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有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清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靳长英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为了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为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长远看,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将带动上游锂电池及其相关设备行业的发展,市场前景整体向好,但国家政策未来存在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进行调整的风险,如果新能源汽车行业不能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方法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未来政策的变化将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从而也给上游锂电池及其相关设备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公司目前已涉足储能领域,进行了相关的市场和技术储备,产品已投入市场,但是我国储能产业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2020年12月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下一步,我国将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能源消费方式转变”为储能产业提出了发展规划,
但涉及储能产业政策仍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储能业务的发展仍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2、消费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水平和新能源行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公司的业务规模、产品的市场行情受下游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的影响较大。目前公司下游终端产品的产业政策利好、市场需求稳定,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趋势。未来若国内外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或消费者对新能源车认可度降低,市场需求将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对上游锂电池及相关设备行业带来较大影响。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8,256.70万元、21,013.10万元、16,002.38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11%、37.34%、30.88%。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可能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5000405),有效期三年。在优惠期内,公司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若未来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税率的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竞争导致的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设备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与同行业竞争过程中,公司依靠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优质的产品性能、以及周到的售后服务等优势取得了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若行业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
截至目前,疫情已在国内得到基本控制,国内经济已基本复苏,但国外疫情仍未完全好转,存在一定反复的可能。未来如疫情出现变化,有可能对国内的经济生产生活造成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783,89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6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7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8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96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2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0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0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星云股份、本公司、母公司、公司 | 指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注:汤平先生自2020年4月25日起,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星云有限 | 指 | 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 |
星云自动化、星云软件 | 指 | 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2月份更名为: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
武汉星云、星云综合能源 | 指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智能 | 指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
福建星云检测 | 指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控股子公司 |
宁德星云检测 | 指 | 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控股孙公司 |
兴星投资 | 指 | 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
富兰瓦时 | 指 | 深圳市富兰瓦时技术有限公司,系子公司兴星投资之参股公司 |
车快充 | 指 |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系子公司兴星投资之参股公司 |
合志谊岑 | 指 | 福建合志谊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时代星云 | 指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参股公司 |
星哲、星哲精密 | 指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系星云股份参股公司 |
兴业证券、券商、保荐机构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IPO | 指 | 首次公开募股 |
CQC | 指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
CMA | 指 | 中国计量认证(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 |
3C产品 | 指 | 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s)三类产品统称 |
电池PACK | 指 | 电池的生产过程,PACK是包装、封装、装配的意思,其工序分为加工、组装、包装三大部分 |
BMS | 指 |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
MES、MES系统 | 指 | 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
EOL | 指 | 产品下线检测,常用于工业生产下线诊断标定 |
招股说明书 | 指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星云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64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星云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FUJIAN NEBULA ELECTRONICS.,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NEBULA ELECTRONIC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有财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4#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015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星云科技园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015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e-nebula.com/ | ||
电子信箱 | investment@e-nebula.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许龙飞 | 周超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星云科技园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星云科技园 |
电话 | 0591-28051312 | 0591-28051312 |
传真 | 0591-28328898 | 0591-28328898 |
电子信箱 | investment@e-nebula.com | investment@e-nebula.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口阳光城时代广场22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林新田、叶文征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68号兴业证券大厦 | 吕泉鑫、苏洲炜 | 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注:2021年1月,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与兴业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苏洲炜先生接替詹立方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星云股份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元) | 574,856,965.50 | 365,583,908.66 | 57.24% | 302,757,27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996,371.08 | 3,548,407.92 | 1,506.25% | 20,515,528.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0,063,648.88 | -3,141,997.25 | 1,693.37% | 13,706,343.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910,890.28 | -83,077,428.87 | 169.71% | -19,777,654.1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09 | 0.0262 | 1,506.49% | 0.15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09 | 0.0262 | 1,506.49% | 0.15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9% | 0.67% | 9.52% | 3.92%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213,039,749.96 | 921,104,951.48 | 31.69% | 704,006,506.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87,538,897.03 | 531,896,525.95 | 10.46% | 530,379,912.3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3857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3,583,987.84 | 149,056,490.59 | 175,704,137.64 | 176,512,34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51,618.82 | 36,386,112.48 | 19,178,142.17 | 4,583,73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877,980.57 | 33,525,597.49 | 18,578,185.63 | 3,837,846.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03,021.26 | 30,364,475.88 | 27,812,138.32 | 40,737,297.3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5,164.00 | -35,928.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 8,079,780.47 | 5,713,787.40 | 6,715,028.52 |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187,397.2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29,206.5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479.45 | -105,853.8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426.3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5,426.19 | 109,220.14 | 180,739.0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01,759.90 | 13,970.54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69,941.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64,227.31 | 963,731.84 | 1,276,734.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00.67 | 2,700.00 | 697.29 | |
合计 | 6,932,722.20 | 6,690,405.17 | 6,809,185.6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1,536,543.10 | 与公司经常性经营活动相关 |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以电池仿真测试、电池过程测试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向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开发了储能变流器(PCS)及智能电站控制系统,与锂电池、储能行业头部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并推广储充检一体化储能电站系列产品;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与下游客户深度合作,开展锂电池检测服务,改善业务结构的同时增强了客户粘性;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号召,通过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开发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等相关产品并开展充电运营服务。公司产品线覆盖消费类锂电池检测、小动力产品锂电池检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及储能相关产品等多个领域,包含设备及产品销售、检测服务、充电运营服务等多种业务形式。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加快各领域中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充分发挥公司产品在性能、功耗和性价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加强市场推广力度,保持领先地位。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产品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应用领域 |
1 | 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 | 3C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 |
2 | 锂电池成品检测系统 | 3C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 |
3 | 锂电池组BMS检测系统 | 新能源汽车、储能 |
4 |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 | 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储能、笔记本等锂电池组测试 |
5 | 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 | 新能源汽车、电机性能测试等测试领域 |
6 | 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检测系统 | 新能源汽车 |
7 | 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 | 3C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锂电池电芯、模组或锂电池组等生产领域 |
(2)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序号 | 整体解决方案 | 产品名称 | 应用领域 |
1 | 锂电池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 电池模组及PACK自动化装配线 | 3C产品、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及 储能领域 |
2 | 综合能源管理解决 方案 | 高功率双向直流充电桩 | 适用于乘用车、物流车、微型车、商用车等车型, 需大功率充电来满足电动车辆充电需求的场合 |
直流充电桩 | 适用于乘用车、物流车、微型车、商用车等车型, 需大功率充电来满足电动车辆充电需求的场合 | ||
储能变流器 | 应用于储能环节的中大功率并网双向变流设备 | ||
风光储充一体化智能电站 | 电力系统(削峰填谷、扩容等),新能源电动汽车 领域 | ||
3 | 电芯自动化成分容整体解决方案 | 电芯化成系统 | 适用于大量且一致性要求高的电芯生产,具备高效、节能等优点 |
3、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性,公司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
(1)研发模式
公司确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技术前瞻趋势开展研发的创新技术管理体系。公司新产品或新技术开发前,首先由市场部进行市场评估和客户调研,然后根据预判的市场需求进行立项;研发部根据立项材料开展开发,在开发过程中实时收集市场、客户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反馈信息,以保证产品及技术的领先性。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在自主研发的过程中掌握了锂电池检测核心技术,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采购模式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和采购管理制度,并确保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应制度和流程。公司定期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项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当生产部门收到生产订单时,首先根据物料需求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而后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ERP系统自动生成申请单;最终由采购部通过ERP系统进行分单、下单,与供应商议价后签订采购合同。为满足客户采购周期要求,公司合理控制存货水平,进行适度库存安排。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锂电池检测系统,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和生产,所以产品之间存在差异性,这决定了公司的生产必须采用以销定产的柔性生产管理模式。同时,公司也持续推进部分通用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在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客户推广标准化设备。这样既可减少产品的重复设计,又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省了人力、物力,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进而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4)销售模式
公司以锂电池检测系统相关产品销售为主导,通过该类产品的销售促进锂电池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采用与客户直接谈判、参与招投标等方式获得订单。公司通过与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形成行业示范及引导效应,已在下游行业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立足锂电池智能制造领域,紧密跟随行业发展动向和技术变化趋势,积极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向参会者充分展示公司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能力,同时与参会的上下游客户进行互动交流,了解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加强客户资源开发力度。
4、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业务涉及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锂电池检测服务、充电桩系列产品销售及充电运营服务等业务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电池组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精度高、稳定性强,在同类产品中竞争优势明显。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与升级换代,该系列产品凭借着突出的性能、卓越的品质和良好的市场口碑,销量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研发的第三代动力电池工况模拟测试系统无论是在电流响应速度、充放电切换速度,还是输出精度等技术指标方面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可在实验室中模拟新能源汽车电池在实际路况中的电流、电压等工况输出,广泛应用于众多客户的实验室、车间生产检测,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锂离子电池制造成套装备标准工作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全权成员单位,参与起草了4项国家标准,(GB/T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8331-2019)《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B/T38661-2020)《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均已发布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通过产品型式试验及初次工厂检查,符合相关认证规则的要求,并于2020年7月取得了CQC认证证书。该系列产品可控制储能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风光电站、输配电站、工商业储能及分布式微网储能、储充电站等领域。在电网削峰填谷、平滑电能波动、能量回收利用、后备电源、新能源并网等场合实现能量的双向流动,可对电网电压频率主动支撑,提高供电电能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充电产品领域同样取得突破。星云一体式非车载直流充电桩(120KW/180KW/240KW)系列产品获得了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的认证证书。该系列产品具备直流快充技术,可根据车辆实际需求,智能调整充电输出功率,既可以满足小型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又可满足大型客运车高电压的充电需求。通过智能控制功率输出,按需开启功率模块,可将充电效率提高25%以上,电流转换率更高,能耗更低。
公司凭借在智能充电产品领域的突出实力,作为首批入选企业受邀加入了“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有望未来为国家“新基建”战略的落地贡献力量。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中国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并获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这标志着福建星云检测在动力电池检测检验业务方面的资质和能力获得了专业机构的认可,为公司持续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业务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福建星云检测拥有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模组及系统性能检测第三方实验室。自成立之初,便致力于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正向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检测认证服务。其主要检测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性能检测、环境可靠性检测,目前已配备各类先进的动力电池测试相关设备400余套,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国际标准。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检测将成为越来越多动力电池企业的选择,福建星云检测也将不断革新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检测服务。
(1)动力锂电池领域
2020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下,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同时大国之间的国际形势也日趋严峻复杂,对国内经济造成了较大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仅2.3%。但由于中国政府应对措施得当,国内疫情较早得到有效控制,中国经济增长由负转正,经济运行先降后升,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回升至6.5%,中国经济迎来强劲复苏,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在国内经济复苏的带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实现逆势增长,均创历史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月销环比持续改善,新能源汽车全年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 和10.9%。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逐步从培育期迈入发展期,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助力中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此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提出和实施,中国将进一步加速能源结构的转型,推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革命。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者接受度逐渐提高、充电配套设施广泛普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必将带动整个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将整个动力锂电池行业往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高循环次数、低衰减性的技术方向加速发展,同时也将带动上游锂电池设备产业的快速发展。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突出的产品力和良好的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的锂电池设备厂商将得到更快的发展,可以在不断在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取得突破,巩固和保持竞争优势。
(2)储能锂电池领域
储能产品的普及将推动绿色能源的高效利用,是全球能源变革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也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组成,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电化学储能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储能类型,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储能、铅酸蓄电池储能和液流电池储能,其中锂离子电池具有循环性好、响应速度快的特点,是目前电化学中主要的储能方式。电化学储能的应用场景非常多样,包括电网侧(包含风、光、热、核等电厂)储能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商业化运营项目、家庭及厂区等用户侧微电网项目等,电网侧大型储能系统通过发挥调峰、调频、调压等功能,能有效解决局部高峰期供电压力,提升电网运行稳定性;同时也是实现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稳定可靠发展,提升电能质量的重要支撑系统。
为了推动储能产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诸多政策。“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发展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2020年11月2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提到“要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
2020年9月,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等八项重点工作”,标志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已成为国家战略,由火电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能源将逐步被光伏、风电为代表的的可再生能源替代,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主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由于和电网用电负荷并不匹配,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大量的储能设施承担削峰填谷的作用,这就给储能系统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根据Wood Mackenzie数据,2019年全球储能市场规模同比增长43%至18GWh,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13倍至231GWh。
从中国市场来看,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储能电池市场出货量为16.2GWh,同比增长
71%。GGII预计储能市场未来几年仍将加速发展,到2025年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58GWh,未来四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支持下,储能产业特别是电化学储能产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整体上由技术创新进入了商业转型的窗口期。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商业化运营、海外家庭储能市场也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未来发展可期。
(3)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领域
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新一代消费电子设备快速发展,迭代加速,其中需求增长最为迅速的当为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以TWS无线蓝牙耳机和智能手表/手环为代表的可穿戴设备。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统计,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5.9%至12.92亿部,但其中5G智能手机的市场渗透率和出货量持续提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表的数据也显示,2020年中国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虽然同比下降20.4%至2.96亿部,但5G手机出货量同样呈上升趋势,全年累计出货量为1.63亿部。未来伴随5G网络的不断完善,5G手机市场出货量有望维持增长趋势。同时,疫情催化了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在线娱乐等新的商业机会,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的销量同比增加。IDC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PC市场出货量超过3亿台,同比增长13.1%,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4亿台,同比增长13.6%。
同时根据IDC数据显示,2020年第四季度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排名第一的产品为TWS蓝牙耳机,占比64.2%,成为驱动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不断增长的一大动力。TWS意为True Wireless Stereo,即真无线立体声。TWS耳机是伴随智能手机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产品,并且呈现出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此外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系统逐渐推广应用,可穿戴设备配合智能手机将不断拓展使用场景,潜在消费需求将被持续发掘。根据IDC数据,2020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4.447亿部,同比上升28.4%。
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其配套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3C数码电池出货量增速为8.8%,总出货量为36.6GWh,预计未来几年3C数码锂电池需求增速将保持在5%~10%,保持增长势头。
在小动力锂电池领域,伴随着环保理念的持续深化,锂电池逐渐取代传统的铅酸及镍氢等电池成为电动自行车、叉车、电动工具等终端应用领域的新动力源,加之锂电池技术的持续升级促使电池成本日益降低,锂电池在小动力应用领域的渗透率逐渐提升。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电动工具用锂电池出货5.6GWh,同比增长124%。GGII预计,未来五年我国电动工具用锂电池市场将维持19%的年复合增长率。此外根据GGII调研数据显示2020年锂电二轮车总产量约为1025万辆,总体锂电车渗透率为27%,车用锂电池(含共享电单车、共享换电柜)出货9.7GWh,同比增长78%,主要是受新国标影响,锂电轻型车市场需求大幅增长所致,GGII预计随着各地方政府对新国标的落实所带来换车潮,将真正带动二轮车锂电池市场的爆发,锂电二轮车真实渗透率将快速加大,预计2021年渗透率将达到23%,到2025年中国锂电轻型车用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35GWh。
报告期内,公司在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领域的业务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技术水平和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环境与行业发展因素
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整体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新能源汽车全年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
7.5% 和10.9%。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逐步从培育期迈入发展期,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助力中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此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提出和实施,中国将进一步加速能源结构的转型,推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革命。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者接受度逐渐提高、充电配套设施日益普及,新能源汽车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GGII预计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达到1,150万辆,相较于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1.6%。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检测系统这一细分领域,预计未来5年内,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及相关设备的销售将是公司业绩的主要增长点之一,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受新增产能带动,到2022年,预计国产锂电设备的市场份额将达到180-190亿元。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司将凭借着先进的产品技术水平、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创新的市场开拓策略及成熟稳定的客户资源,促进公司业绩在未来保持增长。
(2)产品力和竞争优势因素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通过多年在锂电池检测领域的深耕与积累,掌握了大量核心技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6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3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1项,软件著作权44项;其中2020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3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5项、新增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0项。公司保持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通过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独立研发项目,持续优化产品。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44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电池组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精度高、稳定性强,在同类产品中竞争优势明显。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与升级换代,公司产品凭借着突出的性能、卓越的品质和良好的市场口碑,销量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积极参与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锂离子电池制造成套装备标准工作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全权成员单位,参与起草了4项国家标准:(GB/T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8331-2019)《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B/T38661-2020)《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均已发布实施。公司还积极参与国家相关课题研发,包括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动力电池系统智能制造与集成应用”所属课题“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及2018年国家重点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项目子课题“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精准评价技术”的研究。更于2019年,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凭借“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及标准体系”这一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完善营销网络布局,全方位服务客户
公司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公司注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以及投入生产运营后的持续性技术跟踪服务,将设备技术升级与客户的需求发展紧密联系,通过后续的增值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肯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孚能等动力锂电池厂家;亿纬锂能、欣旺达、新能安科技、新能德科技、飞毛腿、德赛、星恒能源等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厂家;一汽集团、上汽集团、广汽集团、东风集团、北汽集团、吉利、长安、蔚来等新能源汽车厂家;华为、华通精密、长电科技、上海电气、先导智能、立讯精密、歌尔股份等知名公司以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广州广电计量检测集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等知名检测及研究机构。广大客户的认可和支持是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益的体现。
公司在稳固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国内营销网络战略布局上,公司已在北京、深圳、昆山、武汉、天津、东莞等地设立分、子公司,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的区域优势、高端人力资源优势,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同时公司也积极开展海外营销网络的建设,公司拟在美国投资设立星云国际有限公司(Nebula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此举将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大海外产品营销及服务力度,提升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度,丰富公司境外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较期初增加66.89%,主要系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部分投入使用所致。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无重大变化。 |
货币资金 | 较期初增加159.6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较期初增加34.47%,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较期初增加68.2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较期初减少57.87%,主要系上年期末存在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较期初增加258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深圳市富兰瓦时技术有限公司所致。 |
合同资产 | 较期初增加1,502.98万元,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合同质保金从应收账款中拆分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较期初增加396.2%,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在技术研发、产品结构、人才体系、客户资源等方面保持了持续的竞争优势。
1、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秉承“成就客户 至诚守信/专注创新 以人为本/团结奋斗 协作共享”的经营理念,积极搭建研发平台及构建产学研团队,相继与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福州大学等省内外多所高校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通过攻关锂电池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检测、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检测、锂电池储能系统等核心关键技术,组建了福建省锂电池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福州大学-星云股份智慧新能源研究中心、福州市专家工作站等高端科研平台和试验场所,逐步构建起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体系化创新研发平台,为公司高科技产业技术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不仅可提供自主研发生产的锂电池测试系统、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储能相关产品、充电桩系列产品、MES系统,还可为客户提供锂电池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凭借“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及标准体系”项目,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国家各级部门的认可,获得多项荣誉称号。2020年2月,公司“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动力电池生产智能管控平台项目”获得福建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第一批重点项目;2020年11月,公司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2019年度福建省科学进步奖三等奖”;2020年12月,公司获得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2020年首批省产业领军团队”荣誉称号。
2、丰富齐全的产品系列
公司产品线丰富齐全,覆盖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锂电池检测服务、充电桩产品销售及充电运营服务等业务领域。公司可提供锂电池从研发到应用的全方位测试产品解决方案。产品涵盖电芯检测、模组检测、电池组充放电测试、电池模组及电池组电芯电压温度监测、电池组低压绝缘测试、电池组BMS自动测试、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测试及工况模拟测试系统等多种测试设备。公司已涉足电芯化成分容领域,推出了电芯自动化成分容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具备强大的软件开发能力,自行研发的MES软件系统,已成功应用于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生产系统。公司系列产品性能突出,稳定可靠,动力锂电池部分产品目前已经形成了进口替代。公司“”商标多次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等荣誉奖项。此外,为应对新的市场趋势,公司在储能、充电桩等业务领域做了充分准备,推出了星云系列储能变流器(PCS)、星云系列直流充电桩等产品并已在下游客户推广使用,一旦迎来新的业务机会,公司将及时把握时机,迎接更大发展。
3、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管理团队和完善的技术支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管理人员长期从事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自动化、储能等领域的工作,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市场方向和技术路线判断上有较强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44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具有研发能力强、研发效率高、技术前瞻性强特点,熟练掌握了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自动化等行业领先技术。通过多年的培养和引进,公司拥有多名资深工程技术专家,具有丰富的锂电池测试设备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经验。公司建立了包括软件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电力电子工程师在内的全方位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的年龄与技术构架搭配合理,同时,公司形成了有效的培养机制,为后续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4、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
公司在锂电池检测设备行业深耕多年,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在长期业务发展过程中,凭借技术、产品及服务优势建立了稳定且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客户群,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品牌和信誉。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孚能等动力锂电池厂家;亿纬锂能、欣旺达、新能安科技、新能德科技、飞毛腿、德赛、星恒能源等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厂家;一汽集团、上汽集团、广汽集团、东风集团、北汽集团、吉利、长安、蔚来等新能源汽车厂家;华为、华通精密、长电科技、上海电气、先导智能、立讯精密、歌尔股份等知名公司以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广州广电计量检测集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等知名检测及研究机构。这些客户具有品牌知名度高、资金实力强的特点,其需求能引导行业发展的方向。
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持续的服务,公司能深刻理解客户的行为和需求,从而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粘性,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通过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入了宁德时代及一汽富晟等产业合作伙伴,进一步稳固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优化产品布局,多环节参与新能源汽车电池全生命周期,加深锂电池行业参与度,挖掘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5、前瞻性的业务布局
公司在储能业务领域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和战略布局,并逐渐取得成效,相继推出了星云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和星云充电桩系列产品。星云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可控制储能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风光电站、输配电站、工商业储能及分布式微网储能、储充电站等领域。在电网削峰填谷、平滑电能波动、能量回收利用、后备电源、新能源发电等场合实现能量的双向流动,对电网电压频率主动支撑,提高供电电能质量。星云充电桩系列产品运用直流快充技术,可根据车辆实际需求,智能调整充电输出功率,既可以满足小型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又可满足大型客运车高电压的充电需求。通过智能控制功率输出,按需开启功率模块,可将充电效率提高25%以上,电流转换率更高,能耗更低。
公司作为“国网电动社会桩开放平台”首批认证桩企业,凭借对储能领域多年深入持续的探索和积淀,与时代星云、车充网开展储能战略合作,在福建福州自贸区建设了首批储充检一体化智能充电站。储充检一体化智能充电站是集储能服务、充电服务、电动汽车检测服务等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平台,可同时满足多类型车辆的快速充电需求。该站具备超级快速补电功能,实现了高电压平台充电并向下无级兼容。同时创新性地集成了车载动力电池安全检测功能,依托于大数据的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具备智能调度、能量管理等功能。这一系列站点的建设,是福建省推动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动福建”建设步伐的重要一步,也是对中央提出的加快“新基建”有关工作的落实。
未来储能技术的发展将带动新能源汽车的广泛普及,而新能源汽车在广大市民生活中的加速渗透又将推动对储能的进一步需求,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池检测以及储能设备领域多年来的储备,将给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快技术创新,突破瓶颈提升产能,优化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继续推进业务转型,深化产业链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85.7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57.24%;实现营业利润6,221.72万元,较上年同比上升13794.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06.2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1,303.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8,753.89万元。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持续推动布局产能扩建项目,缓解产能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在建工程累计投入18,170.60万元,项目进度达38.39%。该项目的落地实施,将起到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加快公司智能制造进度的作用,并且能够促进下游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等领域的快速高水平发展,为实现公司从“设备型企业”逐步向“装备、规模化产品和服务多元化的企业”全面协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此项目将大大解决当前产能不足,场地受限等问题,为实现星云股份成为国际领先的锂电池检测解决方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研发投入,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截至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8,197.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73%。2020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5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0项。公司保持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通过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独立研发项目,持续优化产品。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44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公司相继推出了星云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和充电桩系列产品。星云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可控制储能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主要应用于可再生能源风光电站、输配电站、工商业储能及分布式微网储能、储充电站等领域。在电网削峰填谷、平滑电能波动、能量回收利用、后备电源、新能源发电等场合实现能量的双向流动,可对电网电压频率主动支撑,提高供电电能质量。星云充电桩系列产品具备直流快充技术,可根据车辆实际需求,智能调整充电输出功率,既可以满足小型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又可满足大型客运车高电压的充电需求。通过智能控制功率输出,按需开启功率模块,可将充电效率提高25%以上,电流转换率更高,能耗更低。
3、推动产品结构改革,深度拓展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中国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并获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这标志着福建星云检测在动力电池检测检验业务方面的资质和能力获得了专业机构的认可,为公司持续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业务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福建星云检测拥有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模组及系统性能检测第三方实验室。自成立之初,便致力于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正向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检测认证服务。其主要检测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及系统性能检测、环境可靠性检测,目前已配备各类先进的动力电池测试相关设备400余套,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国际标准。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检测将成为越来越多动力电池企业的选择,福建星云检测也将不断革新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检测服务。
为了响应中央“新基建”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电动福建”战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公司、时代星云与车充网进行储能战略合作,在福建福州自贸区开展了储充检一体化智能充电站系列示范站点的建设,通过强强联合构建了从核心设备、解决方案到市场运营的产业协同优势,为中小充电运营服务商在运营模式、服务模式和规划建设方面提供了学习交流基地。同时,通过三方对储能行业良好发展前景的共识,围绕储能产业链,结合各自有的技术储备和管理经验开展合作,充分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可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4、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以服务行业内中高端客户为主的营销策略,不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灵活配置相应的销售服务
团队。公司已在北京、深圳、昆山、武汉、天津、东莞等地设立分、子公司,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的区域优势、高端人力资源优势,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同时公司也积极开展海外营销网络的建设,公司拟在美国投资设立星云国际有限公司(Nebula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此举将完善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大海外产品营销及服务力度,提升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度,丰富公司境外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5、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积极推进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三会运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梳理并建立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责任制KPI体系,通过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部门及个人KPI紧密结合,使员工绩效行为与企业目标要求的行为相吻合,提升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574,856,965.50 | 100% | 365,583,908.66 | 100% | 57.24% |
分行业 | |||||
设备制造业 | 527,440,755.72 | 91.75% | 341,937,536.98 | 93.54% | 54.25% |
租赁等服务 | 2,153,570.52 | 0.37% | 966,715.37 | 0.26% | 122.77% |
检测服务 | 45,262,639.26 | 7.87% | 22,679,656.31 | 6.20% | 99.57% |
分产品 | |||||
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 | 124,156,846.12 | 21.60% | 35,300,651.46 | 9.66% | 251.71% |
锂电池成品检测系统 | 32,481,694.56 | 5.65% | 16,145,805.02 | 4.42% | 101.18% |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 | 92,442,003.40 | 16.08% | 84,425,354.22 | 23.09% | 9.50% |
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 | 22,766,079.23 | 3.96% | 31,082,623.34 | 8.50% | -26.76% |
锂电池组自动化组 | 215,118,362.12 | 37.42% | 135,468,083.03 | 37.06% | 58.80% |
装设备 | |||||
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检测系统 | 8,649,448.46 | 1.50% | 16,600,294.20 | 4.54% | -47.90% |
锂电池组BMS检测系统 | 9,347,253.26 | 1.63% | 5,146,293.52 | 1.41% | 81.63% |
检测服务 | 45,262,639.26 | 7.87% | 22,679,656.31 | 6.20% | 99.57% |
其他 | 22,479,068.57 | 3.91% | 17,768,432.19 | 4.86% | 26.51% |
租赁收入 | 2,153,570.52 | 0.37% | 966,715.37 | 0.26% | 122.77% |
分地区 | |||||
华东 | 371,466,638.65 | 64.62% | 248,783,417.70 | 68.05% | 49.31% |
华南 | 141,729,606.18 | 24.65% | 65,388,802.31 | 17.89% | 116.75% |
其他地区 | 19,400,753.68 | 3.37% | 42,771,311.70 | 11.70% | -54.64% |
出口 | 42,259,966.99 | 7.35% | 8,640,376.95 | 2.36% | 389.10%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海外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业务 | ||||||
设备制造业 | 527,440,755.72 | 287,907,869.21 | 45.41% | 54.25% | 46.31% | 2.96% |
分产品 | ||||||
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 | 124,156,846.12 | 19,110,110.53 | 84.61% | 251.71% | 215.58% | 1.76% |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 | 92,442,003.40 | 69,836,360.33 | 24.45% | 9.50% | 20.67% | -7.00% |
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 | 215,118,362.12 | 162,604,037.37 | 24.41% | 58.80% | 81.71% | -9.53% |
分地区 | ||||||
华东 | 371,466,638.65 | 244,076,565.23 | 34.29% | 49.31% | 56.46% | -3.00% |
华南 | 141,729,606.18 | 55,308,060.39 | 60.98% | 116.75% | 107.45% | 1.75% |
出口 | 42,259,966.99 | 7,218,037.18 | 82.92% | 389.10% | 403.26% | -0.48%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各环节主要产品或业务相关的关键技术或性能指标
□ 适用 √ 不适用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产品的销售均价较期初变动幅度超过30%的
□ 适用 √ 不适用
不同产品或业务的产销情况
单位 | 产能 | 在建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产量 | |
分业务 | |||||
检测系统 | 通道 | 10,882 | 6,770 | 94.51% | 10,284 |
自动化组装系统 | 台 | 517 | 210 | 90.91% | 470 |
分产品 | |||||
检测系统 | 通道 | 10,882 | 6,770 | 94.51% | 10,284 |
自动化组装系统 | 台 | 517 | 210 | 90.91% | 470 |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设备制造业--检测系统 | 销售量 | 通道 | 8,519 | 7,950 | 7.16% |
生产量 | 通道 | 10,284 | 9,265 | 11.00% | |
库存量 | 通道 | 3,668 | 1,903 | 92.75% | |
设备制造业--自动化组装系统 | 销售量 | 台 | 357 | 450 | -20.67% |
生产量 | 台 | 470 | 550 | -14.55% | |
库存量 | 台 | 245 | 132 | 85.6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在手订单较大,备货较多。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了设备采购合同,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11,473.05万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期末,部分合同已确认收入,金额为:9,637.69万元(含税);其余合同仍在正常履行中。
2、2019年2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福建星云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性能检测实验室服务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0,186.80万元(含税),合同履行期限:2019年02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合同正常履行中,已确认收入6,435.69万元(含税)。
3、2019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累计达到10,181.24万元(含税),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合同已确认收入10,181.24万元(含税),上述合同履行完毕。
4、2020年4月28日、2020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及《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累计达到21,542.38万元(含税,根据客户要求修改合同,合同金额变更为21,593.25万元),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合同已确认收入16,360.34万元(含税);其余合同仍在正常履行中。
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第十六点“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部分。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设备制造 | 直接材料 | 245,596,801.90 | 78.78% | 160,537,321.17 | 77.94% | 0.84% |
设备制造 | 直接人工 | 15,016,100.91 | 4.82% | 13,450,622.53 | 6.53% | -1.71% |
设备制造 | 制造费用 | 27,294,966.40 | 8.76% | 22,789,790.10 | 11.06% | -2.30% |
租赁等服务 | 88,922.15 | 0.03% | 97,967.01 | 0.05% | -0.02% | |
检测服务 | 23,741,305.01 | 7.62% | 9,093,250.08 | 4.41% | 3.21%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20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一家三级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09日注册成立,本公司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持股80%;兴星投资持股20%。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51,693,294.3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1.1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28,249,741.54 | 39.71% |
2 | 第二名 | 44,717,131.36 | 7.78% |
3 | 第三名 | 32,216,159.13 | 5.60% |
4 | 第四名 | 24,131,941.56 | 4.20% |
5 | 第五名 | 22,378,320.74 | 3.89% |
合计 | -- | 351,693,294.33 | 61.1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5,218,919.9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2.1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9,400,823.31 | 5.91% |
2 | 第二名 | 8,116,260.31 | 5.10% |
3 | 第三名 | 7,823,345.15 | 4.91% |
4 | 第四名 | 5,340,438.09 | 3.35% |
5 | 第五名 | 4,538,053.09 | 2.85% |
合计 | -- | 35,218,919.95 | 22.1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0,061,371.64 | 58,458,038.11 | 2.74% | |
管理费用 | 40,600,917.73 | 31,807,763.06 | 27.64% | |
财务费用 | 6,088,121.10 | 907,763.96 | 570.67% |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81,972,287.82 | 58,247,101.29 | 40.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的人数和薪酬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攻关,增强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密切跟踪行业技术发展最新动态,优化研发团队结构,提高整体水平,提前做好研发人员和技术储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6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3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1项、软件著作权44项;其中2020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5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0项。公司保持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通过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独立研发项目,持续优化产品。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44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6%;本年度公司研发投入8,197.2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0.73%,占营业收入的14.26%。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46 | 355 | 36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6.00% | 31.22% | 36.32%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81,972,287.82 | 58,247,101.29 | 52,593,618.7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26% | 15.93% | 17.3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5,830,857.10 | 298,473,575.93 | 72.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7,919,966.82 | 381,551,004.80 | 20.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10,890.28 | -83,077,428.87 | 169.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7,883.36 | 20,187,538.85 | -97.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42,741.79 | 118,915,631.51 | -15.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44,858.43 | -98,728,092.66 | -0.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9,737,452.51 | 134,175,449.51 | 123.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631,745.46 | 4,202,185.77 | 4,031.9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105,707.05 | 129,973,263.74 | -2.9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334,930.46 | -51,697,937.38 | 261.2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1.09万元,较上年增加14,098.83万元,增长比例为169.7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163,528.01 | -5.1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权益法确认的时代星云、车快充的投资损益以及注销星哲投资损失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
资产减值 | -11,501,785.74 | -18.53%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 是 |
营业外收入 | 650,975.13 | 1.05% | 主要系社保减免以及对供应商违约金罚金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93,029.92 | 1.28% | 主要系对外捐赠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3,617,242.57 | -21.94%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增加所致。 | 是 |
其他收益 | 19,896,148.04 | 32.05% | 主要系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额及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是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94,950,830.85 | 16.07% | 75,094,222.34 | 8.15% | 7.9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82,567,015.62 | 23.29% | 197,839,436.20 | 21.48% | 1.81% |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存货 | 178,400,990.81 | 14.71% | 172,832,241.53 | 18.76% | -4.05% | |
长期股权投资 | 9,687,119.23 | 0.80% | 10,920,816.31 | 1.19% | -0.39% | 主要系报告期内权益法确认的时代星云、车快充的投资损益以及注销星哲投资损失所致。 |
固定资产 | 197,673,221.42 | 16.30% | 118,446,875.45 | 12.86% | 3.4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部分投入使用所致。 |
在建工程 | 134,160,497.42 | 11.06% | 128,559,078.23 | 13.96% | -2.9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继续建设及部分投入使用所致。 |
短期借款 | 141,365,197.93 | 11.65% | 76,479,285.91 | 8.30% | 3.3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18,340,526.07 | 9.76% | 50,462,205.97 | 5.48% | 4.2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 |
产) | ||||||||
2.衍生金融资产 | ||||||||
3.其他债权投资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580,000.00 | 2,580,00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2,580,000.00 | 2,58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其他 | ||||||||
上述合计 | 0.00 | 2,580,000.00 | 2,58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应收票据 | 59,343,043.09 | 用于办理应付票据质押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61,586,638.64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固定资产-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1-4#楼 | 49,429,933.17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固定资产-珍珠路东侧“马宗地2017-03号”厂房(原顺明地块) | 44,458,172.86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固定资产-1429台机器设备 | 15,726,214.23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在建工程-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南侧、珍珠路东侧在建工程及全部土地 | 134,160,497.42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其他货币资金 | 45,643,641.96 | 开具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无形资产-专利权 | 1,583,333.35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银行存款 | 1,020,000.00 | 被冻结的款项 |
合计 | 412,951,474.72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980,000.00 | 11,666,000.00 | -57.3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2,580,000.00 | 2,580,0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2,580,000.00 | 0.00 | 0.00 | 2,580,000.00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年 | 首次公开 | 23,458.56 | 176.67 | 15,078.84 | 0 | 0 | 0.00% | 863.15 | 存放于银 | 0.00 |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合计 | -- | 23,458.56 | 176.67 | 15,078.84 | 0 | 0 | 0.00% | 863.15 | --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7号),并于2017年4月25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5.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7,580,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21,8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5,780,000.00元。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2,994,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585,600.00元。 截至2018年4月10日,“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476,027.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1,766,661.0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376,782.65元、理财产品收益933,410.95元,募集资金累计共使用150,788,310.8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6,027.6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631,455.14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 否 | 9,010.70 | 4,303.20 | 0.00 | 4,303.20 | 100.00% | 2018年04月10日 | 2,338.55 | 6,538.05 | 否 | 否 |
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 | 否 | 7,048.57 | 4,213.84 | 0.00 | 4,213.84 | 100.00% | 2018年04月10日 | 2,219.05 | 6,621.79 | 是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399.29 | 3,399.29 | 176.67 | 2,560.52 | 75.33% | 2021年12月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0.00 | 4,001.28 | 100.03% | 2017年08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3,458.56 | 15,916.33 | 176.67 | 15,078.84 | -- | -- | 4,557.60 | 13,159.8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23,458.56 | 15,916.33 | 176.67 | 15,078.84 | -- | -- | 4,557.60 | 13,159.8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一、2020年,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1、产品结构方面,公司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品销售占比和实现效益增长较高,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系统产品销售占比下降;2、公司继续进行产业布局,保持较高的研发等投入;3、公司检测服务业务产生效益未计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受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更为谨慎;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 不适用 | ||||||||||
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截至2018年4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440,831.01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476,027.66元,与76,440,831.01元产生的差额35,196.65元为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2、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经优化调整实现了公司总体产能最大程度释放,减少了投资资金的支出; 3、募投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实施期间,部分材料和设备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基于合规的公开招标、三方比价及多个募投项目同步实施,部分具有共性的材料及设备得以批量采购后,公司节约了采购成本; 4、公司合理规划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 不存在该情况。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计量服务 | 10,000,000.00 | 73,081,641.81 | 20,366,598.64 | 45,262,639.26 | 9,312,133.29 | 6,992,164.9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动力锂电池
当前世界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市场和客户需求日益增长。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与产业积累,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产销量、保有量持续提升,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势头强劲,共享化市
场孕育兴起,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根据GGII数据,预计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达1,150万辆,相较于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1.6%。未来,新能源汽车将更加紧密融合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讯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因此,近年来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规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将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动力和促进未来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2020年,在国内经济复苏的带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实现逆势增长,均创历史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新能源汽车全年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 和10.9%。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逐步从培育期迈入发展期,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助力中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此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提出和实施,中国将进一步加速能源结构的转型,推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革命。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者接受度逐渐提高、充电配套设施日益普及,新能源汽车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组成部分,动力锂电池同样成为了重点发展对象。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发布的《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促进动力电池与材料、零部件、装备、整车等产业紧密联动,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大力推进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2020年实现大规模应用;同时加强电池测试技术及评价方法研究,完善企业自主检测”。近年来,国家根据扶优扶强的原则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门槛逐步提高,有助于动力锂电池市场份额向具有产品技术、规模优势等核心优势的企业集中,淘汰劣质产能,加速动力电池行业整合。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强劲增长的驱动和动力电池产业集中度提升的趋势,使得行业内领先企业更加受益,行业保持强者恒强的趋势。展望未来,动力锂电池产业的前景广阔,动力锂电池技术将往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高循环次数、低衰减性的方向加速发展。伴随着市场份额向行业头部企业集中,将推动行业内各企业的研发水平、资源整合水平、技术应用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突出的产品力、良好的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的锂电池设备厂商将得到更快的发展。
2、储能锂电池
“十三五”期间,政府对储能及微电网的发展给予了充分重视。2017年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三五和十四五时期储能发展“两步走”的战略。储能被列入了“十三五”规划百大工程项目,首次正式进入国家发展规划。2019年针对该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了细化的2019-2020行动计划,从而进一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的目标,同时为“十四五”期间实现储能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的目标奠定基础。2020年11月2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提到“要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2020年9月,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等八项重点工作”,标志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已成为国家战略,由火电为代表的不可再生能源将逐步被光伏、风电为代表的的可再生能源替代,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主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由于和电网用电负荷并不匹配,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需要大量的储能设施承担削峰填谷的作用,这就给储能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国家的政策指引对先进储能及微电网技术创新路线进行了规划,在此指引下各地政府发布了多个新能源储能试点项目,为推动储能项目商业化发展大开绿灯。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储能电池市场出货量为
16.2GWh,同比增长71%。GGII预计储能市场未来几年仍将加速发展,到2025年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58GWh,未来四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而全球范围内,根据Wood Mackenzie数据,预计到2025年全球储能市场规模将增长13倍至231GWh。未来装机规模占比有望持续上升,其驱动因素主要在于应用端和成本端两个方面。未来应用端的快速推广和成本端的持续下降将推动电化学储能的快速发展。在应用端,电化学储能在用户侧、电网侧和可再生能源并网端应用较为平均,随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加大储能项目在电网侧的应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量的上升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数量的上升都将持续拉动国内电化学储能需求。而在成本端,锂电池占储能系统成本超过50%,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回收梯次利用,以及原材料价格下滑、产品技术成熟以及规模效应都将带来锂电池成本的下降,从而降低储能系统的运营成本。通过应用端的
快速推广和成本端的持续下降将推动电化学储能项目的快速发展,整体上由技术创新进入了商业转型的窗口期,未来发展可期。
(3)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领域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统计,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5.9%至12.92亿部,但其中5G智能手机的市场渗透率和出货量持续提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表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虽然同比下降20.4%至2.96亿部,但5G手机出货量同样呈上升趋势,全年累计出货量为1.63亿部。未来伴随5G网络的不断完善,5G手机市场出货量有望维持着增长趋势。同时,疫情催化了在线教育、远程办公、在线娱乐等新的商业机会,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的销量同比增加。IDC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PC市场出货量超过3亿台,同比增长13.1%,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64亿台,同比增长13.6%。
同时根据IDC数据显示,2020年第四季度智能穿戴设备出货量排名第一的产品为TWS蓝牙耳机,占比64.2%,成为驱动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不断增长的一大动力。TWS意为True Wireless Stereo,即真无线立体声。TWS耳机是伴随智能手机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产品,并且呈现出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此外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系统逐渐推广应用,可穿戴设备配合智能手机将不断拓展使用场景,潜在消费需求将被持续发掘。根据IDC数据,2020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4.447亿部,同比上升28.4%。
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其配套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3C数码电池出货量增速为8.8%,总出货量为36.6GWh,预计未来几年3C数码锂电池需求增速将保持在5%~10%,保持增长势头。
在小动力锂电池领域,伴随着环保理念的持续深化,锂电池逐渐取代传统的铅酸及镍氢等电池成为电动自行车、叉车、电动工具等终端应用领域的新动力源,加之锂电池技术的持续升级促使电池成本日益降低,锂电池在小动力应用领域的渗透率逐渐提升。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电动工具用锂电池出货5.6GWh,同比增长124%。GGII预计,未来五年我国电动工具用锂电池市场将维持19%的年复合增长率。此外根据GGII调研数据显示2020年锂电二轮车总产量约为1025万辆,总体锂电车渗透率为27%,车用锂电池(含共享电单车、共享换电柜)出货9.7GWh,同比增长78%,主要是受新国标影响,锂电轻型车市场需求大幅增长所致,GGII预计随着各地方政府对新国标的落实所带来换车潮,将真正带动二轮车锂电池市场的爆发,锂电二轮车真实渗透率将快速加大,预计2021年渗透率将达到23%,到2025年中国锂电轻型车用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35GWh。
(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将抓住新能源汽车及动力锂电池、储能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坚持以电池仿真测试、电池过程测试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在锂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中,推广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从而使星云股份逐步从“定制化设备型企业”发展成为“规模化标准化产品型企业”。公司将加快储能相关产品、智能储充电站、充电桩及充电运营平台、充电运营服务的业务布局,构建“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到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服务装备”的产业链并不断延伸、扩展,实现公司锂电池产业链条纵向延伸,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加利润来源,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业务模式方面,通过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开展锂电池检测服务,可以提高公司检测水平,增强核心客户粘性,丰富公司业务结构,使公司由传统的单一设备销售向销售及服务相结合的业务模式转型,公司将由传统的设备销售型企业转型升级为集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企业。通过控股子公司星云软件开展能源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打造未来能源互联的智能世界,实现能源和信息在供给端和需求端的双向流动、便捷交易,致力于让绿色能源交易更加便捷,为绿色美好生活赋能。通过控股及参股公司参与充电服务运营,可以提升公司充电桩系列产品的运营质量水平,推进及完善公司在充电桩领域业务的战略布局,促进公司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提升该业务的盈利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
未来,公司将坚持“推动清洁能源应用,服务全球绿色未来”的发展理念,聚焦新能源行业,在锂电池领域、储能领域、快速智能充电领域等方向开展研发,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持续发展。公司坚持以成就客户价值为发展核心,首先依靠内生发展赢得市场,其次在恰当的时机,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进行资源整合,通过外延并购、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经营计划
1、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技术发展原则,加大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相关产品、储能产品、充电桩产品等应用领域业务的研发投入,同时增加研发和市场部门的互动,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针对客户不同需求,开发出技术水平较高的个性化、差异化产品。
从业务深度上,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丰富产品线层次结构,将产品按照功能大小、指标精密度等级划分为普通、精密、精尖三个层次,满足客户不同需求;从业务广度上,公司将以现有技术为基础,不断扩展技术应用领域;从业务规模上,公司将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加大研发和生产投入力度,提高产品产量和销量,推动企业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开发的动力锂电池组工况模拟系统在性能指标上已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在满足国内主流客户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开拓海外市场。
2、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的研发工作核心准则,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建立高标准的企业研发中心,完善研发队伍,配备研发资源,优化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的登记和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继续坚持技术创新和专注研发原则,加强生产工艺水平、制程控制水平的提升,全面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加快产品研发、生产、检测效率,达到产业效益提升的目的;通过自主开发自动化检测设备,优化厂区布局,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人力成本投入,缩短产品生产周期,强化高效、低成本的经营模式。公司将以国家实施智能制造和《中国制造2025》产业政策为契机,针对行业的定制化特性进行智能化生产,实现弹性调整产能、快速应对市场需求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此外,通过开展信息化建设,引入机器人、视觉系统、MES系统及其他信息管理技术提升公司产品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运营管理和生产管理水平,进而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并有助于提升服务质量,减少对人员的需求,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
3、营销和市场拓展计划
(1)加大营销投入,完善营销网络
公司继续坚持中高端客户定位,坚持以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营销目标的直销模式。紧密关注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储能、充电桩等业务的市场情况,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的销售推广力度,实现战略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培育储能逆变产品、电芯分容化成产品、充电桩产品以及检测外包技术服务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针对重点客户实行定向营销,提高营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提高营销团队市场开拓积极性
结合销售目标的完成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以及新项目的开拓情况进行销售队伍考核和激励。利用良好的激励制度激发团队的工作热情,提升营销水平,加强销售队伍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行业专家型营销团队。
(3)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公司继续坚持“客户至上”的核心理念,建设高水平的服务中心,打造专业的服务团队。公司服务中心不仅为客户提供产品安装调试、维修、培训服务,也积极与客户就自动化改造、产线效率和产品品质提升、工艺流程改善、标准化设计等方面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挖掘客户需求,通过个性化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附加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为公司带来更多效益。
4、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还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对ERP&OA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改善,对系统功能和配置进行升级和调整,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增强市场响应能力。同时构建了人事管理系统,为一步引进各项业务系统做好。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将围绕降本增效这一原则开展内部管理改革,树立以自我责任为中心的管理意识,推进管理事件进展;构建上传下达,前后呼应的沟通机制,从流程中发现问题,改善问题;提升研发管理水平,通过产品模块化、标准化降低产品研发成本;实现生产标准化提高作业稳定度降低损耗率,从而提高产品制造成本;将研发和生产进行协同管理,优化模型,降低产品整体综合成本,提升人均产值,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与整体管理水平,适应企业业务规模的增长。
5、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公司将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力度,与产品开发计划、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和营销和市场拓展计划相配合,重点扩充中高级研发岗位、生产技术类岗位和中级管理岗位的人才,增强公司的技术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技术开发人才,特别是行业相关的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营销人才,打造行业专家型的营销团队。
公司将持续对员工薪酬制度及激励机制进行完善和优化,吸引行业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新员工培训和老员工
再提升,努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研发能力、生产技术水平,使团队保持活力和创新能力。
6、业务升级计划
为完善产品结构,深度拓展业务领域,业务模式由传统的设备销售单一模式转型升级为产品销售、技术服务、运营服务相结合的复合模式。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将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同时通过和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检测设备,将技术成果在公司下一代的检测设备上得到转化实现,从而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加强提供检测服务这一新型业务的宣传与推广力度,进一步拓展更多的客户,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全资子公司星云软件作为智慧能源软件平台解决方案专业服务商,聚焦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互联互通业务,服务全国新能源汽车车主及充电运营商,将推动能源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结合应用,致力于让绿色能源交易更加便捷,为绿色美好生活赋能。上述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为了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为新能源汽车机器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长远看,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将带动上游锂电池及其相关设备行业的发展,市场前景整体向好,但国家政策未来存在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进行调整的风险,如果新能源汽车行业不能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方法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未来政策的变化将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从而也给上游锂电池及其相关设备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公司目前已涉足储能领域,进行了相关的市场和技术储备,产品已投入市场,但是我国储能产业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2020年12月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下一步,我国将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能源消费方式转变”为储能产业提出了发展规划,但涉及储能产业政策仍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储能业务的发展仍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应对措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公司下游客户锂电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虽然受到政策影响,发展有所波动,但整体形势依然向好,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和技术动向,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推动产品朝系统化、整体解决方案方向发展,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产品技术领先和差异化战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储能领域,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和市场的变化,同时加快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配合下游客户开展试点项目的论证,做好充分准备等待市场机会的到来。
2、消费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水平和新能源行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公司的业务规模、产品的市场行情受下游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的影响较大。目前公司下游终端产品的产业政策利好、市场需求稳定,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趋势。未来若国内外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或消费者对新能源车认可度降低,市场需求将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对上游锂电池及相关设备行业带来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充分解读国家政策,将根据宏观经济和下游市场情况适时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规模效应增强公司抵御行业风险的能力,以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8,256.70万元、21,013.10万元、16,002.38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11%、37.34%、30.88%。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局面延续,或者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可能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将销售回款情况纳入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将应收账款的催收措施执行到位;同时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采取相应的销售政策,改善公司的应收账款状况。同时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营运压力。
4、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01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5000405),有效期三年。在优惠期内,公司可享受国家关于
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若未来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税率的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竞争导致的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设备行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与同行业竞争过程中,公司依靠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优质的产品性能、以及周到的售后服务等优势取得了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若行业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建立健全快速的产业政策分析和监测机制,在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公司一方面将加强研发和成本管理,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市场提升业绩,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通过产品性能提高客户认可度,实现多元化、差异化优势。
6、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
截至目前,疫情已在国内得到基本控制,国内经济已基本复苏,但国外疫情仍未完全好转,存在一定反复的可能。未来如疫情出现变化,有可能对国内的经济生产生活造成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抗疫政策的最新动向,并在公司内部做好防疫工作,保障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到生产、抗疫两不误。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8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民生证券 | 公司介绍及经营情况 | 《2020年8月25日投资者活动记录表》,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鉴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在充分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即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354,000.00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6日。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20年7月6日实施完毕。 二、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在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等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发生地震、泥石流、台风、龙卷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骚乱、社会动乱、恐怖袭击、传染病疫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年度报告对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或变更。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4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47,783,896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5,911,355.84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5,911,355.84 |
可分配利润(元) | 200,400,437.19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上市时做的承诺,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情况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783,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5,911,355.84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此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031,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6月26日实施完毕。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354,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6日实施完毕。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7,783,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5,911,355.84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5,911,355.84 | 56,996,371.08 | 10.37% | 0.00 | 0.00% | 5,911,355.84 | 10.37% |
2019年 | 1,354,000.00 | 3,548,407.92 | 38.16% | 0.00 | 0.00% | 1,354,000.00 | 38.16% |
2018年 | 2,031,000.00 | 20,515,528.77 | 9.90% | 0.00 | 0.00% | 2,031,000.00 | 9.9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股份持股意向与减持意向的承诺 | 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减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年10月25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04月25日至2020年04月24日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股份持股意向与减持意向的承诺 |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 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人持股总数的25%。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本人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本人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持股意 | 2017年04月25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向和减持意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如果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应归公司所有,其承诺在获得收益后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上缴给公司。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04月25日至2020年04月24日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以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2017年04月25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江美珠女士、刘作斌先生(以下简称本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即2020年4月27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星云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星云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0年04月27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汤平 | 股份持股意向与减持意向的承诺 | 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年10月25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04月25日至2020年04月24日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汤平 | 股份持股意向与减持意向的承诺 | 1、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 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本人持股总数的25%。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2017年04月25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在本人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本人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未能履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本人承诺在获得收益后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上缴给公司。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汤平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04月25日至2020年04月24日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汤平 | 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以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 2017年04月25日 | 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 |||||
星云股份、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 1、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和审议,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若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公司回购新股、控股股东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以下简称“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4)若上述公司回购新股、控股股东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 | 2017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及时进行公告,并督促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回购新股、控股股东购回已转让的公司原限售股份(若有)以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不履行或者放弃履行承诺。 (5)上述承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承诺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果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星云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下降的风险。公司承诺通过如下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 | 2017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保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 | 2020年04月27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1、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兴业证券为星云股份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事务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7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星云股份 | 利润分配的承诺 | 1、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根据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 2、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 | 2017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配。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在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
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友好协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的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必需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相关手续。 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 2015年10月16日 | 2015年10月16日至2020年4月24日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 | 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 | 《关于共同控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中约定,四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 2015年10月12日 | 2015年10月12日至2020年4月24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上市后满三十六个月止。 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和刘作斌应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并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无论四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1、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建议权、质询权; 3、行使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4、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5、协议各方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应采取一致行动,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6、保证其向公司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公司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应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协议各方不能就一致行动达成统一意见时,或者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按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如果协议各方无法按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统一意见,各方应当按照甲方作出的决定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阻挠、拒绝或拖延执行。 | 日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股东一致行动的承诺 |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书》约定,三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应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并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无论其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是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的股票: 1、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建议权、质询权; 3、行使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4、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5、各方在担任星云股份的董事期间,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应采取一致行动,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各方在星云股份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 2020年04月25日 | 2020年4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前,应当就董事会、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并按该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情况下);如各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各方应当按照该决定执行;如各方未能按照持股数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一致行动的决定的,各方应当以甲方的意见为准并按照甲方作出的决定执行,且按照甲方的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阻挠、拒绝或拖延执行。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 | 如果因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之前的房屋租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办公场所、厂房、仓库、宿舍等)存在瑕疵或者产生风险、纠纷,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或者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本人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者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免于遭受损失。 | 2015年10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问题的承诺 | 如果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被处罚的,本人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损失。 | 2015年10月1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汤平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截至《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公司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的股份、股权或其他权益。 在本人单独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公司期间,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收购、兼并 | 2015年10月12日 | 2015年10月12日至2020年4月24日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4)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为公司的同行业竞争企业提供支持或帮助。 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公司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人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公司进行经营。 本人承诺不以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星云股份、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IPO稳定股价的承诺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刘作斌承诺就该等 | 2017年04月25日 | 2017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4日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刘作斌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控股股东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20%。 3、上述承诺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主体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控股股东及 | 关于规范关 |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特 | 2020年04 | 长期 | 正在履 |
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联交易的承诺 | 此郑重承诺如下: 1、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友好协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的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必需的审议、批准、授权等相关手续。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 月25日 | 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特此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1、截至《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公司及其现有的或将来新增的子公司除外,以下同)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的股份、股权或其他权益。 2、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下列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投资、收购、兼并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以托管、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经营从事锂电池检测系统、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或经济组织;(4)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为公司的同行业竞争企业提供支持。 3、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期间,若公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 | 2020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权,本人以及本人单独控制的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发展同类业务。 4、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期间,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出现与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公司有权提出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等方式要求本人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公司进行经营。 5、本人承诺不以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 ||||||
汤平 | 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即2020年4月24日),本人持有星云股份16,782,152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135,400,000股的比例为12.39%,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4日止,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0年04月24日 | 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10月24日 |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截至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
(1)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文件规定及其附件要求,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2020年1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加一家控股孙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与公司子全资子公司兴星投资共同出资设立“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福建星云检测以货币方式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兴星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2020年10月21日,宁德星云检测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成为公司之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9.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新田、叶文征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林新田2年、叶文征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星云股份及其子公司被起诉的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 | 471.74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该等案件尚在法院审理中。 | 尚未裁决,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不适用 | ||
星云股份及其子公司起诉的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汇总:已判决 | 755.55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该等案件达成和解或已判决,执行中。 | 达成和解或已判决,执行中,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执行中。 | ||
星云股份及其子公司起诉的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汇总:审理中 | 1,145.70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该等案件尚在仲裁或法院审理中。 | 尚未裁决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不适用 | ||
星云股份及其子 | 124.08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被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起诉的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汇总:债权申报中 | 起诉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已进行债权申报。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5日 | 2,000.00 | 2020年08月24日 | 177.0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4日-2021 | 否 | 否 |
年2月24日 |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5日 | 2,000.00 | 2020年09月17日 | 62.8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7日-2021年3月17日 | 否 | 否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5日 | 2,000.00 | 2020年10月29日 | 160.3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9日-2021年4月29日 | 否 | 否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5日 | 2,000.00 | 2020年11月03日 | 156.8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3日-2021年5月3日 | 否 | 否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5日 | 2,000.00 | 2020年11月26日 | 39.5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6日-2021年5月26日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96.5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96.5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96.5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96.5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00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万元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25 | 100% | 0.00 | 5.25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50 | 100% | 0.00 | 3.50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 | 100% | 0.00 | 2.00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0.30 | 100% | 0.00 | 0.30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2,379.49 | 100% | 0.00 | 2,379.49 | 款已收90%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475.90 | 100% | 0.00 | 475.90 | 款已收90%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3.92 | 100% | 0.00 | 3.92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 | 41.64 注1 | 100% | 0.00 | 41.64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理有限公司 |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73 | 100% | 0.00 | 0.73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19.83 | 100% | 0.00 | 19.83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40 | 100% | 0.00 | 0.40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356.92 | 100% | 0.00 | 356.92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7.76 | 100% | 0.00 | 27.76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49 | 100% | 0.00 | 0.49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BYD INDIA PRIVATE LIMITED | 59.56 注2 | 100% | 0.00 | 59.56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48 | 100% | 0.00 | 3.48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46 | 100% | 0.00 | 0.46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535.38 | 100% | 0.00 | 535.38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29 | 100% | 0.00 | 0.29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6.00 | 100% | 0.00 | 6.00 | 款已收90%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 | 309.94 | 100% | 0.00 | 309.94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限公司 |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3.88 | 100% | 0.00 | 13.88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包头市比亚迪矿用车有限公司 | 1,308.72 | 100% | 0.00 | 1,308.72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98 | 100% | 0.00 | 1.98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436.17 | 100% | 0.00 | 436.17 | 款已收90%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85 | 100% | 0.00 | 0.85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47.00 | 100% | 0.00 | 47.00 | 款已收90%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7.14 | 100% | 0.00 | 7.14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7.76 | 100% | 0.00 | 27.76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32 | 100% | 0.00 | 2.32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94 | 100% | 0.00 | 6.94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98 | 100% | 0.00 | 1.98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97 | 100% | 0.00 | 0.97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60 | 100% | 0.00 | 0.60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 | 0.81 | 100% | 0.00 | 0.81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理有限公司 | ||||||||
星云综合能源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14.04 注3 | 100% | 0.00 | 14.04 | 款已收90% | 否 | 否 |
星云综合能源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118.34 注4 | 100% | 0.00 | 118.34 | 款已收30.79% | 否 | 否 |
星云综合能源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4,686.33 注5 | 65.65% | 1,773.02 | 3,076.71 | 款已收58.32% | 否 | 否 |
星云综合能源 | 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312.89 注6 | 100% | 0.00 | 312.89 | 款已收60% | 否 | 否 |
星云综合能源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 | 107.70 注7 | 23.54% | 0.00 | 25.35 | 款已收51.98% | 否 | 否 |
福建星云检测 | 宁德时代 | 10,186.80 | 63.18% | 4,031.65 | 6,435.69 | 款已收52.82%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时代上汽 | 247.20 | 100% | 0.00 | 247.20 | 款已收90%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 | 7.03 | 100% | 0.00 | 7.03 | 款已收齐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 | 2,296.78 | 100% | 236.71 | 2,296.78 | 款已收79.03%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上汽 | 296.38 | 100% | 0.00 | 296.38 | 款已收67.43%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 | 826.34 | 100% | 100.00 | 826.34 | 款已收76.13%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上汽 | 1,918.52 | 96.87% | 0.00 | 1,918.52 | 款已收70.27%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上汽 | 3,332.14 | 100% | 0.00 | 3,332.14 | 款已收64.80%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 | 1,256.85 | 100% | 0.00 | 1,256.85 | 款已收89.97%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 | 2,918.73 注8 | 100% | 2,918.73 | 2,918.73 | 款已收64.29%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 | 575.44 | 100% | 575.44 | 575.44 | 款已收62.94%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时代上汽 | 916.67 注9 | 100% | 916.67 | 916.67 | 款已收63.05%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上汽 | 6,968.09 | 99.57% | 6,938.23 | 6,938.23 | 款已收43.68%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 | 3,167.58 | 50.06% | 1,585.58 | 1,585.58 | 款已收50.06%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 | 582.46 | 100% | 582.46 | 582.46 | 款已收54.95%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上汽、青海时代 | 584.91 | 51.70% | 302.41 | 302.41 | 款已收44.87%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一汽 | 1,623.26 | 94.99% | 1,541.86 | 1,541.86 | 款已收58.11%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德国时代 | 2,091.45 | 73.27% | 563.94 | 563.94 | 款已收32.90%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上汽 | 1,362.77 | 20.77% | 283.05 | 283.05 | 款已收35.29%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 | 101.16 | 100% | 101.16 | 101.16 | 款已收24.61%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时代上汽 | 435.33 | 11.08% | 48.22 | 48.22 | 款已收26.66% | 否 | 否 |
星云股份 | 宁德时代 | 265.40 | 35.04% | 2.59 | 2.59 | 款未收 | 否 | 否 |
注1:此份销售合同已于2018年确认收入41.64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42.00万元有差异,原因系合同的增值税税率变更。注2:此份销售合同已于2018年确认收入59.56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63.49万元有差异。原因系此份销售合同金额为92,294.00美元,披露公告时以合同签署时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792,折算成人民币为63.49万元,而确认收入时,以实际货物报关出口当月1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结算。注3:此份销售合同已于2019年确认收入14.04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14.42万元有差异,原因系合同的增值税税率变更。注4:此份销售合同已于2019年确认收入118.34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121.48万元有差异,原因系合同的增值税税率变更。注5:此份销售合同金额变更为4,686.33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4,810.74万元有差异,原因系合同的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
注6:此份销售合同已于2019年确认收入312.89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321.19万元有差异,原因系合同的增值税税率变更。注7:此份销售合同金额变更为107.70万元,与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110.56万元有差异,原因系合同的增值税税率变更。注8:此份销售合同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为2,760.30万元,根据客户要求修改合同,合同金额变更为2,918.73万元。.注9:此份销售合同公告披露的合同金额为1,017.47万元,根据客户要求修改合同,合同金额变更为916.67万元。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星云股份 | 福建星原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2018年11月23日 | 0 | 0 | 0.00 | 双方 商议 | 21,465.16 | 否 | 无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确认工程进度款18,196.71万元(含税) | 2018年11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无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投入到对口扶贫的工作中。2020年6月,公司通过福州市马尾区慈善总会向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教育基金捐款30万元人民币。
(3)精准扶贫成效
2018-076。指标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30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30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无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致力于绿色新能源产业,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注重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三废排放,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说明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即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354,000.00元(含税);并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6日。
2020年7月6日,公司完成本次权益分派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和2020年6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2、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说明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62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并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30)。
(2)2020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397)。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3)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予以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50)。
(4)2020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70号)。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5)2020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3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2020年8月8日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6)2020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7)2021年1月7日,公司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的14名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2,383,896股,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840.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599,82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400,018.09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8)2021年1月25日,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正式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1-003)。
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少事项的说明
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和汤平四人2015年10月12日签署的《关于共同控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于2020年4月24日终止失效,四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2020年4月24日,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三人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汤平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由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三人共同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减少之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说明
(1)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会议民主选举,邓秉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江美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陈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3)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金鸿先生、易军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3)。
(4)2020年7月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明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组成、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和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说明
2020年5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美珠女士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江美珠女士计划于2020年5月19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5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0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江美珠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4),江美珠女士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0,100股,减持数量较预披露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占公司总股本的0.5023%;
2020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美珠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9),江美珠女士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48,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8%,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358,662 | 55.66% | -18,839,665 | -18,839,665 | 56,518,997 | 41.7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5,358,662 | 55.66% | -18,839,665 | -18,839,665 | 56,518,997 | 41.7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5,358,662 | 55.66% | -18,839,665 | -18,839,665 | 56,518,997 | 41.74%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41,338 | 44.34% | 18,839,665 | 18,839,665 | 78,881,003 | 58.2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0,041,338 | 44.34% | 18,839,665 | 18,839,665 | 78,881,003 | 58.2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5,400,000 | 100.00% | 0 | 0 | 135,4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财、江美珠、汤平、刘作斌4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5,358,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56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8,839,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141%。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李有财 | 22,124,190 | 0 | 5,531,047 | 16,593,143 | 董监高锁定股 | 自2020年4月25日起,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江美珠 | 19,670,168 | 0 | 4,917,542 | 14,752,626 | 董监高锁定股 | 自2020年4月25日起,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刘作斌 | 16,782,152 | 0 | 4,195,538 | 12,586,614 | 董监高锁定股 | 自2020年4月25日起,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汤平 | 16,782,152 | 0 | 4,195,538 | 12,586,614 | 董监高锁定股 | 自2020年4月25日起,所持限售股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解除限售。 |
合计 | 75,358,662 | 0 | 18,839,665 | 56,518,99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 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0年12月29日 | 32.30元/股 | 12,383,896 | 2021年01月25日 | 0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1-003。 | 2021年01月20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83,8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840.8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1,599,822.7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00,018.0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年7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83,896股已于2021年1月25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公告。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91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35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有财 | 境内自然人 | 16.34% | 22,124,190 | 16,593,143 | 5,531,047 | 质押 | 8,920,000 | |
江美珠 | 境内自然人 | 13.53% | 18,321,873 | -1,348,295 | 14,752,626 | 3,569,247 | ||
刘作斌 | 境内自然人 | 12.39% | 16,782,152 | 12,586,614 | 4,195,538 | 质押 | 6,150,000 | |
汤平 | 境内自然人 | 12.39% | 16,782,152 | 12,586,614 | 4,195,538 | 质押 | 10,449,999 | |
杨龙忠 | 境内自然人 | 1.51% | 2,038,804 | -1,357,096 | 2,038,80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1,287,500 | 1,287,500 | 1,287,500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沃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1,285,600 | 1,285,600 | 1,285,600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色土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0% | 1,218,000 | 1,218,000 | 1,218,000 | |||
陈小芬 | 境内自然人 | 0.89%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0% | 1,085,300 | 1,085,300 | 1,085,3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 | 不适用 |
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和汤平四人2015年10月12日签署的《关于共同控 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于2020年4月24日终止失效, 四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 2、公司股东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三人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止,协议约定:在此期限内,三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 3、公司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沃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色土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基金产品,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李有财 | 5,531,047 | 人民币普通股 | 5,531,047 |
刘作斌 | 4,195,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5,538 |
汤平 | 4,195,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5,538 |
江美珠 | 3,569,2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9,247 |
杨龙忠 | 2,038,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8,80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现代教育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8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7,500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沃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8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7,500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色土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 1,2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000 |
陈小芬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三号私募证券投 | 1,08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5,300 |
资基金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和汤平四人2015年10月12日签署的《关于共同控 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于2020年4月24日终止失效, 四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 2、公司股东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三人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止,协议约定:在此期限内,三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 3、公司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沃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色土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基金产品,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杨龙忠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38,804 股。 2、公司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沃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85,600股。 3、公司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五色土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18,000股。 4、公司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0,000股外,还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35,3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有财 | 中国 | 否 |
江美珠 | 中国 | 否 |
刘作斌 | 中国 | 否 |
汤平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李有财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刘作斌先生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汤平先生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江美珠女士任公司董事。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变更日期 | 2020年04月25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减少之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0年04月25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有财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江美珠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刘作斌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汤平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李有财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刘作斌先生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汤平先生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江美珠女士任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 |
变更日期 | 2020年04月25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减少之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0年04月25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李有财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4 | 2014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2日 | 22,124,190 | 22,124,190 | |||
刘作斌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8 | 2014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2日 | 16,782,152 | 16,782,152 | |||
汤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2 | 2014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2日 | 16,782,152 | 16,782,152 | |||
江美珠 | 董事 | 现任 | 女 | 57 | 2014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2日 | 19,670,168 | 1,348,295 | 18,321,873 | ||
刘宁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4 | 2016年12月26日 | 2020年07月03日 | |||||
王振光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71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3日 | |||||
罗妙成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女 | 60 | 2014年07月05日 | 2020年07月03日 | |||||
张白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20年07月03日 | 2023年07月02日 | |||||
郑守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20年07月03日 | 2023年07月02日 | |||||
陈莞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3 | 2020年07月03日 | 2023年07月02日 | |||||
郭金鸿 | 监事会主 | 现任 | 男 | 38 | 2014年 | 2023年 |
席 | 07月05日 | 07月02日 | |||||||||
邓秉杰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43 | 2017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2日 | |||||
易军生 | 监事 | 现任 | 男 | 54 | 2014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2日 | |||||
许龙飞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45 | 2014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2日 | |||||
潘清心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5 | 2014年08月10日 | 2023年07月02日 | |||||
汤慈全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7月03日 | 2023年07月02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75,358,662 | 0 | 1,348,295 | 74,010,367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有财 | 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7月03日 | 第二届董事会聘期届满,李有财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 |
刘作斌 | 总经理 | 聘任 | 2020年07月03日 | 第三届董事会聘任刘作斌先生为总经理。 |
张白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07月03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张白先生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
郑守光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07月03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郑守光先生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
陈莞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07月03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陈莞女士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
汤慈全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0年07月03日 | 第三届董事会聘任汤慈全先生为副总经理。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李有财,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长江商学院EMBA,福州市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会常务副会长。2005年至2012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至2014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2014年7月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兼职教授,兼任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孙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参股公司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有财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战略性投资及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其主持并参与公司多项专利的研发,是公司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刘作斌,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福州马尾区工商联副主席,福州市马尾区政协委员。2005年至2012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12年至2014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公司昆山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东莞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人,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参股公司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作斌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管理体系构建和业务流程策划;主持管理评审等工作。汤平,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在读。2005年至2012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12年至2014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兼任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汤平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主要负责公司以及福州大学-星云股份智慧新能源研究中心的研发管理工作。
江美珠,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厦门大学EMBA在读。2012年至2014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董事、行政主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白,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1988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福州大学闽兴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83年8月至今在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州皮卡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郑守光,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2000年1月至2016年1月历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离岗,退出现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莞,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副教授。2005年至今历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金鸿,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至2016年1月历任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电气研发经理、副总监,现任公司电气研发部副总监。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易军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电子研发部总监,现任公司中功率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主任工程师,是公司“一种双向移相全桥软开关电路”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邓秉杰,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2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研发部经理;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精密仪器研发部经理、精密仪器测控设备开发部高级经理;2017年7月5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许龙飞,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3年至2011年历任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策划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至2014年历任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汤慈全,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飞毛腿(福建)
电子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研发部总监。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产品部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潘清心,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7年至2014年8月任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有财 | 星云软件 | 执行董事 | 2011年05月06日 | 否 | |
李有财 | 武汉星云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11月02日 | 否 | |
李有财 | 时代星云 | 监事 | 2019年01月21日 | 否 | |
李有财 | 兴星投资 | 执行董事 | 2019年12月13日 | 否 | |
李有财 | 福建星云检测 | 执行董事 | 2018年11月22日 | 否 | |
李有财 | 宁德星云检测 | 执行董事 | 2020年10月21日 | 否 | |
李有财 | 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兼职教授 | 2020年05月09日 | 否 | |
刘作斌 | 星云软件 | 总经理 | 2011年05月06日 | 否 | |
刘作斌 | 星云智能装备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7年08月10日 | 否 | |
刘作斌 | 时代星云 | 董事 | 2019年01月21日 | 否 | |
刘作斌 | 福建合志谊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12月27日 | 2021年04月09日 | 否 |
汤平 | 武汉星云 | 监事 | 2016年11月02日 | 否 | |
汤平 | 兴星投资 | 总经理 | 2019年12月13日 | 否 |
江美珠 | 兴星投资 | 监事 | 2019年12月13日 | 否 | |
潘清心 | 星云软件 | 财务负责人 | 2014年08月10日 | 否 | |
潘清心 | 武汉星云 | 财务负责人 | 2016年11月02日 | 否 | |
潘清心 | 星云智能装备 | 财务负责人 | 2017年08月10日 | 否 | |
潘清心 | 福建星云检测 | 财务负责人 | 2018年11月22日 | 否 | |
潘清心 | 兴星投资 | 财务负责人 | 2019年12月13日 | 否 | |
张白 |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教授 | 1983年08月16日 | 是 | |
张白 |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1 年 11 月15日 | 2020 年 09 月29日 | 是 |
张白 |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26日 | 是 | |
张白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1月09日 | 是 | |
张白 | 福州皮卡萌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2月10日 | 是 | |
张白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2月22日 | 是 | |
郑守光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 | 已退休 | 1981年09月01日 | 2020年12月26日 | 是 |
郑守光 | 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 |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2018年04月01日 | 是 | |
郑守光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2月05日 | 是 | |
陈莞 |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副教授 | 2005年07月01日 | 是 | |
陈莞 | 毕埃慕(上海)建筑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18日 | 2020年08月18日 | 是 |
陈莞 |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7月15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依据:参照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其报酬。独立董事薪酬为履职津贴。
实际支付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3人,2020年实际支付薪酬总额396.49万元,其中支付独立董事津贴18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有财 | 董事长 | 男 | 44 | 现任 | 49.49 | 否 |
刘作斌 | 董事、总经理 | 男 | 38 | 现任 | 49.35 | 否 |
汤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2 | 现任 | 48.12 | 否 |
江美珠 | 董事 | 女 | 57 | 现任 | 17.78 | 否 |
张白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3.00 | 否 |
郑守光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3.00 | 否 |
陈莞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现任 | 3.00 | 否 |
郭金鸿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8 | 现任 | 34.94 | 否 |
邓秉杰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3 | 现任 | 32.87 | 否 |
易军生 | 监事 | 男 | 54 | 现任 | 38.73 | 否 |
许龙飞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45 | 现任 | 34.10 | 否 |
潘清心 | 财务总监 | 女 | 45 | 现任 | 34.03 | 否 |
汤慈全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现任 | 39.08 | 否 |
刘宁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离任 | 3.00 | 否 |
罗妙成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离任 | 3.00 | 否 |
王振光 | 独立董事 | 男 | 71 | 离任 | 3.00 | 否 |
合计 | -- | -- | -- | -- | 396.49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0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3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23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473 |
销售人员 | 192 |
技术人员 | 446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113 |
合计 | 1,23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30 |
本科 | 593 |
大专及以下 | 614 |
合计 | 1,239 |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战略方向、经营目标和岗位情况,公司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企业、基于公平、公正和市场化原则,建立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员工薪酬体系。
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绩效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构等相结合。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0年度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一系列的培训计划,并在落实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培训形式有内部人员授课、外聘讲师授课、网络培训及参加研修班等。
公司对专项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相应岗位和技能培训;聘请外部专业技术讲师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执业证持有率,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升;另外,公司外派高级管理人员参加EMBA研修班,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坚持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相结合,以培育学习型组织、提高企业软实力为抓手,创新多层次培训体系建设,多措并举锻造人才发展平台,为规模经营和后续发展积蓄人才力量。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审计、提名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机构。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为方便中小股东参会,公司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股东能够便捷地参加股东大会表决,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相关议案还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同时,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进行现场见证,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其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和分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没有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亦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的人数与人员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现场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召开监事会,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及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5、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认真培养每一位员工,加强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企业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股东、员工、社会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公平、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完整、准确、及时披露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相关信息。
7、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定期与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进行交流,召开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面对面的交流以及实地介绍公司研发、营销以及战略发展等问题。同时,公司开通投资者专线接听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及时回复投资者的问题,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公司通过多元化沟通渠道的搭建,与投资者保持充分、顺畅的良性互动沟通,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也有助于公司提高运作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8、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了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具有完整地业务体系及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和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形。
1、资产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权关系明确,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资产、专利技术及商标的所有权,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没有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2、业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或委托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员工实施管理,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实施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5、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职权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依据《公司章程》设置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财务部及行政人事部等管理部门,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5.66% | 2020年05月18日 | 2020年05月19日 | 详情请参见指定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19日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71% | 2020年05月22日 | 2020年05月23日 | 详情请参见指定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16% | 2020年07月03日 | 2020年07月04日 | 详情请参见指定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7月4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宁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罗妙成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王振光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张白 | 7 | 7 | 0 | 0 | 0 | 否 | 0 |
郑守光 | 7 | 7 | 0 | 0 | 0 | 否 | 0 |
陈莞 | 7 | 7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参与探讨公司经营策略,并就整体外部市场环境、未来经济政策趋势、产业布局、行业发展方向、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同时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募投项目延期、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预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持与会计师的沟通,制订年度审计计划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安排,
对审计机构的续聘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以及薪酬发放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就对外投资、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设立投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事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方案。为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考评管理办法,促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成果的有机结合,确保公司长远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4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一、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二、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三、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一、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二、重要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致失误;2、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6、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如果大于或等于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小于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致同审字(2021)第351A01282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新田、叶文征 |
审计报告正文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星云股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星云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附注五、4。
1、事项描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星云股份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2,070.2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3,813.50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8,256.7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3.29%。
星云股份公司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管理层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价了管理层与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对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复核管理层有关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检查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对于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规模、行业信誉、交易历史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复核了基于迁徙率模型所测
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调整是否合理,检查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通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用情况,结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附注五、34。
1、事项描述
星云股份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检测系统、自动化生产设备、其他辅助测试系统等产品销售及检测服务。其中2020年度,星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合计57,270.34万元,国内产品销售收入48,518.08万元,国外产品销售收入4,226.00万元,国内检测服务4,526.26万元。星云股份公司对于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等设备,国内销售:当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等设备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设备时,客户取得设备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出口销售:
根据出口销售合同约定,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出口产品通关手续完毕后确认收入;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报关出口且安装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星云股份公司的检测服务在提供了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星云股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测试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审阅销售合同,识别与货物控制权转移相关的重要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本年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收入台账记录中选取样本,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发货单及签收记录做交叉核对;
(5)对于国内销售业务我们检查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交易,核对出库单、收货确认单或验收报告等收入确认支持性文件;对于国外销售业务,检查了报关单、查询了电子口岸数据等资料;对于国内检测服务,检查了合同、服务收入确认单据等资料,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本年主要客户交易发生额进行了函证。
四、其他信息
星云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星云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星云股份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星云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星云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星云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星云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星云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星云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新田(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叶文征
中国 北京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4,950,830.85 | 75,094,222.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8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6,173,002.08 | 77,839,992.41 |
应收账款 | 282,567,015.62 | 210,130,985.6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563,648.43 | 5,685,508.2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751,482.22 | 6,128,468.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8,400,990.81 | 172,832,241.53 |
合同资产 | 15,029,843.2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57,040.67 | 15,090,871.85 |
流动资产合计 | 761,373,853.90 | 562,802,290.9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687,119.23 | 10,920,816.3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7,673,221.42 | 118,446,875.45 |
在建工程 | 134,160,497.42 | 128,559,078.2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6,736,493.97 | 69,304,938.4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605,460.31 | 11,347,092.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30,435.26 | 16,162,237.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672,668.45 | 3,561,621.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1,665,896.06 | 358,302,660.54 |
资产总计 | 1,213,039,749.96 | 921,104,951.4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1,365,197.93 | 76,479,285.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7,587,847.70 | 101,288,053.73 |
应付账款 | 145,938,019.57 | 103,202,030.55 |
预收款项 | 20,817,036.07 | |
合同负债 | 10,360,436.3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875,816.84 | 18,667,925.51 |
应交税费 | 4,811,140.18 | 2,753,072.41 |
其他应付款 | 5,827,177.31 | 5,999,061.0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216,100.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8,981,736.81 | 334,026,465.2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8,340,526.07 | 50,462,205.9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29,363.54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9,980.8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9,169,889.61 | 50,652,186.77 |
负债合计 | 618,151,626.42 | 384,678,652.0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5,536,409.08 | 225,536,409.08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202,050.76 | 20,169,144.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00,400,437.19 | 150,790,972.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7,538,897.03 | 531,896,525.95 |
少数股东权益 | 7,349,226.51 | 4,529,773.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4,888,123.54 | 536,426,299.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13,039,749.96 | 921,104,951.48 |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清心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长英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3,987,076.76 | 65,217,875.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2,505,002.08 | 77,839,992.41 |
应收账款 | 288,756,780.67 | 206,402,484.4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058,920.99 | 3,499,967.49 |
其他应收款 | 32,170,448.53 | 15,246,109.4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7,249,437.85 | 146,482,603.82 |
合同资产 | 11,914,393.8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10,694.53 | 8,732,952.56 |
流动资产合计 | 746,152,755.30 | 523,421,985.2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722,678.00 | 48,343,822.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0,994,733.83 | 108,805,050.64 |
在建工程 | 134,160,497.42 | 128,559,078.2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6,736,493.97 | 69,304,938.4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55,923.77 | 2,016,294.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94,950.91 | 7,609,742.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04,506.42 | 3,545,486.0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5,369,784.32 | 368,184,412.71 |
资产总计 | 1,191,522,539.62 | 891,606,398.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7,689,318.56 | 67,193,359.7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3,218,599.49 | 95,864,927.85 |
应付账款 | 145,025,984.27 | 95,179,818.23 |
预收款项 | 8,094,650.43 | |
合同负债 | 12,098,453.1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026,505.38 | 16,077,825.53 |
应交税费 | 2,244,746.68 | 1,344,440.72 |
其他应付款 | 5,021,182.78 | 4,825,521.9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442,043.16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5,766,833.50 | 293,400,544.5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8,340,526.07 | 50,462,205.9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96,469.07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9,036,995.14 | 50,462,205.97 |
负债合计 | 584,803,828.64 | 343,862,750.4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5,537,203.39 | 225,537,203.3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202,050.76 | 20,169,144.41 |
未分配利润 | 219,579,456.83 | 166,637,299.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6,718,710.98 | 547,743,647.5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91,522,539.62 | 891,606,398.0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74,856,965.50 | 365,583,908.66 |
其中:营业收入 | 574,856,965.50 | 365,583,908.6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04,236,725.87 | 358,487,733.43 |
其中:营业成本 | 311,738,096.37 | 205,968,950.8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775,931.21 | 3,098,116.12 |
销售费用 | 60,061,371.64 | 58,458,038.11 |
管理费用 | 40,600,917.73 | 31,807,763.06 |
研发费用 | 81,972,287.82 | 58,247,101.29 |
财务费用 | 6,088,121.10 | 907,763.96 |
其中:利息费用 | 5,658,958.18 | 1,018,443.12 |
利息收入 | 846,255.35 | 535,090.20 |
加:其他收益 | 19,896,148.04 | 11,651,486.1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63,528.01 | -925,491.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163,528.01 | -2,782,829.8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479.4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617,242.57 | -10,523,305.6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501,785.74 | -7,715,694.5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599.9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217,231.38 | -454,309.81 |
加:营业外收入 | 650,975.13 | 187,040.91 |
减:营业外支出 | 793,029.92 | 77,820.7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075,176.59 | -345,089.67 |
减:所得税费用 | 2,279,352.50 | -6,443,271.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795,824.09 | 6,098,181.4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795,824.09 | 6,098,181.4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996,371.08 | 3,548,407.92 |
2.少数股东损益 | 2,799,453.01 | 2,549,773.5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9,795,824.09 | 6,098,18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996,371.08 | 3,548,407.9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99,453.01 | 2,549,773.5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209 | 0.026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209 | 0.026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清心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长英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15,170,725.76 | 351,610,262.43 |
减:营业成本 | 276,186,016.33 | 208,244,971.44 |
税金及附加 | 3,528,527.09 | 2,911,278.88 |
销售费用 | 54,377,804.21 | 46,842,094.61 |
管理费用 | 34,844,888.25 | 27,425,544.21 |
研发费用 | 73,906,404.14 | 51,432,918.63 |
财务费用 | 5,816,068.04 | 836,172.15 |
其中:利息费用 | 5,337,297.08 | 882,057.20 |
利息收入 | 774,423.22 | 453,032.94 |
加:其他收益 | 19,599,287.89 | 11,004,801.7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41,975.19 | -2,595,432.6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141,975.19 | -2,782,829.8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479.4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53,886.31 | -10,328,497.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372,956.18 | -5,542,901.7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47.3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135,440.58 | 6,417,772.65 |
加:营业外收入 | 635,236.41 | 177,998.59 |
减:营业外支出 | 729,835.12 | 77,670.8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040,841.87 | 6,518,100.42 |
减:所得税费用 | 711,778.42 | -3,948,239.1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329,063.45 | 10,466,339.5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329,063.45 | 10,466,339.5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0,329,063.45 | 10,466,339.5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1,324,907.53 | 280,287,488.0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287,103.61 | 6,425,983.3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18,845.96 | 11,760,104.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5,830,857.10 | 298,473,575.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4,376,374.49 | 192,864,655.3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8,541,960.74 | 129,967,184.3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132,381.43 | 14,063,929.6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869,250.16 | 44,655,235.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7,919,966.82 | 381,551,004.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10,890.28 | -83,077,428.8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0,169.07 | 2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7,397.2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7,714.29 | 141.5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7,883.36 | 20,187,538.8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5,062,741.79 | 107,195,105.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80,000.00 | 11,666,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525.6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42,741.79 | 118,915,631.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44,858.43 | -98,728,092.6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 | 1,98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 | 1,98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9,717,452.51 | 132,195,449.5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9,737,452.51 | 134,175,449.5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3,196,370.25 | 6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435,375.21 | 3,602,185.7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631,745.46 | 4,202,185.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105,707.05 | 129,973,263.7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36,808.44 | 134,320.4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334,930.46 | -51,697,937.3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952,258.43 | 116,650,195.8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287,188.89 | 64,952,258.4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9,479,640.19 | 264,999,018.0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218,491.13 | 6,425,983.3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52,554.01 | 7,893,871.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1,450,685.33 | 279,318,872.9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7,675,821.63 | 187,911,158.3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0,944,080.59 | 112,085,397.1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119,218.63 | 12,108,918.3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379,784.51 | 45,280,232.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1,118,905.36 | 357,385,706.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31,779.97 | -78,066,833.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0,169.07 | 2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7,397.2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6,204.64 | 141.5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6,373.71 | 20,187,538.8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1,449,993.52 | 88,513,403.2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991,000.00 | 24,666,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440,993.52 | 113,179,403.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884,619.81 | -92,991,864.3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6,046,452.51 | 122,921,849.5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6,046,452.51 | 122,921,849.5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3,922,770.25 | 6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106,267.32 | 3,478,126.0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029,037.57 | 4,078,126.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017,414.94 | 118,843,723.5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36,808.44 | 134,320.4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227,766.66 | -52,080,654.2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747,837.16 | 107,828,491.4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975,603.82 | 55,747,837.1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股 | 债 | 收益 | 准备 | 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6,409.08 | 20,169,144.41 | 150,790,972.46 | 531,896,525.95 | 4,529,773.50 | 536,426,299.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6,409.08 | 20,169,144.41 | 150,790,972.46 | 531,896,525.95 | 4,529,773.50 | 536,426,299.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32,906.35 | 49,609,464.73 | 55,642,371.08 | 2,819,453.01 | 58,461,824.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996,371.08 | 56,996,371.08 | 2,799,453.01 | 59,795,824.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 | 2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 | 2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32,906.35 | -7,386,906.35 | -1,354,000.00 | -1,35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32,906.35 | -6,032,906.35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54,000.00 | -1,354,000.00 | -1,354,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6,409.08 | 26,202,050.76 | 200,400,437.19 | 587,538,897.03 | 7,349,226.51 | 594,888,123.5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19,122,510.45 | 150,320,198.50 | 530,379,912.34 | 1,722,556.24 | 532,102,468.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19,122,510.45 | 150,320,198.50 | 530,379,912.34 | 1,722,556.24 | 532,102,468.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4.31 | 1,046,633.96 | 470,773.96 | 1,516,613.61 | 2,807,217.26 | 4,323,830.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48,407.92 | 3,548,407.92 | 2,549,773.50 | 6,098,181.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94.31 | -794.31 | 257,443.76 | 256,649.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45,000.00 | -1,14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94.31 | -794.31 | 1,402,443.76 | 1,401,649.45 | |||||||||||
(三)利润分配 | 1,046,633.96 | -3,077,633.96 | -2,031,000.00 | -2,031,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6,633.96 | -1,046,633.96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31,000.00 | -2,031,000.00 | -2,031,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6,409.08 | 20,169,144.41 | 150,790,972.46 | 531,896,525.95 | 4,529,773.50 | 536,426,299.4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 | 135,400,000.0 | 225,537,203.39 | 20,169,144.41 | 166,637,299.7 | 547,743,647.53 |
额 | 0 | 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20,169,144.41 | 166,637,299.73 | 547,743,647.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32,906.35 | 52,942,157.10 | 58,975,063.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329,063.45 | 60,329,063.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32,906.35 | -7,386,906.35 | -1,35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32,906.35 | -6,032,906.35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54,000.00 | -1,354,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26,202,050.76 | 219,579,456.83 | 606,718,710.9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19,122,510.45 | 159,248,594.14 | 539,308,307.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19,122,510.45 | 159,248,594.14 | 539,308,307.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6,633.96 | 7,388,705.59 | 8,435,339.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66,339.55 | 10,466,339.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46,633.96 | -3,077,633.96 | -2,031,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46,633.96 | -1,046,633.96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31,000.00 | -2,031,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400,000.00 | 225,537,203.39 | 20,169,144.41 | 166,637,299.73 | 547,743,647.5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以截止2014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于2014年7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万元。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0万元,由新股东福建华兴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宣元华兴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30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0万元,由新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肖冰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5,070万元,实收资本5,070万元。2017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本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74元,发行后股本变更为6,770万股。公司股票2017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星云股份,股票代码:300648。
2018年5月23日公司完成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77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7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13,540万股,注册资本由6,770 万元增加至13,540万元。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13,540万元,股本13,540万元。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770663716E,法定代表人为李有财。本公司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4#楼。
本公司设有5家分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总经理办公室、销售中心、制造中心、研发中心、人力行政中心、采购部、售后运维部、证券部、财务部、信息管理部、内审部、市场部、产品部、工艺规划部等职能部门。本公司拥有5家二级子公司: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2月变更为“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家三级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属仪器仪表制造业,公司主要提供锂电池检测系统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产品线主要包含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等。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柔性生产模式,
主要进行核心部件和配套系统软件的生产和开发,结合外购的通用部件组装后形成完整产品。主要客户为锂电池制造组装企业及锂电池应用产品生产企业。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批准。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星云软件、武汉星云、昆山智能、福建星云检测、宁德星云检测及兴星投资,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动,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动”。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估计、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估计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五10、24、30和39。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
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
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结汇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
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结构性存款中的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
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产品销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政府机关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备用金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详见本节五、10
12、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五、10
13、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节五、10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劳务成本、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详见本节五、10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
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本节五、18。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节五、31。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 | 19.00%-11.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31.67%-9.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31。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
专利权 | 10年 | 直线法 |
软件 | 3-5年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31。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如果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本节五、10)。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等设备销售。
当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等设备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设备时,客户取得设备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本公司根据出口销售合同约定,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出口产品通关手续完毕后确认收入;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报关出口且安装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设备的销售,收入确认以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本公司按照预期退还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
检测服务合同
本公司在提供检测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按照各单项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服务。各项服务的单独售价依据本公司单独销售各项服务的价格得出。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
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3)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公司与承租人或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房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1)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2)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3)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
当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冲减资产成本或费用等科目,并相应调整长期应付款,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当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租赁内含利率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长期应收款,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调整未实现融资收益;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金额。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相应调整如下: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会计准则修订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批准。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5,094,222.34 | 75,094,222.3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77,839,992.41 | 77,839,992.41 | |
应收账款 | 210,130,985.65 | 197,839,436.20 | -12,291,549.4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685,508.22 | 5,685,508.2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128,468.94 | 6,128,468.9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2,832,241.53 | 172,832,241.53 | |
合同资产 | 12,291,549.45 | 12,291,549.4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090,871.85 | 15,090,871.85 | |
流动资产合计 | 562,802,290.94 | 562,802,290.9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920,816.31 | 10,920,816.3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8,446,875.45 | 118,446,875.45 | |
在建工程 | 128,559,078.23 | 128,559,078.2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9,304,938.40 | 69,304,938.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347,092.47 | 11,347,092.4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62,237.83 | 16,162,237.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61,621.85 | 3,561,621.8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8,302,660.54 | 358,302,660.54 | |
资产总计 | 921,104,951.48 | 921,104,951.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6,479,285.91 | 76,479,285.9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1,288,053.73 | 101,288,053.73 | |
应付账款 | 103,202,030.55 | 103,202,030.55 | |
预收款项 | 20,817,036.07 | -20,817,036.07 | |
合同负债 | 18,422,155.81 | 18,422,155.8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67,925.51 | 18,667,925.51 | |
应交税费 | 2,753,072.41 | 2,753,072.41 | |
其他应付款 | 5,999,061.08 | 5,999,061.0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20,000.00 | 4,8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94,880.26 | 2,394,880.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4,026,465.26 | 334,026,465.2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0,462,205.97 | 50,462,205.9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9,980.80 | 189,980.8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652,186.77 | 50,652,186.77 | |
负债合计 | 384,678,652.03 | 384,678,652.03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225,536,409.08 | 225,536,409.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169,144.41 | 20,169,144.4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50,790,972.46 | 150,790,972.4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1,896,525.95 | 531,896,525.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29,773.50 | 4,529,773.5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6,426,299.45 | 536,426,299.4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21,104,951.48 | 921,104,951.48 |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预收款项、的处理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5,217,875.18 | 65,217,875.1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7,839,992.41 | 77,839,992.41 | |
应收账款 | 206,402,484.42 | 194,110,934.97 | -12,291,549.4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499,967.49 | 3,499,967.49 | |
其他应收款 | 15,246,109.41 | 15,246,109.4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6,482,603.82 | 146,482,603.82 | |
合同资产 | 12,291,549.45 | 12,291,549.4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732,952.56 | 8,732,952.56 |
流动资产合计 | 523,421,985.29 | 523,421,985.2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8,343,822.26 | 48,343,822.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8,805,050.64 | 108,805,050.64 | |
在建工程 | 128,559,078.23 | 128,559,078.2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9,304,938.40 | 69,304,938.4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16,294.20 | 2,016,294.2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09,742.97 | 7,609,742.9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45,486.01 | 3,545,486.0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8,184,412.71 | 368,184,412.71 | |
资产总计 | 891,606,398.00 | 891,606,398.0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7,193,359.75 | 67,193,359.7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5,864,927.85 | 95,864,927.85 | |
应付账款 | 95,179,818.23 | 95,179,818.23 | |
预收款项 | 8,094,650.43 | -8,094,650.43 | |
合同负债 | 7,163,407.46 | 7,163,407.4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077,825.53 | 16,077,825.53 | |
应交税费 | 1,344,440.72 | 1,344,440.72 | |
其他应付款 | 4,825,521.99 | 4,825,521.9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20,000.00 | 4,8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931,242.97 | 931,242.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400,544.50 | 293,400,544.5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462,205.97 | 50,462,205.97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462,205.97 | 50,462,205.97 | |
负债合计 | 343,862,750.47 | 343,862,750.47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5,537,203.39 | 225,537,203.3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169,144.41 | 20,169,144.41 | |
未分配利润 | 166,637,299.73 | 166,637,299.7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7,743,647.53 | 547,743,647.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91,606,398.00 | 891,606,398.00 |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预收款项、的处理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5% |
消费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税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星云软件 | 25% |
武汉星云 | 20% |
昆山智能 | 25% |
福建星云检测 | 25% |
兴星投资 | 25% |
宁德星云检测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分公司本年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本公司自2011年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2月01日,本公司经复审合格,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5000405,有效期三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年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公司的分公司于2019年并入本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本年本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所得税优惠。
(5)根据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本公司的子公司武汉星云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度武汉星云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3、其他
房产税:
本公司适用的房产税以应税房产原值与按照房产面积分摊的土地原值之和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18.90 | 5,288.70 |
银行存款 | 149,302,569.82 | 64,946,969.63 |
其他货币资金 | 45,647,742.13 | 10,141,964.01 |
合计 | 194,950,830.85 | 75,094,222.34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因使用受限制,本公司不将其作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除此以外,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5,598,291.96 | 10,007,303.91 |
保函保证金 | 45,350.00 | 134,660.00 |
冻结的银行存款 | 1,020,000.00 | |
合 计 | 46,663,641.96 | 10,141,963.91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80,000.00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2,580,000.00 | |
合计 | 2,580,000.00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5,867,668.09 | 76,704,750.49 |
商业承兑票据 | 305,333.99 | 1,135,241.92 |
合计 | 66,173,002.08 | 77,839,992.41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6,181,408.09 | 100.00% | 8,406.01 | 0.01% | 66,173,002.08 | 77,843,408.38 | 100.00% | 3,415.97 | 0.004% | 77,839,992.41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5,867,668.09 | 99.53% | 65,867,668.09 | 76,704,750.49 | 98.54% | 76,704,750.49 | ||||
商业承兑汇票 | 313,740.00 | 0.47% | 8,406.01 | 2.68% | 305,333.99 | 1,138,657.89 | 1.46% | 3,415.97 | 0.30% | 1,135,241.92 |
合计 | 66,181,408.09 | 100.00% | 8,406.01 | 0.01% | 66,173,002.08 | 77,843,408.38 | 100.00% | 3,415.97 | 0.004% | 77,839,992.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406.01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313,740.00 | 8,406.01 | 2.68% |
合计 | 313,740.00 | 8,406.01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见本节五、1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3,415.97 | 4,990.04 | 8,406.01 |
合计 | 3,415.97 | 4,990.04 | 8,406.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9,343,043.09 |
合计 | 59,343,043.09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3,514,653.96 | 3,555,504.25 |
商业承兑票据 | 313,740.00 | |
合计 | 33,514,653.96 | 3,869,244.25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无应收票据核销说明: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278,903.44 | 4.45% | 14,278,903.44 | 100.00% | 0.00 | 4,914,263.39 | 2.11% | 4,914,263.39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278,903.44 | 4.45% | 14,278,903.44 | 100.00% | 0.00 | 4,914,263.39 | 2.11% | 4,914,263.39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6,423,112.37 | 95.55% | 23,856,096.75 | 7.79% | 282,567,015.62 | 217,634,113.41 | 97.79% | 19,794,677.21 | 9.10% | 197,839,436.20 |
其中: | ||||||||||
组合1: | 261,535,923.81 | 81.55% | 2,447,429.71 | 0.94% | 259,088,494.10 | 143,772,250.38 | 64.60% | 977,184.94 | 0.68% | 142,795,065.44 |
组合2: | 25,356,428.00 | 7.91% | 6,711,132.54 | 26.47% | 18,645,295.46 | 43,758,333.32 | 19.66% | 4,560,762.63 | 10.42% | 39,197,570.69 |
组合3: | 19,530,760.56 | 6.09% | 14,697,534.50 | 75.25% | 4,833,226.06 | 30,103,529.71 | 13.53% | 14,256,729.64 | 47.36% | 15,846,800.07 |
合计 | 320,702,015.81 | 100.00% | 38,135,000.19 | 11.89% | 282,567,015.62 | 222,548,376.80 | 100.00% | 24,708,940.60 | 11.10% | 197,839,436.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278,903.4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04,000.00 | 2,60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 2,560,000.00 | 2,5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2,155,230.00 | 2,155,2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1,267,316.00 | 1,267,31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160,000.00 | 1,1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531,000.60 | 531,000.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百顺松涛(天津)动力电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60,100.00 | 460,1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55,603.45 | 455,603.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钱江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5,000.00 | 33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八叶(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16,800.00 | 316,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 | 308,000.00 | 30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旭晨能源有限公司 | 289,200.00 | 289,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金坛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87,000.00 | 287,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海斯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80,000.00 | 2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创元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25,500.00 | 225,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昆山东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137,567.74 | 137,567.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深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500.00 | 91,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 80,000.00 | 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 | 65,000.00 | 6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公司 | ||||
浙江壹舸能源有限公司 | 32,085.65 | 32,085.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溢骏科技有限公司 | 78,000.00 | 7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4,278,903.44 | 14,278,903.44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856,096.75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261,535,923.81 | 2,447,429.71 | 0.94% |
组合2: | 25,356,428.00 | 6,711,132.54 | 26.47% |
组合3: | 19,530,760.56 | 14,697,534.50 | 75.25% |
合计 | 306,423,112.37 | 23,856,096.75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请参照本节五、10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2,203,168.05 |
1年以内小计 | 242,203,168.05 |
1至2年 | 33,684,385.99 |
2至3年 | 25,601,489.12 |
3年以上 | 19,212,972.65 |
3至4年 | 13,069,850.11 |
4至5年 | 3,582,853.24 |
5年以上 | 2,560,269.30 |
合计 | 320,702,015.8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914,263.39 | 9,666,620.05 | 301,980.00 | 14,278,903.4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794,677.21 | 4,186,469.54 | 125,050.00 | 23,856,096.75 | ||
合计 | 24,708,940.60 | 13,853,089.59 | 427,030.00 | 38,135,000.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27,03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波士顿电池(江苏)有限公司 | 货款 | 244,38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东营俊通汽车有限公司 | 货款 | 55,0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 货款 | 38,5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货款 | 32,0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苏州威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22,6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货款 | 19,8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 货款 | 12,15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货款 | 2,6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427,03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5,090,826.49 | 32.77% | 571,699.57 |
第二名 | 28,500,519.50 | 8.89% | 187,025.75 |
第三名 | 18,289,844.39 | 5.70% | 99,497.71 |
第四名 | 14,351,977.35 | 4.48% | 78,075.50 |
第五名 | 11,743,000.00 | 3.66% | 7,690,490.70 |
合计 | 177,976,167.73 | 55.50%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 适用 √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775,934.95 | 91.76% | 5,535,105.51 | 97.36% |
1至2年 | 652,139.51 | 6.82% | 38,873.88 | 0.68% |
2至3年 | 26,573.97 | 0.28% | 111,405.73 | 1.96% |
3年以上 | 109,000.00 | 1.14% | 123.10 | 0.00% |
合计 | 9,563,648.43 | -- | 5,685,508.22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元)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3,658,219.06 | 38.25% |
第二名 | 515,000.00 | 5.38% |
第三名 | 450,000.00 | 4.71% |
第四名 | 420,205.72 | 4.29% |
第五名 | 337,620.35 | 3.52% |
合计 | 5,381,045.13 | 56.26%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751,482.22 | 6,128,468.94 |
合计 | 5,751,482.22 | 6,128,468.94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政府即征即退款 | 2,351,702.40 | 1,858,498.75 |
押金 | 2,146,490.40 | 1,271,437.40 |
保证金 | 1,315,570.75 | 3,118,413.00 |
备用金及其他 | 2,866,940.11 | 2,867,430.50 |
合计 | 8,680,703.66 | 9,115,779.6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08,740.71 | 2,778,570.00 | 2,987,310.71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58,089.27 | -58,089.27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50,651.44 | 2,778,570.00 | 2,929,221.4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812,171.83 |
1年以内小计 | 4,812,171.83 |
1至2年 | 608,644.59 |
2至3年 | 799,559.50 |
3年以上 | 2,460,327.74 |
3至4年 | 341,207.74 |
4至5年 | 2,119,12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8,680,703.6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78,570.00 | 2,778,57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740.71 | -58,089.27 | 150,651.44 | |||
合计 | 2,987,310.71 | -58,089.27 | 2,929,221.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无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2,351,702.40 | 1年以内 | 27.09% | |
单位一 | 设备预付款 | 1,913,070.00 | 4-5年 | 22.04% | 1,913,070.00 |
单位二 | 押金 | 846,423.60 | 1年以内 | 9.75% | |
单位三 | 履约保证金 | 526,500.00 | 2-3年 | 6.07% | 526,500.00 |
单位四 | 押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3.46% | |
合计 | -- | 5,937,696.00 | -- | 68.41% | 2,439,57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2,351,702.40 | 1年以内 |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已于2021年2月收到2,351,702.40元。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376,823.36 | 660,224.79 | 43,716,598.57 | 35,738,882.34 | 985,829.67 | 34,753,052.67 |
在产品 | 47,738,023.45 | 154,752.71 | 47,583,270.74 | 34,979,144.34 | 34,979,144.34 | |
库存商品 | 21,001,287.17 | 1,536,319.63 | 19,464,967.54 | 18,435,794.08 | 2,264,577.18 | 16,171,216.90 |
发出商品 | 31,625,757.12 | 1,039,361.93 | 30,586,395.19 | 45,656,199.50 | 4,150,687.95 | 41,505,511.55 |
自制半成品 | 41,005,278.52 | 4,061,710.92 | 36,943,567.60 | 47,026,707.14 | 5,475,888.64 | 41,550,818.50 |
劳务成本 | 106,191.17 | 106,191.17 | 3,872,497.57 | 3,872,497.57 | ||
合计 | 185,853,360.79 | 7,452,369.98 | 178,400,990.81 | 185,709,224.97 | 12,876,983.44 | 172,832,241.53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85,829.67 | 192,054.29 | 517,659.17 | 660,224.79 | ||
在产品 | 154,752.71 | 154,752.71 | ||||
库存商品 | 2,264,577.18 | 2,820,676.17 | 3,548,933.72 | 1,536,319.63 | ||
自制半成品 | 5,475,888.64 | 115,816.40 | 1,529,994.12 | 4,061,710.92 |
发出商品 | 4,150,687.95 | 8,038,957.10 | 11,150,283.12 | 1,039,361.93 | ||
合计 | 12,876,983.44 | 11,322,256.67 | 16,746,870.13 | 7,452,369.98 |
存货种类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无使用价值的按废料回收价格 | 处置、销售 |
在产品 | 按产成品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税费后的金额 | |
自制半成品 | 按产成品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税费后的金额 | 处置、销售 |
产成品 | 按产成品预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税费后的金额 | 处置、销售 |
发出商品 | 按产成品预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税费后的金额 | 销售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5,209,372.29 | 179,529.07 | 15,029,843.22 | 12,474,297.24 | 182,747.79 | 12,291,549.45 |
合计 | 15,209,372.29 | 179,529.07 | 15,029,843.22 | 12,474,297.24 | 182,747.79 | 12,291,549.45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18.72 | |||
合计 | -3,218.72 | --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其他说明: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进项税额 | 3,591,403.55 | 5,792,663.23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578,756.76 | 565,256.06 |
预缴所得税 | 2,174,908.42 | |
预缴其他税费 | 11,971.94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转移的商业承兑汇票 | 8,732,952.56 | |
合计 | 6,357,040.67 | 15,090,871.85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1,201,225.29 | -470,169.07 | -731,056.22 |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 | 9,719,591.02 | -1,410,918.97 | 8,308,672.05 |
有限公司 | |||||||||||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1,021,552.82 | 1,378,447.18 | ||||||||
小计 | 10,920,816.31 | 2,400,000.00 | -470,169.07 | -3,163,528.01 | 9,687,119.23 | ||||||
合计 | 10,920,816.31 | 2,400,000.00 | -470,169.07 | -3,163,528.01 | 9,687,119.23 |
其他说明
①2019年12月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同意公司解散,决定公司停止生产,进行清算,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根据2020年3月20日《关于剩余资产分配的决定》的股东会决议,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将清算后剩余资产人民1,609,932.64元予以分配,本公司分得剩余资产470,169.07元。
②本公司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与福州车充网科技有限公司、黄更生共同成立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车快充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兴星投资公司认缴人民币400万元,已实缴人民币240万元。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97,673,221.42 | 118,446,875.45 |
合计 | 197,673,221.42 | 118,446,875.4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7,557,257.94 | 57,116,431.83 | 6,614,224.83 | 13,442,958.36 | 144,730,872.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812,941.98 | 46,676,354.65 | 476,194.70 | 2,629,849.69 | 94,595,341.02 |
(1)购置 | 13,332,228.88 | 476,194.70 | 2,599,037.04 | 16,407,460.6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4,812,941.98 | 2,732,524.16 | 47,545,466.1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存货转入 | 30,611,601.61 | 30,812.65 | 30,642,414.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718.80 | 251,507.79 | 431,660.13 | 838,886.72 | |
(1)处置或报废 | 155,718.80 | 251,507.79 | 431,660.13 | 838,886.72 | |
4.期末余额 | 112,370,199.92 | 103,637,067.68 | 6,838,911.74 | 15,641,147.92 | 238,487,327.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307,789.72 | 9,414,554.96 | 2,794,397.40 | 6,767,255.43 | 26,283,997.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67,204.98 | 9,229,320.98 | 1,093,495.04 | 2,268,357.06 | 15,158,378.06 |
(1)计提 | 2,567,204.98 | 9,229,320.98 | 1,093,495.04 | 2,268,357.06 | 15,158,378.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663.85 | 206,239.30 | 305,366.58 | 628,269.73 | |
(1)处置或报废 | 116,663.85 | 206,239.30 | 305,366.58 | 628,269.73 | |
4.期末余额 | 9,874,994.70 | 18,527,212.09 | 3,681,653.14 | 8,730,245.91 | 40,814,105.8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2,495,205.22 | 85,109,855.59 | 3,157,258.60 | 6,910,902.01 | 197,673,221.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249,468.22 | 47,701,876.87 | 3,819,827.43 | 6,675,702.93 | 118,446,875.4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位于珍珠路东侧“马宗地2017-03号” 厂房 | 44,458,172.86 | 受理中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将位于珍珠路东侧“马宗地2017-03号”厂房已实际投入使用的4#楼(D座)4~11层及2#生产车间1~2层按使用面积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该产权暂未办妥权证,除此之外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6)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4,160,497.42 | 128,559,078.23 |
合计 | 134,160,497.42 | 128,559,078.2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134,160,497.42 | 134,160,497.42 | 128,559,078.23 | 128,559,078.23 | ||
合计 | 134,160,497.42 | 134,160,497.42 | 128,559,078.23 | 128,559,078.2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473,352,626.00 | 128,559,078.23 | 53,146,885.33 | 47,545,466.14 | 134,160,497.42 | 38.39% | 未完工 | 4,484,690.68 | 3,765,905.66 | 3.93% | 自筹、银行贷款 | |
合计 | 473,352,626.00 | 128,559,078.23 | 53,146,885.33 | 47,545,466.14 | 134,160,497.42 | -- | -- | 4,484,690.68 | 3,765,905.66 | 3.93%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7,382,600.00 | 1,792,452.84 | 7,772,916.34 | 76,947,969.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0,073.40 | 380,073.40 | |||
(1)购置 | 380,073.40 | 380,073.4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7,382,600.00 | 1,792,452.84 | 8,152,989.74 | 77,328,042.5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49,952.73 | 29,874.21 | 3,163,203.84 | 7,643,030.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6,008.63 | 179,245.28 | 1,423,263.92 | 2,948,517.83 | |
(1)计提 | 1,346,008.63 | 179,245.28 | 1,423,263.92 | 2,948,517.8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95,961.36 | 209,119.49 | 4,586,467.76 | 10,591,548.6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586,638.64 | 1,583,333.35 | 3,566,521.98 | 66,736,493.9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932,647.27 | 1,762,578.63 | 4,609,712.50 | 69,304,938.4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其他说明:无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9,707,870.60 | 1,994,296.21 | 2,923,287.49 | 8,778,879.32 | |
技术服务费 | 1,639,221.87 | 812,640.88 | 826,580.99 |
合计 | 11,347,092.47 | 1,994,296.21 | 3,735,928.37 | 9,605,460.31 |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8,704,526.69 | 7,670,492.71 | 40,752,221.67 | 6,290,124.1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9,994.11 | 67,512.18 | ||
可抵扣亏损 | 33,100,815.07 | 8,246,998.10 | 45,071,831.73 | 9,872,113.70 |
预计负债 | 829,363.54 | 145,432.27 | ||
合计 | 82,984,699.41 | 16,130,435.26 | 85,824,053.40 | 16,162,237.8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66,538.67 | 189,980.80 | ||
合计 | 1,266,538.67 | 189,980.8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30,435.26 | 16,162,237.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9,980.8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176.86 | |
可抵扣亏损 | 5,469,775.35 |
合计 | 5,469,775.35 | 7,176.8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
2021年 | |||
2022年 | |||
2023年 | |||
2024年 | |||
2025年 | 5,469,775.35 | ||
合计 | 5,469,775.35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7,672,668.45 | 17,672,668.45 | 3,561,621.85 | 3,561,621.85 | ||
合计 | 17,672,668.45 | 17,672,668.45 | 3,561,621.85 | 3,561,621.85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732,952.56 | |
抵押借款 | 33,056,879.78 | 42,627,583.95 |
保证借款 | 3,675,879.37 | 9,285,926.16 |
信用借款 | 104,632,438.78 | 15,832,823.24 |
合计 | 141,365,197.93 | 76,479,285.9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抵押合同》(2020年最高抵字第A01-0064号),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1-4#楼整座及全部土地为抵押物,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最高1亿元的《最高额授信协议》(2020年信字第A01-0064号),授信业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取得33,013,000.00元短期借款,已产生未逾期利息43,879.78元。注2: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福州分行)签订了2020年最高保字第A01-0065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其子公司星云检测2020年信字第A01-0065号《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项下所欠招行福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星云检测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取得3,671,000.00元短期借款,已产生未逾期利息4,879.37元。注3:本公司于2020年3月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2000000016868号),最高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业务的种类包括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信用方式取得民生银行31,325,643.21元短期借款,已产生未逾期利息41,637.00元。注4:本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于海峡银行签订《额度授信合同》 (编号:028001000020200003)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信用方式取得海峡银行30,000,000.00元短期借款,已产生未逾期利息39,875.00元。注5:本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门支行签订《贸易融资额度合同》(编号:2020年建闽自贸榕南贸额字1号,最高贸易融资额度为2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取得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额度借款106,000.00美元(折人民币696,939.40元),已产生未逾期利息236.72元。注6:本公司于2020年5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签订《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0042600000575),最高融资额度为2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信用方式取得20,000,000.00元短期借款,已产生未逾期利息23,527.78元。注7: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与厦门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编号:GSHT2020107176),最高授信额度为30
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信用方式取得22,480,000.00元短期借款,已产生未逾期利息29,879.67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7,587,847.70 | 101,288,053.73 |
合计 | 157,587,847.70 | 101,288,053.7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08,142,732.74 | 49,841,975.07 |
应付工程款 | 34,163,819.50 | 42,886,360.56 |
应付设备款等 | 3,441,467.33 | 10,233,694.92 |
应付租赁费 | 190,000.00 | 240,000.00 |
合计 | 145,938,019.57 | 103,202,030.5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468,000.00 | 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340,500.00 | 未结算 |
供应商三 | 245,000.00 | 未结算 |
供应商四 | 200,000.00 | 未结算 |
合计 | 1,253,500.00 | --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根据合同) | 10,360,436.31 | 18,422,155.81 |
合计 | 10,360,436.31 | 18,422,155.81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602,868.94 | 157,036,484.42 | 147,767,165.00 | 27,872,188.3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5,056.57 | 714,771.34 | 776,199.43 | 3,628.48 |
三、辞退福利 | 574,179.83 | 574,179.83 | ||
合计 | 18,667,925.51 | 158,325,435.59 | 149,117,544.26 | 27,875,816.8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153,611.09 | 142,075,093.48 | 133,503,141.60 | 26,725,562.97 |
2、职工福利费 | 5,540,275.63 | 5,540,275.63 | ||
3、社会保险费 | 30,444.60 | 3,114,306.40 | 3,111,718.36 | 33,032.6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4,868.97 | 2,839,610.92 | 2,834,331.16 | 30,148.73 |
工伤保险费 | 2,044.80 | 25,021.83 | 27,016.97 | 49.66 |
生育保险费 | 3,530.83 | 249,673.65 | 250,370.23 | 2,834.25 |
4、住房公积金 | 1,664.00 | 2,423,044.50 | 2,402,602.70 | 22,105.8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17,149.25 | 3,711,589.37 | 3,037,251.67 | 1,091,486.95 |
6、其他短期薪酬 | 172,175.04 | 172,175.04 | ||
合计 | 18,602,868.94 | 157,036,484.42 | 147,767,165.00 | 27,872,188.3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3,330.68 | 693,084.77 | 752,882.77 | 3,532.68 |
2、失业保险费 | 1,725.89 | 21,686.57 | 23,316.66 | 95.80 |
合计 | 65,056.57 | 714,771.34 | 776,199.43 | 3,628.48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39,417.80 | 1,011,860.43 |
企业所得税 | 2,440,544.37 | 1,208,848.45 |
个人所得税 | 450,583.74 | 306,823.0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255.66 | 13,653.44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 | 23,039.78 | 9,752.48 |
房产税 | 291,049.60 | 138,130.02 |
土地使用税 | 63,445.12 | 22,335.18 |
其他税种 | 70,804.11 | 41,669.33 |
合计 | 4,811,140.18 | 2,753,072.41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5,827,177.31 | 5,999,061.08 |
合计 | 5,827,177.31 | 5,999,061.08 |
(1)应付利息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货款) | 50,000.00 | 50,000.00 |
预提费用 | 5,625,954.70 | 5,450,808.91 |
租金支出 | 314,755.90 | |
代收代付款 | 787.49 | 66.78 |
其他 | 150,435.12 | 183,429.49 |
合计 | 5,827,177.31 | 5,999,061.0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其他说明:年末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820,000.00 | |
合计 | 4,82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3,869,244.25 | |
待转销项税额 | 1,346,856.72 | 2,394,880.26 |
合计 | 5,216,100.97 | 2,394,880.2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无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18,340,526.07 | 55,282,205.9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820,000.00 | |
合计 | 118,340,526.07 | 50,462,205.9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0年1月8日和2020年4月20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在建工程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
2190015022019114869DY01)、《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2190015022019114869DY02)、《专利权质押合同》(合同号:2190015022019114869ZY01),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南侧、珍珠路东侧在建工程及全部土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 以公司75项专利权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中的配套厂房建设,借款合同金额合计20,000.00万元(借款合同号:
2190015022019114869、2190015022020110365),可分期提款,期限由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12月30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的长期借款余额118,181,276.80元,已产生未逾期利息159,249.27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4.41%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2)专项应付款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829,363.54 | ||
合计 | 829,363.5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14,400.00 | 414,400.00 | |||
合计 | 414,400.00 | 414,4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精准评价技术 | 414,400.00 | 414,4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合计 | 225,536,409.08 | 225,536,409.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169,144.41 | 6,032,906.35 | 26,202,050.76 |
合计 | 20,169,144.41 | 6,032,906.35 | 26,202,050.7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790,972.46 | 150,320,198.5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0,790,972.46 | 150,320,198.5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6,996,371.08 | 3,548,407.9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032,906.35 | 1,046,633.96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354,000.00 | 2,031,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0,400,437.19 | 150,790,972.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72,703,394.98 | 311,649,174.22 | 364,617,193.29 | 205,870,983.88 |
其他业务 | 2,153,570.52 | 88,922.15 | 966,715.37 | 97,967.01 |
合计 | 574,856,965.50 | 311,738,096.37 | 365,583,908.66 | 205,968,950.8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其他业务收入 | 合计 |
其中: | ||||
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 | 124,156,846.12 | 124,156,846.12 | ||
锂电池成品检测系统 | 32,481,694.56 | 32,481,694.56 | ||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 | 92,442,003.40 | 92,442,003.40 |
统 | ||||
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 | 22,766,079.23 | 22,766,079.23 | ||
锂电池组自动化组装设备 | 215,118,362.12 | 215,118,362.12 | ||
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检测系统 | 8,649,448.46 | 8,649,448.46 | ||
锂电池组BMS检测系统 | 9,347,253.26 | 9,347,253.26 | ||
检测服务 | 45,262,639.26 | 45,262,639.26 | ||
其他 | 22,479,068.57 | 22,479,068.57 | ||
租赁收入 | 2,153,570.52 | 2,153,570.52 | ||
其中: | ||||
华东 | 325,882,743.14 | 45,262,639.26 | 321,256.25 | 371,466,638.65 |
华南 | 139,897,291.91 | 1,832,314.27 | 141,729,606.18 | |
其他地区 | 19,400,753.68 | 19,400,753.68 | ||
出口 | 42,259,966.99 | 42,259,966.99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消费类锂电池检测、小动力产品锂电池检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及储能相关产品及提供检测服务。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对于提供服务类交易,本公司在提供整个服务的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已完成的履约义务。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95,163.23 | 657,352.40 |
教育费附加 | 640,784.27 | 281,722.48 |
房产税 | 721,427.86 | 780,234.14 |
土地使用税 | 191,522.16 | 254,967.36 |
车船使用税 | 10,876.80 | 11,116.80 |
印花税 | 233,888.40 | 174,709.5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27,189.48 | 187,814.97 |
其他 | 55,079.01 | 750,198.47 |
合计 | 3,775,931.21 | 3,098,116.12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社保及福利等 | 32,191,185.71 | 31,882,598.23 |
差旅费 | 5,830,384.77 | 8,970,537.82 |
物料消耗 | 8,456,362.33 | 5,871,173.01 |
业务招待费 | 3,615,766.60 | 3,357,195.74 |
产品质量保证金 | 2,637,203.78 | |
行政办公管理费 | 1,123,519.09 | 1,095,152.45 |
检测费 | 943,962.26 | 300,075.75 |
租金 | 937,063.08 | 940,947.88 |
折旧费 | 913,304.47 | 1,169,998.96 |
运杂费 | 902,909.09 | 2,229,225.60 |
汽车费 | 542,815.61 | 721,484.63 |
参展费 | 397,526.98 | 502,900.36 |
设备修缮 | 408,823.07 | 416,761.56 |
咨询费 | 134,632.44 | 283,818.80 |
中标服务费 | 187,704.02 | 229,430.22 |
业务宣传费 | 129,768.83 | 73,163.18 |
其他 | 708,439.51 | 413,573.92 |
合计 | 60,061,371.64 | 58,458,038.11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社保及福利等 | 19,641,289.41 | 18,524,610.98 |
行政办公管理费 | 4,061,389.24 | 2,488,800.19 |
无形资产摊销 | 2,906,555.78 | 2,744,817.94 |
折旧费 | 2,464,085.46 | 1,877,555.88 |
业务招待费 | 2,786,306.61 | 1,294,349.2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3,762,064.32 | 1,314,408.07 |
租金 | 1,493,944.73 | 1,026,024.45 |
差旅费 | 915,838.45 | 871,427.61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721,067.73 | |
装修费摊销 | 458,310.57 | 627,762.47 |
其他 | 1,390,065.43 | 1,038,006.25 |
合计 | 40,600,917.73 | 31,807,763.06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社保及福利等 | 64,030,267.20 | 45,827,901.73 |
差旅费 | 3,517,249.06 | 3,241,661.44 |
材料费 | 7,184,371.50 | 2,563,522.80 |
折旧费 | 2,454,906.76 | 1,830,413.87 |
租赁费 | 1,552,166.94 | 1,462,612.57 |
水电燃气费 | 573,756.47 | 1,088,596.36 |
技术开发费 | 407,923.84 | 942,923.03 |
行政办公费 | 974,860.72 | 833,619.5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0,475.02 | 303,166.07 |
无形资产摊销 | 31,414.05 | 29,874.21 |
其他 | 1,174,896.26 | 122,809.69 |
合计 | 81,972,287.82 | 58,247,101.29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424,863.84 | 1,737,228.14 |
减:利息资本化 | 3,765,905.66 | 718,785.02 |
利息收入 | 846,255.35 | 535,090.20 |
汇兑损益 | 1,049,422.23 | -134,320.41 |
其他 | 225,996.04 | 558,731.45 |
合计 | 6,088,121.10 | 907,763.96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3,765,905.66元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3.93%(上期:4.45%)。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1,536,543.10 | 5,923,728.22 |
2018研发投入补助 | 2,836,400.00 | |
2019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
2019年马尾区四项工业惠企政策配套奖励 | 780,000.00 | |
2018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 | 750,000.00 | |
知识产权奖励金 | 410,500.00 | |
2019年马尾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稳岗补贴 | 255,933.47 | 88,987.40 |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 | 200,000.00 | |
2020科技保险费用补贴 | 57,387.00 | |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职业培训奖补 | 38,000.00 | |
福州市专利奖励 | 22,000.00 | 50,000.00 |
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昆山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奖励项目 | 10,000.00 | |
留岗留薪补助 | 5,160.00 | |
2019年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税收返还) | 1,340,000.00 | |
2017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 750,000.00 |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奖励资金 | 700,000.00 | |
2018年产学研专项补助资金 | 360,000.00 | |
2019年产学研专项补助 | 360,000.00 | |
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课题 | 158,400.00 | 303,600.00 |
2018年马尾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2019年昆山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专项资金-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 300,000.00 | |
昆山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专项资金-场 | 278,100.00 |
地租赁项目 | ||
2017年单项制造冠军企业区级补助资金 | 100,000.00 | |
2019年第一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 | 60,000.00 | |
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信息产业升级专项奖励 | 50,000.00 | |
2019年第二季度工业稳增长奖励 | 40,000.00 | |
高新园区垃圾分类补助经费 | 20,000.00 | |
2017年市产品质量奖励补助资金 | 20,000.00 | |
马尾区创新奖励 | 10,500.00 | |
面向大尺寸PCB焊接缺陷的高速视觉检测系统设计项目协作经费 | 6,700.00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79,824.47 | 13,970.54 |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项目经费 | 256,000.00 | 575,900.00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163,528.01 | -2,782,829.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69,941.12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7,397.26 | |
合计 | -3,163,528.01 | -925,491.51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479.45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7,479.45 | |
合计 | -37,479.45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8,089.27 | -2,394,046.9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670,341.80 | -8,904,090.82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990.04 | 774,832.05 |
合计 | -13,617,242.57 | -10,523,305.68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322,256.67 | -7,715,694.56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79,529.07 | |
合计 | -11,501,785.74 | -7,715,694.56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6,599.97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赞助费 | 9,000.00 | ||
违约金、罚款收入 | 230,500.01 | 12,860.00 | 230,500.01 |
社保减免 | 321,935.43 | 321,936.27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145.15 | 1,145.15 | |
其他 | 97,394.54 | 165,180.91 | 97,393.70 |
合计 | 650,975.13 | 187,040.91 | 650,975.1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其他说明:无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00,000.00 | 50,000.00 | 60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9,709.18 | 20,971.43 | 69,709.18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86,659.23 | 86,659.23 | |
赔偿支出 | 22,530.00 | 22,530.00 | |
其他 | 14,131.51 | 6,849.34 | 14,131.51 |
合计 | 793,029.92 | 77,820.77 | 793,029.92 |
其他说明: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40,544.37 | 2,189,526.3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8,178.23 | -8,645,655.67 |
其他 | -3,013.64 | 12,858.22 |
合计 | 2,279,352.50 | -6,443,271.0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2,075,176.5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311,276.4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5,993.8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013.6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730,481.4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72,293.0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35.37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467,672.82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 | -7,788,409.32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1,367,443.84 |
其他 | -0.03 |
所得税费用 | 2,279,352.50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无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8,079,780.47 | 5,727,757.94 |
利息收入 | 846,255.35 | 535,090.20 |
收到往来款等 | 7,998,146.63 | 5,483,285.92 |
租金收入 | 1,365,009.06 | |
营业外收入(除政府补助) | 649,829.98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79,824.47 | 13,970.54 |
合计 | 19,218,845.96 | 11,760,104.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54,284,060.72 | 42,940,262.58 |
其他支出 | 664,072.68 | 788,813.87 |
现金捐赠 | 600,000.00 | |
支付往来款等 | 3,321,116.76 | 926,158.97 |
合计 | 58,869,250.16 | 44,655,235.4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现金净流出 | 54,525.61 | |
合计 | 54,525.6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59,795,824.09 | 6,098,181.4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119,028.31 | 18,239,000.2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158,378.06 | 9,868,981.5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2,948,517.83 | 2,786,412.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735,928.37 | 2,632,371.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599.9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8,564.03 | 20,971.4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479.4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708,380.41 | 884,122.7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63,528.01 | 925,491.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802.57 | -8,830,014.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9,980.80 | 184,358.8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079,931.37 | -49,550,115.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8,118,919.73 | -119,221,697.7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5,470,993.37 | 52,847,028.43 |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17,822.84 |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910,890.28 | -83,077,428.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8,287,188.89 | 64,952,258.4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4,952,258.43 | 116,650,195.8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334,930.46 | -51,697,937.3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8,287,188.89 | 64,952,258.43 |
其中:库存现金 | 518.90 | 5,288.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8,282,569.82 | 64,946,969.6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100.17 | 0.1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287,188.89 | 64,952,258.43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应收票据 | 59,343,043.09 | 用于办理应付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109,614,320.26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无形资产 | 63,169,971.99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在建工程 | 134,160,497.42 | 用于银行授信抵押 |
其他货币资金 | 45,643,641.96 | 开具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银行存款 | 1,020,000.00 | 被冻结的款项 |
合计 | 412,951,474.72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68,526.14 | 6.5249 | 1,099,616.21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82,469.62 | 6.5249 | 1,190,596.02 |
欧元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06,000.00 | 6.5249 | 691,639.40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1,536,543.10 | 其他收益 | 11,536,543.10 |
2018研发投入补助 | 2,836,400.00 | 其他收益 | 2,836,400.00 |
2019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2019年马尾区四项工业惠企政策配套奖励 | 780,000.00 | 其他收益 | 780,000.00 |
2018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知识产权奖励金 | 410,500.00 | 其他收益 | 410,500.00 |
2019年马尾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稳岗补贴 | 255,933.47 | 其他收益 | 255,933.47 |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0科技保险费用补贴 | 57,387.00 | 其他收益 | 57,387.00 |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职业培训奖补 | 38,000.00 | 其他收益 | 38,000.00 |
福州市专利奖励 | 22,000.00 | 其他收益 | 22,000.00 |
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昆山市第三批知识产权奖励项目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留岗留薪补助 | 5,160.00 | 其他收益 | 5,160.00 |
动力电池测试与评价技术课题 | 158,400.00 | 其他收益 | 158,400.00 |
“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项目经费 | 256,000.00 | 其他收益 | 256,0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
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一家三级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09日注册成立,本公司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持股80%;兴星投资持股20%。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
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市马尾区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工业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 | 昆山 | 昆山市玉山镇 | 工业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市马尾区 | 计量服务 | 60.00% | 设立 | |
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宁德市 | 福建省宁德市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68.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
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原名“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2020-02-21变更为“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21-02-07 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0.00% | 2,799,453.01 | 7,349,226.5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其他说明: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34,029,404.63 | 39,052,237.18 | 73,081,641.81 | 52,715,043.17 | 52,715,043.17 | 19,364,977.34 | 18,401,706.56 | 37,766,683.90 | 26,412,250.16 | 26,412,250.16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5,262,639.26 | 6,992,164.90 | 6,992,164.90 | 28,795,261.35 | 22,679,656.31 | 6,374,433.74 | 6,374,433.74 | 8,987,934.12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市闽侯县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37.50% | 权益法 |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市马尾区 |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 | 10.00% | 权益法 |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 | 福州保税区 | 零售业 | 4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根据2020年3月20日《关于剩余资产分配的决定》的股东会决议,将清算后剩余资产人民1,609,932.64元予以分配,本公司分得剩余资产470,169.07元。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5,008,669.59 | 1,933,665.49 | 59,412,132.50 | |
非流动资产 | 36,573,654.34 | 3,247,748.79 | 14,681,708.57 | |
资产合计 | 131,582,323.93 | 5,181,414.28 | 74,093,841.07 | |
流动负债 | 46,995,603.43 | 1,735,296.34 | 4,397,930.91 | |
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 | |||
负债合计 | 48,495,603.43 | 1,735,296.34 | 4,397,930.91 | |
净资产 | 83,086,720.50 | 3,446,117.94 | 69,695,910.1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3,086,720.50 | 3,446,117.94 | 69,695,910.16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308,672.05 | 1,378,447.18 | 9,719,591.02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308,672.05 | 1,378,447.18 | 9,719,591.02 | |
营业收入 | 42,425,143.25 | 251,324.04 | 21,446,637.18 | |
净利润 | -14,109,189.66 | -2,553,882.06 | -2,804,089.84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109,189.66 | -2,553,882.06 | -2,804,089.84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201,225.29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193,334.84 | -2,502,420.91 |
--综合收益总额 | -193,334.84 | -2,502,420.91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适用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5.50%(2019年:35.34%);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8.41%(2019年:58.75%)。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25,746.65万元(2019年12月31日:19,201.53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0.12.31 | 合计 | |||
六个月以内 | 六个月至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495.08 | 19,495.08 | |||
应收票据 | 6,580.70 | 36.60 | 6,617.30 |
应收账款 | 4,025.77 | 24,230.93 | 28,256.70 | ||
其他应收款 | 575.15 | 575.15 | |||
金融资产合计 | 30,676.70 | 24,267.53 | 54,944.23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35.63 | 6,100.89 | 14,136.52 | ||
应付票据 | 15,698.83 | 59.95 | 15,758.78 |
应付账款 | 14,593.80 | 14,593.80 |
其他应付款 | 582.72 | 582.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6.92 | 386.92 | |||
长期借款 | 11,834.05 | 11,834.05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9,297.90 | 6,160.84 | 11,834.05 | 57,292.79 |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9.12.31 | 合计 | |||
六个月以内 | 六个月至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7,509.42 | 0.00 | 0.00 | 0.00 | 7,509.42 |
应收票据 | 7,784.00 | 0.00 | 0.00 | 0.00 | 7,784.00 |
应收账款 | 5,705.90 | 13,667.28 | 1,639.92 | 0.00 | 21,013.10 |
其他应收款 | 612.85 | 0.00 | 0.00 | 0.00 | 612.85 |
金融资产合计 | 21,612.17 | 13,667.28 | 1,639.92 | 0.00 | 36,919.37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27.19 | 4,420.74 | 0.00 | 0.00 | 7,647.93 |
应付票据 | 10,128.81 | 0.00 | 0.00 | 0.00 | 10,128.81 |
应付账款 | 10,320.20 | 0.00 | 0.00 | 0.00 | 10,320.20 |
其他应付款 | 599.91 | 0.00 | 0.00 | 0.00 | 599.9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00 | 241.00 | 0.00 | 0.00 | 482.00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5,046.22 | 0.00 | 5,046.22 |
金融负债合计 | 24,517.11 | 4,661.74 | 5,046.22 | 0.00 | 34,225.07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6,201.73 | 873.30 |
净额 | 6,201.73 | 873.3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
其中:货币资金 | 19,495.08 | 7,509.42 |
净额 | 19,495.08 | 7,509.42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7,934.79 | 6,765.54 |
长期借款 | 11,834.05 | 5,038.7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2.00 | |
净额 | 19,768.84 | 12,286.25 |
于2020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14.47万元(2019年12月31日:8.40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列示见本节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假设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公司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增加或减少约9.35万元。对于本公司以外币计价的债权投资,假设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美元)增加或减少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公司股东权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均增加或减少约10.12万元。对于本公司以外币计价的债务,假设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美元)增加或减少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公司股东权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均减少或增加约5.88万元。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96%(2019年12月31日:41.76%)。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80,000.00 | 2,58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580,000.00 | 2,58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其他说明:
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和汤平四人于2015年10月12日签署的《关于共同控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于2020年4月24日终止失效,四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
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三人于2020年4月24日共同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止,在此期限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三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李有财、江美珠、刘作斌合计持有公司42.27%的股权,根据上述股东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三名股东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共同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控股股东投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 自然人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自然人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李有财 | 16.34% | 16.34% |
江美珠 | 13.53% | 13.53% |
刘作斌 | 12.39% | 12.39% |
合计 | 42.27% | 42.27% |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清美 | 李有财之配偶 |
郭丽贞 | 刘作斌之配偶 |
王元茹 | 汤平之配偶 |
福建合志谊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大股东控制公司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否 | 47,013.9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07,996.02 | 393,805.33 |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9,911.5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与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0年2月19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964,885.46 | 3,329,440.82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6,936,405.50 | 37,734.42 | 445,000.00 | 1,335.00 |
应收账款 |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 327,600.00 | 15,083.22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李有财 | 73,118.65 | |
其他应付款 | 刘作斌 | 87,076.80 |
其他应付款 | 汤平 | 29,287.65 | |
其他应付款 | 江美珠 | 1,974.30 | |
其他应付款 | 郭金鸿 | 126.42 | |
其他应付款 | 邓秉杰 | 1,948.64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与福建星原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合同金额214,651,571.00元,合同工期为600日历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确认工程进度款181,967,136.00元(含税)。
(2)保函
①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向客户开具履约保函,担保金额227,500.00元,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1日。
②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向客户开具质量保函,担保金额18,000.00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5日。
(3)其他承诺事项
2020年8月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福州分行)签订了2020年最高保字第A01-0065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其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信字第A01-0065号《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项下所欠招行福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要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20年08月26日,上海库比克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比克公司)因《委外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纠纷向昆山市人民法院对本公司的子公司昆山智能公司提起诉讼。库比克公司的诉讼请求:昆山智能公司继续履行与库比克公司履行《委外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昆山智能公司支付库比克公司合同尾款1,015,000.00元;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措施担保费由昆山智能公司承担。库比克公司向法院申请了资产保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昆山智能公司因该事项被冻结102万元存款。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911,355.8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0年10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1年1月6日,兴业证券将本次发行获配的14名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本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致同会计师于2021年1月7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星云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2,383,896股,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840.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599,82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400,018.0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2,383,89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76,016,122.09元。
截至2021年04月23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不适用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665,903.44 | 3.61% | 11,665,903.44 | 100.00% | 0.00 | 4,914,263.39 | 2.26% | 4,914,263.39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665,903.44 | 3.61% | 11,665,903.44 | 100.00% | 0.00 | 4,914,263.39 | 2.26% | 4,914,263.39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11,641,590.85 | 96.39% | 22,884,810.18 | 7.34% | 288,756,780.67 | 212,479,686.83 | 97.74% | 18,368,751.86 | 8.64% | 194,110,934.97 |
其中: | ||||||||||
组合1: | 235,289,382.83 | 72.77% | 2,151,337.29 | 0.91% | 233,138,045.54 | 130,177,300.51 | 59.88% | 874,325.93 | 0.67% | 129,302,974.58 |
组合2: | 24,730,791.25 | 7.65% | 6,486,442.36 | 26.23% | 18,244,348.89 | 40,828,993.32 | 18.78% | 4,075,504.95 | 9.98% | 36,753,488.37 |
组合3: | 19,070,760.56 | 5.90% | 14,247,030.53 | 74.71% | 4,823,730.03 | 28,459,547.71 | 13.09% | 13,418,920.98 | 47.15% | 15,040,626.73 |
组合4: | 32,550,656.21 | 10.07% | 32,550,656.21 | 13,013,845.29 | 5.99% | 13,013,845.29 | ||||
合计 | 323,307,494.29 | 100.00% | 34,550,713.62 | 10.69% | 288,756,780.67 | 217,393,950.22 | 100.00% | 23,283,015.25 | 10.71% | 194,110,934.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665,903.4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04,000.00 | 2,60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 | 2,155,230.00 | 2,155,2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公司 | ||||
芜湖天量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1,267,316.00 | 1,267,31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160,000.00 | 1,1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531,000.60 | 531,000.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百顺松涛(天津)动力电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60,100.00 | 460,1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455,603.45 | 455,603.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钱江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恒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5,000.00 | 33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八叶(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16,800.00 | 316,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 | 308,000.00 | 30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旭晨能源有限公司 | 289,200.00 | 289,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金坛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87,000.00 | 287,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海斯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80,000.00 | 2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创元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25,500.00 | 225,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捷奥比电动车有限公司 | 137,567.74 | 137,567.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深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500.00 | 91,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 80,000.00 | 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65,000.00 | 6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壹舸能源有限公司 | 32,085.65 | 32,085.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溢骏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 | 2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665,903.44 | 11,665,903.44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884,810.1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235,289,382.83 | 2,151,337.29 | 0.91% |
组合2: | 24,730,791.25 | 6,486,442.36 | 26.23% |
组合3: | 19,070,760.56 | 14,247,030.53 | 74.71% |
组合4: | 32,550,656.21 | ||
合计 | 311,641,590.85 | 22,884,810.18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见本节五、10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4,953,445.63 |
1年以内小计 | 244,953,445.63 |
1至2年 | 36,612,865.05 |
2至3年 | 25,678,710.96 |
3年以上 | 16,062,472.65 |
3至4年 | 10,450,850.11 |
4至5年 | 3,582,853.24 |
5年以上 | 2,028,769.30 |
合计 | 323,307,494.29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914,263.39 | 7,053,620.05 | 301,980.00 | 11,665,903.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368,751.86 | 4,621,308.32 | 105,250.00 | 22,884,810.18 | ||
合计 | 23,283,015.25 | 11,674,928.37 | 407,230.00 | 34,550,713.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7,23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波士顿电池(江苏)有限公司 | 货款 | 244,38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东营俊通汽车有限公司 | 货款 | 55,0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 | 货款 | 38,5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货款 | 32,0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苏州威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22,6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 货款 | 12,15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 货款 | 2,600.00 | 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407,23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2,568,262.51 | 28.63% | 503,576.32 |
第二名 | 28,500,519.50 | 8.82% | 187,025.79 |
第三名 | 21,985,271.41 | 6.80% | |
第四名 | 18,289,844.39 | 5.66% | 99,497.74 |
第五名 | 14,351,977.35 | 4.44% | 78,075.53 |
合计 | 175,695,875.16 | 54.35%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2,170,448.53 | 15,246,109.41 |
合计 | 32,170,448.53 | 15,246,109.41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不适用2)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政府即征即退款 | 2,351,702.40 | 1,858,498.75 |
押金 | 583,031.74 | 872,337.40 |
保证金 | 1,315,570.75 | 2,783,413.00 |
备用金及其他 | 2,795,000.46 | 2,834,392.09 |
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28,050,767.65 | 9,866,376.95 |
合计 | 35,096,073.00 | 18,215,018.19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90,338.78 | 2,778,570.00 | 2,968,908.78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3,284.31 | -43,284.31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47,054.47 | 2,778,570.00 | 2,925,624.4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456,541.17 |
1年以内(含1年)小计 | 31,456,541.17 |
1至2年 | 379,644.59 |
2至3年 | 799,559.50 |
3年以上 | 2,460,327.74 |
3至4年 | 341,207.74 |
4至5年 | 2,119,12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35,096,073.0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778,570.00 | 2,778,57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90,338.78 | -43,284.31 | 147,054.47 | |||
合计 | 2,968,908.78 | -43,284.31 | 2,925,624.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26,773,201.76 | 1年以内 | 76.29% |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2,351,702.40 | 1年以内 | 6.70% | |
单位一 | 设备预付款 | 1,913,070.00 | 4-5年 | 5.45% | 1,913,070.00 |
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款 | 1,268,715.67 | 1年以内 | 3.61% | |
单位二 | 履约保证金 | 526,500.00 | 2-3年 | 1.50% | 526,500.00 |
合计 | -- | 32,833,189.83 | -- | 93.55% | 2,439,57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2,351,702.40 | 1年以内 |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已于2021年2月收到2,351,702.40元。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4,414,005.95 | 44,414,005.95 | 37,423,005.95 | 37,423,005.9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308,672.05 | 8,308,672.05 | 10,920,816.31 | 10,920,816.31 | ||
合计 | 52,722,678.00 | 52,722,678.00 | 48,343,822.26 | 48,343,822.26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10,207,005.95 | 10,207,005.95 | |||||
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4,216,000.00 | 4,216,000.00 |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991,000.00 | 6,991,000.00 | |||||
合计 | 37,423,005.95 | 6,991,000.00 | 44,414,005.9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星哲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1,201,225.29 | -470,169.07 | -731,056.22 | 0.00 | |||||||
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 9,719,591.02 | -1,410,918.97 | 8,308,672.05 | ||||||||
小计 | 10,920,816.31 | -470,169.07 | -2,141,975.19 | 8,308,672.05 | |||||||
合计 | 10,920,816.31 | -470,169.07 | -2,141,975.19 | 8,308,672.05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0,885,461.17 | 272,009,936.10 | 344,760,449.71 | 206,435,413.30 |
其他业务 | 14,285,264.59 | 4,176,080.23 | 6,849,812.72 | 1,809,558.14 |
合计 | 515,170,725.76 | 276,186,016.33 | 351,610,262.43 | 208,244,971.44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其他业务收入 | 合计 |
其中: | ||||
锂电池组BMS检测系统 | 9,347,253.26 | 9,347,253.26 | ||
动力电池模组/电池组EOL检测系统 | 8,649,448.46 | 8,649,448.46 | ||
锂电池保护板检测系统 | 124,156,846.12 | 124,156,846.12 | ||
锂电池成品检测系统 | 32,481,694.56 | 32,481,694.56 | ||
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 | 76,751,589.37 | 76,751,589.37 | ||
锂电池组工况模拟检测系统 | 22,766,079.23 | 22,766,079.23 | ||
锂电池模组/锂电池组(PACK)自动化组装系统 | 187,761,532.83 | 187,761,532.83 | ||
其他 | 38,971,017.34 | 38,971,017.34 | ||
其他业务收入 | 14,285,264.59 | 14,285,264.5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东 | 304,927,713.81 | 12,452,950.32 | 317,380,664.13 | |
华南 | 124,206,877.88 | 1,832,314.27 | 126,039,192.15 | |
其他 | 29,490,902.49 | 29,490,902.49 | ||
出口 | 42,259,966.99 | 42,259,966.99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消费类锂电池检测、小动力产品锂电池检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及储能相关产品及提供检测服务。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对于提供服务类交易,本公司在提供整个服务的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已完成的履约义务。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41,975.19 | -2,782,829.8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7,397.26 | |
合计 | -2,141,975.19 | -2,595,432.63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164.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79,780.4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5,426.1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01,759.9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64,227.3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000.67 | |
合计 | 6,932,722.2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 11,536,543.10 | 与公司经常性经营活动相关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19% | 0.4209 | 0.42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95% | 0.3697 | 0.369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李有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清心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靳长英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林新田先生、叶文征女士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有财先生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它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公司名称: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