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期短期融资券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3、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4、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6、发行方式:采用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债务以及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营运资金等;
9、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申请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注册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