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03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芮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洪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关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产生不利影响之风险因素,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相应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02,058,1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2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78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8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8789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红宝丽、红宝丽集团公司 | 指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会 | 指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 | 指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硬泡、聚氨酯硬泡 | 指 | 聚氨酯硬质泡沫 |
硬泡组合聚醚、聚氨酯聚醚 | 指 |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
环氧丙烷、PO | 指 | 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是硬泡聚醚多元醇、异丙醇胺之主原料 |
环氧丙烷衍生品 | 指 | 硬泡组合聚醚、硬泡聚醚多元醇、特种聚醚、异丙醇胺 |
DCP | 指 | 过氧化二异丙苯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泰兴化学公司 | 指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醇胺化学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国贸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控制100%的子公司 |
新材料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氨酯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聚氨酯销售公司 | 指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红宝丽 | 股票代码 | 002165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红宝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ONGBAOLI GROUP CORPORATION,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ONGBAOLI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芮益民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1300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1300 | ||
公司网址 | www.hongbaoli.com | ||
电子信箱 | wangys@hongbaoli.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玉生 | 孔德飞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
电话 | 025-57350997 | 025-57350997 |
传真 | 025-57350997 | 025-57350997 |
电子信箱 | yswang188@126.com | kongdf@hongbaoli.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无变更。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主营业务为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等(环氧丙烷衍生品)生产经营。新兴材料产业聚氨酯保温板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仍较小。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孙伟、王伟庆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382,800,057.56 | 2,467,154,058.95 | -3.42% | 2,171,251,878.49 | 2,171,251,878.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9,276,972.00 | 29,078,402.82 | 207.02% | 40,902,824.84 | 40,902,824.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5,560,476.22 | 17,125,381.43 | 458.00% | 22,008,369.52 | 22,008,369.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6,238,564.21 | 169,405,309.25 | 51.26% | -75,720,494.39 | -49,720,494.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05 | 200.00% | 0.07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05 | 200.00% | 0.07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4% | 1.91% | 3.93% | 2.63% | 2.63%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3,818,099,295.13 | 3,635,897,762.53 | 5.01% | 2,931,751,763.68 | 2,931,751,76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65,864,135.16 | 1,500,271,420.22 | 4.37% | 1,554,134,451.14 | 1,554,134,451.1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据此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上年度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因此,在2018年报中对2017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由-75,720,494.39元调整为-49,720,494.39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02,167,318.98 | 623,059,759.39 | 574,845,644.86 | 582,727,334.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688,782.88 | 18,317,345.61 | 26,869,536.57 | 23,401,306.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823,401.09 | 16,589,996.92 | 25,229,831.00 | 34,427,017.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87,969.92 | -18,027,373.79 | -34,498,743.39 | 379,552,651.3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083,696.32 | 544,825.23 | -4,703,478.43 | 子公司锂泰公司清算损失及新材料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36,354.26 | 13,390,775.66 | 11,919,571.6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449,022.94 | 1,344,608.0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816.10 | -1,043,483.46 | 15,285,054.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25,980.69 | 2,253,579.53 | 3,543,131.4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981.89 | 30,124.54 | 63,561.07 | |
合计 | -6,283,504.22 | 11,953,021.39 | 18,894,455.3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衍生品,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以及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聚醚系列产品和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99%以上。本年度,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及年产2.4万吨DCP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取得正式生产许可。
1、主要产品及用途
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片 | 用途或功能 |
基础化工原料(环氧丙烷衍生品) |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是生产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的主要原料之一。 聚氨酯硬泡主要应用于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热水器、冷藏车、冷库等冷藏行业,以及建筑、工业设备等领域作隔热保温材料。 | |
异丙醇胺 | 异丙醇胺是精细化工产品,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等行业。 |
新兴材料 | 聚氨酯保温板 | 聚氨酯保温板主要应用于建筑保温、冷库保温、冷藏运输和特种罐体和保温箱体、冻土路基保温等领域。 |
2、经营模式:
(1)环氧丙烷衍生品
①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硬泡组合聚醚生产经营,产品直接对外销售,下游客户主要是家电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行业知名的生产企业。
2019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美国优先政策与其他经济体摩擦加剧,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导致世界经济增速放缓,消费低迷。我国经济总体平稳,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为满足新经济形势下的消费场景,冰箱(柜)企业更加注重产业升级、产品结构调整,注重技术创新,从而对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客户日益提高的需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应对,加大技术投入,立足冰箱(柜)、集装箱两大应用领域,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公司始终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为宗旨,培养快人一步的响应能力,塑造自身的竞争优势。公司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职能,与客户保持零距离接触,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协调解决客户需求,为客户产品升级、降本增效、提升效率,提供技术支持,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和客户的肯定,提升了公司的品牌价值。公司与美的、海信、美菱、创维、长虹、雪祺电气、奥马、伊莱克斯、博西华、三星、LG、惠而浦、中集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市场份额的基本稳定和销量的增长。2019年,公司先后荣获美的“战略合作奖”、雪祺电气“精诚合作奖”、LG“优秀供应商”、长虹“最佳质量供应商”等诸多殊荣,为聚氨酯行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公司积极开拓热水器、冷藏车等新应用市场,集聚了客户资源。
②异丙醇胺
公司异丙醇胺生产经营,以直销及与区域代理商合作的方式实现国内外销售。产品从最初的国外市场起步,到现在的国内、国外市场并重,在销量增长同时,国内市场的比重逐步提升,如今已占50%以上。异丙醇胺是精细化工产品,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水泥外加剂、固化剂等行业。
异丙醇胺产品包括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和三异丙醇胺,是具有氨基和醇性羟基的醇胺类化工物,兼具胺和醇的综合性能,应用领域广泛,客户比较分散。公司拥有异丙醇胺自主知识产权,国内没有同类规模化全系列的生产企业,竞争对手主要为陶氏、巴斯夫等国外化工巨头。公司异丙醇胺生产过程中产品结构比例可调,可有效应对市场对各产品的需求变化,而生产过程实现“零”排放。另外,公司还生产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产品主要运用于水泥外加剂领域,面对庞大的水泥市场。通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形成完善的全球销售服务网络,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下,2019年销量同比增加15%以上。随着环保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和产业技术升级,加之国内节能减排政策的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异丙醇胺以其优越的环保和物化性能,将在诸多领域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应用。
(2)新兴材料
①聚氨酯保温板。
采用直销、经销和代销的方式实现销售。目前,该产品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聚氨酯保温板在建筑保温领域市场,以及新应用市场,考虑到建筑保温市场在现有政策环境下难有突破,对销售政策进行了调整,以现货销售为主。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经营主产品为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等,均为环氧丙烷的下游衍生品;另外,公司在江苏泰兴环氧丙烷生产基地建设的环氧丙烷项目,已试产出合格产品,项目正式生产后,产品主要为自用。
1、环氧丙烷。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异丙醇胺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全球环氧丙烷行业发展形势较好,但先进的生产工艺仍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企业手中。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环氧丙烷产销地之一,生产工艺以国家已限制发展的氯醇法为主,占2/3以上,中国经济发展对环氧丙烷需求持续增长。环氧丙烷的周期性与国民经济的周期性、特别是化工行业的周期性密切相关。
环氧丙烷是公司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和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料,公司践行向上一体化战略,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打造环氧丙烷产业基地。
年初,由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建设的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装置试生产成功,产出了合格产品。此后受江苏“响水事件”等因素影响,各级政府及园区以最严格的手段加强了对化工企业的监管,以及园区公共配套对企业运营造成一定影响,导致环氧丙烷装置试生产周期延长,尚未取得正式生产许可。但装置负荷逐步稳定提升,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环氧丙烷装置试生产出的环氧丙烷为其他子公司生产所用。公司环氧丙烷生产装置采用先进的共氧化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属于安全性好、三废少的环境友好型工艺,在国家不断加大环保管理力度、倡导绿色发展的当下具有良好的前景,环氧丙烷装置正式生产后,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基础,支撑公司聚醚产业和异丙醇胺产业的发展,并有力推动中国环氧丙烷产业变革进程。
2、环氧丙烷衍生品。
①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聚氨酯应用领域很广,被广泛应用于航天军工、汽车、家电、建筑、石油化工等涉及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全球聚氨酯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中国将是未来聚氨酯消费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聚氨酯有硬泡和软泡之分,聚氨酯硬泡应用多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如冰箱(柜)冷藏、建筑外墙/管道保温、冷库、汽车、储罐、热水器等行业,以及仿木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硬泡组合聚醚是聚氨酯硬泡的主要原料之一,因此宏观经济面及国家的政策对硬泡组合聚醚行业影响较大。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逐步推进和国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硬泡组合聚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商机。聚氨酯硬泡应用已遍布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硬泡组合聚醚行业其周期性与国民经济的整体周期性密切相关。
多年来,中国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冷藏行业一直是聚氨酯硬泡最大的应用领域,占比在50%左右。中国是世界冰箱(柜)生产第一大国,国内冰箱生产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借助供应链资源,使得冰箱产品综合性能已挤身国际先进水平,成为主要出口地区。冰箱上游硬泡组合聚醚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了冰箱(柜)产业发展;冰箱(柜)产品升级、节能、降本增效等要求,反过来也对硬泡组合聚醚生产企业在产品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推动了技术创新和行业进步。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围绕下游行业发展、客户个性化要求,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来促进产品的更新迭代,并储备新技术。在国内硬泡组合聚醚市场,公司多年来一直名列前茅,并推动了聚氨酯行业进步,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加快推动品牌的国际化,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成为全球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市场有力的参与者和竞争者。公司与美的、海信、美菱、伊莱克斯、博西华、LG、三星、中集等国内外冰箱(柜)、集装箱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②异丙醇胺。异丙醇胺作为精细化工原料,由于产品优越的环保性能,在国内外众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随着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及产品研发技术进步,工业和民用化应用将被拓宽,未来市场对异丙醇胺需求将会不断增加,异丙醇胺产业前景十分广阔,其周期性与国民经济的整体周期性密切相关。目前,异丙醇胺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用途有待于新技术挖潜,其周期性特性不明显。
公司拥有异丙醇胺自有知识产权,是国内规模化全系列生产异丙醇胺的企业。异丙醇胺生产装置产能规模4万吨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装置产能规模5万吨,合计9万吨/年。异丙醇胺生产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欧美发达国家,如德国巴斯夫、美国陶氏等,其他地区多数国家需依赖进口,世界上仅有十几家企业生产。公司异丙醇胺生产采用连续法高压超临界工艺,单套装置规模超过前述生产企业。
二乙醇单异丙醇胺(改性异丙醇胺)应用市场为水泥外加剂市场,在国内拥有规模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遍布世界的营销网络,本年度产品销售增量达15%以上,销量规模名列前茅。
3、新兴材料
聚氨酯保温板。中国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3,建筑能耗的总量逐年上升,建筑耗能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软肋,国家及地方政府推行建筑节能政策,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建筑节能。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2020年前基本
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等等。因此,建筑保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高效节能、高阻燃保温材料需求潜力增大。聚氨酯保温板还可用于冷链、冷库,以及保温工程等。
建筑保温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受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大多数省份执行GB50016-2014的力度较大,对有机保温材料尤其是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市场冲击十分明显;二是建筑保温市场涉及到的标准众多,各地采标和执行尺度不一;三是市场不规范,行业监管不到位,保温材料种类多、性能差异大,客户过度以低价来作为选择保温材料的标准,影响了整个建筑保温行业的良性发展。上述情况使得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在外墙保温市场的推广应用造成了较大困难。本年度市场环境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公司是聚氨酯保温行业的知名公司,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采用结构阻燃技术,实现永久阻燃,兼具保温和防火,在建筑保温行业内仍保持产品品质和持续稳定性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聚氨酯保温板主要应于建筑外墙保温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政府民生保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北京老旧房屋及会议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住宅产业化等保温项目,市场认可度较高。除了维持现有外墙外保温市场外,也在积极开展工作,拓宽保温材料应用领域,如冷链运输、冷库,以及生态养殖工程等。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147,295.84万元,较年初增加 35.39 %,主要是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 12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2.4 万吨 DCP 项目投入所致。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4,664.32万元,较年初增长43.64%,主要原因为:年末客户集中回款、票据贴现以及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资金到期,导致货币资金余额增长。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生产资源优势。公司现经营产品涉及四大产业,拥有较好的生产资源和产业基础。硬泡组合聚醚和异丙醇胺生产基地在南京化工园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聚氨酯基地硬泡组合聚醚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且有聚醚多元醇配套生产条件,能生产不同标准和型号的产品,硬泡组合聚醚产能规模在行业名列前茅。此外,还有特种聚醚装置。醇胺基地异丙醇胺(包括一异、二异、三异)产能4万吨,且产品结构可调,国内尚没有规模化全系列的同类生产企业,产品单套装置规模超过其他同类生产企业,装置采用超临界生产工艺,有别于世界同类企业;基地另外还具有年产5万吨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产品生产能力,公司
异丙醇胺产品总产能规模为9万吨,规模优势突出。“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已形成1000万平方米高阻燃保温板生产能力。环氧丙烷是聚醚、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料,公司打造环氧丙烷产业链,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环氧丙烷产业基地,目前年产12万吨环丙生产装置已试生产成功,打通流程产出合格产品,本年度的试产品为其他子公司生产自用。装置运行稳定,装置负荷已逐步提升,正在为验收做准备。该装置工艺采用共氧化法新工艺,三废少,为国内该工艺首套装置。因此,公司已具备一体化条件;另外,利用PO项目中间产品而延伸的年产2.4万吨DCP项目1号装置已建设完工,试生产并产出合格产品。公司不断整合生产资源,完善产业链布局,设备性能和生产工艺在产业配套上相互支撑,生产条件日益完善,提升了公司的综合优势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公司的各化工生产装置均在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园区条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化工园区的定位基本不变;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自设立以来,持续增加环保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符合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要求,特别是当今地方政府安全环保管控趋严的背景下,企业生产装置正常生产,体现了公司多年来严抓管理的成效。生产基地生产装置、设备和厂房都为公司自建,并配置了功能完备的研发和检测中心,确保了生产效率及产品的高质量。公司合法拥有土地,核心资产使用效率较高。
2、技术资源优势。公司设立研究院,建立了完善的自主研发体系,拥有雄厚的技术研发力量,公司及生产型子公司均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设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及机制运行,每年增加研发投入,配置研发设施,搭建产学研平台,加强基础课题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创新型企业。公司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有江苏省技术中心、江苏省醇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聚氨酯工程中心三个省级技术中心,与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合作,共建了中科院南京醇胺分中心,培养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从事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高阻燃保温板产品、环氧丙烷及其他衍生物等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为行业内技术专家。同时,公司也加大了国际技术人才引进,打造与国际接轨的研发团队,以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升级,支撑公司持续保持研发优势,增强对客户价值创造的服务能力。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技术研发核心骨干人员参与激励平台等,提高凝聚力,保证了公司技术研发团队的稳定。每年度,公司研究院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围绕行业发展方向、客户需求,确定研发方向,制订研发计划,对形成的研发成果组织鉴定,并申报专利成果,同时着力于对研发成果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每年均有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问世,公司始终在行业中保持技术优势,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效的发明专利45项,尚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11项。本年度,公司申请发明专利23项,获得授权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
3、品牌和市场优势。公司实施品牌战略,确立了市场竞争优势。创业三十多年来,公司从管理、市场、技术、服务等方面,运营提升了“红宝丽”品牌价值。“红宝丽”商标已在美国、日本等36个国家和地区完成四十件商标国际注册。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类聚醚商品上的“红宝丽及图”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不断丰富高品质、高价值、绿色环保的品牌内涵,强化品牌战略,以优质的品牌和服务获得政府部门和公众的认可,被工信部授予“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被江苏省商务厅认定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被列入2019年江苏省自主工业品牌五十强;公司牵头制订或起草的《冰箱冰柜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一异丙醇胺国家标准》和《冻土路基用硬质聚氨酯泡沫板(DLPU)》等行业相关国家标准已发布并实施,公司是聚氨酯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获奖单位;公司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开展精益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持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和高品质服务,稳定和提升与客户的合作关系,逐步积聚和提升了“红宝丽”品牌价值。2019年,结构升级为冰箱(柜)行业发展的主旋律,冰箱(柜)高端化对组合聚醚的技术支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坚持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为宗旨,培养快人一步的响应能力,塑造自身的竞争优势,为
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为客户产品升级、降本增效、提升效率,提供技术支持,引导客户引入新产品和新技术,从而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并克服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带来的不利影响,巩固和提升了市场地位,根据中国聚氨酯协会信息,公司硬泡组合聚醚销售量多年位居行业第一。异丙醇胺产品柔性化生产模式满足不同客户的供应需求,通过技术服务和差异化定价,公司客户已遍布世界各洲,占据行业重要地位;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综合性能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知名房地产商认可。公司营销网络遍布世界各消费主流地区,产品出口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市场等,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在各业务领域均产生了良好的品牌效应,世界知名冰箱(柜)、集装箱等生产企业如美的、海信、美菱、长虹、伊莱克斯、博西华、惠而浦、三星、LG、中集等是公司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红宝丽凭借品牌资源和行业影响力,与国际化工巨头既竞争又开展合作,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国际化进程,促进了行业发展。公司将品牌优势、技术优势、服务能力转化为市场的竞争优势,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9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美国优先政策与其他经济体摩擦加剧,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美联储金融政策已由加息变为连续三次降息,以剌激美国经济增长,其他国家央行货币政策也纷纷释放转向宽松的信号。中国经济总体平稳,呈现稳中向好态势。政府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增长、防风险、促改革,供给侧改革步入新阶段。全年GDP增速为6.1%,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3.4%(其中出口同比增长5%),冰箱生产量7,904.3万台,同比上涨0.35%(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趋势贬值、原油价格低位波动,大宗化学品原材料价格处于低位。在安全营运方面,江苏响水事件后,各地政府加强了对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的监管,这给企业经营带来较大挑战,也面临发展机会。面对国际、国内经营环境,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采取创新措施有效应对市场变化,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提升行业影响力。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为支撑,开拓国内外市场,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巩固和扩大产品销售量,提升品牌影响力。主产品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销量保持稳定增长。
2、持续推进管理创新,追求高质量发展。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凝聚力;加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严抓安全生产,开展精益管理、品质管理,PSM管理,增强风险应对能力;采取降本增效措施,面对今年化工企业生产中政府管控要求提高而带来的成本增加等因素,持续推进节能降耗措施,控制经营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促使企业经营逐步好转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3、稳妥推进泰兴基地项目试生产进程。结合政府安全环保监管要求,以安全、稳定为原则,逐步提升环丙装置负荷;DCP项目1号装置建设完工后安排试生产,取得成功并出合格产品。泰兴基地项目试生产运行稳定,将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现经营主产品为环氧丙烷衍生品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和异丙醇胺等,以及大力推广的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公司打造环氧丙烷及衍生物产业链,本年度环氧丙烷项目及DCP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环氧丙烷试产品自用。公司硬泡组合聚醚产品市场主要为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领域;异丙醇胺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金属切削、电子清洗、固化剂等行业;聚氨酯保温板产品市场主要在建筑外墙保温领域。
报告期,原油价格处于相对低位,加之经济下行制约消费,导致包括环氧丙烷在内的大宗化工原料价格维持在相对低位,公司环氧丙烷采购均价比上年水平下降17.80%(不含税,见下图),产品定价采取盯着环氧丙烷价格策略,因此公司产品均价也低于上年平均水平,尽管总销量增长,营业收入仍有下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8,280.01万元,比上年下降 3.42%;其中聚氨酯聚醚实现营业收入145,543.42万元,比上年下降5.82%;异丙醇胺实现营业收入83,896.29万元,比上年增长5.21%。聚氨酯保温板材实现营业收入1,288.44万元,比上年下降23.49%。同时,公司加强管理,采取技术降本、管理增效等措施,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控制经营成本,以致综合毛利率达20.81%,使得本年实现利润总额10,275.95 万元较上年增长
179.87%。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238,280.01 | 246,715.41 | -3.42% | |
营业成本 | 188,702.94 | 213,758.78 | -11.72% |
期间费用 | 36,714.03 | 29,067.01 | 26.31% | 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增加 |
其中:研发投入 | 5,842.14 | 3,495.85 | 67.12% | |
利润总额 | 10,275.95 | 3,671.65 | 179.87% | 毛利率提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23.86 | 16,940.53 | 51.26% | 实现净利润较上年增加5,882.18万元;经营性应收款项较年初减少5,736.11万元及存货余额减少1,791.42万元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93.85 | -46,802.34 | -42.11% | 上年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本期到期收回。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04.77 | 44,553.80 | -71.71%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以及备付资金的收回导致本期归还借款增长较快。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09.59 | 14,324.28 | -20.35% | |
货币资金 | 44,664.31 | 31,095.10 | 43.64% | 年末客户集中回款、票据贴现以及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资金到期,导致货币资金余额增长 |
应收票据 | 26,508.84 | 38,999.12 | -32.03% | 年末办理票据贴现回笼现金导致余额下降 |
应收账款 | 32,303.36 | 29,358.08 | 10.03% | |
在建工程 | 147,295.83 | 108,795.71 | 35.39% | 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 12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2.4 万吨 DCP 项目投入所致。 |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382,800,057.56 | 100% | 2,467,154,058.95 | 100% | -3.42% |
分行业 | |||||
基础化工原料 | 2,294,397,092.67 | 96.29% | 2,342,748,146.51 | 94.96% | -2.06% |
其他材料 | 12,884,403.21 | 0.54% | 16,839,342.80 | 0.68% | -23.49% |
材料贸易 | 75,518,561.68 | 3.17% | 107,566,569.64 | 4.36% | -29.79% |
分产品 | |||||
环丙衍生品 | 2,294,397,092.67 | 96.29% | 2,342,748,146.51 | 94.96% | -2.06% |
保温材料 | 12,884,403.21 | 0.54% | 16,839,342.80 | 0.68% | -23.49% |
贸易材料 | 75,518,561.68 | 3.17% | 107,566,569.64 | 4.36% | -29.79% |
分地区 | |||||
国内 | 1,598,236,420.98 | 67.07% | 1,597,697,832.37 | 64.76% | 0.03% |
国外 | 784,563,636.58 | 32.93% | 869,456,226.58 | 35.24% | -9.7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基础化工原料 | 2,294,397,092.67 | 1,807,800,532.15 | 21.21% | -2.06% | -10.75% | 7.67% |
其他材料 | 12,884,403.21 | 12,206,951.97 | 5.26% | -23.49% | -12.22% | -12.16% |
材料贸易 | 75,518,561.68 | 67,021,957.84 | 11.25% | -29.79% | -31.64% | 2.40% |
分产品 | ||||||
环丙衍生品 | 2,294,397,092.67 | 1,807,800,532.15 | 21.21% | -2.06% | -10.75% | 7.67% |
保温材料 | 12,884,403.21 | 12,206,951.97 | 5.26% | -23.49% | -12.22% | -12.16% |
贸易材料 | 75,518,561.68 | 67,021,957.84 | 11.25% | -29.79% | -31.64% | 2.40% |
分地区 | ||||||
国内 | 1,598,236,420.98 | 1,279,083,827.96 | 19.97% | 0.03% | -7.91% | 6.91% |
国外 | 784,563,636.58 | 607,945,614.00 | 22.51% | 9.76% | -18.79% | 8.61% |
本年度,主原料环氧丙烷采购额 12.55 亿元,环氧丙烷采购均价8,390元/吨,较上年下降17.8% ,呈现低位均衡波动的走势(见下图)。公司主产品定价盯着环氧丙烷价格,主产品生产成本随着主原料价格下跌而下降。公司加强管理,采取进料加工、技术降本、管理增效等措施,控制原辅材料采购成本,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整体上使得营业成本下降,环丙衍生品聚氨酯聚醚和异丙醇胺合计单位成本8,690.36元/吨较上年下降15.63%,而产品销售单位均价11,029.50元/吨较上年下降7.41 %(见下表),以致综合毛利率20.81%较上年上升7.45个百分点。
2019年 | 2018年 | 增减 | |
环丙衍生品合计销售量(吨) | 208,023.58 | 196,659.00 | 5.78% |
营业收入(万元) | 229,439.71 | 234,274.81 | -2.06% |
营业成本(万元) | 180,780.05 | 202,563.51 | -10.75% |
单位产品价格(元/吨) | 11,029.50 | 11,912.74 | -7.41% |
单位产品成本(元/吨) | 8,690.36 | 10,300.24 | -15.63% |
环氧丙烷价格走势图(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基础化工原料 | 销售量 | 吨 | 208,023.58 | 196,659 | 5.78% |
生产量 | 吨 | 210,755.88 | 195,617.86 | 7.74% | |
库存量 | 吨 | 14,822.12 | 12,089.82 | 22.6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基础化工原料 | 原材料 | 1,722,700,187.25 | 95.29% | 1,949,339,734.01 | 96.23% | -11.63% |
基础化工原料 | 人工成本 | 23,038,998.16 | 1.27% | 18,309,435.31 | 0.90% | 25.83% |
基础化工原料 | 折旧 | 24,282,640.11 | 1.34% | 20,661,573.51 | 1.02% | 17.53% |
基础化工原料 | 能源 | 29,335,140.59 | 1.62% | 29,963,384.20 | 1.48% | -2.10% |
基础化工原料 | 其他制造成本 | 8,443,566.04 | 0.47% | 7,361,006.80 | 0.37% | 14.71%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环丙衍生品 | 营业成本 | 1,807,800,532.15 | 95.80% | 2,025,635,133.83 | 94.76% | -10.75% |
保温材料 | 营业成本 | 12,206,951.97 | 0.65% | 13,906,796.35 | 0.65% | -12.22% |
贸易材料 | 其他业务成本 | 67,021,957.84 | 3.55% | 98,045,850.04 | 4.59% | -31.64%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解散并清算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散并清算。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结束,于2019年11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950,131,646.5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9.8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A | 307,896,046.54 | 12.92% |
2 | 客户B | 197,377,074.13 | 8.28% |
3 | 客户C | 179,291,296.86 | 7.52% |
4 | 客户D | 134,861,158.85 | 5.66% |
5 | 客户E | 130,706,070.19 | 5.49% |
合计 | -- | 950,131,646.57 | 39.8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010,044,975.5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8.3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486,022,563.74 | 28.08% |
2 | 供应商B | 245,327,751.17 | 14.17% |
3 | 供应商C | 122,011,018.99 | 7.05% |
4 | 供应商D | 83,977,853.57 | 4.85% |
5 | 供应商E | 72,705,788.03 | 4.20% |
合计 | -- | 1,010,044,975.50 | 58.3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05,867,647.42 | 92,039,437.77 | 15.02% | 销售运费增长等 |
管理费用 | 142,216,623.84 | 129,219,338.08 | 10.06% | 员工薪酬增加等 |
财务费用 | 60,634,614.53 | 34,452,808.16 | 75.99% | 利息支出增长 |
研发费用 | 58,421,427.75 | 34,958,541.32 | 67.12% | 研发材料及研发人员薪酬增长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研究院承担技术研究、产品开发职能。本年度,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市场需求,根据客户产品升级及降本提效的要求,确立研发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研究院共确立研发项目18项,主要包括苯乙酮氢化研究、2023聚醚的工艺优化及放大研究、绿色环保多元低密组合聚醚配方开发、SA生产新技术研究、高活性高分子量聚醚的合成等等。项目紧贴产业链,涵盖产品、技术或工艺创新多个领域。计划项目已结题16项,另有2项延续至2020年。全年共申请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8项。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确保公司技术在行业前沿持续保持优势地位。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59 | 157 | 1.2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27% | 13.33% | -1.06%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8,421,427.75 | 34,958,541.32 | 67.1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45% | 1.42% | 1.0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2,369,847.40 | 2,302,423,505.33 | -1.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6,131,283.19 | 2,133,018,196.08 | -5.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238,564.21 | 169,405,309.25 | 51.2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795,427.27 | 356,303,635.83 | -4.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1,733,972.41 | 824,327,003.31 | -25.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938,545.14 | -468,023,367.48 | -42.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6,941,119.70 | 1,369,018,494.10 | 3.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0,893,403.66 | 923,480,454.56 | 39.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047,716.04 | 445,538,039.54 | -71.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095,935.15 | 143,242,831.25 | -20.3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623.86万元,较上年净额增加51.26%。主要为:
实现净利润较上年增加5,882.18万元,经营性应收款项较年初减少5,736.11万元及存货余额减少1,791.42万元;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93.85万元,较上年净额减少42.11%,主要为上年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本期到期收回;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为12,604.77万元,较上年净额减少71.71%,主要为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以及备付资金的收回导致本期归还借款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623.86万元,较实现净利润8,981.50万元增加16,642.36
万元,主要为计提了折旧费用6,150万元,存货余额较年初减少1,791.42万元,以及经营性应收款项较年初减少5,736.11万元等,相应增加了现金流入。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449,022.94 | 2.38% | 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362,360.31 | -0.35% | 存货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243,596.66 | 1.21% | 往来核销收入及其他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069,966.63 | 1.04% | 捐赠及残保金支出 等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866,071.89 | -1.82% | 应收款项计提损失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18,063,510.25 | -17.58% | 处置锂电公司清算及新材料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7,936,354.26 | 7.72% | 政府补助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9年末 | 2019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46,643,156.21 | 11.70% | 310,951,026.11 | 8.55% | 3.15% | |
应收账款 | 323,033,604.24 | 8.46% | 293,580,830.89 | 8.07% | 0.39% | |
存货 | 276,083,100.91 | 7.23% | 292,823,135.78 | 8.05% | -0.82% | |
固定资产 | 595,720,430.66 | 15.60% | 667,810,561.67 | 18.37% | -2.77% | |
在建工程 | 1,472,958,336.41 | 38.58% | 1,087,957,066.48 | 29.92% | 8.66% | 环氧丙烷项目和DCP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
短期借款 | 712,957,804.13 | 18.67% | 841,560,888.00 | 23.14% | -4.47% | 因公司业务经营和项目建设需求,银行借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619,137,186.31 | 16.22% | 309,037,186.31 | 8.50% | 7.72% | 项目建设融资增加 |
应付票据 | 197,016,350.08 | 5.16% | 297,630,000.00 | 8.19% | -3.03% | |
应付账款 | 381,103,664.09 | 9.98% | 424,579,161.15 | 11.68% | -1.70% | |
应收票据 | 265,088,434.89 | 6.94% | 389,991,186.46 | 10.73% | -3.79% | |
无形资产 | 230,820,194.28 | 6.05% | 237,719,506.63 | 6.54% | -0.49%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94,740,967.00 | -340,967.00 | 236,324,369.64 | 330,724,369.64 | 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94,740,967.00 | -340,967.00 | 236,324,369.64 | 330,724,369.64 | 0.00 | |||
上述合计 | 94,740,967.00 | -340,967.00 | 236,324,369.64 | 330,724,369.64 | 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金 额 | 受限制的原因 |
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0,341,552.42 | 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货币资金(银行借款保证金) | 10,240,000.00 | 质押用于短期借款 |
应收票据 | 139,830,424.40 | 质押用于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子公司的股权(注) | 822,321,265.59 | 质押用于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
在建工程 | 66,240,486.61 | 抵押用于长期应付款 |
注:公司以对子公司泰兴化学4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以对泰兴化学40%股权出质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借款质押担保,以对子公司醇胺化学2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98,558,410.36 | 538,191,286.76 | 25.9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2.4万吨/年DCP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工新材料 | 67,554,102.89 | 262,627,522.21 | 自筹 | 75.00% | 81,500,000.00 | 0.00 | 试生产阶段 | 2017年04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7-016) |
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工原料 | 309,949,236.95 | 1,195,195,149.16 | 自筹及募集资金 | 99.00% | 146,080,000.00 | 0.00 | 试生产阶段 | 2015年06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5-029) |
合计 | -- | -- | -- | 377,503,339.84 | 1,457,822,671.37 | -- | -- | 227,580,000.00 | 0.00 | -- | -- | -- |
注:(1)环丙项目概算调整,投入增加,试生产成功后试生产周期延长,会对原先预计的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2)年产2.4万吨DCP项目1号装置于2019年9月取得试生产成功,出合格产品,第2条线在建设中。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 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94,400,000.00 | -340,967.00 | 0.00 | 236,324,369.64 | 330,724,369.64 | 2,449,022.94 | 0.00 | 自有资金 |
合计 | 94,400,000.00 | -340,967.00 | 0.00 | 236,324,369.64 | 330,724,369.64 | 2,449,022.94 | 0.00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项目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学产品的销售 | 401,000,000.00 | 639,716,771.16 | 468,154,550.68 | 1,015,395,468.13 | 18,548,465.31 | 17,644,783.41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硬泡组合聚醚等产品销售 | 100,000,000.00 | 229,653,983.87 | 157,253,318.75 | 723,498,099.33 | 25,003,148.93 | 18,594,239.07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50,000,000.00 | 324,909,924.90 | 232,290,439.87 | 667,280,675.86 | 88,197,468.62 | 76,911,733.56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化学原料及产品等进出口 | 5,000,000.00 | 74,653,634.66 | 43,762,149.84 | 286,947,343.35 | 14,430,855.76 | 10,765,051.94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型建筑材料、包装料的生产销售 | 100,260,000.00 | 136,071,376.99 | 3,577,712.84 | 64,819,983.13 | -17,719,431.62 | -17,735,005.79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及原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00,000.00 | 1,745,971,864.78 | 969,828,972.02 | -16,001,192.62 | -12,409,968.1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清算 | 影响经营利润,损失19,601,343.77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泰公司”)是公司和上海锂景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锂景”)合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现金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70%,上海锂景以专利和技术评估作价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30%。锂泰公司成立后,承担“年产2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建设任务。项目首条生产线试产成功后,磷酸锰锂产品陆续送往锂离子电池客户进行性能测试,未取得客户的认可,产品未形成销售,锂泰公司设立三年累计亏损数额大,这与双方设立合资公司的意愿不符。期间,出资双方经过多次沟通商讨,也采取措施未果,如寻找合作伙伴等,公司与上海锂景商谈后,上海锂景已退出锂泰公司(于2019年8月办理了相关手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对锂泰公司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散并清算,对锂泰资产进行了处置,锂泰公司已清算结束于2019年11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
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为环丙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以及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等,其所从事的行业均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公司泰兴基地环氧丙烷项目、DCP项目试生产成功后,处于试生产阶段。
(1)环丙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A、行业竞争格局:
聚氨酯泡沫分为硬泡和软泡,聚氨酯硬泡应用多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作隔热保温材料,如冰箱(柜)冷藏、建筑外墙/管道保温、冷库、汽车、储罐、热水器等行业,以及仿木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硬泡组合聚醚与聚合MDI同为聚氨酯硬泡的主要原料之一。当前,聚氨酯硬泡在中国消耗量大概为190多万吨,其中聚合MDI消耗量为103.7万吨(来源:卓创资讯),那么硬泡组合聚醚消耗量在90万吨左右。在发达国家,硬泡组合聚醚的主要消费领域是建筑外保温领域;在我国,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冷藏行业一直是硬泡组合聚醚最大的消费领域,占比在50%左右。因此,我国硬泡组合聚醚市场竞争主要体现在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冷藏行业上。冷藏行业对聚氨酯硬泡产品质量的要求最高,而聚氨酯硬泡的质量稳定性和性能改进取决于硬泡组合聚醚性能,冰箱(柜)产品升级、节能、降本增效等要求,对硬泡组合聚醚生产企业在产品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直接影响其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因此,硬泡组合聚醚生产企业需要围绕行业发展方向,针对冷藏行业内不同客户的不同要求,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增强服务客户价值创造的能力,在新产品开发、工艺改进与优化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推动了技术创新和行业进步。
公司硬泡组合聚醚市场主要是冰箱(柜)冷藏集装箱领域。中国是世界冰箱(柜)生产第一大国,国内冰箱生产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借助供应链资源,使得冰箱产品综合性能已跻身国际先进水平,成为主要出口国。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围绕下游行业发展、客户个性化要求,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来促进产品的更新迭代,并储备新技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为宗旨,培养快人一步的响应能力,塑造自
身的竞争优势。公司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职能,与客户保持零距离接触,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协调解决客户需求,为客户产品升级、降本增效,提供技术支持和系统解决方案,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和客户的肯定,在国内硬泡组合聚醚市场,公司多年来一直名列前茅,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门公布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加快推动品牌的国际化,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成为全球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市场有力的参与者和竞争者。公司与美的、海信、美菱、伊莱克斯、博西华、LG、三星、中集等国内外冰箱(柜)、集装箱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保证了市场份额的基本稳定和销量的增长。2019年,公司先后荣获美的“战略合作奖”、雪祺电气“精诚合作奖”、LG“优秀供应商”、长虹“最佳质量供应商”等诸多殊荣,为聚氨酯行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公司硬泡组合聚醚年生产能力达15万吨。
B、行业发展趋势聚氨酯硬泡作为节能新材料,具有重量轻、绝热效果好、施工方便等特点,还具有隔音、防震、电绝缘、耐热、耐寒、耐溶剂、使用寿命长等优良特性,是优质的绝热保温材料,被广泛用于制冷、保温、建筑、包装与运输等行业,亦开始逐步探索应用于其他新兴领域。根据卓创咨询《中国聚合MDI年度报告》显示,当前冰箱(柜)、冷藏集装箱等冷藏行业仍是聚氨酯硬泡的最大消费领域,占总消费量的50%左右。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消费发生一些变化,聚氨酯硬泡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将不断拓宽,如冷链领域。整体上国内聚氨酯硬泡近几年应用结构变动不大。冷藏保温行业在我国,将来仍然是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之一。聚氨酯硬泡应用前景拉动硬泡组合聚醚消费增长,而硬泡组合聚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
冰箱(柜)领域:2019年,中国家电冰箱生产量7,904.3万台,比上年增长0.35%,冷柜全年生产量2,171.7万台,比上年增长27.41%(根据统计局网站整理)。2019年,全国房地产持续低迷,又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中小规模的冰箱厂受到较大影响开工负荷有所下降,冰箱大厂产销状态相对较好,由于中国庞大的需求市场基础及出口生产基地垃,2019 冰箱整体产量小幅增长。未来,随着居民消费要求提高,冰箱消费市场会更加细分,个性化、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会不断被体现出来,冰箱行业已经进入结构升级期,产品结构和技术随着消费升级不断调整,风冷和变频已经成为基本技术趋势,健康和智能是未来的核心布局和竞争内容,创新、升级依然是冰箱行业的发展主旋律。冰箱企业把更多精力放在了冰箱应用场景创新,通过实用性功能的丰富,更好的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品质需求。面向未来,以用户需求导向的细化创新,将是冰箱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一带一路区域正在成为中国冰箱出口主要拉动力。冰箱行业的发展前景仍被看好。未来冰箱企业市场竞争更加突显,产能呈现集中趋势。冰箱产业发展,将支撑硬泡组合聚醚消费量。而冰箱发展趋势,要求硬泡组合聚醚生产企业顺应需求变化,推行技术创新,与冰箱行业协同发展。
附:中国冰箱(柜)近五年产量统计表(来源:产业在线)
近五年来,冷柜销售依靠出口拉动保持了稳步增长,2019年,冷柜行业延续了较好的增长态势,且内销回暖趋势明显。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各生产企业顺势推出了多种冷柜产品,超市、便利店的不断增长拉动了轻商冷柜的需求,冰吧等细分产品带动了家用冷柜市场的增长。在
一二线城市,高端产品的销售占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2018-2019年冷柜内销市场增速对比(来源:产业在线)
冷链物流领域:现代社会环境下,冷藏冷冻类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销售,到消费前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处于规定的低温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减少食品损耗的一项系统工程,冷链物流一般包括预冷、包装、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主要的基础设施有冷库、冷藏车、保温盒、超市的冷藏陈列柜等。聚氨酯硬泡是物流工具的重要隔热保温材料。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居民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而在互联网的普及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对于农产品、食品、医药等消费品的选购方式也变的越来越便利。网购、生鲜电商、蔬果宅配等方式都是当下消费市场的热门选择。对于网购、生鲜电商、蔬果宅配等来说,运输环节十分重要。受益于这类消费的增长,国内冷链物流市场也快速发展。中物联冷链委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冷链物流市场总规模预计将达到3,391.2亿元,同比增长17.60%。2020年,中国经济将保持平稳增长、消费需求将不断升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冷链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增长。这一系列因素都将会促进中国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从而拉动硬泡组合聚醚消费。热水器领域:聚氨酯硬泡也是储水式电热水器和太阳能热水器常用的绝热层材料,约占总消费量的7%左右。不管是电热水器,还是燃气热水器,在居民消费升级及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的时代背景之下,热水器行业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会。
(2)环丙衍生品-异丙醇胺领域:
A、行业竞争格局
异丙醇胺包括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三异丙醇胺,是一种具有绿色环保和性能优异的精细化工原料,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固化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涂料固化剂等行业,二乙醇单异丙醇胺(改性异丙醇胺)主要应用于水泥外加(助磨)剂领域,面对水泥市场。随着经济发展,应用领域逐步增多。异丙醇胺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非洲、中东、中国、日本、韩国、东南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生产商主要集中在中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如德国巴斯夫、美国陶氏化学等,目前世界上仅有十几家公司能够生产异丙醇胺,而国内仅有红宝丽可以规模化全系列生产异丙醇胺。公司拥有异丙醇胺自主知识产权,采用超临界工艺,生产装置规模4万吨/年,单套装置规模超过前述生产企业,另有二乙醇单异丙醇胺装置
规模5万吨/年,合计产能规模9万吨。公司异丙醇胺产品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进,与前述生产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展开竞争,凭借产品高品质和高效服务销售规模不断扩大,逐步超越对方,形成了竞争优势。国内二乙醇单异丙醇胺生产企业有乐天化学、湖北鑫统领等,海螺新材料成立后,凭借海螺集团在水泥行业资源,布局新材料板块,收购湖北鑫统领等,进入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减水剂领域。国内企业共同付出,推动了中国水泥行业进步和水泥外加剂行业发展。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政策落实,庞大的水泥市场对具有优良环保性能的二乙醇单异丙醇胺和三异丙醇胺的需求将会随之增多。B、行业发展趋势异丙醇胺是精细化工产品,也是一种绿色环保和性能优异的基础性化工原料,应用领域广泛。异丙醇胺未来发展表现在政策推动和技术进步两个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异丙醇胺相对于同类产品乙醇胺来说,异丙醇胺起步较晚,而乙醇胺全球消费量大。世界各国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正逐步限制乙醇胺作为工业原料领域的应用,如美国、日本、西欧等发达国家发布《污染物排放及转移登记制度》,将乙醇胺列为有害物质,禁止乙醇胺在某些领域使用。异丙醇胺与乙醇胺在某些方面具有相同的属性,可作为替代品被应用到越来越多的原先是乙醇胺的消费领域。随着社会各界对异丙醇胺环保性、经济性认识的进一步增强,政府节能减排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以及技术进步,异丙醇胺新技术、新用途将得到开发,应用将被进一步拓宽,异丙醇胺的消费需求会不断增加。如异丙醇胺在电子领域清冼功效,已开始在国内半导体家电OLED上得到应用。中国水泥产能巨大,越来越多的水泥生产企业已使用三异丙醇胺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产品,如水泥企业中国建材、海螺水泥、金隅冀东等,其作用是有利于水泥生产企业降低生产能耗、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海螺新材料也进入水泥助磨剂、混凝土减水剂领域。中国政府正大力推动的供给侧改革、水泥行业整合,有利于产品被进一步推广使用。未来,异丙醇胺产业有着广阔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3)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材领域:
A、行业竞争格局节约能源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开展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经济。国内建筑保温市场上的主要保温材料包括岩棉板、发泡水泥板、聚氨酯板、聚苯板等,种类繁多,它们各有自己的优缺点,聚氨酯材料是世界公认的最好的保温材料,其保温性能优异,性价比高。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建筑保温材料中约有49%采用聚氨酯材料,中国目前还不到10%;EPS/XPS在欧美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中占有率<10%,在中国占比却远远大于聚氨酯材料。目前,聚氨酯保温板生产企业良莠不齐,多数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不强,大多还停留在模仿国内外产品阶段,缺少对技术的基础理论、构造措施原理和系统形成机理的研究,行业内大型企业的参与少。根据节能标准的要求,北方区域使用的保温板厚度远远大于南方区域,很多公司生产50mm以上的保温板还存在技术问题。公司凭借在聚氨酯行业多年积聚的资源优势,根据建筑保温、消防安全要求,经过十多年研究攻关,开发出既能提升产品保温性能,又能满足建筑消防安全要求的聚氨酯高阻燃保温板产品技术,并用于保温材料生产。公司研发的HBL聚氨酯保温板体系,顺利通过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都江堰)大型火灾安全性试验(俗称窗口火试验),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认可。公司已形成了年产100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多年来,公司围绕政府开展建筑节能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公司聚氨酯保温板主要应于建筑外墙保温领域,聚氨酯保温板除了销售江苏及周边建筑保温市场外,陆续进入北京等市场,应用于政府民生保障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北京老旧房屋及会议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住宅产业化等保温项目,市场认可度较高。公司是聚氨酯保温行业的知名公司,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采用结构阻燃技术,实现永久阻燃,兼具保温和防火,在建筑保温行业内仍保持产品品质和持续稳定性的优势,在同行业竞争者中销售量具有规模优势。B、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人口众多,已拥有400多亿平方米的房屋面积,并且最近几年每年新增建筑面积都在15亿平方米以上,而建筑领域是主要能源消耗领域之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也是十九大报告的重要议题,而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途径。因此开展建筑节能是一项长期国策,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政策,大力推动建筑节能的发展。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节能标准也不断提高,已经由1996年的50%提高到了65%,不少地方甚至提出了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节能85%以上)的要求。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特别是《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发布以来,随着城市规模化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如《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居住建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等,并制定了相关行业标准,逐步规范市场秩序,并鼓励保温隔热材料向高科技、轻质化、高效节能化发展,降低建筑能耗,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利条件,全国范围内获得绿色标识的建筑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同时还涌现出一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中国绿色建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鼓励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另外,既有住宅的保温改造,包括北方采暖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这对于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室内热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建筑节能政策的不断推进、监管措施落实,要求保温材料具有良好的防火耐温性能,尤其要实现超低能耗建筑,A级保温材料的厚度要超过25cm,这在建筑构造上是无法实现的,传统的保温材料已经不能满足要求,这将给综合性能占优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带来巨大的应用市场。冷链物流: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冷链运输物流业发展水平。近几年,冷链运输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而2019年中国冷链物流市场总规模预计达到3,391.2亿元,同比增长17.60%,未来冷链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增长。而聚氨酯保温板是冷藏运输车、冷库的主要构成材料,冷链物流发展也将为聚氨酯保温材料的应用带来更广阔的发展机遇。
2、公司在同行业中所处行业地位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主要公司比较存在的优势和困难。
公司生产经营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等环丙衍生品,环氧丙烷是主要原料,公司整合资源打造产业链,配置环氧丙烷资源,支持主业发展。公司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征地建设环氧丙烷产业基地,建设“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环氧丙烷装置采用先进的共氧化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2019年初,公司环氧丙烷项目试生产成功,产出合格产品,进入试生产阶段。江苏“响水事件”后,政府部门及园区以最严格的手段加强了对化工企业的监管,以及园区公共配套对企业运营造成一定影响,导致环氧丙烷装置试生产周期延长,尚未取得正式生产许可。但装置负荷逐步稳定提升,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环氧丙烷装置试生产出的环氧丙烷为其他子公司生产所用。泰兴化学公司正在为项目验收做准备。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共氧化法新工艺属于安全性好、三废少的环境友好型工艺,在国家不断加大环保管理力度、倡导绿色发展的当下具有良好的前景,环氧丙烷项目获取生产许可,将为后续发展打下基础,并有力推动中国环氧丙烷产业变革进程。预示公司已将产业链扩充至上游原材料领域,环氧丙烷是生产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具备环氧丙烷生产条件,将减少外部市场因素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这是其他同行业企业很少具备的,从而支撑公司聚醚产业和异丙醇胺产业的发展。
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异丙醇胺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全球环氧丙烷行业处于发展阶段,但先进的生产工艺仍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环氧丙烷产销地,近年来,中国环氧丙烷行业发展迅猛,环氧丙烷产能逐年上升,年消费量300万吨左右,中国经济发展对环氧丙烷需求持续增长,进出口额逐步增长。目前中国生产环氧丙烷主要采用氯醇法、双氧水直接氧化(HPPO)法、共氧化法(包括异丙苯法)等工艺,氯醇法工艺成熟,但能耗
高、污染严重,已被国家列入限制发展目录;共氧化法污染低于氯醇法;HPPO工艺虽然也属于环保工艺,但由于需要配套双氧水装置,安全风险高,技术难度大,成熟的工业化技术仍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少数企业手中,国内自主研发的HPPO装置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较成熟的PO/SM、PO/MTBE等共氧化法装置中,除产出环氧丙烷外,还有2-3倍的联产品,装置的扩产面临着联产品的销售压力。国内企业2/3以上生产采用氯醇法工艺,面临较大的环保压力;国外多数采用共氧化法工艺。泰兴化学公司采用较为先进的共氧化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整个生产过程仅产生少量的工业废水,符合绿色环保理念,在环保要求不断严苛的大环境下具有良好的前景。中国环氧丙烷行业正处于扩张发展期。国内环氧丙烷的产能基本满足需求,但也部分依赖进口,随着国家政策和全球聚氨酯行业的推动,环氧丙烷也面临着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环境友好以及产品优质是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在转型的过程中,原有企业的生产成本会增加,新技术也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环氧丙烷的供应也变得逐渐趋紧。尽管一些企业披露了项目建设计划和扩产计划,但建设周期以及装置落地产出都需要时间验证,因此未来几年国内的市场供应状况很难有大的改变。
环丙衍生品:
(1)硬泡组合聚醚领域:公司硬泡组合聚醚产能规模为15万吨,产品市场主要为冰箱(柜)冷藏集装箱领域,该领域是硬泡组合聚醚最大的消费市场,也是技术要求最苛刻的领域,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相关信息,公司硬泡组合聚醚产品销售量、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居于行业第一,是聚氨酯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也是工信部“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专注聚氨酯行业三十多年,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技术创新,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客户降本、增效、产品升级等提供系统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土耳其、巴西、美国设立办事处,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构建覆盖全球的营销网络,推动了产品出口量快速增长,赢得了较高的供应份额,促进了聚氨酯业务的稳定发展。2019年,公司先后荣获美的“战略合作奖”、雪祺电气“精诚合作奖”、LG“优秀供应商”、长虹“最佳质量供应商”等诸多殊荣。
公司依托在聚氨酯硬泡领域掌握的核心技术,增强与客户沟通、协作,推动了行业健康发展,巩固和提升了客户合作关系。多年来,公司与国内冰箱(柜)客户产品定价采取环氧丙烷上月均价*系数+加工费模式,与客户定价机制比较透明。公司在聚氨酯行业拥有较高的品牌度,“红宝丽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认定为“驰名商标”,参与制订的《建筑板材用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国家标准》和牵头起草的《冰箱、冰柜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国家标准》、《太阳能热水器用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已颁布实施。公司为中国聚氨酯工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下游行业产品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持,行业地位得到国家权威机构、行业企业及下游客户认可。2020年,由于“武汉疫情”发生,中美贸易摩擦,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可能造成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消费。公司追求高质量发展,继续秉承“做行业引领者”理念,创造条件增加投入,利用三十多年行业经验积累,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持续为客户产品升级、价值创造提供支持,并不断扩大应用市场,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环氧丙烷生产条件,生产出综合性能更优的不同型号的聚醚产品服务客户,并控制生产成本,并发挥资源整合协同效应,使得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更加突显。
另外,公司利用市场资源,积极推广硬泡组合聚醚在热水器领域应用等。公司开拓特种聚醚市场,扩大产品销售规模。
(2)异丙醇胺领域:公司各类异丙醇胺生产规模整体达9万吨/年,包括一异丙醇胺、二异丙醇胺和三异丙醇胺,以及二乙醇单异丙醇胺,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国内市场没有规模化全系列同类生产企业。公司异丙醇胺产品出口,市场竞争对手为陶氏等世界知名企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国内外营销网络,产品销售量已达8万吨,规模优势明显,在行业中巩固和提升了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公司参与了国家标准委异丙醇胺国家标准的制订,牵头起草的《一异丙醇胺》和《三异丙醇胺》两项国家标准已获批发布实施。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连续法超临界液相合成技术实现了异丙醇胺系列(一、二、三异)产品的规模化和连
续化生产,确保了产品的质量和供货的长期稳定。自异丙醇胺生产以来,公司密切关注市场信息,针对不同区域市场状况、原料价格差异等,采取不同销售策略;公司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产品成本、性价比和服务优势,不断开拓与延伸新的应用市场,并完善营销网络建设,通过技术服务和增值服务,产品销售区域和客户群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量不断增加。当前,水泥行业对水泥外加剂的应用增多,海螺新材料等新进入者有利于水泥行业深化对水泥外加剂功效的认识,有利于公司三异丙醇胺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项目产能进一步释放,从而支撑公司醇胺产业的发展。中国异丙醇胺相对乙醇胺起步较晚,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居民对环保重视,其优异性能逐渐被社会所认识,异丙醇胺将替代部分乙醇胺市场,并在世界工业与民用应用中发挥性能优势。
(3)聚氨酯保温板领域:
建筑节能是我国实现低碳绿色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住建部等相关部委已制订了建筑节能实施计划。建筑保温材料有聚苯乙烯板、挤塑板、聚氨酯保温板、岩棉等,分有机类和无机类材料。作为保温材料,聚氨酯保温材料具有导热系数低、系统稳定性好、寿命长的绝对优势,且在耐热及阻燃上有较好的表现,是当今综合性能最好的保温材料,但由于部分企业自律性和政府监管标准差异化,建筑保温行业存在的不规范的做法,加上客户对聚氨酯保温材料认识不够,过于追求低成本,忽视产品质量,以致大量的低价劣质产品充斥市场,给建筑防火安全带来了隐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实施后,产品使用成本大幅增加,目前聚氨酯保温材料只在一些高端楼盘及高节能要求的建筑上使用,保温市场需求量下滑严重,市场多数聚氨酯保温材料生产厂家已关闭或转型,公司是目前少数还坚持在经营聚氨酯保温板的生产商之一。公司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生产能力已达到年产1000万平方米,是建筑保温市场上唯一的从原料到配方,再到应用端都建立了完整标准体系的工厂,自主研发生产的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采用结构阻燃技术,实现永久阻燃,兼具保温和防火,是聚氨酯建筑保温行业知名企业。2019年,公司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和宣传,在相关业务地区和单位进行产品备案和认证工作,扩大在行业中的影响,采取分销、直销、代理等多种方式来扩大销售,在同行同类产品竞争者中处于前列。鉴于建筑保温市场状况,公司以稳定为主以现货交易方式开展保温板材业务,整体经营没有大的变化。另一方面,通过技术研发拓宽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罐箱保温、装饰一体化和被动房应用市场,希望开发新的客户群体,扩大聚氨酯保温材料销售量,寻找发展机会。公司新材料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在现有环境条件下,由于整体市场需求量有限,聚氨酯保温板在建筑外墙保温上的应用难以有效放大;从拓宽应用渠道看,包括自身及市场对保温材料在一些新的应用领域认还知不够全面,缺乏相应产品认识和经验积累,比如铁路设计院及施工单位对路基板的应用缺乏相应产品认识和经验积累,使得转型周期较长,难以短期内取得实际效果。
3、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发展战略、拟开展的新业务、拟开发的新产品、拟投资的新项目
(1)公司面临发展机遇和挑战
2020年,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尽管“武汉疫情”影响经济,但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2020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确保经济增速保持稳定,推动中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2020年,预计人民币币值有望保持企稳态势,兑美元汇率在区间波动中或将小幅抬升,化工原料价格上涨缺乏动力,随着中美贸易摩擦趋缓,将带动出口增长,这将给我们带来发展机会。公司应当紧盯市场环境变化,有效应对,抓好聚氨酯聚醚、异丙醇胺文章,抓好泰兴基地项目达产达效工作,促进持续发展。
环氧丙烷产业:环氧丙烷是公司主产品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和异丙醇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在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打造环氧丙烷产业基地,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已于2019年初试生产成功,打通了流程,产出合格产品,目前该项目运营稳定,装置负荷已达到较高的水平,正在为验收做准备。一旦取得生
产许可,预示着公司成功将产业链延伸至上游原料领域。环氧丙烷项目采用自主开发的共氧化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装置,属于安全性好、三废少的环境友好型工艺,在国家不断加大环保管理力度、倡导绿色发展的当下具有良好的前景。中国环氧丙烷产能规模在300万吨以上,目前合成方法有氯醇法、HPPO法、共氧化法等,2/3以上为氯醇法工艺,但氯醇法工艺相对落后污染较大,已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版)》。2020年公司环氧丙烷装置计划正常生产,不仅将原料从环氧丙烷延伸到大宗材料丙烯上,也为公司成本控制、产业发展增加了保障,且打开未来发展空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资产规模和整体实力,增强公司竞争力;而且新工艺使用将有力推动中国环氧丙烷产业变革进程,对中国环氧丙烷行业全面落实国家环保政策、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公司泰兴基地利用环氧丙烷项目中间品建设的“年产2.4万吨DCP项目”1号装置于2019年9月试生产成功,出合格产品,该项目与国内其他生产工艺有所不同。DCP是过氧化二异丙苯(Dicumyl peroxide)的简称,俗称“工业味精”,是常用的烷基过氧化物,DCP通常用作聚乙烯(PE)、氯化聚乙烯(CPE)、聚苯乙烯(PS)的交联剂,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EPS)的引发剂,聚乙烯醋酸乙烯酯(EVA)的交联剂;还用作三元乙丙橡胶(EPDM)、丁腈橡胶和硅橡胶等的硫化剂等,广泛用于电线电缆、鞋材、可发性聚苯乙烯、橡胶等领域。全球DCP产能主要集中在中国,其他企业均采用“硫化碱还原工艺”来生产DCP,该种工艺在生产过程会产生含硫废水,因此受到严格的管控。而公司DCP装置由于直接利用环氧丙烷的中间品作为原料,相比其他生产企业减少了工艺步骤,尤其是不再需要硫化,不产生含硫废水,属于环保类型。DCP项目投产,将增加环氧丙烷产业链种类,且环氧丙烷中间品还可单独对市场出售,有利于采购企业降低环保成本。目前,DCP试产品已取得客户认证认可进入市场,2020年该产品将正式形成销售。
环丙衍生品领域:
A、硬泡组合聚醚领域:硬泡组合聚醚是环氧丙烷的下游产品之一,中国硬泡组合聚醚最大的消费市场为家电冰箱(柜)冷藏集装箱领域,该领域占消费总量的50%左右。家用冰箱冷柜行业从整体来看,近些年发展较为平稳,2019年家电冰箱生产量7,904.3万台,比上年增长0.35%(统计局网站整理)。冰箱生产企业众多,但产能集中在优势企业手中,且产品升级和行业整合是冰箱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产能呈现集中趋势。随着消费方式改变和冷链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商用冷柜也呈良好发展趋势。对于冷藏集装箱行业,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冷藏集装箱制造国和出口国,行业企业集中度非常高。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市场存在较高的技术、人才、市场以及资金等各方面的壁垒。公司凭借在聚氨酯行业三十年的积淀,技术研发能力、技术创新成果始终处于行业前列,拥有一批理论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市场营销服务人员,目前硬泡组合聚醚年生产能力达15万吨,具有规模化生产优势。另有特种聚醚生产能力。2020年,公司将借助环氧丙烷项目投产条件,强化客户关系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和服务优势,为客户创造价值,扩大产品销售量,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B、异丙醇胺领域:异丙醇胺也是环氧丙烷的下游产品之一,公司拥有异丙醇胺知识产权,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国内没有规模化的全系列生产企业,国际上也仅有巴斯夫、陶氏等少数企业具有生产条件。异丙醇胺用途广,被广泛用于合成表面活性剂、石油天然气炼制中的脱硫剂、工业与民用清洗剂、固化剂、水泥外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钛白粉、金属切削、电子清洗等行业。作为精细化工产品,随着技术进步和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其性能优势逐步体现出来,在工业、民用上得到较多的应用。针对水泥行业节能减排要求,三异丙醇胺和二乙醇单异丙醇胺具有很好的作用。公司二乙醇单异丙醇胺装置拥有年产5万吨生产能力,并呈现良好的需求态势,与中国建材、金隅冀东、红狮水泥、亚洲水泥等水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未来,将借助环氧丙烷生产条件,研发新技术,拓宽新用途,开发大客户,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根据重点市场和重点应用类别等情况,制订差异性的营销策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利润率,推进醇胺产业发展。
新兴材料领域:
聚氨酯保温板材,公司作为保温行业知名的高阻燃保温板生产制造企业,面对建筑保温行业现状,借
助政府大力推动建筑节能的政策,加大保温板阻燃综合性能的宣传,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取得共识,与知名的房地产商、经销商推广,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开发新产品,降低生产成本,立足于江苏及周边建筑保温市场,重点拓展北京等北方区域市场,扩大建筑保温板材销售规模。拓宽新应用领域,公司在立足建筑保温业务的同时,有计划拓展保温板的新应用领域,包括特种罐箱保温、冷藏运输车保温等。公司已经与国内冷藏运输车的保温、特种罐厢的保温领域的有关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部分产品已经开始形成订单,争取2020年有快的发展。
(2)公司发展战略
聚焦打造以环氧丙烷为核心的一体化化工新材料产业链,继续“做强、做大、做长”聚醚、醇胺事业和新材料聚氨酯保温板,同时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其他衍生物,积极围绕产业链开展运作,形成协同互补优势。培养人才、拓展业务,投入研发,锻造品牌,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成为行业领先、智能化、国际化的综合性化学新材料集团,为国家、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创造卓越价值,实现企业百年梦想。
(3)拟开展新业务、拟开发新产品
2020年,公司环氧丙烷项目提升产能负荷,取得生产许可,支持聚氨酯聚醚和异丙醇胺业务发展;DCP装置取得生产许可后,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加快产能释放,同时开展中间品苄醇等销售业务;拓宽特种高性能聚醚应用新市场,扩大销售收入;拓宽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材新应用市场,取得销售收入。公司围绕“成为行业引领者”企业愿景,秉持“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构思一代”的技术创新战略,以现有研发平台为支撑,整合研发资源,构建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计划开发19多项重点新产品和新技术。
聚氨酯领域:围绕聚氨酯上下游及客户个性化需求,推进技术创新,配合客户产品升级,开发前沿超导热、低密技术;提升产品性能,开发环保型单体聚醚和高质量的组合聚醚产品;开发新用途品种,拓宽聚氨酯应用领域,积极开发环保型涂料、胶黏剂等新产品。
醇胺领域:以市场需求为切入点,着力于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应用拓展,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延伸下游产业链;并关注现有生产工艺的改进,以技术创新实现绿色安全生产;同时将醇胺类产品替代技术开发贯穿于技术创新中,实现醇胺领域技术革新。研发工作主要围绕异丙醇胺下游产品开发、改性异丙醇胺绿色制备工艺研究、特种改性醇胺开发等开展。
新材料领域:围绕建筑、冷藏车、冷藏库和罐箱保温应用领域特性,在现有软面板和裸板产品基础上,开发板材系列产品,以及降本型保温板材等,同时积极拓宽聚氨酯板材应用领域,推进产品和技术创新。环丙方面:围绕环氧丙烷产业链,开展PO相关产品分析研究和工艺优化研究;不断优化工艺提升产品质量,节能减排降耗,开拓循环经济资源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4)拟投资新项目
2020年,推进“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和“年产2.4万吨DCP项目”1号生产装置产能负荷提升工作,争取早日达产达效,推进“年产2.4万吨DCP项目”2号生产线建设,并试生产;着手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含泰兴基地),并推进有关项目工作等。
4、2020年度的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
2019年,公司面对环境变化,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为支撑,开拓国内外市场,巩固和扩大产品销售量,由于产品价格受原料价格下移影响,以及项目进展延缓,实现营业收入
23.83亿元,较上年下降3.42%,没有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公司打造环氧丙烷产业链,推进项目建设,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已于2019年初试生产成功,产出合格产品,进入试生产阶段,装置运营稳定,产能负荷逐步提升。年产2.4万吨DCP项目抓紧建设中,1号装置已试生产成功,产出合格品,通过客户认证。
项目试生产阶段周期延长,也对经营计划实现产生一定影响。
2020年,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运营特点,结合行业现状,确定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均保持增长,增幅在10%以上。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将围绕企业战略目标,认真应对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特别是不确定性事件,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以客户为中心,超越客户期望。明确以客户为中心、以业务聚焦发展为指导思想,树立进一步提升外部客户关系、强化内部客户关系、聚焦细分行业做强的高质量发展思路;
(2)优化业务组合,提升产业协同。一是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做好存量深入挖掘,保证销量、经营效益稳中有进;二是继续攻坚泰兴基地一体化,优化PO、DCP装置的工艺与产品质量;三是新材料公司要据守现有业务,寻求发展;
(3)加强降本增效,增强盈利能力。降本上,要以精益思想为引导,找准着力点、消灭不必要的浪费。增效上,寻找空间,要求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去解决;
(4)加大人才引培,创新激励机制。多渠道广揽人才,加强现有团队人才培养及新加入人才的培养;优化激励机制,激发组织活力;
(5)升级数字系统,打造新生产力。继续推动数字化战略,提升数字资产价值。
5、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
2020年,公司项目投入主要集中在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年产2.4万吨DCP项目总投资4.37亿元,分二期建设,该项目截止2019年末已累计投资2.63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已竣工试产成功,该项目投资概算调整为13.9亿元,截止2019年末固定资产已投资
11.95亿元,剩余资金需要解决。
除此以外,如有其他项目建设支出及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公司将统筹安排,拟通过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等途径来解决。
6、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
(1)管理风险
公司拥有4个产业基地,包括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聚氨酯聚醚、异丙醇胺生产基地、高淳经济开发区本部新材料保温板生产基地,以及泰兴经济开发区的环氧丙烷及其他衍生物产业基地,并设立子公司从事相应产品模块生产经营业务,聚氨酯销售公司还在海外设立了聚醚业务的办事处,公司生产基地分散在不同的园区,资产规模较大。一是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快,企业规模和人员数量持续增长,企业发展要求在不断提高,因此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管理方面,公司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二是江苏“响水事件”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化工园区对化工生产企业环保、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制订了更加严格的政策,要求园区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与安全生产责任。如果公司各管理层级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公司规模扩张、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经营扩大而及时调整与完善,将会导致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甚至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而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及环丙项目不达效风险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料是石油下游衍生品环氧丙烷,其他还有一些辅助材料,大多为化工原材料。2019年,受油价低位波动、供给侧改革等因素影响,大宗化学品原材料价格处于低位,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2020年,由于经济下行,预计油价会下移,化工原料价格上涨缺乏动力,但地缘政治影响因素仍然存在,不排除油价可能会发生波动反弹;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对生产性园区、企业环保安全生产稽查力度,不达标的园区和企业将关闭,可能影响包括环氧丙烷在内的化工原料供应量,造成原料价格向上波动。目前,
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已试生产成功,处于试生产阶段,项目运营稳定,装置产能负荷有效提升,但由于装置达产达效仍需要有一定时间,若提升负荷工作不顺利,可能存在不达效风险,从而削弱公司盈利能力。
(3)汇率风险
近年来,公司产品国际化进程加快,2019年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2.93%,此外还通过国际平台采购大宗原辅材料。2019年,美元升值,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人民币汇率贬值1.65 %,对公司国际市场开拓及资产价值产生了一定影响。2020年,随着公司国际化业务推进,进出口贸易额会进一步增加。美国优先政策加剧了与世界其他经济体摩擦,中国贸易摩擦通过谈判趋缓,美国经济增速放缓,美联储已由加息改为连续三次降息,预计未来人民币汇率将会呈现区间波动或小幅抬升,从而给公司开展国际贸易带来不利影响。
(4)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在所从事行业始终保持行业优势,拥有多项发明专利与核心非专利技术,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的研究开发、工艺和生产技术,异丙醇胺的合成技术,以及高阻燃聚醚多元醇和高阻燃保温板材生产技术、环氧丙烷生产工艺、DCP生产工艺等,构成了主营产品核心竞争力。从保护核心技术角度出发,公司将技术及工艺分割保密,将能公开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利(包括发明专利),但也存在大量的生产工艺技术及产品配方不适合申请专利,因而不受专利法所保护,当前市场对于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泄漏公司产品技术,造成被他方窃取的可能,从而带来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如果公司掌握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并增强竞争对手的人才优势,对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及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深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员工的企业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化素质和管理水平, 拓宽管理视野,高效地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福利制度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自觉地维护企业的利益;三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制度执行力,开展精细化管理,如精益生产、过程安全管理,重视环保和安全生产,防范生产经营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
(2)加强绩效管理,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一是优化供应链管理系统,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部门采购和成本核算功能,确保物资供应安全和采购效益最大化;二是抓好项目达产达效管理,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抓好完工项目(环丙项目和DCP生产线)验收许可和达产达效工作,并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相应工作;三是加强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招聘和培养外汇专业人才,综合使用金融工具采取避险措施,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影响。提前做好外汇资金财务规划,降低可能造成的汇兑损失。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9年01月15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01月23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04月09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04月11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04月18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04月30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05月15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06月27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07月05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10月30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019年11月07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坚持“五个为”办企宗旨,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以回报广大股东。《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条件 :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现金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一盈利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除本条第1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配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为了保证股本规模与未来业务拓展及发展规模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红股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不进行现金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现金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现金分红政策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详细说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在定期报告中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如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现金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利润分配政策2019年执行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度,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58,11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82,32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润 257,049,242.28元结转下年度分配。2019年6月10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7年度: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58,11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123, 486.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21,099,954.62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2018年度: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58,11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82,32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57,049,242.28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019年度: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2,058,11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82,32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83,755,807.65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24,082,324.40 | 89,276,972.00 | 26.97% | 24,082,324.40 | 26.97% | ||
2018年 | 24,082,324.40 | 29,078,402.82 | 82.82% | 24,082,324.40 | 82.82% | ||
2017年 | 36,123,486.60 | 40,902,824.84 | 88.32% | 36,123,486.60 | 88.32%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602,058,11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4,082,324.4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4,082,324.40 |
可分配利润(元) | 307,838,132.0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9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筹备资金,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方案。 |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承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2007年09月1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若红宝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成功发行并上市,本单位认购的红宝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 | 2016年06月22日 | 36个月 | 已履行完毕,无违反承诺情况。 |
芮敬功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 2007年09月1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承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利润分配的条件......2、现金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一盈利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除本条第 1 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根据累计..... 。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红股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2008年10月30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无违反承诺情况。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①财务报表列报 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 |
②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
③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 |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 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决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400,000.00 | 340,967.00 | 94,740,967.00 | |
其他流动资产-银行理财 | 94,400,000.00 | -94,400,000.00 |
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145.05 | 51,145.05 | ||
所有者权益: |
未分配利润 | 289,821.95 | 289,821.95 | ||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400,000.00 | 340,967.00 | 94,740,967.00 | |
其他流动资产-银行理财 | 94,400,000.00 | -94,400,000.00 |
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145.05 | 51,145.05 | ||
所有者权益: |
未分配利润 | 289,821.95 | 289,821.95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解散并清算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散并清算。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结束于2019年11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孙伟、王伟庆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孙伟4年、王伟庆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为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在业务往来中诉讼其他业务单位或自然人案件3起 | 86.06 | 否 | 3 起案件,其中 2 起案件人民法 院均已判决,公司子公司胜诉, 1 起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和解 | 2 起案件公 司胜诉,1 起 案件法院 调解和解 | 已判决胜诉的2起案件中, 1 起案件子公司已被通知被告在进行破产清算,现已申报债权,等待债权清偿;另 1起案件被告暂无财产线索,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调解和解的1起案件,对方暂无财产线索,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诚信经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构建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016年 4月 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559.6422 万股新股。2016 年 5月,公司设立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有198名核心员工自筹资金出资6,015.485万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1,053.5万份,其中,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385万份,出资额合计2,198.35万元,占红宝丽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比例为36.54%;其他员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668.5万份,出资额3,817.135 万元,占红宝丽员工持股计划出资总额的比例为63.46%。2016 年 6月 1日,员工持股计划以人民币 5.71 元/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053.5 万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的 1.74%。该部分股 票已于 2016 年 6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16 年 6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已于2019年6月24日 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
2、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实施情况
为了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核心骨干员工队伍,提升其薪酬水平,公司搭建平台,根据相关制度制定了《公司核心骨干员工激励管理办法》,并由2018年4 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每年对进入平台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进行甄选与更新,并对该等员工的业绩进行绩效考核评价。根据办法激励对象工作满一定期限,分配的激励基金才归个人所有。公司已按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了激励基金1024.70万元,其中2018年度
141.25万元,2019年度883.45万元。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09月22日 | 99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09.22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0月09日 | 1,222.7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0.09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0月31日 | 4,358.5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0.31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1月02日 | 99.7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02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1月09日 | 767.8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09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1月10日 | 875.3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10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1月13日 | 38.5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13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1月20日 | 764.2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20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1月28日 | 521.4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28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2月12日 | 1,901.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12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2月28日 | 653.0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28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1,817.2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29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404.7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29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1月09日 | 21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1.09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1月17日 | 1,258.0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1.17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1月31日 | 247.9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09.22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3月14日 | 762.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14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3月14日 | 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3.14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4月24日 | 1,038.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4.24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4月27日 | 345.1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4.27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5月18日 | 539.9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09.22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6月29日 | 1,192.4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6.29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7月20日 | 73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7.20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7月24日 | 1,66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7.24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7月30日 | 1,66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7.30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8月06日 | 2,08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8.06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8月16日 | 596.0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8.16至2022.12.01 | 否 | 否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8月30日 | 224.3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8.30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1日 | 40,000 | 2018年09月30日 | 188.6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9.30至2022.12.0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20,000 | 2018年09月14日 | 2,769.98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2018.09.14至2021.09.11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20,000 | 2019年08月3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08.30至2025.08.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20,000 | 2019年09月26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09.26至2025.08.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20,000 | 2019年10月28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10.28至2025.08.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8年06月09日 | 20,000 | 2019年11月2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11.22至2025.08.30 | 否 | 否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2019年09月07日 | 20,000 | 2019年10月11日 | 4,454.3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2019.10.11至2021.08.26 | 否 | 否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公司 | 2019年03月29日 | 16,000 | 2019年11月06日 | 1,17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11.06至2020.01.21 | 否 | 否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公司 | 2019年03月29日 | 16,000 | 2019年11月25日 | 2,218.4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11.25至2020.02.03 | 否 | 否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公司 | 2019年03月29日 | 16,000 | 2019年11月25日 | 760.4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11.25至2020.02.04 | 否 | 否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公司 | 2019年03月29日 | 16,000 | 2019年04月15日 | 63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04.15至2020.05.17 | 否 | 否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公司 | 2019年03月29日 | 16,000 | 2019年06月20日 | 168.8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06.20至2020.02.14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6,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6,409.6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16,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7,083.32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6,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6,409.61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16,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7,083.32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6.4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上表中对全资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发生的担保2,769.98万元,以及2019年9月7日的担保4,454.30万元,是泰兴化学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系抵押+保证方式融资。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3,632.44 | 0 | 0 |
合计 | 23,632.44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五为”(即:为国家、为员工、为顾客、为股东、为社会)的办企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职责,为促进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详见于2020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精准扶贫号召,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及公司所 在地经济发展状况,全面整合公司资源,制定完善而具体的扶贫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扶贫工作,确 保扶贫工作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和群众,以此助力国家扶贫工作的开展。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9年,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规划,帮扶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公司加大对困难地区的基础设施援助力度,实现经济长远发展;公司设立专项奖学金,对地方教育发展基金会给予捐赠,以促进地区教育事业的进步;公司关爱困难员工,建立了特困员工的长期帮扶机制;全年用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投入为183.73万元。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183.73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其中: 2.1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 | 万元 | 47.75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其中: 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万元 | 80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4.5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7.3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 | 万元 | 51.48 |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 | 人 | 7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强化管理,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盈利水平,在不断的发展中支持地方建设;公司将持续支持国家扶贫事业,积极开展各项公益活动,拓宽扶贫渠道,支持贫困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国家扶贫工作的开展作出努力,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建立和谐社会。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公司自设立以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未发生环保事故。
今年,江苏环境保护部门对环保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的两个生产型全资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和聚氨酯公司被南京市环境保护部门列入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泰兴化学环氧丙烷项目和DCP项目试生产成功后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获得正式生产许可。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聚氨酯公司和醇胺化学公司作为南京市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水-COD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 北纬:32°16′61.456″ | 353.24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1000mg/L | 1.628t | ≤3.428t/a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水-氨氮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 北纬:32°16′61.456 | 27.57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50mg/L | 0.074t | ≤0.643t/a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水-总磷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 北纬:32°16′61.456″ | 0.45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5mg/L | 0.0042t | ≤0.0062t/a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水-石油类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 北纬:32°16′61.456″ | 0.44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20mg/L | 0.0195t | ≤0.05t/a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水-悬浮物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江北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1 | 东经:118°47′49.56″ 北纬:32°16′61.456″ | 25.92mg/L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污水排放管理规定》,400mg/L | 1.16t | ≤3t/a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雨水-pH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 北纬:32°16′50.772″ | 7.18 | 《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一级标准,6-9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雨水-COD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 北纬:32°16′50.772 | 22.12mg/L | 《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一级标准,40mg/L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雨水-氨氮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 北纬:32°16′50.772 | 0.52mg/L | 《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一级标准,2mg/L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雨水-总磷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东经:118°47′48.876″ 北纬:32°16′50.772″ | 0.06mg/L | 《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一级标准,0.4mg/L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气-氨气(有组织) | 水吸收经氨吸收塔,间歇排放(FQ-01) | 1 | 东经:118°47′47.724″ 北纬:32°16′46.344″ | 5.04×10-4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及表2标准,≤14kg/h | 3.86×10-3t | ≤14t/a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 经水吸收罐,间歇排放(FQ-02) | 1 | 东经:118°47′47.364″ 北纬:32°16′44.112″ | 1.01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3 | 12.65×10-3t | /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 | 经水喷淋塔,间歇排放(FQ-03) | 1 | 东经:118°47′40.884″ 北纬:32°16′44.22″ | 0.63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3 | 7.22×10-3t | /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气-氨气(无组织) | 间歇排放 | / | 厂界 | 0.91mg/m?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及表2标准,≤1.5mg/m3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气-环氧丙烷 | 间歇排放 | / | 厂界 | ND | ≤0.1mg/m3 | / | ≤2.8t/a | 无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废气-非甲烷总烃 | 间歇排放 | / | 厂界 | 0.516mg/m? | ≤4mg/m3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水-COD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6″ 东经118°49′43.25″ | 452mg/L | ≤1000mg/L | 1.7327t | ≤2.663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水-pH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6″ 东经118°49′43.25″ | 7.41 | 6~9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水-氨氮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6″ 东经118°49′43.25″ | 1.92mg/L | ≤50mg/L | 0.0754t | ≤0.499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水-TP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6″ 东经118°49′43.25″ | 0.12mg/L | ≤5mg/L | 0.0044t | ≤0.0166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水-SS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6″ 东经118°49′43.25″ | 0.12mg/L | ≤20mg/L | 1.13t | ≤2.33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水-石油类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6″ 东经118°49′43.25″ | 0.48mg/L | ≤20mg/L | 0.0182t | ≤0.166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水-动植物油 | 间歇排放,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 | 1 | 北纬32°15′20.76″ 东经118°49′43.25″ | 1.51mg/L | ≤100mg/L | 0.03t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雨水-COD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0.68″ 东经118°49′43.35″ | 23mg/L | ≤40mg/L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雨水-pH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0.68″ 东经118°49′43.35″ | 6.95 | 6~9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雨水-氨氮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0.68″ 东经118°49′43.35″ | 0.2mg/L | ≤2mg/L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雨水-TP | 间歇排放,检测合格后排入化工园区雨水管网 | 1 | 北纬32°15′20.68″ 东经118°49′43.35″ | 0.2mg/L | ≤0.4mg/L | /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气-VOCS | 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间歇排放(FQ-02) | 1 | 北纬32°15′20.43″ 东经118°49′53.48″ | 0.334mg/m? | ≤120mg/m3 | 0.0015t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气-VOCS | 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连续排放(FQ-03) | 1 | 北纬32°15′20.30″ 东经118°49′44.58″ | 0.77mg/m? | ≤120mg/m3 | 0.003t | /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气-环氧丙烷 | 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间歇排放(FQ-01) | 1 | 北纬32°15′21.48″ 东经118°49′48.66″ | 2.1mg/m? | ≤50mg/m3 | 0.0626t | ≤0.344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气-环氧乙烷 | 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间歇排放(FQ-01) | 1 | 北纬32°15′21.48″ 东经118°49′48.66″ | NDmg/m? | ≤15mg/m3 | / | ≤0.091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气-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间歇排放(FQ-01) | 1 | 北纬32°15′21.48″ 东经118°49′48.66″ | 21.6mg/m? | ≤120mg/m3 | 0.05t | ≤0.2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气-环氧丙烷 | 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间歇排放(FQ-04) | 1 | 北纬32°15′18.32″ 东经118°49′57.96 | NDmg/m? | ≤50mg/m3 | / | ≤0.344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气-环氧乙烷 | 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间歇排放(FQ-04) | 1 | 北纬32°15′18.32″ 东经118°49′57.96 | NDmg/m? | ≤15mg/m3 | / | ≤0.091t/a | 无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废气-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间歇排放(FQ-04) | 1 | 北纬32°15′18.32″ 东经118°49′57.96 | 1.64mg/m? | ≤120mg/m3 | 0.0418t | ≤0.2t/a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公司总部新材料产业园
公司和新材料公司位于南京高淳经济开发区“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内,由安环部统一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第三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篇章,定期开展演练,实施环保监测与隐患治理并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高淳区污水处理厂,各污染物指标符合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环卫所定期清运,工业固废委托有关单位处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2)醇胺化学公司
醇胺化学是公司异丙醇胺生产基地,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内。醇胺化学公司始终坚持“环保优先、源头控制、绿色发展、科学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严格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通过不断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大环保设施改善和环保治理力度,全面实现“环境污染事故为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削减”的工作目标,防治污染设施设置齐全,并符合设置规范,满足法律法规要求,运行良好。醇胺化学废水排放口1个(HGY-WS-01),雨水排放口1个(HGY-YS-01)。厂区内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检测合格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250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废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PH、COD、氨氮),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醇胺化学通过5万吨/年醇胺系列技改项目“以新带老”建设初期雨水池、5万吨装置设置暂存池,用于收集装置、中间罐区污水、初期雨水。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并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或截流槽,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醇胺化学大气污染物均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现有项目共有三个废气排放口,氨排放口(FQ-01)(监测因子:氨气)治理设施为:氨吸收塔对工艺产生氨气进行水吸收并回收利用,真空泵尾气吸收排放口(FQ-02)(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为:在装置5台真空泵安装水吸收处理罐实现有组织排放,灌装尾气吸收排放口(FQ-03)(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治理设施为:在仓库灌装线及槽车灌装线设置尾气喷淋吸收装置。所有废气排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且已于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当地环卫所每周清运两次,工业保温岩棉委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
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3)聚氨酯公司
聚氨酯公司是公司硬氨酯聚醚生产基地,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内。聚氨酯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政策,投入环保设备,建有环保设施,废水排放口1个(WS-01),雨水排放口1个(FWS-01)。厂区内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收集后,经公司2×100t/d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园区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700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废水排口与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且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或截流槽,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该子公司大气污染物均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现有项目共有四个废气排放口,聚合废气排放口(FQ-01)(监测因子:环氧丙烷)治理设施为:聚合尾气吸收塔,采用二级冷凝+水吸收,对聚合尾气进行水吸收并回收利用;组合排放口(FQ-02)(监测因子:VOCs)治理设施为:组合废气吸收塔,采用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污水处理废气排放口(FQ-03)(监测因子:VOCs)治理设施为:污水处理废气吸收塔,采用活性炭吸附+功能液吸收;特种聚醚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环氧丙烷、环氧乙烷、非甲烷总烃),采用二级冷凝+水吸收。所有废气排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并已于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分别建有规范化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由区当地环卫所每周清运两次,一般固废聚醚滤和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4)泰兴化学公司
泰兴化学公司是公司在建设的环氧丙烷生产基地,位于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内,该子公司废水总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1个。厂区内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清下水收集进入缓冲池,监测达标后,排入洋思港河。各生产装置、罐区等废水收集后,经污水车间预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排入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事故应急池1座(31590m?),以满足在事故情况下,对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尾水进行收集。废水排口与雨水排口设置在线监测并与园区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因子为:COD),已于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罐区、装置区设置围堰,符合环保设置要求及规范。
泰兴化学公司PO项目有3个废气排放口:生产装置运行产生的尾气经催化氧化处理单元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VOCs、非甲烷总烃、环氧丙烷等)直接排入大气;工艺装置开、停车及发生事故时的废气经地面火炬燃烧后通过33.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VOCs、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排空;污水车间各水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处置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NH3气、硫化氢等)排空。
泰兴化学公司DCP项目有3个废气排放口:2个DCP车间各配置1个催化氧化处理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40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VOCs、非甲烷总烃等)排空;固体废物回转窑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高温脱硝+急冷塔+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工艺处理,液体喷射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高温脱硝+省煤器+活性炭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喷淋除酸塔”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合并,通过一根50米高排气筒(监测因子:颗粒物、SO
、NO
X
等)排空。
泰兴化学公司PO、DCP项目已经分别进行试生产,处于试生产阶段。所有废气排口拟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并于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保运行。
一般固废和危废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有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有关危废管理制
度,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由当地环卫所定期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符合排放标准,对周边无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性质 | 现状 | 环评审批机关、文号及 时间 | “三同时”验收机关及 时间 |
1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40kt/a异丙醇胺 扩能改造项目 |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方水东路55号 | 扩建 | 正常运行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宁环建【2010】6号 2010.1.15 | 南京市环境 保护局 2015.3.12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宁化环建复【2014】16号 2014.5.7 | ||||||
2 | 5万吨/年醇胺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 新建 | 正常运行 | 南京市环保局 宁化建复【2015】61号 2015.6.25 | 自行验收 2019.6.4 |
3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年产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项目修编报告 |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罐区南路108号 | 新建 | 正常运行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宁环建【2010】48号 2010.5.17 | 南京市环保局化工园分局2011.4.1 |
4 | 年产6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修编报告 | 技改 | 正常运行 |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宁环建【2012】18号 2012.2.10 | 南京市环保局化工园分局2013.9.6 | ||
5 | 3万吨/年特种聚醚技改项目 | 技改 | 正常运行 | 南京市化工园环境保护局 宁化环建复【2014】43号 2010.5.17 | 南京市化工园环保局2017.9.14 | ||
6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12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 | 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一路29号 | 新建 | 试生产 | 泰兴市环境保护局 泰环字【2015】110号 2015.10.27 | / |
7 | 年产2.4万吨DCP(过氧化二异丙苯)项目 | 新建 | 试生产 | 泰兴市环境保护局 泰行审批(泰兴)【2018】20073号 2018.3.21 | /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公司总部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
公司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了“事故风险评价与防范应急措施”篇章,识别潜在危险源,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针对危险源,每年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员工参与演习,教授灭火、逃生、
急救、报警、处置险情等知识,事后总结得失,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新材料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改项目实施后,重新委托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等级判定为一般环境风险,同时开展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醇胺化学公司
该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每三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律规定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为:320117-2017-019-H,同时进行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环境风险。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该子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和专项演练,效果较为显著,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
(3)聚氨酯公司
该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每三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法律规定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为:320117-2016-018-H,同时进行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环境风险。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和专项演练,效果较为显著。
(4)泰兴化学公司
该子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A版),并于2018年9月6日在泰兴市生态环境局备案。2018年3月21日DCP(过氧化二异丙苯)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泰行审批(泰兴)【2018】20073号)。鉴于预案管理范围发生变更,2019年4月,重新修编形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B版),并在泰兴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备案。为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识别能力以及提升该子公司的整体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该子公司年初制定了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综合性演练2次,效果较为显著。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公司总部红宝丽新材料产业园
每周取样一次,自行检测,根据结果及时排查隐患,杜绝污染物超标现象。每年一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监测。
(2)醇胺化学公司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水污染治理的通知》(苏环办【2017】38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厂区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进行管控,及时掌握环境运行状况,实现环境达标排放,该子公司每年制定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监测方式包括企业自行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以及在线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3)聚氨酯公司
该子公司每年制定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监测方式包括企业自行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以及在线监测),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4)泰兴化学公司
该子公司两个项目尚未环保验收,但已制定相关的监测管理制度,并配置相关人员、设备和仪器,拟每年制定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自行监测工作,自行监测方案及每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均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委托理财。公司于 2019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10,000万元) 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余额为 0元,单日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最大金额未超过10,000万元,实现收益244.90万元。
2、向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增资。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0万元对泰兴化学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兴化学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变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并于2019年5月27日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3、质押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股份融资。公司于2019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办理融资的议案》。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长期融资2亿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项目建设, 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泰兴化学公司增资完毕后的 4 亿元股权(占增资后股权的 40%)为该笔融资提供质押,融资期限为三年。2019年5月21日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手续,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融资20,000万元已于5月22日到账,期限为三年。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办理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进行年度授信并获批,授信总额 81,217.22 万元〔其中敞口授信总额 74,717.22 万元(含项目)、非敞口授信总额 6,500.00 万元〕,其中公司授信额 27,500 万元,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泰兴化学公司40%股权为公司该部分授信进行质押,融资期限一年。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环氧丙烷项目试生产成功。公司于2019年 1月 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年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试生产成功的公告》(编号:临 2019-001),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建设的“年产 12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试生产成功,打通了流程,产出合格产品,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江苏“响水事件”后,各级政府及园区以最严格的手段加强了对化工企业监管力度,以及园区公共配套对企业运营造成一定影响,导致环氧丙烷装置试生产周期延长,尚未取得正式生产许可。但装置负荷逐步稳定提升,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环氧丙烷装置试生产出的环氧丙烷为其他子公司生产所用。公司环氧丙烷生产装置采用先进的共氧化法新工艺,为国内该工艺首套工业化装置,属于安全性好、三废少的环境友好型工艺。
2、DCP项目试生产成功。公司于2019年 9月 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DCP项目装置试生产成功的公告》(编号:临 2019-044 ),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建设的“年产 2.4 万吨 DCP项目”1#装置已建设完工,2#装置在建设中。项目1#装置于 2019年8月下旬取得试生产许可,并于2019年 9月中旬进入试生产阶段,1#装置试生产工作顺利,已打通流程,产出合格产品。试产品已取得客户认证认
可,2020年计划对外销售。
3、聚氨酯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32008472),发证日期:2018 年 12 月 3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规定,聚氨酯公司将连续三年(2018 年—2020 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新材料公司处置低效资产。为了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公司对新材料公司经营业务方向进行了定位,新材料公司对其低效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处置出售EVA生产线及板材生产线一条,固定资产原值3,788.92万元,处置合计损失 696.55万元。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690,263 | 12.41% | -65,202,972 | -65,202,972 | 9,487,291 | 1.5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4,690,263 | 12.41% | -65,202,972 | -65,202,972 | 9,487,291 | 1.5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6,304,855 | 7.69% | -46,304,855 | -46,304,85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9,093,841 | 1.51% | 393,450 | 393,450 | 9,487,291 | 1.58%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7,367,847 | 87.59% | 65,202,972 | 65,202,972 | 592,570,819 | 98.4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27,367,847 | 87.59% | 65,202,972 | 65,202,972 | 592,570,819 | 98.42% | |||
三、股份总数 | 602,058,110 | 100.00% | 602,058,11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7,548,288 | 37,548,288 | 0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三年 | 2019年6月24日 |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10,535,000 | 10,535,000 | 0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三年 | 2019年6月24日 | |
北京金证汇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756,567 | 8,756,567 | 0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三年 | 2019年6月24日 | |
兴全睿众资产-招商银行-兴全睿众-兴全睿众定增9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8,756,567 | 8,756,567 | 0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三年 | 2019年6月24日 | |
吴一鸣 | 173,250 | 173,250 | 新任董事锁定股 | 2023年1月22日 | ||
魏水明 | 124,125 | 41,375 | 165,500 | 原监事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2020年1月22日 | |
韦华 | 536,475 | 178,825 | 715,300 | 原高管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2020年1月22日 | |
其他高管合计 | 8,433,241 | 8,433,241 | 任期内75%锁定部分 | 2023年1月22日 | ||
合计 | 74,690,263 | 393,450 | 65,596,422 | 9,487,29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72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45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00% | 168,557,489 | 168,557,489 | 质押 | 113,000,000 | ||||||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78% | 28,795,346 | 28,795,346 | ||||||||
陆卫东 | 境内自然人 | 2.67% | 16,080,000 | 16,080,000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 | 其他 | 2.49% | 15,000,292 | 15,000,292 | 15,000,292 | |||||||
柳毅 | 境内自然人 | 2.14% | 12,880,000 | -180,000 | 12,880,000 |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75% | 10,535,000 | 10,535,000 | ||||||||
北京金证汇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 | 8,756,567 | 8,756,56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33% | 7,978,600 | 7,978,600 | ||||||||
兴全睿众资产-招商银行-兴全睿众-兴全睿众定增9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23% | 7,376,605 | -1,379,962 | 7,376,605 | |||||||
芮敬功 | 境内自然人 | 1.13% | 6,790,314 | 5,092,735 | 1,697,579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大股东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也是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部分员工设立,由员工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芮敬功先生认购30万份。芮敬功董事长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5,092,735 股,系根据相关规定作为董事持股 75%的锁定部分。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8,557,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557,489 |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8,795,3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95,346 |
陆卫东 | 16,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80,000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一九组合 | 15,000,2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292 |
柳毅 | 12,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80,000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10,5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35,000 |
北京金证汇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756,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8,756,567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97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78,600 |
兴全睿众资产-招商银行-兴全睿众-兴全睿众定增9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7,376,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7,376,605 |
钟振鑫 | 5,31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11,6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也是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部分员工设立,由员工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芮敬功先生认购 30 万份。除此之外,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与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持有的公司股票11,3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7.04%,占公司总股本的18.77%。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芮敬功 | 2001年11月23日 | 91320118730576634X | 对科技实业投资、化工原辅材料的销售等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芮敬功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担任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芮敬功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75 | 1994年06月20日 | 2022年07月22日 | 6,790,314 | 6,790,314 | |||
芮益民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2001年03月22日 | 2022年07月22日 | 1,258,810 | 1,258,810 | |||
陶梅娟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57 | 1994年06月20日 | 2022年07月22日 | 1,244,154 | 1,244,154 | |||
张益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2012年04月23日 | 2022年07月22日 | |||||
王玉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53 | 2013年06月20日 | 2022年07月22日 | 141,646 | 141,646 | |||
吴一鸣 | 董事 | 现任 | 男 | 48 | 2019年07月22日 | 2022年07月22日 | 231,000 | 231,000 | |||
陈斌 | 原董事 | 离任 | 男 | 40 | 2016年07月12日 | 2019年07月22日 | |||||
江希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15年11月03日 | 2022年07月22日 | |||||
吴建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3 | 2016年02月01日 | 2022年07月22日 | |||||
崔咪芬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6 | 2016年07月12日 | 2022年07月22日 | |||||
张书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5 | 2019年07月22日 | 2022年07月22日 | |||||
夏友满 | 监事 | 现任 | 男 | 44 | 2013年06月20日 | 2022年07月22日 | 60,000 | 60,000 | |||
赵赟 | 监事 | 现任 | 男 | 51 | 2003年06月06日 | 2022年07月22日 | 121,200 | 121,200 | |||
魏水明 | 原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58 | 2010年06月26日 | 2019年07月22日 | 165,500 | 165,500 | |||
姚志洪 | 总工程师 | 现任 | 男 | 51 | 2004年05月10日 | 2022年07月22日 | 777,400 | 777,400 |
芮益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4 | 2013年06月20日 | 2022年07月22日 | |||||
陈洪明 | 总会计师 | 现任 | 男 | 37 | 2017年10月19日 | 2022年07月22日 | |||||
韦华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4 | 2001年03月22日 | 2019年07月22日 | 715,300 | 715,3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1,505,324 | 0 | 0 | 11,505,324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斌 | 原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7月22日 | 任期届满,董事会换届 |
姚志洪 | 原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7月22日 | 董事任期届满,董事会换届,但仍聘任总工程师 |
吴一鸣 | 董事 | 任免 | 2019年07月22日 | 选举 |
张益军 | 董事 | 任免 | 2019年07月23日 | 选举 |
张书 | 监事会主席 | 任免 | 2019年07月23日 | 选举 |
魏水明 | 原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7月22日 | 任期届满,监事会换届 |
韦华 | 原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7月22日 | 任期届满,不再聘任高管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芮敬功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男,1944年10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高淳县化工总厂车间副主任、供销科副科长、泡沫分厂厂长,1991年11月至1994年6月任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厂长,1994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芮敬功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芮益民、公司副总经理芮益华为父子关系。 芮益民先生:男,1970年6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红宝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子公司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南京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南京
市工商联执委、南京市高淳区第十五届、十六届人大常委、高淳区工商联副主席、高淳区新联会会长、高淳区民营经济协会会长,江苏省优秀企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芮敬功与芮益民为父子关系,芮益民与公司副总经理芮益
华为兄弟关系。陶梅娟女士:女,1962年1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11月至1994年6月任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副厂长,199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益军先生:男,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毕业于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1992年8月至1993年2月,在苏州油毡厂工作;1993年3月至1998年6月,在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宜兴联营厂工作;1998年7月至2004年6月,在江苏天音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起担任生产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月任德纳天音集团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玉生先生:男,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南京市高淳县饮食服务公司会计、南京天润冷食厂财务科长、高淳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员,2002 年10 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吴一鸣先生:1971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1992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高分子专业。1992 年至 1999 年,任公司技术员;1999 年至 2002 年,任上海红宝丽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 年至 2012 年任公司市场部部长;2013 年至今,任子公司聚氨酯销售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获南京市劳动模范、南京市科技进步奖。 江希和先生:男,1958年4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兼任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公司、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蓝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吴建斌先生:男,1956年2月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研究员。曾于1982年7月任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师;1989年5月赴日本爱知大学法学部进修商法博士课程;2001年4月至10月任日本大阪大学法学部特邀研究员;2004年4月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1月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9月起 兼任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及扬州、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崔咪芬女士:女,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教授,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中国民主同盟南京工业大学副主委、民盟江苏省对外联络委员会委员、第九、十届鼓楼区政协委员。兼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南京托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资环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张书先生:197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 年6 月毕业于抚顺石油学院,2011 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技术员、异丙醇胺中试装置项目经理、异丙醇胺中试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异丙醇胺项目部副部长、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醇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醇胺化学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公司研究院醇胺研究所所长。
夏友满先生:男,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1996年7月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会计系,毕业后进入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制造部任统计员、财务部成本核算员,综合岗位主管,子公司醇胺化学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内控合规部副部长、监事。
赵赟先生:男,1968年5月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曾任南京第七棉纺织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南京市高淳县染织厂技术员、厂办主任,现在公司党委、工会任职,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芮益民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陶梅娟女士: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张益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芮益华先生:男,1974 年7 月生,中国国籍,南京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东南大学 EMBA(在读)。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1 月在南京市建邺区公证处工作;2003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在南京市高淳县旅游局工作,任副局长。2012年 12 月辞去公务员职务。2013 年1 月进入红宝丽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聚氨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芮敬功与芮益华为父子关系,芮益华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芮益民为兄弟关系。 姚志洪先生:男,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高分子合成材料专业,1990年至1999年,在南京树脂研究所从事精细化工合成和表面活性剂的应用和研究开发工作;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科长、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总工程师和董事。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王玉生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陈洪明先生:男,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员、副科长、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芮敬功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1年11月01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提交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职务的,其薪酬由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长薪酬执行《董事长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年度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评定。公司监事在公司有具体职位,从事具体工作,作为员工,其薪酬根据《公司薪酬制度》考核发放。2019年度共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827.83万元,较上年增长24.74%,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奖励所致。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芮敬功 | 董事长 | 男 | 75 | 现任 | 82.67 | 否 |
芮益民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70.6 | 否 |
陶梅娟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57 | 现任 | 51.94 | 否 |
张益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174.58 | 否 |
王玉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53 | 现任 | 43.16 | 否 |
吴一鸣 | 董事 | 男 | 48 | 现任 | 43.58 | 否 |
陈斌 | 董事 | 男 | 40 | 离任 | 0 | 否 |
江希和 | 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7.8 | 否 |
吴建斌 | 董事 | 男 | 63 | 现任 | 7.8 | 否 |
崔咪芬 | 董事 | 女 | 56 | 现任 | 7.8 | 否 |
张书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5 | 现任 | 80.86 | 否 |
夏友满 | 监事 | 男 | 44 | 现任 | 18.96 | 否 |
赵赟 | 监事 | 男 | 51 | 现任 | 26.14 | 否 |
魏水明 | 原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现任 | 34.19 | 否 |
韦华 | 原副总经理 | 男 | 54 | 离任 | 31.75 | 否 |
芮益华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现任 | 60.65 | 否 |
姚志洪 | 总工程师 | 男 | 51 | 现任 | 42.28 | 否 |
陈洪明 | 总会计师 | 男 | 37 | 现任 | 43.07 | 否 |
合计 | -- | -- | -- | -- | 827.83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6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3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9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29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62 |
销售人员 | 102 |
技术人员 | 340 |
财务人员 | 36 |
行政人员 | 156 |
合计 | 1,29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以上 | 304 |
大专 | 426 |
中专/高中 | 495 |
其他 | 71 |
合计 | 1,296 |
2、薪酬政策
公司优化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层及以上员工执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中层及以下员工实行月度工资与月度绩效工资制,月度绩效季度考核分月发放。公司强化绩效管理的季度考核跟踪,通过调整并优化组织架构,大力实施职业双通道建设,明确不同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提升组织效能,激发员工活力。通过以正向激励为主的绩效管理,并通过年度绩效调薪等绩效引领,强化薪酬向高绩效人群的倾斜,增强员工提升绩效的动力,员工整体薪酬水平有明显提高,有效提升了员工的满意度和敬业度。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结合战略目标和人才资源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全年开展的主要培训项目有:新员工入职培训、操作层技能培训、精益生产培训、内训师课程培训、网络商学院学习、“全员竞赛”系列培训活动等。公司以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层次、科学化的培训活动,提高了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员工搭建适合自身的职业发展通道,培养匹配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通过培训,培养企业后备力量、建立梯度人才队伍,增强企业的人力资源竞争力,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各履其职,构建了规范、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和披露及时性;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于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做好保密工作,杜绝和防范发生内幕交易、操作市场及其他欺诈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符合,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治理问题。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整个过程由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公司尊重股东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遇到重大事项,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并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平台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并请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充分保证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三次,均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审议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项目总投资概算增加等重大事项,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越过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大股东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完备的产、供、销系统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科技实业投资等,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也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情形,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侵占其他资产的情形。公司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长效机制,公司监事会、内控合规部门等负责监督。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选聘程序,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成员中有三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的职权和义务,公司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四个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今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与股东进行沟通,在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意见的基础之上,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第九届监事会成员,明确了董事成员在各专业委员职责分工,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开展工作,规范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按照各自议事规则运作,各司其职,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董事积极履职,及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决策审慎、科学、合理,严格执行会议决议并依法行使职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有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资本市场动态,提升履职能力,并忠实、勤勉、尽责地
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根据年报工作制度参与年报审计有关工作,在董事会决策时发挥其作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设三名监事,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关系股东、公司的重大议案进行科学审议,参加公司董事会和江苏证监局组织的培训,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行政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和业绩考核结果获取薪酬,个人薪酬取决于本人绩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终薪酬执行《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收入与公司经营业绩与个人绩效挂钩,实行基本年薪加年终绩效考核的政策。公司董事长年终薪酬执行《董事长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长年终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评定,进行评价和分配。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展开合作,实现公司、社会、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平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加强对内部信息的管理与控制,明确了对内幕信息保密的要求与责任,发生重大事项,对因工作原因而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设立严格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三公”为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重大信息,作出投资判断。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专业报纸和网站。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和电话咨询,及时将调研记录外挂交易所互动易平台;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回答投资者咨询;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参加机构举办的策略会,到机构路演,与投资者交流,介绍公司战略实施及经营状况。加强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平台建设,将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平台与互动易平台连接,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及所从事行业的了解和认同。股东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信息披露得到投资者、监管机构的认同,并呈现了高度的透明性。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公司第一大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了承诺。 1、业务独立:公司主要从事环丙衍生品聚氨酯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和新兴材料保温板材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正在江苏泰兴打造环氧丙烷产业基地。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重要职能完全由公司承担,与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或业务上的依赖关系,公司拥有独立于其他第三方的决策机构和经营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仅是投资性质的企业。
2、资产独立完整: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对所属资产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办公设备、知识产权等权属清晰完整。公司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产权上有明确的界定与划分,生产经营场所相互独立,不存在占用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目前本公司没有发生以资产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公司资产的情形。 3、人员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系统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严格分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可自主决定其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用,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层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报酬。
4、机构独立: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和独立的组织职能机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组织能够独立运作,并根据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建立相应职能部门,各机构及部门分别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规章,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及隶属关系。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或公司机构从属于第一大股东相关职能部门的现象。
5、财务独立:公司财务独立,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不存在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纳税,在社会保障、薪酬管理等方面独立于第一大股东;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和财产混同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9.05% | 2019年04月23日 | 2019年04月24日 | 公告编号临2019-017、《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1.14% | 2019年07月22日 | 2019年07月23日 | 公告编号临2019-03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98% | 2019年09月23日 | 2019年09月24日 | 公告编号临2019-046、《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江希和 | 7 | 5 | 2 | 0 | 0 | 否 | 3 |
吴建斌 | 7 | 5 | 2 | 0 | 0 | 否 | 3 |
崔咪芬 | 7 | 5 | 2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开展工作,考察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现场、审阅资料,详细了解公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当前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密切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战略规划及实施情况、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情况,对公司存在的状况及未来的经营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可能面对的市场风险做出及时的警示、对重大事项及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对诸如《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详细询问年报审计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经营风险等,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本年度,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的相关决策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就公司银行授信、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的调整、项目概算调整等进行审议,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对公司董事长、高管2018年度绩效薪酬分配方案、计提激励基金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等制度开展相应工作。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控合规部第二季度审计情况汇报、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内控合规部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报告,并形成决议,同意将有关议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控合规部是审计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本年度职能机构改革,将审计部整合为内控合规部,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合规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内控合规部对财务收支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管理审计和日常审计监督。如合同专项审计、采购内控审计、物流审计、印章管理审计等。审计过程中,规范审计工作流程,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重视审前调查,明确审计重点,审计结束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改进建议与对策,并持续跟踪审计问题的落实改进情况,发挥了审计监督提升管理水平的作用。内控合规部就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报告等都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议工作情况
确定审计计划: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红宝丽项目审计组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了财务报表审计的时间和审计项目组人员安排,确定初步审计计划,并预约了2019年度报告披露日期。
审阅财务报表: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初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审计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公司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进程,诸如审计中遇到的问题与存在的困难、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完善财务报表,审计期间正值发生“武汉疫情”,如何根据地方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审计防疫工作,又督促要求年审会计师确保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并按时完成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2020年3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各项收入、支出合理,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年审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也出具了相关专项审核
报告初稿。
(2)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还包括对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出具鉴证报告。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0)00157号),并出具了其他专项报告。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了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3)审计委员会对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形成决议情况
2020年3月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等。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和总结,认为,在2019年报审计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之红宝丽项目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恰当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多年,每年均派出较高职业素质的审计人员执行公司年报审计任务,并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执业资格,执业严谨,具有执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经验。建议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并实施了《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所分管职能部门的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等进行评价与分配。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与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政策,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认为:2019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勤勉、务实地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相关决议,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有效应对,完成了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终绩效合计分配214.88 万元,低于净利润增长幅度。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0年03月13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红宝丽公告—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包括不限于: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被公司发现;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因重大会计差错,导致被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其严重程度虽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和控制措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 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遭到较严重的处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符合下列条件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8%,且绝对值超过10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0.5% ,且绝对值超过1000万元;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且绝对值超过1000万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8% ,以及500万元<利润总额潜在错报绝对值≤1000万元;资产总额0.2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0.5% ,以及5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绝对值≤1000万元;营业收入总额0.25%≤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以及500万元<营业收入潜在错报绝对值≤1000万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500万元;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0.2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500万元;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25% ,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500万元。 |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1000万元; 重要缺陷:500万元≤损失金额<1000万元;一般缺陷:损失金额<50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对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表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0年03月13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红宝丽公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0年03月11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衡审字(2020)0015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孙伟、王伟庆 |
审计报告正文
天衡审字(2020)00157号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宝丽股份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宝丽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30所述,红宝丽股份2019年度营业收入238,280.01万元,较2018年度降低3.42%。红宝丽股份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组合聚醚及异丙醇胺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8所述,红宝丽股份收入实现具体确认方法为:国内销售的具体确认时点为,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国外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货物已经出运并将提单交付买方,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由于营业收入为红宝丽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对产能利用情况、报告期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及收入变动趋势以及对重要客户的收入变动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3)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收发记录、客户确认的结算单、资金收付凭证、海关记录等,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发记录、客户确认的结算单、海关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结合往来款函证,对重大客户实施独立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四、其他信息
红宝丽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红宝丽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红宝丽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红宝丽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红宝丽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宝丽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宝丽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红宝丽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 伟 | |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南京 |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伟庆 | ||
2020年3月11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6,643,156.21 | 310,951,026.1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65,088,434.89 | 389,991,186.46 |
应收账款 | 323,033,604.24 | 293,580,830.8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966,250.39 | 101,434,778.1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 1,569,796.25 | 1,098,611.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76,083,100.91 | 292,823,135.7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5,555,792.55 | 233,493,915.35 |
流动资产合计 | 1,488,940,135.44 | 1,623,373,484.5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95,720,430.66 | 667,810,561.67 |
在建工程 | 1,472,958,336.41 | 1,087,957,066.4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30,820,194.28 | 237,719,506.6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660,198.34 | 19,037,143.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29,159,159.69 | 2,012,524,277.98 |
资产总计 | 3,818,099,295.13 | 3,635,897,762.5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12,957,804.13 | 841,560,888.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7,016,350.08 | 297,630,000.00 |
应付账款 | 381,103,664.09 | 424,579,161.15 |
预收款项 | 12,738,634.62 | 48,205,324.91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753,185.01 | 23,106,978.37 |
应交税费 | 15,181,519.95 | 12,311,056.36 |
其他应付款 | 10,808,259.40 | 15,594,855.92 |
其中:应付利息 | 2,856,872.39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1,464,419.26 | 82,834,464.71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8,023,836.54 | 1,745,822,729.4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19,137,186.31 | 309,037,186.3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长期应付款 | 32,323,995.22 | 27,699,837.0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934,586.34 | 1,226,706.93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5,720,094.18 | 44,282,426.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6,115,862.05 | 382,246,156.32 |
负债合计 | 2,244,139,698.59 | 2,128,068,885.7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02,058,110.00 | 602,058,11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8,214,621.61 | 298,214,621.6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31,986.56 | 223,741.1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0,352,413.58 | 84,741,406.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74,907,003.41 | 515,033,541.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65,864,135.16 | 1,500,271,420.22 |
少数股东权益 | 8,095,461.38 | 7,557,456.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73,959,596.54 | 1,507,828,876.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18,099,295.13 | 3,635,897,762.53 |
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洪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1,915,110.03 | 72,986,908.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0,369,905.50 | 257,951,059.29 |
应收账款 | 147,232,069.86 | 112,231,950.3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194,291.81 | 14,539,933.48 |
其他应收款 | 247,745,770.75 | 335,035,431.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6,175,683.25 | 47,456,123.1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4,4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835,632,831.20 | 934,601,406.0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79,777,455.00 | 1,200,777,455.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53,898,620.50 | 264,609,245.1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773,417.50 | 7,973,092.1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98,327.61 | 14,550,181.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70,747,820.61 | 1,487,909,973.77 |
资产总计 | 2,806,380,651.81 | 2,422,511,379.7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70,887,094.52 | 597,744,888.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20,627,100.00 | 342,630,000.00 |
应付账款 | 223,393,096.96 | 102,067,537.34 |
预收款项 | 261,669.43 | 622,554.74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90,521.52 | 8,415,548.73 |
应交税费 | 3,681,363.78 | 4,723,286.16 |
其他应付款 | 3,434,068.16 | 4,257,239.46 |
其中:应付利息 | 1,219,805.89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579,959.76 | 9,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8,854,874.13 | 1,069,461,054.4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45,000,000.00 | 3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8,934,586.34 | 1,226,706.93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5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3,934,586.34 | 31,776,706.93 |
负债合计 | 1,452,789,460.47 | 1,101,237,761.3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02,058,110.00 | 602,058,11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3,342,535.71 | 353,342,535.7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0,352,413.58 | 84,741,406.04 |
未分配利润 | 307,838,132.05 | 281,131,566.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53,591,191.34 | 1,321,273,618.4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806,380,651.81 | 2,422,511,379.7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82,800,057.56 | 2,467,154,058.95 |
其中:营业收入 | 2,382,800,057.56 | 2,467,154,058.9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70,307,586.46 | 2,443,570,072.57 |
其中:营业成本 | 1,887,029,441.96 | 2,137,587,780.2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16,137,830.96 | 15,312,167.02 |
销售费用 | 105,867,647.42 | 92,039,437.77 |
管理费用 | 142,216,623.84 | 129,219,338.08 |
研发费用 | 58,421,427.75 | 34,958,541.32 |
财务费用 | 60,634,614.53 | 34,452,808.16 |
其中:利息费用 | 56,011,861.14 | 31,888,182.22 |
利息收入 | 1,663,186.55 | 1,314,798.11 |
加:其他收益 | 7,936,354.26 | 13,390,775.6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49,022.94 | 1,344,608.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66,071.8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2,360.31 | -1,104,250.0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063,510.25 | 614,086.0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585,905.85 | 37,829,206.07 |
加:营业外收入 | 1,243,596.66 | 719,500.93 |
减:营业外支出 | 1,069,966.63 | 1,832,245.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759,535.88 | 36,716,461.78 |
减:所得税费用 | 12,944,559.07 | 5,723,319.3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814,976.81 | 30,993,142.4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814,976.81 | 30,993,142.4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9,276,972.00 | 29,078,402.82 |
2.少数股东损益 | 538,004.81 | 1,914,739.6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8,245.39 | 269,966.9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8,245.39 | 269,966.9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8,245.39 | 269,966.9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8,245.39 | 269,966.96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9,923,222.20 | 31,263,109.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9,385,217.39 | 29,348,369.7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8,004.81 | 1,914,739.6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 | 0.0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 | 0.0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洪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715,220,822.59 | 2,025,573,293.27 |
减:营业成本 | 1,582,949,670.87 | 1,921,175,997.56 |
税金及附加 | 4,628,937.13 | 4,784,409.17 |
销售费用 | 34,106,974.41 | 27,800,578.24 |
管理费用 | 54,446,016.55 | 44,756,961.32 |
研发费用 | 2,087,443.25 | 2,413,469.73 |
财务费用 | 46,502,664.19 | 28,558,705.64 |
其中:利息费用 | 41,852,354.21 | 23,924,063.69 |
利息收入 | 978,004.73 | 1,222,972.43 |
加:其他收益 | 5,315,772.87 | 8,712,702.0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125,654.01 | 73,339,408.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95,881.4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207,911.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92,405.63 | 1,506,609.5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028,830.18 | 68,433,979.50 |
加:营业外收入 | 17,135.72 | 6,700.21 |
减:营业外支出 | 735,181.68 | 1,496,373.3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310,784.22 | 66,944,306.38 |
减:所得税费用 | -14,799,291.14 | 242,515.2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110,075.36 | 66,701,791.1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110,075.36 | 66,701,791.18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6,110,075.36 | 66,701,791.1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7,123,402.87 | 2,204,015,837.3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042,423.48 | 76,830,074.1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04,021.05 | 21,577,593.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2,369,847.40 | 2,302,423,505.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26,292,413.97 | 1,884,527,000.4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9,159,995.55 | 108,283,469.5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8,456,796.57 | 67,117,839.1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222,077.10 | 73,089,886.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6,131,283.19 | 2,133,018,196.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238,564.21 | 169,405,309.2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789,989.94 | 1,344,608.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81,067.69 | 813,377.8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724,369.64 | 354,145,6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795,427.27 | 356,303,635.8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5,409,602.77 | 375,781,353.3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324,369.64 | 448,545,6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1,733,972.41 | 824,327,003.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938,545.14 | -468,023,367.4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16,941,119.70 | 1,369,018,494.1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6,941,119.70 | 1,369,018,494.1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88,290,076.27 | 764,680,566.9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2,603,327.39 | 89,999,887.6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0,893,403.66 | 923,480,454.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047,716.04 | 445,538,039.5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48,200.04 | -3,677,150.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095,935.15 | 143,242,831.2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1,965,668.64 | 108,722,837.3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6,061,603.79 | 251,965,668.6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44,299,260.18 | 2,026,359,640.3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87,579.98 | 9,942,374.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0,286,840.16 | 2,036,302,014.9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0,539,406.77 | 1,831,285,600.2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484,393.80 | 25,792,577.5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668,334.49 | 17,253,609.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908,104.22 | 19,092,239.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3,600,239.28 | 1,893,424,026.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686,600.88 | 142,877,988.9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98,656.2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2,067,964.78 | 73,339,408.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97,700.67 | 1,887,839.8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6,775,156.85 | 388,690,092.9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2,439,478.53 | 463,917,340.8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72,052.99 | 5,036,817.3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0 | 151,542,455.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326,397.20 | 724,533,021.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5,198,450.19 | 881,112,293.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758,971.66 | -417,194,952.8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61,333,450.70 | 722,221,325.4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1,333,450.70 | 722,221,325.4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20,467,855.00 | 374,901,127.6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166,060.89 | 59,493,180.7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5,633,915.89 | 434,394,308.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699,534.81 | 287,827,017.0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29,335.14 | -1,269,893.8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756,499.17 | 12,240,159.2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54,908.46 | 18,514,749.1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511,407.63 | 30,754,908.4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2,058,110.00 | 298,214,621.61 | 223,741.17 | 84,741,406.04 | 515,033,541.40 | 1,500,271,420.22 | 7,557,456.57 | 1,507,828,876.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89,821.95 | 289,821.95 | 289,821.9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2,058,110.00 | 298,214,621.61 | 223,741.17 | 84,741,406.04 | 515,323,363.35 | 1,500,561,242.17 | 7,557,456.57 | 1,508,118,698.7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245.39 | 5,611,007.54 | 59,583,640.06 | 65,302,892.99 | 538,004.81 | 65,840,897.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245.39 | 89,276,972.00 | 89,385,217.39 | 538,004.81 | 89,923,222.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11,007.54 | -29,693,331.94 | -24,082,324.40 | -24,082,324.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611,007.54 | -5,611,007.5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082,324.40 | -24,082,324.40 | -24,082,324.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2,058,110.00 | 298,214,621.61 | 331,986.56 | 90,352,413.58 | 574,907,003.41 | 1,565,864,135.16 | 8,095,461.38 | 1,573,959,596.5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2,058,110.00 | 345,302,535.71 | -46,225.79 | 78,071,226.92 | 528,748,804.30 | 1,554,134,451.14 | 35,354,802.82 | 1,589,489,253.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2,058,110.00 | 345,302,535.71 | -46,225.79 | 78,071,226.92 | 528,748,804.30 | 1,554,134,451.14 | 35,354,802.82 | 1,589,489,253.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087,914.10 | 269,966.96 | 6,670,179.12 | -13,715,262.90 | -53,863,030.92 | -27,797,346.25 | -81,660,377.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9,966.96 | 29,078,402.82 | 29,348,369.78 | 1,914,739.65 | 31,263,109.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087,914.10 | -47,087,914.10 | -21,712,085.90 | -68,8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47,087,914.10 | -47,087,914.10 | -21,712,085.90 | -68,8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670,179.12 | -42,793,665.72 | -36,123,486.60 | -8,000,000.00 | -44,123,486.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70,179.12 | -6,670,179.1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123,486.60 | -36,123,486.60 | -8,000,000.00 | -44,123,486.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2,058,110.00 | 298,214,621.61 | 223,741.17 | 84,741,406.04 | 515,033,541.40 | 1,500,271,420.22 | 7,557,456.57 | 1,507,828,876.79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2,058,110.00 | 353,342,535.71 | 84,741,406.04 | 281,131,566.68 | 1,321,273,618.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89,821.95 | 289,821.9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2,058,110.00 | 353,342,535.71 | 84,741,406.04 | 281,421,388.63 | 1,321,563,440.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11,007.54 | 26,416,743.42 | 32,027,750.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110,075.36 | 56,110,075.3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11,007.54 | -29,693,331.94 | -24,082,324.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611,007.54 | -5,611,007.5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082,324.40 | -24,082,324.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2,058,110.00 | 353,342,535.71 | 90,352,413.58 | 307,838,132.05 | 1,353,591,191.3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2,058,110.00 | 353,342,535.71 | 78,071,226.92 | 257,223,441.22 | 1,290,695,313.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2,058,110.00 | 353,342,535.71 | 78,071,226.92 | 257,223,441.22 | 1,290,695,313.8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70,179.12 | 23,908,125.46 | 30,578,304.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701,791.18 | 66,701,791.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670,179.12 | -42,793,665.72 | -36,123,486.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70,179.12 | -6,670,179.1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123,486.60 | -36,123,486.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2,058,110.00 | 353,342,535.71 | 84,741,406.04 | 281,131,566.68 | 1,321,273,618.4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是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字[1994]405号文批准,由原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进行整体改制,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于1994 年6月23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于2007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过历次发行新股、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205.8110万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697552B,注册地: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公司主要产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和聚氨酯保温板系列。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和聚氨酯保温板属于聚氨酯行业的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子行业;异丙醇胺属于精细化工行业。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销售;塑料及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建筑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矿产品、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济信息咨询;环保咨询;生产安全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硬质喷涂和聚氨酯塑胶铺面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3月 11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截至2019年12 月31日止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之“12应收款项”、“19固定资产”、“28 收入”等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应当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
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公司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零。
12、应收账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一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二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垫及暂付款项等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30 |
3至4年 | 50 |
4至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13、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款项中划分为组合 2 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并划分为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类别 | 计提比例(%) |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5 | 30 | 100 |
15、存货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7、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①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②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对子公司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三、6进行处理。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①对于房屋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折旧。
②对于土地使用权,参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政策进行摊销。
19、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3 | 3.2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3 | 12.12% |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2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2、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B、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②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3、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
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6、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2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8、收入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销售商品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具体确认方法为:国内销售的具体确认时点为根据约定的交货方式已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国外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货物已经出运并将提单交付买方,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的时候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①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入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出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 | |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400,000.00 | 340,967.00 | 94,740,967.00 |
其他流动资产-银行理财 | 94,400,000.00 | -94,400,000.00 | ||
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145.05 | 51,145.05 |
所有者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289,821.95 | 289,821.95 |
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
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400,000.00 | 340,967.00 | 94,740,967.00 |
其他流动资产-银行理财 | 94,400,000.00 | -94,400,000.00 | ||
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145.05 | 51,145.05 | ||
所有者权益: |
未分配利润 | 289,821.95 | 289,821.95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0,951,026.11 | 310,951,026.11 |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740,967.00 | 94,740,967.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9,991,186.46 | 389,991,186.46 | |
应收账款 | 293,580,830.89 | 293,580,830.8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1,434,778.19 | 101,434,778.1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98,611.77 | 1,098,611.7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92,823,135.78 | 292,823,135.7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3,493,915.35 | 139,093,915.35 | -94,4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23,373,484.55 | 1,623,714,451.55 | 340,967.0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667,810,561.67 | 667,810,561.67 | |
在建工程 | 1,087,957,066.48 | 1,087,957,066.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37,719,506.63 | 237,719,506.6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037,143.20 | 19,037,143.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12,524,277.98 | 2,012,524,277.98 | |
资产总计 | 3,635,897,762.53 | 3,636,238,729.53 | 340,967.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41,560,888.00 | 841,560,888.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7,630,000.00 | 297,630,000.00 | |
应付账款 | 424,579,161.15 | 424,579,161.15 | |
预收款项 | 48,205,324.91 | 48,205,324.91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106,978.37 | 23,106,978.37 | |
应交税费 | 12,311,056.36 | 12,311,056.36 | |
其他应付款 | 15,594,855.92 | 15,594,855.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2,856,872.39 | 2,856,872.39 | |
应付股利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2,834,464.71 | 82,834,464.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45,822,729.42 | 1,745,822,729.4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09,037,186.31 | 309,037,186.3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7,699,837.06 | 27,699,837.0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226,706.93 | 1,226,706.93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4,282,426.02 | 44,282,426.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145.05 | 51,145.0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2,246,156.32 | 382,297,301.37 | 51,145.05 |
负债合计 | 2,128,068,885.74 | 2,128,120,030.79 | 51,145.0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02,058,110.00 | 602,058,1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8,214,621.61 | 298,214,621.6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23,741.17 | 223,741.1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4,741,406.04 | 84,741,406.0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15,033,541.40 | 515,323,363.35 | 289,821.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00,271,420.22 | 1,500,561,242.17 | 289,821.95 |
少数股东权益 | 7,557,456.5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07,828,876.79 | 1,508,118,698.74 | 289,821.9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35,897,762.53 | 3,636,238,729.53 | 340,967.00 |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986,908.46 | 72,986,908.4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740,967.00 | 94,740,967.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57,951,059.29 | 257,951,059.29 | |
应收账款 | 112,231,950.30 | 112,231,950.3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539,933.48 | 14,539,933.48 | |
其他应收款 | 335,035,431.30 | 335,035,431.3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7,456,123.19 | 47,456,123.1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4,400,000.00 | 94,400,000.00 | -94,4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934,601,406.02 | 934,942,373.02 | 340,967.0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00,777,455.00 | 1,200,777,4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4,609,245.15 | 264,609,245.1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973,092.10 | 7,973,092.1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550,181.52 | 14,550,181.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87,909,973.77 | 1,487,909,973.77 | |
资产总计 | 2,422,511,379.79 | 2,422,852,346.79 | 340,967.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7,744,888.00 | 597,744,888.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42,630,000.00 | 342,630,000.00 | |
应付账款 | 102,067,537.34 | 102,067,537.34 | |
预收款项 | 622,554.74 | 622,554.74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15,548.73 | 8,415,548.73 | |
应交税费 | 4,723,286.16 | 4,723,286.16 | |
其他应付款 | 4,257,239.46 | 4,257,239.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1,219,805.89 | 1,219,805.89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9,461,054.43 | 1,069,461,054.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226,706.93 | 1,226,706.93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50,000.00 | 55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145.05 | 51,145.0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776,706.93 | 31,827,851.98 | 51,145.05 |
负债合计 | 1,101,237,761.36 | 1,101,288,906.41 | 51,145.0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02,058,110.00 | 602,058,1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3,342,535.71 | 353,342,535.7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4,741,406.04 | 84,741,406.04 | |
未分配利润 | 281,131,566.68 | 281,421,388.63 | 289,821.9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21,273,618.43 | 1,321,563,440.38 | 289,821.9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22,511,379.79 | 2,422,852,346.79 | 340,967.00 |
调整情况说明
(4)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6%、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6.5% |
公司及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子公司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公司及子公司——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32001904、GR201732001597、 GR201732000354),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832008472),自取得年度起3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缴纳。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1,450.76 | 117,183.34 |
银行存款 | 365,960,153.03 | 251,848,485.30 |
其他货币资金 | 80,581,552.42 | 58,985,357.47 |
合计 | 446,643,156.21 | 310,951,026.1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4,577.08 | 44,642.65 |
其他说明
(2)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0,341,552.42元、银行借款保证金10,240,000.00元外,无其他抵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放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4,740,967.00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94,740,967.00 | |
其中: | ||
合计 | 94,740,967.00 |
其他说明: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差异详见附注五、33(1)。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65,088,434.89 | 389,991,186.46 |
合计 | 265,088,434.89 | 389,991,186.46 |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65,088,434.89 | 100.00% | 265,088,434.89 | 389,991,186.46 | 100.00% | 389,991,186.46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65,088,434.89 | 100.00% | 389,991,186.46 | 100.00% | 389,991,186.46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265,088,434.89 | 265,088,434.89 | 389,991,186.46 | 389,991,186.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9,830,424.40 |
合计 | 139,830,424.4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69,266,644.57 | |
合计 | 369,266,644.57 |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65,410.00 | 0.50% | 1,565,41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1,873,600.68 | 100.00% | 18,839,996.44 | 5.51% | 323,033,604.24 | 310,571,057.19 | 95.00% | 16,990,226.30 | 5.47% | 293,580,830.89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41,873,600.68 | 100.00% | 18,839,996.44 | 5.51% | 323,033,604.24 | 310,571,057.19 | 99.50% | 16,990,226.30 | 5.47% | 293,580,830.89 |
合计 | 341,873,600.68 | 100.00% | 18,839,996.44 | 5.51% | 323,033,604.24 | 312,136,467.19 | 100.00% | 18,555,636.30 | 5.94% | 293,580,830.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6,046,532.42 | 16,802,326.62 | 98.30% |
1至2年 | 2,944,012.02 | 294,401.20 | 0.85% |
2至3年 | 842,138.89 | 252,641.67 | 0.25% |
3至4年 | 1,010,148.33 | 505,074.17 | 0.30% |
4至5年 | 226,081.22 | 180,864.98 | 0.06% |
5年以上 | 804,687.80 | 804,687.80 | 0.24% |
合计 | 341,873,600.68 | 18,839,996.44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款相同账龄具有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36,046,532.42 |
1至2年 | 2,944,012.02 |
2至3年 | 842,138.89 |
3年以上 | 2,040,917.35 |
3至4年 | 1,010,148.33 |
4至5年 | 226,081.22 |
5年以上 | 804,687.80 |
合计 | 341,873,600.6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坏账准备 | 18,555,636.30 | 1,849,770.14 | 1,565,410.00 | 18,839,996.44 | |
合计 | 18,555,636.30 | 1,849,770.14 | 1,565,410.00 | 18,839,996.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非关联方客户A | 1,565,41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汇总 | 106,690,169.29 | 31.21% | 5,334,508.46 |
合计 | 106,690,169.29 | 31.21%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738,155.46 | 98.91% | 101,027,197.89 | 99.60% |
1至2年 | 112,991.32 | 0.54% | 174,096.69 | 0.17% |
2至3年 | 60,850.00 | 0.29% | 182,280.00 | 0.18% |
3年以上 | 54,253.61 | 0.26% | 51,203.61 | 0.05% |
合计 | 20,966,250.39 | -- | 101,434,778.19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余额中账龄一年以上的预付账款228,094.93元,占期末预付账款余额的1.09%,系尚未与供货单位清算的货款。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4,374,909.87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8.56%。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569,796.25 | 1,098,611.77 |
合计 | 1,569,796.25 | 1,098,611.77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207,078.82 | 1,034,775.70 |
其他往来款 | 1,711,176.95 | 1,366,631.06 |
合计 | 2,918,255.77 | 2,401,406.76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57,821.67 | 1,244,973.32 | 1,302,794.99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4,437.58 | 20,865.35 | 45,302.93 | |
其他变动 | 361.60 | 361.60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82,620.86 | 1,265,838.66 | 1,348,459.5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37,105.07 |
1至2年 | 952,273.83 |
2至3年 | 17,000.00 |
3年以上 | 1,211,876.87 |
3至4年 | 0.00 |
4至5年 | 3,000.00 |
5年以上 | 1,208,876.87 |
合计 | 2,918,255.77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030,410.71 | 5年以上 | 35.31% | 1,030,410.71 |
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100,000.00;1-2年100,000.00 | 6.85% | 15,000.00 |
内蒙古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00,000.00 | 1-2年 | 6.85% | 20,000.00 |
江西万年青工程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1,000.00 | 1年以内1,000.00;1-2年100,000.00 | 3.46% | 10,050.00 |
艾欧史密斯(中国)水系统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 | 1-2年 | 3.43% | 10,000.00 |
合计 | -- | 1,631,410.71 | -- | 55.90% | 1,085,460.71 |
7、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2,179,281.35 | 296,893.72 | 131,882,387.63 | 145,559,691.95 | 19,549.02 | 145,540,142.93 |
在产品 | 41,487,374.28 | 41,487,374.28 | 56,802,305.83 | 56,802,305.83 | ||
库存商品 | 104,063,469.69 | 1,350,130.69 | 102,713,339.00 | 93,282,334.38 | 2,801,647.36 | 90,480,687.02 |
合计 | 277,730,125.32 | 1,647,024.41 | 276,083,100.91 | 295,644,332.16 | 2,821,196.38 | 292,823,135.78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549.02 | 277,344.70 | 296,893.72 | |||
库存商品 | 2,801,647.36 | 85,015.61 | 1,536,532.28 | 1,350,130.69 | ||
合计 | 2,821,196.38 | 362,360.31 | 1,536,532.28 | 1,647,024.41 |
8、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 146,877,180.15 | 128,723,312.3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588,062.01 | 1,479,988.80 |
应收出口退税 | 6,090,550.39 | 8,890,614.19 |
合计 | 155,555,792.55 | 139,093,915.35 |
其他说明:
9、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95,720,430.66 | 667,810,561.67 |
合计 | 595,720,430.66 | 667,810,561.6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2,046,560.65 | 480,725,497.89 | 15,636,408.76 | 1,068,408,467.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59,495.96 | 10,284,521.71 | 1,013,122.76 | 13,557,140.43 |
(1)购置 | 7,819,791.17 | 1,013,122.76 | 8,832,913.9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59,495.96 | 2,464,730.54 | 4,724,226.5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9,245.93 | 57,826,556.61 | 58,695,802.54 | |
(1)处置或报废 | 869,245.93 | 57,826,556.61 | 58,695,802.54 | |
4.期末余额 | 573,436,810.68 | 433,183,462.99 | 16,649,531.52 | 1,023,269,805.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4,565,180.42 | 277,485,293.98 | 8,547,431.23 | 400,597,905.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40,456.91 | 42,815,457.57 | 981,061.54 | 61,736,976.02 |
(1)计提 | 17,940,456.91 | 42,815,457.57 | 981,061.54 | 61,736,976.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1,282.34 | 34,504,224.78 | 34,785,507.12 | |
(1)处置或报废 | 281,282.34 | 34,504,224.78 | 34,785,507.12 | |
4.期末余额 | 132,224,354.99 | 285,796,526.77 | 9,528,492.77 | 427,549,374.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1,212,455.69 | 147,386,936.22 | 7,121,038.75 | 595,720,430.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7,481,380.23 | 203,240,203.91 | 7,121,038.75 | 595,720,430.6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5,660,457.56 | 正在办理流程中 |
其他说明
10、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72,958,336.41 | 1,087,957,066.48 |
合计 | 1,472,958,336.41 | 1,087,957,066.48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2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 | 1,195,195,149.16 | 1,195,195,149.16 | 885,245,912.21 | 885,245,912.21 | ||
2.4万吨/年DCP项目 | 262,627,522.21 | 262,627,522.21 | 195,073,419.32 | 195,073,419.32 | ||
其他项目 | 15,135,665.04 | 15,135,665.04 | 7,637,734.95 | 7,637,734.95 | ||
合计 | 1,472,958,336.41 | 1,472,958,336.41 | 1,087,957,066.48 | 1,087,957,066.4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12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 | 1,356,920,000.00 | 885,245,912.21 | 309,949,236.95 | 1,195,195,149.16 | 99.00% | 39,678,864.65 | 22,401,110.57 | 5.24% | 其他 | |||
2.4万吨/年DCP项目 | 458,138,600.00 | 195,073,419.32 | 67,554,102.89 | 262,627,522.21 | 75.00% | 其他 | ||||||
其他项目 | 7,637,734.95 | 12,222,156.59 | 4,724,226.50 | 15,135,665.04 | 其他 | |||||||
合计 | 1,815,058,600.00 | 1,087,957,066.48 | 389,725,496.43 | 4,724,226.50 | 1,472,958,336.41 | -- | -- | 39,678,864.65 | 22,401,110.57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2,348,995.59 | 1,950,135.93 | 264,299,131.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0,135.93 | 1,950,135.93 | |||
(1)处置 | 1,950,135.93 | 1,950,135.93 | |||
4.期末余额 | 262,348,995.59 | 262,348,995.5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181,464.37 | 398,160.52 | 26,579,624.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47,336.94 | 97,506.82 | 5,444,843.76 | ||
(1)计提 | 5,347,336.94 | 97,506.82 | 5,444,843.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5,667.34 | 495,667.34 | |||
(1)处置 | 495,667.34 | 495,667.34 | |||
4.期末余额 | 31,528,801.31 | 31,528,801.3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0,820,194.28 | 230,820,194.2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6,167,531.22 | 1,551,975.41 | 237,719,506.6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2、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无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458,754.27 | 3,968,672.47 | 16,183,720.07 | 3,285,820.4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23,314.68 | 138,497.20 | 894,019.18 | 134,102.88 |
以无形资产对子公司投资增值 | 868,343.60 | 130,251.54 | 886,155.80 | 132,923.37 |
未弥补亏损 | 58,454,063.95 | 14,613,515.99 | 41,738,258.10 | 8,984,296.46 |
递延收益 | 29,000,000.00 | 7,250,000.00 | 26,000,000.00 | 6,500,000.00 |
预提费用 | 5,302,458.19 | 1,325,614.55 | ||
员工资金计划 | 8,934,586.34 | 2,233,646.59 | ||
合计 | 120,941,521.03 | 29,660,198.34 | 85,702,153.15 | 19,037,143.2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公允价值变动 | 340,967.00 | 51,145.05 | ||
合计 | 340,967.00 | 51,145.0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660,198.34 | 19,037,143.2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145.0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1,739,826.39 | 58,084,985.92 |
资产减值准备 | 4,376,726.10 | 6,495,907.60 |
递延收益 | 16,720,094.18 | 17,732,426.02 |
合计 | 92,836,646.67 | 82,313,319.5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2,394,493.75 | 2,394,493.75 | |
2024年 | 15,770,660.99 | 15,770,660.99 | |
2025年 | 8,803,899.77 | 8,803,899.77 | |
2026年 | 9,053,377.36 | 9,071,472.76 | |
2027年 | 6,332,998.86 | 6,942,051.54 | |
2028年 | 11,664,532.55 | 17,496,900.86 | |
2029年 | 17,496,900.86 | ||
合计 | 71,516,864.14 | 60,479,479.67 | -- |
其他说明:
1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21,000,000.00 | 49,700,000.00 |
保证借款 | 120,000,000.00 | 284,116,000.00 |
信用借款 | 370,889,594.82 | 507,744,888.00 |
应付利息 | 1,068,209.31 | |
合计 | 712,957,804.13 | 841,560,888.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无
15、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7,016,350.08 | 297,630,000.00 |
合计 | 197,016,350.08 | 297,63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劳务款 | 192,730,567.24 | 223,329,231.65 |
工程、设备款 | 188,373,096.85 | 201,249,929.50 |
合计 | 381,103,664.09 | 424,579,161.1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17、预收款项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劳务款 | 12,738,634.62 | 48,205,324.91 |
合计 | 12,738,634.62 | 48,205,324.9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026,400.05 | 143,347,097.74 | 139,677,507.18 | 26,695,990.6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0,578.32 | 10,697,577.40 | 10,720,961.32 | 57,194.40 |
三、辞退福利 | 68,223.00 | 68,223.00 | ||
合计 | 23,106,978.37 | 154,112,898.14 | 150,466,691.50 | 26,753,185.0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609,260.96 | 123,348,515.02 | 119,650,825.67 | 23,306,950.31 |
2、职工福利费 | 8,488,649.42 | 8,488,649.42 | ||
3、社会保险费 | 5,992,178.15 | 5,992,178.1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369,289.16 | 5,369,289.16 |
工伤保险费 | 252,083.01 | 252,083.01 | ||
生育保险费 | 370,805.98 | 370,805.98 | ||
4、住房公积金 | 20,212.00 | 4,919,529.85 | 4,838,151.85 | 101,59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4,197.57 | 598,225.30 | 707,702.09 | 74,720.78 |
8、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3,212,729.52 | 3,212,729.52 | ||
合计 | 23,026,400.05 | 143,347,097.74 | 139,677,507.18 | 26,695,990.6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0,578.32 | 10,357,609.29 | 10,380,993.21 | 57,194.40 |
2、失业保险费 | 339,968.11 | 339,968.11 | ||
合计 | 80,578.32 | 10,697,577.40 | 10,720,961.32 | 57,194.40 |
其他说明:
注:根据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高国资经[2003]21号“关于拨付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费用核算说明的通知”,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公司因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补偿金及安置职工费用,待职工离开公司时按一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
19、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467,530.44 | 6,668,967.65 |
企业所得税 | 3,790,925.71 | 2,389,619.95 |
个人所得税 | 229,453.09 | 227,367.6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8,233.12 | 572,501.97 |
土地使用税 | 957,401.62 | 1,007,253.06 |
房产税 | 978,509.45 | 950,546.60 |
教育费附加 | 298,737.94 | 408,929.99 |
其他 | 40,728.58 | 85,869.46 |
合计 | 15,181,519.95 | 12,311,056.36 |
其他说明: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856,872.39 | |
其他应付款 | 10,808,259.40 | 12,737,983.53 |
合计 | 10,808,259.40 | 15,594,855.92 |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利息 | 2,856,872.39 | |
合计 | 2,856,872.3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5,816,043.49 | 7,723,465.00 |
其他 | 4,992,215.91 | 5,014,518.53 |
合计 | 10,808,259.40 | 12,737,983.5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无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9,900,000.00 | 65,27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313,163.8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9,918,871.28 | 17,564,464.7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利息 | 332,384.17 | |
合计 | 181,464,419.26 | 82,834,464.71 |
其他说明:
注:明细参见本附注五之22、23。
22、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6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374,137,186.31 | 279,037,186.31 |
信用借款 | 70,000,000.00 | |
质押+保证借款 | 15,000,000.00 | 30,000,000.00 |
合计 | 619,137,186.31 | 309,037,186.3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借款明细情况
贷款单位 | 起始日 | 终止日 | 金额(注1) | 担保方式 | 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注2) | |
到期日 | 金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 2018-12-5 | 2021-12-4 | 30,000,000.00 | 质押+保证 | 2020-6-4 | 2,000,000.00 |
2020-12-4 | 13,000,000.00 |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2019-5-1 | 2022-5-22 | 200,000,000.00 | 质押 | 2020-6-21 | 40,000,0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 2019-9-30 | 2022-9-29 | 20,000,000.00 | 信用 | ||
2020-3-21 | 1,250,000.00 | |||||
2020-9-21 | 1,250,000.00 |
2019-10-22 | 2022-10-21 | 60,000,000.00 | 信用 | 2020-4-21 | 3,750,000.00 |
2020-10-21 | 3,75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 2017-9-22 | 2022-12-1 | 9,929,014.54 | 保证 | 2020-6-1 | 1,330,000.00 |
2020-12-1 | 1,330,000.00 | |||||
2017-10-9 | 2022-12-1 | 12,227,755.50 | 保证 | 2020-6-1 | 640,000.00 | |
2020-12-1 | 640,000.00 | |||||
2020-6-1 | 1,000,000.00 | |||||
2020-12-1 | 1,0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2017-10-31 | 2022-12-1 | 43,585,399.40 | 保证 | ||
2020-6-1 | 5,800,000.00 | |||||
2020-12-1 | 5,8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 2017-11-2 | 2022-12-1 | 997,500.00 | 保证 | 2020-6-1 | 133,000.00 |
2020-12-1 | 133,000.00 | |||||
2017-11-9 | 2022-12-1 | 7,678,683.66 | 保证 | 2020-6-1 | 1,040,000.00 | |
2020-12-1 | 1,040,000.00 | |||||
2017-11-10 | 2022-12-1 | 8,753,206.48 | 保证 | 2020-6-1 | 1,200,000.00 | |
2020-12-1 | 1,200,000.00 | |||||
2017-11-13 | 2022-12-1 | 385,651.24 | 保证 | 2020-6-1 | 52,000.00 | |
2020-12-1 | 52,000.00 | |||||
2017-11-20 | 2022-12-1 | 7,642,250.10 | 保证 | |||
2020-6-1 | 1,040,000.00 | |||||
2020-12-1 | 1,040,000.00 | |||||
2017-11-28 | 2022-12-1 | 5,214,570.50 | 保证 | |||
2020-6-1 | 700,000.00 | |||||
2020-12-1 | 700,000.00 | |||||
2017-12-12 | 2022-12-1 | 19,012,500.00 | 保证 | 2020-6-1 | 2,535,000.00 | |
2020-12-1 | 2,535,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2017-12-28 | 2022-12-1 | 6,530,826.42 | 保证 | 2020-6-1 | 870,000.00 |
2020-12-1 | 870,000.00 | |||||
2017-12-29 | 2022-12-1 | 22,219,649.86 | 保证 | 2020-6-1 | 2,400,000.00 | |
2020-12-1 | 2,400,000.00 | |||||
2020-6-1 | 540,000.00 | |||||
2020-12-1 | 54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 2018-1-9 | 2022-12-1 | 2,125,016.60 | 保证 | 2020-6-1 | 300,000.00 |
2020-12-1 | 300,000.00 | |||||
2018-1-17 | 2022-12-1 | 12,580,179.50 | 保证 | 2020-6-1 | 1,700,000.00 | |
2020-12-1 | 1,700,000.00 | |||||
2018-1-31 | 2022-12-1 | 2,479,060.00 | 保证 | 2020-6-1 | 340,000.00 | |
2020-12-1 | 340,000.00 | |||||
2018-3-14 | 2022-12-1 | 14,925,991.81 | 保证 | 2020-6-1 | 1,040,000.00 | |
2020-12-1 | 1,040,000.00 | |||||
2020-6-1 | 980,000.00 |
2020-12-1 | 980,000.00 | ||||
2018-4-24 | 2022-12-1 | 10,382,925.74 | 保证 | 2020-6-1 | 1,400,000.00 |
2020-12-1 | 1,400,000.00 | ||||
2018-4-27 | 2022-12-1 | 3,451,675.50 | 保证 | 2020-6-1 | 480,000.00 |
2020-12-1 | 480,000.00 | ||||
2018-5-18 | 2022-12-1 | 5,399,644.24 | 保证 | ||
2020-6-1 | 720,000.00 | ||||
2020-12-1 | 720,000.00 |
2018-6-29 | 2022-12-1 | 11,924,716.79 | 保证 | 2020-6-1 | 1,600,000.00 |
2020-12-1 | 1,600,000.00 | ||||
2018-7-20 | 2022-12-1 | 7,360,000.00 | 保证 | 2020-6-1 | 1,000,000.00 |
2020-12-1 | 1,000,000.00 | ||||
2018-7-24 | 2022-12-1 | 16,660,000.00 | 保证 | 2020-6-1 | 2,230,000.00 |
2020-12-1 | 2,230,000.00 | ||||
2018-7-30 | 2022-12-1 | 16,660,000.00 | 保证 | ||
2020-6-1 | 2,230,000.00 | ||||
2020-12-1 | 2,230,000.00 | ||||
2018-8-6 | 2022-12-1 | 20,820,000.00 | 保证 | ||
2020-6-1 | 2,780,000.00 | ||||
2020-12-1 | 2,780,000.00 |
2018-8-16 | 2022-12-1 | 5,960,639.78 | 保证 | 2020-6-1 | 800,000.00 | |
2020-12-1 | 800,000.00 | |||||
2018-8-30 | 2022-12-1 | 2,243,584.72 | 保证 | 2020-6-1 | 310,000.00 | |
2020-12-1 | 310,000.00 | |||||
2018-9-30 | 2022-12-1 | 1,886,743.93 | 保证 | 2020-6-1 | 260,000.00 | |
2020-12-1 | 26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
2019-8-30 | 2025-8-30 | 30,000,000.00 | 保证 | |||
2019-9-26 | 2025-8-30 | 50,000,000.00 | 保证 | |||
2019-10-28 | 2025-8-30 | 40,000,000.00 | 保证 | |||
2019-11-22 | 2025-8-30 | 50,000,000.00 | 保证 |
合 计 | 759,037,186.31 | 139,900,000.00 |
23、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2,323,995.22 | 27,699,837.06 |
合计 | 32,323,995.22 | 27,699,837.06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保证 | 32,323,995.22 | 27,699,837.06 |
其他说明:
明细情况
融资单位 | 起始日 | 终止日 | 金额(注1) | 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注2) | |
到期日 | 金额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18-9-14 | 2021-9-11 | 27,699,837.06 | 2020-1-14 | 4,175,106.47 |
2020-4-14 | 4,178,970.77 | ||||
2020-7-14 | 4,182,614.48 | ||||
2020-10-14 | 3,786,154.85 |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2019-9-26 | 2021-8-26 | 44,543,029.44 | 2020-1-26 | 1,568,461.92 |
2020-2-26 | 1,636,487.26 | ||||
2020-3-26 | 1,715,329.72 | ||||
2020-4-26 | 1,773,004.57 | ||||
2020-5-26 | 1,846,472.38 | ||||
2020-6-26 | 1,910,601.30 | ||||
2020-7-26 | 1,984,135.26 | ||||
2020-8-26 | 2,049,408.11 | ||||
2020-9-26 | 2,171,373.02 | ||||
2020-10-26 | 2,242,351.42 | ||||
2020-11-26 | 2,312,272.82 | ||||
2020-12-26 | 2,386,126.93 | ||||
合 计 | 72,242,866.50 | 39,918,871.28 |
2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奖励基金计划 | 8,934,586.34 | 1,226,706.93 |
合计 | 8,934,586.34 | 1,226,706.93 |
25、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282,426.02 | 3,000,000.00 | 1,562,331.84 | 45,720,094.18 | |
合计 | 44,282,426.02 | 3,000,000.00 | 1,562,331.84 | 45,720,094.1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半纤维聚醚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550,000.00 | 5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型高阻燃聚氨酯建筑保温板项目 | 13,732,426.02 | 1,012,331.84 | 12,720,094.18 | 与资产相关 | ||||
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 4,000,000.00 | 3,000,000.00 | 7,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园区发展补助资金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4,282,426.02 | 3,000,000.00 | 1,562,331.84 | 45,720,094.18 |
其他说明:
26、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02,058,110.00 | 602,058,110.00 |
其他说明:
27、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1,085,035.18 | 291,085,035.18 | ||
其他资本公积 | 7,129,586.43 | 7,129,586.43 | ||
合计 | 298,214,621.61 | 298,214,621.6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3,741.17 | 108,245.39 | 108,245.39 | 331,986.56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23,741.17 | 108,245.39 | 108,245.39 | 331,986.5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23,741.17 | 108,245.39 | 108,245.39 | 331,986.5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2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4,741,406.04 | 5,611,007.54 | 90,352,413.58 | |
合计 | 84,741,406.04 | 5,611,007.54 | 90,352,413.5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15,033,541.40 | 528,748,804.3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89,821.9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15,323,363.35 | 528,748,804.3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9,276,972.00 | 29,078,402.8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611,007.54 | 6,670,179.1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082,324.40 | 36,123,486.6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4,907,003.41 | 515,033,541.4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89,821.95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07,281,495.88 | 1,820,007,484.12 | 2,359,587,489.31 | 2,039,541,930.18 |
其他业务 | 75,518,561.68 | 67,021,957.84 | 107,566,569.64 | 98,045,850.04 |
合计 | 2,382,800,057.56 | 1,887,029,441.96 | 2,467,154,058.95 | 2,137,587,780.22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其他说明
3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05,385.71 | 3,514,975.52 |
教育费附加 | 3,003,846.90 | 2,613,580.21 |
房产税 | 3,887,969.67 | 3,743,690.27 |
土地使用税 | 3,829,598.36 | 4,031,216.47 |
印花税 | 1,167,170.40 | 1,365,338.02 |
其他 | 43,859.92 | 43,366.53 |
合计 | 16,137,830.96 | 15,312,167.02 |
其他说明:
3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78,007,677.12 | 67,137,832.10 |
职工薪酬 | 11,398,438.50 | 10,514,498.69 |
出口费用 | 7,464,882.61 | 6,806,715.66 |
差旅费 | 1,851,510.49 | 2,021,582.76 |
其他 | 7,145,138.70 | 5,558,808.56 |
合计 | 105,867,647.42 | 92,039,437.77 |
其他说明:
3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9,219,750.84 | 60,510,165.09 |
折旧及摊销 | 39,721,439.58 | 37,725,774.38 |
咨询服务费 | 4,051,096.12 | 3,572,935.22 |
业务招待费 | 3,314,175.45 | 2,594,041.94 |
办公费 | 10,746,190.75 | 9,622,465.31 |
汽车费用 | 1,227,955.72 | 1,309,105.49 |
宣传活动费 | 491,102.47 | 699,624.47 |
其他 | 13,444,912.91 | 13,185,226.18 |
合计 | 142,216,623.84 | 129,219,338.08 |
其他说明:
35、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422,824.46 | 14,516,407.32 |
折旧及摊销 | 2,459,905.13 | 2,728,212.74 |
物料消耗 | 35,167,389.40 | 15,263,170.00 |
其他 | 2,371,308.76 | 2,450,751.26 |
合计 | 58,421,427.75 | 34,958,541.32 |
其他说明:
36、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6,011,861.14 | 31,888,182.22 |
减:利息收入 | 1,663,186.55 | 1,314,798.11 |
汇兑损益 | -1,843,588.76 | -1,994,591.76 |
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 8,129,528.70 | 5,874,015.81 |
合计 | 60,634,614.53 | 34,452,808.16 |
其他说明:
37、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环保型高阻燃聚氨酯建筑保温板项目 | 1,012,331.84 | 1,012,331.84 |
半纤维聚醚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550,000.0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3万吨/年特种聚醚技改项目 | 300,000.00 | |
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 | 676,800.00 | |
外贸发展支持资金 | 2,800,000.00 | |
研发机构创新能力建设扶持资金 | 2,600,000.00 | |
2017年经济发展考核奖金 | 631,800.00 | |
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优秀奖励 | 600,000.00 | |
单项冠军企业奖励 | 800,000.00 | |
高淳开发区补助资金 | 1,130,100.00 | |
2018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及科技经费 | 506,000.00 | |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2,600,000.00 | |
2018年质量强省专项经费 | 500,000.00 | |
引智项目经费 | 300,000.00 | |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 500,000.00 | |
河西管委会出口增长奖励 | 300,000.00 |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174,022.42 | 2,333,743.82 |
合计 | 7,936,354.26 | 13,390,775.66 |
3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2,449,022.94 | 1,344,608.03 |
合计 | 2,449,022.94 | 1,344,608.03 |
其他说明:
3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5,302.93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20,768.96 | |
合计 | -1,866,071.89 |
其他说明:
40、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147,366.55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362,360.31 | -2,251,616.61 |
合计 | -362,360.31 | -1,104,250.06 |
其他说明:
4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 -18,063,510.25 | 614,086.06 |
42、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核销往来 | 1,131,245.90 | 1,131,245.90 | |
其他 | 112,350.76 | 719,500.93 | 112,350.76 |
合计 | 1,243,596.66 | 719,500.93 | 1,243,596.6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3、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705,000.00 | 1,483,000.00 | 705,000.00 |
综合基金 | 284,942.71 | 164,485.11 | 284,942.71 |
其他 | 59,837.85 | 115,499.28 | 59,837.85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0,186.07 | 69,260.83 | 20,186.07 |
合计 | 1,069,966.63 | 1,832,245.22 | 1,069,966.63 |
其他说明:
4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618,759.26 | 14,126,224.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674,200.19 | -8,402,905.08 |
合计 | 12,944,559.07 | 5,723,319.3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2,759,535.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413,930.3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52,205.8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35,533.1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0,348.2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65,028.1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36,716.81 |
所得税率变动的影响 | -3,736,832.60 |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2,932,314.69 |
所得税费用 | 12,944,559.07 |
其他说明
4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
4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9,374,022.42 | 12,078,443.82 |
利息收入 | 1,663,186.55 | 1,314,798.11 |
保证金及其他 | 166,812.08 | 8,184,351.90 |
合计 | 11,204,021.05 | 21,577,593.8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期间费用 | 51,645,975.26 | 46,443,237.05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8,129,528.70 | 5,874,015.81 |
支付的其他往来 | 2,446,573.14 | 20,772,634.11 |
合计 | 62,222,077.10 | 73,089,886.9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330,724,369.64 | 354,145,650.00 |
合计 | 330,724,369.64 | 354,145,65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236,324,369.64 | 448,545,650.00 |
合计 | 236,324,369.64 | 448,545,65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支付的款项 | 68,800,000.00 | |
合计 | 68,8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9,814,976.81 | 30,993,142.4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228,432.20 | 1,104,250.0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1,500,100.45 | 58,737,405.22 |
无形资产摊销 | 5,444,843.76 | 5,607,452.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063,510.25 | -614,086.0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186.07 | 69,260.8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5,976,777.32 | 31,888,182.2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49,022.94 | -1,344,608.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23,055.14 | -8,402,905.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145.0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914,206.84 | 55,695,092.2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361,080.71 | -54,840,372.6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671,104.86 | 35,813,317.21 |
其他 | -2,291,222.21 | 14,699,178.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238,564.21 | 169,405,309.2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66,061,603.79 | 251,965,668.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1,965,668.64 | 108,722,837.3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095,935.15 | 143,242,831.2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66,061,603.79 | 251,965,668.64 |
其中:库存现金 | 101,450.76 | 117,183.3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65,960,153.03 | 251,848,485.3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6,061,603.79 | 251,965,668.64 |
其他说明:
4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应收票据 | 139,830,424.40 | 质押用于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0,341,552.42 | 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货币资金(银行借款保证金) | 10,240,000.00 | 质押用于短期借款 |
子公司的股权 | 822,321,265.59 | 用于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
在建工程 | 66,240,486.61 | 抵押用于长期应付款 |
合计 | 1,108,973,729.02 | -- |
其他说明:
注:公司以对子公司泰兴化学40%的股权出质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以对泰兴化学40%股权出质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借款质押担保,以对子公司醇胺化学20%的股权
出质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用于借款质押担保。
49、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8,388,779.32 | 6.9762 | 128,283,802.32 |
欧元 | 246,445.76 | 7.8155 | 1,926,096.83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1,522,477.70 | 6.9762 | 150,145,108.95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9,940,000.00 | 6.9762 | 69,343,428.00 |
欧元 | 10,050,000.00 | 7.8155 | 78,545,775.0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892,289.07 | 6.9762 | 34,129,587.16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292,313.00 | 6.9762 | 2,039,233.95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 | 经营业务主要以该货币计价和结算 |
50、套期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5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6,374,022.42 |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等补助 | 6,374,022.4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补助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2、其他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子公司清算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子公司—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锂泰公司”)设立于2016年8月1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2100万元,均由公司出资。锂泰公司设立后一直未能形成生产经营,出于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决定对锂泰公司进行清算,并于2019年10月注销。
2、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南京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贸易 | 50.00% | 50.00% | 设立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泰兴 | 泰兴 | 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贸易 | 75.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3、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4、其他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银行存款、以美元或欧元结算的购销业务有关,由于美元或欧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银行存款于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项 目 | 资产(原币) | 负债(原币)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美元 | 39,911,257.03 | 42,623,611.86 | 15,124,602.09 | 41,471,032.38 |
欧元 | 246,445.76 | 289,432.35 | 10,050,000.00 |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或欧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 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本年利润增加/减少 | 美元影响 | 欧元影响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若人民币对外币贬值5% | 6,484,445.37 | -347,115.46 | -3,265,963.60 | 86,238.85 |
若人民币对外币升值5% | -6,484,445.37 | 347,115.46 | 3,265,963.60 | -86,238.85 |
(2)利率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来自固定利率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与长期应付款(详见附注七、14,附注七、21、附注七、22、附注七、23)。由于固定
利率借款均为短期借款,因此本公司认为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的假设。对于浮动利率计息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敏感性分析基于上述浮动利率计息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可以继续循环借款、长期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此外,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25/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围。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上升25 个基点/下降50 个基点的情况下,经测算后,市场利率变化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甚微,本公司认为,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对本公司而言并不重大。
2、信用风险
2019年12 月31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此外,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712,957,804.13 | 712,957,804.13 | |||
应付票据 | 197,016,350.08 | 197,016,350.08 |
应付账款 | 381,103,664.09 | 381,103,664.09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753,185.01 | 26,753,185.01 |
其他应付款 | 10,808,259.40 | 10,808,259.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4,262,818.81 | 184,262,818.81 |
长期借款 | 168,670,000.00 | 300,467,186.31 | 150,000,000.00 | 619,137,186.31 | |
长期应付款 | 33,767,641.66 | 33,767,641.6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0,247,037.61 | 10,247,037.61 |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将银行借款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1,204.93万元。综上所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其他
截止2019年12月31 日,公司无持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商贸区132号 | 实业投资 | 1158.1392万元 | 28.00% | 28.0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芮敬功。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1。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无其他关联方企业。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2018年12月06日 | 2019年12月05日 | 是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800,000.00 | 2018年05月08日 | 2018年05月08日 | 是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7,500,000.00 | 2018年06月08日 | 2019年06月07日 | 否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2,650,000.00 | 2018年12月05日 | 2021年12月04日 | 否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2019年07月23日 | 2020年07月22日 | 否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00.00 | 2018年06月25日 | 2019年06月25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项目 | 担保余额 |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90,0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合 计 | 150,000,000.00 |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27.83 | 663.65 |
(4)其他关联交易
无
5、关联方承诺
无
6、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事 项 | 借款/开证余额 | 担保方式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长期借款 | 449,037,186.31 | 保证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长期应付款 | 72,242,866.50 | 保证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信用证 | 41,508,390.00 | 保证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保函 | 8,044,724.00 | 保证 |
合 计 | 570,833,166.81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4,082,324.4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4,082,324.40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诉讼事项:公司子公司——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与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塑料制品厂(系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天塑第二塑料厂”)自2018年4月起开展业务合作,截止2019年9月30日,天塑第二塑料厂欠付供应链公司货款957.48万元,按合同约定,天塑第二塑料厂应于2019年11月底前付清全部货款,供应链公司多次向天塑第二塑料厂催要,天塑第二塑料厂一直未能履约付款。供应链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塑第二塑料厂(被告一)向供应链公司支付货款957.48万元及违约金191.50万元,天津市天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高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月15日受理此案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苏0118民初232号】。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判决。公司预计能够收回上述款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分部会计政策:基于本公司内部管理现实,无需划分报告分部。
(2)其他说明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将其持有的11,300万股公司股票用于融资质押。上述质押股份占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67.04%,占公司总股本的18.77%。
3、其他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5,015,846.18 | 100.00% | 7,783,776.32 | 5.02% | 147,232,069.86 | 118,146,468.08 | 99.50% | 5,914,517.78 | 5.01% | 112,231,950.30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55,015,846.18 | 100.00% | 7,783,776.32 | 5.02% | 147,232,069.86 | 118,146,468.08 | 99.50% | 5,914,517.78 | 5.01% | 112,231,950.30 |
合计 | 155,015,846.18 | 100.00% | 7,783,776.32 | 5.02% | 147,232,069.86 | 118,146,468.08 | 100.00% | 5,914,517.78 | 5.01% | 112,231,950.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4,868,702.67 | 7,743,435.13 | 99.91% |
1至2年 | 19,009.32 | 1,900.93 | 0.01% |
2至3年 | 128,134.19 | 38,440.26 | 0.08% |
合计 | 155,015,846.18 | 7,783,776.32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款相同账龄具有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4,868,702.67 |
1至2年 | 19,009.32 |
2至3年 | 128,134.19 |
合计 | 155,015,846.1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坏账准备 | 5,914,517.78 | 1,869,258.54 | 7,783,776.32 | ||
合计 | 5,914,517.78 | 1,869,258.54 | 7,783,776.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87,258,204.93 | 56.29% | 4,362,910.25 |
合计 | 87,258,204.93 | 56.2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47,745,770.75 | 335,035,431.30 |
合计 | 247,745,770.75 | 335,035,431.30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资金往来款 | 260,166,744.81 | 352,055,143.24 |
其他应收及暂付款 | 1,289,117.59 | 1,345,125.02 |
保证金及押金 | 548,780.00 | 459,174.71 |
合计 | 262,004,642.40 | 353,859,442.9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7,633,433.75 | 1,190,567.92 | 18,824,011.67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594,192.66 | 29,052.64 | -4,565,140.02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13,039,251.09 | 1,219,620.56 | 14,258,871.6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0,273,758.70 |
1至2年 | 538,999.99 |
3年以上 | 1,191,883.71 |
4至5年 | 3,000.00 |
5年以上 | 1,188,883.71 |
合计 | 262,004,642.4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118,426,754.35 | 1年以内 | 45.20% | 5,921,337.72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100,228,230.68 | 1年以内 | 38.25% | 5,011,411.53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41,500,836.99 | 1年以内 | 15.84% | 2,075,041.85 |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 其他往来 | 1,030,410.71 | 5年以上 | 0.39% | 1,030,410.71 |
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 | 200,000.00 | 1年以内100,000.00,1-2年100,000.00 | 0.08% | 15,000.00 |
合计 | -- | 261,386,232.73 | -- | 99.76% | 14,053,201.81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37,537,455.00 | 57,760,000.00 | 1,679,777,455.00 | 1,258,537,455.00 | 57,760,000.00 | 1,200,777,455.00 |
合计 | 1,737,537,455.00 | 57,760,000.00 | 1,679,777,455.00 | 1,258,537,455.00 | 57,760,000.00 | 1,200,777,455.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 401,000,000.00 | 401,0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香港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95,000.00 | 495,000.00 | |||||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 110,800,000.00 | 110,8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39,982,455.00 | 39,982,455.00 | 57,760,000.00 |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南京红宝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合计 | 1,200,777,455.00 | 500,000,000.00 | 21,000,000.00 | 1,679,777,455.00 | 57,760,000.00 |
(2)其他说明
公司对新材料公司的期初投资额为97,742,455.00元,已计提了减值准备57,760,000.00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76,287,746.27 | 769,201,442.58 | 903,516,939.15 | 826,403,982.33 |
其他业务 | 838,933,076.32 | 813,748,228.29 | 1,122,056,354.12 | 1,094,772,015.23 |
合计 | 1,715,220,822.59 | 1,582,949,670.87 | 2,025,573,293.27 | 1,921,175,997.56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398,656.23 | 72,000,000.00 |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726,997.78 | 1,339,408.03 |
合计 | 42,125,654.01 | 73,339,408.03 |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083,696.32 | 子公司锂泰公司清算损失及新材料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36,354.2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449,022.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816.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25,980.6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981.89 | |
合计 | -6,283,504.2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84%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5% | 0.16 | 0.1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
无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芮益民2020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