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98 公司简称:申联生物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该章节对公司可能面对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和提示,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聂东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本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瑞玲声明:保
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预计/测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算/计)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申联生物 | 指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分公司 | 指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度1-6月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农业农村部、农业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兰研所 | 指 |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
GMP、兽药GMP | 指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UBI | 指 | 美国联合生物医药公司,英文名为UNITED BIOMEDICAL INC. |
苏州隆鼎 | 指 | 苏州隆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泓潮 | 指 |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申太联投资 | 指 | 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鼎太联投资 | 指 | 上海鼎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贾投资 | 指 | 上海华贾投资有限公司 |
海富长江 | 指 | 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通创新 | 指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中比基金 | 指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通孚祥投资 | 指 | 上海通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资本 | 指 |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亦普咨询 | 指 | 上海亦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中农威特 | 指 | 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魏冬青 | 指 | 英文名Wei Dongqing Huang |
招股说明书 | 指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申联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Shen Lian Biomedical Corporation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en Lian Biomedic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聂东升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241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241 |
公司网址 | www.slbio.com.cn |
电子信箱 | slsw@slbio.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本广 | 於海霞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 |
电话 | 021-61257979-8213 | 021-61257979-8213 |
传真 | 021-61267296 | 021-61267296 |
电子信箱 | slsw@slbio.com.cn | slsw@slbio.com.cn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申联生物 | 688098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54,617,434.39 | 130,383,775.54 | 18.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751,575.88 | 38,962,828.85 | 55.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939,586.74 | 36,743,664.93 | 35.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0,364.18 | -47,485,502.75 | 93.9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18,328,283.40 | 1,281,295,685.52 | 2.89 |
总资产 | 1,469,243,183.82 | 1,447,626,241.87 | 1.4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1 | 36.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1 | 36.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4 | 4.65 | 减少0.0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1 | 4.39 | 减少0.5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49 | 9.54 | 增加0.9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45,849.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086,462.0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5,94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93,615.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1,907,998.08 | |
合计 | 10,811,989.14 |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猪口蹄疫疫苗,用于预防猪口蹄疫病。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简称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可快速远距离传播,易感动物多达70余种,包括猪、牛、羊等主要畜种及其他家养或野生的骆驼、鹿、河马、大象等偶蹄动物。在众多动物疫病中,口蹄疫具有传染性强、潜伏期短、变异性强、发病急、易感动物种类多等特点,动物感染的发病率几乎达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口蹄疫列在15个A类动物疫病名单之首,我国政府也将口蹄疫列为一类动物传染病首位。口蹄疫的爆发将给畜牧业发展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是危害动物、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的主要疫病之一。我国是口蹄疫危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流行情况比较复杂。目前,O型、A型2种血清型口蹄疫病毒并存,猪牛羊等易感动物都有感染。此外,周边国家或地区常年发生口蹄疫,境外疫情传入风险极大,对我国构成严重威胁。
口蹄疫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只能通过疫苗接种进行预防,我国实行“预防为主”的防疫政策,国家将口蹄疫疫苗列为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农村部指定的企业生产,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公司生产的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主要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渠道进行销售。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生产销售两种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产品: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2600+2700+2800)和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2700+2800+MM13)。
图:公司产品示例
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具有安全、稳定、精准的特点,属于新型疫苗。
公司作为国内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领域的领军者,是国内最早研究开发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的企业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产业化。公司第一代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于2004年获得国家一类新兽药证书,之后不断进行升级换代,陆续开发出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2570+7309)、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2600+2700+2800)、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2700+2800+MM13)。
公司与兰研所等单位联合研制的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于2017年获得国家一类新兽药证书,是国内外首例使用反向遗传技术定向设计和优化改造疫苗种毒的猪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克服了以流行毒株作为种毒的自然属性缺陷,突破了常
规疫苗种毒筛选技术的瓶颈,提高了抗原产量,具有良好的抗原性和免疫效力,减弱了致病性,提高了生物安全性。目前该产品生产线尚未正式投产。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GMP规范制定了物资采购标准操作程序。主要原辅料从审核合格的供货商采购,物料供应商的审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生产管理部和物流管理部共同实施。在主要原辅料采购流程上,公司物流管理部根据生产管理部需求计划确定最佳采购和存储批量,编制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原辅材料市场供应充足、稳定,公司已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公司参照上年销售情况及本年销售预测,按“以销定产”的原则制定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计划,编制年度总生产计划,并每月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状况及时进行调整从而制定月生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生产管理部下达生产计划后合理安排作业计划。
公司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按GMP规范操作,每批产品的每个生产环节均按规定进行规范记录,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生产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在整个生产作业过程中实现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保证整个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为国家强制免疫用疫苗,销售方式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向终端养殖户直接销售为辅,目前尚不允许进入商品流通环节。地方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年度防疫计划和兽用疫苗采购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目前,各地根据春防、秋防的需要每年一般安排1-2次政府招标,个别地方每2-3年安排1次政府招标。2016年7月,《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提出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先打后补”政策推出后,部分地区的部分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开始试点实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现阶段我国对于猪口蹄疫疫苗的采购政策是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以“先打后补”方式为辅。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细分行业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所处细分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主要产品属于猪用生物制品中的猪口蹄疫疫苗。
(2)行业发展情况、市场规模、结构及其变化
2010年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市场总规模约为62.13亿元,2018年达到132.92亿元,比2010年增长约114%,行业整体上呈增长趋势。近三年来行业规模增长放缓,2017年行业总规模为133.64亿元,比上年增长仅1.91%,2018年比上年下降了0.54%,2019年比上年下降了10.95%。
根据《中国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18年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行业企业总数量为99家,完成生产总值
149.71 亿元,销售额132.92 亿元,毛利82.71亿元,平均毛利率62.23%,资产总额429.7 亿元,资产利润率19.25%,固定资产108.5 亿元,从业人员2.17 万人。
2018年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市场规模按动物品种分类,其中猪用生物制品为59.21亿元,占比为44.55%;禽用生物制品为45.22亿元,占比为34.02%;牛、羊用生物制品为25.7亿元,占比为19.33%。
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2019年生猪出栏量同比下降了21.6%,年末生猪存栏量同比下降了27.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0年上半年生猪养殖恢复势头良好,2020年6月末生猪存栏量达到3.4亿头,接近上年同期水平,比上年末增加2929万头,增长约9.5%,生猪存栏量已经恢复至疫情发生之前77%的水平;6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达到3629万头,超过上年同期水平,且实现了连续九个月环比增长,比上年末增加549万头,增长约17.8%,能繁母猪存栏量已经恢复至疫情发生之前81.2%的水平。(信息来源于中国农业农村部网站)
预计我国养猪规模的逐步恢复会带动猪用生物制品行业营收规模的增长。
(3)行业集中度情况
① 兽用生物制品产业集中度情况
2018年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行业企业总数量为99家,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共132.92 亿元,销售额排名前十位的企业的销售额为79.44亿元,占生物制品总销售额的59.77%。
② 猪用生物制品产业集中度情况
2018年,我国猪用生物制品总销售额为59.21亿元,销售额排名前十位的企业的销售额为34.59亿元,占猪用生物制品总销售额的58.42%。
(以上数据来源:《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18年度)》)
(4)行业政策
① 行业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及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是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主管部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为农业农村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兽药协会主要职责是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助政府完善行业管理,参与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和宣传,发挥行业监督作用等;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国动物疫情分析、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全国动物卫生监督等工作;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中心承担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检测,动物和动物产品兽医卫生评估,动物卫生法规标准和疫病防控技术研究等工作。
② 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兽用生物制品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为规范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法律法规列示如下:
序号 | 法律法规 |
1 | 《兽药管理条例》 |
2 | 《兽药注册办法》 |
3 |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 |
4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 |
5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 |
6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
7 |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
8 | 《兽药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管理办法》 |
9 |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10 |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
11 |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
12 | 《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③ 行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近年来,随着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快速的发展,国家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行业监管政策及产业规划,以保证行业快速、有序地发展。主要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列示如下: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2020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 农业农村部 | 2020.2 |
《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 农业农村部 | 2019.12 |
《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 农业农村部 | 2019.12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监管工作的通知》 | 农业农村部 | 2019.4 |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设置规划》 | 农业部 | 2016.11 |
《2019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 农业农村部 | 2019.1 |
《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 农业农村部 | 2018.1 |
《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 财政部、农业部 | 2017.5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财政部、农业部 | 2017.4 |
《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 农业部 | 2017.3 |
《国家口蹄疫防治计划(2016-2020年)》 | 农业部 | 2016.8 |
《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 农业部、财政部 | 2016.7 |
《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农业部 | 2016.4 |
《农业部关于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农业部 | 2016.4 |
(5)行业技术门槛
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人才、技术水平、生物安全和行业监管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存在较高的行业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从政策准入来看:为了提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生产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生物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疫苗产品质量,更好地满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农业农村部采取“总量控制、鼓励创新、布局控制”的原则,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生产企业除符合GMP规定条件外,生产车间、检验动物房、活毒废水处理系统以及防护措施应达到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水平。
② 从研发申报来看: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必须在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实验目的和内容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批,整个研发过程接受国家兽医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管。另外,新产品的申报流程也必须严格遵循《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实验室研究到获取新兽药证书,过程耗时漫长,短则5年,长则7-8年不等。
③ 从生产运营来看: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线必须通过兽药GMP静态和动态验收,申请批准文号后方能取得生产资质,整个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GMP的管理原则,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产品销售实行批签发管理制度,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猪用生物制品业务,主要产品为猪口蹄疫疫苗。与同行业主要公司相比,公司营业规模相对较小,但猪用生物制品的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2016-2018年,公司在国内猪用生物制品行业市场占有率排名分别为第五、第三、第四。
公司在合成肽疫苗领域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研发、生产的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具有安全、稳定、精准的特点,为目前预防猪口蹄疫病的主流疫苗产品之一。2016-2018年,公司在国内猪口蹄疫疫苗行业市场占有率排名分别为第二、第二、第三,其中2018年市场占有率为13.52%;在国内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市场占有率均保持第一,其中2018年市场占有率为62.79%。
2019年,公司在猪用生物制品行业市场占有率为6.25%,排名第三;公司在猪用口蹄疫疫苗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为18.64%,比上年度提高5.1个百分点,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数据来源于中国兽药协会)
公司在巩固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优势地位的同时,积极从事口蹄疫灭活疫苗的研发,于2017年成功研发出国内外首个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该疫苗获得国家一类新兽药注册证书,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2020年5月该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通过了生物安全三级防护验收和GMP验收,目前兰州分公司已经取得《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未来产品投放市场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研发创新,在疫苗研发、制造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并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已经建立了合成肽疫苗技术平台、灭活疫苗技术平台、类病毒颗粒疫苗技术平台等多个技术平台,除此之外,公司还在疫苗检测和体外诊断等领域拥有行业领先技术。
(1)合成肽疫苗技术平台
经过多年在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领域的专注研发,公司在产品设计、生产及检测等各环节拥有多项行业领先的口蹄疫疫苗关键核心技术,包括Fmoc/tBu策略固相合成工业化生产技术、抗原多肽浓缩纯化技术、化学切断工艺精准控制技术、抗原表位筛选技术、多肽结构构建技术、多肽“结构库”合成工艺技术、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检验技术等,这一系列技术构成了公司的合成肽技术平台。2016年12月,基于公司在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领域的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成果,公司参与申报的“针对新传入我国口蹄疫流行毒株的高效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灭活疫苗技术平台
公司在巩固合成肽疫苗技术优势的同时,针对其他新型疫苗技术不断研发创新,完善技术平台体系,建立了灭活疫苗技术平台。公司双膜联用一体化纯化技术、超长效口蹄疫疫苗抗原稳定技术、精准的抗原测定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细胞克隆技术和蚀斑纯化技术、细胞生物反应器悬浮培养技术、抗原浓缩与纯化技术、病毒灭活技术等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灭活疫苗产品已获得国家一类新兽药注册证书, 计划生产该产品的“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于2020年5月通过了生物安全三级防护验收和GMP验收,目前兰州分公司已经取得《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
(3)类病毒颗粒疫苗技术平台
公司针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初步建立了类病毒颗粒疫苗技术平台,利用先进的抗原设计理念已取得部分实验室研究成果。在研产品包括猪圆环病毒2型类病毒颗粒疫苗和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类病毒颗粒疫苗等相关产品。
(4)疫苗检测技术
高效疫苗质检技术是铸造高品质疫苗的标尺和重要基石,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升级疫苗检测技术。公司自主开发的基于HPLC方法的口蹄疫疫苗含量检测技术,具有突出创新意义和价值,与传统检测技术相比,大幅度提升了检测效率和准确度,相关发明专利“一种口蹄疫抗原的定量方法”已于2019年11月成功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是国内首例获得授权的利用HPLC方法检测口蹄疫疫苗抗原的专利。
(5) 体外诊断技术
公司紧跟国家和农业农村部战略部署指向,密切配合口蹄疫疫苗质量检验需求,以自主创新技术推动系列相关诊断产品开发,初步建立了分子诊断和免疫诊断研发平台。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研制的“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兽药产品已获得农业农村部批准,自主研发的非洲猪瘟荧光定量PCR诊断试剂已经完成中试,准备新兽药注册申报,在研的诊断类产品还有口蹄疫病毒A型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猪圆环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等。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始终秉持“科技创新推动长期发展”的理念,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开发研究,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614,065.6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1,610,728.32 |
研发投入合计 | 16,224,793.9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4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9.93 |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类病毒颗粒疫苗 | 2,000 | 239.56 | 896.54 | 实验室研究 | 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并产业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用于预防猪口蹄疫 |
2 | 猪圆环病毒2型病毒样颗粒与塞内卡谷病毒二联灭活疫苗 | 500 | 100.00 | 实验室研究 | 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并产业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用于预防猪圆环病毒病和塞内卡谷病毒病 | |
3 | 牛口蹄疫病毒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 | 3,000 | 110.59 | 172.18 | 新兽药注册 | 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并产业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用于预防牛口蹄疫 |
4 | 猪圆环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 | 240 | 21.93 | 52.12 | 实验室研究 | 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并产业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用于检测猪圆环病毒 |
5 | 猪圆环病毒2型重组杆状病毒亚 | 1,000 | 1.56 | 152.91 | 新兽药注册 | 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并 | 国内领先 | 用于预防猪圆 |
单位疫苗(OKM株) | 产业化生产 | 环病毒病 | ||||||
合计 | / | 6,740.00 | 373.64 | 1,373.75 | / | / | / | /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66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2.30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元) | 7,531,494.65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元) | 114,113.56 |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 | 6 | 9.09 | |
硕士 | 25 | 37.88 | |
本科 | 23 | 34.85 | |
本科以下 | 12 | 18.18 | |
合计 | 66 | 100.00 |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40-49 | 14 | 21.21 | |
30-39 | 36 | 54.55 | |
20-29 | 16 | 24.24 | |
合计 | 66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不包括外聘研发顾问。
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四、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早在2011年即成立了研发中心,2018年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积极布局在核心技术、行业新型疫苗技术等领域的研究,从而保证公司技术、产品和服务在行业中的先进性。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吸引和培养优秀技术人才,建立了以中国工程院张改平院士为技术顾问、多位行业技术专家和具备技术专长的博士为主体的研发团队。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公司先后与兰研所、农业农村部动物免疫学重点实验室、河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及高校在兽用疫苗研发方面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合作关系,建立了有效的产学研机制。公司始终以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目前已经形成了合成肽技术、灭活疫苗技术和类病毒颗粒疫苗技术三大技术平台。公司作为国内最早研究开发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的企业之一,针对口蹄疫最新流行毒株特点和技术发展趋势,针对抗原设计、疫苗生产、疫苗检验等掌握了多项行业领先的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关键核心技术,在抗原表位筛选、工业化固相多肽合成、多肽结构构建、多肽合成过程质量控制、多肽序列分析技术、抗原多肽质量检验规程、疫苗生产用新型佐剂、多价疫苗制备技术等多个领域形成技术优势。公司在研发及技术方面获得的主要研发成果及奖项如下:
序号 | 证书及奖项 | 数量 |
1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6年) | 1 |
2 | 新兽药注册证书 | 5 |
其中:一类新兽药注册证书 | 2 | |
3 | 兽药产品注册(批文) | 1 |
4 | 专利数量 | 69 |
其中:发明专利 | 24 |
其他荣誉如下表:
序号 | 荣誉名称 | 认定部门 | 取得时间 |
1 | 闵行区最具创新活力企业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 2020年 |
2 | 高新技术企业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2019/2016/2013年 |
3 |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8年 |
4 |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8年 |
5 | 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 2018年 |
6 | 中国(上海)国际发明创新展览会金奖 | 上海发明协会 | 2018年 |
7 | 上海名牌企业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6年 |
8 | 上海市著名商标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6年 |
序号 | 荣誉名称 | 认定部门 | 取得时间 |
9 | 第九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银奖 | 中国发明协会和发明家协会 | 2016年 |
10 | 2012年度上海市民营科技企业研发百强称号 | 上海市科技企业联合会 | 2013年 |
11 | 2009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百佳自主创新十强 |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 2010年 |
2. 产品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领域的领军者,是国内最早研究合成肽疫苗的企业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产业化。合成肽疫苗具有安全、稳定、精准的特点,属于新型疫苗,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了明显的优势。公司生产的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2600+2700+2800)在国内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市场占有率多年保持第一,其中2018年市场占有率为62.79%;公司生产的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肽2700+2800+MM13)是最早进入市场的猪口蹄疫二价合成肽疫苗,可以同时预防O型、A型两个血清型的猪口蹄疫病,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作为国内同时拥有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少数企业,更加有利于进行差异化的市场定位。
3. 质量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兽药GMP规范组织生产,通过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改进工艺,建立了合成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和多肽序列分析体系,并制定了疫苗免疫剂量抗原多肽25?g标准,实现疫苗配制按照抗原含量配制,结合疫苗免疫效力、免疫持续期、保存期和安全性评价等技术,建立了疫苗质量控制的技术体系。
独特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保障了公司产品质量在行业内领先的优势,主要产品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公司产品质量优异稳定,2007年以来,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检中,抽检产品均能达到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率100%。
4. 人才优势
公司目前已形成一支以中国工程院张改平院士为技术顾问、多位行业技术专家和具备技术专长的博士为主体的研发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将为公司技术、产品的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的技术研发团队不断壮大,研发人员专业结构涉及动物免疫学、预防兽医学、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分子生物学、药物化学、基础兽医、动物科学等学科专业,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5. 服务优势
公司是一家专业化兽用疫苗企业,长期以来政府招标采购为其主要销售方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一个专业、高效、及时、覆盖面广的技术服务体系。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公司采取了“质量+服务”的竞争策略,摒弃传统的价格竞争模式。公司在每个市场区域配备了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服务人员,政府招标采购之后,在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疫苗产品的同时,技术服务人员承担了对养殖户防疫技术培训、现场免疫技术指导、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检测、应激反应处置等服务工作。公司及时、独特的服务能力极大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6. 品牌优势
作为一家专业化兽用疫苗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广大养殖户提供高品质的疫苗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合成肽疫苗产品质量稳定、生物安全性高,竞争优势明显,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2016年公司及公司品牌分别被评为“上海名牌企业”和“上海市著名商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准确研判形势,明确目标定位,优化产品布局,内抓品质和管理,外抓营销与服务,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公司治理,加快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各项工作按年度目标顺利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
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活动造成了巨大困难和严重影响,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积极投身防控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一方面加强企业自身疫情防控,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各项防疫措施,采购防控物资,创新经营管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力保障了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参与社区的疫情防控,公司及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采取的联防联控举措,并于年初向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紧急捐赠价值141.12万元的消毒物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地方疫情防控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大胆创新,务实经营,尤其是应对新冠疫情反应迅速、措施到位,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9%;实现净利润6075.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9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993.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 在市场营销方面
公司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疫情以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宏观经济的深远影响,采取更多的措施、投入更多的资源,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一方面,公司积极推广新产品即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大幅提高该新产品在防疫应用中的比例,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拓展信息渠道,提升服务品质,提高行业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共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9%。
二、在研发方面
公司始终贯彻“一体两翼”的产品布局思路,坚持以口蹄疫疫苗为主体,其它猪类疫苗和诊断试剂产品为辅,加大研发投资力度,加快产品多元化进程。
上半年公司研发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新增3项发明专利授权;公司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牛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猪圆环病毒2型重组杆状病毒亚单位疫苗(OKM株)已经进入新兽药注册阶段;公司独立研发的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带内参)、口蹄疫类病毒颗粒疫苗、猪圆环病毒2型类病毒颗粒疫苗等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基因工程技术兽用疫苗领域应用项目、兽用疫苗研发创新升级项目的实验室改建工程,已获得环评批复,预计2020年9月进入施工阶段。
三、在生产线建设方面
公司在巩固合成肽疫苗行业地位的同时,逐步布局灭活疫苗及活疫苗产品,加快落实公司三大技术平台成果转化能力,利用已掌握的先进的灭活疫苗技术,实现多产品品类和产品结构的产业化布局,尽快实现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兰州分公司口蹄疫细胞悬浮培养灭活疫苗生产线,已顺利通过生物安全三级防护验收和兽药GMP验收;上海总公司诊断试剂车间分子生物学诊断制品生产线已完成车间建设,进入GMP申请验收阶段。
兰州分公司新建动物灭活疫苗车间和动物活疫苗车间项目,上半年顺利完成了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各项设计工作,该项目预计于2022年竣工并投入使用,届时将为公司提供兽用灭活疫苗及活疫苗产品生产能力,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四、在人才梯队培养和团队建设方面
公司加快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各管理阶层和员工骨干的管理定位和发展方向,重新塑造企业内部培训体系,打造“申联学院”。一方面,实现企业内部知识的沉淀、管理、传播和创新,将企业的要求和员工的需求高度结合,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打造企业内部交流学习的平台,扩大学习的范围,提高管理者与员工、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 技术迭代、产品更新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以技术引领行业进步的理念,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形成了在口蹄疫合成肽疫苗领域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公司产品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2600+2700+2800)在全国猪口蹄疫疫苗产品中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一直处于行业前列。但近年来同行业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新型疫苗包括纳米疫苗的研发,加大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技术迭代和产品更新的风险加大;同时,行业内公司正通过持续改进工艺和产品制造技术,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行业竞争正在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可能存在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下降的风险。
2. 研发风险
公司近年来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有多个新药研发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在研项目累计研发费用金额较大,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20年公司仍将继续大幅度增加研发投入。兽用生物制品研发具有研发投入大、开发周期长、研发风险高的特点,公司可能存在研发项目进程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研发项目失败,核心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 生产经营资质行政许可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虽然公司已经取得了生产经营的全部资质,但是如果公司未能严格执行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被取消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行政许可的风险。
生产经营资质相关行政许可均具有期限规定,公司采取了积极的资质展期申请准备措施,但是如果公司未能维持目前已取得的相关批准和许可、或者未能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未来要求的新的经营资质,可能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生物安全风险
兽用疫苗的生产过程涉及病毒的保藏、检验和灭活等环节,如生物安全水平不达标或操作、管理不当均可能发生生物安全风险。
3. 产品质量风险
兽用生物制品直接关系到畜牧业的安全生产、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其产品质量尤其重要。截至目前公司产品质量均符合监管要求,但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如果出现纰漏导致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可能造成巨额损失、影响业务正常开展、损害品牌和声誉,公司存在由于产品质量管理出现失误而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
4.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政府采购进行销售,客户相对较为集中。因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销售业绩可能会受到单个客户采购量变化的影响,存在因单个客户未中标而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5. 环保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环境保护问题,但是由于国家环保标准日趋严格,如果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以及公司管理不善、处置不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周边环境污染,则将给公司的形象以及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 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8年以来出现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我国畜牧兽药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18年,我国生猪出栏69,382万头,与上年基本持平,2019年,我国生猪出栏量同比下降21.6%,2020年上半年生猪养殖恢复势头良好,2020年6月末生猪存栏量达到3.4亿头,接近上年同期水平,比上年末增长9.5%,但仅相当于疫情发生之前正常年份的77%左右。
公司产品主要为猪用生物制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效果及生猪存栏规模的变化与公司经营业绩息息相关,若非洲猪瘟疫情造成我国生猪养殖规模继续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 动物免疫政策及政府采购政策变动导致的风险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用疫苗产品的采购方式目前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公司目前已取得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生产资质,公司生产的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产品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要销售渠道,若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特别是国家强制免疫范围或相关兽用疫苗品种发生变更而公司不能适时推出对应的新产品,或者强制免疫用疫苗产品的采购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在规模养殖场全面实行“先打后补”等政策而公司销售体系不能及时作出调整,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实施或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在研究决定募投项目过程中,虽然公司已经全面考虑了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公司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严谨的分析论证,并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应对措施,但是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仍存在因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技术迭代、产品更新、项目管理不到位等导致不能及时取得生产资质,或项目不能达到预期进度,或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 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产品为国家强制免疫用疫苗,销售方式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资金结算进度受国家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20.09%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客户,本公司应收账款的58.70%源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虽然应收账款的对象主要为政府部门,但若其财政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的风险。
3. 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可享受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61.74万元,同比增长18.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75.16万元,同比增长55.9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4,617,434.39 | 130,383,775.54 | 18.59 |
营业成本 | 21,862,212.41 | 22,901,500.42 | -4.54 |
销售费用 | 30,910,948.38 | 31,391,227.16 | -1.53 |
管理费用 | 28,620,821.60 | 21,730,864.04 | 31.71 |
财务费用 | -854,485.79 | -2,954,861.21 | 71.08 |
研发费用 | 14,614,065.63 | 12,433,876.53 | 17.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0,364.18 | -47,485,502.75 | 93.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447,345.12 | -80,025,783.75 | 251.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72,488.38 | -32,678,687.50 | -19.26 |
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因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疫苗销售数量同比略有下降,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公司积极推广猪口蹄疫O、A二价合成肽疫苗,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销售质量。自2018年以来,政府防疫部门对O、A二价口蹄疫疫苗的需求有所增加,公司2019年开始投放市场的新产品猪口蹄疫O、A二价合成肽疫苗受到了养殖户的欢迎,报告期内政府防疫部门增加了对该产品的采购量,该产品在公司产品中的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因猪口蹄疫O、A二价合成肽疫苗可以同时预防两个血清型的口蹄疫病,产品售价比原有产品(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高出约50%,因此,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8.59%。
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疫苗销售数量同比略有下降,导致营业成本下降。
3.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0年3月4日公司向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3月份开始摊销股权激励费用,造成管理费用增加。
4.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部分省份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造成上年期末应收账款较正常年份较高,本期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因此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部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同期期末数 | 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预付款项 | 949,388.13 | 0.06 | 2,879,007.73 | 0.29 | -67.02 | (1) |
其他应收款 | 3,193,655.75 | 0.22 | 8,315,299.11 | 0.84 | -61.59 | (2) |
其他流动资产 | 365,026,039.45 | 24.84 | 41,171,942.86 | 4.16 | 786.59 | (3) |
在建工程 | 408,135,888.21 | 27.78 | 290,720,045.79 | 29.35 | 40.39 | (4) |
开发支出 | 1,610,728.32 | 0.11 | (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63,360.81 | 0.43 | 4,452,997.15 | 0.45 | 42.9 | (6) |
应付账款 | 9,718,786.12 | 0.66 | 3,880,072.13 | 0.39 | 150.48 | (7) |
预收款项 | 7,456,619.28 | 0.75 | -100 | (8) | ||
合同负债 | 10,907,274.28 | 0.74 | (8) | |||
应交税费 | 2,558,919.89 | 0.17 | 826,330.89 | 0.08 | 209.67 | (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28,125.00 | 1.02 | 5,000,000.00 | 0.5 | 200.56 | (10)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 0.68 | 25,000,000.00 | 2.52 | -60 | (10) |
其他说明
(1)主要原因为预付款项结算后余额大幅下降。
(2)主要原因上年同期期末数中的其他应收款-上市费用金额较大,公司2019年10月在科创板成功上市,该上市费用已在上年末转出。
(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
(4)主要原因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投入不断增加,尚未达到转固条件。
(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部分研发项目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记入开发支出。
(6)主要原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报告期内的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计提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主要原因为本期采购材料款增加,材料款未到结算期。
(8)主要原因为本期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至合同负债列报。
(9)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按照规定计提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期末尚未缴纳。
(10)主要原因为长期借款按照还款计划,将报告期末未来一年内需要偿还的借款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43,248,538.90 | 44,195,702.86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4,981,875.89 | 5,054,424.47 |
合计 | 48,230,414.79 | 49,250,127.33 |
公司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申请借款3000万元。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①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兰州生物产业园募投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 总投资8.681 亿元,规划建设期为 6年,产能2.5亿头份,共两条生产线。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测算,预计年均(项目投产后十年)新增销售收入 50,285.00 万元,平均每年所得税后利润为 16,382.00 万元。
②项目资金来源
公司于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共40,017.50万元将全部用于此项目建设,剩余46,792.50万元中,43,792.50万元为自有资金,3,000.00万元为银行贷款。
③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发生募投项目投资4,989.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截止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资额50,308.00万元,其中用募集资金支付 13,418.25万元。
④项目建设进度
“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设计产能为2.5亿头份口蹄疫灭活疫苗,计划建设两条生产线并分步实施。截至本报告期末,第一条生产线已通过生物安全三级防护验收和兽药GMP验收,第二条生产线的厂房及基础设施已经建设完成,主要工艺设备尚未采购,目前该项目尚未投产,预计对2020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该项目投资建设的详细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请分别参阅公司2019年10月22日及2020年5月1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说明书》第九节的内容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公司取得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1月9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申联生物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1月10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5月20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申联生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5月21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 | 避免同业竞争(注1) | 2019-03-26 /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5%以上股东UBI | 避免同业竞争(注2) | 2019-03-26 /长期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UBI、上海泓潮、苏州隆鼎、申太联、王惠尚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注3) | 2019-03-20 /长期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聂东升、邵永昌、杨从州、吴本广、林淑菁、黎敏、吴守常、黄刚、魏冬青、王锐、叶尔阳、竺月琼、陈智英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注4) | 2019-03-20 /长期 | 否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及其一致行动人申太联 | 股份限售与减持(注5) | 2019-10-28至2022-10-27 | 是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UBI、苏州隆鼎、上海泓潮、鼎太联、华贾投资、海富长江、海通创新、中比基金、通孚祥投资 | 股份限售(注6) | 2019-10-28至2020-10-27 | 是 | 是 | / | / | |
股份 | 其他股东王惠尚、Chui, James Jie、马明 | 股份限售(注 | 2019-10-28至 | 是 | 是 | / | / |
限售 | 芝 | 7) | 2020-10-27 |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吴本广 | 股份限售(注8) | 2019-10-28至2020-10-27 | 是 | 是 | / | / |
其他 | 持有申联生物5%以上股份的股东UBI、苏州隆鼎、上海泓潮、王惠尚 | 股份限售与减持(注9) | 2019-10-28至2020-10-27 | 是 | 是 | / | / |
其他 | 申联生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聂东升、杨玉芳、王东亮邵永昌、杨从州、吴本广、林淑菁、黎敏、吴守常、黄刚、魏冬青、陈智英 | 股价稳定(注10) | 2019-10-28至2022-10-27 | 是 | 是 | / | / |
其他 | 申联生物 |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注11) | 2019-03-20/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核心技术人员:聂东升、杨玉芳、王东亮、邵永昌、杨从州、吴本广、林淑菁、黎敏、吴守常、黄刚、魏冬青、陈智英、王锐、叶尔阳、竺月琼、马贵军、张震 |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注12) | 2019-03-20/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申联生物、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申太联 | 关于欺诈发行(注13) | 2019-06-17/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申联生物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注14) | 2019-03-26/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以及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邵永昌、吴本广、王锐、陈智英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注18) | 2019-03-26/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核心技术人员马贵军、陈智英、张震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注19) | 2019-03-26/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未持股董事、监事:黎敏、林淑菁、吴守常、黄刚、魏冬青、叶尔阳、竺月琼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注20) | 2019-03-26/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高艳春、张震、高旭 | 关于股价稳定(注10) | 2019-12-23至2022-10-27 | 是 | 是 | / | / |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高艳春、张震、高旭 |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注21) | 2019-12-23/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高艳春、张震、高旭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注18) | 2019-12-23/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高艳春、张震、高旭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注15) | 2019-12-23/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高艳春、张震、高旭 | 减少关联交易(注22) | 2019-12-23/长期 | 否 | 是 | / | / |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高艳春、张震、高旭 | 避免同业竞争 | 2019-12-23/长期 | 否 | 是 | / | / |
(注23) | ||||||||
股份限售 | 国信资本 | 股份限售(注24) | 2019-10-28至2021-10-27 | 是 | 是 | / |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高级管理人员高艳春 | 股份减持、股份限售(注25) | 2020-01-03/长期 | 否 | 是 | / | / |
注1: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申联生物相竞争的业务,并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申联生物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并承诺在本人作为申联生物被法律法规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申联生物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申联生物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申联生物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申联生物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2)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申联生物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收购成为申联生物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申联生物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申联生物,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申联生物。本人声明: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性说明。如果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2: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曾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利益以外的目的,从事与贵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
二、为避免对贵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贵公司重要股东(即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期间:
1、非为贵公司利益之目的,本公司将不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
2、本公司将不投资于与贵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企业;
3、本公司保证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贵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4、本公司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贵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三、如本公司或关联企业存在任何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贵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四、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它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注3:
1、本公司/本人(包括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及本公司/本人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及其分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如与股份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股份公司输送利益;
3、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与股份公司及其分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一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4:
1、本人在申联生物任职期间及离任后十二个月内,本人(包括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及本人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与申联生物及其分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如与申联生物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申联生物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申联生物输送利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5: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若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5)本人/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注6: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注7:本人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注8:(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注9:
(1)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3)本人/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注10: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发生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预案》及承诺。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2)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3)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注11:
(1)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1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0个交易日内,启动对投资者赔偿,赔偿金额及方式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确定。注13: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公司不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且已经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14: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 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用于增加并扩大公司口蹄疫疫苗种类及生产规模。公司已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并提高市场份额,将促进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开展募投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大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在兽用生物制品产业不断探索新技术,一方面坚持对现有产品进行研发与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从而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
加强对行业内前沿技术及对应产品的研究投入,努力寻求突破并实现产业化,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投资者资产收益权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5)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提升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的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等的监督权和检察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注15: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及本人持股的公司股东的现金分红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和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注16: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注17: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暂缓发放、调减薪酬或津贴;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注18:
(1)本人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④不得主动要求离职/辞职;
⑤接受公司关于暂缓发放、调减薪酬或津贴的决定;
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⑦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19:
(1)本人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得主动要求离职/辞职;
③接受公司关于暂缓发放、调减薪酬或津贴的决定;
⑤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20:
(1)本人将依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披露的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得主动要求离职/辞职;
③接受公司关于暂缓发放、调减薪酬或津贴的决定;
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⑤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21:
1、赔偿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注22:
本人在申联生物任职期间及离任后十二个月内,本人(包括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将尽量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将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同时本人保证股份公司能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本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与股份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情况。注23: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同时承诺,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未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及/或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注24:
(一)本公司为申联生物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二)本公司参与本次配售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五)本公司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获配股票,并与本公司自营等其他业务的证券有效隔离、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与其他业务进行混合操作;专用证券账户只能用于在限售期届满后卖出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交所有关规定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和收回获配股票,不买入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因上市公司实施配股、转增股本的除外);
(六)本公司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注25:
1、本人于2019年12月11日经与公司确认本人愿意出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该等事项经公司2019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人于2019年12月11日知悉公司正在筹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人是拟激励对象之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布)。本人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信息后未通过二级市场买卖申联生物股票。
2、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申联生物股票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本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获知和利用公司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本人在获悉上述信息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牟利或将内幕信息对外泄露等行为。
3、本人知悉且承诺,本人现作为申联生物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申联生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得将本人持有的申联生物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如有该等行为,由此所得收益归申联生物所有,公司董事会有权收回本人由此所获全部收益。除上述规定外,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本人作为总经理身份所作出的不时调整及相关限制性规定。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9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发布《申联生物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
2020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0年3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8.8元/股的价格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448.8万股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作单位 | 交易金额/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 | 报告期末合同执行情况 |
1 |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研制 | 兰研所、申联生物 | 一方口蹄疫合成肽生产线投产前,若另一方生产出产品,则生产方按新产品收入的5%支付给未生产方。 | 2013-11-28 | 尚在执行 |
2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 兰研所、生物股份、中农威特、申联生物 | 申联生物按照该产品销售收入的10%支付给兰研所,时限5年。 | 2013-07-10 | 尚在执行 |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3月1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上海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沪环监测[2020]46号),公司被列入《上海市2020年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处罚。公司主要排放污染物种类有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具体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 | |||||||
排放口数量 | 1个 |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2020上半年度废水排放总量(吨)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mg/L) | 2020上半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吨)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DW001 | 位于厂区 | 纳管 | 3984 | pH值 | / | 6~9 | 否 |
东北角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 | 300 | 否 | |
化学需氧量 | 0.1956 | 500 | 否 | ||
氨氮 | 0.0322 | 40 | 否 | ||
总氮 | 0.0356 | 60 | 否 | ||
总磷 | 0.0016 | 8 | 否 | ||
悬浮物 | / | 400 | 否 | ||
石油类 | / | 20 | 否 |
大气污染物 | |||||||
排放口数量 | 2个 |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mg/m?) | 2020上半年度污染物排放浓度(㎎/m?) | 执行的污染物浓度限值(mg/m?)及排放速率限值(kg/h) | 是否超标 | |
DA001 | 位于厂区西北角 | 连续 | 甲醇 | <1 | 50 | 3.0 | 否 |
非甲烷总烃 | 1.99~2.49 | 60 | / | 否 | |||
酚类 | <0.003~0.008 | 20 | 0.073 | 否 |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2020上半年度污染物排放浓度(无量纲) | 参考标准限制(无量纲) | 是否超标 | |
DA001 | 位于厂区西北角 | 连续 | 臭气浓度 | 72 | 1000 | 否 |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mg/m?) | 2020上半年度污染物排放浓度(㎎/m?) | 执行的污染物浓度限值(mg/m?) | 是否超标 | |
DA002 | 位于厂区综合楼二楼楼顶 | 连续 | 烟尘 | 1.2~3.2 | 10 | 否 | |
氮氧化物 | 16.1~48 | 50 | 否 | ||||
二氧化硫 | <3 | 10 | 否 | ||||
林格曼黑度(级) | <1 | ≤1 | 否 |
固体废物 | |||||
固体废物名称 | 固体废物状态 | 是否危险废物 | 处置方式 | 2020上半年度处置数量(吨) | 处置去向 |
废有机溶液 275-006-02 | 液态 | 是 | 委托处置 | 47.242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废培养基 275-006-02 | 固态 | 是 | 委托处置 | 0.0053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废包材 900-041-49 | 固态 | 是 | 委托处置 | 0.8909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废佐剂桶 900-041-49 | 固态 | 是 | 委托处置 | 110只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废药品 275-008-02 | 液态 | 是 | 委托处置 | 0.2811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实验室研发废物 900-047-49 | 液态 | 是 | 委托处置 | 0.1297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污泥 275-001-02 | 半固态 | 是 | 委托处置 | 0.7812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废油 900-007-09 | 液态 | 是 | 委托处置 | 1.5181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废离子交换树脂 900-015-13 | 固态 | 是 | 委托处置 | 0.0142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废酸 900-349-34 | 液态 | 是 | 委托处置 | 0.1351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固态 | 否 | 委托处置 | 0.647 |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设施类别 | 污染防治设施名称 | 投运时间 | 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运维单位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设施DW001 | 2018.05 | 40t/d | 正常 | 公司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 2019.12 | / | 正常 | 上海清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大气污染物 | VOCS处理设施DA001 | 2017.11 | 39100m?/h | 正常 | 公司 |
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DA002 | 2019.08 | NOX<50mg/Nm? | 正常 | 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 | |
固体废物 | 危废暂存间 | 2015.09 | 12t | 正常 | 公司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建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建设,委托有资质的环保评价单位完成环评报告,并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变更备案,取得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下:
环评批文名称 | 文号 | 出具单位 | 取得日期 |
《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兰州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新环审发[2013]49号 | 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 2013.12.31 |
《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变 | 新环函[2016] 1号 | 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 2016.1.5 |
更的复函》 | |||
《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对动物房(二期)项目环评变更的复函》 | 新环函[2018]156号 | 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 2018.8.13 |
《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疫苗项目备案变更的复函》 | 新环函[2019] 31号 | 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 2019.3.4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环境风险制定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号:3102212018034),并按照规定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并进行了日常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安装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政府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同时公司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在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并通过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定期监测,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至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3,506,409 | 88.73 | -2,254,809 | -2,254,809 | 361,251,600 | 88.1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853,260 | 4.36 | 83,708 | 83,708 | 17,936,968 | 4.3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7,099,285 | 65.20 | -2,311,103 | -2,311,103 | 264,788,182 | 64.6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9,624,602 | 26.76 | -2,311,103 | -2,311,103 | 107,313,499 | 26.1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7,474,683 | 38.44 | 157,474,683 | 38.44 | |||||
4、外资持股 | 78,553,864 | 19.17 | -27,414 | -27,414 | 78,526,450 | 19.16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8,257,864 | 16.66 | -27,414 | -27,414 | 68,230,450 | 16.65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0,296,000 | 2.51 | 10,296,000 | 2.5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6,193,591 | 11.27 | 2,254,809 | 2,254,809 | 48,448,400 | 11.8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6,193,591 | 11.27 | 2,254,809 | 2,254,809 | 48,448,400 | 11.8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9,700,000 | 100 | 0 | 0 | 409,70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2,348,309股股份于2020年4月28日起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其他变动系由国信资本持有的战略配售股份参与了转融通业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杨玉芳 | 90,063,197 | 0 | 0 | 90,063,197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10-28 |
UBI | 68,230,450 | 0 | 0 | 68,230,4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杨从州 | 30,024,690 | 0 | 0 | 30,024,69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10-28 |
苏州隆鼎 | 20,924,003 | 0 | 0 | 20,924,003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上海泓潮 | 20,924,003 | 0 | 0 | 20,924,003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申太联投资 | 20,687,614 | 0 | 0 | 20,687,61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10-28 |
王惠尚 | 18,905,522 | 0 | 0 | 18,905,522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鼎太联投资 | 16,716,464 | 0 | 0 | 16,716,46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海富长江 | 13,742,566 | 0 | 0 | 13,742,566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华贾投资 | 11,940,331 | 0 | 0 | 11,940,331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吴本广 | 10,890,637 | 0 | 0 | 10,890,637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Chui,James Jie | 10,296,000 | 0 | 0 | 10,296,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海通创新 | 9,514,085 | 0 | 0 | 9,514,085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中比基金 | 6,871,283 | 0 | 0 | 6,871,283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王东亮 | 6,311,316 | 0 | 0 | 6,311,316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10-28 |
通孚祥投资 | 2,378,518 | 0 | 0 | 2,378,51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马明芝 | 1,279,321 | 0 | 0 | 1,279,321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0-10-28 |
国信资本 | 2,500,000 | 0 | 0 | 2,500,000 | 保荐机构跟投限售 | 2021-10-28 |
网下限售账户(240个) | 2,348,309 | 2,348,309 | 0 | 0 | 其他网下限售配售 | 2020-04-28 |
合计 | 364,548,309 | 2,348,309 | 0 | 362,200,00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92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杨玉芳 | 0 | 90,063,197 | 21.98 | 90,063,197 | 90,063,19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UNITED BIOMEDICAL,INC. | 0 | 68,230,450 | 16.65 | 68,230,450 | 68,230,450 | 冻结 | 1,815,221 | 境外法人 |
杨从州 | 0 | 30,024,690 | 7.33 | 30,024,690 | 30,024,69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苏州隆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924,003 | 5.11 | 20,924,003 | 20,924,003 | 无 | 0 | 其他 |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20,924,003 | 5.11 | 20,924,003 | 20,924,003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687,614 | 5.05 | 20,687,614 | 20,687,614 | 无 | 0 | 其他 |
王惠尚 | 0 | 18,905,522 | 4.61 | 18,905,522 | 18,905,52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鼎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716,464 | 4.08 | 16,716,464 | 16,716,464 | 无 | 0 | 其他 |
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742,566 | 3.35 | 13,742,566 | 13,742,566 | 无 | 0 | 其他 |
上海华贾投资有限公司 | 0 | 11,940,331 | 2.91 | 11,940,331 | 11,940,33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吴海江 | 275,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193 |
吴港石 | 231,4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449 |
赵树青 | 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00 |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私享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26,7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746 |
胡瑄 | 21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500 |
肖扬 | 209,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891 |
宁波波导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田冬梅 | 193,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253 |
深圳前海嘉华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兴骏腾证券投资基金 | 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 |
张紫玲 | 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年报披露之日,股东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申太联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5.9%。杨玉芳与杨从州为姐弟关系,王东亮(持有公司1.54%股份)为杨玉芳胞姐之配偶。聂东升、杨玉芳为夫妻关系,聂东升、杨玉芳控制的亦普咨询为申太联投资的普通合伙人,聂东升为申太联投资出资23.42%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3%,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及申太联投资为一致行动人。苏州隆鼎与上海泓潮为同一控制人黎虹控股的公司,苏州隆鼎与上海泓潮为一致行动人。UBI与Chui,James Jie(持有公司2.51%股份,系UBI的董事长特别助理、中国事务总监)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杨玉芳 | 90,063,197 | 2022-10-28 | 0 | 36个月 |
2 | UNITED BIOMEDICAL,INC. | 68,230,450 | 2020-10-28 | 0 | 12个月 |
3 | 杨从州 | 30,024,690 | 2022-10-28 | 0 | 36个月 |
4 | 苏州隆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0,924,003 | 2020-10-28 | 0 | 12个月 |
5 |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924,003 | 2020-10-28 | 0 | 12个月 |
6 | 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87,614 | 2022-10-28 | 0 | 36个月 |
7 | 王惠尚 | 18,905,522 | 2020-10-28 | 0 | 12个月 |
8 | 上海鼎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716,464 | 2020-10-28 | 0 | 12个月 |
9 | 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742,566 | 2020-10-28 | 0 | 12个月 |
10 | 上海华贾投资有限公司 | 11,940,331 | 2020-10-28 | 0 | 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年报披露之日,股东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申太联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5.9%。杨玉芳与杨从州为姐弟关系,王东亮(持有公司1.54%股份)为杨玉芳胞姐之配偶。聂东升、杨玉芳为夫妻关系,聂东升、杨玉芳控制的亦普咨询为申太联投资的普通合伙人,聂东升为申太联投资出资23.42%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3%,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及申太联投资为一致行动人。苏州隆鼎与上海泓潮为同一控制人黎虹控股的公司,苏州隆鼎与上海泓潮为一致行动人。UBI与Chui,James Jie(持有公司2.51%股份,系UBI的董事长特别助理、中国事务总监)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高艳春 | 总经理 | 0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马贵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280,000 | 0 | 0 | 280,000 |
合计 | / | 1,280,000 | 0 | 0 | 1,280,00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5,749,438.69 | 155,861,821.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60,473,767.27 | 99,659,516.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49,388.13 | 906,640.95 | |
其他应收款 | 3,193,655.75 | 4,091,742.2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3,414,116.03 | 55,650,907.4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5,026,039.45 | 533,808,615.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818,806,405.32 | 849,979,243.5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8,574,506.82 | 192,720,945.32 | |
在建工程 | 408,135,888.21 | 354,217,119.1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3,417,118.75 | 33,834,282.57 | |
开发支出 | 1,610,728.32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63,360.81 | 3,957,815.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335,175.59 | 12,916,836.2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0,436,778.50 | 597,646,998.32 | |
资产总计 | 1,469,243,183.82 | 1,447,626,241.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718,786.12 | 2,949,886.38 | |
预收款项 | 12,985,054.28 | ||
合同负债 | 10,907,274.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630,858.04 | 21,632,472.37 | |
应交税费 | 2,558,919.89 | 932,716.27 | |
其他应付款 | 65,622,978.35 | 79,365,982.6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0,695.91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28,125.00 | 10,021,770.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447,958.74 | 18,442,673.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914,900.42 | 146,330,556.3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150,914,900.42 | 166,330,556.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9,700,000.00 | 409,7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30,599,933.91 | 521,542,911.9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1,353,111.96 | 41,353,111.96 | |
未分配利润 | 336,675,237.53 | 308,699,661.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18,328,283.40 | 1,281,295,685.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69,243,183.82 | 1,447,626,241.87 |
法定代表人:聂东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本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瑞玲
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54,617,434.39 | 130,383,775.54 | |
减:营业成本 | 21,862,212.41 | 22,901,500.42 | |
税金及附加 | 1,376,067.16 | 1,266,182.98 | |
销售费用 | 30,910,948.38 | 31,391,227.16 | |
管理费用 | 28,620,821.60 | 21,730,864.04 | |
研发费用 | 14,614,065.63 | 12,433,876.53 |
财务费用 | -854,485.79 | -2,954,861.21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880,521.45 | 2,979,230.32 | |
加:其他收益 | 1,039,465.18 | 588,456.4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86,462.04 | 2,022,464.4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24,381.49 | 1,292,419.96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8,570.39 | -822,145.0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06.68 | 3,846.2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325,168.51 | 45,407,607.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05,26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11,200.00 | 139.8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919,228.51 | 45,407,467.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9,167,652.63 | 6,444,639.0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751,575.88 | 38,962,828.8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751,575.88 | 38,962,828.8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0,751,575.88 | 38,962,828.85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1 |
法定代表人:聂东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本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瑞玲
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5,174,111.50 | 54,756,96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08,565.40 | 5,405,828.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282,676.90 | 60,162,788.5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469,332.76 | 24,202,361.3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079,497.47 | 35,045,443.6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807,303.93 | 12,746,240.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786,906.92 | 35,654,246.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143,041.08 | 107,648,291.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0,364.18 | -47,485,502.7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99,900,000.00 | 280,939,817.2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497,438.71 | 1,292,419.9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9,397,438.71 | 282,232,237.1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950,093.59 | 41,318,203.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32,000,000.00 | 320,939,817.2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7,950,093.59 | 362,258,020.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447,345.12 | -80,025,783.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919.2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919.2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375,407.63 | 29,546,687.5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 3,132,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175,407.63 | 32,678,687.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972,488.38 | -32,678,687.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32 | 3.2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614,523.88 | -160,189,970.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767,974.68 | 361,317,392.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5,382,498.56 | 201,127,421.98 |
法定代表人:聂东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本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瑞玲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9,700,000.00 | 521,542,911.91 | 41,353,111.96 | 308,699,661.65 | 1,281,295,685.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9,700,000.00 | 521,542,911.91 | 41,353,111.96 | 308,699,661.65 | 1,281,295,685.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57,022.00 | 27,975,575.88 | 37,032,597.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751,575.88 | 60,751,575.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57,022.00 | 9,057,022.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057,022.00 | 9,057,022.00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776,000.00 | -32,77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2,776,000.00 | -32,776,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9,700,000.00 | 530,599,933.91 | 41,353,111.96 | 336,675,237.53 | 1,318,328,283.40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9,700,000.00 | 171,367,911.91 | 33,557,396.21 | 267,314,219.86 | 831,939,527.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9,700,000.00 | 171,367,911.91 | 33,557,396.21 | 267,314,219.86 | 831,939,527.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86,828.85 | 10,186,828.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962,828.85 | 38,962,828.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776,000.00 | -28,776,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776,000.00 | -28,776,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9,700,000.00 | 171,367,911.91 | 33,557,396.21 | 277,501,048.71 | 842,126,356.83 |
法定代表人:聂东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本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瑞玲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外资沪股份字[2001]3216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由杨玉芳、杨从州、王惠尚、王东亮、吴本广、马明芝、美国联合生物医药公司、苏州隆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华贾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鼎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太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098,股票简称:申联生物。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03464848X的营业执照。经过历年的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0,970.00万股,注册资本为40,970.00万元,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实际控制人为聂东升、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兽用生物制品行业,主要产品为猪口蹄疫疫苗。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及生产生物制品、兽药、兽用诊断液、疫苗佐剂、免疫增强剂、人工合成肽等药用原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生物制品、兽药、兽用诊断液、疫苗佐剂、免疫增强剂、人工合成肽等药用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药品)的批发,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以上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种植业、养殖业、实验动物研究与养殖【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除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兽医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其他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
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风险组合 | 所有应收账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风险组合 | 除性质组合以外的其他应收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性质组合 | 应收分公司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②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5 | 5-10 | 2.60-2.7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10 | 9.00-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10 | 18.00-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10 | 18.00-31.70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 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期限 |
软件 | 5年 | 预计受益期限依据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
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生产销售猪口蹄疫疫苗。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者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
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本公司客户主要为各省市地方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根据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需按客户要求的时间送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到达后客户统一检验该批疫苗批签发报告、冷藏记录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后入库,并在收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收货,即在货物送达客户并签收入库时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公司以此作为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时点。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 | 核算内容 |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所有政府补助业务 |
采用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
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详见(3) |
其他说明:
注: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为: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的预收款项被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5,861,821.43 | 155,861,821.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9,659,516.16 | 99,659,516.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06,640.95 | 906,640.95 | |
其他应收款 | 4,091,742.24 | 4,091,742.24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5,650,907.41 | 55,650,907.4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3,808,615.36 | 533,808,615.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849,979,243.55 | 849,979,243.5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2,720,945.32 | 192,720,945.32 | |
在建工程 | 354,217,119.17 | 354,217,119.1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3,834,282.57 | 33,834,282.5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57,815.03 | 3,957,815.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916,836.23 | 12,916,836.2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7,646,998.32 | 597,646,998.32 | |
资产总计 | 1,447,626,241.87 | 1,447,626,241.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49,886.38 | 2,949,886.38 | |
预收款项 | 12,985,054.28 | -12,985,054.28 | |
合同负债 | 12,985,054.28 | 12,985,054.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632,472.37 | 21,632,472.37 |
应交税费 | 932,716.27 | 932,716.27 | |
其他应付款 | 79,365,982.62 | 79,365,982.6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21,770.86 | 10,021,770.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442,673.57 | 18,442,673.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6,330,556.35 | 146,330,556.3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166,330,556.35 | 166,330,556.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9,700,000.00 | 409,7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21,542,911.91 | 521,542,911.9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1,353,111.96 | 41,353,111.96 | |
未分配利润 | 308,699,661.65 | 308,699,661.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81,295,685.52 | 1,281,295,685.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47,626,241.87 | 1,447,626,241.87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简易计税方法 | 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0月,本公司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向本公司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1001379),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度至2021年度)。2020年度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393.63 | 28,184.09 |
银行存款 | 235,351,104.93 | 155,739,790.59 |
其他货币资金 | 366,940.13 | 93,846.75 |
合计 | 235,749,438.69 | 155,861,821.4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4,775,952.75 |
1至2年 | 6,450,057.89 |
2至3年 | 2,236,038.11 |
3年以上 | 95,700.00 |
合计 | 163,557,748.7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3,557,748.75 | 100.00 | 3,083,981.48 | 1.89 | 160,473,767.27 | 101,798,589.25 | 100 | 2,139,073.09 | 2.1 | 99,659,516.16 |
合计 | 163,557,748.75 | / | 3,083,981.48 | / | 160,473,767.27 | 101,798,589.25 | / | 2,139,073.09 | / | 99,659,516.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4,775,952.75 | 1,547,759.53 | 1 |
1-2年 | 6,450,057.89 | 322,502.89 | 5 |
2-3年 | 2,236,038.11 | 1,118,019.06 | 50 |
3年以上 | 95,700.00 | 95,700.00 | 100 |
合计 | 163,557,748.75 | 3,083,981.48 | 1.8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139,073.09 | 944,908.39 | 3,083,981.48 |
合计 | 2,139,073.09 | 944,908.39 | 3,083,981.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金额为96,004,422.00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58.7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总金额为 2,292,599.71 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21,588.13 | 97.07 | 906,640.95 | 100 |
1至2年 | 27,800.00 | 2.93 | ||
合计 | 949,388.13 | 100 | 906,640.95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1年以上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总金额为 644,294.93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67.8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93,655.75 | 4,091,742.24 |
合计 | 3,193,655.75 | 4,091,742.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38,233.84 |
1至2年 | 743,217.20 |
2至3年 | 54,000.00 |
3年以上 | 986,732.18 |
合计 | 3,322,183.22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投标保证金 | 1,816,929.50 | 2,629,215.50 |
员工借款 | 89,579.34 | 89,107.83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1,363,149.38 | 1,363,149.38 |
其他 | 52,525.00 | 185,135.00 |
合计 | 3,322,183.22 | 4,266,607.71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5,600.00 | 4,200.00 | 41,4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29,265.47 | 42,138.00 | 87,127.47 | |||
其中:风险组合 | 129,265.47 | 42,138.00 | 87,127.47 | |||
性质组合 | ||||||
合计 | 174,865.47 | 46,338.00 | 128,527.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933,332.18 | 3年以上 | 28.09 | 46,666.61 |
第二名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429,817.20 | 1-2年 | 12.94 | 21,490.86 |
第三名 | 保证金 | 400,000.00 | 2年以内 | 12.04 | 10,000.00 |
第四名 | 保证金 | 400,000.00 | 1年以内 | 12.04 | - |
第五名 | 保证金 | 355,000.00 | 1年以内 | 10.69 | - |
合计 | 2,518,149.38 | 75.8 | 78,157.47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935,035.66 | 64,675.17 | 12,870,360.49 | 14,936,369.78 | 74,681.85 | 14,861,687.93 |
在产品 | 4,118,612.46 | 4,118,612.46 | 4,569,247.51 | 4,569,247.51 | ||
自制半成品 | 12,928,396.07 | 12,928,396.07 | 12,628,134.34 | 12,628,134.34 | ||
库存商品 | 17,446,044.38 | 17,446,044.38 | 17,159,210.06 | 17,159,210.06 | ||
周转材料 | 6,050,702.63 | 6,050,702.63 | 6,432,627.57 | 6,432,627.57 | ||
合计 | 53,478,791.20 | 64,675.17 | 53,414,116.03 | 55,725,589.26 | 74,681.85 | 55,650,907.4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4,681.85 | 5,489.14 | 15,495.82 | 64,675.1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363,862,080.55 | 532,173,057.22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733,139.39 | |
应收未到期定期存款利息 | 1,163,958.90 | 902,418.75 |
合计 | 365,026,039.45 | 533,808,615.36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8,574,506.82 | 192,720,945.32 |
固定资产清理 |
合计 | 188,574,506.82 | 192,720,945.32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3,684,873.38 | 67,684,907.88 | 9,883,847.66 | 33,002,316.26 | 284,255,945.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2,670.00 | 2,177,886.90 | 3,110,556.90 | ||
(1)购置 | 713,100.00 | 2,177,886.90 | 2,890,986.9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19,570.00 | 219,570.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73,684,873.38 | 68,617,577.88 | 9,883,847.66 | 35,180,203.16 | 287,366,502.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560,260.58 | 37,918,854.89 | 7,292,749.53 | 17,763,134.86 | 91,534,999.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17,417.42 | 1,881,777.52 | 384,360.49 | 2,173,439.97 | 7,256,995.40 |
(1)计提 | 2,817,417.42 | 1,881,777.52 | 384,360.49 | 2,173,439.97 | 7,256,995.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1,377,678.00 | 39,800,632.41 | 7,677,110.02 | 19,936,574.83 | 98,791,995.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2,307,195.38 | 28,816,945.47 | 2,206,737.64 | 15,243,628.33 | 188,574,506.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5,124,612.80 | 29,766,052.99 | 2,591,098.13 | 15,239,181.40 | 192,720,945.3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66,134,974.44 | 兰州生物产业园项目尚未决算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04,315,888.21 | 354,217,119.17 |
工程物资 | 3,820,000.00 | |
合计 | 408,135,888.21 | 354,217,119.17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兰州生物产业园 | 394,379,330.21 | 394,379,330.21 | 352,004,119.17 | 352,004,119.17 | ||
上海厂区技术改造工程 | 5,718,000.00 | 5,718,000.00 | 288,000.00 | 288,000.00 | ||
上海厂区设备及安装 | 4,218,558.00 | 4,218,558.00 | 1,925,000.00 | 1,925,000.00 | ||
合计 | 404,315,888.21 | 404,315,888.21 | 354,217,119.17 | 354,217,119.1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兰州生物产业园 | 818,100,000.00 | 352,004,119.17 | 42,375,211.04 | 394,379,330.21 | 59.53 | 59.53 | 3,748,673.66 | 736,458.31 | 5.23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3,820,000.00 | 3,82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716,381.84 | 200,000.00 | 39,916,381.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716,381.84 | 200,000.00 | 39,916,381.8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068,765.94 | 13,333.33 | 6,082,099.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7,163.82 | 20,000.00 | 417,163.82 |
(1)计提 | 397,163.82 | 20,000.00 | 417,163.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65,929.76 | 33,333.33 | 6,499,263.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250,452.08 | 166,666.67 | 33,417,118.7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647,615.90 | 186,666.67 | 33,834,282.5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资本化支出 | 110,728.32 | 1,500,000.00 | 1,610,728.32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
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277,184.12 | 491,577.62 | 2,388,620.41 | 358,293.06 |
未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 960,000.00 | 144,000.00 | 960,000.00 | 144,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4,454,929.23 | 668,239.38 | 4,594,139.53 | 689,120.93 |
其他流动负债 | 22,447,958.74 | 3,367,193.81 | 18,442,673.57 | 2,766,401.04 |
股权激励 | 11,282,333.33 | 1,692,350.00 | ||
合计 | 42,422,405.42 | 6,363,360.81 | 26,385,433.51 | 3,957,815.0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用于购建长期资产的款项 | 12,335,175.59 | 12,335,175.59 | 12,916,836.23 | 12,916,836.2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9,718,786.12 | 2,949,886.3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01月01日执行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将预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销售款 | 10,907,274.28 | 12,985,054.2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01月01日执行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将预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632,472.37 | 31,286,771.79 | 38,288,386.12 | 14,630,858.0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00,214.96 | 700,214.96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632,472.37 | 31,986,986.75 | 38,988,601.08 | 14,630,858.0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038,332.84 | 27,900,316.87 | 34,890,784.90 | 10,047,864.81 |
二、职工福利费 | 1,299,806.90 | 1,299,806.90 | ||
三、社会保险费 | 975,661.02 | 975,661.0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79,990.58 | 879,990.58 | ||
工伤保险费 | 22,888.54 | 22,888.54 | ||
生育保险费 | 72,781.90 | 72,781.90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10,264.00 | 882,200.00 | 128,06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594,139.53 | 100,723.00 | 239,933.30 | 4,454,929.2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1,632,472.37 | 31,286,771.79 | 38,288,386.12 | 14,630,858.0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77,883.95 | 677,883.95 | ||
2、失业保险费 | 22,331.01 | 22,331.0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00,214.96 | 700,214.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3,594.74 | 496,384.87 |
企业所得税 | 2,254,080.35 | |
个人所得税 | 153,132.43 | 190,345.67 |
房产税 | 2,696.40 | 1,797.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679.74 | 24,819.25 |
教育费附加 | 4,007.84 | 14,891.5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71.89 | 9,927.70 |
其他 | 2,056.50 | 194,549.64 |
合计 | 2,558,919.89 | 932,716.2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0,695.91 | |
其他应付款 | 65,492,282.44 | 79,365,982.62 |
合计 | 65,622,978.35 | 79,365,982.62 |
其他说明:
美国联合生物医药公司1815221股股票被冻结,对应的股利尚未支付。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30,695.91 | |
合计 | 130,695.9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建筑工程款 | 37,095,481.87 | 38,024,952.73 |
技术服务费 | 4,565,880.59 | 14,671,090.30 |
设备采购款 | 8,084,021.80 | 10,883,662.70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 | 30,000.00 |
政府补助款 | 13,374,010.00 | 13,374,010.00 |
其他 | 2,342,888.18 | 2,382,266.89 |
合计 | 65,492,282.44 | 79,365,982.6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26,931,072.12 | 相关项目正在建设中 |
第二名 | 12,414,010.00 | 相关项目正在建设中 |
第三名 | 2,888,777.57 | 相关项目正在建设中 |
第四名 | 1,652,716.05 | 相关项目正在建设中 |
第五名 | 1,334,840.00 | 相关项目正在建设中 |
合计 | 45,221,415.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028,125.00 | 10,021,770.86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5,028,125.00 | 10,021,770.8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试验检验费 | 1,619,400.00 | 960,000.00 |
防疫服务费 | 20,828,558.74 | 17,482,673.57 |
合计 | 22,447,958.74 | 18,442,673.5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5,028,125.00 | 30,021,770.8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028,125.00 | -10,021,770.86 |
合计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9,700,000.00 | 409,7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21,542,911.91 | 521,542,911.91 | ||
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激励 | 9,057,022.00 | 9,057,022.00 | ||
合计 | 521,542,911.91 | 9,057,022.00 | 0.00 | 530,599,933.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0年3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8元/股的价格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448.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报告期确认当期取得的服务成本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1,353,111.96 | 41,353,111.9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1,353,111.96 | 41,353,111.9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8,699,661.65 | 267,314,219.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8,699,661.65 | 267,314,219.8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751,575.88 | 77,957,157.5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795,715.7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2,776,000.00 | 28,776,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6,675,237.53 | 308,699,661.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4,324,981.56 | 21,862,212.41 | 130,383,775.54 | 22,901,500.42 |
其他业务 | 292,452.83 | |||
合计 | 154,617,434.39 | 21,862,212.41 | 130,383,775.54 | 22,901,500.4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 | 154,324,981.56 |
小计 | 154,324,981.5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原区 | 58,971,834.95 |
华东区 | 19,656,912.62 |
东北区 | 33,485,248.54 |
华南区 | 4,728,058.25 |
西南区 | 28,728,810.68 |
其他区 | 8,754,116.52 |
小计 | 154,324,981.5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54,324,981.56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小计 | 154,324,981.5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2,364.82 | 195,575.65 |
教育费附加 | 139,418.91 | 117,345.4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2,945.92 | 39,115.15 |
房产税 | 748,668.13 | 748,668.18 |
土地使用税 | 150,501.32 | 150,549.30 |
车船使用税 | 9,360.00 | 14,160.00 |
印花税 | 2,808.06 | 769.30 |
合计 | 1,376,067.16 | 1,266,182.9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79,819.76 | 6,599,159.39 |
差旅费 | 1,826,510.19 | 2,493,503.01 |
交通运输费 | 3,714,462.68 | 4,079,673.89 |
业务招待费 | 1,537,389.25 | 2,621,774.91 |
防疫服务费 | 6,665,554.59 | 4,810,494.46 |
市场推广费 | 9,135,017.54 | 9,925,209.98 |
其他 | 1,152,194.37 | 861,411.52 |
合计 | 30,910,948.38 | 31,391,227.1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060,213.19 | 9,407,199.58 |
技术服务费 | 4,565,880.59 | 7,432,865.54 |
差旅费 | 228,493.32 | 287,681.77 |
业务招待费 | 682,985.96 | 541,515.58 |
折旧与摊销 | 2,477,827.69 | 2,387,142.40 |
专业服务费 | 492,500.00 | 317,136.10 |
其他 | 2,112,920.85 | 1,357,323.07 |
合计 | 28,620,821.60 | 21,730,864.04 |
其他说明:
职工薪酬增加部分主要是股权激励费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536,218.31 | 7,207,771.70 |
合作研发费 | 0.00 | 1,100,000.00 |
材料 | 1,890,466.12 | 2,466,412.78 |
折旧 | 1,459,379.24 | 968,956.37 |
试验费 | 2,362,692.01 | 196,256.24 |
其他 | 365,309.95 | 494,479.44 |
合计 | 14,614,065.63 | 12,433,876.5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
利息收入 | -880,521.45 | -2,979,230.32 |
汇兑损益 | 8,129.38 | 905.21 |
银行手续费 | 17,906.28 | 23,463.90 |
合计 | -854,485.79 | -2,954,861.2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45,849.22 | 426,059.35 |
其他 | 293,615.96 | 162,397.13 |
合计 | 1,039,465.18 | 588,456.4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9,086,462.04 | 2,022,464.40 |
合计 | 9,086,462.04 | 2,022,464.4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6,338.00 | 70,440.0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44,908.39 | -892,585.04 |
合计 | -898,570.39 | -822,145.0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006.68 | 3,846.2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006.68 | 3,846.2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 | 5,260.00 | 5,260.00 | |
合计 | 4,005,260.00 | 4,005,26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上市扶持款 | 4,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39.8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39.80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411,200.00 | 1,411,200.00 | |
合计 | 1,411,200.00 | 139.80 | 1,411,200.0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180,496.42 | 7,063,070.2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12,843.79 | -618,431.21 |
合计 | 9,167,652.63 | 6,444,639.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9,919,228.5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487,884.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1,537,324.85 |
不可抵扣的费用 | 217,093.20 |
所得税费用 | 9,167,652.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现 | 5,043,465.18 | 388,456.48 |
收回保证金以及代垫款 | 642,086.20 | |
银行存款利息 | 416,062.05 | 2,204,656.61 |
收回保函保证金及质量保障基金 | 2,759,980.73 | |
其他 | 6,951.97 | 52,734.74 |
合计 | 6,108,565.40 | 5,405,828.5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之期间费用(不包括财务费用) | 25,682,363.21 | 24,512,448.95 |
支付技术服务费 | 14,671,090.30 | 9,850,000.00 |
支付保证金以及代垫款 | 1,030,098.17 | |
对外捐赠防疫物资 | 1,411,200.00 | |
其他 | 22,253.41 | 261,699.19 |
合计 | 41,786,906.92 | 35,654,246.3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 202,919.2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上市费用 | 800,000.00 | 3,132,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0,751,575.88 | 38,962,828.8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006.68 | -3,846.20 |
信用减值损失 | 898,570.39 | 822,145.0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256,995.40 | 7,001,311.0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417,163.82 | 397,163.8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86,462.04 | -2,022,464.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12,843.79 | -618,431.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96,034.73 | 2,732,229.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385,882.95 | -77,771,944.5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57,759.48 | -16,984,634.10 |
其他 | 8,664,32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0,364.18 | -47,485,502.7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5,382,498.56 | 201,127,421.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5,767,974.68 | 361,317,392.6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614,523.88 | -160,189,970.7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5,382,498.56 | 155,767,974.68 |
其中:库存现金 | 31,393.63 | 28,184.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5,351,104.93 | 155,739,790.5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5,382,498.56 | 155,767,974.6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43,248,538.90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4,981,875.89 | 抵押借款 |
合计 | 48,230,414.7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03.19 | 7.0795 | 2,146.43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79,000.00 | 7.0795 | 559,280.50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上市扶持款 | 4,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000,000.00 |
税收奖励扶持资金 | 226,321.29 | 其他收益 | 226,321.29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试点补贴项目资金 | 130,0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00 |
稳岗补贴 | 189,527.93 | 其他收益 | 189,527.93 |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闵行领军人才补贴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合计 | 4,745,849.22 | 4,745,849.2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联亚生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
上海胜联饲料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胜联饲料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防疫捐赠物资 | 1,411,200.00 | |
合计 | 1,411,2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357,400.00 | 3,091,6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联亚生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9,85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488,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2020年1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970.00万股的1.34%。其中首次授予448.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970万股的1.10%;预留10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970万股的0.2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4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8.8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8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0年3月4日,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0年3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8元/股的价格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448.8万股限制性股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即8.80元/股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在职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工具,未来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9,057,022.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8,664,320.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公司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申请借款,截止2020年6月30日,长期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与关联法人北京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泰州医药高新区华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济生(北京)动物药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东出资协议》,拟出资1600万元与上述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等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首期出资10%,其中本公司首期出资人民币160万元,在合资公司设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完成缴付。 2020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 ||
2020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动物疫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投资34,152万元,在兰州新区建设动物活疫苗车间和动物灭活疫苗车间,用于生产“动物灭活疫苗”和“动物活疫苗”两类产品,建设期限为2年。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45,849.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086,462.0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5,94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93,615.96 | |
所得税影响额 | -1,907,998.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0,811,989.1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4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1 | 0.12 | 0.1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聂东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