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 A 股代码:60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
公司 H 股代码: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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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声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林斌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19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预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若干风险,敬请查阅第五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第三部分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的内容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对年度报告的所有披露要
求,并同时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刊发。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
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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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11
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12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16
第六节 重要事项...........................................................................................................................35
第七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56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57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69
第十一节 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70
第十二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77
第十三节 财务报告...........................................................................................................................78
第十四节 五年业务摘要................................................................................................................249
第十五节 备查文件目录................................................................................................................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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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绿色动力 指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北京国资公司 指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蓝洋环保 指 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常州公司 指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海宁公司 指 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泰州公司 指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公司 指 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平阳公司 指 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永嘉公司 指 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乳山公司 指 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安顺公司 指 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惠州公司 指 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蓟州公司 指 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句容公司 指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宁河公司 指 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蚌埠公司 指 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通州公司 指 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密云公司 指 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汕头公司 指 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章丘公司 指 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博白公司 指 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红安公司 指 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宜春公司 指 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丰城公司 指 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惠州二期项目公司 指 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永嘉二期项目公司 指 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隆回公司 指 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平遥公司 指 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公司 指 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东阳富力 指 浙江省东阳市富力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研究院 指 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登封公司 指 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海宁扩建项目公司 指 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石首公司 指 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博海昕能 指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广元博海昕能 指 广元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广元公司 指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佳木斯公司 指 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肇庆公司 指 肇庆市博能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舒兰公司 指 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张掖公司 指 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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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永兴公司 指 永兴博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长能 指 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金沙公司 指 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平阳二期项目公司 指 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靖西公司 指 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恩施公司 指 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葫芦岛危废公司 指 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葫芦岛垃圾发电公司 指 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常州项目 指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
武汉项目 指 湖北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泰州项目 指 江苏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平阳项目 指 浙江平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安顺项目 指 贵州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海宁项目 指 浙江海宁市垃圾焚烧热电厂项目
永嘉项目 指 浙江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乳山项目 指 山东乳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蓟州项目 指 天津市蓟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惠州项目 指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句容项目 指 江苏句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蚌埠项目 指 安徽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通州项目 指 北京市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
宁河秸秆项目 指 天津市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项目
宁河生物质项目 指 天津市宁河区生物质发电项目
密云项目 指 北京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
广元项目 指 四川广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佳木斯项目 指 黑龙江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
四会项目 指 广东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 BOT 项目
汕头项目 指 广东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章丘项目 指 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博白项目 指 广西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红安项目 指 湖北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宜春项目 指 江西宜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
丰城项目 指 江西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
惠州二期项目 指 广东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 PPP 项目
登封项目 指 河南登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
海宁扩建项目 指 浙江海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
石首项目 指 湖北石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永嘉二期项目 指 浙江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平阳二期项目 指 浙江省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 PPP 项目
靖西项目 指 广西靖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金沙项目 指 贵州省金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恩施项目 指 湖北恩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葫芦岛危废项目 指 辽宁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指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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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会计准则 指 中国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BOT 指 Build(建设)-Operate(运营)-Transfer(移交)
核数师 指 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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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绿色动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 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Dynagre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直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公司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曙光 袁颖欣 李剑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 香港观塘道348号国际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
洲电器大厦二楼 贸易中心15楼 南十二路九洲电器
大厦二楼
电话 0755-33631280 - 0755-33631280
传真 0755-33631220 - 0755-33631220
电子信箱 ir@dynagreen.com.cn - ir@dynagreen.com
.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7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7
公司香港办公地址 香港苏杭街104号秀平商业大厦1楼
公司网址 http://www.dynagreen.com.cn/
电子信箱 ir@dynagreen.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登载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hkexnews.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色动力 601330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绿色动力环保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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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房炅 黄秋媚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签字的保荐代表 庞雪梅 焦延延
的保荐机构
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境内) 名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境外) 名称 美富律师事务所
公司股份登记机构(境内) 名称 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公司股份登记机构(境外) 名称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主要往来银行 名称 亚洲开发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
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受《财务汇报局条例》认可的公众利益实
体核数师。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 本期比上 2017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年同期增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营业收入 1,752,449,088.97 1,140,074,395.71 1,055,060,688.81 53.71 823,755,514.94 784,838,54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16,088,473.60 365,651,040.25 272,773,322.67 13.79 239,881,224.90 206,477,431.1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88,313,038.27 345,710,285.16 263,216,383.79 12.32 228,690,200.18 195,286,406.43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8,189,535.55 -222,716,654.60 -222,716,654.60 不适用 -223,585,188.91 -223,585,188.91
金流量净额
2018年末 本期末比 2017年末
上年同期
2019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末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296,228,917.35 2,995,992,909.75 2,852,412,360.00 10.02 2,282,343,008.6 2,231,640,176.4
2 5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3,670,787,404.47 10,689,006,481.9 10,542,416,667.63 27.90 6,864,525,832.6 6,810,136,282.2
0 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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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本期比上年 2017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3 0.25 9.09 0.23 0.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3 0.25 9.09 0.23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33 0.31 0.24 6.45 0.22 0.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3 13.85 10.73 减少0.62个 6.45 9.55
(%)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2.34 13.09 10.35 减少0.75个 10.41 9.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电费收入确
认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有关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并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
网站(www.hkex.com.hk)披露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会计政策对以前年度主要会计科目的影
响为:2017 年及以前年度营业收入增加人民币 5,742.84 万元,2017 年及以前年度净利润增加
人民币 5,070.28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 5,070.28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增加人民币 5,438.96 万元;2018 年营业收入增加人民币 8,501.37 万元,2018
年净利润增加人民币 9,287.77 万元(含并购博海昕能产生的追溯调整损益),2018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 14,358.05 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增加人民币 14,658.98 万
元。
2、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的已公布之财务资料概要载于本年报第十四节,乃摘录自经审核财
务报表及经重新分类(如适用)。该概要并不构成经审核财务报表之一部份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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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九、 2019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50,721,904.33 444,549,027.86 457,636,467.13 499,541,689.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5,362,539.54 121,800,743.55 105,907,996.39 93,017,194.1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3,623,652.53 120,710,882.53 105,659,280.72 88,319,222.49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49,748,420.35 24,281,363.06 64,316,437.90 12,961,083.84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9 年金额 (如适 2018 年金额 2017 年金额
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2,516.10 -267,029.18 -24,754.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27,485,767.51 6,337,895.47 4,594,474.76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747,727.57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545,075.45 13,313,843.58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750,151.69 -565,836.11 -292,072.06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8,677,186.80
项目
所得税退税收入 1,799,913.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1,765.01
所得税影响额 -1,589,005.78 -678,031.79 -1,763,810.61
合计 27,775,435.33 19,940,755.09 11,191,024.72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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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向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的股东提呈本集团二零一九年之业务回顾与二零二零年之业务展望。
二零一九年是本集团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本集团业务蓬勃发展,新投产项目六
个,创历年新高,运营发电项目已达二十二个,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本集团共处理生活垃圾
719.31 万吨,同比增长 53.31%,实现上网电量 21.13 亿度,同比增长 51.14%。新项目竞标、筹
建项目开工、大型炉排研发亦取得佳绩,A 股再融资成功迈出第一步。二零一九年,本集团业绩
增长显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7.5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3.71%;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17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4%。
作为一家领先的环保上市公司,本集团以「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使命,始终践行「社会效
益为首、经济效益为本」的价值理念,提供优质垃圾处理服务,严格执行环保排放标准,全年安
全生产,达标排放。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并成为当地环保教育基地,积极
普及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
展望二零二零年,本集团满怀信心。二零二零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
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方向不变,力度不
减,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将继续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将快速发展。公司将推进 A
股再融资,为公司快速成长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保持项目拓展、项目建设及项目运营的良性循
环,注重技术研发,持续做大做强主业,巩固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先地位,以更好的业
绩回馈全体股东,并为中国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贡献一份力量。
最后,我谨代表董事会感谢各位股东对本集团的信任与支持,感谢集团全体员工过去一年
的辛勤劳动!
董事长 直军
中国 深圳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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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 BOT 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
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
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
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 21
个,在建项目 8 个,筹建项目 14 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 19,610 吨/日,装机容量
383.5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 BOT 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
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 BOT 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
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
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 25 至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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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
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
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
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
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
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稳步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
求日益旺盛。2008-2018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 15,438 万吨增长到 22,801.8 万吨,复
合增长率为 3.98%(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分为焚烧、填埋、堆
肥三种方式。焚烧具有减量效果明显、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是增长最快的
细分领域。2008-2018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从 74 座增加到 331 座,增长了 347.30%。日
处理能力从 5.16 万吨增长到 36.46 万吨,复合增长率达 21.59%,年实际处理量从 1,569.70 万
吨增长到 10,184.90 万吨,复合增长率达 20.56%。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占比
仍相对较低,截至 2018 年城市大约为 45%。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能力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应由 2015 年的 31%,提高到 2020 年的 50%以上,其
中东部地区达到 60%以上,直辖市、五个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要努力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
征,具体如下:
(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
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
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
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
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
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 280 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
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
增值税即征即退 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 25 至 30 年。在该模
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
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13
2019 年年度报告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 1,000 吨的垃圾
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 4 亿元至 6 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
较长,一般在 8-12 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
期性波动不明显。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452,783,629.70 元,较上年末增长 95.40%,主要系本期新增汕头、章
丘、博白、四会、佳木斯、密云等运营项目及部分项目公司垃圾处理费和电费结算周期延长;合
同资产为 395,564,422.73 元,较上年末上升 154.68%,主要系本期新增汕头、章丘、博白、四
会、佳木斯、密云等运营项目,以及部分已运营项目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应收国
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累积余额增加;无形资产为 6,453,018,803.00 元,较上年末上升
46.29%,主要系 BOT 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其中:境外资产 1,903,049.3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1%。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点突出、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积极的市场开发战略,大力拓展各区域市场。公司项目地理范围广阔,
市场网络覆盖 20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
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
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
场布局。
2、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专注提升及进一步开发先进
国际焚烧发电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自 2000 年成立以来,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方面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连续十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将帮助公
司把握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为行业领先的焚烧技术并被国家授予发明专
利。该技术契合中国生活垃圾特点,具备性能上的优势,并被住建部选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推
广的核心技术。公司常州项目 2013 年被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为“使用环保技术的国家模范
项目”,惠州项目 2017 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自主研发
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境保护协会 2019
14
2019 年年度报告
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凭借专有技术,公司以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为客户服务,提高公司的市
场地位。
4、全方位的服务能力
公司以 BOT 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业务,并根据
客户的要求提供针对性的专业顾问服务,包括一般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核心技
术、项目整合、试运行及设备维护。通过全方位的服务,公司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5、资深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多年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务管理、市场发展、技术开发和建设营运。公司
总经理乔德卫先生曾被评为“深圳市百名行业领军人物”,具备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以其为核
心的管理团队有着近二十年的合作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公司管理团队的指导下,公司的
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可针对垃圾处理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管理运作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
略,公司的市场团队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布局积极开拓潜在的区域市场。公司资深的团队有助
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证项目质量。
15
2019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述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
攻坚刻不容缓,二零一九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推进。在总结过去三年环保督促工作
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制定,环保督察将常态化,彰显了中共中央
和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也为环保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
境。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焚烧发电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
用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政策所鼓励采用的处理方式。二零一九年亦是实施《“十三五”全国城
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关键之年,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各项政策保持稳定,市场潜
力继续释放,行业处理能力持续增长。
(二)业务回顾
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第四节“公司业务概要”。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业务并无任何重大
改变。有关本集团业务的回顾,与业绩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要因素的讨论及分析,主要风险,以
及本集团业务的未来发展分别在本年报的董事长致辞、公司业务概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中阐述。以上讨论属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二零一九年本公司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奋发有为,各方面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为圆满完成“十
三五”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二零一九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752,449,088.97 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 53.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16,088,473.60 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13.79%。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3,670,787,404.47
元。
二零一九年,运营项目在保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同时,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
高;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六个项目并网发电,运营产能大幅增长;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五个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A 股非公开发行正式启
动,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具体如下:
1、营运项目稳定运行,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再创新高
二零一九年,本公司共处理生活垃圾 719.31 万吨,同比增长 53.31%,处理秸秆 35.45 万吨;实
现上网电量(含秸秆发电)为 21.13 亿度,同比增长 51.14%。截至二零一九年底,公司运营项
目发电项目达 22 个,分布在全国十二个省级行政区,管理幅度进一步扩大。本公司高度重视运
16
2019 年年度报告
行管理工作,二零一九年继续围绕“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强化安全环保管
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稳定生产,排放达标。
2019 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
区域 项目 2019 年
垃圾进厂量(万吨) 292.45
华东 发电量(万度) 99,691.20
上网电量(万度) 83,827.04
垃圾及秸秆进厂量(万吨) 199.22
华北 发电量(万度) 69941.98
上网电量(万度) 57192.51
垃圾进厂量(万吨) 122.60
华南 发电量(万度) 41,331.45
上网电量(万度) 35,141.69
垃圾进厂量(万吨) 45.88
华中 发电量(万度) 15,060.80
上网电量(万度) 12,399.48
垃圾进厂量(万吨) 58.22
西南 发电量(万度) 19,116.17
上网电量(万度) 16,226.50
垃圾进厂量(万吨) 36.40
东北 发电量(万度) 8,672.22
上网电量(万度) 6,565.59
2、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六个项目竣工投产
二零一九年,公司先后有 15 个新项目在建,在建项目数量创历年新高,考验公司工程管理能
力。二零一九年在建项目进展顺利,密云项目、汕头项目、佳木斯项目、章丘项目、博白项目、
四会项目陆续并网发电,新增产能 6100 吨/日,为历年之最。惠州二期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
90%,红安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 90%,丰城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 95%,宜春项目已完成施工总
量的 80%,海宁扩建项目已完成施工总量的 80%。永嘉二期项目、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目、葫
芦岛危废项目陆续开工。
2019 年在建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 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状态
1 密云项目 600 2019 年 1 月投产
17
2019 年年度报告
2 佳木斯项目 1000 2019 年 2 月投产
3 汕头项目 1500 2019 年 3 月投产
4 章丘项目 1200 2019 年 4 月投产
5 博白项目 800 2019 年 5 月投产
6 四会项目 1000 2019 年 11 月投产
7 惠州二期项目 1700 在建中
8 红安项目 700 在建中
9 丰城项目 800 在建中
10 宜春项目 1000 在建中
11 海宁扩建项目 1500 在建中
12 永嘉二期项目 750 在建中
13 平阳二期项目 750 在建中
14 石首项目 700 在建中
15 葫芦岛危废项目 - 在建中
3、项目拓展再创佳绩,新增五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零一九年,本公司保持项目拓展力度,紧盯市场动态,项目竞标与并购双管齐下,先后签署平
阳二期项目、靖西项目、恩施项目以及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四份特许经营协议,成功收购贵州金
沙项目,项目储备更加丰富,增长潜力进一步提高。
2019 年新增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总处理规模(吨/日) 投资/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时间
1 金沙项目 800 2019 年 1 月
2 平阳二期项目 750 2019 年 2 月
3 靖西项目 1200 2019 年 4 月
4 恩施项目 3000 2019 年 7 月
5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1500 2019 年 12 月
4、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二零一九年,紧跟公司项目大型化趋势,继续推进大型炉排的研发,自主研发的 600 吨焚烧炉已
在在建项目安装调试,完成了 800 吨焚烧炉设计优化、主体制造、总装以及内部评审;组织研
发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境保护协会
2019 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新获得专利授权 9 项,其中发明专利 4 项,本集团累计获得的专利
授权已达 6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专利 49 项)。
18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零一九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752,449,088.97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16,854,564.32 元,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
13,670,787,404.47 元及人民币 10,174,271,714.80 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3,496,515,689.67
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 74.42%,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
产为人民币 2.84 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752,449,088.97 1,140,074,395.71 53.71
营业成本 806,468,273.61 468,611,731.36 72.10
管理费用 142,237,649.84 112,904,942.74 25.98
研发费用 10,667,001.22 13,150,331.97 -18.88
财务费用 328,355,274.31 208,520,625.74 57.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189,535.55 -222,716,654.60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4,810,466.39 -1,412,356,976.5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0,794,380.17 1,600,328,127.89 26.90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752,449,088.97 元(二零一八年同期为人民币
1,140,074,395.71 元),比二零一八年同期增加 53.71 %,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增汕头、章
丘、博白、四会、佳木斯、广元、密云等运营项目,通州、宁河生物质项目自 2018 年 8 月份开始
运营。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收入为人民币 1,478,718,014.20 元(二零一八年同期为
人民币 933,335,718.97 元),比二零一八年同期增加 58.43 %。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73,731,074.77 元(二零一八年同期为人民币 206,738,676.74 元),比二零一八年同期增加
32.40 %,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红安、平阳二期、永嘉二期以及海宁扩建等项目的建设,按完工
百分比确认的长期应收款增加,从而导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毛利上升 40.88%至人民币 945,980,815.36 元(二零一八年同期为人民币
671,462,664.35 元),毛利率为 53.98%(二零一八年同期为 58.90 %),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
为:新运营项目毛利率低于平均水平。
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473,922,091.12 元,较二零一八年同期增长了约人民币
75,675,237.31 元,主要是因为毛利的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环保服务 1,631,743,622.47 683,389,224.26 58.12 52.99 76.64 减少 5.61 个百分点
电力生产 120,705,466.50 123,079,049.35 -1.97 64.27 50.58 增加 9.27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19
2019 年年度报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固废处理 1,631,743,622.47 683,389,224.26 58.12 52.99 76.64 减少 5.61 个百分点
秸秆发电 120,705,466.50 123,079,049.35 -1.97 64.27 50.58 增加 9.27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华东 623,469,741.55 287,408,609.34 53.90 12.25 16.53 减少 2.25 个百分点
华南 326,921,804.89 131,409,020.02 59.80 53.03 60.86 减少 6.70 个百分点
华北 503,245,093.36 260,138,678.24 48.31 49.13 49.68 减少 0.56 个百分点
华中 107,389,832.95 31,068,043.05 71.07 3.16 -7.25 增加 3.11 个百分点
西南 138,496,221.86 45,391,739.27 67.23 42.63 71.22 减少 16.33 个百分点
其它 52,926,394.36 51,052,183.69 3.54 不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环保服务、固废处理主要指垃圾焚烧发电,电力生产指秸秆发电。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
本期占 上年同
额较上
总成本 期占总 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比例 成本比 说明
变动比
(%) 例(%)
例(%)
环保服务 人工成本 181,412,160.19 22.49 118,975,412.77 25.39 52.48 员工人数、工资
水平增加
环保服务 环境保护费 148,604,895.58 18.43 79,130,697.49 16.89 87.80 运营项目增加以
及环保要求提高
环保服务 无形资产摊销 151,371,231.01 18.77 73,880,563.10 15.77 104.89 运营项目增加
环保服务 材料费 80,194,031.19 9.94 48,263,100.46 10.30 66.16 运营项目增加
秸秆发电 人工成本 7,403,039.06 0.92 8,781,000.14 1.87 -15.69 管理人员数量减
少
秸秆发电 秸秆燃料及材 99,573,020.52 12.35 60,562,041.79 12.92 64.41 秸秆焚烧量增加
料采购 及采购价格提高
秸秆发电 无形资产摊销 9,347,391.09 1.16 8,938,827.97 1.91 4.57 变动较小
分产品情况
本期金
本期占 上年同
额较上
总成本 期占总 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比例 成本比 说明
变动比
(%) 例(%)
例(%)
固废处理 人工成本 181,412,160.19 22.49 118,975,412.77 25.39 52.48 员工人数、工资
水平增加
20
2019 年年度报告
固废处理 环境保护费 148,604,895.58 18.43 79,130,697.49 16.89 87.80 运营项目增加以
及环保要求提高
固废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 151,371,231.01 18.77 73,880,563.10 15.77 104.89 运营项目增加
固废处理 材料费 80,194,031.19 9.94 48,263,100.46 10.30 66.16 运营项目增加
秸秆发电 人工成本 7,403,039.06 0.92 8,781,000.14 1.87 -15.69 管理人员数量减
少
秸秆发电 秸秆燃料及材 99,573,020.52 12.35 60,562,041.79 12.92 64.41 秸秆焚烧量增加
料采购 及采购价格提高
秸秆发电 无形资产摊销 9,347,391.09 1.16 8,938,827.97 1.91 4.57 变动较小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客户关系
本集团的客户主要是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与电网公司。本集团根据与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签
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其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获得垃圾处理费收入。垃圾处理量通过双方共
同监管的计量设备测定,垃圾处理标准遵照相应技术规范与排放标准,垃圾处理费由《特许经营
协议》约定并定期检讨调整。垃圾处理费每月或数月结算一次。本集团致力于为地方政府城市管
理部门提供优质、专业的垃圾处理服务,改善城市环境,树立品牌形象。
本集团根据与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减去自用电量)售予电网公司,并获
得售电收入,电费单价按国家发改委规定的统一价格执行。上网电量按双方认可设置的电表测
定,每月或数月结算一次。
最大客户销售额为 19,247.51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10.98%;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 70,487.86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40.2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为 0 万元,占年度销
售总额 0 %。
与供应商关系
本集团采购标的主要有各类设备、施工安装服务及各类耗材。本集团建有供应商数据库,根据本
集团制定的采购程序与政策,通过招投标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公开择优选择供应商,签署采购合
同,并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时间节点付款。本集团重视与供应商的关系,本着“平等互
利”的理念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最大供应商采购额为 50,611.5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16.97%,主要为惠州二期项目、海宁
扩建项目提供施工服务。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26,091.1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42.2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
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其他说明
董事或其任何紧密联系人士或任何主要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5%以上者)概
无于本集团之五大客户及五大供应商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 142,237,649.84 元(二零一八年同期为人民币
112,904,942.74 元),同比增长 25.98%,占本集团营业额约 8.12%(二零一八年同期为
9.90%)。
21
2019 年年度报告
(2)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融资成本为人民币 328,355,274.31 元,较上年增加约人民币
119,834,648.57 元,同比增长 57.47%,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需要,向国资公司及银行的借款增
加。
(3)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 57,067,526.80 元(二零一八年为人民币
32,567,226.33 元),占本集团利润总额约 12.04%(二零一八年为 8.18%)。所得税费用与利润
总额的比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泰州公司结束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期间及惠州公司税收优惠进入减半
期的影响,以及转回税务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10,667,001.22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0
研发投入合计 10,667,001.2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61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2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增减幅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上年同期 增减额 度 主要原因
(1-12 月)
(%)
销售商品、提供劳
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增
务及建设 - 运营
汕头、章丘、博白、
- 移交 (“BOT”)
1,581,019,824.12 1,159,829,740.08 421,190,084.04 36.31 四会、佳木斯、广
项目及建设 - 移
元、密云等运营项
交 (“BT”) 项目
目,营业收入增加
收到的现金
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增
汕头、章丘、博白、
四会、佳木斯、广
购买商品、接受劳
541,159,462.88 322,793,404.80 218,366,058.08 67.65 元、密云等运营项
务支付的现金
目,以及宁河秸秆项
目燃料采购增加,营
业成本增加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主要系人员增长以及
288,236,968.73 239,442,568.93 48,794,399.80 20.38
职工支付的现金 工资水平增长
购建固定资产、无 主要系本期新增海宁
2,001,872,546.01 880,476,896.80 1,121,395,649.21 127.36
形资产及其他长期 扩建、石首、平阳二
22
2019 年年度报告
资产支付的现金 期、永嘉二期、红
安、密云、章丘、宜
春、惠州二期等项目
的建设投入增加
本期新收购金沙公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 司,以及支付收购博
257,548,030.05 439,238,742.38 -181,690,712.33 -41.36
现金 海昕能公司剩余收购
款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123,187,632.34 62,012,939.95 61,174,692.39 98.65
金
其中:子公司 主要系海宁扩建项目
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123,187,632.34 62,012,939.95 61,174,692.39 98.65 公司、宜春公司少数
收到的现金 股东投入资金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 2018 年首次公开发
0 382,298,000.00 -382,298,000.00 不适用
的款项 行取得的股权融资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本期向银行及北京国
3,369,572,393.53 2,245,454,431.14 1,124,117,962.39 50.06
金 资公司借款增加
分配股利、利润或 本期支付普通股股利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450,793,898.59 195,699,693.98 255,094,204.61 130.35 1.16 亿以及支付的借
金 款利息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应收账款 452,783,629.70 3.31 231,720,897.81 2.17 95.40 新增汕头、章丘、博
白、四会、佳木斯、
密云等运营项目及
部分项目公司垃圾
处理费及电费结算
周期延长
其他流动资产 181,724,630.58 1.33 136,983,506.10 1.28 32.66 主要系待抵扣增值
税增加
长期应收款 4,466,535,132.13 32.67 3,836,000,876.02 35.89 16.44 主要系项目建设投
入增加
无形资产 6,453,018,803.00 47.20 4,411,246,358.86 41.27 46.29 主要系本期建设项
目及建设投入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1,757,354.24 5.57 688,741,531.41 6.44 10.60 主要系预付工程及
设备款增加
短期借款 2,433,082,965.96 17.80 854,000,000.00 7.99 184.90 主要系本期向北京
23
2019 年年度报告
国资公司借款增加
应付账款 1,212,897,951.38 8.87 900,854,708.97 8.43 34.64 系在建项目增加,
相应应付材料及设
备工程款增加
其他应付款 149,645,055.37 1.09 369,910,815.21 3.46 -59.55 主要系本期支付了
上年末股权收购
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 705,048,955.21 5.16 539,592,998.16 5.05 30.66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
流动负债 的长期借款的增加
长期借款 5,057,022,246.80 36.99 4,390,551,321.62 41.08 15.18 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初账面价值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元) 受限原因
(元)
货币资金 80,157,520.00 76,757,520.00 开具履约保函
无形资产 2,371,539,207.79 2,609,152,080.47 用于借款担保
应收账款 248,064,017.38 157,661,328.79 用于借款担保
合同资产 353,727,976.53 154,879,707.04 用于借款担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31,109,288.24 23,565,132.64 用于借款担保
收款
长期应收款 1,641,569,400.61 1,391,320,745.15 用于借款担保
合计 4,726,167,410.55 4,413,336,514.09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务资源及流动性
本集团对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审慎的原则,以妥善管理风险及降低资金成本。营运资金基本来自
内部现金流及往来银行提供之贷款。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约人民币 351,983,418.55 元,较二零一八年末之人民币 633,978,483.72 元减少人民币
281,995,065.17 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从二零一八年末
的 71.25%上升至 74.42%。
(2)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之首要目标乃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同时维持合理的资
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本集团利用资产负债率管理资本结构。此比率按照负债总额计算。
本集团利用资产负债率管理资本结构。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期间和
二零一八年度的策略相同。本集团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
产负债比分别为 74.42% 和 71.25% 。
(3)贷款及借款及资产抵押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偿还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 8,186,578,549.90 元,较
二零一八年末之人民币 5,776,854,612.13 元增加人民币 2,409,723,937.77 元。借款包括有抵押
贷款人民币 2,400,352,034.54 元及无抵押贷款人民币 5,786,226,515.36 元。本集团的借款以人
民币和港币为单位。本集团的借款大部分为浮动利率。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2,643,579,800.00 元,其中人民币 5,066,768,950.54 元尚未动
24
2019 年年度报告
用,银行综合授信为一至十五年期。本集团目前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对利率风险实
施监察,倘预期将会出现重大风险,则将会考虑采取其他必要行动。本集团以若干有关集团服务
特许安排的应收款项及特许经营权(其中包括无形资产、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及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作为银行信贷额度的抵押。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抵押的应
收款项及经营权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 4,646,009,890.55 元,详见“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
限情况”。
(4)或有负债
本公司已就若干附属公司(含合营企业)获授的银行信贷额度作出财务担保,本公司董事会不认
为本公司会由于担保而被提出索赔。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根据已作出担保的最高责任为附属公司提取分别为人民币 2,845,159,102.65 元和人
民币 4,704,039,786.30 元的信贷额度。
(5)承担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建筑合约但并无于本集团
财务报表内作出拨备的尚未履行的购买承诺分别为人民币 3,140,925,730.64 元和人民币
3,253,403,648.99 元。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及本段以下内
容。
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大气污染治理
(1).主要经营模式和上下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产品销售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项目运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固体废弃物处理
(1).项目运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能利 垃圾处
固废类 总投资 设计 投产 项目 特许经
项目名称 地点 用率 置费标
型 额 产能 时间 状态 营期限
(%) 准
2018
北京 生活垃 89,766 2,250 152 元/
通州项目 111% 年8 完工 27 年
通州 圾 .30 吨/日 吨
月
2016
广东 生活垃 1,200 90.77
惠州项目 56,857 110% 年5 完工 30 年
惠州 圾 吨/日 元/吨
月
注:除特别注明,特许经营期均包含建设期,下同。
(2).发电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5
2019 年年度报告
上网电价 特许经营期
项目名称 发电效率 发电量 补贴政策
(元/度) 限
通州项目 63% 7,415.70 万度 0.65 注 27 年
惠州项目 96% 5,375.52 万度 0.65 注 30 年
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
号),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 280 度以内部分,执行全
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高出当地脱硫
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 0.1 元,即
“省补”,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即“国补”。
(3).设备情况
项目名称 焚烧设备 发电设备 烟气处理系统 采购方式及设备折旧或
摊销金额分别占项目总
成本的比例
通州项目 3X750 逆推式炉 2X25MW 汽轮 SNCR 炉内脱硝、半 注
排炉 发电机组 干式石灰脱酸、干
法脱酸、活性炭喷
射装置、布袋除尘
器以及 SCR 脱硝
惠州项目 3X400 逆推式炉 1X15MW+1 SNCR 炉内脱硝、半 注
排炉 X9MW 汽轮发 干式石灰脱酸、干
电机组 法脱酸、活性炭喷
射装置和布袋除尘
器
注:惠州项目采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焚烧炉,委托第三方加工制造,惠州项目焚烧炉以外设备
以及通州项目设备均外购。“设备折旧或摊销金额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不适用,公司对
BOT 项目建设支出按企业会计准则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
(4).主要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26
2019 年年度报告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
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灵活根据燃烧工况
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可以更好的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5).资质情况
序号 项目公司 开展业务所需资质 核发单位 有效期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1 常州公司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5.11.26-2030.12.30
处置服务许可证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
2 海宁公司 行政许可决定书 2016.2.29-2021.2.28
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
3 平阳公司 2019.5.30-2020.5.29
处置服务许可证 划建设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
4 永嘉公司 2017.7.5-2022.7.4
处置服务许可证 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
5 武汉公司 2015.9.2-2033.11.9
处置服务许可证 会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6 乳山公司 乳山市城乡建设局 2019.12.5-2022.12.4
处置服务许可证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7 泰州公司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7.5.17-2027.5.16
处置服务许可证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
8 安顺公司 2019.4.1-2020.4.1
处置服务许可证 理局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 惠州市惠阳区市容环
9 惠州公司 2013.1.23-2043.1.22
务许可证 境卫生管理局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
10 蓟州公司 行政许可决定书 2018.3.14-2046.5.2
理委员会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11 句容公司 句容市城市管理局 2017.3.20-2032.3.31
处置服务许可证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蚌埠市城市管理行政
12 蚌埠公司 2019.1.12-2020.1.11
处置服务许可证 执法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
13 宁河公司 2019.8.8-2048.9.5
处置服务许可证 会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
14 广元公司 2013.10.1-2043.10.1
处置服务许可证 执法局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
15 密云公司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理委员会
佳木斯公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
16 2012.2.11-2042.2.10
司 处置服务许可证 合执法局
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
17 章丘公司 2019.12.5-2022.12.4
可证 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
18 肇庆公司 2019.7.23-2022.7.22
处置服务许可证 合执法局
(6).市场占有情况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披露的最新数据,全国 2018 年垃圾焚烧处理量为 10,184.90 万吨,公司
2018 年垃圾焚烧处理量为 469.18 万吨,占总处理量的 4.6%。
3 环境修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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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期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915,458,898 560,386,540.04 63.36%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报告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进度
(万元) (万元)
汕头项目 自筹、借款 13,706.20 61,010.38 2019 年 3 月试运行
惠州二期项目 自筹、借款 44,392.23 47,895.29 完工 90%
海宁扩建项目 自筹、借款 42,596.27 48,778.34 完工 80%
(3) 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了本公司于以往公告已公布及于本年报描述已中标垃圾焚烧项
目的投资或筹建外,本集团概无其他重大投资(包括对一家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而于报告期
末占本公司总资产 5%或以上)及概无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惟本公司将在其日常业
务过程中积极寻求投资机遇,以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 主要业务 注册资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名称 本
通州 垃圾处理 37500 142377.93 48715.24 10043.85 20825.05 10905.97
公司 及发电
惠州 垃圾处理 22000 71222.73 35156.94 7428.93 14625.51 8505.15
公司 及发电
武汉 垃圾处理 12948.4 46117.89 31208.94 5096.87 10308.69 5935.04
公司 及发电
安顺 垃圾处理 10000 53166.02 24878.98 4461.58 7483.02 4882.19
公司 及发电
28
2019 年年度报告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
胜之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将继续实施,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将快速发展,《“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制定目标预计将能完成,中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仍将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行业竞争激烈的格
局也将维持。
根据住建部联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 9 部委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到 2020 年全国 46 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
分类将在更多城市强制实施,可能导致可供焚烧的垃圾量与热值产生一定变化,对后端垃圾处理
将产生一定影响。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以“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企业使命,充分发挥自身在品牌、技术、人才队伍以及融资
渠道等方面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继续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多管齐下拓展新项目,巩固
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优化在建项目工程管理,提高运行项目管理水平,应
对垃圾分类可能带来的变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力争完成 A 股再融资;确保丰城、红安、宜春、惠州二期以及海宁扩建项目年内投产,永嘉二
期、平阳二期及石首项目分别完成施工总量的 90%、80%和 90%;葫芦岛危废项目填埋场下年内完
工,焚烧厂开工;金沙项目、登封项目年内开工。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 年修
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2 年 3 月 28 日发布
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 号),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 280 千瓦时,未超过
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
29
2019 年年度报告
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 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
未来如果政府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
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
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弥补损失。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污染
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
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随着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
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技术研发、设施改造及改善运营管理,提高发电量,尽可能抵消环保投入上升的不利
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干税项的税收优
惠,2018-2019 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 13,675.49 万元、15,431.73 万元,占公司
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4.34%、32.56%。如果未来国家削减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则对
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
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弥补损失。
4、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持负面看法的风险
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可能持有负面看法,公众担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
污染。为此,国家发改委在项目核准手续中增加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程序,环保部也提高了环
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听证会和公众调查程序。“邻避效应”和国家严格的监管政策使项目
选址的难度加大,致使项目筹建时间延长,增加公司成本。如果未来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的
负面看法进一步加重,可能加大公司经营的难度,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依照环保标准排放,并公开排放数据,组织社区居民参观集团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
厂,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有更深认识。
5、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不稳定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营效益取决于生活垃圾的供应量和热值。生活垃圾主要由地方政府以陆地交
通方式运送至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供应主要受到当地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的影响。如
地方政府缺少或未能按时建立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则无法向公司持续且稳定地供应生活垃圾并
可能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此外,垃圾热值也会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电量。生活垃圾热
值不足,发电量将难以保证。因此,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的不稳定均有可能影响公司垃圾焚烧
发电厂的运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0
2019 年年度报告
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前,本集团对政府方所提供的垃圾数量和热值特点进行充分的评估分
析,从而确保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合理约定垃圾数量和质量。在垃圾数量不足、热值不够的情况
下,本集团会积极在垃圾供应地及周边地区搜寻生活垃圾和无污染燃料。此外,本集团在特许经
营协议中约定针对垃圾数量低于保底值时,政府方需按保底值支付费用。
6、公司 BOT 项目建设工程超支及延误的风险
公司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进度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设备及部件的价格波动,
设备、材料或人手短缺,罢工及劳资纠纷,预期以外的工程、设计、环境或地质问题,配套基建
设施的影响,预期以外的成本上升,“邻避效应”等。该等因素可能在公司的控制范围以外,因
此可能导致公司 BOT 项目建设工程的超支及延误,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对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本集团注意与项目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融洽的双方关系,敦促政府完成项目所有的合法手续及配
套基建设施。本集团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因政府方原因导致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
项目停工、工期延误、成本上涨的,政府方应给予项目投资人相应补偿。此外,本集团择优选择
供应商,要求施工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加大人员与设备的投入,组建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
7、环境保护可能未达标准的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发生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放等
环境污染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废气净化、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噪声防治等措施以避免或
尽量减少项目对环境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在项目公司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因设备故
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品牌声誉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
影响。
本集团高度重视环保达标,从企业文化、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确保达标
排放。
8、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建设资金一般按 30%的资本金、70%的银行贷款筹
集。公司近期在建项目较多,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4.42%,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若国内银根紧缩,借贷渠道不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
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每年根据财务预算制定投融资计划,统筹现金流入与流出;公司一方面在银行保持充足的信
贷额度,必要时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另一方面通过股权融资,以降低资产负债率。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2019 年年度报告
五、其他披露事项(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披露)
(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416,084,841.90 元(二零一八年
同期为人民币 367,631,101.13 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净利润的增加。
(二) 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部分资金以港币形式存于银行,因此可能受到人民币和港币
的汇率波动风险;除此之外,本集团大部分资产和多数交易均以人民币计值,且基本以人民币收
入支付国内业务的资金支出,因此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目前,本集团并无有关外汇风险之对冲
政策。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完成 H 股全球发售(如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本公司招股章程中所
定义)及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完成超额配售权(如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本公司招股章程中所定
义)后共募集资金港币 11.9025 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额为港币 11.26 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中的港币 11.26 亿元已于二零一八年按照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
日召开的二零一七年周年股东大会中通过的关于变更所得款项用途的普通决议案所载的目的使用
完毕。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746 号)核准,公司发行 11620 万股 A 股,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在上交所
上市。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29.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27.92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601.88
万元,每股可得净额人民币 2.98 元。在订定 A 股发行条款当日(即 2018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
H 股的市价为港币 4.110 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明确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于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人民
币 1 亿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601.8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
集资金已根据计划使用完毕。
(四)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每股人民币 0.1 元(税前)的股息
(「二零一九年度末期股息」),总计人民币 11612 万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股息将以人民
币计价和宣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
批准。内资股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而 H 股的股息则以港元支付。汇率为股东周年大会(包含
当日)前 7 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外汇中间价的平均值。派付二零一九年度末期股息须待股
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考虑及批准方可作实,并预计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前派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 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1]348 号)、其他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其他监管文件,本公司作为预扣税代理人,
须就向 H 股个人持有人分派的股息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然而,根据中国与 H 股个人持有人居
住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条约,以及中国内地与香港(或澳门)签订的征税安排,H 股个人持
有人可能有权享有若干税务优惠待遇。一般情况下,对于 H 股个人持有人,本公司将于分派股息
时,代表 H 股个人持有人按 10%的税率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然而,适用于境外 H 股个人持有
人的税率或会因中国与 H 股个人持有人居住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条约而异,而本公司将会据
此于分派股息时。代表 H 股个人持有人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
对于非居民企业 H 股持有人(即以非个人股东名义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包括但不限于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团体或组织的名义登记的 H 股
持有人,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 H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该等 H 股
32
2019 年年度报告
持有人预扣及缴付企业所得税。本公司 H 股持有人如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税务
顾问以了解拥有及处置本公司 H 股所涉及的中国内地、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税务影响。
对于 H 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 H 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
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于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
何责任。
(五)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举行,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于适
当时候根据公司章程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形式刊登及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六)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有权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将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星期三)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届时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之资格,所有填妥的过户文
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二)(最后股份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
前(香港时间),交回本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
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为厘定享有二零一九年度末期股息的权利的股东,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
八日(星期五)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届时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收取二零一九年度末期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
会批准),所有填妥的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四)(最后
股份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香港时间),交回本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七) 咨询专业税务意见
本公司股东如对有关购买、持有或出售或买卖本公司股份或行使任何相关权利之税务影响有任何
疑问,应咨询专家意见。
(八) 优先购买权
根据本公司章程或中国(即本公司所成立之司法权区)法律,概无优先购买权之规定使本公司须
向本公司现有股东按比例发售新股份。
(九) 固定资产
本集团报告期内之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十。
(十) 储备
本集团于报告期内之储备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财务报表的合并权益变动表中。
(十一) 可分派储备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有关法规计算可以股息分派之储备为人民币 1,196,756,895.66 元,此
外,本公司无股份溢价账可透过资本化发行分派股息。
(十二) 获弥偿条文
本公司并没有与本公司董事就其等于作为本公司董事期间所产生的责任而作出弥偿订立任何条
款。同时,报告期内,本公司已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十三) 慈善捐款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作出任何慈善捐款。
(十四) 管理合约
33
2019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概无签订或存在涉及本公司整体或部分经营管理及行政管理之合同。
(十五) 股票挂钩协议
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十六) 竞争业务
于报告期内,概无董事、监事、本公司行政总裁或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连络人从事任何与本集团业
务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十七)董事薪酬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有关董事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 5(2)(b)内。
本报告期内,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
董事长:直军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34
2019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分红回报规划提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以现金分红为主。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当年未进行现
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同时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 2018 年分红方
案、2019 年分红预案符合上述规划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2019 年度现金分红未达到 30%的说明
公司所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 21 个,在建项目 8 个,筹建项目 14 个。近年来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
业保持快速发展,为抢抓行业发展机遇,保障公司在建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做强做大主业,提
高公司竞争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公司拟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此
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7)。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 占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送 每 10 股派 每 10 股转 现金分红 报表中归属于 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
红股数 息数(元) 增数 的数额 上市公司普通 司普通股股东
年度
(股) (含税) (股)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的比
润 率(%)
2019 年 0 1 0 11,612 41,608.85 27.91
2018 年 0 1 0 11,612 27,277.33 42.57
2017 年 0 0 0 0 20,647.74 0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
2019 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 如未能
承诺时 是否有 是否及 时履行应 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间及期 履行期 时严格 说明未完 行应说
背景 类型 内容
限 限 履行 成履行的 明下一
具体原因 步计划
股份限 北京国 自绿色动力 A 股 2018 年 是 是
售 资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月 11
36 个月内,不 日-
转让或者委托他 2021 年
人管理本单位直 6 月 10
接或间接持有的 日
绿色动力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
绿色动力回购该
部分股份。绿色
动力 A 股股票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
股票连续 20 个
与首 交易日的收盘价
次公 均低于发行价,
开发 或者上市后 6 个
行相 月期末收盘价低
关的 于发行价,本单
承诺 位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
月。
其他 北京国 对于绿色动力首 2021 年 是 是
资公司 次公开发行 A 股 6 月 11
股票前本单位所 日-
持的绿色动力股 2023 年
票,在股票锁定 6 月 10
期满后两年内减 日
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格,每年减持所
持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 5%。
与首 股份限 安徽省 自绿色动力 A 股 2018 年 是 是
次公 售 江淮成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月 11
开发 长投资 12 个月内,不 日-
36
2019 年年度报告
行相 基金中 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9 年
关的 心(有 人管理本单位直 6 月 10
承诺 限合 接或间接持有的 日
伙) 绿色动力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
绿色动力回购该
部分股份
股份限 保利龙 自绿色动力 A 股 2018 年 是 是
售 马鸿利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月 11
股权投 12 个月内,不 日-
与首
资基金 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9 年
次公
(天 人管理本单位直 6 月 10
开发
津)合 接或间接持有的 日
行相
伙企业 绿色动力公开发
关的
(有限 行股票前已发行
承诺
合伙) 的股份,也不由
绿色动力回购该
部分股份
股份限 共青城 自绿色动力 A 股 2018 年 是 是
售 景秀投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月 11
资合伙 12 个月内,不 日-
企业 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9 年
(有限 人管理本单位/ 6 月 10
合 本人直接或间接 日
与首
伙)、 持有的绿色动力
次公
乔德 公开发行股票前
开发
卫、胡 已发行的股份,
行相
声泳、 也不由绿色动力
关的
侯志 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
勇、成
雁、黄
建中、
仲夏、
张勇、
朱曙光
股份限 中商龙 自绿色动力 A 股 2018 年 是 是
售 润环科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月 11
投资有 12 个月内,不 日-
与首
限公司 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9 年
次公
人管理本单位直 6 月 10
开发
接或间接持有的 日
行相
绿色动力公开发
关的
行股票前已发行
承诺
的股份,也不由
绿色动力回购该
部分股份
与首 股份限 北京惠 自绿色动力 A 股 2018 年 是 是
次公 售 泰恒瑞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月 11
开发 12 个月内,不 日-
37
2019 年年度报告
行相 投资有 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9 年
关的 限公司 人管理本单位直 6 月 10
承诺 接或间接持有的 日
绿色动力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
绿色动力回购该
部分股份
其他 乔德 绿色动力首次公 2019 年 是 是
卫、胡 开发行 A 股股票 6 月 11
与首 声泳、 前本人所持的绿 日-
次公 侯志 色动力股票,在 2021 年
开发 勇、成 股票锁定期满后 6 月 10
行相 雁、黄 两年内减持的, 日
关的 建中、 减持价格不低于
承诺 仲夏、 发行价格。
张勇、
朱曙光
其他 北京国 绿色动力上市后 2018 年 是 是
资公 3 年内股票价格 6 月 11
司、乔 连续 20 个交易 日-
德卫、 日低于其最近一 2021 年
与首
胡声 期经审计的每股 6 月 10
次公
泳、侯 净资产时将启动 日
开发
志勇、 稳定股价预案
行相
成雁、
关的
黄建
承诺
中、仲
夏、张
勇、朱
曙光
其他 北京国 对因未通过招标 2016 年 否 是
资公司 方式取得的 BOT 5 月 30
项目给绿色动力 日
及其下属企业造
与首 成任何损失或风
次公 险,北京国资公
开发 司将向绿色动力
行相 及其下属企业作
关的 出及时、足额、
承诺 有效的补偿,确
保绿色动力及/
或其境内下属企
业不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38
2019 年年度报告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和变更的主要影响请参见第十三节附注三、30 “主要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变更” 。
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电费收入确
认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详见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于联交所与上交所网站刊发的公
告。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审计委员会审阅年度业绩有关情况
董事会辖下审计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以及本年度经
审计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年报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审阅,同意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和执行的审计程序。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四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50
39
2019 年年度报告
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九、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0
2019 年年度报告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披露的非豁免
关连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与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签署《服
务框架合同》,2019-2020 年公司下属十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开展宣传展示设计与施
工,公司将不定期就下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宣传展示设计与施工服务举行招标活动,深圳
水晶石参与投标。若深圳水晶石在某一次项目服务招标中成功中标,公司将与深圳水晶石根据
《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服务合同》,明确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2019
年、2020 年与深圳水晶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万元、2600 万元。
2019 年,公司实际与深圳水晶石发生交易额 560 万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度。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议上述持续性关连交易并确认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进行的该等
交易:
1. 为本集团日常业务中进行的;
2.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若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可向独立第三方获取或提供的条件;及
3. 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核数师已确认上述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对方授予本公司核数师就发布本报告中提到的交易获
得其档案的权限,并确定上述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进行的持续性关连交易:
1. 已获董事会批准;
2.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本公司定价政策;
3. 符合管理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及
4. 未超过年度预计额度。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1
2019 年年度报告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国资公司按基准利率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截止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23.84 亿元。
丰城公司向公司借款,截止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北京国资公司(因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为本公司关联人士)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
十三日订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据此,北京国资公司已同意不会及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北京
国资公司的上市附属公司除外)于我们的核心业务与我们竞争,并已向我们授权新业务机会选择
权、认购期权及优先受让权,并且,倘香港联交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北京国资公司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其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如有)遵守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当本
集团决定是否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行使任何选择权收购新业务机会、认购权或优先受让权时,
本集团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收悉北京国资
公司出具有关于报告期内遵守同业竞争协议的声明。
本集团与在适用的会计准则下构成的「关联方」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进行若干交
易。除本年报本年报第 41 页之「关联交易」部份之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此类关联方交易不
被视为上市规则 14A 章之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 14A 章豁免于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任何披露
要求。详情载于财务报表注释十。本公司已经符合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披露要求。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2019 年年度报告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发生 担保
方与 是否 是否
日期 担保 担保 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 上市 被担 担保 存在 为关 关联
担保金额 (协 起始 到期 已经 是否 逾期
方 公司 保方 类型 反担 联方 关系
议签 日 日 履行 逾期 金额
的关 保 担保
署 完毕
系
日)
公司 公司 丰城 310,000,000 2019 2019 2029 连带 否 否 0 否 是 合营
本部 公司 年7 年7 年7 责任 公司
月1 月30 月30 担保
日 日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 215,749,091.71
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 215,749,091.71
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802,841,530.97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4,488,290,694.5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4,704,039,786.3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42.7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0
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 714,415,994.82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3,055,925,327.62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770,341,322.44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就向若干附属公司授予之银行信贷额度向银行提供之担保
为保证本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支持下属项目公司的发展,保证项目公司的融资需要,
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及二零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为项目公司的银行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取得股东的批准。于相关股东通函中,本公司预计二零一九年度需为项目公司提供
的新增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20,200 万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
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新增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80,284.15 万元。
43
2019 年年度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董事会批准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据此公司将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发行
对象(包括北京国资公司)发行不超过 232,240,000 股 A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最多人民币
2,39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惠州二期项目、金沙项目、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目、永嘉二期项目及偿还
银行贷款。本次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已获得国资委的核准。本次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已于二零二
零年一月六日经中国证监会受理本公司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次资本项目正在
稳步推进之中,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满足一定的市场条件后付诸实施。
44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
开发行 A 股相关议案。根据发行方案将予发行最多 232,240,000 股 A 股,相当于:(i)本公司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现有已发行 A 股约 30.69%及现有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20.00%;(ii)本公司
于完成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后经扩大已发行 A 股约 23.48%及经扩大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16.67%,
及其中北京国资公司拟以现金认购不少于 40%的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项下将予发行的 A 股(无论
如何不得超过 133,000,000 股 A 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北京国资公司对公司直接加间接的合计
持股比例不达到 47.30%。
有关本次建议非公开发行 A 股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及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的公告及通函。
十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同日披露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要子公司惠州公司、通州公司、武汉公司、安顺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
污单位,均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主体。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及 COD 等;二氧化
硫、烟尘、氮氧化物由烟气中排放,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COD 由
废水中排放,污水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设一个排入
污水管网的接口,回用则无排放口。
上述公司报告期内各项目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汇总如下:
序 单位 污染 检测机构 检测报告编号和日期 排放浓度 排放限值
号 名称 物名
称
1 惠州 二氧 环境保护 华环监测字 2019 第 1#炉 ND 100
公司 化硫 部华南环 158 号 2#炉 6 100
境科学研 2019 年 4 月 17 日
究所 3#炉 4 100
氮氧 1#炉 100 300
化合 2#炉 105 300
物 3#炉 70 300
烟尘 1#炉 ND 30
2#炉 1.1 30
3#炉 2.7 30
45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噁 华环检测字【二噁 1#炉 0.006 0.1
英 英】2019 第 202 号
2019 年 5 月 8 日 2#炉 0.008 0.1
华环检测字【二噁 3#炉 0.017 0.1
英】2019 第 76 号
2019 年 2 月 22 日
2 通州
公司 1#炉 <2 50
二氧
化硫
2#炉 7 50
3#炉 <3 50
A2190128081101005
氮氧 1#炉 55 80
;2019 年 6 月 5 日
化合 2#炉 73 80
华测检测
物 3#炉 52 80
认证集团
1#炉 <0.8 10
北京有限
烟尘 公司 2#炉 <0.9 10
3#炉 <0.9 10
COD <4 50
A2190044793101;
1#炉 0.025 0.1
2019 年 3 月 18 日
二噁
A2190146985101; 2#炉 0.0013 0.1
英
2019 年 06 月 20、21
3#炉 0.0021 0.1
日
3 安顺 二氧 1#炉 10 100
公司 化硫 2#炉 64 100
氮氧 贵州中测 1#炉 119 300
中【检】201903080
化合 检测技术
2019 年 3 月 27 日 2#炉 125 300
物 有限公司
1#炉 7.38 30
烟尘
2#炉 8.38 30
江苏微谱 WJS-19046014-JC- 1#炉 0.0064 0.1
二噁
检测技术 012019 年 5 月 8、9
英 2#炉 0.0036 0.1
有限公司 日
4 武汉 1#炉 4 100
二氧
公司 2#炉 ND 100
化硫
3#炉 ND 100
武汉市华
氮氧 1#炉 143 300
测检测技 EDD18L000626002
化合 2#炉 140 300
术有限公 2019 年 4 月 9 日
物 3#炉 159 300
司
1#炉 1.88 30
烟尘 2#炉 2.16 30
3#炉 1.303 30
二噁 江西高研 1#炉 0.0293 0.1
英 检测技术 JDF19050018 2#炉 0.0067 0.1
服务有限 2019 年 5 月 30 日
3#炉 0.0263 0.1
公司
注:“ND”表示未检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COD 单位为 mg/m,二噁英单位为
ngTEQ/m。
上述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
46
2019 年年度报告
准》(GB8978-1996)及地方标准。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委托检测出具的定期检测报告显
示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标准,无超标排放情况。
上述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估算和核定的年排放总量情况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 实际排放量(吨) 排放指标(吨/年)
二氧化硫 122 422.68
氮氧化合物 627 1295.42
烟尘 12 114.08
COD 0 9.6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目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主要包括烟气、废水和固废处理设施,其中烟气主要采用“炉内
SNCR 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达标
后经烟囱排放;废水主要采用“预处理+厌氧+硝化反硝化+MBR 膜处理+纳滤+反渗透”处理工
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中飞灰固化处理稳定后运至填
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报告期内各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时间 批复单位
1 武汉项目 2008 年 11 月 24 日 湖北省环保厅
2 安顺项目 2013 年 10 月 10 日 贵州省环保厅
3 惠州项目 2014 年 12 月 24 日 惠州市环保局
4 通州项目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北京市环保局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目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每年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
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并
将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均配有完整的废气、渗沥液及飞灰处理系统,报告期均达标排放。
47
2019 年年度报告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年报披露同时另行发布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报告载有更多关于本公司环
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细节。
十九、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期后事项
二零一九年度本集团实现年内盈利人民币 41,608.85 万元;截止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合并报表留存溢利为人民币 119,675.69 万元。综合考虑本集团经营业绩、财务状况
以及本集团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本公司拟定的二零一九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报告期后事件。
48
2019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
发
积
行 送
数量 比例(%) 金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 股
转
股
股
一、 64,064.0208 55.1705 - - 50,118.9618 43.1614
有限 13,945.059 13,945.059
售条
件股
份
1、国
家持
股
2、国 50,118.9618 43.1614 50,118.9618 43.1614
有法
人持
股
3、其 13,945.059 12.0091 - - 0 0
他内 13,945.059 13,945.059
资持
股
其 13,945.059 12.0091 - - 0 0
中: 13,945.059 13,945.059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持
股
4、外
资持
股
二、无 52,055.9792 44.8295 13,945.059 13,945.059 66,001.0382 56.8386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份
1、人 11,620 10.0069 13,945.059 13,945.059 25,565.059 22.0161
民币
普通
股
49
2019 年年度报告
2、境
内上
市的
外资
股
3、境 40,435.9792 34.8226 40,435.9792 34.8226
外上
市的
外资
股
4、其
他
三、 116,120 100 116,120 100
普通
股股
份总
数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 139,450,590 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年末
本年解除 本年增加 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限售 限售原因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日期
股数
安徽省江淮成长 49,725,295 49,725,2 0 0 首次公开 2019 年 6
投资基金中心 95 发行承诺 月 11 日
(有限合伙)
上海中汇金玖投 27,889,610 27,889,6 0 0 首次公开 2019 年 6
资有限公司-保 10 发行承诺 月 11 日
利龙马鸿利股权
投资基金(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共青城景秀投资 20,918,478 20,918,4 0 0 首次公开 2019 年 6
合伙企业(有限 78 发行承诺 月 11 日
合伙)
北京惠泰恒瑞投 20,917,207 20,917,2 0 0 首次公开 2019 年 6
资有限公司 07 发行承诺 月 11 日
中商龙润环科投 20,000,000 20,000,0 0 0 首次公开 2019 年 6
资有限公司 00 发行承诺 月 11 日
50
2019 年年度报告
139,450,590 139,450, 0 0 / /
合计
59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0,56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48,450
(户)
截至本年报刊发前之最后可行日期,根据已公开资料以及就董事所知悉,本公司公众持股量共
621,839,512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53.55%。其中 H 股公众持股量为 379,500,000 股,占公司
已发行股本的 32.68%;A 股公众持股量为 242,339,512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0.87%。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得的资料及就董事所知,自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期直至本年报刊发
前之最后可行日期止,本公司已维持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
股东名 况
持有有限售
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 股东
条件股份数
(全 增减 量 (%) 份 性质
量 数量
称) 状
态
北京市 0 501,189,61 43.161 501,189,61 国有法人
国有资 8 4 8
产经营 无
有限责
任公司
HKSCC -89,000 379,391,00 32.672 0 境外法人
NOMINEE 0 3 未
S 知
LIMITED
51
2019 年年度报告
安徽省 - 26,501,472 2.2822 0 境内非国有
江淮成 23,223,82 法人
长投资 3
基金中 无
心(有
限合
伙)
北京国 0 24,859,792 2.1409 0 境外法人
资(香
无
港)有
限公司
北京惠 - 19,200,207 1.6535 0 境内非国有
泰恒瑞 1,717,000 法人
无
投资有
限公司
共青城 - 13,311,078 1.1463 0 境内非国有
景秀投 7,607,400 法人
资合伙
无
企业
(有限
合伙)
中商龙 - 8,388,830 0.7224 0 8,388,83 境内非国有
润环科 11,611,17 质 0 法人
投资有 0 押
限公司
上海中 - 5,306,624 0.4570 0 境内非国有
汇金玖 22,582,98 法人
投资有 6
限公司
-保利
龙马鸿
利股权 无
投资基
金(天
津)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中国银 1,595,400 1,595,400 0.1374 0 其他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广
发中证
环保产 无
业交易
型开放
式指数
证券投
资基金
黄嘉伟 -930,000 1,000,000 0.0861 0 无 境内自然人
52
2019 年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379,391,000 境外上市外资 379,391,00
LIMITED 股 0
安徽省江淮成长投资 26,501,472 26,501,472
基金中心(有限合 人民币普通股
伙)
北京国资(香港)有 24,859,792 境外上市外资 24,859,792
限公司 股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 19,200,207 19,200,207
人民币普通股
限公司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 13,311,078 13,311,078
人民币普通股
企业(有限合伙)
中商龙润环科投资有 8,388,830 8,388,830
人民币普通股
限公司
上海中汇金玖投资有 5,306,624 5,306,624
限公司-保利龙马鸿
利股权投资基金(天 人民币普通股
津)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595,400 1,595,400
司-广发中证环保产
人民币普通股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黄嘉伟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黄春 925,200 人民币普通股 925,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
一致行动的说明 子公司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
交易情况
持有的有限售 限售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新增可上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 件
市交易股
易时间
份数量
1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501,189,618 2021 年 6 0 限售承
司 月 10 日 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53
2019 年年度报告
四、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据董事所深知,除于「董事、监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
股份及债券中之权益及淡仓」一节所披露的权益之外,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须
予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以下人士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2 及
3 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达 5%或以上:
所持股权占 所持股权占
股东 持有的股份数目 持有权益的身份 相关股份类别 本公司股本总额
概约百分比(1) 概约百分比(2)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 501,189,618股 66.22% 43.16%
公司(「北京国资公司」) A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24,859,792股H股 6.15% 2.14%
(3)
(「国资香港」) (好仓)
实益拥有人
(3)
北京国资公司 24,859,792股 6.15% 2.14%
受控制公司权益
H股(好仓)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8,293,000股 6.99% 2.43%
实益拥有人
H股(好仓)
Tenbagger Capital 32,438,000股 8.02% 2.79%
投资经理
Management CO.,LTD H股(好仓)
(1) 以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相关股份类别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
(2) 以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1,161,200,000 股股份为基准计算。
(3) 国资香港为北京国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国资公司因而被视为于国
资香港持有的 H 股中拥有权益,持有 24,859,792 股 H 股,分别占本公司 H 股股本约 6.15%及股本总
额约 2.14%。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获悉有其他必须记录于依照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 336 条存置之登记册内之权益。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直军先生、成苏宁先生为北京国资公司或北京国资公司集团旗下实体之雇员。
五、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岳鹏
成立日期 1992 年 9 月 04 日
主要经营业务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持有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75.HK)63.30%的股份;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直接加间接持有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300579)
52.48% 的 股 份 ; 间 接 持 有 北 京 康 辰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4
2019 年年度报告
(603590)6.31%的股份。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岳鹏
成立日期 1992 年 9 月 04 日
主要经营业务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持有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75.HK)63.30%的股份;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直接加间接持有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300579)
52.48% 的 股 份 ; 间 接 持 有 北 京 康 辰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3590)6.31%的股份。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2019 年年度报告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购买、销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销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股份。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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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从 是否在公司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 公司获得的 关联方获取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期 期 数 数 增减变动量 原因 税前报酬总 报酬
额(万元)
直军 董事长 男 57 2012.4.11 2021.10.18 0 0 0 0 是
成苏宁 董事 男 35 2018.10.19 2021.10.18 0 0 0 0 是
曹进军 董事 男 59 2018.10.19 2021.10.18 0 0 0 0 是
刘曙光 董事 男 51 2012.4.11 2021.10.18 0 0 0 0 是
乔德卫 董事/总 男 53 2012.4.11 2021.10.18 0 0 0 195.4 否
经理
胡声泳 董事/财 男 50 2014.11.7 2021.10.18 0 0 0 134.89 否
务总监
傅捷 独立董事 女 41 2018.2.26 2021.10.18 0 0 0 10.63 否
区岳州 独立董事 男 69 2015.6.19 2021.10.18 0 0 0 8 否
谢兰军 独立董事 男 54 2018.10.19 2021.10.18 0 0 0 8 否
罗照国 监事会主 男 42 2013.6.19 2021.10.18 0 0 0 0 是
席
何红 监事 女 44 2018.10.19 2021.10.18 0 0 0 0 是
王梅林 职工监事 女 34 2017.6.2 2021.10.18 0 0 0 31.15 否
成雁 副总经理 男 56 2012.4.11 2021.10.18 0 0 0 112.89 否
黄建中 副总经理 男 54 2012.4.11 2021.10.18 0 0 0 148.89 否
张勇 副总经理 男 48 2017.1.1 2021.10.18 0 0 0 127.89 否
朱曙光 副总经理 男 44 2017.1.1 2021.10.18 0 0 0 122.89 否
/董秘
郝敬立 副总经理 男 52 2019.10.10 2021.10.18 0 0 0 109.38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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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奚强 副总经理 男 41 2019.10.10 2021.10.18 0 0 0 96.57 否
张卫 总工程师 男 52 2019.10.10 2021.10.18 0 0 0 87.94 否
合计 1,194.52
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乔德卫、胡声泳、成雁、黄建中、张勇、朱曙光、郝敬立通过景秀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直军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成苏宁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刘曙光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曹进军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乔德卫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胡声泳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区岳州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傅捷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谢兰军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罗照国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何红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王梅林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成雁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黄建中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张勇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朱曙光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郝敬立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奚强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张卫 详见本节「二、(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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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报告期内,概无董事、监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获授予认购本公司H股之期权。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监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拥有
任何获得本公司H股之权利。
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概无采纳回购股权计划。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 董事
直军先生,57 岁,为本公司董事长及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成为非执行董事。直先生自一九八五年八月至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于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
司担任财务处干部,于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二年五月担任该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彼自一九九二年五月至一九九三年四月担任北京市电车公司财务
科科长(副处级),并自一九九三年四月至一九九四年八月担任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于一九九四年八月至十月担任财务处处长,并于
一九九四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九月担任该公司总会计师。于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直先生于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
董事及总会计师,并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出任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自二零一一年二月起,直先生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资公司」)担任总裁。彼于二零一六年五月辞任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长。直先生于一九八五年八月
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主修财务会计。直先生已取得高级会计师的资格,彼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获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直先
生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主席。
刘曙光先生,51 岁,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于一九九一年七月至一九九二年六月于北京泰克平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及副总裁,并自一九九二年六月至一九九四年四月于北京华泰实业总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裁。于一九九四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刘先生亦于
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担任法人代表与总裁。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今,刘先生于北京巨鹏投资公司担任董事。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刘先生
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董事长,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则于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刘先生于二零零七年九月获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颁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先生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
成苏宁先生,35 岁,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成先生担任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销售部销售顾问,而于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成先生担任江河纸业美国公司销售部职员。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今,成先生历任北京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功能与社会事业投资部项目主管、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及副总经理。成先生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硕士研
究生学历。成先生为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曹进军先生, 59 岁,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一九八零年八月至一九八二年八月,曹先生担任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民品
设计所技术员。自一九八二年八月至一九八五年八月,彼担任石家庄市黄磷厂技术员。自一九八五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曹先生历任石家庄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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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集团公司技术员、热电一厂办公室主任、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东方热电股份公司证券部副部长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职。自二零零二年十二
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曹先生担任深圳东方热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彼于深圳赛泰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
职。二零一七年六月至今,曹先生担任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曹先生为大专学历。曹先生为本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
乔德卫先生,53 岁,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成为执行董事及为本公司总经理。乔先生自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四年七月于湖北省财政厅中央企业
管理处担任科员,并于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任副主任科员。彼自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于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计财
部副经理,并于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任该公司计财部经理。乔先生自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于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担任总裁助理。自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乔先生担任本公司的财务总监。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彼担任本公司的代总经理,
并于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今,乔先生亦为本公司董事。乔先生于一九八八年
七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一九九九年六月自湖北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于清华大学金
融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项目学习,并于二零一三年七月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乔先生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获得会计师资格,有关
证书由财政部专业主管部门颁授。乔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乔先生亦透过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
胡声泳先生,50 岁,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为财务总监。于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胡先生在武汉正信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正信公司」)财务部工作。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受正信公司委派,彼任武汉团结镭射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于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彼任正信公司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兼审计部经理。于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九月,胡先生任武汉证券公司
总裁助理兼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于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胡先生任晨兴环保集团公司华中区总经理。于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一
月,胡先生任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总裁助理。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胡先生任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本公司前身)财务总监。自二零一二年四月,胡先生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胡先生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胡先生于一九九一年六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获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主修经济管理工程。胡先生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有关证书由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评委会颁授。胡先生目前兼任本公司附属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及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先生为
本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
区岳州先生,69 岁,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区先生现任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区先生于一九八二年一月
至一九八三年一月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属下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室副主任,于一九八三年一月至一九八五年十一月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属下广
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业务科副科长,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至一九八七年五月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属下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室副主任,于
一九八八年四月至一九九二年一月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属下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室主任,于一九九二年一月至二零零零年一月担任广东省环境保
护局属下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彼于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
究设计院院长、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总经理、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区先生于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担
任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于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区先生于一九八二年七月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随后于一九八二年六月至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在清华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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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于一九八七年五月至一九八八年四月在日本国兵库公害研究所环境工程专业进修,于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六年六月在荷兰国乌德列兹省政府下属环
保部及荷兰 DHV 公司环境工程专业进修。区先生为本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
傅捷女士,41 岁,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女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及 ACCA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
傅女士于二零零零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傅女士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任
职,于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担任审计部高级经理,曾参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及中国 A 股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
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傅女士自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中国优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6168)财务总
监。自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今,傅女士任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834)财务总监,主要负责该公司的财务管理、投融资以及投资者关系。傅
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为大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824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女士为本
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
谢兰军先生,54 岁,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一九八九年二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谢先生历任广东省河源市司法局律
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律师。自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二年八月,谢先生担任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
谢先生担任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自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谢先生担任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自
二零零九年一至今,谢先生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并二零一七年六月起担任深圳机场集团外部董事,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出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先生毕业于兰州大学,本科学历。谢先生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审计委员会成员。
2. 监事
罗照国先生,42 岁,为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成为本公司监事。罗先生自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及
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分别担任中冶集团北京冶金设备研究设计总院财务部会计及主任助理。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彼任
北京国资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经理,自二零零三年七月起担任北京国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罗先生于二零零零年七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九年七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王梅林女士,34 岁,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成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自二
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专员。自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今,历任本公司法务专员、法务主管、法律事
务部副总经理。王梅林女士于二零零七年七月毕业于广东肇庆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王梅林女士于二零一三年三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
司法职业资格证书。
何红女士,44 岁,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成为本公司监事。自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零年,何女士担任上海胜康廖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
理。自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何女士担任迪堡金融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一年,何女士担任上海维音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自二零一一年至今,何女士为上海中汇金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何女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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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3. 高级管理层
乔德卫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有关乔先生的履历,请参阅本年报上文「董事」分节。
胡声泳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有关胡先生的履历,请参阅本年报上文「董事」分节。
黄建中先生,54 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于一九八九年六月至一九九零年十月,黄先生任深圳市中旅家电总汇办公室主任。于一九九零年十月至一
九九一年十二月,黄先生任职于深圳市中国旅行社。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三年八月,黄先生任深圳市中旅汽车运输公司办公室主任。于一九九
三年八月至一九九四年五月,黄先生任深圳市中旅东部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运输部助理总经理。于一九九四年五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黄先生任深圳
市商业银行龙岗支行信贷科长。于一九九八年四月至八月,黄先生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振华支行市场部主任。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黄先
生担任深圳市道斯垃圾处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时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期间兼任深圳道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黄先生担任绿色动力国际控股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并于二零零二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
九月兼任本公司前身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于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兼任蓝洋环保董事,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
零年八月兼任佛山市顺德区顺能垃圾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黄先生担任本公司前身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运行总监,并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至八月,兼任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今,黄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黄先生于一九
八九年六月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获得计划统计经济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黄先生亦
于二零零零年七月获得高级经营师资格,有关证书由湖北省劳动厅颁授。
成雁先生,56 岁,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于一九九零年八月至一九九六年六月,成先生任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于一九九六年十
月至二零零零年一月,成先生任深圳市科尔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于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期间,自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二零一零
年一月成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则担任本公司投资总监,并于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成先生
于一九八五年七月取得长安大学(原西安公路学院)机械系专业工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六年一月取得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张勇先生,48 岁,为本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张先生于一九九三年七月至一九九四年七月任四川庆岩机械厂(国营 5027 厂)技
术管理人员。自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六年十月于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驻厂代表。自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五月于维用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任职品管部副经理,经理以及总经理助理。自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于亿柏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任运营支持总监(行政总
监)。张先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于本公司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及主任,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并于二零一四年三
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担任本公司行政总监兼总裁办公室主任。自二零一七年一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张先生于一九九三年七月
份取得四川师范学院(现西华师范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并自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学习工商管理并获得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朱曙光先生,44 岁,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朱先生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以前在华夏证券工作,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在深圳市
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负责证券投资。于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朱先生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证券部副董事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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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理。于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朱先生于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经理,并同时担任其子公司深圳三鑫精美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朱先生担任本公司资金部负责人,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二零一五
年五月至今兼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自二零一七年一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朱先生一九九九年七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
位。
郝敬立先生,52 岁,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郝先生于 1990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历任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技术员、热控专责工程师、项目生产经理、
项目副经理;于 2007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武汉项
目公司总经理;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分别兼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通州项目公司总经理、密
云项目公司总经理;于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二零一九年十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郝先
生为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
奚强先生,41 岁,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奚先生于 1997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历任协鑫集团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值长、嘉兴协鑫热电
有限公司运行部经理、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厂长、东莞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创冠环保(中
国)有限公司中国区总部运营与技术管理总监;于 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历任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与技术
部总监;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垃圾发电事业部总经理;于 2015 年 4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
司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其中 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兼任红安项目公司总经理;于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运
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兼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自二零一九年十月起,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奚先生为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
张卫先生先生,52 岁,为本公司总工程师。张先生于 1989 年 7 月至 2004 年 2 月,历任广东中山市电力开发公司生产技术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
任工程师;于 2004 年 2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广东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副部长;于 2007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广州环保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技术部经理、增城项目公司总经理、南沙项目公司总工程师;于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垃圾发
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6 年 9 月至今,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总经理。自二零一九年十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张先生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4. 公司秘书
袁颕欣女士(「袁女士」),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卓佳」)企业服务部董事。卓佳是全球性的专业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商务、企业及投资
者服务。袁女士于企业服务范畴拥有逾 25 年经验,一直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私人公司及离岸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袁女士毕业于岭
南学院(现为岭南大学)。袁女士为特许秘书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特许秘 书公会」)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员。袁女士持
有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的执业者认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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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直军 北京国资公司 总裁
成苏宁 北京国资公司 城市功能与社会事业投部副
总经理
罗照国 北京国资公司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刘曙光 安徽省江淮成长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博韬创
合伙) 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进军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
何红 保利龙马鸿利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中汇金
伙企业(有限合伙) 玖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三)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区岳州 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会长
傅捷 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谢兰军 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非独立董事、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行业报酬水平,结合本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经营业绩而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 1194.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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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1194.52 万元
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董事、监事酬金及本公司最高薪酬人士之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十(2)b。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郝敬立 副总经理 聘任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奚强 副总经理 聘任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张卫 总工程师 聘任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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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集团职员人数为 2431 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7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16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43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 0
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442
技术人员 472
财务人员 292
行政管理人员 93
其它 132
合计 243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 20
本科 498
大专 1116
大专以下 797
合计 2431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员工提供“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水平”的薪酬,公司建立基于“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
薪酬管理体系,员工的薪酬与其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和工作表现挂钩。公司的薪酬管理执行“模
式差异化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不同岗位和职位分别执行“效益年薪制、基本年薪制、
项目薪酬制和基本月薪制”四种不同的薪酬模式。
公司将保持薪酬制度的稳定,未来将在执行现行薪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
善。公司将依据经营情况、物价指数和行业薪酬水平对员工薪酬水平进行适时调整,使员工收入
水平持续保持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系统性地开展培训工作,采取自修、业余培训、在岗培训和工作日脱岗培训等多种方式,
对本集团员工进行公司发展历史、公司文化、发展愿景、经营理念、基本规章、制度、运营管
理、环保、安全生产、垃圾发电相关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集团的核心技术、工艺流程等方
面的培训。特别是本集团以实习生导师制培训本集团招收的应届技校、中专、大专及本科毕业生
等高学历的新员工,以扩大本集团的后备人才。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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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
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监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
拥有(i)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 8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
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 352 条须登记于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或(iii)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
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持有权益的身所持股权占相关股份类别概约 所持股权占本公司股
董事 持有的股份数目 (1) (2)
份 百分比 本总额概约百分比
(3)
乔德卫先生 13,311,078 股 A 受控制法团权 1.76% 1.15%
股(好仓) 益
附注:
(1) 以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相关股份类别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
(2) 以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1,161,200,000 股股份为基准计算。
(3)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景秀投资」)(原名:深圳市景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 13,311,078 股 A 股,分别占本公司 A 股总股数约 1.76%及股本总额的约
1.15%。由于根据景秀投资合伙协议,乔德卫先生为景秀投资之总合伙人,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乔德卫先生被视为于景秀投资持有之 A 股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须存置的登记册
所载,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或香港联交所,本公司董事、监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概无于本
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
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述者外,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相
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并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之董事、监事或主要
行政人员或任何彼等之配偶或未满十八岁之子女可藉购买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
券而取得利益。
(二)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概无或已打算与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订立任何本
集团不得于一年内在不支付任何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情况下予以终止之服务协议。
(三)董事、监事或控股股东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
董事或监事或与该等董事或监事有关连的实体概无与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报告期末或报告期内
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订立而对本公司关系重大之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签订重大合
同或进行重大交易或安排。
(四)本公司与雇员的关系
本集团重视与雇员保持良好关系。本集团认为,雇员是本集团最重要的财富,是决定本集团可持
续发展的根基,为雇员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优越的工作环境及福利,有助建立良好员工关系及
挽留员工。本集团的薪资政策乃根据各雇员的表现制定并进行定期检讨。本集团会因应盈利情况
及雇员表现,酌情发放奖金予雇员以鼓励他们等对本集团作出贡献,并对优秀雇员给予晋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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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集团还为新雇员及在职雇员提供培训,以增进他们的技术知识。本集团亦为生产一线雇员提供消
防及生产安全培训。该等举措有助于提高本集团产能与效率。
(五)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的情况
本集团已制定合规程序,以确保遵守(尤其是)对其产生重大影响之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如
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中国财务报告准则等。董事会负责监察有关本集团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之政策
及常规,并对有关政策定期作出审阅。相关员工及相关营运单位会不时获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
规之任何变动。
就本公司所知,其已于各重大方面遵守对本公司业务及营运有重大影响之相关法律及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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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致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全体股东:
本年度,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国《公司法》,香港相关法例及条例的规
定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了本公司及本
公司股东(「股东」)的权益和利益。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集团二零一九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
告。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已按有关的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和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勤勉、诚信原则,忠实履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行为。
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仍将一如既往地依据公司章程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和保障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承监事会命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罗照国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深圳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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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
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并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相关人员勤勉尽
职。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未发现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
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集团致力于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务求保障股东权益及提升本公司价值及问责性。本公司已
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
则。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
文。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及提升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查询索引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6 月 5 日 www.hkexnews.hk 2019 年 6 月 5 日
www.sse.com.cn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9 年 12 月 20 日 www.hkexnews.hk 2019 年 12 月 20 日
东大会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四、股东权利
为保障股东利益及权利,本公司将于股东大会上就每项实际独立之事宜(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提
呈个别决议案。于股东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按股数投票表决,而投票
结果将于各股东大会结束后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登。
(一)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或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
上述股东可签署一份或者数份阐明会议的议题的书面要求,以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或类
别大会。上述提议股东的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二) 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出议案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本公司提出决议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至少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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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至于向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任何查询,股东可将书面查询发送至本公司。本公司通常不会处理口头
或匿名查询。
(四) 联络详情
股东可将彼等之书面查询或要求发送至以下地址: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收件人为朱曙光先生)
为免生疑问,股东须将妥为签署的书面要求、通知或声明或查询(视情况而定)的正本存放
于及寄发至上述地址,并提供彼等的全名、联络详情及身份,以便本公司回复。股东资料可能根
据法律规定而予以披露。
五、董事会
(一)董事会概述
1. 董事会的组成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由如下董事组成:
非执行董事
直军(董事长)
刘曙光
成苏宁
曹进军
执行董事
乔德卫(总经理)
胡声泳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区岳州
傅捷
谢兰军
于报告期内,董事会有九名成员,其中四名非执行董事、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履历资料载列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报告之「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章节。
董事会成员之间并无任何关系。
2. 非执行董事及董事重选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 A.4.1 条要求非执行董事须有指定任期并应接受重选,而守则条文第
A.4.2 条订明所有为填补临时空缺已获委任的董事,均须于彼等获委任后的首个股东大会上接受
股东选举,另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之董事)应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
本公司各董事均订明以董事会该届任期(即不多于三年)为委任服务年期,并可由股东重选
连任。
(二) 董事会与管理层
1. 董事会及管理层职责、问责及贡献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控制本公司并监管本集团之业务、策略决策及表现以及共同负责透过指导及监
管本公司之事务推动其成功发展。董事会以本公司之利益作出客观决定。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各种不同的宝贵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使其
有效率及有效地运作。
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并及时获得本公司所有数据以及要求公司秘书及高级管理层提供服务及意见。
董事可于要求时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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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董事须向本公司披露彼等担任之其他职务之详情,而董事会定期审阅各董事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
时须作出之贡献。
董事会负责决定所有重要事宜,当中涉及政策事宜、策略及预算、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重
大交易(特别是或会涉及利益冲突者)、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本公司其他重大营运事宜。有关
执行董事会决策、指导及协调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之职责转授予管理层。
2.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四个委员会(即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监督
本公司各方面事务。本公司所有董事委员会均具有特定书面职权范围。董事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刊
载于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可应股东要求提供。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是否连续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直军 否 11 11 7 0 0 否 2
刘曙光 否 11 10 7 1 0 否 0
成苏宁 否 11 11 7 0 0 否 2
曹进军 否 11 10 8 1 0 否 0
乔德卫 否 11 11 8 0 0 否 2
胡声泳 否 11 11 7 0 0 否 2
区岳州 是 11 10 7 1 0 否 0
傅捷 是 11 11 7 0 0 否 2
谢兰军 是 11 11 8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7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培训情况
董事时刻了解作为本公司董事之职责,以及本公司的经营方针、业务活动与发展。
每名新委任的董事于首次委任时均会获得正式、全面兼特为其而设的就任培训,以确保其对本公
司的业务及运作有适当了解,以及完全知悉其在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定下的职责及义
务。有关就任培训还包括考察本公司的主要厂房场地,并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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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董事应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以确保其继续在具备全面信息及切合所需
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适当的时候,本公司会安排内部提升简介会并发送特定主题的阅读
数据给各位董事。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所有董事已通过参加研讨会及╱或会议及╱论坛及╱或阅读材料等方式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发展。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以下董事出席研讨会╱培训╱内部简介会╱阅读资
料:
参加研讨会及╱或 阅读期刊、最新信
董事 会议 息、文章及╱或材料
及╱或论坛 等
非执行董事
直军(董事长) √ √
刘曙光 √ √
成苏宁 √ √
曹进军 √ √
执行董事
乔德卫(总经理) √ √
胡声泳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区岳州 √ √
傅捷 √ √
谢兰军 √ √
2. 企业管治职责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 D.3.1 条所载列的职责。
董事会审阅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本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及常规、遵守管理办法及雇员书面指引、及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以
及本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3. 独立非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会符合(1)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10(1)条关于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2) 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10(2)条关于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及(3) 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10A 条所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规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所载之独立性指引,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彼之独立性之
年度书面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七、董事长和总经理
董事长及总经理分别由直军先生及乔德卫先生担任。董事长提供领导董事会,并负责制定本公司
的企业及业务策略以及作出本公司主要企业及运营决策。总经理着重于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负责
日常运营及管理。彼亦参与制定及实施本公司整体企业及业务策略。彼等各自的职责都有明确的
书面规定。
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一)审计委员会
73
2019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已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现由下列
董事组成:
独立非执行董事
傅捷(主席)
谢兰军
非执行董事
成苏宁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建议委聘、续聘或罢免外部审计师;(ii)根据适用
标准检讨及监督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审计过程的有效性;(iii)审阅本公司的财务
资料;(iv)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v)加强沟通渠道,让本集团雇员可在机密情况下就财
务报告、内部监控或其他事宜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疑问;及(vi)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制度以及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考虑续聘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二零年外部审计师,并在无执行董事出席的情况
下与外部核数师召开两次会议。
(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联交所上市规则成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现
由下列董事组成: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区岳州(主席)
傅捷
非执行董事
曹进军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研究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架构及
政策,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ii)在董事会转授责任下,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
层成员的薪酬福利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iii)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供推荐
建议;(iv)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不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及(v)监控董
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的实施情况。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 B.1.5 条,高级管理层成员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年度薪酬范围载列如下:
薪酬范围(港元) 人数
1,000,001 至 1,500,000 港元 5
1,500,001 至 2,000,000 港元 2
2,000,001 至 2,500,000 港元 1
全体董事、监事及若干高级管理层成员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薪酬详情载于
年报所载财务报表附注十。
(三)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联交所上市规则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现由下列董事组
成:
独立非执行董事
谢兰军(主席)
区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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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非执行董事
成苏宁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
会提供推荐建议;(ii)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任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提供建
议,以配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及(iii)物色具备合适资格担任董事的人士,并挑选或提名有关
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就提名合适董事人选,本公司董事会采纳了《董事提名政策》以明确董事提名标准。提名委员会
在评估人选时将参考以下因素:
符合《公司法》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信誉
于企业管理、法律、财务或环保产业方面的知识与经验
可投入的时间及代表相关界别的利益
董事会各方面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18 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专
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任期等方面。
上述因素只供参考,并不旨在涵盖所有因素,也不具决定性作用。提名委员会可决定提名任何其
认为适当的人士。
此外,根据《董事提名政策》建议人选应按既定格式提交所需的个人资料,以及提交同意书,同
意被委任为董事,并同意就其参选董事或与此有关的事情在任何文件或相关网站公开披露其个人
资料。提名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候选人提供额外资料及文件。
就评估董事会组成,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提名委员会在人员选择过程中致
力于发展董事会的多元化,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以及职业
经验。此外,提名委员会考虑讨论并就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量化目标达成共识,并建议董事会采
纳。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方面保持适当平衡。
(四)战略委员会
本公司另已成立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现由下列董事组成:
非执行董事
直军(主席)
刘曙光
执行董事
乔德卫
胡声泳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区岳州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研究本公司的中长期战略与发展计划并就此提出
推荐建议;(ii)研究本公司的重大资本开支、投资及融资项目并就此提出推荐建议;及(iii)研
究与本公司发展有关的重大事宜并就此提出推荐建议。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委员会:2019 年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方
案、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非公开发行 A 股涉及的重大关
联交易以及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
(二)、提名委员会:2019 年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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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报告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 年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考核与
董事薪酬计划等议案;
(四)、战略委员会:2019 年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经营计划等
议案。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
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效益年薪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年度目标效益奖
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金方案,并报董
事会批准。
十三、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监事及雇员之股份买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其条款不逊
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规
定准则。本公司已就董事及监事有否于报告期内遵守管理办法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
而全体董事及监事已确认彼等均有遵守管理办法。本公司已为可能拥有本公司未公开内部数据之
相关雇员买卖证券订立不逊于标准守则之雇员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本公司并不知悉
有任何雇员违反雇员书面指引之事宜。
(二) 董事有关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知悉彼等编制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之职责。
董事并不知悉任何重大不确定因素涉及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疑惑之事件或情况。
有关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就财务报表的报告责任的声明已载于的独立核数师报告。
(三) 核数师薪酬
76
2019 年年度报告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就审计服务向本公司之外部核数师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他中国审计师)支付之薪酬为人民币 329.87 万元,其中人民
币 258 万元是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审计服务
所支付的费用及人民币 50 万元是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截至二零一
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就其外部核数师提供的非审计服务产生了人民币 16.62 万元
的费用,该等服务与[本公司编制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有关。
(四)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确认其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及检讨其成效之责任。有关制度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
完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只可对重大错误陈述或亏损提供合理但并非绝对的保证。
董事会有整体责任评估及厘定本公司为达成战略目标所愿承担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建立及维持
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
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领导管理层及监督彼等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及监察。
董事会透过审计委员会检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风险管
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
管理层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评估,并已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确认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
本公司已设立及实施不同风险管理程序及指引,并列明权责。每年进行自我评估,以确保各部门
妥为遵守监控政策。
所有部门定期进行内部监控评估,以识别对本集团业务及各方面(包括主要营运及财务程序、监
管合规及信息保安)具有潜在影响的风险。管理层与部长协同评估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提供处理
方案,并监察风险管理的进展。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功能,并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
的充足性及有效性进行独立审查。内部审计部门检查有关会计惯例及所有重大监控等主要事项,
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其调查结果及改善建议。
董事会由审计委员会协助,透过审阅管理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
度的有效性,并为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为有
效及充足。
(五) 公司秘书
服务供应商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之袁颖欣女士为本公司公司秘书。袁女士于本公司的主要联系
人士为董事会秘书朱曙光先生。
袁颖欣女士已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29 条之规定,于年内接受多于 15 小时相关专业培训。
(六) 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让投资者了解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相当重
要。本公司尽力保持与股东之间的对话,尤其是透过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于股东周年
大会,董事(或彼等的代表(倘适用))将出席股东大会会见股东并解答股东疑问。
第十二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
第十三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082 号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绿色动力公司”) 财务报
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绿色动力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绿色动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78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082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注释 14 和注释 19“所述的会计政
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1 和注释 14“。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绿色动力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合称“绿色动 与评价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
力集团”) 采用建设 - 运营 - 移交 (以下简称 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BOT”) 方式,与中国地方政府 (以下简称 了解并评价绿色动力集团与金融资产及无
“合同授予方”) 签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 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确认相关的关键内
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绿色 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动力集团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建造期间),
了解绿色动力集团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
之后一般在 23 至 30 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运营
关规定对各特许经营协议进行分析与评估
(运营期间) 。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绿色动
的过程;检查本年度开工建设的项目所签
力集团需要将有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偿移
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以评价各特许经营协
交至各地方政府 (移交) 。
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 BOT 业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运营期间,绿色动力 务的有关规定;
集团可以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及上网电费。除
检查以前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
此以外,合同授予方承诺在运营期间按照最
于本年度是否发生更改以及相关更改是否
低垃圾处理量 (吨 / 年) 和垃圾处理单价支付
影响本年度 BOT 项目的会计处理;
保底垃圾处理费用,该垃圾处理单价固定,
检查合同授予方对绿色动力集团承诺的最
但必要时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低垃圾处理量和垃圾处理单价等相关协议
条款,将其与管理层确认金融资产总额时
所使用的保底垃圾处理费金额进行核对;
检查各运营项目的实际垃圾处理量是否超
过最低垃圾处理量,并针对实际垃圾处理
量选取样本,检查相关运营项目与合同授
予方的月度垃圾处理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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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082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注释 14 和注释 19“所述的会计政
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1 和注释 14“。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就项目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建造成本,绿色动 对于重要的在建项目执行实地观察程序,
力集团依据特许经营期内每年可以收取的保 并对项目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访
底垃圾处理费用,在建造期间确认相关的金 谈,以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
融资产;绿色动力集团将项目建造过程中发 将本年度在建 BOT 项目的预计总建造成
生的建造成本总额减去确认为金融资产的部 本与以前年度的具有同等垃圾处理规模的
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 项目进行比较;同时将本年度在建 BOT
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于期末根据各项目完工 项目的预计总建造成本核对至后续签订的
百分比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按照实际发生 主要采购合同,以评价绿色动力集团在估
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建造成本的比率确定。 计 BOT 项目预计总建造成本时是否存在
预计总建造成本主要依据原材料和设备的采 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购价格、其他相关成本及市场情况进行估 参考在建 BOT 项目的合同完工进度表检
计。 查在建项目的完工百分比:获取绿色动力
鉴于上述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理对合并 公司编制的合同完工进度表,查看独立的
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且在估计各项目预计总 监理工程师对完工进度表的签字核实 (如
建造成本和完工百分比方面涉及重大的管理 适用);同时在抽样的基础上,将完工进
层判断以及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我 度表中的实际建造成本核对至供货商合
们将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确 同、付款记录、监理报告等支持性文件,
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以评价合同完工进度表记录的合同进度是
否与支持性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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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082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潜在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注释 17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4”。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绿色动力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垃圾焚烧发 与评价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潜在减值相
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因为绿色动力集团履行 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了特许经营协议所规定的所有义务,对于绿 了解并评价绿色动力集团与无形资产 - 特
色动力集团使用相应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处 许经营权的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
理地方政府提供的垃圾以及使用垃圾焚烧发 计和运行有效性;
电设施将垃圾转化成电力,绿色动力集团有
询问管理层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出现减
权利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电网公司收取费
值迹象的确定标准,以评价管理层识别的
用。
出现减值迹象的 BOT 项目是否完整;
由于存在某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预
的账面价值无法通过未来运营期所产生的现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表,将预计未来
金流得到全额收回的风险,因此于会计期
现金流量现值计算表中的运营期间的收入
末,
增长率、未来运营成本等关键参数与运营
针对尚未开始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管理层批准的预算
管理层评估各项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 及外部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额;
将管理层于上一年度就各项特许经营权的
针对已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当出现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表中的关键假
减值迹象,管理层评估各项特许经营权的 设和估计与 2019 年度的实际经营数据进
可收回金额。 行比较,询问管理层差异的原因,以考虑
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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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082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潜在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注释 17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4”。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 利用本所估值专家的工作,通过他们将管
量的现值确定。为确定该等资产预计未来现 理层在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所适
金流量的现值,管理层就各项特许经营权编 用的折现率对比至同行业其他公司的现有
制现金流量预测,其中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 财务资料并考虑是否有国家和公司层面之
断,尤其是对于运营期间的收入增长率、未 特定风险溢价,评价管理层所适用的折现
来运营成本以及适用的折现率。 率是否在同行业其他公司所采用的区间
由于在进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中涉及 内;
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尤其是在估计未来现金 对管理层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所
流量的现值方面,该估计存在固有的不确定 采用的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并考虑
性并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我们将无 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的潜在减值识别为关键 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评
审计事项。 估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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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082 号
四、其他信息
绿色动力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绿色动力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
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
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
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绿色动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绿色动力公司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绿色动力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
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
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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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082 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
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
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绿色动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绿色动力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
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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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001082 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
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
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
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房炅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黄秋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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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8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经重述) (经重述)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432,140,938.55 710,736,003.72 694,492,369.22
应收票据 五、2 - 16,329,816.00 1,188,000.00
应收账款 五、3 452,783,629.70 231,720,897.81 137,882,371.30
应收款项融资 五、4 10,036,291.46 - -
预付款项 五、5 15,355,672.33 35,883,159.32 10,665,860.03
其他应收款 五、6 22,779,939.42 67,278,534.97 43,025,535.20
存货 五、7 29,114,023.28 20,094,393.80 13,468,671.92
合同资产 五、8 395,564,422.73 155,318,993.04 62,445,722.3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五、9 87,687,596.31 71,704,170.76 60,253,469.54
其他流动资产 五、10 181,724,630.58 136,983,506.10 79,571,134.97
流动资产合计 1,627,187,144.36 1,446,049,475.52 1,102,993,134.5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五、11 4,466,535,132.13 3,836,000,876.02 2,851,455,610.55
长期股权投资 五、12 62,907,982.84 31,222,775.27 -
固定资产 五、13 49,996,842.55 49,538,030.79 11,222,619.07
使用权资产 五、53 1,464,901.09 - -
无形资产 五、14 6,453,018,803.00 4,411,246,358.86 2,250,956,146.38
商誉 五、15 43,910,821.67 43,910,821.67 -
长期待摊费用 五、16 581,287.19 1,300,011.71 1,252,282.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7 203,427,135.40 180,996,600.65 144,492,431.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8 761,757,354.24 688,741,531.41 502,153,608.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43,600,260.11 9,242,957,006.38 5,761,532,698.11
资产总计 13,670,787,404.47 10,689,006,481.90 6,864,525,832.65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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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8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经重述) (经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9 2,433,082,965.96 854,000,000.00 310,154,600.00
应付账款 五、20 1,212,897,951.38 900,854,708.97 480,416,745.67
预收款项 - - 868,370.67
合同负债 五、21 9,737,256.69 6,145,947.92 -
应付职工薪酬 五、22 85,954,559.07 76,002,585.39 52,761,417.16
应交税费 五、23 49,034,096.54 43,246,575.79 37,643,292.07
其他应付款 五、24 149,645,055.37 369,910,815.21 50,690,875.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5 705,048,955.21 539,592,998.16 364,932,684.97
流动负债合计 4,645,400,840.22 2,789,753,631.44 1,297,467,986.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26 5,057,022,246.80 4,390,551,321.62 2,914,085,622.20
租赁负债 五、53 554,586.70 - -
长期应付款 五、27 297,314,473.80 305,098,322.59 319,693,175.61
递延收益 五、28 46,592,569.32 21,297,023.96 18,333,333.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7 127,386,997.96 109,709,057.59 29,602,706.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28,870,874.58 4,826,655,725.76 3,281,714,837.66
负债合计 10,174,271,714.80 7,616,409,357.20 4,579,182,824.03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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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8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经重述) (经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五、29 1,161,200,000.00 1,161,200,000.00 1,045,000,000.00
资本公积 五、30 859,074,607.53 858,803,441.83 628,984,641.83
其他综合收益 五、31 (8,121,791.15) (8,118,159.45) (10,098,220.33)
盈余公积 五、32 87,319,205.31 71,532,851.40 56,379,717.24
未分配利润 五、33 1,196,756,895.66 912,574,775.97 562,076,869.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296,228,917.35 2,995,992,909.75 2,282,343,008.62
少数股东权益 200,286,772.32 76,604,214.95 3,000,000.00
股东权益总计 3,496,515,689.67 3,072,597,124.70 2,285,343,008.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3,670,787,404.47 10,689,006,481.90 6,864,525,832.65
此财务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乔德卫 胡声泳 赵林斌 (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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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8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经重述) (经重述)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174,478.11 280,410,049.42 132,881,313.36
应收账款 十五、1 75,971,673.15 20,487,404.22 23,432,152.99
预付账款 71,288.95 824,071.91 3,903,404.82
其他应收款 十五、2 904,583,206.37 476,680,139.04 227,047,409.3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95,400,000.00 25,744,348.18 75,203,703.66
其他流动资产 1,351,164.06 3,500,000.00 8,584,557.51
流动资产合计 1,224,551,810.64 807,646,012.77 471,052,541.6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十五、3 463,320,000.00 338,175,651.82 386,516,296.34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五、4 4,726,940,333.87 3,811,481,435.51 2,517,058,660.24
固定资产 2,160,807.88 1,173,504.80 1,573,002.58
使用权资产 510,805.36 - -
无形资产 1,117,232.18 538,087.51 137,858.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8,062.23 948,156.39 578,627.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94,987,241.52 4,152,316,836.03 2,905,864,445.39
资产总计 6,419,539,052.16 4,959,962,848.80 3,376,916,987.06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8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8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经重述) (经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15,000,000.00 860,000,000.00 260,000,000.00
应付账款 172,721.24 2,451,600.02 5,308,301.28
预收款项 - - 19,059,400.00
合同负债 10,000,000.00 10,000,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20,287,897.76 18,466,649.40 12,595,926.45
应交税费 449,290.11 1,945,247.00 1,705,182.51
其他应付款 229,503,503.87 271,886,881.28 22,927,146.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3,828,192.74 155,354,661.34 87,945,661.34
流动负债合计 2,929,241,605.72 1,320,105,039.04 409,541,617.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53,299,321.97 1,044,603,224.39 869,670,925.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853,299,321.97 1,044,603,224.39 869,670,925.57
负债合计 3,782,540,927.69 2,364,708,263.43 1,279,212,543.32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90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8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月1日
(经重述) (经重述)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股东权益:
股本 五、29 1,161,200,000.00 1,161,200,000.00 1,045,000,000.00
资本公积 十五、5 906,165,435.50 906,165,435.50 676,346,635.50
盈余公积 五、32 87,319,205.31 71,532,851.40 56,379,717.24
未分配利润 十五、6 482,313,483.66 456,356,298.47 319,978,091.00
股东权益合计 2,636,998,124.47 2,595,254,585.37 2,097,704,443.7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419,539,052.16 4,959,962,848.80 3,376,916,987.06
此财务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乔德卫 胡声泳 赵林斌 (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9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经重述)
一、营业收入 五、34 1,752,449,088.97 1,140,074,395.71
减:营业成本 五、34 806,468,273.61 468,611,731.36
税金及附加 五、35 36,269,997.46 27,794,343.41
管理费用 五、36 142,237,649.84 112,904,942.74
研发费用 五、37 10,667,001.22 13,150,331.97
财务费用 五、38 328,355,274.31 208,520,625.74
其中:利息费用 330,832,005.04 208,347,903.03
利息收入 4,493,227.56 3,718,738.93
加:其他收益 五、39 93,631,981.53 89,337,663.01
投资收益 / (损失) 五、40 860,528.23 (1,714.55)
其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损失) 6,735.47 (1,714.55)
信用减值损失 五、41 (37,752,762.71) (12,913,629.41)
资产减值损失 五、42 (12,547,763.33) -
资产处置 (损失) / 收益 五、43 (128,702.00) 7,837.86
二、营业利润 472,514,174.25 385,522,577.40
加:营业外收入 五、44 2,428,556.02 14,295,923.04
减:营业外支出 五、44 1,020,639.15 1,571,646.63
三、利润总额 473,922,091.12 398,246,853.81
减:所得税费用 五、45 57,067,526.80 32,567,226.33
四、净利润 416,854,564.32 365,679,627.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6,088,473.60 365,651,040.25
少数股东损益 766,090.72 28,587.23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92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经重述)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五、31 (3,631.70) 1,980,060.8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6,850,932.62 367,659,688.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16,084,841.90 367,631,101.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66,090.72 28,587.23
七、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五、46 0.36 0.33
(二) 稀释每股收益 五、46 0.36 0.33
此财务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乔德卫 胡声泳 赵林斌 (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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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一、营业收入 十五、7 116,665,855.23 125,215,044.72
减:营业成本 十五、7 8,664,581.08 9,004,114.52
税金及附加 593,417.93 591,851.33
管理费用 46,202,081.43 41,490,719.78
研发费用 8,615,733.03 10,991,458.02
财务费用 136,078,887.50 68,929,836.77
其中:利息费用 135,231,247.22 68,906,311.06
利息收入 1,777,320.74 2,433,278.50
加:其他收益 579,406.67 505,359.44
投资收益 十五、8 240,638,934.28 159,384,789.95
其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6,131,302.61) (1,714.55)
信用减值损失 67,294.43 (2,841,388.62)
资产处置收益 10,145.67 -
二、营业利润 157,806,935.31 151,255,825.07
加:营业外收入 - 3,413.79
减:营业外支出 - 7,733.03
三、利润总额 157,806,935.31 151,251,505.83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94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三、利润总额 157,806,935.31 151,251,505.83
减:所得税费用 (56,603.79) (279,835.80)
四、净利润 157,863,539.10 151,531,341.6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7,863,539.10 151,531,341.63
此财务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乔德卫 胡声泳 赵林斌 (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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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建设 - 运营 -
移交 (“BOT”) 项目及建设 - 移交
五、
(“BT”) 项目收到的现金 48(6) 1,581,019,824.12 1,159,829,740.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71,068,724.08 85,979,263.60
五、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1) 100,443,759.85 65,723,490.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2,532,308.05 1,311,532,493.81
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1,159,462.88 322,793,404.80
BOT 项目及 BT 项目长期应收款
五、
本金增加额 48(6) 699,417,945.94 717,017,878.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8,236,968.73 239,442,568.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2,809,981.78 170,748,569.69
五、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2) 89,097,484.27 84,246,726.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0,721,843.60 1,534,249,148.41
五、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a) (48,189,535.55) (222,716,654.60)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9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5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92,343.96 362,729.95
五、
处置合营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9(2) - 30,636,578.02
五、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3) 58,734,275.91 3,900,354.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426,619.87 34,899,662.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01,872,546.01 880,476,896.80
五、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49(2) 257,548,030.05 439,238,742.38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816,510.20 62,224,489.80
五、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4) 30,000,000.00 65,316,510.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27,237,086.26 1,447,256,639.1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4,810,466.39) (1,412,356,976.57)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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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3,187,632.34 62,012,939.9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123,187,632.34 62,012,939.95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的款项 - 382,29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369,572,393.53 2,245,454,431.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2,760,025.87 2,689,765,371.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6,847,714.68 862,542,906.6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50,793,898.59 195,699,693.98
五、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 4,324,032.43 31,194,642.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1,965,645.70 1,089,437,243.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0,794,380.17 1,600,328,127.89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98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10,556.60 3,431,617.78
五、
五、现金净减少额 49(1)(b) (281,995,065.17) (31,313,885.50)
加:年初现金余额 633,978,483.72 665,292,369.22
五、
六、年末现金余额 49(3) 351,983,418.55 633,978,483.72
此财务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乔德卫 胡声泳 赵林斌 (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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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500,759.26 127,367,825.85
收到的税收返还 - 1,646,585.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128,142.64 213,995,60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628,901.90 343,010,019.70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3,857,789.07 6,518,922.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213,095.86 28,777,235.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90,826.88 6,111,424.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452,446.58 244,106,149.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7,414,158.39 285,513,732.42
十五、
经营活动 (使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a) (3,785,256.49) 57,496,287.28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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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8,5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6,175,738.10 130,5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6,097.22 304,316.28
处置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636,578.0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 625,826,026.15 790,902,527.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0,527,861.47 952,343,421.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91,935.46 701,142.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728,109,200.89 625,424,489.8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258,048,280.00 448,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4,600,000.00 902,606,510.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2,249,416.35 1,976,732,142.42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1,721,554.88) (1,024,388,721.09)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10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3,000,000.00 1,262,990,000.00
首次公开发售取得的款项净额 - 382,29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3,000,000.00 1,645,28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3,354,661.34 419,555,661.34
分配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7,164,839.54 68,553,287.9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21,097.37 31,194,642.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4,040,598.25 519,303,591.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959,401.75 1,125,984,408.14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102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8,161.69) 36,761.73
十五、
五、现金净减少额 9(1)(b) (236,635,571.31) 159,128,736.06
加:年初现金余额 271,810,049.42 112,681,313.36
十五、
六、年末现金余额 9(2) 35,174,478.11 271,810,049.42
此财务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乔德卫 胡声泳 赵林斌 (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103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1,161,200,000.00 858,803,441.83 (8,118,159.45) 71,532,851.40 912,574,775.97 2,995,992,909.75 76,604,214.95 3,072,597,124.7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3,631.70) - 416,088,473.60 416,084,841.90 766,090.72 416,850,932.62
(二) 股东投入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122,916,466.65 122,916,466.65
2. 其他 - 271,165.70 - - - 271,165.70 - 271,165.70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五、32 - - - 15,786,353.91 (15,786,353.91) - - -
2. 对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116,120,000.00) (116,120,000.00) - (116,120,000.00)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161,200,000.00 859,074,607.53 (8,121,791.15) 87,319,205.31 1,196,756,895.66 3,296,228,917.35 200,286,772.32 3,496,515,689.67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104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经重述) 1,045,000,000.00 628,984,641.83 (10,098,220.33) 56,379,717.24 562,076,869.88 2,282,343,008.62 3,000,000.00 2,285,343,008.6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1,980,060.88 - 365,651,040.25 367,631,101.13 28,587.23 367,659,688.36
(二) 股东投入资本
1.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16,200,000.00 229,818,800.00 - - - 346,018,800.00 73,535,235.53 419,554,035.53
2. 其他 - - - - - - 40,392.19 40,392.19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五、32 - - - 15,153,134.16 (15,153,134.16) - - -
2. 对股东的分配 五、33 - - - - - - - -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重述) 1,161,200,000.00 858,803,441.83 (8,118,159.45) 71,532,851.40 912,574,775.97 2,995,992,909.75 76,604,214.95 3,072,597,124.70
此财务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乔德卫 胡声泳 赵林斌 (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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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1,161,200,000.00 906,165,435.50 71,532,851.40 456,356,298.47 2,595,254,585.37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157,863,539.10 157,863,539.10
(二)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五、32 - - 15,786,353.91 (15,786,353.91) -
2. 向股东分配利润 五、33 - - - (116,120,000.00) (116,120,000.00)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161,200,000.00 906,165,435.50 87,319,205.31 482,313,483.66 2,636,998,124.47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10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 1,045,000,000.00 676,346,635.50 56,379,717.24 319,978,091.00 2,097,704,443.7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 151,531,341.63 151,531,341.63
(二) 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16,200,000.00 229,818,800.00 - - 346,018,800.00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五、32 - - 15,153,134.16 (15,153,134.16) -
2. 向股东分配利润 五、33 - - - - -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161,200,000.00 906,165,435.50 71,532,851.40 456,356,298.47 2,595,254,585.37
此财务报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乔德卫 胡声泳 赵林斌 (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刊载于第 108 页至第 248 页的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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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是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绿色动
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007 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东省深圳市。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北京国资公司”) 。
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4 年 6 月 29 日,本公
司于香港联交所公开发行项目的承销商悉数行使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9 日刊发的招股章程所
属的超额配售权。
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 746 号) 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1,620 万普通股 (A 股) 。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人民币普通
股 116,200,000.00 股,增加股本人民币 116,200,000.00 元。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本公司的
实收资本 (股本) 为人民币 1,161,200,000.00 元,股份总数为 1,161,200,000.00 股。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主要从事垃圾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相关设备
设计开发及系统集成,垃圾处理项目工程管理、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相关的技术咨询。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及新增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六及附注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 》的披露规定编制。
此外,本财务报表还包括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之相关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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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了财政部 2017 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了财政部 2018 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参见附注三、
30(1)) 。
2、 持续经营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3,018,213,695.86 元,其中包含对本公
司的控股母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短期借款约人民币 2,324,000,000.00
元。此外,本集团已承诺的一年内的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 2,693,229,995.28 元,存在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管理层拟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本集团能够继续获取足够充分的营运资金以支持未来 12 个
月的经营需要:
(a) 本集团一直与各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使得本集团能从该等金融机
构获得充足的融资授信额度。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可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
币 5,066,768,950.54 元。
(b)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可用的控股母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的借款剩余额度为人民币 1,006,000,000.00 元。
(c) 随着新建项目的不断完工和投入运营,管理层预计本集团将能够从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取
得稳定的现金流入。
基于上述因素,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能够获取足够充分的营运资金以支持本集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12 个月的经营需要。因此管理层确信本集团之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是恰当
的。
三、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集团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无形资产的摊销以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会计政
策是根据本集团相关业务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19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
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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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业务为使用垃圾焚烧技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兴建、营运。本
集团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及焚烧发电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
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
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
三、8 进行了折算。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
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
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
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
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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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
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
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参见附注三、11(2))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
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
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
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
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
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
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
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
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
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
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
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
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
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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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
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
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
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
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 (参见附注三、13) 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
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
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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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
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三、19 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
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
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
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
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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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
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
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着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
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
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
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
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
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
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
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于本财务报表期间内,本集团并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只持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
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
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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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负债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于本财务报表期间,本集团并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财务
担保合同负债,只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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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
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
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
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
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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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着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
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
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着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
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着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着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着增
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
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着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 (如
果持有) 等追索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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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
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
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
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
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
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
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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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
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量。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
益。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
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
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实地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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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
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
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
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
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于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7。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三、6 进行处理。
(b)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 (参见附注三、11(3)) 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
的一项安排。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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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
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
团与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
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
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
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
收益分享额。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7。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即对安排的回报
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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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
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
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
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
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使用寿命 (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运输工具 5-10 年 5% 9.5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5年 5% 19.00%
房屋建筑物 20 年 5% 4.75%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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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
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3、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
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
的摊销):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
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
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
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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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7)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
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各项主要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 摊销年限
特许经营权 23 - 30 年
软件 10 年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处理。
(1) 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采用建设 - 运营 - 移交 (“BOT”) 方式,与中国地方政府 (合同授予方) 签订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本集团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建造期间) ,之
后一般在 23 至 30 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运营 (运营期间) 。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集团需要将有
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偿移交至各地方政府 (移交)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运营期间,本集团
可以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及上网电费。
本集团采用建设 - 运营 - 拥有 (“BOO”) 方式,与中国地方政府 (合同授予方) 签订危废处置项
目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本集团兴建及经营危废处理厂并可以在运营期间
收取危废处理费。
若本集团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本集团
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
偿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金融资产处理 (参见附注三、9) ;若合同规定本集团在
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
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发生相关建造成本的同时确认
无形资产 - 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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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
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
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15、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 (参见附注三、17) 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
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6、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主要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摊销年限 (年)
经营租入办公室装修费 3年
17、 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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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尚无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于每年年度终
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 (参见附注三、18) 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
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
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
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
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18、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
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
(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
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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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
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
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
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
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
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
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
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
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
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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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
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
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BOT、BOO 和“建设 - 移交”(“BT”) 项目相关收入
对于 BOT、BOO 和 BT 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规定判断,对于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
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项目运营期间,本集团按照下述原则分别确认供电收入及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a) 供电收入
当电力供应至当地的电网公司时,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与此同时本集团确认收
入。本集团按实际供电量及购售电合同等约定的单价及上网电量确认供电收入金额。
(b) 提供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本集团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本集团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 BOT 协议约
定的单价并扣除已确认为金融资产收回的部分后的金额确认垃圾处理收入。
20、 利息收入
对于 BOT 及 BT 建造过程中确认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
相关 BOT 及 BT 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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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 。该成本
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
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
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
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
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
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
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2、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
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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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
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
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
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
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
合理预期时。
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
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
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
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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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
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
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
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
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
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
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
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
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
偿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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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
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
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
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
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
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
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
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
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
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三、17 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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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
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26、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
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7、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
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
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
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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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
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
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
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
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评价体系和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层通过定
期审计集团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与业绩评价。本集团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
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29、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
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
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
期间予以确认。
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三、12 和 14) 和各类资产减值 (参见附
注五、3、6、7、8、13、15 和 53 以及附注十五、1 和 2) 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
估计如下:
(1) BOT 项目 - 如附注三、14(1) 所述,本集团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
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本集团根据各 BOT 项目可确认的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总
额和项目于各会计期末的完工百分比确认各会计期末的金融资产及无形资产。项目建设过程
中,本集团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
(2) 附注五、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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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a)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同时为
了能够提供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决定对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确认
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集团以前的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在
项目纳入国补目录且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已经移交给电力部门后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
电费收入,并一次性确认自项目运营以来的全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本集团
现将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变更为:自项目运营之日起,发电并
网并经电力部门认可,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已经移交给电力部门后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补
助电费收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已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审批通过。本集团已
按照上述准则的规定编制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2018 年 1 月 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合同资产 - 62,445,722.36 62,445,722.36
其他流动资产 73,146,086.71 6,425,048.26 79,571,134.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490,684.33 (998,252.93) 144,492,431.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5,636,575.91 (13,482,967.28) 502,153,608.63
应交税费 33,956,573.83 3,686,718.24
37,643,292.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 511,374,037.71 50,702,832.17 562,076,869.88
合计 108,779,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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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合同资产 - 155,318,993.04 155,318,993.04
其他流动资产 138,886,404.79 (1,902,898.69) 136,983,506.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9,941,342.58 1,055,258.07 180,996,600.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6,623,069.56 (7,881,538.15) 688,741,531.41
应交税费 40,237,311.27 3,009,264.52 43,246,575.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 768,994,226.22 143,580,549.75 912,574,775.97
合计 293,179,628.54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055,060,688.81 85,013,706.90 1,140,074,395.71
信用减值损失 (7,312,108.13) (5,601,521.28) (12,913,629.41)
营业外收入 3,912,106.83 10,383,816.21 14,295,923.04
所得税费用 (35,648,942.08) 3,081,715.75 (32,567,226.33)
合计 92,877,717.58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b) 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于 2019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修订) 》(“新租赁准则”)
-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 号)
-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 的通知》(财会 [2019] 16 号)
-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修订)》(“准则 7 号 (2019) ”)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修订) 》(“准则 12 号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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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财务报表列报
本集团根据财会 [2019] 6 号和财会 [2019] 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
度的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相关列报调整 (除列报顺序调整以外) 影响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集团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应收票据 - 16,329,816.00 16,329,816.00
应收账款 - 231,720,897.81 231,720,897.8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48,050,713.81 (248,050,713.81) -
应付账款 - 900,854,708.97 900,854,708.9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00,854,708.97 (900,854,708.97) -
递延收益(流动) 802,380.88 (802,380.88) -
递延收益(非流动) 20,494,643.08 802,380.88 21,297,023.96
合计 -
本公司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应收账款 - 20,487,404.22 20,487,404.2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487,404.22 (20,487,404.22) -
应付账款 - 2,451,600.02 2,451,600.0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451,600.02 (2,451,600.02) -
合计 -
(ii) 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
称“原租赁准则”) 。本集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集团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
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选
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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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集团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集团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选择简
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本集团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
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
行日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
产:
-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采
用此方法。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应用上述方法时同时采用了如下简化处
理:
- 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
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
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集团使用 2019 年 1 月 1 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
进行折现。本集团所用的加权平均利率为 4.5%,本公司所用的加权平均利率为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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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以按照财会 [2019] 6 号、财会 [2019] 16 号及会计政策变更规定追溯调整后
的比较财务报表为基础,对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集团
2018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月1日 调整数
资产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35,883,159.32 35,723,584.32 (159,575.00)
流动资产合计 1,446,049,475.52 1,445,889,900.52 (159,575.00)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 - 13,202,105.03 13,202,105.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42,957,006.38 9,256,159,111.41 13,202,105.03
资产总计 10,689,006,481.90 10,702,049,011.93 13,042,530.03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9,592,998.16 543,048,894.74 3,455,896.58
流动负债合计 2,789,753,631.44 2,793,209,528.02 3,455,896.5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9,586,633.45 9,586,633.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26,655,725.76 4,836,242,359.21 9,586,633.45
负债合计 7,616,409,357.20 7,629,451,887.23 13,042,530.0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689,006,481.90 10,702,049,011.93 13,042,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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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18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月1日 调整数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 - 12,062,532.38 12,062,532.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52,316,836.03 4,164,379,368.41 12,062,532.38
资产总计 4,959,962,848.80 4,972,025,381.18 12,062,532.38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5,354,661.34 158,060,161.11 2,705,499.77
流动负债合计 1,320,105,039.04 1,322,810,538.81 2,705,499.7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9,357,032.61 9,357,032.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44,603,224.39 1,053,960,257.00 9,357,032.61
负债合计 2,364,708,263.43 2,376,770,795.81 12,062,532.3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959,962,848.80 4,972,025,381.18 12,062,5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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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准则 7 号 (2019)
准则 7 号 (2019) 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
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
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
量原则,此外新增了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准则 7 号 (2019) 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v) 准则 12 号 (2019)
准则 12 号 (2019) 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债务
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以
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 12 号 (2019) 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
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
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
行债务重组的,准则 12 号 (2019) 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
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准则 12 号 (2019) 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
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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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3%*,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6%,13%**
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及 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5%及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3%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5%
中国预扣所得税 按向境外投资者宣派股息额计征 10%
* 本公司子公司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青岛公司”) 和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技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下称“北京研究院”)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征收率。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
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 (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下称“蓝洋环保”) 除外) 各年度适用的所得
税税率为 25% 。
蓝洋环保为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适用香港税法条例规定的 16.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外资企业向境外投资者派发的股息应征收 10%的预扣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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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收优惠及批文
2.1 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
(1)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及税收优惠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南减备告字 (2009) 第 09378 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
告知书”,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0844200073),企业所得税减按
15%征收,减免时限自 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2011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通过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企业所得税减按 15%征收,有效期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证书编号为 GF201144200320。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重新获得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至 2017 年 9 月,证书编号为 GR201444200881。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至 2020 年 10 月,证书编号为
GR201744202560。
(2) 子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及税收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乳山公司”) 、惠州绿色动力环
保有限公司 (下称“惠州公司”) 、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安顺公
司”) 、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蓟县公司”)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
有限公司 (下称“句容公司”) 、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蚌埠公司”) 、
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宁河公司”) 、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下称“通
州公司”)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广元公司”) 、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
公司 (下称“佳木斯公司”) 、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汕头公司”) 、
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密云公司”) 、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章丘公司”) 、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博白公司”) 和肇庆市博
能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下称“肇庆公司”)的经营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符合
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3 税项
优惠”),具体如下:
乳山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14 年至 2019 年享
受 3+3 税项优惠;
惠州公司填埋场项目和焚烧场项目分别于 2015 年及 2016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
项备案”并分别自 2014 年至 2019 年及 2016 年至 2021 年享受 3+3 税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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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公司于 2016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15 年至 2020 年享受
3+3 税项优惠;
安顺公司属于在西北地区设立的鼓励类产业,于 2018 年完成备案,其应税所得按照
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蓟县公司于 2016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16 年至 2021 年享受
3+3 税项优惠;
句容公司、广元公司、蚌埠公司于 2017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17 年至 2022 年享受 3+3 税项优惠;
宁河公司于 2018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其秸秆发电项目 2018 年的经
营所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按应税
收入减征 1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生物质发电项目自 2018 年至 2023 年享受 3+3
税项优惠;
通州公司、佳木斯公司于 2018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18 年至
2023 年享受 3+3 税项优惠;
汕头公司、密云公司、章丘公司、博白公司和肇庆公司于 2019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19 年至 2024 年享受 3+3 税项优惠;
在获得以上税收优惠之前,各子公司按照 25%的税率及应纳税所得额计提当年的所得税
费用并缴纳所得税。
2.2 增值税优惠及批文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开始,本公司之子公司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下称“常州公
司”) 、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海宁公司”) 、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
司 (下称“永嘉公司”) 、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平阳公司”) 、武汉绿色动
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武汉公司”)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泰州公
司”) 、乳山公司、惠州公司、安顺公司、蓟县公司、句容公司、蚌埠公司、宁河公司、通州
公司、广元公司、佳木斯公司、汕头公司、密云公司、章丘公司、博白公司及肇庆公司,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5] 78 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录》的通知”,对垃圾处理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的 70%实行即征即退,对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
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或热力所缴的增值税全额实行即征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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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库存现金 44,369.38 72,162.60
银行存款 351,939,049.17 633,906,321.12
其他货币资金 80,157,520.00 76,757,520.00
合计 432,140,938.55 710,736,003.7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903,049.36 44,059,572.57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持有定期存款 (2018 年:人民币 0 元) 。
本集团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 BOT 项目保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其使用受到限制。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种类 2019 年 2018 年
商业承兑汇票 - 4,629,816.00
银行承兑汇票 - 11,700,000.00
合计 - 16,329,816.00
上述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2)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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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终止 年末未终止
种类 确认金额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919,812.94 8,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 629,816.00
合计 1,919,812.94 8,629,816.00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
票据。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应收第三方 467,830,771.16 243,930,449.74
应收关联方 10,0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25,047,141.46) (12,209,551.93)
合计 452,783,629.70 231,720,8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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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19 年 2018 年
1 年以内 (含 1 年) 455,238,680.70 243,669,861.34
1 年至 2 年 (含 2 年) 22,332,107.06 260,588.40
2 年至 3 年 (含 3 年) 259,983.40 -
小计 477,830,771.16 243,930,449.74
减:坏账准备 (25,047,141.46) (12,209,551.93)
合计 452,783,629.70 231,720,897.81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3) 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注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i) - 0%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ii) 477,830,771.16 100% (25,047,141.46) 100% 452,783,629.70
合计 477,830,771.16 100% (25,047,141.46) 100% 452,783,629.7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注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i) - 0%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ii) 243,930,449.74 100% (12,209,551.93) 100% 231,720,897.81
合计 243,930,449.74 100% (12,209,551.93) 100% 231,720,8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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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2019 年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ii) 2019 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客户均是位于中国境内的、本集团向其销售电力的电网客户或者是
向其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公共服务事业单位。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
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着差异,因此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
体。
(iii)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
以违约损失率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
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着差异,因此在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2019 年
账龄 违约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1 年以内 (含 1 年) 5% 455,238,680.70 22,761,934.05
1 年至 2 年 (含 2 年) 10% 22,332,107.06 2,233,210.72
2 年至 3 年 (含 3 年) 20% 259,983.40 51,996.69
合计 477,830,771.16 25,047,141.46
2018 年
账龄 违约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1 年以内 (含 1 年) 5% 243,669,861.34 12,183,493.09
1 年至 2 年 (含 2 年) 10% 260,588.40 26,058.84
合计 243,930,449.74 12,209,551.93
违约损失率基于过去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
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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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年初余额 12,209,551.93 7,283,007.63
本年计提 12,758,287.57 3,469,117.0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9,301.96 1,457,427.27
年末余额 25,047,141.46 12,209,551.93
本财务报告期间,本集团无核销的应收账款。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应收账款情况请参见附注五、
50。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情况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162,511,421.26 元,占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 3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8,524,815.68 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110,999,282.47 元,占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 4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5,549,964.12 元。
4、 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10,036,291.46 -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本集团将此类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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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分类列示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预付第三方款项 15,355,672.33 35,883,159.32
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预
付款项账龄均在一年以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人民币 9,293,176.75 元,占预
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 61%,没有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人民币 23,854,727.26 元,占
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 66%,没有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6、 其他应收款
注 2019 年 2018 年
应收利息 - 63,972.93
其他 (1) 22,779,939.42 67,214,562.04
合计 22,779,939.42 67,278,534.97
(1) 其他
(a) 按客户类别分析如下:
客户类别 2019 年 2018 年
应收第三方 45,405,856.45 89,834,745.86
减:坏账准备 (22,625,917.03) (22,620,183.82)
合计 22,779,939.42 67,214,5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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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2019 年 2018 年
1 年以内 (含 1 年) 18,973,312.52 59,567,082.87
1 年至 2 年 (含 2 年) 1,200,853.17 8,495,025.39
2 年至 3 年 (含 3 年) 3,534,223.16 545,768.94
3 年至 4 年 (含 4 年) 545,798.94 1,622,062.87
4 年至 5 年 (含 5 年) 1,617,862.87 928,761.00
5 年以上 19,533,805.79 18,676,044.79
小计 45,405,856.45 89,834,745.86
减:坏账准备 (22,625,917.03) (22,620,183.82)
合计 22,779,939.42 67,214,562.04
账龄自其他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c)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19 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履约保证金 8,030,000.00 18% (5,151,500.00) 23% 2,878,500.00
- 原股东款项 17,800,529.85 39% (13,126,249.60) 58% 4,674,280.2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增值税即退及
其他应退税款 5,013,482.89 11% - 0% 5,013,482.89
- 其他 14,561,843.71 32% (4,348,167.43) 19% 10,213,676.28
合计 45,405,856.45 100% (22,625,917.03) 100% 22,779,9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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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类别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履约保证金 10,025,000.00 11% (4,450,000.00) 20% 5,575,000.00
- 原股东款项 12,880,234.85 14% (12,880,234.85) 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增值税即退及其他应退税
款 9,913,233.99 11% - 0% 9,913,233.99
- 其他 57,016,277.02 64% (5,289,948.97) 23% 51,726,328.05
合计 89,834,745.86 100% (22,620,183.82) 100% 67,214,562.04
(i) 2019 年按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
深圳瀚洋控股公司 6,988,073.50 (6,988,073.50) 100% 回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
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60,600.00 (5,160,600.00) 100% 回风险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
有限公司原股东 4,920,295.00 (246,014.75) 5% 存在回收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
射阳县政府 4,000,000.00 (4,000,000.00) 100% 回风险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0,000.00 (100,000.00) 5% 存在回收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1,000,000.00 (1,000,000.00) 100% 回风险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1,000,000.00 (50,000.00) 5% 存在回收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
郑生 355,664.38 (355,664.38) 100% 回风险
绿色动力国际控股 (集团)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
有限公司 294,835.67 (294,835.67) 100% 回风险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石首分局 30,000.00 (1,500.00) 5% 存在回收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
黄建中 70,000.00 (70,000.00) 100% 回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
郑道斌 11,061.30 (11,061.30) 100% 回风险
合计 25,830,529.85 (18,277,749.60)
(ii) 2019 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本集团主要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对其进行分组。其中,应收增值税即退及其他应
退税款主要是应收税局的退税款;其他主要是应收的代垫款项和关联方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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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2019 年 2018 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 信用 信用 信用
未来 12 个月 失 - 未发生 损失- 已发生 未来 12 个月 失 - 未发生 损失- 已发生
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的余额 573,957.09 1,326,333.18 15,880,234.85 17,780,525.1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整金额 - - - -
年初余额 2,481,442.43 2,808,506.54 17,330,234.85 22,620,183.82 573,957.09 1,326,333.18 15,880,234.85 17,780,525.12
转入第二阶段 (60,042.66) 60,042.66 - - (152,154.98) 152,154.98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6,349.97 - - 16,349.97 21,310.40 975,357.20 - 996,667.60
本年 (转回) / 计提 (1,891,258.28) 1,179,141.52 701,500.00 (10,616.76) 2,038,329.92 354,661.18 1,450,000.00 3,842,991.10
年末余额 546,491.46 4,047,690.72 18,031,734.85 22,625,917.03 2,481,442.43 2,808,506.54 17,330,234.85 22,620,1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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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9 年 2018 年
履约保证金 8,030,000.00 10,025,000.00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应收其他退税款 5,013,482.89 9,913,233.99
其他 32,362,373.56 69,896,511.87
小计 45,405,856.45 89,834,745.86
减:坏账准备 (22,625,917.03) (22,620,183.82)
合计 22,779,939.42 67,214,562.04
(f)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情况
2019 年
占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比例 (%) 年末余额
深圳瀚洋控股公司 原股东往来款 6,988,073.50 5 年以上 15% (6,988,073.50)
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原股东往来款 5,160,600.00 5 年以上 11% (5,160,600.00)
射阳县政府 履约保证金 4,000,000.00 5 年以上 9% (4,000,000.00)
贵州西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2,668,488.18 2- 4年 6% (618,173.06)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原股东 原股东往来款 4,920,295.00 1 年以内 11% (246,014.75)
合计 23,737,456.68 52% (17,012,861.31)
2018 年
占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比例 (%) 年末余额
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下称“丰城公司”) 企业往来款 37,816,510.20 1 年以内 42% (1,890,825.51)
深圳瀚洋控股公司 原股东往来款 6,988,073.50 5 年以上 8% (6,988,073.50)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 6,000,000.00 1 年以内 7% (300,000.00)
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原股东往来款 5,160,600.00 5 年以上 6% (5,160,600.00)
宁河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履约保证金 5,000,000.00 1- 2年 6% (250,000.00)
合计 60,965,183.70 69% (14,589,4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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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存货
存货分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周转材料 29,114,023.28 - 29,114,023.2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周转材料 20,094,393.80 - 20,094,393.80
本集团存货于 12 月 31 日的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且无用于担保的存货。
本集团本年及上一年度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8、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按性质分析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431,583,768.30 (36,019,345.57) 395,564,422.7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166,333,246.71 (11,014,253.67) 155,318,993.04
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涉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与电网客户的供电合同中的国家可再生能源
补助电费收入。
本集团销售电力对应的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在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支
付,本集团取得该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合同资产情况请参见附注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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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个月期间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转销或核销 年末余额 原因
运营时间增长和
减值准备 11,014,253.67 25,005,091.90 - - 36,019,345.57 新运营项目增多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个月期间
非同一控制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企业合并 本年转销或核销 年末余额 原因
运营时间增长和
减值准备 4,699,107.71 5,601,521.28 713,624.68 - 11,014,253.67 新运营项目增多
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BOT 项目 81,338,533.42 67,946,505.81
BT 项目 6,349,062.89 3,757,664.95
合计 87,687,596.31 71,704,170.76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情况请参见附注五、50。
10、 其他流动资产
于会计年末,本集团的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的增值税、预缴的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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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长期应收款
2019 年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BOT 项目 4,450,399,035.83 - 4,450,399,035.83
BT 项目 64,080,060.13 - 64,080,060.13
履约保证金 39,743,632.48 - 39,743,632.48
小计 4,554,222,728.44 - 4,554,222,728.44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87,687,596.31 - 87,687,596.31
合计 4,466,535,132.13 - 4,466,535,132.13
2018 年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BOT 项目 3,817,997,477.53 - 3,817,997,477.53
BT 项目 60,337,725.06 - 60,337,725.06
履约保证金 29,369,844.19 - 29,369,844.19
小计 3,907,705,046.78 - 3,907,705,046.78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71,704,170.76 - 71,704,170.76
合计 3,836,000,876.02 - 3,836,000,876.02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BOT 项目长期应收款的折现率区间分别为 4.98%
- 8.53%及 5.04% - 8.53%,BT 项目长期应收款的折现率区间均为 6.99% 。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长期应收款情况请参见附注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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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
(1) 于各会计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62,907,982.84 31,222,775.27
小计 62,907,982.84 31,222,775.27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62,907,982.84 31,222,775.27
(2) 长期股权投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2019 年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确认的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年末余额
合营企业
丰城公司 31,222,775.27 37,816,510.20 - 6,735.47 (6,138,038.10) 62,907,9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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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固定资产
办公设备
项目 运输工具 及其他设备 房屋建筑物* 合计
原值
2018 年 1 月 1 日 10,673,916.25 17,317,783.54 - 27,991,699.79
本年增加
- 购置 796,943.86 4,518,291.70 - 5,315,235.5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3,423,540.00 7,217,032.00 23,779,400.00 44,419,972.00
本年处置 (639,501.95) (725,822.29) - (1,365,324.2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4,254,898.16 28,327,284.95 23,779,400.00 76,361,583.11
本年增加
- 购置 625,440.81 7,881,198.86 - 8,506,639.6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360,800.00 71,000.00 - 431,800.00
本年处置 (308,420.00) (955,652.65) - (1,264,072.6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4,932,718.97 35,323,831.16 23,779,400.00 84,035,950.13
累计折旧
2018 年 1 月 1 日 7,753,246.95 9,015,833.77 - 16,769,080.72
本年增加
本年计提 941,222.95 2,542,740.14 - 3,483,963.09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2,403,337.60 2,085,376.88 3,092,118.00 7,580,832.48
本年处置 (339,433.37) (670,890.60) - (1,010,323.9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758,374.13 12,973,060.19 3,092,118.00 26,823,552.32
本年增加
本年计提 2,565,283.27 4,050,379.68 1,292,815.05 7,908,478.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45,736.00 11,355.00 - 57,091.00
本年处置 (292,999.00) (457,014.74) - (750,013.7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3,076,394.40 16,577,780.13 4,384,933.05 34,039,107.58
账面价值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1,856,324.57 18,746,051.03 19,394,466.95 49,996,842.55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3,496,524.03 15,354,224.76 20,687,282.00 49,538,030.79
* 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下称“东莞长能”) 由于所占用的土地由东莞市长
安镇人民政府和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无偿提供使用,东莞长能无相关的土地
使用权证,因此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9,394,466.95 元的房屋建筑物无房屋产权证书。本公司
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能有效地占用和使用上述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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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特许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建造执照 合计
原值
2018 年 1 月 1 日 2,530,056,564.11 - 710,022.57 6,529,123.58 2,537,295,710.26
本年增加
- 购置 / 建造形成 904,174,889.93 83,956,207.40 534,768.78 - 988,665,866.1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268,860,043.07 - 252,925.05 - 1,269,112,968.12
汇兑损益 628,917.11 - - - 628,917.1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703,720,414.22 83,956,207.40 1,497,716.40 6,529,123.58 4,795,703,461.60
本年增加
- 购置 / 建造形成 2,215,362,327.69 33,018.87 824,419.18 - 2,216,219,765.7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810,500.00 - 34,791.56 - 845,291.56
汇兑损益 305,639.04 - - - 305,639.0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920,198,880.95 83,989,226.27 2,356,927.14 6,529,123.58 7,013,074,157.94
累计摊销
2018 年 1 月 1 日 279,463,609.64 - 346,830.66 3,396,442.65 283,206,882.95
本年计提 83,841,700.27 - 89,759.63 - 83,931,459.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13,785,518.70 - 229,265.13 - 14,014,783.83
汇兑损益 171,295.13 - - - 171,295.1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77,262,123.74 - 665,855.42 3,396,442.65 381,324,421.81
本年计提 160,674,313.86 2,066,298.25 211,600.52 - 162,952,212.6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 - 2,899.30 - 2,899.30
汇兑损益 95,376.94 - - - 95,376.9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38,031,814.54 2,066,298.25 880,355.24 3,396,442.65 544,374,910.68
资产减值准备
2019 年 1 月 1 日 - - - 3,132,680.93 3,132,680.93
本年计提 12,547,763.33 - - - 12,547,763.3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547,763.33 - - 3,132,680.93 15,680,444.26
账面价值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369,619,303.08 81,922,928.02 1,476,571.90 - 6,453,018,803.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326,458,290.48 83,956,207.40 831,860.98 - 4,411,246,3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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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特许经营权的成本根据附注三、14(1) 所述的方法确认。由于 BOT 安排列明经营期限为
23 年至 30 年,故特许经营权被视为使用年限确定的无形资产。
就尚未开始运营的焚烧发电项目而言,本集团将于各年末评估各项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
金额。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开始运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可回收金额估计高于账面
价值,因此无需进行减值。
对于已经开始运营的焚烧发电项目而言,当出现减值迹象,本集团估计各经营权的可收
回金额。其中,宁河秸秆发电项目由于处在运营初期,经营效益尚未达到预期,自 2017
年年底开始运营起至 2019 年均为经营亏损。经管理层评估存在减值迹象。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宁河秸秆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
提了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 12,547,763.33 元。可收回金额是按照特许经营权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估计其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为 11% (2018 年:11%)。
(b) 危废处置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于 BOO 协议并未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因此危废处置项目的
特许经营权被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危废处置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可回收金额
估计高于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进行减值。
(2) 所有权受限制的无形资产情况见附注五、50。
15、 商誉
(1) 商誉变动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处置 年末余额
账面原值
绿益 (葫芦岛)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葫芦岛危废公司“) (a) 43,910,821.67 - - 43,910,821.67
减值准备
葫芦岛危废公司 - - - -
账面价值 43,910,821.67 - - 43,910,821.67
(a) 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5 日支付人民币 90,000,000 元合并成本收购了葫芦岛危废公司
80%的权益。合并成本超过按比例获得的葫芦岛危废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
差额人民币 43,910,821.67 元,确认为与葫芦岛危废公司相关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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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誉减值准备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葫芦岛危废公司 - -
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商誉会分配至一组资产组 (即在每次收购中购入的子公司或子公司的组
合) 。这些资产组亦即本集团为内部管理目的评估商誉的最低层次。葫芦岛危废公司的可收回
金额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本集团根据管理层最近未来 4 年财务预算及 13 %
的折现率预计该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超过 4 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均保持稳
定。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结果并没有导致确认减值损失。
用于减值测试的重要假设包括未来危险废品处理收入增长率、毛利率以及适用折现率等。管理
层根据过去的经营状况及其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来确定这些重要假设。折现率反应每个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管理层相信这些重要假设的任何合理变化都有可能会引起葫芦岛
危废公司的账面价值超过它的可收回金额。
16、 长期待摊费用
2019 年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摊销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租入办公室装修费 386,560.40 - (386,560.40) -
其他 913,451.31 (332,164.12) - 581,287.19
1,300,011.71 (332,164.12) (386,560.40) 581,287.19
2018 年
本期增加 - 非同一
项目 年初余额 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年摊销额 年末余额
经营租入办公室装修费 - 386,560.40 - 386,560.40
其他 1,252,282.08 - (338,830.77) 913,451.31
合计 1,252,282.08 386,560.40 (338,830.77) 1,300,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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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9 年 2018 年
可抵扣或 可抵扣或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产
异 或负债 (负债以 异 或负债 (负债以
项目 以“( )”号填列) “( )”号填列) 以“( )”号填列) “(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
税务亏损 94,097,313.88 23,524,328.47 101,053,987.17 30,262,052.47
递延收益 10,991,040.00 2,747,760.00 - -
减值准备 70,070,689.20 9,823,872.03 32,628,445.32 4,027,569.84
未实现利润 799,261,163.75 189,093,725.66 701,334,913.77 162,106,829.45
互抵金额 (96,483,496.74) (21,762,550.76) (65,381,037.72) (15,399,851.11)
互抵后的金额 877,936,710.09 203,427,135.40 769,636,308.54 180,996,600.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特许经营权及长期应收款的暂时性差异 (318,796,159.68) (79,699,039.93) (226,448,139.30) (56,605,442.44)
中国股息预提税 (37,571,655.17) (3,757,165.52) (20,730,202.81) (2,073,020.27)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262,773,373.06) (65,693,343.27) (265,721,783.95) (66,430,445.99)
互抵金额 96,483,496.74 21,762,550.76 65,381,037.72 15,399,851.11
互抵后的金额 (522,657,691.17) (127,386,997.96) (447,519,088.34) (109,709,057.59)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于本财务报表期间内,本集团尚未就以下项目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税务亏损 127,000,809.95 34,854,932.83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3,185,921.15 13,215,544.07
合计 140,186,731.10 48,070,4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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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附注三、24 所载的会计政策,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不是很可能获得可用于抵扣有关亏损
和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税利润,以及本集团预计部分坏账准备不是很可能获得当地
税务局主管机关批准进行税前列支,因此本集团尚未就以上累积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现行税法,这些可抵扣亏损自发生年度起,可以在不超过 5 年的
期间内抵扣未来应税利润。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情况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9 年 - 450,687.24
2020 年 3,148,493.71 -
2021 年 8,074,304.21 6,280,684.65
2022 年 14,105,232.54 11,280,570.02
2023 年 14,431,207.86 16,842,990.92
2024 年 87,241,571.63 -
合计 127,000,809.95 34,854,932.83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预付 BOT 工程及设备款 418,058,924.97 228,641,956.04
特许经营权预付款 - 208,359,338.30
待抵扣的增值税 343,698,429.27 251,740,237.07
减:减值准备 - -
小计 761,757,354.24 688,741,531.41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
合计 761,757,354.24 688,741,5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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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短期借款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信用借款 2,433,082,965.96 854,000,000.00
本集团各会计年末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0、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应付材料及设备工程款 1,212,897,951.38 900,854,708.97
本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余额为人民币
95,868,403.50 元及人民币 93,779,042.62 元,主要是作为工程设备质保金的应付工程设备尾
款。
21、 合同负债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预收电费及垃圾处理费 9,737,256.69 6,145,947.92
合同负债主要涉及本集团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
电局收取的预收电费。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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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19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72,092,134.61 319,146,388.84 (309,143,580.02) 82,094,943.43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3,910,450.78 26,934,810.17 (26,985,645.31) 3,859,615.64
合计 76,002,585.39 346,081,199.01 (336,129,225.33) 85,954,559.07
2018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48,982,472.14 241,230,178.44 (218,120,515.97) 72,092,134.61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3,778,945.02 21,453,558.72 (21,322,052.96) 3,910,450.78
合计 52,761,417.16 262,683,737.16 (239,442,568.93) 76,002,585.39
(2) 短期薪酬
2019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4,513,844.84 250,862,335.60 (241,155,597.96) 74,220,582.48
职工福利费 324,695.07 18,485,628.24 (17,879,478.34) 930,844.97
社会保险费 245,782.50 14,735,992.03 (14,723,594.11) 258,180.42
医疗保险费 207,660.43 12,801,076.34 (12,788,516.42) 220,220.35
工伤保险费 21,135.14 980,000.91 (980,732.74) 20,403.31
生育保险费 16,986.93 954,914.78 (954,344.95) 17,556.76
住房公积金 522,192.79 22,200,977.68 (22,182,380.68) 540,789.7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438,051.13 4,882,356.96 (5,225,890.85) 6,094,517.24
商业保险费 47,568.28 5,237,861.78 (5,235,401.53) 50,028.53
其他 - 2,741,236.55 (2,741,236.55) -
合计 72,092,134.61 319,146,388.84 (309,143,580.02) 82,094,9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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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2,042,922.59 192,926,234.28 (170,455,312.03) 64,513,844.84
职工福利费 324,736.99 11,644,134.12 (11,644,176.04) 324,695.07
社会保险费 163,489.34 11,349,049.85 (11,266,756.69) 245,782.50
医疗保险费 136,376.80 9,900,265.97 (9,828,982.34) 207,660.43
工伤保险费 14,756.58 644,153.63 (637,775.07) 21,135.14
生育保险费 12,355.96 804,630.25 (799,999.28) 16,986.93
住房公积金 441,867.79 16,213,251.42 (16,132,926.42) 522,192.7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968,210.86 3,957,735.23 (3,487,894.96) 6,438,051.13
商业保险费 41,244.57 3,947,907.58 (3,941,583.87) 47,568.28
其他 - 1,191,865.96 (1,191,865.96) -
合计 48,982,472.14 241,230,178.44 (218,120,515.97) 72,092,134.61
(3)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2019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3,895,779.61 26,151,339.31 (26,202,448.98) 3,844,669.94
失业保险费 14,671.17 783,470.86 (783,196.33) 14,945.70
合计 3,910,450.78 26,934,810.17 (26,985,645.31) 3,859,615.64
2018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3,769,241.64 20,874,658.96 (20,748,120.99) 3,895,779.61
失业保险费 9,703.38 578,899.76 (573,931.97) 14,671.17
合计 3,778,945.02 21,453,558.72 (21,322,052.96) 3,910,4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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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应交税费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企业所得税 29,562,725.42 25,222,481.62
个人所得税 377,737.78 354,100.55
城市维护建设税 452,925.06 753,249.61
城镇土地使用税 1,538,382.20 1,173,945.30
房产税 2,600,571.01 2,744,513.48
增值税 13,488,202.55 11,910,495.29
其他 1,013,552.52 1,087,789.94
合计 49,034,096.54 43,246,575.79
24、 其他应付款
注 2019 年 2018 年
应付利息 (1) 22,003,438.71 14,141,187.13
其他 (2) 127,641,616.66 355,769,628.08
合计 149,645,055.37 369,910,815.21
(1) 应付利息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8,827,220.73 13,047,187.13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176,217.98 1,094,000.00
合计 22,003,438.71 14,141,187.13
本集团于会计年末均无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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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
(a) 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应付电网线路工程款 10,022,705.35 10,022,705.35
应付中介费 3,251,850.94 2,400,000.00
应付供应商风险责任金 11,960,424.52 9,862,332.89
应付股权收购款 62,067,120.00 252,000,000.00
应付企业往来款 - 45,000,000.00
应付炉渣处理费 964,317.53 4,763,572.21
应付其他 39,375,198.32 31,721,017.63
合计 127,641,616.66 355,769,628.08
(b)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项目: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项目:
项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的原因
债权人未提出
应付电网线路工程款 10,022,705.35 偿还要求
应付供应商风险保证金 2,349,260.00 供应商风险责任金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项目:
项目 年末余额 未偿还的原因
债权人未提出
应付电网线路工程款 10,022,705.35 偿还要求
应付供应商风险保证金 7,758,097.88 供应商风险责任金
债权人未提出
应付炉渣处理费 2,181,086.36 偿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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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注) 696,473,337.14 532,303,290.51 532,303,290.5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7,783,848.99 7,289,707.65 7,289,707.6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91,769.08 3,455,896.58 -
合计 705,048,955.21 543,048,894.74 539,592,998.16
注: 本集团于会计年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情况。
26、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按性质分类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信用借款 60,000,000.00 183,000,000.00
担保及抵押借款 5,693,495,583.94 4,739,854,612.1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96,473,337.14) (532,303,290.51)
合计 5,057,022,246.80 4,390,551,321.62
本集团会计年末均无因逾期借款获得展期形成的长期借款。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长期借款的利率分别为 4.275% - 6.52%
及 4.41% - 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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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 年,本集团子公司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下称“通州公司”) 与北京国资融资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 签订委托购买合同,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
委托通州公司向第三方供应商购买余热锅炉等设备 (下称“标的设备”)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
司向通州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委托购买价款人民币 102,725,000.00 元。同时,北京国资融资租赁
公司与通州公司签订协议,将标的设备交给通州公司,用于 BOT 业务模式下建设及营运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根据协议规定,通州公司在收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委托购买价款之日需
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5,136,250.00 元,并在第 1 ~ 5 年期间的每个季度
需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支付人民币 5,510,564.99 元。上述安排实质上为北京国资融资租赁
公司先替通州公司支付了设备款,之后分期从通州公司收回款项的具有融资性质的安排,该安
排的实际利率为 5.77%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关联借
款余额为人民币 36,441,442.94 元 (2018 年:人民币 55,682,529.75 元) 。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金额为人民币 2,080,343,482.28 元及人
民币 1,762,774,477.75 元的银行借款以若干有关本集团特许经营项目的应收款项及经营权作为
抵押 (参见附注五、50) 。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 2,211,813,407.31
元及人民币 1,486,732,176.54 元的银行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参见附注十、5(1)) 。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额为人民币 934,061,264.65 元及人民币
1,082,415,925.99 元的银行借款由本集团母公司担保 (参见附注十、5(1)) 。
(2) 长期借款偿还期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一年到两年 (含两年) 778,474,460.19 700,228,704.72
两年到五年 (含五年) 2,313,176,116.47 1,853,185,683.30
五年以上 1,965,371,670.14 1,837,136,933.60
合计 5,057,022,246.80 4,390,551,3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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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7、 长期应付款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长期应付款 578,489,519.34 606,706,053.29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8,216,534.15) (28,216,534.15)
小计 550,272,985.19 578,489,519.14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252,958,511.39) (273,391,196.55)
合计 297,314,473.80 305,098,322.59
上述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扣减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净额已在附注五、25 中披露。
28、 递延收益
2019 年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注) - 与资产相关 21,297,023.96 26,281,040.00 (985,494.64) 46,592,569.32 政府拨付
2018 年
本年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
项目 年初余额 企业合并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注) - 与资产相关 18,333,333.40 3,630,357.20 (666,666.64) 21,297,023.96 政府拨付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本年计入 与资产相关 /
负债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其他收益金额 年末余额 与收益相关
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补助资金 17,666,666.76 - (666,666.64) 17,000,000.12 与资产相关
广元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 3,630,357.20 - (135,714.24) 3,494,642.96 与资产相关
红安县招商引资企业基础设施奖励资金 - 4,494,040.00 - 4,494,040.00 与资产相关
宜春企业发展基金 - 6,497,000.00 - 6,497,000.00 与资产相关
章丘生态文明建设补贴 - 15,290,000.00 (183,113.76) 15,106,886.24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1,297,023.96 26,281,040.00 (985,494.64) 46,592,5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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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安顺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2 月和 2016 年 12 月收到政府补助款各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合计人民币 20,000,000.00 元,为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向安顺公司发放的安顺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补助资金,该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在安顺公司 BOT 资产的经营期限
30 年内按 BOT 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
广元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收到政府补助款人民币 3,800,000.00 元,为广元市利州区
向广元公司发放的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该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在广元
公司 BOT 资产的经营期限 28 年内按 BOT 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
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红安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和 2019
年 11 月 14 日收到湖北省金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的一次性基础设施奖金人民币
3,832,330.00 元和人民币 661,710.00 元,该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在红安公司 BOT 资
产的经营期限内按 BOT 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
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春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收到宜春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企业发展基金的方式拨付给宜春公司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
资金人民币 6,497,000.00 元,该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在宜春公司 BOT 资产的经营期限
内按 BOT 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
章丘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收到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拨付的中央预算内投
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人民币 15,290,000.00 元,该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在章丘公
司 BOT 资产的经营期限内按 BOT 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
29、 股本
年初余额 本年发行新股 年末余额
股份总数 (a) 1,161,200,000.00 - 1,161,200,000.00
(a) 2014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 300,000,000 股的股份,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每股港币 3.45 元,其中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的收款为普通股
的票面价值,计入本公司股本,超过普通股面值的部分发行收款总额扣减发行费用后的
金额人民币 470,587,493.90 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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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公开发行项目的承销商悉数行使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9 日刊发的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 所述的超额配售权,本公司据此发行普通股
45,000,000 股。普通股按每股港币 3.45 元于 2014 年 7 月 3 日发行。于 2014 年 7 月 3
日超额配售发行的额外所得款项总额约人民币 123,361,650.00 元,分别计入本公司股本
及资本公积。
2018 年 6 月 11 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
116,200,000.00 股,认购价为每股人民币 3.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82,298,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6,279,200.00 元 (不含税),实际可使用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6,018,8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股本) 金额为人民币
116,2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 229,818,800.00 元。
30、 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858,803,441.83 - - 858,803,441.83
其他资本公积 - 271,165.70 - 271,165.70
合计 858,803,441.83 271,165.70 - 859,074,607.53
31、 其他综合收益
2019 年
归属于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 减:前期计入 母公司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年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初余额 前发生额 当期转入损益 费用 少数股东 年末余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118,159.45) (3,631.70) - - - (8,121,791.15)
2018 年
归属于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 减:前期计入 母公司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年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于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初余额 前发生额 当期转入损益 费用 少数股东 年末余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098,220.33) 1,980,060.88 - - - (8,118,1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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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2019 年 2018 年
年初余额 71,532,851.40 56,379,717.24
本年增加 15,786,353.91 15,153,134.16
年末余额 87,319,205.31 71,532,851.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33、 未分配利润
2019 年 2018 年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768,994,226.22 511,374,037.71
会计政策变更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注 1) 143,580,549.75 50,702,832.1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912,574,775.97 562,076,869.8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6,088,473.60 365,651,040.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786,353.91) (15,153,134.16)
对股东的分配 (注 2) (116,120,000.00) -
年末未分配利润 (注 3) 1,196,756,895.66 912,574,775.97
注 1: 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集团对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影响 2019 年初
及 2018 年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43,580,549.75 元及人民币 50,702,832.17 元 (参见
附注三、30(1)(a)) 。
注 2: 对股东的分配
于 2019 年 6 月,根据股东会议决议,本公司按每股人民币 0.1 元向股东分配股利人民
币 116,120,000.00 元。以上股利于 2019 年 7 月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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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期末未分配利润的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
提取的盈余公积人民币 170,645,764.36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1,592,368.59
元) 。
3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1,752,449,088.97 806,468,273.61 1,140,074,395.71 468,611,731.36
其中:合同产生的收入 五、34(2) 1,478,718,014.20 806,468,273.61 933,335,718.97 468,611,731.36
其他收入 273,731,074.77 - 206,738,676.7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合同分类 2019 年 2018 年
供电收入 1,196,607,353.43 779,229,361.61
提供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199,906,934.17 126,904,186.01
其他 82,203,726.60 27,202,171.35
合计 1,478,718,014.20 933,335,718.97
本集团供电收入于电力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垃圾处理于服务提供期间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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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5,320,338.98 6,059,769.28
教育费附加 4,283,394.84 5,191,067.42
房产税 16,914,814.94 9,917,389.86
土地使用税 5,453,216.41 3,837,995.78
其他 4,298,232.29 2,788,121.07
合计 36,269,997.46 27,794,343.41
36、 管理费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人工成本 84,876,510.40 63,170,479.16
折旧及摊销 6,990,091.46 2,537,384.94
水电及租赁费 1,981,707.34 2,992,112.31
业务招待费 3,347,949.74 2,487,133.62
交通运输费 5,556,459.73 4,805,423.16
中介服务费 8,948,788.82 10,099,175.69
外聘劳务费 11,887,587.51 8,320,590.24
税费 123,610.14 165,608.62
其他 18,524,944.70 18,327,035.00
合计 142,237,649.84 112,904,9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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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研发费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人工成本 9,113,223.39 11,307,973.98
折旧及摊销 647,951.51 58,158.34
水电及租赁费 70,443.22 556,865.26
其他 835,383.10 1,227,334.39
合计 10,667,001.22 13,150,331.97
38、 财务费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 363,784,058.38 220,268,105.28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134,482.20 -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33,086,535.54 11,920,202.25
存款及应收款项的利息收入 (4,493,227.56) (3,718,738.93)
净汇兑损失 / (收益) (210,556.60) 1,290,804.88
其他财务费用 2,227,053.43 2,600,656.76
合计 328,355,274.31 208,520,625.74
本集团本财务报告期间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4.35% - 6.37% (2018 年:
4.35% - 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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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其他收益
注 2019 年 2018 年
增值税退税收入 66,168,972.98 83,391,932.34
宁河收政府环保奖励金 20,000,000.00 -
海宁垃圾焚烧项目运营补助 3,500,000.00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返还 1,125,923.73 1,391,488.81
附注
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补助资金 五、28 666,666.64 666,666.64
深圳地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251,621.24 339,622.64
深圳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上市公司办公用房
扶持资金 238,000.00 -
永嘉县 2018 年度失业保险返还 226,570.75 -
稳岗补贴 239,209.67 197,000.00
附注
章丘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 五、28 183,113.76 -
平阳环保局脱硝工程专项资金补助 162,000.00 401,000.00
附注
广元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 五、28 135,714.24 -
永嘉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维护
补助款补助款 108,500.00 -
武汉 2019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省级
财政“以奖代补”资金 50,000.00 -
北京市商务委补助款 - 1,990,248.00
安顺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设施和城市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补助资金 - 100,000.00
其他 575,688.52 859,704.58
合计 93,631,981.53 89,337,6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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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投资收益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损失) 6,735.47 (1,714.55)
利息收入 747,727.57 -
其他 106,065.19 -
合计 860,528.23 (1,714.55)
41、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应收账款 12,758,287.57 3,469,117.03
合同资产 25,005,091.90 5,601,521.28
其他应收款 (10,616.76) 3,842,991.10
合计 37,752,762.71 12,913,629.41
42、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无形资产 12,547,763.33 -
43、 资产处置收益
2019 年
计入非经常性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损益的金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28,702.00) 7,837.86 (128,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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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营业外收支
(1) 营业外收入分项目情况如下:
2019 年
计入非经常性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损益的金额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利得 545,075.45 13,313,843.58 545,075.45
政府补助 74,932.15 134,970.32 74,932.15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61,179.68 18,051.28 61,179.68
其他 1,747,368.74 829,057.86 1,747,368.74
合计 2,428,556.02 14,295,923.04 2,428,556.02
(2) 营业外支出
2019 年
计入非经常性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4,993.78 292,918.32 4,993.78
其他 1,015,645.37 1,278,728.31 1,015,645.37
合计 1,020,639.15 1,571,646.63 1,020,639.15
45、 所得税费用
项目 注 2019 年 2018 年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66,020,159.43 47,662,705.74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2,548,850.61) (327,061.29)
所得税退税 (405,484.17) (1,799,913.12)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1) (5,998,297.85) (12,968,505.00)
合计 57,067,526.80 32,567,226.33
* 所得税退税为本公司收到的以前年度多缴纳的所得税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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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分析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暂时性差异的产生 5,998,297.85 12,968,505.00
(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税前利润 473,922,091.12 398,246,853.81
法定税率 25% 25%
按照法定税率计算的企业所得税 118,480,522.78 99,561,713.45
税率优惠及税率差异的影响 (88,148,323.21) (53,362,998.54)
不能税前扣除的费用 2,375,117.34 2,278,988.7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00,062.73) (1,715,818.37)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 (6,877,515.96)
转回的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暂时性差异 3,266,702.83 -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及其他暂时性差异 24,703,859.40 3,517,697.50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的税务亏损 (427,932.07) (5,543,372.86)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2,548,850.61) (327,061.29)
以前年度所得税退税 (405,484.17) (1,799,913.12)
中国股息预提税 1,684,145.23 888,997.60
无需纳税的收入 (136,268.86) (3,832,667.72)
其他 224,100.87 (220,823.08)
本年所得税费用 57,067,526.80 32,567,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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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
数计算:
2019 年 2018 年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416,088,473.60 365,651,040.25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161,200,000.00 1,109,944,657.53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股) 0.36 0.33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年初已发行普通股股数 1,161,200,000.00 1,045,000,000.00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售发行股份的影响 - 64,944,657.53
年末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161,200,000.00 1,109,944,657.53
(2) 稀释每股收益
本公司于本财务报告期间并无任何具有潜在稀释影响的股份。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
收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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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利润表补充资料
对利润表中的费用按性质分类: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1,752,449,088.97 1,140,074,395.71
减:垃圾处理及发电成本 (452,636,051.38) (257,857,143.63)
折旧和摊销费用 (172,509,581.67) (87,754,253.76)
职工薪酬 (282,804,933.04) (209,005,280.80)
审计师费用 - 审计服务 (3,806,401.61) (3,298,684.25)
信用减值损失 (37,752,762.71) (12,913,629.41)
资产减值损失 (12,547,763.33) -
租金费用 (686,543.44) (2,487,018.93)
财务费用 (328,355,274.31) (208,520,625.74)
其他收益 93,631,981.53 89,337,663.01
其他费用 (82,467,584.76) (62,052,844.80)
营业利润 472,514,174.25 385,522,577.40
4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保证金 17,830,000.00 14,410,000.00
政府补助等 (注) 52,724,809.04 28,713,490.13
使用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 11,306,000.00 22,600,000.00
其他 18,582,950.81 -
合计 100,443,759.85 65,723,490.13
注: 此处的政府补助包括与 BOT 长期应收款本金增加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除增值税退税之
外的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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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保证金 9,172,010.00 6,825,000.00
受限制存款 14,706,000.00 20,000,000.00
中介服务费及差旅通讯费等 65,219,474.27 57,421,726.44
合计 89,097,484.27 84,246,726.44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收回履约保证金 - 600,000.00
存款利息收入 917,765.71 3,300,354.64
合营企业的往来款 37,816,510.20 -
资金拆借 20,000,000.00 -
合计 58,734,275.91 3,900,354.64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00,000.00 -
合营企业的往来款 - 37,816,510.20
资金拆借 20,000,000.00 27,5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 65,316,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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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融资费用 551,164.06 31,194,642.56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支付的现金 3,772,868.37 -
合计 4,324,032.43 31,194,642.56
(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 BOT 项目和 BT 项目收到的现金包括长期应收款本金及利息的收回金
额;BOT 及 BT 长期应收款本金增加额列示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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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现金流量表相关情况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净利润 416,854,564.32 365,679,627.48
加:信用减值损失 37,752,762.71 12,913,629.41
资产减值损失 12,547,763.33 -
固定资产折旧 7,266,617.47 3,483,963.09
使用权资产折旧 3,639,924.36 -
无形资产摊销 160,884,315.32 83,931,459.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18,724.52 338,830.77
固定资产报废 (收益) / 损失 75,434.43 (7,729.68)
财务费用 310,777,371.86 184,073,137.48
投资 (收益) / 损失 (860,528.23) 1,714.55
营业外收入 (547,634.79) (13,313,843.58)
存货的 (增加) / 减少 (9,019,629.48) (6,625,721.88)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 (22,430,534.75) (36,504,169.25)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 16,432,236.90 13,039,539.68
受限制存款的变动 (3,400,000.00) 2,600,000.0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202,541,536.04) (961,468,238.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23,660,612.52 129,141,145.43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48,189,535.55) (222,716,654.60)
(b) 现金净变动情况: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现金的年末余额 351,983,418.55 633,978,483.72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633,978,483.72) (665,292,369.22)
现金净减少额 (281,995,065.17) (31,313,8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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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年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相关信息
取得子公司及合营单位的有关信息
2019 年 2018 年
取得子公司的价格 68,115,400.00 700,000,000.00
本年取得子公司于本年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6,880,780.00 448,000,000.00
减: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00,249.95 8,761,257.62
加:以前年度取得子公司于本期支付的现金 191,167,5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257,548,030.05 439,238,742.38
有关取得子公司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参见附注六、2(2) 。
处置合营公司的有关信息
2019 年 2018 年
取得合营公司的价格 - 31,000,000.00
本年处置合营公司于本年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0,636,578.02
减:合营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合营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636,5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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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的构成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 44,369.38 72,162.6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51,939,049.17 633,906,321.12
使用受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 80,157,520.00 76,757,520.00
年末现金余额 432,140,938.55 710,736,003.72
减:使用受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 (80,157,520.00) (76,757,520.00)
年末可随时变现的现金余额 351,983,418.55 633,978,483.72
5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附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受限原因
用于担保的资产 主要用于
- 货币资金 五、1 76,757,520.00 8,000,000.00 (4,600,000.00) 80,157,520.00 开具履约保函
- 无形资产 五、14 2,609,152,080.47 41,797,616.83 (279,410,489.51) 2,371,539,207.79 用于借款担保
- 应收账款 五、3 157,661,328.79 1,212,021,543.76 (1,121,618,855.17) 248,064,017.38 用于借款担保
- 合同资产 五、8 154,879,707.04 198,848,269.49 - 353,727,976.53 用于借款担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五、9 23,565,132.64 31,109,288.24 (23,565,132.64) 31,109,288.24 用于借款担保
- 长期应收款 五、11 1,391,320,745.15 576,871,320.77 (326,622,665.31) 1,641,569,400.61 用于借款担保
合计 4,413,336,514.09 2,068,648,039.09 (1,755,817,142.63) 4,726,167,410.55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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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附注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受限原因
用于担保的资产 主要用于
- 货币资金 五、1 29,200,000.00 70,157,520.00 (22,600,000.00) 76,757,520.00 开具履约保函
- 无形资产 五、14 1,377,340,726.06 1,250,710,498.74 (18,899,144.33) 2,609,152,080.47 用于借款担保
- 应收账款 五、3 148,621,486.49 1,153,413,885.01 (1,144,374,042.71) 157,661,328.79 用于借款担保
- 合同资产 五、8 - 185,814,006.57 (30,934,299.53) 154,879,707.04 用于借款担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五、9 17,810,034.34 23,565,132.64 (17,810,034.34) 23,565,132.64 用于借款担保
- 长期应收款 五、11 885,252,044.73 562,854,899.70 (56,786,199.28) 1,391,320,745.15 用于借款担保
合计 2,458,224,291.62 3,246,515,942.66 (1,291,403,720.19) 4,413,336,514.09
51、 外币折算
蓝洋环保注册地为香港,其财务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本公司对蓝洋环保的财务报表进行
折算的会计政策列示于附注三、8。有关财务报表折算采用的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港币 0.8958 0.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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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增值税退税收入 66,168,972.98 其他收益 66,168,972.98
宁河收政府环保奖励金 20,000,000.00 其他收益 20,000,000.00
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补助资金 17,666,666.76 递延收益 666,666.64
章丘收 2019 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 15,290,000.00 递延收益 183,113.76
宜春企业发展基金 6,497,000.00 递延收益 -
红安县招商引资企业基础设施奖励资金 4,494,040.00 递延收益 -
海宁垃圾焚烧项目运营补助 3,500,000.00 其他收益 3,500,000.00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返还 1,125,923.73 其他收益 1,125,923.73
深圳地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251,621.24 其他收益 251,621.24
稳岗补贴 239,209.67 其他收益 239,209.67
深圳南山区经济促进局支付的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资金 238,000.00 其他收益 238,000.00
永嘉县收 2018 年度失业保险返还 226,570.75 其他收益 226,570.75
平阳环保局脱硝工程专项资金补助 162,000.00 其他收益 162,000.00
广元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 135,714.24 递延收益 135,714.24
永嘉县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维护补助款补助款 108,500.00 其他收益 108,500.00
武汉收 2019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 50,000.00 其他收益 50,000.00
其他 575,688.52 其他收益 575,688.52
其他 74,932.15 营业外收入 74,932.15
(2) 2019 年未发生政府补助退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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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
原值
2019 年 1 月 1 日 12,832,945.58 123,948.48 245,210.97 13,202,105.03
本期增加 782,068.41 - - 782,068.41
本期减少 (8,830,764.64) (43,753.71) (1,488.05) (8,876,006.4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784,249.35 80,194.77 243,722.92 5,108,167.04
累计折旧
2019 年 1 月 1 日 - - - -
本期增加 3,569,419.46 69,988.14 43,219.19 3,682,626.79
本期减少 (39,360.84) - - (39,360.8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530,058.62 69,988.14 43,219.19 3,643,265.95
账面价值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54,190.73 10,206.63 200,503.73 1,464,901.09
2019 年 1 月 1 日 12,832,945.58 123,948.48 245,210.97 13,202,105.03
租赁负债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长期租赁负债 1,346,355.7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91,769.08)
合计 554,5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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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2,971,938.82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76,218.38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6,840,272.02
本集团租用员工宿舍、办公设备及打印设备,租赁期为 6 个月年至 3 年不等。这些租赁为短期
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已选择对这些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本财务报表期间新设立的子公司
本年新设子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平阳二期项目公司”) 、百色绿动环保有限
公司 (下称“靖西公司”) 、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恩施公司”)和葫芦岛绿动
环保有限公司(下称“葫芦岛垃圾发电公司”)。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2019 年度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自购买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被购买方
(单位:人民币元)
股权 股权 股权 购买日的
取得成本 取得比例 取得方式 购买日 确定依据 收入 净利润 净现金流入
人民币 2019 年 控制权
金沙公司 6,811.54 万元 100% 股权转让 3 月 24 日 发生转移 9,363,844.51 3,006,816.20 (180,110.75)
金沙公司是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贵州省毕节市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等环保产
业的技术开发及提供城市道路清扫、清运、保洁服务等。在被合并之前,金沙公司的股东为珠
海欧泰能源环保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和深圳市国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19 年 3 月 24 日,本
公司与金沙公司原股东完成交接手续,获得金沙公司的控制权,自此金沙公司成为本公司之控
股子公司。
本公司于收购日所享有的金沙公司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超过收购对价的差
额人民币 545,075.45 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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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沙公司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情况
金沙公司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500,249.95 500,249.9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728,616.55 1,728,616.55
其他流动资产 5,883,588.17 5,883,588.17
长期应收款 73,987,879.23 73,957,695.74
固定资产 374,709.00 309,072.37
无形资产 842,392.26 31,892.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723,121.07 17,366,751.07
负债:
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 (32,134,377.31) (32,134,377.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45,703.47) (680,030.95)
可辨认净资产 68,660,475.45 66,963,457.85
本集团采用多期超额收益法来确定金沙公司的无形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评估方法所涉及
的重要假设包括未来垃圾处理收入和电费收入的增长率、毛利率以及垃圾清运项目和垃圾焚烧
项目适用折现率 (11.6%和 13.1%) 等。
上述可辨认负债按照应付金额或应付金额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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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
主要经营地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币种 原币金额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18,000 万 /
泰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泰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8,000 万 100% - 设立
10,000 万 /
永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永嘉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100% - 设立
10,000 万 /
平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平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100% - 设立
10,088 万 /
乳山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乳山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88 万 100% - 设立
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进行环境保护 1,500 万 /
(下称“北京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项目研究 人民币 1,500 万 100% - 设立
17,294 万 /
章丘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章丘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7,294 万 100% - 设立
10,000 万 /
安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安顺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100% - 设立
10,000 万 /
句容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句容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100% - 设立
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万 /
(下称“平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平遥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000 万 100% - 设立
22,000 万 /
惠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惠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2,000 万 100% -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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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
主要经营地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币种 原币金额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10,000 万 /
蓟县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60% 40% (a) 设立
15,000 万 /
宁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宁河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5,000 万 100% - 设立
10,000 万 /
红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红安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100% - 设立
37,500 万 /
通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37,500 万 100% - 设立
21,000 万 /
汕头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汕头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1,000 万 75% 25% (b) 设立
10,000 万 /
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隆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隆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000 万 100% - 设立
10,000 万 /
博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博白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75% 25% (b) 设立
16,600 万 /
蚌埠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蚌埠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6,600 万 100% - 设立
13,840 万 / 同一控制下企业
常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常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3,840 万 75% 25% (b) 合并
9,350 万 / 同一控制下企业
青岛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青岛 垃圾处理及发电 港币 9,350 万 75% 25% (b) 合并
12,948.4 万 / 同一控制下企业
武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武汉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2,948.4 万 100% - 合并
23,932.9 万 / 同一控制下企业
蓝洋环保 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 投资控股 港币 23,932.9 万 100% - 合并
10,0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海宁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海宁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100% - 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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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
主要经营地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币种 原币金额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浙江省东阳市富力建设有限公司 2,08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下称“东阳富力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东阳 建筑工程 人民币 2,080 万 100% - 业合并
12,000 万 /
密云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密云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2,000 万 100% - 设立
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16,500 万
(下称“宜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宜春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6,490.68 万 - 60% (c) 设立
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万
(下称“永嘉二期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永嘉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7,100 万 51% 49% (d) 设立
10,0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葫芦岛危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葫芦岛 危险废弃物处理 人民币 9,620 万 80% (e) - 业合并
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5,000 万 /
(下称“惠州二期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惠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4,350 万 100% - 设立
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万 /
(下称“登封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登封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500 万 100% - 设立
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9,000 万
(下称“海宁扩建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海宁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7,300 万 60%(f) - 设立
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万 /
(下称“石首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石首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5,600 万 100% - 设立
14,0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广元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广元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4,000 万 100% - 业合并
1,0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东莞长能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东莞 垃圾转运 人民币 1,000 万 - 100% (g) 业合并
15,9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佳木斯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佳木斯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5,900 万 - 100% (g) 业合并
18,0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肇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四会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3,550 万 - 100% (g) 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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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
主要经营地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及注册地 业务性质 币种 原币金额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广元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2,5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下称“广元博海昕能”)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广元 环保技术研发 人民币 2,500 万 - 99.5% (h) 业合并
环保行业及新能 58,45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下称“博海昕能”)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东莞 源投资 人民币 58,450 万 100% - 业合并
9,0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下称“舒兰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舒兰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500 万 - 100% (g) 业合并
8,300 万 / 非同一控制下企
永兴博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永兴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永兴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 万 - 100% (g) 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
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下称“张掖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张掖 垃圾转运 人民币 100 万 / 100 万 - 100% (g) 业合并
垃圾转运、处理 10,000 万 非同一控制下企
金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毕节 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100% - 业合并
11,000 万 /
平阳二期项目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平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3,920 万 100% - 设立
12,000 万 /
靖西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靖西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500 万 100% - 设立
20,000 万
恩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恩施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 100% - 设立
12,265.75 万/
葫芦岛垃圾发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葫芦岛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0万 89.81% (i) - 设立
* 北京研究院已于 2019 年 9 月 5 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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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40%由蓝洋环保持有;
(b) 25%由蓝洋环保持有;
(c) 宜春公司 60%的权益由蓝洋环保持有,40%的权益由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d) 49%由蓝洋环保持有;
(e) 20%由范杰持有;
(f) 40%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g) 100%由博海昕能持有;
(h) 99.5%由博海昕能持有,0.5%由陈磊持有;
(i) 10.19%由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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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2019 年宜春公司的少数股东对宜春公司增资人民币 60,187,632.35 元,增资后母公司对子公司
的股权比例为 60%,未丧失对宜春公司的控制权。
3、 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
2019 年 2018 年
合营企业 -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 (注) 62,907,982.84 31,222,775.27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62,907,982.84 31,222,775.27
注: 本集团在 2018 年和丰城市政公用营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丰城公司,本集团对丰城公
司持股比例为 51% 。丰城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公司经营
方针、投资计划等决策需由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因为本集团不
能单独决定丰城公司的主要经营决策,所以对该公司不具有控制权力。
(1) 不重要合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62,907,982.84 31,222,775.2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6,131,302.63) (1,714.55)
- 净利润 6,735.47 (1,714.55)
- 其他权益变动 (6,138,038.1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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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利率风险
- 汇率风险
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
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
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
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
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计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
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
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
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
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有关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所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的披露分别参见附注五 3、6 及 8。除附注十所载
本集团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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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
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于资
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占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
8% (2018 年:5%) 。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信用额度
与信用期限。信用评估主要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外部评价。有关的应收账款自双方确认之日
起 10 ~ 30 天内到期。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
有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五、3 -应收账款和附注五、8 -合同资产的相
关披露。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
风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
付预计现金需求 (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本集团
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
裕的现金储备,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
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包括按合同利率 (如果是浮动利率
则按 12 月 31 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项目 2019 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1 年内或 资产负债表
实时偿还 1 年至 2 年 2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 2,473,990,257.58 - - - 2,473,990,257.58 2,433,082,965.96
应付账款 1,212,897,951.38 - - - 1,212,897,951.38 1,212,897,951.38
其他应付款 149,645,055.37 - - - 149,645,055.37 149,645,055.37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1,033,453,849.63 - - - 1,033,453,849.63 705,048,955.21
长期应付款 - 28,216,534.15 84,649,602.45 416,357,085.48 529,223,222.08 297,314,473.80
租赁负债 - 120,869.73 259,077.45 152,639.50 532,586.68 554,586.70
长期借款 - 1,257,638,460.07 3,439,183,960.12 2,933,450,357.06 7,630,272,777.25 5,057,022,246.80
合计 4,869,987,113.96 1,285,975,863.95 3,524,092,640.02 3,349,960,082.04 13,030,015,699.97 9,855,566,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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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1 年内或 资产负债表
实时偿还 1 年至 2 年 2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 886,831,893.15 - - - 886,831,893.15 854,000,000.00
应付账款 900,854,708.97 - - - 900,854,708.97 900,854,708.97
其他应付款 369,910,815.21 - - - 369,910,815.21 369,910,815.21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807,898,510.86 - - - 807,898,510.86 539,592,998.16
长期应付款 - 28,216,534.15 84,649,602.45 465,623,378.78 578,489,515.38 305,098,322.59
长期借款 - 1,232,035,641.60 3,276,941,997.10 2,679,537,084.11 7,188,514,722.81 4,390,551,321.62
合计 2,965,495,928.19 1,260,252,175.75 3,361,591,599.55 3,145,160,462.89 10,732,500,166.38 7,360,008,166.55
3、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
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计与监察维持
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集团并未以衍生金融工具对冲利率风险。
(a) 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实际利率 (%) 金额 实际利率 (%) 金额
金融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4.98-8.53 87,687,596.31 5.36 - 8.53 71,704,170.76
- 长期应收款 4.98-8.53 4,434,002,017.67 5.04 - 8.53 3,813,467,761.56
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0-4.35 (2,433,082,965.96) 0.00 - 4.35 (854,000,000.00)
- 长期借款 4.30-5.38 (1,041,903,766.37) 4.3 - 5.38 (1,105,733,857.21)
- 租赁负债 4.50 (554,586.70)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5.73-7.99 (7,783,848.99) 5.73 - 8.27 (7,289,707.6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51-5.38 (240,471,309.51) 4.3 - 5.38 (147,022,809.5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50 (791,769.08) - -
- 长期应付款 5.73-7.99 (297,314,473.80) 5.73 - 8.27 (305,098,322.59)
合计 499,786,893.57 1,466,027,2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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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实际利率 (%) 金额 实际利率 (%) 金额
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0.35 432,096,569.17 0.35 710,663,841.12
金融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275-6.52 (456,002,027.63) 4.41 - 6.52 (385,280,481.01)
- 长期借款 4.275-6.52 (4,015,118,480.43) 4.41 - 6.52 (3,284,817,464.41)
合计 (4,039,023,938.89) (2,959,434,104.30)
(b) 敏感性分析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增加
100 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分别减少人民币 38,507,179.99 元及人民币
20,634,921.62 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
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
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4、 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和应付账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
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1) 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
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2019 年 2018 年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余额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港币项目 666,079.58 596,660.77 53,146,337.60 46,566,821.01
- 美元项目 285.28 1,990.17 713,184.42 4,894,727.31
- 欧元项目 2,380.00 18,600.89 2,380.00 18,676.57
- 日元项目 11.00 0.70 11.00 0.68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617,252.53 51,480,2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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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平均汇率 报告日中间汇率
2019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8 年
港币 0.8860 0.8561 0.8958 0.8762
美元 6.9197 6.6987 6.9762 6.8632
欧元 7.8314 7.8248 7.8155 7.8473
日元 0.0630 0.0599 0.0641 0.0619
(3) 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对港币、欧元、美元和日元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 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情
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港币 (4,997.31) (350,671.83)
欧元 (158.11) (158.75)
美元 (17.00) (40,871.00)
合计 (5,172.42) (391,701.58)
于 12 月 31 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港币、欧元、美元和日元的汇率
变动使人民币贬值 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
有的、面临外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各
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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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
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
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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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了应收款项融资以外,本集团不持有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长期应收款、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重
大。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公司 母公司对本公司 本公司 组织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的持股比例 (%) 的表决权比例 (%) 最终控制方 机构代码
北京国资公司 母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岳鹏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43.16 43.16 北京国资委 40059216-4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有关信息参见附注七、1。
3、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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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除上述 1、2、3 中提及的关联方以外的关联方情况均在此处披露。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股东及本公司最终
北京国资 (香港) 有限公司 控制方的子公司 不适用
安徽省江淮成长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 股东 55782525 - 3
保利龙马鸿利股权投资基金 (天津)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股东 56932835 - 0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股东 不适用
中商龙润环科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57908847 - 7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66911213 - 5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 的子公司 06125014 - 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之下属子公司 724711406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下属子公司 665629276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北京时博国际体育赛事有限公司 之下属子公司 778600015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之下属子公司 101138105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的股东 332872972
# 该公司为本公司高管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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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联交易情况
下列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按一般正常商业条款或按相关协议进行。
(1) 关联担保
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2019 年度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北京国资公司* 373,370,264.65 2013 年 12 月 9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北京国资公司* 45,000,000.00 2017 年 5 月 26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北京国资公司* 216,000,000.00 2017 年 8 月 26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北京国资公司* 270,000,000.00 2018 年 1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北京国资公司* 29,691,000.00 2018 年 6 月 21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合计 934,061,264.65
2018 年度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北京国资公司* 459,425,925.99 2013 年 12 月 9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北京国资公司* 50,000,000.00 2017 年 5 月 26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北京国资公司* 240,000,000.00 2017 年 8 月 26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北京国资公司* 300,000,000.00 2018 年 1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北京国资公司* 32,990,000.00 2018 年 6 月 21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否
合计 1,082,415,925.99
本集团作为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丰城公司 215,749,091.71 2019 年 7 月 30 日 2029 年 7 月 1 日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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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2019 年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惠州公司 156,830,875.00 2015 年 7 月 13 日 2027 年 7 月 13 日 否
惠州公司 48,150,000.00 2017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 10 月 1 日 否
惠州公司 1,731,887.72 2019 年 10 月 29 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否
惠州公司 4,436,668.22 2019 年 10 月 11 日 2020 年 10 月 11 日 否
惠州公司 4,085,132.12 2019 年 9 月 27 日 2020 年 9 月 27 日 否
惠州公司 18,000,000.00 2019 年 5 月 7 日 2020 年 5 月 6 日 否
惠州公司 3,580,000.00 2019 年 12 月 13 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否
惠州公司 7,249,277.90 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否
句容公司 110,549,060.00 2014 年 12 月 5 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 否
泰州公司 20,000,000.00 2018 年 1 月 3 日 2020 年 1 月 2 日 否
蓟县公司 116,820,000.00 2018 年 2 月 23 日 2021 年 2 月 22 日 否
宁河公司 74,962,722.12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023 年 6 月 1 日 否
宁河公司 125,453,272.70 2016 年 11 月 15 日 2028 年 11 月 15 日 否
通州公司 718,587,513.61 2016 年 7 月 8 日 2033 年 7 月 7 日 否
通州公司 832,032.00 2017 年 2 月 23 日 2033 年 11 月 9 日 否
通州公司 22,724,042.92 2019 年 6 月 20 日 2032 年 6 月 19 日 否
乳山公司 18,800,000.00 2016 年 10 月 27 日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否
乳山公司 81,000,000.00 2019 年 10 月 27 日 2024 年 10 月 27 日 否
蚌埠公司 326,600,000.00 2016 年 7 月 20 日 2033 年 7 月 19 日 否
安顺公司 148,000,000.00 2019 年 8 月 28 日 2024 年 8 月 17 日 否
通州公司 36,441,442.93 2016 年 8 月 23 日 2023 年 9 月 19 日 否
汕头公司 500,000,000.00 2018 年 3 月 7 日 2028 年 3 月 6 日 否
汕头公司 51,540,000.00 2019 年 11 月 19 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否
章丘公司 335,505,265.53 2018 年 4 月 4 日 2031 年 4 月 3 日 否
泰州公司 67,000,000.00 2018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 8 月 7 日 否
广元公司 254,000,000.00 2016 年 9 月 26 日 2026 年 3 月 25 日 否
佳木斯公司 185,000,000.00 2015 年 12 月 23 日 2024 年 12 月 22 日 否
肇庆公司 316,000,000.00 2017 年 10 月 27 日 2027 年 1 月 31 日 否
肇庆公司 13,000,000.00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034 年 12 月 24 日 否
博海昕能 28,916,979.72 2016 年 12 月 2 日 2022 年 12 月 1 日 否
宜春公司 195,866,464.09 2019 年 4 月 28 日 2029 年 4 月 27 日 否
海宁扩建项目公司 206,528,058.00 2019 年 4 月 19 日 2034 年 4 月 18 日 否
惠州二期项目公司 290,100,000.00 2019 年 4 月 29 日 2034 年 4 月 28 日 否
丰城公司 215,749,091.71 2019 年 7 月 30 日 2029 年 7 月 1 日 否
合计 4,704,039,7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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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平阳公司 34,750,800.00 2015 年 9 月 28 日 2022 年 9 月 27 日 否
武汉公司 101,886,393.26 2011 年 8 月 31 日 2023 年 8 月 14 日 否
永嘉公司 37,199,375.98 2010 年 12 月 2 日 2022 年 12 月 1 日 否
惠州公司 182,847,222.98 2015 年 7 月 13 日 2027 年 7 月 13 日 否
惠州公司 67,410,000.00 2017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 10 月 1 日 否
句容公司 129,084,515.13 2014 年 12 月 5 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 否
泰州公司 40,000,000.00 2018 年 1 月 3 日 2020 年 1 月 2 日 否
蓟县公司 118,940,000.00 2018 年 2 月 23 日 2021 年 2 月 22 日 否
宁河公司 124,937,870.20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023 年 6 月 1 日 否
宁河公司 170,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15 日 2028 年 11 月 15 日 否
通州公司 753,171,939.42 2016 年 7 月 8 日 2033 年 7 月 7 日 否
通州公司 866,700.00 2017 年 2 月 23 日 2033 年 11 月 9 日 否
乳山公司 28,200,000.00 2016 年 10 月 27 日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否
蚌埠公司 322,700,000.00 2016 年 7 月 20 日 2033 年 7 月 19 日 否
通州公司 55,682,529.75 2016 年 8 月 23 日 2023 年 9 月 19 日 否
汕头公司 380,000,000.00 2018 年 3 月 7 日 2028 年 3 月 6 日 否
章丘公司 230,481,755.93 2018 年 4 月 4 日 2031 年 4 月 3 日 否
泰州公司 67,000,000.00 2018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 8 月 7 日 否
合计 2,845,159,102.65
(2)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集团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2,223,104.86 11,844,297.05
本公司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2,223,104.86 11,844,297.05
21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a) 董事及监事薪酬
2019 年每位董事及监事的下述薪酬如下:
董事及 2019 年
监事酬金 工资及津贴 养老金 奖金 合计
执行董事
乔德卫 - 902,868.22 32,363.76 1,149,600.00 2,084,831.98
胡声泳 - 585,396.22 34,853.28 820,000.00 1,440,249.50
非执行董事
刘曙光 - - - - -
成苏宁 (注 3) - - - - -
直军 - - - - -
曹进军 (注 4) - -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区岳州 80,000.00 - - - 80,000.00
傅捷 (注 7) 106,318.80 - - - 106,318.80
谢兰军 (注 8) 80,000.00 - - - 80,000.00
监事
罗照国 - - - - -
王梅林 - 219,113.96 24,570.00 92,433.00 336,116.96
何红 (注 9) - - - - -
蔡斌泉 (注 10) - - - - -
合计 266,318.80 1,707,378.40 91,787.04 2,062,033.00 4,127,517.24
212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8 年每位董事及监事的下述薪酬如下:
董事及 2018 年
监事酬金 工资及津贴 养老金 奖金 合计
执行董事
乔德卫 - 869,523.34 37,037.52 1,130,000.00 2,036,560.86
胡声泳 - 588,051.34 39,886.56 800,000.00 1,427,937.90
非执行董事
刘曙光 - - - - -
郭燚涛 (注 1) - - - - -
成苏宁 (注 3) - - - - -
直军 - - - - -
冯长征 (注 2) - - - - -
曹进军 (注 4) - -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鑫 (注 5) 40,000.00 - - - 40,000.00
关启昌 (注 6) 34,244.00 - - - 34,244.00
区岳州 80,000.00 - - - 80,000.00
傅捷 (注 7) 85,610.00 - - - 85,610.00
谢兰军 (注 8) 20,000.00 - - - 20,000.00
监事
罗照国 - - - - -
王梅林 - 185,894.90 20,160.00 26,500.00 232,554.90
何红 (注 9) - - - - -
蔡斌泉 (注 10) - - - - -
合计 259,854.00 1,643,469.58 97,084.08 1,956,500.00 3,956,907.66
注 1: 郭燚涛先生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辞任非执行董事职位。
注 2: 冯长征先生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辞任非执行董事职位。
注 3: 成苏宁先生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任命非执行董事职位。
注 4: 曹进军先生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任命非执行董事职位。
注 5: 陈鑫女士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辞任独立董事职位。
注 6: 关启昌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辞任独立董事职位。
注 7: 傅捷女士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任命独立董事职位。
注 8: 谢兰军先生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任命独立董事职位。
注 9: 何红女士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任命独立董事职位。
注 10: 蔡斌泉先生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辞任监事职位。
213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8 年及 2019 年,本集团不存在董事的终止福利,亦无就获得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
付的对价。
(b) 薪酬最高的前五位
2019 年度本集团薪酬最高的前五位中包含 2 位董事 (2018 年:2 位董事),其薪酬已反映
在上表中;其他 3 位 (2018 年:3 位) 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工资及津贴 1,756,188.66 1,764,041.32
养老金 104,559.84 119,659.68
奖金 2,410,000.00 2,715,000.00
合计 4,270,748.50 4,598,701.00
薪酬范围 2019 年 2018 年
人数 人数
港币
1,000,001 元 - 1,500,000 元 1 -
1,500,001 元 - 2,000,000 元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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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提供予子公司建设等管理服务
本公司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提供予子公司建设等管理服务
宁河公司 - 8,546,603.77
通州公司 - 13,915,478.30
博白公司 11,298,113.23 16,947,169.83
汕头公司 7,924,528.32 44,905,660.47
章丘公司 10,966,981.16 32,900,943.42
合计 30,189,622.71 117,215,855.79
(4) 运行管理服务费
本公司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运行管理服务费
泰州公司 9,940,863.73 8,049,188.92
(5) 技术转让收入
本集团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提供予技术实施许可
丰城公司 10,000,000.00 -
21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公司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提供予技术实施许可
博白公司 24,000,000.00 -
汕头公司 9,000,000.00 -
章丘公司 31,500,000.00 -
丰城公司 10,000,000.00 -
合计 74,500,000.00 -
(6) 担保服务收入
本集团及本公司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收入
丰城公司 2,035,368.79 -
(7) 关联方借款
本集团
2019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入
北京国资公司* 29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25 日 2020 年 1 月 24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50,000,000.00 2019 年 2 月 28 日 2020 年 2 月 27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50,000,000.00 2019 年 3 月 19 日 2020 年 3 月 18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20,000,000.00 2019 年 5 月 13 日 2020 年 5 月 12 日
北京国资公司* 250,000,000.00 2019 年 6 月 17 日 2020 年 6 月 16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90,000,000.00 2019 年 7 月 5 日 2020 年 7 月 4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20,000,000.00 2019 年 9 月 12 日 2020 年 9 月 11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54,000,000.00 2019 年 10 月 24 日 2020 年 10 月 23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60,000,000.00 2019 年 11 月 22 日 2020 年 11 月 21 日
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8 日 2019 年 12 月 12 日
合计 1,594,000,000.00
21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8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入
北京国资公司* 30,000,000.00 2018 年 9 月 25 日 2019 年 9 月 24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10,000,000.00 2018 年 9 月 25 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北京国资公司* 222,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7 日 2019 年 12 月 7 日
北京国资公司* 488,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019 年 12 月 14 日
北京国资公司* 60,000,000.00 2018 年 10 月 25 日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合计 910,000,000.00
本集团的关联方借款到期日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与实际还款日孰早披露。
2019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出
丰城公司 20,000,000.00 2019 年 6 月 25 日 2019 年 7 月 30 日
本公司
2019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入
蚌埠公司 8,000,000.00 2019 年 12 月 10 日 2020 年 6 月 9 日
石首公司 25,000,000.00 2019 年 6 月 26 日 2019 年 10 月 28 日
恩施公司 98,000,000.00 2019 年 9 月 16 日 2020 年 2 月 16 日
通州公司 25,000,000.00 2019 年 9 月 2 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北京国资公司 29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25 日 2020 年 1 月 24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50,000,000.00 2019 年 2 月 28 日 2020 年 2 月 27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50,000,000.00 2019 年 3 月 19 日 2020 年 3 月 18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20,000,000.00 2019 年 5 月 13 日 2020 年 5 月 12 日
北京国资公司 250,000,000.00 2019 年 6 月 17 日 2020 年 6 月 16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90,000,000.00 2019 年 7 月 5 日 2020 年 7 月 4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20,000,000.00 2019 年 9 月 12 日 2020 年 9 月 11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54,000,000.00 2019 年 10 月 24 日 2020 年 10 月 23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60,000,000.00 2019 年 11 月 22 日 2020 年 11 月 21 日
合计 1,740,000,000.00
21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9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出
海宁公司 5,000,000.00 2019 年 1 月 8 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
海宁公司 3,000,000.00 2019 年 12 月 12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永嘉公司 27,000,000.00 2019 年 7 月 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永嘉公司 9,000,000.00 2019 年 5 月 18 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惠州公司 12,000,000.00 2019 年 1 月 11 日 2019 年 3 月 13 日
武汉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3 月 18 日 2019 年 6 月 3 日
武汉公司 9,000,000.00 2019 年 6 月 12 日 2020 年 6 月 6 日
武汉公司 13,000,000.00 2019 年 9 月 16 日 2020 年 8 月 1 日
平阳公司 6,000,000.00 2019 年 4 月 8 日 2019 年 7 月 7 日
平阳公司 26,000,000.00 2019 年 6 月 18 日 2020 年 6 月 17 日
泰州公司 47,000,000.00 2019 年 7 月 10 日 2019 年 10 月 21 日
泰州公司 12,000,000.00 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泰州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9 月 29 日 2019 年 10 月 18 日
乳山公司 9,400,000.00 2019 年 10 月 23 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安顺公司 14,500,000.00 2019 年 8 月 12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蓟州公司 32,400,000.00 2019 年 7 月 16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宁河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28 日 2020 年 1 月 27 日
宁河公司 5,000,000.00 2019 年 1 月 17 日 2020 年 1 月 16 日
宁河公司 7,000,000.00 2019 年 9 月 9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宁河公司 42,000,000.00 2019 年 11 月 5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宁河公司 97,000,000.00 2019 年 3 月 20 日 2020 年 3 月 17 日
宁河公司 28,000,000.00 2019 年 6 月 26 日 2020 年 6 月 23 日
句容公司 2,000,000.00 2019 年 12 月 10 日 2020 年 3 月 9 日
句容公司 9,600,000.00 2019 年 5 月 8 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句容公司 24,000,000.00 2019 年 5 月 8 日 2020 年 5 月 7 日
博白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10 日 2020 年 1 月 9 日
博白公司 2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22 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
博白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28 日 2020 年 1 月 27 日
博白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3 月 18 日 2020 年 3 月 17 日
博白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4 月 23 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博白公司 5,000,000.00 2019 年 5 月 5 日 2020 年 5 月 4 日
博白公司 24,000,000.00 2019 年 4 月 15 日 2020 年 4 月 14 日
博白公司 2,500,000.00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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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9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出 (续)
汕头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3 月 12 日 2019 年 6 月 25 日
密云公司 40,000,000.00 2019 年 5 月 30 日 2029 年 3 月 31 日
密云公司 20,000,000.00 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29 年 3 月 31 日
密云公司 4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30 日 2020 年 1 月 30 日
密云公司 5,000,00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2019 年 10 月 9 日
广元公司 600,000.00 2019 年 3 月 14 日 2019 年 4 月 14 日
广元公司 8,000,000.00 2019 年 4 月 15 日 2020 年 4 月 14 日
红安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6 月 5 日 2019 年 7 月 4 日
红安公司 167,500,000.00 2019 年 6 月 19 日 2023 年 12 月 1 日
章丘公司 50,000,000.00 2019 年 2 月 26 日 2019 年 7 月 1 日
章丘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5 月 30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宜春公司 4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16 日 2019 年 12 月 28 日
宜春公司 10,000,000.00 2019 年 5 月 17 日 2019 年 5 月 23 日
佳木斯公司 7,000,000.00 2019 年 1 月 16 日 2020 年 1 月 15 日
佳木斯公司 41,000,000.00 2019 年 3 月 8 日 2020 年 3 月 7 日
佳木斯公司 12,000,000.00 2019 年 6 月 26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佳木斯公司 75,200,000.00 2019 年 8 月 19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肇庆公司 16,000,000.00 2019 年 1 月 18 日 2019 年 12 月 4 日
肇庆公司 6,000,000.00 2019 年 6 月 15 日 2019 年 12 月 4 日
肇庆公司 30,000,000.00 2019 年 6 月 20 日 2020 年 6 月 20 日
肇庆公司 13,000,000.00 2019 年 7 月 26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博海昕能 5,000,000.00 2019 年 1 月 2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博海昕能 2,000,000.00 2019 年 1 月 18 日 2020 年 1 月 17 日
博海昕能 30,000,000.00 2019 年 1 月 30 日 2020 年 1 月 29 日
葫芦岛危废公司 3,000,000.00 2019 年 4 月 8 日 2020 年 4 月 7 日
葫芦岛危废公司 9,000,000.00 2019 年 8 月 31 日 2022 年 8 月 30 日
舒兰公司 200,000.00 2019 年 1 月 30 日 2020 年 1 月 29 日
舒兰公司 200,000.00 2019 年 3 月 14 日 2020 年 3 月 13 日
永兴公司 100,000.00 2019 年 5 月 1 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
广元博海昕能 300,000.00 2019 年 10 月 10 日 2020 年 4 月 9 日
广元博海昕能 100,000.00 2019 年 2 月 28 日 2020 年 2 月 27 日
张掖公司 2,800,000.00 2019 年 1 月 24 日 2020 年 1 月 31 日
张掖公司 3,000,000.00 2019 年 5 月 1 日 2034 年 4 月 30 日
金沙公司 16,200,000.00 2019 年 8 月 15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丰城公司 20,000,000.00 2019 年 6 月 25 日 2019 年 7 月 30 日
合计 1,264,600,000.00
21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018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入
蚌埠公司 10,000,000.00 2018 年 9 月 22 日 2019 年 9 月 21 日
北京国资公司 30,000,000.00 2018 年 9 月 25 日 2019 年 9 月 24 日
北京国资公司 110,000,000.00 2018 年 9 月 25 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北京国资公司 222,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7 日 2019 年 12 月 7 日
北京国资公司 488,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019 年 12 月 14 日
合计 860,000,000.00
2018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出
常州公司 20,000,000.00 2018 年 1 月 31 日 2018 年 4 月 4 日
惠州公司 60,000,000.00 2018 年 8 月 10 日 2019 年 8 月 10 日
武汉公司 14,000,000.00 2018 年 3 月 20 日 2018 年 5 月 30 日
武汉公司 15,000,000.00 2018 年 9 月 19 日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平阳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10 月 9 日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泰州公司 72,000,000.00 2018 年 3 月 14 日 2018 年 8 月 9 日
泰州公司 15,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19 年 12 月 28 日
乳山公司 25,000,000.00 2018 年 2 月 9 日 2019 年 2 月 9 日
乳山公司 9,400,000.00 2018 年 10 月 24 日 2019 年 10 月 24 日
安顺公司 50,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6 日 2023 年 12 月 9 日
蓟县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2 月 9 日 2019 年 2 月 9 日
宁河公司 10,000,000.00 2018 年 2 月 9 日 2018 年 8 月 1 日
宁河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3 月 2 日 2018 年 8 月 1 日
宁河公司 2,000,000.00 2018 年 3 月 20 日 2018 年 8 月 1 日
宁河公司 35,000,000.00 2018 年 4 月 10 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宁河公司 6,000,000.00 2018 年 4 月 25 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宁河公司 11,000,000.00 2018 年 5 月 13 日 2018 年 8 月 3 日
宁河公司 10,000,000.00 2018 年 6 月 12 日 2018 年 11 月 27 日
宁河公司 24,500,000.00 2018 年 6 月 20 日 2019 年 6 月 20 日
宁河公司 10,000,000.00 2018 年 7 月 2 日 2019 年 7 月 2 日
宁河公司 2,000,000.00 2018 年 7 月 25 日 2019 年 7 月 25 日
宁河公司 30,000,000.00 2018 年 8 月 3 日 2019 年 8 月 3 日
宁河公司 10,000,000.00 2018 年 8 月 10 日 2019 年 8 月 10 日
宁河公司 10,000,000.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
宁河公司 8,000,000.00 2018 年 9 月 18 日 2019 年 9 月 18 日
宁河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11 月 7 日 2019 年 11 月 7 日
宁河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11 月 14 日 2019 年 11 月 14 日
220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宁河公司 18,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19 日 2019 年 12 月 19 日
宁河公司 15,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19 年 12 月 28 日
句容公司 3,000,000.00 2018 年 6 月 19 日 2019 年 6 月 19 日
句容公司 9,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019 年 12 月 14 日
2018 年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出 (续)
博白公司 2,000,000.00 2018 年 6 月 14 日 2019 年 6 月 14 日
博白公司 18,000,000.00 2018 年 6 月 20 日 2019 年 6 月 20 日
博白公司 15,000,000.00 2018 年 8 月 31 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
博白公司 10,000,000.00 2018 年 9 月 4 日 2019 年 9 月 4 日
博白公司 25,000,000.00 2018 年 9 月 25 日 2019 年 9 月 25 日
博白公司 15,000,000.00 2018 年 10 月 23 日 2019 年 10 月 23 日
博白公司 15,000,000.00 2018 年 11 月 23 日 2019 年 11 月 23 日
博白公司 20,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汕头公司 7,000,000.00 2018 年 4 月 3 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
汕头公司 20,000,000.00 2018 年 4 月 18 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
汕头公司 32,990,000.00 2018 年 6 月 25 日 2019 年 6 月 25 日
汕头公司 4,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29 日
蚌埠公司 29,000,000.00 2018 年 2 月 9 日 2018 年 9 月 3 日
蚌埠公司 3,000,000.00 2018 年 8 月 28 日 2018 年 9 月 3 日
红安公司 8,000,000.00 2018 年 6 月 5 日 2019 年 6 月 5 日
章丘公司 6,000,000.00 2018 年 11 月 20 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佳木斯公司 20,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29 日
佳木斯公司 4,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29 日
肇庆公司 2,000,000.00 2018 年 12 月 21 日 2019 年 12 月 21 日
博海昕能 1,500,000.00 2018 年 12 月 19 日 2019 年 12 月 19 日
合计 776,390,000.00
2019 年及 2018 年,本公司的关联方借款的利率区间分别为 0.00% ~ 4.90% 、4.35% ~
5.38% 。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借款到期日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与实际还款日孰早披露。
(8) 关联方借款利息收支
本集团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22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收取关联方借款利息
丰城公司 747,727.57 60,351.82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支付关联方借款利息
北京国资公司 78,177,318.20 3,443,108.64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 2,801,173.15 3,872,345.15
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929,638.90 4,083.33
合计 81,908,130.25 7,319,537.12
222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公司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收取关联方借款利息
常州公司 - 147,416.67
惠州公司 325,283.33 690,320.83
乳山公司 903,311.32 1,355,073.33
泰州公司 728,875.78 1,105,987.51
平阳公司 633,285.22 23,925.00
蓟县公司 4,545,426.40 5,648,831.94
安顺公司 4,667,930.56 7,067,602.22
武汉公司 366,831.76 234,416.67
密云公司 7,004,349.30 5,906,031.25
宁河公司 3,732,705.70 2,930,672.29
句容公司 170,250.09 197,179.48
博白公司 8,035,883.61 2,003,657.78
汕头公司 816,220.01 555,022.48
蚌埠公司 - 696,966.67
丰城公司 747,727.57 60,351.82
红安公司 2,848,596.90 202,999.99
佳木斯公司 105,900.16 5,927.67
广元公司 103,016.12 -
葫芦岛危废公司 138,368.04 -
宜春公司 1,728,629.46 -
永嘉公司 687,398.04 -
其他子公司 104,509.42 114,472.72
合计 38,394,498.79 28,946,856.32
223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支付关联方借款利息
北京国资公司 75,631,516.66 3,034,608.64
章丘公司 - 527.78
蚌埠公司 12,083.34 93,645.84
合计 75,643,600.00 3,128,782.26
(9) 收取子公司股利
本公司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永嘉公司 18,000,000.00 17,000,000.00
海宁公司 16,500,000.00 18,000,000.00
惠州公司 42,000,000.00 -
常州公司 37,500,000.00 37,500,000.00
武汉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平阳公司 20,000,000.00 18,000,000.00
泰州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蚌埠公司 13,000,000.00 -
北京研究院 2,023,535.41 -
通州公司 19,000,000.00 -
合计 208,023,535.41 130,500,000.00
224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0) 关联方采购
本集团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64,400.00 633,434.00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359,000.00 9,084,500.00
北京时博国际赛事有限公司 - 500,000.00
北京北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 -
合计 1,523,400.00 10,217,934.00
(11) 关联方借款外的与 (扣除 (8) 以外) 子公司的其他资金往来净额流出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子公司 (281,823,108.05) (224,466,551.07)
本公司与子公司资金管理往来的交易频繁,因此本公司仅披露该往来资金的本年净变动额。
(12) 其他关联交易
企业往来款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丰城公司 2,894,785.37 37,816,510.20
*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界定之关联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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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6、 关联方交易余额
本集团
(1) 与关联方之间的长期借款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公司 36,441,442.93 55,682,529.75
北京国资公司 60,000,000.00 60,000,000.00
合计 96,441,442.93 115,682,529.75
(2) 与关联方之间的短期借款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北京国资公司 2,324,000,000.00 850,000,000.00
(3) 应收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丰城公司 10,000,000.00 -
(4) 应付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451,956.60 1,337,750.60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634,094.00 901,800.00
合计 1,086,050.60 2,239,550.60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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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5) 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应付款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北京国资公司 5,677,584.99 1,089,916.67
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合计 5,677,584.99 11,089,916.67
(6) 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09.59
丰城公司 - 37,880,483.13
合计 - 37,880,892.72
22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本公司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管理服务费 通州公司 - - 8,676,740.01 -
项目管理服务费 泰州公司 2,670,673.15 - 2,035,664.21 -
项目管理服务费 章丘公司 2,325,000.00 - 6,975,000.00 -
专利转让许可费 章丘公司 25,500,000.00 - - -
项目管理服务费 汕头公司 - - 2,800,000.00 -
项目管理服务费 博白公司 11,976,000.00 - - -
专利转让许可费 博白公司 24,000,000.00 - - -
专利转让许可费 丰城公司 10,000,000.00 500,000.00 - -
合计 76,471,673.15 500,000.00 20,487,404.22 -
(2) 与关联方之间的短期借款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北京国资公司 2,324,000,000.00 850,000,000.00
蚌埠公司 8,000,000.00 10,000,000.00
恩施公司 13,000,000.00 -
合计 2,345,000,000.00 860,000,000.00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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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3) 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句容公司 48,129,497.62 12,788,586.65
乳山公司 8,400,000.00 29,000,000.00
汕头公司 19,507.92 23,106,468.08
蓟县公司 17,140,303.94 19,701,124.97
惠州公司 7,200,000.00 18,000,000.00
宁河公司 267,623,200.01 132,777,092.81
安顺公司 8,591,857.05 7,468,317.01
武汉公司 29,000,000.00 -
永嘉公司 22,000,000.00 -
海宁公司 2,000,000.00 -
博白公司 227,516,373.00 125,000,000.00
博海昕能 36,000,000.00 1,502,356.25
佳木斯公司 69,560,000.00 24,006,283.33
肇庆公司 24,000,000.00 2,003,141.67
红安公司 6,445,044.97 8,000,000.00
泰州公司 24,000,000.00 15,000,000.00
章丘公司 - 10,830,262.27
平阳公司 22,000,000.00 -
密云公司 42,529,330.06 173,785.17
永嘉二期项目公司 2,304,625.06 -
葫芦岛危废公司 4,296,515.87 -
常州公司 14,000,000.00 -
广元公司 3,800,000.00 -
张掖公司 2,885,511.96 -
舒兰公司 400,000.00 -
丰城公司 - 37,880,483.13
其他子公司 3,429,620.58 -
合计 893,271,388.04 467,237,9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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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4) 与关联方之间的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安顺公司 14,500,000.00 154,000,000.00
蓟县公司 112,400,000.00 80,000,000.00
密云公司 180,000,000.00 123,000,000.00
张掖公司 3,000,000.00 -
红安公司 167,500,000.00 -
肇庆公司 13,000,000.00 -
葫芦岛危废公司 9,000,000.00 -
宁河公司 49,000,000.00 -
金沙公司 16,200,000.00 -
佳木斯公司 87,200,000.00 -
合计 651,800,000.00 357,000,000.00
(5) 与关联方之间的合同负债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青岛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6) 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应付款
关联方 2019 年 2018 年
北京国资公司 3,097,584.99 1,089,916.67
博海昕能 24,645.33 -
舒兰公司 1,812,465.00 -
广元博海昕能 140,365,600.00 -
合计 145,300,295.32 1,089,916.67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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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十一、 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本集团能持续营运,能够通过制定与风险水平相当的产品
和服务价格并确保以合理融资成本获得融资的方式,持续为股东提供回报,并减低资金成本。
本集团利用资产负债率管理资本结构。此比率按照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本集团截至
2019 年和 2018 年的策略相同。本集团 2019 年和 2018 年的资产负债比分别为 74.42%和
71.25% 。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本承担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已授权未签合同的基础设施建设合同 843,832,736.57 1,314,575,978.84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合同 2,409,570,912.42 1,788,531,277.05
已签约未支付的股权投资款 - 37,818,474.75
合计 3,253,403,648.99 3,140,925,730.64
(2) 经营租赁承担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
付款额如下:
项目 2018 年
1 年以内 (含 1 年) 2,421,278.00
1 年以上 2 年以内 (含 2 年) 152,370.00
2 年以上 3 年以内 (含 3 年) 4,400.00
合计 2,578,048.00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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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 或有事项
本公司于财务报表期间内各年末对外提供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附注十、5(1)),被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本集团无重要或有事项披露。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
项目 金额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 116,120,000.00
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 2019 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1
元,共人民币 116,120,000.00 元。此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
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分部报告
本集团根据附注三、28 所载关于划分经营分部的要求进行了评估。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
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本集团的经营及策略均以一个整体运行,向主要营运决
策者提供的财务资料并无载有各项经营活动的损益资料。因此,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仅有一个经
营分部,本集团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本集团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均主要来源于
或位于中国大陆境内。
截至 2019 年度,在本集团客户中,本集团来源于单一客户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 10% 或以上的
客户有 2 个 (截止 2018 年度:2 个),约占本集团总收入的 22% (截止 2018 年度:25%) 。来
自该等客户的收入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192,475,067.13 127,671,396.41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185,009,196.02 158,339,508.65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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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