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开证券-金风科技应收账款第1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专项用于碳中和)”成立的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风科技”)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通过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国开证券-金风科技应收账款1-4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47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在24个月的有效期内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4期。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2021年3月16日在深交所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储架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2)、《关于“国开证券-金风科技应收账款1-4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设立“国开证券-金风科技应收账款第1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用于碳中和)(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截止2021年5月10日,本专项计划项下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已经得到全额认购。经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参与资金为人民币5亿元,已经达到《国开证券-金风科技应收账款第1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用于碳中和)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专项计划资金规模,本专项计划于2021年5月10日正式成立。
本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品种 | 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简称 | GC金风1A | GC金风1C |
规模(人民币元) | 475,000,000.00 | 25,000,000.00 |
面值(人民币元) | 100.00 | 100.00 |
评级 | AAAsf* | — |
票面利率 | 4.4%/年 | — |
起息日 | 2021年5月10日 | 2021年5月10日 |
预计到期日 | 专项计划设立日届满2年后的第三个季度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专项计划设立日届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推广对象 | 由合格投资者认购 | |
托管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流动性安排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 |
*注:sf(structured finance),结构化产品评级符号,以区别结构化产品与非结构化产品信用评级。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