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于2021年4月 26日出具了“XYZH/2021CDAA20287”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认为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事项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