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报告康乐卫士
NEEQ : 833575
康乐卫士
NEEQ : 833575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EALTH GUARD BIOTECHNOLOGY INC.
公司年度大事记
? 2 月新型冠状病毒VLP递呈多肽疫苗项目正式立项;? 3月公司收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的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药品医疗器械项目“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产业化”项目配套支持资金250万元;? 4月北京市财政局与经信局联合举办的“创客北京2020”疫情防控专题赛中,公司的“VLP递呈多肽新冠疫苗项目”获得大赛特等奖;? 6 月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滇中新区正式成立;? 8 月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启动暨培训会在京召开;? 9 月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启动会在云南召开;? 10月公司加入中国疫苗协会;? 10月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正式入组;? 12月公司获得“重组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男性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2020LP00979);? 12月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正式入组;? 12月完成65,010万元股权融资,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2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6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33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37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60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3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郝春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爱君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
能否完成临床试验并实现上市销售的 风险 | 生物医药行业在战略新兴产业中属于盈利周期较长的产业,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等特点。一个生物医药品种从临床前研究到最终上市,一般需要5-15年时间,期间不仅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而且每一环节均需要通过严格审批,在产品最终上市前需要完成多项工作。公司研制的三价及九价HPV疫苗分别于2017年10月及2018年10月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并启动临床工作。三价HPV疫苗已完成Ⅰ/Ⅱ临床研究,已启动Ⅲ期临床试验,并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工作;九价HPV疫苗也已完成Ⅰ/Ⅱ临床研究,已于2020年12月启动Ⅲ期临床试验。计划2-4年完成三价和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工作。但Ⅲ期临床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未来公司产品能否顺利通过Ⅲ期临床取得新药上市批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 2006年6月8日,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正式批准默克(Merck)公司生产的四价HPV预防性疫苗Gardasil上市,随后英国葛兰素史克(GSK)公司生产的商品名为Cervarix 的二价HPV预防性疫苗也成功上市。2014年12月,美国FDA批准九价HPV疫苗Gardasil9上市。2016年7月、2017年5月及2018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分别批准 |
了英国葛兰素史克(GSK)公司生产的商品名为 Cervarix 的二价HPV预防性疫苗、默克(Merck)公司生产的四价HPV预防性疫苗及默克公司生产的九价HPV疫苗上市。2019年12月国内首个二价HPV疫苗获批上市,未来公司的产品如能通过临床,取得上市批文,将直接面临市场上国际医药巨头及国内企业的竞争,存在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 |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 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由世界著名病毒学家、世界上第一个解析了HPV病毒结构的科学家陈小江教授领衔的专业技术扎实、勤勉敬业的宫颈癌疫苗研发团队。公司已同其中多名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包括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协议。公司已申请28项发明专利,其中16项已授权。如果公司的研发成果失密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
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公司控股股东为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27.72%股权。陶涛持有天狼星集团78.60%的股权,为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天狼星集团持有康乐卫士股东小江生物60%的股权,而公司第二大股东江林威华为小江生物全资子公司,综上,陶涛通过天狼星集团、小江生物和江林威华共间接持有康乐卫士27.37%的股权,故陶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可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事项实施重大影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康乐卫士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天狼星控股、天狼星集团 | 指 |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天德药业 | 指 | 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 |
康乐卫士(昆明) | 指 | 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立康实业、云南立康 | 指 | 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 指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喜、会计师 | 指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内、本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人乳头瘤病毒(HPV) | 指 | Human Papillomavirus,简称HPV。一类可以感染人上皮或黏膜组织的DNA病毒,已发现有近200个型别;其中16、18、58等高危型别的持续感染,能引起宫颈癌等疾病。 |
HPV疫苗 | 指 | 生物制品的一种,用于预防人乳头瘤病毒(HPV)的感染及由此导致的宫颈癌等疾病。 |
宫颈癌 | 指 | 最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是由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的持续感染所引起的宫颈上皮组织恶性肿瘤。 |
手足口病 | 指 | 由EV71或柯萨奇病毒等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表现口痛、厌食、低热、手、足、口腔等部位出现小疱疹或小溃疡。 |
诺如病毒 | 指 | 诺如病毒(Norwalk Viruses, NV)是一类可以感染人体消化道上皮细胞的RNA病毒,是引起急性无菌性胃肠炎的重要病原,是全球食源性(食物、饮用水)腹泻暴发流行的第一号凶手。 |
新型冠状病毒 | 指 | 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是引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病原)是目前已知的第7种可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 |
带状疱疹 | 指 | 带状疱疹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感染性疱疹状皮肤病。对此病毒无免疫力的儿童被感染后,发生水痘。皮疹一般有单侧性和按神经节段分布的特点,有集簇性的疱疹组成,故称为带状疱疹,并伴有疼痛。本病多发于成人,春秋季节多见,年龄愈大,神经痛愈重。 |
RSV | 指 | 呼吸道合胞病毒 (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RSV)属副黏病毒科肺炎属,为引起婴幼儿急性下呼吸道感染的最常见病 |
毒病原,约60%的毛细支气管炎由RSV引起。 | ||
CRO | 指 |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即以医药研发为主业的企业,其商业模式的本质是研发外包,提供从药物发现、到临床试验等各环节的服务,包括临床前CRO和临床试验CRO,并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特定环节的定制化服务。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BEIJING HEALTH GUARD BIOTECHNOLOGY INC. |
证券简称 | 康乐卫士 |
证券代码 | 833575 |
法定代表人 | 郝春利 |
董事会秘书 | 仪传超 |
联系地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隆盛工业园A2幢201、202 |
电话 | 010-67805055 |
传真 | 010-67837190 |
电子邮箱 | cc.yi@bj-klws.com |
公司网址 | www.bj-klws.com |
办公地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隆盛工业园A2幢201、202 |
邮政编码 | 100176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董事会办公室 |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2008年4月14日 |
挂牌时间 | 2015年9月18日 |
分层情况 | 基础层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C制造业-C27医药制造业-C276生物药品制造业-C2760生物药品制造 |
主要业务 | 主要从事重组蛋白类疫苗的研发,目前研发项目主要为系列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等。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基于结构设计的重组蛋白类生物制品研发,目前研发项目主要为系列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等。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09,000,000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6 |
控股股东 |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陶涛),无一致行动人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74250487A | 否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隆盛工业园A2幢201、202 | 否 |
注册资本 | 109,000,000 | 是 |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华融证券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人保寿险大厦,联系人:何云风,010-85556779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华融证券 | |
会计师事务所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刘世敏 | 曾红 |
2年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86,084.51 | 24,689,485.89 | -99.65% |
毛利率% | 94.38% | 53.55%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5,923,675.26 | -8,958,480.44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48.96% | -14.1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54.02% | -19.62%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53 | -0.09 | - |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792,146,008.56 | 133,788,671.10 | 492.09% |
负债总计 | 120,650,168.15 | 82,147,115.63 | 46.8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71,495,840.41 | 51,641,555.47 | 1,200.3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6.16 | 0.68 | 805.8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0.44% | 49.88%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5.23% | 61.40% | - |
流动比率 | 10.49 | 0.29 | - |
利息保障倍数 | -6.28 | -0.86 | -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92,596.17 | -2,127,905.64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 | 2,598.89 | - |
存货周转率 | 0 | 18.44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492.09% | 15.64%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99.65% | 18,582.48% | - |
净利润增长率% | 545.37% | -80.47% | - |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109,000,000 | 76,000,000 | 43.42%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81,065.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 | 3,419,867.7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09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4,300,933.78 |
所得税影响数 | 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300,933.78 |
科目 |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预付账款 | 2,466,197.03 | 813,218.63 | 1,015,195.94 | 1,015,195.94 |
开发支出 | 88,716,286.44 | 89,204,965.44 | 70,741,939.09 | 70,741,939.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39,425.00 | 2,592,403.40 | 334,425.00 | 334,425.00 |
长期应付款 | 18,735,106.52 | 19,211,407.89 | 0 | 0 |
未分配利润 | -95,779,890.36 | -95,767,512.73 | -89,318,041.82 | -89,318,041.82 |
管理费用 | 16,573,972.26 | 16,085,293.26 | 17,525,321.09 | 17,525,321.09 |
财务费用 | 2,954,445.05 | 3,430,746.42 | 2,964,148.17 | 2,964,148.17 |
净利润 | -6,461,848.54 | -6,449,470.91 | -33,021,034.37 | -33,021,034.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61,848.54 | -6,449,470.91 | -33,021,034.37 | -33,021,034.37 |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十九)。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差错更正原因:1、补提2019年度可转股债权利息;2、股份支付按项目由“管理费用”分摊至“开发支出”;3、融资租赁保证金由“预付账款”项目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十)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主体增加至3户,除原有的子公司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外,新纳入了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以基因重组技术为核心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从事重组蛋白类疫苗的研发,在新型重组HPV疫苗研发方面具有国内外领先的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公司立足于生物医药制造行业,已经建立了一支由世界著名病毒学家、世界上第一个解析了HPV病毒结构的科学家陈小江教授领衔,以刘永江、张海江等生物医药领域内优秀专家学者为骨干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公司目前已申请28项发明专利,其中有16项发明专利获授权;自有商标权8项;与产品研发密切相关的软件著作权2项。公司拥有成套先进的研发仪器设备用于开展主营产品的研发工作。
公司利用上述资源要素,开展基于结构设计的重组蛋白类生物制品开发,目前主要项目为基于HPV病毒结构设计的系列HPV疫苗的研发。公司研制的三价及九价HPV疫苗分别于2017年10月及2018年10月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并启动临床工作。三价HPV疫苗已完成Ⅰ/Ⅱ临床研究,已启动Ⅲ期临床试验,并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工作;九价HPV疫苗也已完成Ⅰ/Ⅱ临床研究,已于2020年12月启动Ⅲ期临床试验。计划2-4年完成三价和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工作。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的十五价HPV疫苗已完成全部临床前研究工作,预计在第二季度递交临床试验申请(IND)。
2020年2月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公司组织技术团队,利用重组蛋白研发平台,对新冠疫苗开展自主研发和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本疫苗属于重组亚单位疫苗,是目前最安全和最有效的疫苗技术和产品。二是本疫苗通过对新冠病毒S蛋白三维结构的分析,采用基因重组技术将新冠病毒的RBDSD1-hFc融合基因转化CHO细胞,利用CHO细胞高效表达新冠病毒的RBDSD1-hFc抗原融合蛋白,由于此设计抗原融合蛋白结构稳定、浓度高(二聚体),所以在机体内可以产生高水平的中和抗体(在恒河猴体内真病毒中和抗体滴度>1:256)。三是本疫苗采用了新型佐剂,除了具有很高的体液免疫效力外,还具有细胞免疫功能(可产生高浓度的IFN-γ、IL-2等细胞因子)。四是为了应对新冠病毒的不断变异,公司还启动了抗变异病毒感染的重组双价新冠病毒疫苗(包含武汉株和南非株,今后还可以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开发多价疫苗)研发。目前,重组双价新冠病毒疫苗已完成药效学评价工作,正在进行动物保护效力测定和安全性评价,预计2021年下半年递交临床试验申请(IND)。
公司其他重组蛋白类项目研发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在确保公司已申报疫苗能够尽快完成临床试验,并最终顺利生产上市销售的同时,确保其他在研项目顺利推进。
行业信息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项目 |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507,068,718.47 | 64.01% | 1,666,530.23 | 1.25% | 30,326.61%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存货 | 27,649,808.21 | 3.49% | 12,152,831.21 | 9.08% | 127.52%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25,011,974.86 | 3.16% | 6,089,459.10 | 4.55% | 310.74% |
在建工程 | 12,304,607.78 | 1.55% | 17,677,652.47 | 13.21% | -30.39% |
无形资产 | |||||
商誉 | |||||
短期借款 | 9,000,000.00 | 1.14% | 3,000,000.00 | 2.24% | 200.00% |
长期借款 |
使用状态的研发设备,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导致在建工程减少;
5、短期借款: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6,000,000元,主要系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上半年新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86,084.51 | - | 24,689,485.89 | - | -99.65% |
营业成本 | 4,834.62 | 5.62% | 11,468,582.41 | 46.45% | -99.96% |
毛利率 | 94.38% | - | 53.55% | - | - |
销售费用 | 0 | 0 | 0 | 0 | 0% |
管理费用 | 33,491,565.13 | 38,905.45% | 16,085,293.26 | 65.15% | 108.21% |
研发费用 | 7,082,170.60 | 8,227.00% | 2,556,756.31 | 10.36% | 177.00% |
财务费用 | 5,066,058.40 | 5,884.98% | 3,430,746.42 | 13.90% | 47.67% |
信用减值损失 | -41,857.40 | 48.62% | -40,307.40 | 0.16% | 3.85% |
资产减值损失 | 0 | 0% | 0 | 0% | 0% |
其他收益 | 3,419,867.70 | 3,972.69% | 2,539,054.63 | 10.28% | 34.69% |
投资收益 | 0 | 0% | 0 | 0% | 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 | 0% | 0 | 0% | 0% |
资产处置收益 | 881,065.99 | 1,023.49% | -30,028.64 | -0.12% | -3,034.09% |
汇兑收益 | 0 | 0% | 0 | 0% | 0% |
营业利润 | -41,622,741.57 | -48,351.02% | -6,449,454.45 | -26.12% | 545.37% |
营业外收入 | 0.09 | 0% | 0 | 0 | 0% |
营业外支出 | 0 | -100.00% | 16.46 | 0.00% | 0% |
净利润 | -41,622,741.48 | -48,351.02% | -6,449,470.91 | -26.12% | 545.37% |
4、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25,414.29元,主要系在原有研发项目基础上,本期增加了新冠疫苗研发项目,研发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35,311.98元,主要系本期年度内借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相应增加了利息支出、财务费用所致;
6、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80,813.07元,主要系本期公司获得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和疫情防控奖励等多项政府奖励所致;
7、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35,173,287.12元,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收入减少,费用增加所致。
8、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35,173,270.57元,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收入减少,费用增加所致。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86,084.51 | 24,665,595.24 | -99.65% |
其他业务收入 | 0 | 23,890.65 | -100.00% |
主营业务成本 | 4,834.62 | 11,468,582.41 | -99.96% |
其他业务成本 | 0 | 0 | 0% |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技术服务 收入 | 6,792.45 | 433.87 | 93.61% | -98.80% | -99.83% | 67.41% |
技术开发 收入 | 0 | 0 | 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产品销售 收入 | 79,292.06 | 4,400.75 | 94.45% | 60.00% | 56.31% | 0.14% |
在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的构成和分类变动的原因主要为:公司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本期无可确认的技术开发收入,导致收入构成较上年有所变动。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 | 79,292.06 | 92.11% | 否 |
2 | 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792.45 | 7.89% | 否 |
合计 | 86,084.51 | 100.00% | - |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406,752.50 | 31.23% | 否 |
2 |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 | 436,824.00 | 9.70% | 否 |
3 | 嘉兴太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06,828.00 | 9.03% | 否 |
4 | 吉林德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90,000.00 | 6.44% | 否 |
5 | 南京医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262,708.00 | 5.83% | 否 |
合计 | 2,803,112.50 | 62.23%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92,596.17 | -2,127,905.6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72,243.55 | -28,239,210.47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2,267,027.96 | 31,940,157.37 | 2,004.77%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较上期技术开发收入减少,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有所增加导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HPV三价和九价疫苗进入临床三期研发阶段,研发支出大幅度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募集资金较上期大幅增加。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生物医药新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 9,722,869.87 | 9,535,888.81 | 0 | 552,876.79 |
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Ⅰ类、Ⅱ类医疗器械、化学制剂的生产及销售。 | 154,157,191.66 | 153,215,514.74 | 0 | -1,284485.26 |
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厂房租赁;物业管理;货运代理。 | 49,992,457.50 | 49,992,457.50 | 0 | -7,542.50 |
资本3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郝春利,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Ⅰ类、Ⅱ类医疗器械、化学制剂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对外投资参股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本公司持股1%。根据2020年6月公司与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为更好的完成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投资建设,特与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立康实业作为建设主体负责项目筹建等工作。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 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是一家以基于结构设计的重组蛋白类生物制品开发为核心业务的生物医药企业,目前主要从事重组蛋白类疫苗的研发,在新型重组HPV疫苗研发领域具有国内外领先的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公司立足于生物医药制造行业,已经建立了一支由世界著名病毒学家、世界上第一个解析了HPV病毒结构的科学家陈小江教授领衔,以刘永江、张海江等生物医药领域内优秀专家学者为骨干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公司目前已申请28项发明专利,其中有16项发明专利获授权;自有商标权8项;与产品研发密切相关的软件著作权2项。公司拥有成套先进的研发仪器设备用于开展主营产品的研发工作。 公司利用上述资源要素,开展基于结构设计的重组蛋白类生物制品开发,目前主要项目为基于HPV病毒结构设计的系列HPV疫苗的研发。公司研制的三价及九价HPV疫苗分别于2017年10月及2018年10月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并启动临床工作。三价HPV疫苗已完成Ⅰ/Ⅱ临床研究,已启动Ⅲ期临床试验,并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工作;九价HPV疫苗也已完成Ⅰ/Ⅱ临床研究,已于2020年12月启动Ⅲ期临床试验。计划2-4年完成三价和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工作。公司与成大生物合作开发的十五价HPV疫苗已完成全部临床前研究工作,预计在第二季度递交临床试验申请(IND)。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究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 ||||||
序号 | 名称 | 所处阶段 | 适应症 | 进展情况 | ||
1 | 九价HPV疫苗 | 临床研究 | 女性尖锐湿疣、宫颈癌、阴道癌、外阴癌、 | 三期临床 |
肛门癌等 | ||||
2 | 九价HPV疫苗 | 临床研究 | 男性尖锐湿疣、肛门癌、会阴癌等 | 准备临床 |
3 | 三价HPV疫苗 | 临床研究 | 宫颈癌、阴道癌、外阴癌、肛门癌等 | 三期临床 |
4 | 十五价HPV疫苗 | 临床前研究 | 女性尖锐湿疣、宫颈癌、阴道癌、外阴癌、肛门癌等 | 拟申报临床 |
5 | 重组六价诺如病毒疫苗 | 临床前 | 感染诺如病毒引起的肠道疾病等 | 临床前研究 |
6 | 重组多价手足口疫苗 | 临床前 | 小二手足口疾病 | 临床前研究 |
7 |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 | 临床前 | 由SARS-CoV感染所致的肺炎 | 临床前研究 |
8 | 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 | 早期研究 | 小儿麻痹症 | 临床前研究 |
9 | 重组RSV疫苗 | 早期研究 | 由RSV感染引起的儿童细支气管炎、肺炎 | 临床前研究 |
10 | 重组带状孢疹疫苗 | 早期研究 | 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感染性皮肤病 | 临床前研究 |
后还可以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开发多价疫苗)研发。目前,重组双价新冠病毒疫苗已完成药效学评价工作,正在进行动物保护效力测定和安全性评价,今年下半年将递交临床试验申请(IND)。2020年10月公司与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昆明生产基地建设主体,负责产业化基地第一期工程的土建工作,昆明生产基地按WHO预认证标准和其他通行的国际标准设计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生产车间建设工作,计划下半年启动GMP装修,2022年完成车间的验证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稳健,公司三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范运行,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管理层和技术研发人员稳定,公司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专利、专利技术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取得、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本年度公司在研项目顺利推进,三价、九价HPV疫苗进入三期临床,十五价疫苗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完成临床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公司完成定向发行股份33,000,000股,募集资金650,100,000元,优化了公司财务结构,为公司在研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保证各项目的持续稳步推进,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风险。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六)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交易类型 | 审议金额 | 交易金额 |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 117,000,000 | 115,000,000 |
上述行为有利于公司稳步发展,为研发生产提供有力保障,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经营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必要所需。
(四)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单位:元
事项类型 | 协议签署时间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交易对方 | 交易/投资/合并标的 | 交易/投资/合并对价 | 对价金额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对外投资 | - | 2020年6月29日 | 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注资 | 现金 | 150,000,000元 | 否 | 否 |
对外投资 | - | 2020年8月4日 | 不适用 | 参股公司 | 现金 | 500,000元 | 否 | 否 |
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核心管理人员的凝聚力,充分发挥每个人在工作中的价值,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次发行方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激励对象共26名,本次发行股份总额为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19年11月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仍处于锁定期。
(六)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15年9月18日 | 挂牌 | 资金占用承诺 | 承诺不发生资金占用 | 正在履行中 |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15年9月18日 | 挂牌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正在履行中 |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15年9月18日 | 挂牌 | 同业竞争承诺 |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 正在履行中 | |
董监高 | 2015年9月18日 | 挂牌 | 资金占用承诺 | 承诺不发生资金占用 | 正在履行中 | |
董监高 | 2015年9月18日 | 挂牌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正在履行中 |
有效之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履行该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70,000,000 | 92.11% | 33,000,000 | 103,000,000 | 94.5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0,218,000 | 39.76% | 0 | 30,218,000 | 27.72%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3,000 | 3,000 | 0.0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6,000,000 | 7.89% | 0 | 6,000,000 | 5.5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4,290,000 | 5.64% | 100,000 | 4,390,000 | 4.03% | |
核心员工 | 1,710,000 | 2.25% | -100,000 | 1,610,000 | 1.48% | |
总股本 | 76,000,000 | - | 33,000,000 | 109,00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10 |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33,000,000股,总股本由76,000,000股增加至109,000,000股。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天狼星控 | 30,218,000 | 0 | 30,218,000 | 27.72% | 0 | 30,218,000 | 2,423,550 | 0 |
股集团有限公司 | |||||||||
2 | 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1,100,000 | 0 | 11,100,000 | 10.18% | 0 | 11,100,000 | 0 | 0 |
3 | 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5,076,142 | 5,076,142 | 4.66% | 0 | 5,076,142 | 0 | 0 |
4 | 舟山向日葵朝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000,000 | 5,000,000 | 4.59% | 0 | 5,000,000 | 0 | 0 |
5 | 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500,000 | -18,000 | 4,482,000 | 4.11% | 0 | 4,482,000 | 0 | 0 |
6 | 北京屹唐赛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500,000 | -1,600,000 | 3,900,000 | 3.58% | 0 | 3,900,000 | 0 | 0 |
7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2,570,560 | 2,570,560 | 2.36% | 0 | 2,570,560 | 0 | 0 |
8 | 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538,070 | 2,538,070 | 2.33% | 0 | 2,538,070 | 0 | 0 |
9 | 北京橙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0 | 2,500,000 | 2,500,000 | 2.29% | 0 | 2,500,000 | 0 | 0 |
10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 | -2,250,000 | 2,250,000 | 2.06% | 0 | 2,250,000 | 0 | 0 |
合计 | 55,818,000 | 13,816,772 | 69,634,772 | 63.88% | 0 | 69,634,772 | 2,423,550 | 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218,000股,持股比例27.72%,天狼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东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第二大股东江林威华系小江生物全资子公司。 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
天狼星控股成立于2008年07月01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77402108K的《营业执照》,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5层507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陶涛,经营范围为“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经营期限至2038年06月30日。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汽车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黑河阿穆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78.6%
60% 100%
27.72% 1.65% 10.18%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发行次数 | 发行方案公告时间 | 新增股票挂牌交易日期 | 发行 价格 | 发行 数量 | 发行对象 | 标的资 产情况 | 募集 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请列示具体用途) |
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 2020年7月17日 | 2020年12月25日 | 19.70 | 33,000,000 | 在册股东、做市商、外部自然人、机构投资者、私募基金 | 不适用 | 650,100,000 | 昆明子公司股权投150,000,000元; HPV九价疫苗临床费用90,000,000元; HPV三价疫苗临床费用110,000,000元; HPV三价疫苗生产车间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用58,000,000元; 购置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软件2,500,000元;归还借款本金 |
陶涛 天狼星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15,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24,600,000元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次数 | 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时间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 2019年3月7日 | 50,710,000 | 0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0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2019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 2019年8月23日 | 6,000,000 | 0 | 否 | - | -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 2020年7月17日 | 650,100,000 | 307,506,600 | 否 | - | -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3、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昆明子公司股权投资、HPV九价疫苗临床费用、HPV三价疫苗临床费用、HPV三价疫苗生产车间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用、购置其他固定资产和办公软件、归还借款本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650,100,000元已使用307,506,6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贷款方式 | 贷款提供方 | 贷款提供方类型 | 贷款规模 | 存续期间 | 利息率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1 | 短期借款 |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 银行 | 3,000,000 | 2020年1月13日 | 2021年1月14日 | 5.655% |
2 | 短期借款 |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 银行 | 3,000,000 | 2020年5月14日 | 2021年5月15日 | 4.785% |
3 | 短期借款 |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 银行 | 3,000,000 | 2020年5月12日 | 2022年5月13日 | 3.85% |
4 | 融资租赁 | 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金融机构 | 5,500,000 | 2020年4月16日 | 2023年3月16日 | 6.1% |
5 | 融资租赁 | 通用电气(中国)融资租赁有限责任 | 融资租赁金融机构 | 8,786,853.12 | 2019年8月12日 | 2021年8月12日 | 5.95% |
公司 | |||||||
合计 | - | - | - | 23,286,853.12 | - | - | - |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郝春利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 男 | 1973年9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刘永江 | 董事、总经理 | 男 | 1961年8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陈小江 | 董事、首席科学家 | 男 | 1963年9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陶然 | 董事 | 男 | 1963年8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刘纲 | 董事 | 男 | 1968年12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张志勇 | 董事 | 男 | 1981年9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李辉 | 董事 | 女 | 1979年7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孟凡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76年4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赵帅 | 监事 | 男 | 1982年9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王举闻 | 职工监事 | 男 | 1985年7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沈益国 | 副总经理 | 男 | 1964年1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张海江 | 副总经理 | 男 | 1977年2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张瑞霞 | 副总经理 | 女 | 1984年9月 | 2020年7月3日 | 2022年8月7日 |
董微 | 首席财务官 | 女 | 1971年7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仪传超 | 董事会秘书 | 男 | 1987年6月 | 2019年8月8日 | 2022年8月7日 |
董事会人数: | 7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7 |
董事郝春利及陶然是天狼星控股集团股东,董事陶然与实际控制人陶涛为兄弟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郝春利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 1,590,000 | 0 | 1,590,000 | 1.46% | 0 | 1,590,000 |
刘永江 | 董事、总经理 | 1,000,000 | 0 | 1,000,000 | 0.92% | 0 | 1,000,000 |
陈小江 | 董事、首席科学家 | 0 | 0 | 0 | 0 | 0 | 0 |
陶然 | 董事 | 0 | 0 | 0 | 0.00% | 0 | 0 |
刘纲 | 董事 | 0 | 0 | 0 | 0.00% | 0 | 0 |
张志勇 | 董事 | 0 | 0 | 0.00% | 0 | 0 | |
李辉 | 董事 | 0 | 0 | 0 | 0.00% | 0 | 0 |
孟凡伟 | 监事会主席 | 0 | 0 | 0 | 0.00% | 0 | 0 |
赵帅 | 监事 | 0 | 0 | 0 | 0.00% | 0 | 0 |
王举闻 | 职工监事 | 100,000 | 0 | 100,000 | 0.09% | 0 | 100,000 |
沈益国 | 副总经理 | 400,000 | 0 | 400,000 | 0.37% | 0 | 400,000 |
张海江 | 副总经理 | 400,000 | 0 | 400,000 | 0.37% | 0 | 400,000 |
张瑞霞 | 副总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0.09% | 0 | 100,000 |
董微 | 首席财务官 | 400,000 | 0 | 400,000 | 0.37% | 0 | 400,000 |
仪传超 | 董事会秘书 | 400,000 | 0 | 400,000 | 0.37% | 0 | 400,000 |
合计 | - | 4,390,000 | - | 4,390,000 | 4.04% | 0 | 4,390,000 |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张瑞霞 | 工艺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助理 | 新任 | 副总经理 | 任命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张瑞霞,女,1984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本科,北京理工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任质量检验员;2007年7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技术员、中心化验室主任及质量部部长职位;2011年12月至今,任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主管、中试车间主任、工艺开发部经理、副总经理助理职位。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可行权股份 | 已行权股份 | 行权价(元/股)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郝春利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 0 | 1,590,000 | 0 | 0 | - | 43.94 |
刘永江 | 董事、总经理 | 0 | 1,000,000 | 0 | 0 | - | 43.94 |
陈小江 | 董事、首席科学家 | 0 | 0 | 0 | 0 | - | 43.94 |
陶然 | 董事 | 0 | 0 | 0 | 0 | - | 43.94 |
刘纲 | 董事 | 0 | 0 | 0 | 0 | - | 43.94 |
张志勇 | 董事 | 0 | 0 | 0 | 0 | - | 43.94 |
李辉 | 董事 | 0 | 0 | 0 | 0 | - | 43.94 |
沈益国 | 副总经理 | 0 | 400,000 | 0 | 0 | - | 43.94 |
张海江 | 副总经理 | 0 | 400,000 | 0 | 0 | - | 43.94 |
张瑞霞 | 副总经理 | 0 | 100,000 | 0 | 0 | - | 43.94 |
董微 | 首席财务官 | 0 | 400,000 | 0 | - | 43.94 | |
仪传超 | 董事会秘书 | 0 | 400,000 | 0 | 0 | - | 43.94 |
合计 | - | 0 | 4,290,000 | 0 | 0 | - | - |
备注(如有) | 1、 本项目下的股权激励情况是指公司于2019年8月制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激励计划仍处于锁定期。 |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行政人员 | 20 | 0 | 2 | 18 |
技术人员 | 82 | 18 | 3 | 97 |
财务人员 | 3 | 1 | 0 | 4 |
员工总计 | 105 | 19 | 5 | 119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7 | 6 |
硕士 | 35 | 35 |
本科 | 27 | 36 |
专科 | 27 | 32 |
专科以下 | 9 | 10 |
员工总计 | 105 | 119 |
1、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及补充医疗保险等,公司本着让每一个员工充分体现自我价值、合作共赢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理念,对核心员工实行股权激励政策,从而充分吸引优秀人才、保留优秀员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从岗位实际出发,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考核制度,发挥每一位员工的自身价值,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2、培训计划
为加强公司队伍建设,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满足员工诉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有效的培训计划。
①新员工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概况、企业文化、工作环境、组织架构、规章制度、OA系统使用、岗位技能等。
②在职培训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提供行业培训、讲座、观摩或国内外机构培训等。
3、离退休职工人数
截至本报告期末,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0人。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变动情况 | 任职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王志斌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银飞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张尧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于泓洋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伍树明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李艳华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姜绪林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张爱君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沈迩萃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刘玉莹 | 无变动 | 部门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高俊 | 无变动 | 部门副经理 | 100,000 | 3,000 | 103,000 |
陈丹 | 无变动 | 部门副经理 | 50,000 | 0 | 50,000 |
李玲 | 无变动 | 部门副经理 | 30,000 | 0 | 30,000 |
徐瑞 | 无变动 | 部门副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贠炳岭 | 无变动 | 部门副经理 | 30,000 | 0 | 30,000 |
陈晓 | 无变动 | 部门副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高文双 | 无变动 | 部门副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蒋敦泉 | 无变动 | 项目经理 | 100,000 | 0 | 100,000 |
核心员工变动主要系张瑞霞因任命为公司副总经理导致的变动,是公司发展所需。此次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力范围、成员资格、召开、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公司章程》中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纠纷解决机制、利润分配原则、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与财务会计管理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的要求。同时,股份公司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则,据此进一步对公司的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等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公司的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在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方面,公司重要决策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要求出席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公司已结合自身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涉及行政、人事、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涵盖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整个经营过程的管理控制。总体而言,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体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共进行了2次章程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并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对照如下: |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属于第(三)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五)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上述1至5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6、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计、评估和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五)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上述1至5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6、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 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成交金额,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本条。已经按照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
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议事项。 |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三、四项的规定。 公司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议事项。 |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原因。 |
增加条款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 |
增加条款 |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
增加条款 | 第四十五条 公司直接或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第三十八条规定。 公司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是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第三十八条规定。 公司对其下属非公司制主体放弃或部分放弃收益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增加条款 |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
第四十六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 | 第五十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 |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 删除 |
第四十八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 | 第五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应当予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 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 |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法 |
章程上条内容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 律法规和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事项做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 部资料或解释。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
第五十五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 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 第五十八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 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
第七十二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第七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信息披露负责人、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第七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 | 第七十六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 |
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的股份。确因 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照提案的 时间顺序进行表决,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的提案同时投同意票。 |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在股东大会通知前,由股东大会召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如经召集人判断,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则召集人应书面通知关联股东,并在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对涉及拟审议议案的关联方情况进行披露。 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 避申请,其他股东也有权向召集人提出该股东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有权决定该股东是否回避。 应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该事项参与表决。 |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公司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决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后,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并依据本章程之规定通过相应的决议,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的除外;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股东大会主持人通知,并载入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规定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
第八十条 董事候选人及股东代表担任的监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 第八十三条 董事候选人及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在充分考虑有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形成预案,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监事候选人由现任监事会在充分考虑有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经监事会审议 通过形成预案,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权提名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监事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中须同时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和基本情况。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
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披露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股东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 |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股东代 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股东代 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 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且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 |
第八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 第九十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九)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十)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十二)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在任董事出现本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形,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知道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有关董事履行职责,并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第九十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九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以及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 (六)提名进入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的董事人选;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 (六)提名进入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的董事人选;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当明确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作出,并且有明确具体的授权事项、内容和权限。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会议通知应包括的具体事项由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 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 应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在收到两次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后仍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出席该次会议。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 应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责。董事在收到两次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后仍未 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出席该次会议。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完整并安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负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 |
性记载。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完整并安全保 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本章程第九十三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 员。 |
第一百二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 删除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 者解聘。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增加条款 | 第一百三十一条 首席财务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
增加条款 | 第一百三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秘书辞职,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第一百二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三十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第九十三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配 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
第一百三十一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第一百三十五条 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履职能力。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第一百三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第十百三十六 监事的任期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
第一百三十三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 第一百三十七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 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监事会时生效。 |
第一百三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提出罢免的建议,也可以直接向主板券商或者全国股权公司报告;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四十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3日前通过专人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全体监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
新增条款 |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职责,以及监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规范监事会运行机制, 报股东大会审批,并作为本章程附件。 |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 公司档案完整并安全保存,保存年限不少于10年。 |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也能够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 公司档案完整并安全保存,保存年限不少于10 年。 |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将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的要求,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机构为董事会,披露负责人为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事宜。 |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机构为董事会,信息披露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 |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具体包括电话和在线回答投资者咨询、接待来访投资者、接受媒体采访、维护与监管等部门的良好沟通关系、投资者活动组织等。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 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 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 告和临时报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的研究开 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 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 |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事项。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 (二)股东大会; (三)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 (四)公司网站; (五)来访调研接待; (六)业绩说明会、分析师说明会; (七)路演; (八)媒体采访报道。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 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 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
第一百九十一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第一百九十五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会议类型 |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
董事会 | 7 | 1、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
7、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昆明远望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修订协议的议案》、《关于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陶涛拟与昆明远望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拟与丰德医学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修订协议的议案》、《关于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陶涛拟与丰德医学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拟与滇中集团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修订协议的议案》、《关于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陶涛拟与滇中集团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 ||
监事会 | 5 | 1、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2、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 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4、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5、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
股东大会 | 6 | 1、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北京兴展融达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借款出具担保函的议案》、《关于与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展期一年归还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2、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与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借款出具担保函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函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展期一年归还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拟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关于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的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4、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设立昆明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6、2020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股票发行对象及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部分确定发行对象及部分后续确定发行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陶涛拟与部分确定发行对象及后续确定发行对象签署<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拟签订四方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要求,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已建立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保证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各项事宜执行情况良好。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其中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中喜审字【2021】第00672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1年4月26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刘世敏 | 曾红 |
2年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2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20万元 | |
审 计 报 告 中喜审字【2021】第00672号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卫士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乐卫士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04月26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一) | 507,068,718.47 | 1,666,530.2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六(二) | 5,199,300.75 | 813,218.6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三) | 1,877,108.03 | 540,949.4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六(四) | 27,649,808.21 | 12,152,831.2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五) | 7,049,626.37 | 3,027,066.15 |
流动资产合计 | 548,844,561.83 | 18,200,595.6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六(六) | 25,011,974.86 | 6,089,459.10 |
在建工程 | 六(七) | 12,304,607.78 | 17,677,652.4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六(八) | 36,803,708.08 | |
开发支出 | 六(九) | 165,358,756.70 | 89,204,965.44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六(十) | 15,015.00 | 23,595.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十一) | 3,807,384.31 | 2,592,403.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3,301,446.73 | 115,588,075.41 | |
资产总计 | 792,146,008.56 | 133,788,671.1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十二) | 9,000,000.00 | 3,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六(十三) | 1,254,776.02 | 3,779,918.0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六(十四) | 36,000,000.00 | 30,000,000.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十五) | 4,821,279.62 | 3,121,781.13 |
应交税费 | 六(十六) | 189,122.97 | 198,779.61 |
其他应付款 | 六(十七) | 1,050,065.74 | 22,835,228.9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315,244.35 | 62,935,707.7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六(十八) | 68,334,923.80 | 19,211,407.8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334,923.80 | 19,211,407.89 | |
负债合计 | 120,650,168.15 | 82,147,115.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六(十九) | 109,000,000.00 | 76,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六(二十) | 712,675,697.89 | 84,198,671.4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二十一) | -150,179,857.48 | -108,557,116.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1,495,840.41 | 51,641,555.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1,495,840.41 | 51,641,555.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92,146,008.56 | 133,788,671.10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345,489,797.51 | 1,665,328.4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783,855.75 | 813,218.6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三(一) | 631,545.38 | 538,786.8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7,649,808.21 | 12,152,831.2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49,626.37 | 3,027,066.15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5,604,633.22 | 18,197,231.2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三(二) | 165,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4,887,730.43 | 5,713,584.11 | |
在建工程 | 8,722,056.55 | 17,677,652.4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165,358,756.70 | 89,204,965.44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015.00 | 23,595.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70,690.14 | 2,592,403.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6,154,248.82 | 125,212,200.42 | |
资产总计 | 751,758,882.04 | 143,409,431.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000,000.00 | 3,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1,222,016.02 | 3,779,918.03 | |
预收款项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670,042.02 | 3,102,821.13 | |
应交税费 | 165,978.48 | 198,779.61 | |
其他应付款 | 9,329,997.15 | 31,457,961.5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合同负债 | 36,000,000.00 | 30,000,0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388,033.67 | 71,539,480.3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8,118,869.01 | 19,211,407.8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118,869.01 | 19,211,407.89 | |
负债合计 | 78,506,902.68 | 90,750,888.19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9,000,000.00 | 76,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12,675,697.89 | 84,198,671.4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48,423,718.53 | -107,540,128.0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73,251,979.36 | 52,658,543.4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751,758,882.04 | 143,409,431.64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86,084.51 | 24,689,485.89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二十二) | 86,084.51 | 24,689,485.8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5,967,902.37 | 33,607,658.93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二十二) | 4,834.62 | 11,468,582.4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六(二十三) | 323,273.62 | 66,280.53 |
销售费用 | 0 | 0 | |
管理费用 | 六(二十四) | 33,491,565.13 | 16,085,293.26 |
研发费用 | 六(二十五) | 7,082,170.60 | 2,556,756.31 |
财务费用 | 六(二十六) | 5,066,058.40 | 3,430,746.42 |
其中:利息费用 | 5,719,194.18 | 3,460,978.80 | |
利息收入 | 665,276.65 | 41,533.92 | |
加:其他收益 | 六(二十七) | 3,419,867.70 | 2,539,054.6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二十八) | -41,857.40 | -40,307.4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二十九) | 881,065.99 | -30,028.6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622,741.57 | -6,449,454.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三十) | 0.09 | 0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三十一) | 0 | 16.4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0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09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收入 | 十三(三) | 86,084.51 | 24,689,485.8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三(三) | 4,834.62 | 11,468,582.41 |
税金及附加 | 290,362.50 | 61,636.7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1,890,099.18 | 15,735,255.60 | |
研发费用 | 7,082,170.60 | 2,556,756.31 | |
财务费用 | 5,079,967.29 | 3,517,658.08 | |
其中:利息费用 | 5,719,194.18 | 3,548,407.62 | |
利息收入 | 648,729.76 | 41,489.08 | |
加:其他收益 | 3,417,523.26 | 2,539,054.6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857.40 | -40,307.4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93.22 | -30,028.6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883,590.60 | -6,181,684.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0.09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883,590.51 | -6,181,684.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83,590.51 | -6,181,684.6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83,590.51 | -6,181,684.6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883,590.51 | -6,181,684.6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09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96,800.00 | 30,744,324.0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三十二) | 9,041,003.05 | 3,740,419.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37,803.05 | 34,484,743.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560,310.19 | 10,197,775.0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282,417.66 | 10,956,762.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2,583.12 | 99,161.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95,088.25 | 15,358,949.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730,399.22 | 36,612,648.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92,596.17 | -2,127,905.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1,813.12 | 1,3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813.12 | 1,3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7,394,056.67 | 28,240,510.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394,056.67 | 28,240,510.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272,243.55 | -28,239,210.4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100,000.00 | 68,71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 | 3,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868,734.96 | 9,021,072.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9,968,734.96 | 80,731,072.8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060,122.86 | 2,668,189.9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641,584.14 | 46,122,725.5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701,707.00 | 48,790,915.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2,267,027.96 | 31,940,157.3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5,402,188.24 | 1,573,041.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6,530.23 | 93,488.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068,718.47 | 1,666,530.23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96,800.00 | 30,744,324.0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22,111.72 | 3,740,374.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18,911.72 | 34,484,698.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560,310.19 | 10,197,775.0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509,794.67 | 10,693,482.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1,322.30 | 60,047.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50,083.44 | 15,228,960.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901,510.60 | 36,180,265.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782,598.88 | -1,695,567.1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 89,400.00 | 1,300.00 |
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400.00 | 1,3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952,359.98 | 28,240,510.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952,359.98 | 28,240,510.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862,959.98 | -28,239,210.4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100,000.00 | 68,71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 | 3,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071,734.96 | 9,021,072.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0,171,734.96 | 80,731,072.8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060,122.86 | 2,668,189.9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641,584.14 | 46,555,725.5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701,707.00 | 49,223,915.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470,027.96 | 31,507,157.3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3,824,469.10 | 1,572,379.7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5,328.41 | 92,948.6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5,489,797.51 | 1,665,328.41 |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000,000.00 | 84,198,671.47 | -95,767,512.73 | 64,431,158.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789,603.27 | -12,789,603.2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000,000.00 | 84,198,671.47 | -108,557,116.00 | 51,641,555.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000,000.00 | 628,477,026.42 | -41,622,741.48 | 619,854,284.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622,741.48 | -41,622,741.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000,000.00 | 628,477,026.42 | 661,477,026.42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33,000,000.00 | 614,996,226.42 | 647,996,226.4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13,480,800.00 | 13,480,800.00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09,000,000.00 | 712,675,697.89 | -150,179,857.48 | 671,495,840.41 |
项目 | 2019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500,000.00 | 38,400,063.92 | -89,318,041.82 | 13,582,022.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500,000.00 | 38,400,063.92 | -89,318,041.82 | 13,582,022.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500,000.00 | 45,798,607.55 | -6,449,470.91 | 50,849,136.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49,470.91 | -6,449,470.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500,000.00 | 45,798,607.55 | 57,298,607.55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5,500,000.00 | 44,675,207.55 | 50,175,207.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000,000.00 | 1,123,400.00 | 7,123,4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76,000,000.00 | 84,198,671.47 | -95,767,512.73 | 64,431,158.74 |
项目 | 2020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000,000.00 | 84,198,671.47 | -94,750,524.75 | 65,448,146.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789,603.27 | -12,789,603.2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000,000.00 | 84,198,671.47 | -107,540,128.02 | 52,658,543.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000,000.00 | 628,477,026.42 | -40,883,590.51 | 620,593,435.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883,590.51 | -40,883,590.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000,000.00 | 628,477,026.42 | 661,477,026.42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33,000,000.00 | 614,996,226.42 | 647,996,226.4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480,800.00 | 13,480,8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09,000,000.00 | 712,675,697.89 | -148,423,718.53 | 673,251,979.36 |
项目 | 2019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500,000.00 | 38,400,063.92 | -88,568,840.13 | 14,331,223.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500,000.00 | 38,400,063.92 | -88,568,840.13 | 14,331,223.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500,000.00 | 45,798,607.55 | -6,181,684.62 | 51,116,922.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81,684.62 | -6,181,684.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500,000.00 | 45,798,607.55 | 57,298,607.55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5,500,000.00 | 44,675,207.55 | 50,175,207.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000,000.00 | 1,123,400.00 | 7,123,4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76,000,000.00 | 84,198,671.47 | -94,750,524.75 | 65,448,146.72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由马润林和刘永江两名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74250487A。本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A2幢201、202。总部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7号A2幢201、202。
(本公司前身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3月11日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康乐卫士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新增的3000万股份均由北京天牛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同意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资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450万元为注册资金,其余2550万元为资本公积,康乐卫士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6450万元。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与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股票认购协议》。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每股人民币9.22元,注资5071万元人民币,其中550万元为注册资金,4521万元为资本公积,康乐卫士注册资本由6450万元增至7000万元。
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关于2019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通过股票发行的方式对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除直接参与认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已确定的发行对象均为公司核心员工。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元/股,发行600万股均为注册资金,康乐卫士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至7600万元。
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数量3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5010万元,其中3300万元为注册资金,61710万元为资本公积,康乐卫士注册资本由7600万元增至10900万元。
2、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化学试剂;生产I类医疗器械;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以来,在以刘永江教授/总经理为首的核心技术团队带领下,以“基于结构设计的重组蛋白生物制品的研发”为核心技术和业务方向,在不断的研发实践中,逐步建成了国内外领先的重组蛋白药物设计、重组蛋白表达及工程技术、病毒样颗粒制备、新型疫苗佐剂研发与评价、重组蛋白药物质量评价及“假病毒”中和抗体检测,以及重组蛋白药物GMP中试开发等多个关键技术平台;成功开发了预防宫颈癌的重组三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重组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成功开发了重组十五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并进入临床注册申请阶段;正在进行重组二价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重组六价诺如病毒(NoV)疫苗、重组手足口病疫苗和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等预防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00 |
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00 |
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1 | 1 |
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方签订关于《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判断,本公司将来控制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除有特殊说明外,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本公司的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母公司将其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同时,对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某种安排,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则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对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对其具有控制权的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母公司也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以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2)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报告期和比较期,均没有发生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情况。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的统一
母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
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
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八)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七)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非合并范围内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回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十)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以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
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⑤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中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予以扣除,并单独计量。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其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下,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能够决定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够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公司与其他方一起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当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由公司与其他方表示一致意见才能确定时,表明公司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共同控制。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公司对联营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办公家具、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4、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运输设备 | 4 | 5 | 23.75 |
电子设备 | 3 | 5 | 31.67 |
机械设备 | 3-10 | 5 | 31.67-9.50 |
办公家具 | 5 | 5 | 19.00 |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 | 5 | 4.75 |
(十二)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三)无形资产及研发支出
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和分类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估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4、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公司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5、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6、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期间,具有以下特点:
研究阶段是建立在有计划的调查基础上,即研发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相关管理层的批准,并着手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市场调查等。研究阶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这一阶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具有以下特点:
开发阶段是建立在研究阶段基础上,因而,对项目的开发具有针对性。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往往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
7、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四)资产减值
1、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除存货、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和金融资产(不含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记入当期损益。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八)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十九)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
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和中间产品销售,收入合同中一般包括一项履约义务, 为某一时点履行。
(二十)合同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 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 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 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
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三)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十九)。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存货 | 942,434.48 | 12,152,831.21 |
预收账款 | 6,000,000.00 | |
合同负债 | 30,000,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95,779,890.36 | -108,557,116.00 |
注:未分配利润包含会计差错影响金额12,377.63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1)补提2019年度可转股债权利息;
(2)股份支付按项目由“管理费用”分摊至“开发支出”;
(3)融资租赁保证金由“预付账款”项目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预付账款 | 2,466,197.03 | 813,218.63 |
开发支出 | 88,716,286.44 | 89,204,965.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39,425.00 | 2,592,403.40 |
长期应付款 | 18,735,106.52 | 19,211,407.89 |
项 目 | 2019年调整前 | 2019年调整后 |
管理费用 | 16,573,972.26 | 16,085,293.26 |
财务费用 | 2,954,445.05 | 3,430,746.42 |
净利润 | -6,461,848.54 | -6,449,470.91 |
税 种 | 税 率 | 说 明 |
增值税 | 6%、13%、3% | 技术服务税率6%,销售税率13%、出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税率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应交流转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应交流转税 |
地方教育附加 | 2% | 应交流转税 |
企业所得税 | 15% | 高新技术企业 |
(一)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40.92 | 326.25 |
银行存款 | 507,068,077.55 | 1,666,203.98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 507,068,718.47 | 1,666,530.23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收款 | 5,199,300.75 | 813,218.63 |
合 计 | 5,199,300.75 | 813,218.63 |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99,300.75 | 99.97 | 727,641.08 | 89.48 |
1-2年 | 29,027.55 | 3.57 | ||
2-3年 | 10,000.00 | 1.23 | ||
3-4年 | 25,000.00 | 3.07 | ||
4-5年 | ||||
5年以上 | 1,550.00 | 0.03 | 21,550.00 | 2.65 |
合 计 | 5,200,850.75 | 100.00 | 813,218.63 | 100.0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
本期转入第三阶段 | ||||
本年计提 | 1,550.00 | 1,550.00 | ||
本年转回 | ||||
其他变动 | ||||
本年核销 | ||||
期末余额 | 1,550.00 | 1,550.00 |
预付对象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 | 临床费 | 2,409,960.00 | 46.34 |
开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临床费 | 2,184,000.00 | 41.99 |
合 计 | 4,593,960.00 | 88.33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1,877,108.03 | 540,949.47 |
合 计 | 1,877,108.03 | 540,949.47 |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备用金、公积金 | 812,892.83 | 677,226.87 |
企业间往来 | 50,000.00 | |
其他 | 1,190,800.00 | |
合 计 | 2,053,692.83 | 677,226.87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136,277.40 | 136,277.40 | ||
本期转入第三阶段 | ||||
本年计提 | 40,307.40 | 40,307.40 | ||
本年转回 | ||||
其他变动 | ||||
本年核销 | ||||
期末余额 | 176,584.80 | 176,584.80 |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554,648.83 | 178,182.87 |
1至2年 | 403,074.00 | |
2至3年 | 403,074.00 | |
5年以上 | 95,970.00 | 95,970.00 |
合 计 | 2,053,692.83 | 677,226.87 |
单位(个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 额 | 年 限 |
刘慧 | 销售已使用资产 | 1,190,800.00 | 1年以内 |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 | 499,044.00 | 2-3年及5年以上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积金 | 167,594.00 | 1年以内 |
合 计 | 1,857,438.00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922,633.20 | 922,633.20 | 942,434.48 | 942,434.48 |
合同履约成本 | 26,727,175.01 | 26,727,175.01 | 11,210,396.73 | 11,210,396.73 |
合 计 | 27,649,808.21 | 27,649,808.21 | 12,152,831.21 | 12,152,831.21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进项税额 | 7,049,626.37 | 3,027,066.15 |
合 计 | 7,049,626.37 | 3,027,066.15 |
项目 | 机械设备 | 办公家具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633,060.72 | 487,747.05 | 561,961.00 | 2,253,593.08 | 663,336.48 | 25,599,698.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58,540.36 | 79,923.16 | 1,054,995.43 | 250,418.64 | - | 21,643,877.59 |
(1)购置 | 2,750,140.91 | 79,923.16 | 1,054,995.43 | 250,418.64 | 4,135,478.1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508,399.45 | 17,508,399.4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8,410.00 | 6,214.00 | 306,952.00 | 226,164.00 | 663,336.48 | 1,401,076.48 |
(1)处置或报废 | 198,410.00 | 6,214.00 | 306,952.00 | 226,164.00 | 663,336.48 | 1,401,076.48 |
4.期末余额 | 41,693,191.08 | 561,456.21 | 1,310,004.43 | 2,277,847.72 | 45,842,499.4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113,809.54 | 439,109.99 | 533,862.95 | 2,135,995.26 | 287,461.49 | 19,510,239.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32,877.98 | 13,336.47 | 65,573.12 | 48,996.39 | 31,634.64 | 2,292,418.60 |
(1)计提 | 2,132,877.98 | 13,336.47 | 65,573.12 | 48,996.39 | 31,634.64 | 2,292,418.60 |
项目 | 机械设备 | 办公家具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3,237.53 | 5,903.30 | 291,604.40 | 202,291.89 | 319,096.13 | 972,133.25 |
(1)处置或报废 | 153,237.53 | 5,903.30 | 291,604.40 | 202,291.89 | 319,096.13 | 972,133.25 |
4.期末余额 | 18,093,449.99 | 446,543.16 | 307,831.67 | 1,982,699.76 | 20,830,524.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599,741.09 | 114,913.05 | 1,002,172.76 | 295,147.96 | 25,011,974.8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19,251.18 | 48,637.06 | 28,098.05 | 117,597.82 | 375,874.99 | 6,089,459.10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组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生产车间 | 4,638,940.04 | 2,934,591.94 |
预充注射器灌装机 | 5,680,357.10 | |
500L发酵系统 | 4,083,116.51 | 1,460,177.00 |
蛋白纯化层析系统 | 7,602,526.43 | |
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项目 | 3,582,551.23 | |
合 计 | 12,304,607.78 | 17,677,652.47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926,797.40 | 36,926,797.40 |
购置 | 36,926,797.40 | 36,926,797.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处置 | - | |
4、期末余额 | 36,926,797.40 | 36,926,797.40 |
二、累计摊销 | - | |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3,089.32 | 123,089.32 |
本期计提 | 123,089.32 | 123,089.32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
处置 | -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4、期末余额 | 123,089.32 | 123,089.32 |
三、减值准备 | - | |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本期计提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处置 | - | |
4、期末余额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803,708.08 | 36,803,708.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宫颈癌预防性疫苗临床实验 | 56,629,191.17 | 36,797,477.87 | 93,426,669.04 | |||
九价人乳头瘤病毒临床实验 | 32,575,774.27 | 39,356,313.39 | 71,932,087.66 | |||
合 计 | 89,204,965.44 | 76,153,791.26 | 165,358,756.70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OA软件 | 23,595.00 | 8,580.00 | 15,015.00 | ||
合 计 | 23,595.00 | 8,580.00 | 15,015.00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设备款 | 1,743,519.17 | 939,425.00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2,063,865.14 | 1,652,978.40 |
合 计 | 3,807,384.31 | 2,592,403.40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 3,000,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广渠门支行 | 3,000,000.00 | |
合 计 | 9,000,000.00 | 3,000,000.00 |
(十三)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分类: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170,783.52 | 3,601,240.33 |
1-2年 | 17,462.50 | 124,677.70 |
2-3年 | 12,530.00 | |
5年以上 | 54,000.00 | 54,000.00 |
合 计 | 1,254,776.02 | 3,779,918.03 |
公司(个人)名称 | 欠款金额 | 账龄 | 占总额比例(%) | 欠款性质及原因 |
北京拜尔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728,600.00 | 1年以内 | 58.07 | 材料费 |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66,365.72 | 1年以内 | 21.23 | 房租 |
合计 | 994,965.72 | 79.30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000,000.00 | 30,000,000.00 |
1-2年 | 30,000,000.00 | |
合 计 | 36,000,000.00 | 30,000,000.00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930,127.24 | 27,142,202.01 | 25,251,049.63 | 4,821,279.6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1,653.89 | 196,388.43 | 388,042.32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3,121,781.13 | 27,338,590.44 | 25,639,091.95 | 4,821,279.62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49,087.93 | 23,189,545.10 | 21,366,046.61 | 4,472,586.42 |
2、职工福利费 | 136,803.24 | 136,803.24 | ||
3、社会保险费 | 133,062.66 | 1,430,257.31 | 1,408,985.58 | 154,334.39 |
其中: 医疗保险费 | 129,626.76 | 1,426,736.19 | 1,402,028.56 | 154,334.39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伤保险费 | 3,435.90 | 3,521.12 | 6,957.02 | |
生育保险费 | ||||
4、住房公积金 | - | 1,898,880.00 | 1,898,880.00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7,976.65 | 486,716.36 | 440,334.20 | 196,358.81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 计 | 2,930,127.24 | 27,142,202.01 | 25,251,049.63 | 4,821,279.62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2,527.52 | 187,131.24 | 369,658.76 | |
2、失业保险费 | 9,126.37 | 9,257.19 | 18,383.5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 计 | 191,653.89 | 196,388.43 | 388,042.32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资源税 | ||
企业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
印花税 | 32,434.20 | 1,743.70 |
个人所得税 | 156,688.77 | 197,035.91 |
合 计 | 189,122.97 | 198,779.61 |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00,065.74 | 4,953,239.52 |
1至2年(含2年) | 17,731,989.45 | |
2至3年(含3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150,000.00 | 150,000.00 |
合 计 | 1,050,065.74 | 22,835,228.97 |
2、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
单位(个人)名称 | 金 额 | 性质或内容 |
北京亦庄置业有限公司工业企业物业管理分公司 | 612,375.41 | 电费、采暖费等 |
合 计 | 612,375.41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亦庄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046,301.37 | 12,476,301.37 |
通用电气(中国)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3,211,434.19 | 6,735,106.52 |
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61,133.45 | |
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216,054.79 | |
合 计 | 68,334,923.80 | 19,211,407.89 |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报告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小计 | |||
股份总额 | 76,000,000.00 | 33,000,000.00 | 109,000,000.00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3,075,271.47 | 614,996,226.42 | 698,071,497.89 | |
其他资本公积 |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23,400.00 | 13,480,800.00 | 14,604,200.00 | |
合 计 | 84,198,671.47 | 628,477,026.42 | 712,675,697.89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5,767,512.73 | -89,318,041.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2,789,603.2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8,557,116.00 | -89,318,041.82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179,857.48 | -95,767,512.73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合计 | 86,084.51 | 24,689,485.89 |
主营业务收入 | 86,084.51 | 24,665,595.24 |
其他业务收入 | 23,890.65 | |
营业成本合计 | 4,834.62 | 11,468,582.41 |
主营业务成本 | 4,834.62 | 11,468,582.41 |
其他业务成本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技术服务收入 | 6,792.45 | 7.89 | 566,037.72 | 2.30 |
技术开发收入 | 24,050,000.00 | 97.50 | ||
产品销售收入 | 79,292.06 | 92.11 | 49,557.52 | 0.20 |
合 计 | 86,084.51 | 100.00 | 24,665,595.24 | 1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技术服务收入 | 6,792.45 | 433.87 | 93.61 | 566,037.72 | 249,514.99 | 55.92 |
技术开发收入 | 24,050,000.00 | 11,216,252.00 | 53.36 | |||
产品销售收入 | 79,292.06 | 4,400.75 | 94.45 | 49,557.52 | 2,815.42 | 94.32 |
合 计 | 86,084.51 | 4,834.62 | 24,665,595.24 | 11,468,582.41 |
客户单位 | 收入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苏州博特龙免疫技术有限公司 | 79,292.06 | 92.11 |
客户单位 | 收入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792.45 | 7.89 |
合 计 | 86,084.51 | 100.00 |
税 种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06.46 | |
印花税 | 316,693.70 | 59,286.70 |
车船使用税 | 3,830.00 | 2,350.00 |
房产税 | 2,704.88 | 3,381.09 |
土地使用税 | 45.04 | 56.28 |
合 计 | 323,273.62 | 66,280.53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费 | 7,464,186.54 | 6,187,218.04 |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 947,422.24 | 1,332,189.45 |
折旧费、摊销费 | 164,134.61 | 69,966.36 |
行政办公费 | 873,561.64 | 397,596.60 |
水电费 | 358,845.95 | 332,357.09 |
交通费 | 11,443.15 | 29,830.18 |
差旅费 | 242,316.14 | 316,762.23 |
业务招待费 | 976,704.51 | 1,453,315.61 |
通讯费 | 14,154.39 | 13,391.25 |
教育培训费 | 21,861.42 | 20,716.72 |
邮寄快递费 | 22,724.12 | 12,313.46 |
汽车费 | 235,397.96 | 156,488.76 |
中介服务费 | 11,960,918.67 | 2,492,668.11 |
物业费 | 303,290.02 | 247,788.43 |
劳务费 | 104,090.00 | 115,140.00 |
工会经费 | 133,679.43 | 119,333.11 |
招聘费 | 1,376.15 | 5,778.73 |
房租 | 1,580,260.04 | 1,744,842.42 |
采暖费 | 306,515.39 | 402,875.71 |
商业保险 | 152,030.76 | |
股份支付 | 7,616,652.00 | 634,721.00 |
合 计 | 33,491,565.13 | 16,085,293.26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680,903.92 | 131,556.70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907,816.33 | 39,187.75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燃料动力费 | 289,964.38 | 135,178.20 |
差旅费 | 2,746.36 |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14,708.12 | |
工资及劳务 | 3,045,428.44 | 1,338,218.36 |
管理费 | 265,183.48 | 213,992.46 |
折旧费 | 369,867.91 | 275,201.49 |
社保及公积金 | 488,874.66 | 423,421.35 |
股份支付 | 1,016,677.00 | |
合 计 | 7,082,170.60 | 2,556,756.31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719,194.18 | 3,460,978.80 |
减:利息收入 | 665,276.65 | 41,533.92 |
手续费等支出 | 12,140.87 | 11,301.54 |
合 计 | 5,066,058.40 | 3,430,746.42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 | 2,500,000.00 | 2,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津贴) | 123,036.95 | 38,957.54 | 与收益相关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 867.96 | 97.09 | 与收益相关 |
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专利部分) | 24,32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税发[1995]065号(注6)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 24,111.02 | 与收益相关 | |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申请贷款贴息支持资金 | 57,531.77 | 与收益相关 | |
经开区管委会发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第十条规定“对于2020年第一季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高于15%的企业,给予高出部分20%的资金奖励” | 5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收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疫情防控奖励-特等奖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3,419,867.70 | 2,539,054.63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857.40 | -40,307.40 |
合 计 | -41,857.40 | -40,307.4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881,065.99 | -30,028.6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881,065.99 | -30,028.64 |
合 计 | 881,065.99 | -30,028.64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0.09 | |
合 计 | 0.09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16.46 | |
合 计 | 16.46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420,362.65 | 2,538,957.54 |
员工归还备用金 | 1,056,375.95 | 28,386.71 |
利息收入 | 665,276.65 | 41,533.92 |
保险赔偿款 | 95,100.00 | 93,571.46 |
员工生育津贴 | 124,141.63 | 149,668.39 |
领军人才扶持奖励资金 | 600,000.00 | |
增量留抵退税 | 1,236,835.17 | 872,301.02 |
职业能力提升补贴款 | 24,000.00 | 16,000.00 |
预付款退回 | 1,818,911.00 | |
合 计 | 9,041,003.05 | 3,740,419.04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出等 | 27,582,947.38 | 15,347,647.76 |
手续费 | 12,140.87 | 11,301.54 |
合 计 | 27,595,088.25 | 15,358,949.30 |
补充资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1,622,741.48 | -6,449,470.91 |
加:信用减值准备 | 41,857.40 | 40,307.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65,399.56 | 1,607,395.18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80.00 | 8,580.00 |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881,065.99 | 30,028.6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70,000.00 | 3,419,489.7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445,429.13 | -306,524.2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32,135.70 | -2,247,220.8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257,270.17 | 1,134,788.47 |
其他 | 8,745,669.00 | 634,72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92,596.17 | -2,127,905.6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7,068,718.47 | 1,666,530.2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66,530.23 | 93,488.9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5,402,188.24 | 1,573,041.26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7,068,718.47 | 1,666,530.23 |
其中:库存现金 | 640.92 | 326.2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7,068,077.55 | 1,666,203.9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068,718.47 | 1,666,530.23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子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期末实际投资额(万元) |
泰州天德药业有限公司 | 泰州市药城大道北侧东方小镇欧洲街P-3幢西侧第一间2层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000 |
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区A1栋307室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5450 |
云南滇中立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A1栋507室 | 有限责任公司 | 1 | 50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3,480,8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最近一次定增价 |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依据 | 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资本公积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 | 14,604,2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3,480,800.00 |
1.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与本公司关系 | 经济类型或性质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99号-2层地下二层A042 | 控股股东 | 有限责任 | 27.72%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小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陈小江 | 股份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 |
郝春利 | 股份公司董事长 |
仪传超 | 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 |
董微 | 股份公司首席财务官 |
陶然 | 股份公司董事 |
刘纲 | 股份公司董事 |
刘永江 | 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 |
张志勇 | 股份公司董事 |
李辉 | 股份公司董事 |
孟凡伟 | 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
王举闻 | 股份公司职工监事 |
赵帅 | 股份公司监事 |
沈益国 |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
张海江 |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
张瑞霞 |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
项 目 | 关联方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908,884.43 | |
其他应付款 | 陈小江 | 150,000.00 | 185,965.13 |
其他应付款 | 郝春利 | 12,709.87 | 11,851.52 |
其他应付款 | 仪传超 | 74,368.45 | 44,250.26 |
项 目 | 关联方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刘永江 | 41,728.00 | 69,125.37 |
其他应付款 | 王举闻 | 2,063.60 | 3,116.95 |
其他应付款 | 董微 | 2,037.45 | |
其他应付款 | 张海江 | 4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赵帅 | 17,402.91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631,545.38 | 538,786.82 |
合 计 | 631,545.38 | 538,786.82 |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备用金、公积金 | 808,130.18 | 675,064.22 |
企业间往来 | ||
其他 | ||
合 计 | 808,130.18 | 675,064.22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136,277.40 | 136,277.40 | ||
本期转入第三阶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本年计提 | 40,307.40 | 40,307.40 | ||
本年转回 | ||||
其他变动 | ||||
本年核销 | ||||
期末余额 | 176,584.80 | 176,584.80 |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09,086.18 | 176,020.22 |
1至2年 | 403,074.00 | |
2至3年 | 403,074.00 | |
5年以上 | 95,970.00 | 95,970.00 |
合 计 | 808,130.18 | 675,064.22 |
单位(个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 额 | 年 限 |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 | 499,044.00 | 2-3年及5年以上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积金 | 167,594.00 | 1年以内 |
北京麦沃菲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押金 | 111,000.00 | 1年以内 |
合 计 | 777,638.00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 165,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 计 | 165,000,000.00 | 10,000,000.00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86,084.51 | 24,689,485.89 |
营业成本 | 4,834.62 | 11,468,582.41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81,065.9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19,867.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0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4,300,933.7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300,933.78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4,300,933.78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923,675.26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96 | -0.5285 | -0.52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4.02 | -0.5832 | -0.5832 |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