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14576617)人民币7,575.45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76930188000106353)人民币19,234.55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7.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5,075,07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6.6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132.0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37465914)人民币48,867.92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8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80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80.49万元(含银行手续费1.44万元),其中:2021年1-6月使用金额329.55万元(含银行手续费1.44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0,050.94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331.95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663.62万元。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274.34万元(含银行手续费0.06万元),其中:2021年1-6月使用金额741.46万元(含银行手续费0.06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33,532.88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02.5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551.3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18日,本公司变更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 于2021年6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20000018570500014576617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4,524,864.54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20000018570500043472974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50,001,250.00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20000018570500037465914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7,582,728.27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76930188000106353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19,097,347.9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 1202023029900015659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12,678,153.94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76930188000157053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15,252,442.99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200000016986700043421586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13,000,325.0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76930188000180352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 | 100,012,428.46 | |
合 计 | 222,149,541.19 |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80.49万元(含银行手续费1.4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1。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274.34万元(含银行手续费0.0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3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含房地产开发、对外投资等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诚园置业与东软股份分别使用6,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63亿元变更用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2016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712.16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9.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3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80.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3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1.02%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 | 是 | 19,164.35 | 7,207.81 | 326.15 | 7,128.27 | 98.90 | - | 133.29 | - | 否 |
2.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 | 是 | 7,547.81 | 3,252.22 | 3.40 | 3,252.22 | 100 | - | 124.87 | - | 否 |
3.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 | 否 | 0 | 6,300.0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0 | 10,000.0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712.16 | 26,760.03[注1] | 329.55 | 10,380.4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3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663.62万元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1]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剩余部分募集资金16,300万元变更用途及实施主体,含部分利息收入47.87万元。 |
附件2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723.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1.4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274.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支付购买股权交易对价 | 否 | 16,762.99 | 16,762.99 | 0.00 | 16,762.9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诚园置业自持部分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7,481.66 | 7,481.66 | 0.00 | 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东部软件园园区提升改造工程和“智云社”众创空间项目改造工程 | 否 | 7,039.61 | 7,039.61 | 741.46 | 820.60 | 11.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1,284.26 | 31,284.26 | 741.46 | 17,583.59 | 56.21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690.75 | 16,690.75 | 16,690.75 | 100.00 | - | - | - | - |
结余部分 | 否 | 748.10 | 748.10 | - | - | - | - | - | - | - |
合计 | 48,723.11 | 48,723.11 | 741.46 | 34,274.34 | 70.3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含房地产开发、对外投资等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诚园置业与东软股份分别使用6,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仍在实施进行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551.33万元。其中:3,551.33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1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3
2016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报告期内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 | 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 | 6,300.00 | 0.00 | 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10,000.00 | 0.00 | 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300.00 | 0.00 | 0.00 | 0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由于原募投项目实施时间长,原定项目内容已不适合现有技术的发展,无法满足公司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63亿元变更用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公告》,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