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议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绍兵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梁秉聪 | 董事 | 工作原因 | 焦玉文 |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9年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78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9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领先科技、金鸿能源、金鸿控股 | 指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油金鸿 | 指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中讯科技 | 指 | 吉林中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中讯、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新余中讯 | 指 | 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新能国际 | 指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华北投管 | 指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南投管 | 指 | 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东投管 | 指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新能集团 | 指 | 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储能源 | 指 |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
益豪企业 | 指 | 益豪企业有限公司 |
联中实业 | 指 | 联中实业有限公司 |
平安创投 | 指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张家口国能 | 指 | 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衡阳国能 | 指 | 衡阳国能置业有限公司 |
京龙防腐 | 指 | 廊坊市京龙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国储物流 | 指 |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
国储液化 | 指 |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金鸿控股 | 股票代码 | 000669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金鸿控股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Jinhong Holding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议农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焦玉文 | 张玉敏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 |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 |
电话 | 010-64255501-8225 | 010-64255501-8222 |
传真 | 010-82809491 | 010-82809491 |
电子信箱 | jhkg669@163.com | ym33133@126.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41,784,382.93 | 2,047,937,480.74 | -0.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9,035,237.13 | 181,994,315.18 | -192.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83,750,181.32 | 96,812,511.39 | -289.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1,393,234.43 | 352,220,740.72 | -42.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84 | 0.2675 | -192.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84 | 0.2675 | -192.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2% | 4.32% | -11.2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562,253,676.29 | 11,308,342,375.55 | -6.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63,581,537.80 | 2,526,720,674.81 | -6.46%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463,503.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383,824.8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7,436.6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1,693.3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88,267.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9,859.52 |
合计 | 14,714,944.1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主要业务主要涉及两类:一类为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包括气源开发与输送、长输管网建设与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LNG点供、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等。重点通过向相关气源供应方采购天然气,经由自有能源供应渠道,满足各类民用、公服、工业用户的需求。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了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业务结构,“区域板块支干线型”城市燃气市场的战略布局已颇具成效。公司将努力拓展新的业务区域,实现天然气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在巩固发展现有业务同时,还将通过加大对优质能源项目的并购力度、增强新能源技术开发的投资力度、强化多种资源的整合力度,使自己成为国内最具实力的综合性清洁能源服务商之一。另一类为环保工程服务业务,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正实同创与中科院开展相关合作。正实同创作为国内领先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大气污染物控制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等。涉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烟气净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业焚烧尾气净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投建运营及技术服务等等。公司重点立足于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业务、环保工程类业务两大板块,通过关注与研究政策市场发展动态,跟踪新型能源技术发展成果等工作,并适时推进新能源利用领域和其他相关环保业务。天然气行业发展方面,2018年6月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能源前景2018—2050》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未来3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仍将呈现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到2050年中国的天然气消费需求将有望增长至超过8000亿方,届时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至超过25%。基于此需求预测,报告认为,未来30年,中国的能源进口需求也将从以油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天然气为主,预计到2050年中国进口天然气将增至超过6300亿方,进口依存度达到78.5%。该报告也再次表明,未来国内天然气行业发展依然有着良好前景,公司燃气业务发展空间依然广阔。大气环保行业发展方面,随着全社会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日渐关注、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的逐步转变和环保监管执法力度的日益加强,不断加强对企业尤其是重点工矿企业的排污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等措施的严格执行,也为公司环保工程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尤其是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的逐步落实,将会给公司燃气及环保业务加速成长提供新的契机。同时,由于近两年来国内货币政策趋向于中性偏紧,金融监管机构积极推动金融体系加快“去杠杆”进程,作为民营企业,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压力迅速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债券违约情况的出现,又进一步加剧了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因此为妥善处理债券后续问题,公司在努力维护日常生产经营的同时,暂停了潜在项目并购进度,加大了资产处置出售力度,主动放缓了对前期资金投入较大的部分业务如环保工程业务和部分项目建设进度。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较年初下降18.82%,主要是处置瑞弗莱克油气有限公司所致 |
固定资产 | 较年初下降9.12%,主要是合并范围变化及上转固的资产本期折旧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较年初下降4.83%,主要是合并范围变化及上年度增加的无形资产本期摊销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较年初下降0.21%,主要是工程投入减少所致 |
应收票据 | 较年初下降58.93%,主要是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较年初增加102.09%,主要为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其他流动资产 | 较年初增加224.29%,主要为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的股权投资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管网优势及气源优势
公司拥有大量的长输管线及丰富的城市管网,为公司燃气业务在各区域深度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近年来公司还相继投资建设冀沙线、应张支线、常宁-水口山等长输管线,为沿线燃气业务拓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气源方面,公司长期与上游气源供应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气田开发、LNG贸易、LNG物流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供应链。
2、管理服务优势及技术优势
公司在燃气业务扩张中,通过对多家原地方国营燃气公司进行了并购重组,积累了大量经验丰富的燃气技术人才及管理服务人才;同时近年来公司还在管网监测平台、安全巡检、服务渠道等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今年继续保持着安全生产优良记录,凭借着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优秀的服务意识,2019年7月衡阳市天然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在环保工程业务方面,下属正实同创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先后承担了多项资环领域的国家级重大项目,具备了坚实技术研发实力。近年来正实同创与中科院过程所联合申请了14项国家专利,相关脱硫脱硝技术还相继获得了美国、日本专利授权。
3、特许经营及政策优势
公司在发展中已在全国多个城市取得了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并取得了加气站运营等相关领域的特许经营权,为公
司业绩增长提供了新的支持点。同时公司长期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向纵深发展。
4、产业整合优势
随着公司近年来产业布局逐步开花结果,公司在燃气方面已形成了上中下一体、业务链完备的产业链条,有助于有效对接不同类型的能源需求,抢占新兴市场和深度开发现有市场。同时,随着国内环境治理要求日趋严格,有助于将公司所积累的大批工业客户转化为公司环保工程业务客户,进而提升公司在环保工程领域市场占有率。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主要涉及两类:一类为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包括气源开发与输送、长输管网建设与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LNG点供、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等。重点通过向气源供应方采购天然气,经由自有能源供应渠道,满足各类用户需求。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了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业务结构,“区域板块支干线型”城市燃气市场的战略布局已颇具成效。公司将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区域,同时强化各环节投资建设力度,实现天然气产业链协同发展;在巩固发展现有业务同时,还将通过加大对优质项目的并购力度、增强新能源技术开发的投资力度、强化多种资源的整合力度,使自己成为国内最具实力的综合性清洁能源服务商之一。另一类为环保工程服务业务,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正实同创与中科院开展相关合作,致力于大气污染物控制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等。涉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烟气净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业焚烧尾气净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投建运营及技术服务等等。公司重点立足于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业务、环保工程类业务两大板块,通过关注与研究政策市场发展动态,跟踪新型能源技术发展成果等工作,并适时进入新能源利用领域和其他相关环保业务。公司在2019年上半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178.44万元,比去年下降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03.52万元,同比下降192.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75.02万元,同比减少289.80%;公司总资产 105.62亿元,同比减少6.60%;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 23.64亿元,同比减少6.4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净额为20,139.32万元,同比下降 42.82%。
(一)立足现有资源,保障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努力推进市场开发工作。自去年公司相关债券违约后,公司各种融资渠道受到较大程度影响,融资成本也随之大幅上升,公司资金链紧张的局面一直未得到有效缓解;同时上游气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调,也提高了公司运营成本。因此适应公司资金状况及融资环境的变化,公司一方面从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注重细节、规范流程、突出重点等方面入手,维持正常运营管理水平,保障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开展;另一方面,继续以市场开发为核心,做好现有区域精耕细作,重点抓好气化率提升、重点项目开发、“煤改气”项目落实等工作。 (二)抓好安全工作生命线,继续保持企业安全生产良好水平。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重点通过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制度体系;加强特殊时期员工思想情况教育,落实安全培训机制,狠抓隐患排查和事后治理;强化安全宣传,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高危作业安全全面管理,强化管道保护;加强施工管理,严抓项目工程安全质量等措施提升公司安全防范专业水平。 (三)积极做好相关资产出售和战略投资者引入工作,缓解公司债务危机,努力消除相关风险。通过出售公司部分资产和引入战略投资者,是目前公司筹措资金最为迅速最为现实的途径。目前公司今年已出售了苏州天泓公司,另有其他重大资产出售工作正在推进中。通过做好资产出售和战略投资者引入工作,有助于尽快偿还相关债务,缓解公司债务危机,同时消除潜在法律风险。 (四)强化成本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及新兴产业培育管理,为公司未来发展夯实基础。在成本管理上,一方面以标准化落实和权限审批两方面措施来严格控制行政支出和人力成本支出,努力降低管理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加大各方面协调力度,拓宽气源渠道,努力实现上游气源新增成本顺利转移到下游,并暂停部分效益欠佳项目,以降低经营成本。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抓好融资续贷工作、资金调拨协调工作和相关资本运作事宜,努力保障公司资金链正常运转。在风险管理方面,积极与政府、法院及债权人等进行充分协调,努力化解各项风险尤其是法律风险。在产业培育管理方面,加速产业多元化发展是公司既定的长期发展目标,公司今年重点跟进了氢能综合利用、燃料电池、风光电多能互补、燃气综合利用等多个
行业,氢能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环保板块方面,开展各种措施保障环保产业实现稳定发展;陶瓷产业板块方面,努力采用多种方式推动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长。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2,041,784,382.93 | 2,047,937,480.74 | -0.30% | |
营业成本 | 1,797,326,503.89 | 1,607,449,729.78 | 11.81% | |
销售费用 | 42,122,867.20 | 38,055,014.34 | 10.69% | |
管理费用 | 132,066,145.15 | 107,062,396.10 | 23.35% | |
财务费用 | 199,056,819.00 | 138,673,082.48 | 43.54% | 主要受外部融资环境影响,导致公司融资成本增加和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39,623,611.74 | 89,892,589.48 | -55.92% | 主要是子公司大幅亏损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393,234.43 | 352,220,740.72 | -42.82% | 主要是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45,982.52 | -146,216,427.81 | 106.19% | 主要是本期处置子公司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701,958.57 | -650,517,840.77 | 58.39% | 主要是上年同期偿还到期金融机构贷款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262,741.62 | -444,513,527.86 | -86.44% | 主要是上年同期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燃气业务 | 1,997,634,553.59 | 1,773,806,373.65 | 11.20% | -0.28% | 11.88% | -9.66% |
环保业务 | 21,830,569.21 | 11,371,953.96 | 47.91% | 10.25% | -2.98% | 7.10% |
矿产业务 | 22,319,260.13 | 12,148,176.28 | 45.57% | -10.49% | 17.79% | -13.07% |
分产品 | ||||||
天然气 | 1,713,998,782.65 | 1,641,393,425.01 | 4.24% | -1.00% | 10.31% | -9.82% |
管输费 | 8,441,660.96 | 5,818,836.90 | 31.07% | -35.68% | -25.72% | -9.24% |
工程安装 | 190,944,840.10 | 59,727,545.98 | 68.72% | -9.19% | 8.55% | -5.11% |
设计费 | 45,056.61 | 100.00% | -84.93% | |||
环保收入 | 21,830,569.21 | 11,371,953.96 | 47.91% | 10.25% | -2.98% | 7.10% |
矿产收入 | 22,319,260.13 | 12,148,176.28 | 45.57% | -10.49% | 17.79% | -13.07% |
其他收入 | 84,204,213.27 | 66,866,565.76 | 20.59% | 74.55% | 93.04% | -7.61% |
分地区 | ||||||
湖南地区 | 733,067,466.79 | 619,566,369.43 | 15.48% | 5.32% | 17.23% | -8.59% |
山东地区 | 154,111,284.19 | 136,604,242.31 | 11.36% | -58.95% | -53.25% | -10.81% |
河北地区 | 564,951,563.75 | 496,705,414.85 | 12.08% | 7.31% | 22.64% | -10.99% |
内蒙地区 | 8,498,686.35 | 10,833,454.20 | -27.47% | -31.36% | 50.47% | -69.32% |
山西地区 | 66,478,047.58 | 64,901,938.96 | 2.37% | 64.49% | 74.83% | -5.78% |
黑龙江地区 | 396,747.31 | 409,853.98 | -3.30% | -97.66% | -95.41% | -50.65% |
陕西地区 | 34,241,813.88 | 32,245,516.13 | 5.83% | 2.55% | 5.71% | -2.81% |
北京地区 | 11,945,096.06 | 7,476,815.51 | 37.41% | -22.55% | -28.33% | 5.06% |
宁夏地区 | 92,385,360.73 | 86,777,569.33 | 6.07% | 20.97% | 30.39% | -6.79% |
湖北地区 | 251,642,281.31 | 236,556,395.21 | 5.99% | 111.95% | 130.66% | -7.63% |
江苏地区 | 124,066,034.98 | 105,248,933.98 | 15.17% | -9.00% | -11.14% | 2.05%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9,364,513.70 | -6.53% | 处置子公司、权益法核算公司确认的收益和理财收益 | |
资产减值 | -23,094,841.26 | 16.10% | 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
营业外收入 | 103,926.76 | -0.07% | ||
营业外支出 | 1,102,104.41 | -0.77%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65,244,895.18 | 1.56% | 289,751,154.43 | 2.26% | -0.70% | |
应收账款 | 526,775,440.54 | 4.99% | 648,429,109.76 | 5.05% | -0.06% | |
存货 | 112,069,657.15 | 1.06% | 115,461,019.93 | 0.90% | 0.16% | |
投资性房地产 | 63,154,087.86 | 0.60% | 67,812,399.12 | 0.53% | 0.07%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6,503,745.01 | 2.90% | 652,594,040.45 | 5.08% | -2.18% | |
固定资产 | 6,014,798,911.47 | 56.95% | 6,521,119,344.17 | 50.78% | 6.17% | |
在建工程 | 1,081,040,161.70 | 10.23% | 2,146,870,799.81 | 16.72% | -6.49% | |
短期借款 | 1,736,978,694.79 | 16.45% | 1,941,670,000.00 | 15.12% | 1.33% | |
长期借款 | 1,210,282,853.72 | 11.46% | 1,542,766,819.26 | 12.01% | -0.55%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77.66 | 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272.53 | 冻结资金 |
固定资产 | 109,245.95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20.27 | 法院冻结 |
无形资产 | 13,270.54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172.21 | 法院冻结 |
应收票据 | 5,030.46 | 借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4,308.00 | 借款质押 |
股权 | 33,830.00 | 法院冻结 |
股权 | 189,000.00 | 股权质押 |
合计 | 361,227.62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03,468,572.35 | 362,950,829.97 | -43.9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应张天然气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 | 自建 | 是 | 天然气管道建设 | 3,605,579.05 | 195,905,857.00 | 自有资金 | 17,370,000.00 | -75,581,100.00 | 项目协调难度大;项目涉及县区较多,场站、阀室永久性占地指标紧张且不易调整,使得项目 |
土地手续办理进展缓慢;以上原因导致工程进展缓慢。 | ||||||||||||
张家口宣化城区管网 | 自建 | 是 | 天然气管道建设 | 6,653,690.23 | 268,291,300.14 | 募集资金、贷款 | 10,929.00 | 0.00 | 由于房地产行业原因,宣化区域内完工楼盘减少,导致燃气安装户数减少,从而影响企业利润;再者城网项目逐年完工转固,导致折旧费用增加,也造成利润减少。 | |||
合计 | -- | -- | -- | 10,259,269.28 | 464,197,157.14 | -- | -- | 17,380,929.00 | -75,581,10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80%股权 | 2019年05月06日 | 13,574.32 | 460.4 | 对公司产生投资收益114.05万元 | -0.86% | 市价定价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2019年05月08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李丽新 | 泰安市汶泰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16日 | 1,100 | 0.52 | 对公司产生投资收益117万元 | 0.00% | 市价定价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管网建设与燃气供应 | 100,000,000.00 | 2,214,017,804.40 | 531,598,458.11 | 563,074,431.80 | 29,473,390.33 | 22,256,268.84 |
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管网建设与燃气供应 | 40,000,000.00 | 263,485,891.43 | 167,070,534.57 | 31,261,042.63 | -2,192,089.71 | -2,192,089.71 |
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管网建设与燃气供应 | 50,000,000.00 | 611,323,746.17 | 111,803,402.63 | 137,658,081.53 | 1,822,950.20 | 1,179,170.62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管网建设与燃气供应 | 60,000,000.00 | 424,999,424.74 | -74,237,040.40 | 113,364,752.75 | -2,863,760.60 | -2,856,240.35 |
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燃气货物运输 | 50,000,000.00 | 307,009,120.12 | 192,914,553.46 | 360,069,434.39 | 8,741,512.63 | 11,026,827.80 |
怀来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管网建设与燃气供应 | 10,000,000.00 | 39,462,279.45 | 18,083,701.38 | 18,833,732.32 | 8,318,516.59 | 6,225,746.45 |
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瓷土加工、销售;陶瓷制品生产、销售 | 100,000,000.00 | 298,130,494.76 | 288,153,564.97 | 22,698,566.98 | 3,257,636.68 | 3,278,889.22 |
泰安安泰燃气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天燃气、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供应、输配;燃气管道管理、管道工程设计安装、燃气锅炉、直燃机组中央空调、燃气器具、机电五金配件、金属材料销售 | 47,400,000.00 | 201,773,000.12 | 156,518,427.29 | 187,940,555.04 | 21,618,393.68 | 15,701,871.1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 处置 | 对公司产生投资收益114.05万元 |
泰安市汶泰燃气有限公司 | 处置 | 对公司产生投资收益 117.00 万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受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
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天然气行业是基础能源行业,天然气需求量的变化与国民经济景气周期相关。当国民经济处于稳定发展期,经济发展对天然气的需求相应增加;当国民经济增长缓慢或处于低谷时,经济发展对天然气的需求将相应减少。因此,国民经济景气周期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政策风险
公司所属天然气行业是清洁高效的替代能源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与鼓励。但是,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法规的改变,将会影响本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给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3、市场风险
天然气是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其消费量及消费增长速度与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若今后公司管网覆盖地区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不能持续增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4、天然气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
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井口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仍然由发改委和政府相关价格管理部门决定,在居民天然气售价等方面需由政府相关价格管理部门通过听证程序决定。天然气的定价方式决定了公司并无完全自主定价权,这增加了公司面临的价格风险。
5、业务对上游公司依赖性强的风险
虽然公司与上游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密切合作关系,同时努力开拓了多渠道气源,但对上游供应商的依赖性仍然存在,若上游供应商供应量大幅减少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合同供应天然气,则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最终影响下游用户的生产和生活。同时近年来,虽然公司获得的天然气供应量不断增长,但天然气供应量总体仍受政府计划控制,某些时期在国内部分区域仍会出现气源供应紧张的情况,公司业务发展有可能会因上游公司天然气供气量的制约受到一定影响。
6、债务及融资风险
尽管目前公司在处理“15金鸿债”公司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中期票据后续事宜方面已与绝大部分相关债权人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被下调后,已对公司潜在融资规模和融资渠道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因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尚不排除后续债权人潜在的起诉行为,进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及权益被冻结的情况发生。
7、商誉减值、坏账准备及损失、资产出售损失等风险
因收购的相关企业经营业绩未到达预期,公司因收购形成的商誉可能存在减值风险;因我公司部分后期应收款项的收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部分应收往来账款可能存在减值风险;因市场环境变化、政府核准政策变更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涉及相关资产处置事项,出售收入可能会低于投资支出,存在着相关投资收益损失的风险。
应对措施
1、加快上游领域布局,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气源。一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加强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的关系,多方拓展供应渠道,并积极为企业未来业务发展做好气源协调工作,提前做好下游市场气源供应渠道布局。另一方面,公司还在国内LNG经营与贸易、LNG进口、LNG物流、气源项目并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多渠道满足市场需求创造了良好条件。公司继续通过承包相关LNG液化厂设备开展经营贸易,还积极寻求LNG进口合作,通过公司近年来与中石油东部销售公司、启东广汇能源公司等企业就进口LNG采购达成共识,并参与国际LNG集装箱物流贸易业务。
2、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变化,以多种形式推动中下游业务发展。近年来国家加快了能源体制改革,鼓励逐步开放天然气产业各环节。公司面对日渐激励的市场竞争,紧紧围绕利润,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采取多方措施,加快现有市场开发。在原有区域努力精耕细作,加快管网改造,提升气化率,加快“煤改气”业务推进力度;在新开发区域,宜管则管,宜罐则罐,采用管道气、CNG、LNG等多种形式满足用户需求。二是围绕能源产业链,加强综合开发和合作,努力提升服务质量。长输管道合作方面,公司积极配合国家政策安排,主动对外开放了应张线等长输管线,并一直积极开展代输业务;在供热业务、分布式能源项目、多能互补项目等方面,公司已在华北区开展了氢能开发利用、商业居民供热等业务,取得了较好效果,公司服务质量也在稳步提升。三是加强与政府合作,积极服务于区域内建设发展需要,做好“煤改气”、“美丽乡村”等方面配套工作;充分发挥在相关特许经营权区域的市场主体优势,为市场扩张创造良好条件。
3、全面树立“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理念,创新产业结构,加快企业多元化发展步伐。牢固树立“一业为大,多业并存,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在一如既往做大做强天然气产业的同时,深入研究发展阳光产业;继续深入探索并践行多种能源服务,尽早实现由“单一能源(天然气)供应”向“综合能源服务”的转型发展,提升集团整体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4、努力做好债务问题处置工作,为集团融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公司自出现债券违约事项后,一直积极与债权人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努力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面增强公司偿债能力。目前后续偿还计划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获得绝大多数债券持有人认可,而且与绝大多数债券持有人达成了和解意向。“15金鸿债”、“16中票”部分利息也已偿付,其他后续偿还工作如相关重大资产出售事宜也正在按规划有序推进中。同时公司也加强了法务工作安排,积极做好与债权人、相关法院沟通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股东各项权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9.37% | 2019年02月13日 | 2019年02月14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9.38% | 2019年03月26日 | 2019年03月2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9.37% | 2019年05月22日 | 2019年05月23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9.40% | 2019年06月13日 | 2019年06月14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诉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3,603.51 | 否 | 沙河于4月26日收到起诉状,传票,定于5月28日九点开庭。天然气输送于2019年5月7日收到诉状、传票等。2019年5月28日已开庭,天然气输送公司已于2019年6月3日收到一审判决 | 已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 | 10,395.19 | 否 | 2018年9月30日查询到冻结了公司交行账户10395.19万元,10月11日查询到冻 | 已调解 | 履行中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015 |
结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股权10395.19万元,10月24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及查封公告,查封金鸿位于县界牌镇土地编号为2017001至2017029共计二十九处土地。于2019年3月15日调解结案,并收到调解书。已经解除保全。 | |||||||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9,800 | 否 | 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20181018收到传票,11月13日开庭。公司于2019年3月初收到一审判决,目前已上诉,二审定于2019年6月13日开庭。二审已经撤诉,并于2019年7月29日收到撤诉裁定。 | 已判决 | 未执行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015 |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 | 9,531.35 | 否 | 2018年9月29日查询到冻结了公司交行账户9531.345万元,10月11日查询到冻结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股权9531.345万元,10月24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及查封公告,查封金鸿位于县界牌镇土地编号为2017001至2017029共计二十九处土地。于12月26日调解结案,并收到调解书。已经解除保全。 | 已调解 | 履行中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015 |
原告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5,653.18 | 否 |
已调解 | 履行中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015 |
查询到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持有的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股权1792万元和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股权54939.67万元,于12月21日调解结案,已于2019年1月2日收到调解书及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已于2019年1月3日解除了冻结的苏州天泓公司的股权,并于2019年1月9日解除了冻结的天然气输送公司的股权。 | |||||||
原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中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 5,522.17 | 否 | 2018年5月23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完毕,并进行了财产保全,截止报告期末,查封冻结了对方7616786股股票,2018年12月13 | 已判决 | 未执行 | 2018年08月11日 | 2018-073 |
日收到一审判决,胜诉。对方已上诉。二审已于4月29日开庭,对方提出重新审计申请,2019年5月23日,收到二审判决,胜诉。 | |||||||
原告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 | 3,972.41 | 否 | 2018年10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案由为:公司债权回购合同纠纷,已于12月10日调解结案。已于12月18日收到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于12月20日收到调解书。已于2018年12月25日解除了冻结的天然气输送公司的股权。 | 已调解 | 履行中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015 |
原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 3,829.89 | 否 | 2016.6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已受理,被告宁夏泰益欣已向最高院提出管辖异议上诉,被驳回;原告已 | 未判决 | 未执行 |
农民工工资28万元;5、向对方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202万元。 | |||||||
原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 3,727.43 | 否 | 2018年10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案由为: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0月23日收到起诉书和传票等材料,法院通知11月14日开庭。后11月14日开庭取消,12月7日调解结案。已于12月7日收到调解书。2019年7月1日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已调解 | 执行中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015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 3,614.07 | 否 | 2018年9月5日,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已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财保791号民事裁定书,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已 | 已判决 | 未执行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015 |
日收到撤诉裁定。 | |||||||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被告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002.5 | 否 | 2018年9月17日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调解书 | 已调解 | 履行中 | 2019年03月07日 | 2019-015 |
苏秀云诉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 3,000 | 否 | 2019年6月26日收到执行裁定,2019年7月9日收到诉状等材料,通知8月2日开庭。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500 | 否 | 已申请财产保全2500万左右,查封被告名下所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民事调解书(2018)内05民初19号。因对方违反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我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认定民事调解书事实不清并驳回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 已调解 | 调解书被驳回 | ||
原告中国民生银 | 2,001.67 | 否 | 2018年9月 | 已调解 | 履行中 | 2018年10月 | 2018-111 |
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被告泰安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7日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调解书 | 10日 | |||||
原告威尔达(辽宁)重工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储能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纠纷案 | 1,335.94 | 否 | 2018年3月15日,威尔达(辽宁)重工有限公司诉股东未按时出资,需赔偿损失,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东城法院管辖,后移送到四中院管辖,2019年5月7日收到起诉状等材料,目前未通知开庭时间。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334 | 否 | "对方于2018年3月30日申请财产保全,裁定冻结银行账户存款1334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对方请求支付11466469元及利息,我司在开庭过程中提起反诉。目前处于工程质量鉴定阶 | 未判决 | 未执行 |
段。" | |||||||
原告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1,052.73 | 否 | 2018年9月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案由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2018年9月14日查询到冻结了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股权2100万元。10月10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10月18日已组织证据交换,法院通知11月23日开庭。后11月23日开庭取消,12月20日调解结案。已于2019年1月8日收到调解书及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并于1月17日解除财产保全。 | 已调解 | 履行中 | 2019年03月27日 | 2019-015 |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原告辽阳石油钢 | 971.07 | 否 | 对方认为 | 未判决 | 未执行 |
管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家口国储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油新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定书((2018)辽1004民初849号之二),裁定:被告张家口国储天然气管道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河北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2019年4月22日收到裁定书,驳回针对财产保全的复议申请。7月31日上午9时在张家口经开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因数量需核实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 |||||||
原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节能(重庆)天域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 959.4 | 否 | 2016年重庆仲裁委员会受理,胜诉,裁决9593990.42元及利息,案件费40636元及仲裁费106013元。目前处于 | 已裁决 | 执行中 |
执行阶段,已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为8127354元。2018年5月法院查封对方公司200吨的工业钯触媒原料并出具执行裁定书(2017)渝05执1823号之一。目前法院正在寻找评估机构,经评估后法院将拍卖此工业原料。 | |||||||
山东广丰燃气有限公司诉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 | 889.65 | 否 | 已经进行了第四次开庭,法官要求对方十日内内补充证据。7月9日再次开庭,对方未提出新证据。质证意见已起草完毕,与中石油电话沟通,正在等在其答复。7月26日向法院提交质证意见及司法鉴定申请书。 | 未判决 | 未执行 |
2019年8月19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我司将准备上诉。 | |||||||
齐星热电破产重组案(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886.98 | 否 | 受理时间为2017年,主张的债权为已到期并申报及确认的运营费用债权3760058.81元,加上已到投资费用债权的滞纳金5109720元(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之后不再计算滞纳金)。债务人已进入破产重整法律程序。我方共计申请债权8869778.81元,已被管理人全部确认,目前已经参加过三次债权人会议,并已通过重整草案。 | 已裁定 | 未执行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 | 750 | 否 | 2019年6月4日泰安金鸿收到法院,2019年 | 已撤诉 | 无需执行 |
公司、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肥城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7月1日开庭,开庭后对方提出和解,2019年7月16日收到对方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 ||||||
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原聊城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海鑫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06.83 | 否 | 因对方欠付气款,已于2019年4月9日申请仲裁,并于2019年3月29日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对方申请,延期至7月22日开庭,双方律师正在接触,有可能提前调解。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辽宁航宇星物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诉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413.25 | 否 | 2019年6月12日收到起诉状、裁定书及传票,定于7月10日10:00开庭,后双方达成和解,对方撤诉,银行账户已解冻。 | 已撤诉 | 无须执行 | ||
山东齐星建筑有限公司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 | 331.1 | 否 | 对方于2019年5月起诉,2019年7月7日 | 未判决 | 未执行 |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收到法院送达的材料,已于2019年7月26日开庭。 | ||||||
执行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执行案 | 320 | 否 | 上市公司前身吉林吉诺尔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金圣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本金320万,后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与担保人并取得生效判决,该案已至执行阶段,恢复执行时间为2017年9月9日。后债权人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后又转让给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鸿借壳重组上市时,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重组协议中已明确约定, | 已判决 | 执行中 |
或有债务由原控股股东即天津领先集团承担,我方已多次向天津领先集团发送书面通知函,要求对方履行相应义务。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06.26 | 是 | 2019年5月20日收到起诉书等材料,定于6月27日开庭,已于2019年7月8日收到调解书。 | 已调解 | 未执行 | ||
原告安徽索凯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99.19 | 否 | 对方要求我司支付2991869元及利息,我司反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936000元,目前案件在审理中。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湖南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衡阳国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271.29 | 否 | 原告向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923418.05元及利息1789469.26元。原告进行了诉前保全,冻结 | 已撤诉 | 无需执行 |
了国能置业账户,账户中尚有74万元资金。开庭时间6月26日。达成和解协议,2019年7月23日对方撤诉。 | |||||||
天津力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31 | 否 | 管辖异议过程中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聊城通远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12.57 | 否 | 因对方欠付气款,已于2019年4月9日申请仲裁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淄博华成泵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12.56 | 否 | 对方要求我司支付货款2125600元及利息,目前案件还在谈话阶段,如未谈成和解,将进入正常开庭程序。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5.53 | 否 | 2019年5月20日收到起诉书等材料,定于6月27日开庭,已于2019年7月8日收到调解书。 | 已调解 | 未执行 | ||
原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 | 205.5 | 否 | 2018.3.19立案 | 已判决 | 执行中 |
公司诉被告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2018.5.21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判决支付工程款205.5万元及利息,目前已申请执行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5.13 | 否 | 2019年5月20日收到起诉书等材料,定于6月27日开庭,已于2019年7月8日收到调解书。 | 已调解 | 未执行 | ||
原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83.2 | 否 | 对方要求我司支付货款1832000元及利息,目前案件还在谈话阶段,如未谈成和解,将进入正常开庭程序。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75 | 否 | 生效判决于2017年已出,2018年3月8日裁定冻结在北京银行存款17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2018年5月11日裁定划拨存款 | 已判决 | 执行中 |
1000000元,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还欠630247.26元及利息 | |||||||
执行人张家口大北车行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案 | 165.61 | 否 | 张家口大北车行有限公司起诉张家口亚燃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给付承包费1199041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因张家口亚燃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已注销,张家口大北车行有限公司以张家口亚燃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张家口市经开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了张家口金鸿压缩公司的银行账户,并 | 已判决 | 执行中 |
2019年1月11日收到执行裁定书((2018)冀0791执执异109号),变更被执行人为亚燃汽修股东,由两股东对亚燃汽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月28日,我公司向法院提交执行复议申请书,后被退回,5月24日再次向市中院提交执行复议申请,现等待法院结果。 | |||||||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分公司诉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62.85 | 否 | 已收到传票,2019年4月11日开庭。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李元江、陈先春、肖骁诉全玉琪、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纠纷 | 157.89 | 否 | 受害人李琴,于2019年1月22日在出租屋内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父母李元江、陈先春,女 | 未判决 | 未执行 |
儿肖晓以衡阳天然气公司侵犯他人生命权为由,于2019年3月22日向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支付赔偿金1,578,944元。 | |||||||
原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邢台中科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47 | 否 | 诉讼过程中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竞拍保证金纠纷 | 146 | 否 | 2018年8月新田县人民法院以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撤销为由,做出不予受理裁定,9月上诉至永州市中院,裁定由新田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11月25日新田县法院作出公告送达决定,现在处于公告送达阶段 | 未判决 | 未执行 |
刘国营诉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145.58 | 否 | 2019年4月2日收到材料,目前处于管辖异议阶段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北京双辉基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44.87 | 否 | 对方诉求:支付货款及利息144.87万元,经调解,90万元(从2019年1月起,每月支付10万元),如未按时支付和解款,对方随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我司将和解减少部分一并支付给对方。 | 已调解 | 未执行 | ||
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34.75 | 否 | 2019年6月18日收到法院传票、诉状等资料,并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2019年7月1日收到民事调解书。 | 已调解 | 履行中 | ||
原告山东正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31.19 | 否 | 对方要求我司支付安装款1311900元及利息,我司提起反诉,要求正泰公司支 | 未判决 | 未执行 |
付逾期违约金及罚款共计658000元。目前案件在审理中。 | |||||||
北京万兴创世科技有限公司诉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22.8 | 否 | 2019年3月28日收到起诉状。对方认为欠货款1228032元,起诉至法院,现张家口经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双方进行调解中。2019年8月7日收到传票等材料,通知2019年8月21日开庭。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22.53 | 否 | 2019年3月28日收到起诉书及传票、裁定书,定于4月12日开庭,调解结案,已于4月12日收到调解书,已于4月17日收到解除保全的裁定。 | 已调解 | 履行中 | ||
原告牛宗强诉被告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洪昌、宽城金鸿燃 | 113 | 否 | 2019年1月23日收到法院传票。定于2019 | 未判决 | 未执行 |
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年3月4日9时00分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当日,因原告所提供的材料无法确认工程量及总成造价,故未开庭审理。原告申请评估。2019年3月15日,到宽城县人民法院选定评估机构。定于4月10日,评估公司对于原告施工的工程进行现场查勘。 | ||||||
石家庄易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06.19 | 否 | 2019年2月27日收到法院传票,该案定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9点开庭。4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法院调解,取得调解书 | 已调解 | 履行中 | ||
原告李宏杰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 | 101.6 | 否 | 2014.11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目前, | 未判决 | 未执行 |
工程款纠纷案 | 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处于笔迹鉴定阶段 | ||||||
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诉张家口国储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97.75 | 否 | 对方认为欠货款977542.5元,起诉至鞍山市宏伟区人民法院,法院通知定于2019年4月9日上午九点开庭。目前在管辖异议阶段,开庭时间未定。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邢台中科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91.7 | 否 | 一审判决: 被告邢台中科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货款91.7万元及2016年9月7日至债务清偿之日的利息损失(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已 | 已判决 | 执行中 |
申请强制执行 | |||||||
辽宁航宇星物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诉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81.7 | 否 | 2019年5月22日收到起诉书、裁定书等材料,通知7月3日开庭,并冻结了聊城公司帐户,我司提出管辖异议,2019年6月19日裁定移送至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管辖。对方提出调解,现正在调解过程中。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77.26 | 否 | 对方于2018年5月22日申请财产保全,裁定冻结银行存款772592元,或查封(或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判令支付货款658280元,案件费、执行费、支付贷款利息及支付延迟债务利息。2018年10月出具 | 已判决 | 执行中 |
一审判决书,目前对方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 |||||||
原告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76.3 | 否 | 一审判决已出 | 已判决 | 未执行 | ||
石家庄易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67.35 | 否 | 一审判决:一审判决支付原告欠款625122.5元,并自2018年6月27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所欠原告625122.5元款项利息损失。已上诉.2019年6月3日二审开庭,2019年6月19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已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 | 65.67 | 否 | "对方认为欠货款656710.04元,起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于2018年11月16日开庭,经法院 | 已调解 | 执行中 |
由被告方承担。按照与顾地科技公司协商的结果,截止2019年3月8日累计支付款33.2万元。由于被告涿鹿公司未按调解协议及时支付欠款,顾地科技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4月8日收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19)鄂0704执498号)。已达成新的和解协议,银行账户已解冻,8月2日收到执行和解协议。" | |||||||
原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56 | 否 | 一审判决已出,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已判决 | 执行中 |
原告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 | 54.79 | 否 | 对方认为欠货款456484.62元,起诉至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该案于2019年2月25日开庭。2019年3月6日,收到辽宁鞍山市铁西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不服判决,已上诉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9点开庭。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已达成调解,目前未收到调解书。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盐城中油海富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盐城海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飞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案 | 47.5 | 否 | 2018年1月17日,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开庭后,和解未果,7月9日判决已出,盐城海富需赔偿47.5万元,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 已判决 | 执行中 | ||
原告常州市风机 | 37 | 否 | 一审判决 | 已判决 | 执行中 |
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已出,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
原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32 | 否 | 对方要求我司支付货款320000元及利息,目前案件还在谈话阶段,如未谈成和解,将进入正常开庭程序。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无锡华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7.68 | 否 | 对方要求我司偿还货款276800元及利息,此案于2019年3月12日9:30开庭 | 未判决 | 未执行 | ||
原告泰安金霞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 | 26.2 | 否 | 对方认为欠货款261992.7元,起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于11月28日开庭,经当庭调解,达成调解结果如下:1、双方同意放宽还款期限,约定上述欠款于2019年3月10日前 | 已调解 | 执行中 |
付清,推延时间约三个半月;2、如被告方到期仍未履约,自2018年9月18日起,被告方按同期人民贷款利率承担利息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
原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21.6 | 否 | 一审判决已出,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 已判决 | 执行中 | ||
原告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8.15 | 否 | 2018年8月23日管辖异议裁定,2018.12.21在裕华法院开庭。我方欠上海德耐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18.9万元。(不含利息)2019年3月19日在石家庄中级法院开庭,对方缺席,与对方电话沟通达成调解协议,减去我 | 未判决 | 未执行 |
公司维修费用后,共支付对方18.15万。未收到调解书 | |||||||
原告石家庄工业泵厂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13.9 | 否 | 对方诉求:支付货款139000万元和支付贷款利息及支付延迟债务利息。2018年12月出具一审判决。 | 已判决 | 未执行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张家口 | 实际控 | 接受关 | 货物托 | 市场定 | 参照市 | 174.3 | 0.10% | 400 | 否 | 按照合 | 不适用 | 2019年 | 巨潮 |
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 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 | 运 | 价 | 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价 | 同约定结算 | 04月27日 |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 | 委托加工天然气 | 市场定价 | 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价 | 1,151.69 | 0.65% | 8,400 | 否 | 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2019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销售天然气 | 市场定价 | 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价 | 108.62 | 0.06% | 500 | 否 | 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 不适用 | 2019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合计 | -- | -- | 1,434.61 | -- | 9,3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严格按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原则进行,没有超过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披露日期 |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14日 | 6,933 | 2016年05月30日 | 3,75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6日 | 12,000 | 2017年11月28日 | 7,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300 | 2019年05月10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600 | 2019年05月13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2,400 | 2019年05月14日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200 | 2019年05月15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760 | 2018年12月24日 | 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000 | 2019年03月1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14日 | 10,000 | 2016年05月12日 | 3,48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6日 | 20,000 | 2017年10月10日 | 1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000 | 2018年10月1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5年04月16日 | 10,000 | 2015年10月22日 | 6,87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14日 | 20,000 | 2017年02月27日 | 19,89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7,000 | 2018年09月11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60,000 | 2018年03月15日 | 55,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5,000 | 2019年01月2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3,000 | 2019年03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000 | 2019年04月1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000 | 2019年04月12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000 | 2019年01月3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中油金鸿天然气 | 2019年04 | 10,000 | 2018年12月20 | 9,500 | 连带责任保 | 主合同项下 | 否 | 是 |
输送有限公司 | 月29日 | 日 | 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4,000 | 2019年04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05日 | 80,000 | 2018年11月05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01月26日 | 80,000 | 2019年01月26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6日 | 1,000 | 2017年05月08日 | 71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367,912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41,19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341,19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15,276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000 | 2018年11月2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000 | 2019年01月0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3,980 | 2019年05月15日 | 3,98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000 | 2019年02月2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 否 | 是 |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750 | 2018年03月14日 | 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000 | 2018年12月10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4年03月28日 | 18,000 | 2014年09月02日 | 3,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3,000 | 2018年05月25日 | 2,99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600 | 2018年06月27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3,000 | 2018年11月21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500 | 2018年11月30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500 | 2018年11月14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997 | 2019年02月02日 | 1,99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4年03月28日 | 15,400 | 2014年06月06日 | 13,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否 | 是 |
起两年止 | ||||||||
山东万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00 | 2019年01月09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4,050 | 2012年09月28日 | 97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015年04月16日 | 3,000 | 2015年12月31日 | 1,02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6日 | 623 | 2017年09月30日 | 58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6日 | 125 | 2018年02月11日 | 11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6日 | 775 | 2019年02月18日 | 77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3年03月06日 | 17,900 | 2013年06月20日 | 11,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5,500 | 2018年06月15日 | 5,500 | 抵押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6日 | 3,000 | 2017年08月16日 | 2,69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4,000 | 2018年06月05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14日 | 52,405 | 2016年12月28日 | 47,38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16,000 | 2012年12月11日 | 8,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1,780 | 2019年06月04日 | 1,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500 | 2018年05月08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4,000 | 2018年06月05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4,400 | 2018年06月14日 | 4,400 | 质押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350 | 2018年09月18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8,000 | 2018年12月27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怀来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50 | 2018年10月30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4年03月28日 | 11,500 | 2014年12月09日 | 1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 | 2015年04 | 15,290 | 2015年08月25 | 14,440 | 连带责任保 | 主合同项下 | 否 | 是 |
限责任公司 | 月16日 | 日 | 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04月26日 | 1,900 | 2019年01月28日 | 1,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1,500 | 2019年05月29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3,000 | 2019年02月2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000 | 2019年03月04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8,000 | 2018年12月20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950 | 2019年03月27日 | 2,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1,600 | 2019年04月30日 |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3,000 | 2019年04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1,950 | 2019年05月07日 | 1,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3,000 | 2018年10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 否 | 是 |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1,600 | 2018年11月30日 |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000 | 2018年11月02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3,000 | 2018年12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9,000 | 2019年01月18日 | 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2,000 | 2019年04月25日 | 2,000 | 抵押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山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014年03月28日 | 3,000 | 2015年02月11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400 | 2019年01月25日 | 400 | 抵押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湘潭县中油新兴燃气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9日 | 2,000 | 2019年04月2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1,700 | 2018年10月09日 | 16,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否 | 是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04月27日 | 2,500 | 2019年02月20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否 | 是 |
起两年止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430,31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85,37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285,374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35,927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98,227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626,56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626,567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551,203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33.21% | |||
其中: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中龙建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共同成立公司,项目总投资10亿元 | 2013年08月13日 | 不适用 | 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价 | 100,000 | 否 | 不适用 | 中石油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同意从宿迁分输站按不调压的方式向我公 | 2013年08月21日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37) |
司规划建设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供应天然气。目前已经成立宿迁金鸿天然气公司。 |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临湘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共同成立公司,项目总投资6亿元 | 2014年08月07日 | 不适用 | 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价 | 60,000 | 否 | 不适用 | 该项目的危化品码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2013年08月16日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31) | |||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衡阳市人民政府 | 衡阳县界牌镇大排岭瓷泥矿采矿权 | 2014年08月14日 | 不适用 | 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价 | 100,000 | 否 | 不适用 |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支付了25,000.01万资产购置款和采矿权受让款,采矿证已办理完毕。相关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资产过户的投资额度审计报告暂未 | 2014年08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33) |
出具; | ||||||||||||||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分布式能源项目 | 2016年04月15日 | 不适用 | 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价 | 否 | 不适用 | 截至到报告期相关分布式能源项目均在洽谈中. | 2016年04月16日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33) | ||||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梁金达 | 加油站 | 2016年04月15日 | 不适用 | 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定价 | 否 | 不适用 | 截止到报告期末,相关合作事项均在洽淡中. | 2016年04月16日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34) |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 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优质的绿色能源,燃烧后除二氧化碳外基本上不产生其他污染物。同时天然气在替代煤炭等常规能源燃烧使用时,可大幅减少硫化物、氮氢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属于国家大力推广的能源类型。公司作为清洁能源供应商,不在国家规定的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范围内。同时公司下属环保工程企业,一直致力于大气污染物控制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运营,在国内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烟气净化、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服务领域也取得了较好成果并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设施设备运行及施工产生的噪声、建设施 工期临时性粉尘、矿产开采粉尘以及日常经营生活废水、固体废物等。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通过加强前期设计、配置环保设施、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强化安全环保督导、落实后期现场检查管理等方式,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开展经营生产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效结合。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股转债”债券未进行登记。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委托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信托-安桥-领先科技589.6 万股已经全部出售,收回资金70,866,828.52 元,公司已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上述“股转债”形成的债务本息。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偿还股转债务合计39084564.90元(其中本金22501724元,利息16582840.90元含税),尚余7042099.14元未付。 2、公司因出现可能对债券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公司15金鸿债于2018年5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应当于2018年8月27日支付“15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合称回售款),以及未登记回售债券的利息。截止2018年8月27日,公司未能支付“15 金鸿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的第三期利息和回售款。目前公司一直在积极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金,同时与各方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尽早解决相关债务问题。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及1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
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详情请参阅2018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根据清偿方案,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8日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完毕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出质登记手续,持有“15金鸿债”本金金额共计78993.70万元的持有人分别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分别与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分别与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了自2017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的利息,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于资产处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交易对手方就资产估值、交易结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等方面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备忘录,预计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提前偿还上述偿债方案中截止2019年9月30日止的大部分债务。但由于此次交易范围较大,交易结构复杂,涉及事
项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等因素,交易双方内部需履行的程序时间较长,导致公司未能在债务清偿协议中所约定的第一期偿债时间节点前完成正式的协议签署。
3、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代码101662006)未能如期偿付应付本息,形成实质违约。截止报告期末,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16中油金鸿MTN001”2019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16中油金鸿MTN001”的债务清偿方案,持有16中票的所有债权人分别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分别与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分别与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2019年3月7日,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为69000万元/万股,出质人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质权人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16中油金鸿MTN001”(代码:101662006)的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协议》和《债务和解协议》,公司需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中票持有人支付剩余一半利息。公司已于2019年3月29日自行向全部中票持有人支付了上述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于资产处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资产估值、交易结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等方面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备忘录,预计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提前偿还上述偿债方案中截止2019年9月30日止的大部分债务。但由于此次交易范围较大,交易结构复杂,涉及事项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等因素,交易双方内部需履行的程序时间较长,导致公司未能在债务清偿协议中所约定的第一期偿债时间节点前完成正式的协议签署。
4、公司诉江苏中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18年5月23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被告于2015 年9 月7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原告收购被告持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5.2%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进行业绩承诺: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15 年至2017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4 亿元。原告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扣除税款后全部用于购买原告公司股票,所购股票在业绩承诺期内锁定,用于担保业绩承诺。若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需扣减被告用于担保业绩承诺的股票,该扣减股票变现后所得款项归原告所有,作为业绩补偿。现被告未实现协议约定的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根据业绩承诺补偿条款,被告应补偿扣减股票数为7,616,786股。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扣减被告持有的原告公司的7,616,786股股票,并判决将以上股票变现后所得价款作为业绩补偿金支付给原告,或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当于7,616,786股股票价值的业绩补偿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详情请参阅2018年8月11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截止披露日,公司已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据此查封冻结了对方7616786股股票,2018年12月13日收到一审判决,胜诉。对方已上诉。定于2019年4月29日开庭。并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5、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证券法》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72,285 | 1.54% | 3,490,763 | 3,490,763 | 13,963,048 | 2.0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472,285 | 1.54% | 3,490,763 | 3,490,763 | 13,963,048 | 2.0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472,285 | 1.54% | 3,490,763 | 3,490,763 | 13,963,048 | 2.0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9,936,512 | 98.46% | -3,490,763 | -3,490,763 | 666,445,749 | 97.9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69,936,512 | 98.46% | -3,490,763 | -3,490,763 | 666,445,749 | 97.95% | |||
三、股份总数 | 680,408,797 | 100.00% | 0 | 0 | 680,408,79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陈义和 | 10,472,285 | 0 | 3,490,763 | 13,963,048 | 公司3月份换届选举,陈义和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 | 不适用 |
合计 | 10,472,285 | 0 | 3,490,763 | 13,963,04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47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41% | 159,302,851 | 159,302,851 | 质押 | 158,899,144 | ||||
联中实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8.99% | 61,183,714 | 61,183,714 | 质押 | 48,300,000 | ||||
益豪企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10% | 34,708,460 | 34,708,460 | 质押 | 27,300,000 | ||||
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3% | 26,074,301 | 26,074,301 | 质押 | 26,049,700 | ||||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31% | 22,513,263 | 22,513,263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7% | 19,520,103 | 19,520,103 | ||||||
陈义和 | 境内自然人 | 2.05% | 13,963,048 | 13,963,048 | 0 | 质押 | 13,860,000 |
彭晓雷 | 境内自然人 | 1.56% | 10,587,220 | 10,587,220 | ||||||
江苏中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2% | 9,661,706 | 9,661,706 | 冻结 | 9,661,706 | ||||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民商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20% | 8,195,306 | 8,195,306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陈义和持有新能国际90%股权,2012 年 2 月24 日,新能国际与新余中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后,新能国际直接持有新余中讯100%股权。此之外,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159,302,8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302,851 | |||||||
联中实业有限公司 | 61,183,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1,183,714 | |||||||
益豪企业有限公司 | 34,708,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08,460 | |||||||
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074,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74,301 | |||||||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22,513,2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13,263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9,520,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20,103 | |||||||
彭晓雷 | 10,587,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87,220 | |||||||
江苏中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661,706 | 人民币普通股 | 9,661,706 | |||||||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民商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8,195,306 | 人民币普通股 | 8,195,306 | |||||||
长治市东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6,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2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陈义和持有新能国际90%股权,2012 年 2 月24 日,新能国际与新余中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后,新能国际直接持有新余中讯100%股权,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18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义和 | 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王磊 | 董事长 | 任免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高绍维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焦玉文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任免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董事会聘任 |
阳红星 | 安全总监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3月29日 | 换届选举 |
张培贤 | 董事、行政总监 | 任免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董事会聘任 |
李莹 | 监事 | 任免 | 2019年03月26日 |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 |
王文法 | 总工程师 | 2019年03月29日 |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 | |
冯敬人 | 职工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杨英忠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19年03月29日 | 因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 |
王婧芳 | 监事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
王佳茜 | 职工监事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
伍守华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刘辉 | 董事、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郭见驰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
曾启富 | 董事、财务总监、投资总监 | 2019年03月26日 | 换届选举 |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 15金鸿债 | 112276.SZ | 2015年08月27日 | 2020年08月27日 | 80,000 | 5.0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在中国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无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15金鸿债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分别于 2018 年8月13日、8月14日及8月15日发布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5金鸿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5金鸿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5金鸿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5金鸿债”的回售数量为3,943,746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414,093,330.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4,056,254张。截止2018 年8月27日,公司仍未能支付“15 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394,374,600.00 元。截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的实质违约情形仍未得到纠正,本期债券未回售登记部分于2018年9月27日加速到期,2019年上半年不涉及相关条款的执行。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名称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 联系人 | 马琳 | 联系人电话 | 022-28451635 |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 不适用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已按照约定及公司流程使用完毕 |
期末余额(万元) | 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良好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一致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公司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提醒投资者届时关注。
1、主体、债项最新跟踪评级:
2019年6月26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15金鸿债”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联合评级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5金鸿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其中,C级表示不能偿还债务。
2、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因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它债券、债券融资工具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的评级差异情况:
2019年7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披露《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16中油金鸿MTN001”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并维持“16中油金鸿MTN001”的信用评级为“C”,不存在主体评级差异。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5金鸿债”于2018年8月27日发生实质违约,截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的实质违约情形仍未得到纠正,本期债券未回售登记部分于2018年9月27日加速到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计划及相关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更。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3日和2018年11月5日发布《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和《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
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该方案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1月20日经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本次变更未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持有15金鸿债本金金额共计78993.70万元的债券持有人分别与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和《债务和解协议》。
(一)偿债计划:
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约定的债务清偿期限如下:
1、对于拖欠债券持有人截至2018年8月27日的应付利息,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
2、按以下方式分三期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一期:2019年3月31日前,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3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2018年8月27日起计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 第二期: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2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第一期本息之日起计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 第三期:2020年3月31日前,发行人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5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发行人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第二期本息之日起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
3、考虑到发行人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较大可能为资产处置,但资产处置存在时间性和不确定性,债券持有人同意:
①如果第一期偿债期限届满,发行人未能按前述约定偿还相应本息,债券持有人同意在发行人资产出售有实质性进展的前提下,给予发行人2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 ②如果在上述2个月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届满前,发行人与意向购买人已签订正式资产出售协议且预计处置所得款项不小于第一期应偿还的“15金鸿债”债务金额的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同意在给予前述2个月宽限期的基础上,继续给予发行人1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6月30日前)。
(二)偿债保障措施:
1、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约定的增信措施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就发行人履行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天然气”)同意就发行人履行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金鸿天然气将其持有的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华东”)的 93.33%的股权(对应7亿元注册资本)就发行人履行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4)由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持有人的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金鸿天然气提供的金鸿华东股权质押担保的名义担保权人,与发行人、金鸿天然气签署关于金鸿华东的质押担保的相关协议,并将该质权登记于渤海证券名下。发行人明确知晓,债券持有人为担保财产的实际质押权人,享有实际质押担保权利。 (5)发行人及金鸿天然气应全力配合质权人,保证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向主管机关提交质权登记申请并取得受理函,以及于2018年12月7日之前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质权人应及时披露质押事宜进展情况。 (6)如因解除金鸿华东的质押担保而新增其他资产抵/质押担保,债券持有人同意授权渤海证券作为代表重新签署有关抵/质押协议。
2、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2007年05月18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段崇军,经营范围涵盖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 保证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05日,注册资本为54939.6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见驰,经营范围为燃气输配管网建设及经营。
3、增信措施进展情况
(1)持有15金鸿债本金金额共计78993.70万元的债券持有人分别与公司和新能国际签署了《保证合同》,分别与公司和金鸿天然气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券持有人因持有公司发行的“15金鸿债”而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本金及利息,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15金鸿债”募集说明书及《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和解协议》(简称“主合同”)之约定。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债务人应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券持有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保证方式: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债务人依主合同分期清偿债务,则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指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债券持有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发行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担保人应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公司、金鸿天然气与渤海证券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并于2018年11月30日办理了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取得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泰)内资股权登记设字[2018]第000038号),出质股权数额为70000万元/万股,出质人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质权人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出售资产进展情况,在取得15金鸿债50%以上债权持有人同意确认函后,公司将质押担保标的物由金鸿华东的
93.33%的股权变更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鸿华北”)50%的股权,并于2018年12月18日办理了金鸿华北的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取得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张开)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5975号),出质股权数额为69,000.00万元,出质人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质权人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担保范围为与金鸿控股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有持有的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及发行人因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罚息、债券持有人和质权人主张债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等。
2018年12月19日,办理完毕金鸿华东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取得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泰)内资股权登记销字[2018]第000032号),办理完成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出质注销股权数额70000万股。
4、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处置工作小组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向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发送《发行人就“15金鸿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通过部分议案的答复》,表示公司已落实“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已组织建立“15金鸿债”处置小组,公司副董事长王磊担任组长,公司高管焦玉文、高绍维、张绍兵、吕涛和李莹担任组员,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承诺:①金鸿华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处置其名下的资产、股权的,若公允价值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或两个月内累计处置资产、股权公允价值总和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须应经50%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具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进行。②金鸿华东新增其他对外担保的,若担保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应经50%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具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进行。
③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指定的代表机构要求发行人就担保方生产经营、资产等情况补充提供信息的,发行人及担保方应及时予以配合。④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发生新增债务违约、诉讼、仲裁、资产查封、资产质押等可能对其偿债能力、增信能力造成影响的事件时,应于获得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⑤发行人不会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债权,减免第三方大额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
(3)设立专门的监管资金账户
发行人设立监管资金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闲余资金应优先划入该监管账户,资产处置所得款项(发行人因资产处置收取的诚意金或保证金不在此列)应优先划入该监管账户,可以最近一期即将到期的应偿债本息总额为限,超出部分可不划入。
由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为债券持有人代表参与上述资金账户的监管,该账户由发行人和太平洋证券共管,并与开户银行签署三方共管协议。
发行人存入监管账户的款项,债券持有人同意自款项进入监管账户之日起,对该部分账户资金中属于偿还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本金停止计息。但如债券持有人未能按照本方案实际受偿债权本金的,则本条款不予适用。监管账户资金每达到或超过债券持有人总计持有的债券本息余额的10%时,发行人应将监管账户内款项全部划付至发行人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开立本期债券的专项偿债账户,通过专项偿债账户划付至债券持有人账户,视同发行人依据本方案约定的分期偿付。
5、持续监督安排及违约责任
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版约定 “违约责任”如下:
如果发行人未按约定偿还债券持有人任何一期债务或违反承诺、保证,债券持有人有权宣布对发行人的剩余债权立即到期,且有权要求发行人立即支付此前已豁免的罚息和违约金,且发行人应以全部未付债权本金及利息为基数,除自2018年8月27日起按照9.5%年利率的标准支付利息之外,还应以全部未付债权本金及利息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自2018年9月27日起计算至发行人实际支付之日止。因发行人违约致使债券持有人采取法律措施实现债权的,发行人应承担债券持有人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债权实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等。
(三)违约处置进展
第一期资金偿付的情况:
公司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于资产处置,截止目前为止,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已经就资产估值、交易结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等方面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备忘录。
由于此次资产出售的事项,已经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截止目前上述相关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即可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承诺积极加快推动资产处置事宜,筹备资金,力争在短时间内完成相应的资金偿付。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渤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约定以及《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2015年度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义务,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和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持续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通过发放债券存续期重大事项沟通函、电话沟通、现场访谈、风险排查等方式,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渤海证券于2019年6月25日公告2018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渤海证券于2019年1-6月共公告10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提醒投资者予以关注:
2019年1月10日,针对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相关事项、公司公告的“15金鸿债”第二次持有人会议情况及公司审议情况、协议签署情况、股权质押情况、付息情况等债券兑付进展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1月22日,针对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时足额兑付本息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2月1日,针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16中油金鸿MTN001”的债务清偿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6中油金鸿MTN001”提供担保、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3月12日,针对公司公告的其他相关债券违约及后续处置情况、发行人业绩情况、相关诉讼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违约处置进展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3月13日,针对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4月8日,针对公司关于“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第一期资金偿付的情况说明、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处置进展等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5月15日,针对公司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公司公告的第一期资金偿付适用宽限期的情况、其他相关债券违约及后续处置情况、相关诉讼情况等违约处置进展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5月17日,针对公司董事、监事、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9年5月21日,针对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年6月10日,针对公司公告的“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违约处置进展相关事项,渤海证券出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八、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报告期和上年相同期间)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30.46% | 36.47% | -6.01% |
资产负债率 | 75.34% | 62.73% | 12.61% |
速动比率 | 23.23% | 31.24% | -8.0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0.63 | 3.7 | -82.97% |
贷款偿还率 | 29.61% | 100.00% | -70.39% |
利息偿付率 | 94.63% | 100.00% | -5.37%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贷款偿还率下降主要就由于资金周转困难,部分债务到期无法偿还所致;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就受净利润下降影响以及贷款利率上调所致;
九、公司逾期未偿还债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发行的“15金鸿债”于2018年8月27日发生实质违约,截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的实质违约情形仍未得到纠正,本期债券未回售登记部分于2018年9月27日加速到期。公司已发布《关于“15金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修订稿)》并与持有人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和《债务和解协议》。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发行的“16中油金鸿MTN001”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于2019年1月15日发生实质违约。公司已发布《关于“16中油金鸿MTN001”的债务清偿方案》并与持有人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和《债务和解协议》。
十、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2016年1月14日公司发行的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8亿元,付息周期均为每年度付息,于2019年1月15日仅支付部分利息2000万元,因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偿付资金,已构成实质性违约。2019年3月29日,发行人已向全部中票持有人支付了剩余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银行授信额度56.92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50.53亿元。
十二、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第四条第六款“发行人承诺”中约定: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18年8月27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如期偿付“15金鸿债”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构成实质违约。违约情形发生后,公司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承诺的情况良好,对债券投资者利益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十三、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发生的重大事项已及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临时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重大事项暂无后续进展。
2019年1月4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债券兑付进展公告》,公告了第二次持有人会议情况及公司审议情况、协议签署情况、股权质押情况、付息情况等债券兑付进展。
2019年1月16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时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表明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债券代码101662006)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
2019年1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16中油金鸿MTN001”(代码:101662006)的债务清偿方案》,方案约定了债务清偿期限、监管资金账户、增信措施、违约责任、承诺与保证、其他条款等内容;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6中油金鸿MTN001”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偿还“16中油金鸿MTN001”的本金及相应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其控制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50%的股权(对应6.9亿元注册资本)提供质押担保。
2019年3月6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公告了其他相关债券违约及后续处置情况、发行人业绩情况、相关诉讼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债券违约处置进展。
2019年3月7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了相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本次公告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可能影响等,涉及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两起公司债券回购诉讼、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两起债券诉讼、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诉讼。
2019年3月30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了公司2.8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公司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原因和公司下一步归还募集资金计划;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处置进展的公告》,表明公司已于2019年3月29日自行向全部中票持有人支付了欠付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第一期资金偿付的情况说明》,表示适用于《债务清偿方案》中约定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在发行人资产出售有实质性进展的前提下,给予发行人2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
2019年5月8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公告》,拟将持有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80%股权出售给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135,743,198.15元;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公告了第一期资金偿付适用宽限期的情况、其他相关债券违约及后续处置情况、相关诉讼情况等债券违约处置进展。
2019年5月10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表明公司董事长由陈义和变更为王议农(曾用名:王磊),副董事长由王议农(曾用名:王磊)变更为吕涛,总经理由刘辉变更为吕涛(兼),董事由陈义和、王议农(曾用名:王磊)、刘辉、伍守华、高绍维、梁秉聪、曹斌(独立董事)、敬云川(独立董事)、张帆(独立董事)变更为王议农(曾用名:王磊)、吕涛、曾启富、焦玉文、张培贤、梁秉聪、曹斌(独立董事)、敬云川(独立董事)、张帆(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由宣丽萍变更为郭见驰,非职工监事由李莹变更为王婧芳,职工监事由冯敬人变更为王佳茜。
2019年5月15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的公告》,表明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45.91亿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7.63亿元,亏损金额达到上年末净资产的38.39%。
2019年6月1日,公司披露《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违约处置进展公告》,公告了第一期资金偿付的情况及其他说明等债券违约处置进展。
十四、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5,244,895.18 | 209,669,444.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8,786,272.16 | 313,589,339.98 |
应收账款 | 526,775,440.54 | 610,473,369.6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5,904,505.10 | 182,439,381.3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68,280,698.57 | 231,713,560.1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68,70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2,069,657.15 | 113,401,426.0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7,406,538.95 | 104,045,268.83 |
流动资产合计 | 1,894,468,007.65 | 1,765,331,790.2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22,687,957.17 | 254,702,657.17 |
长期股权投资 | 306,503,745.01 | 377,580,261.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50,000.00 | 1,25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3,154,087.86 | 64,531,762.04 |
固定资产 | 6,014,798,911.47 | 6,618,573,680.35 |
在建工程 | 1,081,040,161.70 | 1,083,306,060.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72,649,256.49 | 601,700,500.9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30,526,993.31 | 356,407,429.28 |
长期待摊费用 | 37,873,831.15 | 46,978,883.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909,390.29 | 35,166,861.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391,334.19 | 102,812,487.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67,785,668.64 | 9,543,010,585.34 |
资产总计 | 10,562,253,676.29 | 11,308,342,375.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36,978,694.79 | 1,943,222,659.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000,000.00 | 6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881,044,574.11 | 895,223,897.55 |
预收款项 | 232,725,947.69 | 381,696,100.5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020,690.37 | 41,429,851.53 |
应交税费 | 65,607,993.72 | 121,505,886.76 |
其他应付款 | 814,681,680.55 | 786,704,375.95 |
其中:应付利息 | 130,286,822.35 | 76,935,155.96 |
应付股利 | 21,240,251.96 | 21,240,251.96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06,549,434.80 | 1,392,293,479.19 |
其他流动负债 | 16,278,803.66 | 46,280,179.80 |
流动负债合计 | 6,219,887,819.69 | 5,668,356,431.2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10,282,853.72 | 1,360,344,481.00 |
应付债券 | 800,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87,500,891.45 | 637,742,892.1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23,550,306.02 | 21,026,933.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484,394.51 | 16,619,889.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37,818,445.70 | 2,835,734,195.81 |
负债合计 | 7,957,706,265.39 | 8,504,090,627.0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80,408,797.00 | 680,408,79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89,640,316.99 | 1,589,457,819.4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713,602.57 | |
盈余公积 | 108,979,283.42 | 108,979,283.4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160,462.18 | 147,874,774.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63,581,537.80 | 2,526,720,674.81 |
少数股东权益 | 240,965,873.10 | 277,531,073.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04,547,410.90 | 2,804,251,748.5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562,253,676.29 | 11,308,342,375.55 |
法定代表人:王议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兵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163,143.93 | 22,973,362.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3,471,447,460.19 | 3,300,346,708.11 |
其中:应收利息 | 58,333.33 | 58,333.33 |
应收股利 | 720,000,000.00 | 720,000,00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8,650.16 | 358,650.16 |
流动资产合计 | 3,481,969,254.28 | 3,323,678,720.3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94,190,290.49 | 3,394,614,637.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4,562.65 | 231,437.4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4,250.10 | 15,200.0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833.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8,942.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94,543,879.25 | 3,394,861,274.71 |
资产总计 | 6,676,513,133.53 | 6,718,539,995.0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5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854.19 | 59,314.92 |
应交税费 | 74,196.30 | 115,760.11 |
其他应付款 | 1,388,717,647.78 | 1,316,726,029.14 |
其中:应付利息 | 115,251,755.71 | 73,865,903.95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7,042,099.14 | 7,043,475.28 |
流动负债合计 | 3,085,891,797.41 | 2,233,944,579.4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800,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0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3,085,891,797.41 | 3,033,944,579.45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680,408,797.00 | 680,408,79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73,536,720.46 | 3,373,536,720.4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493,686.31 | 46,493,686.31 |
未分配利润 | -509,817,867.65 | -415,843,788.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90,621,336.12 | 3,684,595,415.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676,513,133.53 | 6,718,539,995.0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41,784,382.93 | 2,047,937,480.74 |
其中:营业收入 | 2,041,784,382.93 | 2,047,937,480.7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87,266,947.84 | 1,911,048,954.94 |
其中:营业成本 | 1,797,326,503.89 | 1,607,449,729.7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1,531,744.37 | 14,241,424.33 |
销售费用 | 42,122,867.20 | 38,055,014.34 |
管理费用 | 132,066,145.15 | 107,062,396.10 |
研发费用 | 5,162,868.23 | 5,567,307.91 |
财务费用 | 199,056,819.00 | 138,673,082.48 |
其中:利息费用 | 193,070,407.73 | 139,115,990.26 |
利息收入 | 4,314,091.81 | 6,344,788.99 |
加:其他收益 | 16,887,486.29 | 11,905,684.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08,823.89 | 134,142,511.5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660,883.29 | 25,349,050.2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73,358.5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094,841.26 | -3,475,859.7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58,600.58 | 296,248.2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4,795,853.98 | 279,757,110.17 |
加:营业外收入 | 103,926.76 | 421,313.18 |
减:营业外支出 | 1,102,104.41 | 477,697.9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5,794,031.63 | 279,700,725.38 |
减:所得税费用 | 39,623,611.74 | 89,892,589.4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417,643.37 | 189,808,135.9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417,643.37 | 189,808,135.9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9,035,237.13 | 181,994,315.18 |
2.少数股东损益 | -16,382,406.24 | 7,813,820.7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5,417,643.37 | 189,808,135.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9,035,237.13 | 181,994,315.1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382,406.24 | 7,813,820.7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484 | 0.267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484 | 0.267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议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绍兵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81,779.40 | 170,847.83 |
销售费用 | 0.00 | 0.00 |
管理费用 | 20,157,101.98 | 17,614,227.1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3,755,683.35 | 63,841,993.41 |
其中:利息费用 | 76,513,522.22 | 61,540,381.35 |
利息收入 | 10,602.29 | 353,355.00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18,851.43 | -52,435.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4,346.72 | -52,435.8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5,770.7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4,407.2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4,071,484.00 | -82,093,911.49 |
加:营业外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0.00 | 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4,071,484.00 | -82,093,911.49 |
减:所得税费用 | -98,942.68 | -103,601.8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972,541.32 | -81,990,309.6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972,541.32 | -81,990,309.6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3,972,541.32 | -81,990,309.6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32,109,880.55 | 2,206,293,665.1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59,013.68 | 5,313,117.1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827,807.42 | 92,861,294.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0,896,701.65 | 2,304,468,077.1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41,175,584.58 | 1,348,991,948.1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4,800,902.91 | 173,572,355.5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7,142,871.82 | 209,919,152.6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384,107.91 | 219,763,880.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9,503,467.22 | 1,952,247,336.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393,234.43 | 352,220,740.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27,000.00 | 180,1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4,439.36 | 31,411,852.2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8,894.00 | 1,301,713.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3,820,821.51 | 5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083,400.00 | 14,2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014,554.87 | 277,013,565.2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9,150,172.35 | 410,909,993.1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318,4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12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 | 6,2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968,572.35 | 423,229,993.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45,982.52 | -146,216,427.8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50,000.00 | 5,45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67,742,208.00 | 1,353,309,689.57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733,589.87 | 1,291,528,445.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2,525,797.87 | 2,650,288,135.4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00,388,363.00 | 1,565,433,631.9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1,605,156.04 | 202,404,156.4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234,237.40 | 1,532,968,187.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3,227,756.44 | 3,300,805,976.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701,958.57 | -650,517,840.7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262,741.62 | -444,513,527.8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5,509,232.55 | 608,767,464.7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246,490.93 | 164,253,936.9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639,682.21 | 2,562,349,101.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639,682.21 | 2,562,349,101.7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688,445.21 | 10,990,336.7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5,508.00 | 747,404.3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324,441.31 | 1,350,778,207.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3,648,394.52 | 1,362,515,949.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08,712.31 | 1,199,833,152.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27,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3,323,573.53 | 5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550,573.53 | 50,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16,000.00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550,573.53 | 49,984,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5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00,000.00 | 5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13,819.56 | 3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313,850.90 | 101,267,904.6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24,408.88 | 1,008,221,275.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352,079.34 | 1,409,489,179.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352,079.34 | -1,359,489,179.9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810,218.12 | -109,672,027.2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973,362.05 | 111,605,499.7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63,143.93 | 1,933,472.5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0,408,797.00 | 1,589,457,819.44 | 108,979,283.42 | 147,874,774.95 | 2,526,720,674.81 | 277,531,073.73 | 2,804,251,748.5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0,408,797.00 | 1,589,457,819.44 | 108,979,283.42 | 147,874,774.95 | 2,526,720,674.81 | 277,531,073.73 | 2,804,251,748.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2,497.55 | 5,713,602.57 | -169,035,237.13 | -163,139,137.01 | -36,565,200.63 | -199,704,337.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9,035,237.13 | -169,035,237.13 | -16,382,406.24 | -185,417,643.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2,497.55 | 182,497.55 | -20,182,794.39 | -20,000,296.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2,497.55 | 182,497.55 | -20,182,794.39 | -20,000,296.8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713,602.57 | 5,713,602.57 | 5,713,602.57 | ||||||||||||
1.本期提取 | 7,728,748.11 | 7,728,748.11 | 7,728,748.11 | ||||||||||||
2.本期使用 | 2,015,145.54 | 2,015,145.54 | 2,015,145.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0,408,797.00 | 1,589,640,316.99 | 5,713,602.57 | 108,979,283.42 | -21,160,462.18 | 2,363,581,537.80 | 240,965,873.10 | 2,604,547,410.9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6,006,284.00 | 1,792,958,971.47 | 107,369,535.43 | 1,735,674,301.92 | 4,122,009,092.82 | 469,257,693.32 | 4,591,266,786.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6,006,284.00 | 1,792,958,971.47 | 107,369,535.43 | 1,735,674,301.92 | 4,122,009,092.82 | 469,257,693.32 | 4,591,266,786.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4,402,513.00 | -194,402,513.00 | 181,994,315.18 | 181,994,315.18 | 13,265,238.62 | 195,259,553.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994,315.18 | 181,994,315.18 | 7,813,820.72 | 189,808,135.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451,417.90 | 5,451,417.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450,000.00 | 5,4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17.90 | 1,417.9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94,402,513.00 | -194,402,51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94,402,513.00 | -194,402,51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671,213.63 | 3,671,213.63 | 3,671,213.63 | ||||||||||||
2.本期使用 | -3,671,213.63 | -3,671,213.63 | -3,671,213.6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0,408,797.00 | 1,598,556,458.47 | 107,369,535.43 | 1,917,668,617.10 | 4,304,003,408.00 | 482,522,931.94 | 4,786,526,339.9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0,408,797.00 | 3,373,536,720.46 | 46,493,686.31 | -415,843,788.19 | 3,684,595,415.5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0,408,797.00 | 3,373,536,720.46 | 46,493,686.31 | -415,843,788.19 | 3,684,595,415.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3,974,079.46 | -93,974,079.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974,079.46 | -93,974,079.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0,408,797.00 | 3,373,536,720.46 | 46,493,686.31 | -509,817,867.65 | 3,590,621,336.1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6,006,284.00 | 3,574,067,725.34 | 46,493,686.31 | -15,208,010.37 | 4,091,359,685.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6,006,284.00 | 3,574,067,725.34 | 46,493,686.31 | -15,208,010.37 | 4,091,359,685.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1,990,309.69 | -81,990,309.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990,309.69 | -81,990,309.69 | ||||||||||
(二)所有者投 |
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 | 486,00 | 3,574,0 | 46,493, | -97,198,3 | 4,009,369,3 |
额 | 6,284.00 | 67,725.34 | 686.31 | 20.06 | 75.5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吉林吉诺尔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领先科技”,以下统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5日,是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吉改联批[1992]31号文批准,由吉诺尔电器(集团)公司、深圳金圣实业有限公司、万宝集团冷机制作工业公司、内部职工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7,748万股,注册资本为7,748万元。
1996年2月,经公司第一届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省体改委吉改股批[1995]47号文和省计委吉计财金字[1996]60号文的批准,将内部职工股超比例部分即3,880万股中的2,948万股转为企业债券。此次转债后,总股本变更为4,800万股。1996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343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344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67万股,并经深交所深证发(1996)463号文件同意,公司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1996 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1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票代码为000669。
根据2006 年5 月29 日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供589.6 万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计划,公司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财产用于专项偿还公司历史遗留债务----1996 年1 月经批准公司内部职工股2,948 万股转为公司负债,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该笔债务本息合计52,803,265.48 元。同时,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再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1.24 股,计支付285.076 万股股份给流通股股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可上市流通。上述两项合计874.676 万股,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作为非流通股股东用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
经2008 年5 月5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61,670,000 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 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2,505,000 股。2012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4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176,522,887股股份向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购买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100%股权。
2012年11月,中油金鸿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取得中油金鸿100%股权。公司向中油金鸿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522,887股,增加注册资本176,522,887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69,027,887.00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2)第110ZA0076号《验资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出具《证券预登记确认书》。
2013 年 5 月 9 日,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拟以现有总股本269,027,887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并经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03,541,830.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出具《权益分派预付通知》,本次增资未经验资。
2013年1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于2013年12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了修订,并经2014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12月1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41号,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5,830,797.00股,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2,464,454.00股新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86,006,284.00元,股本为486,006,284.00元,本次增资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250344号《验资报告》,股份登记于2015年1月7日完成。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议案拟以现有总股本486,006,28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并经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80,408,798.00股。
2017 年 9 月 11 日,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 18 号楼二层;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义和。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一共93家。
2、行业性质、主要产品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同时兼有环保业务,产品类别主要为管道(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输送服务、入户管道工程安装及环保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销售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本期完成了处置南通建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建坤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苏州平庄工业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泰安市汶泰燃气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减少0.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增加0.00元。 |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0.00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00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0.00元;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0.00元; 留存收益:增加0.00元。 |
(3)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00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0.00元。 |
(4)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00元; 其他债权投资:增加0.00元。 |
(5)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00元;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0.00元; 债权投资:增加0.00元。 |
(6)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少0.00元; 债权投资:增加0.00元。 |
(7)将部分“应收款项”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应收票据:减少0.00元; 应收账款:减少0.00元;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0.00元。 |
(8)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留存收益:减少0.00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0.00元; 其他应收款:减少0.00元; 债权投资:减少0.00元。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0.00元。 |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金额128,786,272.16元,上期金额313,589,339.98元;“应收账款”本期金额526,775,440.54元,上期金额610,473,369.63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60,000,000.00元;“应付账款”本期金额881,044,574.11元,上期金额895,223,897.55元; |
(2)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0.00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营业外收入”中债务重组利得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 营业外收入:减少0.00元; 其他收益:增加0.00元 |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月30日。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1.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
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1.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
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 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5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应收款项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归入相应组合提坏账准备。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 账龄状态 |
合并范围内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款项 |
本次重组拟出售子公司应收款项 | 对拟出售子公司应收款项 |
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款项 |
其他组合 | 业务类型确定的风险报酬特征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合并范围内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不计提坏账准备 |
本次重组拟出售子公司应收款项 | 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不计提坏账准备 |
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不计提坏账准备 |
其他组合 | 历史损失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年以上 | 50 | 50 |
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小于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归入相应组合提坏账准备。
13、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对于除应收账款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四、(九)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测试方
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5、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等。
1.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 | 5 | 3.17 |
构筑物及其他 | 15 | 5 | 6.33 |
城市管网 | 20 | 5 | 4.75 |
长输管线 | 30 | 5 | 3.17 |
专用设备 | 12 | 5 | 7.92 |
运输设备 | 5-10 | 5 | 19.00-9.50 |
办公设备 | 5 | 5 | 19.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1.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1.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具体摊销年限按照取得的权属证明记载期限确定 |
管道燃气专营权 | 27 | 按照与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的城市燃气专营协议确定 |
采矿权 | 按照实际开采量占可开采量的比例进行摊销 |
软件 | 5 | 参照办公设备的折旧年限确定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1.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1.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8、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1、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1.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4、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及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天然气及石油气销售收入在用户实际使用商品,收取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环保业务中带安装调试条款的销售收入,在取得安装调试报告时确认;矿产产品销售收入在产品移交,收取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
2、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原则
(1)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本公司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入户管道安装工程工期较短,公司入户管道工程安装工程收入在工程完工验收,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
1.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原则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管道天然气输送服务收入在服务已经提供,收取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
1.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原则
每个期末,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累计项目成本减去以前期间已累计确认的成本确认为当期项目成本;根据实际发生的累计项目成本占预计成本的比例,计算出项目完工百分比,以完工百分比乘以预计收入减去以前期间已累计确认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项目完工后,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则以决算审计金额减去以前期间已累计确认收入确认为决算审计当期的收入。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计提的预计合同损失准备在报表中列示为存货跌价准备。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5、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政府补充相关文件要求,用于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或直接给于实物资产补助等,公司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
1.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二)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公司对收到的政府补助采用全额法处理。
3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减少0.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增加0.00元。 |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0.00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00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0.00元;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0.00元; 留存收益:增加0.00元。 |
(3)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00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0.00元。 |
(4)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00元; 其他债权投资:增加0.00元。 |
(5)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0.00元;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0.00元; 债权投资:增加0.00元。 |
(6)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少0.00元; 债权投资:增加0.00元。 |
(7)将部分“应收款项”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应收票据:减少0.00元; 应收账款:减少0.00元;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0.00元。 |
(8)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留存收益:减少0.00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0.00元; 其他应收款:减少0.00元; |
准备。 | 债权投资:减少0.00元。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0.00元。 |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金额128,786,272.16元,上期金额313,589,339.98元;“应收账款”本期金额526,775,440.54元,上期金额610,473,369.63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金额0元,上期金额60,000,000.00元;“应付账款”本期金额881,044,574.11元,上期金额895,223,897.55元; |
(2)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0.00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营业外收入”中债务重组利得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 营业外收入:减少0.00元; 其他收益:增加0.00元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0%、13%、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1)2017年10月25日,子公司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GR20171100337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7年-2019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2017年7月21日,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了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GX20171300040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7年-2019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2017年12月6日,子公司北京科博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的GR20171100874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7年-2019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其他
1、本公司环保工程设计服务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天然气销售2019年1-3月份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2019年4月1日开始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燃气具及环保设备销售2019年1-3月份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2019年4月1日开始适用13%增值税税率。工程服务收入2019年1-3月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2019年4月1日开始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2、管输业务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开始适用增值税,2019年1-3月份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2019年4月1日开始适用9%增值税税率,并同时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220,375.70 | 678,270.31 |
银行存款 | 146,751,423.42 | 197,104,219.80 |
其他货币资金 | 17,273,096.06 | 11,886,954.18 |
合计 | 165,244,895.18 | 209,669,444.29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6,000,000.00 | 10,00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2,000,000.00 | 968.96 |
履约保证金 | 773,096.06 | 1,271,598.91 |
冻结资金 | 12,725,308.19 | 1,855,443.02 |
ETC保证金 | 3,500.00 | 3,000.00 |
合计 | 31,501,904.25 | 13,131,010.89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881,764.72 | 65,220,594.38 |
商业承兑票据 | 108,904,507.44 | 248,368,745.60 |
合计 | 128,786,272.16 | 313,589,339.98 |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1,600,000.00 |
合计 | 11,600,00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9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1,461,600.00 | |
合计 | 3,990,000.00 | 1,461,600.00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7,419,733.43 | 25.47% | 74,020,140.48 | 169.95% | 103,399,592.95 | 105,617,733.45 | 13.46% | 74,020,140.48 | 169.95% | 31,597,592.97 |
其中: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5,167,306.99 | 15.10% | 73,569,714.02 | 69.95% | 31,597,592.97 | 105,167,306.99 | 13.40% | 73,569,714.02 | 69.95% | 31,597,592.97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50,426.46 | 0.06% | 450,426.46 | 100.00% | 450,426.46 | 0.06% | 450,426.46 | 100.00% | ||
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71,801,999.98 | 10.31% | 71,801,999.9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9,170,414.46 | 74.53% | 95,794,566.87 | 18.45% | 423,375,847.59 | 678,953,572.54 | 86.54% | 100,077,795.88 | 14.74% | 578,875,776.6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19,170,414.46 | 74.53% | 95,794,566.87 | 18.45% | 423,375,847.59 | 678,953,572.54 | 86.54% | 100,077,795.88 | 14.74% | 578,875,776.66 |
合计 | 696,590,147.89 | 100.00% | 169,814,707.35 | 526,775,440.54 | 784,571,305.99 | 100.00% | 174,097,936.36 | 610,473,369.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1,620,000.00 | 15,810,000.00 | 50.00% | 诉讼中,收回存在风险 |
阳原县达鑫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 29,275,426.80 | 24,815,157.80 | 84.76% | 公司经营不善,回收困难 |
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 | 22,654,647.95 | 11,327,323.98 | 50.00% | 诉讼中,收回存在风险 |
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17,522,500.00 | 17,522,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聊城市通远管业制造有限公司 | 2,125,732.24 | 2,125,732.2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张家口京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69,000.00 | 1,96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5,167,306.99 | 73,569,714.02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泰安创时代金港机械有限公司 | 385,775.76 | 385,775.76 | 100.00% | 无法收回 |
山东恒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64,650.70 | 64,650.7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450,426.46 | 450,426.46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4,317,291.11 | 10,215,864.56 | 5.00% |
1至2年 | 124,099,563.62 | 12,409,956.36 | 10.00% |
2至3年 | 111,040,169.56 | 33,312,050.87 | 30.00% |
3年以上 | 79,713,390.17 | 39,856,695.09 | 50.00% |
合计 | 519,170,414.46 | 95,794,566.87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4,317,291.11 |
1至2年 | 124,099,563.62 |
2至3年 | 111,040,169.56 |
3年以上 | 79,713,390.17 |
3至4年 | 79,713,390.17 |
合计 | 519,170,414.4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坏账准备 | 174,097,936.36 | 2,235,513.05 | 1,903,839.58 | 4,614,902.48 | 169,814,707.35 |
合计 | 174,097,936.36 | 2,235,513.05 | 1,903,839.58 | 4,614,902.48 | 169,814,707.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69,310,304.82 | 9.95 | - |
第二名 | 42,549,300.00 | 6.11 | 4,254,930.00 |
第三名 | 39,828,962.63 | 5.72 | 1,991,448.13 |
第四名 | 31,620,000.00 | 4.54 | 15,810,000.00 |
第五名 | 29,275,426.80 | 4.20 | 24,815,157.80 |
合计 | 212,583,994.25 | 30.52 | 46,871,535.93 |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3,990,852.91 | 79.53% | 144,248,515.00 | 79.07% |
1至2年 | 27,610,687.85 | 17.71% | 33,528,303.00 | 18.38% |
2至3年 | 1,356,369.19 | 0.87% | 2,012,803.06 | 1.10% |
3年以上 | 2,946,595.15 | 1.89% | 2,649,760.26 | 1.45% |
合计 | 155,904,505.10 | -- | 182,439,381.32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54,318,156.03 | 34.84 |
第二名 | 12,543,148.38 | 8.05 |
第三名 | 8,200,000.00 | 5.26 |
第四名 | 7,376,000.00 | 4.73 |
第五名 | 2,883,004.30 | 1.85 |
合计 | 85,320,308.71 | 54.73 |
其他说明:
5、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368,70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467,911,998.57 | 231,713,560.13 |
合计 | 468,280,698.57 | 231,713,560.13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泰安安泰燃气有限公司 | 368,700.00 | 0.00 |
合计 | 368,700.00 | 0.00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28,784,281.09 | 128,965,031.64 |
其他往来款 | 372,445,354.27 | 135,281,309.87 |
合计 | 501,229,635.36 | 264,246,341.51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32,532,781.38 | 32,532,781.38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146,969.83 | 4,146,969.83 | ||
本期转回 | 2,805,284.73 | 2,805,284.73 | ||
本期转销 | 556,829.69 | 556,829.69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33,317,636.79 | 33,317,636.7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5,757,257.82 |
其他往来款 | 138,951,989.62 |
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206,805,268.20 |
1至2年 | 100,263,837.82 |
2至3年 | 9,446,513.67 |
3年以上 | 12,444,389.26 |
3至4年 | 12,444,389.26 |
合计 | 467,911,998.57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坏账准备 | 32,532,781.38 | 4,146,969.83 | 3,362,114.42 | 33,317,636.79 |
合计 | 32,532,781.38 | 4,146,969.83 | 3,362,114.42 | 33,317,636.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154,626,466.35 | 1年以内 | 30.85% | |
第二名 | 租赁保证金及往来 | 94,451,984.59 | 1年以内20,628,406.48元,1-2年73,823,578.11元 | 18.84% | 8,413,778.13 |
第三名 | 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52,178,801.85 | 1年以内 | 10.41% | |
第四名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26,150,000.00 | 1年以内 | 5.22% | |
第五名 | 股权转让款 | 20,000,000.00 | 1年以内 | 3.99% | |
合计 | -- | 347,407,252.79 | -- | 8,413,778.13 |
6、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55,422,334.79 | 55,422,334.79 | 69,622,554.21 | 69,622,554.21 | ||
周转材料 | 397,446.43 | 397,446.43 | 864,730.07 | 864,730.07 | ||
开发成本 | 38,305,440.96 | 38,305,440.96 | 33,174,675.94 | 33,174,675.94 | ||
工程施工 | 17,944,434.97 | 17,944,434.97 | 9,739,465.81 | 9,739,465.81 | ||
合计 | 112,069,657.15 | 112,069,657.15 | 113,401,426.03 | 113,401,426.03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7、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1,114,373.88 | 469,788.99 |
待抵扣税金 | 62,691,629.08 | 97,146,563.96 |
预缴所得税 | 5,339,386.77 | 6,428,915.88 |
一年内到期的理财 | 1,000,000.00 | |
拟出售未完成交割子公司权益 | 267,261,149.22 | |
合计 | 337,406,538.95 | 104,045,268.83 |
其他说明:
8、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建造合同 | 232,548,070.17 | 9,860,113.00 | 222,687,957.17 | 264,562,770.17 | 9,860,113.00 | 254,702,657.17 | |
合计 | 232,548,070.17 | 9,860,113.00 | 222,687,957.17 | 264,562,770.17 | 9,860,113.00 | 254,702,657.17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1)2014年8月9日,本公司控制下的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签定了《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脱硝治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总建设款9000.00万元,分15年期限收回;折现值64,305,686.77元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2)2015年8月2日,本公司控制下的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签定了《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合同》,合同总建设款4500.00万元,分15年期限收回;折现值33,969,839.29元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3)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控制下的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签定了《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增补合同》,合同总建设款2250.00万元,分15年期限收回;折现值16,984,919.65元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4)2015年9月25日,本公司控制下的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合同》,合同总建设款7070.00万元,分10年期限收回;折现值61,214,574.32元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5)2015年9月20日,本公司控制下的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浮法玻璃烟气脱硫、除尘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合同》,合同总建设款3090.20万元,分5年20期限收回;折现值27,542,945.93元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6)2015年7月21日,本公司控制下的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签定了《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44t/h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投资建设及运营合同》,合同总建设款10,424.40万元,分5年60期限收回;折现值92,289,941.47元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完工。2017年4月17日,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7)2016年10月10日,本公司控制下的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硫湿电废水处理增容及运营合同》,合同总建投资款1043.98万元,分15年期限收回;折现值7,922,103.37元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8)2016年11月1日,本公司控制下的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脱硝增容改造工程合同》, 合同总建设款548.64万元,分15年期限收回;折现值4,298,517.73元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9)2016年9月14日,本公司控制下的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供热公司签订了《承德市围场县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项目-城东热源厂烟气处理工程合同》,合同总建投资款4623.70万元,分3年期限收回;折现值45,054,644.51作为公允价值,截至2019年06月30日,该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10)2017年度,本公司控制下的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炼铁北区1#高炉易地改造工程烧结机烟气脱硝工程》合同,合同总价款2860万元,约定项目验收后满一年发包人一次性支付总承包价款及资金使用费,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完工。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国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484,759.08 | -1,206,290.25 | 19,278,468.83 | ||||||||
张家口金鸿政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296,628.49 | 296,628.49 | |||||||||
内蒙古国储新能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6,984,491.65 | -1,382,753.59 | 25,601,738.06 | ||||||||
瑞弗莱克油气有限公司(REFLECTION OLL & GAS PARTNERS LTD) | 316,588,086.34 | 316,588,086.34 | 0.00 | ||||||||
泰安安泰燃气有限公司 | 215,472,790.04 | 7,693,916.88 | 737,400.00 | 222,429,306.92 | |||||||
湘潭湘衡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71,755.25 | -349,643.03 | 1,422,112.22 | ||||||||
亚太能源交易中心 | 37,569,837.21 | -94,346.72 | 37,475,490.49 |
(大连)有限公司 | |||||||||||
小计 | 619,168,348.06 | 4,660,883.29 | 306,503,745.01 | ||||||||
合计 | 619,168,348.06 | 4,660,883.29 | 306,503,745.01 |
其他说明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50,000.00 | 1,250,000.00 |
合计 | 1,250,000.00 | 1,25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315,147.96 | 72,315,147.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11,851.36 | 3,211,851.36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211,851.36 | 3,211,851.3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63,608.36 | 4,263,608.36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263,608.36 | 4,263,608.36 | ||
4.期末余额 | 71,263,390.96 | 71,263,390.9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783,385.92 | 7,783,385.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5,917.18 | 325,917.18 | ||
(1)计提或摊销 | 325,917.18 | 325,917.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109,303.10 | 8,109,303.1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3,154,087.86 | 63,154,087.8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531,762.04 | 64,531,762.0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怀安县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 2,628,243.00 | 尚未办理完毕 |
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房屋建 | 1,974,830.00 | 尚未办理完毕 |
筑物 | ||
兴安盟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 46,076,941.10 | 尚未办理完毕 |
合计 | 50,680,014.10 |
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014,795,202.57 | 6,618,573,680.35 |
固定资产清理 | 3,708.90 | 0.00 |
合计 | 6,014,798,911.47 | 6,618,573,680.3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构筑物及其他 | 城市管网 | 长输管线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56,499,537.78 | 376,894,748.29 | 4,312,919,787.72 | 2,890,672,926.88 | 472,468,370.43 | 133,608,685.21 | 50,002,924.09 | 8,893,066,980.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34,543,846.69 | 57,543,596.10 | 64,264,563.80 | 9,431,763.46 | 787,445.55 | 1,914,466.36 | 168,485,681.96 |
(1)购置 | 1,968,006.62 | 3,031,865.46 | 787,445.55 | 1,914,466.36 | 7,701,783.9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575,840.07 | 57,543,596.10 | 64,264,563.80 | 6,399,898.00 | 160,783,897.9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126,801.34 | 7,086,993.35 | 638,892,667.54 | 32,510,688.69 | 13,231,792.41 | 6,210,636.15 | 1,493,195.01 | 714,552,774.49 |
(1)处置或报废 | 15,126,801.34 | 7,086,993.35 | 638,892,667.54 | 32,510,688.69 | 13,231,792.41 | 6,210,636.15 | 1,493,195.01 | 714,552,774.49 |
4.期末余额 | 641,372,736.44 | 404,351,601.63 | 3,731,570,716.28 | 2,922,426,801.99 | 468,668,341.48 | 128,185,494.61 | 50,424,195.44 | 8,346,999,887.8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3,172,894.70 | 71,884,378.27 | 724,506,691.33 | 683,427,408.81 | 135,092,402.29 | 84,350,309.02 | 29,530,019.78 | 1,801,964,104.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86,320.88 | 7,677,779.42 | 85,510,153.63 | 39,573,639.41 | 14,371,998.88 | 4,376,869.80 | 2,821,733.50 | 164,318,495.52 |
(1)计提 | 9,986,320.88 | 7,677,779.42 | 85,510,153.63 | 39,573,639.41 | 14,371,998.88 | 4,376,869.80 | 2,821,733.50 | 164,318,495.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08,964.87 | 2,235,871.26 | 83,015,131.70 | 10,450,724.36 | 2,766,772.86 | 4,240,505.23 | 889,139.99 | 106,607,110.27 |
(1)处置或报废 | 3,008,964.87 | 2,235,871.26 | 83,015,131.70 | 10,450,724.36 | 2,766,772.86 | 4,240,505.23 | 889,139.99 | 106,607,110.27 |
4.期末余额 | 80,150,250.71 | 77,326,286.43 | 727,001,713.26 | 712,550,323.86 | 146,697,628.31 | 84,486,673.59 | 31,462,613.29 | 1,859,675,489.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1,884,791.52 | 82,943,200.75 | 352,489,752.54 | 14,741,396.99 | 426,512.06 | 43,541.99 | 472,529,195.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93,002.06 | 23,493,002.06 | ||||||
(1)计提 | 23,493,002.06 | 23,493,002.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493,002.06 | 23,493,002.06 | ||||||
(1)处置或报废 | 23,493,002.06 | 23,493,002.06 | ||||||
4.期末余额 | 21,884,791.52 | 82,943,200.75 | 352,489,752.54 | 14,741,396.99 | 426,512.06 | 43,541.99 | 472,529,195.8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9,337,694.21 | 244,082,114.45 | 2,652,079,250.48 | 2,209,876,478.13 | 307,229,316.18 | 43,272,308.96 | 18,918,040.16 | 6,014,795,202.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561,441,851.56 | 222,067,169.27 | 3,235,923,343.85 | 2,207,245,518.07 | 322,634,571.15 | 48,831,864.13 | 20,429,362.32 | 6,618,573,680.35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98,200,008.43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3)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办公设备类资产报废清理尚未完成 | 3,708.90 | 0.00 |
合计 | 3,708.90 | 0.00 |
其他说明
13、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99,252,132.19 | 974,698,058.22 |
工程物资 | 81,788,029.51 | 108,608,002.71 |
合计 | 1,081,040,161.70 | 1,083,306,060.9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管网 | 1,041,624,338.43 | 416,271,007.54 | 625,353,330.89 | 927,597,855.19 | 416,271,007.54 | 511,326,847.65 |
长输管线 | 332,598,179.10 | 29,569,414.16 | 303,028,764.94 | 377,710,595.61 | 29,569,414.16 | 348,141,181.45 |
气站 | 95,014,333.22 | 28,312,794.75 | 66,701,538.47 | 120,596,091.24 | 28,312,794.75 | 92,283,296.49 |
办公楼 | 4,168,497.89 | 4,168,497.89 | 22,946,732.63 | 22,946,732.63 | ||
合计 | 1,473,405,348.64 | 474,153,216.45 | 999,252,132.19 | 1,448,851,274.67 | 474,153,216.45 | 974,698,058.2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 | 其中:本期利息 | 本期利息资本 | 资金来源 |
资产金额 | 金额 | 占预算比例 | 计金额 | 资本化金额 | 化率 | |||||||
怀来城市管网 | 133,190,000.00 | 100,648,933.06 | 2,600,710.21 | 0.00 | 103,249,643.27 | 77.52% | 施工阶段 | 7,727,226.18 | 金融机构贷款 | |||
应张天然气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 | 1,780,248,800.00 | 261,637,609.91 | 3,605,579.05 | 265,243,188.96 | 14.90% | 施工阶段 | 4,173,465.66 | 417,087.58 | 1.57% | 其他 | ||
张家口城区管网 | 348,196,000.00 | 186,988,390.23 | 4,635,625.30 | 191,624,015.53 | 99.90% | 施工阶段 | 6,950,920.34 | 金融机构贷款 | ||||
张家口宣化城区管网 | 188,961,534.47 | 147,263,561.51 | 6,653,690.23 | 153,917,251.74 | 81.45% | 施工阶段 | 3,015,287.26 | 其他 | ||||
滨河路至京张奥物流产业园天然气中压管线 | 112,010,000.00 | 84,603,279.01 | 8,888,126.18 | 93,491,405.19 | 83.47% | 施工阶段 | 4,499,030.70 | 143,400.00 | 1.61% | 金融机构贷款 | ||
宽城城市管网 | 36,811,043.57 | 16,839,478.07 | 215,943.39 | 0.00 | 17,055,421.46 | 92.00% | 施工阶段 | 0.00 | 金融机构贷款 | |||
新泰市城区管网 | 261,104,932.50 | 9,282,465.13 | 61,171,367.83 | 50,473,471.88 | 19,980,361.08 | 98.20% | 施工阶段 | 27,601,378.24 | 4,911,555.78 | 4.90% | 金融机构贷款 | |
冀州门站-北漳淮乡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99,949,800.00 | 52,092,010.80 | 15,677,660.13 | 67,769,670.93 | 52.12% | 施工阶段 | 4,919,177.29 | 320,512.82 | 6.50% | 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2,960,472,110.54 | 859,355,727.72 | 103,448,702.32 | 50,473,471.88 | 912,330,958.16 | -- | -- | 58,886,485.67 | 5,792,556.18 | -- |
(3)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专用材料 | 75,099,702.99 | 75,099,702.99 | 88,867,612.56 | 88,867,612.56 | ||
专用设备 | 6,688,326.52 | 6,688,326.52 | 19,740,390.15 | 19,740,390.15 | ||
合计 | 81,788,029.51 | 81,788,029.51 | 108,608,002.71 | 108,608,002.71 |
其他说明:
说明:经公司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及“LNG 和 CNG 加气站项目”。 并将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9,118.88 万元(不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管道经营权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2,575,592.58 | 2,640,000.00 | 5,872,320.00 | 4,437,884.36 | 31,300,000.00 | 55,089,450.00 | 671,915,246.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45,547.77 | 405,831.70 | 36,551,379.47 | ||||
(1)购置 | 36,145,547.77 | 405,831.70 | 36,551,379.4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3,659,174.43 | 63,659,174.43 | |||||
(1)处置 | 63,659,174.43 | 63,659,174.43 | |||||
4.期末余额 | 545,061,965.92 | 2,640,000.00 | 5,872,320.00 | 4,843,716.06 | 31,300,000.00 | 55,089,450.00 | 644,807,451.9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9,688,778.67 | 2,047,732.32 | 3,414,463.84 | 2,350,452.61 | 11,488,322.63 | 1,224,995.94 | 70,214,746.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87,406.93 | 66,000.00 | 199,999.98 | 239,696.32 | 370,370.40 | 194,222.10 | 6,757,695.73 |
(1)计提 | 5,737,685.38 | 66,000.00 | 199,999.98 | 239,696.32 | 370,370.40 | 194,222.10 | 6,757,695.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14,246.25 | 4,814,246.25 | |||||
(1)处置 | 4,814,246.25 | 4,814,246.25 | |||||
4.期末余额 | 50,561,939.35 | 2,113,732.32 | 3,614,463.82 | 2,590,148.93 | 11,858,693.03 | 1,419,218.04 | 72,158,195.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4,500,026.57 | 526,267.68 | 2,257,856.18 | 2,253,567.13 | 19,441,306.97 | 53,670,231.96 | 572,649,256.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2,886,813.91 | 592,267.68 | 2,457,856.16 | 2,087,431.75 | 19,811,677.37 | 53,864,454.06 | 601,700,500.9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203,555,388.42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威海燃气资产组 | 127,211,332.41 | 127,211,332.41 | ||||
宽城金鸿燃气资产组 | 104,869,329.81 | 104,869,329.81 | ||||
苏州天泓燃气资产组 | 99,311,315.21 | 99,311,315.21 | 0.00 |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资产组 | 86,530,822.72 | 86,530,822.72 | ||||
衡阳西纳天然气资产组 | 25,272,539.84 | 25,272,539.84 | ||||
荆门金鸿和瑞燃气资产组 | 23,672,487.61 | 23,672,487.61 |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资产组 | 17,157,634.39 | 17,157,634.39 | ||||
青铜峡市中青油气销售资产组 | 9,904,382.46 | 9,904,382.46 | ||||
张家口市鸿泰管道工程安装资产组 | 6,025,254.95 | 6,025,254.95 | ||||
巨鹿县中诚隆缘燃气资产组 | 2,607,381.66 | 2,607,381.66 | ||||
韶山中油金鸿燃气资产组 | 1,096,051.85 | 1,096,051.85 | ||||
张家口国储天燃气管道资产组 | 792,227.91 | 792,227.91 | ||||
泰安市汶泰燃气资产组 | 705,534.87 | 705,534.87 | 0.00 | |||
衡东中油金鸿资产组 | 115,505.84 | 115,505.84 | ||||
山东万通天然气 | 55,167.03 | 55,167.03 |
资产组 | ||||||
寿光乐义华玺天然气利用资产组 | 52,074,548.00 | 52,074,548.00 | 0.00 | |||
茶陵中油金鸿燃气资产组 | 30,593,300.37 | 30,593,300.37 | ||||
张家口宣化金鸿液化石油气资产组 | 2,505,188.08 | 2,505,188.08 | ||||
张家口市宣化中油燃气设备经销服务资产组 | 1,554,578.92 | 1,554,578.92 | ||||
张家口嘉泰物业服务资产组 | 143,222.75 | 143,222.75 | ||||
张家口茂源林木种业资产组 | 5,837,810.74 | 5,837,810.74 | ||||
合计 | 598,035,617.42 | 152,091,398.08 | 445,944,219.34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宽城金鸿燃气资产组 | 100,322,278.51 | 100,322,278.51 |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资产组 | 86,530,822.72 | 86,530,822.72 | ||||
苏州天泓燃气资产组 | 26,210,962.11 | 26,210,962.11 | 0.00 | |||
张家口市鸿泰管道工程安装资产组 | 6,025,254.95 | 6,025,254.95 | ||||
巨鹿县中诚隆缘燃气资产组 | 2,607,381.66 | 2,607,381.66 | ||||
张家口宣化金鸿液化石油气资产组 | 2,505,188.08 | 2,505,188.08 | ||||
张家口市宣化中油燃气设备经销 | 1,554,578.92 | 1,554,578.92 |
服务资产组 | ||||||
张家口嘉泰物业服务资产组 | 143,222.75 | 143,222.75 | ||||
张家口茂源林木种业资产组 | 5,837,810.74 | 5,837,810.74 | ||||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 | 9,890,687.70 | 9,890,687.70 | ||||
合计 | 241,628,188.14 | 26,210,962.11 | 215,417,226.03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2019年6月30日商誉所在资产组没有产生明显变化,故本次公司在综合评估相信息的基础上没有专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租 | 1,120,063.92 | 1,090,320.68 | 1,228,140.82 | 982,243.78 | |
融资顾问费 | 12,242,369.26 | 940,334.38 | 11,302,034.88 | ||
融资租赁手续费 | 13,874,841.87 | 3,320,512.82 | 10,554,329.05 | ||
占地补偿费 | 74,166.47 | 74,166.47 | |||
装修费 | 19,667,441.97 | 4,706,385.00 | 14,961,056.97 | ||
合计 | 46,978,883.49 | 1,090,320.68 | 10,195,373.02 | 37,873,831.15 |
其他说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3,410,456.94 | 20,550,300.53 | 82,789,241.42 | 20,230,903.5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0,885,568.28 | 7,721,392.07 | 31,061,563.30 | 7,765,390.81 |
可抵扣亏损 | 9,976,678.43 | 2,494,169.61 | 9,976,678.43 | 2,494,169.61 |
预收账款纳税调整 | 3,097,485.00 | 774,371.25 | 12,764,166.95 | 3,191,041.74 |
递延收益 | 5,476,627.33 | 1,369,156.83 | 5,941,423.81 | 1,485,355.95 |
合计 | 142,846,815.98 | 32,909,390.29 | 142,533,073.91 | 35,166,861.6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9,524,158.24 | 14,881,039.56 | 59,524,158.24 | 14,881,039.56 |
固定资产折旧调整 | 6,413,419.80 | 1,603,354.95 | 6,955,398.92 | 1,738,849.72 |
合计 | 65,937,578.04 | 16,484,394.51 | 66,479,557.16 | 16,619,889.2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909,390.29 | 35,166,861.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484,394.51 | 16,619,889.28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04,391,334.19 | 104,391,334.19 | 81,574,612.76 | 81,574,612.76 | ||
预付土地款 | 21,237,875.00 | 21,237,875.00 | ||||
合计 | 104,391,334.19 | 104,391,334.19 | 102,812,487.76 | 102,812,487.76 |
其他说明: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8,599,628.13 | 1,108,399,930.11 |
抵押借款 | 227,478,985.00 | 213,500,000.00 |
保证借款 | 1,310,900,081.66 | 621,322,729.80 |
合计 | 1,736,978,694.79 | 1,943,222,659.9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
1.截止2019年0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形成余额11100万元。
2.截止2019年06月30日未达到终止确认条件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形成余额1160.00 万元。
3.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取得一年期银行借款,截止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4,399.96万元。
4.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由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取得一年期银行借款,截止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700.00万元。
5.怀来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由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取得一年期银行借款,截止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
6.湘潭县中油新兴燃气有限公司由营业收费权质押,取得一年期银行借款,截止2019年06月30日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抵押借款:
1.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以加气站土地为抵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借款余额为3597.90万元。
2.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土地及宁阳金鸿土地房产抵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借款余额为
750.00万元。
3. 宽城金鸿燃气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抵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
4.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宣化县金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不动产权抵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5,500.00万元。
5. 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取得一年期银行借款,截止2019年6月30日贷款余额为2499.9985万元。
6. 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抵押;截止2019年06月30日的借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7.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以不动产土地抵押;截止2019年06月30日的借款余额为400.00万元。
保证借款: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短期借款中保证借款余额为131,090.01万元,均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附注
十、(五)、2关联方担保情况。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262,895,664.96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24,999,985.00 | 5.66% | 2019年05月08日 | 5.66%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6,917,151.83 | 4.80% | 2018年08月10日 | 7.19%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8.18% | 2019年06月13日 | 12.27% |
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43,999,628.13 | 8.27% | 2019年06月13日 | 12.40%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35,979,000.00 | 5.00% | 2019年05月25日 | 5.00%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5,999,900.00 | 5.03% | 2018年09月12日 | 5.03%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6.30% | 2019年01月16日 | 18.00%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6.30% | 2019年01月16日 | 18.00% |
合计 | 262,895,664.96 | -- | -- | -- |
其他说明:
20、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8,000,000.00 | 40,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00 | |
合计 | 28,000,000.00 | 60,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购款 | 366,915,243.51 | 384,221,833.32 |
工程款 | 481,749,801.88 | 470,022,642.86 |
其他 | 32,379,528.72 | 40,979,421.37 |
合计 | 881,044,574.11 | 895,223,897.5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2、预收款项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燃气安装 | 78,811,214.26 | 114,326,433.19 |
燃气销售 | 141,041,255.10 | 243,165,008.80 |
环保业务及其他 | 12,873,478.33 | 24,204,658.52 |
合计 | 232,725,947.69 | 381,696,100.51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0,477,291.06 | 176,541,020.82 | 179,760,321.68 | 37,257,990.2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 952,560.47 | 20,219,386.37 | 20,409,246.67 | 762,700.17 |
存计划 | ||||
合计 | 41,429,851.53 | 196,760,407.19 | 200,169,568.35 | 38,020,690.3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9,270,818.63 | 151,386,629.53 | 154,259,420.35 | 36,398,027.81 |
2、职工福利费 | 4,966.17 | 8,295,968.57 | 8,287,347.58 | 13,587.16 |
3、社会保险费 | 458,113.69 | 9,171,360.03 | 9,324,523.12 | 304,950.6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1,241.39 | 7,637,798.78 | 7,800,073.49 | 278,966.68 |
工伤保险费 | 7,613.84 | 957,783.16 | 953,988.59 | 11,408.41 |
生育保险费 | 9,258.46 | 522,888.42 | 517,571.37 | 14,575.51 |
补充医疗保险 | 0.00 | 52,889.67 | 52,889.67 | 0.00 |
4、住房公积金 | 672,753.59 | 7,647,002.52 | 7,848,970.46 | 470,785.6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0,638.98 | 40,060.17 | 40,060.17 | 70,638.98 |
6、短期带薪缺勤 | 0.00 | 0.00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0.00 | 0.00 | ||
合计 | 40,477,291.06 | 176,541,020.82 | 179,760,321.68 | 37,257,990.2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93,055.29 | 19,668,688.39 | 19,853,996.38 | 707,747.30 |
2、失业保险费 | 59,505.18 | 550,697.98 | 555,250.29 | 54,952.87 |
合计 | 952,560.47 | 20,219,386.37 | 20,409,246.67 | 762,700.17 |
其他说明:
24、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973,593.02 | 24,416,987.04 |
企业所得税 | 49,216,664.71 | 89,616,558.04 |
个人所得税 | 1,064,343.44 | 473,979.36 |
土地使用税 | 158,415.71 | 296,758.04 |
房产税 | 196,584.75 | 444,317.42 |
其他税金 | 3,998,392.09 | 6,257,286.86 |
合计 | 65,607,993.72 | 121,505,886.76 |
其他说明: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30,286,822.35 | 76,935,155.96 |
应付股利 | 21,240,251.96 | 21,240,251.96 |
其他应付款 | 663,154,606.24 | 688,528,968.03 |
合计 | 814,681,680.55 | 786,704,375.95 |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债券利息 | 51,833,333.20 | 35,049,149.88 |
贷款利息 | 21,232,846.18 | 1,554,252.01 |
超短融利息 | 1,331,754.15 | 1,331,754.15 |
中期票据利息 | 55,888,888.82 | 38,999,999.92 |
合计 | 130,286,822.35 | 76,935,155.96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张家口中国银行 | 1,642,638.68 | 公司暂无支付银行利息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 | 4,917,510.24 | 公司暂无支付银行利息资金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823,144.03 | 公司暂无支付银行利息资金 |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 135,066.18 | 公司暂无支付银行利息资金 |
合计 | 7,518,359.13 | --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1,240,251.96 | 21,240,251.96 |
合计 | 21,240,251.96 | 21,240,251.9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6,414,783.23 | 14,603,260.71 |
应计未付费用 | 3,422,191.41 | 8,049,152.38 |
单位其他往来款 | 140,479,901.87 | 208,317,451.57 |
员工其他往来款 | 10,419,951.67 | 33,680,116.08 |
股权转让暂收款 | 257,633,400.00 | 188,150,000.00 |
其他 | 25,286,598.18 | 27,231,207.41 |
拆入资金 | 209,497,779.88 | 208,497,779.88 |
合计 | 663,154,606.24 | 688,528,968.0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27,915,878.03 | 550,404,829.07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6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78,633,556.77 | 41,888,650.12 |
合计 | 2,406,549,434.80 | 1,392,293,479.19 |
其他说明:
27、其他流动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融资券 | ||
股转债 | 7,042,099.14 | 7,043,475.28 |
中央预算内西部县城供气设施建设补助-衡山 | 300,000.00 | 300,000.00 |
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韶山 | 250,000.00 | 250,000.00 |
供气基础设施建设-祁东 | 250,000.00 | 250,000.00 |
供气基础设施建设-衡阳天然气 | 279,000.00 | 279,000.00 |
土地拆迁-威海燃气 | 581,270.00 | 581,270.00 |
供气基础设施建设-湘潭 | 30,000.00 | 30,000.00 |
短期融资租赁款 | 7,546,434.52 | 37,546,434.52 |
合计 | 16,278,803.66 | 46,280,179.8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31,549,000.00 | 489,449,000.00 |
抵押借款 | 118,500,000.00 | 154,500,000.00 |
保证借款 | 560,233,853.72 | 716,395,481.00 |
合计 | 1,210,282,853.72 | 1,360,344,481.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
1.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以张家口宣化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作为质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借款本金金额为8,600.00万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为4,700万元。
2.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关联方的天然气输气管道的收费权为质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47,384.9万元,其中将于一年以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10,580.00万元。
抵押借款:
1.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张家口城市管道及沟槽为抵押,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11,650万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4,600万元。
2.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万全公司、怀安公司部分管网为抵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1,600.00万元。
3. 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怀来中油房产、怀安公司土地、阳原公司管网为抵押,截止2019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1,600.00万元。
保证借款:
1.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长期借款中保证借款余额为108,184.97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
款金额为39,711.59万元。保证借款均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十、(五)、2关联方担保情况。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9、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5金鸿债 | 0.00 | 400,000,000.00 |
16中油金鸿MTN001 | 0.00 | 400,000,000.00 |
合计 | 800,000,000.00 |
30、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79,939,976.14 | 629,378,623.37 |
专项应付款 | 7,560,915.31 | 8,364,268.81 |
合计 | 487,500,891.45 | 637,742,892.18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然气管道建设国债资金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613,573,532.91 | 626,267,273.4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78,633,556.77 | 41,888,650.12 |
合计 | 479,939,976.14 | 629,378,623.37 |
其他说明:
1.1999年6月17日衡阳天然气与衡阳市财政局签订《关于利用转贷资金实施建设项目的协议》,借入国债资金35,000,000.00元和10,000,000.00元用于衡阳市液化石油气混空气工程项目建设;
2.应付融资租赁款详见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一)重要承诺事项。
(2)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搬迁房屋补贴 | 8,364,268.81 | 803,353.50 | 7,560,915.31 | ||
合计 | 8,364,268.81 | 803,353.50 | 7,560,915.31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城际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偿拆除1008.64平米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金额936.4145万元;拆除120.67立方米围墙及附属设施,补偿金额
13.5635万元,共计949.978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规定,拆迁补偿形成资产的应按照资产使用年限分期确认损益,由于企业搬迁重建尚未完成,部分资产尚未开始建设,因此按照已重建形成资产本年计提折旧的金额冲减专项应付款,转入其他收益。年初摊销余额8,364,268.81元,2019年1-6月拆迁重建资产摊销折旧803,353.5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待摊销余额7,560,915.31元。
3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026,933.35 | 4,000,000.00 | 1,476,627.33 | 23,550,306.02 | |
合计 | 21,026,933.35 | 4,000,000.00 | 1,476,627.33 | 23,550,306.0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衡阳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 4,808,500.00 | 4,000,000.00 | 139,500.00 | 8,66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湘潭配套基 | 505,000.00 | 0.00 | 15,000.00 | 4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础设施补助 | ||||||||
西部县城供气设施建设补助 | 3,300,000.00 | 0.00 | 150,000.00 | 3,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韶山天然气储配站搬迁及新建补助 | 3,208,333.33 | 0.00 | 125,000.00 | 3,08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燃气管网建设补助 | 298,750.00 | 0.00 | 0.00 | 29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祁东县供气基础设施 | 3,000,000.02 | 0.00 | 147,225.00 | 2,852,775.02 | 与资产相关 | |||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土地拆迁补偿 | 2,906,350.00 | 0.00 | 435,952.50 | 2,470,397.50 | 与资产相关 | |||
厂房搬迁补贴 | 2,000,000.00 | 0.00 | 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小慢岭金鸿加气站启动资金 | 1,000,000.00 | 0.00 | 463,949.83 | 536,050.17 | 与资产相关 | |||
十三五863大气专项补助 | 668,000.00 | 668,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1,026,933.35 | 4,668,000.00 | 2,144,627.33 | 23,550,306.02 |
其他说明: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80,408,797.00 | 680,408,797.00 |
其他说明:
33、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89,457,819.44 | 182,497.55 | 1,589,640,316.99 |
合计 | 1,589,457,819.44 | 182,497.55 | 1,589,640,316.9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4、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0.00 | 7,728,748.11 | 2,015,145.54 | 5,713,602.57 |
合计 | 0.00 | 7,728,748.11 | 2,015,145.54 | 5,713,602.5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8,979,283.42 | 0.00 | 0.00 | 108,979,283.42 |
合计 | 108,979,283.42 | 0.00 | 0.00 | 108,979,283.4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7,874,774.95 | 1,735,674,301.9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7,874,774.95 | 1,735,674,301.9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9,035,237.13 | -1,586,189,778.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09,747.99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160,462.18 | 147,874,774.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21,424,082.31 | 1,786,974,343.16 | 2,010,103,399.15 | 1,588,981,512.29 |
其他业务 | 20,360,300.62 | 10,352,160.73 | 37,834,081.59 | 18,468,217.49 |
合计 | 2,041,784,382.93 | 1,797,326,503.89 | 2,047,937,480.74 | 1,607,449,729.78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 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收入 | 合计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041,784,382.93 | 2,041,784,382.93 | ||
其中: | ||||
湖南地区 | 733,067,466.79 | 733,067,466.79 | ||
山东地区 | 154,111,284.19 | 154,111,284.19 | ||
河北地区 | 564,951,563.75 | 564,951,563.75 | ||
内蒙地区 | 8,498,686.35 | 8,498,686.35 | ||
山西地区 | 66,478,047.58 | 66,478,047.58 | ||
黑龙江地区 | 396,747.31 | 396,747.31 | ||
陕西地区 | 34,241,813.88 | 34,241,813.88 | ||
北京地区 | 11,945,096.06 | 11,945,096.06 | ||
宁夏地区 | 92,385,360.73 | 92,385,360.73 | ||
湖北地区 | 251,642,281.31 | 251,642,281.31 | ||
江苏地区 | 124,066,034.98 | 124,066,034.98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18,575.28 | 3,629,001.17 |
教育费附加 | 2,900,785.89 | 2,908,246.63 |
房产税 | 858,707.06 | 991,338.36 |
土地使用税 | 1,732,401.15 | 1,671,008.94 |
车船使用税 | 86,011.33 | 141,188.80 |
印花税 | 650,424.94 | 748,395.90 |
其他 | 2,519,882.62 | 3,651,849.16 |
矿产资源过境税 | 364,956.10 | 500,395.37 |
合计 | 11,531,744.37 | 14,241,424.33 |
其他说明:
39、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 | 29,583,070.93 | 25,187,917.97 |
折旧费 | 3,203,063.45 | 2,833,086.47 |
差旅费 | 489,577.39 | 933,354.54 |
办公费 | 3,389,947.41 | 2,801,870.80 |
招待费 | 902,223.92 | 870,613.15 |
运输费 | 363,047.63 | 20,712.76 |
广告费 | 1,437,137.52 | 997,546.62 |
物料消耗 | 1,864,614.00 | 3,379,691.17 |
其他费用 | 890,184.95 | 1,030,220.86 |
合计 | 42,122,867.20 | 38,055,014.34 |
其他说明:
40、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 | 82,500,770.76 | 62,406,571.27 |
折旧费 | 13,336,320.82 | 11,296,161.22 |
无形资产摊销 | 2,968,746.88 | 2,401,831.31 |
差旅费 | 2,053,895.74 | 3,016,223.99 |
办公费 | 15,456,290.50 | 13,519,396.77 |
招待费 | 4,589,809.47 | 4,294,785.50 |
咨询顾问费 | 168,869.01 | 2,936,144.98 |
中介机构费用 | 5,493,157.58 | 2,890,233.39 |
租赁费 | 4,125,926.59 | 3,873,945.50 |
其他费用 | 1,372,357.80 | 427,102.17 |
合计 | 132,066,145.15 | 107,062,396.10 |
其他说明:
41、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 | 3,124,500.96 | 3,189,188.94 |
差旅费 | 133,893.75 | 120,275.40 |
办公费 | 242,955.69 | 185,361.25 |
无形资产摊销 | 66,000.00 | |
直接材料 | 1,569,475.59 | 1,454,784.22 |
咨询费 | 80,000.00 | |
其他 | 92,042.24 | 471,698.10 |
合计 | 5,162,868.23 | 5,567,307.91 |
其他说明:
42、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97,829,999.54 | 139,115,990.26 |
减:利息收入 | 4,314,091.81 | 6,344,788.99 |
汇兑损益 | ||
手续费及其他 | 5,540,911.27 | 5,901,881.21 |
合计 | 199,056,819.00 | 138,673,082.48 |
其他说明:
43、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输业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 4,503,661.49 | 5,582,569.23 |
拆迁补助 | 1,632,671.00 | 1,554,970.68 |
零星补助 | 83,000.00 | 102,117.18 |
十三五863大气专项补助 | 668,000.00 | |
政府安置人员补助-试岗补助金 | 98,453.80 | 256,527.27 |
衡山县天然气利用工程 | 150,000.00 | 150,000.00 |
湘潭配套基础设施补助 | 15,000.00 | |
韶山天然气二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 125,000.00 | 125,000.00 |
祁东县天然气利用工程 | 125,000.00 | 125,000.00 |
物流园项目发展基金 | 6,187,200.00 | |
八项措施企业创新类资金 | 350,000.00 | |
衡阳市2015年保障性住房小区外燃气管网 | 139,500.00 | 139,500.00 |
冬季保供燃气补贴 | 3,000,000.00 | 3,520,000.00 |
采暖锅炉煤改清洁能源补贴 | 160,000.00 | |
合计 | 16,887,486.29 | 11,905,684.36 |
44、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60,883.29 | 25,349,050.2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310,503.98 | 108,693,258.35 |
理财收益 | 37,436.62 | 100,202.89 |
合计 | 7,008,823.89 | 134,142,511.52 |
其他说明: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43,015.70 | |
应收帐款坏账损失 | -330,342.87 |
合计 | -1,673,358.57 |
其他说明:
46、资产减值损失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3,475,859.75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3,094,841.26 | |
合计 | -23,094,841.26 | -3,475,859.75 |
其他说明: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 1,558,600.58 | 296,248.24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利得 | 0.00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0.00 | 0.00 | |
接受捐赠 | 0.00 | 0.00 | |
政府补助 | 0.00 | 0.00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0.00 | 145,794.69 | |
其它 | 103,926.76 | 275,518.49 | 103,926.76 |
合计 | 103,926.76 | 421,313.18 | 103,926.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损失 | 0.00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0.00 | 0.00 | |
对外捐赠 | 79,414.20 | 80,698.68 | 79,414.2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或报废损失 | 66,484.27 | 97,232.81 | 66,484.27 |
其他 | 956,205.94 | 299,766.48 | 956,205.94 |
合计 | 1,102,104.41 | 477,697.97 | 1,102,104.41 |
其他说明: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745,588.35 | 88,866,370.2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21,976.61 | 1,026,219.21 |
合计 | 39,623,611.74 | 89,892,589.4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5,794,031.6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859,585.4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3,789.5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543,846.4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8,470,340.42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1,165,220.82 |
所得税费用 | 39,623,611.74 |
其他说明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往来款 | 68,242,826.20 | 85,912,465.78 |
政府补助 | 14,042,704.88 | 1,290,436.00 |
保证金 | 3,600.00 | 3,702,644.97 |
利息收入 | 538,676.34 | 1,955,748.06 |
合计 | 82,827,807.42 | 92,861,294.8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55,462,743.49 | 49,279,089.76 |
付往来款 | 104,264,757.70 | 150,550,107.28 |
保证金 | 6,656,606.72 | 19,934,683.00 |
合计 | 166,384,107.91 | 219,763,880.0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投资意向金 | ||
股权出让预收款 | 124,483,400.00 | |
理财产品 | 11,600,000.00 | 14,200,000.00 |
合计 | 136,083,400.00 | 14,2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12,500,000.00 | 6,200,000.00 |
投资意向金 | ||
合计 | 12,500,000.00 | 6,2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融资券 | ||
内部票据贴现 | 50,733,589.87 | 274,905,592.67 |
票据保证金退回 | 10,000,000.00 | 66,457,576.25 |
售后融资租赁 | 630,000,000.00 | |
租赁保证金转回 | 65,277.00 | |
收到的外部拆借资金 | 30,000,000.00 | 320,100,000.00 |
合计 | 90,733,589.87 | 1,291,528,445.9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费 | 34,209,828.52 | 79,446,293.86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31,500,000.00 | |
股权债兑付 | 24,408.88 | 116,760.24 |
融资顾问费 | 19,425,000.00 | |
已贴现内部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 18,000,000.00 | 95,170,000.00 |
融资票据到期兑付 | 20,000,000.00 | 306,605,618.66 |
募集资金中介及手续费 | 704,515.07 | |
偿还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00,000.00 | |
偿还外部拆入资金 | 29,000,000.00 | |
合计 | 101,234,237.40 | 1,532,968,187.8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85,417,643.37 | 189,808,135.9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768,199.83 | 3,475,859.7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7,711,385.25 | 147,189,600.37 |
无形资产摊销 | 1,943,449.48 | 6,431,773.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998,364.32 | 21,302,507.3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58,600.58 | -344,810.1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3,070,407.73 | 139,115,990.2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08,823.89 | -134,142,511.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57,471.38 | 890,724.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5,494.77 | -135,494.7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1,768.88 | -34,148,913.1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335,808.29 | 240,051,977.1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096,941.88 | -227,274,098.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393,234.43 | 352,220,740.7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5,246,490.93 | 164,253,936.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5,509,232.55 | 608,767,464.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262,741.62 | -444,513,527.86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7,473,039.25 |
其中: | -- |
泰安市汶泰燃气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 76,473,039.25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652,217.74 |
其中: | -- |
泰安市汶泰燃气有限公司 | 502,752.02 |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 3,149,465.72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83,820,821.51 |
其他说明: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5,246,490.93 | 195,509,232.55 |
其中:库存现金 | 1,220,375.70 | 678,270.3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4,026,115.23 | 195,860,163.0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246,490.93 | 195,509,232.55 |
其他说明: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77.66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160.00 | 借款质押 |
存货 | 0.00 | |
固定资产 | 109,245.95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3,270.54 | 借款抵押 |
货币资金 | 1,272.53 | 冻结资金 |
固定资产 | 220.27 | 法院冻结 |
无形资产 | 3,172.21 | 法院冻结 |
应收账款 | 4,308.00 | 借款质押 |
股权 | 33,830.00 | 法院冻结 |
股权 | 189,000.00 | 股权质押 |
合计 | 357,357.16 | -- |
其他说明:
说明1: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5000万元被查封,截至报表日股权尚未解封。说明2: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
支行诉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13500万元被查封,截至报表日股权尚未解封。说明3:因辽宁大型钢管有限公司诉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欠辽宁大型钢管公司货款一案,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1530万元被查封,截至报表日股权尚未解封。说明4: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股权9,800.00万元和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4,000.00万元被查封,截至报表日股权尚未解封。说明5:根据《清偿方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偿还“16 中油金鸿 MTN001”的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其控制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50%的股权(对应 6.9 亿元注册资本)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报表日股权尚未解除质押。根据《清偿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偿还“15 金鸿债” 的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其控制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50%的股权(对应 6.9 亿元注册资本)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报表日股权尚未解除质押。说明6:为确保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MSFL-2018-0056-S-H”)的切实履行,公司全资孙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控制的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对应5亿元注册资本)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报表日股权尚未解除质押。说明7:因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办理贷款,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威海燃气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对应1000万元注册资本)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报表日股权尚未解除质押。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完成了处置南通建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建坤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苏州平庄工业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泰安市汶泰燃气有限公司。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湖南省衡阳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环境工程 | 100.00% | 100.00% | 企业合并 |
南京金鸿惠和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 | 能源行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油金鸿东北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省 | 辽宁省 | 能源行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湖南省衡阳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 | 山东省泰安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油金鸿黑龙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市 | 黑龙江大庆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国基础建设(泰安)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中国基础建设(新泰)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抚顺中油金鸿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省抚顺市 | 辽宁省抚顺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51.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肥城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巨鹿县中诚隆缘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邢 | 河北邢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山东万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55.00% | 55.00% | 企业合并 |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企业合并 |
聊城开发区金鸿 | 山东省聊城市 | 山东省聊城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天然气有限公司 |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 | 山东省泰安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衡水市 | 河北省衡水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80.00% | 80.00% | 设立或投资 |
阳原金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延安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陕西省 | 陕西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64.00% | 64.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呼伦贝尔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宣化县金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万全区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榆林中油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陕西省 | 陕西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怀安县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怀来县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60.00% | 6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国储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企业合并 |
怀来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蔚县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崇礼区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应张天然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气有限公司 |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80.00% | 80.00% | 设立或投资 |
兴安盟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内蒙乌兰浩特 | 内蒙乌兰浩特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65.00% | 65.00% | 设立或投资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山西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50.00% | 50.00% | 设立或投资 |
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67.00% | 67.00% | 企业合并 |
怀来金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集中供热 | 51.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金鸿富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能源科学技术研发与服务 | 51.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赤城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科右前旗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衡阳中油金鸿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衡阳市金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天然气加气站进行投资、建设与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常宁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韶山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衡山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衡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企业合并 |
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 | 湖北省 | 湖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60.00% | 60.00% | 企业合并 |
衡阳西纳天然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企业合并 |
湘潭县中油新兴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衡阳市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物业管理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衡阳市金竞矿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矿产品销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湖南金新售电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供电服务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74.00% | 74.00% | 设立或投资 |
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环境工程 | 68.00% | 68.00% | 企业合并 |
北京科博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环境工程 | 60.00% | 60.00% | 企业合并 |
山东正实同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山东省济南市 | 环境工程 | 60.00% | 60.00% | 企业合并 |
山西正实同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 | 山西省太原市 | 环境工程 | 55.00% | 55.00% | 企业合并 |
湖南金创通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50.00% | 50.00% | 设立或投资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企业合并 |
衡阳国能置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00.00% | 企业合并 |
河南蔚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河南省 | 环境工程 | 68.00% | 68.00% | 企业合并 |
青铜峡市中青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 宁夏吴忠市 | 宁夏吴忠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60.00% | 60.00% | 企业合并 |
湖北蓝祥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省广水市 | 湖北省广水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60.00% | 60.00% | 企业合并 |
唐山市丰润区众源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 | 河北省唐山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新田县金鸿华悦天然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湖南省永州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市鸿泰管道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工程安装 | 80.00% | 80.00% | 企业合并 |
耒阳国储能源压缩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耒阳市 | 湖南省耒阳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51.00% | 51.00% | 企业合并 |
衡东大浦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湖南省衡阳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72.00% | 72.00% | 设立或投资 |
泰安港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 | 山东省泰安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80.00% | 80.00% | 设立或投资 |
河北中油金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新能源技术开发、电力销售、分布式能源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下花园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 | 河北省张家口 | 城市管网建设与燃气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宿迁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城市管网建设与燃气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耒阳大市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耒阳市 | 湖南省耒阳市 | 城市管网建设与燃气供应 | 51.00% | 51.00% | 设立或投资 |
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湖南省茶陵县 | 湖南省茶陵县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企业合并 |
盐城中油海富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省盐城市 | 江苏省盐城市 | 天然气销售 | 70.00% | 70.00% | 设立或投资 |
北京蓝科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环境工程 | 55.00% | 55.00% | 设立或投资 |
佳木斯金鸿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北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北县 | 河北省张北县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鸿华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新能源氢能技术开发 | 70.00% | 70.00% | 设立或投资 |
河北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河北省承德市 | 河北省承德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中油金鸿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能源技术开发与服务 | 100.00%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张家口宣化金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批发和零售业 | 80.00% | 80.00% | 企业合并 |
张家口市宣化中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批发和零售业 | 80.00% | 80.00% | 企业合并 |
油燃气设备经销服务有限公司 | ||||||
张家口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房地产业 | 80.00% | 80.00% | 企业合并 |
张家口茂源林木种业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农、林、牧、渔业 | 80.00% | 80.00% | 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泰安港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0.00% | -1,017,912.77 | 34,703,262.83 |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6.00% | -7,410,568.94 | 45,188,227.50 |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00% | -571,248.07 | -14,847,408.08 | |
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 | 40.00% | 4,410,731.12 | 77,165,821.38 | |
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33.00% | -2,473,630.94 | 10,114,415.4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泰安港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19,334,343.70 | 51,096,283.64 | 270,430,627.34 | 96,914,313.19 | 0.00 | 96,914,313.19 | 186,778,007.89 | 47,191,153.22 | 233,969,161.11 | 55,363,283.13 | 0.00 | 55,363,283.13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179,346,712.40 | 577,097,451.39 | 756,444,163.79 | 557,043,289.31 | 25,599,999.48 | 582,643,288.79 | 152,438,576.59 | 531,172,534.16 | 683,611,110.75 | 481,911,131.10 | 0.00 | 481,911,131.10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158,989,336.81 | 266,010,087.93 | 424,999,424.74 | 428,736,465.14 | 70,500,000.00 | 499,236,465.14 | 176,852,812.94 | 265,736,565.86 | 442,589,378.80 | 423,470,178.85 | 90,500,000.00 | 513,970,178.85 |
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 | 182,430,535.55 | 124,578,584.57 | 307,009,120.12 | 114,094,566.66 | 0.00 | 114,094,566.66 | 165,825,124.92 | 126,494,303.70 | 292,319,428.62 | 114,931,702.96 | 0.00 | 114,931,702.96 |
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69,470,805.01 | 156,080,603.05 | 225,551,408.06 | 194,901,664.15 | 0.00 | 194,901,664.15 | 72,942,172.13 | 159,500,727.35 | 232,442,899.48 | 194,297,304.24 | 0.00 | 194,297,304.24 |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泰安港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3,981,355.97 | -5,089,563.83 | -5,089,563.83 | 26,642,938.96 | 5,226,135.18 | 91,067.38 | 91,067.38 | 629,008.12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52,695,171.48 | -28,502,188.24 | -28,502,188.24 | 25,066,607.51 | 83,217,967.61 | 3,884,801.09 | 3,884,801.09 | 89,328,849.01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113,364,752.75 | -2,856,240.35 | -2,856,240.35 | -2,062,793.54 | 98,021,250.30 | 2,078,030.20 | 2,078,030.20 | -46,273,207.58 |
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 | 360,069,434.39 | 11,026,827.80 | 11,026,827.80 | 641,976.83 | 261,869,286.87 | 8,186,431.66 | 8,186,431.66 | -10,897,262.23 |
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4,504,558.94 | -7,495,851.33 | -7,495,851.33 | 981,325.49 | 6,341,877.87 | -3,300,361.82 | -3,300,361.82 | -1,737,652.68 |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泰安安泰燃气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 | 山东省泰安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69,533,921.37 | 66,868,915.23 |
非流动资产 | 132,239,078.75 | 126,022,309.56 |
资产合计 | 201,773,000.12 | 192,891,224.79 |
流动负债 | 31,815,332.45 | 42,634,572.48 |
非流动负债 | 13,439,240.38 | 10,839,801.00 |
负债合计 | 45,254,572.83 | 53,474,373.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56,518,427.29 | 139,416,851.3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6,694,029.37 | 68,314,257.14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22,429,306.92 | 215,472,790.04 |
营业收入 | 187,940,555.04 | 154,652,670.95 |
净利润 | 15,701,871.19 | 36,612,244.91 |
综合收益总额 | 15,701,871.19 | 36,612,244.91 |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底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为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
(四)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投资管理 | 5,000.00 | 21.50% | 21.5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义和。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泰安安泰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天津国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湖南界牌神州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国能置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廊坊市京龙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阿尔山饮品(北京)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天津国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北京国储中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河北新兴中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冀州市中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冀州中油新能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北京新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张家口国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 | 接受劳务 | 1,743,000.00 | 4,000,000.00 | 否 | 2,832,200.00 |
流有限公司 | |||||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516,900.00 | 84,000,000.00 | 否 | 0.00 |
北京新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设备融资租赁 | 4,580,000.00 | 4,580,000.00 | 否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提供劳务 | 0.00 | 103,210,900.00 |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086,200.00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11月21日 | 2019年11月20日 | 否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1月05日 | 2019年11月20日 | 否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39,800,000.00 | 2019年05月15日 | 2020年03月25日 | 否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2月25日 | 2019年10月22日 | 否 |
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18年03月14日 | 2020年02月12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713,200.00 | 2016年05月30日 | 2021年05月25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819,600.00 | 2017年04月01日 | 2021年05月25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018年01月02日 | 2022年12月04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12月10日 | 2019年12月09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2014年09月04日 | 2022年03月04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9,979,000.00 | 2018年05月25日 | 2019年05月24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18年06月27日 | 2019年06月26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11月21日 | 2019年11月20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8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9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8年11月14日 | 2019年11月13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19年05月10日 | 2019年11月09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19年05月13日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019年05月14日 | 2019年11月13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19年05月15日 | 2019年11月13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7,600,000.00 | 2018年12月24日 | 2019年12月23日 | 否 |
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3月15日 | 2020年03月14日 | 否 |
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34,796,400.00 | 2016年05月13日 | 2019年05月13日 | 否 |
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17年10月10日 | 2022年10月09日 | 否 |
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0月17日 | 2019年10月16日 | 否 |
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19,970,000.00 | 2019年02月02日 | 2020年02月01日 | 否 |
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133,000,000.00 | 2014年06月06日 | 2020年07月21日 | 否 |
山东万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995,000.00 | 2019年01月09日 | 2020年01月08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2012年09月28日 | 2019年09月27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350,000.00 | 2012年10月09日 | 2019年10月08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2013年02月05日 | 2020年02月04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55,500.00 | 2013年02月06日 | 2020年02月05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360,000.00 | 2013年09月05日 | 2020年09月04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13年09月05日 | 2020年09月04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390,000.00 | 2013年09月12日 | 2020年09月11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3年11月29日 | 2020年11月29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940,000.00 | 2014年08月12日 | 2021年08月12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114,500.00 | 2014年08月12日 | 2021年08月12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0,209,950.00 | 2016年01月06日 | 2021年10月06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5,870,250.00 | 2017年10月10日 | 2024年09月29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172,100.00 | 2018年02月11日 | 2024年09月29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7,750,000.00 | 2019年02月18日 | 2024年02月02日 | 否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3年06月20日 | 2021年04月19日 | 否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14年03月28日 | 2021年03月27日 | 否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2014年01月29日 | 2021年03月28日 | 否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18年06月14日 | 2019年06月13日 | 否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26,917,100.00 | 2017年08月16日 | 2018年08月10日 | 否 |
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年06月05日 | 2021年06月04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8,750,700.00 | 2015年10月22日 | 2025年10月21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8,000,000.00 | 2016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8,000,000.00 | 2017年03月29日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7,849,000.00 | 2017年06月30日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8,961,500.00 | 2017年02月21日 | 2019年02月21日 | 否 |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86,000,000.00 | 2012年12月11日 | 2021年02月10日 | 否 |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17,600,000.00 | 2019年06月04日 | 2020年05月30日 | 否 |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8年09月11日 | 2019年09月10日 | 否 |
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24,999,900.00 | 2018年05月08日 | 2019年05月08日 | 否 |
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年06月05日 | 2021年06月04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553,000,000.00 | 2018年03月15日 | 2022年10月15日 | 否 |
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43,999,600.00 | 2018年06月14日 | 2019年06月13日 | 否 |
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2018年09月18日 | 2019年09月17日 | 否 |
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8年12月27日 | 2019年12月26日 | 否 |
怀来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018年10月30日 | 2019年10月29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15年01月14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2022年06月30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11月15日 | 2019年11月14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2019年11月26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000.00 | 2015年09月10日 | 2024年09月09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8,500,000.00 | 2015年10月15日 | 2024年10月14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0.00 | 2015年12月03日 | 2024年12月03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0.00 | 2018年12月05日 | 2019年12月04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4,300,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2019年11月26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2,600,000.00 | 2019年05月07日 | 2020年05月06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 | 2019年04月28日 | 2020年04月27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00 | 2019年01月28日 | 2020年01月28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19年05月29日 | 2020年05月29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2月27日 | 2020年02月27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3月04日 | 2020年03月04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 | 50,000,000.00 | 2019年01月24日 | 2020年01月24日 | 否 |
公司 |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3月20日 | 2020年03月20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4月10日 | 2019年08月30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4月12日 | 2019年10月30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44,000,000.00 | 2018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19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000.00 | 2018年12月11日 | 2019年12月10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1月30日 | 2020年01月29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1月31日 | 2020年01月30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9,500,000.00 | 2019年03月27日 | 2020年03月26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00 | 2019年04月30日 | 2020年04月30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04月19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9,500,000.00 | 2019年05月07日 | 2020年05月07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10月19日 | 2019年10月10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00 | 2018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7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1月02日 | 2019年10月29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12月19日 | 2019年12月17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01月18日 | 2019年11月18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19年01月08日 | 2020年01月08日 | 否 |
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4月25日 | 2019年09月25日 | 否 |
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4月25日 | 2019年12月25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2018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 | 否 |
衡山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15年04月09日 | 2020年02月10日 | 否 |
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19年01月25日 | 2020年01月24日 | 否 |
湘潭县中油新兴燃气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4月29日 | 2020年04月28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13年09月30日 | 2022年09月30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13年11月08日 | 2022年09月28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4年01月17日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6年03月28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4年09月04日 | 2023年09月04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5年03月29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4,704,000.00 | 2017年08月16日 | 2021年12月29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9,240,172.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9,994,300.00 | 2017年11月02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2,756,000.00 | 2017年12月04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18年01月02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 12,305,500.00 | 2018年01月11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04月18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18年09月01日 | 2020年03月31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19年01月16日 | 2020年03月31日 | 否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18年02月08日 | 2019年02月08日 | 否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123,000.00 | 2017年09月12日 | 2018年09月12日 | 否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17年11月06日 | 2018年11月06日 | 否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17年12月04日 | 2018年12月04日 | 否 |
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0 | 2019年02月20日 | 2020年02月15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11月21日 | 2019年11月2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1月05日 | 2019年11月20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9,800,000.00 | 2019年05月15日 | 2020年03月25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2月25日 | 2019年10月22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18年03月14日 | 2020年02月12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713,200.00 | 2016年05月30日 | 2021年05月25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819,600.00 | 2017年04月01日 | 2021年05月25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018年01月02日 | 2022年12月04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12月10日 | 2019年12月0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2014年09月04日 | 2022年03月04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9,979,000.00 | 2018年05月25日 | 2019年05月24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18年06月27日 | 2019年06月26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 | 30,000,000.00 | 2018年11月21日 | 2019年11月20日 | 否 |
限公司 |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8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9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8年11月14日 | 2019年11月13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19年05月10日 | 2019年11月09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19年05月13日 | 2019年11月12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019年05月14日 | 2019年11月13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19年05月15日 | 2019年11月13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00,000.00 | 2018年12月24日 | 2019年12月23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3月15日 | 2020年03月14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4,796,400.00 | 2016年05月13日 | 2019年05月13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17年10月10日 | 2022年10月09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0月17日 | 2019年10月16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9,970,000.00 | 2019年02月02日 | 2020年02月01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33,000,000.00 | 2014年06月06日 | 2020年07月21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95,000.00 | 2019年01月09日 | 2020年01月08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2012年09月28日 | 2019年09月27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350,000.00 | 2012年10月09日 | 2019年10月08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2013年02月05日 | 2020年02月04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255,500.00 | 2013年02月06日 | 2020年02月05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360,000.00 | 2013年09月05日 | 2020年09月04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13年09月05日 | 2020年09月04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390,000.00 | 2013年09月12日 | 2020年09月11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3年11月29日 | 2020年11月29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1,940,000.00 | 2014年08月12日 | 2021年08月12日 | 否 |
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 1,114,500.00 | 2014年08月12日 | 2021年08月12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0,209,950.00 | 2016年01月06日 | 2021年10月06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5,870,250.00 | 2017年10月10日 | 2024年09月29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1,172,100.00 | 2018年02月11日 | 2024年09月29日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7,750,000.00 | 2019年02月18日 | 2024年02月02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3年06月20日 | 2021年04月1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14年03月28日 | 2021年03月27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2014年01月29日 | 2021年03月28日 | 否 |
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18年06月14日 | 2019年06月13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6,917,100.00 | 2017年08月16日 | 2018年08月1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年06月05日 | 2021年06月04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8,750,700.00 | 2015年10月22日 | 2025年10月21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88,000,000.00 | 2016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88,000,000.00 | 2017年03月29日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97,849,000.00 | 2017年06月30日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8,961,500.00 | 2017年02月21日 | 2019年02月21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 | 86,000,000.00 | 2012年12月11日 | 2021年02月10日 | 否 |
限公司 |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600,000.00 | 2019年06月04日 | 2020年05月30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8年09月11日 | 2019年09月1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4,999,900.00 | 2018年05月08日 | 2019年05月08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8年06月05日 | 2021年06月04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3,000,000.00 | 2018年03月15日 | 2022年10月15日 | 否 |
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43,999,600.00 | 2018年06月14日 | 2019年06月13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2018年09月18日 | 2019年09月17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8年12月27日 | 2019年12月26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018年10月30日 | 2019年10月2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5年01月14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2022年06月3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11月15日 | 2019年11月14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2019年11月26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2015年09月10日 | 2024年09月0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2015年10月15日 | 2024年10月14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15年12月03日 | 2024年12月03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18年12月05日 | 2019年12月04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4,300,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2019年11月26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2,600,000.00 | 2019年05月07日 | 2020年05月06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19年04月28日 | 2020年04月27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2019年01月28日 | 2020年01月28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9年05月29日 | 2020年05月2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2月27日 | 2020年02月27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3月04日 | 2020年03月04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01月24日 | 2020年01月24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3月20日 | 2020年03月20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4月10日 | 2019年08月30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4月12日 | 2019年10月3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44,000,000.00 | 2018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1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2018年12月11日 | 2019年12月10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1月30日 | 2020年01月29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1月31日 | 2020年01月3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9,500,000.00 | 2019年03月27日 | 2020年03月26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2019年04月30日 | 2020年04月3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04月1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9,500,000.00 | 2019年05月07日 | 2020年05月07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10月19日 | 2019年10月1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2018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7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1月02日 | 2019年10月2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8年12月19日 | 2019年12月17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01月18日 | 2019年11月18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19年01月08日 | 2020年01月08日 | 否 |
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4月25日 | 2019年09月25日 | 否 |
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04月25日 | 2019年12月25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2018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15年04月09日 | 2020年02月10日 | 否 |
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19年01月25日 | 2020年01月24日 | 否 |
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04月29日 | 2020年04月28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2013年09月30日 | 2022年09月30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2013年11月08日 | 2022年09月28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14年01月17日 | 2022年12月15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6年03月28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14年09月04日 | 2023年09月04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5年03月29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4,704,000.00 | 2017年08月16日 | 2021年12月29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9,240,172.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9,994,300.00 | 2017年11月02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756,000.00 | 2017年12月04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2018年01月02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衡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2,305,500.00 | 2018年01月11日 | 2022年09月29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04月18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18年09月01日 | 2020年03月31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19年01月16日 | 2020年03月31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18年02月08日 | 2019年02月08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3,000.00 | 2017年09月12日 | 2018年09月12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17年11月06日 | 2018年11月06日 | 否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17年12月04日 | 2018年12月04日 | 否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19年02月20日 | 2020年02月15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662,200.00 | 4,538,800.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长期应收 |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62,546,400.00 | 62,546,400.00 | |||
应收账款 | |||||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8,714,344.07 | 8,714,344.07 | |||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 27,959.40 | ||||
预付账款 | |||||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 60,057.00 | 10,057.00 | |||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1,87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
国能置业有限公司 | 257,651.58 | 257,651.58 | |||
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1,710.80 | 47,792.16 |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股利 | |||
陈义和 | 361,977.68 | 361,977.68 | |
联中实业有限公司 | 4,665,629.65 | 4,665,629.65 |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1,565,797.04 | 1,565,797.04 | |
益豪企业有限公司 | 2,646,847.59 | 2,646,847.59 | |
应付账款 | |||
阿尔山饮品(北京)有限公司 | 65,200.00 | 65,200.00 | |
北京富然德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07,734.75 | 278,160.00 | |
廊坊市京龙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374,900.00 | ||
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 286,552.44 | 443,000.34 |
张家口中油新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155,895.64 | 3,359,354.70 | |
其他应付款 | |||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 126,389,500.00 | 126,389,500.00 | |
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1,872.53 | 1,872.53 | |
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481,510.36 | 2,556,510.36 | |
张家口国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200,000.00 | |
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0 | 7,700,000.00 | |
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
北京新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580,000.00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2015年12月31日,山西普华有限公司与中建投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5-LX0000000363-001-001]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山西普华有限公司将所拥有的(发票金额为68,073,038.48元)土建及设备等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建投租赁有限公司,再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其租回,租赁期限5年。双方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6日起,以每三个月为一付款周期,每期末支付租金3,546,164.26元,租赁年利率签署时是 4.75 %,截止2019年6月30日,应付中建投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21,276,985.56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184,657.04元。
2、2018年2月27日,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MSFL-2018-0056-S-HZ])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将所拥有的(账面净值为604,179,947.22元)的场站设备及天然气长输管线(管线东起张家口东山产业园区末站西至阳原县东井集镇拣花堡村)转让给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其租回,租赁期限3年。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简称为原合同。经友好协商,各方就融资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变更事项达成编号为:MSFL-2018-0056-S-H-BC的《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起租日为2018年3月15日,租赁期限为55个月,还租期49期,自起租日起计算,租赁年利率为7.125%(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租前发生融资租赁手续费9,000,000.00元、融资租赁管理费9,000,000.00元、租前利息1,219,166.67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应付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630,160,781.28元,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77,160,781.28元。
3、2016年4月28日,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CD45HZ1604247532】融资租赁合同,由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签署编号为ZLDBZYJH1604247532的《保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将所拥有的(账面价值为141,467,271.39元)冀州——枣强天然气输气管网及辅助设备以111,236,757.00元的价格转让给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再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其租回,租赁期限3年。双方协商一致自2016年5月13日起,以每三个月为一付款周期,每期支付租金8,939,850.03元,租赁利率4.32%,并另一次性支付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服务费3,000,000.00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应付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34,796,321.6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4,796,321.60元。
4、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北京新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CERCG-XNRZ-2017-Z-01]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北京新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购买10台40英尺国际和ASME标准的双标T75罐箱,出租给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0台设备总价458万元,租赁本金为罐箱总价款的90%(412.2 万元), 年租赁利率为 4.75%。租赁期限自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为期三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按年度偿还本金 1/3 并支付相关利息。截止2019年6月30日,应付北京新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458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本集团将其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每个经营分部会计政策与本附注三所述会计政策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 燃气业务 | 环保业务 | 矿产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2,002,218,449.09 | 21,830,569.21 | 22,698,566.98 | -4,963,202.35 | 2,041,784,382.93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997,634,553.59 | 21,830,569.21 | 22,319,260.13 | 2,041,784,382.93 | |
分部间收入 | 4,583,895.50 | 379,306.85 | -4,963,202.35 | ||
营业费用 | 38,915,393.51 | 3,144,630.19 | 62,843.50 | 42,122,867.20 | |
资产减值损失 | -23,094,841.26 | -23,094,841.26 |
信用减值损失 | -1,137,538.71 | -339,400.09 | -196,419.77 | -1,673,358.57 | |
折旧和摊销 | 64,085,105.47 | 615,604.03 | 2,952,489.55 | 67,653,199.05 | |
营业利润 | -141,568,733.28 | -4,183,187.99 | 3,311,757.10 | -142,440,164.17 | |
资产总额 | 9,744,796,433.22 | 792,077,432.98 | 298,130,494.76 | -146,870,248.70 | 10,688,134,112.26 |
2、其他
一、募集资金事项
经公司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及“LNG 和 CNG 加气站项目”。 并将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9,118.88 万元(不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债务违约事项
(一)“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截至2018年8月27日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
1、根据公司与与债券持有人达成的《债务清偿方案》主要如下:
1)对于拖欠债券持有人截至2018年8月27日的应付利息,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2)第一期偿债:2019年3月31日前,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3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2018年8月27日起计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3)第二期偿债: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2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第一期本息之日起计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4)第三期偿债:2020年3月31日前,发行人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5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发行人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第二期本息之日起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5)如果第一期偿债期限届满,发行人未能按前述约定偿还相应本息,债券持有人同意在发行人资产出售有实质性进展的前提下,给予发行人2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如果在上述2个月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届满前,发行人与意向购买人已签订正式资产出售协议且预计处置所得款项不小于第一期应偿还的“15金鸿债”债务金额的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同意在给予前述2个月宽限期的基础上,继续给予发行人1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6月30日前)。6)担保情况
①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就发行人履行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天然气”)同意就发行人履行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金鸿天然气将其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华东”)的50%的股权就发行人履行对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9日向全部债券持有人支付自2017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的利息
4000万元。
3、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第一期偿债金额未能足额支付;根据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上述资产处置仍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公司受让方就资产估值等方面尚未达成一致,适用于《债务清偿方案》中约定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在发行人资产出售有实质性进展的前提下,给予发行人2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
4、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于资产处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资产估值、交易结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等方面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备忘录,预计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提前偿还上述偿债方案中截止2019 年9月30日止的大部分债务。 但由于此次交易范围较大,交易结构复杂,涉及事项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等因素,交易双方内部需履行的程序时间较长,导致公司未能在债务清偿协议中所约定的第一期偿债时间节点前完成正式的协议签署。公司承诺积极推动资产处置事宜,筹备资金,力争在短时间内完成第一期全部偿债资金及第二期大部分偿债资金的支付。
(二)“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务):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未能足额兑付本息的情况
1、根据公司与与中期票据持有人达成的《债务清偿方案》主要如下:
1)对于截至2019年1月15日的“16中油金鸿MTN001”到期利息,公司已于2019年1月15日支付一半,并将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剩余一半。2)第一期:2019年3月31日前,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3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2019年1月15日起计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3)第二期:2019年9月30日前,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2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第一期本息之日起计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4)第三期:2020年3月31日前,发行人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50%及相应利息(利息以发行人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5%标准,自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第二期本息之日起至发行人实际支付完毕本期应还本金之日止)。5)考虑到发行人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较大可能为资产处置,但资产处置存在时间性和不确定性,中票持有人同意:
如果第一期偿债期限届满,发行人未能按前述约定偿还相应本息,中票持有人同意在发行人资产出售有实质性进展的前提下,给予发行人2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如果在上述2个月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届满前,发行人与意向购买人已签订正式资产出售协议且预计处置所得款项不小于第一期应偿还的“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金额的情形下,中票持有人同意在给予前述2个月宽限期的基础上,继续给予发行人1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6月30日前)。6)考虑到发行人最后一期偿债压力较大,且资产处置存在时间性和不确定性,中期票据持有人同意:如果前两期本息如期偿付,至第三期偿债期限届满,发行人未能按前述约定偿还相应本息,中票持有人同意在发行人存在暂时性的周转困难且预计在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可偿付的情况下,经“16中油金鸿MTN001”的全体中票持有人的50%以上债权份额中票持有人(以下称作“50%以上全体中票持有人”)书面同意,且由发行人提供经50%以上全体中票持有人书面同意的有效资产为剩余未偿还本息作出的质押担保(含已提供担保)后,给予发行人3个月的宽限期(即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7)担保情况
①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就发行人履行对中票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天然气”)同意就发行人履行对中票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金鸿天然气将其持有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华北”)的50%的股权(对应6.9亿元注册资本)就发行人履行对中票持有人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第一期偿债金额未能足额支付;根据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上述资产处置仍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公司受让方就资产估值等方面尚未达成一致,适用于《债务清偿方案》中约定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在发行人资产出售有实质性进展的前提下,给予发行人2个月的宽限期(即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
3、公司已于2019年3月29日自行向全部中票持有人支付完毕截至2019年1月15日剩余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
4、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于资产处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资产估值、交易结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等方面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备忘录,预计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提前偿还上述偿债方案中截止2019 年9月30日止的大部分债务。 但由于此次交易范围较大,交易结构复杂,涉及事项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等因素,交易双方内部需履行的程序时间较长,导致公司未能在债务清偿协议中所约定的第一期偿债时间节点前完成正式的协议签署。公司承诺积极推动资产处置事宜,筹备资金,力争在短时间内完成第一期全部偿债资金及第二期大部分偿债资金的支付。
三、重要公司股权处置事项
1、2018年12月18日,公司之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项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中油金鸿黑龙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金鸿东北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对方;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项目推进过程中内部和外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燃气项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转让方、受让方同意并确认,目标公司由金鸿华东、黑龙江投资、金鸿东北变更为寿光乐义华玺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莱芜金鸿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绥化市中油金鸿燃气供应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受让方分别受让该四家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已经收到对方预付股权转让款25,763.34万元,截至目前该交易尚未完成。 2、拟向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孙公司中国基础建设(泰安)持有的泰安港泰 80%股权;拟出售全资孙公司中国基础建设(新泰)持有的泰安港新74% 股权;拟出售全资孙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持有的衡阳天然气34%股权、衡阳西纳天然气100%股权、湘潭中油新兴60%股权、韶山中油金鸿100%股权、祁东中油金鸿100%股权、常宁中油金鸿60%股权、茶陵中油金鸿100%股权、衡山中油金鸿100%股权、衡东中油金鸿100%股权;拟出售全资孙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持 有的聊城金鸿100%股权、肥城金鸿100%股权、泰安金鸿100%股权、衡水中能100%股权、巨鹿中诚隆缘100%股权、泰安安泰48.99%股权。此项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的暂定交易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165,535.02 万元,截止目前交易尚在进行中。
四、诉讼事项
诉讼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诉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3603.51万元,沙河于4月26日收到起诉状,传票,定于5月28日九点开庭。天然气输送于2019年5月7日收到诉状、传票等。2019年5月28日已开庭,天然气输送公司已于2019年6月3日收到一审判决。
诉讼2、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0395.19万元,2018年9月30日查询到冻结了公司交行账户10395.19万元,10月11日查询
到冻结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股权10395.19万元,10月24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及查封公告,查封金鸿位于县界牌镇土地编号为2017001至2017029共计二十九处土地。于2019年3月15日调解结案,并收到调解书。已经解除保全。
诉讼3、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9800万元,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20181018收到传票,11月13日开庭。公司于2019年3月初收到一审判决,目前已上诉,二审定于2019年6月13日开庭。二审已经撤诉,并于2019年7月29日收到撤诉裁定。
诉讼4、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涉案金额9531.35万元,2018年9月29日查询到冻结了公司交行账户9531.345万元,10月11日查询到冻结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股权9531.345万元,10月24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及查封公告,查封金鸿位于县界牌镇土地编号为2017001至2017029共计二十九处土地。于12月26日调解结案,并收到调解书。已经解除保全。
诉讼5、原告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涉案金额5653.18万元,2018年9月5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案由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2018年9月28日收到起诉书、证据等材料,法院通知举证期截止到10月28日,10月中旬查询到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持有的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股权1792万元和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股权54939.67万元,于12月21日调解结案,已于2019年1月2日收到调解书及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已于2019年1月3日解除了冻结的苏州天泓公司的股权,并于2019年1月9日解除了冻结的天然气输送公司的股权。
诉讼6、原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中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涉案金额5522.17万元,2018年5月23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完毕,并进行了财产保全,截止报告期末,查封冻结了对方7616786股股票,2018年12月13日收到一审判决,胜诉。对方已上诉。二审已于4月29日开庭,对方提出重新审计申请,2019年5月23日,收到二审判决,胜诉。
诉讼7、原告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972.41万元,2018年10月1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案由为:公司债权回购合同纠纷,已于12月10日调解结案。已于12月18日收到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于12月20日收到调解书。已于2018年12月25日解除了冻结的天然气输送公司的股权。
诉讼8、原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涉案金额3829.89万元,2016.6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已受理,被告宁夏泰益欣已向最高院提出管辖异议上诉,被驳回;原告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被告名下土地及账号。2017年4月法院冻结对方公司银行定期存单存款39000000元并出具民事裁定书(2016)宁民初56号之四。开庭后,被告申请工程质量司法鉴定,鉴定于2017年11月28日已经完成。一审判决2019年8月已出,1、支付建设投资费用3070.3348万元;2、支付自2016年10月19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逾期付款滞纳金5299237.12元;3、支付终止运营合同的预期利益损失300万元;4、向对方支付环保罚款4万元,垫付的农民工工资28万元;5、向对方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202万元。
诉讼9、原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公司证券交易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727.43万元,2018年10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案由为:证券交易合同纠纷,2018年10月23日收到起诉书和传票等材料,法院通知11月14日开庭。后11月14日开庭取消,12月7日调解结案。已于12月7日收到调解书。2019年7月1日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10、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3614.07万元,2018年9月5日,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已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财保791号民事裁定书,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已冻结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四个银行账户和两处土地(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冀国用(2013)第1451号、冀(2017)冀州区不动产权第0010215号)及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冀州房权证冀州市字第00022235号的一处房产。冻结了金鸿四个账户。2018年12月5日开庭,2019年2月22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2018沪0115民初68115号院判决书。已上诉,并于2019年5月29日开庭。后二审撤诉,于2019年6月28日收到撤诉裁定。
诉讼11、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被告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002.5万元,2018年9月17日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调解书。
诉讼12、苏秀云诉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000万元,2019年6月26日收到执行裁定,2019年7月9日收到诉状等材料,通知8月2日开庭。
诉讼13、原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霍林郭勒金源口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500万元,已申请财产保全2500万左右,查封被告名下所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民事调解书(2018)内05民初19号。因对方违反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我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认定民事调解书事实不清并驳回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诉讼14、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被告泰安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001.67万元,2018年9月17日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调解书。
诉讼15、原告威尔达(辽宁)重工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储能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纠纷案,涉案金额1335.94万元,2018年3月15日,威尔达(辽宁)重工有限公司诉股东未按时出资,需赔偿损失,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东城法院管辖,后移送到四中院管辖,2019年5月7日收到起诉状等材料,目前未通知开庭时间。
诉讼16、原告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334万元,对方于2018年3月30日申请财产保全,裁定冻结银行账户存款1334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对方请求支付11466469元及利息,我司在开庭过程中提起反诉。目前处于工程质量鉴定阶段。
诉讼17、原告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涉案金额1052.73万元,2018年9月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案由为: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2018年9月14日查询到冻结了公司持有的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股权2100万元。10月10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10月18日已组织证据交换,法院通知11月23日开庭。后11月23日开庭取消,12月20日调解结案。已于2019年1月8日收到调解书及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并于1月17日解除财产保全。
诉讼18、原告辽阳石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家口国储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油新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971.07万元,对方认为欠货款9710716.04元,起诉至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18年12月28日上午九点开庭。12月18日,国储管道公司向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并邮寄给法院。12月26日,国储管道公司收到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2018)辽1004民初849号),裁定:冻结国储管道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存款10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19年1月2日,国储公司收到收到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2018)辽1004民初849号之二),裁定:被告张家口国储天然气管道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河北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2019年4月22日收到裁定书,驳回针对财产保全的复议申请。7月31日上午9时在张家口经开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因数量需核实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诉讼19、原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节能(重庆)天域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涉案金额959.4万元,2016年重庆仲裁委员会受理,胜诉,裁决9593990.42元及利息,案件费40636元及仲裁费106013元。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已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为8127354元。2018年5月法院查封对方公司200吨的工业钯触媒原料并出具执行裁定书(2017)渝05执1823号之一。目前法院正在寻找评估机构,经评估后法院将拍卖此工业原料。
诉讼20、山东广丰燃气有限公司诉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涉案金额889.65万元,已经进行了第四次开庭,法官要求对方十日内内补充证据。7月9日再次开庭,对方未提出新证据。质证意见已起草完毕,与中石油电话沟通,正在等在其答复。7月26日向法院提交质证意见及司法鉴定申请书。2019年8月19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
诉讼21、齐星热电破产重组案(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涉案金额886.98万元,受理时间为2017年,主张的债权为已到期并申报及确认的运营费用债权3760058.81元,加上已到投资费用债权的滞纳金5109720元(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之后不再计算滞纳金)。债务人已进入破产重整法律程序。我方共计申请债权8869778.81元,已被管理人全部确认,目前已经参加过三次债权人会议,并已通过重整草案。
诉讼2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诉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肥城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750万元,2019年6月4日泰安金鸿收到法院,2019年7月1日开庭,开庭后对方提出和解,2019年7月16日收到对方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诉讼23、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山东汇通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原聊城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海鑫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06.83万元,因对方欠付气款,已于2019年4月9日申请仲裁,并于2019年3月29日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对方申请,延期至7月22日开庭,双方律师正在接触,有可能提前调解。
诉讼24、辽宁航宇星物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诉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413.25万元,已于2019年6月12日收到沈阳市大东区法院传票、诉状及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定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10时开庭。后双方达成和解,对方撤诉,银行账户已解冻。
诉讼25、山东齐星建筑有限公司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31.1万元,对方于2019年5月起诉,2019年7月7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材料,已于2019年7月26日开庭。
诉讼26、执行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执行案,涉案金额320万元,上市公司前身吉林吉诺尔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金圣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本金320万,后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与担保人并取得生效判决,该案已至执行阶段,恢复执行时间为2017年9月9日。后债权人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后又转让给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鸿借壳重组上市时,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重组协议中已明确约定,或有债务由原控股股东即天津领先集团承担,我方已多次向天津领先集团发送书面通知函,要求对方履行相应义务。
诉讼2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06.26万元,2019年5月20日收到起诉书等材料,定于6月27日开庭,已于2019年7月8日收到调解书。
诉讼28、原告安徽索凯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99.19万元,对方要求我司支付2991869元及利息,我司反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936000元,目前案件在审理中。
诉讼29、湖南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衡阳国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71.29万元,原告向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923418.05元及利息1789469.26元。原告进行了诉前保全,冻结了国能置业账户,账户中尚有74万元资金。开庭时间6月26日。达成和解协议,2019年7月23日对方撤诉。
诉讼30、天津力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诉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31万元,管辖异议过程中。
诉讼31、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聊城通远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12.57万元,因对方欠付气款,已于2019年4月9日申请仲裁。
诉讼32、原告淄博华成泵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12.56万元,对方要求我司支付货款2125600元及利息,目前案件还在谈话阶段,如未谈成和解,将进入正常开庭程序。
诉讼3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05.53万元,2019年5月20日收到起诉书等材料,定于6月27日开庭,已于2019年7月8日收到调解书。
诉讼34、原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衡水中科信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涉案金额205.5万元,2018.3.19立案2018.5.21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判决支付工程款205.5万元及利息,目前已申请执行。
诉讼3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诉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05.13万元,2019年5月20日收到起诉书等材料,定于6月27日开庭,已于2019年7月8日收到调解书。
诉讼36、原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83.2万元,对方要求我司支付货款1832000元及利息,目前案件还在谈话阶段,如未谈成和解,将进入正常开庭程序。
诉讼37、原告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75万元,生效判决于2017年已出,2018年3月8日裁定冻结在北京银行存款17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2018年5月11日裁定划拨存款1000000元,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还欠630247.26元及利息
诉讼38、执行人张家口大北车行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案,涉案金额165.61万元,张家口大北车行有限公司起诉张家口亚燃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给付承包费1199041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因张家口亚燃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已注销,张家口大北车行有限公司以张家口亚燃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张家口市经开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了张家口金鸿压缩公司的银行账户,并扣划了银行存款1656128.18元,对此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不服,向当地执行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法院于2018年6月22日裁定撤销(2018)冀0791执147号执行裁定。2018年11月6日,我方收到是张家口市中院的裁定书,驳回大北车行复议。2018年12月29日,我方提出按照案件归属应该个案分开进行执行处理为依据,向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递交了《案件结案账户解冻退款申请》,等待法院回复。2019年1月11日收到执行裁定书((2018)冀0791执执异109号),变更被执行人为亚燃汽修股东,由两股东对亚燃汽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月28日,我公司向法院提交执行复议申请书,后被退回,5月24日再次向市中院提交执行复议申请,现等待法院结果。
诉讼39、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分公司诉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62.85万元,已收到传票,2019年4月11日开庭。
诉讼40、李元江、陈先春、肖骁诉全玉琪、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纠纷,涉案金额157.89万元,受害人李琴,于2019年1月22日在出租屋内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父母李元江、陈先春,女儿肖晓以衡阳天然气公司侵犯他人生命权为由,于2019年3月22日向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支付赔偿金1,578,944元。
诉讼41、原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邢台中科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47万元,该案在诉讼过程中。
诉讼42、原告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竞拍保证金纠纷,涉案金额146万元,2018年8月新田县人民法院以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撤销为由,做出不予受理裁定,9月上诉至永州市中院,裁定由新田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11月25日新田县法院作出公
告送达决定,现在处于公告送达阶段。诉讼43、刘国营诉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45.58万元,2019年4月2日收到材料,目前处于管辖异议阶段。
诉讼44、原告北京双辉基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44.87万元,对方诉求:支付货款及利息144.87万元,经调解,90万元(从2019年1月起,每月支付10万元),如未按时支付和解款,对方随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我司将和解减少部分一并支付给对方。
诉讼45、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34.75万元,2019年6月18日收到法院传票、诉状等资料,并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2019年7月1日收到民事调解书。
诉讼46、原告山东正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31.19万元,对方要求我司支付安装款1311900元及利息,我司提起反诉,要求正泰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及罚款共计658000元。目前案件在审理中。
诉讼47、北京万兴创世科技有限公司诉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
122.8万元,2019年3月28日收到起诉状。对方认为欠货款1228032元,起诉至法院,现张家口经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双方进行调解中。2019年8月7日收到传票等材料,通知2019年8月21日开庭。
诉讼48、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22.53万元,2019年3月28日收到起诉书及传票、裁定书,定于4月12日开庭,调解结案,已于4月12日收到调解书,已于4月17日收到解除保全的裁定。
诉讼49、原告牛宗强诉被告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洪昌、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13万元,2019年1月23日收到法院传票。定于2019年3月4日9时00分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当日,因原告所提供的材料无法确认工程量及总成造价,故未开庭审理。原告申请评估。2019年3月15日,到宽城县人民法院选定评估机构。定于4月10日,评估公司对于原告施工的工程进行现场查勘。
诉讼50、石家庄易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06.19万元,2019年2月27日收到法院传票,该案定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9点开庭。4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法院调解,取得调解书。
诉讼51、原告李宏杰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工程款纠纷案,涉案金额101.6万元,2014.11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处于笔迹鉴定阶段。
诉讼52、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诉张家口国储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97.75万元,对方认为欠货款977542.5元,起诉至鞍山市宏伟区人民法院,法院通知定于2019年4月9日上午九点开庭。目前在管辖异议阶段,开庭时间未定。
诉讼53、原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邢台中科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91.7万元,一审判决: 被告邢台中科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原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货款91.7万元及2016年9月7日至债务清偿之日的利息损失(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已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54、辽宁航宇星物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诉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81.7万元,2019年5月22日收到起诉书、裁定书等材料,通知7月3日开庭,并冻结了聊城公司帐户,我司提出管辖异议,2019年6月19日裁定移送至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管辖。对方提出调解,现正在调解过程中。
诉讼55、原告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77.26万元,对方于2018年5月22日申请财产保全,裁定冻结银行存款772592元,或查封(或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判令支付货款658280元,案件费、执行费、支付贷款利息及支付延迟债务利息。2018年10月出具一审判决书,目前对方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56、原告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76.3万元,一审判决已出。
诉讼57、石家庄易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67.35万元,一审判决:一审判决支付原告欠款625122.5元,并自2018年6月27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所欠原告625122.5元款项利息损失。已上诉.2019年6月3日二审开庭,2019年6月19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诉讼58、原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涉案金额65.67万元,对方认为欠货款656710.04元,起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于2018年11月16日开庭,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结果如下:1、对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下欠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656710.04元、违约金15000元,合计671710.04元,要求我司于2018年11月23日付25万元,2018年12月21日付20万元,余下款项在2019年1月25日前付清;2、如被告方未按约定期限给付义务,任逾一期则违约金按30413.98元支付给原告顾地科技公司。3、原告方放弃其它诉讼请求。4、该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336元,财产保全费3920元,由被告方承担。按照与顾地科技公司协商的结果,截止2019年3月8日累计支付款33.2万元。由于被告涿鹿公司未按调解协议及时支付欠款,顾地科技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4月8日收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19)鄂0704执498号)。已达成新的和解协议,银行账户已解冻,8月2日收到执行和解协议。
诉讼59、原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6万元,一审判决已出,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60、原告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4.79万元,对方认为欠货款456484.62元,起诉至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该案于2019年2月25日开庭。2019年3月6日,收到辽宁鞍山市铁西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不服判决,已上诉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定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9点开庭。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已达成调解,目前未收到调解书。
诉讼61、原告盐城中油海富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盐城海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飞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47.5万元,2018年1月17日,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立案,
开庭后,和解未果,7月9日判决已出,盐城海富需赔偿47.5万元,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62、原告常州市风机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7万元,一审判决已出,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63、原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2万元,对方要求我司支付货款320000元及利息,目前案件还在谈话阶段,如未谈成和解,将进入正常开庭程序。
诉讼64、原告无锡华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7.68万元,对方要求我司偿还货款276800元及利息,此案于2019年3月12日9:30开庭。
诉讼65、原告泰安金霞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6.2万元,对方认为欠货款261992.7元,起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于11月28日开庭,经当庭调解,达成调解结果如下:1、双方同意放宽还款期限,约定上述欠款于2019年3月10日前付清,推延时间约三个半月;2、如被告方到期仍未履约,自2018年9月18日起,被告方按同期人民贷款利率承担利息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66、原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1.6万元,一审判决已出,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67、原告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环科力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8.15万元,2018年8月23日管辖异议裁定,2018.12.21在裕华法院开庭。我方欠上海德耐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18.9万元。(不含利息)2019年3月19日在石家庄中级法院开庭,对方缺席,与对方电话沟通达成调解协议,减去我公司维修费用后,共支付对方18.15万。未收到调解书。
诉讼68、原告石家庄工业泵厂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3.9万元,对方诉求:支付货款139000万元和支付贷款利息及支付延迟债务利息。2018年12月出具一审判决。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8,333.33 | 58,333.33 |
应收股利 | 720,000,000.00 | 72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751,389,126.86 | 2,580,288,374.78 |
合计 | 3,471,447,460.19 | 3,300,346,708.11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利息 | 58,333.33 | 58,333.33 |
合计 | 58,333.33 | 58,333.33 |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720,000,000.00 | 720,000,000.00 |
合计 | 720,000,000.00 | 720,000,000.00 |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往来款 | 24,265,746.95 | 16,371,838.77 |
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62,462,264.15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2,665,876,005.40 | 2,564,735,654.95 |
合计 | 2,752,604,016.50 | 2,581,107,493.72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819,118.94 | 819,118.94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607,120.70 | 607,120.70 | ||
本期转回 | 211,350.00 | 211,350.00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1,214,889.64 | 1,214,889.6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51,360,285.58 |
其他往来款 | 23,022,016.03 |
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往来 | 62,462,264.1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665,876,005.40 |
1至2年 | 28,841.28 |
合计 | 2,751,389,126.8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07,120.7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11,35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往来 | 1,780,605,447.70 | 1-3年 | 64.69% | |
第二名 | 关联方往来 | 265,131,250.63 | 1年以内 | 9.63% | |
第三名 | 关联方往来 | 200,000,000.00 | 1年以内 | 7.27% | |
第四名 | 关联方往来 | 108,921,400.00 | 1年以内 | 3.96% | |
第五名 | 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已完成控制权转移但交易尚未最终 | 51,462,264.15 | 1年以内 | 1.87% |
完成公司往来 | |||||
合计 | -- | 2,406,120,362.48 | -- | 87.41%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156,714,800.00 | 3,156,714,800.00 | 3,282,044,800.00 | 3,282,044,8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7,475,490.49 | 37,475,490.49 | 354,157,923.55 | 241,588,086.34 | 112,569,837.21 | |
合计 | 3,194,190,290.49 | 0.00 | 3,194,190,290.49 | 3,636,202,723.55 | 241,588,086.34 | 3,394,614,637.2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 2,366,714,700.00 | 2,366,714,700.00 | |||||
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00 | 490,000,000.00 | |||||
中油金鸿东北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南京金鸿惠和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 125,330,000.00 | 125,330,000.00 | 0.00 | ||||
湖南神州界牌瓷业有限公司 | 250,000,100.00 | 250,000,100.00 | |||||
合计 | 3,282,044,800.00 | 125,330,000.00 | 3,156,714,8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账面价值) | 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瑞弗莱克油气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0.00 | ||||||||
亚太能源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 | 37,569,837.21 | -94,346.72 | 37,475,490.49 | ||||||||
小计 | 112,569,837.21 | 75,000,000.00 | -94,346.72 | 37,475,490.49 | |||||||
合计 | 112,569,837.21 | 75,000,000.00 | -94,346.72 | 37,475,490.49 |
3、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4,346.72 | -52,435.8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413,198.15 | 0.00 |
合计 | 10,318,851.43 | -52,435.88 |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63,503.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383,824.8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7,436.6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1,693.3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88,267.9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49,859.52 | |
合计 | 14,714,944.1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2% | -0.2484 | -0.24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9% | -0.2691 | -0.2691 |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