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08 公司简称:京运通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冯焕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晶晶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京运通、北京京运通、北京京运通科技、京运通公司、科技股份、京运通科技 | 指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京运通达兴、控股股东 | 指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亦指更名前的北京京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乐山市京运通、乐山京运通新材料 | 指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无锡京运通科技 | 指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贵州兴业 | 指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无锡荣能 | 指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乌海京运通 | 指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诸暨京运通 | 指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芜湖京运通 | 指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淮南京运通 | 指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濉溪昌泰 | 指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泥河红日 | 指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凤台振阳 | 指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岳阳县浩丰 | 指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绍兴银阳 | 指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海盐京运通 | 指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兴银阳 | 指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德清银阳 | 指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兴盛阳 | 指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兴京运通 | 指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兴远途 | 指 | 嘉兴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嘉善京运通 | 指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前郭一明 | 指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湖北鑫业 | 指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邢台兴乔 | 指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淄博京运通 | 指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海宁京运通 | 指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东天璨 | 指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锡林浩特京运通 | 指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天能运通 | 指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京运通科技发展 | 指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期间 |
元 | 指 | 人民币元,若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所有货币均为人民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京运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Jingyuntong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Y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冯焕培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曦瑞 | 刘昆昆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电话 | 010-80803979 | 010-80803979 |
传真 | 010-80803016-8298 | 010-80803016-8298 |
电子信箱 | ir@jytcorp.com | ir@jytcorp.com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ngyuntong.com |
电子信箱 | ir@jytcor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京运通 | 601908 | 无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350,896,681.21 | 1,720,280,469.82 | 3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4,932,273.16 | 228,961,802.24 | 98.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8,713,576.45 | 212,330,120.54 | 101.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158,297.10 | -256,126,614.96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524,983,643.16 | 7,580,599,757.87 | 38.84 |
总资产 | 21,710,658,158.85 | 16,869,544,678.89 | 28.70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1 | 72.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1 | 72.7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1 | 63.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0 | 3.16 | 增加1.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4 | 2.93 | 增加1.41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734,623.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74,543.5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727,300.9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5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2,152.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99,072.58 | |
所得税影响额 | -6,976,546.19 | |
合计 | 26,218,696.71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发电、新材料和节能环保四大产业。
1、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该业务主要包括光伏设备产品和半导体设备产品。光伏设备主要包括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金刚线开方机、金刚线切片机、多晶检测自动化设备等。半导体设备包括区熔单晶硅炉、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等。
2、新能源发电业务
该业务主要为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光伏及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约为1.40GW(不含拟转让的宝力格特高压外送300MW风电项目)。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显示,2021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30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53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765万千瓦。截至2021年6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68亿千瓦。2021年1-6月,全国光伏发电量1,5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全国弃光电量约
33.2亿千瓦时,弃光率2.1%,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2021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084万千瓦,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达到2.92亿千瓦。2021年1-6月,全国风电发电量3,4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全国弃风电量约126.4亿千瓦时,弃风率3.6%,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
3、新材料业务
该业务主要为硅棒、硅片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位于内蒙古乌海的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现有拉棒产能约8.5GW,报告期内,产能持续稳定释放,公司新材料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信息,2021年,预计国内硅片市场上182mm和210mm尺寸硅片的合计占比将快速扩大,且呈持续扩大趋势。公司紧跟市场发展方向,硅片产品完成全线升级,182mm和210mm尺寸大硅片已实现批量出货。
4、节能环保业务
该业务主要为脱硝催化剂业务和环保工程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该业务依然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节能环保事业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该业务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脱硝催化剂产品的毛利率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高端装备业务方面,公司光伏生产设备的技术水平一贯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公司拉棒业务均使用自产设备进行生产。新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大尺寸硅片已量产,并对外稳定供货。公司将在四川乐山推进自动化产线,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自动化水平。
2、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畅通,融资工具多样,包括银行融资、资本市场股权和债权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顺利实施,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年初到位,为公司未来扩产奠定了资金基础。此外,公司向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锡林浩特京运通41%的股权,公司将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收回部分投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风险控制优势
公司深刻理解光伏行业的周期性和波动性,对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及行业发展趋势有一定预判,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及时调整经营管理策略,努力做到稳中求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高端装备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合理排产,以保障四川乐山一期12GW拉棒切方项目扩产所需的设备供给为主,并有少量前期签署的设备销售合同在上半年部分交货并确认收入,实现营业收入约0.18亿元。
新能源发电业务方面,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并网的光伏电站(含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为1,248.09 MW,已并网的风力发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为148.50MW,共计1,396.59MW。该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7.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毛利率约为59%,依然保持较高水平。
新材料业务方面,公司拉棒产能释放,生产销售情况良好,该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
12.2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7%,毛利率水平在30%以上。
节能环保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0.68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166%,脱硝催化剂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为22%,该业务依然面临激烈市场竞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3.51亿元,同比增长36.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55亿元,同比增长98.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4.29亿元,同比增长101.9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8元。
下半年,公司将稳步推进各业务板块的发展。
高端装备业务方面,因四川乐山一期12GW拉棒切方项目进入爬产期,高端装备事业部将继续保障扩产所需的设备供给。同时,公司将继续重视装备产品的研发和升级改造工作,根据生产需求不断提升产品性能。
新能源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做好已并网光伏电站和风电站的运营维护工作,努力保持较高毛利率水平。此外,公司已于2021年8月与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等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锡林浩特京运通41.00%的股权。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推进相关后续事项。
新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将重点关注四川乐山一期12GW拉棒项目的爬产情况,力争按计划实现年底达产。节能环保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努力开拓市场,并做好成本管控,提升营收规模和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350,896,681.21 | 1,720,280,469.82 | 36.66 |
营业成本 | 1,330,459,019.15 | 1,142,672,489.60 | 16.43 |
销售费用 | 14,435,874.25 | 11,347,320.79 | 27.22 |
管理费用 | 97,780,404.26 | 66,580,608.26 | 46.86 |
财务费用 | 221,019,131.18 | 182,745,599.88 | 20.94 |
研发费用 | 118,751,001.11 | 57,871,792.59 | 105.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158,297.10 | -256,126,614.9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101,579.83 | 190,055,294.02 | -658.8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1,846,871.47 | 49,334,157.82 | 6,532.01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084,575,925.84 | 14.21 | 575,078,743.51 | 3.41 | 436.37 | 本期收到 |
非公开发行股票款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83,060,526.24 | 4.53 | 231,550,000.00 | 1.37 | 324.56 | 本期购买银行理财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046,443.44 | 1,520,000.00 | 0.01 | -31.16 | 本期部分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8,077,726.75 | 0.91 | 364,559,506.76 | 2.16 | -45.67 | 本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及部分到期托收所致。 |
预付款项 | 136,528,746.45 | 0.63 | 73,862,678.30 | 0.44 | 84.84 | 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8,432,542.74 | 0.08 | 27,537,976.19 | 0.16 | -33.07 | 本期收回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1,254,485,218.60 | 5.78 | 593,440,786.57 | 3.52 | 111.39 | 本期原材料采购及在产品增加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2,441,338,124.68 | 11.24 | 预计出售控股子公司锡林浩特京运通股权重分类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2,521.30 | -100.00 | 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所致。 | |||
投资性房地产 | 75,486,663.38 | 0.35 | 47,924,739.74 | 0.28 | 57.51 | 本期子公司对外出租房屋所致。 |
在建工程 | 541,614,721.76 | 2.49 | 198,795,979.18 | 1.18 | 172.45 | 本期对乐山京运通新材料基地投资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62,024,493.44 | 2.13 | 本期适用 |
新租赁准则重分类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9,789,442.00 | 0.05 | 22,502,494.72 | 0.13 | -56.50 | 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重分类所致。 |
短期借款 | 1,166,257,345.01 | 5.37 | 809,053,693.49 | 4.80 | 44.15 | 本期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433,904,725.69 | 2.00 | 228,857,308.83 | 1.36 | 89.60 | 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53,429,557.13 | 0.25 | 24,130,123.18 | 0.14 | 121.42 | 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0,831,492.29 | 0.28 | 260,851,573.35 | 1.55 | -76.68 | 本期偿还到期的大股东借款所致。 |
持有待售负债 | 1,834,845,019.23 | 8.45 | 预计出售控股子公司锡林浩特京运通股权重分类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28,119,237.49 | 3.81 | 1,395,840,870.76 | 8.27 | -40.67 | 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8,285,508.41 | 0.08 | 220,715,177.57 | 1.31 | -91.72 | 本期兑付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
租赁负债 | 400,905,889.16 | 1.85 | 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重分类所致。 | |||
预计负债 | 25,551,480.96 | 0.12 | 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重分类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2,582.43 | 65,591.28 | -35.08 | 本期增值税重分类减少所致。 | ||
资本公积 | 4,961,023,157.30 | 22.85 | 2,893,156,705.17 | 17.15 | 71.47 | 本期非公 |
开发行股票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32,885,031.22 | 保证金及因诉讼冻结部分银行存款 |
应收票据 | 100,869,793.60 | 质押 |
应收账款 | 2,173,303,086.37 | 融资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8,414,637,525.87 | 融资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73,175,364.66 | 融资借款抵押 |
子公司股权 | 3,295,790,000.00 | 融资借款质押 |
合计 | 14,490,660,801.72 |
报告期内投资额 | 1,900,000,000.00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1,644,450,000.00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255,550,000.00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643.49 |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硅晶体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 | 7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83,060,526.24 | 231,550,000.00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等 | 1,000.00 | 32,095,526.89 | -15,505,192.73 | -10,375,926.84 | 13,065,577.54 | -12,870,491.37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单晶硅棒、多晶硅锭的生产和销售 | 32,500.00 | 1,487,330,397.99 | 411,688,208.61 | 8,750,561.93 | 228,111,099.10 | 8,750,561.93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国际贸易 | 2,000万港元 | 24,363,680.73 | 24,363,680.73 | -261,692.10 | - | -261,692.10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单晶、多晶硅片的生产和销售 | 668万美元 | 590,692,365.27 | 98,334,920.64 | 50,849,639.25 | 616,341,144.75 | 59,381,246.26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电子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30,000.00 | 1,130,370,304.06 | 374,086,672.52 | 57,532,185.10 | 698,040,646.71 | 75,334,834.83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产品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44,443,094.82 | 41,331,814.25 | 105,089.95 | 284,158.50 | 105,089.95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硅晶体材料;硅晶体材料的技术开发;光伏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等 | 50,000.00 | 1,867,998,720.77 | 566,710,313.25 | 229,481,490.55 | 1,290,738,830.85 | 269,930,462.50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脱硝催化剂、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00 | 283,043,886.24 | -143,234,307.25 | 1,607,248.04 | 62,038,389.55 | 1,487,385.29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保工程项目总承包 | 5,000.00 | 19,645,591.97 | 15,580,722.84 | 773,537.20 | 8,504,553.39 | 773,537.20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1,500.00 | 1,246,279,046.31 | 801,659,413.88 | 15,520,147.45 | 57,560,286.18 | 18,260,159.42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8,500.00 | 468,049,641.52 | 327,679,975.68 | 5,026,432.69 | 17,341,438.02 | 5,915,515.76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 | 236,761,164.19 | 119,007,545.72 | 4,823,448.25 | 15,581,470.78 | 5,674,818.31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200.00 | 627,024,379.83 | 404,157,789.15 | 8,445,676.13 | 25,952,599.63 | 9,936,089.57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200.00 | 606,730,390.28 | 376,040,971.92 | 8,212,250.15 | 25,296,777.88 | 9,661,470.78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800.00 | 185,019,286.49 | 92,315,218.77 | 4,563,048.03 | 12,434,527.43 | 4,933,157.40 |
有限公司 |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1,750.00 | 832,546,322.68 | 316,999,970.10 | 11,267,195.66 | 41,516,100.61 | 12,180,752.07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0 | 828,369,814.65 | 485,417,391.99 | 26,760,970.23 | 45,447,462.87 | 34,396,921.52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0 | 357,002,133.99 | 114,423,415.32 | 5,349,650.82 | 21,056,581.91 | 6,410,139.54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500.00 | 282,123,724.19 | 200,685,975.77 | 9,995,696.44 | 16,310,194.70 | 12,067,838.08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13,017,347.78 | 74,572,056.70 | 4,355,849.51 | 9,149,952.21 | 4,978,113.73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48,105,632.20 | 98,285,723.45 | 4,534,903.22 | 11,194,067.97 | 5,270,457.26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00.00 | 89,692,317.91 | 42,955,252.87 | 923,729.49 | 5,186,109.68 | 1,055,690.85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89,102,580.18 | 52,206,725.38 | 782,645.18 | 3,866,145.58 | 926,106.82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28,577,589.73 | 67,109,773.62 | 1,427,085.77 | 9,189,214.42 | 2,627,118.43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71,048,991.98 | 31,242,283.94 | 514,166.88 | 4,052,436.14 | 587,619.29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80,515,002.56 | 52,405,715.23 | 2,128,091.01 | 5,305,854.21 | 2,429,070.35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23,395,820.01 | 11,185,777.88 | 395,614.39 | 970,934.81 | 405,758.35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500.00 | 168,985,506.43 | 76,251,731.94 | 1,722,187.41 | 9,035,576.45 | 1,957,454.82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500.00 | 73,387,261.76 | 25,571,834.27 | -1,148,859.79 | 2,471,225.63 | -1,148,859.79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37,601,166.12 | 19,474,551.58 | 1,023,561.14 | 2,489,935.43 | 1,065,700.56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100.00 | 229,485,514.77 | 96,685,922.36 | 2,602,550.07 | 13,167,453.94 | 2,978,314.31 |
莱芜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 | 16,758,065.08 | 6,875,982.87 | 190,951.41 | 834,882.76 | 195,847.60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17,827,445.82 | 40,009,460.54 | 696,454.51 | 5,595,350.48 | 763,903.77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229.00 | 135,480,583.99 | 29,719,275.59 | -1,886,325.98 | 4,043,046.26 | -1,886,325.98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570.00 | 68,483,848.06 | 25,898,473.37 | 1,388,340.07 | 4,113,488.56 | 1,586,674.37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20,600.00 | 1,074,390,433.20 | 359,807,464.70 | 28,251,258.07 | 90,822,409.33 | 29,570,665.17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2,100.00 | 6,390,368.89 | 5,038,635.42 | -7,489.29 | - | -7,489.29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600.00 | 288,526,328.97 | 130,534,079.21 | 5,902,860.44 | 18,952,484.95 | 6,859,289.60 |
展有限公司 |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300.00 | 64,844,048.71 | 32,639,301.54 | 958,729.48 | 3,878,168.34 | 1,095,690.84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500.00 | 65,289,352.15 | 29,836,732.80 | 1,931,159.71 | 2,180,952.40 | 1,975,668.97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8,700.00 | 319,778,608.21 | 102,900,460.71 | 1,651,731.72 | 15,563,723.01 | 2,046,201.33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43,629,067.28 | 25,348,791.15 | 1,138,799.59 | 2,868,313.64 | 1,182,216.96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47,079,859.16 | 29,141,681.77 | 1,420,215.98 | 2,865,443.75 | 1,438,626.67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0 | 80,515,718.37 | 3,509,207.32 | -1,475,172.58 | 1,868,342.86 | -1,475,172.58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600.00 | 141,852,029.25 | 63,401,972.60 | 927,124.08 | 7,690,117.73 | 1,126,128.03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100.00 | 182,403,676.51 | 58,868,455.30 | -427,376.27 | 8,228,459.55 | -292,642.84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 | 20,787,805.14 | 5,156,988.70 | -437,562.34 | 750,294.35 | -437,562.34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00.00 | 32,176,630.59 | 2,051,507.77 | 235,459.59 | 1,987,175.49 | 236,075.87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5,000.00 | 137,361,465.26 | 41,114,357.38 | -1,862,829.60 | 4,361,262.95 | -1,862,829.60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400.00 | 38,059,008.24 | 23,672,775.47 | 1,960,826.65 | 3,535,438.94 | 2,122,668.04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600.00 | 286,519,954.66 | 138,252,666.38 | 3,053,399.08 | 12,642,413.40 | 3,431,849.94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3,000.00 | 128,414,466.99 | 46,423,163.78 | 732,126.81 | 5,843,488.48 | 836,716.36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7,500.00 | 281,165,788.10 | 82,763,324.78 | 1,014,877.63 | 14,273,377.37 | 1,465,654.44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200.00 | 41,190,609.43 | 16,801,488.35 | 415,994.49 | 2,087,178.78 | 434,402.07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3,000.00 | 835,086,683.90 | 334,696,504.29 | 7,209,999.21 | 41,019,292.03 | 8,709,561.81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300.00 | 162,922,171.76 | 53,275,547.87 | 802,997.14 | 8,309,691.40 | 1,095,735.48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2,700.00 | 101,231,374.77 | 34,803,582.98 | 503,424.87 | 5,325,346.88 | 515,519.17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4,400.00 | 191,200,571.06 | 78,647,823.03 | 2,091,637.10 | 10,510,713.61 | 2,606,882.60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300.00 | 48,062,837.85 | 17,334,107.99 | 440,311.74 | 2,572,040.88 | 482,518.38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600.00 | 20,694,730.09 | 10,352,079.72 | 393,509.45 | 1,225,576.40 | 403,599.44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000.00 | 33,279,871.69 | 14,067,482.01 | 252,528.76 | 1,530,255.95 | 252,528.76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800.00 | 22,021,858.42 | 12,209,169.66 | 761,620.94 | 1,485,805.34 | 761,620.94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 | 40,000.00 | 2,441,338,124.68 | 318,913,574.75 | 21,326,449.18 | 115,802,023.75 | 21,387,649.18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硅晶体材料;硅晶体材料的技术开发;光伏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等 | 50,000.00 | 2,329,016.88 | 603,729.13 | 51,357.20 | - | 52,131.95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销售硅晶体材料;硅晶体材料的技术开发;光伏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等 | 300,000.00 | 3,038,391,709.86 | 2,796,842,022.89 | -3,157,977.11 | - | -3,163,538.36 |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26日 |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05-27/601908_20210527_2.pdf | 2021年5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李道远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赵曦瑞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张韶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王彦超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赵 磊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江轩宇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临2021-028。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山东天璨、无锡荣能被纳入生态环境局重点排污单位。
(1)山东天璨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 | 排放浓度(mg/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总排放量(2021年1-6月)(吨) | 核定排放量(吨/年) |
挥发性有机物等 | 有组织 | 1个厂区总排口; 2个锅炉排气筒; 1个污水总排口; 1个雨水排放口。 | 7.07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1.512 | 3.316 |
颗粒物 | 38.78 | 1.15 | 2.285 | |||
氨(氨气) | 2.125 | 0.23 | 0.459 | |||
二氧化硫 | 13.93 | 0.425 | 0.85 | |||
氮氧化物 | 50 | 0.527 | 3.05 |
种类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总量(2021年1-6月)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废气 | 有组织 | 2 | 酸洗车间FQ-1 | 硝酸雾30 mg/Nm3 氟化物5.0 mg/Nm3 | VOCs0.168t、 硝酸雾0.00175t、HF0.0075t,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 | VOCs 0.336t/a、硝酸雾0.0035t/a、HF 0.015t/a |
粘棒车间FQ-2 | VOCs0.169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 |||||
无组织 | / | 厂界 | VOCs0.0413mg/m3、非甲烷总烃2.37mg/m3 | VOCs 0.1865t、 硝酸雾0.002t、 HF 0.00825t、 颗粒物0.021t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VOCs 0.373t/a、硝酸雾0.004t/a、HF 0.0165t/a、 颗粒物0.042t/a | |
废水 | 生活废水 | 1 | 厂区总排放口 | PH(无量纲)7.31、 总磷0.02mg/L、 总氮1.88mg/L、 悬浮物4mg/L; | COD 0.137t、 SS 0.0455t、 氨氮0.007t、 TN 0.0455t、 TP 0.0015t;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 | COD 0.274t/a、 SS 0.091t/a、 氨氮0.014t/a、 TN 0.091t/a、 TP 0.003t/a; |
生产废水 | PH(无量纲)7.09、 总磷0.46mg/L、 总氮9.1mg/L、 悬浮物48mg/L、COD294mg/L、 氨氮6.72mg/L | COD3.253t、 SS 1.084t、 氨氮0.162t、 TN 1.084t、 TP 0.032t。 | COD 6.506t/a、 SS 2.169t/a、 氨氮0.325t/a、 TN 2.169t/a、 TP 0.065t/a。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对生产线--干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氨(氨气)采用吸收塔—水洗法进行处理,对生产线—混料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氨(氨气)分别采用袋式除尘、吸收塔—水洗法进行处理,对生产线—锯床切割环节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对生产线—焙烧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分别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吸收塔—水洗法进行处理,对热力生产单元--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进行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
报告期内,山东天璨防治污染设备运行良好,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开启相应的设备。
(2)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于2014年购置2套废水处理设施、1套废气处理设施,;2020年增加废气处理设施1套。报告期内,无锡荣能防治污染设备运行良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天璨
由于国家对脱硝催化剂的要求标准提高,山东天璨原产能“年产6,000立方米新型功能陶瓷催化材料生产线项目”与“年产36,000立方米新型功能陶瓷催化材料生产线项目”产能降低为“36,000立方米新型功能陶瓷催化剂项目”,已取得山东美陵中联环境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出具的《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0立方米新型功能陶瓷催化剂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12月25日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成功,备案回执为淄高新环备案[2020]18。
(2)无锡荣能
2010年,无锡荣能取得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2010年11月29日印发的《关于对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480吨多晶硅锭及1亿片多晶硅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4年,无锡荣能取得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12月18日印发的《关于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多晶硅、单晶硅预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惠环审会[2014]07号)。
2015年,无锡荣能取得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6月30日印发的《关于对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480吨多晶硅锭及1亿片多晶硅片项目、多晶硅、单晶硅预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保验收的意见》(惠环管验[2015]073号)。
2020年,无锡荣能“智能化3.5GW金刚线切片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取得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于2015年7月13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齐全,于2015年7月15日完成在淄博市高新区环保局的备案,备案编号为370399-2015-003-2。
(2)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于2020年3月30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文件齐全,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在无锡市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的备案,备案编号为320206-2020-047-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天璨
山东天璨定期对运行中的吸收塔的废气进行检测,每周对运行的吸收塔PH值进行检测,并记入电子、纸质“环境管理台账”。“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至少3年,包含监测记录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2)无锡荣能
无锡荣能采用“手动定期监测”、“自动连续监测”、“委托监测”等方式进行自行监测,监测结果通过环保网站予以公开。为保证自行监测质量,无锡荣能采取了以下质量控制措施: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采取平行样等措施对监测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检测计划》《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管理办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制度。
公司光伏设备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采用组装、测试、机械加工等方法,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水为生活废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带油废布等废弃料及生活垃圾;公司硅棒、硅片的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运行噪声和固体废物;公司光伏发电生产过程中无需工业用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废水;针对上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公司通过安装集气及布袋除尘等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全部回收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冯焕培 | 注1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冯焕培 | 注2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冯焕培 | 注3 | 2017年6月25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4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5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6 | 首次公开发行,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7 | 2015年3月2日,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京运通达兴、冯焕培、范朝霞 | 注8 | 2020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实施完毕前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9 | 2020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京运通 | 注10 | 2019年11月,无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注4: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开发区的房屋所属土地已经取得京通国用(2011出)第0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于无法在短期内取得相关房屋的产权证书,为切实消除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公司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而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使用期间,该房屋被政府主管部门下令拆除、限期停止使用、改变用途、重建、罚款等,承诺方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损失和合理预期收入的损失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合理支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及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目前正在建设中;待上述生产车间完成竣工验收后,公司将视通州区房屋产权办理情况及公司扩大再生产需求酌情决定搬迁安排,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2014年2月13日出具新的承诺“公司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F5M1地块内规划了光伏设备机械加工和配件加工生产车间、硅晶体材料加工生产车间,目前已经部分建设完成。根据目前公司的生产情况和通州区房屋产权的实际情况,公司无搬迁计划;未来如果发生搬迁,则搬迁所需全部费用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部承担。”注5: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为避免与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其他主要股东分别于2010年11月23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贵公司除外,以下统称“附属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及公司的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将来成立之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④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或公司之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公司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⑤公司及公司之附属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⑥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冯焕培和范朝霞承诺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④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⑥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注6: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京运通达兴、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承诺“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因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面临补缴和处罚的风险,愿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实际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纳金、罚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公司及北京天
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自设立至今所可能遭受的处罚,包括税收追缴等承担连带责任”。注7:
(1)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
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2)冯焕培和范朝霞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
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注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②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③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注10:公司于2019年11月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2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85),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4月8日,公司偿还了冯焕培先生20,000.00万元借款,并向冯焕培先生支付了扣除其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借款利息。 |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21-04-09/601908_20210409_1.pdf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乌海市晶易硅材料有限公司 | 厂房 | 28,484,709.62 | 2021-01-01 | 2021-12-31 | 1,414,000.00 | 依据折旧金额 | 1,414,000.00 | 否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一号院一号厂房 | 8,741,447.51 | 2017-2-1 | 2032-1-31 | 8,019,676.61 | 起始租金标准及实际租赁房屋总面积 | 8,019,676.61 | 否 |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2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0.04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0.04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6.90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拟于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采购9.60亿片单晶硅片。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格(根据PVInfoLink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折算)及排产计划测算,预计销售金额总计约52.61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02。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于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荣能采购9.46亿片单晶硅片。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格(根据PVInfoLink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折算)及排产计划测算,预计销售金额总计约36.89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03。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1,585,160 | 421,585,160 | 421,585,160 | 17.4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0,994,940 | 170,994,940 | 170,994,940 | 7.0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8,684,650 | 58,684,650 | 58,684,650 | 2.4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8,684,650 | 58,684,650 | 58,684,650 | 2.43 | |||||
4、外资持股 | 12,141,652 | 12,141,652 | 12,141,652 | 0.5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2,141,652 | 12,141,652 | 12,141,652 | 0.5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其他 | 179,763,918 | 179,763,918 | 179,763,918 | 7.44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993,017,701 | 100.00 | 1,993,017,701 | 82.5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93,017,701 | 100.00 | 1,993,017,701 | 82.5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93,017,701 | 100.00 | 421,585,160 | 2,414,602,861 | 100.00 |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股份总数从1,993,017,701股增加至2,414,602,861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72,681,281 | 72,681,281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 | 50,590,219 | 50,590,219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47,723,440 | 47,723,440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3,726,812 | 33,726,812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32,546,373 | 32,546,373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0 | 21,922,428 | 21,922,428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李光良 | 0 | 17,875,209 | 17,875,209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514,333 | 15,514,333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490,725 | 13,490,725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UBS AG | 0 | 12,141,652 | 12,141,652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12,141,652 | 12,141,652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卢源 | 0 | 12,141,652 | 12,141,652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12,141,652 | 12,141,652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王敏文 | 0 | 10,118,043 | 10,118,043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王萍 | 0 | 10,118,043 | 10,118,043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价值基金 | 0 | 10,118,043 | 10,118,043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431,703 | 8,431,703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宁波市浪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浪石扬帆1号基金 | 0 | 8,431,703 | 8,431,703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王武 | 0 | 8,431,703 | 8,431,703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0 | 6,913,996 | 6,913,996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 | 0 | 4,384,498 | 4,384,498 | 非公开发行,锁定6个月 | 2021-7-20 | |
合计 | 0 | 421,585,160 | 421,585,16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7,13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3,610,000 | 676,490,000 | 28.02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冯焕培 | 409,998,668 | 16.9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2,404,681 | 72,698,381 | 3.01 | 72,681,281 | 无 | 国有法人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0,590,219 | 50,590,219 | 2.10 | 50,590,219 | 无 | 国有法人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256,940 | 49,257,640 | 2.04 | 47,723,440 | 无 | 国有法人 |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726,812 | 33,726,812 | 1.40 | 33,726,812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1,922,428 | 21,922,428 | 0.91 | 21,922,428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余军 | 20,000,000 | 0.8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光良 | 17,875,209 | 17,875,209 | 0.74 | 17,875,20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1,859,987 | 16,061,650 | 0.67 | 无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676,4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6,490,000 | |||||||
冯焕培 | 409,998,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9,998,668 | |||||||
余军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6,06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61,650 | |||||||
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创鑫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2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35,000 | |||||||
张跃军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
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创鑫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90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03,000 | |||||||
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创鑫4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1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85,000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060,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7,060,158 | |||||||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6,904,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4,84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冯焕培先生为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两位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 (2)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创鑫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创鑫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创鑫4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为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 (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2,681,281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2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0,590,219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723,440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4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726,812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546,373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6 |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1,922,428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7 | 李光良 | 17,875,209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8 |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514,333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9 | 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490,725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10 | UBS AG | 12,141,652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10 |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141,652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10 | 卢源 | 12,141,652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10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141,652 | 2021-7-20 | 锁定期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 京运通 SCP001 | 012001541 | 2020 / 4/23 | 2020 /4/27 | 2021/1 / 22 | - | 5.90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否 |
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3,084,575,925.84 | 575,078,743.5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983,060,526.24 | 231,55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附注七、4 | 1,046,443.44 | 1,520,000.00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2,556,253,802.35 | 2,183,923,096.92 |
应收款项融资 | 附注七、6 | 198,077,726.75 | 364,559,506.76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7 | 136,528,746.45 | 73,862,678.3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8 | 18,432,542.74 | 27,537,976.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9 | 1,254,485,218.60 | 593,440,786.5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附注七、11 | 2,441,338,124.6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255,362,823.22 | 238,824,752.82 |
流动资产合计 | 10,929,161,880.31 | 4,290,297,541.0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附注七、16 | 120,643,100.81 | 136,595,295.66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17 | 712,521.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20 | 75,486,663.38 | 47,924,739.74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8,871,863,886.70 | 11,391,953,594.62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541,614,721.76 | 198,795,979.1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25 | 462,024,493.44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229,178,511.76 | 204,587,737.7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9 | 9,789,442.00 | 22,502,494.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30 | 151,594,344.65 | 189,635,648.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1 | 319,301,114.04 | 386,539,126.6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781,496,278.54 | 12,579,247,137.82 | |
资产总计 | 21,710,658,158.85 | 16,869,544,678.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32 | 1,166,257,345.01 | 809,053,693.4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附注七、35 | 433,904,725.69 | 228,857,308.83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1,218,585,464.41 | 1,054,017,565.2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38 | 133,783,978.27 | 105,587,791.0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36,278,859.07 | 43,474,070.94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53,429,557.13 | 24,130,123.18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60,831,492.29 | 260,851,573.3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附注七、42 | 1,834,845,019.2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43 | 828,119,237.49 | 1,395,840,870.76 |
其他流动负债 | 附注七、44 | 18,285,508.41 | 220,715,177.57 |
流动负债合计 | 5,784,321,187.00 | 4,142,528,174.4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45 | 444,210,000.00 | 565,25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47 | 400,905,889.16 | |
长期应付款 | 附注七、48 | 4,281,245,719.48 | 4,356,505,559.8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附注七、50 | 25,551,480.96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97,642,234.03 | 100,755,183.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30 | 7,849,785.21 | 7,849,785.2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52 | 42,582.43 | 65,591.2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57,447,691.27 | 5,030,426,119.65 |
负债合计 | 11,041,768,878.27 | 9,172,954,294.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2,414,602,861.00 | 1,993,017,70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4,961,023,157.30 | 2,893,156,705.1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9 | 150,696,592.21 | 150,696,592.2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2,998,661,032.65 | 2,543,728,759.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524,983,643.16 | 7,580,599,757.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3,905,637.42 | 115,990,626.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668,889,280.58 | 7,696,590,384.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710,658,158.85 | 16,869,544,678.8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06,196,595.40 | 92,979,783.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七、1 | 200,203,849.14 | 244,158,973.18 |
应收款项融资 | 22,267,749.00 | 84,550,583.49 | |
预付款项 | 40,787,001.11 | 12,031,819.44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七、2 | 2,215,100,810.27 | 2,791,097,284.00 |
其中:应收利息 | 349,003,958.31 | 327,763,356.9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87,068,676.67 | 130,984,802.3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204,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411,954.18 | 57,114,488.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5,560,036,635.77 | 3,412,917,734.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七、3 | 6,656,991,101.62 | 4,960,991,101.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0,493,870.78 | 61,540,400.63 | |
固定资产 | 696,938,966.00 | 632,790,132.24 | |
在建工程 | 6,429,083.78 | 85,686,181.2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6,875,580.41 | 78,293,446.2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2,349,610.92 | 173,376,531.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70,078,213.51 | 5,992,677,793.18 | |
资产总计 | 13,230,114,849.28 | 9,405,595,527.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1,603,512.43 | 525,650,908.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6,684,800.00 | 33,735,876.84 | |
应付账款 | 224,561,683.84 | 176,647,011.9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99,231,557.83 | 45,727,045.27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1,601.53 | 9,852,339.42 | |
应交税费 | 721,393.48 | 6,760,727.23 | |
其他应付款 | 2,041,867,740.38 | 2,264,269,253.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108,081.79 | 325,801,697.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8,900,102.54 | 213,553,171.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70,980,473.82 | 3,601,998,031.8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563,201.60 | 13,038,413.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250,989.58 | 81,940,839.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9,814,191.18 | 194,979,252.96 | |
负债合计 | 4,970,794,665.00 | 3,796,977,284.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14,602,861.00 | 1,993,017,70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80,210,403.93 | 3,012,343,951.8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3,477,604.05 | 143,477,604.05 | |
未分配利润 | 621,029,315.30 | 459,778,986.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259,320,184.28 | 5,608,618,243.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230,114,849.28 | 9,405,595,527.95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50,896,681.21 | 1,720,280,469.82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2,350,896,681.21 | 1,720,280,469.8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99,133,955.27 | 1,475,280,312.29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1,330,459,019.15 | 1,142,672,489.6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16,688,525.32 | 14,062,501.17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14,435,874.25 | 11,347,320.79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97,780,404.26 | 66,580,608.26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65 | 118,751,001.11 | 57,871,792.59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221,019,131.18 | 182,745,599.88 |
其中:利息费用 | 236,925,595.07 | 198,444,760.11 | |
利息收入 | -30,473,981.66 | -18,836,928.49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11,774,364.37 | 27,057,027.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13,027,987.15 | 2,879,910.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99,313.75 | -3,497,409.5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1 | -10,610,517.24 | -5,175,574.2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2 | -307,149.49 | -13,979,783.1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3 | 10,735,698.28 | -221,426.6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6,383,109.01 | 255,560,311.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74 | 125,944.39 | 778,285.87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75 | 1,262,841.59 | 585,541.6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5,246,211.81 | 255,753,055.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76 | 92,398,928.15 | 32,262,620.0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2,847,283.66 | 223,490,435.6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2,847,283.66 | 223,490,435.6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4,932,273.16 | 228,961,802.2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915,010.50 | -5,471,366.6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82,847,283.66 | 223,490,435.6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4,932,273.16 | 228,961,802.2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915,010.50 | -5,471,366.6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七、4 | 69,992,262.30 | 353,184,196.85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七、4 | 45,950,806.08 | 232,351,810.90 |
税金及附加 | 3,920,297.47 | 4,078,645.08 | |
销售费用 | 6,566,388.50 | 3,942,003.80 | |
管理费用 | 53,940,940.94 | 29,715,306.42 | |
研发费用 | 14,601,902.45 | 15,240,640.21 | |
财务费用 | -5,120,844.45 | 14,683,765.78 | |
其中:利息费用 | 58,214,112.53 | 69,050,175.12 | |
利息收入 | -63,557,866.31 | -55,300,711.01 | |
加:其他收益 | 4,632,698.19 | 3,542,590.2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七、5 | 209,617,431.80 | 684,758.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01,237.8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85,655.58 | -1,685,935.1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3,185.52 | -207,105.5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785,371.36 | 55,506,332.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1,2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301.10 | 21,476.7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7,773,070.26 | 55,996,056.03 | |
减:所得税费用 | 6,522,741.29 | 26,560,070.4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250,328.97 | 29,435,985.5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250,328.97 | 29,435,985.5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1,250,328.97 | 29,435,985.5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24,482,572.15 | 599,578,872.7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66,585.54 | 24,366,775.9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73,191,948.67 | 39,740,843.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2,141,106.36 | 663,686,492.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3,720,684.36 | 585,765,024.0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3,638,709.28 | 148,543,989.4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492,817.74 | 126,720,434.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80,130,597.88 | 58,783,659.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7,982,809.26 | 919,813,107.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附注七、79 | 204,158,297.10 | -256,126,614.9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32,770,663.28 | 867,57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318,185.16 | 6,377,319.9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200,185.35 | 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60,300.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6,289,033.79 | 887,407,720.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4,514,213.62 | 63,052,426.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83,876,400.00 | 634,3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8,390,613.62 | 697,352,426.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附注七、78 | -1,062,101,579.83 | 190,055,294.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1,499,998.8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19,000,000.00 | 685,955,291.8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3,333,567,881.36 | 1,035,696,174.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44,067,880.16 | 1,721,651,466.3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03,849,990.37 | 839,266,125.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736,094.18 | 97,406,293.4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2,020,634,924.14 | 735,644,890.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72,221,008.69 | 1,672,317,308.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1,846,871.47 | 49,334,157.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3,885.53 | 426,450.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附注七、79 | 2,413,649,703.21 | -16,310,712.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附注七、79 | 326,552,108.04 | 827,755,235.0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附注七、79 | 2,740,201,811.25 | 811,444,522.4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90,315,891.72 | 180,344,888.7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55,229.41 | 3,068,698.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18,138,008.92 | 3,099,382,467.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12,909,130.05 | 3,282,796,054.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9,430,220.17 | 200,653,880.2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885,494.17 | 39,608,582.9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322,317.51 | 91,018,989.6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65,420,159.78 | 2,758,550,628.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6,058,191.63 | 3,089,832,080.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6,850,938.42 | 192,963,973.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9,691,828.42 | 1,385,996.4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7,527,849.03 | 25,010,300.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7,219,677.45 | 314,396,296.8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81,711.71 | 3,649,399.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00,000,000.00 | 255,5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9,110,000.00 | 52,88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40,491,711.71 | 312,085,399.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3,272,034.26 | 2,310,897.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1,499,998.8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93,000,000.00 | 560,955,291.8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500,000.00 | 235,567,434.7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77,999,998.80 | 796,522,726.6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9,979,369.87 | 745,1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418,675.12 | 66,279,697.1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425,444,513.90 | 218,622,842.24 |
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00,842,558.89 | 1,030,002,539.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7,157,439.91 | -233,479,812.7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289.03 | 3,786.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10,732,055.04 | -38,201,154.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59,244.97 | 308,766,454.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9,991,300.01 | 270,565,299.84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543,728,759.49 | 7,580,599,757.87 | 115,990,626.92 | 7,696,590,384.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543,728,759.49 | 7,580,599,757.87 | 115,990,626.92 | 7,696,590,384.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454,932,273.16 | 2,944,383,885.29 | 27,915,010.50 | 2,972,298,895.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4,932,273.16 | 454,932,273.16 | 27,915,010.50 | 482,847,283.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2,489,451,612.13 | 2,489,451,612.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2,489,451,612.13 | 2,489,451,612.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4,961,023,157.30 | 150,696,592.21 | 2,998,661,032.65 | 10,524,983,643.16 | 143,905,637.42 | 10,668,889,280.58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103,607,379.62 | 7,140,478,378.00 | 108,568,272.30 | 7,249,046,650.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103,607,379.62 | 7,140,478,378.00 | 108,568,272.30 | 7,249,046,650.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8,961,802.24 | 228,961,802.24 | -5,471,366.64 | 223,490,435.60 | |||||||||||
(一) | 228,961,802.24 | 228,961,802.24 | -5,471,366.64 | 223,490,435.60 |
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 |
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2,893,156,705.17 | 150,696,592.21 | 2,332,569,181.86 | 7,369,440,180.24 | 103,096,905.66 | 7,472,537,085.90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 | 143,477,604.05 | 459,778,986.33 | 5,608,618,243.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59,778,986.33 | 5,608,618,243.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161,250,328.97 | 2,650,701,941.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1,250,328.97 | 161,250,328.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2,489,451,612.13 |
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1,585,160.00 | 2,067,866,452.13 | 2,489,451,612.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4,602,861.00 | - | - | - | 5,080,210,403.93 | - | - | - | 143,477,604.05 | 621,029,315.30 | 8,259,320,184.28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收益 | 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 | 143,477,604.05 | 465,399,717.01 | 5,614,238,973.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65,399,717.01 | 5,614,238,973.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435,985.54 | 29,435,985.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435,985.54 | 29,435,985.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3,017,701.00 | 3,012,343,951.80 | 143,477,604.05 | 494,835,702.55 | 5,643,674,959.40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本公司”或“京运通公司”)是由北京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10月整体改制设立,北京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东方科运晶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8日;法定代表人:冯焕培;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15849989。
本公司母公司: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冯焕培与范朝霞夫妇。
本公司所属行业:光伏设备制造业以及新能源发电。
本公司经营范围:本集团许可的经营项目:生产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一般经营项目:研发、销售:半导体及光伏精密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子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及单(多)晶硅片、无毒环保脱硝催化剂的生产和销售、环保工程及新能源发电。
本公司主要产品: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是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及单(多)晶硅片、新能源发电、无毒环保脱硝催化剂。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集团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2户,较上年增加了5户子公司。变动原因详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2.(4))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新用户风险划分(同应收款项) |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逾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单笔其他应收款余额在100万元以上。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单项计提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账龄超过3年且具有明显减值迹象的不重大应收款项分类为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通过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关联方组合 | 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新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电网公司电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关联方组合 | 公司合并范围的关联方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公司对电网公司电费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预计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1-2年 | 15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为目标,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具体详见第十节、五、12应收账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大类。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租赁相关长期应收款的确认和计量,参见第十节、五、42“租赁”。
对于租赁应收款的减值,本集团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参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相关处理。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4.75-2.38 |
新能源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5).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按照本公司已收客户对价并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时点确认,并根据收取对价扣除相关税费后净额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于新能源发电业务、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新材料生产销售业务等。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分为专用设备销售、配件销售、环保脱硝催化剂销售、硅棒和硅片销售等,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根据销售订单、出库单等并经客户收货验收后进行收入确认。
新能源发电:对于本公司利用新能源发电产生的电力销售,以向国网电力公司的供电数量及双方确认的上网电价为收入确认的依据,销售给屋顶业主的电费收入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费确认单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收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I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I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I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I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
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仅存在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I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
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II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上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于2018 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规定,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 不适用 | 固定资产 |
同上 | 不适用 | 使用权资产 |
同上 | 不适用 | 预付账款 |
同上 | 不适用 | 长期待摊费用 |
同上 | 不适用 | 长期应付款 |
同上 | 不适用 | 租赁负债 |
同上 | 不适用 | 预计负债 |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
固定资产 | 11,391,953,594.62 | -1,602,921,060.00 | 9,789,032,534.62 |
使用权资产 | 1,877,421,495.98 | 1,877,421,495.98 | |
预付账款 | 73,862,678.30 | -7,145,940.69 | 66,716,737.61 |
长期待摊费用 | 22,502,494.72 | -11,606,478.26 | 10,896,016.46 |
长期应付款 | 4,356,505,559.84 | -1,221,868,920.08 | 3,134,636,639.76 |
租赁负债 | 1,452,967,990.88 | 1,452,967,990.88 | |
预计负债 | 24,648,946.23 | 24,648,946.23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5,078,743.51 | 575,078,743.5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1,550,000.00 | 231,55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20,000.00 | 1,520,000.00 | |
应收账款 | 2,183,923,096.92 | 2,183,923,096.9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4,559,506.76 | 364,559,506.76 | |
预付款项 | 73,862,678.30 | 66,716,737.61 | -7,145,940.6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537,976.19 | 27,537,976.1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93,440,786.57 | 593,440,786.5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8,824,752.82 | 238,824,752.8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90,297,541.07 | 4,283,151,600.38 | -7,145,940.6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36,595,295.66 | 136,595,295.66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2,521.30 | 712,521.3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7,924,739.74 | 47,924,739.74 | |
固定资产 | 11,391,953,594.62 | 9,789,032,534.62 | -1,602,921,060.00 |
在建工程 | 198,795,979.18 | 198,795,979.1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77,421,495.98 | 1,877,421,495.98 | |
无形资产 | 204,587,737.70 | 204,587,737.7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502,494.72 | 10,896,016.46 | -11,606,478.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9,635,648.21 | 189,635,648.2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6,539,126.69 | 386,539,126.6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79,247,137.82 | 12,842,141,095.54 | 262,893,957.72 |
资产总计 | 16,869,544,678.89 | 17,125,292,695.92 | 255,748,017.0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9,053,693.49 | 809,053,693.4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8,857,308.83 | 228,857,308.83 | |
应付账款 | 1,054,017,565.25 | 1,054,017,565.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5,587,791.08 | 105,587,791.0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474,070.94 | 43,474,070.94 | |
应交税费 | 24,130,123.18 | 24,130,123.18 | |
其他应付款 | 260,851,573.35 | 260,851,573.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5,840,870.76 | 1,395,840,870.76 |
其他流动负债 | 220,715,177.57 | 220,715,177.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42,528,174.45 | 4,142,528,174.4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65,250,000.00 | 565,25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52,967,990.88 | 1,452,967,990.88 | |
长期应付款 | 4,356,505,559.84 | 3,134,636,639.76 | -1,221,868,920.0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648,946.23 | 24,648,946.23 | |
递延收益 | 100,755,183.32 | 100,755,183.3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49,785.21 | 7,849,785.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5,591.28 | 65,591.2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30,426,119.65 | 5,286,174,136.68 | 255,748,017.03 |
负债合计 | 9,172,954,294.10 | 9,428,702,311.13 | 255,748,017.0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3,017,701.00 | 1,993,017,70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893,156,705.17 | 2,893,156,705.1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0,696,592.21 | 150,696,592.2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43,728,759.49 | 2,543,728,759.4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80,599,757.87 | 7,580,599,757.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5,990,626.92 | 115,990,626.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696,590,384.79 | 7,696,590,384.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869,544,678.89 | 17,125,292,695.92 | 255,748,017.03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979,783.44 | 92,979,783.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44,158,973.18 | 244,158,973.18 |
应收款项融资 | 84,550,583.49 | 84,550,583.49 | |
预付款项 | 12,031,819.44 | 12,031,819.44 | |
其他应收款 | 2,791,097,284.00 | 2,791,097,284.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327,763,356.96 | 327,763,356.9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0,984,802.36 | 130,984,802.3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7,114,488.86 | 57,114,488.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12,917,734.77 | 3,412,917,734.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960,991,101.62 | 4,960,991,101.6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1,540,400.63 | 61,540,400.63 | |
固定资产 | 632,790,132.24 | 632,790,132.24 | |
在建工程 | 85,686,181.21 | 85,686,181.2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8,293,446.28 | 78,293,446.2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3,376,531.20 | 173,376,531.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92,677,793.18 | 5,992,677,793.18 | |
资产总计 | 9,405,595,527.95 | 9,405,595,527.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5,650,908.67 | 525,650,908.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3,735,876.84 | 33,735,876.84 | |
应付账款 | 176,647,011.94 | 176,647,011.9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5,727,045.27 | 45,727,045.27 | |
应付职工薪酬 | 9,852,339.42 | 9,852,339.42 | |
应交税费 | 6,760,727.23 | 6,760,727.23 | |
其他应付款 | 2,264,269,253.16 | 2,264,269,253.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5,801,697.57 | 325,801,697.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3,553,171.71 | 213,553,171.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01,998,031.81 | 3,601,998,031.8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038,413.72 | 13,038,413.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1,940,839.24 | 81,940,839.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4,979,252.96 | 194,979,252.96 | |
负债合计 | 3,796,977,284.77 | 3,796,977,284.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3,017,701.00 | 1,993,017,70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12,343,951.80 | 3,012,343,951.8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3,477,604.05 | 143,477,604.05 | |
未分配利润 | 459,778,986.33 | 459,778,986.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08,618,243.18 | 5,608,618,243.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405,595,527.95 | 9,405,595,527.95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5%、7%计缴 | 1%、5%、7%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 | 从价计征1.2%从租计征12% |
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 依据地区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5%、2%计缴 | 1.5%、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6) | 20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8.25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7) | 15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6) | 20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7) | 15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7) | 15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注7) | 15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7) | 15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7) | 15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 | 7.5 15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5) | 20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注5) | 20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1) | 7.5 15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5) | 20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注5) | 20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 | 15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5) | 20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1) | 7.5 15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5) | 20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5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5) | 20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莱芜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5) | 20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注5) | 20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5) | 20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注5) | 20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5) | 20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5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25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注7) | 15 |
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注4) | 25 |
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5) | 20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3) | 12.5 25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a、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2000613,颁发日期2017年11月17日,2020年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2032007098。b、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537000007,颁发日期2015年12月10日,2018年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7000472,颁发日期2018年8月16日。2018年07月13日财政部公布,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西部大开发企业、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
①根据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一条及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又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在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备案。
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备案。
Ⅰ、同时符合①、②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规定的公司: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Ⅱ、仅符合第①项税收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企业优惠政策享受15%优惠税率的公司: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Ⅲ、仅符合第②项税收优惠政策-公共基础设施“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税规定的公司: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Ⅳ、同时符合第②、③两个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享受其中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Ⅴ、符合第③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根据宁地税发[2013]52号文件,2019年3月5日中卫市沙坡头税务局审批,子公司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获得2019年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税收优惠,2020-2021年继续享受优惠。
3.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12日发布财税〔2015〕74号文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符合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公司: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符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50,590.72 | 345,578.98 |
银行存款 | 2,650,840,303.90 | 326,206,529.06 |
其他货币资金 | 432,885,031.22 | 248,526,635.47 |
合计 | 3,084,575,925.84 | 575,078,743.5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4,363,680.73 | 24,625,372.8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83,060,526.24 | 231,550,000.00 |
其中: | ||
银行理财 | 983,060,526.24 | 231,550,000.00 |
合计 | 983,060,526.24 | 231,55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银行理财产品,包括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乾元-日鑫月溢”理财产品233,450,000.00元和“乾元-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100,000,000.00元;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的民生银行北京华威支行“天天增利”理财产品433,000,000.00元;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的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龙盈天天理财1号”理财产品109,077,000.00元,“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58,000,000.00元和“增盈天天理财增强型(专享版)”理财产品500,000.00元;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兴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15,829,554.52元;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购买的兴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11,203,971.72元和中国农业银行乌海狮城支付“本利丰步步高”理财产品10,000,000.00元;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兴业金雪球-优先3号”理财产品12,000,000.00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046,443.44 | 1,520,000.00 |
合计 | 1,046,443.44 | 1,520,000.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057,826,353.40 |
1年以内小计 | 1,057,826,353.40 |
1至2年 | 814,923,719.30 |
2至3年 | 692,549,398.01 |
3至4年 | 217,339,132.54 |
4至5年 | 18,791,572.33 |
5年以上 | 58,272,103.26 |
合计 | 2,859,702,278.84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90,478,285.51 | 10.16 | 261,733,475.98 | 90.10 | 28,744,809.53 | 251,482,513.64 | 10.15 | 251,482,513.64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0,550,804.91 | 9.46 | 241,805,995.38 | 89.46 | 28,744,809.53 | 229,486,791.30 | 9.26 | 229,486,791.30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927,480.60 | 0.70 | 19,927,480.60 | 100.00 | 21,995,722.34 | 0.89 | 21,995,722.3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69,223,993.33 | 89.84 | 41,715,000.51 | 1.62 | 2,527,508,992.82 | 2,226,038,573.51 | 89.85 | 42,115,476.59 | 1.89 | 2,183,923,096.92 |
其中: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40,083,005.85 | 11.89 | 41,715,000.51 | 12.27 | 298,368,005.34 | 332,484,882.48 | 13.42 | 42,115,476.59 | 12.67 | 290,369,405.89 |
个别认定法组合 | 2,229,140,987.48 | 77.95 | 2,229,140,987.48 | 1,893,553,691.03 | 76.43 | 1,893,553,691.03 | ||||
合计 | 2,859,702,278.84 | / | 303,448,476.49 | / | 2,556,253,802.35 | 2,477,521,087.15 | 100.00 | 293,597,990.23 | 2,183,923,096.92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3,330,740.29 | 203,330,740.29 | 100.00 | 注1 |
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 | 41,064,013.61 | 12,319,204.08 | 30.00 | 注2 |
无锡格利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684,051.01 | 8,684,051.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惠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50,000.00 | 6,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5,922,000.00 | 5,922,000.00 | 100.00 | 注3 |
温州爱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5,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宇搏实业有限公司 | 4,939,564.00 | 4,939,5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无锡市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958,000.00 | 2,95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2,775.00 | 2,762,7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博雄科技有限公司 | 1,575,000.00 | 1,57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467,799.00 | 1,467,79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301,906.54 | 1,301,906.5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通用硅太阳能电力(昆山)有限公司 | 1,170,041.30 | 1,170,041.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至上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 1,118,836.61 | 1,118,836.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威新能源(成都)硅片有限公司 | 930,341.15 | 930,341.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石家庄清凉湾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 920,000.00 | 9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苏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780,000.00 | 7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17.00 | 3,21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90,478,285.51 | 261,733,475.98 | 90.1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92,288,538.36 | 14,614,426.91 | 5.00 |
1-2年(含2年) | 12,259,055.69 | 1,838,858.36 | 15.00 |
2-3年(含3年) | 12,553,231.21 | 3,765,969.36 | 30.00 |
3-4年(含4年) | 2,710,846.72 | 1,355,423.36 | 50.00 |
4-5年(含5年) | 655,056.68 | 524,045.33 | 80.00 |
5年以上 | 19,616,277.19 | 19,616,277.19 | 100.00 |
合计 | 340,083,005.85 | 41,715,000.51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网电力公司 | 1,987,556,334.16 |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7,918,906.31 |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 13,665,747.01 | ||
合计 | 2,229,140,987.4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9,486,791.30 | 12,319,204.08 | 241,805,995.38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995,722.34 | 1,250,000.00 | 818,241.74 | 19,927,480.60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2,115,476.59 | -400,476.08 | 41,715,000.51 | |||
合计 | 293,597,990.23 | 11,918,728.00 | 1,250,000.00 | 818,241.74 | 303,448,476.49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安徽鑫能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对方偿还货款 |
合计 | 1,200,000.00 | /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18,241.74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浙江华枫家具有限公司 | 电费 | 518,241.74 | 破产清算 | 否 | |
安徽鑫能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 备件销售 | 300,000.00 | 签订抵债协议 | 否 | |
合计 | / | 818,241.74 | / |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8,077,726.75 | 364,559,506.76 |
合计 | 198,077,726.75 | 364,559,506.76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4,270,154.29 | 98.35 | 52,442,611.69 | 78.60 |
1至2年 | 731,528.96 | 0.54 | 12,539,665.11 | 18.80 |
2至3年 | 824,325.10 | 0.60 | 1,518,206.81 | 2.28 |
3年以上 | 702,738.10 | 0.51 | 216,254.00 | 0.32 |
合计 | 136,528,746.45 | 100.00 | 66,716,737.61 | 1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432,542.74 | 27,537,976.19 |
合计 | 18,432,542.74 | 27,537,976.1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6,920,612.75 |
1年以内小计 | 16,920,612.75 |
1至2年 | 532,170.12 |
2至3年 | 101,500.00 |
3至4年 | 1,943,495.18 |
4至5年 | 4,816,342.32 |
5年以上 | 31,341,213.00 |
合计 | 55,655,333.37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2,845,945.22 | 39,643,411.77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及手续费 | 10,016,827.91 | 24,174,057.04 |
政府补助 | 249,262.33 | 385,903.13 |
其他 | 2,543,297.91 | 633,914.20 |
合计 | 55,655,333.37 | 64,837,286.14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079,409.95 | 27,219,900.00 | 37,299,309.9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6,519.32 | -76,519.3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0,002,890.63 | 27,219,900.00 | 37,222,790.63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7,019,900.00 | 27,019,9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00,000.00 | 200,000.00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0,079,409.95 | -76,519.32 | 10,002,890.63 | |||
合计 | 37,299,309.95 | -76,519.32 | 37,222,790.63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徕特安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019,900.00 | 5年以上 | 48.55 | 27,019,900.00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1,398,988.25 | 1年以内 | 20.48 | |
北京华睿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借款 | 3,500,000.00 | 5年以上 | 6.29 | 3,500,000.00 |
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51,819.09 | 1年以内 | 4.94 | 137,590.95 |
北京融和晟源售电有限公司 | 退股款 | 1,200,000.00 | 1年以内 | 2.16 | 60,000.00 |
合计 | / | 45,870,707.34 | / | 82.42 | 30,717,490.95 |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 区镇补贴 | 249,262.33 | 1年以内(含1年) | 预计2021年8月收回 |
合计 | / | 249,262.33 |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89,891,311.56 | 53,549,597.93 | 636,341,713.63 | 330,891,114.25 | 53,965,080.01 | 276,926,034.24 |
在产品 | 355,531,243.91 | 31,153,632.37 | 324,377,611.54 | 194,395,803.24 | 30,408,503.33 | 163,987,299.91 |
库存商品 | 213,231,759.80 | 25,973,698.74 | 187,258,061.06 | 103,812,868.43 | 26,399,129.53 | 77,413,738.90 |
委托加工物资 | 47,533,937.79 | 47,533,937.79 | 34,734,856.15 | 34,734,856.15 | ||
发出商品 | 55,075,397.25 | 55,075,397.25 | 36,480,360.04 | 36,480,360.04 | ||
合同履约成本 | 3,898,497.33 | 3,898,497.33 | 3,898,497.33 | 3,898,497.33 | ||
合计 | 1,365,162,147.64 | 110,676,929.04 | 1,254,485,218.60 | 704,213,499.44 | 110,772,712.87 | 593,440,786.5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3,965,080.01 | -469.66 | 415,012.42 | 53,549,597.93 | ||
在产品 | 30,408,503.33 | 745,129.04 | 31,153,632.37 | |||
库存商品 | 26,399,129.53 | -393,127.99 | 32,302.80 | 25,973,698.74 | ||
合计 | 110,772,712.87 | 351,531.39 | 447,315.22 | 110,676,929.0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在产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 | 本年已销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441,338,124.68 | 2,441,338,124.68 | 2,530,000,000.00 | 2021-08-04 | ||
合计 | 2,441,338,124.68 | 2,441,338,124.68 | 2,530,000,000.00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251,330,040.05 | 224,415,360.35 |
预缴所得税 | 3,245,240.71 | 12,771,656.61 |
其他 | 787,542.46 | 1,637,735.86 |
合计 | 255,362,823.22 | 238,824,752.8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20,643,100.81 | 120,643,100.81 | 136,595,295.66 | 136,595,295.66 | 4.62%-9.03%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65,306,530.98 | 65,306,530.98 | 79,051,124.22 | 79,051,124.22 | |||
合计 | 120,643,100.81 | 120,643,100.81 | 136,595,295.66 | 136,595,295.66 | / |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12,521.30 | -712,521.30 | |||||||||
小计 | 712,521.30 | -712,521.30 | |||||||||
合计 | 712,521.30 | -712,521.30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732,664.98 | 62,732,664.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668,334.51 | 29,668,334.51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9,668,334.51 | 29,668,334.5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2,400,999.49 | 92,400,999.4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807,925.24 | 14,807,925.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6,410.87 | 2,106,410.87 | ||
(1)计提或摊销 | 2,106,410.87 | 2,106,410.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6,914,336.11 | 16,914,336.1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486,663.38 | 75,486,663.3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924,739.74 | 47,924,739.7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856,332,890.01 | 9,770,628,497.27 |
固定资产清理 | 15,530,996.69 | 18,404,037.35 |
合计 | 8,871,863,886.70 | 9,789,032,534.62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新能源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04,683,920.25 | 1,793,644,369.01 | 19,325,924.75 | 46,305,110.99 | 9,403,303,036.35 | 12,267,262,361.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48,727.08 | 147,121,466.50 | 1,487,526.37 | 4,229,670.32 | 27,109,776.59 | 199,997,166.86 |
(1)购置 | 401,286.24 | 34,321,166.18 | 1,487,526.37 | 458,211.19 | 24,089,244.06 | 60,757,434.04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647,440.84 | 112,800,300.32 | - | 3,771,459.13 | 3,020,532.53 | 139,239,732.8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94,085.16 | 514,295.49 | 3,171,609.08 | 705,541.85 | 784,936,533.74 | 818,422,065.32 |
(1)处置或报废 | 361,420.27 | 2,518,360.24 | 649,971.85 | 47,283,701.12 | 50,813,453.48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出 | 29,094,085.16 | 29,094,085.16 | ||||
(3)其他 | 152,875.22 | 653,248.84 | 55,570.00 | 737,652,832.62 | 738,514,526.68 |
4.期末余额 | 995,638,562.17 | 1,940,251,540.02 | 17,641,842.04 | 49,829,239.46 | 8,645,476,279.20 | 11,648,837,462.8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3,186,459.00 | 435,225,265.59 | 14,252,875.80 | 20,831,524.78 | 1,807,873,938.37 | 2,421,370,063.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33,284.40 | 75,374,494.08 | 881,139.22 | 3,072,470.13 | 263,085,633.54 | 355,447,021.37 |
(1)计提 | 13,033,284.40 | 75,374,494.08 | 881,139.22 | 3,072,470.13 | 263,085,633.54 | 355,447,021.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9,327.72 | 2,684,679.78 | 661,670.29 | 55,889,223.91 | 59,484,901.70 | |
(1)处置或报废 | 249,327.72 | 2,684,679.78 | 661,670.29 | 55,889,223.91 | 59,484,901.70 | |
4.期末余额 | 156,219,743.40 | 510,350,431.95 | 12,449,335.24 | 23,242,324.62 | 2,015,070,348.00 | 2,717,332,183.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4,582,019.76 | 22,617.64 | 659,163.14 | 75,263,800.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065.65 | 5,612.01 | 19,733.21 | 91,410.87 | ||
(1)处置或报废 | ||||||
(2)转在建 | 66,065.65 | 5,612.01 | 19,733.21 | 91,410.87 | ||
4.期末余额 | 74,515,954.11 | 17,005.63 | 639,429.93 | 75,172,389.6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9,418,818.77 | 1,355,385,153.96 | 5,175,501.17 | 25,947,484.91 | 6,630,405,931.20 | 8,856,332,890.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861,497,461.25 | 1,283,837,083.66 | 5,050,431.31 | 24,814,423.07 | 7,595,429,097.98 | 9,770,628,497.27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49,030,701.88 | 39,633,495.27 | 7,965,405.33 | 1,431,801.28 | |
运输工具 | 85,128.20 | 65,985.82 | 17,005.63 | 2,136.75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2,656,686.67 | 1,997,439.90 | 596,805.00 | 62,441.77 | |
合计 | 51,772,516.75 | 41,696,920.99 | 8,579,215.96 | 1,496,379.80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92,116,583.46 | 51,413,084.25 | 40,703,499.21 | |
新能源电站 | 7,024,662,183.88 | 1,055,570,048.09 | 5,969,092,135.79 | |
合计 | 7,116,778,767.34 | 1,106,983,132.34 | 6,009,795,635.00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通州区张家湾镇的房屋 | 12,738,408.94 | 该房屋建于2001年,当初缺建设报批手续,现取得房产证困难(索引至附注十二、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蒙努电站 | 15,523,302.67 | 15,523,302.67 |
叉车 | 7,694.02 | |
万宝电站 | 2,880,734.68 | |
合计 | 15,530,996.69 | 18,404,037.3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08,069,939.81 | 187,780,778.87 |
工程物资 | 33,544,781.95 | 11,015,200.31 |
合计 | 541,614,721.76 | 198,795,979.1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乐山市京运通-12GW项目一期 | 345,953,539.46 | 345,953,539.46 | ||||
无锡京运通科技-10GW项目 | 47,567,492.20 | 47,567,492.20 | ||||
贵州兴业-电站项目 | 43,322,471.36 | 43,322,471.36 | ||||
乌海京运通-厂房 | 31,751,798.13 | 31,751,798.13 | 28,035,360.77 | 28,035,360.77 | ||
无锡荣能-生产线扩建工程 | 28,771,586.96 | 28,771,586.96 | 38,447,344.40 | 38,447,344.40 | ||
京运通科技二期工程 | 5,622,941.09 | 5,622,941.09 | 5,622,941.09 | 5,622,941.09 | ||
无锡荣能-车间管理系统 | 1,810,699.11 | 1,810,699.11 | 1,810,699.11 | 1,810,699.11 |
无锡京运通科技一期设备 | 1,353,554.91 | 1,353,554.91 | 5,476,908.90 | 5,476,908.90 | ||
北京京运通科技-风电运维平台 | 806,142.69 | 806,142.69 | 806,142.69 | 806,142.69 | ||
淮南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681,920.57 | 681,920.57 | 681,920.57 | 681,920.57 | ||
乌海京运通二期项目 | 297,029.70 | 297,029.70 | 297,029.70 | 297,029.70 | ||
濉溪昌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30,763.63 | 130,763.63 | 130,763.63 | 130,763.63 | ||
科技股份-乌海生产线建造工程 | 79,257,097.43 | 79,257,097.43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构筑物 | 10,193,351.98 | 10,193,351.98 | ||||
诸暨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7,374,424.46 | 353,800.00 | 7,020,624.46 | |||
芜湖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5,297,126.10 | 5,297,126.10 | ||||
无锡荣能-车间、厂房改造工程 | 3,407,913.49 | 3,407,913.49 | ||||
无锡京运通科技-车间管理系统 | 1,118,467.17 | 1,118,467.17 | ||||
无锡京运通科技-生厂车间 | 177,087.38 | 177,087.38 | ||||
合计 | 508,069,939.81 | 508,069,939.81 | 188,134,578.87 | 353,800.00 | 187,780,778.87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乐山市京运通-12GW项目一期 | 3,467,970,000.00 | 345,953,539.46 | 345,953,539.46 | 11.21 | 11.21 | 自有资金及借款 | ||||||
无锡京运通科技-10GW项目 | 541,690,400.00 | 47,567,492.20 | 47,567,492.20 | 9.87 | 9.87 | 自有资金及借款 | ||||||
合计 | 4,009,660,400.00 | 393,521,031.66 | 393,521,031.66 | / | / | / | / |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太阳能组件 | 33,520,871.33 | 33,520,871.33 | 10,991,289.69 | 10,991,289.69 | ||
专用设备 | 23,910.62 | 23,910.62 | 23,910.62 | 23,910.62 | ||
乌海1期生产设备 | 4,887,369.00 | 4,887,369.00 | ||||
合计 | 33,544,781.95 | 33,544,781.95 | 15,902,569.31 | 4,887,369.00 | 11,015,200.31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新能源电站 | 土地使用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4,868,754.02 | 1,602,921,060.00 | 60,054,621.35 | 9,577,060.61 | 1,877,421,495.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0,000,000.00 | 1,400,000,000.00 | |||
(1)处置 | |||||
(2)转入持有待售 | 1,400,000,000.00 | 1,400,000,000.00 | |||
4.期末余额 | 204,868,754.02 | 202,921,060.00 | 60,054,621.35 | 9,577,060.61 | 477,421,495.9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55,788.53 | 8,928,526.64 | 1,484,311.07 | 228,376.30 | 15,397,002.54 |
(1)计提 | 4,755,788.53 | 8,928,526.64 | 1,484,311.07 | 228,376.30 | 15,397,002.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755,788.53 | 8,928,526.64 | 1,484,311.07 | 228,376.30 | 15,397,002.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0,112,965.49 | 193,992,533.36 | 58,570,310.28 | 9,348,684.31 | 462,024,493.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4,868,754.02 | 1,602,921,060.00 | 60,054,621.35 | 9,577,060.61 | 1,877,421,495.98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5,893,903.29 | 16,997,407.01 | 7,087,929.68 | 5,163,929.47 | 265,143,169.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716,725.67 | 26,716,725.67 | |||
(1)购置 | 26,716,725.67 | 26,716,725.6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 |
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62,610,628.96 | 16,997,407.01 | 7,087,929.68 | 5,163,929.47 | 291,859,895.1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677,333.86 | 9,639,054.99 | 1,476,652.00 | 2,522,431.28 | 53,315,472.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7,033.32 | 101,478.96 | 354,396.48 | 223,042.85 | 2,125,951.61 |
(1)计提 | 1,447,033.32 | 101,478.96 | 354,396.48 | 223,042.85 | 2,125,951.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1,124,367.18 | 9,740,533.95 | 1,831,048.48 | 2,745,474.13 | 55,441,423.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239,959.62 | 7,239,959.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239,959.62 | 7,239,959.6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1,486,261.78 | 16,913.44 | 5,256,881.20 | 2,418,455.34 | 229,178,511.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6,216,569.43 | 118,392.40 | 5,611,277.68 | 2,641,498.19 | 204,587,737.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9,813,723.34 | 119,813,723.34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7,516.95 | 437,516.95 | ||||
合计 | 120,251,240.29 | 120,251,240.29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9,813,723.34 | 119,813,723.34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7,516.95 | 437,516.95 | ||||
合计 | 120,251,240.29 | 120,251,240.2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预付借款利息 | 3,723,442.09 | 657,078.00 | 3,066,364.09 |
土地、屋顶租赁费 | 3,213,752.91 | 2,072,078.64 | 2,183,701.56 | 3,102,129.99 | |
服务费 | 3,261,930.92 | 116,037.73 | 395,396.93 | 2,982,571.72 | |
土地补偿款分摊 | 476,707.06 | 44,752.87 | 431,954.19 | ||
其他 | 220,183.48 | 13,761.47 | 206,422.01 | ||
合计 | 10,896,016.46 | 2,188,116.37 | 3,294,690.83 | 9,789,442.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76,168,119.48 | 140,846,565.70 | 566,385,475.56 | 138,598,202.1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1,312,537.28 | 4,388,253.38 | 13,302,332.13 | 1,995,349.82 |
可抵扣亏损 | 42,396,837.12 | 6,359,525.57 | 302,218,273.15 | 49,042,096.27 |
合计 | 669,877,493.88 | 151,594,344.65 | 881,906,080.84 | 189,635,648.2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1,399,140.82 | 7,849,785.21 | 31,399,140.82 | 7,849,785.21 |
合计 | 31,399,140.82 | 7,849,785.21 | 31,399,140.82 | 7,849,785.2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6,486,763.37 | 180,946,878.10 |
可抵扣亏损 | 104,427,964.29 | 265,681,270.62 |
合计 | 210,914,727.66 | 446,628,148.7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
2022年 | 44,620,023.58 | 44,620,023.58 | |
2023年 | 35,754,485.12 | 35,754,485.12 | |
2024年 | 22,082,710.55 | 36,520,560.02 | |
2024年以后 | 1,970,745.04 | 148,786,201.90 | |
合计 | 104,427,964.29 | 265,681,270.62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进项税 | 224,100,438.09 | 224,100,438.09 | 356,029,166.16 | 356,029,166.16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93,987,097.45 | 93,987,097.45 | 22,073,819.53 | 22,073,819.53 | ||
预付租金 | 1,213,578.50 | 1,213,578.50 | 8,436,141.00 | 8,436,141.00 | ||
合计 | 319,301,114.04 | 319,301,114.04 | 386,539,126.69 | 386,539,126.6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98,410,000.00 | 368,889,369.85 |
保证借款 | 430,000,000.00 | 15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476,000,000.00 | 243,00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60,487,093.13 | 46,487,093.13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360,251.88 | 677,230.51 |
合计 | 1,166,257,345.01 | 809,053,693.49 |
创十五街1号院1幢1至2层01,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X京房产证开字第012259号;4.北京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F5号街区F5F1、F5M1地块,权利凭证号及编码为:开股份国用(2009)第56号。
② 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借款余额为9,1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0.74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月8号至2022年1月6日,借款合同编号:BOCLS-A003(2021)0-001借款抵押物为无锡市惠山区北惠路118号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16013号的房产与土地。
注2保证借款:
①本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4.18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2日,借款合同编号为兴银京开(2020)短期字第202019-1号,保证人:冯焕培、范朝霞。
②本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02月24日至2022年02月23日,借款合同编号为兴银京开(2021)短期字第 202019-2 号,保证人:冯焕培、范朝霞。
③本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02月24日至2022年02月23日,借款合同编号为兴银京开(2021)短期字第 202019-3号,保证人:冯焕培、范朝霞。
④本公司子公司乌海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建行乌海分行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6.81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1日,合同编号为:
HTZ150720000LDZJ202100002,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与融资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HTC150720000AGDB202100001。
⑤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农商行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06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借款合同编号00004214020292号,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与融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00004214100286。
注3信用借款:
①本公司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09日。
注4保证及抵押借款:
① 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15,3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7.21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抵押物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路四号158号1幢等3幢厂房、门卫、水泵房用途房地产,房权证:X京房权证开字第032709号;地产证:京技国用(2014出)第00019号。
② 本公司子公司乌海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狮城支行签订的4笔借款:①合同编号为:15100520190004186,15100620190000643的保证、抵押借款:借款期限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18日,借款本金7,5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0.88万元;②合同编号为:15100520190004186,15100620190000643的保证、抵押借款:
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4日,借款本金5,0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
7.25万元;③合同编号为:15100520190004186,15100620190000643的保证、抵押借款:借款期限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借款本金7,0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
11.00万元;④合同编号为:15100520190004186,15100620190000643 的保证、抵押借款:借款期限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17日,借款本金8,0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1.60万元;借款抵押物系建筑用地使用权证,权证号:蒙(2019)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11820号、第0011821号、第0011822号和第0015010号,借款保证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③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4,800.00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 6.11 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抵押财产为15台区熔炉,合同编号为ZY2020SH1093。
注5保证及质押借款:
①本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2,048.71万元,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为17.25万元,该笔借款由三次借款组成,借款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548.71万元;1,400
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2020年09月30日至2021年09月30日;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09日;2021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0日.借款合同编号为P/BJ/SW/10272/20,该项借款担保公司为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2,750.00万元;质押物为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存单350.00万美元,存单起止日期为2020/9/29-2021/9/29;
②本公司子公司乌海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4日。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物为乌海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JYT-RN-20200605-005、JYT-RN-20200614-015、JYT-RN-20200630-025应收账款合计4,000.00万元权利。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8,500,000.00 | 5,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405,404,725.69 | 223,857,308.83 |
合计 | 433,904,725.69 | 228,857,308.8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685,094,609.87 | 630,191,435.53 |
材料费 | 440,663,412.48 | 369,648,528.19 |
服务费 | 11,037,750.72 | 13,281,473.39 |
其他 | 81,789,691.34 | 40,896,128.14 |
合计 | 1,218,585,464.41 | 1,054,017,565.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80,620,586.84 | 尚未结算 |
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60,500,717.73 | 尚未结算 |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40,151,200.00 | 尚未结算 |
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158,674.56 | 尚未结算 |
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9,056,849.49 | 尚未结算 |
珠海兴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018,964.06 | 尚未结算 |
四川广安佳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2,311,358.11 | 尚未结算 |
北京泰豪太阳能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7,377,257.21 | 尚未结算 |
水发兴业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 6,794,884.23 | 尚未结算 |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153,320.85 | 尚未结算 |
上海釜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36,548.67 | 尚未结算 |
四川华蓥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 | 5,161,594.75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79,041,956.50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3,783,978.27 | 105,587,791.08 |
合计 | 133,783,978.27 | 105,587,791.0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2,699,632.07 | 166,662,673.03 | 181,090,043.55 | 28,272,261.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74,438.87 | 20,536,302.62 | 13,304,143.97 | 8,006,597.52 |
三、辞退福利 | 12,000.00 | 12,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3,474,070.94 | 187,210,975.65 | 194,406,187.52 | 36,278,859.0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376,687.36 | 137,667,097.84 | 155,844,426.09 | 22,199,359.11 |
二、职工福利费 | 222,000.00 | 6,563,573.27 | 6,550,000.94 | 235,572.33 |
三、社会保险费 | 1,027,202.88 | 11,143,849.26 | 7,753,936.05 | 4,417,116.0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75,272.17 | 10,113,261.23 | 6,904,042.60 | 4,084,490.80 |
工伤保险费 | 88,278.18 | 741,992.30 | 549,562.74 | 280,707.74 |
生育保险费 | 63,652.53 | 288,595.73 | 300,330.71 | 51,917.55 |
其他 | ||||
四、住房公积金 | 199,286.00 | 8,119,717.08 | 7,968,172.08 | 350,83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74,455.83 | 2,968,209.01 | 2,773,281.82 | 1,069,383.0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六、商业保险 | 200,226.57 | 200,226.57 | ||
合计 | 42,699,632.07 | 166,662,673.03 | 181,090,043.55 | 28,272,261.5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46,544.45 | 19,709,209.57 | 12,761,034.26 | 7,694,719.76 |
2、失业保险费 | 27,894.42 | 827,093.05 | 543,109.71 | 311,877.7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74,438.87 | 20,536,302.62 | 13,304,143.97 | 8,006,597.5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380,020.55 | 12,980,650.75 |
企业所得税 | 42,517,845.60 | 4,637,902.74 |
个人所得税 | 344,698.29 | 870,251.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2,640.00 | 476,778.55 |
土地使用税 | 1,548,127.12 | 1,718,038.09 |
房产税 | 749,700.91 | 2,513,790.36 |
教育费附加 | 320,651.49 | 411,339.79 |
其他 | 1,275,873.17 | 521,371.55 |
合计 | 53,429,557.13 | 24,130,123.1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60,831,492.29 | 260,851,573.35 |
合计 | 60,831,492.29 | 260,851,573.3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4,089,633.38 | 37,890,186.99 |
保证金、押金 | 17,746,037.80 | 22,645,437.61 |
待支付费用 | 8,742,597.20 | 261,466.84 |
借款及利息 | 200,000,000.00 | |
其他 | 253,223.91 | 54,481.91 |
合计 | 60,831,492.29 | 260,851,573.3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湖南兴业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0,428,792.39 | 尚未结算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尚未结算 |
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393,208.00 | 尚未结算 |
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 | 1,665,037.80 | 押金 |
合计 | 50,487,038.19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834,845,019.23 | |
合计 | 1,834,845,019.23 |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98,246,909.53 | 951,569,891.53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129,872,327.96 | 444,270,979.23 |
合计 | 828,119,237.49 | 1,395,840,870.7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8,285,508.41 | 12,665,314.56 |
短期融资券 | 200,000,000.00 | |
短期融资券利息 | 8,049,863.01 | |
合计 | 18,285,508.41 | 220,715,177.5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58,5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165,000,000.00 | 194,500,0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200,000,000.00 | |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 78,896,666.64 | 454,856,666.6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9,686,666.64 | 442,606,666.66 |
合计 | 444,210,000.00 | 565,250,000.00 |
②本公司子公司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的借款本期末剩余本金为3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5日。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1.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海盐一期的应收账款收费权。出质人为北京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2.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③本公司子公司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的借款本期末剩余本金6,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2月9日至2028年2月9日。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
1.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为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质物为庐江县泥河镇20MW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的电费收费权。2.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3保证及抵押借款:
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抵押物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路四号158号1幢等3幢厂房、门卫、水泵房用途房地产,房权证:X京房权证开字第032709号;地产证:京技国用(2014出)第00019号。
注4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①本公司子公司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合同号为:322017CF032。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400.00 万元,截止本期期末长期借款剩余本金2,0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以下《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全部债务提供担保。1.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抵押物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裕华家居电站、群展精密电站、裕华木业电站、闼闼木门电站、祥恒包装电站、双飞润滑电站、晟合新材料电站、科恩特电站。2.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为嘉善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物为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或收费权收入。3.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②本公司子公司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合同号为:322017CF031。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500.00万元,截止本期期末长期借款剩余本金1,79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9日。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以下《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全部债务提供担保。1.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抵押物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格洛斯电站。2.最高额质押合同: 出质人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质物为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或收费权收入。3.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③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保理服务合同,编号:公保理字第2000000064895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1年11月19日,借款剩余本金2,666.66万元。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以下《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全部债务提供担保。1.质押合同,编号为公担字第2000000064895号,质押物为:1000万元定期存单;2.保证合同,编号:公担保字第2000000064895号,保证人:冯焕培;3.抵押合同,编号:公高抵字第2000000064895,抵押物包括:房产证:X京房权证开字第032709号、地产证:
京技国用(2014出)第00019号。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借款条件类别 | 利率区间 |
抵押借款 | 3.85%-4.75% |
保证借款 | 4.50%-6.9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4.80%-5.88%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4.00%-5.70% |
借款条件类别 | 利率区间 |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 4.00%-5.8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36,620,357.39 | 1,992,751,059.0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35,714,468.23 | -539,783,068.20 |
合计 | 400,905,889.16 | 1,452,967,990.8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281,245,719.48 | 3,134,636,639.76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4,281,245,719.48 | 3,134,636,639.7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款 | 4,079,492,629.01 | 4,086,206,531.29 |
乐山高新投借款 | 900,0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 | -698,246,909.53 | -951,569,891.53 |
合计 | 4,281,245,719.48 | 3,134,636,639.7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应付拆除复原费 | 24,648,946.23 | 25,551,480.96 | |
合计 | 24,648,946.23 | 25,551,480.96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0,755,183.32 | 590,000.00 | 3,702,949.29 | 97,642,234.03 | 财政拨款 |
合计 | 100,755,183.32 | 590,000.00 | 3,702,949.29 | 97,642,234.03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43,312,500.00 | 562,500.00 | 42,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 13,727,428.44 | 589,334.03 | 13,138,094.41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3,452,160.64 | 645,840.78 | 12,806,319.86 | 与资产相关 |
金太阳工程补贴 | 8,249,166.32 | 374,962.14 | 7,874,204.18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补资金 | 7,199,999.96 | 400,000.02 | 6,799,999.94 | 与资产相关 | |||
硅晶材料产业园(一期)贴息 | 4,529,250.00 | 74,250.00 | 4,45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珠海茂丰项目补助 | 1,492,500.00 | 1,49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惠山区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745,527.31 | 283,152.06 | 462,375.25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629,800.00 | 84,300.00 | 1,545,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400,653.97 | 111,808.44 | 288,845.53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四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170,157.38 | 133,102.22 | 37,055.16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441,208.47 | 32,249.58 | 408,958.89 | 与资产相关 |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339,184.99 | 27,263.34 | 311,921.65 | 与资产相关 | |||
山东省自主创新重大 | 236,969.90 | 73,181.80 | 163,788.10 | 与资产相关 |
专项 | |||||||
通州锅炉改造 | 259,997.40 | 25,999.98 | 233,997.42 | 与资产相关 | |||
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115,948.90 | 18,162.48 | 97,786.42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度无锡市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91,336.12 | 7,999.62 | 83,336.5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1,334,918.92 | 74,162.16 | 1,260,756.76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026,474.60 | 173,115.24 | 2,853,359.36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590,000.00 | 11,565.40 | 578,434.6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0,755,183.32 | 590,000.00 | 3,702,949.29 | 97,642,234.0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42,582.43 | 65,591.28 |
合计 | 42,582.43 | 65,591.28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93,017,701.00 | 421,585,160.00 | 421,585,160.00 | 2,414,602,861.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93,156,705.17 | 2,067,866,452.13 | 4,961,023,157.30 | |
合计 | 2,893,156,705.17 | 2,067,866,452.13 | 4,961,023,157.3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0,696,592.21 | 150,696,592.21 | ||
合计 | 150,696,592.21 | 150,696,592.2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43,728,759.49 | 2,103,607,379.6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43,728,759.49 | 2,103,607,379.6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54,932,273.16 | 440,121,379.8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98,661,032.65 | 2,543,728,759.4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65,629,663.11 | 1,179,481,050.85 | 1,670,799,823.06 | 1,108,587,558.70 |
其他业务 | 285,267,018.10 | 150,977,968.30 | 49,480,646.76 | 34,084,930.90 |
合计 | 2,350,896,681.21 | 1,330,459,019.15 | 1,720,280,469.82 | 1,142,672,489.6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5,526.93 | 697,245.65 |
教育费附加 | 635,761.36 | 618,824.45 |
资源税 | 34,056.68 | 54,410.52 |
房产税 | 6,059,609.62 | 5,852,911.04 |
土地使用税 | 4,173,659.45 | 4,351,173.28 |
车船使用税 | 21,224.74 | 20,298.96 |
印花税 | 2,921,252.57 | 1,069,047.28 |
水资源税 | 1,472,333.80 | 958,911.62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359,191.56 | 546.4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32,569.62 | 411,684.29 |
环保税 | 986.99 | 349.87 |
其他地方税费 | 62,352.00 | 27,097.75 |
合计 | 16,688,525.32 | 14,062,501.1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17,033.44 | 2,917,138.18 |
包装费 | 3,296,460.24 | 1,432,686.67 |
业务招待费 | 1,499,670.32 | 478,051.96 |
展览、宣传费 | 819,955.53 | 668,888.39 |
交通差旅费 | 737,836.20 | 610,941.30 |
出口代理费 | 103,202.60 | 1,043,847.66 |
运输费 | 77,379.50 | 249,449.54 |
其他 | 3,984,336.42 | 3,946,317.09 |
合计 | 14,435,874.25 | 11,347,320.7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介服务费 | 32,430,335.55 | 9,934,145.39 |
职工薪酬 | 31,419,291.90 | 21,119,286.91 |
折旧费 | 12,932,203.76 | 15,816,173.31 |
业务招待费 | 4,198,376.08 | 4,677,538.47 |
办公物耗 | 3,124,206.40 | 4,861,170.57 |
无形资产摊销 | 2,525,589.72 | 2,284,881.51 |
诉讼费 | 1,834,349.86 | 122,363.67 |
差旅费 | 1,474,961.50 | 614,953.12 |
其他 | 7,841,089.49 | 7,150,095.31 |
合计 | 97,780,404.26 | 66,580,608.2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82,863,940.70 | 37,370,446.68 |
人工费用 | 26,883,775.41 | 15,004,705.79 |
折旧费用 | 2,675,924.44 | 977,361.48 |
无形资产摊销 | 455,875.44 | 455,875.44 |
其他费用 | 5,871,485.12 | 1,373,597.37 |
外委研发 | 2,689,805.83 | |
合计 | 118,751,001.11 | 57,871,792.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36,925,595.07 | 198,444,760.11 |
减:利息收入 | -30,473,981.66 | -18,836,928.49 |
汇兑损失 | 1,418,118.05 | 736,765.57 |
减:汇兑收益 | -1,164,099.84 | -1,162,670.22 |
其他 | 14,313,499.56 | 3,563,672.91 |
合计 | 221,019,131.18 | 182,745,599.8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053,649.64 | 3,034,192.72 |
平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2,519,194.33 | 2,281,520.18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645,840.78 | 645,840.78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项目 | 589,334.03 | 596,058.18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562,500.00 | 562,500.00 |
稳岗补贴资金 | 509,769.59 | 3,213,384.40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补贴 | 415,185.00 |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补资金 | 400,000.02 | 333,333.35 |
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 | 374,962.14 | 374,962.14 |
无锡市惠山区新兴产业发展 | 283,152.06 | 283,152.06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173,115.24 | |
无锡市四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133,102.22 | 198,452.52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20,159.71 | |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业发展资金 | 100,000.00 |
代扣手续费返还 | 98,553.46 |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84,300.00 | 84,300.00 |
一期工程贷款贴息 | 74,250.00 | 74,250.00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进口贴息) | 74,162.16 | |
山东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 | 73,181.80 | 73,181.80 |
诸暨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70,070.26 | 112,235.57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58,941.12 | 58,941.12 |
海宁2018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58,407.08 | 135,663.72 |
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 | 45,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43,670.00 |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2,249.58 | 33,517.26 |
2015工业发展资金 | 28,326.18 | 34,420.62 |
通州锅炉改造 | 25,999.98 | 25,999.98 |
无锡市工业项目配套资金 | 24,541.14 | 24,541.14 |
2015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18,162.48 | 22,101.72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14,932.50 | 14,932.50 |
2017年度惠山区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12,330.84 | 12,819.90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11,565.40 | |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9,000.00 | |
2016年度无锡市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7,999.62 | 7,999.62 |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 | 7,800.00 |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7,000.00 | |
知识产权 | 6,100.00 | |
乌海京运通-春节慰问金 | 5,000.00 | |
泥河红日-庐江县集中式光伏发电(20MWp) | 999.99 | |
凤台振阳-桂集镇集中式光伏发电(19.690125MWp) | 956.02 | |
无锡市青年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与补贴发放 | 900.00 | |
庐江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748,858.86 | |
岳阳县浩丰一期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021,663.72 | |
绍兴银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2,117,434.87 | |
海盐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994,904.22 | |
桐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857,522.12 | |
惠科金扬分布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126,966.99 | |
嘉兴银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421,476.83 |
德清银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36,537.93 | |
嘉兴盛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31,061.95 | |
嘉兴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66,401.06 | |
嘉兴远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45,044.25 | |
海宁2016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35,507.96 | |
嘉善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8,563.87 | |
其他 | 339,043.59 | |
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156,224.51 | |
白龙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576,037.52 | |
合计 | 11,774,364.37 | 27,057,027.4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99,313.75 | -3,497,409.5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727,300.90 | 6,377,319.9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3,027,987.15 | 2,879,910.39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680,510.60 | -5,281,637.8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9,993.36 | 106,063.6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0,610,517.24 | -5,175,574.2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51,531.39 | -13,980,064.6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4,381.90 | 281.48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07,149.49 | -13,979,783.1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的利得和损失 | 10,735,698.28 | -221,426.62 |
合计 | 10,735,698.28 | -221,426.6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
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27,544.82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3,743.85 | 249.49 | 3,743.85 |
其他 | 122,200.54 | 650,491.56 | 122,200.54 |
合计 | 125,944.39 | 778,285.87 | 125,944.39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前郭一明光伏电站发电奖励 | 100,000.00 | ||
贵州兴业-集中式光伏发电政府奖励金 | 20,000.00 | ||
湖北鑫业-郧西土门集中式光伏发电奖励 | 3,621.00 | ||
邢台兴乔光伏电站发电奖励 | 2,315.82 | ||
淄博京运通-分布式发电奖励 | 1,608.00 | ||
合计 | 127,544.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对外捐赠 | 37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4,818.31 | 4,818.31 | |
其他 | 1,258,023.28 | 215,541.62 | 1,258,023.28 |
合计 | 1,262,841.59 | 585,541.62 | 1,262,841.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4,357,624.59 | 38,933,154.6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041,303.56 | -6,670,534.57 |
合计 | 92,398,928.15 | 32,262,620.0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75,246,211.8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3,811,552.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3,983,925.6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571,300.85 |
所得税费用 | 92,398,928.1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6,374,960.31 | 5,447,759.50 |
保证金及押金 | 16,532,249.11 | 1,921,726.35 |
汇算清缴退还企业所得税 | 10,778,100.36 | |
单位往来款 | 5,391,962.23 | 434,073.90 |
电站拆除补偿款 | 5,200,000.00 | |
政府补助 | 4,692,570.11 | 26,186,321.97 |
其他 | 4,222,106.55 | 5,750,961.83 |
合计 | 73,191,948.67 | 39,740,843.5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73,702,662.38 | 50,949,139.26 |
保证金、押金 | 3,749,120.00 | 1,247,000.00 |
单位往来款 | 2,119,495.77 | 517,463.73 |
银行手续费 | 325,711.90 | |
其他 | 559,319.73 | 5,744,344.14 |
合计 | 80,130,597.88 | 58,783,659.0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投资收益 | 13,460,300.42 | |
合计 | 13,460,300.4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2,340,000,000.00 | 543,813,901.03 |
乐山高新投借款 | 900,000,000.00 | |
银行保证金 | 93,567,881.36 | 292,137,538.06 |
超短融券收入 | 199,100,000.00 | |
中登结算中心保证金、手续费等 | 644,735.40 | |
合计 | 3,333,567,881.36 | 1,035,696,174.4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1,793,911,456.25 | 402,231,025.42 |
银行保证金 | 177,150,962.54 | 313,149,344.42 |
融资中介费及融资手续费 | 33,856,713.90 | 18,475,670.43 |
票据贴现 | 4,640,084.89 | |
中登结算中心手续费 | 1,788,849.81 | |
其他 | 11,075,706.56 | |
合计 | 2,020,634,924.14 | 735,644,890.08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82,847,283.66 | 223,490,435.6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07,149.49 | 13,979,783.17 |
信用减值损失 | 10,610,517.24 | 5,175,574.2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04,949,240.57 | 280,261,475.3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5,397,002.54 | |
无形资产摊销 | 2,125,951.61 | 2,882,763.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901,169.09 | 7,127,863.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35,698.28 | 221,426.6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4.46 | -249.4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1,492,912.84 | 201,582,328.3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027,987.15 | -2,879,910.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041,303.56 | -6,670,534.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0,501,332.98 | -108,470,522.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6,421,111.09 | -878,119,785.3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8,671,400.64 | 5,292,737.0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158,297.10 | -256,126,614.9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40,201,811.25 | 811,444,522.4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26,552,108.04 | 827,755,235.0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3,649,703.21 | -16,310,712.6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40,201,811.25 | 326,552,108.04 |
其中:库存现金 | 850,590.72 | 345,578.9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39,351,220.53 | 326,206,529.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40,201,811.25 | 326,552,108.0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32,885,031.22 | 保证金及因诉讼冻结部分银行存款 |
应收票据 | 100,869,793.60 | 质押 |
应收账款 | 2,173,303,086.37 | 融资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8,414,637,525.87 | 融资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73,175,364.66 | 融资借款抵押 |
子公司股权 | 3,295,790,000.00 | 融资借款质押 |
合计 | 14,490,660,801.72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676,714.02 |
其中:美元 | 53,904.96 | 6.4601 | 348,231.42 |
欧元 | 7,737.08 | 7.6862 | 59,468.74 |
港币 | 1,525,073.74 | 0.8321 | 1,269,013.86 |
应收账款 | - | - | 309,926.53 |
其中:美元 | 47,975.50 | 6.4601 | 309,926.53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 | 43,312,500.00 | 递延收益 | 562,500.00 |
年产300万套汽车尾气净化装置 | 13,727,428.44 | 递延收益 | 589,334.03 |
年产12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3,452,160.64 | 递延收益 | 645,840.78 |
金太阳工程补贴 | 8,249,166.32 | 递延收益 | 374,962.14 |
2017年无锡市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综合奖 | 7,199,999.96 | 递延收益 | 400,000.02 |
补资金 | |||
硅晶材料产业园(一期)贴息 | 4,529,250.00 | 递延收益 | 74,25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053,649.64 | 其他收益 | 4,053,649.64 |
2019年度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3,026,474.60 | 递延收益 | 173,115.24 |
平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2,519,194.33 | 其他收益 | 2,519,194.33 |
年产6000立方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 1,629,800.00 | 递延收益 | 84,300.00 |
珠海茂丰项目补助 | 1,492,500.00 | 递延收益 | - |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 | 1,334,918.92 | 递延收益 | 74,162.16 |
无锡市惠山区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745,527.31 | 递延收益 | 283,152.06 |
2020年度惠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改造资金 | 590,000.00 | 递延收益 | 11,565.40 |
稳岗补贴资金 | 509,769.59 | 其他收益 | 509,769.59 |
2017年度全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 | 441,208.47 | 递延收益 | 32,249.58 |
通州锅炉改造 | 259,997.40 | 递延收益 | 25,999.98 |
无锡荣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补贴 | 248,500.00 | 其他收益 | 248,500.00 |
山东省自主创新重大专项 | 236,969.90 | 递延收益 | 73,181.80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180,872.27 | 递延收益 | 28,326.18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170,495.00 | 递延收益 | 14,932.50 |
无锡市四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170,157.38 | 递延收益 | 133,102.22 |
惠山区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168,689.99 | 递延收益 | 12,330.84 |
无锡JYT科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补贴 | 166,685.00 | 其他收益 | 166,685.00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155,177.28 | 递延收益 | 58,941.12 |
促进产业转型扶持资金 | 115,948.90 | 递延收益 | 18,162.48 |
无锡JYT-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16年度无锡市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引导资金 | 91,336.12 | 递延收益 | 7,999.62 |
诸暨京运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 | 70,070.26 | 其他收益 | 70,070.26 |
资金(市补) | |||
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 64,604.42 | 递延收益 | 24,541.14 |
海宁2018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市补) | 58,407.08 | 其他收益 | 58,407.08 |
无锡荣能-外贸稳增长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无锡JYT-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 | 15,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 |
无锡荣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 | 7,800.00 | 其他收益 | 7,800.00 |
知识产权 | 6,100.00 | 其他收益 | 6,100.00 |
乌海京运通-春节慰问金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街道工业企业管理先进单位奖励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无锡JYT科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泥河红日-庐江县集中式光伏发电(20MWp) | 999.99 | 其他收益 | 999.99 |
凤台振阳-桂集镇集中式光伏发电(19.690125MWp) | 956.02 | 其他收益 | 956.02 |
无锡荣能-无锡市青年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与补贴发放 | 9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 |
合计 | 109,145,215.23 | - | 11,502,981.20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立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成立时间 | 持股比例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21年1月12日 | 100.00%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年6月24日 | 100.00% |
山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1年6月18日 | 100.00% |
吕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1年6月23日 | 100.00% |
和顺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21年6月29日 | 100.00% |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 硅晶体材料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国际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硅锭、硅片生产 | 6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半导体材料研发、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光伏产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无锡京运通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无锡市 | 光伏发电 | 80.00 | 设立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淄博市 | 环保材料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 | 武汉市 | 环保工程设计、总承包 | 100.00 | 设立 |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石嘴山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海宁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桐乡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平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善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嘉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德清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绍兴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诸暨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台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山东 | 淄博市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泰安盛阳 | 山东 | 泰安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固阳县 | 风力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锡林郭勒 | 风力发电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 | 前郭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昌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芜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莱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淮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淮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芜湖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遂川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肥东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 | 内蒙古 | 锡林浩特 | 风力发电 | 51.00 | 设立 |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东海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庐江泥河红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 | 岳阳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海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郧西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海安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台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 | 六盘水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河南 | 确山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河南 | 汝南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濉溪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内丘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莱芜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济南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连云港远途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连云港 | 光伏发电 | 100.00 | 设立 |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 | 合肥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宁夏 | 中卫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邢台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泰安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滁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滁州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安庆市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 | 珠海市 | 光伏发电、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海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100.00 | 设立 |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 | 乐山市 | 硅晶材料生产 | 70.00 | 设立 | |
京运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市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 100.00 | 设立 |
山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吕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和顺县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35.00 | 17,797,373.74 | 34,417,222.22 |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9.00 | 10,121,232.59 | 107,077,682.38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311,816,144.17 | 278,876,221.10 | 590,692,365.27 | 487,235,371.27 | 5,122,073.36 | 492,357,444.63 | 172,811,609.08 | 283,962,840.74 | 456,774,449.82 | 403,958,676.69 | 5,330,491.74 | 409,289,168.43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69,159,230.72 | 2,272,178,893.96 | 2,441,338,124.68 | 317,896,680.26 | 1,804,527,869.67 | 2,122,424,549.93 | 1,882,765.46 | 2,230,343,750.66 | 2,232,226,516.12 | 891,180,557.47 | 1,043,458,833.08 | 1,934,639,390.5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616,341,144.75 | 50,849,639.25 | 50,849,639.25 | -14,232,491.43 | 376,426,046.08 | -14,134,574.52 | -14,134,574.52 | -140,424,906.17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15,802,023.75 | 21,326,449.18 | 21,326,449.18 | 40,671,566.70 | -1,097,713.23 | -1,097,713.23 | 58,065,343.78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联营企业: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 包头市 | 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 | 35.00 | 权益法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47,956,753.85 | 59,445,240.67 |
非流动资产 | 162,603,922.67 | 161,991,858.11 |
资产合计 | 210,560,676.52 | 221,437,098.78 |
流动负债 | 144,358,992.35 | 145,754,099.74 |
非流动负债 | 74,502,874.38 | 67,672,830.10 |
负债合计 | 218,861,866.73 | 213,426,929.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301,190.21 | 7,624,114.3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0.00 | 2,668,440.01 |
调整事项 | -712,521.30 | -1,955,918.71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12,521.30 | -1,955,918.71 |
--其他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0.00 | 712,521.3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38,488.07 | 7,562,047.79 |
净利润 | -7,846,609.50 | -8,123,874.3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846,609.50 | -8,123,874.3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084,575,925.84 | 3,084,575,925.8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83,060,526.24 | 983,060,526.24 | ||
应收票据 | 1,046,443.44 | 1,046,443.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8,077,726.75 | 198,077,726.75 | ||
应收账款 | 2,556,253,802.35 | 2,556,253,802.35 | ||
其他应收款 | 18,432,542.74 | 18,432,542.74 | ||
长期应收款 | 120,643,100.81 | 120,643,100.81 |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575,078,743.51 | 575,078,743.5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1,550,000.00 | 231,550,000.00 | ||
应收票据 | 1,520,000.00 | 1,52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4,559,506.76 | 364,559,506.76 | ||
应收账款 | 2,183,923,096.92 | 2,183,923,096.92 | ||
其他应收款 | 27,537,976.19 | 27,537,976.19 | ||
长期应收款 | 136,595,295.66 | 136,595,295.66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1,166,257,345.01 | 1,166,257,345.01 | |
应付票据 | 433,904,725.69 | 433,904,725.69 | |
应付账款 | 1,218,585,464.41 | 1,218,585,464.41 | |
其他应付款 | 60,831,492.29 | 60,831,492.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28,119,237.49 | 828,119,237.49 | |
长期借款 | 444,210,000.00 | 444,21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4,281,245,719.48 | 4,281,245,719.48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809,053,693.49 | 809,053,693.49 | |
应付票据 | 228,857,308.83 | 228,857,308.83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应付账款 | 1,054,017,565.25 | 1,054,017,565.25 | |
其他应付款 | 260,851,573.35 | 260,851,573.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5,840,870.76 | 1,395,840,870.76 | |
长期借款 | 565,250,000.00 | 565,25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4,356,505,559.84 | 4,356,505,559.84 |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676,714.02 | ||
其中:美元 | 53,904.96 | 6.4601 | 348,231.42 |
欧元 | 7,737.08 | 7.6862 | 59,468.74 |
港元 | 1,525,073.74 | 0.8321 | 1,269,013.86 |
应收账款 | 309,926.53 | ||
其中:美元 | 47,975.50 | 6.4601 | 309,926.53 |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汇兑损益 | 对人民币升值10% | -198,664.06 | -198,664.06 | -2,810,276.60 | -2,810,276.60 |
汇兑损益 | 对人民币贬值10% | 198,664.06 | 198,664.06 | 2,810,276.60 | 2,810,276.60 |
?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较小。
2.信用风险
2021年0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1)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账龄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2)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本附注七、5“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七、8“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所披露的项目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83,060,526.24 | 983,060,526.2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83,060,526.24 | 983,060,526.2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债务所需支付的价格。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非上市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
上市的金融工具,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的公允价值在计量时分为以下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企业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B栋5层515室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 | 1,200.00 | 28.02 | 28.02 |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冯焕培 | 董事长、总经理 |
范朝霞 | 董事长之配偶 |
冯震坤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之子 |
朱仁德 | 董事、副总经理 |
关树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李人洁 | 董事 |
张国铭 | 董事 |
郑利民 | 独立董事 |
张韶华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王彦超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已离任) |
赵磊 | 独立董事 |
王彦超 | 独立董事 |
苏铁军 | 监事(已离职) |
李红 | 监事 |
王峰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田华 | 监事 |
王志民 | 副总经理 |
李道远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离任) |
吴振海 | 财务总监 |
赵曦瑞 | 董事会秘书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37,735.85 | 1,089,885.80 |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冯焕培、范朝霞 | 38,950.00 | 2019-11-19 | 2032-11-19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21,170.85 | 2019-10-31 | 2027-10-31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18,333.96 | 2019-11-1 | 2027-11-1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10,672.55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5,633.15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7,663.47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3,218.69 | 2020-3-30 | 2028-3-30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6,396.60 | 2020-4-27 | 2021-9-24 | 否 |
冯焕培 | 10,000.00 | 2020-8-14 | 2022-8-13 | 否 |
冯焕培 | 2,666.65 | 2020-6-19 | 2021-11-19 | 否 |
冯焕培、范朝霞 | 30,000.00 | 2020-9-3 | 2022-2-23 | 否 |
冯焕培 | 35,300.00 | 2021-3-31 | 2023-3-31 | 否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7.95 | 136.01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99,319.66 | 269,795.90 | 25,602.46 | 1,280.12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0,000.00 | 35,464.00 |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为避免与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焕培和范朝霞夫妇、其他主要股东分别于2010年11月23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贵公司除外,以下统称“附属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和公司的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将来成立之附属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公司或公司之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公司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公司和公司之附属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公司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冯焕培和范朝霞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高管承诺:
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董事长冯焕培、副董事长范朝明、董事张文慧和朱仁德、副总经理黎志欣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期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控股股东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5.冯焕培和范朝霞于2015年3月2日出具承诺:“①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交易的优先权利;
③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6.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承诺人不会损害京运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京运通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京运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贵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贵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贵公司。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贵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贵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冯焕培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
(1)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京运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京运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京运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京运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京运通利益的行为。
冯焕培、范朝霞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承诺:最近五年无行政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公司名称 | 承租事项 | 租赁起止期 | 协议约定租赁费用 | 2017年租赁费 | 2018年租赁费 | 2019年租赁费 | 2020年租赁费 | 2021年租赁费 | 出租单位 | 备注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988.7405亩 | 2015年7月27日至 2040年7月27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8.90万元 | 8.90万元 | 12.75万元 | 22.74万元 | 22.74万元 |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2,812.686亩 | 2015年7月27日至 2040年7月27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25.30万元 | 25.30万元 | 36.27万元 | 64.69万元 | 64.69万元 |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953.916亩 | 2016年5月3日至 2041年5月3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14.3万元 | 21.94万元 | 21.94万元 |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1,499.736亩 | 2016年5月5日至 2041年5月5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22.41万元 | 34.49万元 | 34.49万元 |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
宁夏远途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中卫市沙坡头区土地685.0065亩 | 2016年3月31日至 2041年3月31日 | 2019年以前租金为90元/亩·年;2020年开始租金为230元/亩·年,且3年交一次。 | 10.83万元 | 15.76万元 | 15.76万元 |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 公司不能转租、转让,不能改变租赁用途 |
天能运通向新佳仁公司提供多晶硅光伏组件8,030,585瓦,单价每瓦2.90元,货款总额人民币2,328.87万元。合同签署后,天能运通已依约履行供货义务,实际供货8,030,075瓦,新佳仁公司应于2018年10月20日前向天能运通支付货款2,328.72万元。刘立祥于2018年1月5日向天能运通和无锡京运通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在2018年10月19日之前新佳仁公司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则由刘立祥承担新佳仁公司没有履行的全部义务及赔偿责任。本公司及子公司仍未收到上述货款,遂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诉至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号[(2019)京0115民初7204号],法院将新佳仁公司及刘立祥列为被告,将天能运通列为第三人。2019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决支持了我方的主张。
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京运通光伏”)于2017年10月20日分别与新佳仁公司签订了合同一:编号为WXJYT-WXXJR-2017102001的《光伏组件购销合同》,约定由无锡京运通光伏向新佳仁公司提供多晶硅光伏组件31,969,415瓦,单价每瓦2.90元,货款总额人民币9,271.13万元;合同二:编号为WXJYT-WXXJR-2017102002的《光伏组件购销合同》,约定由无锡京运通光伏向新佳仁公司提供多晶硅光伏组件30,000,000瓦,单价每瓦2.92元,货款总额人民币8,760.00万元。合同签署后无锡京运通光伏已依约履行供货义务,实际分别供货31,969,385瓦和29,999,970瓦,新佳仁公司应于2018年10月20日前向无锡京运通光伏支付货款累计18,004.35万元。刘立祥于2018年1月5日向天能运通和无锡京运通光伏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在2018年10月19日之前新佳仁公司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则由刘立祥承担新佳仁公司没有履行的全部义务及赔偿责任。本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上述货款,遂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诉至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号[(2019)京02民初246号]、[(2019)京02民初247号]。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上述案件移送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在网上开庭审理此案。2020年7月27日公司收到无锡中院的判决,判决支持了我方的主张。2020年8月24日我方收到新佳仁的上诉状。2021年1月4日我方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因新佳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上诉费,裁定按撤诉处理,原审判决生效。
现本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本案还在执行中,尚不能得知结果,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2021年6月30日,应收新佳仁公司20,333.07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
2、2016年12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京运通科技发展与北京紫天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鸿”)签订了京运通科创十五街一号院1号厂房的租赁合同,约定紫天鸿租赁京运通科技发展的房产,租赁期限15年,自2017年2月1日至2032年1月31日;合同还约定了紫天鸿应承担电梯维护、垃圾集中消纳管理费、安防人员分摊费、基础容量电费等费用;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天地”)向京运通科技发展就紫天鸿上述租赁合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自2020年1月起紫天鸿至今未缴纳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京运通科技发展于2021年5月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紫天鸿支付租金、违约金、垃圾集中消化纳管理费、安防人员分摊费、电梯维修费、基础容量电费等合计4,234.65万元,并要求盘古天地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京运通科技发展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
由于本案正在进行中,尚不能得知结果,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2021年06月30日应收紫天鸿4,106.40万元,已计提坏账1,231.92万元。
3、2018年9月17日,本公司与宁夏中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成公司)、刘立祥签署《预收购协议》,约定中腾公司向京运通公司转让持有的无锡古庄创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庄公司)股权,同时中腾公司承诺与剩余股东签订《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由中腾公司控制古庄公司完成交易,古庄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7,000.00万元并约定了付款条件等细节,在此背景下,本公司与中腾公司和江南集成公司进一步就古庄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事宜签订了《收购协议》,收购价格和付款条件与《预收购协议》一致,当日,本公司与中腾公司当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中腾公司持有的古庄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京运通公司,同时质押给本公司作为担保,后双方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2019年1月9日,中腾公司函告刘立祥及本公司未依约付款为由单方通知解除上述协议,京运通随即回复不同意解除。
2019年本公司以中腾公司、古庄公司、江南集成公司作为被告,刘立祥为第三人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中腾公司、古庄公司、江南集成公司继续履行《预收购协议》;2、请求确认公司收购标的的股权对应资产不包括江南集成公司的工程款债务(即江南集成公司的工程款债务应由中腾公司承担);3、判令中腾公司和古庄公司连带向京运通公司赔偿未按期损失暂计1,569.62万元;4、判令江南集成公司向京运通公司赔偿未按期全容量并网导致的收入损失暂计804.62万元;5、三公司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等。法院在2019年3月6日立案,案号(2019)苏02民初66号,后中腾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无锡中院出具裁定驳回其异议,中腾公司就其裁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院2019年12月26日出具裁定书驳回其上诉。2020年9月18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20年12月3日出具判决书:中腾公司赔偿本公司损失100.00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中腾公司、刘立祥相继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案号为(2021)苏民终858号,江苏省高院于2021年6月23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出二审判决,诉讼仍在进行中。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2018年9月26日,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JNJC-2018-0072-WXHSGZ-QT-004的《关于组件借用和返还的备忘录》,约定:无锡京运通光伏将其持有的光伏组件产品共计17兆瓦借给江南集成公司使用,供江南公司用于无锡古庄项目的施工建设;江南集成公司应在2018年11月30日前向无锡京运通返还同等品质、数量、型号和规格的组件并承担质保义务。江南集成公司应按照备忘录的要求及时向京运通公司返还组件,否则每延期一天按照延期部分价值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无无锡京运通光伏支付违约金。
公司于2020年6月向法院起诉,无锡惠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17号立案,案号为(2020)苏0206民初2982号,2020年7月28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支持我方的诉请,判决江南集成公司支付组件折价款2,803.49万元及违约金。判决出具后,无法送达,2021年3月1日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到2021年6月1日结束,目前一审判决生效,待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5、2017年12月20日本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无锡上机”)签订了一份编号为WXSJ20171219的《销售合同》,约定无锡京运通科技向无锡上机采购数控金刚线切片机150台,单价225万/台,合同总金额33,750.00万元整;之后,就该份《销售合同》的履行事宜,无锡上机、无锡京运通科技与无锡荣能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将无锡京运通科技与无锡上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的60台切片机的买方由无锡京运通变更为无锡荣能,剩余90台保持不变。
2021年4月10日,无锡上机就《销售合同》及《协议书》涉及货款支付事宜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无锡京运通科技支付价款2,890.12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及相关律师费损失;2、无锡荣能支付价款1,125. 00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及相关律师费损失。2021年6月22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无锡京运通科技、无锡荣能主张本案应当将两个主体分开审理,并拟提起反诉。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6、2017年6月5日,本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乌海市政府”)签署了《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就在乌海市建设产能5GW/年的以生产高效太阳能级多晶硅及单晶硅材料为主的产业园区达成合作意向。项目公司名称: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乌海市政府指定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建方”)为京运通代建价值约为35,000.00万元的房产,并以该代建的房产入股(不参与分红)。该项目厂房及厂区的基础条件落成后,由项目公司选择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工程管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核算审计,确认该项目的基本造价。京运通在协议签署后第8年按照审计后的基本造价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一次性回购股权(不计复利)。
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代建方无法完成融资,因此无法及时支付建设单位费用,使项目自2018年3月1日停工,协议约定的事项除代建厂房履行了一部分外,其他事项均未履行。
为保障《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中心项目》顺利建成,2018年6月13日,乌海经济开发区海勃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订了《乌海京运通新材料产业中心项目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协议》,决定乌海市、区两级政府以各拨付产业扶持资金3,000.00万元的形式支持该项目,保障
项目按期完成,厂房项目由京运通公司继续实施。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到乌海市海勃湾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4,5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基本完工,部分车间正进行设备调试,计划2020年上半年整体完成竣工决算。
2019年8月7日,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四建”)因其2017 年7月与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签订“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建设(一期)项目进场协议”,之后由城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施工,乌海市京运通现对该项目进行了实际占有,中电四建以城投公司、项目公司未付工程款为由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城投公司、项目公司支付其工程款 25,146.17万元(具体以造价鉴定为准)、利息暂计 2,353.00万元(暂定额,自 2017年 7 月 29 日计算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等。2021年1月7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目前尚未出具鉴定结论。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7、2020年2月,宁夏远高绿色科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远高”)因其与乌海京运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乌海京运通支付工程款16,914.76万元(以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为准)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561.32万元;判令乌海京运通赔偿原告损失1,117.10万元(以鉴定结果为准),以上三项合计18,593.18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本公司对乌海京运通应付工程款、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等;本案已经于2020年5月20日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同意由鉴定机构就宁夏远高所施工完成部分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目前尚未出具鉴定结论。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8、2019年8月5日,本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案号为(2019)宁民初2571号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本公司和乌海京运通支付购买的宁夏远高设备货款、租金共计1,116.10万元并赔偿利息及逾期付款损失,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8月16日、19日,乌海京运通、本公司分别向银川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9月7日,乌海京运通及本公司收到银川中院作出的(2019)宁01民初2571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由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管辖本案;9月18日宁夏远高上诉,该案移送宁夏高院进行管辖权二审;11月18、19日,乌海京运通和本公司分别收到宁夏高院(2019)宁民辖终36号民事裁定书,本案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1年2月18日,收到海勃湾法院一审裁定书,裁定驳回宁夏远高的起诉。
2021年3月10日收到宁夏远高上诉状,4月14日,乌海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本案,4月27日,收到乌海中院作出的二审裁定书书: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发回海勃湾法院重新审理。
目前该案尚未接到海勃湾法院重新立案开庭等相关通知。
由于本案件尚在审理中,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资产出售 | 2021年3月1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运通宝力格特高压外送30万千瓦风电项目之预收购协议》(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拥有宝力格特高压外送30万千瓦风电项目)与融资相关担保协议等与转让锡林浩特京运通股权相关的协议,并办理包括工商变更登记等其他与本协议项下项目 |
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相关事项;本公司拟向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锡林浩特京运通41%的股权,2021年08月04日办理股权交割事宜。 | |||
政府补助 | 本公司新能源发电子公司截至2021年06月30日应收的国家补助及省补助共计216,283.37万元,应收的市级补助0.00万元,目前正在履行申请手续,截至报告签发日尚有213,588.32万元未收到,具体的收到时间需进一步根据审批机关的审批进度确定。 | ||
诉讼情况 | 1、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公司)签订了《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肥东县白龙镇20MW光伏发电项目委托开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四创公司接受本公司委托,为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前期、项目备案、开工建设、电网接入、竣工验收、将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名录等,并对项目EPC总承包事项做了初步约定。同月,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四创公司(承包方)签订了《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肥东县白龙镇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 后期四创公司对合作协议中及总包合同中的承诺即应将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名录未能实现,对项目造成巨大损失,为维护公司权益,2021年7月份本公司与肥东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四创公司,诉求:⑴判令解除原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肥东县白龙镇20MW光伏发电项目委托开发合作协议》;⑵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3,985.83万元;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案号为(2021)京0115民初17262号,目前诉讼费用已缴纳,尚未一审开庭。 2、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收到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及起诉状,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公司)起诉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台公司),诉请为:1、请求确认凤台公司与四创公司签订的《凤台县桂集镇赵胡村2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无效。2、请求依法判令凤台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30309530.58元及违约金。3、请求判令京运通公司对诉求2承担连带责任,等等。案号为(2021)皖04民初429号,一审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9月7日。 |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四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分部、新能源发电业务分部、新材料业务分部、节能环保业务分部、其他股权投资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各分部产品及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光伏及半导体、环保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多晶硅锭及硅片、区熔单晶硅棒的生产制造及销售;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的供货及全寿命管理、SCR系统一体化服务、脱硝及除尘等环保工程的设计研发和安装调试运行;其他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分部 | 新能源发电业务分部 | 新材料业务分部 | 节能环保业务分部 | 其他股权投资业务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7,583,132.06 | 754,504,775.68 | 1,238,659,692.64 | 67,887,755.60 | 13,005,692.87 | 2,065,629,663.11 | |
主营业务成本 | 13,365,836.20 | 313,990,485.11 | 813,798,379.96 | 54,072,624.16 | 15,746,274.58 | 1,179,481,050.85 | |
资产总额 | 13,230,114,849.28 | 14,355,138,126.07 | 6,647,103,106.48 | 300,731,428.21 | 56,459,207.62 | 12,878,888,558.81 | 21,710,658,158.85 |
负债总额 | 4,970,794,665.00 | 8,294,175,644.33 | 2,358,066,769.61 | 428,385,012.62 | 47,600,719.62 | 5,057,253,932.91 | 11,041,768,878.27 |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83,971,739.52 |
1年以内小计 | 183,971,739.52 |
1至2年 | 18,322,120.99 |
2至3年 | 204,356,148.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27,269.80 |
4至5年 | 395,225.98 |
5年以上 | 47,427,166.94 |
合计 | 455,299,672.18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3,302,515.35 | 51.24 | 233,302,515.35 | 100.00 | 234,802,515.35 | 46.60 | 234,802,515.35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0,802,740.29 | 48.50 | 220,802,740.29 | 100.00 | 220,802,740.29 | 43.82 | 220,802,740.29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99,775.06 | 2.75 | 12,499,775.06 | 100.00 | 13,999,775.06 | 2.78 | 13,999,775.0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997,156.83 | 48.76 | 21,793,307.69 | 9.82 | 200,203,849.14 | 269,111,978.59 | 53.40 | 24,953,005.41 | 9.27 | 244,158,973.18 |
其中: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92,270,081.62 | 20.27 | 21,793,307.69 | 23.62 | 70,476,773.93 | 158,411,255.08 | 31.44 | 24,953,005.41 | 15.75 | 133,458,249.67 |
关联方组合 | 129,727,075.21 | 28.49 | 129,727,075.21 | 110,700,723.51 | 21.96 | 110,700,723.51 | ||||
合计 | 455,299,672.18 | 100.00 | 255,095,823.04 | / | 200,203,849.14 | 503,914,493.94 | 100.00 | 259,755,520.76 | / | 244,158,973.18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无锡新佳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3,330,740.29 | 203,330,740.2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惠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6,150,000.00 | 6,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5,922,000.00 | 5,92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温州爱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5,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宇搏实业有限公司 | 4,939,564.00 | 4,939,56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62,775.00 | 2,762,7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博雄科技有限公司 | 1,575,000.00 | 1,57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通用硅太阳能电力(昆山)有限公司 | 1,170,041.30 | 1,170,041.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至上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 1,118,836.61 | 1,118,836.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威新能源(成都)硅片有限公司 | 930,341.15 | 930,341.1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安徽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17.00 | 3,21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33,302,515.35 | 233,302,515.35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3,087,780.28 | 3,654,389.01 | 5.00 |
1-2年 | |||
2-3年 | 899,639.66 | 269,891.90 | 30.00 |
3-4年 | 827,269.80 | 413,634.90 | 50.00 |
4-5年 | |||
5年以上 | 17,455,391.88 | 17,455,391.88 | 100.00 |
合计 | 92,270,081.62 | 21,793,307.6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0,802,740.29 | 220,802,740.29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999,775.06 | 1,200,000.00 | 300,000.00 | 12,499,775.06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4,953,005.41 | -3,159,697.72 | 21,793,307.69 | |||
合计 | 259,755,520.76 | -3,159,697.72 | 1,200,000.00 | 300,000.00 | 255,095,823.04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安徽鑫能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对方偿还货款 |
合计 | 1,200,000.00 | /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00,000.00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安徽鑫能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 备件销售 | 300,000.00 | 签订抵债协议 | 否 | |
合计 | / | 300,000.00 | / | / | /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汇总金额为377,911,474.1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3.00%,相应的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05,778,740.29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49,003,958.31 | 327,763,356.96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66,096,851.96 | 2,463,333,927.04 |
合计 | 2,215,100,810.27 | 2,791,097,284.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关联方借款利息 | 349,003,958.31 | 327,763,356.96 |
合计 | 349,003,958.31 | 327,763,356.9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480,509,987.35 |
1年以内小计 | 480,509,987.35 |
1至2年 | 728,494,297.23 |
2至3年 | 387,484,316.1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3,891,469.18 |
4至5年 | 58,722,074.90 |
5年以上 | 82,033.00 |
合计 | 1,869,184,177.8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861,964,929.77 | 2,465,445,969.82 |
保证金、备用金、押金 | 93,101.00 | 10,500.00 |
其他 | 7,126,147.03 | 580,939.55 |
合计 | 1,869,184,177.80 | 2,466,037,409.37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703,482.33 | 2,703,482.3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83,843.51 | 383,843.51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3,087,325.84 | 3,087,325.8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703,482.33 | 383,843.51 | 3,087,325.84 | |||
合计 | 2,703,482.33 | 383,843.51 | 3,087,325.84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32,267,980.50 | 1-2年,2-3年,3-4年,4-5年 | 17.78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28,211,823.90 | 1年以内,1-2年 | 17.56 |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7,589,630.69 | 1-2年 | 10.04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4,278,945.27 | 1年以内,1-2年,2-3年 | 9.86 |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9,061,134.05 | 1年以内,1-2年 | 5.30 | |
合计 | / | 1,131,409,514.41 | / | 60.5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936,281,542.62 | 279,290,441.00 | 6,656,991,101.62 | 5,240,281,542.62 | 279,290,441.00 | 4,960,991,101.6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936,281,542.62 | 279,290,441.00 | 6,656,991,101.62 | 5,240,281,542.62 | 279,290,441.00 | 4,960,991,101.62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天能运通晶体技术有限公司 | 444,490,103.76 | 444,490,103.76 | 23,490,441.00 | |||
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35,046,589.00 | 35,046,589.00 | ||||
宁夏振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5,000,000.00 | 315,000,000.00 | ||||
宁夏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
京运通(香港)有限公司 | 15,890,424.95 | 15,890,424.95 | ||||
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5,800,000.00 | 255,800,000.00 | 255,800,000.00 | |||
宁夏盛宇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宁夏远途光伏 | 252,000,000.00 | 252,000,000.00 |
电力有限公司 | ||||||
宁夏银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2,000,000.00 | 252,000,000.00 | ||||
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泰安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000,000.00 | 61,000,000.00 | ||||
淄博京运通光伏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嘉兴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石嘴山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合肥红日光伏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46,000,000.00 | ||||
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固阳县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51,000,000.00 | 251,000,000.00 | ||||
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嘉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前郭县一明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
嘉兴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遂川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西乌珠穆沁旗金山华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38,000.00 | 7,038,000.00 | ||||
贵州兴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湖北鑫业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连云港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司 | ||||||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无锡京运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4,000,000.00 | 204,000,000.00 | 0.00 | |||
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诸暨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芜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87,000,000.00 | 87,000,000.00 | ||||
珠海华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莱州兴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976,424.91 | 19,976,424.91 | ||||
台州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凤台振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2,290,000.00 | 42,290,000.00 | ||||
芜湖广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46,000,000.00 | ||||
德清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淮南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邢台兴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4,000,000.00 | 44,000,000.00 | ||||
确山县星辉电力有限公司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
汝南县星火电力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岳阳县浩丰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安徽玖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濉溪县昌泰新能源科技有限 | 15,700,000.00 | 15,700,000.00 |
公司 | ||||||
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宁夏佰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17,500,000.00 | 217,500,000.00 | ||||
南通运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三门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九江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莱芜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泰安市启程能源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沙河市汉玻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滁州天智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安庆兴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凤阳达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珠海市鼎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乌海市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550,000.00 | 550,000.00 | ||||
乐山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0 | 1,900,000,000.00 | ||||
合计 | 5,240,281,542.62 | 1,900,000,000.00 | 204,000,000.00 | 6,936,281,542.62 | 279,290,441.00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583,132.06 | 13,365,836.20 | 300,537,768.91 | 192,934,069.66 |
其他业务 | 52,409,130.24 | 32,584,969.88 | 52,646,427.94 | 39,417,741.24 |
合计 | 69,992,262.30 | 45,950,806.08 | 353,184,196.85 | 232,351,810.9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1,237.8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银行理财收益 | 45,755.53 | 1,385,996.44 |
股息红利收益 | 209,571,676.27 | |
合计 | 209,617,431.80 | 684,758.56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734,623.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74,543.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727,300.9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5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2,152.7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6,976,546.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99,072.58 | |
合计 | 26,218,696.71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0 | 0.19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4 | 0.18 | 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