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16,900,00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6,900,000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2019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原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2、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自2018年8月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1月26日股份回购完毕期间,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1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最高成交价为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553,6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期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二、注销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上述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36个月内用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或依法注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16,900,000股,并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股)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683,342 | 2.28 | - | 20,683,342 | 2.3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84,729,365 | 97.72 | 16,900,000 | 867,829,365 | 97.67 |
总股本 | 905,412,707 | 100.00 | 16,900,000 | 888,512,707 | 100.00 |
注:截止2021年12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905,412,707股,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
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该事项提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