7%-2.5%、0-5%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768,394.64 | 60,242,302.14 |
企业所得税 | 4,564,325.03 | 47,693,622.26 |
防洪基金 | 16,424,506.61 | 16,474,738.56 |
个人所得税 | 21,089,970.81 | 14,805,367.2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24,715.91 | 5,268,253.50 |
教育费附加 | 593,792.62 | 4,077,543.11 |
其他 | 6,305,950.38 | 7,109,597.03 |
合计 | 60,571,656.00 | 155,671,423.84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46,774,687.05 | |
其他应付款 | 584,028,120.24 | 639,512,503.29 |
合计 | 630,802,807.29 | 639,512,503.29 |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原名: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 46,774,687.05 | |
合计 | 46,774,687.0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于本报告期末,无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关联方 | 2,950,088.23 | 24,444,875.84 |
押金及保证金 | 81,852,864.14 | 68,569,138.72 |
应付工程款 | 30,000,713.75 | 35,569,314.79 |
预提费用及其他 | 469,224,454.12 | 510,929,173.94 |
合计 | 584,028,120.24 | 639,512,503.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人民币22,939,336.96元,主要系存入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等,相关合同履行周期较长,本集团尚未支付。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735,859.92 | 875,368,079.58 |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185,859,154.13 | 115,254,567.3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5,745,516.62 | 103,667,122.17 |
合计 | 520,340,530.67 | 1,094,289,769.08 |
其他说明:
2021年12 月 31 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中包括的关联方往来余额,详见附注(十二)6(2)。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0,310,040.48 | 41,955,691.84 |
合计 | 20,310,040.48 | 41,955,691.8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超短期融资券 | 200,000,000.00 | 2021/09/07 | 90 | 200,000,000.00 | 0.00 | 200,000,000.00 | 1,430,136.99 | 201,430,136.99 | 0.00 | |
合计 | 200,000,000.00 | 2021/09/07 | 90 | 200,000,000.00 | 0.00 | 200,000,000.00 | 1,430,136.99 | 201,430,136.99 | 0.00 |
注:于2021年9月7日本公司发行了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面值为人民币2亿元,发行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90天,到期还本付息,票面90天利率为0.72%,本期偿付利息为人民币1,430,136.99 元。该票据已于2021年12月8日兑付。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813,550,786.89 | |
抵押借款 | 185,233,544.66 | 126,413,038.09 |
保证借款 | 860,668,438.3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735,859.92 | -875,368,079.58 |
合计 | 770,048,471.63 | 111,713,396.8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借款中的信用借款包含:本公司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获得的信用借款人民币600,604,083.33元,年利率为3.25%,到期日为2023年7月18日;本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株洲田心支行获得的信用借款人民币200,195,555.56元,年利率为3.20%,到期日为2022年7月23日,因此全额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新材德国(博戈)从Heritage Bank银行获得的信用借款2,000,000.00美元 (折合人民币12,751,400.00元),年利率为1%,到期日为2026年2月11日。注2: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借款中的抵押借款为新材德国(博戈)向Tatra银行以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取得的欧元借款25,656,681.67欧元(折合人民币185,233,544.66元),年利率为1.3%,其中3,953,115.00欧元(折合人民币28,540,304.36元)于一年内到期,因此将其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该借款的抵押物为新材德国(博戈)位于斯洛伐克工厂的厂房等固定资产。
注3: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借款中有人民币860,668,438.30元为由中车股份提供保证,年利率为2.64%,借款已分别于2021年3月21日及2021年8月8日到期,并如期偿还。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50,717,828.43 | 515,336,077.44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5,745,516.62 | -103,667,122.17 |
合计 | 344,972,311.81 | 411,668,955.27 |
其他说明:
2021年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余额中包括的关联方往来余额,详见附注(十二)6(2)。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 月 31 日,长期应付款余额中包括的关联方往来余,详见附注(十二)6(2)。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1,091,786,786.60 | 1,239,071,118.40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091,786,786.60 | 1,239,071,118.40 |
注:应付养老金为根据新材德国(博戈)提供给其员工的养老金计划确认的负债。新材德国(博戈)的主要养老金计划为其在德国境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一项设定受益计划,本年度已提拨资产。根据养老金计划2005 (“Rentenordnung 2005”) 及养老金计划2004(“Versorgungszusage 2004”),新材德国(博戈)提供传统德国养老金计划组,包括正常及提前退休福利、提供给长期残障人士及已故员工遗属的福利。这些计划均为设定受益计划,并根据工资不同调整缴纳比例。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323,975,618.40 | 1,235,311,612.9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34,068,035.01 | 35,223,271.86 |
1.当期服务成本 | 19,168,656.24 | 20,091,087.06 |
2.过去服务成本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14,899,378.77 | 15,132,184.8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42,524,326.06 | 34,137,437.77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42,524,326.06 | 34,137,437.77 |
四、其他变动 | -140,571,935.36 | 19,303,295.87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16,078,271.90 | -15,261,100.60 |
2.已支付的福利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24,493,663.46 | 34,564,396.47 |
五、期末余额 | 1,174,947,391.99 | 1,323,975,618.40 |
本年因受活跃市场上高质量公司债券收益率增加影响,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少。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84,904,500.00 | 81,671,252.00 |
二、本年增加 | 6,776,179.39 | |
三、本年减少 | -8,520,074.00 | 3,233,248.00 |
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8,520,074.00 | 3,233,248.00 |
四、期末余额 | 83,160,605.39 | 84,904,500.00 |
根据新材德国与Mercer Deutschland GmbH于2019年1月28日及2019年3月8日在德国法兰克福签订的信托协议,分别于2019年和2021年向第三方托管账户支付10,580,000.00欧元(约合人民币81,671,252.00元) 和938,568.00欧元 (约合人民币6,776,179.39元),并确认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该计划资产为受限资产,于年末的公允价值接近其账面价值。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174,947,391.99 | 1,323,975,618.4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四、其他变动 | -83,160,605.39 | -84,904,500.00 |
其中:计划资产 | 83,160,605.39 | 84,904,500.00 |
五、期末余额 | 1,091,786,786.60 | 1,239,071,118.40 |
于2021年12月31日,新材德国设定受益计划平均受益义务期间为22年。
新材德国于德国设立了直接保险用于支持养老金计划,参见附注五、23、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预计将在下一会计年度为设定受益计划支付的金额折合人民币18,810,600.00元。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精算估值由Mercer Deutschland GmbH使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除了对寿命预估、员工流动率及工资和薪金的预期增长的假设外,其他重要假设条件如下:
项目 | 本年年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折现率 | 1.35% | 1.17% |
预期应计单位成本率 | 2.70% | 2.70% |
养老金增长 | 1.70% | 1.30% |
波动率 | 1.00% | 1.00% |
工资和薪金的预期增长主要取决于通货膨胀、薪资标准和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 | 增加 / (减少) |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减少) / 增加 |
折现率 (1.35%) | 0.25% | (64,838,400.19) |
折现率 (1.35%) | (0.25%) | 60,072,647.34 |
2021年 | 增加 / (减少) |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减少) / 增加 |
养老金增长 (1.70%) | 0.25% | 36,173,664.30 |
养老金增长 (1.70%) | (0.25%) | (38,168,763.41) |
2021年 | 增加 / (减少) |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减少) / 增加 |
预期寿命 | 1年 | 41,057,285.97 |
预期寿命 | (1年) | (40,821,107.92) |
由于部分假设可能具有相关性,一项假设不可能孤立地发生变动,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不一定能反映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实际变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产品质量保证及风险保证金 | 540,197,570.93 | 670,771,860.0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115,254,567.33 | -185,859,154.13 |
合计 | 424,943,003.60 | 484,912,705.92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108,016,278.31 | 19,197,942.00 | 29,912,832.77 | 97,301,387.54 |
合计 | 108,016,278.31 | 19,197,942.00 | 29,912,832.77 | 97,301,387.54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313项目 | 3,752,105.81 | 3,740,000.00 | 6,156,162.71 | 1,335,943.10 | 与资产相关 | ||
华南理工项目 | 1,663,442.57 | 1,890,000.00 | 1,287,176.30 | 2,266,266.27 | 与收益相关 | ||
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项目资金 | 11,616,666.67 | 1,700,000.00 | 9,91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轨道车辆用减振降噪产品研制及产能提升项目 | 6,279,372.26 | 1,227,656.93 | 5,051,715.33 | 与资产相关 | |||
高阻尼 / 高回弹橡胶及热塑性弹性体材料 | 13,465,918.69 | 2,857,115.72 | 10,608,802.97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风电智能制造项目-大型风力发电叶片数字化工厂建设 | 2,045,800.00 | 701,400.00 | 1,344,400.0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2020年企业、高校研发奖励 | 2,358,612.73 | 2,841,900.00 | 2,841,900.00 | 2,358,612.73 | 与收益相关 | ||
田心基地折迁补助 | 12,099,986.49 | 1,369,768.06 | 10,730,218.43 | 与收益相关 | |||
高性能芳纶纤维层压制品专项经费 | 23,474,465.56 | 2,985,931.10 | 20,488,534.46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张江MQB项目 | 11,965,928.57 | 81,059.52 | 1,340,405.28 | 10,544,463.77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19,293,978.96 | 10,726,042.00 | 551,824.74 | 6,812,432.41 | 22,655,763.81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8,016,278.31 | 19,197,942.00 | 2,002,652.32 | 27,910,180.45 | 97,301,387.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供应商提名费 | 5,512,090.60 | 24,532,290.26 |
合同负债-非流动部分 | 9,879,426.22 | 19,893,359.96 |
其他 | 1,757,475.00 | 1,757,475.00 |
合计 | 17,148,991.82 | 46,183,125.22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02,798,152.00 | 802,798,152.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53,280,761.35 | 3,053,280,761.3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550,673.18 | 25,318,445.06 | 26,869,118.24 | |
合计 | 3,054,831,434.53 | 25,318,445.06 | 3,080,149,879.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变动主要是本集团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份额因被投资单位之其他投资者以非等比例方式的增资而增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0,654,385.52 | 42,524,326.06 | 42,524,326.06 | -278,130,059.4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320,654,385.52 | 42,524,326.06 | 42,524,326.06 | -278,130,059.46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542,957.17 | -111,301,116.65 | -22,305,611.61 | -768,031.24 | -87,885,770.56 | -341,703.24 | -162,428,727.7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995,945.37 | -27,430,116.39 | -22,305,611.61 | -768,031.24 | -4,014,770.30 | -341,703.24 | -23,010,715.6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5,547,011.80 | -83,871,000.26 | -83,871,000.26 | -139,418,012.0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95,197,342.69 | -68,776,790.59 | -22,305,611.61 | -768,031.24 | -45,361,444.50 | -341,703.24 | -440,558,787.19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1,654,697.51 | 27,785,340.83 | 209,440,038.34 | |
合计 | 181,654,697.51 | 27,785,340.83 | 209,440,038.3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35,247,560.61 | 854,277,073.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47,125,941.5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35,247,560.61 | 1,001,403,014.6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1,441,224.99 | 326,596,315.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785,340.83 | 23,772,453.6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0,349,769.00 | 20,069,953.8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 | 148,909,361.73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88,553,675.77 | 1,135,247,560.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879,226,328.07 | 12,017,688,265.82 | 14,945,681,386.52 | 12,320,028,473.45 |
其他业务 | 171,393,040.52 | 111,540,011.01 | 134,434,959.52 | 79,425,337.50 |
合计 | 14,050,619,368.59 | 12,129,228,276.83 | 15,080,116,346.04 | 12,399,453,810.9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2021年 | 2020年 |
商品和材料销售收入 | 13,692,633,965.73 | 14,705,157,018.87 |
建造合同收入 | 88,653,656.93 | 64,530,873.13 |
技术开发收入 | 90,419,272.25 | 122,286,988.59 |
模具销售收入 | 173,124,246.21 | 180,602,294.60 |
其他 | 5,788,227.47 | 7,539,170.85 |
合计 | 14,050,619,368.59 | 15,080,116,346.0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商品和材料销售收入:
本集团主要出售风电叶片、轨道交通产品、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产品。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质量保证不能单独购买,并且是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产品是符合既定标准,因此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详见附注(五)35)。本集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即商品交付验收时确认收入。在交付验收后,客户有决定商品使用的自主权,对销售盈余、商品的毁损风险承担主要责任。由于商品交付给客户验收代表了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款项的到期仅取决于时间流逝,故本集团在商品交付给客户验收时确认一项应收款。
建造合同收入:
本集团提供的建造工程等服务,根据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建造工程合同的完工进度主要按照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或已完工合同工作的测量进度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本集团有权在达到一系列履约相关的里程碑时向顾客开具发票。当达到一个特定的里程碑时,顾客将按照相关里程碑支付本集团开具的发票金额。在这之前本集团就已完成的工作确认一项合同资产,在其向顾客开具发票时将先前确认的合同资产分类至应收账款。如果合同付款超过成本法下至今已确认的收入,本集团将超额部分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
技术开发收入:
本集团主要向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工程设计及开发等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收入在客户取得技术开发交付物的时点确认收入,若没有明确的交付时点,则以对应零部件生产项目量产开始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由于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取决于客户的最终确认,故本集团在项目量产开始日确认一项合同资产。
模具销售收入:
本集团主要向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工程设计及开发等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收入在客户取得技术开发交付物的时点确认收入,若没有明确的交付时点,则以对应零部件生产项目量产开始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由于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取决于客户的最终确认,故本集团在项目量产开始日确认一项合同资产。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215,360.82 | 23,159,115.37 |
教育费附加 | 12,310,319.47 | 16,971,330.90 |
印花税 | 6,002,830.75 | 7,067,616.62 |
土地使用税 | 9,253,313.15 | 9,247,910.81 |
房产税 | 8,363,936.70 | 7,490,510.86 |
车船使用税 | 171,478.81 | 189,966.62 |
其他 | 2,686,287.58 | 3,220,249.82 |
合计 | 56,003,527.28 | 67,346,701.0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5,142,043.79 | 137,653,468.48 |
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 | 103,668,409.50 | 269,158,025.98 |
样品费 | 33,534,178.67 | 29,357,587.33 |
销售服务费 | 33,167,699.75 | 40,071,224.25 |
仓储保管费 | 21,845,801.34 | 18,116,191.05 |
差旅费 | 14,539,909.65 | 11,666,775.71 |
修理费 | 11,933,335.00 | 13,637,968.82 |
无形资产摊销 | 10,334,005.62 | 11,821,246.96 |
业务招待费 | 7,287,838.35 | 2,525,304.15 |
装卸费 | 4,074,371.05 | 4,309,564.13 |
运输费 | 3,961,102.20 | 99,236,124.94 |
劳务费 | 2,856,707.48 | 4,651,855.60 |
租赁费 | 2,485,422.86 | 2,680,398.6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72,757.47 | 950,821.05 |
固定资产折旧 | 1,221,804.64 | 2,242,872.10 |
其他 | 55,008,232.09 | 69,778,062.68 |
合计 | 453,233,619.46 | 717,857,491.90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331,963,686.40 | 339,190,539.96 |
修理费及其他 | 44,515,793.32 | 50,003,122.46 |
咨询费 | 35,266,510.49 | 12,625,244.02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17,780,582.91 | 19,909,878.52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10,877,793.93 | 13,408,364.68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9,557,915.07 | 10,719,447.40 |
差旅费 | 7,108,357.37 | 5,370,535.73 |
办公及会议费 | 6,928,150.54 | 7,055,621.09 |
业务招待费 | 5,868,047.88 | 2,307,710.72 |
警卫消防费 | 5,500,716.61 | 4,902,095.5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085,558.97 | 4,684,410.88 |
宣传费 | 3,746,668.76 | 4,718,865.51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702,054.05 | 4,336,064.12 |
环保卫生费 | 741,970.36 | 1,285,576.11 |
其他 | 35,807,733.26 | 70,732,991.11 |
合计 | 522,451,539.92 | 551,250,467.90 |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340,321,324.67 | 334,991,992.53 |
物料消耗 | 89,437,878.19 | 86,892,008.92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36,540,045.46 | 33,784,272.82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18,927,326.00 | 18,613,472.38 |
试验检验费 | 16,673,632.58 | 29,481,956.20 |
低值易耗品消耗 | 15,825,453.87 | 11,369,287.00 |
技术开发费 | 14,367,722.40 | 76,125,631.57 |
修理费 | 13,835,663.14 | 15,327,875.08 |
差旅费 | 10,325,448.70 | 6,449,116.28 |
水电费 | 9,823,531.38 | 7,478,993.37 |
其他 | 56,026,074.56 | 69,989,373.21 |
合计 | 622,104,100.95 | 690,503,979.36 |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注) | 58,353,427.02 | 87,818,013.61 |
减:利息收入 | 21,461,226.27 | 24,319,942.08 |
汇兑损失 | 23,569,058.12 | 53,333,914.96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8,947,913.05 | 7,265,330.84 |
其他 | 12,593,037.71 | 1,473,504.87 |
合计 | 82,002,209.63 | 125,570,822.20 |
其他说明:
其中本年度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为人民币22,260,058.48元 (上年度:人民币24,177,584.43元)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摊销 - 政府补助 | 27,910,180.45 | 17,007,096.35 |
其他政府补助 | 45,412,761.16 | 72,279,755.72 |
合计 | 73,322,941.61 | 89,286,852.0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382,369.60 | -17,526,052.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554,548.29 | 8,516,050.6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 | -1,742,525.59 | |
债务重组收益 | 335,200.00 | |
其他损失 | -1,022,173.29 | -4,772,110.95 |
合计 | 150,005.40 | -15,189,438.62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投资收益的汇回均无重大限制。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3,238.21 | 986,849.3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943,238.21 | 986,849.32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953,828.56 | -8,509,659.9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196,684.24 | -87,688,848.2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6,889.23 | -2,549,117.2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336,971.43 | 7,153,448.75 |
其他资产坏账损失 | -23,060,939.24 | |
合计 | 17,716,716.34 | -114,655,115.98 |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5,354,100.68 | -15,972,405.1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90,721,534.15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4,131,013.64 | -15,573,346.66 |
合计 | -69,485,114.32 | -122,267,286.00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28,508.86 | 3,842,038.90 |
合计 | 1,328,508.86 | 3,842,038.90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3,884,853.32 | 40,338,785.96 | 13,884,853.32 |
赔偿金收入 | 6,003,671.09 | 3,982,372.84 | 6,003,671.09 |
其他 | 50,464,521.70 | 8,157,748.34 | 50,464,521.70 |
合计 | 70,353,046.11 | 52,478,907.14 | 70,353,046.1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2,002,652.32 | 1,950,738.1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其他补助拨款 | 11,882,201.00 | 38,388,047.86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3,884,853.32 | 40,338,785.96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05,993.71 | 1,778,931.25 | 305,993.71 |
罚款支出 | 308,553.72 | 592,487.63 | 308,553.72 |
其他 | 2,447,854.79 | 26,526,348.95 | 2,447,854.79 |
合计 | 3,062,402.22 | 28,897,767.83 | 3,062,402.2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3,208,120.21 | 152,097,079.4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109,212.49 | -80,201,901.24 |
合计 | 57,098,907.72 | 71,895,178.1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74,976,558.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1,246,483.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366,694.8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70,401.8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084,887.9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258,098.8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8,931,455.22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807,355.44 |
附加税收优惠 注 | -119,093,608.72 |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 5,676,725.90 |
所得税费用 | 57,098,907.72 |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1,461,226.27 | 24,319,942.08 |
政府补助 | 76,492,904.16 | 116,719,578.07 |
往来款、保证金及其他 | 78,352,434.85 | 46,866,025.78 |
合计 | 176,306,565.28 | 187,905,545.93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 | 584,172,024.00 | 735,156,415.13 |
往来款、保证金及其他 | 52,353,312.64 | 6,284,126.33 |
合计 | 636,525,336.64 | 741,440,541.46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1,600,000,000.00 | |
合计 | 1,600,00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550,000,000.00 | |
购买银行大额存单 | 125,000,000.00 | |
合计 | 1,675,0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关联方资金拆借 | 600,000,000.00 | |
支付租赁租金 | 103,020,979.49 | 147,992,732.22 |
合计 | 103,020,979.49 | 747,992,732.22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7,877,650.37 | 321,822,933.5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9,485,114.32 | 122,267,286.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7,716,716.34 | 114,655,115.9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0,642,433.52 | 376,236,211.4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9,068,905.64 | 121,224,713.93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612,986.72 | 611,159.35 |
无形资产摊销 | 49,154,121.72 | 50,092,935.9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1,371,533.21 | 26,969,220.4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28,508.86 | -3,842,038.9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5,993.71 | 1,778,931.2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43,238.21 | -986,849.3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5,908,841.09 | 73,350,669.9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0,005.40 | 9,010,002.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756,309.77 | -88,048,069.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879,066.04 | 7,846,168.3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35,739.87 | -1,099,728,675.7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4,542,627.88 | -1,100,644,567.9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4,749,337.78 | 3,485,575,038.6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369,314.21 | 2,418,190,185.5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4,593.22 | 79,598.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9,598.46 | 104,753.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2,105,202,350.91 | 2,415,427,770.46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2,415,427,770.46 | 2,257,425,636.4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0,160,424.79 | 157,976,978.9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4,593.22 | 79,598.46 |
其中:库存现金 | 144,593.22 | 79,598.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2,105,202,350.91 | 2,415,427,770.46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05,346,944.13 | 2,415,507,368.9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本公司或本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上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46,031.96 | 438,542.13 | 附注七(1) |
应收票据 | 107,975,234.51 | 72,189,050.52 | 附注七(4) |
固定资产 | 201,304,649.12 | 111,658,662.30 | 附注七(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直接保险补偿基金 | 81,617,546.13 | 93,049,152.71 | 附注七(3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计划资产 | 83,160,605.39 | 84,904,500.00 | 附注七(49) |
合计 | 478,604,067.11 | 362,239,907.66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0,901,584.35 | 6.3757 | 260,776,189.79 |
欧元 | 23,131,799.69 | 7.2197 | 167,004,654.22 |
英镑 | 452,237.56 | 8.6064 | 3,892,137.34 |
日元 | 32,999,554.00 | 0.0554 | 1,828,670.28 |
加拿大元 | 2,791,898.75 | 5.0046 | 13,972,336.48 |
港币 | 5,882,337.13 | 0.8176 | 4,809,398.83 |
澳元 | 5,551,433.16 | 4.6220 | 25,658,724.07 |
墨西哥比索 | 3,413,075.51 | 0.3115 | 1,063,173.3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5,636,124.60 | 6.3757 | 35,934,239.63 |
欧元 | 4,961,778.47 | 7.2197 | 35,822,552.08 |
英镑 | 98,572.59 | 8.6064 | 848,355.10 |
加拿大元 | 892,412.88 | 5.0046 | 4,466,169.52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447,037.74 | 6.3757 | 9,225,878.49 |
欧元 | 463.21 | 7.2197 | 3,344.22 |
加拿大元 | 74,205.81 | 5.0046 | 371,370.41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日元 | 82,500.00 | 0.0554 | 4,570.5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
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是指新材德国(博戈),其主要经营地位于德国,记账本位币为欧元,系依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橡塑元件 | 中国 | 株洲市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天津风电 | 中国 | 天津市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新材德国(博戈) | 德国 | 达默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Delkor公司 | 澳大利亚 | 悉尼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华轩 | 中国 | 青岛市 | 制造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香港子公司 | 中国 | 香港 | 国际贸易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时代华先 | 中国 | 株洲市 | 制造业 | 67.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中铁宏吉 | 中国 | 襄阳市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车新锐 | 中国 | 株洲市 | 制造业 | 52.07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其他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专项治理工作”工作部署,为整合内部资源,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注销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子公司的议案。于2021年12月31日,注销尚未完成,本集团仍将香港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青岛华轩 | 40.00 | 5,017,384.33 | -30,636,801.29 | |
时代华先 | 33.00 | -13,373,548.01 | 28,390,269.98 | |
中车新锐 | 47.93 | 44,450,885.82 | 46,774,687.05 | 150,557,422.7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青岛华轩 | 144,259,235.36 | 61,713,567.82 | 205,972,803.18 | 287,835,932.41 | 730,256.69 | 288,566,189.10 | 111,381,788.75 | 52,891,235.26 | 164,273,024.01 | 258,839,315.05 | 747,012.17 | 259,586,327.22 |
时代华先 | 144,301,590.58 | 353,612,988.01 | 497,914,578.59 | 338,439,399.89 | 73,492,352.42 | 411,931,752.31 | 122,290,571.73 | 379,213,565.95 | 501,504,137.68 | 292,973,436.19 | 82,021,972.13 | 374,995,408.32 |
中车新锐 | 826,674,955.86 | 181,234,187.91 | 1,007,909,143.77 | 675,749,894.29 | 18,374,855.50 | 694,124,749.79 | 757,974,425.76 | 126,988,702.58 | 884,963,128.34 | 564,895,417.12 | 1,100,000.00 | 565,995,417.1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青岛华轩 | 123,151,400.71 | 12,713,249.46 | 12,719,917.29 | 720,049.36 | 111,437,693.18 | -85,963,379.16 | -85,963,379.16 | 8,743,350.54 |
时代华先 | 75,985,561.24 | -40,182,543.92 | -40,525,903.08 | 29,920,890.64 | 30,018,271.36 | -52,321,162.63 | -52,321,162.63 | 5,912,906.03 |
中车新锐 | 1,398,577,497.67 | 93,185,332.57 | 92,703,250.67 | 52,758,146.21 | 942,867,687.05 | 108,967,711.22 | 108,967,711.22 | -202,001,136.62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时代华鑫注1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17.38 | 权益法 | |
力克橡塑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制造业 | 49.27 | 权益法 | |
时代工塑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25.00 | 权益法 | |
时代绝缘 注2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10.00 | 权益法 | |
湖南国芯 注3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5.00 | 权益法 | |
弘辉科技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40.00 | 权益法 | |
渌园科技 注4 | 湖南株洲 | 湖南株洲 | 制造业 | 10.00 | 权益法 |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注1:本公司在时代华鑫董事会中派有2名董事,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对时代华鑫具有重大影响。注2: 本公司在时代绝缘董事会中派有1名董事,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对时代绝缘具有重大影响。注3: 本公司在湖南国芯董事会中派有1名董事,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对湖南国芯具有重大影响。注4: 本公司在渌园科技董事会中派1名董事,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对渌园科技具有重大影响。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88,737,738.09 | 370,370,576.7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382,369.60 | -17,526,052.7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382,369.60 | -17,526,052.77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部分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及长期应付款等。本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年末金额 | 本年年末金额 | |
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986,849.32 | 250,043,611.1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37,817,348.55 | 1,895,542,499.18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货币资金 | 2,415,945,911.05 | 2,109,892,976.09 |
应收票据 | 343,332,169.97 | 1,104,706,145.60 |
应收账款 | 2,323,610,031.78 | 2,257,504,052.32 |
其他应收款 | 87,747,771.96 | 85,716,779.64 |
其他流动资产 | 175,000,000.00 | 175,000,000.00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 | 77,436,652.75 | 61,420,954.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613,542.20 | 114,450,665.92 |
金融资产小计 | 7,489,490,277.58 | 8,054,277,684.11 |
金融负债及租赁负债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短期借款 | 240,750,000.00 | 300,377,333.33 |
应付票据 | 2,928,719,318.67 | 3,251,810,906.07 |
应付账款 | 2,927,683,151.79 | 3,291,642,969.82 |
应付职工薪酬(除设定受益计划) | 155,116,867.96 | 111,555,347.62 |
其他应付款 | 639,512,503.29 | 630,802,807.29 |
其他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987,081,476.39 | 998,784,331.55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515,336,077.44 | 450,717,828.43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金融负债及租赁负债小计 | 8,419,199,395.54 | 9,060,691,524.11 |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1.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外币汇率 (外汇风险) 、市场价格 (价格风险) 、市场利率 (利率风险) 的变动或其他因素引起对市场风险敏感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而这一变化由于具体影响单个金融工具或发行者的因素引起,或者由于整个市场所有交易之金融工具的因素引起。
1.1.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集团的经营活动 (当收支以不同于本集团记账本位币的外币结算时) 有关。本集团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市场汇率变化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将外汇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出口业务中,本集团的政策是对于正在商谈的对外业务合同,根据汇率变动的预期值向外报价;在对外谈判时,须在有关条款中明确汇率浮动范围以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在进口业务中,要求各企业把握进口结汇时机,控制外汇风险。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0,901,584.35 | 6.3757 | 260,776,189.79 |
欧元 | 23,131,799.69 | 7.2197 | 167,004,654.22 |
英镑 | 452,237.56 | 8.6064 | 3,892,137.34 |
日元 | 32,999,554.00 | 0.0554 | 1,828,670.28 |
加元 | 2,791,898.75 | 5.0046 | 13,972,336.48 |
港币 | 5,882,337.13 | 0.8176 | 4,809,398.83 |
澳元 | 5,551,433.16 | 4.6220 | 25,658,724.07 |
墨西哥比索 | 3,413,075.51 | 0.3115 | 1,063,173.35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5,636,124.60 | 6.3757 | 35,934,239.63 |
欧元 | 4,961,778.47 | 7.2197 | 35,822,552.08 |
英镑 | 98,572.59 | 8.6064 | 848,355.10 |
加元 | 892,412.88 | 5.0046 | 4,466,169.52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447,037.74 | 6.3757 | 9,225,878.49 |
欧元 | 463.21 | 7.2197 | 3,344.22 |
加元 | 74,205.81 | 5.0046 | 371,370.41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日元 | 82,500.00 | 0.0554 | 4,570.50 |
(i)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币种 | 平均汇率 | 报告日中间汇率 |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美元 | 6.4536 | 6.9129 | 6.3757 | 6.5249 |
欧元 | 7.6522 | 7.8977 | 7.2197 | 8.0250 |
(ii)敏感性分析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及欧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5% 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减少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股东权益 | 净利润 | |
2021年12月31日 | ||
美元 | -14,374,227.55 | -14,374,227.55 |
欧元 | -10,141,193.10 | -10,141,193.10 |
2020年12月31日 | ||
美元 | -20,949,678.01 | -20,949,678.01 |
欧元 | -3,156,612.67 | -3,156,612.67 |
1.1.2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集团并未以衍生金融工具对冲利率风险。
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i)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项目 | 2021年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金融资产 | ||
其中:其他流动资产 | 3.75%-3.85% | 175,000,000.00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0.28% | -84,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1.50% | -28,540,304.36 |
长期借款 | 1.00%-3.25% | -770,048,471.63 |
长期应付款 | 1.08% | -25,000,000.00 |
合计 | -648,672,775.99 |
(ii)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项目 | 2021年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金融资产 | ||
其中:货币资金 | 0.30%-3.20% | 2,109,748,382.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3.60% | 250,043,611.11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3.20%-3.85% | -300,293,333.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0%-3.85% | -200,195,555.56 |
合计 | 1,859,303,105.09 |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股东权益产生的税前影响。
2021年 | 基准点增加 / (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 / (减少) |
利率增加 | 100 | 16,124,495.64 |
利率减少 | -100 | -16,124,495.64 |
1.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债券投资和为套期目的签订的衍生金融工具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
22.43% (2020年:28.12%) 。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管理层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信用期限。信用评估主要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及银行信用记录 (如有可能) 。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七)5和10的相关披露。
1.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券及增发股份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本集团管理层一直监察本公司之流动资金状况,以确保其备有足够流动资金应付一切到期之财务债务,并将本公司之财务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下表概括了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金融负债 | 1年以内或实时偿付 | 2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304,681,643.84 | 304,681,643.84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2,501,411.88 | 232,501,411.88 | ||
长期借款 | 806,567,247.62 | 806,567,247.62 | ||
应付票据 | 3,251,810,906.07 | 3,251,810,906.07 | ||
应付账款 | 3,291,642,969.82 | 3,291,642,969.82 | ||
其他应付款 | 630,802,807.29 | 630,802,807.29 | ||
租赁负债 | 110,686,475.50 | 289,761,109.54 | 152,760,416.16 | 553,208,001.20 |
长期应付款 | 1,350,739.73 | 27,431,479.45 | 28,782,219.18 | |
合计 | 7,822,126,214.40 | 1,097,679,096.89 | 180,191,895.61 | 9,099,997,206.90 |
2、金融资产转移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205,992,884.98元 (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827,003,811.95元)的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背书给其供货商以支付应付账款;将金额为人民币304,454,089.63元 (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74,771,200.80元)的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云信背书给其供货商以支付应付账款;将金额为人民币200,888,989.86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532,758.73元) 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以换取货币资金;将金额为人民币0.00元的应收云信向银行贴现以换取货币资金 (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024,800.00元)。
本集团认为该等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应收云信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予供货商或贴现银行,因此终止确认该等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应收云信。若承兑人到期无法兑付该等票据、云信,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集团就该等应收票据、应收云信承担连带责任。本集团认为,因承兑人信誉良好,到期日发生承兑人不能兑付的风险极低。于2021年12月31日,如若承兑人未能于到期日兑付该等票据,即本集团所可能承受的最大损失相当于本集团就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应付供货商或贴现银行的同等金额。所有背书或者贴现给供应商或银行的应收票据,到期日均在报告年末一年内。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107,891,234.51元 (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72,189,050.52元) 的未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背书给其供货商以支付应付账款;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84,000.00元(2020年12月31日:无)的未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贴现给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保留了与该等背书、贴现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本集团继续确认该等背书、贴现票据及相关已清偿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应收票据背书、贴现后,本集团并未保留使用该等背书、贴现票据的任何权利,包括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转让或抵押该等背书、贴现票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注1 | 250,043,611.11 | 250,043,611.1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注2 | 1,895,542,499.18 | 1,895,542,499.18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45,586,110.29 | 2,145,586,110.2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注1: 短期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系以折现现金流量方法计算。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预计收益率折现。注2: 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系以折现现金流量方法计算。未来现金流按照预期回报估算,以反映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的折现率折现。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等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8.2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目的为保障本集团能持续经营,并使其能继续为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人提供回报及利益;并通过定价与风险水平相称的产品及服务,为股东提供充足回报。本集团定期复核和管理自身的资本结构,力求达到最理想的资本结构和股东回报。本集团考虑的因素包括:本集团未来的资金需求、资本效率、现实的及预期的盈利能力、预期的现金流、预期的资本支出等。如果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并影响本集团,本集团将会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率来监管集团的资本结构。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1年 | 2020年 | |
资产负债率 | 69.39% | 69.13% |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车株洲所 | 株洲市 | 铁路机车车辆及配件研制 | 4,264,500,000.00 | 36.43 | 51.0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中车集团下属五家子公司 (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名“中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 、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名“中车集团株洲车辆厂”) 、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名“中车集团眉山车辆厂”) 、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 (原名“中车集团石家庄
车辆厂”)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以及中车股份下属四家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及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将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的提案权和表决权均授权给株所。从而,中车株洲所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中享有的表决权增至51.02%。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车集团。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中间控股股东为中车股份 (系由原中间控股股东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车集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株洲渌园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湖南国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股东之一、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之一、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股东之一、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股东之一、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原名:宝鸡南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州中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南车时代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宁波中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南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宁波中车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原名:青岛南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中车汉格船舶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中车汉格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天津中车风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无锡中车时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原名:襄阳南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检验认证株洲牵引电气设备检验站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株洲时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株洲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株洲南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株洲中车奇宏散热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株洲南车奇宏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CRRCKUALALUMPURMAINTENANCE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CRRCTimesElectricAustraliaPtyLTD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DynexPowerinc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包头中车电机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南车电机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北九方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北九方科贸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隆长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中车赛德铁道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常州朗锐凯迩必减振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常州中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原名:常州南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常州中车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原名:常州南车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常州中车西屋柴油机有限公司(原名:常州中车通用电气柴油机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成都中车电机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南车电机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成都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佛山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哈密中车新能源电机有限公司(原名:哈密南车电机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南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合肥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河南中车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西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牡丹江中车金缘铸业有限公司(原名:牡丹江金缘钩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南京南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原名: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四方阿尔斯通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原名:青岛四方庞巴迪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中车四方车辆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青岛中车四方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日照中车绿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中车同力钢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家庄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苏州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太原亮箭轨道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南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武汉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邢台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河北南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义马金裕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原名: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长春中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长客(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北京二七车辆有限公司(原名:南车二七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北京南口机械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南口轨道交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原名:南车财务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原名:中车浦镇庞巴迪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原名: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原名: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原名: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原名: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原名:永济新时速电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原名:南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中车香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铁检验认证(青岛)车辆检验站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重庆中车四方所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重庆中车四方所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株洲中车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株洲中车天力锻业有限公司(原名:株洲天力锻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株洲中车物流有限公司(原名:株洲南车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资阳中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大连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重庆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当阳中车水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江苏朗锐茂达铸造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申通北车(上海)轨道交通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申通南车(上海)轨道交通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长春长客阿尔斯通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原名:长春长客-庞巴迪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株洲九方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株洲九方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长春中车长客模具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CRRC MA Corporation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常州朗锐东洋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无锡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州中车骏发电气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资阳中车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中车瑞伯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株洲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上海中车福伊特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中车福伊特传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合营联营公司 |
兰州中车时代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泉州中车唐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原名: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唐山北方木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武汉中车四方维保中心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力行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闸调器 | 2,575,710.36 |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佣金 | 7,900,417.54 | 1,077,799.99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劳务 | 1,770,000.00 | |
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10,552,964.21 | 4,930,172.69 |
宁波中车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1,421,194.69 | 1,669,955.76 |
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铁件 | 11,860.00 | |
青岛中车四方车辆物流有限公司 | 集装箱 | 5,120,109.95 | 2,444,351.62 |
上海中车瑞伯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控制系统 | 355,600.00 | |
天津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电力 | 9,781,315.33 | 13,620,475.29 |
无锡中车时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工装、材料 | 357,756.64 |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液压件 | 2,283,873.63 | 1,834,890.28 |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 | 182,000.00 |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劳务 | 897,286.73 | 879,680.00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劳务 | 9,433.96 | |
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5,000.00 |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 金属制品 | 78,620.72 |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电力、材料 | 10,502,526.00 | 248,507,571.88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1,057.88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咨询、招投标服务 | 1,140,499.51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机物料 | 54,485.40 | |
中铁检验认证(青岛)车辆检验站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411,603.77 | |
中铁检验认证株洲牵引电气设备检验站有限公司 | 试验检验费 | 8,113.21 | |
株洲九方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 空气弹簧上盖板 | 11,591.76 | 169,808.94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伸缩缝、云母带 | 7,957,947.41 | 8,605,015.84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增韧尼龙 | 75,827,891.97 | 67,472,611.03 |
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劳务 | 86,009.17 | |
株洲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 | 劳务 | 764,273.48 | |
株洲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变压器扩容、高低压配电柜 | 3,450.00 |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IT技术服务、电力、固定资产 | 3,445,739.60 | 3,603,486.30 |
总计 | 141,803,716.34 | 356,530,436.1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CRRC KUALA LUMPUR MAINTENANCE | 轨道交通产品 | 120,468.00 | 237,048.00 |
CRRC MA Corporation | 轨道交通产品 | 6,441.83 |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2,019,531.62 | 6,013,371.94 |
北京北九方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202,845.82 | 2,034,741.05 |
北京中车赛德铁道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特种装备及其他、高分子新材料 | 207,150.44 | 10,619.47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49,223.02 | 1,405,109.74 |
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发动机后悬置 | 3,558.76 | |
常州朗锐东洋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75,122.30 | |
常州中车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0,126,501.92 | 9,435,268.94 |
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8,404.00 | |
成都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866,141.44 | 5,681,806.40 |
佛山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8,398,855.42 | 606,896.64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076,685.27 | 3,383,177.26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466,650.00 | 466,650.00 |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37,960.00 | 504,955.72 |
合肥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高分子新材料 | 1,157,519.54 | 276,250.80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4,170,648.33 | 168,124.29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特种装备及其他 | 56,554,625.71 | 48,164,968.00 |
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495,619.51 | 2,823,914.99 |
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 | 弹性支撑、高分子新材料 | 728,243.05 | 91,638.00 |
江西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93,916.00 | 336,782.06 |
牡丹江中车金缘铸业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6,725.66 | |
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5,783,765.88 | 399,000.00 |
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特种装备及其他 | 888,276.91 | 1,915,043.23 |
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8,052,359.06 | 9,109,307.66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高分子新材料、固定资产 | 5,550,270.46 | 151,912,255.82 |
青岛四方阿尔斯通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2,951,836.60 | 25,957,569.86 |
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59,162.00 | 1,349,166.92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4,903,961.42 |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757,125.79 | 2,483,891.79 |
泉州中车唐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814,080.00 | |
日照中车绿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特种装备及其他 | 34,013,496.24 | 46,354,306.08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风电叶片 | 129,115,044.26 | -796,460.18 |
山东中车同力钢构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9,646.02 | |
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616,480.00 | 4,473,742.40 |
上海中车福伊特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14,990.00 | |
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731,600.00 | |
石家庄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471,619.68 | 943,239.36 |
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837,038.09 | 3,383,709.83 |
苏州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33,815.46 | 156,774.35 |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9,940,878.31 | |
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5,806.08 | |
唐山北方木业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74,336.00 | |
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453,352.21 | 150,389.38 |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7,730,414.93 | |
天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00,174.20 | |
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1,238.93 | |
天津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643,284.83 | 735,042.30 |
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468,684.96 | |
无锡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3,338.07 |
武汉中车四方维保中心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815,219.12 | |
武汉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150,478.12 | 76,777.76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272,731.23 | 1,252,709.00 |
长春长客阿尔斯通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941,623.60 | 2,186,880.00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6,427,808.08 | 3,740,794.93 |
长春中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897,112.00 | 939,726.00 |
长春中车长客模具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70,000.00 | |
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 | 88,948.07 |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860,000.00 |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596,828.47 | 7,692,075.90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1,088,424.12 | 24,659,504.65 |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9,296,010.73 | 3,894,094.37 |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927,361.53 | 5,486,942.32 |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压滤机 | 7,743,362.83 |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高分子新材料 | 83,318.68 | 146,548.68 |
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96,159.29 | 135,348.13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36,853,690.05 | 113,140,610.52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31,678,987.97 | 20,616,054.10 |
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8,707,967.80 | 9,813,094.11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508,424.58 | 784,247.00 |
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16,463.57 | 6,513.27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固定资产 | 1,125,924.72 | 806,122.61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84,089,333.97 | 178,945,945.12 |
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04,458.48 | 63,716.81 |
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94,339.62 |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汽车产品、特种装备及其他 | 4,582,657.96 | 3,502,229.62 |
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6,293,944.68 | 9,838,819.52 |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497,521.57 | 115,623.79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56,497,148.75 | 53,843,825.53 |
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21,300,302.40 | 12,805,339.52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96,124,975.20 | 128,721,605.95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特种装备及其他 | 663,623.01 | -129,207.84 |
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74,723.44 | 132,115.94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特种装备及其他、高分子新材料 | 3,488,745.57 | 2,563,004.40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风电叶片、特种装备及其他、固定资产 | 1,447,842,690.31 | 1,973,673,684.50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高分子新材料、特种装备及其他 | 79,657,482.70 | 38,986,752.52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1,356,360.04 | 960,018.40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377,358.49 | |
重庆中车四方所科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88,355.36 | |
重庆中车四方所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8,366,441.26 | 3,183,864.90 |
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 | 173,584.91 |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特种装备及其他、高分子新材料 | 235,765.31 | 952,562.74 |
株洲时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特种装备及其他 | 2,735.04 |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高分子新材料、水电转供、特种装备及其他 | 56,933,500.51 | 16,080,992.27 |
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53,560.00 | 82,764.62 |
株洲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特种装备及其他、高分子新材料 | 434,270.09 | |
株洲中车奇宏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特种装备及其他 | 41,448.12 | 49,405.66 |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 特种装备及其他、高分子新材料 | 5,196,995.40 |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特种装备及其他 | 3,145,482.40 | 8,235,757.63 |
株洲中车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产品 | 47,787.61 | |
总计 | 2,710,657,609.85 | 2,959,019,461.1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机器设备 | 569,545.16 | 953,806.89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107,435.57 | 446,171.43 |
合计 | 1,676,980.73 | 1,399,978.3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369,658.14 | 1,369,658.14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16,012.30 | 516,012.30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4,031,864.27 | 4,653,409.97 |
株洲渌园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476,498.66 | 476,498.66 |
合计 | 6,394,033.37 | 7,015,579.07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本期租赁负债利息 |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92,490.92 |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41,238.63 |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2,125,141.35 | 589,085.94 |
合计 | 22,125,141.35 | 1,922,815.4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CRRCNewMaterialTechnologiesGmbH(以下简称新材德国(博戈))的全资子公司BOGERubber&PlasticsUSA,LLC(以下简称BOGE美国公司)在通用汽车公司(以下简称GM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所为BOGE美国公司向GM公司出具担保函,承诺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中车株洲所对由于BOGE公司在日常商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给GM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就前述担保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于2019年向中车株洲所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与反担保事项均尚未履约完毕。(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9、临2019-03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960,000,000.00 | 2019/8/9 | 2021/8/8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拆入 |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9/05/20 | 2020/03/31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19/05/20 | 2020/05/18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9/11/13 | 2020/01/03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15/12/30 | 2035/12/24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16/11/8 | 2036/2/28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510,630.36 | 10,023,529.00 |
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等。该报酬总额包括本集团为期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交易类别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关联方资金拆入利息费用 | 273,750.00 | 8,322,000.00 |
存放关联方存款的利息收入 | 342,726.41 | 317,084.66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货币资金 | 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 217,051,361.34 | 208,034,793.87 |
货币资金合计 | 217,051,361.34 | 208,034,793.87 | |
应收账款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142,947.51 | 2,516,101.49 |
应收账款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8,626,966.11 | 5,332,310.26 |
应收账款 | 青岛四方阿尔斯通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224,730.51 | 812,299.22 |
应收账款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35,963,412.32 | 31,883,546.04 |
应收账款 |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358,450.89 | 29,628.00 |
应收账款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9,809,983.95 | 25,137,321.86 |
应收账款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0,853,266.20 | 33,263,076.05 |
应收账款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248,224.20 | 234,547.96 |
应收账款 | 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354,156.66 | 841,464.36 |
应收账款 | 长春长客阿尔斯通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916,646.95 | 506,112.35 |
应收账款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26,076,155.37 | 218,293.03 |
应收账款 | 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 910,356.81 | 151,837.01 |
应收账款 | 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107,901.44 | 794,435.20 |
应收账款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 210,210.00 | 83,521.56 |
应收账款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846,637.46 | 663,317.78 |
应收账款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875,794.80 | |
应收账款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1,051,020.62 | 437,556.19 |
应收账款 | 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422,288.00 | 8,76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29,321.63 | |
应收账款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97,373.21 | 61,476.32 |
应收账款 | 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18,038.08 | |
应收账款 | 武汉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167,405.98 | 36,734.04 |
应收账款 | 成都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583,614.53 | 87,787.23 |
应收账款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251,335.27 | 14,072.10 |
应收账款 | 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 | 209,198.87 |
应收账款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9,549.34 | 78,005.49 |
应收账款 | 北京中车赛德铁道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 | |
应收账款 | 佛山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523,079.82 | 120,014.81 |
应收账款 | 石家庄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6,128.05 | 137,039.20 |
应收账款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41,620.00 | |
应收账款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1,474,000.00 | 590,865.12 |
应收账款 |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0.20 | 0.20 |
应收账款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60,976.11 | 2,364,826.95 |
应收账款 | 日照中车绿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4,895,305.66 | 4,297,484.18 |
应收账款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81,522.72 | |
应收账款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200,630.00 | |
应收账款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3,677,146.98 | 676,503.00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949,554.35 | 655,114.40 |
应收账款 | CRRCTimesElectricAustraliaPtyLTD | 1,103.59 | |
应收账款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296,679.98 | 12,470,492.93 |
应收账款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419,407.64 | 266,700.00 |
应收账款 |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770,356.12 | 3,014,311.26 |
应收账款 | 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 7,720.00 | 34,400.00 |
应收账款 | 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8,582,689.38 | |
应收账款 | 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4,116,616.57 | 240,464.00 |
应收账款 |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 | 217,366.8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北九方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68,473.60 | |
应收账款 | 合肥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223,772.36 | 190,789.20 |
应收账款 | 天津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280,907.98 | |
应收账款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90,801,390.14 | 472,500.00 |
应收账款 | 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应收账款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22,357.46 | 16,560.00 |
应收账款 | 苏州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201,665.45 | 26,577.60 |
应收账款 | 长春中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98,428.03 | 423,750.00 |
应收账款 | 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118,362.83 | |
应收账款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500,948.78 | |
应收账款 | 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1,576,394.54 | 59,185.06 |
应收账款 | 江西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56,952.21 | 293,507.09 |
应收账款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3,511,938.88 | 58,145,782.06 |
应收账款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408,181.67 | 1,005,939.47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133,511.41 | 3,823,592.10 |
应收账款 | 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 | 28,160.36 | 7,360.00 |
应收账款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872,879.60 | 325,080.00 |
应收账款 | 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11,439,375.37 | 70,033.65 |
应收账款 | 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 | 64,853.52 | 149,291.00 |
应收账款 | 重庆中车四方所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724,421.31 | 305,034.81 |
应收账款 | 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 1,068,285.13 | |
应收账款 |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92,000.00 | |
应收账款 | 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56,773.60 | |
应收账款 | 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9,333.35 | |
应收账款 | 兰州中车时代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54,967.57 | |
应收账款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3,419,845.39 | |
应收账款 | 泉州中车唐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919,910.40 | |
应收账款 | 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242,631.79 |
应收账款 |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6,177,319.87 | |
应收账款 | 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7,860.87 | |
应收账款 | 唐山北方木业有限公司 | 0.02 | |
应收账款 | 天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3,572.47 | |
应收账款 | 武汉中车四方维保中心有限公司 | 3,311,197.67 | |
应收账款 | 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38,000.00 | |
应收账款 | CRRC MA Corporation | 6,441.83 | |
应收账款合计 | 292,057,638.07 | 202,827,769.70 | |
应收票据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
应收票据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3,800,000.00 | |
应收票据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6,994,893.03 | |
应收票据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 | 10,000,000.00 |
应收票据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382,272.78 | |
应收票据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029,871.64 | 10,895,358.94 |
应收票据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29,374,595.37 | 8,000,000.00 |
应收票据 | 重庆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70,501.00 | |
应收票据 | 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 7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当阳中车水务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4,560,000.00 | |
应收票据合计 | 61,079,360.04 | 62,648,132.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270,400.00 | 1,282,273.16 |
应收款项融资 | 浙江中车电车有限公司 | 1,97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450,000.00 | 57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350,107.7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512.74 | 5,535,616.6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7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3,011,652.51 | 4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12,069,806.17 | 11,99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11,786,918.14 | 21,981,448.9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463,558.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52,000.00 | 309,226.8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407,330.54 | 7,263,533.1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8,882,543.60 | 19,88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长江铜陵车辆有限公司 | 201,18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542,034.59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622,328.10 | 2,5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1,224,805.4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株洲时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1,020,689.10 | 1,207,600.1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813,800,765.27 | 15,389,998.76 |
应收款项融资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 | 3,437,556.14 |
应收款项融资 | 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373,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6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1,26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2,622,990.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青岛四方阿尔斯通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5,910,724.04 | 7,033,734.67 |
应收款项融资 | 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 | 31,373.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苏州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201,127.90 | 100,046.0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0,171,615.71 | 1,13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23,110,565.59 | 11,335,224.7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8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 601,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成都中车电机有限公司 | 45,105.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294,564.21 | 744,172.80 |
应收款项融资 | 申通南车(上海)轨道交通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 568,620.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大连电力牵引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166,845.76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大连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352,308.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 | 3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株洲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32,027.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18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 | 96,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1,352,124.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514,833.57 | |
应收款项融资 | 天津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 | 439,94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资阳中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228,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合计 | 962,425,645.92 | 122,840,185.58 |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一机集团力克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532,723.56 | 585,402.74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31,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1,560,000.00 | 2,555,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43,489.44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237,291.53 | 237,291.53 |
其他应收款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17,000.00 |
其他应收款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51,544.18 | 197,053.32 |
其他应收款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2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株洲九方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0 | |
其他应收款合计 | 2,471,759.27 | 3,955,237.03 | |
应收股利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应收股利合计 | 400,000.00 | ||
合同资产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2,059,672.27 | 18,475,638.41 |
合同资产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7,767,500.00 | |
合同资产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26,365.72 | |
合同资产 | 江西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38,056.38 | |
合同资产 | 武汉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822.64 | |
合同资产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241,948.10 | |
合同资产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4,176.18 | |
合同资产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1,840.00 | |
合同资产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4,055,806.89 | |
合同资产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4,003,067.53 |
合同资产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40,073.86 | |
合同资产 | 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159,338.70 | |
合同资产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315,560.69 | |
合同资产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71,872.16 | |
合同资产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0,570.24 | |
合同资产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98,588.56 | |
合同资产 | 青岛中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94,888.97 | 310,223.78 |
合同资产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3,876.72 | |
合同资产合计 | 70,025,937.96 | 28,953,949.84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117,332.73 | 22,990.29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7,609,867.17 | 19,751,305.79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040,991.00 | 2,128,401.08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28,564,026.91 | 16,708,127.03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 489,895.94 | 554,816.44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7,092,354.71 | 6,666,862.41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903,999.14 | 1,364,902.92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成都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2,024,105.83 | 1,808,901.47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北京北九方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77,689.36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143,589.92 | 1,569,087.02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593,929.03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461,419.03 | 251,239.03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 4,025,308.36 | 7,063,698.00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5,742.00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2,054,899.20 | 1,800,000.00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广东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1,685,939.01 | 721,498.17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61,017.68 | 43,288.64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65,073.86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52,411.76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951,870.40 | 951,870.40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佛山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983,360.33 | 34,289.66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247,625.23 | 149,914.50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 | 45,538.10 | 45,538.10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163.17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52,731.44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江西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58,612.88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367,612.86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829,823.09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7,929.65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195,670.80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石家庄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184,204.17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276,667.06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苏州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9,215.15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江苏中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1,091,884.32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唐山北方木业有限公司 | 9,849.98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天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9,999.34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武汉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824.90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长春长客阿尔斯通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0.65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长春中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850.53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107,737.20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1,840.00 | |
合同资产-非流动小计 | 83,958,603.89 | 61,641,730.95 | |
长期应收款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5,000.00 | |
长期应收款合计 | 5,000.00 | ||
预付账款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预付账款 | 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25,000.00 | |
预付账款合计 | 40,000.00 | 15,000.00 | |
使用权资产 |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 16,358,098.60 | 25,705,583.59 |
使用权资产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3,671,999.43 | 4,895,999.26 |
使用权资产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17,823,030.53 | |
使用权资产合计 | 37,853,128.56 | 30,601,582.8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江苏朗锐茂达铸造有限公司 | 52,428.79 | |
应付票据 | 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930,465.39 | 1,353,459.77 |
应付票据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1,135,889.77 | 1,790,499.87 |
应付票据 | 株洲九方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 204,982.80 | |
应付票据小计 | 2,271,337.96 | 3,196,388.43 | |
应付账款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717.88 | 637.50 |
应付账款 | 株洲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45,310.11 | |
应付账款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928,246.26 | 1,372,605.12 |
应付账款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754,800.00 | |
应付账款 | 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7,580,117.50 | 2,558,280.60 |
应付账款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4,264,494.93 | 2,783,109.49 |
应付账款 | 宁波中车时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856,195.00 | 754,820.00 |
应付账款 | 青岛中车四方车辆物流有限公司 | 1,762,117.63 | |
应付账款 | 天津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1,161,927.94 | 483,619.14 |
应付账款 |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应付账款 | 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 | 41,927.82 | |
应付账款 | 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30,000.00 | 608,751.41 |
应付账款 | 株洲九方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 191,884.11 | |
应付账款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3,252,134.92 | 1,623,132.72 |
应付账款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55,848.00 | |
应付账款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770,000.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中车瑞伯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309,168.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中车汉格船舶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185,492.00 | |
应付账款 | 无锡中车时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404,265.00 | |
应付账款 |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 205,660.00 | |
应付账款 | 中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83,016,858.06 | |
应付账款 | 株洲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 | 197,930.48 | |
应付账款小计 | 115,039,166.08 | 12,190,885.54 | |
合同负债 | 苏州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34,247.41 | |
合同负债 | 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161,982.12 | |
合同负债 | 合肥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224,401.71 |
合同负债 |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 | 31,320.00 | 176,920.00 |
合同负债 | 牡丹江中车金缘铸业有限公司 | 6,513.27 | |
合同负债 | 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53,802.66 | 239,242.04 |
合同负债 | 上海中车福伊特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2,775.22 | 2,775.22 |
合同负债 | 中车福伊特传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0.01 | |
合同负债 | 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 | 3,339.82 | 3,339.82 |
合同负债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336,407.26 | |
合同负债 | 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 4,424.78 | |
合同负债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15,387.61 | |
合同负债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5,819.15 | 5,819.15 |
合同负债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52,364,572.72 | 111,970,183.86 |
合同负债 | 重庆中车四方所科技有限公司 | 0.01 | |
合同负债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85,596.22 | |
合同负债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594.34 | |
合同负债 | 株洲时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4,056.60 | |
合同负债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913,274.34 | |
合同负债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1,566.37 | |
合同负债 | 株洲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8.68 | |
合同负债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4,339.62 | |
合同负债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59,408.69 | |
合同负债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53,003.88 | |
合同负债 | CRRC KUALA LUMPUR MAINTENANCE SDN B | 120,468.00 | |
合同负债小计 | 53,491,656.10 | 113,894,114.48 | |
其他流动负债 | 合肥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29,172.22 | |
其他流动负债 | 苏州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 | 4,452.16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 | 21,057.68 | |
其他流动负债 | 牡丹江中车金缘铸业有限公司 | 846.73 | |
其他流动负债 | 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6,994.35 | 31,101.4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上海中车福伊特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360.78 | 360.7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 | 43,732.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2,000.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 349.15 | 349.1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6,807,394.47 | 14,556,123.90 |
其他流动负债 | 株洲中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1.32 | |
其他流动负债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76,127.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203.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 575.22 | |
其他流动负债 | 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 | 4,071.60 | 22,999.6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 | 434.18 | 434.18 |
其他流动负债 | 株洲时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43.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35.66 | |
其他流动负债 | 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260.38 | |
其他流动负债 | 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18,725.66 | |
其他流动负债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7,723.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6,890.50 | |
其他流动负债小计 | 6,953,204.20 | 14,789,827.93 | |
其他应付款 | 株洲中车物流有限公司 | 210,000.00 | 255,310.11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朗锐茂达铸造有限公司 | 106,000.00 | 106,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株洲时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 1,712,682.22 | 1,712,682.22 |
其他应付款 | 株洲时代工程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13,120.02 | 413,120.02 |
其他应付款 | 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3,812.63 | |
其他应付款 | 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 | 395,585.99 | |
其他应付款 | 株洲九方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 | 134,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29,000.00 | 1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19,994,466.18 | |
其他应付款 | 南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803,384.68 | |
其他应付款小计 | 2,950,088.23 | 24,446,875.84 | |
应付股利 | 中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46,774,687.05 | |
应付股利小计 | 46,774,687.05 | ||
长期应付款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小计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177,559.50 | 9,275,462.76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1,236,971.70 | 1,236,971.70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7,719,820.49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小计 | 19,134,351.69 | 10,512,434.46 | |
租赁负债 |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 7,329,141.14 | 17,614,937.44 |
租赁负债 | 襄阳中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 2,659,027.90 | 3,841,736.87 |
租赁负债 |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 10,340,996.83 | |
租赁负债小计 | 20,329,165.87 | 21,456,674.3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 2020年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254,820,000.00? | 409,765,0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华轩与沃德思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思源”)签订协议,合作临城县供水厂施工工程项目及高邑县广源水厂工程项目,青岛华轩依约履行了相关合同义务,但沃德思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沃德思源尚未偿还青岛华轩的款项合计约人民币7,847万元。青岛华轩已在以前年度对该等应收款项累计计提减值损失约人民币5,078万元,基于青岛华轩与沃德思源达成的民事调解书中沃德思源承诺偿付的资产,本公司及青岛华轩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偿付资产价值及偿付可能性进行进一步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本年无需进一步计提减值,但未来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华轩与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简称“察右后旗政府”)签订协议,投资建设土牧尔台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供水BT项目。工程完工后,察右后旗政府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及回购义务。青岛华轩于2019年6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于2019年12月25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裁决察右后旗政府向青岛华轩支付全部欠款及相关利息,仲裁金额高于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察右后旗政府对仲裁结果未提起异议。仲裁生效后察右后旗政府未履行仲裁裁决,青岛华轩向乌兰察布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0年6月查封了察右后旗政府的两处土地。2021年6月,青岛华轩与察右后旗政府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同意按2017年工程造价审计审定金额为最终债务额,察右后旗政府承诺分期还款。协议签署后至2021年12月31日,察右后旗政府已分期现金回款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察右后旗政府尚未偿还青岛华轩的款项合计约人民币4,673万元,累计计提减值损失约人民币4,382万元。本公司及青岛华轩管理层结合和解协议及察右后旗政府的实际还款,评估无需进一步计提减值。
云南崇越减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崇越”)为本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并签订多份合同,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生产和交付货物,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但云南崇越拖欠本公司部分货款不予支付。本公司于2021年4月向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云南崇越欠付公司约人民币3,631万元,且云南崇越承诺分期支付款项。因云南崇越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通过法院对云南崇越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财产保全措施,2021年10月通过法院执行回款人民币2.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云南崇越应收款项
合计约人民币3,025万元。基于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对财产保全措施对应资产的价值评估,本公司对该等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人民币1,464万元,未来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申请人唐国清称与公司签署《备忘录》,公司委托申请人通过其关系网络寻找客户,并约定如果获得客户,公司支付申请人合同金额1%-2%的佣金。备忘录签署后,申请人为公司引荐客户,协助公司向客户报价、谈判,后申请人要求本公司就其提供的居间服务索要佣金未果。2021年5月18日,申请人诉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备忘录约定项下的佣金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约2,046万元。本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向湖南省株洲中院提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的诉讼,并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湖南省株洲中院作出的裁定,确认本公司与TANGBeteiligung GmbH签署的备忘录中的仲裁条款对唐国清本人无效,但由于法院程序性问题,案件需要进行再审。截至目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因仲裁条款确认之诉暂未出结果而未排期开庭。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已计提佣金费用人民币582.5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进一步计提或有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64,223,852.1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4,223,852.16 |
本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02,798,15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 (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64,223,852.16元。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本公司之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于2021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母公司中车株洲所、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由中车株洲所向新材德国(博戈)增资8,500万欧元。于2022年3月18日,中车株洲所向新材德国(博戈)支付增资款项3,750万欧元,剩余款项在新材德国(博戈)工商登记变更之后十二个月内完成支付。截至本报告日,新材德国(博戈)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新材德国(博戈)68.08%的股权,中车株洲所持有新材德国(博戈)31.92%的股权,新材德国(博戈)仍纳入本集团报表合并范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2 对部分子公司的担保
根据本公司2022年0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约为人民币8.55亿元或等值外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额度 |
公司担保 | 1 | CRRC New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 44,000 |
2 | 博戈橡胶塑料(无锡)有限公司 | 1,000 | |
3 | 博戈橡胶塑料(株洲)有限公司 | 6,000 | |
4 | 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 7,000 | |
5 | 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500 | |
6 | 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
7 | 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
8 | 青岛中车华轩水务有限公司 | 5,000 | |
9 | 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
10 | 株洲时代瑞唯减振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
担保合计 | 85,500 |
注: 博戈株洲、博戈无锡及博戈上海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之子公司。上述担保自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4.3 对部分子公司的财务资助额度
根据本公司2022年0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拟对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借款等财务资助,总额为6.9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额度 |
公司财务资助 | 1 | CRRC New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 30,000 |
2 | 博戈橡胶塑料(株洲)有限公司 | 16,500 | |
3 | 博戈橡胶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 3,000 | |
4 | 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5 | 株洲时代瑞唯减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担保合计 | 69,500 |
注:上述财务资助金额有效期为该议案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三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三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轨道交通建设分部、风电产品分部及橡胶和塑料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本集团业务结构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
(1) 轨道交通建设分部提供轨道交通配件及其延伸产品和服务
(2) 风电产品分部生产销售风电叶片
(3) 橡胶和塑料分部提供汽车减震降噪产品和服务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持续经营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股利收入以及总部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持续经营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间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分部资产或负债按经营分部日常活动中使用的可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资产或产生的可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负债分配。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按双方协议价格执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轨道交通建设分部 | 风电产品分部 | 橡胶和塑料分部 | 未分配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
对外交易收入 | 3,175,336 | 5,097,962 | 5,462,531 | 314,790 | 14,050,61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8,126 | 3,800 | 52,729 | 69,180 | 143,835 | |
分部营业收入合计 | 3,193,462 | 5,101,762 | 5,515,260 | 383,970 | 143,835 | 14,050,619 |
利润总额 / (亏损) | 461,112 | 270,006 | -157,853 | -211,702 | 86,586 | 274,977 |
所得税费用 | 15,244 | -4,306 | 26,844 | 19,317 | 57,099 | |
分部净利润 | 445,868 | 274,312 | -184,697 | -231,019 | 86,586 | 217,878 |
补充信息: |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5,382 | -5,382 | ||||
资产减值利得 / (损失) | 2,479 | -68,351 | 161 | -3,774 | -69,485 | |
信用减值 (损失) / 利得 | -16,449 | 26,890 | 2,250 | 5,026 | 17,717 | |
利息收入 | 1,066 | 2,296 | 2,788 | 22,912 | 7,601 | 21,461 |
利息费用 | 3,799 | 13,130 | 10,307 | 38,718 | 7,601 | 58,353 |
折旧和摊销金额 | 64,772 | 225,835 | 217,454 | 72,789 | 580,85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轨道交通建设分部 | 风电产品分部 | 橡胶和塑料分部 | 未分配项目 | 分部间相互抵减 | 合计 | |
资产总额 | 5,279,156 | 7,111,222 | 4,289,779 | 7,163,838 | -7,547,386 | 16,296,609 |
负债总额 | 2,088,664 | 5,437,081 | 2,911,189 | 5,451,286 | -4,580,305 | 11,307,915 |
补充信息: |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388,738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分部按产品或业务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轨道交通建设产品和服务 | 3,184,292 | 2,932,109 |
风电产品和服务 | 5,097,962 | 6,883,369 |
橡胶和塑料产品和服务 | 5,435,444 | 5,249,023 |
未分配项目 | 332,921 | 15,615 |
合计 | 14,050,619 | 15,080,116 |
4.2按收入来源地划分的对外交易收入和资产所在地划分的非流动资产
对外交易收入: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来源于本国的对外交易收入 | 8,684,239 | 10,338,730 |
来源于其他国家的对外交易收入 | 5,366,380 | 4,741,386 |
合计 | 14,050,619 | 15,080,116 |
非流动资产总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位于本国的非流动资产 | 2,897,280 | 2,980,543 |
位于其他国家的非流动资产 | 1,386,249 | 1,595,181 |
合计 | 4,283,529 | 4,575,724 |
上述地区信息中,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非流动资产总额不包括商誉、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1年以内小计 | 1,030,023,482.68 | 1,328,829,143.35 |
1至2年 | 77,392,963.50 | 48,108,767.21 |
2至3年 | 20,871,944.96 | 36,011,637.41 |
3至4年 | 25,199,995.83 | 1,794,293.93 |
4至5年 | 541,210.27 | 7,096,037.98 |
5年以上 | 9,177,449.95 | 4,935,025.26 |
合计 | 1,163,207,047.19 | 1,426,774,905.14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5,317,151.22 | 4.76 | 39,710,387.22 | 71.79 | 15,606,764.00 | 29,063,066.74 | 2.04 | 28,291,402.26 | 97.34 | 771,664.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7,889,895.97 | 95.24 | 17,381,475.66 | 1.57 | 1,090,508,420.31 | 1,397,711,838.40 | 97.96 | 26,779,808.73 | 1.92 | 1,370,932,029.67 |
合计 | 1,163,207,047.19 | 100.00 | 57,091,862.88 | 4.91 | 1,106,115,184.31 | 1,426,774,905.14 | 100.00 | 55,071,210.99 | 3.86 | 1,371,703,694.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轨道第三方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240,666,493.26 | 3,297,295.64 | 1.37 |
1年至2年 (含2年) | 30,977,555.24 | 1,455,945.08 | 4.7 |
2年至3年 (含3年) | 18,372,791.62 | 1,782,160.81 | 9.7 |
3年至4年(含4年) | 7,985,602.93 | 1,711,387.48 | 21.43 |
4年至5年(含5年) | 541,210.27 | 247,736.34 | 45.77 |
5年以上 | 542,680.64 | 412,774.98 | 76.06 |
合计 | 299,086,333.96 | 8,907,300.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风电第三方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617,294,702.48 | 4,938,357.63 | 0.80 |
1年至2年 (含2年) | 16,802,796.56 | 1,327,420.92 | 7.90 |
2年至3年 (含3年) | 2,313,087.45 | 272,944.32 | 11.80 |
3年至4年(含4年) | 784,720.20 | 421,394.75 | 53.70 |
合计 | 637,195,306.69 | 6,960,117.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第三方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12,885,262.32 | 61,943.71 | 0.48 |
2年至3年 (含3年) | 186,065.89 | 19,536.92 | 10.50 |
3年至4年(含4年) | 1,000.00 | 278.00 | 27.80 |
合计 | 13,072,328.21 | 81,758.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铁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12,042,941.98 | 12,042.95 | 0.10 |
合计 | 12,042,941.98 | 12,042.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含1年) | 146,144,663.59 | 1,403,884.99 | 0.96 |
1年至2年 (含2年) | 348,321.54 | 16,371.14 | 4.70 |
合计 | 146,492,985.13 | 1,420,256.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坏账准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合计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6,779,808.73 | 28,291,402.26 | 55,071,210.99 |
本年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阶段 | -663,819.85 | 663,819.85 | |
本年计提/转回 | -8,734,513.22 | 11,443,455.29 | 2,708,942.07 |
本年转销/核销 | -688,290.18 | -688,290.18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7,381,475.66 | 39,710,387.22 | 57,091,862.88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88,290.1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七 | 226,457,232.80 | 19.47 | 2,736,554.24 |
单位八 | 114,533,614.00 | 9.85 | 916,268.94 |
单位九 | 90,801,390.14 | 7.81 | 726,411.12 |
单位十 | 83,574,697.76 | 7.18 | 668,597.58 |
单位十一 | 49,840,760.64 | 4.28 | 875,853.35 |
合计 | 565,207,695.34 | 48.59 | 5,923,685.23 |
其他说明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020年度:人民币99,572,889.87元) 。本年无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和负债 (2020年度:无)。本年末,本公司无通过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取得的借款 (2020年度:无)。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1,214,895.78 | |
其他应收款 | 835,837,851.49 | 963,451,271.69 |
合计 | 887,052,747.27 | 963,451,271.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车新锐减振装备有限公司 | 50,814,895.78 | |
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合计 | 51,214,895.78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884,246,268.71 | 96,185,216.78 | 10.88 |
1至2年 | 7,005,014.32 | 35,383.35 | 0.51 |
2至3年 | 40,293,156.00 | 2,108.76 | 0.01 |
3年以上 | 525,353.40 | 9,232.05 | 1.76 |
合计 | 932,069,792.43 | 96,231,940.94 | 10.3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 877,581,416.95 | 1,004,293,129.47 |
应收资产处置款 | 40,173,156.00 | 40,173,156.00 |
押金及保证金 | 9,685,229.23 | 13,740,535.10 |
员工借款 | 636,789.75 | 664,438.92 |
其他 | 3,993,200.50 | 852,997.54 |
合计 | 932,069,792.43 | 1,059,724,257.0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59,682.13 | 95,313,303.21 | 96,272,985.34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846.02 | 101,016,349.52 | 101,038,195.54 | |
本期转回 | -62,890.42 | -62,890.4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01,016,349.52 | -101,016,349.52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918,637.73 | 95,313,303.21 | 96,231,940.94 |
本年度无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人民币101,016,349.52元 (2020年度:人民币2,537,020.60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1,016,349.52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香港子公司 | 股东借款 | 101,016,349.52 | 债务豁免 | 内部审批 | 是 |
合计 | 101,016,349.52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香港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启动注销程序。截至2021年11月30日,香港子公司欠本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折合人民币101,016,349.52元尚未归还。鉴于本公司已启动对香港子公司的注销程序,公司于2021年11月于香港子公司就该笔应收款项达成债务豁免协议,并核销了该笔应收款项。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二十 | 299,419,883.96 | 32.12 | |
单位二十一 | 192,390,360.58 | 20.64 | 95,313,303.21 |
单位二十二 | 137,045,455.13 | 14.7 | |
单位二十三 | 109,562,130.37 | 11.75 | |
单位二十四 | 84,000,000.00 | 9.01 | |
合计 | 822,417,830.04 | 88.22 | 95,313,303.21 |
本公司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均为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往来款项。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374,672,500.93 | 937,512,956.74 | 2,437,159,544.19 | 3,156,586,249.83 | 929,641,771.04 | 2,226,944,478.7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71,642,979.11 | 271,642,979.11 | 117,445,534.71 | 117,445,534.71 | ||
合计 | 3,646,315,480.04 | 937,512,956.74 | 2,708,802,523.30 | 3,274,031,784.54 | 929,641,771.04 | 2,344,390,013.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新材德国(博戈) | 2,371,278,955.00 | 123,466,251.10 | 2,494,745,206.10 | 886,498,721.04 | ||
青岛华轩 | 43,143,050.00 | 43,143,050.00 | 43,143,050.00 | |||
天津风电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时代元件 | 10,631,585.80 | 10,631,585.80 | ||||
代尔克公司 | 22,803,444.60 | 22,803,444.60 | ||||
香港子公司 | 16,673,267.15 | 16,673,267.15 | 7,871,185.70 | 7,871,185.70 | ||
时代华先 | 179,133,600.00 | 179,133,600.00 | ||||
中铁宏吉 | 81,442,347.28 | 81,442,347.28 | ||||
中车新锐 | 105,100,000.00 | 105,100,000.00 | ||||
博戈无锡 注 | 126,380,000.00 | 94,620,000.00 | 221,000,000.00 | |||
合计 | 3,156,586,249.83 | 218,086,251.10 | 3,374,672,500.93 | 7,871,185.70 | 937,512,956.74 |
注:2021年度,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博戈)及新材德国(博戈)之子公司博戈无锡增资合计折合人民币218,086,251.10元。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力克橡塑 | 29,268,981.62 | 1,971,921.22 | 537,398.74 | 31,778,301.58 | |||||||
时代工塑 | 33,487,386.14 | -278,998.14 | 314,453.00 | 32,893,935.00 | |||||||
弘辉科技 | 10,936,171.16 | -2,119,266.05 | 1,200,000.00 | 7,616,905.11 | |||||||
湖南国芯 | 10,049,617.10 | 9,492.08 | 54,461.16 | 10,004,648.02 | |||||||
时代绝缘 | 12,830,838.95 | 1,904,444.68 | 48,472.33 | 14,783,755.96 | |||||||
时代华鑫 | 16,362,354.69 | 5,604,756.20 | 148,423,869.46 | 170,390,980.35 | |||||||
渌园科技 | 4,510,185.05 | -335,731.96 | 4,174,453.09 | ||||||||
小计 | 117,445,534.71 | 6,756,618.03 | 149,009,740.53 | 1,568,914.16 | 271,642,979.11 | ||||||
合计 | 117,445,534.71 | 6,756,618.03 | 149,009,740.53 | 1,568,914.16 | 271,642,979.11 |
其他说明:
其他权益变动主要是本集团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份额因被投资单位之其他投资者以非等比例方式的增资而增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07,215,838.35 | 6,012,690,544.30 | 8,575,862,084.30 | 6,851,983,479.64 |
其他业务 | 232,009,270.15 | 146,418,307.12 | 188,090,763.37 | 151,461,873.56 |
合计 | 7,239,225,108.50 | 6,159,108,851.42 | 8,763,952,847.67 | 7,003,445,353.2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年合计 | 上年合计 |
合同类型 | ||
商品和材料销售收入 | 7,170,528,385.16 | 8,675,848,491.35 |
技术开发收入 | 57,876,161.34 | 78,483,683.00 |
其他 | 10,820,562.00 | 9,620,673.32 |
合计 | 7,239,225,108.50 | 8,763,952,847.6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3,173,545.78 | 504,82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756,618.03 | -3,654,303.2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554,548.29 | 8,516,050.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335,200.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 | -1,742,525.59 | |
其他 | -1,022,173.29 | -4,772,110.95 |
合计 | 65,462,538.81 | -812,869.11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的汇回均无重大限制。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28,508.86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7,207,794.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924,751.46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11,310.0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9,140,548.89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405,790.5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560,797.8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702,608.60 |
合计 | 143,505,795.4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9 | 0.23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9 | 0.05 | 0.0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彭华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