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截止目前,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为
6.488亿元,该笔贷款即将于2021年3月29日到期,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次贷款展期额度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中富瓶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富”)拟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成都中富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本公司为成都中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次贷款、抵押、担保事项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