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闽东电力: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3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芳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林崇董事出差在外郭嘉祥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工作思路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9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重要事项 ...... 3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0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1第十节公司治理 ...... 66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 74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 219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福建监管局、福建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投公司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本公司、闽东电力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CDM利得清洁发展机制利得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闽东电力股票代码00099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闽东电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FujianMindongElectricPowerLimitedCompan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嘉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52100
办公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52100
公司网址hppt://www.mdep.com.cn
电子信箱mdep@mdep.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宏倪晓睿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电话(0593)2768805(0593)2768888
传真(0593)2098993(0593)2098993
电子信箱yehong5690@163.comnixiaorui@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350000705100343U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梁宝珠、郑世念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9层吕晓峰、郭瑛英2017.11.29-2018.12.31

注:报告期内,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369,419,936.20596,851,052.35-38.11%557,868,75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0,696,917.06105,480,248.28-176.50%-390,377,18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1,354,117.6539,104,215.10-333.62%-376,907,61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3,139,273.25162,237,545.71148.49%87,679,674.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23-178.26%-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23-178.26%-0.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4%5.44%-9.58%-19.14%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4,217,428,991.913,813,331,633.1410.60%3,833,435,07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11,017,978.791,991,714,895.85-4.05%1,844,793,635.77
总股本(股)457,951,455.00457,951,455.000.00%457,951,455.0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369,419,936.20596,851,052.35电力销售、商品房销售、其他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17,187,215.9717,384,364.31主要系房屋租赁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352,232,720.23579,466,688.04电力销售、商品房销售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6,301,396.20131,554,580.4678,127,561.4883,436,39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90,478.2338,104,798.93-16,953,865.19-75,957,37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202,173.3034,806,403.33-18,598,518.86-80,359,828.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078,139.26232,812,422.78192,864,265.8612,540,723.8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678,263.6562,611,988.3730,370.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905,280.20169,351.8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028,843.75528,930.6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237,389.4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80,831.964,994,574.10-17,717,360.56
减:所得税影响额632,177.501,304,840.69-2,351,937.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41,230.88623,971.00-1,865,477.10
合计10,657,200.5966,376,033.18-13,469,575.2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所处行业地位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公司致力于清洁能源、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与开发,主要以水电、风电为主,公司在电力为主的基础上进行相关多元投资,报告期内,上堡风电场风机全部实现并网发电,其他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至2020年底,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55.62万千瓦,其中,水电权益装机容量36.18万千瓦,占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65.05%;风电权益装机容量19.44千瓦,占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34.95%。水电板块,公司目前拥有水库17个,另有牛二电站水库、牛头山电站水库两个非控股水库,电站22个,另有牛头山电站、牛二电站2个非控股电站;风电板块,公司目前拥有控股风电场4个,非控股风电场1个。

公司下属22个水电站分布在福建省宁德市除古田县外的县(市、区),并主要向宁德市局或下属各供电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下属4个控股风力发电场,其中3个在宁德市,主要向福建省电力公司趸售上网电量;1个在吉林省,主要向吉林省电力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水电上网电量目前执行综合上网电价0.3548元/千瓦时(不含税);风电上网电量目前执行综合上网电价0.5221元/千瓦时(不含税)。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水力发电量57,987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50.86%,完成水力售电量56,267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51.33%,主要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公司完成风力发电量29,979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8.76%,完成风力售电量29,231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8.84%,主要系闽箭霞浦风机设备故障、设备可利用率降低,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闽东电力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宁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占有本区域丰富风能资源上具备一定优势,储备一定的陆地及海上风电场开发资源,在本区域水电开发资源枯竭情况下,依然具备较好发展潜力。

(2)发电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相对于电网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但由于水电、风电生产均属国家提倡支持的清洁能源,电调顺序靠前;与火电相比,来自电网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在市场竞争加剧和国家提倡节约低碳的大背景下,公司以水电和风电为主的业务结构优势明显,抗风险能力较强。

(二)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发展趋势

202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提高能源供给水平,加快风电光伏发展,稳步推进水电核电建设,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进一步优化完善电网建设。国家能源局关于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结构转型,持续发展非化石能源;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和海上风电建设,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发展,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预计“十四五”期间电力行业将继续保持景气,供需总体保持平衡。

2、社会用电情况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网站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披露:

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亿千瓦,同比增长9.5%;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7.5%;其中,水电装机3.7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149万千瓦)、风电装机2.81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952万千瓦。“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7.6%,其中非

化石能源装机年均增长13.1%,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2015年底的34.8%上升至2020年底的44.8%,提升10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低于50%,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继续提高。跨区、跨省送电量实现两位数增长。

2020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31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758小时,同比减少70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827小时,同比增加130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216小时,同比减少92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73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281小时,同比降低10小时。2020年,福建省发电厂累计发电量2580.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5%,其中:水电发电量265.4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4.07%;火电发电量1515.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2%;新能源发电量800.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2%。全社会累计用电2483.0亿千瓦时,增长3.36%。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截止本报告期末,股权资产28,602.08万元,较期初30,099.21万元减少1,497.13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参股公司投资亏损。
固定资产截止本报告期末,固定资产200,933.74万元,较期初172,509.06万元增加28,424.68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虎贝风电场项目转固。
在建工程截止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9,058.03万元,较期初42,046.13万元减少32,988.1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虎贝风电场项目转固。
应收票据截止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为0,较期初数减少218.62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白城风电应收票据全部到期兑付。
应收账款截止报告期末,应收账款17,298.24万元,较期初13,730.14万元增加3,568.10万元,主要系应收风电补贴较年初增加。
预付账款截止报告期末,预付账款2,207.66万元,较期初5,021.20万元减少2,813.54万元,主要系东晟地产预付东晟广场工程款较年初减少。
货币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39,998.91万元,较期初7,936.39万元增加32,062.52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预收售房款。
存货截止本报告期末,存货81,847.73万元,较期初65,226.72万元增加16,621.01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东晟广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人才队伍:公司从事电力生产与开发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公司管理者和技术人才。公司积极推进人才战略,大力实施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关键岗位复合人才,人力资源水平持续提升,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优良、忠诚企业、符合公司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

区域发展:闽东电力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宁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占有本区域丰富风能资源上具备一定优势,储备一定的陆地及海上风电场开发资源,在本区域水电开发资源枯竭情况下,依然具备较好发展潜力。

清洁能源:水能和风能资源是非常重要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好不仅增加能源供给,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还能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侯变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优先发展清洁能源,也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方针。

规范治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公司各个层面能够独立运作、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规范运作,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资源储备:公司拥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持续开展风电项目前期踏勘和测风工作,储备了一定数量的陆上和海上风电场资源。

资金保障:公司所积累的良好信用记录,银企关系稳定,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和可使用的金融工具也较为丰富,资金来源有保障。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2020年,公司所处区域降雨异常偏少,呈现极端干旱气候,公司水电主业经营形势异常严峻,受制于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致使水力发、售电量明显减少。面对2020年如此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公司治理、稳妥推进电力主业改革、加强经营管控、积极处置低效资产、落实降本增效各项措施,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6,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743万元,减幅38.11%;实现营业利润-9,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764万元,减幅195.0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618万元,减幅176.5%,主要系本报告期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及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电力板块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水力发电量57,987万千瓦时,较上同期减少50.86%,完成水力售电量56,267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51.33%,主要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公司完成风力发电量29,979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8.76%,完成风力售电量29,231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8.84%,主要系闽箭霞浦风机设备故障、设备可利用率降低,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2)地产板块本公司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地产项目“泰丽园”、“泰怡园”、“泰和园”等项目均获得市场认可。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44万元(均为房屋租赁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1.78%,实现营业利润-2,108万元,实现净利润-1,679万元。

2020年主要财务项目变动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增减额幅度附注
营业收入369,419,936.20596,851,052.35-227,431,116.15-38.11%主要系电力行业确认的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262,642,657.15302,059,486.20-39,416,829.05-13.05%主要系修理费及根据发电量计提的水费、水资源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税金及附加5,609,990.407,739,485.40-2,129,495.00-27.51%主要系电力行业确认的销售收入大幅减少,计提的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
销售费用3,866,857.542,034,600.441,832,257.1090.05%主要系房地产行业广告费、宣传费等较上年同期增加。
管理费用121,864,768.95126,023,524.97-4,158,756.02-3.30%主要系本年职工薪酬等较上年同期减少。
财务费用-净额47,590,089.6561,518,244.68-13,928,155.03-22.64%主要系本报告期平均借款余额及平均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
资产减值损失-15,837,494.91-64,217,437.9348,379,943.02-75.34%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84万元,上年同期计提国电福成资产组及商誉减值准备共6286万元。
投资收益/(损失)-10,029,286.3768,988,607.75-79,017,894.12114.54%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参股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及转让营口风电股权确认投资收益284万元,上年同期转让武汉楚都确认投资收益6140万元。
营业外收入4,353,976.178,236,305.31-3,882,329.14-47.1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赔偿款、补偿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2,223,144.213,191,390.71-968,246.50-30.34%主要系本报告期捐赠支出及因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确认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139,273.25162,237,545.71240,901,727.54148.49%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预收售房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05,949.49-116,513,834.8071,207,885.3161.12%主要系本报告期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余额减少及闽箭霞浦、浮鹰岛风电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54,398.17-182,187,853.02145,033,454.8579.6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融资租赁款及偿还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和谐企业一是夯实党建基础。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千分制考核,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会、综治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并加以量化。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构建和谐企业。构建具有闽电特色的企业文化,落实综治平安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军民共建、结对帮扶、捐资组学等公益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国有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二)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面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要求,以新证券法的实施为契机,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制度与流程建设,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动重大决策落实。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做出科学有效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董事会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决策、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确保了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中规范运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完善良好的内部环境,不断完善与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提高内部控制质量,报告期内,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制定了《董监高薪酬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事项,推动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建设的完善。

(三)深化主业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公司积极推动企业内部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降本增效,一是通过合理分流和消化富余人员,精简压缩内部机构等方法,成功实现了水电权属企业的瘦身健体改革。二是风电企业扁平化改革顺利完成。通过深入开展调研考察论证推演,完成风电事业部内设机构设置,采用了分类别、分批次、分岗位开展全员竞聘,完成了公司风电板块的整合,压缩了管理层级,节省了人力和行政成本。

(四)加强经营管控,推动降本增效一是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加强费用管控,全面推进检修维保、用车、资产出租、办公、会议、差旅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落实降本增效各项措施,向管理要效益;二是加快处置不良低效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源整合、化解经营风险、优化股权结构;三是加强资金管理,通过财资云平台运作,一方面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好日均存款额,另一方面积极与银行沟通存贷款利率,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利用闲置现金进行资金管理,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四是积极推动追债和控险,通过加大环三实业债务追讨力度,充分运用诉讼手段,督促落实已判决案件强制执行工作。

(五)全力攻坚克难,加快项目建设公司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虎贝风电项目:2020年是该项目的决战之年,公司高度重视,形成了“对焦工期、快速决策、严格闭环”的工作推动机制、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风电抢装潮等巨大困难,实现报告期内全部风机并网发电。二是东晟广场项目:报告期内,商业办公区已实现主体封顶,住宅区部分住宅完成预售。三是丰源集控中心项目:报告期内福安区域6个电站全部接入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并完成点对点调试,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四是

海上风电前期: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的霞浦海上风电A、B区项目(装机分别为20万千瓦和30万千瓦)也已完成竞争配置申报。

(六)狠抓安全生产,落实疫情防控一是坚持不懈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通过下发年度安全工作意见、签订责任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责任制督查和考核,逐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年共组织对厂站及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69次。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按照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和市国资委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联防联控。重点加强生产现场、食堂、办公楼等重点场所防控和全体员工的排查。有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扎实推动权属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各生产单位、在建项目复功率达到100%。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55.62551.83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60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0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66
发电量(亿千瓦时)8.796615.0859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8.549814.7667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45,244,275.8742,566,174.87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0.59%0.44%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1,8562,993
水电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水电装机容量(万千瓦)36.1836.18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00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0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00
发电量(亿千瓦时)5.798711.8003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5.626711.5600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37,837,188.8037,581,179.78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0.76%0.47%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16693501
风电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风电装机容量(万千瓦)19.4415.64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60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0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66
发电量(亿千瓦时)2.99793.2856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元/亿千瓦时,含税)2.92313.2067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59,502,240.6460,536,843.55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0.32%0.33%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21381967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因2020年降水稀少,枯水期及机组检修期间,公司为维持电站正常运转外购电合计1017万度,占公司总销售电量的1.19%。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369,419,936.20100%596,851,052.35100%-38.11%
分行业
电力行业352,232,720.2395.35%577,752,385.6696.80%-39.03%
地产行业0.000.00%1,714,302.380.29%-100.00%
贸易行业及其他17,187,215.974.65%17,384,364.312.91%-1.13%
分产品
电力销售352,232,720.2395.35%577,752,385.6696.80%-39.03%
商品房销售(住宅)0.00%1,714,302.380.29%-100.00%
贸易业务及其他17,187,215.974.65%17,384,364.312.91%-1.13%
分地区
福建省328,794,061.3589.00%544,409,347.8391.21%-39.61%
湖北省703,025.150.12%-100.00%
吉林省33,542,170.539.08%33,568,758.395.62%-0.08%
辽宁省7,083,704.321.92%18,169,920.983.04%-61.01%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
电力销售352,232,720.23252,756,932.5228.24%-39.03%-13.26%-21.33%
商品房销售(住宅)0.00-100.00%-100.00%
分地区
福建省328,794,061.35236,874,820.7427.96%-39.61%-6.82%-23.71%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电力销售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宁德区域内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水电销售收入大幅减少商品房销售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新建项目处于预售及在建阶段。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电力行业销售量万度85,498147,667-42.10%
生产量万度87,966150,859-41.69%
地产行业销售量平方米0255-100.00%
生产量平方米0255-100.00%
贸易行业销售量万元
生产量万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电力行业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地产行业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新建项目处于预售及在建阶段。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电力行业252,756,932.5296.24%291,388,425.1096.47%-13.26%
地产行业0.000.00%1,511,531.940.50%-100.00%
贸易业务及其他9,885,724.633.76%9,159,529.163.03%7.93%
合计262,642,657.15302,059,486.20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电力销售252,756,932.5296.24%291,388,425.1096.47%-13.26%
商品房销售(住宅)0.000.00%1,511,531.940.50%-100.00%
贸易业务及其他9,885,724.633.76%9,159,529.163.03%7.93%
合计262,642,657.15302,059,486.20

说明电力行业营业成本主要包括人工工资、折旧、水费、水资源费等;地产行业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存货成本;贸易业务及其他行业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存货成本、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人工工资等。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本报告期内无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子公司营口风电完成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96,375,918.9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80.2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184,871,539.4150.04%
2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37,902,652.7110.26%
3国网宁德市供电有限公司30,371,333.968.22%
4国网福安市电力有限公司22,377,295.656.06%
5国网福鼎市供电有限公司20,853,097.205.64%
合计--296,375,918.9380.2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80,636,839.8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7.23%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9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6,594,547.0040.11%
2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7,124,944.008.59%
3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4,789,100.004.69%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6,128,248.841.94%
5宁德市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6,000,000.001.90%
合计--180,636,839.8457.23%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3,866,857.542,034,600.4490.0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房地产广告费、宣传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管理费用121,864,768.95126,023,524.97-3.30%主要系本年职工薪酬等较上年同期减少。
财务费用47,590,089.6561,518,244.68-22.6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银行借款综合
利率及借款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所得税费用-6,689,081.789,601,743.55-169.67%主要原因系本年亏损,当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减少。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8,186,743.37663,479,115.4833.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5,047,470.12501,241,569.77-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139,273.25162,237,545.71148.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7,638,780.36319,785,946.23108.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2,944,729.85436,299,781.0363.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05,949.49-116,513,834.80-61.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0,410,670.00900,169,487.00-15.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7,565,068.171,082,357,340.02-26.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54,398.17-182,187,853.02-79.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0,678,925.98-136,464,142.13334.9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148.49%,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度增加108.78%,主要系本报告期赎回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度增加63.41%,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79.61%,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款及偿还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度增加334.99%,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广场项目收到的预售房款。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10,029,286.3711.23%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
资产减值-15,837,494.9117.73%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东晟泰和园车位减值。
营业外收入4,353,976.174.8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黄兰溪、闽箭霞浦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款。
营业外支出2,223,144.212.49%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的扶贫款、补助费等。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99,989,073.299.48%79,363,863.462.08%7.40%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项目预收售房款增加。
应收账款172,982,424.384.10%137,301,350.013.60%0.50%主要系应收风电补贴较年初增加。
存货818,477,256.9219.41%652,267,249.0117.10%2.31%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项目投入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126,890,296.413.01%126,769,100.633.32%-0.31%主要系总资产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占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166,490,646.093.95%186,461,810.694.89%-0.9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确认参股公司投资亏损。
固定资产2,009,337,362.4047.64%1,725,090,630.9545.24%2.40%主要系本报告期虎贝风电场项目转固。
在建工程90,580,291.362.15%420,461,336.1211.03%-8.88%主要系本报告期虎贝风电场项目转固。
短期借款621,170,216.2614.73%370,490,462.519.72%5.01%主要系本报告期短期借款事项增加。
长期借款638,005,057.15.13%748,769,087.19.64%-4.51%主要系本报告期长期借款事项减少。
0000
预付款项22,076,608.170.52%50,212,027.271.32%-0.80%主要系东晟广场预付工程款减少。
应付账款159,583,750.843.78%145,643,654.013.82%-0.04%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付工程款增加。
合同负债457,618,798.1610.85%19,231,387.710.50%10.35%主要系本报告期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项目预收售房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1,305,496.701.69%95,075,154.192.49%-0.80%主要系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其他流动负债40,356,978.410.96%100,060,416.672.62%-1.66%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上年度发行的超短融债券。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35,000,000.00569,000,000.00604,000,000.000.00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617,400.005,000,000.0025,617,400.00
金融资产小计55,617,400.00569,000,000.00604,000,000.005,000,000.0025,617,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3,912,776.9093,912,776.90
上述合计149,530,176.90569,000,000.00604,000,000.005,000,000.00119,530,176.90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本报告期完成向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期注资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534,610.58按揭保证金
存货742,198,695.48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317,269,730.04银行借款抵押
闾峡风电场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银行借款质押
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说明)银行借款质押,见说明。
合计1,060,003,036.10

说明:期末,本公司分别将持有的穆阳溪水电98%股权、黄兰溪水力发电100%股权以及国电福成70%股权用于银行贷款质押。期末合并报表时已合并抵消。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32,777,937.9097,261,413.7536.52%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增资6,090,000.0035.00%自有资金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无限期电力经营中0.000.00
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旅游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旅游项目投资与经营;旅游景区增资5,000,000.0010.00%自有资金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无期限旅游在建0.000.00
发有限公司园林规划、设计及施工;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景区游览服务;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文化传播;导游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旅行社服务;住宿,休闲渔业开发;餐饮服务。司、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11,090,000.00------------0.000.0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宁德虎贝风电场工程项目自建风电121,500,617.90524,122,261.62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95.29%0.001,522,429.54已投产2017年06月25日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main/bulletin_detail/true/1202406344?announceTime=2016-06-25
合计------121,500,617.90524,122,261.62----0.001,522,429.54------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17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338.2505.4366,923.1500.00%2,739.34截至本报告日,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0
合计--69,338.2505.4366,923.15000.00%2,739.34--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转固,进入正式经营期,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50,00050,000505.4347,115.6594.23%2018年04月30日5,224.43
2、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20,00020,00019,807.599.04%2020年12月24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0,00070,000505.4366,923.15----5,224.43----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70,00070,000505.4366,923.15----5,224.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项目于2020年12月24日通过风场整体设备72小时验收,正式投产运行时间较短,因此2020年度尚未体现正常运行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2018年1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7,044,237.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1、结余金额情况(1)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募集资金49,530.7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471,156,485.9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393,386.57元(含已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2,300万元)。占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5.53%,
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3.95%,占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均低于10%。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已于2018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运行,因此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上述节余资金27,393,386.57元(含已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2,300万元)元包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或质保金,由于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预计将在2023年以后方可完成支付,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2)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项目已经开始试运行,已于2020年12月24日通过风场整体设备72小时验收。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4,169.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投入募集资金198,074,957.8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因此予以结项。2、结余原因(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充分利用资源,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3)少量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和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2019年6月2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元产品,该产品于2019年12月到期,收益金额为393,332.15元;本金赎回后公司继续使用该资金购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20,000,000.00元,起息日为2019年12月27日。2020年7月10日,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0年9月22日,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元购买保本结构性存款。连同前述20,000,000.00元理财产品共计23,000,000.00元,赎回时获得收益金额合计为743,283.82元。2、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节余资金2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2,393,386.57元节余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股权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出售对公司的影响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股权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5月14日4,911153出售该股权不会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产生影响,确认投资收益3.52%公开挂牌成交价非关联关系2020年05月22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7843817&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5-22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子公司水力发电100,000,000.00227,001,256.85162,242,386.9218,049,277.64-6,784,635.47-2,804,767.44
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建设和经营福建省闽东水电站扩建工程和其他水电站100,000,000.00337,388,720.19312,862,526.3922,298,483.69-1,273,941.02-897,657.26
航天闽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建设;对海上及陆地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风力发电;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的投资建设150,000,000.00603,538,512.0757,252,713.3669,086,916.50-1,256,872.65-1,795,019.84
宁德市东晟地产有限公司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120,000,000.001,373,401,258.29419,475,956.372,444,581.76-21,078,042.42-16,792,557.90
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子公司自有房产租赁100,000,000.0097,717,497.9976,870,439.278,100,318.30487,161.12487,161.12
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子公司电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风力发电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对旅游业的投资;旅游开发与服务;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建设;对海上及陆地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100,000,000.00617,605,321.48222,413,584.7782,140,243.7752,244,260.6752,244,260.67
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子公司水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水力发电;农业综合开发。80,000,000.00176,577,565.9246,477,056.6715,010,283.22-7,646,146.09-7,670,390.67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销售;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风力发电;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建设。110,000,000.00514,409,976.8295,894,148.831,522,429.54-3,341,959.85-3,387,982.97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开发、经营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站和其他水电站等130,000,000.00425,088,114.05298,812,890.3459,064,312.772,604,742.161,482,611.32
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参股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90,000,000.00240,713,166.8845,816,727.9735,733,040.994,323,862.165,205,747.78
应,旅游开发与服务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从事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稀有金属冶炼(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池材料技术研究和发展;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1,300,000,000.001,311,589,944.1436,160,685.23696,852,604.56-28,385,354.36-22,010,759.43
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从事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0,000,000.0037,130,893.5637,129,754.240.00386,259.52383,924.89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让确认投资收益2,839,440.48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控股公司

(1)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2,700.13万元,净资产为16,224.24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4.9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678.46万元,实现净利润-280.48万元。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水力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2)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福建省闽东水电站扩建工程和其他水电站,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3,738.87万元,净资产为31,286.25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9.8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27.39万元,实现净利润-89.77万元。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水力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3)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建设;对海上及陆地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风力发电;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的投资建设。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本公司拥有8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60,353.85万元,净资产为5,725.27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08.6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25.69万元,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79.50万元。

(4)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37,340.13万元,净资产41,947.6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4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107.80万元,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679.26万元。本报告期持续亏损主要系该公司的开发项目“东晟.泰丽园”、“东晟?泰怡园”、“东晟?和宁楼、祥宁楼”、“东晟?泰和园四个项目均已销售完成且新楼盘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5)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自有房产租赁,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60.72%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9,771.75万元,净资产为7,687.04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0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8.72万元,实现净利润48.72万元。

(6)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风力发电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

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对旅游业的投资;旅游开发与服务;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建设;对海上及陆地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61,760.53万元,净资产为22,241.36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14.0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224.43万元,实现净利润5,224.43万元。

(7)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水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水力发电;农业综合开发。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拥有7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7,657.76万元,净资产4,647.71万元,本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1.0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64.61万元,本报告期产生亏损767.04元。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水力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8)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销售;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机设备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风力发电;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建设。注册资本11,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1,441万元,净资产为9,589.4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2.2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34.2万元,本报告期产生亏损338.80万元。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正式转入运营期。

参股公司

(1)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经营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站和其他水电站等。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本公司拥有3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42,508.81元,净资产为29,881.29万元,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906.4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60.47万元,实现净利润148.26万元,本公司按股比确认投资收益41.79万元。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雨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水力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2)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拥有4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4,071.32万元,净资产为4,581.67万元,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573.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32.39万元,实现净利润520.57万元,本公司按股比确认投资收益208.23万元。

(3)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稀有金属冶炼(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池材料技术研究和发展;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注册资本13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3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31,158.99万元,净资产为3,616.07万元,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9,685.2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838.54万元,实现净利润-2,201.08万元,本公司按股比确认投资收益-660.32万元。

(4)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本公司拥有35%股权。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713.09万元,净资产为3,712.98万元,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8.63万元,实现净利润38.39万元,本公司按股比确认投资收益13.44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通过抓项目带动,促进企业做实做稳;抓追债控险和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化解发展障碍;抓处置不良资产和盘活沉淀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抓项目谋划及电力改革政策研究,促进产业投资结构调整;抓资产运营,推进资本运作;抓企业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深化改革,降本增效。

水电行业:目前本区域可供开发的水电资源已面临发展瓶颈,而公司水电装机规模和资产总量在全国水电行业内处于较低的水平,难以跨区域取得大水电基地新建项目开发权,故公司未来水电发展方向通过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基金并购水电等运作方式,扩大公司水电产业布局。

新能源行业: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重要讲话精神,我公司积极开展新能源产业相关业务,实现

装机6万千瓦的宁德虎贝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的霞浦海上风电A、B区项目(装机分别为20万千瓦和30万千瓦)也已完成竞争配置申报,下阶段将继续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光伏项目规划和陆上风电储备等工作。房地产行业:东晟广场项目商业办公区已实现主体封顶,住宅区已完成预售,下阶段继续推进该项目的存量开发。

(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发展战略:十四五时期,国家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宏观经济发展依然看好,本区域蕴藏风能、太阳能、海洋等资源丰富,为产业经营提供良好市场机会和发展空间,公司目前正在规划“十四五”战略,以“电力主业、相关多元、协同发展,借助资本运作、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本框架,重点在电力、新能源等基础性、资源性产业领域进行投资。

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和挑战:业务战略,公司集中精力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为主的电力业务,探索储能、综合智慧能源业务板块,完成房地产存量开发任务,协同做好造船股权管理,坚持稳步推进、分类实施原则,加快低效资产处置,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主业发展。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对非主业、非控股、非盈利的低效股权投资项目进行整合优化,重点推进精信小贷、惠泉啤酒、海交中心等股权转让工作。通过对低效资产、股权的合规处置,回笼资金,收缩战线,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发电主业领域。地域战略,立足闽东,实施有选择“走出去”的地域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宁德四大主导产业集群相关业务的开发建设。深化改革战略,持续深化电力主业改革,推动检修维保业务改革,完善以主业分子公司为重点的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瘦身健体”,实现降本增效目标。

(三)新年度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公司总体运行和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2021年,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求实创新、提升公司的价值,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为此,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推进电力主业改革,实现瘦身健体,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2.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一是确保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尽早投产。完成虎贝风电项目各项扫尾工作;加大力度推进丰源集控中心建设,早日完成整体验收;稳健推动东晟广场项目建设,尽早达到全面交房条件。二是稳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持续跟踪并分析海上风电后续相关政策、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工程投资造价优化等情况,动态做好项目投资经济可行性研究,适时推进海上风电的后续工作。三是采取项目新建和收购并举方式,持续推进电力产业链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大公司资产规模。

3.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生产经营与资产运营并举,加快处置不良低效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源整合,化解经营风险,优化股权结构。

4.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实施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战略,推动公司从单纯的自我积累滚动式发展向资本运营跨越式发展转变。

5.调整优化融资结构,强化资金筹集和管理。实现融资工具的多元化,科学调整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2021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1.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2.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3.做好现场来访投资者的接待,保证公司投资者热线畅通,及时答复投资者通过互动平台提问;

4.积极参加证监局组织的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和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投资者集体见面会;

5.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做好舆情监测工作。

(五)风险因素及对策

1.公司目前主要存在的风险因素包括:

(1)自然气候。公司水力发电业务主要受制于降雨量以及降雨时空分布等气候影响,公司所在地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各年份水量丰枯不均衡,对公司水力发电收入造成影响;气候风况对公司风电业务的业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台风等极端气候对水电站、风电场的发电业务和安全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2)政策风险。目前,在开发和经营电力主业过程中,国家在移民、环保、税收、电价、水费、水资源费、库区基金、

执行生态下泄流量及参与清洁能源优化等方面的政策调整对公司电力主业产生直接影响。

(3)融资风险。风电、房地产等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量大,而公司主营收入规模偏小,经营净现金流难以支撑过高的投融资规模,单一债务融资结构,对公司经营业绩压力大。

(4)经营风险。东北区域风电限电形势依然没有完全缓解,经营效益难以显著提升;船舶行业持续低迷,产能得不到有效释放,库存压力倍增。

2.针对公司现存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1)积极研究水情和风况变化,科学、充分、合理的利用好水资源和风资源,争取多发少损;对现有机组加强日常维护并进行技改或增效扩容改造,保持电站良好状态,妥善安排机组大修节奏,努力提高负荷率。抢抓机遇,加大风电开发力度,巩固扩大电力主业基础;采用股权转让等方式,合理处置低效资产;积极研究新的资源型投资领域,推进实施相关多元化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经营结构;积极探索储能领域的发展模式,做好相应人才的储备工作,打好技术基础。

(2)密切跟踪、研究政策面的变化,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优化运行模式,减少生态流量造成的损失,增加营业收入和效益。着力完善经营风险防控措施,加大风险流程把控和追债力度,降低经营风险,并调整业务经营策略。密切关注海上风电、地产、锂电新能源、船舶市场等形势变化和政策走向,稳健推进各项业务。

(3)强化资金的集中管控,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通过主业基本面稳健的有利条件,加强银企合作,下调贷款利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再融资工作,采用多种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减少资金流动性风险,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降本增效,积极处置低效资产。通过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内部改革和加强预算管理等方式,有效减少检修维保、大修技改、安全生产经费、“三公经费”等支出。通过统筹调配、出租转租等多种举措,盘活公司低效闲置房产。采用股权转让等方式,合理处置低效股权投资项目。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

经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377,188.29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9,044,763.18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利分红应以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分配基础,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9,044,763.18元,故2018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480,248.28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687,922.91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9,956,989.77元,故2019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696,917.06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191,251.00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5,148,240.77元,故2020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80,696,917.060.00%0.000.00%0.000.00%
2019年0.00105,480,248.280.00%0.000.00%0.000.00%
2018年0.00-390,377,188.290.00%0.0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其他承诺《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闽东电力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闽东电力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16年08月18日长期有效未违反承诺
陈丽芳;陈凌旭;关斌;胡建华;李幼玲;林晓鸣;罗成忠;任德坤;汤新华;吴良淼;杨建华;杨小明;叶宏;张斌;张娜;张熙畅;朱培禄其他承诺《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闽东电力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闽东电力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16年08月18日长期有效未违反承诺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其他承诺"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2016年04月28日长期有效未违反承诺
资经营有限公司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陈凌旭;胡建华;黄学敏;李幼玲;林晓鸣;罗成忠;任德坤;汤新华;杨建华;杨小明;叶宏;张斌;朱培禄其他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股权激励方案时,将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股权激励方案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2016年04月28日长期有效未违反承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向认购人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年11月29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向认购人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年11月29日36个月正常履行中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按照2017年10月25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监管。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未来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新增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2、针对上市公司运营的地产项目,本公司将尊重上市公司的意愿并支持上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地产项目运营情况、交易对方谈判情况等因素,五年时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进行剥离。3、针对本公司参股的水电和风电公司,本公司将积极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上述公司符合上市条件并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意向后,争取在五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将该等电力公司的资产/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者(2)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该等电力公司的资产/股权转让给第三方。4、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业务的发展,如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未来产生或出现与未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关的业务或者商业机会,包括新建水电、风电等,本公司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2017年11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第十二节、五、37。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17,151,953.13元、其他流动负债32,412.30元、其他非流动负债2,047,022.28元、预收款项-19,231,387.71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无影响。

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685,364.58元、其他流动负债26,043.25元、其他非流动负债

461.19元、预收款项-711,869.02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临时会议批准。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内无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子公司营口风电完成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2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梁宝珠郑世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梁宝珠2年郑世念3年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10,617.26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19)沪0115民初45097号,法院决定立案审理。2019年12月13日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0年5月20日,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东溟公司应支付闽东电力公司1亿元及利息。2021年2月22日,公司已向东溟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1亿元及利息。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19)沪0115民初45097号,法院决定立案审理。2020年5月20日,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东溟公司应支付闽东电力公司1亿元及利息。2020年5月20日,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东溟公司应支付闽东电力公司1亿元及利息。已向东溟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1亿元及利息。2019年05月29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6311009&announcementTime=2019-05-29
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清算案件。2016年1月22日,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溟公司的清算申请。2021年1月26日,东溟公司转入破产清算程序。02021年1月26日,东溟公司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东溟公司已转入破产清算程序。-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8322472&orgId=gssz
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8-29
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诉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246.882018年5月24日,清算组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3月13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东溟公司全部诉讼请求。3月25日,东溟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10月11日,收到法院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东溟公司向上海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0年11月27日,上海高院再审裁定驳回东溟公司诉讼请求。2020年3月19日,东溟公司向上海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0年11月27日,上海高院再审裁定驳回东溟公司诉讼请求。2020年11月27日,上海高院再审裁定驳回东溟公司诉讼请求。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8322472&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8-29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宋志建买卖合同纠纷案1,688.732019年9月4日,环三实业公司以借贷法律关系重新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8月5日收到宁德市中院一审判决。家具工贸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二审,案件已于2021年1月26日开庭审理。2020年8月5日,收到宁德市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康灿公司、家具工贸公司共同偿还环三实业公司借款本金16,887,250元及利息;宋志建、弘衔公司、肖建辉对康灿公司、家具工贸公司上述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家具工贸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二审,尚未二审判决。尚未二审判决2015年08月15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1439254&announcementTime=2015-08-15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宁德南瑞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6062019年12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再次对南瑞执行一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2019年12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5年08月15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1439254
&announcementTime=2015-08-15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祥奉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祥奉实业有限公司、何孙明仓储合同纠纷案。405.232016年6月23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11月19日恢复本案的强制执行。2019年11月19日恢复本案的强制执行。2019年11月19日,恢复本案的强制执行。2015年08月15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1439254&announcementTime=2015-08-15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宁德市聚仁贸易有限公司、何邦田买卖合同纠纷案。1,389.382019年12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2019年12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2015年08月15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1439254&announcementTime=2015-08-15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福建宇星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144.22019年12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2019年12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5年08月15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1439254&announcementTime=2015-08-15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824.02019年3月26日,宁2019年3月26日,宁德市2020年6月52015http://www
诉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缪瑞侠买卖合同纠纷案。4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9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环三实业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0月16日,收到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环三实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0年6月5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诉讼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9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买卖合同关系;二、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货款8240400元及违约金。2019年10月16日,收到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环三实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0年6月5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诉讼请求。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诉讼请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查询未发现各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12月2日,宁德市中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年08月15日.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1439254&announcementTime=2015-08-15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358.22018年9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经环三实业公司申请,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8.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358.2万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8322472&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8-29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二)。467.99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经环三实业公司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蕉城区法院已立案执行。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
申请,蕉城区法院已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235267.2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3235267.21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蕉城区法院已立案执行。993&announcementId=1208322472&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8-29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蔡小溪等买卖合同纠纷案。1,595.582019年6月1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9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环三实业公司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7月8日,福建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福建省高院二审判决,判决:1、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应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4227733.52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2、蔡小溪对岑屹公司、益享公司、黄妙平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环三实业公司向宁德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7日宁德市中院作出立案执行通知书。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8322472&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8-29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982.6案件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78976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6789766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8322472&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8-29
执行。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二)。917.68案件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38587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8385871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8322472&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8-29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912.2案件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33585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8335850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5964456&announcementTime=2019-03-30
郑贤太诉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款纠纷案2,173.322017年12月1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撤销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6)闽0902民初6072号民事判决;发回2017年12月1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撤销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6)闽0902民初6072号民事判决;发回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重新案件已撤诉2019年03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20年5月20日郑贤太已申请撤诉。审理。2020年5月20日郑贤太已申请撤诉。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5964456&announcementTime=2019-03-30
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林文洁合同纠纷案件9002020年1月2日,环三实业公司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29日收到蕉城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林文洁在9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2020年1月2日,环三实业公司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29日收到蕉城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林文洁在9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已一审判决生效。蕉城区法院已立案强制执行。2015年08月15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1439254&announcementTime=2015-08-15
北京万源公司诉航天闽箭公司风机设备款纠纷仲裁案件。2012年12月12日,航天闽箭公司与北京万源公司签订《霞浦闾峡风电场(4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商务合同》,合同约定航天闽箭公司向北京万源公司购买20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以及配套中央监控系统和专用吊具,合同总价人民币15,920万元。风机设备已于2017年6月安装完毕,但风电场自从正式转入商业运转以来,设备故障率较高,设备可用率低于同行业水平,电量受到影响,北京万源公司未能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修复、更换设备,因此,航天闽箭公司暂缓支付剩余部分设备款项。4,118.42020年6月24日,北京万源公司向福州仲裁委提出申请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裁决航天闽箭公司向北京万源公司支付合同余款人民币3322.40万元;2.请求依法裁决航天闽箭公司向北京万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796万元;3.请求依法裁决本仲裁案件的仲裁费由航天闽箭公司承担。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已向福州仲裁委提起反请求。2021年1月15日,福州市仲裁委对本案请求和反请求作出中止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8322472&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8-29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年度确认的租赁费2019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土地使用权6,000,000.006,000,0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2000年1月,本公司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宁德国投公司租赁本公司占用工业土地(22块,6,918.72亩工业用地),租赁期限48年,自2000年1月1日至2047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年600万元。2003年4月30日,本公司与宁德国投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性支付宁德国投公司5,000.00万元,作为本公司占用工业土地(22块,6,918.72亩工业用地)的预付租赁费,租赁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计13年,平均每年土地租赁费约384.62万元;自2016年1月1日起仍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执行,租赁费每年600万元。2019年6月27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宁德国投公司签订补充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将《租赁协议》第二条修改为“租赁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38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在原《租赁协议》其他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双方应以原《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限续签土地租赁补充协议。因任何原因未续签土地租赁补充协议的,双方承诺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的约定。”原《租赁协议》其他条款不变,仍按原《租赁协议》执行。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限公司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年06月06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6337267&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19-06-06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Ⅰ、土地使用权租赁事项2003年4月30日,本公司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性支付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5,000.00万元,作为本公司占用工业土地(22块,6,918.72亩工业用地)的预付租赁费,租赁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计13年,平均每年土地租赁费约384.62万元;自2016年1月1日起仍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执行,租赁费按600万元/年支付。Ⅱ、宏福大厦整体出租事项

2008年11月25日子公司闽东大酒店与福州西湖大酒店(以下简称“西湖大酒店”)签订的《续建及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闽东大酒店将“宏福大厦”整体出租给西湖大酒店用于酒店经营及商务办公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09年5月3日至2029年5月2日;租赁期开始之日起5年内租赁费用为每月每平方米21.30元,每月租金为646,732.00元,租金每5年递增5%。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2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公告》(2008-55)。Ⅲ、2020年6月23日,本公司与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协议》,将房屋建筑物中“东海商务广场”2号楼第五层出租给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租赁期限2020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初始月租金标准为42元/平方米,按季支付,租金每年递增3%。Ⅳ、本公司子公司东晟地产与宁德市蕉城区皇家国际幼儿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东晟地产将泰怡园10号楼出租给宁德蕉城皇家国际幼儿园用作开办幼儿园使用,租赁期自2016年6月13日至2028年6月12日。前三年每年租金92万元,之后每年度的租金在前一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Ⅴ、2020年6月17日,本公司子公司东晟地产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东晟地产将泰怡园11号楼一、二层出租给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智慧社区指挥中心使用房,租赁期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一层月租金标准为55元/平方米,二层月租金标准为33元/平方米。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2,0002018年05月31日1,900连带责任保证2018.05.31-2032.11.29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8年05月29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05.29-2032.11.2
9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8年10月19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10.19-2032.11.29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9年02月01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2.01-2032.11.29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9年06月28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6.28-2032.11.29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20年11月10日550连带责任保证2020.11-10-2032.11.29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20年12月10日240连带责任保证2020.12.10-2032.11.29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20年12月17日2,160连带责任保证2020.12.17-2032.11.29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2,0002018年04月24日136.75连带责任保证2018.04.24-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8年06月28日4,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06.28-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8年10月31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10.31-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8年12月24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18.12.24-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9年03月27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03.27-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19年12月13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12.13-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20年02月14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02.14-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20年06月12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6.12-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20年08月20日200连带责任保证2020.8.20-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20年09月17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20.9.17-2033.04.15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2020年12月10日2,400连带责任保证2020.12.10-2033.04.15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0,55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44,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29,586.75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30,0002014年06月18日1,060连带责任保证2014.6.18-2029.6.17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2014年06月19日4,940连带责任保证2015.1.27-2029.6.17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2014年06月20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2015.9.22-2029.6.17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2014年06月21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5.9.23-2029.6.17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2016年03月09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2016.03.09-2029.06.17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2016年10月09日1,500连带责任保证2016.10.09-2029.06.17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2016年11月30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6.11.30-2029.06.17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2017年03月15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2017.03.15-2029.06.17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2013年04月26日2017年11月16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2017.11.16-2029.06.1
7
2013年04月26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3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19,0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0,55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74,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48,586.75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5.4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0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0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2,30000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5,50000
合计7,8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2020年公司遵循“以人为本求稳健,尽责担当谋发展,高效创新可持续”的经营理念,切实把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更加关注生产经营过程中人的价值体现和权益保障,更加强调企业对生态环境,社会民生事业上的贡献。——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2020年,我公司扶贫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宁德市“十三五”扶贫开发专项规划,按照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滴水穿石”闽东精神、“弱鸟先飞”进取意识,“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各类扶贫、挂钩帮扶及公益建设,企业品牌形象也得到了提升。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20年公司累计投入各类扶贫及公益建设资金89.06万元。落实挂钩帮扶,给予人才支持。继续做好对寿宁斜滩镇水北村、奖禄村的整体挂钩帮扶工作,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挂职协助开展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以来,公司先后选派干部到寿宁县武曲镇西塘村、寿宁县南阳镇挂职,为挂点乡镇村建设增添力量。

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扶弱。公司大力支持水电站、库区、风电场周边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公益募捐活动,如为福安市晓阳镇马洋村、上白石镇坪庄村、阳头街道广兴社区,蕉城区虎贝镇东源村,福鼎市磻溪镇青坑村等提供帮扶资金支持;

向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宁德市希望公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捐款等,有力地促进公司与本地区的和谐发展,提升企业形象。

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回头看”。公司派出8位高管挂钩帮扶古田县凤都镇石峰村15户贫困户均已实现脱贫。按照“脱贫不脱钩”的整体思路,公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回头看”,持续关注脱贫户的生产生活动态,积极做好帮扶对象的跟踪回访,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巩固成果严防返贫。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计量单位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万元89.06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1.1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类型——农林产业扶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扶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其中:6.1项目类型——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
7.兜底保障————
8.社会扶贫————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21年,我公司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继续安排帮扶资金,通过对口帮扶、产业发展、合作共建等方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国企力量。

1.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积极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帮扶、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安居帮扶、就业帮扶等力度,确保脱贫户收入持续可增收。

2.进一步巩固帮扶成效。继续落实产业、就业、保障、医疗等帮扶措施,持续增强脱贫户自身“造血”功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户不再返贫。

3.进一步落实帮扶政策。用好用活帮扶政策,协助帮扶对象落实好各级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促进脱贫户增收。

4.继续加大对电站、库区、风场周边村庄的支助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入,改善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5.做好企业内部帮扶解困工作,加大对企业困难员工、困难党员的帮扶和慰问。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否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0,69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2,44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7.31%216,673,8830.0018,203,883198,470,000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4.58%66,747,5720.0066,747,5720
张元华境内自然人0.86%3,925,8283925828.003,925,8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1%2,776,5302392264.002,776,530
梁敬文境内自然人0.57%2,610,316884916.002,610,316
吴佳焊境内自然人0.44%2,030,0002029900.002,030,000
李俊雄境内自然人0.33%1,513,7001513700.001,513,700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私享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29%1,344,2641344264.001,344,264
谢红境内自然人0.29%1,333,3001333300.001,333,300
彭明智境内自然人0.27%1,224,3051224305.001,224,30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98,470,000人民币普通股198,470,000
张元华3,925,828人民币普通股3,925,8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776,530人民币普通股2,776,530
梁敬文2,610,316人民币普通股2,610,316
吴佳焊2,030,000人民币普通股2,030,000
李俊雄1,513,700人民币普通股1,513,700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私享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44,264人民币普通股1,344,264
谢红1,333,300人民币普通股1,333,300
彭明智1,224,305人民币普通股1,224,305
杨小霞991,300人民币普通股991,3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公司股东张元华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925828股;公司股东梁敬文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16216股;公司股东吴佳焊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00000股;公司股东李俊雄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13700股;公司股东谢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33300股;公司股东彭明智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24305股;公司股东杨小霞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913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江明融1997年05月05日91350900741677086U接受国资委委托,从事委托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产权营运,行使出资者职能,实业投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许振长2006年12月01日66284145-8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正2009年04月27日1,000,000.00万元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合计------------000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叶宏董事会秘书聘任2020年01月14日
叶宏董事被选举2020年04月21日
陈琦财务总监聘任2020年06月05日
叶宏财务总监任免2020年06月02日工作变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郭嘉祥,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柘荣县审计局干部、柘荣县纪委检查室主任、柘荣县监察局副局长、柘荣县纪委常委、柘荣县东源乡党委副书记、柘荣县乍洋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乡长、党委书记、柘荣县财政局局长、政协副主席、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兼任宁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林崇,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任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铝东南铜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叶宏,高级会计师。曾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董事。

陈丽芳,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雷石庆,民革党员,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曾任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宁德市三都澳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德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安全生产监管部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科宁德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宁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副会长、法定代表人。

胡建华,中共党员,MBA硕士学位,经济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建投资集团电力投资经营管理部总经理、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中闽福清风电、中闽霞浦风电、中闽连江风电、中闽长乐风电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守光,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处长、总审计师等职务、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退出现职的企业中层调研员,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律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州大学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系团委书记、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版权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知识产权协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罗成忠,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高级经营师。曾任福安市商业总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福安市经贸局局长、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宁德市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5年6月—2021年1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2021年1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范志纯,中共党员。毕业于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助理农经师。曾任宁德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联络科科长,宁德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副调研员,闽东宾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娜,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历。曾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等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规事务部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宁德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郑希富,中共党员。毕业于仰恩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初级审计师。曾任福建福安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专职内审人员、审计监察室临时负责人等职。现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福建君融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君融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福建闽东北两翼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闽东北城市协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宗忠,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宁德市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发电分公司经理助理等职。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发电分公司工会主席兼组织委员,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武,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在职大专学历。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发电分公司经理助理等职。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发电分公司副经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许光汀,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学、管理学学士。曾任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副科长,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科科长,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培禄,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福建省宁德市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科长,福建省宁德市经贸委电力科科长,福建省宁德市经贸委能源科科长,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罗良华,中共党员。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职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高砂水电有限公司值长、技术员、经理助理、安监部主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副总经理,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前期办负责人,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闽(长乐)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和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代行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

展部经理职责。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颜序斌,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宁德赤溪学区教师、宁德十二中教师、宁德地区(市)经济研究中心干部、宁德市经济研究中心经济社会研究科科长、宁德市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福建省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琦,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宁德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审计科、财务部干事,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宁德市三都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宁德市宁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林崇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5年03月01日
张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2018年04月01日
陈丽芳宁德市福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04月01日
雷石庆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职工监事2018年04月01日
郑希富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2017年10月08日
罗良华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2018年08月0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刘宁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1998年01月01日
郑守光福建星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7月03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决定;

(1)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为固定津贴,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上市公司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企业所在地总体收入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等客观情况确定。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郭嘉祥董事长58现任22.31
林崇副董事长58现任0
罗成忠董事、总经理59现任41.36
叶宏董事、董事会秘书50现任28.49
陈丽芳董事50现任0
雷石庆董事43现任0
胡建华独立董事66现任6
刘宁独立董事53现任6
郑守光独立董事60现任6
范志纯监事会主席61现任0
张娜监事40现任0
郑希富监事35现任0
陈宗忠监事53现任15.59
陈武监事53现任14.06
许光汀副总经理43现任29.47
朱培禄副总经理54现任31.62
罗良华副总经理47现任27.2
颜序斌副总经理55现任14.63
陈琦财务总监51现任6.12
合计--------248.8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41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35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769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76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883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938
销售人员32
技术人员430
财务人员54
行政人员315
合计1,76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硕、博)11
本科316
大专561
中专、技校(高中)589
初中292
合计1,769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薪酬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员工的工资依据公司的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

3、培训计划

为切实提高各层次各类别任职人员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支撑公司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2021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分层级分类别设计培训项目,并稳步推进,逐一落实。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控制度体系,形成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与会议召开均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程序执行,严格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存在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相符。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面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要求,以新证券法的实施为契机,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制度与流程建设,报告期内,修定完善《公司章程》,制定了《董监高薪酬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公司内控体系更加规范、健全。

2、适时组织公司管理决策人员参加监管单位培训。报告期内,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积极参加深交所、福建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福建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训学习。通过培训,有效的提高了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切实加强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3、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积极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和作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在公司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有效。

4、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共披露127份公告。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5、内幕信息管理上,公司严格并有效执行已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事项筹划审议期间、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做到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并按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买卖公司股票的登记和报备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投资者关系管理视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公司积极主动通过电话、网络互动、参加集体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召开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与机构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听取并采纳机构投资者从专业角度对公司治理提供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到严格分开,各自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问题类型控股股东名称控股股东性质问题成因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同业竞争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其他1、公司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与我司的房地产业务存在同业竞争。2、公司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参股的水电和风电公司与我司存在同业竞争。2017年11月28日,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情形,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就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及避免同业竞争做出以下承诺:1、针对上市公司运营的地产项目,本公司将尊重上市公司的意愿并支持上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地产项目运营情况、交易对方谈判情况等因素,五年时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进行剥离。2、针对本公司参股的水电和风电公司,本公司将积极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上述公司符合上市条件并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意向后,争取在五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将该等电力公司的资产/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者(2)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该等电力公司的资产/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61.89%2020年04月21日2020年04月22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7549402&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4-22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1.89%2020年07月10日2020年07月11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8022884&orgId=gssz0000993&announcementTime=2020-07-11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胡建华1586102
刘宁1596002
郑守光15861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请年报审计机构、聘请公司董事以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相关建议和意见均被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分别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及内审内控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控、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与考核事项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职,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其职责,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对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将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1、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定期邀请注册会计师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和其他相关成员定期与注册会计师联系,我们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同确定了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供给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就审计范围和时间以及注册会计师、治理层、管理层各方在财务报表审计和沟通的责任取得相互了解。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提交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做出公正的评价。我们切实履行了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责任,从而降低了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2、2020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在公司2020年度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编制等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多次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听取公司经理层的汇报,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阅。

(2)2020年1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3月17日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有关资产减值的议案》、《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同意将这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4月22日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检查报告》,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8月17日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10月23日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

(1)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情况。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内控实施进展情况,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对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听取了公司内控实施进展情况,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公司开展的内控实施工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法》、《证券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推进,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控建设工作,并同意以此编制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并开展2020年度内控审计工作。

(2)确定总体审计计划。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3)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进场审计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计划的情况汇报,并就审计中的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询问了对公司风险测评情况,及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审计工作,在约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4)对年度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在对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期出具审计报告初稿进行认真审阅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建议均与公司管理层达成一致,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公司财务部门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进行完善后,尽快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年审注册会计师应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经营层应认真配合年审注册会计师,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0年度报告。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括重要申明、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进行了审阅后,同意将此三份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5)年报审计工作总结。2020年度本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与本委员会充分沟通后,确定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按照审计计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按时对公司进行了正式审计。本委员会一直随时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反复充分沟通、交流,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变动等事项予以了特别关注,在所有重大事项上均取得了一致意见。经过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独立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我们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0年的生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后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薪酬体系。

(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管架构及岗位职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2次,提名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事项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优化公司主营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发放。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3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85.5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73.86%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出现以下或类似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误;(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予改正;(6)公司风险评估职能无效;(7)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8)其他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缺陷。出现以下或类似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重要制度缺失;(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6)致使重特大生产安全或职业危害事故;(7)公司声誉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8)其他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定量标准资产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一般缺陷: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4%;重要缺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重大缺陷: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营业收入潜在错报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利润总额潜在错报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7%;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7%≤错报<利润总额的10%;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10%。直接损失金额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闽东电力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3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3月29日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容诚审字[2021]361Z0085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梁宝珠郑世念

审计报告正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力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闽东电力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闽东电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虎贝风电场工程项目转固

1、事项描述

虎贝风电场工程项目采用EPC总包方式投入建设,共计30台风机。年末闽东电力公司根据风电场整体72小时试运行验收合格作为在建工程转固确认时点。详见第十二节、五、23和第十二节、七、15。本年虎贝风电场工程项目转固金额42,417.66万元,该工程项目转固时点的适当性及转固金额的合理性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估闽东电力公司有关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业务内部控制设计,并评价及测试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政策,分析转固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分析转固政策是否合理;

(3)实地察看虎贝风电场项目现场,查阅风电设备运行工作日志,了解项目进度情况;

(4)获取虎贝风电场项目相关合同、验收报告、设备移交文件等转固依据,核查转固时间是否适当;

(5)获取管理层编制的虎贝风电场项目暂估资产明细,检查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是否恰当,金额是否合理。

四、其他信息

闽东电力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闽东电力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闽东电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闽东电力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闽东电力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闽东电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闽东电力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闽东电力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03月29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99,989,073.2979,363,863.4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186,237.98
应收账款172,982,424.38137,301,350.0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2,076,608.1750,212,027.2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637,086.384,351,583.9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376,000.002,376,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18,477,256.92652,267,249.0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524,407.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1,472,575.44105,104,512.33
流动资产合计1,538,635,024.581,066,311,231.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66,490,646.09186,461,810.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617,400.0020,617,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3,912,776.9693,912,776.96
投资性房地产126,890,296.41126,769,100.63
固定资产2,009,337,362.401,725,090,630.95
在建工程90,580,291.36420,461,336.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6,247,997.1198,450,273.14
开发支出
商誉41,933,586.7941,933,586.79
长期待摊费用4,086,286.646,799,309.65
递延所得税资产22,072,366.4014,685,491.25
其他非流动资产1,624,957.1711,838,685.62
非流动资产合计2,678,793,967.332,747,020,401.80
资产总计4,217,428,991.913,813,331,633.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21,170,216.26370,490,462.5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59,583,750.84145,643,654.01
预收款项19,231,387.71
合同负债457,618,798.1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7,157,489.5745,796,959.45
应交税费3,823,520.125,655,673.65
其他应付款35,820,339.5340,264,729.9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46,920.0046,92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1,305,496.7095,075,154.19
其他流动负债40,356,978.41100,060,416.67
流动负债合计1,426,836,589.59822,218,438.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638,005,057.00748,769,087.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7,542,400.0011,173,016.2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73,676,455.28171,828,546.81
预计负债858,259.40858,259.40
递延收益1,289,017.821,798,089.91
递延所得税负债496,473.70
其他非流动负债2,047,022.28
非流动负债合计823,914,685.48934,426,999.40
负债合计2,250,751,275.071,756,645,437.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457,951,455.00457,951,45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49,392,451.171,649,392,451.1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874,859.9124,874,859.9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21,200,787.29-140,503,870.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11,017,978.791,991,714,895.85
少数股东权益55,659,738.0564,971,299.74
所有者权益合计1,966,677,716.842,056,686,195.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17,428,991.913,813,331,633.14

法定代表人:郭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9,091,854.7831,580,533.96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893,422.239,406,995.1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7,933,601.878,616,145.08
其他应收款1,209,780,017.241,170,487,267.0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47,158,980.61147,158,980.61
存货1,741,634.651,790,429.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471,093.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907,616.095,810,710.36
流动资产合计1,280,348,146.861,263,163,175.3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295,698,842.091,315,391,012.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617,400.0020,617,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3,912,776.9693,912,776.96
投资性房地产8,133,314.047,776,953.05
固定资产377,429,716.01398,877,256.95
在建工程53,875,993.8152,772,920.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975,568.804,462,514.6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249,811.852,346,445.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45,000.00902,490.55
非流动资产合计1,859,938,423.561,897,059,770.11
资产总计3,140,286,570.423,160,222,945.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11,170,216.26370,490,462.5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7,417,323.2114,154,872.15
预收款项711,869.02
合同负债595,868.46
应付职工薪酬27,081,357.8432,273,763.49
应交税费1,956,760.191,530,545.07
其他应付款527,625,617.05475,977,879.3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46,920.0046,92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079,940.9719,259,198.97
其他流动负债26,781.42100,060,416.67
流动负债合计1,211,953,865.401,014,459,007.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8,000,000.00161,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678,620.041,648,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59,737,699.35158,395,771.81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89,017.821,402,008.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461.19
非流动负债合计200,705,798.40322,945,780.67
负债合计1,412,659,663.801,337,404,787.88
所有者权益:
股本457,951,455.00457,951,45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59,948,832.481,659,948,832.4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874,859.9124,874,859.91
未分配利润-415,148,240.77-319,956,989.77
所有者权益合计1,727,626,906.621,822,818,157.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40,286,570.423,160,222,945.5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69,419,936.20596,851,052.35
其中:营业收入369,419,936.20596,851,052.3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41,574,363.69499,375,341.69
其中:营业成本262,642,657.15302,059,486.2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609,990.407,739,485.40
销售费用3,866,857.542,034,600.44
管理费用121,864,768.95126,023,524.9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7,590,089.6561,518,244.68
其中:利息费用42,645,679.3154,408,545.31
利息收入3,379,346.31941,313.04
加:其他收益7,309,062.333,298,726.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029,286.3768,988,607.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201,164.603,930,645.1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73,988.54-10,569,286.0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837,494.91-64,217,437.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838,823.171,211,217.39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1,447,311.8196,187,538.04
加:营业外收入4,353,976.178,236,305.31
减:营业外支出2,223,144.213,191,390.7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9,316,479.85101,232,452.64
减:所得税费用-6,689,081.789,601,743.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627,398.0791,630,709.0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627,398.0791,630,709.0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96,917.06105,480,248.28
2.少数股东损益-1,930,481.01-13,849,539.1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82,627,398.0791,630,70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0,696,917.06105,480,248.2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30,481.01-13,849,539.1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8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0.180.2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郭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51,379,644.67269,423,965.43
减:营业成本129,053,395.80143,850,691.38
税金及附加2,041,330.012,951,060.2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95,248,519.5194,465,628.3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1,957,076.8318,830,007.39
其中:利息费用28,891,000.3136,840,737.33
利息收入24,294,512.2627,307,246.68
加:其他收益3,977,899.06117,991.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449,732.3978,121,800.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782,170.141,488,147.1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16,423.13-67,085,482.6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073.00-1,112,254.9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9,217.36621,069.9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5,977,943.3219,989,702.41
加:营业外收入2,566,698.792,966,242.56
减:营业外支出1,780,006.471,268,022.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5,191,251.0021,687,922.9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5,191,251.0021,687,922.9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5,191,251.0021,687,922.9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95,191,251.0021,687,922.9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56,698,683.92621,629,085.2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9,216,547.4912,856,990.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271,511.9628,993,03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8,186,743.37663,479,115.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6,707,486.19161,812,991.9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3,568,953.95215,293,974.99
支付的各项税费51,881,953.4366,002,930.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889,076.5558,131,672.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5,047,470.12501,241,56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139,273.25162,237,545.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04,000,000.002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214,701.8211,358,206.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45,088.00805,26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8,778,990.5467,622,480.2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7,638,780.36319,785,946.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2,854,729.85148,809,781.03
投资支付的现金580,090,000.00287,49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2,944,729.85436,299,781.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05,949.49-116,513,834.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60,410,670.00891,135,087.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34,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0,410,670.00900,169,487.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12,993,500.00976,246,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8,063,603.5761,448,560.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507,964.6044,662,779.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7,565,068.171,082,357,340.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54,398.17-182,187,853.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39-0.0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0,678,925.98-136,464,142.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8,775,536.73215,239,678.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9,454,462.7178,775,536.7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7,996,918.35285,892,797.6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5,537,951.82711,001,09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3,534,870.17996,893,897.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232,099.3934,027,328.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5,485,305.51160,074,814.92
支付的各项税费8,641,108.3614,557,467.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62,451,210.68768,302,608.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5,809,723.94976,962,219.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25,146.2319,931,677.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604,000,000.002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354,701.8210,428,206.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0,000.00804,7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72,119,341.2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11,521.284,599,70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1,706,223.10327,951,952.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823,760.1820,569,009.70
投资支付的现金580,090,000.00287,49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335,108.0025,103,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8,248,868.18333,162,609.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57,354.92-5,210,657.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40,500,000.007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0,500,000.007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16,500,000.0086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671,180.3332,724,594.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4,171,180.33900,724,594.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1,180.33-170,724,594.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511,320.82-156,003,574.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580,533.96187,584,108.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091,854.7831,580,533.96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57,951,455.001,649,392,451.1724,874,859.91-140,503,870.231,991,714,895.8564,971,299.742,056,686,195.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57,951,455.001,649,392,451.1724,874,859.91-140,503,870.231,991,714,895.8564,971,299.742,056,686,195.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0,696,917.06-80,696,917.06-9,311,561.69-90,008,478.75
(一)综合收益总额-80,696,917.06-80,696,917.06-1,930,481.01-82,627,398.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381,080.68-7,381,080.6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7,38-7,38
1,080.681,080.6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57,951,455.001,649,392,451.1724,874,859.91-221,200,787.291,911,017,978.7955,659,738.051,966,677,716.8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57,951,455.001,649,392,451.1724,874,859.91-287,425,130.311,844,793,635.7778,820,838.931,923,614,474.70
加:会计政策变更41,441,011.8041,441,011.8041,441,011.80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57,951,455.001,649,392,451.1724,874,859.91-245,984,118.511,886,234,647.5778,820,838.931,965,055,486.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5,480,248.28105,480,248.28-13,849,539.1991,630,709.09
(一)综合收益总额105,480,248.28105,480,248.28-13,849,539.1991,630,709.0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57,951,455.001,649,392,451.1724,874,859.91-140,503,870.231,991,714,895.8564,971,299.742,056,686,195.59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57,951,455.001,659,948,832.4824,874,859.91-319,956,989.771,822,818,157.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57,951,455.001,659,948,832.4824,874,859.91-319,956,989.771,822,818,157.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5,191,251.00-95,191,251.00
(一)综合收益总额-95,191,251.00-95,191,251.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57,951,455.001,659,948,832.4824,874,859.91-415,148,240.771,727,626,906.6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57,951,455.001,659,948,832.4824,874,859.91-383,085,924.481,759,689,222.91
加:会计政策变更41,441,011.8041,441,011.80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57,951,455.001,659,948,832.4824,874,859.91-341,644,912.681,801,130,234.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687,922.9121,687,922.91
(一)综合收益总额21,687,922.9121,687,922.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57,951,455.001,659,948,832.4824,874,859.91-319,956,989.771,822,818,157.62

三、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证体股[1998]30号”文批准,由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闽东电力电器厂、福建省闽东水电综合服务公司、闽东电力勘察设计所、宁德地区输变电工程公司等5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于1998年12月30日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000年6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88号”文批准,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2000年7月20日发行成功后本公司依法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000年7月31日,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993。

本公司国家股19,847万股原委托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管理,根据“宁国资[2001]031号”《关于变更国有股权管理的通知》,从2001年1月起由宁德市财政局及宁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管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2001]822号”文批复确认。

2006年8月2日,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将资本公积中7,300万元转增为股本支付给已上市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以此取得上市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7,300万元。

2017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371号”文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4,951,455股新股。2017年10月,本公司发行新股84,951,455股,2017年11月29日,新增股份首日上市。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45,795.1455万元。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05100343U;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法定代表人为郭嘉祥。

本集团主营业务包括水力和风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等。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03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黄兰溪水电100
2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穆阳溪水电982
3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闽箭80
4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闽箭霞浦80.00
5白城富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白城风力80.00
6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东晟地产100
7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闽东大酒店60.72
8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环三实业100
9宁德环三矿业有限公司环三矿业70
10福建环三亿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环三亿能100
11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浮鹰岛风电100
12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国电福成70
13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闽电新能源100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二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本报告期内无新增子公司。

2.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报告期间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营口风力2020.01.01-处置日已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丧失控制权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十二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

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风电补贴款项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除风电补贴外电费款项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业务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第十二节、五、11。

11、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风电补贴款项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除风电补贴外电费款项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业务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16、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房地产开发业务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7、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二节、五、10。

18、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9、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

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20、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第十二节、五、19。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二节、五、27。

2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第十二节、五、27。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55%2.71%—4.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0-10%9.00%—20.00%
大坝年限平均法20-505-10%1.80%—4.75%
引水工程年限平均法15-355-10%2.57%—6.33%
厂房工程年限平均法30-355-10%2.57%—3.17%
升压站年限平均法20-305-10%3.00%—4.75%
生产用房及附属工程年限平均法5-355-10%2.57%—19.00%
发电设备年限平均法5-255-10%3.60%—19.00%
配电设备年限平均法5-305-10%3.00%—19.00%
其他年限平均法5-205-10%4.50%—19.00%
办公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100-10%9.00%—20.00%
输电线路年限平均法5-305%3.17%—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5、油气资产

2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相应的使用年限
海域使用权相应的使用年限
计算机软件2-5年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7、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9、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

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建造的工程符合既定标准

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并网电量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以电能输送至买卖双方约定的仪表计量统计数作为电量结算及实现销售收入的依据。

②房地产销售合同

本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收入于将物业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基于销售合同条款及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物业的控制权可在某一时段内或在某一时点转移。否则,收入于客户获得实物所有权或已完工物业的法定所有权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收款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在确认合同交易价格时,若融资成分重大,本公司将根据合同的融资成分来调整合同承诺对价。本公司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款证明并且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③电站配套技改工程服务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包含电站配套技改工程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不具有无条件在整个合同期间内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收取款项,属于某一时点的收入。

④提供电站运营、人员外派等服务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包含电站运营或人员外派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不具有无条件在整个合同期间内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收取款项,属于某一时点的收入。

派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不具有无条件在整个合同期间内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收取款项,属于某一时点的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前

(1)销售商品收入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预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预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电力销售和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电力销售业务以月末电能输送至买卖双方约定的计量仪表确认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房地产销售业务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款证明并且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采用净额法则表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

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5、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资产证券化业务本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证券化,将资产信托给特定目的实体,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持有部分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本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提供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基础合同的变更管理及其他服务。信托财产在支付信托税负和相关费用之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全部本息偿付之后剩余的信托财产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本公司根据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享有相关收益。

在运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1)终止确认证券化资产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继续确认证券化资产

本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转让该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负债。在随后的会计期间,本公司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的收益及其相关负债的费用。

(3)继续涉入证券化资产

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的,本公司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①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在转让日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在转让日按其继续涉入该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第十二节、五、22。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临时会议批准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17,151,953.13元、其他流动负债32,412.30元、其他非流动负债2,047,022.28元、预收款项-19,231,387.71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无影响。

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685,364.58元、其他流动负债26,043.25元、其他非流动负债

461.19元、预收款项-711,869.02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临时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是□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9,363,863.4679,363,863.46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35,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186,237.982,186,237.98
应收账款137,301,350.01137,301,350.0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0,212,027.2750,212,027.2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351,583.914,351,583.9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376,000.002,376,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52,267,249.01652,267,249.0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524,407.37524,407.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5,104,512.33105,104,512.33
流动资产合计1,066,311,231.341,066,311,231.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86,461,810.69186,461,810.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617,400.0020,617,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3,912,776.9693,912,776.96
投资性房地产126,769,100.63126,769,100.63
固定资产1,725,090,630.951,725,090,630.95
在建工程420,461,336.12420,461,336.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8,450,273.1498,450,273.14
开发支出
商誉41,933,586.7941,933,586.79
长期待摊费用6,799,309.656,799,309.65
递延所得税资产14,685,491.2514,685,491.25
其他非流动资产11,838,685.6211,838,685.62
非流动资产合计2,747,020,401.802,747,020,401.80
资产总计3,813,331,633.143,813,331,633.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70,490,462.51370,490,462.5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5,643,654.01145,643,654.01
预收款项19,231,387.71-19,231,387.71
合同负债17,151,953.1317,151,953.1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5,796,959.4545,796,959.45
应交税费5,655,673.655,655,673.65
其他应付款40,264,729.9640,264,729.9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46,920.0046,92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5,075,154.1995,075,154.19
其他流动负债100,060,416.67100,092,828.9732,412.30
流动负债合计822,218,438.15820,171,415.87-2,047,022.2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748,769,087.00748,769,087.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1,173,016.2811,173,016.2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71,828,546.81171,828,546.81
预计负债858,259.40858,259.40
递延收益1,798,089.911,798,089.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2,047,022.282,047,022.28
非流动负债合计934,426,999.40936,474,021.682,047,022.28
负债合计1,756,645,437.551,756,645,437.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457,951,455.00457,951,45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49,392,451.171,649,392,451.1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874,859.9124,874,859.9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40,503,870.23-140,503,870.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91,714,895.85
少数股东权益64,971,299.7464,971,299.74
所有者权益合计2,056,686,195.592,056,686,195.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813,331,633.143,813,331,633.14

调整情况说明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17,151,953.13元、其他流动负债32,412.30元、其他非流动负债2,047,022.28元、预收款项-19,231,387.71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无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1,580,533.9631,580,533.96
交易性金融资产35,000,000.0035,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9,406,995.179,406,995.1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8,616,145.088,616,145.08
其他应收款1,170,487,267.021,170,487,267.0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47,158,980.61147,158,980.61
存货1,790,429.991,790,429.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471,093.81471,093.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810,710.365,810,710.36
流动资产合计1,263,163,175.391,263,163,175.3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315,391,012.221,315,391,012.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617,400.0020,617,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3,912,776.9693,912,776.96
投资性房地产7,776,953.057,776,953.05
固定资产398,877,256.95398,877,256.95
在建工程52,772,920.7652,772,920.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4,462,514.614,462,514.6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346,445.012,346,445.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902,490.55902,490.55
非流动资产合计1,897,059,770.111,897,059,770.11
资产总计3,160,222,945.503,160,222,945.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70,490,462.51370,490,462.5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154,872.1514,154,872.15
预收款项711,869.02-711,869.02
合同负债685,364.58685,364.58
应付职工薪酬32,273,763.49
应交税费1,530,545.07
其他应付款475,977,879.3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46,92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259,198.97
其他流动负债100,060,416.6710,086,459.9226,043.25
流动负债合计1,014,459,007.211,014,458,546.02-461.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61,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648,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58,395,771.81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402,008.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461.19461.19
非流动负债合计322,945,780.67322,946,241.86461.19
负债合计1,337,404,787.881,337,404,787.88
所有者权益:
股本457,951,455.00457,951,45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59,948,832.481,659,948,832.4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874,859.9124,874,859.91
未分配利润-319,956,989.77-319,956,989.77
所有者权益合计1,822,818,157.621,822,818,157.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60,222,945.503,160,222,945.50

调整情况说明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685,364.58元、其他流动负债26,043.25元、其他非流动负债461.19元、预收款项-711,869.02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无影响。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3、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所得额1、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所得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所得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孙公司营口风力、白城风力、闽箭霞浦作为风力发电公司,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2008]46号”《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作为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并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闽箭霞浦2015年度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本年度处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浮鹰岛风电公司2018年度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本年度处于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此外,子公司闽电新能源也符合享受上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

3、其他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至60%)。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20%的,按税法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至60%)计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8,980.4912,433.56
银行存款399,445,482.2278,763,103.17
其他货币资金534,610.58588,326.73
合计399,989,073.2979,363,863.46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34,610.58元,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晟地产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因不能随时用于支付,本集团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0035,000,000.00
其中:
结构性存款0.0035,000,000.00
其中:
合计35,000,000.00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216,237.98
商业承兑票据970,000.00
合计2,186,237.98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186,237.98100.00%2,186,237.98
其中:
商业承兑汇票970,000.0044.37%97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1,216,237.9855.63%1,216,237.98
合计2,186,237.98100.00%2,186,237.9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期末,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二节、五、1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808,905.889.82%22,808,905.88100.00%0.0022,940,624.1211.82%22,940,624.12100.00%0.00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22,326,659.469.61%22,326,659.46100.00%0.0022,407,242.4611.55%22,407,242.46100.0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482,246.420.21%482,246.42100.00%0.00533,381.660.27%533,381.66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9,539,578.2190.18%36,557,153.8317.45%172,982,424.38171,084,380.8588.18%33,783,030.8419.75%137,301,350.01
其中:
应收账款组合2_应收风电补贴款项157,445,340.5867.76%8,443,757.425.36%149,001,583.16117,033,285.3360.32%5,982,858.605.11%111,050,426.73
应收账款组合3_应收除风电补贴外电费款项33,656,778.3114.49%12,157,527.0936.12%21,499,251.2234,666,075.6117.87%11,844,302.9234.17%22,821,772.69
应收账款组合4_应收其他业务款项18,437,459.327.94%15,955,869.3286.54%2,481,590.0019,385,019.919.99%15,955,869.3282.31%3,429,150.59
合计232,348100.00%59,366,25.55%172,982,194,025,100.00%56,723,629.24%137,301,3
,484.09059.71424.38004.9754.9650.0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福鼎市桐艺模具压铸厂105,671.17105,671.17100.00%公司已被法院查封
宁德南瑞贸易有限公司6,059,964.006,059,964.00100.00%未正常经营,预计收回可能性小
宁德市聚仁贸易有限公司16,266,695.4616,266,695.46100.00%未正常经营,预计收回可能性小
宁德市佳力创贸易有限公司376,575.25376,575.25100.00%未正常经营,预计收回可能性小
合计22,808,905.8822,808,905.8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组合2_应收风电补贴款项117,033,285.335,982,858.605.11%
合计117,033,285.335,982,858.6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按组合2应收风电补贴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9,202,872.763,460,143.645.00
1-2年64,555,551.223,550,555.325.50
2-3年23,686,916.601,433,058.466.05
合计157,445,340.588,443,757.425.3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组合3_应收除风电补贴外电费款项34,666,075.6111,844,302.9234.17%
合计34,666,075.6111,844,302.9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按组合3应收除风电补贴外电费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1,756,443.31275,360.411.27
1-2年22,083.5015,822.8371.65
2-3年39,692.1527,784.5070.00
3年以上11,838,559.3511,838,559.35100.00
合计33,656,778.3112,157,527.0936.1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组合4_应收其他业务款项19,385,019.9115,955,869.3282.31%
合计19,385,019.9115,955,869.3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按组合4应收其他业务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481,590.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15,955,869.3215,955,869.32100.00
合计18,437,459.3215,955,869.3286.5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93,440,906.07
1至2年64,577,634.72
2至3年23,832,279.92
3年以上50,497,663.38
3至4年68,589.97
4至5年3,359.58
5年以上50,425,713.83
合计232,348,484.0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22,940,624.12105,671.17237,389.4122,808,905.88
按组合计提33,783,030.842,774,122.9936,557,153.83
合计56,723,654.962,879,794.16237,389.4159,366,059.7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135,770,753.9558.43%6,556,407.99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35,409,115.0015.24%1,887,349.43
宁德市聚仁贸易有限公司16,266,695.467.00%16,266,695.46
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15,955,798.326.87%15,955,798.32
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8,668,148.303.73%8,668,148.30
合计212,070,511.0391.27%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8,831,412.4640.00%38,760,190.9777.18%
1至2年10,589,846.7447.97%11,390,742.6222.69%
2至3年2,601,341.1611.78%7,931.680.02%
3年以上54,007.810.24%53,162.000.11%
合计22,076,608.17--50,212,027.27--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说明)9,774,153.2144.27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6,128,249.8427.76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说明)2,035,075.909.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767,000.003.47
福建盛越建设有限公司566,037.742.56
合计19,270,516.6987.28

说明:主要系子公司东晟地产开发项目预付工程款。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2,376,000.002,376,000.00
其他应收款1,261,086.381,975,583.91
合计3,637,086.384,351,583.91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376,000.002,376,000.00
合计2,376,000.002,376,000.00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2,376,000.005年以上被投资单位未支付被投资单位正常运营
份有限公司
合计2,376,000.0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爱建证券结算资金100,762,750.00100,762,750.00
逾期预付款转其他应收款79,448,642.9279,448,642.92
保证金8,521,524.008,613,900.00
其他24,653,350.7627,060,028.40
合计213,386,267.68215,885,321.32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284,185.7788,335.66213,537,215.98213,909,737.41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01,350.40-14,708.03-852,357.79-1,068,416.22
其他变动-20,293.56-695,846.33-716,139.89
2020年12月31日余额62,541.8173,627.63211,989,011.86212,125,181.3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98,241.57
1至2年427,224.70
2至3年171,789.55
3年以上211,989,011.86
3至4年122,739.38
4至5年3,461,749.17
5年以上208,404,523.31
合计213,386,267.68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4,801,518.1634,801,518.1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546,498.72695,846.331,850,652.3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176,561,720.53-1,068,416.2220,293.56175,473,010.75
合计213,909,737.41-1,068,416.22716,139.89212,125,181.30

其他减少系本期处置营口风力相应转出的坏账准备。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4,460.75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根据公司相关审批,本期将长账龄呆滞其他应收款项4,460.75元予以核销。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华路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结算资金100,762,750.003年以上47.22%100,762,750.00
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逾期预付款19,002,760.003年以上8.91%19,002,760.00
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预付款16,887,250.003年以上7.91%16,887,250.00
宁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11,535,028.423年以上5.41%11,535,028.42
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预付款9,122,000.003年以上4.27%9,122,000.00
合计--157,309,788.42--73.72%157,309,788.42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496,714.56428,906.344,067,808.228,103,683.861,391,649.926,712,033.94
库存商品6,609.036,609.036,609.036,609.03
周转材料261,456.20261,456.20257,984.70257,984.70
开发成本742,198,695.48742,198,695.48559,963,552.02559,963,552.02
开发产品85,090,664.6415,826,421.9169,264,242.7385,097,565.6485,097,565.64
工程施工229,503.68229,503.68
合同履约成本692,550.48692,550.48
合同取得成本1,985,894.781,985,894.78
合计834,732,585.1716,255,328.25818,477,256.92653,658,898.931,391,649.92652,267,249.01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391,649.9211,073.0011,073.00962,743.58428,906.34
开发产品15,826,421.9115,826,421.91
合计1,391,649.9215,837,494.9111,073.00962,743.5816,255,328.25

(3)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总投资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期末跌价准备
东晟广场2018年11月2023年6月1,249,000,000.00742,198,695.48559,963,552.02-

(4)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期末跌价准备
泰怡园项目2014年10月40,276,481.2440,276,481.24-
泰和园项目2017年03月44,821,084.406,901.0044,814,183.4015,826,421.91
合计85,097,565.646,901.0085,090,664.6415,826,421.91

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107,499,085.84101,946,003.16
预缴所得税4,204,784.913,084,121.87
预缴土地增值税8,242,751.71
预缴其他税费1,525,952.9874,387.30
合计121,472,575.44105,104,512.33

其他说明: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93,641,757.09417,898.746,000,000.0088,059,655.83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6,144,780.54-15,663,129.6310,481,650.91
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16,244,392.082,082,299.1118,326,691.19
上海东溟投资有限16,964,608.5216,964,608.5216,964,608.52
公司
福建省福安鑫地钼业有限公司15,260,470.96-149,790.1115,110,680.85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4,457,936.351,581,005.531,860,000.004,178,941.88
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6,771,040.286,090,000.00134,373.7112,995,413.99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7,451,433.39-6,603,227.8310,848,205.56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490,000.00490,000.00
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000,000.00-594.125,999,405.88
小计203,426,419.216,090,000.00-18,201,164.607,860,000.00183,455,254.6116,964,608.52
合计203,426,419.216,090,000.00-18,201,164.607,860,000.00183,455,254.6116,964,608.52

其他说明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7,200,000.007,200,000.00
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3,417,400.003,417,400.00
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5,000,000.0010,000,000.00
合计25,617,400.0020,617,400.00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业务管理模式不适用
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业务管理模式不适用
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业务管理模式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441,011.8080,441,011.80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3,471,765.163,471,765.16
合计93,912,776.9693,912,776.96

其他说明:

1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81,624,669.96181,624,669.96
2.本期增加金额8,005,682.398,005,682.39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8,005,682.398,005,682.39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189,630,352.35189,630,352.35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4,855,569.3354,855,569.33
2.本期增加金额7,884,486.617,884,486.61
(1)计提或摊销6,896,967.516,896,967.51
(2)固定资产转入987,519.10987,519.1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62,740,055.9462,740,055.9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6,890,296.41126,890,296.41
2.期初账面价值126,769,100.63126,769,100.63

(2)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说明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整体出租的宏福大厦(即宁德大厦,但不包括该大厦18层),承租方为福州西湖大酒店,租赁物业面积为30,363.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09年5月3日至2029年5月2日。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宁德大厦89,700,280.58宁德大厦(原名宏福大厦)处于消防整改及验收阶段,房屋所有权证尚在办理之中,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自行开发出租房产23,589,882.70子公司东晟房产自行开发产品转自有后对外出租,尚未办理权属证书。

其他说明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005,633,901.891,721,342,083.93
固定资产清理3,703,460.513,748,547.02
合计2,009,337,362.401,725,090,630.95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大坝引水工程厂房工程升压站生产用房及附属工程发电设备配电设备办公电子设备输电路线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9,121,885.8622,070,098.49460,042,441.78439,784,076.78158,906,628.9176,443,026.02376,446,333.661,152,890,070.36205,221,427.9833,913,629.8287,222,943.6970,828,569.513,212,891,132.86
2.本期增加金额1,736,472.30202,477.882,010,452.6755,733,133.942,117,163.4520,372,651.85279,980,375.5510,606,460.281,526,368.6416,734,877.2647,275,203.18438,295,637.00
(1)购置202,477.88106,397.07208,324.4165,646.011,180,030.261,201,688.322,964,563.95
(2)在建工程1,736,472.302,010,452.6755,733,133.942,010,766.3820,372,651.85279,772,051.1410,540,814.27346,338.3816,734,877.2646,073,514.86435,331,073.05
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8,624,269.074,982,589.076,769.23270,000.003,029,835.29200,304,920.7012,612,877.183,882,689.794,067,461.134,274,633.87242,056,045.33
(1)处置或报废3,188,995.806,769.2354,794.001,495,856.492,131,035.353,403,449.6721,678.301,260,020.1611,562,599.00
(2)其他减少8,624,269.071,793,593.27270,000.002,975,041.29198,809,064.2110,481,841.83479,240.124,045,782.833,014,613.71230,493,446.33
4.期末余额122,234,089.0917,289,987.30460,042,441.78441,794,529.45214,632,993.6278,290,189.47393,789,150.221,232,565,525.21203,215,011.0831,557,308.6799,890,359.82113,829,138.823,409,130,724.5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2,721,152.3617,532,574.02167,486,336.88229,529,596.81114,084,281.0835,332,188.16149,097,093.71473,411,515.1095,598,011.4123,540,558.3223,367,473.8860,228,762.141,431,929,543.87
2.本期增加金额3,559,394.27957,305.639,993,293.4611,076,855.912,273,062.231,974,283.5810,744,145.4747,494,026.349,493,273.263,178,478.743,291,199.484,682,548.47108,717,866.84
(1)计提3,559,394.27957,305.639,993,293.4611,076,855.912,273,062.231,974,283.5810,744,145.4747,494,026.349,493,273.263,178,478.743,291,199.484,682,548.47108,717,866.84
(2)其他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987,519.104,592,372.194,082.48191,669.832,077,553.91167,846,649.549,479,073.553,545,302.133,715,901.673,114,248.64195,554,373.04
(1)处置或报废2,973,702.134,082.4852,054.30922,315.931,712,554.723,107,057.1820,594.38616,555.929,408,917.04
(2)其他减少987,519.101,618,670.06191,669.832,025,499.61166,924,333.617,766,518.83438,244.953,695,307.292,497,692.72186,145,456.00
4.期末余额45,293,027.5313,897,507.46177,479,630.34240,606,452.72116,353,260.8337,114,801.91157,763,685.27353,058,891.9095,612,211.1223,173,734.9322,942,771.6961,797,061.971,345,093,037.6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61,449.2924,986,057.629,642,689.68564,692.82852,029.3411,225,243.867,765,549.101,809,315.65180,699.582,431,778.1259,619,505.06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1,215,237.02483.071,215,720.09
(1)处置或报废
(2)其他减少1,215,237.02483.071,215,720.09
4.期末余额161,449.2924,986,057.629,642,689.68564,692.82852,029.3411,225,243.866,550,312.081,809,315.65180,699.582,431,295.0558,403,784.9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6,941,061.563,231,030.55257,576,753.82191,545,387.0597,715,039.9740,323,358.22224,800,221.09872,956,321.23105,793,484.318,202,874.1676,947,588.1349,600,781.802,005,633,901.89
2.期初账面价值86,400,733.504,376,075.18267,570,047.28200,611,790.2944,257,655.0140,258,808.52216,123,996.09671,713,006.16107,814,100.9210,192,371.9263,855,469.818,168,029.251,721,342,083.93

(2)关于固定资产情况的说明其他减少主要系本期处置营口风力。

(3)关于融资租赁资产的说明本期已通过名义价值价值1元回购期初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项目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子公司黄兰溪水电的水工仓库等房屋建筑物18,969,839.27土地证未办妥
合计18,969,839.27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发电设备及生产经营管理资产3,703,460.513,748,547.02
合计3,703,460.513,748,547.02

其他说明无法正常使用,待报废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90,580,291.36420,461,336.12
合计90,580,291.36420,461,336.12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331,430,417.31331,430,417.31
丰源集控中心建设项目23,132,234.6823,132,234.6822,215,282.4022,215,282.40
其他67,448,056.6867,448,056.6866,815,636.4166,815,636.41
合计90,580,291.3690,580,291.36420,461,336.12420,461,336.1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550,018,400.00331,430,417.3192,746,135.36424,176,552.6795.29%95.29%22,525,653.7010,691,638.894.67%金融机构贷款
丰源集控中心建设项目29,800,600.0022,215,282.40318,601.5821,896,680.8273.48%73.48%其他
合计579,819,000.00353,645,699.7192,746,135.36424,176,552.67318,601.5821,896,680.82----22,525,653.7010,691,638.894.67%--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探矿权海域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4,623,579.458,346,734.118,784,300.00912,498.00122,667,111.56
2.本期增加金额3,179,099.1060,701.793,239,800.89
(1)购置3,179,099.1060,701.793,239,800.89
(2)内部研发
(3)企

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2,685,382.002,685,382.00
(1)处置
(2)其他减少2,685,382.002,685,382.00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221,695.905,788,042.36121,666.3315,131,404.59
2.本期增加金额2,101,854.73609,215.3545,624.842,756,694.92
(1)计提2,101,854.73609,215.3545,624.842,756,694.9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303,876.036,397,257.71167,291.1717,868,424.9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301,133.838,784,300.009,085,433.8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301,133.838,784,300.009,085,433.8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3,492,612.092,010,178.19745,206.8396,247,997.11
2.期初账面价值95,100,749.722,558,691.75790,831.6798,450,273.1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环三矿业拥有四个探矿权分别为天池银多金属探矿权、周挡金矿探矿权、里洋钼多金属矿、王宿金矿探矿权。其中里洋钼多金属矿、王宿金矿探矿权已灭失,周挡金矿探矿权、天池银多探矿权已到期。上述四个探矿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本公司下属孙公司营口风力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无使用年限,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期完成营口风力股权处置后列入其他转出。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黄兰溪水电41,933,586.7941,933,586.79
营口风力8,996,465.208,996,465.20
国电福成45,952,684.8145,952,684.81
合计96,882,736.808,996,465.2087,886,271.60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黄兰溪水电
营口风力8,996,465.208,996,465.20
国电福成45,952,684.8145,952,684.81
合计54,949,150.018,996,465.2045,952,684.81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集团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成果预计被投资单位未来净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测。

本公司分别将黄兰溪水电发电机组及相关资产、国电福成发电机组及相关资产确认为独立资产组,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模型,有关折现率及测试结果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黄兰溪水电国电福成
资产组组成固定资产(含建筑物附属占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资产组金额(不包含商誉)10,925.2217,380.47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金额15,118.8323,945.14
折现率(税前)9.73%9.73%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21,948.6717,449.72
资产组是否减值
资产组减值金额
商誉(包含完全商誉)4,193.366,564.67
包含商誉资产组是否减值
完全商誉减值金额-6,564.67
本公司商誉减值金额-4,595.27

期末减值测试结果显示,子公司国电福成资产组中商誉减值已于期初全额确认。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本期完成营口风力股权处置后,将其商誉及商誉减值准备余额列入其他减少。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3,945,315.3527,362.641,988,744.721,983,933.27
办公楼租赁费963,701.14642,467.40321,233.74
其他长期待摊项目1,890,293.16269,765.71378,939.241,781,119.63
合计6,799,309.65297,128.353,010,151.364,086,286.64

其他说明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5,826,421.913,956,605.48
可抵扣亏损9,836,886.272,459,221.5731,411,888.297,852,972.07
信用减值准备9,179,566.082,294,891.527,207,594.271,801,898.57
预提长期职工薪酬14,546,719.813,636,679.9513,443,574.223,360,893.56
预计负债858,259.40214,564.85858,259.40214,564.85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折旧影响5,699,163.701,424,790.935,820,648.811,455,162.20
地产预收款业务特殊调整项32,342,448.418,085,612.10
合计88,289,465.5822,072,366.4058,741,964.9914,685,491.25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房地产营销代理费1,985,894.78496,473.70
合计1,985,894.78496,473.70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32,301,666.67325,928,528.17
可抵扣亏损229,174,609.83122,455,630.80
东晟地产土地增资增值额(见说明)5,408,478.695,408,478.69
合计566,884,755.19453,792,637.6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说明

东晟地产土地增资增值额系本公司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投资东晟地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部分,预计这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与计税价值差异在未来转回的可能性较小,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23,470,454.89
202112,571,213.8018,023,168.51
202220,414,406.5624,939,387.17
202330,883,234.0036,080,289.06
202448,434,887.2919,942,331.17
2025116,870,868.18
合计229,174,609.83122,455,630.80--

其他说明: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1,227,855.071,227,855.07
预付工程、设备等长期性款项1,624,957.171,624,957.1710,610,830.5510,610,830.55
合计1,624,957.171,624,957.1711,838,685.6211,838,685.62

其他说明: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00,000,000.00130,000,000.00
抵押借款100,000,000.00100,000,000.00
保证借款320,500,000.0070,000,000.00
信用借款70,000,000.00
期末应付利息670,216.26490,462.51
合计621,170,216.26370,490,462.51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质押借款期末余额20,000.00万元,系本公司以持有穆阳溪水电98%股权作为质押向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取得的借款。

②抵押借款期末余额10,000.00万元,系本公司以福鼎发电分公司桑园电站建筑物及设备作为抵押,并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国投公司拥有的福鼎桑园水电站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营业部取得的借款。

③信用借款期末余额32,050.00万元。其中:(1)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10,000万元,

(2)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城区支行取得的借款9,650万元,(3)本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6,400万元,(4)本公司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信托贷款5,000万元,(5)本公司子公司穆阳溪水电向交通银行股份公司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1,000万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款102,614,281.8283,553,653.70
物料款348,378.33110,650.33
库区基金980,372.829,826,018.82
购水费4,139,330.223,796,285.46
设备款36,937,048.4738,240,050.52
水资源费2,384,655.932,896,585.81
质保金892,316.821,047,440.82
库区维护费797,328.901,245,884.04
租赁费6,000,000.00
水库勘探费214,107.05214,107.05
电量补偿款700,001.38220,001.38
其他3,575,929.104,492,976.08
合计159,583,750.84145,643,654.01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35,074,000.00未最终结算,详见十二节、十三、2
合计35,074,000.00--

其他说明: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售房款
预收货款
电费
预收租金及其他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购房或车位款440,903,191.88720,239.52
预收商品款15,734,029.8115,734,029.81
预收租金电费等其他981,576.47697,683.80
合计457,618,798.1617,151,953.1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预收售房款440,176,761.88子公司东晟地产新增“东晟广场”项目预售款
合计440,176,761.88——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30,064,258.25173,170,323.03182,277,491.0620,957,090.2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991,819.077,907,819.647,843,547.237,056,091.48
三、辞退福利1,066,070.281,136,426.94966,940.781,235,556.44
五、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7,674,811.859,455,566.399,221,626.817,908,751.43
合计45,796,959.45191,670,136.00200,309,605.8837,157,489.57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4,875,690.73136,947,059.37147,566,554.154,256,195.95
2、职工福利费304,666.9111,116,045.4611,117,029.96303,682.41
3、社会保险费2,561,503.918,141,308.417,653,498.563,049,313.76
其中:医疗保险费1,158,618.717,603,432.777,120,262.121,641,789.36
工伤保险费719,359.95127,437.30127,934.93718,862.32
生育保险费683,525.25410,438.34405,301.51688,662.08
4、住房公积金1,349,070.1612,523,873.2912,575,732.461,297,210.99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0,973,326.544,442,036.503,364,675.9312,050,687.11
合计30,064,258.25173,170,323.03182,277,491.0620,957,090.2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4,993,123.673,213,444.633,259,972.964,946,595.34
2、失业保险费1,198,666.127,744.0413,585.761,192,824.40
3、企业年金缴费800,029.284,686,630.974,569,988.51916,671.74
合计6,991,819.077,907,819.647,843,547.237,056,091.48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406,730.05636,940.13
企业所得税1,511,036.702,980,215.39
土地增值税62,671.99586,105.09
其他1,843,081.381,452,413.04
合计3,823,520.125,655,673.65

其他说明: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46,920.0046,920.00
其他应付款35,773,419.5340,217,809.96
合计35,820,339.5340,264,729.96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46,920.0046,920.00
合计46,920.0046,92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2)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支付款项4,887,172.975,032,856.11
保证金及押金17,336,134.4819,913,532.72
代扣员工款项1,395,094.423,746,774.83
往来款及其他12,155,017.6611,524,646.30
合计35,773,419.5340,217,809.96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9,691,200.00应付风机购置款及保证金,尚未结算。
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3,417,400.00退回的投资款
老区一级分公司1,594,259.98往来款
福鼎市国投有限公司1,500,000.00办公场所租赁费
合计16,202,859.98--

其他说明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69,718,586.0262,281,517.3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586,910.6832,793,636.80
合计71,305,496.7095,075,154.19

其他说明:

2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超短融债券本息100,060,416.67
预收款项增值税销项税重分类40,356,978.4132,412.30
合计40,356,978.41100,092,828.97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超短融债券的增减变动: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2019年12月31日余额
19闽东电力SCP001佰元面值2019年12月27日270天1亿元人民币100,060,416.67
债券名称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2020年12月31日余额
19闽东电力SCP0013,148,599.72平价103,209,016.39-

3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7,000,000.00140,500,000.00
抵押借款124,878,757.00131,135,087.00
保证借款310,867,500.00239,194,000.00
抵押+保证借款64,000,000.0064,000,000.00
质押+保证借款190,000,000.00235,000,000.00
期末应付利息977,386.021,221,517.39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69,718,586.02-62,281,517.39
合计638,005,057.00748,769,087.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质押借款期末余额17,000,000.00元,其中系本公司以本公司持有的国电福成70%股权作为质押物向交通银行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一年内到期将其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②抵押借款期末余额124,878,757.00元,其中:(1)借款32,000,000.00元系本公司以本公司上培水电厂发电设备及引水系统工程等资产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其中一年内到期中的借款本金8,000,000.00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2)借款92,878,757.00元系子公司东晟地产以其东晟广场项目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闽(2018)

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3779号)]作为抵押物向厦门银行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其中一年内到期中的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③保证借款期末余额310,867,500.00元,其中:(1)本公司子公司浮鹰岛发电为本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借款15,000,000.00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一年内到期的本金1,000,000.00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2)本公司为子公司闽电新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借款118,500,000.00元提供保证担保,一年内到期的本金11,640,000.00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3)本公司为子公司闽电新能源向工商银行宁德分行借款177,367,500.00元提供保证担保,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本金9,101,200.00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④抵押+保证借款期末余额64,000,000.00元系子公司国电福成以其发电设备、引水工程和水坝等资产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福安支行取得的借款,同时由国电福成原4位自然人股东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本金12,000,000.00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⑤质押+保证借款期末余额190,000,000.00元,系孙公司闽箭霞浦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取得的借款,该借款以闽箭霞浦闾峡风电场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并由子公司航天闽箭提供保证担保。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7,542,400.0011,173,016.28
合计7,542,400.0011,173,016.28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33,264,979.70
福建省华兴信托投资公司(说明①)1,648,000.001,648,000.00
子公司闽东大酒店向股东宁德国投的借款本息6,755,726.178,177,808.85
子公司闽东大酒店向股东闽东能源的借款本息725,584.51875,864.53
小计9,129,310.6843,966,653.0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586,910.6832,793,636.80
合计7,542,400.0011,173,016.28

其他说明:

说明①期末福建省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款项系周宁发电分公司向周宁县经贸技改处取得的借款。

3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180,501,291.34178,132,843.40
二、辞退福利2,331,420.382,429,909.8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9,156,256.44-8,734,206.44
合计173,676,455.28171,828,546.81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178,132,843.40173,677,547.21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11,590,074.7511,565,690.37
1.当期服务成本3,845,349.444,019,951.85
4.利息净额7,744,725.317,545,738.52
四、其他变动-9,221,626.81-7,110,394.18
2.已支付的福利-9,221,626.81-7,110,394.18
五、期末余额180,501,291.34178,132,843.40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178,132,843.40173,677,547.21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11,590,074.7511,565,690.37
四、其他变动-9,221,626.81-7,110,394.18
五、期末余额180,501,291.34178,132,843.40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是指本集团水电板块员工在退休期间(指退休日至死亡日)享受的员工离职后福利,包括工资性补

贴、非工资性补贴。本集团将预计应支付给员工的退休福利按照利率4.3%折现至退休日,并在员工提供服务期间平均确认。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①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折现率4.30%4.30%
死亡率0.000.00
预计平均寿命79.0079.00
职工的离职率0.000.00
薪酬的预期增长率0.000.00

②重大精算假设敏感性分析

由于国债利率比较稳定;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口死亡率、平均寿命越来越稳定;由于本公司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员工相对稳定;由于本集团应支付离职后福利比较固定,故本期本公司未进行敏感性分析。其他说明:

33、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预计补偿款858,259.40858,259.40
合计858,259.40858,259.4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补偿款系子公司东晟房地产与部分购房业主因楼道宽度等纠纷而预提的补偿金。

34、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402,008.86112,991.041,289,017.82与资产相关补助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396,081.05396,081.05子公司黄兰溪水电售后租回资产
合计1,798,089.91509,072.091,289,017.82--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溪尾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补助款1,402,008.86112,991.041,289,017.82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35、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贷方余额重分类2,047,022.282,047,022.28
合计2,047,022.282,047,022.28

其他说明:

36、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57,951,455.00457,951,455.00

其他说明:

①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71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数为84,951,455股。该部分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非交易日顺延),截止期末已满足限售期三十六个月,尚未解禁。②期末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667.3883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47.31%。

37、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640,442,310.181,640,442,310.18
其他资本公积8,950,140.998,950,140.99
合计1,649,392,451.171,649,392,451.1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3,221,640.1023,221,640.10
任意盈余公积1,653,219.811,653,219.81
合计24,874,859.9124,874,859.9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40,503,870.23-287,425,130.3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41,441,011.8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40,503,870.23-245,984,118.5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696,917.06105,480,248.28
期末未分配利润-221,200,787.29-140,503,870.2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52,232,720.23252,756,932.52579,466,688.04292,899,957.04
其他业务17,187,215.979,885,724.6317,384,364.319,159,529.16
合计369,419,936.20262,642,657.15596,851,052.35302,059,486.20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369,419,936.20596,851,052.35电力销售、商品房销售、其他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17,187,215.9717,384,364.31主要系房屋租赁
其中:
其他17,187,215.9717,384,364.31主要系房屋租赁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17,187,215.9717,384,364.31主要系房屋租赁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352,232,720.23579,466,688.04电力销售、商品房销售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电力销售352,232,720.23
房屋租赁及其他17,187,215.97
按经营地区分类352,232,720.23
其中:
福建省328,794,061.35
吉林省33,542,170.53
辽宁省7,083,704.32
其中:
合同类型369,419,936.20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输送并网电量以及商品房交付等事项。其中输送并网电量属某一段时间内的履约义务。履约义务的时间段基本和相应的产品的完成进度一致,主要包括电能输送至当地电网节点。

其中商品房交付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履约义务时点为商品房验收合格,提供交房单。根据本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合同价款不包含重大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与客户合同中根据节点确定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

此外,本公司经营房屋租赁业务,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房屋租赁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57,618,798.16元,其中,14,382,963.75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427,088,228.44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359,044.121,791,320.69
教育费附加775,468.171,502,605.78
房产税2,679,047.432,927,957.72
土地增值税134,676.84
其他796,430.681,382,924.37
合计5,609,990.407,739,485.40

其他说明: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463,684.75425,334.09
其他2,756,783.31962,876.87
租赁费646,389.48646,389.48
合计3,866,857.542,034,600.44

其他说明: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86,953,589.3091,459,249.99
折旧摊销费用9,258,503.498,320,692.30
租赁费7,426,401.796,858,919.86
中介服务费3,561,466.394,514,938.43
办公费4,726,708.863,891,031.75
业务接待费407,478.04300,218.54
差旅、交通费1,822,771.443,391,558.84
水电物业等日常其他费用7,707,849.647,286,915.26
合计121,864,768.95126,023,524.97

其他说明:

44、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总支出58,702,512.2363,030,068.03
减:利息资本化16,056,832.928,621,522.72
利息费用42,645,679.3154,408,545.31
减:利息收入3,379,346.31941,313.04
手续费及其他8,323,756.658,051,012.41
合计47,590,089.6561,518,244.68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存货。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本化率分别为4.67%和5.70%。(上期:4.90%)

45、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112,991.04105,222.14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7,196,071.293,193,504.11
合计7,309,062.333,298,726.25

46、关于其他收益的说明

(1)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本附注五、57。

(2)作为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原因见附注十五、1。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8,201,164.603,930,645.1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839,440.4861,400,770.98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4,303,594.003,128,261.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028,843.75528,930.60
合计-10,029,286.3768,988,607.75

其他说明: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68,416.21-10,910,074.6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642,404.75340,788.57
合计-1,573,988.54-10,569,286.08

其他说明:

4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5,837,494.91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7,095,195.90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301,133.83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5,466,584.81
十三、其他-1,354,523.39
合计-15,837,494.91-64,217,437.93

其他说明:

存货跌价的计提情况详见十二节、七、7。5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利得或838,823.171,211,217.39
合计838,823.171,211,217.39

5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50,000.0050,340.5050,000.00
往来款核销(说明1)1,973,056.161,973,056.16
理赔及赔偿款(说明2)1,977,501.687,960,122.751,977,501.68
其他353,418.33225,842.06353,418.33
合计4,353,976.178,236,305.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说明1:根据公司相关审批,本期将长账龄呆滞应付款项予以核销。说明2:本期主要系收到黄兰溪二级水电站1#主变理赔款1,039,818.28元,以及太平洋保险理赔410,630.00元等。

5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711,573.353,101,893.741,711,573.35
资产报废损失511,570.8689,496.97511,570.86
合计2,223,144.213,191,390.712,223,144.21

其他说明:

5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01,319.6724,293,358.34
递延所得税费用-6,890,401.45-14,691,614.79
合计-6,689,081.789,601,743.5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89,316,479.8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2,329,119.9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2,437,467.9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980,880.32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075,898.5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928,407.2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841,567.1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8,049,132.25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4,550,291.15
其他8,296,224.50
所得税费用-6,689,081.78

其他说明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1,827,016.3512,228,110.86
保证金及押金902,200.005,975,080.14
职工备用金及借款314,938.39870,682.15
利息收入3,379,346.31941,313.04
其他5,848,010.918,977,853.42
合计12,271,511.9628,993,039.6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2,525,400.4016,700,149.27
日常经营费用24,437,626.2827,715,187.16
职工备用金及借款1,838,838.573,041,180.11
保证金3,051,484.181,372,505.96
完成营口转让后支付累计应支付营口往来款9,329,489.85
捐赠及其他1,706,237.279,302,650.07
合计42,889,076.5558,131,672.5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酒店取得其他股东借款9,034,400.00
合计9,034,4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融资租赁租金24,497,085.8844,662,779.84
支付其他筹资利息440,878.72
子公司闽东大酒店偿还向宁德国投的借款本金1,420,000.00
子公司闽东大酒店偿还向闽东能源的借150,000.00
款本金
合计26,507,964.6044,662,779.8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2,627,398.0791,630,709.09
加:资产减值准备17,411,483.4574,786,724.01
信用减值损失1,573,988.5410,569,286.0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5,614,834.35137,339,181.74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2,756,694.922,250,489.3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010,151.362,922,370.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38,823.17-1,211,217.3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11,570.8689,496.9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2,645,679.3161,448,560.1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029,286.37-68,988,607.7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386,875.15-6,432,889.1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96,473.70-8,258,725.6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5,016,853.32-108,700,882.0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689,006.38-23,704,579.2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74,222,055.029,066,915.1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139,273.25162,237,545.7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399,454,462.7178,775,536.7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78,775,536.73215,239,678.8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0,678,925.98-136,464,142.13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48,820,285.00
其中:--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1,294.46
其中:--
其中:--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8,778,990.54

其他说明:

本期处置孙公司营口风力的股权对价为人民币49,110,000.00元支付相关直接费用为289,715.00,处置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二节、八。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399,454,462.7178,775,536.73
其中:库存现金8,980.4912,433.5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99,445,482.2278,763,103.17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9,454,462.7178,775,536.73

其他说明:

5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534,610.58按揭保证金
存货742,198,695.48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317,269,730.04银行借款抵押
闾峡风电场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银行借款质押
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说明)银行借款质押,见说明。
合计1,060,003,036.10--

其他说明:

期末,本公司分别将持有的穆阳溪水电98%股权、黄兰溪水力发电100%股权以及国电福成70%股权用于银行借款质押,本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备注
穆阳溪水电125,099,816.57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消
黄兰溪水电166,975,800.00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消
国电福成120,000,000.00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消
合计412,075,616.57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2.198.027417.58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5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溪尾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补助款112,991.04递延收益112,991.04
即征即退增值税2,453,782.13其他收益2,453,782.13
稳岗补贴4,612,988.86其他收益4,612,988.86
其他零星项目129,300.30其他收益129,300.30
其他零星项目50,000.00营业外收入50,000.00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49,110,000.0086.17%公开挂牌出让2020年05月20日控制权发生转移3,118,723.830.00%0.000.000.00-0.00

其他说明:

(1):本次股权处置支付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费影响投资收益279,283.35元。

(2):有关股权处置交易概述: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闽箭公司公开出让营口公司86.1652%股权的议案》,同意航天闽箭公司按核准评估值4911万元作为营口公司86.1652%股权的挂牌出让底价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让。

航天闽箭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委托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转让营口公司86.1652%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4911万元。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成功摘牌,成交价为人民币4911万元。5月14日,航天闽箭公司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5月20日完成营口风电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及股权交割手续。5月22日,航天闽箭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4911万元。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环三实业宁德市宁德市材料销售100.00%设立
闽东大酒店福州市福州市房产租赁60.72%设立
穆阳溪水电福安市宁德市水力发电98.00%2.00%设立
东晟地产宁德市宁德市房地产开发销售100.00%设立
航天闽箭宁德市宁德市新能源项目投资80.00%设立
白城风力白城市白城市风力发电8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营口风力(说明)营口市营口市风力发电68.93%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闽箭霞浦宁德市宁德市风力发电80.00%设立
环三矿业宁德市宁德市矿产品开发销售70.00%设立
环三亿能宁德市宁德市电力设备安装检修100.00%设立
浮鹰岛风电宁德市宁德市电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等100.00%设立
闽电新能源宁德市宁德市风力发电100.00%设立
黄兰溪水电福安市福安市水力发电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国电福成福安市福安市水力发电7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说明:截止本期期末已完成对外股权转让。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闽东大酒店39.28%191,356.8930,194,708.56
航天闽箭20.00%-190,132.5011,450,542.68
国电福成30.00%-2,301,117.2012,478,176.3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子公司航天闽箭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包括本期营口风力合并期间的少数股东损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闽东大酒店7,998,294.3089,719,203.6997,717,497.995,847,058.7215,000,000.0020,847,058.726,874,228.1094,130,748.55101,004,976.651,572,631.8423,049,066.6624,621,698.50
航天闽箭204,522,445.65399,016,066.42603,538,512.07356,285,798.71190,000,000.00546,285,798.71156,289,617.98470,133,669.71626,423,287.69331,640,006.45228,354,467.36559,994,473.81
国电福成1,896,955.84174,680,610.08176,577,565.9277,986,616.2552,113,893.00130,100,509.251,630,040.01180,267,422.10181,897,462.1166,549,881.7761,200,133.00127,750,014.77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闽东大酒店8,100,318.30487,161.12487,161.124,228,803.637,760,784.00-329,848.33-329,848.3311,248,429.83
航天闽箭69,086,916.50-1,795,019.84-1,795,019.8415,749,325.2592,790,426.38330,880.53330,880.5365,170,711.44
国电福成15,010,283.22-7,670,390.67-7,670,390.678,750,529.3531,385,551.21-47,076,997.95-47,076,997.9521,536,383.55

其他说明:

航天闽箭主要财务数据已将下属子公司营口风力、白城风力和闽箭霞浦纳入并表范围。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联营企业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寿宁县寿宁县开发经营牛头山水电站及其他电站30.00%权益法
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宁德市宁德市风力发电40.00%权益法
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市宁德市配售电35.00%权益法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宁德市宁德市新能源材料生产30.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寿宁牛头山中闽风电宁德配售电宁德厦钨新能源寿宁牛头山中闽风电宁德配售电宁德厦钨新能源
流动资产14,222,842.0151,113,938.392,656,309.96310,454,144.1827,201,390.7140,244,941.492,632,963.65117,076,108.86
非流动资产410,865,272.04189,599,228.4934,474,583.601,001,135,799.96422,059,854.72204,730,206.4616,712,865.70964,281,823.90
资产合计425,088,114.05240,713,166.8837,130,893.561,311,589,944.14449,261,245.43244,975,147.9519,345,829.351,081,357,932.76
流动负债46,061,223.7117,923,988.911,139.321,073,623,580.2757,222,780.5733,364,167.76885,768,187.13
非流动负债80,214,000.00176,972,450.00201,805,678.6473,780,000.00171,000,000.00137,418,300.97
负债合计126,275,223.71194,896,438.911,139.321,275,429,258.91131,002,780.57204,364,167.761,023,186,488.10
净资产298,812,890.3445,816,727.9737,129,754.2436,160,685.23318,258,464.8640,610,980.1919,345,829.3558,171,444.66
少数股东权益5,280,700.846,119,271.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93,532,189.5045,816,727.9737,129,754.2436,160,685.23312,139,193.6940,610,980.1919,345,829.3558,171,444.66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88,059,655.8318,326,691.1912,995,413.9910,848,205.5693,641,757.0916,244,392.086,771,040.2817,451,433.39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88,059,655.8318,326,691.1912,995,413.9910,848,205.5693,641,757.0916,244,392.086,771,040.2817,451,433.39
营业收入59,064,312.7735,733,040.98696,852,604.56121,398,483.8929,876,207.47219,477,624.58
净利润1,482,611.325,205,747.78383,924.89-22,010,759.4346,885,659.19-2,182,347.90198,735.59-37,644,100.50
综合收益总额1,482,611.325,205,747.78383,924.89-22,010,759.4346,885,659.19-2,182,347.90198,735.59-37,644,100.50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6,000,000.006,771,014.41

其他说明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36,260,679.5252,353,187.8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4,232,508.332,270,954.55
--综合收益总额-14,232,508.332,270,954.55

其他说明

(4)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厦门船舶116,301,470.33-172,294,154.07-288,595,624.40
福宁船舶35,805,940.73-28,060,811.30-63,866,752.03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

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十二节、十三、2中披露。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91.27%(2019年12月31日:88.00%);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3.72%(2019年12月31日:72.87%)。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本息62,117.0262,117.02
应付账款10,481.534,227.771,249.0815,958.38
其他应付款566.081,760.621,250.643,577.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130.557,130.55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长期借款本息34,284.6329,515.8863,800.51
长期应付款589.44164.80754.24
合计80,295.1840,862.4632,180.40153,338.04

(续上表)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年至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本息37,049.0537,049.05
应付账款8,815.894,471.411,277.0714,564.37
其他应付款758.241,816.841,446.704,021.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507.529,507.52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10,006.0410,006.04
长期借款本息49,433.5125,443.4074,876.91
长期应付款952.50164.801,117.30
合计66,136.7456,674.2628,331.97151,142.97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663.62万元。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617,400.0025,617,400.00
(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441,011.8013,471,765.1693,912,776.9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80,441,011.8039,089,165.16119,530,176.96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宁德市从事国有资产的产权营运100,000.0047.31%47.3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本公司2001年之前的控股股东
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子公司航天闽箭之少数股东
董事、监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关键管理人员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北京万源工业有限风机采购7,400,00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37,143.98160,809.60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6,000,000.006,000,0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说明:本公司将“东海商务广场”2号楼第五层出租给联营企业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限2010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初始月租金标准为20元/平方米,租金每两年递增8%,本期个别月份享有免租优惠,到期后本公司未续租。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说明:2000年1月,本公司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宁德国投公司租赁本公司占用工业土地(22块,6,918.72亩工业用地),租赁期限48年,自2000年1月1日至2047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年600万元。2003年4月30日,本公司与宁德国投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性支付宁德国投公司5,000.00万元,作为本公司占用工业土地(22

块,6,918.72亩工业用地)的预付租赁费,租赁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计13年,平均每年土地租赁费约384.62万元;自2016年1月1日起仍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执行,租赁费每年600万元。2019年6月27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宁德国投公司签订补充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将《租赁协议》第二条修改为“租赁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38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在原《租赁协议》其他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双方应以原《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限续签土地租赁补充协议。因任何原因未续签土地租赁补充协议的,双方承诺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的约定。”原《租赁协议》其他条款不变,仍按原《租赁协议》执行。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0年09月14日2021年09月14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关于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说明:本公司为子公司和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详见第十二节、十三、2。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说明:本公司享有的建设银行宁德分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10,000万元,

该笔额度授信以本公司福鼎桑园水电站的资产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国投公司拥有的福鼎桑园水电站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保证。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银行借款本金10,000万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674.042019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5日五年期,年利率4.8%,本期应付资金占用费1.53万元,期末尚未支付。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009,200.001,976,100.00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8,668,148.308,668,148.308,668,148.308,668,148.30
应收股利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376,000.002,376,000.00
其他应收款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49,142.43
其他应收款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5,149,572.195,149,572.195,149,572.195,149,572.19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35,074,000.0035,494,000.00
应付账款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6,000,000.00
长期应付款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6,755,726.178,177,808.85
其他应付款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3,417,400.003,417,400.00

7、关联方承诺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对外承诺事项性质金额
投资设立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6月,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投等共同出资设立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旅游公司”)。经营范围为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文化传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10%,首期出资400万元。其余出资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分期到位,出资时间为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缴纳。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1,500.00万元人民币。500.00万元
投资设立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厦钨新能源”)合资成立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厦钨新能源”)计划在宁德建设年产2万吨的动力锂离子正极材料项目。宁德厦钨新能源注册资本13亿元,首期出资1亿元,其余出资额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分期到位。其中,厦钨新能源出资70%,本公司出资30%。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出资3,000.00万元。36,000.00万元
投资设立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0月,本公司与福建福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配售电公司”)共同合资成立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德配售电公司”)。宁德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缴足。其中,本公司出资7,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5%;福能配售电公司出资13,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5%。宁德配售电公司经营范围为: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出资1,309.00万元。6,691.00万元
投资设立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签订协议共同设立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工程需要决定到位时间及数额。全部注册资本金于2021年12月31日前缴清。本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2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认缴金额为1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出资600.00万元。400.00万元
投资设立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与省投集团签订协议共同设立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首期注册资本金100万元,该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开户后30天内2,401.00万元
缴清。其余注册资本金于2021年12月31日前缴清。本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49%,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认缴金额为245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际出资49.00万元。
经营租赁本公司与宁德国投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本公司向宁德国投公司租赁工业土地共22块,计6,918.72亩,租赁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租赁费每年600万元。600万元/年
经营租赁本公司之子公司闽东大酒店与福州西湖大酒店签订《续建及租赁合同书》,约定:闽东大酒店将宏福大厦(即宁德大厦,但不包括该大厦18层),整体租赁给福州西湖大酒店,租赁物业面积为30,363.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09年5月3日至2029年5月2日,租金每隔五年在上次租金标准上递增5%,自2014年5月3日起租金每月每平方米22.365元。非固定金额
经营租赁子公司东晟地产与宁德市蕉城区皇家国际幼儿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东晟地产将泰怡园10号楼出租给宁德蕉城皇家国际幼儿园用作开办幼儿园使用,租赁期自2016年6月13日至2028年6月12日。前三年每年租金92万元,之后每年度的租金在前一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非固定金额
经营租赁子公司东晟地产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东晟地产将泰怡园11号楼一、二层出租给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智慧社区指挥中心使用,租赁期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止。年租金合计93.70万元93.70万元/年
应对新冠疫情实施减免租金为共同应对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快落实宁德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切实减轻承租户经营压力,与承租人共渡难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减免租金安排:(一)减免租金的对象:承租我公司及下属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人和社会组织);(二)减免要求:由承租人提交减免申请;(三)减免期限:3个月(2020年2月-4月);(四)减免租金预计金额:经初步统计,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约有18家,预计减免金额约145万元。已执行完毕
韩南Ⅱ路48芯光缆移交2020年6月19日,为确保丰源集控中心第二条通信通道贯通,必须借用国网宁德供电公司韩南Ⅱ路迁改工程同步完成光缆施工。经福安市电网建设指挥部协调后,拟由公司子公司穆阳溪水电投资建设韩南Ⅱ路48芯OPGW光缆,并按《国家电网公司信息通信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经营管理,穆阳溪水电享有其中6芯使用权,该线路预计工程总造价为51.5689万元(以工程实际决算为准)。后因韩南Ⅱ路48芯光缆资产不属于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其无法承担协调意见中经营管理责任和运行维护职责。鉴于穆阳溪水电对48芯光缆没有运营管理权,该部分资产不会产生额外收益,使用其中6芯光缆已可满足集控中心生产需求,且该资产移交后,穆阳溪水电将不再承担该光缆运行期间的安全责任及维护费用;同时,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在满足电网运行的情况下将220KV韩阳变至北洋变51.57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OPGW6芯光缆无偿给穆阳溪公司使用,穆阳溪水电每年可节约相应的租赁费用。公司及穆阳溪水电与国网宁德供电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产移交不涉及关联交易。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穆阳溪水电在韩南Ⅱ路48芯光缆验收合格后,将韩南Ⅱ路48芯光缆移交给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并以决算为依据承担相关税费,此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实施。

序号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受理机构涉案金额(万元)案由进展备注
1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机设备款纠纷仲裁案件福州仲裁委4118.40申请人申请尚未开庭审理;被申请人反请求中止审理。说明1

说明1:北京万源公司诉航天闽箭公司风机设备款纠纷仲裁案件。2012年12月12日,航天闽箭公司与北京万源公司签订《霞浦闾峡风电场(40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商务合同》,合同约定航天闽箭公司向北京万源公司购买20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以及配套中央监控系统和专用吊具,合同总价人民币15,920万元。风机设备已于2017年6月安装完毕,并进行预验收,但风电场自从正式转入商业运转以来,设备故障率较高,设备可用率低于同行业水平,发电量受到影响,北京万源公司未能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修复、更换设备,基于考虑后续风机设备维护、更换等不确定性,航天闽箭公司暂缓支付剩余部分设备款项。2020年8月21日,北京万源公司向福州仲裁委提出申请仲裁,请求:1.请求依法裁决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向北京万源公司支付合同余款人民币3322.40万元;2.请求依法裁决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向北京万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796万元。2020年12月15日,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向福州仲裁委提起反请求,要求:1.万源工业有限公司向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赔偿可利用率违约金人民币238.80万元;2.万源工业有限公司向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退还5#、6#、9#、18#、20#号风力发电机组的设备款3980万元。3.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向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赔偿发电量损失,暂计至2020年6月16日止的发电量损失人民币789.88万元。4.要求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对全场风电机组履行免费维修保养义务直至全部风电机组最终验收合格,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另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案外人对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管理人的申请,2021年1月15日,福州市仲裁委对本案反请求作出中止审理。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被担保单位名称贷款银行担保事项金额(万元)借款日到期日
子公司
闽电新能源建设银行宁德分行银行借款11,850.002017.11.292032.11.29
闽电新能源工商银行宁德分行银行借款17,736.752018.4.242033.4.15
合计29,586.75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单位名称贷款银行担保事项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浮鹰岛华夏银行厦门分行银行借款1,500.002020.11.092025.11.09

说明: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以授信下支取的实际贷款为确认。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航天闽箭为其下属孙公司闽箭霞浦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借款余额19,000.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自2014年6月18日至2029年6月17日。

(4)子公司东晟地产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担保总额为

53.46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资产负债表日后涉诉案件进展情况

见第十二节、十三、2之(1)及第十二节、十五、3之(5)至(14)。

2、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0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3月29日(董事会批准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年金计划本集团委托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建信养老养颐乐·安享企业年金结合计划进行管理。实施范围及条件:本公司机关本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年金基金来源: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投资运营收益。职工个人自愿缴费且不超过本人缴费基数的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年度工资总额。

单位年缴费总额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按照参加计划职工不超过个人缴费基数的8%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计入企业账户。

单位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超过平均额5倍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企业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年度单位缴费。

企业账户余额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方式为:企业账户余额÷本单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指正常缴费账户)数量。

可以享受本方案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之一:(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出国(境)定居;(4)退休前身故。

2、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和资产均位于境内,主营业务包括水电发电、风电发电及地产板块。由于本公司未有设立分部独立管理上述业务的经营活动和评价其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不予披露分部报告数据。

3、其他

(1)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2018年10月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公司拟将下属部分发电分公司持有的售电合同项下未来不超过6年内收取的电费收入作为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通过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方式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本专项计划总募集资金不超过32,000.00万元,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不超过6年(金额及期限皆为暂定)。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到交易所无异议函,尚未完成该业务。

(2)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2018年10月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公司拟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在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内分期分笔发行,主要用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9闽东电力SCP001;代码:011903074;期限:270天;起息日:2019年12月27日;兑付日:2020年09月22日;实际发行总额:1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4.35%;发行价格:100元/佰元面值。本公司已于2020年09月22日成功兑付。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再次发行上述额度内的超短期融资券。

(3)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2018年10月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公司拟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在发行期限(不超过366天)内分期分笔发行,主要用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发行上述短期融资券。

(4)关于应收爱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本公司起诉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华路证券营业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人民币1亿元一案,2012年2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4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3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沪高民五(商)终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2013年9月,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案件再审申请。2014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本公司再审申请。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交易结算资金账面余额100,762,750.00元(其中762,750.00元为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的保证金利息),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关于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纠纷案件2001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爱建上海复兴东路营业部”)签订了《开户协议书》并开立股东账号和资金账户(简称“2号资金账户”),并存入人民币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2004年,因爱建证券拒绝公司提取该笔保证金。本公司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公司不服以上判决,本公司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2014年6月10日,本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1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本公司再审申请。本公司认为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溟公司”)于2001年12月29日归还公司的委托管理资金人民币1亿元,系东溟公司挪用了公司于2001年12月27日存入爱建上海复兴东路营业部“2号资金账户”内的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司发函要求东溟公司归还所用的1亿元资金及利息,并在东溟公司进入强制清算后债权申报期间,向东溟公司清算组申报该笔债权,东溟公司清算组未予确认。为此,本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东溟公司偿还公司欠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其利息。2019年5月27日,本公司收到法院立案受理通知。案件于2019年6月24日开庭进行证据交换,2019年12月13日开庭审理,2020年5月20日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东溟公司应支付闽东电力公司1亿元及利息。我公司已向东溟公司清算组申报该债权。2021年2月22日,我公司已向东溟公司清算组申报该债权共计104,025,972.22元。2021年3月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6)关于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诉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事项东溟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持股比例45%。目前东溟公司已进入强制清算阶段,东溟公司各项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东溟公司于2002年12月12日在被告爱建证券公司处开设三个资金账户,用于买卖股票。东溟公司进入强制清算后,东溟公司清算组委托审计机构对东溟公司进行审计,并对三个资金账户进行调查,三个资金账户内余额合计人民币2246万元已于2005年9月9日全部被转入其他公司账户。为查清东溟公司账户余额去向,清算组申请法院开出调查令,到被告处调查情况。爱建证券公司仅向清算组提供一份单户对账单,具体转账原因不明。东溟公司三个资金账户2005年9月9日的转账行为,未经东溟公司时任负责人批准,东溟公司对此完全不知情。鉴于此,清算组认为东溟公司账户余额转账系未经东溟公司授权的违规操作,严重损害了东溟公司的合法权益。爱建证券公司作为东溟公司账户的管理人,有义务向清算组说明东溟公司账户余额转账的理由和依据。但是,爱建证券公司未向清算组做出任何答复。为维护东溟公司的合法权益,2018年5月24日,清算组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已一审判决,驳回东溟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019年3月25日,东溟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0月11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3月19日,东溟公司向

上海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0年11月27日,上海高院再审裁定驳回东溟公司诉讼请求。

(7)应收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款项2013年11月18日,环三实业与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下称“岑屹工贸”)签订《商品赊销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岑屹工贸销售铝锭1,142.90吨,规格型号为AL99.7,含税单价15,512.00元/吨,总金额17,728,664.80元。岑屹工贸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款形式向环三实业支付合同金额10%的保证金,余款岑屹工贸应于环三实业交货之日起八个月内以现款形式向环三实业付清。2013年11月18日,环三实业、岑屹工贸、蔡小溪三方签订《协议书》,约定蔡小溪以位于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19-1号处的房产,为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期间,环三实业与岑屹工贸之间签订的所有《商品赊销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3年11月15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自愿为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期间,环三实业与岑屹工贸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项下岑屹工贸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每个《销售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2013年12月1日,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以称“盛世开发公司”)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自愿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28日期间,环三实业与岑屹工贸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项下岑屹工贸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每个《销售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2013年12月5日,环三实业委托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环三实业向其采购的铝锭1,142.90吨转到岑屹工贸的名下。同日,环三实业发函通知岑屹工贸联系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办理提货事宜。同日,岑屹工贸确认收到铝锭1,142.90吨,价值共17,728,664.80元。因岑屹工贸收到货物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经环三实业催讨,黄妙平于2014年7月11日出具《确认函》,明确其为岑屹工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事实。2014年10月29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还款计划,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做好蔡小溪抵押房产的处置工作。2014年11月28日,环三实业、岑屹工贸、蔡小溪再次订立合同,确认岑屹工贸应支付给环三实业的债务不少于15,955,798.22元,环三实业有权对蔡小溪名下的抵押房产以拍卖、变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016年10月8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环三实业诉岑屹工贸一案,并于2017年1月23日开庭审理,于2017年3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公司起诉。环三公司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已于2018年2月22日开庭审理,于2018年9月29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环三实业上诉,维持原裁定。环三实业于2019年1月14日另起诉讼,2019年6月1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9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4227733.52元及自2014年8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相应利息;2、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律师费6万元;3、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环三实业公司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7月8日,福建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1、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4227733.52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2、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律师费6万元;3、蔡小溪对岑屹公司、益享公司、黄妙平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环三实业公司向宁德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7日宁德市中院作出立案执行通知书,目前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环三实业账面应收岑屹工贸款项15,955,798.3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955,798.32元。

(8)应收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款A、2013年11月18日,环三实业与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七色光公司”)签署《总经销合同》。合同约定:七色光公司授权环三实业为产品独家总经销商,合同期限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1日,七色光公司保证环三实业在合同期限内每年销量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13年12月1日,盛世开发公司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七色光公司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28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

2014年2月21日,环三实业向七色光公司发出金额为3,582,000.00元的《订货计划》(采购订单)一份,约定交货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之前。《订货计划》发出当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总经销合同》及《订货计划》提供连带担保。环三实业分别于2013年12月2日支付60万元、2014年2月24日支付250万元、2014年2月26日支付

48.2万元,完成付款义务。款项支付后,七色光公司无法在期限内供货,环三实业向七色光公司、盛世开发公司及黄妙平多次主张权利,黄妙平于2014年10月29日向环三实业出具《还款计划》,同意处置名下资产还款并配合向七色光公司追讨款项。2015年3月7日,环三实业、盛世开发公司、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盛世实业公司”)、黄妙平、黄汉忠签署《合同》,再次确认七色光公司、黄妙平、盛世开发公司的还款责任,同时追加盛世实业公司为采购合同本金提供抵押担保,但因盛世实业公司原因,至今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环三实业向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月5日案件受理立案,法院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起诉。环三实业不服一审裁定,已于2017年7月12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1月30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环三实业上诉。环三实业于2018年3月13日另起诉讼。案件已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8.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4年6月18日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358.2万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对判决不服,已于2018年10月8日提起上诉。经开庭审理,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如下:(1)维持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902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2)变更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902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为: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358.2万元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撤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902民初2277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4)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B、2013年8月5日,环三实业与七色光公司、盛世开发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七色光公司采购价值为4,679,995.00元产品,交货时间为收到货款之日起180天内,逾期交货或无法交货应返还货款时,均应按应交货总额的1‰按日计付违约金,因七色光公司逾期交货、逾期返还货款导致环三实业发生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应由七色光公司承担,盛世开发公司为七色光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013年8月6日,环三实业委托银行向七色光公司开具金额为4,679,995.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完成付款义务。因七色光公司未按期交货,经环三实业追讨,黄妙平于2014年10月29日向环三实业出具《还款计划》,同意处置名下资产用于还款并配合向七色光公司追讨款项。2015年3月7日,环三实业、盛世开发公司、盛世实业公司、黄妙平、黄汉忠签署《合同》,再次确认七色光公司、黄妙平、盛世开发公司的还款责任,同时追加盛世实业公司为采购合同本金提供抵押担保,但因盛世实业公司原因,至今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环三实业向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月5日案件受理立案,法院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起诉。环三实业不服一审裁定,已于2017年7月12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1月30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环三公司上诉。环三实业于2018年3月13日另起诉讼。案件已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235267.2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4年2月5日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3235267.21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被告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2万元;(4)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对判决不服,已于2018年10月8日提起上诉。经开庭审理,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判决如下:(1)维持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902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三项;(2)撤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902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3)变更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902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为: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3235267.21元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环三实业账面应收七色光公司款项8,261,995.00元,计提坏账准备8,261,995.00元。

(9)应收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款项A、2013年12月5日,环三实业与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益享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益享公司采购价值为982.60万元产品,交货时间为收到货款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交货的,应按应交货总额的1‰按日计付违约金,因益享公司逾期交货、逾期返还货款导致环三实业发生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应由益享公司承担。2013年12月6日,环三实业委托银行向益享公司开具金额为982.6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环三实业向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月5日案件受理立案,法院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起诉。环三实业不服一审裁定,于2017年7月12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1月30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环三实业上诉。环三实业于2018年3月13日另起诉讼。案件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78976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4年6月5日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6789766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被告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3.2万元;(4)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对判决不服,已于2018年10月8日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如下:(1)维持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902民初227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三项;(2)变更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902民初2279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为: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6789766元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撤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902民初2279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4)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B、2013年12月5日,环三实业与益享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益享公司采购价值为9,176,760.00元产品,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逾期交货的,应按应交货总额的1‰按日计付违约金。2013年12月5日,环三实业分两笔向益享公司支付货款9,176,760.00元。2013年11月15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益享公司自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2014年7月11日,黄妙平再次确认了以上担保事实。2013年12月1日,盛世开发公司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益享公司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28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因益享公司未按期交货,经环三实业追讨,黄妙平于2014年10月29日向环三实业出具《还款计划》,同意处置名下资产用于还款。2015年3月7日,环三实业、盛世开发公司、盛世实业公司、黄妙平、黄汉忠签署《合同》,再次确认益享公司、黄妙平、盛世开发公司的还款责任,同时追加盛世实业公司为采购合同本金提供抵押担保,但因盛世实业公司原因,至今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环三实业向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公司起诉。环三实业不服一审裁定,于2017年7月12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1月30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

回环三实业上诉。环三实业于2018年3月13日另起诉讼。案件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38587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4年6月4日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8385871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对判决不服,已于2018年10月8日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如下:(1)维持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902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2)撤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902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3)变更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902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为: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8385871元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环三实业账面应收益享公司款项19,002,76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9,002,760.00元。

(10)应收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款项2013年12月5日,环三实业与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灏都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灏都公司采购价值为912.20万元产品,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逾期交货的,应按应交货总额的1‰按日计付违约金。2013年12月5日,环三实业向灏都公司支付货款912.20万元。2013年11月15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灏都公司自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2014年7月11日,黄妙平再次确认了以上担保事实。2013年12月1日,盛世开发公司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灏都公司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28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因灏都公司未按期交货,经环三实业追讨,黄妙平于2014年10月29日向环三实业出具《还款计划》,同意处置名下资产用于还款。2015年3月7日,环三实业、盛世开发公司、盛世实业公司、黄妙平、黄汉忠签署《合同》,再次确认灏都公司、黄妙平、盛世开发公司的还款责任,同时追加盛世实业公司为采购合同本金提供抵押担保,但因盛世实业公司原因,至今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环三实业就上述债权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月5日案件受理立案,于2017年6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起诉。环三实业不服一审裁定,于2017年7月12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11月30日,法院裁定驳回环三实业上诉。环三实业已于2018年3月13日另起诉讼并追加被告上海灏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案件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33585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4年6月4日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2)被告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欠款本金8335850元范围内对原告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已于2018年10月8日提起上诉,被告提起上诉,案件已于2019年3月7日进行二审开庭。2019年10月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如下:(1)维持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902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2)变更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902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为: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妙平、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8335850元向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撤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8)闽0902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4)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4月2日蕉城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执行。被告向福建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1年3月16日环三实业公司收到福建省高院再审立案审查通知书。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环三实业账面应收灏都公司款项9,122,0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122,000.00元。

(11)应收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款项2013年12月27日,环三实业与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淳公司”)及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

同》,采购铜聚酯漆包线151.20吨,货物总价为8,240,400.00元。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对乾淳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向环三实业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2013年5月15日,缪瑞侠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环三实业和乾淳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至2014年12月28日期间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每个《采购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013年12月31日,环三实业按《采购合同》约定向乾淳公司支付全部货款8,240,400.00元。但乾淳公司未依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缪瑞侠也未依约履行连带保证责任。2014年7月4日环三实业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月10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4)宁民初字第611号),由于该合同可能涉及经济刑事犯罪侦查,驳回环三实业诉讼请求。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环三实业原董事长张成文、经理陈跃明分别作出的(2015)宁刑初字第46号《刑事判决书》、(2017)闽09刑终33号《刑事判决书》,影响《采购合同》效力认定的事由已经解除,且各被告至今也未依约向环三实业返还相应款项,已经严重违反了《采购合同》等的相关约定。因此,环三实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19年1月10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3月26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9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G2013045)项下的买卖合同关系;二、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货款8240400元及违约金(以8240400元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自2014年5月13日起计算至买卖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三、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8万元;

四、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缪瑞侠、上海热创经贸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环三实业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开庭审理,2019年10月16日收到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环三实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0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审查。此外,2014年环三实业、乾淳公司、林文洁、黄震等签订《合同》,约定:为担保乾淳公司等债务人依约清偿债务,林文洁提供房产(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区香山街道太湖上景花园一区72幢,房屋所有权证号: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2239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吴国有(2011)第0606973号)进行抵押,登记至环三实业工作人员黄震名下,如乾淳公司等债务人未按约定清偿全部债务,林文洁同意黄震有权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黄震在收到拍卖变卖的价款后应立即将所有款项转交环三实业。2014年11月20日,上述抵押房产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权利人为黄震。2020年6月5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诉讼请求。环三实业向宁德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未发现各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12月2日,宁德市中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环三实业账面应收乾淳实业款项8,240,4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240,400.00元。

(12)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诉林文洁合同纠纷一案环三实业与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以称“上海乾淳公司”)、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银博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上海乾淳公司采购铜聚酯漆包线151.2吨,货物总价为8,240,400元。此后,环三实业与上海乾淳公司、林文洁等人签订了《合同》,约定林文洁自愿提供其所有的位于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太湖上景花园一区72幢房产为上述采购合同项下的债务偿还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若法院审理认为林文洁的抵押无效或可撤销的,林文洁承诺在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900万元范围内和上海乾淳公司等债务人共同向环三实业承担还款责任。2019年1月10日,环三实业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乾淳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等,同时主张要求对被告林文洁提供的上述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7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民终9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上海乾淳公司应向原告环三实业支付货款8,240,400元及违约金(以8,240,400元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自2014年5月13日起计算至买卖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等。但是,同时以案涉房产的抵押权并未设立为理由,驳回了环三实业对被告林文洁提供的上述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根据《合同》的约定,由于环三公司对于被告林文洁提供的上述抵押物未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被告林文洁应就上海乾淳公司对原告环三实业的债务在9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因此,2020年1月2日,环三实业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21日蕉城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林文洁在9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环三实业

向蕉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0月27日蕉城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冻结银行存款。2021年3月6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该太湖上景花园一区72幢房产,拍卖价格为714万元。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拍卖款项。

(13)环三实业诉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宋志建买卖合同纠纷案2013年12月24日,环三实业与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采购进口复合橡胶1089.5吨,货物总价为16887250元;环三实业支付全部货款后,于2014年6月13日前交清全部货物;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每延期一日交清货物,按应交货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一点五向环三实业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环三实业有权解除合同,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应按合同货款总金额的10%向环三实业公司支付违约金;另外,2013年12月17日,宋志建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对《采购合同》项下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生效后,环三实业向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支付全部的货款16887250元。但是,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经环三实业多次催促,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至今未交付任何的货物。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逾期交货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采购合同》的约定,为此,2014年7月4日,环三实业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采购合同》,并返还货款16887250元以及违约金,宋志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4年11月27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宁民初字第6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的诉讼请求。2014年12月26日,环三实业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7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闽民终字第1222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案件二审于2016年1月18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2017年10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闽民终字第12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宁民初字第610号民事裁定;指定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开庭审理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一审裁定驳回环三实业公司起诉。2019年1月24日,环三实业公司已提起上诉。2019年5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民终7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实业上诉,维持原裁定。2019年9月4日,环三实业以借贷法律关系重新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月6日已一审开庭审理,2020年8月5日收到宁德市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康灿公司、家具工贸公司共同偿还环三实业公司借款本金16,887,250元及利息;宋志建、弘衔公司、肖建辉对康灿公司、家具工贸公司上述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清偿责任。家具工贸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二审,案件已于2021年1月26日开庭审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环三实业账面应收福建省家具工贸集团公司款项16,887,25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887,250.00元。

(14)东溟公司清算东溟公司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登记设立,系本公司参股公司。2004年东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人陆续下落不明,股东上海全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至今也无法联系。从2004年起,东溟公司一直处于停业状态,董事会、股东会职能根本无法实现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强制清算东溟公司。2016年1月22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浦民二(商)清(预)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溟公司的清算申请,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组成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东溟公司经清算后资不抵债准备转入破产清算程序。2021年1月2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受理东溟公司破产清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东溟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6,964,608.52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5)郑贤太诉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款纠纷案2011年1月,洪宇建设集团公司与东晟地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宁德市东晟泰怡园工程施工项目,该工程的中标工程造价为261,562,512.68元,总工期为1080日历天。2011年9月16日,洪宇建设集团公司与郑贤太、肖建辉签订《施工项目技术合作协议书》,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将承包的东晟泰怡园工程项目转包给郑贤太、肖建辉施工。工程于2014年5月竣工验收。郑贤太提出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尚欠其工程款21,733,17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2016年7月12日,郑贤太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晟地产和洪宇建设集团公司连带偿还工程款本金21,733,710元及逾期支付的相应利息。2016年8月15日,东晟地产收到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开庭传票及案件材料。东晟地产认为,该案件的审理需以洪宇建设集团

公司诉东晟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审理结果为前提,故应中止审理。同时,考虑到另一个实际承包人肖建辉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东晟地产于2016年9月6日向蕉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其为本案原告。案件已于2017年1月16日开庭审理。2017年8月31日蕉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洪宇建设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郑贤太工程款19735366.86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东晟地产应在欠付被告洪宇建设公司工程款项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洪宇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二审于2017年12月7日开庭审理,2017年12月1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撤销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6)闽0902民初6072号民事判决。郑贤太已于2020年5月申请撤诉。

(16)子公司航天闽箭公开出让其持有的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86.1652%股权2019年11月2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航天闽箭公司公开出让营口公司86.1652%股权的议案》,子公司航天闽箭拟按核准评估值4911万元作为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86.1652%股权的挂牌出让底价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让。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成功摘牌,成交价为人民币4911万元。5月14日,航天闽箭公司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5月20日完成营口风电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及股权交割手续。5月22日,航天闽箭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4911万元。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5,671.170.56%105,671.171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899,000.5699.44%12,005,578.3363.52%6,893,422.2321,099,349.32100.00%11,692,354.1555.42%9,406,995.17
其中:
其中:应收账款组合1_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2,664.300.01%2,664.30
应收账款组合3_应收除风电补贴外电费款项17,126,610.5690.12%12,005,578.3370.10%5,121,032.2318,290,785.0286.69%11,692,354.1563.92%6,598,430.87
应收账款组合4_应收其他业务款项1,772,390.009.32%1,772,390.002,805,900.0013.30%2,805,900.00
合计19,004,671.73100.00%12,111,249.5063.73%6,893,422.2321,099,349.32100.00%11,692,354.1555.42%9,406,995.1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福鼎市桐艺模具压铸厂105,671.17105,671.17100.00%公司已被法院查封
合计105,671.17105,671.1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组合3_应收除风电补贴外电费款项17,126,610.5612,005,578.3370.1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按应收账款组合3_应收除风电补贴外电费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378,224.32275,360.405.12
1-2年22,083.5015,822.8371.65
2-3年39,692.1527,784.5170.00
3年以上11,686,610.5911,686,610.59100.00
合计17,126,610.5612,005,578.3370.1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组合4_应收其他业务款项1,772,390.0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按应收账款组合4_应收其他业务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772,390.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1,772,39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150,614.32
1至2年22,083.50
2至3年145,363.32
3年以上11,686,610.59
3至4年68,589.97
4至5年3,288.58
5年以上11,614,732.04
合计19,004,671.73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105,671.17105,671.17
按组合计提11,692,354.15313,224.1812,005,578.33
合计11,692,354.15418,895.3512,111,249.5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本期无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8,668,148.3045.61%8,668,148.30
福建省屏南县供电有限公司1,461,815.217.69%1,274,791.94
宁德市万顺水电有限公司1,038,500.005.46%
宁德电业局718,858.473.78%1,365.83
周宁县供电有限公司664,290.063.50%
合计12,551,612.0466.04%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147,158,980.61147,158,980.61
其他应收款1,062,621,036.631,023,328,286.41
合计1,209,780,017.241,170,487,267.02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376,000.002,376,000.00
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39,508,005.0539,508,005.05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105,274,975.56105,274,975.56
合计147,158,980.61147,158,980.61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376,000.003年以上被投资单位未支付被投资单位正常运营
合计2,376,000.0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及借款1,130,616,092.071,091,138,555.91
爱建证券结算资金100,762,750.00100,762,750.00
往来款及其他22,563,176.9823,783,281.40
合计1,253,942,019.051,215,684,587.31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90,456.06328.83192,265,516.01192,356,300.90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72,269.9816,896.46-979,944.96-1,035,318.48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8,186.0817,225.29191,285,571.05191,320,982.42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7,444,512.08
1至2年69,305,675.94
2至3年371,578,118.49
3年以上765,613,712.54
3至4年130,183,376.74
4至5年97,231,267.96
5年以上538,199,067.84
合计1,253,942,019.05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8,472,048.5568,472,048.5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123,884,252.35-1,035,318.48122,848,933.87
合计192,356,300.90-1,035,318.48191,320,982.4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浮鹰岛风电子公司及项目往来款383,828,679.68说明130.61%
航天闽箭子公司往来款286,382,636.84说明222.84%
东晟房产子公司往来款196,522,614.39说明315.6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华路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结算资金100,762,750.003年以上8.04%100,762,750.00
闽电新能源子公司往来款110,529,641.00说明48.81%
合计--1,078,026,321.91--100,762,750.0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183,387,137.8850,000,000.001,133,387,137.881,183,387,137.8850,000,000.001,133,387,137.8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79,276,312.7316,964,608.52162,311,704.21198,968,482.8616,964,608.52182,003,874.34
合计1,362,663,450.6166,964,608.521,295,698,842.091,382,355,620.7466,964,608.521,315,391,012.22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环三实业0.0050,000,000.00
闽东大酒店60,720,000.0060,720,000.00
穆阳溪水电166,975,800.00166,975,800.00
东晟地产291,591,521.31291,591,521.31
航天闽箭120,000,000.00120,000,000.00
环三矿业21,000,000.0021,000,000.00
环三亿能18,000,000.0018,000,000.00
黄兰溪水电125,099,816.57125,099,816.57
浮鹰岛风电100,000,000.00100,000,000.00
闽电新能源110,000,000.00110,000,000.00
国电福成120,000,000.00120,000,000.00
合计1,133,387,137.881,133,387,137.8850,0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93,641,757.09417,898.746,000,000.0088,059,655.83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6,144,780.54-15,663,129.6310,481,650.91
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16,244,392.082,082,299.1118,326,691.19
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0.000.0016,964,608.52
福建省福安鑫地钼业有限公司15,260,470.96-149,790.1115,110,680.85
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6,771,040.286,090,000.00134,373.7112,995,413.99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7,451,433.39-6,603,227.8310,848,205.56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490,000.00490,000.00
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000,000.00-594.125,999,405.88
小计182,003,874.346,090,000.00-19,782,170.136,000,000.00162,311,704.2116,964,608.52
合计182,003,874.346,090,000.00-19,782,170.136,000,000.00162,311,704.2116,964,608.52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44,273,333.85127,174,181.95262,235,785.49141,580,776.37
其他业务7,106,310.821,879,213.857,188,179.942,269,915.01
合计151,379,644.67129,053,395.80269,423,965.43143,850,691.38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商品类型151,379,644.67
其中:
电力销售144,273,333.85
其他7,106,310.82
按经营地区分类151,379,644.67
其中:
福建省151,379,644.67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输送并网电量、提供房屋租赁等事项。其中输送并网电量和提供房屋租赁属某一段时间内的履约义务。履约义务的时间段基本和相应的产品的和提供租赁完成进度一致,主要包括电能输送至当地电网等节点以及提供租赁。

本公司与客户合同中根据节点确定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95,868.46元,其中,595,868.46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9,782,170.141,488,147.1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72,976,462.14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4,303,594.003,128,261.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028,843.75528,930.60
合计-14,449,732.3978,121,800.87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678,263.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905,280.2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028,843.7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237,389.4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80,831.96
减:所得税影响额632,177.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641,230.88
合计10,657,200.5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4%-0.18-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68%-0.20-0.20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嘉祥

2021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