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25
2021年02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匡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延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丽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四节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的内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3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4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24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25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126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33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4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1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北清环能或上市公司 | 指 |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简称"金宇车城") |
北控能慧 | 指 | 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 |
北控聚慧 | 指 | 四川北控聚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美亚丝绸 | 指 | 四川美亚丝绸有限公司 |
能芯微 | 指 | 四川北控能芯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清热力 | 指 | 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新城热力 | 指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北控十方、十方环能 | 指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济南十方 | 指 | 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青岛十方 | 指 | 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烟台十方 | 指 | 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西藏北控 | 指 | 西藏北控智能云科技有限公司 |
北控智慧能源 | 指 | 西藏北控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中金通 | 指 | 深圳市中金通投资有限公司 |
供应链公司 | 指 | 深圳市中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华兴公司 | 指 | 四川南充市华兴综合开发公司 |
金宇房产 | 指 | 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限公司 |
蜀成物业 | 指 | 南充蜀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诺亚方舟 | 指 | 南充诺亚方舟商贸管理有限公司 |
智临电气 | 指 |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 | 指 |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北控光伏 | 指 |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禹泽基金、西藏禹泽 | 指 | 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北控禹阳 | 指 |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清电力 | 指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清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富驿 | 指 |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富桦 | 指 | 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富欢 | 指 |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北控热力 | 指 | 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 |
北控禹澄 | 指 | 江阴北控禹澄环境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充国投 | 指 |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金宇控股 | 指 | 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西汽 | 指 | 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北能 | 股票代码 | 000803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北清环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CE Legend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EL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匡志伟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延安路380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637000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3700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000803.cn | ||
电子信箱 | scjymy@vip.sina.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宋玉飞 | 潘茜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
电话 | 0817-2619999 | 0817-2619999 |
传真 | 0817-2619999 | 0817-2619999 |
电子信箱 | scjymy@vip.sina.com | scjymy@vip.sina.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300209454038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丝绸贸易、汽车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能源电气设备制造销售、丝绸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销售;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高值利用与城市清洁供热业务及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等。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988年,南充市人民政府将四川省南充绸厂主要生产资料形成国有股,吸收其他企业法人股,并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以总股本5,198万元,组建了"四川美亚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现在的北清环能)。公司股票1998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南充市财政局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3.24%。 2003年5月,南充市委、市政府决定由金宇控股重组四川美亚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宇控股受让3,002.6万国有股,占总股本10,136.10万股的29.6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7年11月,北控清洁能源集团(通过下属5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7.72%股份)与南充国投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29.86%股份,并通过改组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获得公司实际控制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9年4月-6月,北控光伏下属子公司北控禹阳通过要约收购、二级市场增持方式,累积增持公司778.65万股。2020年9月3日,北控光伏、禹泽基金认购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27,102,802股上市,北控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39%股份。 2020年11月6日,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与南充国投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双方一致行动关系终止。截止本报告期末,北控清洁能源集团通过下属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1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14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马传军、张海啸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 吕雷、李铁 | 2020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 范凯、王良辰 | 2020年11月17日-2021年12月31日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346,881,592.21 | 23,529,152.29 | 23,529,152.29 | 1,374.26% | 491,244,712.92 | 491,244,71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5,131,957.00 | -192,697,168.69 | -171,934,370.81 | 126.25% | 8,139,657.13 | 8,139,657.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528,527.55 | -186,359,367.88 | -187,561,537.22 | 106.15% | -197,094,689.48 | -197,094,689.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9,595,178.01 | 45,311,287.51 | 45,311,287.51 | -319.80% | 97,918,083.58 | 97,918,083.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1.5086 | -1.35 | 121.48% | 0.06 | 0.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1.5086 | -1.35 | 121.48% | 0.06 | 0.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85% | -2,061.88% | -1,839.72% | 101.30% | 9.89% | 9.89%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815,558,671.25 | 385,774,960.90 | 384,055,385.90 | 372.73% | 1,316,028,790.82 | 1,316,028,790.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98,412,616.15 | -110,767,672.83 | -91,819,142.60 | 751.73% | 86,395,697.50 | 86,395,697.50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33,190,849.89 | 68,151,636.41 | 245,539,105.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677,185.52 | 17,309,055.51 | -226,288.52 | 42,726,375.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712,965.64 | -2,206,125.56 | -1,072,870.21 | 29,520,488.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48,393.10 | -18,676,538.14 | 30,397,470.30 | -88,667,717.0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9,746.54 | 129,143,040.53 | 192,090.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13,710.66 | 13,201,125.57 | 3,581,666.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2,019.50 | -566,819.7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6,485,671.04 | 273,636.98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29,017.44 | |||
债务重组损益 | -938,679.2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0,118,685.01 | 130,349,147.38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2,900.00 | -3,047,113.35 | 588,80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415,094.3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31,980.29 | 6,339,598.96 | 124,256,872.6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1,878.27 | -819,203.34 | 52,781,647.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6,659.80 | 143,183.88 | 1,226,220.32 | |
合计 | 33,603,429.45 | 15,627,166.41 | 205,234,346.6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城乡有机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高值利用及城市清洁供暖业务、电锅炉成套系统集成设备与D-POWER工业物联网平台软件的销售,实现了 “环保+能源”双领域的产业转型与战略布局。
城乡有机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高值利用,项目经营模式包括BOT和B00模式,在政府特许经营授权下,对城市餐厨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政府支付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费用。在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将餐厨废油脂提取加工成生物柴油或工业用油脂;将餐厨废弃物中生物质经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或作为燃料。根据《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内容,厨余垃圾的处置能力缺口较大,预计投资规模将超650亿元,至2025年厨余垃圾投资市场超千亿,因此城乡有机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高值利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的城乡有机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高值利用将进一步提升。
城市清洁供暖业务主要是新城热力通过与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的《供热经营框架协议》公司取得北京城市副中心部分区域的供热经营权,期限至2037年8月15日。新城热力主要利用供热管网将采购的来自三河热电厂的热源输送至终端用户,为用户提供供热服务,向用户收取取暖费。同时,新城热力利用已建设的供热管网,为居民小区、非居民用户等提供供热管网接入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10部委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对北方地区涵盖“2+26”城市供暖总体方案做出了具体安排,明确生物质供暖、燃煤清洁集中供暖等作为主流技术方案发布实施,到 2021年清洁燃煤供暖面积达到110亿平方米,复合增速达26%。发展清洁集中供暖、拆小上大、提高供热效率将是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
公司报告期内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产品为公司提供高压电极锅炉成套系统集成设备及配套D-POWER工业物联网平台软件用于吉林白城电厂、山西河坡电厂电锅炉调峰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辅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白城项目”、“河坡项目”)。
近年来,随着大量新增新能源机组的并网,电网负荷调峰需求也将持续扩大,为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我国政府积极推进火电灵活调峰改造,调峰改造相关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有较广阔的市场空间,运用高压电极锅炉蓄热技术实现电力调峰储能已得到相关热电企业的普遍认可,市场呈快速增长态势。通过电蓄热调峰,使发电企业的供热机组完全实现热电解耦,电厂在保证热负荷的前提下可以把电能转化为热能,储存起来,在其他时段再作为热能供给热网,实现了热电解耦及电能的储存与转换,在冬季采暖期既能进行深度调峰又能满足采暖供热需求,给发电企业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主要为合并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导致增加 |
固定资产 | 主要为合并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导致增加 |
无形资产 | 主要为合并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导致增加 |
在建工程 | 主要为合并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导致增加 |
商誉 | 主要为新城热力导致增加 |
长期待摊费用 | 主要为合并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导致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主要为合并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导致增加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2020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已成功收购十方环能100%股权并配套募资2.90亿元、与合作方共同收购新城热力93%股权并受托管理北控热力。十方环能是环保能源领域的龙头企业,服务区域覆盖全国,拥有包括“厌氧微生物应用”等6项发明专利在内的相关完整技术装备体系,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荣誉。通过此次重组收购,在有机固废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生物质能源开发应用领域形成规模化发展格局,已经在环保行业形成了显著竞争优势。新城热力亦是行业的佼佼者,曾荣获第一届热力行业节能环保百强企业荣誉,为北京市供热协会理事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会员、北京市(供热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占据着北京通州新城核心区域的稀缺资源,随着北京市副中心建设的推进,公司“环保+能源”的战略定位的优势将逐步体现。加上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支持,公司快速建立起了“环保+能源”的战略布局,提升了公司在环保、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度,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成功收购了优质环保企业十方环能100%股权并配套募资2.90亿元、与合作方共同收购优质清洁供暖企业新城热力93%股权。本报告期十方环能与新城热力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均得到了彻底改善。同时,为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控股股东与公司签署了《托管协议》,控股股东将其热力板块平台公司经营管理权和其持有的各存量或新增项目经营相关的管理权利委托给公司管理并支付托管费用,该托管将对上市公司后期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上市公司自身培育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控股股东支持下也已取得突破,报告期内已签订1.63亿元订单。
面对公司发展困境,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上下一心、迎难而上、攻艰克难、终于成功扭转资不抵债、持续亏损的不利局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688.16万元,较上年同期1374.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3.20万元,较去年同期扭亏转盈;总资产181,555.87万元,较去年同期37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841.26万元,较去年同期由负转正。 未来公司将全力开发国内市场,开展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城市供热业务,在建设祖国绿水青山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46,881,592.21 | 100% | 23,529,152.29 | 100% | 1,374.26% |
分行业 | |||||
供暖行业 | 103,767,388.41 | 29.91% | |||
环保行业 | 91,032,991.81 | 26.24% | |||
合同能源管理 | 152,081,211.99 | 43.84% | 2,392,264.22 | 10.17% | 6,257.20% |
房地产行业 | 0.00 | 0.00% | 17,648,863.76 | 75.01% | -100.00% |
电力运维 | 0.00 | 0.00% | 3,488,024.31 | 14.82% | -100.00% |
分产品 |
供暖收入 | 102,223,931.83 | 29.47% | |||
供热管网建设 | 1,543,456.58 | 0.44% | |||
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 89,979,261.41 | 25.94% | |||
农产品销售 | 1,053,730.40 | 0.30% | |||
合同能源管理 | 152,081,211.99 | 43.84% | 2,392,264.22 | 10.17% | 6,257.20% |
商品房销售收入 | 0.00 | 0.00% | 621,736.72 | 2.64% | -100.00% |
物业管理及经营 | 0.00 | 0.00% | 17,027,127.04 | 72.37% | -100.00% |
电力运维收入 | 0.00 | 0.00% | 3,488,024.31 | 14.82% | -100.00%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50,341,576.06 | 14.51% | 5,880,288.53 | 24.99% | 756.10% |
华南地区 | 19,220,682.73 | 5.54% | |||
华中地区 | 11,278,586.37 | 3.25% | |||
华北地区 | 116,927,761.16 | 33.71% | |||
西南地区 | 0.00 | 0.00% | 17,648,863.76 | 75.01% | -100.00% |
东北地区 | 149,112,985.89 | 42.99%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供暖行业 | 103,767,388.41 | 55,050,371.37 | 46.95% | |||
环保行业 | 91,032,991.81 | 54,079,009.02 | 40.59% | |||
合同能源管理 | 152,081,211.99 | 100,007,538.21 | 34.24% | 149,688,947.77% | 97,305,358.28% | 47.00% |
分产品 | ||||||
供暖收入 | 102,223,931.83 | 55,050,371.37 | 46.15% | |||
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 91,032,991.81 | 54,079,009.02 | 40.59% | |||
合同能源管理 | 152,081,211.99 | 100,007,538.21 | 34.24% | 149,688,947.77% | 97,305,358.28% | 47.00% |
供热管网建设 | 1,543,456.58 | 0.00 | 100.00%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50,341,576.06 | 31,689,159.03 | 37.05% | 44,461,287.53% | 27,538,642.53% | 8.00% |
华南地区 | 19,220,682.73 | 10,527,766.14 | 45.23% | |||
华中地区 | 11,278,586.37 | 6,444,056.84 | 42.86% | |||
华北地区 | 116,927,761.16 | 60,064,766.04 | 48.63% | |||
西南地区 | 0.00 | 0.00 | 0.00% | -17,648,863.76% | -12,028,287.15% | -32.00% |
东北地区 | 149,112,985.89 | 100,411,170.55 | 32.6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销售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或者不足500万元但对发行人具有较大影响的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 卖方 | 买方 | 主要内容 | 合同名称 | 金额或数量 | 签订时间 |
1 | 北清环能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卖方向买方供应高压电极锅炉成套系统集成设备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电锅炉调峰辅助服务项目成套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合同 | 13,245.1万元 | 2020.06 |
2 | 新城热力 | 北京工业大学 | 卖方向买方采暖供热 |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 供热面积69,000㎡ | 2017.09.26 |
3 | 新城热力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 卖方向买方采暖供热 |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 供热面积86,955㎡ | 2018.09.26 |
4 | 厦门十方 | 东营市恒达燃气有限公司 | 卖方向买方出售精制沼气 | 东营市恒达燃气有限公司燃气采购合同 | 2万m?/天,浮动区间正负25% | 2019.04.26 |
5 | 厦门十方 | 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 卖方向买方出售垃圾填埋气为原料提纯的压缩天然气 | 天然气销售合同 | 3万m?/天,浮动区间正负20% | 2020.01.01 |
6 | 太原圆通 | 阳曲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卖方向买方出售垃圾填埋精制生物质燃气 | 燃气采购合同 | 供气不低于1万m?/日 | 2020.03.16 |
7 | 济南十方 | 邯郸市肥乡区洪三油脂贸易有限公司 | 卖方向买方出售粗油脂 | 粗油脂长期销售意向合同 | 以实际过磅为准 | 2018.05.02 |
8 | 济南十方 | 江苏英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卖方向买方出售粗油脂 | 粗油脂长期销售意向合同 | 以实际过磅为准 | 2019.08.06 |
9 | 济南十方 | 山东金洲医药有限公司 | 卖方向买方出售粗油脂 | 粗油脂长期销售意向合同 | 以实际过磅为准 | 2020.05.27 |
10 | 烟台十方 | 江苏英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卖方向买方出售工业级混合油 | 工业级混合油销售合同书 | 以实际过磅为准 | 2018.03.15 |
11 | 郑州新冠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卖方向买方提供电能 | 分布式生物质发电项目发用电合同 | 以实际上网电量结算 | 2016.05.20 |
采购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500万元以上或者不足500万元但对公司具有较大影响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 买方 | 卖方 | 主要内容 | 合同名称 | 金额或数量 | 签订时间 |
1 | 新城热力 | 华源热力 | 由华源热力向新城热力提供热电联产热源 | 供购热框架协议 | 按供热量及约定价格结算 | 2017.02.28 |
2 | 新城热力 | 北京市宏宇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杨坨安置房热力管线B标的建设施工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455万元 | 2020.08.19 |
3 | 济南十方 | 济南嘉环伟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买方向卖方采购餐厨垃圾收运服务 | 济南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收运体系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 约200吨/日 | 2013.09.29 |
4 | 青岛十方 |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买方向卖方采购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服务 | 生活垃圾中转、处置服务协议 | 昭渣、沼液以实际为准 | 2020.01.01 |
5 | 厦门十方 | 东营华源动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买方向卖方采购沼气发电机组 | 工业品买卖合同 | 700万元 | 2020.04.07 |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供暖行业 | 见分产品情况 | 55,050,371.37 | 26.00% | 0.00% | ||
环保行业 | 见分产品情况 | 54,079,009.02 | 26.00% | 0.00% | ||
设备销售 | 见分产品情况 | 99,225,347.04 | 47.00% | 2,702,179.93 | 16.70% | 3,572.00% |
其他行业 | 见分产品情况 | 782,191.17 | 0.00% | 13,476,623.72 | 83.30% | -94.00% |
电力运维 | 电力运营维护服务 | 1,448,336.57 | 8.95%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热力)、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慧科技)、四川美亚丝绸有限公司、四川北控聚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慧物联网)、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十方)、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等24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北控十方及新城热力等18家、因投资新设北清热力增加1家、因合并范围调整并入四川北控能芯微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加1家,因注销减少深圳中金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等2家。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收购了十方环能100%股权并配套募资2.90亿元、与合作方共同收购新城热力93%股权。本报告期十方环能与新城热力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均得到了彻底改善。同时,为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控股股东与公司签署了《托管协议》,控股股东将其热力板块平台公司经营管理权和其持有的各存量或新增项目经营相关的管理权利委托给公司管理并支付托管费用,该托管将对上市公司后期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上市公司自身培育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控股股东支持下也已取得突破,报告期内已签订1.63亿元订单。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688.16万元,较上年同期1374.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3.20万元,较去年同期扭亏转盈;总资产181,555.87万元,较去年同期37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841.26万元,较去年同期由负转正。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94,382,099.6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3.0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6.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117,260,026.32 | 34.00% |
2 | 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4,513,274.34 | 7.00% |
3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11,278,586.37 | 3.00% |
4 |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 11,122,590.87 | 3.00% |
5 | 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 7,251,309.17 | 2.00% |
合计 | -- | 171,425,787.07 | 49.0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16,534,715.0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1.0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 | 44,854,715.08 | 20.00% |
2 | 吉林省荣泽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33,030,000.00 | 14.00% |
3 | 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3,700,000.00 | 6.00% |
4 | 吉林省群晟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2,950,000.00 | 6.00% |
5 | 兰捷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5.00% |
合计 | -- | 116,534,715.08 | 51.0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5,375,857.89 | 5,153,133.81 | 4.32% | |
管理费用 | 79,410,673.57 | 49,060,719.03 | 61.86% | 主要为并购新城热力和十方环能所致 |
财务费用 | 9,736,943.05 | 20,212,776.47 | -51.83% | 主要为上年末偿还建行南充分行贷款1亿,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贷款5千万元导致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2,201,976.77 | 791,102.20 | 178.34% | 主要为并购新城热力和十方环能所致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专注于创新、数字化及研发中心(Innovation & Digital Development Center, IDDC),致力于将自身打造成服务于集团的集约式服务赋能中心,通过数字化和物联网平台产品赋能业务,从而提升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及外部竞争力,实现企业长期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长远战略规划。以工业物联网为核心,提供平台以及行业服务,充分挖掘生产数据价值,帮助客户提升生产透明度和运营效率,携手客户打造一个数字化的未来。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5 | 2 | 2,15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59% | 3.17% | 7.42%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7,435,546.71 | 791,102.20 | 839.9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4% | 3.36% | -1.2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5,233,569.94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70.39%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1,360,862.92 | 138,621,480.11 | 139.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956,040.93 | 93,310,192.60 | 361.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95,178.01 | 45,311,287.51 | -319.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3,539,398.56 | 2,680,172.22 | 6,748.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540,888.54 | 558,426.86 | 42,974.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01,489.98 | 2,121,745.36 | -2,786.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8,817,409.40 | 65,226,200.00 | 664.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281,630.73 | 181,348,135.74 | 68.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535,778.67 | -116,121,935.74 | -265.8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939,110.68 | -68,688,902.87 | -152.3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20,480.68 | 0.62% | 主要子公司新城热力短期理财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2,900.00 | 0.02% | 主要是依据中同华咨报字(2021)第020002号评估报告结果,调整成都西部汽车城3楼展场的评估增值。 | 否 |
资产减值 | -1,196,842.62 | -1.77% | 主要是潍坊公司闲置资产计提的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0,927,807.93 | 45.85% | 主要是非同一控制下收购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计入当期损益,长期未付债务核销形成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532,838.05 | 5.24% | 主要是个人借款和解费用、长期债权核销形成 | 否 |
合计 | 33,540,297.53 | 49.72%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85,982,936.86 | 4.74% | 39,345,668.70 | 10.24% | -5.50% | 主要为并购新城热力和十方环能所导致 |
应收账款 | 150,782,670.80 | 8.31% | 10,635,176.66 | 2.77% | 5.54% | 主要为803销售设备以及并购新城热力和十方环能所导致 |
存货 | 9,789,141.77 | 0.54% | 15,249,845.02 | 3.97% | -3.43% | |
投资性房地产 | 33,184,990.00 | 1.83% | 32,659,025.00 | 8.50% | -6.67% | |
长期股权投资 | 880,458.92 | 0.05% | 0.00% | 0.05% | ||
固定资产 | 362,468,740.19 | 19.96% | 1,466,282.17 | 0.38% | 19.58% | 主要为并购新城热力和十方环能所 |
导致 | ||||||
在建工程 | 57,266,051.49 | 3.15% | 23,328,512.99 | 6.07% | -2.92% | 主要为并购新城热力和十方环能所导致 |
短期借款 | 38,400,000.00 | 2.12% | 151,200,000.00 | 39.37% | -37.25% | 主要是因为上年末偿还建行南充分行贷款1亿,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贷款5千万元导致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2.75% | 10,000,000.00 | 2.60% | 0.15% | 主要为并购新城热力和十方环能所导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659,025.00 | 12,900.00 | 513,065.00 | 33,184,990.00 | ||||
上述合计 | 32,659,025.00 | 12,900.00 | 513,065.00 | 33,184,99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合并十方新增投资性地产513,065.00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698,157.48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239,537,527.18 | 用于融资租赁抵押 |
合计 | 250,235,684.66 | — |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55,820,600.00 | 3,000,000.00 | 35,094.02%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北清热力 | 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供暖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新设 | 100,000,000.00 | 100.00% | 自筹 | 无 | 长期 | 股权 |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 0.00 | 0.00 | 否 | 2020年09月17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展暨完 |
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 | 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
十方坏能 | 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的开发及运营管理 | 收购 | 456,000,000.00 | 100.0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 甘海南、段明秀等36名十方环能原股东 | 长期 | 股权 | 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 0.00 | 0.00 | 否 | 2020年07月15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3.66%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
新城热力 | 供暖服务;供热设施 | 收购 | 495,724,400.00 | 72.98% | 自筹资金与承担债 | 润华国泰、昊天泰 | 长期 | 股权 | 过户手续并办理完毕工 | 0.00 | 0.00 | 是 | 2020年11月21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
的维护和管理(特种设备除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 | 务 | 瑞、北京泰欣、北京景瑞兴 | 商变更登记 |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公告》 | ||||||||||
合计 | -- | -- | 1,051,724,4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0年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29,000 | 15,331.47 | 15,331.47 | 0 | 0 | 0.00% | 13,668.54 | 215,912.42 | 0 |
合计 | -- | 29,000 | 15,331.47 | 15,331.47 | 0 | 0 | 0.00% | 13,668.5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为28,000万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05.19万元(不含税),再加上发行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6.60万元,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51.41万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15,331.46万元,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进行投入和使用,保证了资金的有效利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支付现金对价 | 否 | 4,103.63 | 4,103.63 | 4,103.63 | 4,103.63 | 1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投资项目 | 否 | 13,500 | 13,500 | 980.05 | 980.05 | 7.26% | 2022年04月0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含中介机构费用) | 否 | 11,396.37 | 10,247.79 | 10,247.79 | 10,247.79 | 1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9,000 | 27,851.42 | 15,331.47 | 15,331.47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29,000 | 27,851.42 | 15,331.47 | 15,331.47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投资项目处于建设内容设计阶段,项目未达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不适用 | |||||||||
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保管,用于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投资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000万 | 638,478,822.47 | 306,045,222.38 | 107,372,280.72 | 46,916,666.46 | 33,557,352.72 |
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 1538.64万 | 55,775,256.03 | -3,520,981.69 | 111,098,230.21 | 7,205,290.16 | 6,398,676.74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有机废弃物专用处置设备销售、垃圾填埋气发电 | 5955.6万 | 811,391,163.90 | 466,021,560.35 | 92,827,520.35 | 23,079,445.42 | 21,452,053.0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深圳市中金通投资有限公司 | 清算注销 | 无影响 |
深圳市中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清算注销 | 无影响 |
四川省南充市华兴综合开发公司 | 清算注销 | 无影响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得 | 实施重组后,公司快速步入生活垃圾处置市场,进入环保领域,成功实现业务转型。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得到改善,盈利能力增强。 |
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新设成立 | 有利于实现公司"环保+能源"的战备布局,提升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得 | 实施重组后,进一步夯实公司"环保+能源"的战备布局,城市集中供热业务得到进一步拓展,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竞争格局
(1)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业务
根据《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内容,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如果按照每人每天产生厨余垃圾约0.3-0.5kg,仅46个重点城市每天的厨余垃圾清运量就达到13万吨,厨余垃圾的处置能力缺口较大,预计投资规模将超650亿元,至2025年厨余垃圾投资市场超千亿。随着餐厨垃圾处理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扩大,规模较大、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及政府资源、研发能力较强的大型央企、民企持续加入到行业的竞争中来,有实力的竞争对手也将增加对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的投入。如未来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增强,可能使公司获取新项目的难度加大,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托先进的有机废弃物前处理、高效厌氧微生物技术和沼气高值利用技术为核心,不断提升项目投资运营能力。
(2)城市供热业务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10部委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对北方地区涵盖“2+26”城市供暖总体方案做出了具体安排,明确生物质供暖、燃煤清洁集中供暖等作为主流技术方案发布实施,到 2021 年清洁燃煤供暖面积达到110亿平方米,复合增速达26%。发展清洁集中供暖、拆小上大、提高供热效率将是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 供暖业务虽然具有服务区域市场相对封闭优势,但仍然存在竞争:一是区域边界的行业竞争, 在区域边界会与其他供暖企业产生一定竞争,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将加强接网环节的工作,争取客户认同;二是其他供暖形式的竞争,集中供热虽然具备高效率、低成本优势,但仍存在电采暖等多种其他供热形式的竞争,公司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及供暖品质,不断提升自
身竞争力。
(3)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随着大量新增新能源机组的并网,电网负荷调峰需求也将持续扩大,为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我国政府积极推进火电灵活调峰改造,调峰改造相关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有较广阔的市场空间,运用高压电极锅炉蓄热技术实现电力调峰储能已得到相关热电企业的普遍认可,市场呈快速增长态势。通过电蓄热调峰,使发电企业的供热机组完全实现热电解耦,电厂在保证热负荷的前提下可以把电能转化为热能,储存起来,在其他时段再作为热能供给热网,实现了热电解耦及电能的储存与转换,在冬季采暖期既能进行深度调峰又能满足采暖供热需求,给发电企业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植根以能源为导向的民生环境服务产业,做大做强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城乡供热业务,近期战略规划如下:
1、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进入国内行业头部。加速在国内省会及重点城市业务布局,提升市场地位、取得规模优势;将长期积累的工艺与运营经验标准化、装备化,着力提升装备销售和托管运营等“轻资产”业务占比;结合公司供暖相关业务加快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业务发展。
2、城乡供暖业务形成区域规模,为集团长期发展储备核心资源。城乡供暖业务属民生刚需业务,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属性,能够提供较稳定的现金流。公司将聚焦环“京津冀”等经济较发达区域拓展供暖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与抗风险能力。
3、以“碳中和”理念为引领,实现主要业务板块跨越式协同成长。一方面要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业务规模基础上,扩大生物质柴油产销规模,综合利用公司技术、品牌、信用等方面优势,取得行业定价能力;另一方面要扩大生物质能源在供暖业务中的应用,主动减少碳排放,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中实现公司健康成长。
3、2021年度经营计划
(1)业务拓展计划
①在国内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发餐厨及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通过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及资源化产品增值方式积累公司长期稳定的盈利资源。
②大力发展有机废弃物处置装备制造与销售业务,完善标准化成套装备制造工艺流程,拓展装备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水平。
③在拓展、强化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有机废弃物处置装备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林废弃物热解碳化成套装备和生物质多联产业务。
④拓展区域内集中供热项目和区域外燃气供热项目。
⑤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老旧供热管网及设施进行改造,以降低能耗并提高供热质量。
⑥根据项目需求在自有供暖项目中推广应用电蓄热调峰相关技术工艺,开拓大型火电企业的第三方调峰改造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⑦推动公司数字化管理,扩大智慧供热系统应用项目数量,进一步优化智慧供热系统的能源统计和设备管理功能。
(2)研发提升计划
①公司将加大研发的投入,引入和培养优秀的研发人才,增强研发实力,建成一个集研发、实验、测试于一体的多功能研发平台。
②在储备技术研发方面,通过深入研究有机废弃物资源化领域技术发展趋势,发掘存在潜在市场需求的前瞻性研发,为公司储备具有创新性、领先性的原创技术,并在市场需求相对成熟时转化为应用产品;在产品应用研发方面,依托公司现有产品应用技术,通过持续的技术改进,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品质,保证公司产品的技术领先性。
③公司将专注于主业技术研发,力争每年新增相关专利申请,同时,发行人将持续关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先进技术专利,适时购买适合公司需要的专利技术。此外,发行人还将进一步健全技术档案和保密制度,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④公司将积极开展与国内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发展。
(3)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将围绕GPI(Growth增长、Profit盈利、Innovation创新)核心目标,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等措施,培育业务能力突出、知识年龄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构筑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
(4)融资计划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安排,通过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4、存在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①环保产业政策和地方补贴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数增长,环保产业日益受到重视。环保行业得到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除政策推动外,地方政府在垃圾处置及资源利用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补贴。但如果未来行业政策或者地方补贴发生变化,则会给标的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②供暖收费价格、热源价格变动风险
新城热力属于城市供热行业,经营活动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由于供暖收费标准直接影响到企业和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对供暖价格实行政策性调控,标的公司本身不具备定价权。如果政府调整供暖价格,将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新城热力的热源主要来自工业余热,按实际使用热量结算,该热量结算价格一般参考政府指导定价。如果未来热源价格产生波动,将会对新城热力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③供热经营权被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2007年8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授权通州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与新城热力签署了《供热经营框架协议》,由新城热力利用三河热电厂热电联产热源向北京城市副中心(原通州新城)部分区域供热并负责供热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该供热经营有效期限为三十年,自2007年8月16日至2037年8月15日。尽管新城热力均按照协议约定向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城镇居民及非居民单位提供稳定的供暖服务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但未来不排除因为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变动、重大责任事故等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调整甚至终止新城热力享有的上述供热经营权的情形。如出现该等情形,将对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④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为火电厂改造需求波动风险、补贴价格波动风险及技术迭代风险等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在环保业务方面将依托先进的有机废弃物前处理、高效厌氧微生物技术和沼气高值利用技术为核心、不断提升项目投资运营能力,通过大力发展有机废弃物处置装备制造与销售业务,完善标准化成套装备制造工艺流程,拓展装备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水平。供热业务方面,将加大优质项目并入,通过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拓展市场份额,进行精细化管理,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以抵御前述风险,实行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将电锅炉调峰改造相关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纳入清洁供暖业务板块,成立热力运营事业部,统一管理。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7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情况,未 | 不适用 |
提供资料 | |||||||
2020年07月2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重组完成后何时"摘帽",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2020年07月2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2020年08月0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摘帽"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2020年08月11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摘帽"及名称变更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2020年09月25日 | 公司办公室 | 其他 | 个人 | 投资者 | 公司与投资者就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等问题进行交流、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2020年11月2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摘帽"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2020年12月0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大宗减持公司股票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2020年12月30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2020年12月31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投资者 | 询问公司“摘帽”及业绩预告事项,未提供资料 | 不适用 | |
接待次数 | 10 | ||||||
接待机构数量 | 0 | ||||||
接待个人数量 | 10 |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 0 |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否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2018年至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813.97万元、-17,193.44万元、4,513.20万元。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8年与2019年没有进行利润分配,也没有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方案获当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因此,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45,131,957.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9年 | 0.00 | -171,934,370.8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8年 | 0.00 | 8,139,657.1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北控禹澄 | 其他承诺 | 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收购协议》之承诺函:如北清环能未在本企业支付标的公司股权收购价款之日起18个月内收购本企业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本企业将在前述18个月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清环能发出要求其立即收购本企业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书面通知;如本企业在前述3个月期限届满后的任意时点向北清环能发出要求其立即收购本企业持有的 | 2020年11月03日 | 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正常履行中 |
标的公司股权的书面通知,则仅按照如下公式向北清环能主张收购价款,即收购价款=本企业自润华国泰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的价款×(1+8%×21个月(实际天数)÷365天)-本企业投资期限内取得的标的公司分红。本企业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向北清环能主张超过前述金额的收购价款的权利。 | |||||
甘海南、敬祥、匡志伟、李恒、李敏、庞敏、宋玉飞、王凯军、吴传正、吴延平、谢欣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预案之日起至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 | 2020年09月14日 | 至2020年11月20日止 | 履行完毕 |
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北控光伏、北控禹阳、南充国投、北清电力、天津富桦、天津富欢、天津富驿、西藏禹泽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预案之日起至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企业/公司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企业/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公司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2020年09月14日 | 至2020年11月20日止 | 履行完毕 |
北控光伏、北控禹阳、南充国投、天津富驿、西藏禹泽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企业/公司以及本企业/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目前不拥有及经营在商业上与上市公司正在经营的 | 2020年09月14日 | 正常履行中 |
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天津富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热力")从事热力运营业务,根据上市公司与北控热力于2020年7月签订的《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北控热力将其经营管理权和其 | 2020年09月14日 | 正常履行中 |
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天津富桦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万江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供热")从事热力运营业务,根据《三门峡万江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经股东会研究决定,同意三门峡供热向第三方出售 | 2020年09月14日 | 正常履行中 |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北清电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热力")从事热力运营业务,根据上市公 | 2020年09月14日 | 正常履行中 |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甘海南、敬祥、匡志伟、李恒、李敏、庞敏、宋玉飞、谭斌、王凯军、吴传正、吴延平、谢欣、张勇顺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 | 2020年09月14日 | 至2020年11月20日止 | 履行完毕 |
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最近五年不存在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3、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
北京景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润华国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 2020年09月14日 | 至2020年11月20日止 | 履行完毕 |
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泰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镇江昊天泰瑞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承诺函:1、本企业/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公司将 |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3、本企业/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本企业/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
北京景瑞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润华国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泰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镇江昊天泰瑞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1、本企业/公司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拥有完整、清晰的权利,该等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未被设定任何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权利 | 2020年09月14日 | 至2020年11月20日止 | 履行完毕 |
限制,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为第三方代持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有关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交易的任何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公司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段明秀、甘海南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同意就十方环能于本次交易后3年内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0年01月16日 | 至2023年6月30日止 | 正常履行中 |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复核(复核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复核报告确认的审计结果为准。 | |||||
胡明、匡志伟、李恒、庞敏、宋玉飞、王凯军、谢欣、赵文燕 | 其他承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上市公司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 2020年01月16日 | 正常履行中 |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北控光伏、北清电力、北控禹阳、南充国投、天津富桦、天津富欢、天津富驿 | 其他承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 2020年01月16日 | 正常履行中 |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控光伏、西藏禹泽 | 股份限售承诺 | 上市公司本次拟向北控光伏、禹泽基金 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述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 2020年09月03日 | 至2023年9月3日止 | 正常履行中 |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
蔡庆虹;陈培;陈英;陈煜;段明秀;甘海南;广州尚智;广州至善;广州至尚;李梁;梁瑞欢;穆虹;苏州彭博;唐宇彤;王峰;王凯军;王玲;王荣建;王晓林;兴富1号;徐天;杨云峰;袁为民;张广兰;张国勇;张贤中;赵越 | 股份限售承诺 | 甘海南、段明秀: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金宇车城新增股份,若本人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金宇车城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若本人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金宇车城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 | 2020年07月28日 | 至2023年7月27日止 | 正常履行中 |
协议方式转让);若本企业/本人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金宇车城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企业/本人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本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亦应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其他规定。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本集团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 不适用 | 说明 |
说明:
1)执行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22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集团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本年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 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调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 | 董事会决议 | 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未分配利润 | 21,964,967.22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调整 | 董事会决议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分配利润 | 1,719,575.00 |
补计提以前年度房产税及滞纳金 | 董事会决议 | 应交税费、税金及附加、未分配利润 | 1,810,783.66 |
补提2019年度股权激励费用 | 董事会决议 | 管理费用、资本公积 | 896,700.00 |
注1:调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该事项系本公司2017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于2018年时根据智临电气利润实现情况,计提了2018年业绩补偿款收益,对应账面计提了此部分收益的所得税款;至2019年,双方执行了司法程序,法院判决解除原股东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公司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本公司于2019年将上述收益冲回,而对此收益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尚未处理。此部分企业所得税费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冲减处理。注2: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调整,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是根据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出具的报告号为“中天和[2020]字第90001号”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咨询基准日的评估咨询价值入账,入账时未考虑增值税扣除。2020年12月31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咨报字(2021)第020002号的评估咨询报告确定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3,439.15万元,将其中的增值税额171.96万元扣除后,可收回金额为3,267.19万元。该部分增值税额应于以前年度进行考虑而未考虑,因此将增值税额171.96万元调整至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注3:补计提以前年度房产税及滞纳金,该项房产系本公司持有权证,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3号3层商业(西部汽配城),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获取权证,将其委托给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经营,相关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后于2016年收回后,账面未计提房产税费,对其2016年开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房产税进行测算后,应补计提房产税1,302,728.57元,补计提滞纳金508,055.09,其中调整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96,861.99元。
注4: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9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规定: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依据前述原则本公司应于2019年12月31日对授予日至报表日期间应分摊的部分确认股份支付费用89.67万元。由于本公司在2019年度未予确认,本年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调增2019年度费用89.67万元,调增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9.67万元。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热力)、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慧科技)、四川美亚丝绸有限公司、四川北控聚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慧物联网)、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十方)、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等24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北控十方及新城热力等20家、因投资新设北清热力增加1家、因合并范围调整并入四川北控能芯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加1家,因注销减少深圳中金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等2家。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马传军、张海啸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随着公司战略重组的完成,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为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现拟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尚未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含税)25万元;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顾问,已支付财务顾问费100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金宇房产、金宇车城 | 7,477.9 | 否 | 一审已开庭 | 尚未出结果 | 尚未出结果 | 2019年08月20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9-82 | |||||||
狄晓东、蔡元堂、刘恕良、张国新诉金宇车城 | 1,947.42 | 否 | 已判决 | 判决结果如下:1、于2019.11.8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等;2、金宇车城将持有的3.48%、1.46%、6.38%、2.65%股权分别变更登记到狄晓东、蔡元堂、刘恕良、张国新名下;3、狄晓东、蔡元堂、刘恕良、张国新分别退还股权转让款4,851,120元、2,035,240元、8,893,720元、3,694,100元:4、金宇车城分别以4,851,120元、2,035,240元、8,893,720元、3,694,1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从2018年3月27日至2019年11月8日计算赔偿损失。 | 公司已将持有的3.48%、1.46%、6.38%、2.65%股权分别变更登记到狄晓东、蔡元堂、刘恕良、张国新名下;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狄晓东、蔡元堂、刘恕良、张国新股转款1,838.17万元。 | 2019年12月24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9-153 |
骈玉荷诉金宇车 | 546 | 否 | 已撤诉 | 已撤诉 | 已撤诉 | 2020年07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
城债务纠纷 | 月17日 |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 |||||
张群诉金宇车城、金宇房产债务纠纷 | 210 | 否 | 二审已判决 | 一审判决结果:金宇车城支付张群210万元及利息(利息:2015.4.20前26333.07元,之后210万元2%/月,金宇房产连带责任,诉讼费23600元连带承担。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与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执行完毕,已结案 | 2020年07月17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
马晓燕诉金宇车城债务纠纷案 | 489.12 | 否 | 二审已判决 | 一审判决结果:偿还借款本金293万元,从2015.11.1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及案件受理费45930元。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与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执行完毕,已结案。 | 2020年07月17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
何金芬诉金宇车城、金宇房产民间借贷纠纷案 | 175 | 否 | 已撤诉 | 已撤诉 | 已撤诉 | 2020年07月17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
陆强诉金宇车城、金宇房产民间借贷纠纷案 | 130 | 否 | 已撤诉 | 已撤诉 | 已撤诉 | 2020年07月17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
宗英诉金宇车城民间借贷纠纷案 | 20 | 否 | 已结案 | 一审判决结果:偿还本金20万元,自2016年1月26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金宇车城承担 | 执行完毕,已结案 | 2020年07月17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
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诉新城热力 | 8,090.34 | 否 | 已调解结案 | 调解结果:、新城热力向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供暖费共计7,776.77万元及违约金313,57万元,于新城热力名下帐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分行、帐号:110061281018010051154)解封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执行清;诉讼费223,159.00元,双方各承担一半 | 执行完毕 | 2020年12月12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88 |
金宇车城诉绿苑工贸、成都西汽 | 3,600 | 否 | 一审已判决 | 判决结果:于2020年6月5日公司与成都西汽解除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成都西汽退还购房款3600万元,公司将房屋退还给成都西汽;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公司负担17.09万元,成都西汽负担17.09万元。 | 执行中 | 2021年01月06日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金宇房产、金宇车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547.32 | 否 | 一审已判决 | 判决结果:金宇房产向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491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4年12月4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 公司不承担责任,无需执行。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
十方环能诉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17.95 | 否 |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 尚无结果 | 尚无结果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
张玉贵、司有海;王洪如诉十方环 | 72.5 | 否 | 尚未开庭 | 尚无结果 | 尚无结果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
能劳务合同纠纷 |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
新城热力诉赫云飞职务侵占纠纷 | 39.82 | 否 | 一审已判决 | 判决结果:一、判决被告人赫云飞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1年9月6日),责令被告人赫云飞退赔新城热力39.82万元。 | 已执行回款17900元。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
陆强诉北清环能劳动纠纷 | 39 | 否 | 已提起劳动仲裁 | 尚无结果 | 尚无结果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
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诉四川中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40 | 否 | 尚未开庭 | 尚无结果 | 尚无结果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公司实施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12月 19 日,以 7.51 元/股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762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7日。内容详见2020年1月4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2020年9月,公司实施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以 7.82元/股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86.54万,此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0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2020年业务发展目标未能按照预期推进和实现,为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发展目标不断努力,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的统一,为公司、股东、员工创造更大价值。经审慎研究,2020年12月,公司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并相应修订《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吉林北控能慧 | 同为实际 | 商品销售 | 公司与吉 | 遵照市场 | 市场价格 | 13,245.1 | 100.00% | 13,245.1 | 否 | 电汇及承 | 无 | 2020年06 | 内容详见 |
环保有限公司 | 控制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 | 及技术咨询服务 | 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北控")签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电锅炉调峰辅助服务项目成套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合同》。公司为吉林北控提供白城发电公司电锅炉调峰辅助服务 | 原则,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兑汇票 | 月02日 |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2 |
项目成套系统集成设备,如合同履行期限内吉林北控将本项目设备采购部分分包给第三方的,吉林北控将指定该第三方向公司采购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
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为实际控制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 | 商品销售 | 公司子公司北控聚慧与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 遵照市场原则,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价格 | 245 | 100.00% | 245 | 否 | 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 | 无 | 2020年06月02日 |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
下简称"阳泉北控")签订《D-POWER工业物联网平台软件产品购销合同》,由北控聚慧向阳泉北控提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D-POWER工业物联网平台。 |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2 | ||||||||||||
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为实际控制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 | 技术咨询服务 | 公司子公司北控聚慧与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 遵照市场原则,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价格 | 80 | 100.00% | 80 | 否 | 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 | 无 | 2020年06月02日 |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
下简称"阳泉北控")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向其河坡发电公司上大压小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1号机组电锅炉调峰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数字化电蓄热调峰项目"流程域诊断、物流传输模式、信息化 |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2 |
集成规划与架构、自动化规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 |||||||||||||
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此次交易,鉴于该公司与公司关联方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视同关联方 | 商品销售 | 公司拟与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广瀚")签订《产品成套设备采购合同》,向其提供"为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2×350MW超 | 遵照市场原则,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价格 | 2,770 | 100.00% | 2,770 | 否 | 电汇、银行承兑、或商业承兑 | 无 | 2020年06月02日 |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
临界热电联产机组1号机组电锅炉调峰改造项目供应高压电极锅炉、220kV变压器及220kV组合电器设备"成套设备和相关的服务 | 2020-82 | ||||||||||
合计 | -- | -- | 16,340.1 | -- | 16,340.1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万元) | (万元) | ||||||||||
王凯军 | 十方环能原股东,上市公司董事 | 资产收购 | 上市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十方环能3.96%股权 | 以评估值为基础 | 1,368.07 | 1,894.76 | 1,804.28 | 股份对价 | 0 | 2020年01月18日 | 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
甘海南及一致行动人 | 十方环能原股东,现为上市公司高管 | 资产收购 | 上市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十方环能28.25%股权 | 以评估值为基础 | 9,769.03 | 13,530 | 12,883.99 | 股份对价 | 0 | 2020年01月18日 | 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原则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无影响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已经实现业绩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北控禹澄 |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禹泽是北控光伏控制的企业 | 新城热力 | 供暖服务;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特种设备除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节能工程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 6000万元 | 51,050.24 | 11,291.33 | 3,704.81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无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北控热力与公司签订《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简称“本协议”),将其公司经营管理权和其持有的各存量项目经营相关的管理权利委托给公司管理并固定支付人民币300万元/年的托管费用。
托管期内,如北控热力(含下属企业)投资新增热力项目的,该新增项目的经营管理权亦委托给公司行使。如该新增项目盈利,北控热力有权按照实缴资本金投资总额年化5.5%优先提取收益,如有超额收益,北控热力将该超额收益中的4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支付给公司,但公司所享有年度超额业绩奖励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如新增供热项目由公司(含下属企业)自行负责投资、建设、管理及运行的,则由公司享有全部投资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北控热力控股股东天津富欢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300万元的托管费用。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订《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0年07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托管情况说明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北控热力与公司签订《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将其公司经营管理权和其持有的各存量项目经营相关的管理权利委托给公司管理并固定支付人民币300万元/年的托管费用。
托管期内,如北控热力(含下属企业)投资新增热力项目的,该新增项目的经营管理权亦委托给公司行使。如该新增项目盈利,北控热力有权按照实缴资本金投资总额年化5.5%优先提取收益,如有超额收益,北控热力将该超额收益中的4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支付给公司,但公司所享有年度超额业绩奖励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如新增供热项目由公司(含下属企业)自行负责投资、建设、管理及运行的,则由公司享有全部投资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订<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300万元的托管费用。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托管项目。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诺亚方舟(2019年因股权转让,报告期内该公司已不再为公司子公司) | 2016年07月13日 | 2,500 | 2016年06月29日 | 2,45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是 | 否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厦门十方 | 750 | 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济南十方、青岛十方、烟台十方及十方环能 | 2020年09月30日 | 22,000 | 2020年11月02日 | 1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1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0,25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0,25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0,2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0,25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0,25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0,25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0,25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0,25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3.8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1,701 | 0 | 0 |
合计 | 11,701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及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金宇车城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为其白城发电公司电锅炉调峰辅助服务项目成套系统集 | 13,245.1万元 | 已完成设备交付 | 11,726万元 | 6,232.4万元 |
成设备及智能运维服务 | ||||||
金宇车城 | 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向其提供"为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1 号机组电锅炉调峰改造项目供应高压电极锅炉、220kV 变压器及220kV 组合电器设备"成套设备和相关的服务 | 2,770 万元 | 已完成设备交付 | 2,451.33万元 | 1,662万元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不适用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收购十方环能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8月,公司开始筹划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十方环能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次重组公司收购十方环能100%股权,交易总价45,60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35,269.99万元,现金对价10,330.01万元。公司向北控光伏、禹泽基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9,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10.7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2,710.28万股。该重组事项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号)。 2020年7月1日,完成十方环能86.34%股权过户;2020年7月13日,完成十方环能13.66%股权过户,到此公司持有十方环能100%股权。 2020年7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777.16万股上市;2020年8月14日,募集配套资金29,000.00万元到帐;2020年9月3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2,710.28万股上市,到此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535.09万股变为19,022.53万股。 前述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关于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3.66%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北清热力收购新城热力股权及股权质押
2020年8月,公司开始筹划实施购买新城热力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北清热力收购新城热力72.98%股权,交易作价为49,572.44万元。该次重组在公司董事、监事、股东及经营班子的大力支持下,获得深圳证券交所的审核通过。2020年11月17日完成了新城热力72.98%股权过户手续。前述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北清热力与交易对手方即新城热力原股东签订的《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多数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为保证公司如期、足额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公司同意在标的公司新城热力股权交割的同时,北清热力将其持有的新城热力36%的股权质押给交易对方,向交易对方提供质押担保。2020年12月14日,北清热力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3、股权激励事项
2020年9月,公司实施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以
7.82元/股向 3 名激励对象授86.54万股。此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0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未达预期,为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发展目标不断努力,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的统一,为公司、股东、员工创造更大价值。经审慎研究,2020年12月,公司调整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并相应修订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4、公司经营范围调整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并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5日、202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取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告》。
5、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与南充国投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20年11月6日到期。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0年11月6日终止,公司控股股东由北控清洁能源集团与南充国投变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由北京市国资委、南充市国资委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详见公司2020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6、重大担保
公司孙公司济南十方、青岛十方、烟台十方将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不超过1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共计不超过22,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8年。济南十方、青岛十方、烟台十方提供全部股权质押担保、全部设备抵押担保、特许经营权项下的全部收费权质押保证担保作为增信措施。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笔业务公司实际获得融资17,000万元,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7,000万元。具体见2021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北清热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97亿元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新城热力72.98%股权的部分交易价款。同时根据本次并购贷款要求,北清热力拟提供其持有的新城热力股权质押、新城热力提供收费权质押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7、收到政府补助
新城热力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管函[2016]80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热力集团等企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补贴机制的通知》,于2020年12月10日收到了北京市财政局拨付的2019年的1,336.02万元三河热电厂至通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补贴。具体情况见2020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北控聚慧与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D-POWER工业物联网平台软件产品购销合同》、《咨询服务协议》,由北控聚慧向阳泉北控提供自主知识产权产品D-POWER工业物联网平台,并向其河坡发电公司上大压小
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1号机组电锅炉调峰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数字化电蓄热调峰项目”流程域诊断、物流传输模式、信息化集成规划与架构、自动化规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软件产品采购费245万元整,咨询服务费80万元整。该交易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2020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及2020年6月19日披露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孙、子公司清算注销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金通、控股孙公司供应链公司近年来已停止开展业务;全资子公司华兴公司自2004年3月已停业,自2005年起已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对现有资源配置进行整合及优化,降低管理成本,专注未来主营业务,经与控股子公司中金通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中金通、供应链公司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注销,同时注销华兴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该事项经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1日、2020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清算注销子公司、孙公司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孙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公告》。
3、北清热力收购新城热力股权及提供股权质押
2020年8月,公司开始筹划实施购买新城热力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北清热力收购新城热力72.98%股权,交易作价为49,572.44万元。该次重组在公司董事、监事、股东及经营班子的大力支持下,获得深圳证券交所的审核通过。2020年11月17日完成了新城热力72.98%股权过户手续。前述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北清热力与交易对手方即新城热力原股东签订的《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股东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多数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为保证公司如期、足额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公司同意在标的公司新城热力股权交割的同时,北清热力将其持有的新城热力36%的股权质押给交易对方,向交易对方提供质押担保。2020年12月14日,北清热力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4、孙、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与申请并购贷款
公司孙公司济南十方、青岛十方、烟台十方将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不超过1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共计不超过22,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8年。济南十方、青岛十方、烟台十方提供全部股权质押担保、全部设备抵押担保、特许经营权项下的全部收费权质押保证担保作为增信措施。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笔业务公司实际获得融资17,000万元,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17,000万元。具体见2021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北清热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97亿元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新城热力72.98%股权的部分交易价款。同时根据本次并购贷款要求,北清热力拟提供其持有的新城热力股权质押、新城热力提供收费权质押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新城热力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管函[2016]80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热力集团等企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补贴机制的通知》,于2020年12月10日收到了北京市财政局拨付的2019年的1,336.02
万元三河热电厂至通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补贴。具体情况见2020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0 | 0.00% | 63,359,838 | -350 | 63,359,488 | 63,359,838 | 33.16% | ||
1、国家持股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50 | 0.00% | 63,359,838 | -350 | 63,359,488 | 63,359,838 | 33.1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5,591,953 | 25,591,953 | 25,591,953 | 13.3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0 | 0.00% | 26,764,049 | -350 | 26,763,699 | 26,764,049 | 14.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730,543 | 100.00% | 350 | 350 | 127,730,893 | 66.8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7,730,543 | 100.00% | 350 | 350 | 127,730,893 | 66.84% | |||
三、股份总数 | 127,730,893 | 100.00% | 63,359,838 | 0 | 63,359,838 | 191,090,731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新增有限售条件63,359,838股主要情况如下:
其中8,485,400股是新增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12月 19 日,以 7.51元/股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限制性股票7,620,000股,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7日;2020年9月,公司实施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以 7.82元/股向 3 名激励对象授865,400股,此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
其中54,874,438股是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一是公司向交易对方甘海南、段明秀等共计发行27,771,636股,发行价格为12.70元/股,于2020年7月28日上市;二是公司向北控光伏和禹泽基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数量是27,102,802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3日。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新增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8,485,400批准情况
2019年11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1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12月 19 日,以 7.51 元/股向 10名激励对象授7,620,000股限制性股票;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9月18日为授予日,以7.82元/股的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86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54,874,438股批准情况
2019年11月4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的议案;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0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2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获得有条件通过;
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号),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向甘海南、段明秀等27名交易对手方共计发行27,771,636股,公司向北控光伏、禹泽基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共计27,102,802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0年7月1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十方环能86.34%股权过户已完成,标的公司已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0)。本次发行股份,公司已于2020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日内,公司发行新股合计63,359,838股,总股本由12,773.09万元变更为19,109.07万元,对公司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详见第二节、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北控光伏 | 0 | 16,822,429 | 16,822,429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止 | |
禹泽基金 | 0 | 10,280,373 | 10,280,373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止 | |
甘海南 | 0 | 7,434,167 | 7,434,167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根据十方环能《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解锁或注销。 | |
彭博创投 | 0 | 3,307,620 | 3,307,620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止 | |
段明秀 | 0 | 2,710,711 | 2,710,711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根据十方环能《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解锁或注销。 | |
至善创投 | 0 | 2,572,665 | 2,572,665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止 | |
尚智创投 | 0 | 2,154,286 | 2,154,286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止 | |
张国勇 | 0 | 1,856,317 | 1,856,317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止 | |
陈培 | 0 | 1,518,805 | 1,518,805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止 | |
王凯军 | 0 | 1,620,693 | 1,620,693 | 非公开发行新股 | 按照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相关规定解 |
锁或注销。 | ||||||
其他限售股股东 | 350 | 13,081,772 | 350 | 13,081,772 | 非公开发行新股、限制性股票 | 按照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相关规定解锁或注销。 |
合计 | 350 | 63,359,838 | 350 | 63,359,83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股票类 | ||||||
*ST北能 | 2020年01月02日 | 7.51 | 7,620,000 | 2020年01月07日 | 0 | |
*ST北能 | 2020年07月10日 | 12.70 | 27,771,636 | 2020年07月28日 | 0 | |
*ST北能 | 2020年08月25日 | 10.70 | 27,102,802 | 2020年09月03日 | 0 | |
*ST北能 | 2020年10月26日 | 7.82 | 865,400 | 2020年10月29日 | 0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63,359,838股,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8,485,400股是新增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 年 12月 19 日,以 7.51 元/股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限制性股票7,620,000股,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7日;2020年9月,公司实施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以7.82元/股向 3 名激励对象授865,400股,此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
其中54,874,438股是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一是公司向交易对方甘海南、段明秀等共计发行27,771,636股,发行价格为12.70元/股,于2020年7月28日上市;二是公司向北控光伏和禹泽基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数量27,102,802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3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股票激励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共新增股份63,359,838股,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27,730,893股变更为191,090,731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结构中个人股东为3805户,机构股东为87户,公司第一大
股东为北控光伏公司资产与负债结构的变动说明: 2020年度,集团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123.69%, 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降为
64.67%。2020年,本集团通过收购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注入了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优质资产,主营业务聚焦于“能源与环保”领域,转向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高值利用与城市供热业务。2020年本集团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69,670.70元,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99,822,210.30元,实现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正。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9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9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7% | 24,585,283 | 16,822,429 | 16,822,429 | 7,762,854 | ||||||||
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69% | 24,257,289 | 24,257,289 | ||||||||||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8.12% | 15,508,455 | 15,508,455 | ||||||||||
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其他 | 5.38% | 10,280,373 | 10,280,373 | 10,280,373 | 0 | ||||||||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 | 其他 | 4.74% | 9,063,615 | 9,063,615 |
公司-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 | ||||||||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7% | 7,786,541 | 7,786,541 | ||||
甘海南 | 境内自然人 | 3.89% | 7,434,167 | 7,434,167 | 7,434,167 | 0 | ||
北京柘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0% | 3,830,000 | 3,830,000 |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7% | 3,760,200 | 3,760,200 | ||||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4% | 3,716,400 | 3,716,4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017年11月7日北控清洁能源集团(通过下属公司北控光伏、北清电力、天津富欢、天津富驿、天津富华持有公司股份)与南充国投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20年11月6日到期。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0年11月6日终止。公司已知北控光伏、北清电力、天津富驿、天津富桦、天津富欢为一致行动人;北控禹阳、西藏禹泽是北控光伏控制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24,257,2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57,289 | |||||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5,508,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08,455 | |||||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瑞东梧桐一号投资基金 | 9,063,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9,063,615 | |||||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86,541 | 人民币普通股 | 7,786,541 | |||||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762,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7,762,854 | |||||
北京柘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8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0,000 |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3,76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60,200 | |||||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71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6,400 |
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71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3,800 |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680,7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0,746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017年11月7日北控清洁能源集团(通过下属公司北控光伏、北清电力、天津富欢、天津富驿、天津富华持有公司股份)与南充国投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20年11月6日到期。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上市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于2020年11月6日终止。公司已知北控光伏、北清电力、天津富驿、天津富桦、天津富欢为一致行动人;北控禹阳、西藏禹泽是北控光伏控制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黄卫华 | 2015年04月23日 | 91110105329606892H | 光伏技术研发;技术咨询;转让自有技术等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谭再兴 | 2015年11月12日 | 91120118MA06T62187 | 光伏发电站投资、开发、建造、营运及管理等 |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谭再兴 | 2016年10月21日 | 91120118MA05LBY61Q | 企业管理咨询 |
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谭再兴 | 2016年10月26日 | 91120118MA05LCY649 | 企业管理咨询 |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谭再兴 | 2016年04月01日 | 91120118MA05JCQ974 | 企业管理咨询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日期 | 2020年11月07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0年11月07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754154700 | 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企改革和重组,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知悉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北京市国资委 |
变更日期 | 2020年11月07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0年11月07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吴传正 | 2016年02月23日 | 800万元 |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会议服务;市场调查;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匡志伟 | 董事长、董事 | 现任 | 男 | 43 | 2018年12月17日 | 2022年10月20日 | 1,270,000 | 1,270,000 | |||
王凯军 | 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19年10月21日 | 2022年10月20日 | 1,620,693 | 1,620,693 | |||
吴传正 | 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4月30日 | 2022年10月20日 | |||||
庞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0 | 2019年12月18日 | 2022年10月20日 | |||||
李恒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19年12月18日 | 2022年10月20日 | |||||
吴小辉 | 董事会秘书、董事 | 离任 | 男 | 58 | 2016年11月29日 | 2020年01月15日 | |||||
胡明 | 副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男 | 55 | 2016年02月02日 | 2020年04月30日 | |||||
张勇顺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9 | 2020年11月06日 | 2022年12月17日 | |||||
敬祥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47 | 2019年12月18日 | 2022年12月17日 | |||||
谭斌 | 监事 | 现任 | 男 | 50 | 2019年12月18日 | 2022年12月17日 |
李敏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34 | 2019年12月18日 | 2020年11月06日 | |||||
谢欣 | 总裁 | 现任 | 男 | 43 | 2019年05月13日 | 2022年10月20日 | 1,270,000 | 1,270,000 | |||
甘海南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7月13日 | 2022年10月20日 | 7,434,167 | 7,434,167 | |||
吴延平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1 | 2020年04月14日 | 2022年10月20日 | 400,000 | 400,000 | |||
宋玉飞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0 | 2020年01月16日 | 2022年10月20日 | 880,000 | 880,000 | |||
赵文燕 | 财务总监 | 离任 | 男 | 46 | 2019年05月13日 | 2020年04月14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0 | 0 | 12,874,860 | 12,874,86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胡明 | 副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2020年04月30日 | 个人原因离任 |
吴传正 | 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04月30日 | 被选举 |
吴延平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0年04月14日 | 聘任 |
赵文燕 | 财务总监 | 解聘 | 2020年04月14日 | 高管职务调整 |
吴小辉 | 董事会秘书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1月15日 | 合同到期离任 |
宋玉飞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0年01月16日 | 聘任 |
李敏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个人原因离任 |
张勇顺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0年11月06日 | 被选举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情况
匡志伟先生,1977年2月出生,管理学硕士。先后服务于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供水股份有限公司、金信证券、山西证券(中德证券)、兴业证券等企业与金融机构,历任山西证券(中德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17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王凯军先生,1960年5月生,研究员,荷兰Wageningen农业大学环境技术系博士。曾任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现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国家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曾承担国家重大水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0余项,共发表中英文论文100余篇,其中SCI论文30余篇,获得授权专利20余项。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次,教育部科技进步奖、教育部技术发明奖和环保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项20余次,2019年10月21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传正先生,197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深圳金鹏集团董事会秘书,富德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2017年1月起任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3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庞敏女士,1980年生,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硕士,CICPA、AICPA。先后任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普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卫盈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现任迷你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人事总监;2019年12月1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李恒先生,1968年11月19日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曾担任过国企部门经理、海关报关员、外企人事部经理;200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02年5月起,于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4年9月加入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2006年4月担任该所主任律师。2011年8月设立四川恒耀律师事务所至今;2017年被评为南充市职工维权“十佳法律工作者”;2019年12月1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情况
张勇顺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在北京市发改委产业处工作,2017年至今在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审计部工作,现任北控中农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云南北控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控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6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敬祥先生,1973 年 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先后服务于南充内燃机厂、东风南充汽车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8日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谭斌先生, 197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职于南充锦纶厂、南充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凯撒大酒店、南充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7月至今任南充市国投监察室副主任;2019年12月18日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谢欣先生,1977年生,重庆大学房地产工商管理硕士。自1998年6月至2000年12月担任重庆泰兴科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经理;2001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重庆聚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四川首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北控水务集团四川综合业务区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北控水务集团总裁助理兼任中部大区总经理;2019年5月13日至今先后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甘海南先生,1969年出生,山东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曾任济南汇通环保科技公司业务经理;2005年10月至2020年6月,担任十方环能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十方环能总经理;2020年7月13日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吴延平先生, 1979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至2017年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信贷部门负责人,负责承德、保定、沧州等地市业务的沟通协调、项目开发和贷后管理工作;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任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参与制定公司整体发展,负责公司投资、融资、资金、财务等工作事项的协调、管理工作;2020年4月14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宋玉飞先生,生于1990年6月,硕士学历。2015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主要从事IPO、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业务;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HK.1250)战略投资经理;2020年1月16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凯军 |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08年08月01日 | 是 | |
谭斌 |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监察室副主任 | 2018年07月01日 | 是 | |
吴传正 | 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7年01月01日 | 是 | |
谢欣 |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01日 | 是 | |
吴延平 | 上海厚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7月01日 | 2020年04月29日 | 否 |
张勇顺 | 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部总经理、风控法务部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理 | 2017年01月01日 | 是 | |
张勇顺 | 北控中农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年03月01日 | 否 | |
张勇顺 | 云南北控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4月01日 | 否 | |
张勇顺 | 北控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1月01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凯军 | 北京北华清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1月28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本公司依照市场化原则,本着激励管理者更积极的为公司创造价值的考虑,制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并
按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由公司相应决策机构审议。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6人(含报告期离任人员)。应付报酬总额581.63万元,实际支付总额581.63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匡志伟 | 董事长、董事 | 男 | 43 | 现任 | 132.86 | 否 |
王凯军 | 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8 | 是 |
吴传正 | 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4.8 | 是 |
庞敏 | 独立董事 | 女 | 40 | 现任 | 7.2 | 否 |
李恒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7.2 | 否 |
吴小辉 | 董事会秘书、董事 | 男 | 58 | 离任 | 30.5 | 否 |
胡明 | 副董事长、董事 | 男 | 55 | 离任 | 3.2 | 是 |
张勇顺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现任 | 0.12 | 是 |
敬祥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7 | 现任 | 15.1 | 否 |
谭斌 | 监事 | 男 | 50 | 现任 | 1.7 | 是 |
李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4 | 离任 | 20.51 | 否 |
谢欣 | 总裁 | 男 | 43 | 现任 | 96.48 | 否 |
甘海南 | 副总裁 | 男 | 51 | 现任 | 91.67 | 否 |
吴延平 | 财务总监 | 男 | 41 | 现任 | 36.99 | 否 |
宋玉飞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0 | 现任 | 47.87 | 否 |
赵文燕 | 财务总监 | 男 | 46 | 离任 | 77.43 | 否 |
合计 | -- | -- | -- | -- | 581.63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匡志伟 | 董事长 | 0 | 0 | 0 | 13.39 | 0 | 0 | 1,270,000 | 7.51 | 1,270,000 |
谢欣 | 总裁 | 0 | 0 | 0 | 13.39 | 0 | 0 | 1,270,000 | 7.51 | 1,270,000 |
王凯军 | 董事 | 0 | 0 | 0 | 13.39 | 0 | 0 | 200,000 | 7.51 | 200,000 |
宋玉飞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13.39 | 0 | 0 | 880,000 | 7.51 | 880,000 |
吴延平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13.39 | 0 | 0 | 400,000 | 7.82 | 400,000 |
合计 | -- | 0 | 0 | -- | -- | 0 | 0 | 4,020,000 | -- | 4,020,000 |
备注(如有)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9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1月7日;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10月29日。 |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6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2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3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03 |
销售人员 | 82 |
技术人员 | 20 |
财务人员 | 33 |
行政人员 | 87 |
合计 | 42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本科以上合计 | 130 |
大专 | 56 |
大专以下 | 239 |
合计 | 425 |
2、薪酬政策
公司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并使高管和其他员工的薪酬水平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将薪酬与绩效挂钩,合理控制薪酬构成中固定薪酬与可变薪酬的分配比例,充分发挥薪酬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
3、培训计划
公司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按照人员类别、技能要求、通用知识等方面开展各类培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员工良好的学习能力,巩固发展公司的行业地位。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2020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制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公司治理,认真规范实施“三会一制”的法人治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充分行使自已的合法权利,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并切实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一致。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在人员方面,公司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等方面进行独立管理。拥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独立的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2、在资产方面,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产权清晰,资产完整。公司对所属资产具有所有,控制,处置,收益等各项权利。 3、在财务方面,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和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单独纳税。 4、在机构方面,本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和场所,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本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的机构独立运作,自成系统。
5、在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供、产、销业务体系,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自主决策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7.71% | 2020年05月20日 | 2020年05月21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
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47% | 2020年01月06日 | 2020年01月07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79% | 2020年02月03日 | 2020年02月04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90% | 2020年03月02日 | 2020年03月03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71% | 2020年04月30日 | 2020年05月06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28% | 2020年06月18日 | 2020年06月19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09% | 2020年07月30日 | 2020年07月31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4.63% | 2020年09月04日 | 2020年09月05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
披露的《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8.49% | 2020年10月09日 | 2020年10月10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3.65% | 2020年10月16日 | 2020年10月17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36% | 2020年11月06日 | 2020年11月07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24% | 2020年12月09日 | 2020年12月10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85%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4日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李恒 | 22 | 1 | 21 | 0 | 0 | 否 | 7 |
庞敏 | 22 | 1 | 21 | 0 | 0 | 否 | 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严格履行了职责,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并对公司发生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增强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2、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讨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2020年度薪酬制定与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董事候选
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前的审查工作,对其任职资格等认真进行了核查,确保了公司董事、高管聘任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为确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更积极有效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及激励机制不断进行完善。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定性标准: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外部审计披露的重大错报而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3)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一项内部控制缺 | 以下迹象定性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 |
陷虽未定性为重大缺陷,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统性失效;7)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企业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项内部控制缺陷虽未定性为重大缺陷,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经营收入错报金额≥经营收入总额的1% 所有者权益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经营入总额的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一般缺陷: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经营收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直接损失:重大缺陷100万元以上;重要缺陷50万元(含)-100万元;一般缺陷5万元(含)-5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北清环能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2月0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1BJAA4007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马传军、张海啸 |
审计报告正文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环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清环能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清环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重点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北清环能公司于2020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统称被合并方),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可能存在因财务人员经验不足导 | 我们对企业重组事项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 了解与重大投资及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针对相关制度设计、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2、 了解北清环能公司与被合并方之原股东关于被合并方的股权交割情况,获取有关交割文件资料,同时与北清环能公司及被合并方管理层访谈了解 |
重点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致相应处理不符合准则规定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非同一控制下处理原则,在支付对价确定的前提下,所购买的股权形成的资产组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将影响所确认的商誉金额(含负商誉),由于在确定可辨认净资产的过程中涉及运用假设、参数等存在重大的估计成分;另对于合并日的确定需要运用专业判断。前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重大且广泛,为此我们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相关情况,评价公司所确定的合并日判断的适当性; 3、 取得北清环能公司对资产组认定依据,检查有关资产组认定与收购时评估基础的一致性,关注资产组划分的合理性; 4、 取得北清环能公司确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与评估专家访谈了解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及其他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等,有关评估关键指标的合理性; 5、 检查北清环能公司编制的合并报表底稿,对编制的过程进行复核; 6、 获取经管理层批准的商誉减值测试文件,复核有关预测数据的合理性和合并时所采用的评估预测的一致性。 |
2、重大资产减值风险 |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北清环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合计账面价值为97,260.45万元,占合并总资产总额的53.57%,占北清环能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的64.65%,是北清环能公司资产中重要组成部分。 北清环能公司管理层对重大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对于识别出重大减值迹象的资产或资产组,管理层通过评估单项资产或其所在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比较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比较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北清环能公司管理层在确定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考虑相关资产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为此我们确定重大资产的减值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对重大资产减值事项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 了解与重大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同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评价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的有效性; 2、 实地查看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状态,以了解相关资产是否存在长期闲置、即将关停等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的情况; 3、 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设备的经济寿命,结合实地查看对管理层判断的资产组剩余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4、 获取经管理层批准的重大资产减值测试文件,对执行前述程序识别的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的资产或资产组减值测试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5、 向管理层了解公司所做减值测试的依据、方法、结论,重新测算管理层减值测试数据的准确性。 |
四、 其他信息
北清环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清环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清环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清环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北清环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清环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清环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北清环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传军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海啸 |
中国 北京 |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4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982,936.86 | 39,345,668.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50,782,670.80 | 10,635,176.6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7,657,190.06 | 7,191,649.2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0,706,586.66 | 92,448,131.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789,141.77 | 15,249,845.0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216,649.66 | 4,293,904.85 |
流动资产合计 | 311,135,175.81 | 169,164,376.0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083,508.30 | |
长期股权投资 | 880,458.9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0,000.00 | 95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33,184,990.00 | 32,659,025.00 |
固定资产 | 362,468,740.19 | 1,466,282.17 |
在建工程 | 57,266,051.49 | 23,328,512.9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2,327,451.22 | 2,906,141.08 |
开发支出 | 3,957,047.21 | |
商誉 | 366,654,800.71 | |
长期待摊费用 | 97,552,819.7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555,402.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0,542,225.06 | 153,581,048.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04,423,495.44 | 214,891,009.85 |
资产总计 | 1,815,558,671.25 | 384,055,385.9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400,000.00 | 151,2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31,521,179.08 | 139,051,482.37 |
预收款项 | 12,431,365.01 | |
合同负债 | 92,076,190.82 | 0.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62,436.36 | 3,614,195.50 |
应交税费 | 28,829,925.83 | 8,270,338.20 |
其他应付款 | 421,617,243.69 | 107,468,638.05 |
其中:应付利息 | 4,473,517.54 | |
应付股利 | 1,201,116.32 | 1,201,116.32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545,269.21 | 1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9,557,513.93 | 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875,709,758.92 | 432,036,019.1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1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53,333,499.69 | 3,478,664.1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313,123.28 | 29,523,613.78 |
递延收益 | 52,941,566.2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814,617.5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8,402,806.80 | 43,002,277.97 |
负债合计 | 1,174,112,565.72 | 475,038,297.1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1,090,731.00 | 127,730,89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664,356,590.09 | 20,932,278.41 |
减:库存股 | 63,993,628.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309,280.07 | |
盈余公积 | 25,340,250.02 | 25,340,250.0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20,690,607.03 | -265,822,564.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8,412,616.15 | -91,819,142.60 |
少数股东权益 | 43,033,489.38 | 836,231.4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1,446,105.53 | -90,982,911.2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15,558,671.25 | 384,055,385.90 |
法定代表人:匡志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延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丽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39,630.06 | 39,177,427.3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5,911,650.00 | 10,635,176.66 |
应收款项融资 | 400,000.00 | |
预付款项 | 421,383.80 | 1,239,248.90 |
其他应收款 | 197,159,267.61 | 160,770,091.1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1,987.1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1,913,918.60 | 211,821,944.00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16,316,505.90 | 51,537,462.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0,000.00 | 95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32,671,925.00 | 32,659,025.00 |
固定资产 | 1,116,967.62 | 1,179,916.84 |
在建工程 | 23,621,166.69 | 23,303,851.7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33,112.67 | 2,904,903.2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159.9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1,508,486.13 | 129,026,375.5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9,053,323.96 | 241,561,535.31 |
资产总计 | 990,967,242.56 | 453,383,479.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151,2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3,252,025.41 | 135,671,884.53 |
预收款项 | 439,075.55 | |
合同负债 | 1,415,094.34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50,850.15 | 3,522,385.25 |
应交税费 | 7,815,526.52 | 7,349,649.60 |
其他应付款 | 265,293,877.38 | 145,772,947.03 |
其中:应付利息 | 4,473,517.54 | |
应付股利 | 1,201,116.32 | 1,201,116.32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4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2,727,373.80 | 453,955,941.9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478,664.19 | 3,478,664.1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301,321.96 | 29,007,709.82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79,986.15 | 42,486,374.01 |
负债合计 | 431,507,359.95 | 496,442,315.9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1,090,731.00 | 127,730,89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64,241,089.19 | 21,708,066.19 |
减:库存股 | 63,993,628.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340,250.02 | 25,340,250.02 |
未分配利润 | -257,218,559.60 | -217,838,045.8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9,459,882.61 | -43,058,836.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90,967,242.56 | 453,383,479.3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46,881,592.21 | 23,529,152.29 |
其中:营业收入 | 346,881,592.21 | 23,529,152.2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8,903,995.31 | 94,990,010.64 |
其中:营业成本 | 209,136,918.60 | 16,178,803.6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041,625.43 | 3,593,475.48 |
销售费用 | 5,375,857.89 | 5,153,133.81 |
管理费用 | 79,410,673.57 | 49,060,719.03 |
研发费用 | 2,201,976.77 | 791,102.20 |
财务费用 | 9,736,943.05 | 20,212,776.47 |
其中:利息费用 | 9,765,635.52 | 16,391,937.92 |
利息收入 | -387,665.81 | 3,163,319.60 |
加:其他收益 | 2,966,716.1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0,480.68 | 129,066,756.3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900.00 | -133,395,498.3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 -156,886.51 | -46,621,916.11 |
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6,842.62 | -141,847,062.5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752.49 | 119,185.6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056,717.09 | -264,139,393.35 |
加:营业外收入 | 30,927,807.93 | 13,280,624.12 |
减:营业外支出 | 3,532,838.05 | 15,711,412.6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451,686.97 | -266,570,181.89 |
减:所得税费用 | 16,161,074.34 | -68,260,840.6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290,612.63 | -198,309,341.2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290,612.63 | -198,309,341.2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131,957.00 | -171,934,370.81 |
2.少数股东损益 | 6,158,655.63 | -26,374,970.4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
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1,290,612.63 | -198,309,341.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131,957.00 | -171,934,370.8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58,655.63 | -26,374,970.4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9 | -1.3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9 | -1.3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匡志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延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丽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40,817,423.63 | 0.00 |
减:营业成本 | 111,098,230.21 | 0.00 |
税金及附加 | 2,007,583.37 | 488,102.84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58,315,411.45 | 20,613,416.5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232,968.02 | 13,240,944.57 |
其中:利息费用 | 4,381,483.02 | 16,385,162.21 |
利息收入 | -178,052.07 | 3,159,029.75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93,982.44 | 21,052,221.5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900.00 | -130,118,685.0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65,908.07 | -4,558,421.7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9,005,597.7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983,759.93 | -216,972,946.93 |
加:营业外收入 | 3,247,332.85 | 13,016,125.57 |
减:营业外支出 | 2,644,086.65 | 4,733,460.4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380,513.73 | -208,690,281.82 |
减:所得税费用 | -54,552,063.4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380,513.73 | -154,138,218.3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380,513.73 | -154,138,218.3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380,513.73 | -154,138,218.3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6 | -1.2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6 | -1.21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8,778,792.07 | 129,456,665.4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73,994.43 | 2,339.9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808,076.42 | 9,162,474.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1,360,862.92 | 138,621,480.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1,803,641.68 | 32,327,701.6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641,648.35 | 23,637,192.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041,414.51 | 9,309,437.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469,336.39 | 28,035,860.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956,040.93 | 93,310,192.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95,178.01 | 45,311,287.5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7,300,451.1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29,017.4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2,430.00 | 449,888.4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5,577,500.00 | 2,230,283.8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3,539,398.56 | 2,680,172.2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99,806.05 | 453,426.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679,998.00 | 105,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8,461,084.4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540,888.54 | 558,426.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01,489.98 | 2,121,745.3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7,377,409.40 | 57,226,2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2,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40,000.00 | 8,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8,817,409.40 | 65,226,2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9,683,618.18 | 164,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303,611.30 | 14,093,135.7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880,099.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294,401.25 | 3,255,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281,630.73 | 181,348,135.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535,778.67 | -116,121,935.7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939,110.68 | -68,688,902.8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345,668.70 | 108,034,571.5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284,779.38 | 39,345,668.7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9,933,414.28 | 86,956,905.1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4,654,860.94 | 21,431,362.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4,588,275.22 | 108,388,267.4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4,649,382.00 | 10,000,00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807,675.77 | 8,006,345.8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35,167.23 | 5,625,228.9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0,415,050.65 | 29,391,391.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3,807,275.65 | 53,022,966.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219,000.43 | 55,365,300.9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4,199.3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1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720.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77,5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897,420.10 | 91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8,019.80 | 60,396.9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4,380,086.6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638,106.44 | 60,396.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40,686.34 | 849,603.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7,377,409.40 | 57,226,2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44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817,409.40 | 57,226,2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1,087,500.00 | 16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79,541.54 | 10,745,855.9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28,478.35 | 1,255,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295,519.89 | 172,000,855.9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521,889.51 | -114,774,655.9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437,797.26 | -58,559,751.9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177,427.32 | 97,737,179.3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39,630.06 | 39,177,427.3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7,730,893.00 | 20,932,278.41 | 25,340,250.02 | -265,822,564.03 | -91,819,142.60 | 836,231.40 | -90,982,911.20 | ||||||||
加:会计 |
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7,730,893.00 | 20,932,278.41 | 25,340,250.02 | -265,822,564.03 | -91,819,142.60 | 836,231.40 | -90,982,911.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359,838.00 | 643,424,311.68 | 63,993,628.00 | 2,309,280.07 | 45,131,957.00 | 690,231,758.75 | 42,197,257.98 | 732,429,016.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131,957.00 | 45,131,957.00 | 6,158,655.63 | 51,290,612.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359,838.00 | 643,424,311.68 | 63,993,628.00 | 2,740,082.72 | 645,530,604.40 | 45,149,394.55 | 690,679,998.9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3,359,838.00 | 642,533,023.00 | 705,892,861.00 | 705,892,861.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91,288.68 | 63,993,628.0 | 2,740,082.72 | -60,362,256. | 45,149,394.5 | -15,212,862. |
0 | 60 | 5 | 05 | ||||||||||||
(三)利润分配 | -8,880,099.89 | -8,880,099.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880,099.89 | -8,880,099.8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30,802.65 | -430,802.65 | -230,692.31 | -661,494.96 | |||||||||||
1.本期提取 | 672,637.62 | 672,637.62 | 235,855.51 | 908,493.13 | |||||||||||
2.本期使用 | 1,10 | 1,10 | 466, | 1,56 |
3,440.27 | 3,440.27 | 547.82 | 9,988.0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1,090,731.00 | 664,356,590.09 | 63,993,628.00 | 2,309,280.07 | 25,340,250.02 | -220,690,607.03 | 598,412,616.15 | 43,033,489.38 | 641,446,105.5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7,730,893.00 | 20,099,372.32 | 5,290,536.64 | 24,100,156.00 | -90,825,260.46 | 86,395,697.50 | 86,158,115.16 | 172,553,812.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51,963.17 | -351,963.17 | -184,273.50 | -536,236.67 | |||||||||||
前期差错更正 | -2,710,969.59 | -2,710,969.59 | -2,710,969.59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7,730,893.00 | 20,099,372.32 | 5,290,536.64 | 24,100,156.00 | -93,888,193.22 | 83,332,764.74 | 85,973,841.66 | 169,306,606.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832,906. | -5,290,5 | 1,240,09 | -171,934, | -175,151 | -85,137,61 | -260,289,5 |
少以“-”号填列) | 09 | 36.64 | 4.02 | 370.81 | ,907.34 | 0.26 | 17.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1,934,370.81 | -171,934,370.81 | -26,374,970.42 | -198,309,341.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32,906.09 | -5,290,536.64 | 1,240,094.02 | -3,217,536.53 | -58,762,639.84 | -61,980,176.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96,701.94 | ||||||||||||||
4.其他 | -63,795.85 | -5,290,536.64 | 1,240,094.02 | -4,114,238.47 | -58,762,639.84 | -62,876,878.31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7,730,893.00 | 20,932,278.41 | 25,340,250.02 | -265,822,564.03 | -91,819,142.60 | 836,231.40 | -90,982,911.2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7,730,893.00 | 21,708,066.19 | 25,340,250.02 | -217,838,045.87 | -43,058,836.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7,730,893.00 | 21,708,066.19 | 25,340,250.02 | -217,838,045.87 | -43,058,836.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359,838.00 | 642,533,023.00 | 63,993,628.00 | -39,380,513.73 | 602,518,719.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380,513.73 | -39,380,513.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359,838.00 | 642,533,023.00 | 63,993,628.00 | 641,899,233.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3,359,838.00 | 642,533,023.00 | 705,892,861.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3,993,628.00 | -63,993,628.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1,090,731.00 | 664,241,089.19 | 63,993,628.00 | 25,340,250.02 | -257,218,559.60 | 559,459,882.6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7,730,893.00 | 20,811,364.25 | 25,340,250.02 | -60,988,857.93 | 112,893,649.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8,205.40 | -8,205.40 | ||||||||||
前期差错更正 | -2,702,764.19 | -2,702,764.1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 | 127, | 20,81 | 25,34 | -63,699 | 110,182,6 |
余额 | 730,893.00 | 1,364.25 | 0,250.02 | ,827.52 | 79.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6,701.94 | -154,138,218.35 | -153,241,516.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4,138,218.35 | -154,138,218.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96,701.94 | 896,701.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96,701.94 | 896,701.9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7,730,893.00 | 21,708,066.19 | 25,340,250.02 | -217,838,045.87 | -43,058,836.6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单指公司本部时简称本公司),于1988年1月由四川省南充绸厂划出部分资产改制成立,于1998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更名为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8日,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本总额由10,136.10万元变更为12,773.09万元。
2019年12月1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向1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17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认购款缴纳阶段,6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6万股,本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为1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为762万股。2020年1月7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62万股上市,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350,893股。
2020年6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号),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十方环能86.3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9,000万元。2020年7月28日,本公司向甘海南等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27,771,636股上市,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63,122,529股。
2020年9月3日,本公司向北控光伏、禹泽基金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27,102,802股上市,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90,225,331股。
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86.54万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10月29日,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86.54万股上市,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1,090,731股。
截止本期末股本总额19,109.07万元,其中流通股为12,773.09万元。
本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延安路380号,法定代表人:匡志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能源设备及配件(除核能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能源项目(除核能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智能化运营管理、交易服务及技术咨询;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承接(修、试)电力设施;储能和微网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投资、租赁、投资咨询、证券;环保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环保设备生产、销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热力工程设计、勘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1年2月3日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热力)、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慧科技)、四川美亚丝绸有限公司、四川北控聚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慧物联网)、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十方)、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等24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北控十方及新城热力等18家、因投资新设北清热力增加1家、因合并范围调整并入四川北控能芯微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加1家,因注销减少深圳中金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等2家。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2020年,本集团通过收购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注入了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优质资产,主营业务聚焦于“能源与环保”领域,转向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高值利用与城市供热业务。
2020年本集团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31,957.00元,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98,412,616.15元,实现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正。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本财务报表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一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
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2)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3)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4)除本条3)计提金融工具损失准备的情形以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进行相关评估时,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5)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为确保自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即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在一些情况下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债务人性质以及担保物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初始确认日期、债务人性质及担保物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1、应收票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组合划分依据及损失计提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银行类金融机构 | 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财务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或企业 |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
12、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首先按照债务人与本公司的关系分类为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和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对于本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按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于除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以外的应收账款按类账龄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以账龄组合作为信息风险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估计应收款项预期信息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其他方法) |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除关联方以外的应收账款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2)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确定的各组合计提坏账损失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损失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一般不计提信用损失。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
除关联方以外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在考虑债务人性质的基础上,按照账龄组合为风险特征,基于谨慎性角度确定预期信用风险损失率。 |
2)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①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1%-5% |
1-2年 | 10%-14% |
2-3年 | 31%-35% |
3年以上 | 55%-100% |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测试参见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6)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有关说明。
15、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测试参见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6)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有关说明。
17、合同成本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无
19、债权投资
无20、其他债权投资无
21、长期应收款
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如果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如果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无需转入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公允价值计量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本集团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固定资产处理时涉及弃置费用的,按照现值计算确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等。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0 | 3%-5% | 2.38%-6.33%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00% |
管网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9.50%-4.75% |
热力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9.50%-4.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5% | 9.50%-31.67%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6 | 3%-5% | 15.83%-31.67% |
无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①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
②公司具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该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⑤租赁资产的特殊性,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与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能够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照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实际工程成本等,按照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无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权、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采用能够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序号 |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1 | 特许经营权(BOT项目) | 特许经营期内 |
2 | 专利权、商标权、各种软件类 | 10年 |
3 | 自主开发对外销售软件 | 5年 |
4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权证有效期内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处理。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作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前述规定处理;若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研究开发支出核算原则1)内部研发支出确认与计量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1、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本集团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本集团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按照本集团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二次投入集气井,办公室装修费用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二次投入集气井、办公室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分别为10年、2年、5年。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仅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产生,在辞退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补偿款,按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5、租赁负债
无
36、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2)预计负债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2019年度收入确认政策
本集团2019年度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供劳务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和现金股利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2020年度收入确认政策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能源设备及软件销售收入、提供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供热业务收入等。1)一般原则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6)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①销售能源设备及软件产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能源设备、软件商品的履约义务,通常在履约过程中无法准确预计服务进度,并就已发生的服务成本能否收回具有不确定性,认为此类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的业务。本集团综合考虑在某一时点履约义务控制权转移因素的基础上,在客户验收时点确认收入。
②提供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合同
本集团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最终产物为天然气、电力、粗油脂等商品,天然气及电力由于产品特性,一经发出便投入使用,退回风险较小,本集团于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粗油脂系客户前往工厂提货,于客户现场交付时
确认收入。
③供热业务合同
I.供暖收入供热服务为本集团与客户之间订立供热服务协议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供热服务,供热为一单项履约义务,无需在不同履约义务之间进行分摊,供热服务在供热季逐步提供,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的义务。按照实际供热面积及政府批准的供热价格确认供热收入,并在供热期内按实际发生天数分摊计入营业收入。本集团开展的集中供热可以获得政府给予的供热补贴、锅炉房居民供热给予的燃料补贴,是政府为了保证民生,经济实质上是居民供热价格的组成部分,政府共同(政府实际补贴对象为居民)支付了实际采暖价格。此补贴直接与本公司实际居民供热面积相关,构成居民供热价格的组成部分,基于此本集团将此部分供热补贴、燃料补贴计入营业收入。有关补助由政府采用预拨加清算的方式拨付,因补贴政策存在无法及时获取的指标(如供暖季平均温度),在供暖当期无法准确预计补助收入,因此对于预拨的补助部分根据预拨补助对应的服务期平均摊销计入各期损益,清算后收到的补助于政府依据补贴政策清算完成后实际时候到时确认在收到当期。II. 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入该收入为本集团在用户入网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取得入网费收入时,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履行履约义务;合同未约定服务期限,但能合理确定服务期的,按该期限分摊确认收入;合同未约定服务期限,也无法对服务期限做出合理估计的,则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分摊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本集团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 不适用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22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集团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项目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345,668.70 | 39,345,668.7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635,176.66 | 10,635,176.6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191,649.23 | 7,191,649.2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2,448,131.59 | 92,448,131.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249,845.02 | 15,249,845.0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93,904.85 | 4,293,904.8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9,164,376.05 | 169,164,376.0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0,000.00 | 95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659,025.00 | 32,659,025.00 | |
固定资产 | 1,466,282.17 | 1,466,282.17 | |
在建工程 | 23,328,512.99 | 23,328,512.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06,141.08 | 2,906,141.0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3,581,048.61 | 153,581,048.6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4,891,009.85 | 214,891,009.85 | |
资产总计 | 384,055,385.90 | 384,055,385.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1,200,000.00 | 151,2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9,051,482.37 | 139,051,482.37 | |
预收款项 | 12,431,365.01 | 531,365.01 | -11,900,000.00 |
合同负债 | 0.00 | 10,530,973.45 | 10,530,973.4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14,195.50 | 3,614,195.50 | |
应交税费 | 8,270,338.20 | 8,270,338.20 | |
其他应付款 | 107,468,638.05 | 107,468,638.05 | |
其中:应付利息 | 4,473,517.54 | 4,473,517.54 | |
应付股利 | 1,201,116.32 | 1,201,116.3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1,369,026.55 | 1,369,026.55 |
流动负债合计 | 432,036,019.13 | 432,036,019.1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478,664.19 | 3,478,664.1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9,523,613.78 | 29,523,613.78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002,277.97 | 43,002,277.97 | |
负债合计 | 475,038,297.10 | 475,038,297.10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7,730,893.00 | 127,730,89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932,278.41 | 20,932,278.4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340,250.02 | 25,340,250.0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5,822,564.03 | -265,822,564.0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1,819,142.60 | -91,819,142.60 | |
少数股东权益 | 836,231.40 | 836,231.4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982,911.20 | -90,982,911.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4,055,385.90 | 384,055,385.90 |
调整情况说明
本集团根据因执行新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将与销售商品的相关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资产。
影响减少合并资产负债表年初预收款项11,900,000.00元,影响增加年初合同负债10,530,973.45元,影响减少年初其他流动资产1,369,026.55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177,427.32 | 39,177,427.3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635,176.66 | 10,635,176.6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39,248.90 | 1,239,248.90 | |
其他应收款 | 160,770,091.12 | 160,770,091.1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1,821,944.00 | 211,821,944.0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1,537,462.90 | 51,537,462.9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0,000.00 | 95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659,025.00 | 32,659,025.00 | |
固定资产 | 1,179,916.84 | 1,179,916.84 | |
在建工程 | 23,303,851.71 | 23,303,851.7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04,903.27 | 2,904,903.2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9,026,375.59 | 129,026,375.5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1,561,535.31 | 241,561,535.31 | |
资产总计 | 453,383,479.31 | 453,383,479.31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151,200,000.00 | 151,2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5,671,884.53 | 135,671,884.53 | |
预收款项 | 439,075.55 | 439,075.55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22,385.25 | 3,522,385.25 | |
应交税费 | 7,349,649.60 | 7,349,649.60 | |
其他应付款 | 145,772,947.03 | 145,772,947.03 | |
其中:应付利息 | 4,473,517.54 | 4,473,517.54 | |
应付股利 | 1,201,116.32 | 1,201,116.3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3,955,941.96 | 453,955,941.9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478,664.19 | 3,478,664.1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9,007,709.82 | 29,007,709.8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486,374.01 | 42,486,374.01 | |
负债合计 | 496,442,315.97 | 496,442,315.97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7,730,893.00 | 127,730,89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708,066.19 | 21,708,066.1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340,250.02 | 25,340,250.02 | |
未分配利润 | -217,838,045.87 | -217,838,045.8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3,058,836.66 | -43,058,836.6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53,383,479.31 | 453,383,479.31 |
调整情况说明无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 | 3%,5%,6%,9%,10%,11%,13% |
消费税 |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 | 1%,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2.5%,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 1.2%、12% |
环保税 | 污染当量值 | 12元/污染当量值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5% |
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2.5% |
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12.5% |
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2.5% |
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北京新城国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国泰同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汕头市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小微企业) |
潍坊润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小微企业) |
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小微企业)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0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对销售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报告期内,潍坊润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对销售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天然气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报告期内,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对垃圾处理劳务、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工业级混合油实行即征即退70%的政策。报告期内,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及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
根据财税〔2019〕38号的通知: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如下:
a)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本条所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b)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
根据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 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汕头市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潍坊润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国泰同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享受该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北京新城国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享受该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保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保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
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 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报告期内,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抚顺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太原市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享受该优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2 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2,628.43 | 9,955.90 |
银行存款 | 75,172,150.95 | 39,335,712.80 |
其他货币资金 | 10,698,157.48 | 0.00 |
合计 | 85,982,936.86 | 39,345,668.7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044,000.00 | 7,013,494.82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5,044,000.00 | 7,013,494.82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0,893,142.12 | 100.00% | 20,110,471.32 | 11.77% | 150,782,670.80 | 16,755,384.78 | 100.00% | 6,120,208.12 | 36.53% | 10,635,176.66 |
其中: | ||||||||||
信用风险损失组合 | 170,893,142.12 | 100.00% | 20,110,471.32 | 11.77% | 150,782,670.80 | 16,755,384.78 | 100.00% | 6,120,208.12 | 36.39% | 10,635,176.66 |
合计 | 170,893,142.12 | 100.00% | 20,110,471.32 | 150,782,670.80 | 16,755,384.78 | 100.00% | 6,120,208.12 | 10,635,176.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1,709,040.44 | 5,735,195.07 | 3.78% |
1-2年 | 3,523,980.05 | 321,813.91 | 9.13% |
2-3年 | 1,951,802.09 | 553,929.93 | 28.38% |
3-4年 | 1,200,880.31 | 1,006,335.29 | 83.80% |
4-5年 | 580,872.02 | 566,629.91 | 97.55% |
5年以上 | 11,926,567.21 | 11,926,567.21 | 100.00% |
合计 | 170,893,142.12 | 20,110,471.32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1,709,040.44 |
1至2年 | 3,523,980.05 |
2至3年 | 1,951,802.09 |
3年以上 | 13,708,319.54 |
3至4年 | 1,200,880.31 |
4至5年 | 580,872.02 |
5年以上 | 11,926,567.21 |
合计 | 170,893,142.1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信用风险组合组合计提 | 6,120,208.12 | -1,082,762.50 | 0.00 | 4,903,316.23 | 19,976,341.93 | 20,110,471.32 |
合计 | 6,120,208.12 | -1,082,762.50 | 0.00 | 4,903,316.23 | 19,976,341.93 | 20,110,471.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903,316.2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杭州东绫丝绸 | 应收货款 | 1,488,224.3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嘉兴羿阳纺织品公司 | 应收货款 | 770,949.41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嘉兴彼得福制衣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740,511.7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深圳华世杰 | 应收货款 | 665,641.7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四川信达公司 | 应收货款 | 163,139.04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四川营山金环丝绸公司 | 应收货款 | 131,846.84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四川中元丝绸工贸公司 | 应收货款 | 126,446.54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南充顺成丝绸公司 | 应收货款 | 125,864.7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阆中新立新公司 | 应收货款 | 78,430.2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重庆巫溪大唐丝绸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77,845.88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 | 4,368,900.5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70,127,000.00 | 41.04% | 3,506,350.00 |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 18,974,000.68 | 11.10% | 75,953.24 |
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1,080,000.00 | 6.48% | 554,000.00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10,817,086.43 | 6.33% | 43,268.35 |
苏州高峰糖业有限公司 | 6,288,159.48 | 3.68% | 6,093,614.46 |
合计 | 117,286,246.59 | 68.63%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051,202.02 | 85.24% | 5,131,678.26 | 71.36% |
1至2年 | 962,531.67 | 5.45% | 42,078.00 | 0.58% |
2至3年 | 905,623.78 | 5.13% | 0.00 | 0.00% |
3年以上 | 737,832.59 | 4.18% | 2,017,892.97 | 28.06% |
合计 | 17,657,190.06 | -- | 7,191,649.2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湘潭城发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56.63 |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66,593.55 | 1年以内 | 15.67 |
上海呈恩压缩机有限公司 | 480,000.00 | 2-3年 | 2.72 |
抚顺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465,598.00 | 1-2年 | 2.64 |
中外建成都分公司 | 391,383.80 | 2-3年 | 2.22 |
合计 | 14,103,575.35 | -- | 79.88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0,706,586.66 | 92,448,131.59 |
合计 | 20,706,586.66 | 92,448,131.59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0.00 | 0.00 |
股权款 | 10,000,000.00 | 76,670,000.00 |
其他往来款 | 10,196,684.81 | 18,947,108.06 |
押金、保证金 | 3,470,189.98 | 1,058,484.12 |
备用金 | 787,363.90 | 515,186.31 |
代垫款 | 818,500.50 | 172,611.96 |
其他 | 1,278,084.86 | 868,223.58 |
合计 | 26,550,824.05 | 98,231,614.03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47,477.31 | 5,636,005.13 | 5,783,482.44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入第三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回第二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回第一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计提 | -190,913.08 | -1,445,870.97 | 0.00 | -1,636,784.05 |
本期转回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转销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核销 | 0.00 | 541,832.00 | 541,832.00 | |
其他变动 | 319,121.64 | 1,920,249.36 | 0.00 | 2,239,371.00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275,685.87 | 5,568,551.52 | 0.00 | 5,844,237.3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34,802.00 |
1至2年 | 15,099,453.60 |
2至3年 | 5,202,478.02 |
3年以上 | 2,814,090.43 |
3至4年 | 363,721.33 |
4至5年 | 350,682.59 |
5年以上 | 2,099,686.51 |
合计 | 26,550,824.0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 | 5,783,482.44 | -1,636,784.05 | 0.00 | 541,832.00 | 2,239,371.00 | 5,844,237.39 |
合计 | 5,783,482.44 | -1,636,784.05 | 0.00 | 541,832.00 | 2,239,371.00 | 5,844,237.39 |
报告期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包括
项目 | 原北清环能及子公司 (万元) | 北控十方、新城热力 (万元) |
期初其他应收款 | 9,823.16 | 0.00 |
期初坏账 | 578.35 | 0.00 |
合并日其他应收款 | 0.00 | 701.58 |
合并日坏账 | 0.00 | 223.94 |
期末其他应收款 | 2,188.72 | 466.37 |
期末坏账 | 372.92 | 211.50 |
报告期内北控十方及新城热力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变动不大,且坏账计提金额变动较小,故不做主要分析,报告期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金额为-163.68万元,原因主要为:
2017年公司以现金分期支付对价方式收购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临电气)55%股权,于2017年11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11月17日,公司支付了第一期款项7,667.00万元。后因业绩对赌未能完成导致后续股权转让款未予支付等事项,公司与智临电气原股东间就前述收购事项存在争议诉至法院,2019年11月8日法院判决公司与智临电气原股东方解除之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附属协议,截止2019年底相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智临电气股权,智临电气原股东应退回第一期支付的股权款7,667.00万元,由于金额较大公司与对方制定了还款方案与计划,根据计划,智
临电气原股东应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所有款项归还。公司2019年末应收智临电气股权款7,667.00万元,基于谨慎原则对该项信用减值损失进行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1.12万元。2020年,公司实际收回金额6,558.00万元,已收回股权款的85.53%,基本按照还款计划有序进行了款项的归还,故于2020年末对该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重新计算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该组合下2020年末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100.00万元,故影响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为-111.12万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单位往来款 | 490,832.00 |
保证金押金 | 51,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南充维康陶瓷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200,000.00 | 长期挂账 | 董事会审批 | 否 |
成都宝井汇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200,000.00 | 长期挂账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 | 400,000.0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张鑫淼 | 股权款 | 10,000,000.00 | 1-2年 | 37.66% | 1,000,000.00 |
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 | 9,488,666.67 | 1年以内282,466.67,1-2年4,096,200.00,2-3年5,110,000.00 | 35.74% | 1,956,743.33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 | 保证金押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3.01% | 40,000.00 |
中心 | |||||
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 代垫款 | 580,000.00 | 5年以上 | 2.18% | 580,000.00 |
四川中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押金 | 400,000.00 | 5年以上 | 1.51% | 400,000.00 |
合计 | -- | 21,268,666.67 | -- | 80.10% | 3,976,743.33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郑州市二七区国税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77,570.27 | 1年以内 | 2021年1月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973,492.33 | 0.00 | 4,973,492.33 | 39,764.55 | 28,500.00 | 11,264.55 |
库存商品 | 2,568,483.65 | 0.00 | 2,568,483.65 | 16,099,844.51 | 861,264.04 | 15,238,580.47 |
周转材料 | 38,418.03 | 0.00 | 38,418.03 | 0.00 | 0.00 | |
发出商品 | 2,062,276.24 | 0.00 | 2,062,276.24 | 0.00 | 0.00 | 0.00 |
在途物资 | 87,500.87 | 0.00 | 87,500.87 | 0.00 | 0.00 | 0.00 |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58,970.65 | 0.00 | 58,970.65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9,789,141.77 | 0.00 | 9,789,141.77 | 16,139,609.06 | 889,764.04 | 15,249,845.02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8,500.00 | 0.00 | 0.00 | 28,500.00 | 0.00 | 0.00 |
库存商品 | 861,264.04 | 0.00 | 0.00 | 861,264.04 | 0.00 | 0.00 |
周转材料 | 0.00 | |||||
合计 | 889,764.04 | 0.00 | 0.00 | 889,764.04 | 0.00 | 0.00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扣及留抵进项税 | 14,374,511.62 | 4,293,904.85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4,289,011.84 | 0.00 |
待摊费用 | 539,631.38 | 0.00 |
应付票据 | 7,013,494.82 | 0.00 |
合计 | 26,216,649.66 | 4,293,904.85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5,083,508.30 | 0.00 | 5,083,508.30 | 6.58%-6.60%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3,416,491.70 | 0.00 | 3,416,491.70 | ||||
合计 | 5,083,508.30 | 0.00 | 5,083,508.30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
信用损失 |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0.00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1,080,000.00 | 0.00 | -199,541.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80,458.92 | 0.00 |
小计 | 0.00 | 1,080,000.00 | 0.00 | -199,541.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80,458.92 | 0.00 |
合计 | 0.00 | 1,080,000.00 | 0.00 | -199,541.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80,458.92 | 0.00 |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 | 指定为以公允 | 其他综合收益 |
入 | 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西藏北控智能云科技有限公司 | 950,000.00 | 950,000.00 |
合计 | 950,000.00 | 950,000.00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32,659,025.00 | 0.00 | 0.00 | 32,659,025.00 |
二、本期变动 | 525,965.00 | 0.00 | 0.00 | 525,965.00 |
加:外购 | 0.00 | 0.00 | 0.00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0.00 | 0.00 | 0.00 | 0.00 |
企业合并增加 | 513,065.00 | 0.00 | 0.00 | 513,065.00 |
减: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转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允价值变动 | 12,900.00 | 0.00 | 0.00 | 12,900.00 |
三、期末余额 | 33,184,990.00 | 0.00 | 0.00 | 33,184,990.00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车世界三楼 | 32,671,925.00 | 房产证已办理,土地证因抵押未能办理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62,468,740.19 | 1,466,282.17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合计 | 362,468,740.19 | 1,466,282.1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供热管网 | 锅炉房 | 热力站 | 交通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88,485.00 | 3,932,658.84 | 0.00 | 0.00 | 0.00 | 1,158,598.15 | 765,219.60 | 7,044,961.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90,757.65 | 197,233,026.46 | 191,162,037.02 | 35,591,204.81 | 104,135,560.17 | 17,620,045.91 | 5,938,834.72 | 563,071,466.74 |
(1)购置 | 105,845.89 | 959,914.23 | 0.00 | 0.00 | 0.00 | 181,878.78 | 360,649.88 | 1,608,288.78 |
(2)在建工程转入 | 854,097.72 | 25,192,146.95 | 7,387,858.12 | 5,412,338.19 | 0.00 | 0.00 | 0.00 | 38,846,440.98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430,814.04 | 171,080,965.28 | 183,774,178.90 | 30,178,866.62 | 104,135,560.17 | 17,438,167.13 | 5,578,184.84 | 522,616,736.98 |
(4)其他增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 | 0.00 | 6,457,498. | 0.00 | 0.00 | 0.00 | 585,146.43 | 213,618.78 | 7,256,264. |
减少金额 | 91 | 12 |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6,457,498.91 | 0.00 | 0.00 | 0.00 | 585,146.43 | 213,618.78 | 7,256,264.12 |
4.期末余额 | 12,579,242.65 | 194,708,186.39 | 191,162,037.02 | 35,591,204.81 | 104,135,560.17 | 18,193,497.63 | 6,490,435.54 | 562,860,164.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9,338.72 | 1,818,042.87 | 0.00 | 0.00 | 0.00 | 934,013.84 | 676,574.03 | 3,687,969.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94,496.04 | 92,504,015.19 | 44,547,341.36 | 6,402,008.16 | 39,053,071.96 | 9,384,604.94 | 4,355,924.02 | 200,041,461.67 |
(1)计提 | 446,801.15 | 7,435,388.58 | 606,196.46 | 142,364.82 | 645,671.10 | 723,010.06 | 149,657.92 | 10,149,090.09 |
(2) 其他增加 | 3,347,694.89 | 85,068,626.61 | 43,941,144.90 | 6,259,643.34 | 38,407,400.86 | 8,661,594.88 | 4,206,266.10 | 189,892,371.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3,822,817.38 | 0.00 | 0.00 | 0.00 | 500,902.04 | 211,130.31 | 4,534,849.73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3,822,817.38 | 0.00 | 0.00 | 0.00 | 500,902.04 | 211,130.31 | 4,534,849.73 |
4.期末余额 | 4,053,834.76 | 90,499,240.68 | 44,547,341.36 | 6,402,008.16 | 39,053,071.96 | 9,817,716.74 | 4,821,367.74 | 199,194,581.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1,890,709.9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890,709.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2,278.50 | 864,765.92 | 0.00 | 0.00 | 0.00 | 5,901.90 | 3,896.30 | 1,196,842.62 |
(1)计提 | 322,278.50 | 864,765.92 | 0.00 | 0.00 | 0.00 | 5,901.90 | 3,896.30 | 1,196,842.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1,890,709.9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890,709.96 |
(1)处置或报 | 0.00 | 1,890,709.9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890,709.96 |
废 | ||||||||
4.期末余额 | 322,278.50 | 864,765.92 | 0.00 | 0.00 | 0.00 | 5,901.90 | 3,896.30 | 1,196,842.6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03,129.39 | 103,344,179.79 | 146,614,695.66 | 29,189,196.65 | 65,082,488.21 | 8,369,878.99 | 1,665,171.50 | 362,468,740.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9,146.28 | 223,906.01 | 0.00 | 0.00 | 0.00 | 224,584.31 | 88,645.57 | 1,466,282.1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540,508.60 | 218,230.10 | 322,278.50 | 0.00 | 闲置 |
机器设备 | 9,301,005.55 | 7,268,826.04 | 864,765.92 | 1,167,413.59 | 闲置 |
运输设备 | 118,038.00 | 112,136.10 | 5,901.90 | 0.00 | 闲置 |
办公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 | 163,842.04 | 155,649.94 | 3,896.30 | 4,295.80 | 闲置 |
房屋建筑物 | 540,508.60 | 218,230.10 | 322,278.50 | 0.00 | 闲置 |
合计 | 10,123,394.19 | 7,754,842.18 | 1,196,842.62 | 1,171,709.39 | —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087,296.48 | 政府划拨土地建设房产,无需办理产权证书 |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7,260,749.75 | 23,303,851.71 |
工程物资 | 5,301.74 | 24,661.28 |
合计 | 57,266,051.49 | 23,328,512.9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杨坨一次线 | 204.99 | 0.00 | 204.99 | 0.00 | 0.00 | 0.00 |
水仙东路一次线 | 2,815,138.98 | 0.00 | 2,815,138.98 | 0.00 | 0.00 | 0.00 |
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 | 23,621,166.69 | 0.00 | 23,621,166.69 | 23,303,851.71 | 0.00 | 23,303,851.71 |
郑州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 | 2,450,759.14 | 0.00 | 2,450,759.14 | 0.00 | 0.00 | 0.00 |
厦门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 | 19,432,893.45 | 0.00 | 19,432,893.45 | 0.00 | 0.00 | 0.00 |
青岛餐厨二期更新改造 | 8,356,913.60 | 0.00 | 8,356,913.60 | 0.00 | 0.00 | 0.00 |
零星技改工程 | 583,672.90 | 0.00 | 583,672.9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57,260,749.75 | 0.00 | 57,260,749.75 | 23,303,851.71 | 0.00 | 23,303,851.7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杨坨一次线 | 7,875,000.00 | 0.00 | 7,396,266.03 | 7,396,061.04 | 0.00 | 204.99 | 93.92% | 99 | 0.00 | 0.00 | 其他 | |
水仙东路一次线 | 2,439,300.00 | 0.00 | 2,815,138.98 | 0.00 | 0.00 | 2,815,138.98 | 115.41% | - | 0.00 | 0.00 | 其他 | |
通和家园项目 | 5,300,000.00 | 0.00 | 5,502,665.50 | 5,404,135.27 | 0.00 | 98,530.23 | 103.82% | 99 | 0.00 | 0.00 | 其他 | |
餐厨技改项目 | 18,000,000.00 | 0.00 | 17,193,663.89 | 17,193,663.89 | 0.00 | 0.00 | 95.52% | 100 | 0.00 | 0.00 | 其他 | |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6,000,000.00 | 0.00 | 17,626,705.78 | 17,626,705.78 | 0.00 | 0.00 | 293.78% | 100 | 0.00 | 0.00 | 其他 | |
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 | 160,800,000.00 | 23,303,851.71 | 317,314.98 | 0.00 | 0.00 | 23,621,166.69 | 14.69% | 1.52 | 0.00 | 0.00 | 其他 | |
郑州生物质沼气发电项目 | 15,000,000.00 | 0.00 | 2,450,759.14 | 0.00 | 2,450,759.14 | 16.34% | 16.34 | 0.00 | 0.00 | 其他 | ||
厦门生物 | 48,487,800.0 | 0.00 | 20,198,255.7 | 0.00 | 765,362.31 | 19,432,893.4 | 41.66% | 41.66 | 0.00 | 0.00 | 其他 |
质沼气发电项目 | 0 | 6 | 5 | |||||||||
青岛餐厨二期更新改造 | 29,820,000.00 | 0.00 | 12,515,311.66 | 4,158,398.06 | 0.00 | 8,356,913.60 | 109.76% | 90 | 0.00 | 0.00 | 其他 | |
— | 0.00 | 0.00 | ||||||||||
合计 | 293,722,100.00 | 23,303,851.71 | 86,016,081.72 | 51,778,964.04 | 765,362.31 | 56,775,607.08 | -- | -- | 0.00 | 0.00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5,301.74 | 0.00 | 5,301.74 | 493,225.01 | 468,563.73 | 24,661.28 |
合计 | 5,301.74 | 0.00 | 5,301.74 | 493,225.01 | 468,563.73 | 24,661.28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合计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99,531.02 | 0.00 | 0.00 | 81,500.00 | 0.00 | 3,381,031.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456,613,025.86 | 14,360,953.00 | 14,800.00 | 68,603.77 | 471,057,382.63 | ||
(1)购置 | 0.00 | 414,627.05 | 0.00 | 14,800.00 | 12,000.00 | 441,427.05 | ||
(2)内部研发 | 0.00 | 0.00 | 8,856,053.00 | 0.00 | 0.00 | 8,856,053.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437,765,796.86 | 5,504,900.00 | 0.00 | 56,603.77 | 443,327,300.63 | ||
(4) 在建工程转入 | 0.00 | 18,432,601.95 | 0.00 | 0.00 | 0.00 | 18,432,601.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5,500.00 | 0.00 | 5,500.00 |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5,500.00 | 0.00 | 5,500.00 | ||
4.期末余额 | 3,299,531.02 | 456,613,025.86 | 14,360,953.00 | 90,800.00 | 68,603.77 | 474,432,913.6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 | 431,361.23 | 0.00 | 0.00 | 43,528.71 | 0.00 | 474,889.94 |
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990.64 | 80,717,509.77 | 796,665.87 | 10,485.10 | 44,183.30 | 81,634,834.68 | ||
(1)计提 | 65,990.64 | 9,949,924.02 | 521,435.87 | 5,923.29 | 2,929.00 | 10,546,202.82 | ||
(2) 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70,767,585.75 | 275,230.00 | 4,561.81 | 41,254.30 | 71,088,631.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4,262.19 | 0.00 | 4,262.19 |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4,262.19 | 0.00 | 4,262.19 | ||
4.期末余额 | 497,351.87 | 80,717,509.77 | 796,665.87 | 49,751.62 | 44,183.30 | 82,105,462.4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计提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 | 2,802,179.15 | 375,895,516.09 | 13,564,287.13 | 41,048.38 | 24,420.47 | 392,327,451.22 |
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68,169.79 | 0.00 | 0.00 | 37,971.29 | 0.00 | 2,906,141.0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2.25%。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合并十方增加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d-power工业物联网平台 | 0.00 | 650,006.57 | 0.00 | 0.00 | 650,006.57 | 0.00 | 0.00 | |
数字化电蓄热调峰项目 | 0.00 | 223,325.06 | 0.00 | 0.00 | 223,325.06 | 0.00 | ||
数字化有机垃圾最佳实践工厂整体规划 | 0.00 | 344,900.41 | 0.00 | 0.00 | 344,900.41 | 0.00 | ||
数字化收运系统 | 0.00 | 720,919.88 | 0.00 | 0.00 | 2,264.16 | 718,655.72 | ||
财务管理数字化 | 0.00 | 1,211,933.60 | 0.00 | 0.00 | 0.00 | 1,211,933.60 | ||
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工厂数字化巡检系统采购项目 | 0.00 | 2,218,576.17 | 0.00 | 0.00 | 2,109,905.66 | 108,670.51 | ||
OA协同办公平台基 | 0.00 | 612,265.39 | 0.00 | 0.00 | 54,139.74 | 558,125.65 |
础平台实施开发项目 | ||||||||
数智化餐厨垃圾处理厂升级改造(I期)数智化餐厨垃圾处理厂升级 | 0.00 | 153,497.25 | 0.00 | 0.00 | 0.00 | 153,497.25 | ||
农林废弃物热解碳化项目 | 0.00 | 0.00 | 6,096,140.77 | 6,096,140.77 | 0.00 | |||
污泥炭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0.00 | 1,206,164.48 | 0.00 | 0.00 | 0.00 | 1,206,164.48 | ||
合计 | 0.00 | 7,341,588.81 | 6,096,140.77 | 8,856,053.00 | 624,629.37 | 3,957,047.21 |
其他说明无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0.00 | 366,254,148.87 | 0.00 | 366,254,148.87 | ||
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400,651.84 | 0.00 | 400,651.84 | ||
合计 | 0.00 | 366,654,800.71 | 0.00 | 366,654,800.71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方式收购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93%股权,于2020年11月12日完成对新城热力公司的董事会改组,至此本公司实现对其控制,即确定的报表合并日为2020年11月13日。考虑新城热力公司为重资产公司,其经营的供热服务不构成特许经营权,无法独立识别为一项可辨认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准则,考虑本集团收购新城热力公司确定股权价值时资产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至购买日2020年11月12日,新城热力公司经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集团依据由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止2020年6月30日新城热力公司全部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对报告中资产基础法所列资产进行复核,分析资产定价基础、假设前提等文件,按照自评估基准日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确定收购完成日(合并日)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以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为基础,考虑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的过渡期损益由原股东所有的部分后确定合并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因此本公司将合并成本与标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36,625.41万元。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模型计算。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集团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
2020年度,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供热业务预测期增长率
预测期增长率 | 管理层根据公司现有发展情况,谨慎考虑增长期为4年,后续期限保持稳定 |
稳定期增长率 | 保持现有供热范围内面积稳定 |
毛利率 |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算毛利率 |
税前折现率 | 9.91% |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经测试,本期因收购形成的商誉本期不存在重大减值。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装修 | 0.00 | 22,247,024.28 | 3,806.50 | 22,243,217.78 | |
运营收益 | 0.00 | 9,765,993.65 | 80,433.96 | 9,685,559.69 |
热力站装修 | 0.00 | 265,347.33 | 11,654.05 | 253,693.28 | |
担保费、评审费 | 0.00 | 2,517,546.10 | 207,339.34 | 2,310,206.76 | |
老旧管二次网 | 0.00 | 54,031,310.33 | 361,581.63 | 53,669,728.70 | |
集气井 | 0.00 | 9,665,183.17 | 2,705,632.91 | 6,959,550.26 | |
大修费用 | 0.00 | 194,064.67 | 47,720.79 | 146,343.88 | |
技改工程 | 0.00 | 888,425.26 | 888,425.26 | ||
土地流转费 | 0.00 | 969,941.57 | 116,061.76 | 853,879.81 | |
其他 | 0.00 | 1,267,389.18 | 647,341.65 | 77,833.24 | 542,214.29 |
合计 | 101,812,225.54 | 4,181,572.59 | 77,833.24 | 97,552,819.71 |
其他说明无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76,563,302.46 | 19,137,135.08 | 0.00 | 0.00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5,825,200.54 | 3,937,117.64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50,513.56 | 481,149.91 | 0.00 | 0.00 |
合计 | 94,439,016.56 | 23,555,402.63 | 0.00 | 0.0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26,711,527.39 | 31,677,881.85 | 0.00 | 0.00 |
固定资产摊销年限大于税法 | 21,862,672.12 | 5,136,735.69 | 0.00 | 0.00 |
合计 | 148,574,199.51 | 36,814,617.54 | 0.00 | 0.0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555,402.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814,617.5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56,148,572.56 | 123,858,963.59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285,270.78 | 6,120,208.12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793,723.81 | 5,783,482.44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196,842.62 | 0.00 |
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 3,492.34 | 7,000.00 |
合计 | 165,427,902.11 | 135,769,654.1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16,472,159.94 | 0.00 | |
2021年 | 36,090,707.02 | 43,216,185.29 | |
2022年 | 10,431,466.96 | 11,892,123.98 | |
2023年 | 3,239,379.98 | 2,948,324.96 | |
2024年 | 62,844,221.95 | 62,204,694.80 | |
2025年 | 27,070,636.71 | 3,597,634.56 | |
合计 | 156,148,572.56 | 123,858,963.59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3,468,949.28 | 3,468,949.28 | ||||
应收金宇房产及子公司往来款 | 240,484,10 | 83,410,827 | 157,073,27 | 236,991,87 | 83,410,827 | 153,581,04 |
3.37 | .59 | 5.78 | 6.20 | .59 | 8.61 | |
合计 | 243,953,052.65 | 83,410,827.59 | 160,542,225.06 | 236,991,876.20 | 83,410,827.59 | 153,581,048.61 |
其他说明:
注:公司及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应收房产公司净额为237,930,830.28元,其中包含应收金宇房产公司股利20,000,000.00元,公司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为金宇房产原子公司诺亚方舟偿付逾期的银行借款本息余额合计25,776,459.60元,其他应收款192,154,370.68元,已计提减值准备83,410,827.59元。注:房产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原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因上市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将其剥离;因此须对原合并范围内形成内部应收款项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根据双方签订股转协议、偿债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及管理层决议,本期无新增预期信用损失。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0.00 | 15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0.00 |
保证借款 | 23,400,000.00 | 0.00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 | 1,200,000.00 |
合计 | 38,400,000.00 | 151,2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银行 | 借款金额 | 分类 | 借款条件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 1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本公司2020年3月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南充分行取得借款。该借款由本公司以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三段1号盛世天城负一层44号-47号建筑面积共为10061.43平方米的未售商铺抵押提供担保。 |
齐鲁银行济南大明湖支行 | 3,000,000.00 | 保证借款 | 由甘海南、段明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山东历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0.00 | 保证借款 | 由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潍坊润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甘海南、段明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甸柳支行 | 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信用/免担保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保证借款 | 由庄永康、陈春霞、厦门通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金海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庄永康、陈春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合计 | 38,400,000.00 | — | —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0.00 | 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8,000,000.00 | 0.00 |
合计 | 8,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6,076,943.60 | 0.00 |
1年以上 | 125,444,235.48 | 139,051,482.37 |
合计 | 231,521,179.08 | 139,051,482.3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 68,740,000.00 | 对方未催收 |
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6,249,148.64 | 对方未催收 |
济南嘉环伟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947,764.09 | 对方未催收 |
北京中维泰禾置业有限公司 | 4,550,016.21 | 对方未催收 |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4,238,735.87 | 对方未催收 |
合计 | 89,725,664.81 | -- |
其他说明:
无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上 | 0.00 | 531,365.01 |
合计 | 531,365.0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供暖费 | 88,827,151.52 | 0.00 |
购货款 | 1,833,944.96 | 10,530,973.45 |
托管服务 | 1,415,094.34 | 0.00 |
合计 | 92,076,190.82 | 10,530,973.45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86,847.50 | 54,075,648.72 | 42,512,840.18 | 14,449,656.0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4.00 | 347,055.26 | 318,124.20 | 29,595.06 |
三、辞退福利 | 726,684.00 | 3,405,356.61 | 3,448,855.35 | 683,185.26 |
合计 | 3,614,195.50 | 57,828,060.59 | 46,279,819.73 | 15,162,436.36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94,557.09 | 48,818,265.12 | 37,597,720.67 | 13,915,101.54 |
2、职工福利费 | 75,629.06 | 1,165,803.79 | 1,142,311.69 | 99,121.16 |
3、社会保险费 | 336.00 | 1,910,398.03 | 1,714,868.49 | 195,865.5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00.00 | 1,853,311.32 | 1,658,801.84 | 194,809.48 |
工伤保险费 | 4.00 | 6,184.16 | 5,988.28 | 199.88 |
生育保险费 | 32.00 | 50,902.55 | 50,078.37 | 856.18 |
4、住房公积金 | 26,880.00 | 2,000,490.98 | 1,887,642.39 | 139,728.59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9,445.35 | 180,690.80 | 170,296.94 | 99,839.21 |
6、短期带薪缺勤 | 0.00 | 0.00 | 0.00 | 0.00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2,886,847.50 | 54,075,648.72 | 42,512,840.18 | 14,449,656.0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40.00 | 335,913.43 | 307,127.54 | 29,425.89 |
2、失业保险费 | 24.00 | 11,141.83 | 10,996.66 | 169.17 |
3、企业年金缴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664.00 | 347,055.26 | 318,124.20 | 29,595.06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013,368.60 | 198,317.23 |
消费税 | 0.00 | 0.00 |
企业所得税 | 17,057,055.97 | 3,402,290.16 |
个人所得税 | 305,874.11 | 265,291.0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80,593.26 | 673,793.06 |
土地使用税 | 80,340.80 | 0.00 |
教育费附加 | 663,692.61 | 328,905.3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0,917.15 | 49,900.50 |
房产税 | 1,362,481.04 | 989,055.77 |
印花税 | 351,268.67 | 60,451.82 |
营业税 | 40,898.40 | 2,226,433.34 |
其他 | 303,435.22 | 75,899.93 |
合计 | 28,829,925.83 | 8,270,338.20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473,517.54 | |
应付股利 | 1,201,116.32 | 1,201,116.32 |
其他应付款 | 420,416,127.37 | 101,794,004.19 |
合计 | 421,617,243.69 | 107,468,638.05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0.00 | 4,473,517.54 |
合计 | 4,473,517.54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201,116.32 | 1,201,116.32 |
合计 | 1,201,116.32 | 1,201,116.3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89,376,710.26 | 5,692,375.00 |
非关联方往来款项 | 21,297,061.96 | 35,315,592.87 |
应向个人支付的各种款项 | 1,255,230.23 | 1,675,698.00 |
应付的各种押金、保证金 | 2,774,799.55 | 429,457.00 |
应付的代扣款项 | 171,351.26 | 311.86 |
应付的服务费 | 4,998,067.47 | 1,454,369.46 |
股权激励款 | 63,993,628.00 | 57,226,200.00 |
股权转让款 | 226,343,120.97 | 0.00 |
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 10,206,157.67 | |
0.00 | ||
合计 | 420,416,127.37 | 101,794,004.1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57,226,200.00 | 股权激励款 |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4,782,500.00 | 借款 |
北京宏宇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工程押金 |
合计 | 63,008,700.00 | --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545,269.21 | 0.00 |
合计 | 30,545,269.21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借款银行/机构 | 借款金额 | 借款条件 |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 10,000,000.00 | 2018年度本公司以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盛世天城开发产品建筑面积共为2141.78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抵押,向绵阳银行南充分行取得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2018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4日)。 |
富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076,906.22 | 由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青岛市餐厨垃圾处理理项目的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甘海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1,634,780.79 | 由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持有的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质押所拥有的收费权及基于收费权产生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权益,由本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承担差额补足的连带责任义务 |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4,833,582.20 | 由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持有的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质押所拥有的收费权及基于收费权产生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权益,由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承担差额补足的连带责任义务 |
合计 | 30,545,269.21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 | 7,013,494.82 | 0.00 |
待转销项税 | 2,465,685.78 | 1,369,026.55 |
应付利息 | 78,333.33 | 0.00 |
合计 | 9,557,513.93 | 1,369,026.5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0.00 | 1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 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1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银行 | 期末余额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 | 分类 | 借款条件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18,000,000.00 | 3年 | 5.70% | 保证借款 | 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何泽平、赵梅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2,000,000.00 | 3年 | 5.70% | 保证借款 | 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何泽平、赵梅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10,000,000.00 | 2年 | 5.60% | 保证借款 | 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何泽平、赵梅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10,000,000.00 | 2年 | 5.60% | 保证借款 | 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何泽平、赵梅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 | 10,000,000.00 | 2年 | 5.60% | 保证借款 | 由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何泽平、赵梅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合计 | 50,000,000.00 | — | — | — | —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具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49,854,835.50 | 0.00 |
专项应付款 | 3,478,664.19 | 3,478,664.19 |
合计 | 153,333,499.69 | 3,478,664.19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款 | 149,854,835.50 | 0.00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新产品开发 | 140,000.00 | 0.00 | 0.00 | 140,000.00 | — |
拆迁补偿款 | 3,338,664.19 | 0.00 | 0.00 | 3,338,664.19 | — |
合计 | 3,478,664.19 | 3,478,664.19 | --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0.00 | 24,146,648.61 | 对成都金宇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未决诉讼 | 5,313,123.28 | 5,376,965.17 | 税收滞纳金 |
合计 | 5,313,123.28 | 29,523,613.7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0.00 | 1,491,946.03 | 16,582.66 | 1,475,363.37 | |
预收管网使用费 | 0.00 | 53,009,659.50 | 1,543,456.58 | 51,466,202.92 | |
合计 | 54,501,605.53 | 1,560,039.24 | 52,941,566.2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农机国家补贴款 | 0.00 | 1,491,946.03 | 16,582.66 | 0.00 | 1,475,363.37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7,730,893.00 | 63,359,838.00 | 63,359,838.00 | 191,090,731.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932,278.41 | 643,424,311.68 | 0.00 | 664,356,590.09 |
合计 | 20,932,278.41 | 643,424,311.68 | 0.00 | 664,356,590.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本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被授予员工增发普通股股票848.54万股,因收购北控十方公司股权向原股东增发股份2,777.1636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增发股份2,710.2802万股,合计增发股份6,335.9838万股,各次增发募集资金或按照增发当日本公司股票平均价格确定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不含税)等支出后,减去每股按照1元面值确认的股本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42,533,023.00元。
注2:本年收购四川美亚丝绸有限公司、四川北控聚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北控十方(山东)少数股权,注销深圳中金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等引起本公司少数股权与归母权益变动引起资本公积增加89.13万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权激励预计回购义务 | 0.00 | 63,993,628.00 | 0.00 | 63,993,628.00 |
合计 | 63,993,628.00 | 0.00 | 63,993,628.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库存股增加是因为股权激励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按照预期回购义务确认预计负债产生。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0.00 | 3,412,720.34 | 1,103,440.27 | 2,309,280.07 |
合计 | 3,412,720.34 | 1,103,440.27 | 2,309,280.0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340,250.02 | 0.00 | 0.00 | 25,340,250.02 |
合计 | 25,340,250.02 | 25,340,250.0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5,822,564.03 | -90,825,260.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3,062,932.7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5,822,564.03 | -93,888,193.2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5,131,957.00 | -171,934,370.8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0,690,607.03 | -265,822,564.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062,932.76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4,338,690.16 | 208,725,491.13 | 15,393,932.17 | 13,231,307.53 |
其他业务 | 2,542,902.05 | 411,427.47 | 8,135,220.12 | 2,947,496.12 |
合计 | 346,881,592.21 | 209,136,918.60 | 23,529,152.29 | 16,178,803.6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415,094.34元,其中,1,415,094.34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02,829.80 | 60,640.81 |
教育费附加 | 704,136.93 | 43,613.01 |
房产税 | 466,887.32 | 1,619,902.42 |
土地使用税 | 256,188.16 | 456,381.71 |
车船使用税 | 3,088.96 | 3,780.00 |
印花税 | 332,721.92 | 14,445.19 |
营业税 | -703,396.91 | 6,911.5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8,237.12 | |
水利基金 | -2,243.61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35,287.45 | |
环保税 | 37,888.29 | |
土地增值税 | 21,760.79 | |
契税 | 1,366,040.00 | |
合计 | 3,041,625.43 | 3,593,475.48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3,990,510.99 | 1,825,861.70 |
业务招待费 | 585,519.79 | 22,792.40 |
差旅费 | 472,247.50 | 60,382.19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62,348.21 | |
其他 | 76,892.09 | 327,186.99 |
房租 | 41,728.21 | 122,475.63 |
办公费 | 22,945.54 | 19,069.84 |
广告宣传费 | 11,935.56 | 280,528.16 |
交通费 | 11,730.00 | 3,303.73 |
售后费 | 1,750,158.03 | |
服务费 | 741,375.14 | |
合计 | 5,375,857.89 | 5,153,133.81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29,019,320.18 | 896,701.94 |
人工费 | 26,291,454.45 | 21,559,812.58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7,391,968.65 | 5,935,705.50 |
租赁及水电费 | 3,128,575.08 | 858,355.58 |
业务招待费 | 3,084,154.04 | 1,654,814.38 |
职工离职补偿 | 2,690,401.21 | 1,281,158.08 |
差旅费 | 1,966,658.83 | 2,169,728.87 |
办公费 | 1,762,615.71 | 866,323.67 |
折旧及摊销 | 1,725,679.97 | 12,786,603.00 |
其他 | 956,251.25 | 754,225.10 |
交通费 | 690,530.30 | 285,969.58 |
财产保险费 | 557,028.74 | 11,320.75 |
安保费 | 113,986.26 | |
税费 | 32,048.90 |
合计 | 79,410,673.57 | 49,060,719.03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852,505.43 | 550,156.75 |
固定资产折旧 | 671,639.37 | 12,003.70 |
社保 | 39,532.47 | |
住房公积金 | 82,087.96 | |
材料费 | 145,251.15 | |
差旅费 | 84,489.10 | |
资产折旧/摊销 | 118,262.71 | |
咨询服务费 | 353,459.73 | |
其他 | 83,690.60 | |
合计 | 2,201,976.77 | 791,102.20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9,766,325.75 | 16,385,162.21 |
减:利息收入 | 387,876.04 | 3,163,319.60 |
加:汇兑损失 | ||
其他支出 | 178,283.67 | 6,990,933.86 |
合计 | 9,736,943.05 | 20,212,776.47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679,457.27 | |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669,800.00 | |
济南市市级专精特新项目资金 | 300,000.00 |
节能环保补贴 | 161,860.00 | |
2019年度上限批零住餐企业奖励 | 50,000.00 | |
稳岗补贴 | 44,447.28 | |
山西综合转型示范区安全奖励 | 20,000.00 | |
农机补贴 | 26,051.61 | |
就业补贴 | 5,155.63 | |
山东省科技厅研发补助 | 5,000.00 | |
附加税返还 | 2,480.12 | |
税费加计扣除 | 2,014.43 | |
个税返还 | 449.81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9,541.0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9,066,756.33 | |
理财收益 | 429,017.44 | |
其他 | 191,004.32 | |
合计 | 420,480.68 | 129,066,756.33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12,900.00 | -3,047,113.35 |
可变对价的公允价值变动 | -130,348,385.01 | |
合计 | 12,900.00 | -133,395,498.36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36,784.05 | -7,366,470.4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82,762.50 | -39,255,445.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 -710,908.06 | |
合计 | -156,886.51 | -46,621,916.11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978.86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96,842.62 | -58,418,836.39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9,419.66 | |
十二、其他 | -83,410,827.59 | |
合计 | -1,196,842.62 | -141,847,062.50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32,752.49 | 119,185.64 |
其中: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32,752.49 | 119,185.6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2,752.49 | 119,185.64 |
合计 | 32,752.49 | 119,185.64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3,016,125.57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0,621.25 | 10,621.25 | |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0,621.25 | 10,621.25 | |
违约、赔偿、罚款等收入 | 74,854.60 | 74,854.60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3,762,609.94 | 3,722,609.94 | |
非同一控制性企业合并成本低于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 26,485,671.04 | 26,176,646.38 | |
其他 | 594,051.10 | 264,498.55 | 943,075.76 |
合计 | 30,927,807.93 | 13,280,624.12 | 30,927,807.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出让南充市嘉陵区国有土地使用权 | 南充市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0.00 | 13,016,125.57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23,120.28 | 123,120.28 | |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23,120.28 | 123,120.28 | |
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支出 | 1,060,872.19 | 15,711,412.66 | 1,060,872.19 |
无法收回的款项 | 1,061,057.80 | 1,061,057.80 | |
其他 | 1,287,787.78 | 1,287,787.78 | |
合计 | 3,532,838.05 | 15,711,412.66 | 3,532,838.05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881,465.08 | -11,056,305.4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20,390.74 | -57,204,535.21 |
合计 | 16,161,074.34 | -68,260,840.6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7,451,686.9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862,921.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278,161.7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6,571.7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662,573.6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56,133.0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01,442.2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979,002.97 |
其他 | -188,233.97 |
所得税费用 | 16,161,074.34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相关内容。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21,809,755.46 | 7,155,028.39 |
备用金 | 676,020.28 | 1,680,905.43 |
银行利息收入 | 337,803.88 | 73,172.24 |
租赁收入 | 35,613.62 | 1,000.00 |
稳岗补贴 | 35,470.28 | 42,479.87 |
收回保证金 | 4,750,000.00 | |
政府补助 | 1,993,781.27 | |
其他 | 169,631.63 | 209,888.81 |
合计 | 29,808,076.42 | 9,162,474.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 | 2,489,629.28 | |
履行担保义务支出 | 16,776,459.60 | |
机构服务费 | 3,677,389.97 | 10,200.00 |
房租 | 1,541,903.10 | |
物业水电费 | 2,239,894.22 | |
业务招待费 | 1,474,708.31 | |
理赔款 | 890,927.96 | |
备用金 | 2,916,953.10 | 3,451,917.31 |
办公费 | 1,361,984.25 | |
银行手续费 | 201,364.08 | 62,313.10 |
付现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 17,589,065.06 | |
赔偿款及滞纳金等 | 3,135,749.66 | 806,837.78 |
支付的往来款 | 29,035,648.31 | 6,023,239.80 |
其他 | 2,726,724.55 | 92,287.66 |
合计 | 68,469,336.39 | 28,035,860.7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认购保证金 | 13,440,000.00 | |
个人借款 | 1,600,000.00 | |
单位借款 | 5,500,000.00 | 6,400,000.00 |
合计 | 18,940,000.00 | 8,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员工集资款 | 36,811,608.16 | 1,690,000.00 |
单位借款 | 1,200,000.00 | 1,565,000.00 |
司法划扣 | 234,426.19 | |
认购保证金 | 13,440,000.00 | |
集资款律师费 | 200,000.00 | |
子公司减资支付小股东款 | 2,940,000.00 | |
偿还融资租赁款 | 17,428,366.90 | |
新城热力公司剩余股权认购款利息 | 1,040,000.00 | |
合计 | 73,294,401.25 | 3,255,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51,290,612.63 | -198,309,341.2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53,729.13 | 188,468,978.6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149,090.09 | 2,562,142.7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546,202.82 | 10,628,187.3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81,572.59 | 423,054.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752.49 | -119,185.6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2,499.0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900.00 | 133,395,498.3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239,843.29 | 14,093,135.7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0,480.68 | -129,066,756.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03,519.22 | -10,259,667.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16,871.52 | -36,061,145.3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11,507.07 | 10,193,701.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872,234.31 | 152,501,047.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1,820,274.02 | -93,138,362.51 |
其他 | -26,445,671.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95,178.01 | 45,311,287.5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5,284,779.38 | 39,345,668.7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9,345,668.70 | 108,034,571.5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939,110.68 | -68,688,902.8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64,100,086.64 |
其中: | --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3,300,086.64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134,000,000.00 |
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4,284,001.98 |
其中: | --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84,472.73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28,273,497.47 |
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26,031.78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9,816,084.66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5,577,500.00 |
其中: | -- |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65,577,5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65,577,500.00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5,284,779.38 | 39,345,668.70 |
其中:库存现金 | 112,628.43 | 9,955.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5,172,150.95 | 39,335,712.8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284,779.38 | 39,345,668.70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698,157.48 | 保证金 |
无形资产 | 239,537,527.18 | 用于融资租赁抵押 |
合计 | 250,235,684.66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679,457.27 | 其他收益 | 1,679,457.27 |
高新技术补助 | 669,800.00 | 其他收益 | 448,600.00 |
济南市市级专精特新项目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节能环保补贴 | 161,860.00 | 其他收益 | 161,860.00 |
2019年度上限批零住餐企业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稳岗补贴 | 44,447.28 | 其他收益 | 44,447.28 |
农机补贴 | 26,051.61 | 其他收益 | 26,051.61 |
山西综合转型示范区安全奖励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就业补贴 | 5,155.63 | 其他收益 | 5,155.63 |
山东省科技厅研发补助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个税返还 | 449.81 | 其他收益 | 449.81 |
税费加计扣除 | 2,014.43 | 其他收益 | 2,014.43 |
附加税返还 | 2,480.12 | 其他收益 | 2,480.12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06月29日 | 437,670,584.08 | 100.00%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2020年06月29日 | 获得证监会批文及标的公司董事会改选完成日 | 92,827,520.35 | 17,104,939.06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12日 | 618,711,056.67 | 93.00% | 支付现金及承担债务 | 2020年11月12日 | 标的公司董事会改选完成日 | 107,372,280.72 | 33,557,352.72 |
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30日 | 6,405,674.64 | 100.00% | 支付现金 | 2020年11月30日 | 标的公司董事会改选完成日 | 1,423,557.11 | -360,713.46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41,036,271.21 | 481,511,600.00 | 6,405,674.64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 | 150,212,800.00 |
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334,370,497.44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13,013,343.33 | ||
合并成本合计 | 375,406,768.65 | 618,711,056.67 | 6,405,674.64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01,892,439.69 | 252,456,907.80 | 6,005,022.8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6,485,671.04 | 366,254,148.87 | 400,651.84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1、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山东十方公司86.3457%的股权,于2020年6月29日与北控十方公司原股东办理了股权交割手续,并完成了对北控十方董事会的改组,至此本公司可以对北控十方实施控制。为便于核算,本公司选择2020年6月30日作为报表的合并日。
北控十方公司2020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428,814,188.76元,考虑北控十方公司为重资产公司,股权收购定价基准日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与收益法评估价值基本一致,因此依据股权收购定价基准日的评估值持续计算归属于母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65,445,806.7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一条规定:“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据此本公司按照向北控十方股东发行股票当日的平均价格乘以发行数量扣除发行费用后加上支付的现金对价,确定本次企业合并成本为375,406,768.65元。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原则,本公司将交易支付对价与所购买的标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65,445,806.70×86.3457%)的差额,确认营业外收入26,485,671.04元。
完成上述收购后,本公司于2020年7月收购北控十方剩余13.6543%股权,交易对价以前次股权交易对价为基础确定。至此,本公司合计持有北控十方100%股权。
2、新城热力公司商誉的合并及计算过程详见“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6.商誉”中描述;
3、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十方公司本年收购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20年11月17日完成工商登记,考虑影响较小选择2020年11月30日作为合并日合并。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 | 97,026,822.23 | 87,193,836.13 | 234,049,741.66 | 175,948,988.73 | 3,504,331.56 | 3,504,331.56 |
无形资产 | 363,457,953.38 | 371,018,369.08 | 6,788,358.22 | 1,301,352.97 | 18,238.19 | 18,238.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61,815.45 | 1,158,032.06 | 30,984,189.63 | 4,868,870.66 | ||
递延收益 | 84,376,560.40 | 42,316,327.54 | 51,265,010.80 | 142,999,517.01 | 1,363,441.01 | 1,363,441.01 |
净资产 | 465,445,806.70 | 428,814,188.76 | 271,459,040.64 | 75,911,735.55 | 6,005,022.80 | 6,005,022.8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63,553,367.01 | 58,551,575.78 | 19,002,132.84 | 5,313,821.49 | ||
取得的净资产 | 401,892,439.69 | 370,262,612.98 | 252,456,907.80 | 70,597,914.06 | 6,005,022.80 | 6,005,022.8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子公司、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通投资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中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通供应链公司”)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注销。于2020年7月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中金通投资公司、中金通供应链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设立 | |
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 64.35% | 0.65%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四川美亚丝绸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南充市 | 丝绸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四川北控能芯微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南充市 | 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 | 60.00% | 设立 | |
四川北控聚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物联网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济南市 | 有机废弃物专用处置设备销售、垃圾填埋气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南充奥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南充市 | 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安装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青岛市 | 餐厨垃圾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济南市 | 餐厨垃圾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烟台市 | 烟台市 | 餐厨垃圾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垃圾填埋气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潍坊润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潍坊市 | 潍坊市 | 垃圾填埋气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汕头市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汕头市 | 汕头市 | 垃圾填埋气精制天然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圆通生物 | 济南市 | 济南市 | 生物质能源利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 |
能源有限公司 | 用项目投资 | 合并 | ||||
太原市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太原市 | 垃圾填埋气精制天然气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垃圾填埋气精制天然气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抚顺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抚顺市 | 抚顺市 | 垃圾填埋气精制天然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惠民县大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滨州市 | 滨州市 | 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依水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济南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济南市 | 农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93.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新城国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93.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国泰同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2.78%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北京新城国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能源)持有北京国泰同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同怀)46%的股权,认定为本公司为国泰同怀的控股股东。认定依据如下所述:
1)国泰同怀共有四名股东,股权比较分散,持股最多的国泰能源相对于其他股东所占比例,形成相对控股权,而本公司间接控制国泰能源;2)依据过国泰同怀章程的规定,国泰同怀设立执行董事一名,由国泰能源委派,行使召集、主持股东会并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减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案、公司管理制度等职权。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基于《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第3条,各方股东同意2020年(含)起按照各股式实际出资比例分配上一年度可分配利润,按实缴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于小股东方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且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期亦不存在出资的可能。故2020年收益分享全部归属于北清环能股东。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7.00% | 2,392,374.81 | 22,423,336.6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296,061,209.42 | 342,417,613.05 | 638,478,822.47 | 200,761,962.28 | 131,671,637.81 | 332,433,600.09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107,372,280.72 | 33,557,352.72 | 33,557,352.72 | -34,098,837.34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年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房地产)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宇房地产将所持有的北控聚慧物联网的2%的股权以货币方式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款为22.8万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北控聚慧物联网公司100%股权。
2020年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房地产)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宇房地产将所持有的美亚丝绸的2.5%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持有美亚丝绸公司100%股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美亚丝绸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228,000.00 | |
--现金 | 228,000.00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28,000.00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38,816.90 | -12,731.45 |
差额 | 89,183.10 | 12,731.45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89,183.10 | -12,731.45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零售业 | 36.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2020年5月21日,本公司与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马金龙、宋军、马志刚共同设立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额360万元,出资比例为36%,对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重大影响。截止本期末,本公司对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08万元,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其他说明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445,719.21 | |
资产合计 | 2,445,719.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880,458.9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65,260.2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80,458.92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80,000.00 | |
净利润 | -554,280.79 | |
其他综合收益 | -554,280.79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其他说明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
无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175,538,348.00元(2019年12月31日:170,000,000.00元),及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98,400,000.00元。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3)价格风险
无
(2)信用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17,286,246.59元。
本集团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的信用风险。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
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0.00元,(2019年12月31日:0.00元)其中本集团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0.00元(2019年12月31日:0.00元)。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0年12月31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 85,982,936.86 | 85,982,936.86 | |||
应收账款 | 150,782,670.80 | 150,782,670.80 | |||
其他应收款 | 20,706,586.66 | 20,706,586.66 | |||
长期应收款 | 8,500,000.00 | 8,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50,000.00 | 950,000.00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8,400,000.00 | 38,400,000.00 |
应付票据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31,521,179.08 | 231,521,179.08 |
其他应付款 | 421,617,243.69 | 421,617,243.69 | |||
应付股息 | 1,201,116.32 | 1,201,116.3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62,436.36 | 15,162,436.3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393,289.84 | 42,393,289.84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26,678,289.84 | 80,034,869.52 | 80,034,869.52 | 186,748,028.88 |
敏感性分析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无
(2)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它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 | 利率变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浮动利率借款 | 增加1% | -1,684,576 | -1,674,076 | -75,000.00 | -75,000.00 |
浮动利率借款 | 减少1% | 1,684,576 | 1,674,076 | 75,000.00 | 75,000.00 |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3,184,990.00 | 33,184,99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3,184,990.00 | 33,184,99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
(1)成都西部汽车城3楼展场,房屋建筑面积3466.89平方米,账面价值3,437.86万元;2020年底公司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咨报字(2021)第020002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所述:本次评估咨询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商业房地产,主要用途为对外出租经营并产生收益。根据市场调查,由于目前评估咨询对象所处地区商业用房公开市场交易并不活跃,较难收集到公开市场交易案例,但周边类似房地产的拍卖成交案例相对充分,其交易价格相对透明、合理,故适宜釆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咨询。截至评估咨询基准日,本集团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现状利用前提条件下的评估咨询结论确定为3,439.15万元(含增值税),较账面价值增值1.29万元,增值率0.04%。投资性房地产披露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详见前期差错变更。
(2)安达市第四大道平安小区11栋2单元301室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146.59平方米,2020年底公司委托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鲁正信资报字(2021)第Z001号评估报告。经过市场调查和实地查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对委估房地产进行了评定估算,本集团因编制年度财务报为目的涉及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在价值咨询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544,289.00元。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成都西部汽车城3楼展场评估方法由收益法变更为市场比价法:原因如下:
由于评估咨询对象所处区域商业用房租赁市场相对较为活跃,租赁案例较易收集,但租金收益基本难以反映其投资属性和收益,且评估对象大部分处于空置状态,故不适宜釆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咨询。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咨询对纳入评估咨询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仅采用市场比较法一种方法进行评估咨询,计算出房地产(含地价)的评估咨询价值。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光伏技术研发;技术咨询;转让自有技术等 | 380,000万元 | 12.87% | 12.87% |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260,000万元 | 1.94% | 1.94% |
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300,000万元 | 1.94% | 1.94% |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430,000万元 | 1.93% | 1.93%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16,264.90万元 | 1.97% | 1.97% |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州市 | 投资管理 | 50,005万元 | 4.07% | 4.07% |
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 | 拉萨市 | 投资管理 | 2,000万元 | 5.38% | 5.3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北清环能30.10%股份,为北清环能控股股东,上述股东同为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北控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北京市国资委。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联合控制人 |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合控制人 |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合控制人 |
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合控制人 |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合控制人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联合控制人 |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控制人 |
阿拉善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 |
北控新能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 |
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 |
北控智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 |
西藏智北清洁能源运营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 |
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联营企业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联营企业 |
江阴北控禹澄环境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匡志伟 | 公司董事长 |
谢欣 | 公司总经理 |
宋玉飞 | 公司董秘 |
王凯军 | 公司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提供担保服务 | 284,249.65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电锅炉成套系统集成设备 | 114,337,167.75 | |
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工业物联网平台 | 2,168,141.59 | |
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服务 | 754,716.98 |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工业物联网平台 | 2,168,141.59 |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服务 | 754,716.9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北控清洁热力 | 北清环能集团 | 经营相关的管 | 2020年07月 | 2022年01月 | 固定托管费用 | 1,415,094.34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理权力 | 01日 | 12日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018年10月16日 | 2018年10月1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孙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十方)、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十方)、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十方)将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十方)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不超过1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共计不超过22,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8年。济南十方、青岛十方、烟台十方提供全部股权质押担保、全部设备抵押担保、特许经营权项下的全部收费权质押保证担保作为增信措施。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股东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北清)为济南十方,烟台十方融资租赁提供差额补足担保,北控十方向天津北清每年支付融资租赁本息余额0.8%担保费用,济南十方烟台十方为担保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针对上述差额补
足担保为北清电力提供反担保。
(2)内部关联方担保情况
a、北控十方于2020年6月22日经山东十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750万提供反担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b、 北控十方与历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历城圆融村镇银行流借字2020年000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9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潍坊润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与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c、北控十方于2018年6月6日经董事会审议,青岛十方与富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FLFL2018A0530),约定富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青岛十方要求购买相关设备并回租给青岛十方使用,青岛十方向富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租赁设备并支付租金;
d、北控十方于2019年12月18日经董事会审议,郑州新冠与山东舜元泰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所有权转让协议》(ZR-2019-1002-H)、《售后回租赁合同》(ZL-2019-1002-H),约定山东舜元泰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郑州新冠购买约定的租赁物件,并回租给郑州新冠使用,郑州新冠向山东舜元泰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租赁物件并支付租金。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5,808,311.42 | 6,618,639.59 |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70,127,000.00 | 3,506,350.00 | ||
应收账款 | 阳泉北控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00,000.00 | 65,000.00 | ||
应收账款 | 阿拉善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 4,760,700.00 | 476,070.00 | ||
应收账款 | 北控新能工程有限公司 | 7,056,162.96 | 705,616.3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江阴北控禹澄环境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911,780.82 | |
其他应付款 |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5,054,375.00 | 5,692,375.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2,437,267.57 |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973,286.87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3,993,6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公司市价为基础并考虑限制性条件综合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在职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工具、公司业绩以及对未来年度公司业绩的预测进行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9,916,022.1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9,019,320.18 |
其他说明
1、第一次授予
2019年11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公司在公司内部张榜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披露的《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9日。具体详见2019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9日,以7.51元/股向10名激励对象授76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18个月后分2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
2、第二次授予
2020年9月8日,公司张榜对拟授予预留股权激励股份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至2020年9月18日止,公示期内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0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0年9月18日为授予日,以7.82元/股的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86.5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以2020年9月18日为授予日,以7.82元/股的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86.5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安排详见关于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我国扩散蔓延,各地均采取了减少人员聚集、商场停业、企业停工等多项疫情防控措施。2020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4%,公司的生产、销售及物流等方面均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调整后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如下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8个月后分3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25%、35%、4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详见关于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披露的《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此次修改对账务处理无影响。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BOT餐厨垃圾处理及其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设备融资租赁事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T),本集团就融资租赁项目之不可撤销合同所需于下列期间承担款项如下:
期间 | 承诺支付金额 |
T+1年 | 32,393,289.84 |
T+2年 | 26,678,289.84 |
T+3年 | 26,678,289.84 |
T+3年以上 | 133,391,449.20 |
合计 | 219,141,318.72 |
已签订的正在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期间 | 融资租赁租金 | |||
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合计 | |
T+1年 | 5,715,000.00 | 18,835,905.52 | 7,842,384.32 | 32,393,289.84 |
T+2年 | - | 18,835,905.52 | 7,842,384.32 | 26,678,289.84 |
T+3年 | - | 18,835,905.52 | 7,842,384.32 | 26,678,289.84 |
T+3年以上 | - | 94,179,527.60 | 39,211,921.60 | 133,391,449.20 |
合计 | 5,715,000.00 | 150,687,244.16 | 62,739,074.56 | 219,141,318.72 |
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6月8日,本集团下属子公司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十方”)与富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公司”)签订协议编号为FLFL2018A0530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合同本金为30,000,000.00元,合同利息总额为4,078,831.00元,本息合计为34,078,831.00元。根据合同约定,为满足青岛十方经营需要,标的物不发生实际转移,但双方确认实际所有权归属于富利公司,租赁期为36个月。租赁期届满后,由承租人留购租赁物,名义货价为1.00元。租赁物交付后,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概由承租方承担。
(1)保证事项:
①富利公司与北控(山东)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十方”)签订合同号为FLFL2018C0530的不可撤销保证合同,由山东十方对青岛十方应付富利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②富利公司与山东十方法定代表人甘海南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保证函,根据保证函,甘海南为《售后回租赁合同》(FLFL2018A0530)项下全部和部分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质押事项:
①青岛十方与富利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FLFL2018F0530的《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协议约定,青岛十方将其所拥有的《青岛市餐厨垃圾处理(BOT)特许经营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项下全部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对《售后回租赁合同》(FLFL2018A0530)项下全部债务向富利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青岛十方已支付富利公司本息28,363,831.00元,尚有5,715,000.00元本息未支付,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为397,940.13元。
2.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固废”)、北控(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签订协议编号为HXZL-HZ-2020168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本金为120,000,000.00元,合同利息扣税总额为28,950,230.32元,利息税为1,737,013.84元,本息合计为150,687,244.16元。根据合同约定,为满足济南十方经营需要,标的物不发生实际转移,但双方确认实际所有权归属于华夏公司,租赁期为96个月。租赁期届满后,由承租人留购租赁物,名义货价为1.00元。租赁物交付后,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概由承租方承担。
(1)保证事项:
①华夏公司与本集团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8-001的不可撤销保证合同,由本集团对承租方应付华夏公司的全
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②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北清”)与华夏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8-004的《差额补足协议》,协议约定,天津北清对承租人应付华夏公司的债务承担差额补足的连带责任义务。
(2)质押事项:
①山东十方与华夏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8-002的《股权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山东十方以其持有济南固废100%的股权《对融资租赁合同》(HXZL-HZ-2020168)项下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向华夏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②济南固废与华夏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8-003的《收费权及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协议约定,济南固废以其所拥有的运营济南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及特许经营所形成的收费权及基于收费权产生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权益对《融资租赁合同》(HXZL-HZ-2020168)项下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向华夏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3)抵押事项:
济南固废与华夏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8-005的《设备抵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济南固废以其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等对《融资租赁合同》(HXZL-HZ-2020168)项下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向华夏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未到首次租赁付款日,济南固废尚未支付华夏公司融资租赁租金。
3.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本集团下属子公司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十方”)、北控(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编号为HXZL-HZ-2020169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本金为50,000,000.00元,合同利息扣税总额为12,017,994.84元,利息税为721,079.72元,本息合计为62,739,074.56元。根据合同约定,为满足烟台十方经营需要,标的物不发生实际转移,但双方确认实际所有权归属于华夏公司,租赁期为96个月。租赁期届满后,由承租人留购租赁物,名义货价为1.00元。租赁物交付后,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概由承租方承担。
(1)保证事项:
①华夏公司与本集团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9-001的不可撤销保证合同,由本集团对承租方应付华夏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②天津北清与华夏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9-004的《差额补足协议》,协议约定,天津北清对承租人应付华夏公司的债务承担差额补足的连带责任义务。
(2)质押事项:
①山东十方与华夏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9-002的《股权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山东十方以其持有烟台十方100%的股权对《融资租赁合同》(HXZL-HZ-2020169)项下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向华夏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②烟台十方与华夏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9-003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协议约定,烟台十方以其所拥有的运营烟台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及特许经营所形成的收费权及基于收费权产生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权益对《融资租赁合同》(HXZL-HZ-2020169)项下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向华夏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3)抵押事项:
烟台十方与华夏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HXZL-HZ-2020169-005的《设备抵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烟台十方以其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等对《融资租赁合同》(HXZL-HZ-2020169)项下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向华夏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未到首次租赁付款日,烟台十方尚未支付华夏公司融资租赁租金。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关于与成都绿苑工贸有限公司、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绿苑工贸有限公司、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
判令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于2007年4月8日签订的《代清偿债务协议》及于2008年11月28日签订的《代清偿债务协议》补充协议;判令被告一立即退还原告购房款及利息3,600.00万元,并自2009年4月9日起,以3,600.00万元为基数,按每年6.67%的标准计付利息至前述款项付清之日止;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论费用由被告承担;至本报告期末。一审判决:北清环能与成都西部汽车于2008年11月2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于2020年6月5日解除;成都西部汽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北清环能退还购房款3,600.00万元;北清环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房屋所有权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88711号”的房屋退还给成都西部汽车,并协助成都西部汽车完成房屋的变更登记;案件受理费北清环能承担
17.09万元,成都西部汽车承担17.09万元。以上判决已生效。
2.关于与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2014年5月26日,原告向金宇房产提交了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但金宇房产在原告递交的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60日内未作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其结算金额为20,176.78万元,尚欠6,000.00万元。对于所欠的工程款金宇房产以自己在进行结算审计为由拖延;直到2017年6月,金宇房产认为按自己所审核的结算金额,其款项已付完为由拒付所欠原告工程款。金宇车城在2019年11月前为金宇房产唯一股东,现金宇房产已剥离上市公司体系。原告要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工程价款6,100.00万元;判令被告一支付自2014.7.7-2019.5.30资金占用费1,376.50万元,合计7476.50万元;判令被告二为被告一支付工程价款及利息承担连带偿付责任;至本报告期末。一审已开庭,现委托第三方机构确定工程总价中,待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开庭时间。
3.关于与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北清环能集团作为第二被告,应由独立法人金宇房地产承担责任,北清环能集团作为历史上的原股东不承担责任。目前本案还在谈和解过程,北清环能集团作为第二被告主张无责任,所以没有主动参与梓宁建设、金宇房地产的和解谈判。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支付547.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一审已开庭,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由被告一给付原告工程款491.00万元及从2014年12月4日至付款完毕之日的利息;驳回原告其余诉求。以上判决尚未生效。
4.关于与陆强诉讼事项
陆强诉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北清环能集团解聘财务副总监陆强对于其在职期间应基于的经济待遇(包括年终奖、融资奖、车贴、保密费、离职补偿金)数额主张为39万元,目前争议点为给付金额。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离职补偿金额39.0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已劳动仲裁,被告向仲裁庭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仲裁调解未达成,现等待仲裁裁定。
5.关于与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诉讼事项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诉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2月29日签订《打井施工合同》的剩余工程款共计17.95万元;判令被告支付自2016年5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本报告期末。一审判决支付原告17.95万元及利息;被告上诉,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原被告对工程审计存在争议,原告同意寻找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待确定中。
6.关于与张玉贵、司有海、王洪如诉讼事项
张玉贵、司有海、王洪如诉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委托被告代其聘请他人看护中水站,相关费用由建设局承担,看护费标准为每座中水站1200元/月,看护时间自2007年8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共计70个月。自2007年5月至2014年5月,被告向原告张玉贵支付14.60万元,向另案原告
王洪如支付7.10万元,共计支付看护费21.70万元。自2013年6月起,建设局未再委托被告代其找人看护上述工程,也没有再拨付任何看护费。原告一直未与被告签订正式看护协议。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支付72.50万元;至本报告期末。法院一审判决共支付金额为10.70万元,原告已上诉。被告与法官沟通中,争取调解结案。原告均上诉,二审传票已收到,2021年1月19日王洪如案二审开庭,2020年1月20日张玉贵案二审开庭。
7.关于与四川中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诉四川中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自2011年6月1日起,原告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中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约定原告代理销售被告提供的东风风神/东风标致/东风雪铁龙系列汽车,合同期限自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原告应向被告支付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原告因业务调整,不再开展汽车销售业务,于2018年3月12日向被告送达《代销合作协议终止通知书》,书面告知被告终止合作关系。2018年4月,原告将展车退回被告。2018年11月1日,原告向被告发出《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催收函》,要求被告收到函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2018年11月28日,被告签收该函件,但未向原告退还保证金。原告要求:判令被告退还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整;至本报告期末。法院准予立案并下发了先行调解告知书,由于法院联系不上被告,现已转为司法审判程序。
8.关于与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龙旺庄村民委员会、北京盛昊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诉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龙旺庄村民委员会、北京盛昊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欠缴管网使用费152.82万元;至本报告期末,等待一审开庭。
9.关于与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龙旺庄村民委员会、北京盛昊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北京新城国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龙旺庄村民委员会、北京盛昊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欠缴技术服务费220.56万元,至本报告期末。一审判决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龙旺庄村村民委员会支付北京新城国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107.38万元及利息损失(以107.38万元为基数,2015年1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龙旺庄村村民委员会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损失,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执行清;二、驳回北京新城国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10.关于与赫云飞诉讼事项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诉赫云飞职务侵占案,至本报告期末。刑事案件已经判决,判决内容如下:一、判决被告人赫云飞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1年9月6日)。二、责令被告人赫云飞退赔被害人单位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9.82万元。一审判决执行中,已执行回款1.79万元。
11.关于与高歌诉讼事项
高歌诉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原告要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及辞退补偿金,合计2.32万元;至本报告期末。已接到传票,现正在准备资料。
12.关于与欠缴热费用户诉讼事项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诉陈欠户27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欠缴热费合计58.07万元;至本报告期末。陈欠户27户,其中6户已经结案,现因公司法人变更,法院要求起诉书及相关文件进行替换,现将未结案件共计20户进行重新立案(剩余1户段红起无需重新立案留法院继续审理)。2021年1月7日重新立案的20户中,1户缴纳了供暖费,现该案完结。
13.其他
由于本公司2018年度确认业绩补偿收入计提所得税未予缴纳,并因法院裁决2019年11月8日解除与智临电器原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等相关协议,导致相关经济事项消除,本公司2020年度作为前期差错予以调整,可能存在政策法规解读之偏差。此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1.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
14.关于与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合同纠纷
本公司诉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4月21日,签署了《欠款协议书》,协议内容显示截止欠款协议签署之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9,283.99万元和应付股利2,000万元,合计21,283.99万元。协议书约定被告积极升级其旗下商场提高盈利能力以尽快偿还对原告的欠款,截至原告提起诉讼之日,被告仍未履行《欠款协议书》约定,未偿还原告欠款。原告要求:
1.财产保全申请
(1)申请法院查封金宇房产名下价值10,000万元的房产;
(2)保全费用由金宇房产承担;
2.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出借的8,000万元,股利2,000万元,以上合计10,000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本次诉讼申请财产保全而支付的保费10万元整;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汽车制造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的其他信息
采用按揭销售、融资租赁等模式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经销商的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与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汽车城”)、成都绿苑工贸有限公司房产合同纠纷案((2019)川 01民初 3145 号)最新判决结果如下:
1)、公司与西部汽车城于2008年11月2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于2020年6月5日解除;2)、西部汽车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退还购房款3600万元;3)、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3号3楼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88711号)退还给西部汽车城;
4)、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协助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3号3楼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88711号)变更登记至西部汽车城名下;
5)、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公司负担17.09万元,西部汽车城负担17.09万元。
重大诉讼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与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房产”)签署了《欠款协议书》,协议内容显示截止欠款协议签署之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 19,283.99 万元和应付股利 2,000万元,合计 21,283.99 万元。约定被告积极升级其旗下商场提高盈利能力以尽快偿还对原告的欠款,截至原告提起诉讼之日,被告仍未履行上述《欠款协议书》约定未偿还原告欠款。公司已对金宇房产提起诉讼,于2021年1月26日收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1)川13民初85号。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调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 | 董事会决议 | 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未分配利润 | 21,964,967.22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调整 | 董事会决议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分配利润 | 1,719,575.00 |
补计提以前年度房产税及滞纳金 | 董事会决议 | 应交税费、税金及附加、未分配利润 | 1,810,783.66 |
补提2019年度股权激励费用 | 董事会决议 | 管理费用、资本公积 | 896,700.00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907,000.00 | 100.00% | 3,995,350.00 | 11.77% | 75,911,650.00 | 16,755,384.78 | 100.00% | 6,120,208.12 | 36.53% | 10,635,176.66 |
其中: | ||||||||||
信用风险损失组合 | 79,907,000.00 | 100.00% | 3,995,350.00 | 11.77% | 75,911,650.00 | 16,755,384.78 | 100.00% | 6,120,208.12 | 36.53% | 10,635,176.66 |
合计 | 79,907,000.00 | 100.00% | 3,995,350.00 | 75,911,650.00 | 16,755,384.78 | 100.00% | 6,120,208.12 | 10,635,176.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组合组合计提 | |||
1年以内 | 79,907,000.00 | 3,995,350.00 | 5.00%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9,907,000.00 | 3,995,350.0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9,907,000.00 |
合计 | 79,907,00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 | 6,120,208.12 | 2,778,458.11 | 4,903,316.23 | 3,995,350.00 | ||
合计 | 6,120,208.12 | 2,778,458.11 | 4,903,316.23 | 3,995,35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903,316.2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杭州东绫丝绸 | 应收货款 | 1,488,224.3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嘉兴羿阳纺织品公司 | 应收货款 | 770,949.41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嘉兴彼得福制衣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740,511.7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深圳华世杰 | 应收货款 | 665,641.7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四川信达公司 | 应收货款 | 163,139.04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四川营山金环丝绸公司 | 应收货款 | 131,846.84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四川中元丝绸工贸公司 | 应收货款 | 126,446.54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南充顺成丝绸公司 | 应收货款 | 125,864.7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阆中新立新公司 | 应收货款 | 78,430.2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重庆巫溪大唐丝绸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77,845.88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 | 4,368,900.5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 | 68,827,000.00 | 86.13% | 3,441,350.00 |
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1,080,000.00 | 13.87% | 554,000.00 |
合计 | 79,907,000.00 | 100.00%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97,159,267.61 | 160,770,091.12 |
合计 | 197,159,267.61 | 160,770,091.12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79,323,158.88 | 68,728,474.88 |
股权款 | 10,000,000.00 | 76,670,000.00 |
其他往来款 | 9,737,811.92 | 17,996,200.00 |
押金、保证金 | 368,395.73 | 274,943.51 |
备用金 | 151,908.65 | 415,510.08 |
代垫款 | 25,278.16 | 97,408.69 |
其他 | 872,720.20 | 868,223.58 |
合计 | 200,479,273.54 | 165,050,760.7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28,705.16 | 4,151,964.46 | 4,280,669.62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373.82 | -760,037.51 | -758,663.69 | |
本期转销 | 202,000.00 | 202,000.00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30,078.98 | 3,189,926.95 | 3,320,005.93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5,965,665.84 |
1至2年 | 36,741,599.57 |
2至3年 | 10,208,749.17 |
3年以上 | 7,563,258.96 |
3至4年 | 2,934,558.48 |
4至5年 | 3,215,651.69 |
5年以上 | 1,413,048.79 |
合计 | 200,479,273.5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信用风险组合 | 4,280,669.62 | -758,663.69 | 0.00 | 202,000.00 | 3,320,005.93 | |
合计 | 4,280,669.62 | -758,663.69 | 0.00 | 202,000.00 | 3,320,005.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他单位往来 | 201,000.00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南充维康陶瓷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 | 200,000.00 | 长期挂账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 | 200,000.0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张鑫淼 | 股权款 | 10,000,000.00 | 1-2年 | 4.99% | 1,000,000.00 |
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 | 9,488,666.67 | 1年以内282,466.67,1-2年4,096,200.00,2-3年5,110,000.003 | 4.73% | 1,956,743.33 |
四川中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单位往来款 | 400,000.00 | 1年以内 | 0.20% | 400,000.00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个人借款 | 341,860.00 | 1年以内 | 0.17% | 34,186.00 |
成都金宇控股集团 | 单位往来款 | 249,145.25 | 5年以上 | 0.12% | 12,457.26 |
合计 | -- | 20,479,671.92 | -- | 10.21% | 3,403,386.59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16,261,129.50 | 825,082.52 | 515,436,046.98 | 52,362,545.42 | 825,082.52 | 51,537,462.9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80,458.92 | 0.00 | 880,458.92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517,141,588.42 | 825,082.52 | 516,316,505.90 | 52,362,545.42 | 825,082.52 | 51,537,462.9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美亚丝绸有限公司 | 24,737,462.90 | 0.00 | 0.00 | 0.00 | 0.00 | 24,737,462.90 | |
四川北控聚慧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228,000.00 | 0.00 | 0.00 | 0.00 | 10,028,000.00 | |
深圳中金通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0.00 | 9,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
四川北控能慧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000,000.00 | 825,082.52 |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437,670,584.08 | 0.00 | 0.00 | 0.00 | 437,670,584.08 | |
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35,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35,000,000.00 | |
合计 | 51,537,462.90 | 472,898,584.08 | 9,000,000.00 | 0.00 | 0.00 | 515,436,046.98 | 825,082.52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 | 期初余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 | 减值准 |
位 | 额(账面价值)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额(账面价值) | 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聚能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1,080,000.00 | 0.00 | -199,541.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80,458.92 | 0.00 |
小计 | 0.00 | 1,080,000.00 | 0.00 | -199,541.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80,458.92 | 0.00 |
合计 | 0.00 | 1,080,000.00 | 0.00 | -199,541.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880,458.92 | 0.00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8,850,442.50 | 111,098,230.21 | ||
其他业务 | 1,966,981.13 | |||
合计 | 140,817,423.63 | 111,098,230.21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设备销售 | 合计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138,850,442.50 | 138,850,442.5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415,094.34元,其中,1,415,094.34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9,541.0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052,221.54 | |
其他 | -2,194,441.36 | |
合计 | -2,393,982.44 | 21,052,221.54 |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9,746.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13,710.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2,019.5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6,485,671.0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29,017.44 | |
债务重组损益 | -938,679.21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2,90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1,415,094.3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31,980.2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1,878.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76,659.80 | |
合计 | 33,603,429.4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85%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9% | 0.07 | 0.0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匡志伟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