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积累至2020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