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08 公司简称:京运通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1908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冯焕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晶晶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414,602,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44,876,171.66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资金总额120,475,306.61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即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265,351,478.27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04%。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未来发展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京运通、北京京运通、北京京运通科技、京运通公司、科技股份、京运通科技 | 指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京运通达兴、控股股东 | 指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亦指更名前的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无锡荣能 | 指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东天璨 | 指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乌海京运通 | 指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乐山市京运通、乐山京运通新材料、乐山京运通新材料公司、乐山新材料 | 指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无锡京运通科技、无锡科技 | 指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乐山半导体 | 指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贵州兴业 | 指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诸暨京运通 | 指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芜湖京运通 | 指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南京运通 | 指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濉溪昌泰 | 指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兴银阳 | 指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锡林浩特京运通、锡林浩特风电公司 | 指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现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天能运通、北京天能 | 指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京运通科技发展 | 指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乐山高新投 | 指 |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乐山一期 | 指 | 京运通乐山12GW单晶拉棒、切方项目 |
乐山二期 | 指 | 京运通乐山22GW高效单晶硅棒、切片项目 |
乌海一期 | 指 | 乌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
乌海二期 | 指 | 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募投项目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期间 |
元 | 指 | 人民币元,若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有货币均为人民币 |
本报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京运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Jingyuntong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Y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冯焕培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曦瑞 | 刘昆昆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电话 | 010-80803979 | 010-80803979 |
传真 | 010-80803016-8298 | 010-80803016-8298 |
电子信箱 | ir@jytcorp.com | ir@jytcorp.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ngyuntong.com |
电子信箱 | ir@jytcorp.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京运通 | 601908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汪吉军、崔懰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层申万宏源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蔡明、侯海涛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5,525,603,628.02 | 4,056,197,809.39 | 36.23 | 2,057,403,280.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8,159,225.47 | 440,121,379.87 | 88.17 | 263,408,505.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08,507,289.24 | 421,645,483.16 | 68.03 | -51,306,950.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97,908.39 | 370,785,344.33 | 87.25 | 580,211,777.74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782,699,049.04 | 7,580,599,757.87 | 42.24 | 7,140,478,378.00 |
总资产 | 21,871,612,907.44 | 16,869,544,678.89 | 29.65 | 16,834,727,061.2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22 | 59.09 | 0.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22 | 59.09 | 0.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1 | 42.86 | -0.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8 | 5.98 | 增加2.10个百分点 | 3.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1 | 5.73 | 增加1.18个百分点 | -0.7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95,525,242.70 | 1,255,371,438.51 | 1,431,016,761.37 | 1,743,690,185.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7,201,675.67 | 237,730,597.49 | 252,011,534.09 | 121,215,41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8,429,008.14 | 220,284,568.31 | 210,809,323.15 | 68,984,389.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327,309.81 | 50,830,987.29 | 310,594,288.92 | 179,545,322.3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9,430,991.15 | -39,345,684.12 | 436,054,750.3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8,129.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402,319.87 | 25,537,297.08 | 14,043,664.24 | |
债务重组损益 | -12,961.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032,632.59 | 11,818,521.44 | 10,172,581.3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4,308,000.00 | 27,380,785.00 | 7,652,014.8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07,626.64 | 351,405.49 | -5,315,660.2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942,252.44 | 5,329,396.57 | 145,983,042.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59,167.30 | 1,937,031.61 | 1,916,980.38 | |
合计 | 119,651,936.23 | 18,475,896.71 | 314,715,456.51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1,550,000.00 | 941,534,935.89 | 709,984,935.89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4,559,506.76 | 236,933,445.22 | -127,626,061.54 | |
合计 | 596,109,506.76 | 1,178,468,381.11 | 582,358,874.35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同时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确保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21年度,公司高端装备业务因主要供应新材料业务扩产所需设备,对外销售减少;公司新材料业务因各生产基地进入满产或爬坡状态,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新能源发电业务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水平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1、高端装备业务
报告期内,高端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63.6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6.46%,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司生产的单晶炉设备多用于乐山一期12GW拉棒、切方项目的扩产所需,对外销售较少,导致相关营业收入降幅较大。该业务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为28.61%,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拉棒业务扩产全部使用自产单晶炉。除自供外,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高端装备业务对外销售软轴全自动单晶炉及单晶生长控制系统的在手订单总额约6.5亿元,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的交付进度,如果合同顺利履行,可能对2022、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实际确认销售收入的金额和进度以双方约定和订单执行情况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2年,公司将综合考虑扩产项目进度和设备销售订单的签署情况,合理安排设备外销和自供的生产计划。
公司将紧跟行业变化趋势和市场需求,做好设备产品的研发、优化、升级工作,继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重视半导体设备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做好技术储备工作。
2、新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材料业务实现主营收入316,288.87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74.31%,全年毛利率水平为25.18%,较去年提升8.52个百分点。
公司位于内蒙古乌海的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即“乌海一期”)实际拉棒产能已提升至8.5GW,2021年全年基本处于满产状态,经营状况稳定。
公司位于四川乐山的乐山一期12GW拉棒、切方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开始进入爬产期。截至目前,乐山一期所有单晶炉设备已安装到位,并逐步分批投入生产,相关配套设施也在进一步完善中,预计2022年年中达产。
公司现有硅片切片产能位于江苏无锡,该基地于2021年年内启动年产10GW大尺寸光伏硅片切片项目,在原有切片产能基础上进行扩产。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爬产阶段。近年来,公司新材料业务的拉棒产能不断扩大,切片产能也需随之增加,该扩产项目达产后,公司拉棒、切片产能的产能匹配度将进一步提升。
此外,公司区熔单晶硅棒、区熔单晶硅片的销售收入继续提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84.77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29.66%。
2022年,公司将稳步拓展新材料业务,重点推动乐山二期和募投项目的筹建工作;对已达产和进入爬产期的硅片生产基地,公司将继续提升科学管控和自动化水平,力争实现新材料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3、新能源发电业务
2021年,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年度累计结算电量达19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38,731.4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43%,其主要原因是风电项目年内发电量增长较多。该业务毛利率水平为58.73%,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并网的光伏电站(含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和风力发电站累计装机容量共计1,392.97MW,公司年内无新增光伏电站和风力发电站并网装机容量。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出售控股子公司锡林浩特京运通41%的股权,该控股子公司拥有宝力格特高压外送30万千瓦风电项目。截至2022年1月,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并收回公司对锡林浩特京运通的借款及利息,公司已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新能源发电业务受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动影响较大。近年来,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以光伏电站、风电站的持有运营为主,装机容量保持稳定,公司也在持续探索该业务的新发展方向和模式。2021年6月,公司设立了拟从事建设工程业务的子公司。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规划新能源业务发展方向,在保持一定自有电站规模的前提下,拟对外提供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设计和实施、电站运营维护等服务,滚动投建、滚动销售,寻求新的业务增量。
4、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节能环保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593.9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81%,该业务年内毛利率水平为16.49%,与2020年的毛利率相比有所下降。
2021年1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资金募集和验资等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锁定期为6个月,限售股已于2021年7月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0年9月底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到账。2021年年初以来,在“碳中和、碳达峰”整体目标的带动下,“能耗双控”相关政策整体趋严,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取得能评手续并推动实施造成了实际影响。因乌海二期的能评相关手续暂未取得,公司严格把控风险,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公司已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未来如顺利取得能评手续,将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公司非常重视募集资金的合规、高效使用及募投项目的进展,亦关注到本次募投项目的进度受客观条件变化影响而出现一定滞后,虽然公司针对暂无法取得能评的情况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努力和尝试,但该项目何时取得能评无法预估,项目开工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根据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前景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多个方面谨慎论证,公司拟继续推进该扩产项目的实施,但未来不排除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向和可
能性。下一步,公司将双管齐下,一方面继续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乌海二期的能评手续,另一方面,为保证原定扩产项目的最终实施,公司也将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受当前客观环境与政策因素影响,新的潜在项目实施地依然面临能否及时取得能评手续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全面评估,谨慎决策,如果新的潜在项目实施地点具备开工投建条件,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方案。如后续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项目变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募投项目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光伏产业持续发展。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2021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发表讲话,指出中国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已突破10亿千瓦,达到10.63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8%。其中,风电装机规模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为3.06亿千瓦,分别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3.8%和12.9%。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34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其中,风电新增4,757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5,488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27%和31.1%。
总体来看,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8%。其中,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风电、光伏发电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9%和3.9%。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较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8%,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光伏技术进步方面,硅片继续向大尺寸、薄片化方向发展。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统计,2021年全年,以182mm、210mm为主的大尺寸硅片合计占比已增长至45%;P型单晶硅片平均厚度达到170μm,至年底已降至165μm。此外,电池片转换效率和组件最高功率均有进一步提升。
从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角度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提出了无碳未来的愿景,将“零碳”或“碳中和”作为未来气候目标,在此背景下,全球光伏装机规模稳步增长。随着全球“碳中和”进程的推进,光伏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包括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新材料业务等。
1、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光伏设备和半导体设备。光伏设备包括单晶硅生长炉、金刚线开方机、金刚线切片机、多晶检测自动化设备等。半导体设备包括区熔单晶硅炉、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等。
2、 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公司较早进入光伏发电领域,并根据行业周期和国家政策不断调整发展节奏,后又涉足风力发电领域。截至2021年底,公司新能源发电事业部光伏及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约为1.39GW。
公司将继续做好现有光伏电站和风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努力保持该业务盈利水平的稳定性。另外,公司不断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拟尝试新能源电站滚动投建、滚动销售,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代运营维护等业务。公司将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该业务模式的探索不会影响公司新材料业务的扩产进度。
3、 新材料业务
公司新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光伏级的直拉单晶硅棒及硅片,半导体级的区熔单晶硅棒及硅片。其中,光伏级硅棒产品主要规格为G12、M10、M6单晶硅棒,硅片产品主要包括210mm、182mm及166mm尺寸单晶硅片;半导体级区熔单晶硅棒及硅片产品主要包括5吋以下、6吋、8吋区熔硅棒及硅片,区熔单晶硅棒可满足IGBT、可控硅等大功率电子器件的应用需求。
4、 其他业务
公司环保业务板块包括脱硝催化剂的生产、销售业务。公司脱硝催化剂产品面临激烈市场竞争,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好成本管控。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围绕光伏产业链布局。除硅料和组件环节,公司现有业务涉及产业链上游的装备环节和硅片、硅棒环节,以及下游的光伏电站环节,产业链合理布局有助于增强公司抗周期波动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乐山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持有项目公司34%的股权,根据协议约定,在政府投资要素保障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项目拟于2022年
年底投产,2023年5月底前达产。如该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公司晶硅产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并有利于公司控制原材料成本,扩大晶硅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
2、先进技术优势
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高效生产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高端装备业务方面,公司单晶炉等光伏生产设备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并率先推出“智能熔接系统”“AI智能放肩和等径系统”“集中监控一键安全”等自动化功能,除能够提升日单产外,还能大幅节约人工成本。此外,公司新产品碳化硅炉研发成功,目前已完成样机组装。新材料业务方面,乌海、乐山拉棒生产基地已全面实现集中监控,能够实时展现各台单晶炉及整体车间的运行状态,附带数据采集、设备控制、参数调节、信号报警等功能,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此外,公司新产品碳化硅炉研发成功,目前已完成样机组装。
3、新材料业务加速扩产
近年来,我司不断推动扩大新材料业务产能。目前,公司乌海基地产能为8.5GW,乐山基地新增12GW产能正在有序爬坡中,预计2022年年中达产;此外,2021年12月,公司与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拟投建乐山二期22GW拉棒切片项目,该项目正在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公司募投项目乌海二期虽因能评原因进度有所滞后,但公司仍将不遗余力推进募投项目的筹建工作。未来,随着公司硅片产能的不断提升,该业务的规模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4、开拓融资渠道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融资渠道畅通,各项财务指标保持健康。2021年1月,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资金募集和验资等工作,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此外,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通过了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事项,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22年,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合理使用债务融资工具。
报告期内,除上述融资方式外,公司还采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融资,以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5、管理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正式履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虽有一定变动,但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主要管理制度具有连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超400人,覆盖面较广,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25,603,628.02元,同比增长36.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8,159,225.47元,同比增长88.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8,507,289.24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5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525,603,628.02 | 4,056,197,809.39 | 36.23 |
营业成本 | 3,622,629,443.47 | 2,734,868,219.23 | 32.46 |
管理费用 | 204,830,060.33 | 157,175,496.83 | 30.32 |
研发费用 | 222,036,401.77 | 154,949,087.55 | 43.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97,908.39 | 370,785,344.33 | 87.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9,071,553.59 | -327,431,254.6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0,594,307.88 | -542,552,517.02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服务费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回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较上期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高端装备业务 | 21,636,229.39 | 15,446,694.84 | 28.61 | -96.46 | -96.07 | 减少7.17个百分点 |
新材料业务 | 3,162,888,671.65 | 2,366,399,212.64 | 25.18 | 74.31 | 56.49 | 增加8.52个百分点 |
新能源发电业务 | 1,387,314,816.74 | 572,526,932.28 | 58.73 | 13.43 | 8.07 | 增加2.04个百分点 |
节能环保业务 | 135,938,981.57 | 113,518,883.47 | 16.49 | 20.81 | 42.78 | 减少 |
12.85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设备 | 21,636,229.39 | 15,446,694.84 | 28.61 | -96.46 | -96.07 | 减少7.17个百分点 |
硅棒、硅锭 | 458,057,799.34 | 387,180,533.82 | 15.47 | 294.63 | 201.34 | 不适用 |
硅片 | 2,704,830,872.31 | 1,979,218,678.82 | 26.83 | 59.25 | 43.04 | 增加8.30个百分点 |
电力 | 1,387,314,816.74 | 572,526,932.28 | 58.73 | 13.43 | 8.07 | 增加2.04个百分点 |
脱硝催化剂 | 128,729,333.04 | 105,250,727.37 | 18.24 | 16.54 | 35.13 | 减少11.25个百分点 |
环保工程 | 7,209,648.53 | 8,268,156.10 | -14.68 | 250.30 | 411.16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西南地区 | 517,571,710.96 | 382,817,376.48 | 26.04 | 59.55 | 84.24 | 减少9.91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512,967,849.07 | 235,301,204.43 | 54.13 | 16.99 | 16.45 | 增加0.22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2,242,822,667.42 | 1,500,865,935.87 | 33.08 | 62.75 | 61.77 | 增加0.38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43,263,707.83 | 38,098,674.07 | 11.94 | -27.04 | -28.33 | 增加1.59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280,802,461.72 | 204,125,155.14 | 27.31 | 2.66 | -0.89 | 增加2.61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1,011,987,558.21 | 641,174,250.67 | 36.64 | -10.79 | -19.43 | 增加6.79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67,304,477.40 | 39,620,641.13 | 41.13 | -2.73 | -0.36 | 减少1.41个百分点 |
海外地区 | 31,058,266.74 | 25,888,485.44 | 16.65 | -66.45 | -70.51 | 增加11.4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单晶硅棒 | 吨 | 7,038.44 | 5,159.59 | 1,907.17 | 298.99 | 197.25 | 6,631.99 |
硅片 | 万片 | 136,224.42 | 134,628.90 | 2,788.16 | 34.08 | 32.30 | 134.25 |
单晶硅炉 | 台 | 2.00 | 15.00 | 1.00 | -99.49 | -96.82 | -92.86 |
电力 | 万千瓦时 | 190,384.02 | 190,384.02 | 18.57 | 18.57 | ||
脱硝催化剂组装 | 立方米 | 9,046.15 | 8,542.77 | 1,633.88 | 17.84 | 16.68 | 44.5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上述表格中单晶硅棒、硅片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变动较大的原因:公司新材料业务产能提升较大,相关数据随之增长。上述表格中单晶硅炉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变动较大的原因;公司高端装备业务因主要供应新材料业务扩产所需设备,对外销售减少,营业收入降幅较大。(此处单晶硅炉台数不包含母公司销售和租赁给子公司的设备)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高端装备业务 | 材料 | 13,975,565.85 | 90.48 | 347,739,331.76 | 88.47 | -95.98 | |
高端装备业务 | 人工 | 816,331.69 | 5.28 | 22,404,365.22 | 5.70 | -96.36 | |
高端装备业务 | 制造费用 | 654,797.30 | 4.24 | 22,915,341.97 | 5.83 | -97.14 | |
新材料业务 | 材料 | 1,876,502,245.49 | 79.60 | 940,596,054.87 | 62.20 | 99.50 | |
新材料业务 | 人工 | 73,934,611.36 | 3.14 | 81,174,329.95 | 5.37 | -8.92 | |
新材料业务 | 制造费用 | 415,962,355.79 | 17.58 | 490,371,569.79 | 32.43 | -15.17 | |
新能源发电业务 | 材料 | 460,796,977.94 | 80.48 | 425,496,052.39 | 80.32 | 8.30 | |
新能源发电业务 | 人工 | 27,512,383.22 | 4.81 | 23,362,021.80 | 4.41 | 17.77 | |
新能源发电业务 | 制造费用 | 84,217,571.12 | 14.71 | 80,892,987.05 | 15.27 | 4.11 | |
节能环保业务 | 材料 | 85,678,317.36 | 75.48 | 58,277,668.70 | 73.30 | 47.02 | |
节能环保业务 | 人工 | 10,117,345.25 | 8.91 | 5,449,495.66 | 6.85 | 85.66 | |
节能环保业务 | 制造费用 | 17,723,220.86 | 15.61 | 15,780,460.13 | 19.85 | 12.3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设备 | 材料 | 13,975,565.86 | 90.48 | 347,739,331.76 | 88.47 | -95.98 | |
设备 | 人工 | 816,331.68 | 5.28 | 22,404,365.22 | 5.70 | -96.36 | |
设备 | 制造费用 | 654,797.30 | 4.24 | 22,915,341.97 | 5.83 | -97.14 | |
硅棒、硅锭 | 材料 | 329,416,406.41 | 85.08 | 89,785,946.67 | 69.88 | 266.89 | |
硅棒、硅锭 | 人工 | 8,936,524.81 | 2.31 | 6,180,171.77 | 4.81 | 44.60 |
硅棒、硅锭 | 制造费用 | 48,827,602.60 | 12.61 | 32,519,781.20 | 25.31 | 50.15 | |
硅片 | 材料 | 1,547,085,839.08 | 78.53 | 850,810,108.20 | 61.49 | 81.84 | |
硅片 | 人工 | 64,998,086.55 | 3.30 | 74,994,158.18 | 5.42 | -13.33 | |
硅片 | 制造费用 | 367,134,753.19 | 18.55 | 457,851,788.59 | 33.09 | -19.18 | |
电力 | 材料 | 460,796,977.94 | 80.48 | 425,496,052.39 | 80.32 | 8.30 | |
电力 | 人工 | 27,512,383.22 | 4.81 | 23,362,021.80 | 4.41 | 17.77 | |
电力 | 制造费用 | 84,217,571.12 | 14.71 | 80,892,987.05 | 15.27 | 4.11 | |
脱硝催化剂 | 材料 | 82,229,556.79 | 78.12 | 58,269,581.06 | 74.81 | 41.12 | |
脱硝催化剂 | 人工 | 5,512,701.97 | 5.24 | 4,774,662.91 | 6.13 | 15.46 | |
脱硝催化剂 | 制造费用 | 17,508,468.61 | 16.64 | 14,845,852.36 | 19.06 | 17.94 | |
环保工程 | 材料 | 3,448,760.57 | 41.71 | 8,087.64 | 0.50 | 42,542.36 | |
环保工程 | 人工 | 4,604,643.28 | 55.69 | 674,832.75 | 41.72 | 582.34 | |
环保工程 | 制造费用 | 214,752.25 | 2.60 | 934,607.77 | 57.78 | -77.0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021年8月,公司与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锡林浩特京运通41%的股权转让给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锡林浩特京运通已完成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等的工商变更,并自2021年8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70,271.8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8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94,416.5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6.4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销售费用 | 35,075,189.05 | 31,262,693.80 | 3,812,495.25 | 12.20 |
管理费用 | 204,830,060.33 | 157,175,496.83 | 47,654,563.50 | 30.32 |
财务费用 | 460,527,715.70 | 431,995,432.05 | 28,532,283.65 | 6.60 |
所得税费用 | 185,954,032.24 | 51,906,926.40 | 134,047,105.84 | 258.25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2,036,401.7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22,036,401.7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0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2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4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13 |
本科 | 91 |
专科 | 242 |
高中及以下 | 7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5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9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5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97,908.39 | 370,785,344.33 | 87.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9,071,553.59 | -327,431,254.6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0,594,307.88 | -542,552,517.02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833,688,197.33 | 17.53 | 575,078,743.51 | 3.41 | 566.64 | 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及借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1,534,935.89 | 4.30 | 231,550,000.00 | 1.37 | 306.62 | 本期购买银行理财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36,933,445.22 | 1.08 | 364,559,506.76 | 2.16 | -35.01 | 本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及部分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 |
预付款项 | 364,214,448.75 | 1.67 | 73,862,678.30 | 0.44 | 393.10 | 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9,360,935.90 | 0.50 | 27,537,976.19 | 0.16 | 297.13 | 本期处置锡林浩特风电公司部分股权导致往来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1,622,721,317.48 | 7.42 | 593,440,786.57 | 3.52 | 173.44 | 本期原材料采购及在产品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63,703,486.58 | 1.66 | 238,824,752.82 | 1.42 | 52.29 | 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712,521.30 | -100.00 | 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所致。 | ||
在建工程 | 738,910,388.52 | 3.38 | 198,795,979.18 | 1.18 | 271.69 | 本期乐山一期投资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70,231,118.37 | 2.15 | 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重分类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8,693,585.02 | 0.04 | 22,502,494.72 | 0.13 | -61.37 | 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重 |
分类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6,114,690.83 | 0.94 | 386,539,126.69 | 2.29 | -46.68 | 本期处置锡林浩特风电公司部分股权导致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短期借款 | 1,594,431,536.08 | 7.29 | 809,053,693.49 | 4.80 | 97.07 | 本期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670,628,648.94 | 3.07 | 228,857,308.83 | 1.36 | 193.03 | 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815,175,125.28 | 8.30 | 1,054,017,565.25 | 6.25 | 72.21 | 本期原材料采购、建设工程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71,161,783.41 | 0.78 | 105,587,791.08 | 0.63 | 62.10 | 本期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7,052,585.66 | 0.31 | 43,474,070.94 | 0.26 | 54.24 | 本期计提职工工资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28,423,864.35 | 0.59 | 24,130,123.18 | 0.14 | 432.21 | 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2,373,258.12 | 0.10 | 220,715,177.57 | 1.31 | -89.86 | 本期兑付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
长期借款 | 309,700,000.00 | 1.42 | 565,250,000.00 | 3.35 | -45.21 | 本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租赁负债 | 379,277,014.36 | 1.73 | 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重分类所致。 | |||
预计负债 | 32,457,192.76 | 0.15 | 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重分类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452,650.62 | 0.02 | 7,849,785.21 | 0.05 | -30.54 | 本期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调整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65,591.28 | -100.00 | 本期增值税重分类减少所致。 | ||
资本公积 | 4,905,761,610.87 | 22.43 | 2,893,156,705.17 | 17.15 | 73.73 | 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
库存股 | 60,250,000.00 | 0.28 | 本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公司股票所致。 | |||
未分配利润 | 3,371,155,867.41 | 15.41 | 2,543,728,759.49 | 15.08 | 32.53 | 本期经营净利润增加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59,873,228.27 | 0.27 | 115,990,626.92 | 0.69 | -48.38 | 本期处置锡林浩特风电公司部分股权导致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41,894,985.19 | 保证金及因诉讼冻结部分银行存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00,000.00 | 股权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37,859,912.94 | 质押 |
应收账款 | 2,282,917,448.29 | 融资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5,973,194,716.04 | 融资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98,346,240.24 | 融资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33,775,895.96 | 融资借款质押 |
子公司股权 | 3,214,771,073.31 | 融资借款质押 |
合计 | 12,441,360,271.9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对外销售设备的具体种类 | 产品的技术情况 |
JD-1600全自动软轴单晶炉 | JD-1600全自动软轴单晶炉是一款软轴提拉型单晶炉,是在惰性气体环境中,以石墨电阻加热器,将一定纯度的硅材料熔化,用直拉法生产无位错单晶的设备。该设备可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和大规模集成电路所需要的高质量单晶。该设备可使用30-42英寸的热场系统,最大熔料量1,400kg,可拉制12英寸或以下的单晶,适配“210mm硅片”生产线。该设备具有原JD系列单晶炉的技术特点,属于先进的全自动炉型,具备完善的自动熔接功能,从加热化料到收尾完全实现全自动控制。外观设计、维护维修便利性、自动化程度和各项性能指标处于行业领先位置。 |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类别 | 技术指标 | |
硅片: | 非硅成本情况 | 产品成本中电费占比情况 |
单晶硅片 | 2021年非硅成本较去年下降11.41% | 2021年硅片平均成本中电费成本占2.78% |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开发: | |||||
期初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期末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 | 已出售电站项目的总成交金额 | 当期出售电站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
54个,1,251.43MW | 3.34MW | 54个,1,244.47MW | 1,244.47MW | 3,111.81 | 1,037.03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光伏电站累计运营情况:
区域
区域 | 装机容量(MW)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电费收入 | 其中:补贴 |
集中式:
集中式: | |||||||
宁夏地区 | 380.00 | 55,428.23 | 54,170.92 | 53,480.52 | 40,311.03 | 29,845.39 | |
安徽地区 | 62.04 | 7,420.35 | 7,187.61 | 7,164.26 | 4,178.41 | 2,858.69 | |
河北地区 | 20.00 | 2,666.29 | 2,579.99 | 2,548.77 | 1,949.09 | 1,160.71 | |
湖北地区 | 30.00 | 3,202.01 | 3,128.80 | 3,107.02 | 2,695.57 | 1,550.49 | |
江西地区 | 20.72 | 2,281.97 | 2,223.52 | 2,217.56 | 1,864.32 | 1,051.28 | |
贵州 | 100.00 | 9,686.47 | 9,395.98 | 9,298.74 | 8,226.05 | 5,336.49 |
地区 | |||||||
吉林地区 | 30.00 | 4,705.44 | 4,598.61 | 4,564.00 | 3,634.62 | 2,232.47 | |
合计 | 642.76 | 85,390.76 | 83,285.43 | 82,380.87 | 62,859.09 | 44,035.52 | |
分布式: | |||||||
浙江地区 | 320.48 | 32,260.59 | 31,292.77 | 31,292.77 | 28,956.99 | 14,928.30 | |
安徽地区 | 111.86 | 10,819.87 | 10,495.28 | 10,495.28 | 7,850.21 | 3,837.11 | |
河北地区 | 15.00 | 1,429.11 | 1,386.24 | 1,386.24 | 1,030.77 | 595.72 | |
山东地区 | 54.72 | 5,521.35 | 5,355.71 | 5,355.71 | 4,310.21 | 1,851.48 | |
河南地区 | 31.32 | 3,113.29 | 3,019.89 | 3,019.89 | 2,608.54 | 1,598.62 | |
江西地区 | 6.55 | 677.56 | 657.24 | 657.24 | 551.99 | 244.28 | |
其他地区 | 61.78 | 4,909.32 | 4,762.04 | 4,762.04 | 3,768.41 | 1,634.04 | |
合计 | 601.71 | 58,731.09 | 56,969.17 | 56,969.17 | 49,077.12 | 24,689.55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运营: | ||||||||||
光伏电站 | 所在地 | 装机 容量(MW) | 电价补贴及 年限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 电量(万千瓦时) | 结算 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电费 收入 | 营业 利润 | 现金流 |
集中式: | ||||||||||
宁夏地区 | 宁夏 | 380.00 | 1.00/0.90/0.73元,20年 | 55,428.23 | 54,170.92 | 53,480.52 | 40,311.03 | 10,960.87 | 18,289.18 | |
安徽地区 | 安徽 | 62.04 | 1.0/0.3844元,20年 | 7,420.35 | 7,187.61 | 7,164.26 | 4,178.41 | 1,389.20 | 4,319.13 | |
河北地区 | 河北 | 20.00 | 0.879元,20年 | 2,666.29 | 2,579.99 | 2,548.77 | 1,949.09 | 339.16 | 1,622.49 | |
湖北地区 | 湖北 | 30.00 | 0.98元,20年 | 3,202.01 | 3,128.80 | 3,107.02 | 2,695.57 | 194.77 | 2,239.79 | |
江西地区 | 江西 | 20.72 | 0.95元,20年 | 2,281.97 | 2,223.52 | 2,217.56 | 1,864.32 | 104.38 | 1,423.97 | |
贵州地区 | 贵州 | 100.00 | 1.0元,20年 | 9,686.47 | 9,395.98 | 9,298.74 | 8,226.05 | 1,308.65 | 6,555.15 | |
吉林地区 | 吉林 | 30.00 | 0.95/0.88元,20年 | 4,705.44 | 4,598.61 | 4,564.00 | 3,634.62 | 1,177.77 | 2,765.56 | |
分布式: | ||||||||||
浙江地区 | 浙江 | 320.48 | 0.42元,20年;地方补贴 | 32,260.59 | 31,292.77 | 31,292.77 | 28,956.99 | 14,623.67 | 30,172.11 | |
安徽地区 | 安徽 | 111.86 | 0.42,20年,合肥市地方补贴 | 10,819.87 | 10,495.28 | 10,495.28 | 7,850.21 | 1,029.14 | 6,115.31 | |
河北地区 | 河北 | 15.00 | 0.4856,20年 | 1,429.11 | 1,386.24 | 1,386.24 | 1,030.77 | 51.95 | 479.18 | |
山东地区 | 山东 | 54.72 | 0.42元,20年 | 5,521.35 | 5,355.71 | 5,355.71 | 4,184.78 | 843.42 | 2,454.55 | |
河南地区 | 河南 | 31.32 | 0.42元,20年 | 3,113.29 | 3,019.89 | 3,019.89 | 2,608.54 | 105.32 | 1,771.68 | |
江西地区 | 江西 | 6.55 | 0.42元,20年 | 677.56 | 657.24 | 657.24 | 551.99 | 100.31 | 378.91 | |
其他地区 | 其他 | 61.78 | 0.42元,20年 | 4,909.32 | 4,762.04 | 4,762.04 | 3,712.62 | 1,426.14 | 3,127.36 | |
与电站电费收入等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情况(若有):无。 |
4. 推荐使用表格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工艺路线 | 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 | 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在建工艺路线 |
硅片: | ||||||||
单晶硅片 | 136,224.42万片 | 97.56% | 单晶 | 346,797.00 | 130,304.70 | 20.5GW | 乌海一期现有产能 8.5GW,乐山一期12GW部分投产 | 单晶 |
光伏设备: | ||||||||
硅锭或硅棒生产设备 | 652台 |
注: 此处光伏设备数量包含母公司销售及出租给子公司的设备。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销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
硅片: | |||||
单晶硅片 | 98.83 | 267,727.84 | 2,755.25 | 26.98 | 11.78 |
光伏设备: | |||||
硅锭或硅棒生产设备 | 100 | 1,872.88 | 290.74 | 24.89 | 52.58 |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中国台湾 | 2,755.25 | 11.78 |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投资额 | 2,126,669,647.49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1,826,119,647.49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300,550,000.00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607.59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硅晶体材料 | 70.00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硅晶体材料 | 100.00 |
乐山市京运通硅片有限公司 | 生产硅晶体材料 | 100.00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 | 99.00 |
山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 |
山西京运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1.00 |
吕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 |
和顺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 |
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 |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等 | 34.00 |
注:上述公司为本期新注册、新投资的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包括以前年度注册、投资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1,550,000.00 | 941,534,935.89 | 709,984,935.89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4,559,506.76 | 236,933,445.22 | -127,626,061.54 | |
合计 | 596,109,506.76 | 1,178,468,381.11 | 582,358,874.35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021年8月,公司与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锡林浩特京运通41%的股权转让给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交易对价为20,968.80万元,本期出售锡林浩特京运通股权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的税前影响金额为7,765.1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7.29%。本次出售锡林浩特京运通部分股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的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造成影响。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等 | 1,000.00 | 16,704,657.69 | -31,029,057.55 | -25,899,791.66 | 13,878,934.50 | -33,509,376.95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硅晶体材料生产、销售 | 32,500.00 | 2,099,610,126.71 | 420,270,770.48 | 17,282,932.13 | 992,608,276.85 | 17,282,932.13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国际贸易 | 2,000万港元 | 24,045,883.75 | 24,045,883.75 | -579,489.08 | -579,489.08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硅锭、硅片生产 | 668万美元 | 459,386,334.39 | 164,504,805.92 | 116,703,317.03 | 1,195,813,624.08 | 132,240,416.73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 30,000.00 | 1,623,765,411.00 | 463,534,237.32 | 146,512,967.40 | 2,120,719,166.90 | 164,537,166.23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 | 2,000.00 | 41,164,532.93 | 37,951,499.06 | -3,275,225.24 | 18,808,050.10 | -3,275,225.24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硅晶体材料 | 50,000.00 | 2,644,306,729.43 | 778,435,779.56 | 439,977,261.03 | 3,061,955,173.67 | 508,323,329.64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材料生产 | 10,000.00 | 281,717,375.56 | -116,103,281.30 | 1,620,583.90 | 132,654,866.05 | 1,452,315.43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设计、总承包 | 5,000.00 | 16,811,588.41 | 14,652,406.63 | -154,779.01 | 7,209,648.53 | 392,606.77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1,500.00 | 1,233,267,246.83 | 817,245,726.85 | 31,031,172.92 | 118,920,458.81 | 36,664,648.02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8,500.00 | 464,429,521.68 | 331,194,455.30 | 8,540,912.31 | 36,010,837.40 | 10,105,094.06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 | 238,858,100.44 | 122,771,516.04 | 8,562,322.74 | 32,250,956.84 | 10,126,631.41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200.00 | 604,889,111.07 | 408,401,070.01 | 12,678,918.66 | 54,106,903.52 | 14,946,086.09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200.00 | 601,818,297.92 | 379,214,868.61 | 11,366,070.17 | 52,733,490.23 | 13,457,167.96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800.00 | 184,654,365.15 | 96,068,512.92 | 8,316,342.18 | 24,486,817.68 | 8,982,439.78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1,750.00 | 844,641,636.64 | 319,741,042.02 | 13,998,229.25 | 84,600,875.50 | 15,326,647.15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0 | 950,103,834.87 | 635,373,782.89 | 48,749,335.49 | 89,510,233.63 | 62,745,323.42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0 | 436,251,547.15 | 207,113,366.96 | 16,365,683.50 | 43,538,377.24 | 19,668,598.45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500.00 | 268,732,826.52 | 206,044,668.63 | 15,354,389.30 | 34,508,562.53 | 18,243,251.99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10,435,732.29 | 78,423,996.79 | 8,202,770.43 | 17,826,910.59 | 9,395,443.53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41,865,302.62 | 105,477,501.80 | 11,716,643.24 | 23,252,369.40 | 13,607,031.09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00.00 | 88,766,723.18 | 44,848,292.02 | 2,816,768.64 | 10,898,380.08 | 3,309,975.52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85,541,308.98 | 51,953,774.79 | 529,694.59 | 7,894,768.09 | 740,122.25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25,981,907.48 | 71,172,310.85 | 5,479,584.67 | 19,304,827.72 | 7,307,998.51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69,585,045.70 | 32,288,805.81 | 1,560,688.75 | 8,778,544.42 | 1,819,862.71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79,932,473.10 | 54,996,463.22 | 4,718,839.00 | 10,960,093.70 | 5,407,966.35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21,648,144.68 | 12,224,388.02 | 1,434,224.53 | 4,409,111.43 | 1,504,218.80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500.00 | 165,896,316.04 | 79,153,314.14 | 4,623,769.61 | 20,389,049.91 | 5,357,477.20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00.00 | 68,398,984.95 | 23,850,094.59 | -2,870,599.47 | 8,032,948.28 | -2,870,599.47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36,045,189.39 | 19,988,997.98 | 1,538,007.54 | 4,716,511.21 | 1,628,236.96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100.00 | 222,470,684.43 | 95,204,919.33 | 1,101,470.37 | 24,503,684.01 | 2,374,915.36 |
济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 | 16,928,366.70 | 7,091,042.72 | 406,011.26 | 1,703,193.22 | 417,338.92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11,742,764.78 | 39,897,626.85 | 584,620.82 | 10,307,729.77 | 519,548.81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229.00 | 129,765,675.38 | 27,103,267.13 | -4,502,334.44 | 7,988,898.22 | -4,502,334.44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570.00 | 69,906,742.45 | 26,287,018.67 | 1,776,885.37 | 7,832,246.14 | 2,093,663.53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20,600.00 | 1,102,869,817.04 | 433,598,563.53 | 102,042,356.90 | 216,454,153.34 | 112,646,971.37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2,100.00 | 6,383,050.06 | 5,031,316.59 | -14,808.12 | -14,808.12 |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600.00 | 293,815,389.78 | 134,042,873.33 | 9,411,654.56 | 36,346,152.75 | 11,777,653.16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300.00 | 61,664,902.48 | 32,981,045.93 | 1,300,473.87 | 6,667,993.13 | 1,507,638.37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500.00 | 42,704,224.69 | 19,520,253.87 | 1,614,680.78 | 4,748,898.01 | 3,613,683.32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8,700.00 | 323,435,452.94 | 104,535,091.47 | 3,286,362.48 | 33,993,206.35 | 4,179,013.40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42,224,657.61 | 26,046,727.02 | 1,836,735.46 | 5,449,154.81 | 1,957,701.26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44,736,364.37 | 30,116,687.07 | 2,395,221.28 | 5,522,833.09 | 2,506,027.40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78,517,473.47 | 1,656,193.90 | -3,328,186.00 | 3,568,164.16 | -3,325,186.00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600.00 | 139,635,930.08 | 64,497,457.96 | 2,022,609.44 | 15,752,448.85 | 2,469,876.67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100.00 | 182,004,426.57 | 59,957,671.51 | 661,839.94 | 18,643,244.06 | 1,043,834.01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 | 20,067,506.16 | 4,766,016.24 | -828,534.80 | 1,551,574.43 | -828,534.80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 | 30,139,473.80 | 2,070,894.15 | 254,845.97 | 3,685,302.77 | 256,172.43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0 | 139,870,634.32 | 51,262,440.39 | 8,285,253.41 | 14,276,468.66 | 8,285,253.41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400.00 | 35,710,899.27 | 24,471,387.29 | 2,759,438.47 | 6,162,084.23 | 2,995,733.80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600.00 | 221,323,503.71 | 101,110,532.10 | 10,901,226.47 | 25,532,262.42 | 12,360,297.90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27,820,508.61 | 48,672,090.20 | 2,981,053.23 | 14,023,331.65 | 3,575,842.12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7,500.00 | 273,431,242.88 | 83,146,148.77 | 1,387,663.29 | 26,955,686.18 | 1,947,699.82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200.00 | 40,079,728.83 | 18,202,532.83 | 1,817,038.97 | 4,081,074.69 | 1,952,557.94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3,000.00 | 820,858,752.11 | 338,128,434.08 | 10,641,929.00 | 82,260,537.19 | 13,086,546.12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300.00 | 162,059,629.91 | 52,801,928.78 | 329,378.05 | 15,958,539.32 | 767,969.07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700.00 | 100,867,139.12 | 34,407,803.96 | 97,607.52 | 10,126,882.85 | 285,214.65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400.00 | 189,260,330.98 | 78,935,491.56 | 2,379,305.63 | 19,490,869.15 | 3,391,607.41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300.00 | 48,462,399.72 | 17,807,542.79 | 913,746.54 | 5,519,920.75 | 1,003,138.82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00.00 | 20,792,924.75 | 10,890,392.14 | 931,821.87 | 2,631,720.40 | 955,714.74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31,794,509.85 | 14,358,081.40 | 543,128.15 | 3,078,200.58 | 543,128.15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800.00 | 22,554,945.81 | 13,099,987.65 | 1,652,438.93 | 3,057,053.55 | 1,652,438.93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生产硅晶体材料 | 50,000.00 | 55,493,176.39 | 627,760.31 | 75,388.38 | 76,536.43 |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硅晶材料生产 | 300,000.00 | 4,338,241,521.95 | 3,238,060,873.28 | -62,606,675.89 | 522,788,292.98 | -82,204,825.72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硅晶材料生产 | 10,000.00 | 2,024,923.47 | 1,999,663.47 | -336.53 | -336.53 |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 | 1,000.00 | 10,364,421.08 | 9,237,298.87 | -687,796.96 | 2,555,435.13 | -687,796.96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未来全球努力实现净零排放已成为共识。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碳中和”队伍,清洁能源加速发展,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力军,拥有广阔发展前景。
光伏行业的技术驱动性较强,产品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为降本增效提供了可能性。就硅片环节而言,目前大尺寸硅片产品(182mm、210mm)的出货量占比持续增长,据CPIA预测,2022年大尺寸硅片需求量占比有望达到75%。同时,硅片产品也在向薄片化方向发展。此外,行业其他环节也有新的技术进步,如电池片转换效率不断提升、双面组件占比提高、跟踪支架的应用等。综合来看,光伏发电成本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有利于巩固其作为可再生能源主力之一的优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围绕光伏产业链开展业务,强化主营业务竞争优势,重视新材料业务的扩产,并进一步发挥高端装备制造业务的研发优势,在半导体相关领域寻求新的业务方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提升产品研发能力,保持竞争优势,一方面做好光伏设备产品的优化升级,一方面做好半导体领域相关生产设备的技术研发和储备。新材料业务方面,2022年,公司乐山一期12GW硅片产能将全面达产。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乐山二期和乌海二期的筹建工作,把握市场机会,做大做强硅片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做好自持的电站运营维护工作,
保持健康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并探索光伏电站总承包、滚动投建和出售、代运营维护等新的业务方向。节能环保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开拓市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努力提升该业务的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将在董事会的科学领导下,设定合理的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公司将关注高端装备业务新增订单情况,合理排产自用设备和外销订单;重点推动乐山一期项目早日达产,关注乐山二期项目的筹建工作,继续沟通募投项目的能评相关手续,并以尽快推进项目落地为前提,积极寻找其他可能的项目实施地点;保持新能源发电业务稳定运营,并开发新的业务方向,努力增收增利;推进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化升级和市场开拓工作。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将继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努力开发新的融资渠道,保证公司扩产和运营的资金需求。在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全年将力争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
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波动风险
在全球光伏行业处于高速增长期的大背景下,我国光伏行业未来发展空间较大。近年来,国内光伏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原有或新进市场参与者扩产速度加快,竞争更加激烈;终端市场的装机需求是影响整体市场和各环节产品价格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公司新材料业务的营收水平已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公司将继续保持晶硅产品的高技术水平和质量稳定性,优化生产管理流程,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
2、政策变动风险
光伏及风电行业受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补贴累计超过22亿元,拖欠的补贴发放时间和金额以相关部门实际下发的情况为准。
此外,公司位于内蒙古乌海的募投项目“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在正式开工前受到“能耗双控”相关政策整体趋严的影响,暂未取得能评手续,无法正常推进,后续不排除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能性。公司将继续努力,力争尽快取得乌海二期的能评手续,同时也会积极寻找新的潜在项目实施地。受当前客观环境与政策因素影响,新的潜在项目实施地依然面临能否及时取得能评手续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全面评估,谨慎决策,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快推动募投项目筹备和建设工作。关于募投项目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3、融资压力
近年来,公司新材料业务持续扩产,公司面临一定融资压力。2021年年内,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外出售锡林浩特300MW风电项目的部分股权,收回流动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财务状况保持良好。未来,公司拟投建四川二期项目,该项目的投资概算金额约为55亿元,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力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公司将继续开拓融资渠道,保证业务拓展和运营所需的资金来源,并努力把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依然是全球经济正常运行的阻碍因素之一。疫情反复对光伏行业的整体发展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公司作为生产型企业,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公司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一系列法人治理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完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表决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过3次股东大会,各次会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照各自的职责独立运作。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议议程进行;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议议程进行;公司监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始终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放在信息披露工作首位。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纸,维护和遵守“公开、公平、
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披露的信息。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建立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信、来电、来邮、来访和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7、利益相关者
公司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平对待所有利益相关者。不仅维护股东的利益,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合作共赢,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公司制定有《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及发生重大事项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详细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姓名、知悉时间、内容、所处阶段等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26日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05-27/601908_20210527_2.pdf | 2021年5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29日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09-30/6 | 2021年9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 |
01908_20210930_1_DcIy48XP.pdf |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23日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12-24/601908_20211224_2_lsmXX9cK.pdf | 2021年12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乐山二期22GW单晶拉棒、切片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冯焕培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6 | 2008-10-30 | 2024-05-26 | 409,998,668 | 409,998,668 | 0 | 40.50 | 否 | |
朱仁德 | 董事(离任)、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9 | 2008-10-30 | 2021-12-07 | 1,236,288 | 1,236,288 | 0 | 31.30 | 否 | |
冯震坤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33 | 2018-03-28 | 2024-05-26 | 0 | 0 | 0 | 30.27 | 否 | |
关树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13-04-25 | 2024-05-26 | 0 | 0 | 0 | 31.91 | 否 | |
李人洁 | 董事 | 女 | 51 | 2011-11-07 | 2024-05-26 | 0 | 0 | 0 | 0.00 | 否 | |
张国铭 | 董事 | 男 | 58 | 2012-11-21 | 2024-05-26 | 0 | 0 | 0 | 0.00 | 否 | |
张韶华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4 | 2014-11-07 | 2021-05-26 | 0 | 0 | 0 | 5.00 | 否 | |
郑利民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18-03-28 | 2024-05-26 | 0 | 0 | 0 | 10.00 | 否 | |
王彦超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45 | 2018-03-28 | 2021-05-26 | 0 | 0 | 0 | 5.00 | 否 | |
赵磊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21-05-26 | 2024-05-26 | 0 | 0 | 0 | 5.00 | 否 | |
江轩宇 | 独立董事 | 男 | 36 | 2021-05-26 | 2024-05-26 | 0 | 0 | 0 | 5.00 | 否 | |
李红 | 监事 | 女 | 56 | 2013-04-25 | 2024-05-26 | 0 | 0 | 0 | 11.15 | 否 | |
王峰 | 监事会主席、职工 | 男 | 43 | 2014-11-07 | 2024-05-26 | 0 | 0 | 0 | 26.00 | 否 |
代表监事 | |||||||||||
田华 | 监事 | 男 | 38 | 2019-06-26 | 2024-05-26 | 0 | 0 | 0 | 25.72 | 否 | |
王志民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9 | 2014-07-30 | 2021-12-07 | 0 | 0 | 0 | 47.86 | 否 | |
吴振海 | 财务负责人 | 男 | 47 | 2012-10-26 | 0 | 0 | 0 | 30.60 | 否 | ||
李道远 | 副总经理(离任)、董事会秘书(离任) | 男 | 41 | 2015-12-01 | 2021-01-20 | 0 | 0 | 0 | 30.31 | 否 | |
赵曦瑞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3 | 2021-01-20 | 0 | 0 | 0 | 21.9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411,234,956 | 411,234,956 | 0 | / | 357.5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冯焕培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部分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以及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盛利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苏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
朱仁德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部分子公司监事,任无锡盛利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
冯震坤 | 最近五年在星空电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彩虹蔓樾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部分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京运通达兴执行董事,任星空电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关树军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制造二部部长、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部分子公司总经理。 |
李人洁 | 曾任普凯投资基金合伙人,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现任上海欢粹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及执行董事、上海中南锦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
张国铭 | 曾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七星华创流量计公司董事长等。现任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
张韶华 | 最近五年一直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 |
郑利民 | 最近五年曾在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为“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特聘专家,并担任北京电子制造装备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任北京七星华盛电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
王彦超 | 最近五年一直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副院长,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
事。 | |
赵磊 | 最近五年一直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江轩宇 | 最近五年一直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
李红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部分子公司监事。 |
王峰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田华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 |
王志民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节能环保事业部总经理。 |
吴振海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部分子公司监事。 |
李道远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首席战略官、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模数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东柔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
赵曦瑞 | 最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详见本节“四(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冯震坤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3月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冯焕培 | 山东晶导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 |
无锡盛利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 | |
北京苏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4月 | |
冯震坤 | 星空电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5年8月 |
李人洁 | 上海中南锦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4月 |
上海欢粹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6年12月 | |
张国铭 |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1月 | |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
张韶华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2001年4月 |
郑利民 | 北京电子制造装备行业协会 | 常务副秘书长 | 2009年8月 |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 特聘专家 | 2016年6月 | |
北京七星华盛电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3月 | |
王彦超 | 中央财经大学 | 教授、副院长 | 2016年10月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7月 | |
朱仁德 | 无锡盛利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0月 |
李道远 |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5月 |
深圳模数半导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8月 |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 | |
浙江东柔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 | |
赵磊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7年3月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
江轩宇 | 中央财经大学 | 副教授 | 2021年3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公司目前不给予董事、监事单独的报酬,独立董事每人每年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津贴,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标准将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与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见前表“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及报酬情况”。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税前357.5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道远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因工作调整原因,李道远先生于2021年1月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09。 |
赵曦瑞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赵曦瑞女士为公司新的董事会秘书。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11。 |
张韶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张韶华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29。 |
王彦超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29。 |
赵磊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赵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40。 |
江轩宇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江轩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40。 |
朱仁德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因年龄原因,朱仁德先生于2021年12月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朱仁德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在本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朱仁德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81。 |
王志民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因年龄原因,王志民先生于2021年12月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志民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在本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81。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年1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签订单晶硅片销售框架合同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0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月2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3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1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3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2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3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5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4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8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5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9月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6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1月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1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公司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12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乐山二期22GW单晶拉棒、切片项目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75。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冯焕培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朱仁德 | 否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3 |
冯震坤 | 否 | 11 | 11 | 4 | 0 | 0 | 否 | 3 |
李人洁 | 否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3 |
张国铭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关树军 | 否 | 11 | 11 | 7 | 0 | 0 | 否 | 3 |
张韶华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郑利民 | 是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王彦超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赵磊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江轩宇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江轩宇、郑利民、冯震坤 |
提名委员会 | 冯焕培、郑利民、赵磊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磊、江轩宇、冯震坤 |
战略委员会 | 冯焕培、朱仁德、郑利民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1年3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1年4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1年8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1年10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1年1月2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2021年3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1年3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1年8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议案》。 |
2021年9月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1年9月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2021年12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乐山二期22GW单晶拉棒、切片项目的议案》。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7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56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03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537 |
销售人员 | 56 |
技术人员 | 1,012 |
财务人员 | 56 |
行政人员 | 373 |
合计 | 4,03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 | 1 |
硕士 | 31 |
本科 | 389 |
专科 | 1,153 |
高中及以下学历 | 2,460 |
合计 | 4,03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为员工搭建公平有效的晋升平台,拓宽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激发自身潜能,让员工共享京运通的发展成果,实现员工自我发展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共赢机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与综合素质培养双向并举的培训模式,根据公司各部门的工作重点,结合集团整体战略目标,落实培训需求,重点激发岗位核心人才价值,打造行业高端实用型人才,为不断提升的整体技术实力,奠定坚实的人才与技术基础。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分红标准、分红比例,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公司未对现金分红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实际收到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人民币60,250,000.00元,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实际认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其中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对应的认购股票数量为45.00万股,占本次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4.50%。
2021年12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00.00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根据《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100%,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京运通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进行内控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山东天璨、无锡荣能被纳入生态环境局重点排污单位。
(1)山东天璨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 | 排放浓度(mg/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总排放量(2021年1-12月)(吨) | 核定排放量(吨/年) |
挥发性有机物等 | 有组织 | 1个厂区总排口; 2个锅炉排气筒; 4个布袋除尘器; 1个污水总排口; 1个雨水排放口。 | 3.28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2.376 | 3.316 |
颗粒物 | 37.28 | 2.276 | 2.285 | |||
氨(氨气) | 3.19 | 0.976 | 0.459 | |||
二氧化硫 | ND | 0.425 | 0.85 | |||
氮氧化物 | 88.7 | 2.232 | 3.05 |
(2)无锡荣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种类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总量(2021年1-12月)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废气 | 有组织 | 2 | 酸洗车间FQ-1 | 硝酸雾30 mg/Nm3 氟化物5.0 mg/Nm3 | VOCs0.224t/a、 硝酸雾0.00233t/a、HF0.01t/a,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 | VOCs 0.336t/a、硝酸雾0.0035t/a、HF 0.015t/a |
粘棒车间FQ-2 | VOCs0.169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 |||||
无组织 | / | 厂界 | VOCs0.0413mg/m3、非甲烷总烃2.37mg/m3 | VOCs 0.2486t/a、 硝酸雾0.0026t/a、 HF 0.011t/a、 颗粒物0.028t/a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VOCs 0.373t/a、硝酸雾0.004t/a、HF 0.0165t/a、 颗粒物0.042t/a | |
废水 | 生活废水 | 1 | 厂区总排放口 | PH(无量纲)7.31、 总磷0.02mg/L、 总氮1.88mg/L、 悬浮物4mg/L; | COD 0.182t/a、 SS 0.0606t/a、 氨氮0.009t/a、 TN 0.0607t/a、 TP 0.002t/a;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COD 0.274t/a、 SS 0.091t/a、 氨氮0.014t/a、 TN 0.091t/a、 TP 0.003t/a; |
生产废水 | PH(无量纲)7.09、 总磷0.46mg/L、 总氮9.1mg/L、 悬浮物48mg/L、COD294mg/L、 氨氮6.72mg/L | COD4.337t/a、 SS 1.446t/a、 氨氮0.216t/a、 TN 1.45t/a、 TP 0.043t/a。 | (GB31962-2015) | COD 6.506t/a、 SS 2.169t/a、 氨氮0.325t/a、 TN 2.169t/a、 TP 0.065t/a。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对生产线--干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氨(氨气)采用吸收塔—水洗法进行处理,对生产线—混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氨(氨气)分别采用袋式除尘、吸收塔—水洗法进行处理,对生产线—锯床切割环节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对生产线—焙烧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分别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吸收塔—水洗法进行处理,对热力生产单元--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进行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报告期内,山东天璨防治污染设备运行良好,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开启相应的设备。
(2)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于2014年购置2套废水处理设施、1套废气处理设施;2020年增加废气处理设施1套。报告期内,无锡荣能防治污染设备运行良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天璨
由于国家对脱硝催化剂的要求标准提高,山东天璨原产能“年产6,000立方米新型功能陶瓷催化材料生产线项目”与“年产36,000立方米新型功能陶瓷催化材料生产线项目”产能降低为“36,000立方米新型功能陶瓷催化剂项目”,已取得山东美陵中联环境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出具的《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0立方米新型功能陶瓷催化剂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12月25日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成功,备案回执为淄高新环备案[2020]18。
(2)无锡荣能
2010年,无锡荣能取得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2010年11月29日印发的《关于对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480吨多晶硅锭及1亿片多晶硅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4年,无锡荣能取得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12月18日印发的《关于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多晶硅、单晶硅预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惠环审会[2014]07号)。
2015年,无锡荣能取得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6月30日印发的《关于对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480吨多晶硅锭及1亿片多晶硅片项目、多晶硅、单晶硅预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保验收的意见》(惠环管验[2015]073号)。2020年,无锡荣能“智能化3.5GW金刚线切片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取得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于2015年7月13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齐全,于2015年7月15日完成在淄博市高新区环保局的备案,备案编号为370399-2015-003-2。
(2)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于2020年3月30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齐全,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在无锡市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的备案,备案编号为320206-2020-047-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定期对排污口的污染物进行检测,每周对运行的吸收塔PH值进行检测,并记入纸质“环境管理台账”。“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至少3年,包含监测记录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2)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采用“手动定期监测”、“自动连续监测”、“委托监测”等方式进行自行监测,监测结果通过环保网站予以公开。为保证自行监测质量,无锡荣能采取了以下质量控制措施: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采取平行样等措施对监测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山东天璨因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1条生产线提前升温,受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68,750.00元。
山东天璨已支付上述罚款,并将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检测计划》《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管理办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制度。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公司通过安装集气及布袋除尘等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全部回收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报告期内,公司被北京市水务局评为节水型企业;无锡荣能被认定为江苏省绿色工厂;乌海京运通对污水站压滤机进行技改,加大了废水清液回收力度,从而有效降低了污水排放量。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东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回复上证E互动问题、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参加策略会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公司一贯重视股东投资回报,自上市以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公司以绩效为导向,不断优化绩效、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
公司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础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通过职代会等形式,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发展、参与公司的管理。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合作共赢,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4、社会公益事业
2021年度,公司对外捐赠支出154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冯焕培 | 注1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冯焕培 | 注2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冯焕培 | 注3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4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5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6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7 | 2015年3月2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8 | 2020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9 | 2020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京运通 | 注10 | 2019年11月,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承诺人不会损害京运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京运通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京运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
注2: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注3: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注4: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开发区的房屋所属土地已经取得京通国用(2011出)第0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于无法在短期内取得相关房屋的产权证书,为切实消除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公司控股股
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公司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而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使用期间,该房屋被政府主管部门下令拆除、限期停止使用、改变用途、重建、罚款等,承诺方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损失和合理预期收入的损失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合理支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及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目前正在建设中;待上述生产车间完成竣工验收后,公司将视通州区房屋产权办理情况及公司扩大再生产需求酌情决定搬迁安排,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2014年2月13日出具新的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和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目前已经部分建设完成。根据目前公司的生产情况和通州区房屋产权的实际情况,公司无搬迁计划;未来如果发生搬迁,则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注5: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为避免与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其他主要股东分别于2010年11月23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贵公司除外,以下统称“附属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及公司的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将来成立之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④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或公司之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公司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⑤公司及公司之附属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
密。
⑥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冯焕培和范朝霞承诺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④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⑥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注6: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京运通达兴、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承诺“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因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面临补缴和处罚的风险,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纳金、罚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公司及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自设立至今所可能遭受的处罚,包括税收追缴等承担连带责任”。
注7:
(1)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
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2)冯焕培和范朝霞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
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注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②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③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注10:公司于2019年11月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2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85),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由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临2021-021、临2021-024、临2021-040)。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买卖纠纷诉讼进展。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12-08/601908_20211208_1_lT6r6hFE.pdf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归还实际控制人借款 |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04-09/601908_20210409_1.pdf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一号院一号厂房 | 1,946.43 | 2017/2/1 | 2032/1/31 | 801.97 | 起始租金标准及实际租赁房屋总面积 | 807.91 | 否 | 其他 |
租赁情况说明无。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3.1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1.56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1.56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7.55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98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98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82,655,736.72 | 882,934,935.89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3月,公司启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乌海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9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2021年1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资金募集和验资等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锁定期为6个月,限售股已于2021年7月上市流通。
2、募投项目进度滞后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到账。2021年年初以来,在“碳中和、碳达峰”整体目标的带动下,“能耗双控”相关政策整体趋严,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取得能评手续并推动实施造成了实际影响。因乌海二期的能评相关手续暂未取得,公司严格把控风险,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公司已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未来如顺利取得能评手续,将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公司非常重视募集资金的合规、高效使用及募投项目的进展,亦关注到本次募投项目的进度受客观条件变化影响而出现一定滞后,虽然公司针对暂无法取得能评的情况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努力和尝试,但该项目何时取得能评无法预估,项目开工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我司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项目变更,我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3、公司将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不排除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能性
公司已在“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讨论了光伏行业格局和未来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展目标、经营计划等。目前,全球光伏行业发展前景较好,仍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而我国光伏行业亦具备明显的政策支持优势,市场空间较大,发展前景广阔。公司新材料业务近年来不断扩产,营业收入连年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均具备市场竞争优势。公司结合当前市
场环境、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推进新材料业务扩产和本次募投项目10GW高效单晶硅棒项目。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根据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前景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多个方面谨慎论证,公司拟继续推进该扩产项目的实施,但未来不排除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向和可能性。下一步,公司将双管齐下,一方面继续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乌海二期的能评手续,另一方面,为保证原定扩产项目的最终实施,公司也将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受当前客观环境与政策因素影响,新的潜在项目实施地依然面临能否及时取得能评手续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全面评估,谨慎决策,如果新的潜在项目实施地点具备开工投建条件,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方案。如后续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1,585,160 | -421,585,160 | 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0,994,940 | -170,994,940 | 0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8,684,650 | -58,684,650 | 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8,684,650 | -58,684,650 | 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12,141,652 | -12,141,652 | 0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2,141,652 | -12,141,652 | 0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其他 | 179,763,918 | -179,763,918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93,017,701 | 100.00 | 421,585,160 | 421,585,160 | 2,414,602,861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93,017,701 | 100.00 | 421,585,160 | 421,585,160 | 2,414,602,861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93,017,701 | 100.00 | 421,585,160 | 0 | 421,585,160 | 2,414,602,861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585,16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股份总数从1,993,017,701股增加至2,414,602,861股。2021年7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421,585,16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由1,993,017,701股增加至2,414,602,861股,本次股本变动致使公司2021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变动。如按股本变动前总股1,993,017,701股计算,2021年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42元、5.41元;按股本变动后总股本2,414,602,861股计算,2021年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35元、
4.58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72,681,281 | 72,681,281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 | 50,590,219 | 50,590,219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47,723,440 | 47,723,440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3,726,812 | 33,726,812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32,546,373 | 32,546,373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0 | 21,922,428 | 21,922,428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李光良 | 0 | 17,875,209 | 17,875,209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514,333 | 15,514,333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490,725 | 13,490,725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UBS AG | 0 | 12,141,652 | 12,141,652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12,141,652 | 12,141,652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卢源 | 0 | 12,141,652 | 12,141,652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12,141,652 | 12,141,652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王敏文 | 0 | 10,118,043 | 10,118,043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王萍 | 0 | 10,118,043 | 10,118,043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价值基金 | 0 | 10,118,043 | 10,118,043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431,703 | 8,431,703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浪石扬帆1号基金 | 0 | 8,431,703 | 8,431,703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王武 | 0 | 8,431,703 | 8,431,703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0 | 6,913,996 | 6,913,996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 | 0 | 4,384,498 | 4,384,498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合计 | 0 | 421,585,160 | 421,585,16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21-1-20 | 5.93元/股 | 421,585,160 | 2021-7-20 | 421,585,16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585,16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股份总数从1,993,017,701股增加至2,414,602,861股。2021年7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421,585,16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585,16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3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499,999,998.80元,实收金额人民币2,491,499,998.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5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90,073,975.03元(不含增值税)。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21,585,160股,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登记类型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并于2021年7月20日上市流通。
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故增加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2,490,073,975.03元,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3,1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9,76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9,900,000 | 700,000,000 | 28.99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冯焕培 | 0 | 409,998,668 | 16.9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余军 | 1,000,000 | 21,000,000 | 0.8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084,117 | 17,296,769 | 0.72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5,964 | 12,102,864 | 0.50 | 0 | 无 | 其他 | ||
李光良 | 12,080,809 | 12,080,809 | 0.5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030,260 | 12,030,260 | 0.50 | 0 | 无 | 其他 |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10,000,000 | 10,000,000 | 0.41 | 0 | 无 | 其他 | ||
张跃军 | -13,300,000 | 9,000,000 | 0.3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021,302 | 7,021,302 | 0.29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00 |
冯焕培 | 409,998,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9,998,668 |
余军 | 2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296,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96,76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102,8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02,864 |
李光良 | 12,080,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80,80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030,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30,260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张跃军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021,302 | 人民币普通股 | 7,021,30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冯焕培先生为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两位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京运通达兴持有京运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00股。报告期内,京运通达兴曾参与转融通业务,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出借并收回公司股份,该出借和收回的股份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京运通达兴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吕健强 |
成立日期 | 2008年9月2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中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冯焕培、范朝霞夫妇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冯焕培: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在太阳能光伏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深资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范朝霞:现任控股股东京运通达兴监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1-8-26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不适用 |
拟回购金额 | 120,475,306.61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用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
已回购数量(股) | 10,000,0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资金总额120,475,306.61元(不含交易费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京运通 SCP001 | 012001541 | 2020/4/23 | 2020/4/27 | 2021/1/22 | - | 5.90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已结清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 刘启峰 | 010-63889303 |
288号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扣除非经常性损 | 708,507,289.24 | 421,645,483.16 | 68.03 | 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
益后净利润 | ||||
流动比率 | 1.77 | 1.04 | 70.19 | 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款所致。 |
速动比率 | 1.36 | 0.82 | 65.85 | 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款所致。 |
资产负债率(%) | 50.43 | 54.38 | 减少3.95个百分点 | 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0 | 0.17 | 17.65 | 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3.18 | 1.78 | 78.65 | 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42 | 0.71 | 100.00 | 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60 | 2.96 | 55.41 | 本期新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2]12353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公司”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京运通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京运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1、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京运通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552,560.36万元,主要来源于新材料生产销售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
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46,940.58万元,增长率为36.23%。
其中新材料生产销售业务收入为316,288.87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7.24%,较2020年增长134,838.31万元,增长率为74.31%;
其中新能源发电业务收入为138,731.48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5.11%,较2020年增长16,423.92万元,增长率为13.43%。
考虑到收入是京运通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2021年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另外,新能源发电业务收入涉及发改委、财政、电力、物价等多部门审批;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确认收入可能存在潜在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38;关于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七、61。
京运通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552,560.36万元,主要来源于新材料生产销售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 2021年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46,940.58万元,增长率为36.23%。 其中新材料生产销售业务收入为316,288.87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7.24%,较2020年增长134,838.31万元,增长率为74.31%; 其中新能源发电业务收入为138,731.48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5.11%,较2020年增长16,423.92万元,增长率为13.43%。 考虑到收入是京运通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2021年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另外,新能源发电业务收入涉及发改委、财政、电力、物价等多部门审批;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确认收入可能存在潜在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38;关于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七、61。 | (1)对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分析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包括各期间收入、成本和毛利率的比较分析,主要产品各期间收入、成本、毛利率的比较分析,并结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比较,识别和调查异常波动,以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4)对于新能源发电业务获取新能源电站电力销售单价依据文件、国家和地方政府可再生能源补贴文件及审批文件等,通过抽样检查购售电合同、电费确认单等,对与电量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检查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5)对于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新材料生产销售业务,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合同或订单、出库单、签收单、验收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凭证,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检查公司新增客户和销售变动较大的客户及其关联方的工商信息,以评估是否存在未识别潜在关联方关系和交易;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至各模式下收入确认的支持性凭证,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
2、应收账款减值
2、应收账款减值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所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7,462.3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32,661.98万元。
京运通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信用情况,包括可获抵押或质押物状况以及实际还款情况等因素。
由于京运通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2;关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的披露详见附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所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7,462.3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32,661.98万元。 京运通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信用情况,包括可获抵押或质押物状况以及实际还款情况等因素。 由于京运通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2;关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的披露详见附 | (1)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 其中: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依据。包括客户信用记录、担保情况、抵押或质押物状况、违约或延迟付款记录及期后实际还款情况,并复核其合理性。 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重新计算按照组合计提的坏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注七、5。
注七、5。 | 账准备; (3)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在应收账款的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恰当性,评价预期信用损失率的恰当性; (4)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将京运通公司的坏账政策与有公开信息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了比较,判断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是否适当,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
京运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京运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京运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京运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京运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京运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汪吉军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崔懰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3,833,688,197.33 | 575,078,743.51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941,534,935.89 | 231,55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附注七、4 | 1,650,000.00 | 1,520,000.00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2,748,004,030.65 | 2,183,923,096.92 |
应收款项融资 | 附注七、6 | 236,933,445.22 | 364,559,506.76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7 | 364,214,448.75 | 73,862,678.30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8 | 109,360,935.90 | 27,537,976.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附注七、9 | 1,622,721,317.48 | 593,440,786.57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363,703,486.58 | 238,824,752.82 |
流动资产合计 | 10,221,810,797.80 | 4,290,297,541.0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附注七、16 | 125,801,840.55 | 136,595,295.66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17 | - | 712,521.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20 | 44,405,154.16 | 47,924,739.74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9,650,718,524.10 | 11,391,953,594.62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738,910,388.52 | 198,795,979.1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25 | 470,231,118.37 | -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237,713,273.33 | 204,587,737.70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9 | 8,693,585.02 | 22,502,494.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30 | 167,213,534.76 | 189,635,648.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1 | 206,114,690.83 | 386,539,126.6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49,802,109.64 | 12,579,247,137.82 | |
资产总计 | 21,871,612,907.44 | 16,869,544,678.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32 | 1,594,431,536.08 | 809,053,693.4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附注七、35 | 670,628,648.94 | 228,857,308.83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1,815,175,125.28 | 1,054,017,565.25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38 | 171,161,783.41 | 105,587,791.0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67,052,585.66 | 43,474,070.94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128,423,864.35 | 24,130,123.18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196,668,944.34 | 260,851,573.35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43 | 1,109,742,704.65 | 1,395,840,870.76 |
其他流动负债 | 附注七、44 | 22,373,258.12 | 220,715,177.57 |
流动负债合计 | 5,775,658,450.83 | 4,142,528,174.4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45 | 309,700,000.00 | 565,250,000.00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47 | 379,277,014.36 | - |
长期应付款 | 附注七、48 | 4,420,470,252.69 | 4,356,505,559.8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附注七、50 | 32,457,192.76 |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106,025,068.87 | 100,755,183.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30 | 5,452,650.62 | 7,849,785.2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52 | - | 65,591.2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53,382,179.30 | 5,030,426,119.65 | |
负债合计 | 11,029,040,630.13 | 9,172,954,294.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2,414,602,861.00 | 1,993,017,70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4,905,761,610.87 | 2,893,156,705.17 |
减:库存股 | 附注七、56 | 60,250,000.00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9 | 156,036,773.41 | 150,696,592.21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3,366,547,803.76 | 2,543,728,759.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782,699,049.04 | 7,580,599,757.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59,873,228.27 | 115,990,626.9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842,572,277.31 | 7,696,590,384.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871,612,907.44 | 16,869,544,678.89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晶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57,152,349.48 | 92,979,783.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00,000.00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七、1 | 388,846,614.65 | 244,158,973.18 |
应收款项融资 | 38,847,099.93 | 84,550,583.49 | |
预付款项 | 19,332,066.22 | 12,031,819.44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七、2 | 2,505,813,793.13 | 2,791,097,284.00 |
其中:应收利息 | 219,805,903.31 | 327,763,356.96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561,829,634.61 | 130,984,802.36 |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7,448,373.10 | 57,114,488.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5,807,869,931.12 | 3,412,917,734.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七、3 | 6,886,847,919.92 | 4,960,991,101.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711,851.35 | 61,540,400.63 | |
固定资产 | 702,927,083.17 | 632,790,132.24 | |
在建工程 | 15,418,851.65 | 85,686,181.2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75,465,755.79 | 78,293,446.28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5,955,195.90 | 173,376,531.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4,646.01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08,541,303.79 | 5,992,677,793.18 | |
资产总计 | 13,616,411,234.91 | 9,405,595,527.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98,568,561.08 | 525,650,908.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315,567,305.53 | 33,735,876.84 | |
应付账款 | 484,171,446.25 | 176,647,011.94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799,438,827.77 | 45,727,045.2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48,633.34 | 9,852,339.42 | |
应交税费 | 38,659,903.13 | 6,760,727.23 | |
其他应付款 | 2,810,702,977.90 | 2,264,269,253.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457,691.24 | 325,801,697.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927,047.62 | 213,553,171.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363,042,393.86 | 3,601,998,031.8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8,500,000.00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12,087,989.48 | 13,038,413.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00,000.00 | 81,940,839.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1,787,989.48 | 194,979,252.96 | |
负债合计 | 5,574,830,383.34 | 3,796,977,284.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14,602,861.00 | 1,993,017,70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24,948,857.50 | 3,012,343,951.80 | |
减:库存股 | 60,250,000.00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148,817,785.25 | 143,477,604.05 | |
未分配利润 | 513,461,347.82 | 459,778,986.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041,580,851.57 | 5,608,618,243.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 13,616,411,234.91 | 9,405,595,527.95 |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晶晶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525,603,628.02 | 4,056,197,809.39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5,525,603,628.02 | 4,056,197,809.39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4,581,909,378.71 | 3,540,529,813.35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3,622,629,443.47 | 2,734,868,219.23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36,810,568.39 | 30,278,883.89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35,075,189.05 | 31,262,693.80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204,830,060.33 | 157,175,496.83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65 | 222,036,401.77 | 154,949,087.55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460,527,715.70 | 431,995,432.05 |
其中:利息费用 | 488,392,260.86 | 425,705,728.16 | |
利息收入 | 59,440,956.69 | 17,364,174.55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43,972,158.11 | 64,781,027.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113,937,096.00 | 9,489,842.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12,521.30 | -1,874,056.9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0 | 1,034,935.89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1 | -39,957,306.44 | 14,680,344.5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2 | -7,585,870.78 | -65,793,687.3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3 | 13,844,159.18 | -39,700,461.6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68,939,421.27 | 499,125,061.31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74 | 1,383,240.51 | 1,024,702.80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75 | 5,248,820.15 | 699,103.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65,073,841.63 | 499,450,660.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76 | 185,954,032.24 | 51,906,926.4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9,119,809.39 | 447,543,734.4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9,119,809.39 | 447,543,734.4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8,159,225.47 | 440,121,379.8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960,583.92 | 7,422,354.6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79,119,809.39 | 447,543,734.4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8,159,225.47 | 440,121,379.8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960,583.92 | 7,422,354.6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22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2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晶晶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七、4 | 816,736,717.12 | 709,772,319.48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七、4 | 589,526,127.43 | 460,406,849.28 |
税金及附加 | 8,270,689.67 | 9,254,846.06 | |
销售费用 | 14,886,896.94 | 15,221,304.28 | |
管理费用 | 103,812,494.43 | 80,092,163.33 | |
研发费用 | 40,385,840.88 | 32,735,426.10 | |
财务费用 | 23,294,737.30 | 40,633,029.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1,249,741.72 | 130,879,060.72 | |
利息收入 | 114,561,730.76 | 106,958,665.17 | |
加:其他收益 | 10,330,964.33 | 23,611,586.2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七、5 | 53,369,701.64 | 2,268,979.2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24,979.7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752,967.01 | 19,139,813.4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4,408.53 | -68,267,060.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096,834.4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643,220.90 | 9,085,184.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797,195.50 | 114,600.98 | |
减:营业外支出 | 75,838.66 | 23,896.3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364,577.74 | 9,175,888.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342,035.05 | 14,796,619.5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022,542.69 | -5,620,730.6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022,542.69 | -5,620,730.6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9,022,542.69 | -5,620,730.6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晶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68,221,598.98 | 1,619,683,945.4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270,031.85 | 91,503,588.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147,766,663.65 | 124,009,808.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5,258,294.48 | 1,835,197,342.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3,823,009.30 | 781,684,581.1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3,754,246.43 | 298,369,640.7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4,393,160.52 | 205,123,318.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178,989,969.84 | 179,234,457.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0,960,386.09 | 1,464,411,997.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97,908.39 | 370,785,344.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25,364,462.14 | 1,361,493,465.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563,044.13 | 11,707,941.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888,562.91 | 1,172,6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0,577,083.3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197,589,630.69 | 13,460,300.4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8,982,783.24 | 1,387,834,307.4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0,203,380.25 | 438,905,562.0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74,514,462.14 | 1,276,36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3,336,494.4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8,054,336.83 | 1,715,265,562.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9,071,553.59 | -327,431,254.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1,499,998.8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83,250,000.00 | 1,336,976,462.9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4,107,615,577.95 | 1,722,720,498.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82,365,576.75 | 3,059,696,961.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55,513,129.64 | 1,848,373,333.3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7,802,878.59 | 171,822,317.1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3,188,455,260.64 | 1,582,053,827.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31,771,268.87 | 3,602,249,478.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0,594,307.88 | -542,552,517.0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79,558.58 | -2,004,699.7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65,241,104.10 | -501,203,127.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6,552,108.04 | 827,755,235.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91,793,212.14 | 326,552,108.04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晶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81,734,400.51 | 400,900,403.8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84,695.35 | 10,998,840.2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15,906,580.02 | 5,240,306,703.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05,525,675.88 | 5,652,205,948.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7,748,453.59 | 482,275,039.9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0,381,263.69 | 70,601,967.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082,666.95 | 111,519,536.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4,681,338.52 | 5,144,456,574.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66,893,722.75 | 5,808,853,118.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8,631,953.13 | -156,647,170.2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288,000.00 | 316,442,239.7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1,701.64 | 1,385,996.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0,000.00 | 1,172,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1,017,403.33 | 639,121,765.1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6,917,104.97 | 958,122,501.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713,721.06 | 5,676,693.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26,669,647.49 | 300,5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8,670,000.00 | 663,432,315.0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52,053,368.55 | 969,659,008.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136,263.58 | -11,536,506.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1,499,998.8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1,500,000.00 | 1,053,976,462.9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9,431,676.27 | 789,905,443.3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42,431,675.07 | 1,843,881,906.3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19,543,129.64 | 1,329,933,333.3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3,559,260.29 | 113,231,425.7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4,793,215.30 | 532,030,690.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7,895,605.23 | 1,975,195,449.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4,536,069.84 | -131,313,543.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72.92 | -9,988.7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38,021,686.47 | -299,507,209.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59,244.97 | 308,766,454.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47,280,931.44 | 9,259,244.97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晶晶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 | 2,543,728,759.49 | 7,580,599,757.87 | 115,990,626.92 | 7,696,590,384.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543,728,759.49 | 7,580,599,757.87 | 115,990,626.92 | 7,696,590,384.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1,585,160.00 | 2,012,604,905.70 | 60,250,000.00 | 5,340,181.20 | 822,819,044.27 | 3,202,099,291.17 | -56,117,398.65 | 3,145,981,892.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8,159,225.47 | 828,159,225.47 | 50,960,583.92 | 879,119,809.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1,585,160.00 | 2,012,604,905.70 | 60,250,000.00 | 2,373,940,065.70 | -107,077,982.57 | 2,266,862,083.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1,585,160.00 | 2,007,585,739.05 | 60,250,000.00 | 2,368,920,899.05 | -107,077,982.57 | 2,261,842,916.4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19,166.65 | 5,019,166.65 | 5,019,166.6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340,181.20 | -5,340,18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40,181.20 | -5,340,181.2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4,905,761,610.87 | 60,250,000.00 | 156,036,773.41 | 3,366,547,803.76 | 10,782,699,049.04 | 59,873,228.27 | 10,842,572,277.3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103,607,379.62 | 7,140,478,378.00 | 108,568,272.30 | 7,249,046,650.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103,607,379.62 | 7,140,478,378.00 | 108,568,272.30 | 7,249,046,650.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0,121,379.87 | 440,121,379.87 | 7,422,354.62 | 447,543,734.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0,121,379.87 | 440,121,379.87 | 7,422,354.62 | 447,543,734.4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543,728,759.49 | 7,580,599,757.87 | 115,990,626.92 | 7,696,590,384.79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晶晶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59,778,986.33 | 5,608,618,243.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59,778,986.33 | 5,608,618,243.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1,585,160.00 | 2,012,604,905.70 | 60,250,000.00 | 5,340,181.20 | 53,682,361.49 | 2,432,962,608.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9,022,542.69 | 59,022,542.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1,585,160.00 | 2,012,604,905.70 | 60,250,000.00 | 2,373,940,065.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1,585,160.00 | 2,007,585,739.05 | 60,250,000.00 | 2,368,920,899.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19,166.65 | 5,019,166.6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340,181.20 | -5,340,18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40,181.20 | -5,340,181.2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5,024,948,857.50 | 60,250,000.00 | - | - | 148,817,785.25 | 513,461,347.82 | 8,041,580,851.57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65,399,717.01 | 5,614,238,973.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65,399,717.01 | 5,614,238,973.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20,730.68 | -5,620,730.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20,730.68 | -5,620,730.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59,778,986.33 | 5,608,618,243.18 |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晶晶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本公司”或“京运通公司”)是由北京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10月整体改制设立,北京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东方科运晶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8日;法定代表人:冯焕培;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415849989。
本公司母公司: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冯焕培与范朝霞夫妇。
本公司所属行业:光伏设备制造业以及新能源发电。
本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研发、销售: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子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及单(多)晶硅片、无毒环保脱硝催化剂的生产和销售、环保工程及新能源发电。
本公司主要产品: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是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及单(多)晶硅片、新能源发电、无毒环保脱硝催化剂。
本财务报告于2022年3月2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公司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5户,较上年增加了9户子公司,减少了1户子公司。变动原因详见“第十节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第十节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 “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 2.(4))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 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新用户风险划分(同应收款项)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逾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单笔其他应收款余额在100万元以上。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
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账龄超过3年且具有明显减值迹象的不重大应收款项分类为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通过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1)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关联方组合 | 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新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电网公司电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关联方组合 | 公司合并范围的关联方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公司对电网公司电费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
(2)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如下:
账 龄 | 预计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1-2年 | 15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期末,本公司计算应收款项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为目标,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具体详见第十节、五、12 应收账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大类。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 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4.75%-2.38% |
新能源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 “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按照本公司已收客户对价并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时点确认,并根据收取对价扣除相关税费后净额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于新能源发电业务、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新材料生产销售业务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分为专用设备销售、配件销售、环保脱硝催化剂销售、硅棒和硅片销售等,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根据销售订单、出库单等并经客户收货验收后进行收入确认。
新能源发电:对于本公司利用新能源发电产生的电力销售,以向国网电力公司的供电数量及双方确认的上网电价为收入确认的依据,销售给屋顶业主的电费收入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费确认单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收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上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新租赁准则要求企业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其中,租赁负债通常分为非流动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在利润表中,承租人应当分别列示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与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在财务费用项目列示。影响报表的主要科目有:预付款项、固定 | 不适用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月1日减少预付款项858,119.86元,减少固定资产2,311,380,368.52元,增加使用权资产2,607,960,156.06元,减少长期待摊费用11,965,357.90元,减少其他非流动资产8,436,141.00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月1日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067,379.63元,增加租赁负债1,441,821,322.75元,减少 |
资产、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等。根据累计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长期应付款1,221,868,920.08元,增加预计负债30,300,386.48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采用本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5,078,743.51 | 575,078,743.5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1,550,000.00 | 231,55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20,000.00 | 1,520,000.00 | |
应收账款 | 2,183,923,096.92 | 2,183,923,096.9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4,559,506.76 | 364,559,506.76 | |
预付款项 | 73,862,678.30 | 73,004,558.44 | -858,119.8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537,976.19 | 27,537,976.1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93,440,786.57 | 593,440,786.5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8,824,752.82 | 238,824,752.8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90,297,541.07 | 4,289,439,421.21 | -858,119.8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36,595,295.66 | 136,595,295.66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2,521.30 | 712,521.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7,924,739.74 | 47,924,739.74 | |
固定资产 | 11,391,953,594.62 | 9,080,573,226.10 | -2,311,380,368.52 |
在建工程 | 198,795,979.18 | 198,795,979.1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07,960,156.06 | 2,607,960,156.06 | |
无形资产 | 204,587,737.70 | 204,587,737.7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502,494.72 | 10,537,136.82 | -11,965,357.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9,635,648.21 | 189,635,648.2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6,539,126.69 | 378,102,985.69 | -8,436,141.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79,247,137.82 | 12,855,425,426.46 | 276,178,288.64 |
资产总计 | 16,869,544,678.89 | 17,144,864,847.67 | 275,320,168.7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9,053,693.49 | 809,053,693.4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8,857,308.83 | 228,857,308.83 | |
应付账款 | 1,054,017,565.25 | 1,054,017,565.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5,587,791.08 | 105,587,791.0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474,070.94 | 43,474,070.94 | |
应交税费 | 24,130,123.18 | 24,130,123.18 | |
其他应付款 | 260,851,573.35 | 260,851,573.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5,840,870.76 | 1,420,908,250.39 | 25,067,379.63 |
其他流动负债 | 220,715,177.57 | 220,715,177.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42,528,174.45 | 4,167,595,554.08 | 25,067,379.6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65,250,000.00 | 565,25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41,821,322.75 | 1,441,821,322.75 | |
长期应付款 | 4,356,505,559.84 | 3,134,636,639.76 | -1,221,868,920.0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0,300,386.48 | 30,300,386.48 | |
递延收益 | 100,755,183.32 | 100,755,183.3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49,785.21 | 7,849,785.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5,591.28 | 65,591.2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30,426,119.65 | 5,280,678,908.80 | 250,252,789.15 |
负债合计 | 9,172,954,294.10 | 9,448,274,462.88 | 275,320,168.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3,017,701.00 | 1,993,017,70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93,156,705.17 | 2,893,156,705.1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0,696,592.21 | 150,696,592.2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43,728,759.49 | 2,543,728,759.4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80,599,757.87 | 7,580,599,757.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5,990,626.92 | 115,990,626.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696,590,384.79 | 7,696,590,384.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869,544,678.89 | 17,144,864,847.67 | 275,320,168.78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979,783.44 | 92,979,783.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44,158,973.18 | 244,158,973.18 | |
应收款项融资 | 84,550,583.49 | 84,550,583.49 | |
预付款项 | 12,031,819.44 | 12,031,819.44 | |
其他应收款 | 2,791,097,284.00 | 2,791,097,284.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327,763,356.96 | 327,763,356.9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0,984,802.36 | 130,984,802.36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114,488.86 | 57,114,488.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12,917,734.77 | 3,412,917,734.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960,991,101.62 | 4,960,991,101.6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1,540,400.63 | 61,540,400.63 | |
固定资产 | 632,790,132.24 | 632,790,132.24 | |
在建工程 | 85,686,181.21 | 85,686,181.2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8,293,446.28 | 78,293,446.2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3,376,531.20 | 173,376,531.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92,677,793.18 | 5,992,677,793.18 | |
资产总计 | 9,405,595,527.95 | 9,405,595,527.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5,650,908.67 | 525,650,908.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3,735,876.84 | 33,735,876.84 | |
应付账款 | 176,647,011.94 | 176,647,011.9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5,727,045.27 | 45,727,045.27 | |
应付职工薪酬 | 9,852,339.42 | 9,852,339.42 | |
应交税费 | 6,760,727.23 | 6,760,727.23 | |
其他应付款 | 2,264,269,253.16 | 2,264,269,253.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5,801,697.57 | 325,801,697.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3,553,171.71 | 213,553,171.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01,998,031.81 | 3,601,998,031.8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038,413.72 | 13,038,413.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940,839.24 | 81,940,839.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4,979,252.96 | 194,979,252.96 | |
负债合计 | 3,796,977,284.77 | 3,796,977,284.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3,017,701.00 | 1,993,017,70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12,343,951.80 | 3,012,343,951.8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3,477,604.05 | 143,477,604.05 | |
未分配利润 | 459,778,986.33 | 459,778,986.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08,618,243.18 | 5,608,618,243.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405,595,527.95 | 9,405,595,527.9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分部报告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9%、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 从价计征1.2%从租计征12% |
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依据地区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5%、7%计缴 | 1%、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5%、2%计缴 | 1.5%、2%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5) | 20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8.25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6) | 15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5) | 20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注6) | 15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6) | 15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6) | 15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 | 7.5 15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注4) | 20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1) | 7.5 15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1) | 7.5 15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济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0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0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4) | 20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25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25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注3) | 25 |
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2) | 12.5 25 |
山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山西京运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吕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乐山市京运通硅片有限公司 | 25 |
和顺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25 |
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6) | 15 |
注1:主营业务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的7.5%,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注2:主营业务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注3:主营业务当期免交所得税,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应纳税所得额25%计缴;注4: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二选一;
注5: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注6: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依据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减税规定的公司:
a、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2000613,颁发日期2017年11月17日,2020年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2032007098。
b、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7000472,颁发日期2018年8月16日,2021年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7002876,颁发日期2021年12月7日。
c、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2009084,2021年通过复审;
d、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15000082,颁发日期2021年9月16日。
e、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11003767,颁发日期2021年12月17日。
2018年07月13日财政部公布,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西部大开发企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
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一条及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又符合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在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备案。
③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备案。
Ⅰ、同时符合①、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规定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1”: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Ⅱ、仅符合第①项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企业优惠政策享受15%优惠税率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6”: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Ⅲ、仅符合第②项税收优惠政策-公共基础设施“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规定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2、注3”: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Ⅳ、同时符合第②、③两个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享受其中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4”: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Ⅴ、符合第③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适用税率详见“附注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注5”: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根据宁地税发[2013]52号文件,2019年3月5日中卫市沙坡头税务局审批,子公司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获得2019年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税收优惠,2020-2021年继续享受优惠。
3.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12日发布财税〔2015〕74号文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符合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公司: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符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说明:期初指2021年01月01日,期末指2021年12月31日,上期指2020年度,本期指2021年度。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80,964.59 | 345,578.98 |
银行存款 | 3,091,312,247.55 | 326,206,529.06 |
其他货币资金 | 741,894,985.19 | 248,526,635.47 |
合计 | 3,833,688,197.33 | 575,078,743.5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4,045,883.75 | 24,625,372.83 |
其他说明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741,894,985.19元,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1,534,935.89 | 231,550,000.00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58,600,000.00 | |
银行理财 | 882,934,935.89 | 231,550,000.00 |
合计 | 941,534,935.89 | 231,55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银行理财和权益工具投资,包括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产品(代销建信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174,067,040.05元、“安鑫”(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50,072,049.92元、“天天利”按日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00,033,526.95元,购买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威支行民生天天增利对公人民币理财产品288,072,779.16元,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天添鑫中短债(公司专属)100,643,673.74元、天添利进取1号70,045,866.07元;以及本公司持有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0%股权58,600,000.00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650,000.00 | 1,520,000.00 |
合计 | 1,650,000.00 | 1,52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207,518,104.14 |
1至2年 | 778,144,643.90 |
2至3年 | 530,058,363.5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19,284,213.84 |
4至5年 | 82,698,595.88 |
5年以上 | 56,919,897.66 |
合计 | 3,074,623,818.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93,080,066.97 | 9.53 | 281,978,695.46 | 96.21 | 11,101,371.51 | 251,482,513.64 | 10.15 | 251,482,513.64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0,550,804.91 | 8.80 | 262,338,002.19 | 96.96 | 8,212,802.72 | 229,486,791.30 | 9.26 | 229,486,791.30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529,262.06 | 0.73 | 19,640,693.27 | 87.18 | 2,888,568.79 | 21,995,722.34 | 0.89 | 21,995,722.3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1,543,752.00 | 90.47 | 44,641,092.86 | 1.60 | 2,736,902,659.14 | 2,226,038,573.51 | 89.85 | 42,115,476.59 | 1.89 | 2,183,923,096.92 |
其中: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43,397,863.02 | 14.42 | 44,641,092.86 | 10.07 | 398,756,770.16 | 332,484,882.48 | 13.42 | 42,115,476.59 | 12.67 | 290,369,405.89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2,338,145,888.98 | 76.05 | 2,338,145,888.98 | 1,893,553,691.03 | 76.43 | 1,893,553,691.03 | ||||
合计 | 3,074,623,818.97 | 100.00 | 326,619,788.32 | 2,748,004,030.65 | 2,477,521,087.15 | 100.00 | 293,597,990.23 | 2,183,923,096.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3,330,740.29 | 203,330,740.29 | 100.00 | 注1 |
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 | 41,064,013.61 | 32,851,210.89 | 80.00 | 注2 |
无锡格利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684,051.01 | 8,684,05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惠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50,000.00 | 6,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5,922,000.00 | 5,922,000.00 | 100.00 | 注3 |
温州爱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5,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宇搏实业有限公司 | 4,939,564.00 | 4,939,5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华兴智能纺有限公司 | 4,126,526.85 | 1,237,958.06 | 30.00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2,775.00 | 2,762,7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博雄科技有限公司 | 1,575,000.00 | 1,57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367,799.00 | 1,367,79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301,906.54 | 1,301,906.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通用硅太阳能电力(昆山)有限公司 | 1,170,041.30 | 1,170,041.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至上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 1,118,836.61 | 1,118,836.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威新能源(成都)硅片有限公司 | 930,341.15 | 930,341.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石家庄清凉湾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920,000.00 | 9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徐州元发建材有限公司 | 868,800.00 | 868,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780,000.00 | 7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伟远磨具有限公司 | 664,454.61 | 664,454.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17.00 | 3,21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93,080,066.97 | 281,978,695.46 | 96.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详见“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1”;注2:详见“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2”;注3:2017年5月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已破产,预计款项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01,251,028.71 | 20,062,551.45 | 5.00 |
1-2年(含2年) | 14,637,046.97 | 2,195,557.06 | 15.00 |
2-3年(含3年) | 4,873,085.09 | 1,461,925.52 | 30.00 |
3-4年(含4年) | 2,742,106.28 | 1,371,053.14 | 50.00 |
4-5年(含5年) | 1,722,951.38 | 1,378,361.10 | 80.00 |
5年以上 | 18,171,644.59 | 18,171,644.59 | 100.00 |
合计 | 443,397,863.02 | 44,641,092.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2应收账款”。组合计提项目:个别认定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网电力公司 | 1,862,022,412.02 |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供电局 | 236,735,763.16 |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4,430,097.48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 14,957,616.32 | ||
合计 | 2,338,145,888.9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国/电网公司不计提坏账。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2应收账款”。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9,486,791.30 | 32,851,210.89 | 262,338,002.19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995,722.34 | 2,782,971.23 | 4,308,000.00 | 830,000.30 | 19,640,693.27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2,115,476.59 | 2,525,616.27 | 44,641,092.86 | |||
合计 | 293,597,990.23 | 38,159,798.39 | 4,308,000.00 | 830,000.30 | 326,619,788.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锡市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958,000.00 | 对方偿还款项 |
安徽鑫能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对方偿还款项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 | 对方偿还款项 |
合计 | 4,308,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30,000.3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814,699,183.1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9.0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金额为211,040,804.29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6,933,445.22 | 364,559,506.76 |
合计 | 236,933,445.22 | 364,559,506.7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备注 |
银行承兑汇票 | 37,859,912.94 | |
合计 | 37,859,912.94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备注 |
银行承兑汇票 | 3,488,030,513.06 | ||
合计 | 3,488,030,513.06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61,560,883.46 | 99.26 | 58,730,432.52 | 80.45 |
1至2年 | 642,239.07 | 0.18 | 12,539,665.11 | 17.18 |
2至3年 | 278,217.12 | 0.08 | 1,518,206.81 | 2.08 |
3年以上 | ||||
3-4年(含4年) | 1,516,855.10 | 0.42 | 214,144.00 | 0.29 |
4-5年(含5年) | 214,144.00 | 0.06 | 2,110.00 | 0.00 |
5年以上 | 2,110.00 | 0.00 | ||
合计 | 364,214,448.75 | 100.00 | 73,004,558.4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95,473,371.31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1.1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109,360,935.90 | 27,537,976.19 |
合计 | 109,360,935.90 | 27,537,976.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3,902,769.77 |
1至2年 | 170,253.82 |
2至3年 | 534,237.12 |
3年以上 |
3至4年 | 305,040.74 |
4至5年 | 2,913,918.69 |
5年以上 | 38,026,593.00 |
合计 | 155,852,813.1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借款本金及利息 | 87,398,339.83 | |
往来款 | 41,031,697.18 | 39,643,411.77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 | 4,667,323.77 | 24,174,057.04 |
政府补助 | 385,903.13 | |
其他 | 22,755,452.36 | 633,914.20 |
合计 | 155,852,813.14 | 64,837,286.1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079,409.95 | 27,219,900.00 | 37,299,309.9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27,280.00 | 127,28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05,508.05 | 6,105,508.0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3,085,988.50 | 1,070.74 | 3,087,059.24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9,143,626.50 | 27,348,250.74 | 46,491,877.2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销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7,019,900.00 | 27,019,9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00,000.00 | 128,350.74 | 328,350.74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0,079,409.95 | 6,105,508.05 | 2,958,708.50 | 19,143,626.50 | ||
合计 | 37,299,309.95 | 6,105,508.05 | 3,087,059.24 | 46,491,877.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借款本金及利息 | 87,398,339.83 | 1年以内 | 56.08 | 4,369,916.99 |
北京徕特安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019,900.00 | 5年以上 | 17.34 | 27,019,900.00 |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补偿款 | 15,171,678.00 | 1年以内 | 9.73 | 758,583.90 |
北京华睿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500,000.00 | 5年以上 | 2.25 | 3,500,000.00 |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00,000.00 | 5年以上 | 1.92 | 3,000,000.00 |
合计 | 136,089,917.83 | 87.32 | 38,648,400.8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22,131,646.02 | 52,117,150.77 | 670,014,495.25 | 330,891,114.25 | 53,965,080.01 | 276,926,034.24 |
在产品 | 541,926,607.01 | 31,110,353.35 | 510,816,253.66 | 194,395,803.24 | 30,408,503.33 | 163,987,299.91 |
库存商品 | 258,742,033.15 | 30,357,758.82 | 228,384,274.33 | 103,812,868.43 | 26,399,129.53 | 77,413,738.90 |
委托加工物资 | 66,584,300.70 | 66,584,300.70 | 34,734,856.15 | 34,734,856.15 | ||
发出商品 | 146,921,993.54 | 146,921,993.54 | 36,480,360.04 | 36,480,360.04 | ||
合同履约成本 | 3,898,497.33 | 3,898,497.33 | ||||
合计 | 1,736,306,580.42 | 113,585,262.94 | 1,622,721,317.48 | 704,213,499.44 | 110,772,712.87 | 593,440,786.5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3,965,080.01 | 1,474,693.02 | 3,322,622.26 | 52,117,150.77 | ||
在产品 | 30,408,503.33 | 905,623.84 | 203,773.82 | 31,110,353.35 | ||
库存商品 | 26,399,129.53 | 4,676,254.76 | 717,625.47 | 30,357,758.82 | ||
合计 | 110,772,712.87 | 7,056,571.62 | 4,244,021.55 | 113,585,262.9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在产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353,402,905.22 | 224,415,360.35 |
预缴所得税 | 9,779,223.92 | 12,771,656.61 |
其他 | 521,357.44 | 1,637,735.86 |
合计 | 363,703,486.58 | 238,824,752.82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25,801,840.55 | 125,801,840.55 | 136,595,295.66 | 136,595,295.66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44,598,608.50 | 44,598,608.50 | 79,051,124.22 | 79,051,124.22 | ||
合计 | 125,801,840.55 | 125,801,840.55 | 136,595,295.66 | 136,595,295.66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12,521.30 | -712,521.30 | |||||||||
小计 | 712,521.30 | -712,521.30 | |||||||||
合计 | 712,521.30 | -712,521.30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732,664.98 | 62,732,664.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66,286.54 | 574,249.35 | 38,140,535.8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7,566,286.54 | 574,249.35 | 38,140,535.8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490,104.98 | 50,490,104.98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出至固定资产 | 50,490,104.98 | 50,490,104.98 | ||
4.期末余额 | 49,808,846.54 | 574,249.35 | 50,383,095.8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807,925.24 | 14,807,925.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60,784.59 | 34,103.79 | 2,194,888.38 | |
(1)计提或摊销 | 1,004,012.37 | 8,654.40 | 1,012,666.77 | |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 | 1,156,772.22 | 25,449.39 | 1,182,221.6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24,871.89 | 11,024,871.89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出至固定资产 | 11,024,871.89 | 11,024,871.89 | ||
4.期末余额 | 5,943,837.94 | 34,103.79 | 5,977,941.7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865,008.60 | 540,145.56 | 44,405,154.1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924,739.74 | 47,924,739.7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650,620,409.62 | 9,062,169,188.75 |
固定资产清理 | 98,114.48 | 18,404,037.35 |
合计 | 9,650,718,524.10 | 9,080,573,226.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新能源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4,683,920.25 | 1,793,644,369.01 | 19,325,924.75 | 46,305,110.99 | 8,690,785,306.63 | 11,554,744,631.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1,566,996.43 | 768,746,557.66 | 3,205,591.42 | 4,995,150.83 | 162,989,050.17 | 1,441,503,346.51 |
(1)购置 | 25,531,214.48 | 68,382,917.66 | 3,067,788.33 | 2,159,121.35 | 3,323,950.64 | 102,464,992.46 |
(2)在建工程转入 | 425,545,676.97 | 700,363,640.00 | 2,769,977.78 | 17,526,021.06 | 1,146,205,315.8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37,803.09 | 66,051.70 | 142,139,078.47 | 142,342,933.26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0,490,104.98 | 50,490,104.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91,499.62 | 62,225,866.29 | 3,868,741.58 | 1,181,185.74 | 106,088,344.12 | 202,455,637.35 |
(1)处置或报废 | 12,809,182.72 | 3,215,492.74 | 1,125,615.74 | 62,765,872.76 | 79,916,163.96 |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29,091,499.62 | 29,091,499.62 | ||||
(3)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152,875.22 | 653,248.84 | 55,570.00 | 861,694.06 | ||
(4)转出至在建工程 | 49,263,808.35 | 43,322,471.36 | 92,586,279.71 | |||
4.期末余额 | 1,477,159,417.06 | 2,500,165,060.38 | 18,662,774.59 | 50,119,076.08 | 8,747,686,012.68 | 12,793,792,340.79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143,186,459.00 | 435,225,265.59 | 14,252,875.80 | 20,831,524.78 | 1,803,815,517.17 | 2,417,311,642.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306,171.85 | 163,411,026.35 | 1,859,300.59 | 8,762,572.24 | 490,108,571.21 | 704,447,642.24 |
(1)计提 | 29,281,299.96 | 163,411,026.35 | 1,728,387.65 | 8,699,823.12 | 402,062,552.04 | 605,183,089.12 |
(2)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130,912.94 | 62,749.12 | 88,046,019.17 | 88,239,681.23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024,871.89 | 11,024,871.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56,772.22 | 18,765,581.63 | 3,345,582.49 | 1,104,052.43 | 26,407,016.53 | 50,779,005.30 |
(1)处置或报废 | 9,335,771.24 | 2,936,958.20 | 1,058,474.40 | 16,860,441.13 | 30,191,644.97 |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1,156,772.22 | 1,156,772.22 | ||||
(3)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9,076.09 | 408,624.29 | 45,578.03 | 463,278.41 | ||
(4)转出至在建工程 | 9,420,734.30 | 9,546,575.40 | 18,967,309.70 | |||
4.期末余额 | 182,335,858.63 | 579,870,710.31 | 12,766,593.90 | 28,490,044.59 | 2,267,517,071.85 | 3,070,980,279.2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4,582,019.76 | 22,617.64 | 659,163.14 | 75,263,800.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39,966.36 | 5,612.01 | 26,570.28 | 3,072,148.65 | ||
(1)处置或报废 | 3,039,966.36 | 5,612.01 | 26,570.28 | 3,072,148.65 | ||
4.期末余额 | 71,542,053.40 | 17,005.63 | 632,592.86 | 72,191,651.8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94,823,558.43 | 1,848,752,296.67 | 5,879,175.06 | 20,996,438.63 | 6,480,168,940.83 | 9,650,620,409.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861,497,461.25 | 1,283,837,083.66 | 5,050,431.31 | 24,814,423.07 | 6,886,969,789.46 | 9,062,169,188.7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49,374,008.29 | 35,595,625.63 | 7,771,106.83 | 6,007,275.83 | |
运输工具 | 85,128.20 | 65,985.82 | 17,005.63 | 2,136.75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2,542,976.40 | 1,890,740.82 | 590,158.81 | 62,076.77 | |
合计 | 52,002,112.89 | 37,552,352.27 | 8,378,271.27 | 6,071,489.35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68,070,974.99 | 25,932,878.39 | 142,138,096.60 | |
新能源电站 | 5,991,477,584.29 | 1,082,346,465.69 | 4,909,131,118.60 | |
合计 | 6,159,548,559.28 | 1,108,279,344.08 | 5,051,269,215.20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通州区张家湾镇的房屋 | 12,488,879.08 | 该房屋建于2001年,当初缺建设报批手续,现取得房产证困难(索引至附注十二、7 |
乐山新材料-单晶车间 | 248,717,390.67 | 未竣工验收 |
乐山新材料-机加车间 | 112,286,602.20 | 未竣工验收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蒙努电站 | 15,523,302.67 | |
万宝电站 | 2,880,734.68 | |
科技股份-燃油叉车一台 | 7,694.02 | |
无锡荣能-机器设备 | 90,420.46 | |
合计 | 98,114.48 | 18,404,037.35 |
其他说明:
无
注: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30,569,441.02 | 187,780,778.87 |
工程物资 | 8,340,947.50 | 11,015,200.31 |
合计 | 738,910,388.52 | 198,795,979.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乐山新材料-12GW高效单晶硅棒 | 488,754,032.94 | 488,754,032.94 | ||||
无锡科技-二期项目 | 155,060,455.42 | 155,060,455.42 | ||||
贵州兴业-100兆瓦光伏电站 | 33,775,895.96 | 33,775,895.96 | ||||
乌海京运通-厂房 | 21,559,289.92 | 21,559,289.92 | 28,035,360.77 | 28,035,360.77 | ||
京运通科技二期工程 | 14,612,708.96 | 14,612,708.96 | 5,622,941.09 | 5,622,941.09 | ||
无锡荣能-生产线扩建工程 | 7,214,206.42 | 7,214,206.42 | 38,447,344.40 | 38,447,344.40 | ||
嘉兴银阳-太阳能电站 | 3,476,249.96 | 3,476,249.96 | ||||
无锡京运通科技一期设备 | 1,545,881.38 | 1,545,881.38 | 5,476,908.90 | 5,476,908.90 | ||
无锡京运通科技-车间管理系统 | 1,118,467.17 | 1,118,467.17 | 1,118,467.17 | 1,118,467.17 | ||
北京京运通科技-风电运维平台 | 806,142.69 | 806,142.69 | 806,142.69 | 806,142.69 | ||
淮南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81,920.57 | 681,920.57 | 681,920.57 | 681,920.57 | ||
无锡荣能-车间管理系统 | 479,466.21 | 479,466.21 | 1,810,699.11 | 1,810,699.11 | ||
无锡荣能-车间、厂房改造工程 | 389,212.62 | 389,212.62 | 3,407,913.49 | 3,407,913.49 | ||
乌海京运通二期项目 | 297,029.70 | 297,029.70 | 297,029.70 | 297,029.70 | ||
乐山半导体-22GW高效单晶硅棒 | 290,743.51 | 290,743.51 | ||||
北京天能-低温贮罐 | 237,168.14 | 237,168.14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构筑物 | 139,805.82 | 139,805.82 | 10,193,351.98 | 10,193,351.98 | ||
濉溪昌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30,763.63 | 130,763.63 | 130,763.63 | 130,763.63 | ||
诸暨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7,374,424.46 | 353,800.00 | 7,020,624.46 | |||
科技股份-乌海生产线建造工程 | 79,257,097.43 | 79,257,097.43 | ||||
芜湖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5,297,126.10 | 5,297,126.10 | ||||
无锡京运通科技-生厂车间 | 177,087.38 | 177,087.38 | ||||
合计 | 730,569,441.02 | 730,569,441.02 | 188,134,578.87 | 353,800.00 | 187,780,778.8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科技股份-乌海生产线建造工程 | 96,000,000.00 | 79,257,097.43 | 16,514,083.09 | 95,771,180.52 | 99.76 | 100.00 | 自有资金 | |||||
无锡科技-二期项目 | 550,000,000.00 | 222,853,463.58 | 67,793,008.16 | 155,060,455.42 | 40.52 | 40.52 | 自有资金 | |||||
贵州兴业-100兆瓦光伏电站 | 33,775,900.00 | 33,775,895.96 | 33,775,895.96 | 100.00 | 99.00 | 自有资金 | ||||||
京运通科技二期工程 | 805,560,000.00 | 5,622,941.09 | 8,989,767.87 | 14,612,708.96 | 1.81 | 1.81 | 自有资金 | |||||
乐山新材料-12GW高效单晶硅棒 | 3,467,970,000.00 | 1,303,047,035.57 | 814,293,002.63 | 488,754,032.94 | 42.46 | 42.46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953,305,900.00 | 84,880,038.52 | 1,585,180,246.07 | 977,857,191.31 | 692,203,093.28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太阳能组件 | 8,317,036.88 | 8,317,036.88 | 10,991,289.69 | 10,991,289.69 | ||
专用设备 | 23,910.62 | 23,910.62 | 23,910.62 | 23,910.62 | ||
乌海1期生产设备 | 6,642,236.20 | 6,642,236.20 | 4,887,369.00 | 4,887,369.00 | ||
合计 | 14,983,183.70 | 6,642,236.20 | 8,340,947.50 | 15,902,569.31 | 4,887,369.00 | 11,015,200.31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屋顶 | 水面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99,553.77 | 2,315,438,789.72 | 206,494,548.96 | 10,072,692.20 | 78,612,992.61 | 2,612,018,577.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112.63 | 101,000.00 | 270,112.63 | |||
(1)租入 | 169,112.63 | 101,000.00 | 270,112.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12,517,729.72 | 2,112,517,729.72 | ||||
(1)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2,112,517,729.72 | 2,112,517,729.72 | ||||
4.期末余额 | 1,399,553.77 | 203,090,172.63 | 206,494,548.96 | 10,173,692.20 | 78,612,992.61 | 499,770,960.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58,421.20 | 4,058,421.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6,402.64 | 59,602,841.28 | 10,134,628.83 | 479,988.96 | 4,720,189.29 | 75,344,051.00 |
(1)计提 | 406,402.64 | 59,602,841.28 | 10,134,628.83 | 479,988.96 | 4,720,189.29 | 75,344,051.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862,630.40 | 49,862,630.40 | ||||
其中:合并范围变动影响 | 49,862,630.40 | 49,862,630.40 | ||||
4.期末余额 | 406,402.64 | 13,798,632.08 | 10,134,628.83 | 479,988.96 | 4,720,189.29 | 29,539,841.80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93,151.13 | 189,291,540.55 | 196,359,920.13 | 9,693,703.24 | 73,892,803.32 | 470,231,118.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99,553.77 | 2,311,380,368.52 | 206,494,548.96 | 10,072,692.20 | 78,612,992.61 | 2,607,960,156.06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水权 | 外购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5,893,903.29 | 16,997,407.01 | 7,087,929.68 | 5,163,929.47 | 265,143,169.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800,001.00 | 8,462,680.00 | 4,355,100.51 | 59,617,781.51 | ||
(1)购置 | 46,800,000.00 | 8,462,680.00 | 4,355,100.51 | 59,617,780.5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0 | 1.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083,274.33 | 20,083,274.33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19,509,024.98 | 19,509,024.98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574,249.35 | 574,249.35 | ||||
4.期末余额 | 262,610,629.96 | 16,997,407.01 | 7,087,929.68 | 8,462,680.00 | 9,519,029.98 | 304,677,676.6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677,333.86 | 9,639,054.99 | 1,476,652.00 | 2,522,431.28 | 53,315,472.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24,682.22 | 118,392.40 | 708,792.96 | 515,001.41 | 943,003.20 | 7,409,872.19 |
(1)计提 | 5,124,682.22 | 118,392.40 | 708,792.96 | 515,001.41 | 943,003.20 | 7,409,872.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0,900.64 | 1,000,900.64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975,451.25 | 975,451.25 | ||||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5,449.39 | 25,449.39 | ||||
4.期末余额 | 43,801,115.44 | 9,757,447.39 | 2,185,444.96 | 515,001.41 | 3,465,434.48 | 59,724,443.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239,959.62 | 7,239,959.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239,959.62 | 7,239,959.6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8,809,514.52 | 4,902,484.72 | 7,947,678.59 | 6,053,595.50 | 237,713,273.3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6,216,569.43 | 118,392.40 | 5,611,277.68 | 2,641,498.19 | 204,587,737.7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9,813,723.34 | 119,813,723.34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7,516.95 | 437,516.95 | ||||
合计 | 120,251,240.29 | 120,251,240.2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9,813,723.34 | 119,813,723.34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7,516.95 | 437,516.95 | ||||
合计 | 120,251,240.29 | 120,251,240.2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预付借款利息 | 3,723,442.09 | 1,314,156.00 | 2,409,286.09 | |
土地、屋顶费用 | 3,331,580.33 | 64,241.82 | 370,597.24 | 3,025,224.91 |
服务费 | 3,261,930.92 | 363,798.44 | 702,115.88 | 2,923,613.48 |
其他 | 220,183.48 | 426,014.16 | 310,737.10 | 335,460.54 |
合计 | 10,537,136.82 | 854,054.42 | 2,697,606.22 | 8,693,585.0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9,318,849.49 | 44,841,438.48 | 299,300,546.35 | 72,096,934.5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3,125,738.05 | 52,064,778.87 | 13,302,332.13 | 1,995,349.82 |
可抵扣亏损 | 83,496,401.50 | 20,874,100.38 | 302,218,273.15 | 49,042,096.27 |
信用减值损失 | 307,612,664.49 | 49,433,217.03 | 267,084,929.21 | 66,501,267.62 |
合计 | 903,553,653.53 | 167,213,534.76 | 881,906,080.84 | 189,635,648.2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8,351,004.11 | 4,252,650.62 | 31,399,140.82 | 7,849,785.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估值 | 8,000,000.00 | 1,200,000.00 | ||
合计 | 36,351,004.11 | 5,452,650.62 | 31,399,140.82 | 7,849,785.2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82,738,603.33 | 180,946,878.10 |
可抵扣亏损 | 267,835,085.55 | 265,681,270.62 |
合计 | 450,573,688.88 | 446,628,148.7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
2022年 | 27,367,714.58 | 44,620,023.58 | |
2023年 | 35,754,485.12 | 35,754,485.12 | |
2024年 | 33,579,981.64 | 36,520,560.02 | |
2025年 | 38,562,030.92 | 39,937,225.88 | |
2025年以后 | 132,570,873.29 | 108,848,976.02 | |
合计 | 267,835,085.55 | 265,681,270.6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进项税 | 179,107,874.28 | 179,107,874.28 | 356,029,166.16 | 356,029,166.16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27,006,816.55 | 27,006,816.55 | 22,073,819.53 | 22,073,819.53 | ||
合计 | 206,114,690.83 | 206,114,690.83 | 378,102,985.69 | 378,102,985.6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79,000,000.00 | 15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213,323,271.50 | 368,889,369.85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311,000,000.00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475,500,000.00 | 243,00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14,000,000.00 | 46,487,093.13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608,264.58 | 677,230.51 |
合计 | 1,594,431,536.08 | 809,053,693.4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期末保证借款系:(1)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支行签订的三笔借款合同,①合同号:兴银京开(2021)短期字第202182-1号,借款期限为2021-12-30至2022-12-29,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保证人为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②合同号兴银京开(2021)短期字第202019-3号,借款期限为2021-02-23至2022-02-22,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保证人为冯焕培,范朝霞;③合同号兴银京开(2021)短期字第202019-2号,合同期限为2021-02-23至2022-02-22,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100,000,000.00元,三笔保证借款期末应付利息合计为269,444.44元。(2)①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4214010292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借款余额为80,000,000.00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10,000.00元,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②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前洲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BOCHS-A003(2021)-3041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6月11日,期末剩余借款余额为59,000,000.00元,期末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76,618.06元,保证人:冯焕培。(3)
本公司子公司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订编号为H613001211119620的贷款合同,本期末剩余借款金额为4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17日,期末应付利息为48,333.33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注2:期末抵押借款系:(1)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前洲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BOCHS-A003(2021)-3055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6月11日,借款余额为91,000,000.00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18,173.61元,抵押物为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6013号。(2)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122,323,271.50元,抵押物为:①北京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1号院3号楼,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X京房产证开字第042901号;②北京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1号院6号楼,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X京房产证开字第028154号;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1号院1幢1至2层01,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X京房产证开字第012259号;④北京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F5号街区F5F1、F5M1地块,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开股份国用(2009)第56号。注3:期末质押借款系:本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1年恒银京贸字第100008310011号《贸易融资主协议》,借款起止日期为:2021-9-27至2022-09-26,本期末剩余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0元,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质押。
注4:期末信用借款系:(1)①本公司与厦门银行北京分行的两笔借款。合同编号为:
1202202107192160,借款期限为2021-7-23至2022-7-22,授信额度为:100,000,000.00元,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50,000,000.00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80,972.22元;②本公司与大连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DLL京202112150058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12-20至2022-12-19,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1,000,000.00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3,291.67元。(2)本公司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定合同编号为:HTZ150720000LDZJ202100002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1-13至2022-1-13,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50,000,000.00元 ,期末剩余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74,861.11元。(3)本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100,000,000.00元,合同编号为:07700KL20198001,借款起止日期为:2021-06-09至2021-09-03。(4)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BC2021082700001757的《融资额度协议》,借款起止日期为:2021-09-16至2022-09-15,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注5:期末保证及抵押借款系:(1)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华威支行签订的两笔借款合同,①合同号:公流贷字第ZX21000000293948号,本期末剩余借款金额为153,000,000.00元,期限为2021-3-31至2022-3-31,②合同号:公流贷字第 ZX21000000335935#,借款期限为2021-11-4至2022-9-4,本期剩余借款金额为47,500,000.00元,两笔借款期末应付利息合计为:245,781.25元,两笔借款的保证人为:冯焕培,抵押物为房产X京房权证开字第032709号,地产京技国用(2014出)第00019号。(2)本公司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期末保证及抵押借款系: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北东街支行签订编号为:15010120210000288的保证、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17日,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80,000,000.00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27,600元;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签订编号
为:15010120210000308的保证、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18日,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75,000,000.00元;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狮城支行签订编号为:15010120210000834的保证、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50,000,000.00元;④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签订编号为:15010120210004856的保证、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11月28日,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借款本金为70,000,000.00元,期末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307,388.89元;借款抵押物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抵押清单15100620190000643-1、15100620190000643-2、15100620190000643-3、15100620190000643-4,权证号: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24851号,借款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6:期末保证及质押借款系:本公司与星展银行签订的合同号为:P/BJ/SW/10272/20的借款合同,合同期限为:2021-1-21至2022-1-21,本期末剩余借款金额为14,000,000,00元,期末应付利息为135,800.00元, 担保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27,500,000.00元质押存单:由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质押存单3,500,000.00美元,起止日期为2021-9-29至2022-9-29。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670,628,648.94 | 223,857,308.83 |
合计 | 670,628,648.94 | 228,857,308.8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费 | 1,063,107,266.41 | 369,648,528.19 |
工程设备款 | 654,008,534.31 | 630,191,435.53 |
服务费 | 34,207,229.97 | 13,281,473.39 |
其他 | 63,852,094.59 | 40,896,128.14 |
合计 | 1,815,175,125.28 | 1,054,017,565.2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 | 80,399,750.14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2 | 56,621,123.45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3 | 40,151,200.0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4 | 22,117,165.13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5 | 19,990,146.16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6 | 8,433,056.22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7 | 7,377,257.21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8 | 6,103,484.65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9 | 5,285,699.13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46,478,882.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71,161,783.41 | 105,587,791.08 |
合计 | 171,161,783.41 | 105,587,791.0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2,699,632.07 | 415,889,833.72 | 392,757,934.31 | 65,831,531.4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74,438.87 | 46,345,730.18 | 45,899,114.87 | 1,221,054.18 |
三、辞退福利 | 28,000.00 | 28,000.00 | ||
合计 | 43,474,070.94 | 462,263,563.90 | 438,685,049.18 | 67,052,585.6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376,687.36 | 346,146,287.19 | 324,680,608.21 | 61,842,366.34 |
二、职工福利费 | 222,000.00 | 17,525,002.33 | 17,724,502.33 | 22,50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1,027,202.88 | 25,066,272.44 | 24,714,249.49 | 1,379,225.8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75,272.17 | 22,683,169.37 | 22,346,795.66 | 1,211,645.88 |
工伤保险费 | 88,278.18 | 1,839,525.88 | 1,765,224.11 | 162,579.95 |
生育保险费 | 63,652.53 | 543,577.19 | 602,229.72 | 5,000.00 |
其他 | ||||
四、住房公积金 | 199,286.00 | 18,902,617.28 | 18,561,546.28 | 540,35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74,455.83 | 8,125,079.28 | 6,952,452.80 | 2,047,082.31 |
六、商业保险 | 124,575.20 | 124,575.20 | ||
合计 | 42,699,632.07 | 415,889,833.72 | 392,757,934.31 | 65,831,531.4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46,544.45 | 44,559,266.02 | 44,125,395.85 | 1,180,414.62 |
2、失业保险费 | 27,894.42 | 1,786,464.16 | 1,773,719.02 | 40,639.56 |
合计 | 774,438.87 | 46,345,730.18 | 45,899,114.87 | 1,221,054.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081,463.77 | 12,980,650.75 |
土地使用税 | 2,212,940.68 | 1,718,038.09 |
企业所得税 | 77,123,961.79 | 4,637,902.74 |
房产税 | 2,729,213.53 | 2,513,790.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25,441.29 | 476,778.55 |
教育费附加 | 533,887.11 | 411,339.79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44,590.68 | 870,251.35 |
其他 | 1,572,365.50 | 521,371.55 |
合计 | 128,423,864.35 | 24,130,123.1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6,668,944.34 | 260,851,573.35 |
合计 | 196,668,944.34 | 260,851,573.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32,857,787.37 | 37,890,186.9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60,250,000.00 | |
保证金、押金 | 3,227,075.30 | 22,645,437.61 |
待支付费用 | 332,779.67 | 261,466.84 |
借款及利息 | 200,000,000.00 | |
其他 | 1,302.00 | 54,481.91 |
合计 | 196,668,944.34 | 260,851,573.3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0 | 30,778,791.76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11 | 1,665,037.8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2 | 1,431,5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33,875,329.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1,317,468.62 | 444,270,979.23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13,374,996.79 | 708,473,749.2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050,239.24 | 268,163,521.93 |
合计 | 1,109,742,704.65 | 1,420,908,250.3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融资券 | 200,000,000.00 | |
短期融资券利息 | 8,049,863.01 | |
待转销项税 | 22,373,258.12 | 12,665,314.56 |
合计 | 22,373,258.12 | 220,715,177.5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58,5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135,500,000.00 | 194,500,0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199,500,000.00 | |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 45,220,000.00 | 454,856,666.6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0,520,000.00 | 442,606,666.66 |
合计 | 309,700,000.00 | 565,2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期末保证借款系: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NBWZTZ(2020)A0018241的《委托债权投资协议》,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宁波银行向本公司借款100,000,000.00元,合同期限为2020年08月14日至2022年08月12日,保证人为冯焕培。
注2:期末保证及质押借款系:(1)本公司子公司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的借款,本期末剩余本金65,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2月9日至2028年2月9日。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①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为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质物为庐江县泥河镇20MW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的电费收费权。②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子公司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的借款,本期末剩余本金60,000,000.00元,借款期间为2015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0日。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①最高额质押合同:出质人为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收费权。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本公司子公司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的借款,本期末剩余本金为10,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5日。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①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海盐一期的应收账款收费权。出质人为北京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②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3:期末保证及抵押借款系: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威支行签订编号为公流贷字第ZX21000000293941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金额为200,000,000.00元,本期末剩余借款本金为:199,500,000.00元,合同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本合同为《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2100000016420号)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在《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内。
注4:期末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系:(1)本公司子公司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合同号为:322017CF032。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截止本期期末长期借款剩余本金23,8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以下《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全部债务提供担保。①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裕华家居电站、群展精密电站、裕华木业电站、闼闼木门电站、祥恒包装电站、双飞润滑电站、晟合新材料电站、科恩特电站。②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收入。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子公司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合同号为:322017CF031。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5,000,000.00元,截止本期期末长期借款剩余本金21,42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9日。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以下《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全部债务提供担保。①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抵押物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格洛斯电站。②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收入。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28,890,437.32 | 1,965,546,566.5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4,563,183.72 | 255,561,721.84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050,239.24 | 268,163,521.93 |
合计 | 379,277,014.36 | 1,441,821,322.7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420,470,252.69 | 3,134,636,639.76 |
合计 | 4,420,470,252.69 | 3,134,636,639.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乐山高新投借款 | 1,200,000,000.00 | |
融资租赁款 | 3,843,110,388.99 | 4,133,845,249.48 |
减: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708,473,749.23 | 913,374,996.79 |
合计 | 3,134,636,639.76 | 4,420,470,252.69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复原费 | 30,300,386.48 | 32,457,192.76 | 拆除复原费 |
合计 | 30,300,386.48 | 32,457,192.7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0,755,183.32 | 13,682,800.00 | 8,412,914.45 | 106,025,068.87 | 财政拨款 |
合计 | 100,755,183.32 | 13,682,800.00 | 8,412,914.45 | 106,025,068.8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金太阳工程补贴 | 8,249,166.32 | 749,924.28 | 7,499,242.04 | 与资产相关 | |||
硅晶材料产业园(一期)贴息 | 4,529,250.00 | 148,500.00 | 4,380,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通州锅炉改造 | 259,997.40 | 51,999.96 | 207,997.44 | 与资 |
产相关 |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43,312,500.00 | 1,125,000.00 | 42,18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 | 7,199,999.96 | 800,000.04 | 6,399,999.92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1,334,918.92 | 148,324.32 | 1,186,594.6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812,800.00 | 45,794.46 | 767,005.5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6,400,000.00 | 255,914.36 | 6,144,085.64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四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170,157.38 | 170,157.38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惠山区新兴产业发展 | 745,527.31 | 562,040.87 | 183,486.44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400,653.97 | 222,358.13 | 178,295.84 | 与资产相关 | |||
2015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115,948.90 | 36,324.96 | 79,623.94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度无锡市级 | 91,336.12 | 15,999.24 | 75,336.88 | 与资 |
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产相关 |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441,208.47 | 64,499.16 | 376,709.31 | 与资产相关 |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339,184.99 | 54,526.68 | 284,658.31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026,474.60 | 346,230.48 | 2,680,244.12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590,000.00 | 46,261.60 | 543,738.4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改造补贴 | 2,500,000.00 | 99,614.16 | 2,400,385.84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2,180,000.00 | 21,026.28 | 2,158,973.72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629,800.00 | 168,600.00 | 1,461,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3,452,160.64 | 1,291,681.56 | 12,160,479.08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项目 | 13,727,428.44 | 1,391,772.93 | 12,335,655.51 | 与资产相关 | |||
山东省自 | 236,969.90 | 146,363.60 | 90,606.30 | 与 |
主创新重大专项 | 资产相关 | ||||||
珠海茂丰项目 | 1,492,500.00 | 1,200,000.00 | 450,000.00 | 2,24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0,755,183.32 | 13,682,800.00 | 8,412,914.45 | 106,025,068.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待转销项税 | 65,591.28 | |
合计 | 65,591.28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93,017,701.00 | 421,585,160.00 | 421,585,160.00 | 2,414,602,861.00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1,585,16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股份总数从1,993,017,701.00股增加至2,414,602,861.0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93,156,705.17 | 2,067,866,452.13 | 60,280,713.08 | 4,900,742,444.22 |
其他资本公积 | 5,019,166.65 | 5,019,166.65 | ||
合计 | 2,893,156,705.17 | 2,072,885,618.78 | 60,280,713.08 | 4,905,761,610.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非公开发行421,585,160.00股,对应增加股本溢价2,067,866,452.13元;本期股份支付减少股本溢价60,280,713.08元以及增加其他资本公积5,019,166.65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60,250,000.00 | 60,250,000.00 | ||
合计 | 60,250,000.00 | 60,25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0.00股,按照员工购买价格6.025元/股确认库存股,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0,696,592.21 | 5,340,181.20 | 156,036,773.41 | |
其他 | ||||
合计 | 150,696,592.21 | 5,340,181.20 | 156,036,773.4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公司按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43,728,759.49 | 2,103,607,379.6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43,728,759.49 | 2,103,607,379.6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8,159,225.47 | 440,121,379.8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340,181.2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66,547,803.76 | 2,543,728,759.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707,778,699.35 | 3,067,891,723.23 | 3,762,131,728.77 | 2,514,459,679.29 |
其他业务 | 817,824,928.67 | 554,737,720.24 | 294,066,080.62 | 220,408,539.94 |
合计 | 5,525,603,628.02 | 3,622,629,443.47 | 4,056,197,809.39 | 2,734,868,219.2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51,380.82 | 1,860,914.60 |
教育费附加 | 3,259,376.14 | 2,336,250.83 |
水资源税 | 131,402.50 | 92,606.00 |
房产税 | 11,591,960.97 | 11,747,503.01 |
土地使用税 | 9,149,573.81 | 7,436,626.77 |
车船使用税 | 39,138.63 | 42,535.30 |
印花税 | 6,198,494.24 | 2,442,388.60 |
土地增值税 | 534,215.86 | |
地方水利基金 | 3,480,020.84 | 2,019,417.24 |
其他 | 9,220.44 | 1,766,425.68 |
合计 | 36,810,568.39 | 30,278,883.8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898,017.75 | 8,477,440.52 |
包装费 | 8,141,982.51 | 7,557,052.68 |
技术服务费 | 4,494,991.46 | 4,648,618.84 |
质量补偿费 | 4,471,837.04 | 2,825,867.63 |
业务招待费 | 2,754,230.00 | 2,263,825.30 |
交通差旅费 | 1,962,987.71 | 2,261,429.67 |
展览、宣传费 | 785,569.19 | 596,796.15 |
售后服务费 | 269,350.57 | 119,104.65 |
运输费 | 130,900.30 | 29,103.95 |
出口代理费 | 95,372.60 | 1,496,111.07 |
其他 | 1,069,949.92 | 987,343.34 |
合计 | 35,075,189.05 | 31,262,693.8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8,315,867.97 | 49,892,552.73 |
中介服务费 | 44,739,401.12 | 16,772,526.48 |
折旧费 | 24,434,339.40 | 31,621,246.48 |
业务招待费 | 9,927,834.93 | 9,854,669.24 |
办公物耗 | 8,450,269.72 | 7,831,677.99 |
无形资产摊销 | 5,780,292.13 | 4,573,982.97 |
差旅费 | 3,252,674.33 | 2,246,504.37 |
其他 | 29,929,380.73 | 34,382,336.57 |
合计 | 204,830,060.33 | 157,175,496.8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150,089,259.40 | 108,697,411.53 |
人工费用 | 59,351,625.69 | 34,979,716.14 |
其他费用 | 5,938,830.74 | 3,460,290.05 |
折旧费用 | 5,214,500.58 | 3,300,113.12 |
无形资产摊销 | 827,185.36 | 911,750.88 |
外委研发 | 615,000.00 | 3,599,805.83 |
合计 | 222,036,401.77 | 154,949,087.5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88,392,260.86 | 425,705,728.16 |
减:利息收入 | 59,440,956.69 | 17,364,174.55 |
汇兑损失 | 1,916,209.86 | 3,565,756.80 |
减:汇兑收益 | 1,356,951.30 | 1,517,227.98 |
其他 | 31,017,152.97 | 21,605,349.62 |
合计 | 460,527,715.70 | 431,995,432.0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1,125,000.00 | 1,125,0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7,412,287.23 | 7,412,287.23 |
白龙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6,902,654.87 |
庐江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4,182,247.55 | 8,551,911.96 |
平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246,694.06 | 4,701,866.73 |
海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993,539.82 | 1,995,904.22 |
2020研发投入增长奖励 | 1,860,000.00 |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项目 | 1,391,772.93 | 1,391,772.93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291,681.56 | 1,291,681.56 |
惠科金扬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283,318.58 | 1,170,374.34 |
稳岗补贴 | 1,180,315.85 | 3,196,479.00 |
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114,230.09 | 985,846.29 |
桐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886,725.66 | 826,769.98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 | 800,000.04 | 800,000.04 |
嘉兴盛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790,000.00 | 1,243,750.09 |
金太阳工程补贴 | 749,924.28 | 749,924.28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补贴 | 741,785.00 | 495,200.00 |
明珠产业园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607,079.65 | 713,999.73 |
无锡市惠山区新兴产业发展 | 562,040.87 | 566,304.12 |
珠海茂丰项目 | 450,000.00 | 90,000.00 |
政府补助-企业补助 | 447,170.40 | 350,000.00 |
德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438,001.86 | 820,173.42 |
诸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410,851.75 | 66,640.95 |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398,464.86 | 66,640.95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46,230.48 | 288,525.40 |
2020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制造荣誉奖补 | 320,000.00 | 320,000.00 |
先锋英才人才奖励和项目配套资金 | 263,500.00 | |
2020年度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255,914.36 | |
淄博市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奖励资金 | 250,000.00 |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222,358.13 | 230,727.29 |
无锡市四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170,157.38 | 396,905.04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68,600.00 | 1,267,500.00 |
硅晶材料产业园(一期)贴息 | 148,500.00 | 148,500.00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48,324.32 | 37,081.08 |
(进口贴息) | ||
山东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 | 146,363.60 | 719,090.8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42,223.46 | 131,249.08 |
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转入 | 123,447.07 | 422,218.07 |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 | 100,000.00 | |
2020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改造补贴 | 99,614.16 |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64,499.16 | |
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 | 60,000.00 | 30,000.00 |
海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58,407.08 | 1,004,711.52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54,526.68 | 55,341.72 |
通州锅炉改造 | 51,999.96 | 51,999.96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46,261.60 | |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45,794.46 | |
2015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36,324.96 | 40,920.96 |
2021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21,026.28 | |
2016年度无锡市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15,999.24 | 15,999.24 |
经济增长奖励资金 | 11,012,436.41 | |
嘉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2,675,009.74 | |
绍兴银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补贴资金(市补) | 2,117,434.87 | |
产值增长奖励专项 | 772,600.00 | |
其他 | 346,298.82 | 4,430,248.45 |
合计 | 43,972,158.11 | 64,781,027.5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12,521.30 | -1,874,056.9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7,651,920.60 | -454,622.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
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收益 | 28,997,696.70 | 11,818,521.44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8,000,000.00 | |
合计 | 113,937,096.00 | 9,489,842.2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4,935.8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034,935.8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3,851,798.39 | 16,042,616.6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105,508.05 | -1,362,272.10 |
合计 | -39,957,306.44 | 14,680,344.5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831,003.58 | -45,648,055.2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820,746.23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1,754,867.20 | -4,887,369.00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437,516.95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585,870.78 | -65,793,687.39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的利得和损失 | 13,844,159.18 | -39,700,461.66 |
合计 | 13,844,159.18 | -39,700,461.6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0,650.81 | 2,002.23 | 20,650.8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0,650.81 | 2,002.23 | 20,650.81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5,322.00 | 5,322.00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1,100.00 | 49,700.00 | 31,100.00 |
乌玛高速A9标段光伏电站迁移项目补偿款 | 215,000.00 | ||
存货废品处置 | 607,826.38 | 142,459.27 | 607,826.38 |
光伏发电搬迁项目补偿款 | 357,935.75 | 357,935.75 | |
其他 | 360,405.57 | 615,541.30 | 360,405.57 |
合计 | 1,383,240.51 | 1,024,702.80 | 1,383,240.5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人才补贴 | 30,100.00 | 与收益相关 |
知识产权奖励资金 | 14,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勃湾经济和信息化局慰问金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乌海市海勃湾党委党建补助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奖励资金 | 6,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和科技局发放的春节慰问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1,100.00 | 49,7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5,739.44 | 5,227.77 | 85,739.4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85,739.44 | 5,227.77 | 85,739.44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18,283.00 | 18,283.00 | |
对外捐赠 | 1,540,000.00 | 370,000.00 | 1,540,000.00 |
其他 | 3,604,797.71 | 323,875.45 | 3,604,797.71 |
合计 | 5,248,820.15 | 699,103.22 | 5,248,820.1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5,929,053.38 | 46,197,693.0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024,978.86 | 5,709,233.36 |
合计 | 185,954,032.24 | 51,906,926.4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65,073,841.6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9,761,076.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542,305.9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26,110.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035,166.1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238,383.8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60,356.7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91,831.02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106,878.19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69,991,321.05 |
研发费用计价扣除 | -28,941,163.04 |
其他 | -2,682,576.79 |
所得税费用 | 185,954,032.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2,501,985.22 | 10,041,008.49 |
政府补助 | 48,649,315.33 | 63,924,914.27 |
保证金及押金 | 8,057,899.07 | 3,011,839.89 |
单位往来款 | 4,629,285.43 | 34,854,035.84 |
其他 | 33,928,178.60 | 12,178,009.66 |
合计 | 147,766,663.65 | 124,009,808.1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50,896,465.69 | 85,978,364.97 |
单位往来款 | 20,540,009.66 | 3,555,198.64 |
保证金、押金 | 2,450,519.93 | 87,162,718.81 |
其他 | 5,102,974.56 | 2,538,174.78 |
合计 | 178,989,969.84 | 179,234,457.2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肥广合基金管理费 | 13,460,300.42 | |
收回锡林浩特借款及利息 | 197,589,630.69 | |
合计 | 197,589,630.69 | 13,460,300.4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2,748,800,000.00 | 1,384,813,901.03 |
收到乐山高新投借款 | 1,200,000,000.00 | |
银行保证金 | 98,565,577.95 | 337,137,538.06 |
收员工股权激励款 | 60,250,000.00 | |
中登结算中心保证金、手续费等 | 769,059.01 | |
合计 | 4,107,615,577.95 | 1,722,720,498.1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款 | 2,307,423,030.83 | 1,094,441,829.43 |
银行保证金 | 505,178,929.62 | 469,360,208.01 |
股东借款 | 200,000,000.00 | |
融资中介费及融资手续费 | 55,322,587.11 | 18,251,790.14 |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票 | 120,530,713.08 | |
合计 | 3,188,455,260.64 | 1,582,053,827.5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79,119,809.39 | 447,543,734.4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85,870.78 | 65,793,687.39 |
信用减值损失 | 39,957,306.44 | -14,680,344.5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06,195,755.89 | 589,059,191.4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5,344,051.00 | |
无形资产摊销 | 7,409,872.19 | 6,286,628.2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97,606.22 | 21,846,432.0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13,844,159.18 | 39,700,461.66 |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088.63 | 3,225.5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4,935.8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89,242,722.98 | 444,726,577.3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3,937,096.00 | -9,489,842.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422,113.45 | -2,140,551.8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97,134.59 | 7,849,785.2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32,093,080.98 | 86,251,919.4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30,203,654.79 | -1,246,723,198.8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57,767,772.85 | -65,242,361.0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297,908.39 | 370,785,344.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91,793,212.14 | 326,552,108.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26,552,108.04 | 827,755,235.0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65,241,104.10 | -501,203,127.0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4,769,647.49 |
其中: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769,647.49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433,153.05 |
其中: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33,153.05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3,336,494.44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99,088,000.00 |
其中: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99,088,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8,510,916.63 |
其中: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8,510,916.63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0,577,083.37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91,793,212.14 | 326,552,108.04 |
其中:库存现金 | 480,964.59 | 345,578.9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91,312,247.55 | 326,206,529.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91,793,212.14 | 326,552,108.0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41,894,985.19 | 保证金及因诉讼冻结部分银行存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00,000.00 | 股权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37,859,912.94 | 质押 |
应收账款 | 2,282,917,448.29 | 融资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5,973,194,716.04 | 融资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98,346,240.24 | 融资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33,775,895.96 | 融资借款质押 |
子公司股权 | 3,214,771,073.31 | 融资借款质押 |
合计 | 12,441,360,271.97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23,963,359.70 | ||
其中:美元 | 3,554,232.17 | 6.3757 | 22,660,718.05 |
欧元 | 7,737.55 | 7.2197 | 55,862.79 |
港币 | 1,524,925.22 | 0.8176 | 1,246,778.86 |
应收账款 | 701.33 | ||
其中:美元 | 110.00 | 6.3757 | 701.33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报告期内记账本位币未发生变化,注册地为Unit A, 5/F., Max Share Centre, 373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42,187,500.00 | 递延收益 | 1,125,000.00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项目 | 12,335,655.51 | 递延收益 | 1,391,772.93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2,160,479.08 | 递延收益 | 1,291,681.56 |
金太阳工程补贴 | 7,499,242.04 | 递延收益 | 749,924.28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7,412,287.23 | 其他收益 | 7,412,287.23 |
白龙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6,902,654.87 | 其他收益 | 6,902,654.87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 | 6,399,999.92 | 递延收益 | 800,000.04 |
2020年度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6,144,085.64 | 递延收益 | 255,914.36 |
硅晶材料产业园(一期)贴息 | 4,380,750.00 | 递延收益 | 148,500.00 |
庐江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4,182,247.55 | 其他收益 | 4,182,247.55 |
平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246,694.06 | 其他收益 | 3,246,694.06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2,680,244.12 | 递延收益 | 346,230.48 |
2020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 | 2,400,385.84 | 递延收益 | 99,614.16 |
改造补贴 | |||
珠海茂丰项目 | 2,242,500.00 | 递延收益 | 450,000.00 |
2021年度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2,158,973.72 | 递延收益 | 21,026.28 |
海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993,539.82 | 其他收益 | 1,993,539.82 |
2020研发投入增长奖励 | 1,860,000.00 | 其他收益 | 1,860,000.00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461,200.00 | 递延收益 | 168,600.00 |
惠科金扬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283,318.58 | 其他收益 | 1,283,318.58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1,186,594.60 | 递延收益 | 148,324.32 |
稳岗补贴 | 1,180,315.85 | 其他收益 | 1,180,315.85 |
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114,230.09 | 其他收益 | 1,114,230.09 |
桐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886,725.66 | 其他收益 | 886,725.66 |
嘉兴盛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 | 790,000.00 | 其他收益 | 790,000.00 |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767,005.54 | 递延收益 | 45,794.46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补贴 | 741,785.00 | 其他收益 | 741,785.00 |
明珠产业园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607,079.65 | 其他收益 | 607,079.65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543,738.40 | 递延收益 | 46,261.60 |
政府补助-企业补助 | 447,170.40 | 其他收益 | 447,170.40 |
德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438,001.86 | 其他收益 | 438,001.86 |
诸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410,851.75 | 其他收益 | 410,851.75 |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398,464.86 | 其他收益 | 398,464.86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76,709.31 | 递延收益 | 64,499.16 |
2020年现代化发展资金-智能化制造荣誉奖补 | 320,000.00 | 其他收益 | 320,000.00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284,658.31 | 递延收益 | 54,526.68 |
先锋英才人才奖励和项目配套资金 | 263,500.00 | 其他收益 | 263,500.00 |
淄博市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奖励资金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通州锅炉改造 | 207,997.44 | 递延收益 | 51,999.96 |
无锡市惠山区新兴产业发展 | 183,486.44 | 递延收益 | 562,040.87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178,295.84 | 递延收益 | 222,358.1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42,223.46 | 其他收益 | 142,223.46 |
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转入 | 123,447.07 | 其他收益 | 123,447.07 |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山东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 | 90,606.30 | 递延收益 | 146,363.60 |
2015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79,623.94 | 递延收益 | 36,324.96 |
2016年度无锡市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75,336.88 | 递延收益 | 15,999.24 |
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海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58,407.08 | 其他收益 | 58,407.08 |
乌海市海勃湾党委党建补助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 |
知识产权奖励资金 | 6,100.00 | 营业外收入 | 6,100.00 |
信和科技局发放的春节慰问 | 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 |
无锡市四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递延收益 | 170,157.38 | |
其他 | 346,298.82 | 其他收益 | 346,298.82 |
合计 | 141,615,412.53 | — | 44,003,258.1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12-31 | 14,769,647.49 | 100.00 | 现金收购 | 2021-12-31 | 支付股权转让款、资产、财务等资料移交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9,688,000.00 | 41.00 | 转让 | 2021-8-4 | 股权交割完毕、收到股权转让价款 | 77,651,920.60 | 10.00 | 50,600,000.00 | 58,600,000.00 | 8,000,000.00 | 预计未来交易价格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成立时间 | 持股比例(%)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21年1月12日 | 70.00 |
山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1年6月18日 | 100.00 |
吕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1年6月23日 | 100.00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年6月24日 | 99.00 |
和顺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1年6月29日 | 100.00 |
山西京运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1年9月3日 | 100.00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1年9月7日 | 100.00 |
乐山市京运通硅片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1年9月7日 | 1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 硅晶体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国际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硅锭、硅片生产 | 6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半导体材料研发、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光伏产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光伏发电 | 80.00 | 设立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淄博市 | 环保材料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 | 武汉市 | 环保工程设计、总承包 | 100.00 | 设立 |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石嘴山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海宁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桐乡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平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善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德清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绍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诸暨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台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山东 | 淄博市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泰安盛阳 | 山东 | 泰安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固阳县 | 风力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锡林郭勒 | 风力发电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 | 前郭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芜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莱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淮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淮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芜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遂川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肥东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 | 江苏 | 东海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源有限公司 |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 | 岳阳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海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99.00 | 1.00 | 设立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郧西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海安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台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 | 六盘水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河南 | 确山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河南 | 汝南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濉溪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内丘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济南京运 | 山东 | 济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连云港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邢台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泰安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滁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滁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庆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海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99.00 | 1.00 | 设立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乐山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70.00 | 设立 |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 | 乐山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100.00 | 设立 | |
乐山市京运通硅片有限公司 | 四川 | 乐山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山西京运 | 山西 | 太原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吕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吕梁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和顺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晋中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山西京运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太原市 | 光伏发电 | 51.00 | 设立 |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市 | 工程建设 | 99.00 | 设立 | |
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 | 格尔木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35.00% | 40,846,160.96 | 57,466,009.4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189,533,617.66 | 269,852,716.73 | 459,386,334.39 | 285,920,075.67 | 8,961,452.80 | 294,881,528.47 | 172,811,609.08 | 283,962,840.74 | 456,774,449.82 | 403,958,676.69 | 5,330,491.74 | 409,289,168.4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1,195,813,624.08 | 116,703,317.03 | 116,703,317.03 | -48,698,505.78 | 720,321,764.25 | 25,932,348.09 | 25,932,348.09 | -69,349,115.02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 包头市 | 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 | 35.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43,883,460.60 | 59,445,240.67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88,654.20 | 531,565.51 |
非流动资产 | 161,635,386.38 | 161,991,858.11 |
资产合计 | 205,518,846.98 | 221,437,098.78 |
流动负债 | 150,591,603.25 | 145,754,099.74 |
非流动负债 | 57,777,692.28 | 67,672,830.10 |
负债合计 | 208,369,295.53 | 213,426,929.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专项储备 | 717,080.15 | 386,054.6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567,528.70 | 7,624,114.3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48,635.05 | 2,668,440.01 |
调整事项 | -1,909,864.38 | -1,955,918.71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909,864.38 | -1,955,918.71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0.00 | 712,521.3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8,173,713.14 | 32,822,931.94 |
财务费用 | 6,220,279.02 | 6,507,530.52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11,191,643.01 | -6,854,390.4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191,643.01 | -6,854,390.4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银行借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
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833,688,197.33 | 3,833,688,197.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1,534,935.89 | 941,534,935.89 | ||
应收票据 | 1,650,000.00 | 1,6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6,933,445.22 | 236,933,445.22 | ||
应收账款 | 2,748,004,030.65 | 2,748,004,030.65 | ||
其他应收款 | 109,360,935.90 | 109,360,935.90 | ||
长期应收款 | 125,801,840.55 | 125,801,840.55 |
(2)2020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575,078,743.51 | 575,078,743.5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1,550,000.00 | 231,550,000.00 | ||
应收票据 | 1,520,000.00 | 1,52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4,559,506.76 | 364,559,506.76 | ||
应收账款 | 2,183,923,096.92 | 2,183,923,096.92 | ||
其他应收款 | 27,537,976.19 | 27,537,976.19 | ||
长期应收款 | 136,595,295.66 | 136,595,295.66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1,594,431,536.08 | 1,594,431,536.08 | |
应付票据 | 670,628,648.94 | 670,628,648.94 | |
应付账款 | 1,815,175,125.28 | 1,815,175,125.28 | |
其他应付款 | 196,668,944.34 | 196,668,944.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9,742,704.65 | 1,109,742,704.65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长期借款 | 309,700,000.00 | 309,7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4,420,470,252.69 | 4,420,470,252.69 |
(2)2020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809,053,693.49 | 809,053,693.49 | |
应付票据 | 228,857,308.83 | 228,857,308.83 | |
应付账款 | 1,054,017,565.25 | 1,054,017,565.25 | |
其他应付款 | 260,851,573.35 | 260,851,573.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5,840,870.76 | 1,395,840,870.76 | |
长期借款 | 565,250,000.00 | 565,25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4,356,505,559.84 | 4,356,505,559.84 |
(二)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港元有关,除本公司和子公司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外币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1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外币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3,963,359.70 | ||
其中:美元 | 3,554,232.17 | 6.3757 | 22,660,718.05 |
欧元 | 7,737.55 | 7.2197 | 55,862.79 |
港元 | 1,524,925.22 | 0.8176 | 1,246,778.86 |
应收账款 | 701.33 | ||
其中:美元 | 110.00 | 6.3757 | 701.33 |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汇兑损益 | 对人民币升值10% | -2,396,406.10 | -2,396,406.10 | -2,649,666.64 | -2,649,666.64 |
汇兑损益 | 对人民币贬值10% | 2,396,406.10 | 2,396,406.10 | 2,649,666.64 | 2,649,666.64 |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详见本附注
七、32“短期借款”、七、45“长期借款”。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较小。
2.信用风险
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1)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账龄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2)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本附注七、5“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七、8“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所披露的项目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1,534,935.89 | 941,534,935.89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6,933,445.22 | 236,933,445.2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78,468,381.11 | 1,178,468,381.11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购买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及股权投资,采用市场法估值,以类似资产的报价作为定性信息。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债务所需支付的价格。
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非上市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上市的金融工具,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的公允价值在计量时分为以下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企业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B栋5层515室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 | 1,200.00万元 | 28.99 | 28.9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冯焕培、范朝霞,其分别持有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94.67%和4.25%的股权;冯焕培直接持有本公司16.98%的股权。其他说明: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冯焕培 | 董事长、总经理 |
范朝霞 | 董事长之配偶 |
冯震坤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之子 |
朱仁德 | 董事、副总经理(已离任) |
关树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李人洁 | 董事 |
张国铭 | 董事 |
郑利民 | 独立董事 |
张韶华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王彦超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赵磊 | 独立董事 |
江轩宇 | 独立董事 |
李红 | 监事 |
王峰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田华 | 监事 |
王志民 | 副总经理(已离任) |
李道远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离任) |
吴振海 | 财务总监 |
赵曦瑞 | 董事会秘书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10%的股权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278,495.5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947,661.51 | 4,049,840.8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冯焕培、范朝霞 | 38,550.00 | 2019-11-19 | 2032-11-19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19,829.34 | 2019-10-31 | 2027-10-31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17,531.63 | 2019-11-1 | 2027-11-1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10,049.02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5,304.04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7,215.74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3,030.64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 | 10,000.00 | 2020-8-14 | 2022-8-13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20,000.00 | 2021-2-24 | 2022-2-23 | 否 |
冯焕培 | 15,300.00 | 2021-3-31 | 2022-9-4 | 否 |
冯焕培 | 19,950.00 | 2021-3-31 | 2023-3-31 | 否 |
冯焕培 | 4,750.00 | 2021-11-4 | 2022-9-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冯焕培 | 200,000,000.00 | 2019-10-31 | 2021-10-30 | 已还清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57.54 | 330.4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10,606.06 | 470,224.15 | 924,922.12 | 271,076.02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5,464.00 | |||
其他应收款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7,398,339.83 | 4,369,916.9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2,235.00 | |
其他应付款 | 冯焕培 | 200,0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1.解决房屋产权瑕疵的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开发区的房屋所属土地已经取得京通国用(2011出)第0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于无法在短期内取得相关房屋的产权证书,为切实消除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发行人使用该未取得房屋所
有权证的房屋而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公司使用期间,该房屋被政府主管部门下令拆除、限期停止使用、改变用途、重建、罚款等,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冯焕培、范朝霞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损失和合理预期收入的损失以和与此相关的一切合理支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和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正在建设中;待上述生产车间完成竣工验收后,公司将视通州区房屋产权办理情况和公司扩大再生产需求酌情决定搬迁安排,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2014年2月13日出具新的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和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目前已经部分建设完成。根据目前公司的生产情况和通州区房屋产权的实际情况,公司无搬迁计划;未来如果发生搬迁,则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
2.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面临补缴和处罚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承诺:“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因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面临补缴和处罚的风险,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纳金、罚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承诺:“对公司和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自设立至今所可能遭受的处罚,包括税收追缴等承担连带责任。”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为避免与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其他主要股东分别于2010年11月23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贵公司除外,以下统称“附属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和公司的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将来成立之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或公司之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公司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公司和公司之附属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冯焕培和范朝霞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高管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董事长冯焕培、副董事长范朝明、董事张文慧和朱仁德、副总经理黎志欣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期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5.冯焕培和范朝霞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6.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承诺人不会损害京运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京运通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京运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冯焕培、范朝霞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最近五年无行政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0,00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6.025元/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2021年12月9日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100.00%,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规模
1,000.00万股,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人数不超过440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格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可以行权人数变动、业绩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019,166.6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019,166.65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公司名称 | 承租事项 | 租赁起止期 | 协议约定租赁费用 | 2017年租赁费 | 2018年租赁费 | 2019年租赁费 | 2020年租赁费 | 2021年租赁费 | 出租单位 | 备注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988.7405亩 | 2015年7月27日至 2040年7月27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8.90万元 | 8.90万元 | 8.90万元 | 22.74万元 | 22.74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2,812.686亩 | 2015年7月27日至 2040年7月27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25.30万元 | 25.30万元 | 25.30万元 | 64.69万元 | 64.69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953.916亩 | 2016年5月3日至 2041年5月3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8.59万元 | 8.59万元 | 8.59万元 | 21.94万元 | 21.94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1,499.736亩 | 2016年5月5日至 2041年5月5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13.50万元 | 13.50万元 | 13.50万元 | 34.49万元 | 34.49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公司名称 | 承租事项 | 租赁起止期 | 协议约定租赁费用 | 2017年租赁费 | 2018年租赁费 | 2019年租赁费 | 2020年租赁费 | 2021年租赁费 | 出租单位 | 备注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685.0065亩 | 2016年3月31日至 2041年3月31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6.17万元 | 6.17万元 | 6.17万元 | 15.76万元 | 15.76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2,721.1275亩 | 2015年4月1日至2040年3月31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24.49万元 | 24.49万元 | 24.49万元 | 62.59万元 | 62.59万元 |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0月本公司旗下两家子公司分别与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佳仁公司”)签订了共计三份《光伏组件购销合同》,公司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供货对应货款总金额为20,333.07万元,但新佳仁公司未依约履行货款支付义务。2019年3月4日,本公司以上述三份合同为基础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2019年12月26日、2021年1月4日,三个案件的判决陆续生效,法院均作出了支持本公司诉请的判决,判令新佳仁公司及承诺人履行合同义务,向我方支付货款。本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新佳仁公司20,333.07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
2.2016年12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京运通科技发展与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鸿”)签订了厂房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5年,紫天鸿自2020年1月起至今未缴纳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京运通科技发展于2021年5月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紫天鸿支付租金、违约金、垃圾集中消化纳管理费、安防人员分摊费、电梯维修费、基础容量电费等合计4,234.65万元,并要求盘古天地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京运通科技发展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
本案已于2021年9月2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紫天鸿4,106.40万元,已计提坏账3,285.12万元。
3.2018年9月17日,本公司与宁夏中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公司,系无锡古庄创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成公司,系光伏建设EPC总包方)、刘立祥签署《预收购协议》,约定中腾公司向京运通公司转让持有的无锡古庄创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庄公司)股权,古庄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7,000.00万元。2019年1月9日,中腾公司函告刘立祥及本公司单方通知解除上述协议,京运通
不同意解除,随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2月收到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中腾公司赔偿本公司损失100.00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本公司、中腾公司、刘立祥相继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案号为(2021)苏民终858号,江苏省高院于2021年6月23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出二审判决,诉讼仍在进行中。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1)2019年8月,宁夏远高绿色科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远高”)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及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京运通”),请求判令本公司及乌海京运通支付设备款、租金共计1,116.10万元并赔偿利息等费用。2021年2月18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宁夏远高的起诉。后宁夏远高提出上诉, 4月27日,乌海中院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本案9月24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2020年2月,宁夏远高因其与乌海京运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及乌海京运通支付工程款、利息及损失等合计18,593.18万元。本案已于2020年5月20日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同意由鉴定机构就宁夏远高所施工完成部分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目前尚未出具鉴定结论。
2021年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乌海市京运通对宁夏远高提起的反诉申请并与本案合并审理。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44,876,171.6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44,876,171.66 |
2022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414,602,861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44,876,171.66元(含税)。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新能源发电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的国家补助及省补助共计225,173.66万元,目前正在履行申请手续,截至报告签发日尚有223,362.49万元未收到,具体的收到时间需进一步根据审批机关的审批进度确定。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四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分部、新能源发电业务分部、新材料业务分部、节能环保业务分部、其他股权投资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各分部产品及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光伏及半导体、环保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多晶硅锭及硅片、区熔单晶硅棒的生产制造及销售;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的供货及全寿命管理、SCR系统一体化服务、脱硝及除尘等环保工程的设计研发和安装调试运行;其他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分部 | 新能源发电业务分部 | 新材料业务分部 | 节能环保业务分部 | 其他股权投资业务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703,052,156.93 | 1,389,126,984.58 | 3,241,574,785.12 | 136,526,924.58 | 762,502,151.86 | 4,707,778,699.35 |
主营业务成本 | 493,367,999.66 | 576,919,462.33 | 2,422,560,584.42 | 115,341,988.02 | 540,298,311.20 | 3,067,891,723.23 | |
资产总额 | 13,616,411,234.91 | 12,119,944,073.84 | 9,750,469,466.98 | 298,269,913.97 | 51,114,962.52 | 13,964,596,744.78 | 21,871,612,907.44 |
负债总额 | 5,574,830,383.34 | 5,989,504,985.53 | 4,645,750,992.33 | 424,643,981.99 | 48,860,837.45 | 5,654,550,550.51 | 11,029,040,630.1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5日,本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就在乌海市建设产能5GW/年的以生产高效太阳能级多晶硅及单晶硅材料为主的产业园区达成合作意向。乌海市政府指定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勃湾城投”)以价值35,000.00万元的房产入股(不参与分红)乌海京运通,厂房及厂区的基础条件落成后,由第三方审计确认造价,本公司在协议签署后第8年按照审计后的造价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一次性回购股权(不计复利)。
2017 年7月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四”)与海勃湾城投签订《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建设(一期)项目进场协议》及补充协议,之后由中电四进行了部分施工,因海勃湾城投未支付工程款,2019年8月7日,中电四以海勃湾城投、乌海京运通未付工程款为由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海勃湾城投、乌海京运通支付其工程款及利息等合计27,499.17万元,后中电四变更诉讼请求金额为28,105.51万元。
目前本案已经开庭审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租赁
承租人应当披露与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
项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80,790,111.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25,346.5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307,423,030.83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332,582,212.35 |
1至2年 | 71,047,921.98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5,003,609.75 |
4至5年 | 53,720.00 |
5年以上 | 47,427,486.94 |
合计 | 656,114,951.0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3,302,515.35 | 35.56 | 233,302,515.35 | 100.00 | 234,802,515.35 | 46.60 | 234,802,515.35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0,802,740.29 | 33.65 | 220,802,740.29 | 100.00 | 220,802,740.29 | 43.82 | 220,802,740.29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99,775.06 | 1.91 | 12,499,775.06 | 100.00 | 13,999,775.06 | 2.78 | 13,999,775.0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2,812,435.67 | 64.44 | 33,965,821.02 | 8.03 | 388,846,614.65 | 269,111,978.59 | 53.40 | 24,953,005.41 | 9.27 | 244,158,973.18 |
其中: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31,796,269.49 | 50.57 | 33,965,821.02 | 10.24 | 297,830,448.47 | 158,411,255.08 | 31.44 | 24,953,005.41 | 15.75 | 133,458,249.67 |
关联方组合 | 91,016,166.18 | 13.87 | 91,016,166.18 | 110,700,723.51 | 21.96 | 110,700,723.51 | ||||
合计 | 656,114,951.02 | 100.00 | 267,268,336.37 | / | 388,846,614.65 | 503,914,493.94 | 100.00 | 259,755,520.76 | 244,158,973.1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3,330,740.29 | 203,330,740.2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惠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50,000.00 | 6,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5,922,000.00 | 5,92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温州爱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5,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宇搏实业有限公司 | 4,939,564.00 | 4,939,5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2,775.00 | 2,762,7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博雄科技有限公司 | 1,575,000.00 | 1,57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通用硅太阳能电力 | 1,170,041.30 | 1,170,041.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昆山)有限公司 | ||||
扬州至上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 1,118,836.61 | 1,118,836.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威新能源(成都)硅片有限公司 | 930,341.15 | 930,341.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17.00 | 3,21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33,302,515.35 | 233,302,515.3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312,613,968.15 | 15,630,698.41 | 5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1,672,869.46 | 836,434.73 | 50 |
4-5年 | 53,720.00 | 42,976.00 | 80 |
5年以上 | 17,455,711.88 | 17,455,711.88 | 100 |
合计 | 331,796,269.49 | 33,965,821.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2应收款项”。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955,746.99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39,861,836.09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120,683.10 |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7,900.00 | ||
合计 | 91,016,166.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2应收款项”。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0,802,740.29 | 220,802,740.29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999,775.06 | 1,200,000.00 | 300,000.00 | 12,499,775.06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4,953,005.41 | 9,012,815.61 | 33,965,821.02 | |||
合计 | 259,755,520.76 | 9,012,815.61 | 1,200,000.00 | 300,000.00 | 267,268,336.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安徽鑫能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对方偿还款项 |
合计 | 1,2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00,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3,330,740.29 | 30.99 | 203,330,740.29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200,200,000.00 | 30.51 | 10,010,000.00 |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09,600,000.00 | 16.70 | 5,480,000.00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955,746.99 | 7.00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39,861,836.09 | 6.08 | |
合计 | 598,948,323.37 | 91.28 | 218,820,740.29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19,805,903.31 | 327,763,356.96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86,007,889.82 | 2,463,333,927.04 |
合计 | 2,505,813,793.13 | 2,791,097,284.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借款利息 | 219,805,903.31 | 327,763,356.96 |
合计 | 219,805,903.31 | 327,763,356.96 |
(1).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16,605,398.60 |
1至2年 | 275,381,163.72 |
2至3年 | 178,128,219.8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5,146,692.88 |
4至5年 | 204,219,648.95 |
5年以上 | 54,180,200.90 |
合计 | 2,293,661,324.9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291,859,549.08 | 2,465,445,969.82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 | 112,500.00 | 10,500.00 |
其他 | 1,689,275.84 | 580,939.55 |
合计 | 2,293,661,324.92 | 2,466,037,409.3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703,482.33 | 2,703,482.3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703,482.33 | 2,703,482.33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949,952.77 | 4,949,952.7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653,435.10 | 7,653,435.1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703,482.33 | 4,949,952.77 | 7,653,435.10 | |||
合计 | 2,703,482.33 | 4,949,952.77 | 7,653,435.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56,461,638.78 | 1年以内 | 19.90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32,267,980.50 | 2年至3年、3年至4年、4年至5年、5年以上 | 14.49 |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59,082,018.75 | 1年以内 | 11.30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3,447,467.57 | 1年以内 | 8.00 |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25,029,133.77 | 1年以内、1年至2年、2年至3年、3年至4年 | 5.45 | |
合计 | 1,356,288,239.37 | 59.1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166,138,360.92 | 279,290,441.00 | 6,886,847,919.92 | 5,240,281,542.62 | 279,290,441.00 | 4,960,991,101.6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166,138,360.92 | 279,290,441.00 | 6,886,847,919.92 | 5,240,281,542.62 | 279,290,441.00 | 4,960,991,101.6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444,490,103.76 | 50,191.67 | 444,540,295.43 | 23,490,441.00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35,046,589.00 | 316,207.50 | 35,362,796.50 |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5,000,000.00 | 75,287.50 | 315,075,287.50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15,890,424.95 | 15,890,424.95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5,800,000.00 | 145,555.83 | 255,945,555.83 | 255,800,000.00 |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5,095.83 | 2,025,095.83 |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2,000,000.00 | 10,038.33 | 252,010,038.33 |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2,000,000.00 | 20,076.67 | 252,020,076.67 |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60,230.00 | 300,060,230.00 |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000,000.00 | 20,076.67 | 61,020,076.67 |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38.33 | 100,010,038.33 |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38.33 | 30,010,038.33 |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46,000,000.00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466,782.50 | 300,466,782.50 |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51,000,000.00 | 251,000,000.00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019.17 | 30,005,019.17 |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38.33 | 30,010,038.33 |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38,000.00 | 7,038,000.00 |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10,038.33 | 55,010,038.33 |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4,000,000.00 | 204,000,000.00 | - |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87,000,000.00 | 87,000,000.00 |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976,424.91 | 19,976,424.91 |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2,290,000.00 | 42,290,000.00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46,000,000.00 |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4,000,000.00 | 44,000,000.00 |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10,038.33 | 27,010,038.33 |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700,000.00 | 15,700,000.00 |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17,500,000.00 | 10,038.33 | 217,510,038.33 |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1,229,695.83 | 501,229,695.83 |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济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550,000.00 | 550,000.00 |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00,667,549.17 | 2,100,667,549.17 |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0,038.33 | 10,038.33 |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925,095.83 | 9,925,095.83 | ||||
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格尔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769,647.49 | 14,769,647.49 | ||||
合计 | 5,240,281,542.62 | 2,129,856,818.30 | 204,000,000.00 | 7,166,138,360.92 | 279,290,441.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3,052,156.93 | 502,464,465.66 | 612,032,238.66 | 393,059,038.95 |
其他业务 | 113,684,560.19 | 87,061,661.77 | 97,740,080.82 | 67,347,810.33 |
合计 | 816,736,717.12 | 589,526,127.43 | 709,772,319.48 | 460,406,849.2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24,979.75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5,258,000.00 | 358,003.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8,000,000.00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111,701.64 | 1,385,996.44 |
合计 | 53,369,701.64 | 2,268,979.2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9,430,991.1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402,319.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2,961.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032,632.5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4,308,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07,626.6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942,252.4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59,167.30 | |
合计 | 119,651,936.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8 | 0.35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91 | 0.30 | 0.3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冯焕培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