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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7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5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452,915,566.7836.46%22,682,213,595.305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40,693,207.0210.37%2,677,862,787.642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21,359,024.462.56%2,468,651,695.1421.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283,699,650.86-591.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04.35%1.12015.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804.35%1.12015.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4%-2.96%12.74%-5.0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0,621,873,150.7927,846,648,780.8045.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4,779,777,386.8514,614,377,078.7569.5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175,823.88-6,929,696.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91,146,792.39271,830,535.5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9,940,217.691,472,714.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10,788.853,215,423.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33,837,700.0249,002,395.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948,079.3911,375,488.54
合计119,334,182.56209,211,092.5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398,649,941.12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67.52%,主要原因是

本期间购买固定收益类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余额2,029,858,190.66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0.96%,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导致以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余额10,922,527,458.74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79.01%,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258,518,839.61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80.42%,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的货款增加所导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036,409,132.63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132.5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所导致。

6、存货期末余额1,920,687,165.00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60.1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存货增加。

7、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18,390,119.24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7.72%,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待抵扣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616,666,740.65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27.19%,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定增项目全面投入建设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末余额1,518,614,066.15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09.49%,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新建工厂增加预付的工程设备款以及预付的土地款增加所致。10、短期借款期末余额4,238,253,067.74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67.87%,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经营性借款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733,931,225.01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8.84%,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以票据结算的方式增加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03,981,120.09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34.5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支付去年年底计提奖金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029,726,539.47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89.4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10,740,027,375.53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84.71%,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公司收到定向增发资金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15、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22,682,213,595.30元,较上期增加51.44%,主要原因是公司各项业务拓展顺利,主要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16、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15,736,795,058.84元,较上期增加74.97%,本期毛利率30.62%,较上年同期减少9.33%。报告期,因执行新会计准则,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装卸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导致营业成本因此增加724,739,208.87元,如剔除该部分影响,则受营业规模增长所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66.91%,对应毛利率33.82%,较上年同期减少6.13%。7-9月营业成本6,005,566,766.33元,较上期增加61.94%,毛利率28.95%,较同期减少11.18%。报告期,因执行新会计准则,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装卸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导致7-9月营业成本因此增加289,895,490.84元,如剔除该部分影响,则受营业规模增长所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54.12%,对应毛利率32.38%,较上年同期减少7.75%。

17、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1,197,409,936.44元,较上期增加30.78%,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增加导致相应的费用增加,人工薪酬及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18、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319,280,460.82元,较上期增加48.30%,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9、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148,800,548.45元,较上期减少35.33%,主要原因是本年上半年偿还借款导致利息费用减少所致。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额-6,283,699,650.86元,较上期减少591.73%。由于报告期加强回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9.07%,高于同期收入增速,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由上年同期的91.68%提升至96.30%,其中7-9月收现比由上年同期的89.38%提升至109.56%。但报告期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当期采购支出增加,同时报告期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部分原材料采取了择机采购的策略进行战略性储备,导致报告期采购支出进一步增加,综上,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3.79%,此外,报告期支付履约保证金导致经营现金支出进一步增加,从而导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额-4,300,048,738.97元,较上期减少261.53%,主要原因是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额8,891,059,129.03元,较上期增加1429.54%,主要是因为本期间公司收到定向增发资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4,54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李卫国境内自然人22.57%569,452,837442,239,628质押211,081,75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56%367,342,177
许利民境内自然人3.26%82,269,25069,201,937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境外法人2.14%54,084,623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德弘美元基金二期境外法人2.11%53,196,516
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96%49,471,66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1%43,089,247
向锦明境内自然人0.92%23,169,32317,376,992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境外法人0.90%22,641,139
UBS AG境外法人0.86%21,688,12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67,342,177人民币普通股367,342,177
李卫国127,213,209人民币普通股127,213,209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54,084,623人民币普通股54,084,623
德弘美元基金管理公司-德弘美元基金二期53,196,516人民币普通股53,196,516
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9,471,665人民币普通股49,471,66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3,089,247人民币普通股43,089,247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22,641,139人民币普通股22,641,139
UBS AG21,688,121人民币普通股21,688,121
天津礼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卓越长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461,546人民币普通股20,461,54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084,332人民币普通股17,084,33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融资交易买入公司股票49,471,665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东方雨虹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该计划拟授予6,50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83%。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5,85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00%;预留650.4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00%。该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12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4元/股。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16年7月1日公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经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激励计划拟授予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82%。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6,414.1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8.68%;预留85.9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32%。修订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由1,112人调整为1,26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4元/股。

3、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6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63人调整为1,23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6,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414.1万股,预留85.9万股)调整为6,435.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349.6万股,预留85.9万股)。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6年8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期间,有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共放弃37万股的行权。截至2016年9月29日,公司完成向1,19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312.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发行新股53,149,909股,其余9,976,091股以公司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作为限制性股票的部分股票来源),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经测算,预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312.6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9,143.96万元,则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摊销费用总计(万元)2016年 (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
6,312.639,143.968,696.0620,475.857,230.722,331.44409.89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5、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2,686,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于2017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

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4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6、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7年7月12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2016年 (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
38,406.058,532.1320,089.867,094.422,287.49402.17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7、2017年7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7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9万股,占东方雨虹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0975%,授予价格为18.31元/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期间,有6名激励对象因行权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5万股。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4人,授予数量调整为85.4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经测算,预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780.45万元,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2021年 (万元)
780.45232.22358.59133.7846.359.51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8、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6月19日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881,863,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99907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6月20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于2018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也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4.6706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8.31元/股调整为10.6824元/股。

9、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015名激励对象办理2,317.061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317.061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11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688.043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2016年 (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
35,340.497,703.9418,296.266,772.632,183.73383.93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0、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999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2021年 (万元)
689.60205.19316.84118.2140.958.41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1、2019年8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9名激励对象办理29.091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9.0913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9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2、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9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3,540,159股)后的总股本1,468,543,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6706元/股调整为4.3706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824元/股调整为10.3824元/股。

13、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953名激励对象办理2,053.9642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053.964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9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36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92.610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9年11月20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2016年 (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
32,545.537,273.5917,005.195,852.442,053.31361.00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4、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4.628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9年11月20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2021年 (万元)
550.94160.96251.6797.5733.806.94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5、2020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9名激励对象办理24.692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4.692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9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6、2020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897名激励对象办理2,073.116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2,073.1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9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7、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的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3706元/股调整为4.0706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3824元/股调整为10.0824元/股。

鉴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84,892,34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354,677,045股,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

分红。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0年半年度所转股份于2020年10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也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0706元/股调整为2.7137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0824元/股调整为

6.7216元/股。

18、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28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51.0646万股回购注销,并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6年-2020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费用总计 (万元)2016年 (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
31,687.937,180.9016,727.125,574.361,860.13345.41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9、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0.1912万股回购注销,并于2020年12月24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7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17年 (万元)2018年 (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2021年 (万元)
550.13160.77251.2697.3533.806.94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0、2021年8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9名激励对象办理

35.954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35.954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9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1、2021年9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878名激励对象办理3,120.3024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相关解锁手续,共计3,120.302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9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2、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的总股本2,523,561,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0年度现金分红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137元/股调整为2.4137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7216元/股调整为6.4216元/股。

23、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离职、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18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34.3959万股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依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合计1.2750万股回购注销。

(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东方雨虹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296.6129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9,208.7952万股的

2.21%。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8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77元/股。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19年9月21日公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与“考核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经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

4、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2019年11月11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首次向2,189位激励对象授予3,296.6129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43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认购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共放弃560.3601万股的认购,因此,公司完成向1,75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736.25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发行新股382.2369万股,其余2,354.0159万股以公司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作为限制性股票的部分股票来源),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经测算,预计本次授予激励对象2,736.2528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5,329.47万元,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摊销费用总计(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
2,736.2535,329.472,504.5517,198.588,967.314,751.491,907.55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2日)的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77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

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1,569,784,6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784,892,34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2,354,677,045股,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

分红。本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0年半年度所转股份于2020年10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也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47元/股调整为6.98元/股。

7、2020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的原因,董事会依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42.72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导致职务变更的原因,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142.72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1年1月4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则2019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摊销费用总计(万元)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
2,593.5333,486.662,373.9116,301.498,499.564,503.651,808.05

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9、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1,598名激励对象办理917.500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办理完毕前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手续。

10、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的总股本2,523,561,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20年度现金分红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息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98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1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职务变更、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原因,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2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157.740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200.45万份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4,773.7237万股的2.22%。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160人,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99元/股。

2、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4月5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

3、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共计24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24.9万份,董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6日,向4,136名激励对象授予5,175.55万份股票期权。

5、2021年5月14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5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放弃股票期权共计58万份,因此公司实际向4,081名激励对象授予5,117.55万份股票期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经测算,预计授予激励对象5,117.55万份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合计为75,125.63万元,则2021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万份)股份支付费用合计(万元)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
5,117.5575,125.6324,225.9126,257.3015,216.187,641.501,784.75

上述成本测算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未行权的情况;摊销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6、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的总股本2,523,561,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由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发生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前,依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99元/份调整为48.69元/份。

(四)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拟设立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参与对象共计1,611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融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成立资管/信托产品进行管理,以资管/信托产品的规模上限340,000万元及公司股票2021年3月26日的收盘价50.00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6,800万股,即不超过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90%。

2、2021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增加融资途径、更加有效的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选择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由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并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融资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上述临时提案已经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全部事宜。

4、公司委托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管理,并与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021年4月14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富诚海富资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富诚海富通东方雨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7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对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等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5、截至2021年6月23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账户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9,471,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4%,成交总金额为2,759,755,519.81元,成交均价为55.7846元/股。其中通过二级市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4,471,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60%,成交总金额为1,952,905,519.81元,成交均价为56.6525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4%,成交总金额为806,850,000.00元,成交均价为53.7900元/股。上述已购买的股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

(五)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406)。2020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东方雨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1年1月18日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21]344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4,321,171股新股。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45.5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75,824,175股,共有13家发行对象获配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62.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993,097,087.78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8日上市。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对象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时所作的承诺,13名发行对象均承诺自东方雨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2021年4月8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东方雨虹股票,也不由东方雨虹回购该部分股份。报告期内,公司为上述13名发行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共计17,582.4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0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六)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生产研发及总部基地项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生产研发及总部基地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湖南省岳阳市投资建设中南区域总部及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17年8月29日,公司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入区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中南区域总部及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18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岳阳市投资建设中南区域总部及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公司的物流体系,改善公司在中南区域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特种涂料领域的生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推动“渗透全国”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拟投资20亿元人民币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中南区域总部及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其中,东方雨虹中南区域总部项目拟投资10亿元,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10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南区域总部项目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毕;岳阳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

2、安徽芜湖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

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芜湖市三山区投资建设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制造项目(项目一期);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项目(项目二期);绿色民用建材、功能性填料制造项目(项目三期),该项目总建设周期预计48个月。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徽芜湖市三山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议案》,公司围绕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定位,为充分践行绿

色建筑、绿色建材及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的市场份额,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芜湖市三山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芜湖市三山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芜湖)产业示范园项目。同月,该项目实施主体芜湖东方雨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

3、广州市花都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项目

2020年7月14日,公司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30亿元在广州市花都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湾区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及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中心项目,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36个月。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州市花都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项目的议案》,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国家战略,不断完善绿色建材产品体系,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满足华南地区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市场份额,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广州市花都区分别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孚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关项目公司”),并以相关项目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30亿元在广州市花都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大湾区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及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中心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项目公司已陆续成立,东方雨虹大湾区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中心项目土地已摘牌,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4、河北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2020年8月7日,公司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开工之日起18个月。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北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国家战略,不断完善绿色建材产品体系,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绿色建筑新材料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华北地区的市场份额,促进产能分布

的持续优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保定市徐水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拟以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月,该项目实施主体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

5、海南洋浦投资建设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2020年8月13日,公司与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南洋浦投资建设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国家战略,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满足华南地区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市场份额,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拟以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月,该项目实施主体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

6、江苏南通启东市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江苏南通启东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启东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水性)、特种砂浆、民用绿色建材、虹运物流仓储。本项目按照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推进。其中一期预计建设周期为开工之日起18个月。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南通启东市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同时为更好的搭建公司仓储物流体系,以保证公司产品以较低的仓储、物流成本辐射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江苏南通启东市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东方

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拟以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江苏南通启东市投资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20年9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生产线处于试生产阶段。

7、重庆江津区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

2020年9月3日,公司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重庆江津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成渝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同时为更好地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重庆江津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以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4亿元在重庆江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成渝区域总部项目。2020年9月,该项目实施主体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8、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

2020年9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鼎丰控股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约16亿元在常德西洞庭管理区工业园投资建设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各类工业无纺布(非织造布)、胎基布及相关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18条聚酯胎基布生产线。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常德市投资建设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为充分释放上下游协同效应,增加非织造布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从而更好的满足公司防水卷材的生产需要,为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保驾护航,同时为更好的保证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需求和成本,增强公司采购环节的抗风险能力,

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拟以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6亿元在常德西洞庭管理区工业园投资建设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2020年9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项目仍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9、长春市九台区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

2020年9月22日,公司与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8亿元在长春市九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周期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计划在2021年4月开工建设,当年实现投产,一期项目达产之后6个月内启动下一期项目建设,开工之后9个月实现投产。2020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吉林长春市九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同时为更好地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长春市九台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同时以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8亿元在长春市九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区域总部项目。2020年9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部分生产线试产成功,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区域总部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10、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生产基地项目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江西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材料生产车间、保温材料生产车间、综合生产车间和配套仓储、企业综合办公与研发大楼等,项目建设周期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个月投产,18个月全部完成。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江西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

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同时以较低的仓储成本辐射华东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南昌市新建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以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南昌市新建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江西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1月,该项目实施主体江西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西生产基地项目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11、济南市天桥区山东区域总部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020年12月21日,公司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就项目投资方案通过进一步讨论与细化,于2021年1月4日在原《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项目入园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9亿元在山东济南天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东区域总部项目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其中区域总部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建设内容包含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8亿元,建设内容为新型建筑防水材料、节能保温密封材料、特种砂浆及绿色民用建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山东区域总部项目、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同时为更好地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济南市天桥区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亿元建设东方雨虹山东区域总部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济南市天桥区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8亿元在山东济南天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1月,公司山东区域总部项目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山东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12、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新材料生产项目

2020年12月25日,公司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2亿元,二期项目于一期建成后启动,拟投资金额5亿元。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邵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的议案》,为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邵阳市经济开发区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邵阳市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土地已摘牌,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建设周期为各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不断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郑州市上街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

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1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2021年2月,该项目实施主体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郑州市上街区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1月13日,公司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10万吨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绿色民用建材、建筑粉料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总建设周期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具体每期建设进度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实现项目投产。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通过高效、节能、环保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体系,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较低的仓储成本辐射华北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5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3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15、郑州市中原区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及河南区域总部项目2021年2月8日,公司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8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投资建设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及河南区域总部项目,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满足东方雨

虹以建筑材料为主体的新型产品在河南区域的新材料研发、销售、结算、产品研发(含中试)、仓储等用途,建设周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建成运营;河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总部办公、研发中心、会议、培训、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建设周期为2年。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河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以较低的仓储成本和运输成本辐射华中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以期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同时为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该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郑州东方雨虹河南区域总部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河南区域总部项目实施主体河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6、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021年2月8日,公司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水性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周期计划自项目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一期投产,24个月左右全部投产。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为提高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效率,推进项目进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东方雨

虹”)作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7,000万元,占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的70%;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占宿迁东方雨虹注册资本的30%。2021年2月,该项目实施主体宿迁东方雨虹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宿迁市高新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部分生产线已投产,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7、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东方雨虹通辽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3月31日,公司与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投资建设东方雨虹通辽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分三期投资建设,一期计划投资6亿元,主要建设硅砂加工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和环保建筑涂料生产线,项目2021年6月份开工,2022年8月份投产;二期和三期项目分别投资6亿元、8亿元,建设内容在原有一、二期项目投资的生产规模基础上增加产能,计划2024年6月份完成投资。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辽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通辽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投资建设东方雨虹通辽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实施主体通辽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8、乌鲁木齐市高新区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021年5月20日,公司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主要推进包括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各期计划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8个月左右陆续投产。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

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以乌鲁木齐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实施主体乌鲁木齐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19、张家港市大新镇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5月27日,公司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粉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周期为公司竞拍取得地块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开始打桩建设,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张家港市大新镇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以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20亿元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实施主体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土地已摘牌,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20、江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6月9日,公司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30亿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本项目自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10个月内首条生产线建成投产,24个月内全面建成。2021年6月11日,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镇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吸引当地的技术人才,强化技术研发队伍建设,提高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以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30亿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2021年6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2021年7月,该项目实施主体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苏镇江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土地已摘牌,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21、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VAE乳液、VAEP胶粉项目

2021年7月10日,公司与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5亿元在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投资建设4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胶粘剂(VAE乳液)、10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可再分散性乳胶粉(VAEP胶粉)等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设12万吨/年VAE乳液、5万吨/年VAEP胶粉项目,自具备施工条件后16个月内完成建设;二期拟建设28万吨/年VAE乳液、5万吨/年VAEP胶粉项目,最晚于2025年10月1日前完成建设。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扬州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及建设VAE乳液、VAEP胶粉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依托扬州市在交通区位条件、自然资源丰富、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向水性涂料、特种砂浆等产品的上游领域自然延伸,以期对公司部分关键性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成本优化形成良好的保障,提升公司采购环节的抗风险能力,确保供应链安全、高效,进一步构筑及加深行业护城河,同时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逐步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局面;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研发能力,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方雨虹”)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设立子公司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石新材料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持

有虹石新材料公司60%股权;香港东方雨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持有虹石新材料公司40%股权。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香港东方雨虹的资本实力、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有效支持香港东方雨虹业务开展,以便确保上述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8,821.20万元)对香港东方雨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香港东方雨虹的注册资本将由12,000万美元增至18,000万美元。同时,作为虹石新材料公司的参股股东,香港东方雨虹亦将于本次增资款项到账及办理完毕商务、外汇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程序后,按照VAE乳液、VAEP胶粉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的出资进度完成出资,进而有效推进VAE乳液、VAEP胶粉项目的建设进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实施主体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22、贵州贵阳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贵州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2021年7月14日,公司与贵州贵阳清镇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2亿元在贵州贵阳清镇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贵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贵州区域总部建设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沥青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特种砂浆、德爱威涂料、建筑粉料、加气块板材等建筑新材料,拟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拟投资6亿元,建设周期12个月,二期项目拟投资4亿元,建设周期12个月;贵州区域总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览、展示、销售及居住功能的实现等,拟投资2亿元,建设周期30个月。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贵州贵阳清镇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贵州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贵州贵阳清镇市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2亿元在贵州贵阳清镇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贵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贵州区域总部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贵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效率,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实现以股权关系为纽带,各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公司拟变更该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与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城投”)在贵州省贵阳市投资设立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

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贵阳东方雨虹”)作为贵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以更好的建设和运营贵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贵阳东方雨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8,250万元,持有贵阳东方雨虹90%股权;贵阳城投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250万元,持有贵阳东方雨虹1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阳东方雨虹尚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拟设立合资公司股东暨贵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贵州区域总部项目进展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贵阳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效率,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实现以股权关系为纽带,各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公司拟增加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建工”)为贵阳东方雨虹股东,吸纳新股东贵州建工后,贵阳东方雨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6,125万元,持有贵阳东方雨虹85%股权;贵阳城投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250万元,持有贵阳东方雨虹10%股权;贵州建工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125万元,持有贵阳东方雨虹5%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23、安徽合肥东方雨虹绿色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2亿元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建设内容为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特种砂浆三种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周期为:一期项目用地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挂牌,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投产,投产后3年内达产;二期建设内容另行协商。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徽合肥肥西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肥西县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合肥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2亿元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投资

建设东方雨虹合肥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该事项尚须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股权激励事项
2021年0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8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9月0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9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2021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生产研发及总部基地项目2021年07月0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7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7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7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9月0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9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09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218,731,699.206,015,754,939.5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398,649,941.12299,165,286.9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029,858,190.661,549,955,058.32
应收账款10,922,527,458.746,101,484,706.08
应收款项融资994,022,346.391,311,224,344.22
预付款项1,258,518,839.61448,803,334.6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036,409,132.63327,498,516.9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920,687,165.001,199,141,095.45
合同资产2,127,912,144.151,903,218,399.0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18,390,119.24231,185,741.92
流动资产合计29,225,707,036.7419,387,431,423.1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79,543,478.05165,907,550.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19,735,618.77417,735,618.7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7,529,578.1052,529,578.1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169,742,002.854,755,145,766.45
在建工程1,616,666,740.65711,601,594.1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739,434,919.201,491,341,034.36
开发支出
商誉140,908,154.1768,258,311.16
长期待摊费用30,469,469.6723,749,515.14
递延所得税资产493,522,086.44402,095,809.49
其他非流动资产1,518,614,066.15370,852,579.84
非流动资产合计11,396,166,114.058,459,217,357.68
资产总计40,621,873,150.7927,846,648,780.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38,253,067.742,524,673,429.34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733,931,225.01528,604,853.84
应付账款3,329,864,687.893,114,708,161.3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273,019,399.142,077,737,096.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3,981,120.09158,909,856.74
应交税费1,029,726,539.47543,661,563.84
其他应付款2,155,992,921.762,583,979,771.8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9,800.0039,80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5,000,000.00399,835,829.84
其他流动负债225,784,582.65200,358,468.92
流动负债合计14,185,553,543.7512,132,469,032.3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780,000,000.00421,704,727.7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58,312,806.3157,898,026.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6,513,922.9136,636,884.19
递延收益436,104,960.98349,912,738.71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51,862.7417,051,862.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17,983,552.94883,204,239.88
负债合计15,503,537,096.6913,015,673,272.23
所有者权益:
股本2,523,561,412.002,349,164,48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740,027,375.532,791,715,314.88
减:库存股301,833,739.87388,711,596.39
其他综合收益15,043,206.7212,847,638.7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76,255,145.33376,255,145.3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426,723,987.149,473,106,089.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779,777,386.8514,614,377,078.75
少数股东权益338,558,667.25216,598,429.82
所有者权益合计25,118,336,054.1014,830,975,508.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0,621,873,150.7927,846,648,780.80

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孟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22,682,213,595.3014,977,548,622.26
其中:营业收入22,682,213,595.3014,977,548,622.2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9,211,131,567.5512,142,418,613.12
其中:营业成本15,736,795,058.848,994,155,639.4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52,972,372.91112,451,476.11
销售费用1,655,873,190.091,674,814,766.18
管理费用1,197,409,936.44915,598,568.15
研发费用319,280,460.82215,298,324.48
财务费用148,800,548.45230,099,838.73
其中:利息费用117,852,262.73216,645,798.26
利息收入70,116,145.5230,430,016.35
加:其他收益271,834,011.23216,090,592.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72,714.09-142,431.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439,492,327.75-377,169,011.42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755,679.1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1,207.33-100,963.1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92,851,953.542,673,808,195.82
加:营业外收入13,481,388.9410,110,483.38
减:营业外支出16,856,689.9017,920,947.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89,476,652.582,665,997,731.40
减:所得税费用608,268,517.14533,169,564.9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81,208,135.442,132,828,166.4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81,208,135.442,132,828,166.4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77,862,787.642,130,331,881.78
2.少数股东损益3,345,347.802,496,284.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95,567.94-16,005,645.2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95,567.94-16,005,645.2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195,567.94-16,005,645.2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195,567.94-16,005,645.27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683,403,703.382,116,822,52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680,058,355.582,114,326,236.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345,347.802,496,284.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1200.970
(二)稀释每股收益1.1200.97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孟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843,626,825.5213,731,784,912.1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1,237,289.5676,653,987.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75,641,575.41236,897,51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650,505,690.4914,045,336,414.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476,988,464.559,110,331,409.0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84,678,020.051,353,558,418.96
支付的各项税费1,692,021,613.931,232,586,434.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80,517,242.823,257,265,243.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934,205,341.3514,953,741,505.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83,699,650.86-908,405,090.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8,629,703.4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38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562,432.084,464,844.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140,665.8330,430,016.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713,801.3634,894,860.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36,171,417.931,025,018,054.84
投资支付的现金1,274,591,122.40199,165,286.97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546.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10,762,540.331,224,287,887.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0,048,738.97-1,189,393,027.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996,199,962.505,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5,9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617,120,553.253,428,926,883.1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073,906.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715,394,421.943,434,826,883.1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849,666,692.623,412,243,339.5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75,672,132.76687,581,207.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8,996,467.533,732,339.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24,335,292.914,103,556,886.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91,059,129.03-668,730,003.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67,689.25-7,822,536.1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90,221,571.55-2,774,350,658.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71,649,272.214,211,941,571.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81,427,700.661,437,590,913.45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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