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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19,65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50%)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李忠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1%)。

(2)持本公司股份3,9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3%)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

(3)持本公司股份2,10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3%)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吉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

(4)持本公司股份702,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1%)的公司监事王志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

(5)持本公司股份1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公司副总

经理陈洪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李忠人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吉明先生、监事王志阳先生、副总经理陈洪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任职情况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李忠人董事、总经理19,656,00011.50
张勇董事、副总经理3,978,0002.33
刘吉明监事会主席2,106,0001.23
王志阳监事702,2000.41
陈洪进副总经理130,000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东李忠人先生、张勇先生、刘吉明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公开配股发行取得;股东王志阳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公开配股发行及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取得;股东陈洪进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公开配股发行及股权激励取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本次拟减持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忠人3,780,0002.21
张勇765,0000.45
刘吉明405,0000.24
王志阳135,0500.08
陈洪进25,0000.01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1月12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承诺一致

股东李忠人先生、张勇先生、刘吉明先生、王志阳先生、陈洪进先生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李忠人先生、张勇先生、刘吉明先生、王志阳先生、陈洪进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忠人先生、张勇先生、刘吉明先生、王志阳先生、陈洪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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