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87 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 公司负责人尹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仁珍声明: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39.86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871.78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2,953.72 万元,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6,081.95万元。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 “可能面对的风险”。十、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9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3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中水务、公司、本公司 | 指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年度、2018年度、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黑龙江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证监局 |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鹏欣集团 | 指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润中国际 | 指 | 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国中控股有限公司 |
国中天津 | 指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国中香港 | 指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中科国益 | 指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国中家源 | 指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大华 | 指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科创 | 指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牙克石水务 | 指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东营污水 | 指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湘潭自来水 | 指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湘潭污水 | 指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污水 | 指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太原污水 | 指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污水 | 指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昌黎污水 | 指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污水 | 指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涿州污水 | 指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青海污水 | 指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自来水 | 指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东营自来水 | 指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汉江实业 | 指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石门 | 指 |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 |
沈阳彰武污水 | 指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宁阳磁窑污水 | 指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碾子山污水 | 指 | 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碾子山自来水 | 指 | 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荣县水务 | 指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南江家源 | 指 |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 |
亿思通环保 | 指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Josab | 指 | Josab International AB |
深圳国中 | 指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中上海 | 指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炼达 | 指 | 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格里环保 | 指 | 广州国中格里环保有限公司 |
国中迈富 | 指 | 北京国中迈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赛领基金 | 指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厚康实业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永冠贸易 | 指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石鼎 | 指 | 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循环新能 | 指 | 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碧晨科技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碧晨技术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碧晨工程 | 指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中准会计师 | 指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指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碧莱投资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国希 | 指 | 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
TOT | 指 | 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
BT | 指 | 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
EPC | 指 |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中水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ILONGJIANGINTERCHINA WATER TREATMENT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ICW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尹峻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尹峻 | 张茜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49号楼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49号楼 |
电话 | 021-62661519 | 021-62265371 |
传真 | 021-62187072 | 021-62187072 |
电子信箱 | yinjun@interchina.com | zhangxi@interchina.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3单元25层0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61005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49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336 |
公司网址 | www.interchinawater.com |
电子信箱 | beijing@interchina.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中水务 | 600187 | ST国中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22号313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飞飞、张言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侯海涛、李琳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6-2018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467,977,075.14 | 439,782,046.43 | 6.41 | 357,819,939.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398,554.36 | 17,833,758.59 | -41.69 | 16,188,98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21,311.87 | 3,934,421.82 | -186.96 | -23,018,426.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72,731.02 | 19,061,753.10 | 812.68 | 94,589,462.36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6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19,421,632.46 | 3,505,140,382.11 | -2.45 | 2,562,172,888.82 |
总资产 | 5,081,194,420.20 | 4,589,640,056.76 | 10.71 | 4,158,016,118.34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3 | 0.0111 | -43.24 | 0.0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3 | 0.0111 | -43.24 | 0.01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21 | 0.0025 | -184.00 | -0.01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0.55 | 减少0.25个百分点 | 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0 | 0.12 | 减少0.22个百分点 | -0.9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
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
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1,707,219.56 | 114,240,830.30 | 87,539,328.24 | 174,489,69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09,218.08 | 4,306,329.14 | 7,405,849.71 | 895,593.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218,391.49 | 2,468,136.54 | -1,954,293.78 | 11,283,236.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18,827.58 | 18,707,984.56 | 9,103,187.46 | 129,642,731.4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8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275,979.98 | 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收益 | 3,555,331.84 | -90,862.32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60,617.09 | 免征教育附加、水利基金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56,311.50 | 注 | 1,425,042.94 | 4,370,167.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240,136.24 | 8,816,198.63 | 3,295,861.2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78,771.66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4,664,888.24 | 预计担保损失 | 9,341,868.6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477,269.17 | 公司及子孙公司购入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088,664.42 | 322,637.94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60,144.21 | 主要为存货毁损损失及罚款 | -9,231,376.56 | -2,245,156.9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53,674.60 | 35,499,863.0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5,337.90 | 202,838.20 | 11,379.11 | |
所得税影响额 | -21,490,077.40 | -6,024,328.36 | -1,956,477.29 | |
合计 | 13,819,866.23 | 13,899,336.77 | 39,207,412.16 |
注: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不包括以下政府补助项目 | |||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417,405.82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042,777.39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76,618.32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24,689.81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968,152.20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85,652.17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3,583,317.72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6,204.66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51,534.76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
合计 | 13,076,352.85 |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证券基金 | 0.00 | 6,567,954.47 | 6,567,954.47 | 490,382.23 |
合计 | 0.00 | 6,567,954.47 | 6,567,954.47 | 490,382.23 |
十二、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和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具备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能力的水务环保企业。经营模式采用BOT、T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
1、 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下属13家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公司旗下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公司 | 签约日期 | 特许经营期限 | 合约对应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现有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1 | 秦皇岛污水 | 2003年2月10日 | 20年 | 12.00 | 12.00 |
2 | 马鞍山污水 | 2004年5月18日 | 22年 | 6.00 | 6.00 |
3 | 昌黎污水 | 2005年1月18日 | 30年 | 4.00 | 4.00 |
4 | 西宁污水 | 2005年7月22日 | 25年 | 4.25 | 4.25 |
5 | 涿州污水 | 2006年7月4日 | 25年 | 10.00 | 10.00 |
2012年11月13日 | 30年 | ||||
6 | 鄂尔多斯污水 | 2008年3月31日 | 30年 | 3.50 | 3.50 |
7 | 太原污水 | 2009年8月5日 | 25年 | 16.00 | 16.00 |
8 | 东营污水 | 2011年8月17日 | 30年 | 4.00 | 4.00 |
9 | 湘潭污水 | 2012年3月7日 | 28年 | 10.00 | 5.00 |
10 | 宁阳磁窑污水 | 2013年5月14日 | 30年 | 3.00 | 3.00 |
11 | 沈阳彰武污水 | 2012年9月26日 | 29.5年 | 2.00 | 1.00 |
12 | 荣县水务 | 2014年12月18日 | 30年 | 0.23 | 0.23 |
13 | 南江家源 | 2015年5月22日 | 30年 | 1.11 | 1.11 |
小计 | 76.09 | 70.09 |
注: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湘潭污水、东营污水、涿州污水、鄂尔多斯污水、碾子山污水公司股权。2018年10月12日,碾子山污水完成交割;2018年10月15日,鄂尔多斯污水项目完成交割。
2、 供水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4家自来水项目公司开展,经营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模式,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用水需求。公司旗下从事供水业务的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签约日期 | 特许经营期限 | 合约对应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现有的水处理规模(万吨/日) |
1 | 汉中自来水 | 2008年3月28日 | 30年 | 21.00 | 11.00 |
2 | 湘潭自来水 | 2011年5月12日 | 30年 | 30.00 | 5.00 |
3 | 东营自来水 | 2009年9月10日 | 30年 | 20.00 | 15.00 |
4 | 碾子山自来水 | 2013年10月8日 | 30年 | 3.00 | 3.00 |
小计 | 74.00 | 34.00 |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牙克石水务采取的经营模式是BT模式,建设范围包含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供水3万吨/日、污水2万吨/日、中水1.5万吨/日。
注: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湘潭自来水、东营自来水、碾子山自来水。2018年10月,碾子山自来水项目、东营自来水项目完成交割。
3、 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中科国益和汉江实业开展。中科国益是从事水处理领域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具备承接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项目设计、施工、环保设备代理和销售以及环保咨询的资质和实力。汉江实业主要从事汉中市中心城区给水主管网建设及用户接水工程的施工等业务。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水务行业在城市市政市场已经逐渐饱和,随着环保市场PPP模式的大力推广,单个供排水项目已经逐步被城镇、农村小型供排水打包项目及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项目所取代,我公司是农村供排水项目的先行者,掌握环境综合治理中水污染处理的经验及技术,有丰富的产业资源及竞争能力。近年来,行业内规模企业大多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占领市场份额,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并完善综合治理的技术能力,向环保综合治理方案提供商的方向进行发展。
2、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说明
公司所属的水务行业相对稳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受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较小。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及配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给水务行业提出了更为严格要求及挑战。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治理的发力,相应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细化,水务行业的相对稳定性特点也将越发显著。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说明
公司是民营资本在水务行业的先行者,通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水务工程和运营管理经验,在市政水务建设与运营方面具有优势地位。公司的污水处理和供水业务已成功实现跨区域发展,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城镇、农村供排水项目也稳步发展,在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方面尤其是石化行业等多个工业污水领域具备突出的施工设计优势。公司在传统的水处理方面基本实现全产业链的结构,与此同时也在向环境综合治理供应商的方向发展和努力,通过引入新的环境能源板块,新的技术,提高公司的业务涵盖能力。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总额变动额为49,155.44万元,变动比例为10.7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科目的金额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为:
(1)货币资金由2017年底的81,096.49万元增加到2018年底的109,278.37万元,占2018年底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1.51%,变动比例为34.7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预收碧莱投资股权转让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由2017年底的11,932.36万元增加到2018年底的24,762.71万元,占2018年底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87%,变动比例为107.5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由2017年底的908.42万元增加到2018年底的52,258.47万元,占2018年底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28%,变动比例为5,652.6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设立资管计划以及子公司秦皇岛污水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由2017年底的74,475.80万元减少到2018年底的43,880.29万元,占2018年底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64%,变动比例为-41.0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期末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5)在建工程由2017年底的52,950.09万元增加到2018年底的71,169.65万元,占2018年底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01%,变动比例为34.4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6)无形资产由2017年底的112,442.72万元减少到2018年底的84,718.01万元,占2018年底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6.67%,变动比例为-24.6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期末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其中:境外资产17,745.98(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49%。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大环保产业协同优势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既有稳定的污水处理及自来水供应运营业务,也有水务项目设计建设,以及高附加值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通过各项业务在技术、客户、销售网络等方面的深入互动和资源配置,公司可以为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一揽子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公司集投资、设计、工程、建设、技术支持与咨询、生产运营为一体的产业链综合优势。
(二)产业技术创新及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坚持在运营实践中不断鼓励创新,不断培育大环保板块的核心技术团队, 结合多年实际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 业务技术涵盖了水处理产业链的研发、咨询、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方面;同时公司持续在战略上把握大环保板块各细分领域内的国际科技动向,市场新变化,产业新趋势,不断加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和孵化新的蓝海环保业务增长点。
(三)项目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在大环保领域长期从事水务及其他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团队在把握大环保产业趋势及搭建架构布局、市场经营拓展和运营成本管控, 跨行业资源整合以及区域协同等各方面都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公司持续业务结构调整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都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投资并购及国际化优势
公司持续关注全球环保产业最新科技发展, 市场趋势, 以及优秀技术或优质资产的投资并购机会,国际化的团队拥有完整的技术评估和投资并购规范体系, 具备有效整合境内外以及跨行业的各方资源以及拓
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能力,在产业战略判断, 商务谈判, 决策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等各方面上有着较突出的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结构性调整,监管力度加大,市场竞争加剧,水务行业进入深刻的重构期。在此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紧跟政策发展方向和水务行业发展趋势,在业务发展面临项目提质增效、技术升级,行业盈利能力较弱等诸多压力的情况下,始终坚持精细化管理,推进成本管控,强化水质管理,全力保证安全供水;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拓展新业务市场,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开拓发展的新局面,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为公司战略转型的实现及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污水项目公司,严格控制出水水质指标,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切实完成污染减排的重大使命;配合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完成强化污水处理厂管理的相关程序调整、监管措施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及购置等,同时根据监管手段及政策的调整,逐步优化工艺设备的性能参数、做好日常的维护及保养工作,以实现高效节能降耗及保障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报告期内积极推动现有项目的升级改造工作,对于已经在升级改造的项目,严把质量关,严把运营关,确保改造过程中水量及出水水质满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下属的秦皇岛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建设,正在进行调试工作;荣县项目也基本完成主体建设,预计2019年投运;湘潭污水处于调试阶段,预计2019年初完成工艺调试。公司污水处理总量18,329.50万吨,结算总量21,102.53万吨;报告期内,污水处理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172.92万元,同比-5.79%,主要原因是是由于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鄂尔多斯污水和碾子山污水,处置后收入成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二)自来水供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供水项目公司,均实现稳定供水,确保居民、工业用水安全;调整优化主要工艺设备的性能参数,做好日常的维护及保养工作,以响应节能降耗的号召;为保障居民供水,积极推动水厂扩建、现有项目技改及管网入户的各项工程;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汉中石门供水厂的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基本具备供水能力。公司完成供水量5,899.54万吨,售水量4,753.18万吨。供水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27.64万元,同比-3.73%,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东营自来水和碾子山自来水,处置后收入成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三)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通过下属的中科国益和汉江实业开展。中科国益主要专注水处理领域的业务,为多个工业和市政项目提供从技术咨询、设计、供货安装、建造到系统调试、委托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的专业化服务。报告期内主要承接了甘肃庄浪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内蒙古乌海化工含汞水改
造、山东德州实华工艺技改等多个EPC项目;汉江实业主要根据汉中市自来水提供业务的发展及需求,提供市内供水管网的维护、维修及新建管网的接入等工程。
(四)其他方面2018年7月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截止目前,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30,96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7%。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797.71万元,同比6.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86万元,同比-41.69%。
业务领域:公司污水处理总量18,329.50万吨,结算总量21,102.53万吨。报告期内,污水处理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172.92万元,同比-5.79%。公司完成供水量5,899.54万吨,售水量4,753.18万吨。供水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27.64万元,同比-3.73%。(一)主营业务分析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797.71 | 43,978.20 | 6.41 |
营业成本 | 32,029.63 | 29,078.71 | 10.15 |
销售费用 | 1,409.54 | 1,258.64 | 11.99 |
管理费用 | 11,460.03 | 8,940.12 | 28.19 |
研发费用 | 736.41 | 196.87 | 274.05 |
财务费用 | 2,104.08 | 2,352.03 | -1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7.27 | 1,906.18 | 812.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049.65 | 13,054.48 | 229.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24.89 | 52,326.11 | -161.78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销售 | 10,327.64 | 6,912.80 | 33.07 | -3.73 | -5.00 | 增加0.90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21,172.92 | 13,109.67 | 38.08 | -5.79 | -4.60 | 减少0.78个 |
百分点 | ||||||
工程服务 | 8,107.84 | 5,390.16 | 33.52 | 174.54 | 158.75 | 增加4.06个百分点 |
设备销售 | 6,745.52 | 6,532.41 | 3.16 | -8.82 | 10.74 | 减少17.10个百分点 |
合计 | 46,353.92 | 31,945.04 | 31.08 | 6.43 | 10.15 | 减少2.3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销售 | 10,327.64 | 6,912.08 | 33.07 | -3.73 | -5.00 | 增加0.09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 | 21,172.92 | 13,109.67 | 38.08 | -5.79 | -4.60 | 减少0.78个百分点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586.94 | 474.98 | 19.08 | -40.34 | -8.79 | 减少27.98个百分点 |
设备销售 | 6,745.52 | 6,532.41 | 3.16 | -8.82 | 10.74 | 减少17.10个百分点 |
工程总包 | 7,520.90 | 4,915.18 | 34.65 | 281.87 | 214.60 | 增加13.98个百分点 |
合计 | 46,353.92 | 31,945.04 | 31.08 | 6.43 | 10.15 | 减少2.3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 | 1,385.55 | 1,365.32 | 1.46 | 46.16 | 31.54 | 增加10.96个百分点 |
华北 | 16,851.96 | 12,166.55 | 27.80 | -23.15 | -20.15 | 减少2.72个百分点 |
华东 | 13,619.56 | 8,526.64 | 37.39 | 19.61 | 30.56 | 减少5.25个百分点 |
华南 | 676.72 | 539.08 | 20.34 | 159.59 | 142.42 | 增加5.64个百分点 |
华中 | 1,616.74 | 2,235.62 | -38.28 | 13.72 | 7.06 | 增加8.60个百分点 |
西北 | 12,203.40 | 7,111.82 | 41.72 | 60.39 | 83.05 | 减少7.22个百分点 |
西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合计 | 46,353.93 | 31,945.03 | 31.08 | 6.43 | 10.15 | 减少2.3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1)自来水销售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73%,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东营自来水和碾子山自来水,处置后收入成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污水处理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79%,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鄂尔多斯污水和碾子山污水,处置后收入成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工程服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74.54%,主要是由于本年子公司中科国益承接工程总包服务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销售 | 原材料 | 901.68 | 2.82 | 1,100.89 | 4.55 | -18.10 | 本期合并东营自来水1-9月经营成果,上期合并东营自来水全年经营成果 |
自来水销售 | 人工成本 | 1,033.33 | 3.23 | 975.31 | 4.19 | 5.95 | |
自来水销售 | 折旧与摊销 | 2,838.88 | 8.89 | 2,994.75 | 12.51 | -5.20 | |
自来水销售 | 能耗 | 1,514.93 | 4.74 | 1,563.74 | 6.97 | -3.12 | |
自来水销售 | 其他 | 623.97 | 1.95 | 642.01 | 2.27 | -2.81 | |
自来水销售 | 小计 | 6,912.79 | 21.64 | 7,276.70 | 30.5 | -5.00 | |
污水处理 | 原材料 | 1,721.35 | 5.39 | 1,278.89 | 5.16 | 34.60 | 本期子公司秦皇岛污水升级改造导致原材料增加 |
污水处理 | 人工成本 | 1,902.22 | 5.95 | 2,002.81 | 8.21 | -5.02 | |
污水处理 | 折旧与摊销 | 5,366.92 | 16.80 | 6,055.12 | 26.84 | -11.37 | |
污水处理 | 能耗 | 2,879.31 | 9.01 | 2,863.91 | 13.56 | 0.54 | |
污水处理 | 其他 | 1,239.87 | 3.88 | 1,540.78 | 6.42 | -19.53 | |
污水处理 | 小计 | 13,109.67 | 41.04 | 13,741.51 | 60.19 | -4.60 | |
工程服务 | 原材料及设备 | 653.21 | 2.04 | 531.97 | 1.73 | 22.79 | 本期工程服务收入增加,相应原材料及设备成本增加 |
工程服务 | 人工成本 | 614.02 | 1.92 | 658.88 | 1.49 | -6.81 | |
工程服务 | 分包成本 | 3,519.22 | 11.02 | 723.57 | 0.64 | 386.37 | 本期工程服务收入增加,相应分包成本增加 |
工程服务 | 其他 | 603.72 | 1.89 | 168.73 | 0.83 | 257.80 | 本期工程总包收入增加,相应其他成本增加 |
工程服务 | 小计 | 5,390.17 | 16.87 | 2,083.15 | 4.69 | 158.75 | |
设备销售 | 原材料 | 6,532.41 | 20.45 | 5,899.06 | 4.62 | 10.74 | |
设备销售 | 人工成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设备销售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设备销售 | 小计 | 6,532.41 | 20.45 | 5,899.06 | 4.62 | 10.74 | |
主营业务成本 | 合计 | 31,945.04 | 100.00 | 29,000.42 | 100.00 | 10.1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销售 | 原材料 | 901.68 | 2.82 | 1,100.89 | 4.55 | -18.10 | |
自来水销售 | 人工成本 | 1,033.33 | 3.23 | 975.31 | 4.19 | 5.95 | |
自来水销售 | 折旧与摊销 | 2,838.88 | 8.89 | 2,994.75 | 12.51 | -5.20 | |
自来水销售 | 能耗 | 1,514.93 | 4.74 | 1,563.74 | 6.97 | -3.12 | |
自来水销售 | 其他 | 623.97 | 1.95 | 642.01 | 2.27 | -2.81 | |
自来水销售 | 小计 | 6,912.79 | 21.64 | 7,276.70 | 30.5 | -5.00 | |
污水处理 | 原材料 | 1,721.35 | 5.39 | 1,278.89 | 5.16 | 34.60 | 本期子公司秦皇岛 |
污水升级改造导致原材料增加 | |||||||
污水处理 | 人工成本 | 1,902.22 | 5.95 | 2,002.81 | 8.21 | -5.02 | |
污水处理 | 折旧与摊销 | 5,366.92 | 16.80 | 6,055.12 | 26.84 | -11.37 | |
污水处理 | 能耗 | 2,879.31 | 9.01 | 2,863.91 | 13.56 | 0.54 | |
污水处理 | 其他 | 1,239.87 | 3.88 | 1,540.78 | 6.42 | -19.53 | |
污水处理 | 小计 | 13,109.67 | 41.04 | 13,741.51 | 60.19 | -4.60 |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原材料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人工成本 | 474.98 | 1.49 | 520.78 | 1.05 | -8.79 |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小计 | 474.98 | 1.49 | 520.78 | 1.05 | -8.79 | |
设备销售 | 原材料 | 6,532.41 | 20.45 | 5,899.06 | 4.62 | 10.74 | |
设备销售 | 人工成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设备销售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设备销售 | 小计 | 6,532.41 | 20.45 | 5,899.06 | 4.62 | 10.74 | |
工程总包 | 原材料及设备 | 653.21 | 2.04 | 531.97 | 1.73 | 22.79 | 本期工程总包收入增加,相应原材料及设备成本增加 |
工程总包 | 人工成本 | 139.04 | 0.44 | 138.10 | 0.44 | 0.68 | |
工程总包 | 分包成本 | 3,519.22 | 11.02 | 723.57 | 0.64 | 386.37 | 本期工程总包收入增加,相应分包成本增加 |
工程总包 | 其他 | 603.72 | 1.89 | 168.73 | 0.83 | 257.80 | 本期工程总包收入增加,相应其他成本增加 |
工程总包 | 小计 | 4,915.19 | 15.39 | 1,562.37 | 3.64 | 214.60 | |
主营业务成本 | 合计 | 31,945.04 | 100.00 | 29,000.42 | 100.00 | 10.1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8,086.2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6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446.6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1.5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其他说明无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率(%) |
销售费用 | 1,409.54 | 1,258.64 | 150.90 | 11.99 |
管理费用 | 11,460.03 | 8,940.12 | 2,519.91 | 28.19 |
研发费用 | 736.41 | 196.87 | 539.54 | 274.06 |
财务费用 | 2,104.08 | 2,352.03 | -247.95 | -10.54 |
所得税 | 1,153.04 | 485.88 | 667.16 | 137.31 |
(1)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2,519.91万元,增幅28.19%,主要原因为①本期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费用的增加;②本报告期增加公司资产重组产生的中介机构费;③本报告期子公司秦皇岛污水列支排污费。(2)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539.54万元,增幅274.06%,主要原因为①子公司国中科创资本化支出转费用化支出: ②子公司中科国益研发费用增加所致。(3)所得税:本期所得税发生额较上期增加667.16万元,增幅为137.31%,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湘潭自来水冲回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364,072.4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7,364,072.4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7%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7.27 | 1,906.18 | 15,491.09 | 812.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049.65 | 13,054.48 | 29,995.17 | 229.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24.89 | 52,326.11 | 84,651.00 | -161.78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报告期收到处置的子公司往来款,导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报告期预收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去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约9.43亿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9,278.37 | 21.51 | 81,096.49 | 17.67 | 34.75 | 本报告期公司预收碧莱投资股权转让款所致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6.80 | 0.13 | 0.00 | 0.00 | 100.00 | 本报告期公司购入证券基金“银河水星1号”所致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9,634.41 | 5.83 | 30,002.37 | 6.54 | -1.23 | |
预付款项 | 2,650.82 | 0.52 | 1,356.38 | 0.30 | 95.43 | 本报告期子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以及子公司汉中自来水预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4,762.71 | 4.87 | 11,932.36 | 2.60 | 107.53 | 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存货 | 12,340.42 | 2.43 | 11,661.47 | 2.54 | 5.82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258.47 | 10.28 | 908.42 | 0.20 | 5,652.65 | 本报告期公司设立资管计划以及子公司秦皇岛污水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8,814.33 | 11.57 | 58,238.64 | 12.69 | 0.99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95.49 | 0.69 | 803.90 | 0.18 | 334.82 | 本报告期出资设立碧晨科技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30.10 | 0.01 | 34.59 | 0.01 | -13.00 | |
固定资产 | 43,880.29 | 8.64 | 74,475.80 | 16.23 | -41.08 | 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期末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在建工程 | 71,169.65 | 14.01 | 52,950.09 | 11.54 | 34.41 | 本报告期子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84,718.01 | 16.67 | 112,442.72 | 24.50 | -24.66 | 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期末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开发支出 | 0.00 | 0.00 | 260.35 | 0.06 | -100.00 | 本报告期子公司国中科创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所致 |
商誉 | 2,559.96 | 0.50 | 2,559.96 | 0.56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93.97 | 0.08 | 113.62 | 0.02 | 246.74 | 本报告期公司装修费和零星改造工程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8.75 | 0.39 | 1,844.96 | 0.40 | 7.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486.92 | 1.87 | 18,281.88 | 3.98 | -48.11 | 本报告期预付股权投资款减少以及子公司秦皇岛污水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本期结算所致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285.83 | 1.43 | 7,215.23 | 1.57 | 0.98 |
预收款项 | 82,650.15 | 16.27 | 1,796.07 | 0.39 | 4,501.72 | 本报告期公司预收碧莱投资股权转让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68.24 | 0.11 | 554.90 | 0.12 | 2.40 | |
应交税费 | 2,272.62 | 0.45 | 1,189.56 | 0.26 | 91.05 | 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增值税增加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2,852.36 | 2.53 | 12,464.47 | 2.72 | 3.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420.00 | 4.61 | 8,736.27 | 1.90 | 168.08 | 本公司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20,640.00 | 4.06 | 56,560.00 | 12.32 | -63.51 | 本公司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588.51 | 0.12 | 588.51 | 0.13 | 0.00 | |
预计负债 | 3,466.49 | 0.68 | 0.00 | 0.00 | 100.00 |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借款担保连带赔偿所致 |
递延收益 | 4,203.50 | 0.83 | 3,813.60 | 0.83 | 10.2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6.69 | 0.06 | 396.52 | 0.09 | -17.61 |
其他说明无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00,000.00 | 注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78,000,000.00 | 注2 |
无形资产 | 61,135,829.79 | 注3 |
合计 | 542,135,829.79 |
注1:货币资金受限金额合计300.00万元。其中: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保函300.00万元。
注2:本公司银行借款以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4亿元股权质押,股权账面价值4.78亿元。
注3:
(1)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3,797,349.40元。
(2)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57,338,480.39元。
其他说明: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自来水水费收费权质押;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质押。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外部因素影响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主要受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级地方税收政策、环保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行业外部因素影响分析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2、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分析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3、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分析
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分析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及“第三节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
4、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1)特许经营模式
公司的污水处理和供水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依靠专业的投资管理、工程管理及运营管理能力,依托特许经营协议的执行和维护实现预期利润。公司常见的特许经营模式为BOT模
式、PPP模式等。
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协议,授予签约方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一定时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设设施的所有权,并被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融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届满,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2)自主投资运营模式
公司的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主要采取自主投资运营模式,环保工程公司依靠自身的设计、施工等资质,参与水务市场项目和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以获取合理利润。
(3)建设—移交模式
公司下属的牙克石水务采取建设—移交模式。建设—移交(即Build-Transfer)模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的更多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水务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产能和开工情况√适用 □不适用
板块 | 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自来水供应 | 10,754万吨/年 | 54.86 |
污水处理 | 22,581.75万吨/年 | 81.17 |
注:污水处理去除碾子山污水、鄂尔多斯污水计算至9月30日;东营自来水、碾子山自来水计算至9月30日
单位:万吨
地区 | 产能 | 报告期内新投产规模 | 在建项目的计划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河北(秦皇岛、昌黎、涿州) | 9,490.00 | 4,380.00 | 2019年 | |
内蒙(鄂尔多斯) | 955.50 | |||
山东(宁阳、河口、东营自来水) | 6,650.00 | |||
山西(太原) | 5,840.00 | |||
安徽(马鞍山) | 2,190.00 | |||
青海(西宁) | 1,551.25 | |||
黑龙江(碾子山自来水) | 819.00 | |||
湖南(湘潭自来水、污水) | 1,825.00 | 1,825.00 | 2019年 | |
陕西(汉中) | 4,015.00 | 3,650.00 | 2019年 | |
辽宁(彰武) | 365 | 2019年 | ||
四川(荣县、南江) | 489.10 | 2019年 |
注:鄂尔多斯污水、东营自来水、碾子山自来水为1-9月产能2. 销售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板块 | 销售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同比变化(%) |
自来水供应 | 10,327.64 | 6,912.80 | 33.07 | -3.73 |
污水处理 | 21,172.92 | 13,109.67 | 38.08 | -5.79 |
工程服务 | 8,107.84 | 5,390.16 | 33.52 | 174.54 |
设备销售 | 6,745.52 | 6,532.41 | 3.16 | -8.82 |
(1). 自来水供应板块
1.1 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陕西省 | 3.30 | 汉中自来水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汉中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 无 | 项目公司因非自身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汉台区建设局在核实后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政府主导调价) |
湖南省 | 3.43 | 按照《湖南省湘潭九华示 | 无 | 可根据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原则按照水 |
范区自来水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对于水价确定原则的约定。 | 价计算公式向湘潭市物价管理部门申请调整水价并提交调整方案,在经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对水价调整方案的批准后执行。(政府主导调价) | |||
山东省 | 3.16 | 按照《东营市第二自来水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对于水价的约定,东营自来水供水价格适用东营市物价部门核准的全市统一自来水价格 | 无 | 水价的调整按照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原则参照调价公式向东营开发区管委会书面提出调整方案,管委会在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复后调整。(政府主导调价) |
黑龙江省 | 3.50 | 按照《碾子山区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对水价确定原则的约定,供水价格适用齐齐哈尔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碾子山区统一自来水价格 | 无 | 在运营阶段,根据利率、电价、原材料(包括化学药品)价格、保险费用、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增加情况,并在参照第一年水价的基础之上适时申请调整水价。项目公司书面提出水价调整方案申请后,碾子山区环保局应在接到项目公司申请之日后对申请进行审核,向有权部门提出调整水价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水价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 |
1.2 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类型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居民用水 | 2.63 | 见上表 | 见上表 | 见上表 |
非居民用水 | 4.49 | 见上表 | 见上表 | 见上表 |
工业用水 | 3.71 | 见上表 | 见上表 | 见上表 |
特种用水 | 8.71 | 见上表 | 见上表 | 见上表 |
(2). 污水处理板块
2.1 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平均水价 | 定价原则 | 报告期内调整情况 | 调价机制(如有) |
河北(秦皇岛、昌黎、涿州) | 1.34 |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保底水量及水费价格 | 无 |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满足调价条款条件后,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按照公式或相关约定进行调价;主要调价因素:电力、原材料、人员工资、物价指数、税收、政策法规等变化 |
内蒙(鄂尔多斯) | 2.45 | 同上 | 无 | 同上 |
山东(宁阳、河口) | 2.098 | 同上 | 无 | 同上 |
山西(太原) | 0.998 | 同上 | 无 | 同上 |
安徽(马鞍山) | 0.82 | 同上 | 无 | 同上 |
青海(西宁) | 0.68 | 同上 | 无 | 同上 |
注:由于各地方政府政策不尽相同,每家项目公司的调价条件和公式不完全一样,基本遵循Pn=Pm×K的形式Pn=第n年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水价Pm=第m年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水价K=调价系数(由电力、原材料、人员工资、物价指数、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幅度组成调价系数)
2.2 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3. 主要采水点水源水质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采用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时水质必须达到相应标准的Ⅲ类水体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四家供水公司汉中自来水、碾子山供水项目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湘潭自来水、东营自来水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水源水质均满足水源水体标准要求。
4. 自来水供应情况√适用 □不适用
供水量 | 销售量 | 产销差率(%) | 同比变化(%) | 原因 |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5,899.54万吨 | 4,753.18万吨 | 24.12% | 10.38% | 1、管网老化、水量增加而管网压力增大,造成的漏损率增加从而产销差增大;2、碾子山地区的居民用水水表入户工程不完善,未能按照实际的供水进行收费 | 无 |
5. 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计划总金额 | 资金来源 | 资金成本 | 项目投入情况 |
20,000.00 | 自筹或募集 | 0.00 | 详见下表 |
其中:项目投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经营模式 | 项目 总预算 | 项目 进度 | 报告期内 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 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项目进展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重大差异的,应当说明 |
并披露原因 | ||||||
石门供水技改工程 | 10,534.27 | 详见第十一 节、七、17 | 6,633.77 | 6,673.83 | 目前处于 在建期,尚无收益 | 无 |
已有项目升级改造(秦皇岛水厂扩建工程) | 18,590.91 | 详见第十一 节、七、17 | 7,584.13 | 16,537.69 | 目前处于 在建期,升级改造部分尚无收益 | 无 |
BOT 模式 (荣 县 12 个乡 镇生活污 水厂工程、 南江县7个 污水处理站项目) | 14,594.25 | 详见第十一 节、七、17 | 3,822.28 | 4,951.01 | 目前处于 在建期,尚无收益 | 无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设立子公司2018年5月18日,本公司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鼎”)。上海石鼎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比例100%。上海石鼎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上海石鼎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
? 设立联营企业2018年1月5日,本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晨科技”)。碧晨科技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3,000.00 万元,持股比例30%。碧晨科技经营范围:新能源,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受让厚康实业持有的碧晨科技40%股权及鹏欣资管持有的碧晨科技30%股权。公司将以0元价格受让厚康实业、鹏欣资管未缴出资股权6,650万元,同时向厚康实业支付其实缴出资额200万元,向鹏欣资管支付其实缴出资额150万元,以获得上述股权。股权转让后,碧晨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投资私募基金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与杭州立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吉签署《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出资30,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入伙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完成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来,尚无其他实质性进展,公司基于资金使用效率及运营方面的考虑,决定退出该项投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公司与杭州立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吉、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协议》。上述各方确认,以2018年12月26日为公司的正式退伙日,各方按会算报告进行财务结算,公司获得退还款项人民币31,1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终止。
? 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及其他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与安徽量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何宝民签署《芜湖实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芜湖实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中:量极投资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方均为有限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均为现金出资。产业基金目标认缴金额为3,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产业基金的合伙份额为32.26%。量极投资的大股东为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鹏欣资管51%股权,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鹏欣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量极投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及其他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临 2018-041)。
? 成立资管计划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为盘活资金,增加收益,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加银资管(作为资产管理人)及民生银行(作为托管人)成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委托财产1亿元,委托财产合计5亿元,委托财产均以现金形式交付。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标是计划通过股权、债权、收益权、金融衍生品及其他投资方式,为资产委托人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投资范围:现金管理类产品、各类资产收(受)益权、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项下各类金融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上述投资范围不包含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及其他证券类产品)。计划存续期:无固定期限,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算。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拟成立资管计划的公告》(临 2018-065)。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类型 | 资金来源 | 初始投资成本 | 报告期内购入 | 报告期内出售 | 投资收益 |
证券基金 | 自筹 | 0.00 | 110,531,727.87 | 103,963,773.40 | 490,382.23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拟出售资产公告》(临2017-053)。本次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净资产溢价。有关出售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报告日,出售进展情况如下:
①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均已完成工商变更;
②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由小股东东营市自来水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已完成工商变更;
③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目前正在与政府商谈;
④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股东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小股东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目前各方仍在就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
截至本报告日,股权转让款1,090,139,432.20元已全部收到。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办理本次资产出售剩余的四家公司所涉及的资产过户、工商登记、有权部门书面同意文件等各项工作。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单位多,程序复杂,尚存在少数股东无法按同等条件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能性,部分转让事项获得有关部门批复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导致实际交割时间顺延的情况发生。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13,800.00 | 29,780.34 | 20,508.18 | 3,759.20 | 1,952.68 | 1,672.68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6,000.00 | 25,847.27 | 10,593.96 | 10,322.32 | 1,681.31 | 1,393.94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自来水供应 | 9,700.50 | 21,673.24 | 14,198.68 | 5,083.73 | 790.95 | 740.48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7,550.00 | 20,999.87 | 12,727.91 | 3,976.18 | 655.14 | 490.83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9,093.00 | 28,562.61 | 11,541.63 | 4,986.63 | 649.43 | 480.83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工程 | 502.60 | 3,155.62 | 1,647.82 | 2,530.67 | 310.21 | 238.08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2,000.00 | 7,116.12 | 2,826.58 | 1,111.42 | 263.52 | 229.28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5,265.52 | 7,186.36 | 6,751.79 | 1,492.66 | 195.48 | 125.45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4,100.00 | 11,553.54 | 7,148.83 | 487.38 | -141.89 | -143.71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设备销售 | 5,000.00 | 3,969.08 | -440.11 | 1,844.03 | -308.97 | -241.36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工程 | 5,000.00 | 3,316.80 | 3,293.91 | 0.00 | -475.34 | -285.43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5,100.00 | 10,924.19 | 3,474.36 | 0.00 | -393.96 | -866.70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5,000.00 | 312.46 | -2,116.10 | 467.38 | -1,040.66 | -1,039.20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12,000.00 | 30,383.66 | 10,640.89 | 0.00 | -1,070.15 | -1,076.60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自来水供应 | 36,499.00 | 35,901.48 | 28,580.29 | 1,474.50 | -1,323.08 | -1,738.24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9,163.23 | 28,578.58 | 9,746.71 | 2,885.14 | -2,012.18 | -2,081.17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近几年国内的大环保板块细分行业变化加速,在国家的“水十条”、“土十条”、“气十条”等政策的鼓励推动下,各地在传统环境生态治理行业已经完成了数轮粗放型建设高峰期,并已进入项目的“后建设时代”,以老项目提标改造,精细化运营为核心,新项目更加专业细分为代表的新一轮环境生态保护产业已逐步展开。在这一大背景下,随着环保行业不断深入的发展,在水,土,气等传统环保治理领域,项目已经趋于饱和,需求逐步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和农村地区转移发展,导致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中小型环保企业不断被收购兼并。另一方面,在发达地区对环保的需求还在不断深化和细化,以固危废处理、资源再生、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等为代表的众多新兴环保子行业已经开始快速发展。(二)公司发展战略√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对自身业务进行了细致的梳理,结合目前业务现状,提出了同时兼顾短期业绩提升与中长期产业布局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持续有效推进现有各项水务环保项目建设,对现有业务和资产作出适当的调整、处置、整合和升级改造,同时向其他环保领域扩张,拟通过投资并购方式注入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优化业务板块构成,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环保后建设时代的市场变化。同时大力促进合资合作,产业创新孵化,为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完善环保产业链打好基础。公司已在国内外多个细分环保领域深度调研,为中长期发展提前布局,不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阶段性完成部分水资产的股权交割,初步实现了公司战略转型。城市矿产资源再生业务作为国中水务的战略转型方向之一得以明确,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产生固体废弃物量最大的国家,我国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部分城市“垃圾围城”问题十分突出,与此同时各类如铜, 金, 银, 锡,塑料,钢材, 铁等基本生产资源持续缺乏, 原生矿品味不断下降,开采成本不断增加, 循环资源利用问题正促使我国在由消费型社会向资源循环经济型社会转变。随着国务院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方案的提出,固危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产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已建立起一支拥有相当实力贵稀及有色金属资源再生核心技术的产业专家团队, 同时被评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单位, 国中城矿资源再生业务正在持续推进。
(三)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经营计划公司针对市场竞争及需求深入化的趋势,对现有的自来水和污水处理等传统业务进行评估和调整,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不断优化现有业务结构,包括处置部分传统水务项目, 同时推动公司逐步进入拥有更高技术含量的环保细分蓝海领域, 持续推进城市矿产资源再生的战略性布局。
2. 业务拓展计划针对市场需求不断多元化,综合化和系统化的趋势,公司已在节能减排,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多个环保的细分领域,积极调研并主动搜选优质产业机会,拟通过如产业联盟,产业孵化,合资合作,战略并购等多种业务拓展形式,推进公司在国内外大环保板块内新细分领域的中长期布局,推进建设国际综合性大环保平台,拓宽新利润来源,不断提高资产收益率,为社会,员工和股东持续创造核心价值。
3. 人力资源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已积极开展优秀人才搜选和录用,内部培训系统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以及岗位责任制度不断细化,使得整体团队运营和管理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同时为现有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的开展,以及中长期其他细分产业的孵化和布局提前做好人才和制度的储备。
4. 市场融资计划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充分运用各类市场的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银行并购贷款, 建设项目贷款, 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及并购基金,海外融资等多种方式,在保持合理健康的资本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合理的资金杠杆作用,为企业的运营发展持续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融资安排,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水处理及自来水供应业务,属于市政公用环保行业,对国家及地方政府产业政策, 财税政策以及环保监管政策等依赖性较强,该等政策的变化将可能改变区域市场供求关系,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市场竞争及扩张风险目前水务行业经过大规模建设期,发达地区总体水务投资项目已趋于饱和,近年来国内水务市场呈现并购重组加剧、业务逐步向欠发达的三四线城市转移,部分PPP项目出现资金融资困难, 项目呈现分散化和中小型化的特点,这都将会给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带来新的挑战和阻力。
3.项目运营风险水务项目通常前期投入较大,运营周期较长,且多为公用事业属性,主要与地方政府发生经济与业务往来,因此单个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如果当地的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上游排水水质,协议水量及水费定
价,费用结算等方面发生不利于项目运营的变化,将对公司在该项目上的生产、经营销售或回款产生不利影响。
4.建设成本控制风险近年来能源、人工、管材、原材料等价格持续上升,下属部分新建项目建设成本有高于预期的风险,同时运营项目如存在一定的设备陈旧、管网老化的现象,以上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都可能压缩公司下属部分水务公司的盈利空间。
5.新兴业务领域拓展风险公司将在国内外积极优选高科技含量,高增长,大潜力的新兴市场和细分环保领域通过合资合作,产业孵化,投资并购,人才培育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布局,而该类新兴市场或新兴细分行业的国家政策或竞争环境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适用 √不适用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 | 0 | 0 | 0 | 10,398,554.36 | 0 |
2017年 | 0 | 0 | 0 | 0 | 17,833,758.59 | 0 |
2016年 | 0 | 0 | 0 | 0 | 16,188,985.23 | 0 |
2018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93,903,188.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据此,公司2018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不超过903.04%。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
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
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刊登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18-06-20至2018-07-1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姜 |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将切实及时履行作为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应履 | 2016-10-12至2020-03-0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照柏 | 行的相关义务,并在未来36个月内进一步巩固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地位。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厚康实业 | 参与国中水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认购资金将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来源于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支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国中水务的情况,并且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本公司拟直接或间接投入的资金均为合法取得,不存在代持、对外募集资金等情形;在本公司持有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内(注: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即2017-3-2至2020-3-1),本公司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人或股东,公司的最终股权结构(穿透至最终自然人股东)将保持不变。本承诺自承诺人作出之日生效,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效力。 | 2017-02-25至2020-03-0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永冠贸易 | 参与本次国中水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认购资金将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来源于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支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国中水务的情况,并且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本公司拟直接或间接投入的资金均为合法取得,不存在代持、对外募集资金等情形;在本公司持有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内(注: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即2017-3-2至2020-3-1),本公司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 | 2017-02-25至2020-03-0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或股东,公司的最终股权结构(穿透至最终自然人股东)将保持不变。本承诺自承诺人作出之日生效,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人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效力。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厚康实业、永冠贸易 | 持有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7-03-02至2020-03-0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中天津 | 为保证国中天津顺利向税务主管机关领购因2011年之前工程业务相关的发票,国中天津保留了原有与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有关的经营范围。在上述因素得到消除之后,国中天津将办理相应的经营范围变更,以避免与公司经营范围存在交叉 | 2014-10-30起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中天津 | 国中天津所控制的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国中水务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国中天津或国中天津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国中水务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国中天津将与国中水务进行协商,并承诺如国中水务拟经营该业务,国中天津将通过合法程序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国中水务 | 2012-07-05起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
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因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详见以下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本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报表项目 | 金额 | 报表项目 | 金额 |
应收票据 | 200,000.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00,023,672.90 |
应收账款 | 299,823,672.90 | ||
应收利息 | 7,025,427.88 | 其他应收款 | 119,323,625.60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2,298,197.72 | ||
固定资产 | 744,757,982.04 | 固定资产 | 744,757,982.0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在建工程 | 529,500,865.29 | 在建工程 | 529,500,865.29 |
工程物资 | |||
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2,152,325.00 | |
应付账款 | 72,152,325.00 | ||
应付利息 | 935,406.56 | 其他应付款 | 124,644,737.64 |
应付股利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报表项目 | 金额 | 报表项目 | 金额 |
其他应付款 | 123,709,331.08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款 | 5,885,096.46 | |
专项应付款 | 5,885,096.46 | ||
管理费用 | 91,369,914.87 | 管理费用 | 89,401,180.19 |
研发费用 | 1,968,734.68 |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0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黑01初195号)及相关法律文件。原告: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华担保”或“原告”),被告一:黑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黑龙集团”或“被告”),被告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中称:2003年7月23日,被告国中水务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南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03商039贷字第040-01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原告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于同日与被告国中水务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贷款期限届满后,由于被告国中水务未还款,原告向银行承担了代偿贷款本息共计56,581,487.5元的担保责任。2006年11月30日,原告与包括二被告在内的几方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及承诺书,确认由被告黑龙集团偿还及被告国中水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部分的欠款本金21,702,869.5元,还款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但至今,被告仍未能履行偿还义务,原告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保护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原告提出3条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本金21,702,869.5元及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利息暂计为12,747,964.57元,利息请求计算至被告还款之日)。2、二被告对上第一项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诉讼等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哈尔滨中院裁定驳回,公司不服裁定上诉至黑龙江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传票,本案于2018年10月15日开庭审理。2018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了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公司不服该判决已于2018年11月26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等待二审开庭。 | 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诉讼通知的公告》(临2017-026)公告;2018年11月21日(临2018-092)公告;2018年11月30日(临2018-093)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 | 应诉 | 承担 | 诉讼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 | 诉讼(仲 | 诉讼(仲 | 诉讼 | 诉讼 |
(申请)方 | (被申请)方 | 连带责任方 | 仲裁类型 | 涉及金额 | 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裁)进展情况 | (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 | 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仲裁 | 2016年5月18日,我方与对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被申请人承包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工程从2015年11月开工以来,施工作业极不规范,加之施工人资金实力薄弱、施工人员、设备材料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施工过程中长期不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期延误严重并存在质量问题,为此我方依法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解除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通知发出后,由于申请人此前已累计超付工程款20,349,681.30元,依法于2018年4月28日向巴中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被告于2018年6月29日提出反诉,请求我方支付工程款2,660万元。 | 本诉:20,349,681.30元人民币;反诉: 2,660万元人民币 | 不形成 | 对已施工的工程量和工程款进行现场鉴定 | 未开庭审理 | 未开庭审理 |
国水(马鞍山)污 | 被告一:马鞍山市 | 行政诉讼 | 被告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7日作出马环罚[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 对原告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告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 | 10万元行政处罚罚款项 | 不形成 | 已开庭审理 | 原告败诉 | 已判决 |
水处理有限公司 | 环境保护局;被告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 明显不当, 应当撤销。现有证据证明行政处罚所依据的“2018年1月16日粪大肠菌群超标”的事实并不存在。 原告于法定期限内对上述处罚决定申请被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复议, 被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8日作出马复决[2018]10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维持了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此,原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四川东联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被告: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第三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民事诉讼 | 2014年12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关于“荣县度佳镇等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监理费为962,395元,监理服务期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原告方在起诉状中诉称:由于工程实际开工日延后,致使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拖延至2018年8月3日,导致原告方超期监理1130天,因此被告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延期监理费用6,008,322元;由于第三人是该工程的投资方,所以应与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6,008,322元 | 不形成 | 当事人已达成庭下和解,已撤诉 | 未开庭 | 未开庭 |
(三)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肖惠娥、李靖菀、李晓波、吴凤平、章新伟、姚岚、缪国君、刘晓琴、张晶、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上海洁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昊环保”或“标的公司”)合计56.64%股份。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暂定交易价格为20,379.97万元,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合计为20,379.97万元。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4.08元/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为49,950,910股。2018年6月11日,因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交易价格和业绩承诺等)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与交易对方进一步沟通,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重大资产购买
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一系列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胡亚春、韩玉彬、张随良、余学军、王蓬伟、 庄祖兰、傅良蓉、朱学前、杜小东、成都久协、成都瑞中等合计持有的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科技) 3,529.85万股的股份,股份转让对价为 15,319.54万元;公司拟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向仁新科技进行增资扩股 2,766万股,增资金额为 12,004.44万元。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仁新科技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仁新科技总股本由 9,220万股增加至 11,986万股,公司将持有仁新科技6,295.85万股,占仁新科技总股本的52.5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公司拟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并发布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及其他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与安徽量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极投资”)、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富”)、何宝民签署《芜湖实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芜湖实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其中:量极投资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方均为有限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均为现金出资。产业基金目标认缴金额为3,100万元人民 |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及其他方共同设立 |
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产业基金的合伙份额为32.26%。 量极投资的大股东为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管”),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鹏欣资管51%股权,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全资子公司,鹏欣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量极投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临2018-04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管”)签署《投资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晨科技”)。碧晨科技投资金额拟为人民币1亿元,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公司以现金3,000万人民币出资,持有碧晨科技30%的股权;厚康实业以现金4,000万人民币出资,持有碧晨科技40%的股权;鹏欣资管以现金3,000万人民币出资,持有碧晨科技30%的股权。厚康实业为鹏欣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鹏欣资管51%股权,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为鹏欣集团全资子公司,鹏欣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厚康实业、鹏欣资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临2017-055)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受让厚康实业持有的碧晨科技40%股权及鹏欣资管持有的碧晨科技30%股权。根据协议公司将以0元价格受让厚康实业、鹏欣资管未缴出资股权6,650万元,同时向厚康实业支付其实缴出资额200万元,向鹏欣资管支付其实缴出资额150万元,以获得上述股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23)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五)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宁阳磁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污水处理项目 | 71,161,191.27 | 2015年3月1日 | 2019年2月28日 | 2,292,766.60 | 实际收益情况 | 占公司报告期净利润的22.05% | 否 | 其他 |
托管情况说明
(1)宁阳磁窑中环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就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污水处理项目达成委托运营协议,协议约定宁阳磁窑中环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此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按照特许权合同确定的标准保质保量进行污水处理,负责项目的生成经营和工艺流程控制、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日常运营所需原材料、能源的采购等事项。由此产生的委托运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在本协议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原协议的补充协议,自到期之日起延长托管运营期限一年,至2019年2月28日。2015年度宁阳磁窑中环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1,717,218.28元,占所属上市公司净利润总值不足10%。2016年宁阳磁窑中环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达到2,275,049.44元 ,占所属上市公司净利润总值的15.48%。2017年宁阳磁窑中环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达到2,366,556.27元,占所属上市公司净利润总值的13.27%。2018年宁阳磁窑中环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达到2,292,766.60元,占所属上市公司净利润总值的22.05%。
(2)宁阳磁窑污水的托管收益计算方式为收入减成本减税金后的净利润,其中收入为宁阳磁窑污水依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确认的收入;成本为依据《委托运营协议》确认的应支付安徽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固定委托运营费及不包括在《委托运营协议》中的零星费用;税金主要为因增值税产生的附加和所得税。
(3)因《委托运营协议》产生的委托运营费用在宁阳磁窑污水公司成本中列支。
(4)公司委托收益的会计确认情况:宁阳磁窑污水公司每月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确认收入,收入为保底水量乘以单价,2018年共确认收入11,114,217.52元;宁阳磁窑污水公司按《委托运营协议》规定的固定金额确定委托运营成本,2018年共确认成本6,928,577.98元;宁阳磁窑污水公司按税法规定确认2018年税金及附加134,059.99元;宁阳磁窑污水公司2018年发生不包括在《委托运营协议》中的零星费用148,797.39元;计提所得税费用342,435.87元,据此宁阳磁窑污水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2,292,766.60元。该净利润也即宁阳磁窑污水公司委托运营后归属于公司的收益。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4,06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4,06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0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类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1,119,790,000.00 | 0.00 | 0.00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00,000.00 | 0.00 | 0.00 |
票据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00,000,000.00 | 0.00 | 0.00 |
资管计划 | 自有资金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40天) | 30,000,000.00 | 2018年1月5日 | 2018年2月1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4.50% | 147,945.21 | 8,374.26 | 139,570.9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89天) | 300,000,000.00 | 2018年1月5日 | 2018年4月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3,657,534.25 | 207,030.24 | 3,450,504.0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N1801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88天) | 100,000,000.00 | 2018年1月11日 | 2018年4月1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保收益 | 4.40% | 1,060,821.92 | 60,046.52 | 1,000,775.40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40天) | 100,000,000.00 | 2018年4月4日 | 2018年5月1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4.00% | 438,356.16 | 24,812.61 | 413,543.5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40天) | 100,000,000.00 | 2018年5月16日 | 2018年6月26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90% | 427,397.26 | 24,192.30 | 403,204.96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91天) | 200,000,000.00 | 2018年4月4日 | 2018年7月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4.60% | 2,293,698.63 | 129,832.00 | 2,163,866.6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80074 | 100,000,000.00 | 2018年6月27日 | 2018年8月6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90% | 427,397.26 | 24,192.30 | 403,204.96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 中国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 | 200,000,000.00 | 2018年7月5日 | 2018年8月1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90% | 854,794.52 | 48,384.60 | 806,409.92 | 已赎回 | 是 | 否 |
山江东大道支行 | 款SDGA180114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80704D | 300,000,000.00 | 2018年8月17日 | 2018年10月17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95% | 1,982,927.46 | 112,241.18 | 1,870,686.2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中国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80968D | 300,000,000.00 | 2018年10月19日 | 2018年12月19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65% | 1,830,000.00 | 103,584.91 | 1,726,415.09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N1810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35天) | 114,600,000.00 | 2018年4月12日 | 2018年5月18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保收益 | 4.30% | 472,528.77 | 26,746.91 | 445,781.86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N1814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35天) | 115,500,000.00 | 2018年6月5日 | 2018年7月1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保收益 | 3.85% | 426,400.68 | 24,135.89 | 402,264.79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N18168期人民币理财产品(35天) | 116,000,000.00 | 2018年7月19日 | 2018年8月2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保收益 | 3.90% | 433,808.22 | 24,555.18 | 409,253.04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N1820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35天) | 100,000,000.00 | 2018年10月28日 | 2018年12月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保收益 | 3.50% | 335,616.44 | 18,997.16 | 316,619.2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安鑫20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34,000,000.00 | 2018年1月11日 | 2018年1月3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40% | 60,175.31 | 1,752.68 | 58,422.6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安鑫20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34,000,000.00 | 2018年2月5日 | 2018年2月28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40% | 72,843.81 | 2,121.66 | 70,722.1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安鑫20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18年3月7日 | 2018年3月3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40% | 71,539.68 | 2,083.68 | 69,456.00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安鑫20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 | 14,000,000.00 | 2018年3月8日 | 2018年3月3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40% | 是 | 否 |
品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安鑫20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34,000,000.00 | 2018年4月2日 | 2018年4月27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40% | 79,178.03 | 2,306.16 | 76,871.87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安鑫20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34,000,000.00 | 2018年5月2日 | 2018年5月29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40% | 88,372.02 | 2,573.94 | 85,798.0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安鑫20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35,000,000.00 | 2018年6月4日 | 2018年6月28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37% | 77,556.21 | 2,258.92 | 75,297.29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37,610,000.00 | 2018年1月4日 | 2018年2月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89,439.67 | 5,062.62 | 84,377.0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37,700,000.00 | 2018年2月2日 | 2018年3月2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89,653.70 | 5,074.75 | 84,578.9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37,790,000.00 | 2018年3月5日 | 2018年4月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93,077.29 | 5,268.53 | 87,808.76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37,890,000.00 | 2018年4月4日 | 2018年5月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93,323.59 | 5,282.47 | 88,041.1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9,400,000.00 | 2018年5月8日 | 2018年6月4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22,353.97 | 1,265.32 | 21,088.6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5,300,000.00 | 2018年5月9日 | 2018年6月5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12,603.84 | 713.42 | 11,890.4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23,280,000.00 | 2018年5月10日 | 2018年6月6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55,361.75 | 3,133.68 | 52,228.07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38,080,000.00 | 2018年6月25日 | 2018年7月2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93,791.56 | 5,308.96 | 88,482.60 | 已赎回 | 是 | 否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非凡资产管理增增日上收益递增理财产品对公款 | 100,000,000.00 | 2018年4月11日 | 2018年5月8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4.50% | 332,739.73 | 0.00 | 332,739.7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非凡资产管理翠竹9W理财产品周四公享05款 | 200,000,000.00 | 2018年4月12日 | 2018年6月14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15% | 1,777,808.22 | 0.00 | 1,777,808.2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非凡资产管理天溢金对公机构A款 | 18,900,000.00 | 2018年4月13日 | 2018年5月7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96% | 49,243.56 | 0.00 | 49,243.56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票据交易所 | 票据理财 | 269,000,000.00 | 2018年5月7日 | 2018年5月29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5.50% | 863,041.67 | 48,851.42 | 814,190.2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票据交易所 | 票据理财 | 31,000,000.00 | 2018年5月8日 | 2018年5月29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5.50% | 89,986.11 | 5,093.55 | 84,892.56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票据交易所 | 票据理财 | 92,000,000.00 | 2018年7月18日 | 2018年8月21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4.90% | 388,188.89 | 21,972.96 | 366,215.9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票据交易所 | 票据理财 | 250,000,000.00 | 2018年10月8日 | 2018年11月7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5.80% | 1,207,500.00 | 68,349.06 | 1,139,150.94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 | 非凡资产管理增增日上收益递增理财产品对公款 | 75,750,000.00 | 2018年10月25日 | 2018年10月30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60% | 37,356.16 | 0.00 | 37,356.16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5,000,000.00 | 2018年1月9日 | 2018年2月13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4.10% | 20,136.98 | 1,139.83 | 18,997.15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5,000,000.00 | 2018年2月27日 | 2018年4月3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4.10% | 19,897.26 | 1,126.26 | 18,771.00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13,700,000.00 | 2018年4月10日 | 2018年5月15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42,038.36 | 2,379.53 | 39,658.8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6,000,000.00 | 2018年4月17日 | 2018年5月22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4.10% | 23,589.04 | 1,335.23 | 22,253.8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13,700,000.00 | 2018年5月18日 | 2018年6月21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42,038.36 | 2,379.54 | 39,658.8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13,700,000.00 | 2018年6月26日 | 2018年7月31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42,038.36 | 2,379.53 | 39,658.83 | 已赎回 | 是 | 否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6,000,000.00 | 2018年5月29日 | 2018年7月3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4.10% | 23,013.69 | 1,302.66 | 21,711.0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6,000,000.00 | 2018年7月17日 | 2018年8月21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70% | 21,287.67 | 1,204.95 | 20,082.7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 | 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 13,700,000.00 | 2018年8月7日 | 2018年9月10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42,038.36 | 2,379.53 | 39,658.84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6,000,000.00 | 2018年9月4日 | 2018年10月9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65% | 21,000.00 | 1,188.68 | 19,811.3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6,000,000.00 | 2018年10月16日 | 2018年11月20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65% | 21,000.00 | 1,188.68 | 19,811.3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太白路支行 | "长盛理财"月月稳利 | 15,000,000.00 | 2018年11月20日 | 2018年12月25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65% | 52,500.00 | 2,971.69 | 49,528.3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湘潭市九华支行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3,000,000.00 | 2017年11月14日 | 2017年12月19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 | 5,786.31 | 0.00 | 5,786.31 | 已收回 | 是 | 否 | |
2017年11月14日 | 2017年12月15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湘潭市九华支行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10,000,000.00 | 2017年12月4日 | 2017年12月19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湘潭市九华支行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5,600,000.00 | 2017年12月7日 | 2017年12月19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湘潭九华支行 | 中银稳富-融荟系列理财(91天) | 8,000,000.00 | 2018年1月24日 | 2018年4月25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4.90% | 97,731.41 | 0.00 | 97,731.41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中国银行湘潭九华支行 | 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 | 8,000,000.00 | 2018年5月7日 | 2018年6月15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15% | 26,958.89 | 0.00 | 26,958.89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恒通安鑫2014001 | 185,000,000.00 | 2018年4月10日 | 2018年4月27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3.40% | 292,958.94 | 16,582.58 | 276,376.36 | 已赎回 | 是 | 否 |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 | “鑫意”理财福通日安鑫H14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18年4月10日 | 2018年4月25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90% | 173,095.87 | 0.00 | 173,095.87 | 已赎回 | 是 | 否 | |
2018年4月26日 | 是 | 否 | ||||||||||||
2018年4月27日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利多多惠志28天 | 1,700,000.00 | 2018年1月23日 | 2018年2月22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固定收益 | 4.10% | 5,728.77 | 324.27 | 5,404.50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财富班车1号30天 | 1,700,000.00 | 2018年3月12日 | 2018年4月11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固定收益 | 4.00% | 5,589.04 | 316.36 | 5,272.6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财富班车S21(21天) | 1,700,000.00 | 2018年4月24日 | 2018年5月15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固定收益 | 3.08% | 3,716.71 | 210.38 | 3,506.33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财富班车1号30天 | 1,700,000.00 | 2018年5月18日 | 2018年6月19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固定收益 | 3.90% | 5,812.60 | 329.02 | 5,483.5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财富班车S21(21天) | 1,600,000.00 | 2018年6月28日 | 2018年7月19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固定收益 | 3.90% | 3,590.14 | 203.22 | 3,386.92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 财富班车1号30天 | 1,600,000.00 | 2018年7月31日 | 2018年8月30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固定收益 | 3.65% | 4,800.00 | 271.70 | 4,528.30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爱建长盈优选*中船徐州棚改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 180,000,000.00 | 2018年6月27日 | 2018年9月30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7.20% | 3,373,150.68 | 0.00 | 3,373,150.6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爱建长盈精英-恒泰镇江中冶项目集合资金信托 | 20,000,000.00 | 2018年6月27日 | 2018年9月30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浮动收益 | 7.90% | 411,232.88 | 0.00 | 411,232.88 | 已赎回 | 是 | 否 | |
资产管理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0.00 | 2018年7月18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4.50% | 未到期 | 是 | 否 |
资产管理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150,000,000.00 | 2018年8月14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4.50% | 未到期 | 是 | 否 | |||||
资产管理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 | 250,000,000.00 | 2018年11月14日 | 自有资金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4.50% | 未到期 | 是 | 否 |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四)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止。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第七次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关于提高公司回购股份下限金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于2018 年8月8日首次实施回购,之后公告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30,96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7%,支付的总金额为93,903,188.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 排污信息√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是否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 备注 |
秦皇岛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昌黎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涿州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鄂尔多斯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太原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青海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马鞍山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东营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湘潭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宁阳磁窑污水 | 否 | 市控重点排污单位 |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开展污水处理业务,通过市政管网收集污水,集中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经评审确定的排污口排放至规定的地表河道,或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进行再生。排放方式主要为管道集中排放、连续排放等;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B、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二级标准,主要控制项目污染物消减包括COD(化学需氧量)、BOD5(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等。
报告期内各项目公司约消减COD(化学需氧量)65,290.67吨;氨氮5,712.32吨;总氮5,811.66 吨;总磷735.15吨;悬浮物30,018.87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2018年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中,防治污染建设工程项目有2个,秦皇岛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及工艺调试,正在进行环保验收及水费调整阶段,预计2019年初完成验收,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出水;湘潭污水处于调试阶段,预计2019年初完成工艺调试。2.运行情况
2018年全年国中水务各项目公司运行稳定,按照环保部及各级环保部门要求,安装水质指标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传送,同时积极优化调整工艺、工况,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排单位的职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秦皇岛污水 | 有 |
昌黎污水 | 有 |
涿州污水 | 有 |
鄂尔多斯污水 | 有 |
太原污水 | 有 |
青海污水 | 有 |
马鞍山污水 | 有 |
东营污水 | 有 |
宁阳磁窑污水 | 有 |
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紧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秦皇岛污水 | 有 |
昌黎污水 | 有 |
涿州污水 | 有 |
鄂尔多斯污水 | 有 |
太原污水 | 有 |
青海污水 | 有 |
马鞍山污水 | 有 |
东营污水 | 有 |
宁阳磁窑污水 | 有 |
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均设置水质检测部作为水质检测及质量管理部门。建立全过程水质监控体系,采用人工定时取样检测与在线连续监测结合的方式,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控,全面保障供水安全和污水达标排放。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及处理结果信息如下:
序号 | 项目公司名称 | 处罚通知 | 处罚原因 | 处理结果/阶段性成果 |
1 | 秦皇岛污水 | 海水罚决字【2017】009 | 排污口合规性 | 已撤销 |
2 | 马鞍山污水 | 马环罚【2018】4 | 大肠杆菌超标 | 提起行政诉讼,我方败诉 |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30,965,600 | 30,965,600 | 回购股票 | 不适用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158,648,700 | 0 | 0 | 158,648,700 |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0-03-02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39,662,200 | 0 | 0 | 39,662,200 |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0-03-02 |
合计 | 198,310,900 | 0 | 30,965,600 | 229,276,5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5,84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2,87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0 | 227,312,500 | 13.74 | 0 | 质押 | 227,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0 | 158,648,700 | 9.59 | 158,648,700 | 质押 | 158,648,7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0 | 39,662,200 | 2.40 | 39,662,200 | 质押 | 39,662,2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30,965,600 | 30,965,600 | 1.87 | 30,965,6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21,628,100 | 1.31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陈开同 | 1,809,200 | 16,215,924 | 0.98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倪滨江 | 3,178,038 | 11,328,600 | 0.68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宋振勃 | 0 | 11,206,352 | 0.68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顾德珍 | 0 | 10,757,500 | 0.65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7,700 | 8,334,300 | 0.50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227,31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312,5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1,62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28,100 | |||||||
陈开同 | 16,215,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15,924 | |||||||
倪滨江 | 11,32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28,600 | |||||||
宋振勃 | 11,206,3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06,352 | |||||||
顾德珍 | 10,75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57,500 |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3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4,30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896,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6,628 | |||||||
陈言上 | 7,496,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96,450 |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4,26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通过控制国中天津董事会三分之二的表决权而实际支配国中天津拥有的对公司的表决权,通过间接控制厚康实业、永冠贸易的股权而拥有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对公司的表决权。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涉及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158,648,700 | 2020-03-02 | 158,648,700 | 持有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
2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39,662,200 | 2020-03-02 | 39,662,200 | 持有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
3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30,965,600 | 回购股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通过间接控制厚康实业、永冠贸易的股权而拥有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对公司的表决权。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徐颖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2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姜照柏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鹏欣集团董事局主席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姜照柏先生是鹏欣资源(600490.SH)、大康农业(002505.SZ)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还是润中国际(00202.HK)的第一大股东。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尹峻 | 董事长 | 男 | 45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05.50 | 否 |
丁宏伟 | 董事、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 男 | 47 | 2017年1月17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84 | 否 |
严东明 | 董事 | 男 | 57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江清云 | 董事 | 男 | 49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金忠平 | 董事 | 男 | 44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闫银柱 | 董事 | 男 | 51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赵兰蘋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7.86 | 否 |
李轶梵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7.86 | 否 |
金忠德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13.39 | 否 |
王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陈建琦 | 监事 | 男 | 62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陈博 | 职工监事 | 男 | 49 | 2018年4月2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22.26 | 否 |
庄建龙 | 副总裁兼首席风控官 | 男 | 55 | 2018年4月19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60 | 否 |
周吉全 | 副总裁 | 男 | 50 | 2015年5月8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52 | 否 |
章韬 | 财务负责人 | 男 | 38 | 2018年9月25日 | 2021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8.40 | 否 |
洪涛 | 董事(离任) | 男 | 49 | 2015年5月8日 | 2018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否 |
王章全 | 董事(离任) | 男 | 53 | 2015年5月8日 | 2018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刘亚玮 | 独立董事(离 | 男 | 41 | 2015年5月8日 | 2018年4月18日 | 0 | 0 | 0 | 无 | 5.95 | 否 |
任) | |||||||||||
邢军 | 职工监事(离任) | 男 | 41 | 2012年3月21日 | 2018年4月18日 | 6,000 | 0 | 6,000 | 竞价交易 | 20.70 | 否 |
王彦国 | 副总裁(离任) | 男 | 54 | 2013年1月28日 | 2018年3月16日 | 0 | 0 | 0 | 无 | 8.40 | 否 |
王霞 | 财务副总监(离任) | 女 | 40 | 2015年5月8日 | 2018年9月24日 | 0 | 0 | 0 | 无 | 38.5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6,000 | 0 | 6,000 | / | 454.8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尹峻 | 尹峻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会计师。北京科技大学工业会计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MBA学位。曾任上海帝泰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丁宏伟 | 丁宏伟先生,男,1972年2月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9年加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主导或参与开发、运营了多个商业、酒店及住宅项目。曾主管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成本中心、房地产销售、商业及酒店运营板块,具有20年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经验。现任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
严东明 | 严东明先生,男,196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毕业于空军工程技术大学导弹学院计算机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在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78年9月至2001年11月部队服役;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任规划发展部产权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11年6月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14年5月至今在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
江清云 | 江清云先生,男,1970年2月出生,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本科学历、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历。曾任德国汉堡欧得利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贸易部经理、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同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挪威斯考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现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金忠平 | 金忠平先生,男,1975年10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先后就职于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曾任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高级资金经理,BTG Pactual Commodities (Shanghai) Co., Ltd.资金总监。现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监,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闫银柱 | 闫银柱先生,男,1968年12月出生,工程师。兰州理工大学工民建本科,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工商硕士。曾任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上海京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沪裕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怡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周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赵兰蘋 | 赵兰蘋女士,女,195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赵兰蘋女士于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夜大学会计学专业;于1992年12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1月-2008年1月担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财务总监;2008年1月-2008年8月,退休经回聘担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08年9月-2013年4月担任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兰蘋女士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专业经验。 |
李轶梵 | 李轶梵先生,男,1967年7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全球管理会计师,全美会计师协会和德克萨斯州会计师协会会员。李轶梵先生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布思商学院并获MBA学位;同时拥有美国得克萨斯大学会计硕士学位,本科就读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李轶梵先生1993年5月至1998年8月任美国德克萨斯州MARCUS集团战略发展部经理;2000年8月至2003年6月任职摩根大通银行(纽约),先后担任全球收购兼并部、全球信用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信用主管等职务;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协同作业网联席创始人、董事、首席执行官;2007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标准水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0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正兴车轮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际首席财务官。2014年9月至今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负责吉利集团财务、投融资及新业务等工作;2014年11月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轶梵先生拥有20多年国际资本市场上市、收购兼并、投资、股权和债务融资以及公司财务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经验,其跨行业经验丰富,先后在中美两国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汽车、媒体及电讯业、互联网/电子商务,零售业及环保行业任职。李轶梵先生获得国家财政部新理财杂志社评选的2012年中国CFO年度人物、2015年中国CFO年度人物杰出贡献奖,以及中国CFO发展中心2014年中国十大资本运营CFO。 |
金忠德 | 金忠德先生,男,1954年6月出生,律师,华东政法学院毕业。1986年参加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考获得律师资格证书,1988年获得律师执照。曾执业于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主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冰 | 王冰先生,男,1960年10月生,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主席、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2015年7月至今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首席风控官,2016年8月至今在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7年2月至今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今在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
陈建琦 | 陈建琦先生,男,1957年8月出生,会计师,建筑施工工程师。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前身)工业会计专业。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曾担任中国油气北京昌东顺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2015年5月起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陈建琦先生拥有长期从事制造行业、建筑行业企业管理工作的经历及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 |
陈博 | 陈博先生,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北师范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本科学历,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资格。曾任海南农业控 |
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办主任、办公室主任,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上海水游城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 | |
庄建龙 | 庄建龙先生,男,1964年9月生。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曾任上海盛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控官。 |
周吉全 | 周吉全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曾任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章韬 | 章韬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任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六部部门经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上海鹏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副总监并主持财务工作),宁波鹏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鹏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尹峻先生、丁宏伟先生、严东明先生、江清云先生、金忠平先生、闫银柱先生、赵兰蘋女士、李轶梵先生、金忠德先生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由王冰先生、陈建琦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博先生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冰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6月17日 | |
王冰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2月14日 | 2020年2月13日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丁宏伟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12月30日 | 至今 |
严东明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室主任 | 2011年7月1日 | 至今 |
严东明 |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6日 | 2020年5月18日 |
江清云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法务总经理 | 2017年4月17日 | 至今 |
金忠平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总监 | 2016年5月23日 | 至今 |
闫银柱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2010年4月 | 至今 |
闫银柱 | 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年5月12日 | 至今 |
闫银柱 | 上海周园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8年2月11日 | 至今 |
李轶梵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4年9月22日 | 至今 |
李轶梵 |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19日 | 至今 |
李轶梵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11月6日 | 2020年11月6日 |
李轶梵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9月25日 | 2018年9月24日 |
李轶梵 |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2月21日 | 2019年12月20日 |
李轶梵 |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19日 | 2020年7月18日 |
金忠德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苏州分所主任 | 2000年3月14日 | 至今 |
王冰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首席风控官 | 2015年7月13日 | 至今 |
王冰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29日 | 2019年8月29日 |
王冰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25日 | 2020年4月24日 |
陈建琦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部审计经理 | 2011年9月13日 | 至今 |
章韬 | 宁波鹏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月3日 | 至今 |
章韬 | 上海鹏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5月26日 | 至今 |
王章全 |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5月6日 | 2020年05月18日 |
王章全 |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8年11月23日 | 2020年05月18日 |
刘亚玮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2016年3月21日 | 至今 |
刘亚玮 | 上海奕伶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4年9月11日 | 至今 |
王霞 | 北京厚德智享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3月20日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同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54.82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江清云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金忠平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闫银柱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金忠德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陈博 | 职工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庄建龙 | 副总裁、首席风控官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章韬 | 财务负责人(财务副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洪涛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王章全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刘亚玮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邢军 | 职工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王彦国 | 副总裁 | 离任 | 个人原因 |
王霞 | 财务副总监 | 离任 | 工作原因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2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7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管理人员 | 127 |
生产人员 | 294 |
销售人员 | 110 |
技术人员 | 121 |
财务人员 | 38 |
行政人员 | 101 |
临时工 | 87 |
合计 | 87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3 |
硕士 | 24 |
本科 | 207 |
专科 | 312 |
高中及以下 | 332 |
合计 | 878 |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政策,结合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客观公正、激励为主、经济合法的薪酬政策,根据不同的岗位价值,制定了与岗位等级相匹配的薪资等级,为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战略,全员实行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奖金发放、职务调整密切挂钩,全面帮助员工持续提升工作业绩,强化绩效结果。(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养和发展,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以提高员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促进企业发展、人才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针对员工的知识结构和岗位职能要求,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与自学课程,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与员工的发展制定了全员培训计划,培训对象涵盖新员工、在岗员工、后备干部以及中高层管理人员等,以内外部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岗位技能,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为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明确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目前共有9名成员,其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五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发展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外,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和安排为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3、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监事除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外,还积极参与了公司的董事会,及时全面地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实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
4、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其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执行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申报工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1-19 | www.sse.com.cn | 2018-1-20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8-4-19 | www.sse.com.cn | 2018-4-20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7-27 | www.sse.com.cn | 2018-7-28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9-13 | www.sse.com.cn | 2018-9-14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尹峻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3 |
丁宏伟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严东明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2 |
江清云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金忠平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闫银柱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1 |
赵兰蘋 | 是 | 13 | 13 | 9 | 0 | 0 | 否 | 4 |
李轶梵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0 |
金忠德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
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
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规定与激励约束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考核完毕与薪酬、奖金发放密切挂钩,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中水务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中水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污水处理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1所示,国中水务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污水处理收入,主要销售给各污水处理子公司所在地政府环保部门及其相关部门。于2018年度,污水处理收入21,172.92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为45.24%。由于金额较大,其收入确认的真实性、计量的准确性对2018年度业绩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确定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审计与污水处理收入确认相关的交易时,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污水处理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采取抽样方式对本年记录的污水处理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特许经营协议、经确认的水量统计报表、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污水处理收入确认原则重新计算污水处理收入数据,以确认污水处理收入得以真实准确的记录。
(3)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污水处理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其入账记录、水量统计表、发票等,以评价相关收入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无形资产之特许经营权的确认
1、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13所示,于2018年12月31日,国中水务公司无形资产之特许经营权余额为78,216.88万元,占国中水务总资产的比例为15.39%,于2018年度,特许经营权全年摊销金额为5,519.11万元。国中水务公司特许经营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同时,依照当地政府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期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以其初始确认金额减去累计摊销及累计减值损失金额进行列报。国中水务公司特许经营权全部为供水及污水处理行业特许专营权利,是国中水务公司的核心资产,是其开展主要经营活动的依托。基于无形资产之特许经营权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我们将特许经营权的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在审计与无形资产之特许经营权确认相关的会计处理时,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特许经营权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查阅特许经营协议,确认无形资产的存在。
(3)检查特许经营权的使用寿命是否于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期限一致。对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方法及摊销期限进行复核,并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对特许经营权的累计摊销金额进行重新测算。
(4)检查本年度特许经营权的账面增减变动记录等原始凭证,分析其后续支出是否合理。
(5)对于处于建设期内,尚未开始运营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抽取样本实施实地检查程序,检查工程进度情况;对账面增减变动记录等原始凭证进行抽样测试,以确认工程入账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逐项检查特许经营权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作出相应记录。
(7)检查无形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应收款项减值
1、事项描述如财务报表附注四注释10、附注六注释3及注释5所示,于2018年12月31日,国中水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原值合计为54,882.0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223.13万元。其中,应收污水处理费为21,787.64万元,占全部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为39.70%。基于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估计高度依赖管理层的判断,并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款项对账及回收管理等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时的判断和考虑因素,分析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款项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对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测试账龄的准确性,并按照坏账政策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以验证坏账计提的准确性。
(4)对于管理层按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分析个别认定的合理性、依据的充分性。
(5)对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应收款项,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与管理层讨论涉诉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的估计。
(6)关注上期末应收款项本期回款情况,及本期末应收款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以验证管理层相关估计的合理性。
(7)对重要应收款项执行独立函证程序。
四、其他信息
国中水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中水务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中水务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中水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国中水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中水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中水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国中水务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中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布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飞飞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言伟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92,783,662.72 | 810,964,910.3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七、2 | 6,567,954.4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七、4 | 296,344,146.52 | 300,023,672.90 |
其中:应收票据 | 4,752,240.00 | 200,000.00 | |
应收账款 | 291,591,906.52 | 299,823,672.90 | |
预付款项 | 七、5 | 26,508,157.08 | 13,563,787.0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6 | 247,627,133.20 | 119,323,625.60 |
其中:应收利息 | 12,630,264.18 | 7,025,427.88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7 | 123,404,170.03 | 116,614,719.5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0 | 522,584,688.70 | 9,084,247.80 |
流动资产合计 | 2,315,819,912.72 | 1,369,574,963.1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七、11 | 588,143,316.15 | 582,386,445.26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4 | 34,954,896.41 | 8,038,982.82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5 | 300,953.69 | 345,942.54 |
固定资产 | 七、16 | 438,802,877.42 | 744,757,982.04 |
在建工程 | 七、17 | 711,696,523.97 | 529,500,865.2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0 | 847,180,083.69 | 1,124,427,194.86 |
开发支出 | 2,603,520.83 | ||
商誉 | 七、22 | 25,599,554.29 | 25,599,554.2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3 | 3,939,658.87 | 1,136,208.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4 | 19,887,464.00 | 18,449,628.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25 | 94,869,178.99 | 182,818,768.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65,374,507.48 | 3,220,065,093.57 | |
资产总计 | 5,081,194,420.20 | 4,589,640,056.7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七、29 | 72,858,301.33 | 72,152,325.00 |
预收款项 | 七、30 | 826,501,468.33 | 17,960,700.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1 | 5,682,350.28 | 5,549,008.71 |
应交税费 | 七、32 | 22,726,205.46 | 11,895,557.45 |
其他应付款 | 七、33 | 128,523,564.16 | 124,644,737.64 |
其中:应付利息 | 4,167,888.99 | 935,406.56 |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35 | 234,200,000.00 | 87,362,708.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90,491,889.56 | 319,565,037.1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37 | 206,400,000.00 | 565,6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39 | 5,885,096.46 | 5,885,096.4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41 | 34,664,888.24 | |
递延收益 | 七、42 | 42,035,033.79 | 38,135,974.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4 | 3,266,868.93 | 3,965,150.8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2,251,887.42 | 613,586,222.05 | |
负债合计 | 1,582,743,776.98 | 933,151,259.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44 | 1,653,935,128.00 | 1,653,935,12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46 | 2,063,312,475.91 | 2,063,312,475.91 |
减:库存股 | 七、47 | 93,933,241.63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48 | 723,593.11 | 2,907,655.49 |
专项储备 | 七、49 | ||
盈余公积 | 七、50 | 30,601,343.46 | 30,601,343.4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1 | -235,217,666.39 | -245,616,220.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19,421,632.46 | 3,505,140,382.11 | |
少数股东权益 | 79,029,010.76 | 151,348,415.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98,450,643.22 | 3,656,488,797.5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081,194,420.20 | 4,589,640,056.76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8,840,965.20 | 605,275,274.3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67,954.4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十七、1 | 10,220,500.00 | 4,370,500.00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220,500.00 | 4,370,500.00 | |
预付款项 | 621,019.28 | 15,521.2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830,773,248.01 | 763,813,121.12 |
其中:应收利息 | 74,196,369.89 | 79,971,339.96 | |
应收股利 | 10,782,000.00 | 10,782,000.00 | |
存货 | 1,443,861.97 | 1,511,994.2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0,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28,467,548.93 | 1,374,986,411.01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88,000,000.00 | 478,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636,604,177.74 | 1,913,648,574.9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5,101,978.72 | 109,047,348.7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566,311.81 | 826,838.9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39,795.9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80,401.78 | 1,207,745.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54,192,666.03 | 2,642,730,508.53 | |
资产总计 | 4,582,660,214.96 | 4,017,716,919.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
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498,722.25 | 3,280,857.94 | |
预收款项 | 802,140,724.2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6,548.83 | 777,087.79 | |
应交税费 | 3,958,474.32 | 2,512,795.04 | |
其他应付款 | 190,959,436.83 | 336,586,546.97 | |
其中:应付利息 | 1,454,692.69 | 399,652.88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8,983,906.50 | 343,157,287.7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4,664,888.24 | ||
递延收益 | 559,875.00 | 892,619.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224,763.24 | 300,892,619.00 | |
负债合计 | 1,234,208,669.74 | 644,049,906.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53,935,128.00 | 1,653,935,1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23,587,362.76 | 2,123,587,362.76 | |
减:库存股 | 93,933,241.6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681,760.45 | 25,681,760.45 | |
未分配利润 | -360,819,464.36 | -429,537,238.4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48,451,545.22 | 3,373,667,012.8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82,660,214.96 | 4,017,716,919.54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67,977,075.14 | 439,782,046.4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52 | 467,977,075.14 | 439,782,046.4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01,641,423.65 | 445,616,893.1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52 | 320,296,313.80 | 290,787,054.2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53 | 18,668,085.77 | 14,613,763.62 |
销售费用 | 七、54 | 14,095,405.59 | 12,586,448.00 |
管理费用 | 七、55 | 114,600,332.91 | 89,401,180.19 |
研发费用 | 七、56 | 7,364,072.49 | 1,968,734.68 |
财务费用 | 七、57 | 21,040,822.29 | 23,520,303.40 |
其中:利息费用 | 29,311,215.58 | 38,193,741.12 | |
利息收入 | 8,579,841.49 | 14,961,455.94 | |
资产减值损失 | 七、58 | 5,576,390.80 | 12,739,408.96 |
加:其他收益 | 七、59 | 16,014,429.23 | 13,772,655.0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0 | 79,528,248.83 | 11,191,217.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84,086.41 | -4,179,276.74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2 | 69,474.44 | -41,510.83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947,803.99 | 19,087,515.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63 | 4,239,792.36 | 11,279,509.5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64 | 45,740,648.91 | 11,026,072.5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446,947.44 | 19,340,952.21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65 | 11,530,440.64 | 4,858,807.1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16,506.80 | 14,482,145.1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8,953.90 | 14,482,145.1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77,552.90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398,554.36 | 17,833,758.59 | |
2.少数股东损益 | -1,482,047.56 | -3,351,613.4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84,062.38 | 1,130,387.26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184,062.38 | 1,130,387.26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84,062.38 | 1,130,387.2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243,129.11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59,066.73 | 1,130,387.26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32,444.42 | 15,612,532.3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14,491.98 | 18,964,145.8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82,047.56 | -3,351,613.4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3 | 0.01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3 | 0.01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2,592,676.76 | 37,075,771.8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324,368.04 | 4,621,791.70 |
税金及附加 | 2,125,974.65 | 1,050,756.64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1,428,664.72 | 23,619,274.0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027,029.90 | 11,072,833.5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727,123.14 | 25,312,364.98 | |
利息收入 | 6,742,495.05 | 14,264,145.37 | |
资产减值损失 | 6,690,623.43 | 2,897,639.01 | |
加:其他收益 | 147,579.1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19,624,888.16 | 10,163,569.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96,850.1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1,768,483.37 | 3,977,046.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69,154.00 | 13,981.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673,319.87 | 103,049.9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464,317.50 | 3,887,977.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53,456.55 | -1,305,138.5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717,774.05 | 5,193,115.9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717,774.05 | 5,193,115.9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717,774.05 | 5,193,115.9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18 | 0.003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18 | 0.0032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51,236,586.04 | 417,418,052.5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485,740.05 | 12,049,123.1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295,167,758.22 | 157,069,675.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9,890,084.31 | 586,536,851.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6,412,872.27 | 186,356,342.4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0,184,499.11 | 90,362,203.9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484,682.27 | 71,586,272.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208,835,299.64 | 219,170,279.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5,917,353.29 | 567,475,098.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72,731.02 | 19,061,753.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89,563,773.40 | 1,333,437,949.4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779,358.32 | 46,188,491.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82,440.91 | 41,874.8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63,392,649.70 | 333,956,544.1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808,558,464.00 | 72,664,771.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11,576,686.33 | 1,786,289,630.6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0,548,419.26 | 160,364,872.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20,531,727.87 | 1,495,38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1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81,080,147.13 | 1,655,744,872.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0,496,539.20 | 130,544,758.1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3,392,32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6,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6,451,287.8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5,843,607.8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9,360,208.00 | 321,685,36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955,403.55 | 40,547,986.7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93,933,241.63 | 190,349,152.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248,853.18 | 552,582,506.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248,853.18 | 523,261,101.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8,335.30 | -333,582.6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1,818,752.34 | 672,534,029.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7,964,910.38 | 135,430,880.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9,783,662.72 | 807,964,910.38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 | 20,899,623.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8,426,927.20 | 378,364,216.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226,927.20 | 399,263,839.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493,555.05 | 13,145,253.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98,425.08 | 2,467,012.8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3,896,585.86 | 475,098,605.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0,388,565.99 | 490,710,871.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161,638.79 | -91,447,032.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36,713,773.40 | 9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784,017.67 | 45,199,082.2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76,135,528.68 | 334,012,026.2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8,558,464.00 | 72,398,458.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67,191,783.75 | 1,401,609,567.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77,401.30 | 124,510.5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63,281,727.87 | 1,279,707,692.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84,859,129.17 | 1,279,832,202.5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332,654.58 | 121,777,364.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3,392,32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3,392,3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672,083.33 | 28,058,704.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933,241.63 | 177,196,310.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605,324.96 | 405,255,015.2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605,324.96 | 538,137,304.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3,565,690.83 | 568,467,637.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5,275,274.37 | 36,807,636.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8,840,965.20 | 605,275,274.37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3,312,475.91 | 2,907,655.49 | 30,601,343.46 | -245,616,220.75 | 151,348,415.45 | 3,656,488,797.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3,312,475.91 | 2,907,655.49 | 30,601,343.46 | -245,616,220.75 | 151,348,415.45 | 3,656,488,797.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3,933,241.63 | -2,184,062.38 | 10,398,554.36 | -72,319,404.69 | -158,038,154.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84,062.38 | 10,398,554.36 | -1,482,047.56 | 6,732,444.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837,357.13 | -70,837,357.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0,837,357.13 | -70,837,357.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93,933,241.63 | -93,933,241.6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3,312,475.91 | 93,933,241.63 | 723,593.11 | 30,601,343.46 | -235,217,666.39 | 79,029,010.76 | 3,498,450,643.22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5,624,228.00 | 1,337,620,028.47 | 1,777,268.23 | 30,601,343.46 | -263,449,979.34 | 160,435,086.61 | 2,722,607,975.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5,624,228.00 | 1,337,620,028.47 | 1,777,268.23 | 30,601,343.46 | -263,449,979.34 | 160,435,086.61 | 2,722,607,975.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8,310,900.00 | 725,692,447.44 | 1,130,387.26 | 17,833,758.59 | -9,086,671.16 | 933,880,822.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0,387.26 | 17,833,758.59 | -3,351,613.49 | 15,612,532.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310,900.00 | 725,692,447.44 | -5,735,057.67 | 918,268,289.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8,310,900.00 | 725,692,447.44 | -5,735,057.67 | 918,268,289.7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063,312,475.91 | 2,907,655.49 | 30,601,343.46 | -245,616,220.75 | 151,348,415.45 | 3,656,488,797.56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25,681,760.45 | -429,537,238.41 | 3,373,667,012.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25,681,760.45 | -429,537,238.41 | 3,373,667,012.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3,933,241.63 | 68,717,774.05 | -25,215,467.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717,774.05 | 68,717,774.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93,933,241.63 | -93,933,241.6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93,933,241.63 | 25,681,760.45 | -360,819,464.36 | 3,348,451,545.22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55,624,228.00 | 1,397,894,915.32 | 25,681,760.45 | -434,730,354.36 | 2,444,470,549.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55,624,228.00 | 1,397,894,915.32 | 25,681,760.45 | -434,730,354.36 | 2,444,470,549.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8,310,900.00 | 725,692,447.44 | 5,193,115.95 | 929,196,463.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93,115.95 | 5,193,115.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8,310,900.00 | 725,692,447.44 | 924,003,347.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8,310,900.00 | 725,692,447.44 | 924,003,347.4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3,935,128.00 | 2,123,587,362.76 | 25,681,760.45 | -429,537,238.41 | 3,373,667,012.80 |
法定代表人:尹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仁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1998)68号文批准,由黑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黑龙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其所属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纸有限)机制纸厂及成品库、冰雪器材厂、齐齐哈尔冰刀工业有限公司的65%股权和黑龙集团有关生产、销售管理处室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为发起人出资,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方式设立而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47号、248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5,000万股,股票代码:600187。本公司于1998年10月25日召开创立大会,1998年11月3日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后正式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00002141。经创立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1998]第66号《上市通知书》批准,本公司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8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黑龙股份”,代码为60018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500万股公司职工股自本次上市流通股上市之日起6个月后上市流通,配售给证券投资基金的500万股自本次上市流通股上市之日起2个月后上市流通。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20,000万元。
2000年7月公司配股,配股后总股本21,815万元。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向全体股东转增5股,转增以后总股本为32,722.50万元。
2007年末,依据黑龙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黑龙股份委托潜在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收购3个水务资产后,由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将其3个水务资产捐赠给本公司并完成了过户手续。2008年末,本公司依据证监许可[2008]1376号文件《关于核准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不包含2007年由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捐赠并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三个水务资产及欠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的债务)转让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至此本公司不再经营纸业业务,以供排水及污水处理为主要经营业务。
2008年12月25日,黑龙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2,972.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972.50万股,持股比例70.2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09年3月3日公司名称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信息
2017年3月16日,本公司取得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200702847345E;名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3单元25层8号;法定代表人:
尹峻;注册资本:壹拾陆亿伍仟叁佰玖拾叁万伍仟壹佰贰拾捌圆整;成立日期:1998年11月3日;营业期限:1998年11月3日至2047年11月2日;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供排水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所属行业
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业及环境工程。
3、总部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49号楼。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供水、污水处理及环境工程经营活动。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确定、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8“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
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账龄 |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需要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非工程类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工程类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非工程类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工程类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0.5 | 3 | 0.5 | 3 |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 ||||
1-2年 | 0.5 | 5 | 0.5 | 5 |
2-3年 | 0.5 | 10 | 0.5 | 10 |
3年以上 | ||||
3-4年 | 0.5 | 20 | 0.5 | 20 |
4-5年 | 0.5 | 50 | 0.5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1、逾期状态、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2、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虽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性与以信用期和账龄作为风险特征组成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不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在产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后对外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实际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有合同约定价格的存货,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或合同约定价格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确定可变现净值。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部分,采用无合同约定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除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外,其他存货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5)周转材料摊销方法:一次性摊销法。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是一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定义的资产组,并且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所形成的商誉。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投资性房地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当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5 | 4.85-2.375 |
通用设备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5-20年 | 3-5 | 19.40-4.75 |
专用设备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3-5 | 9.70-3.17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5-15年 | 3-5 | 19.40-6.33 |
其他设备 | 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 3-5年 | 3-5 | 32.33-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即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计价方法: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②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③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BOT)相一致的折旧或摊销政策计提折旧(摊销)以及减值准备。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值。当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即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公司按照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的核算范围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若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按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摊销,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之日起在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摊销方法予以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于每一报告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续约不需支付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通过以上方法仍然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认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值。当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出现减值情况,即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公司按照单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划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4.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方法:金额是清偿该预计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
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6)提供特许经营权服务的相关收入
①建设期间(仅BOT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公司提供实际建造服务,所提供的建造服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规定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详见收入会计政策(3)。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
②运营期间的收入确认
A 金融资产核算模式收入确认:依据相关《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对于确认为金融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合同,公司当期收到的污水处理费中包括了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以及污水处理运营收入。公司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并将污水处理费扣除项目投资本金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后的金额确认为运营收入。实际利率以各BOT、TOT项目开始运营年度的相同或近似期间的国债票面利率的平均值作为各项目的基本利率,再根据各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信用风险不同,浮动一定的比例确定。
B 无形资产核算模式收入确认: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于提供服务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认为污水处理服务运营收入。
(7)公司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来水销售收入、污水处理收入、设备销售收入和工程施工收入等,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为:
①自来水销售收入: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后,公司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销售数量,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销售单价每月计算并确认收入。
②污水处理收入:在特许经营期内,公司结算期间污水处理费用=Σ单位结算价格*各污水厂结算污水处理量(若实际污水处理量<保底水量,则结算污水处理量为保底水量;若实际污水处理量≥保底水量,则结算污水处理量为实际污水处理量)。单位结算价格在《特许经营协议》进行约定。
③设备销售收入:本公司商品销售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根据具体销售合同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确认污水处理设备销售收入:1)不承担安装义务:本公司将产品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由客户负责签收,公司依据签收单回执确认销售收入;2)承担安装义务:在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销售收入。
④工程施工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通常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合同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劳务合同
在劳务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五、28、( 2)“提供劳务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劳务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人当期损益。
(5)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
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因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详见以下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本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报表项目 | 金额 | 报表项目 | 金额 |
应收票据 | 200,000.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00,023,672.90 |
应收账款 | 299,823,672.90 | ||
应收利息 | 7,025,427.88 | 其他应收款 | 119,323,625.60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2,298,197.72 | ||
固定资产 | 744,757,982.04 | 固定资产 | 744,757,982.0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在建工程 | 529,500,865.29 | 在建工程 | 529,500,865.29 |
工程物资 | |||
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2,152,325.00 | |
应付账款 | 72,152,325.00 | ||
应付利息 | 935,406.56 | 其他应付款 | 124,644,737.64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3,709,331.08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款 | 5,885,096.46 | |
专项应付款 | 5,885,096.46 | ||
管理费用 | 91,369,914.87 | 管理费用 | 89,401,180.19 |
研发费用 | 1,968,734.68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应纳增值税的收入与规定的税率之积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 3%、5%、6%、10%、11%、16%、1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0%、12.5%、15%、16.5%、25%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税额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5%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及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的规定,销售再生水及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2015年6月12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执行此政策。
(2)根据财税[2009] 9号文件规定,2009年1月1日起自来水行业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6%),不得抵扣进项税。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9] 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本公司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目前执行此政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齐齐哈尔碾子山区税务局税收优惠备案申请表同意,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2018年度为减半征收期。
本公司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营市河口区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东河国税通[2014] 8022号),自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2018年度为减半征收期。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青海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号文件,本公司子公司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第38款15条、《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经西宁市城西区国家税务局审核,2018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享受此优惠政策。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公司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中水收入适用该规定。
(7)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11002921,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
(8)本公司的香港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2018年度本公司未在香港产生应税利得,故未计提香港利得税。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407.44 | 28,490.72 |
银行存款 | 1,089,765,255.28 | 805,896,419.66 |
其他货币资金 | 3,000,000.00 | 5,040,000.00 |
合计 | 1,092,783,662.72 | 810,964,910.3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03,922.20 | 30,846,749.74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3,000,000.00元,详见本报告附注七、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之注1。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增加281,818,752.34元,增幅34.75%,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预收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67,954.47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6,567,954.47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6,567,954.47 |
其他说明: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6,567,954.47元,为本公司购入证券基金“银河水星1号”所致。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752,240.00 | 200,000.00 |
应收账款 | 291,591,906.52 | 299,823,672.90 |
合计 | 296,344,146.52 | 300,023,672.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752,240.00 | 2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752,240.00 | 2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692,03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539,940.00 | |
合计 | 22,231,970.00 |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增加4,552,240.00元,增幅2,276.12%,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期末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6,942,939.91 | 81.95 | 4,281,574.46 | 1.73 | 242,661,365.45 | 256,716,771.83 | 82.66 | 3,198,188.62 | 1.25 | 253,518,583.21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365,590.74 | 17.05 | 5,435,049.67 | 10.58 | 45,930,541.07 | 53,215,257.51 | 17.13 | 6,910,167.82 | 12.99 | 46,305,089.6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33,100.00 | 1.00 | 33,100.00 | 1.09 | 3,000,000.00 | 649,054.38 | 0.21 | 649,054.38 | 100.00 | |
合计 | 301,341,630.65 | 100.00 | 9,749,724.13 | / | 291,591,906.52 | 310,581,083.72 | 100.00 | 10,757,410.82 | / | 299,823,672.9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注) | 116,592,901.94 | 582,964.51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秦皇岛市财政局 | 40,705,928.10 | 203,529.64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宁阳县财政局 | 19,396,000.00 | 96,980.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9,182,904.00 | 95,914.52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秦皇岛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030,000.00 | 480,900.00 | 3.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 9,740,480.00 | 48,702.4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917,620.81 | 237,528.62 | 3.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涿州市财政局 | 6,336,986.00 | 31,684.93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51,144.51 | 2,341,700.60 | 10.00/20.00/5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 5,388,974.55 | 161,669.24 | 3.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合计 | 246,942,939.91 | 4,281,574.46 | / | / |
注:应收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款项为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收的污水处理费,该笔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事项,详见十四、2或有事项(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6,330,218.20 | 449,643.84 | 0.50/3.00 |
1至2年 | 11,438,158.78 | 452,559.04 | 0.50/5.00 |
2至3年 | 7,297,234.68 | 153,768.65 | 0.50/1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5,269.29 | 45,919.69 | 0.50/20.00 |
4至5年 | 3,395,375.37 | 1,693,824.03 | 0.50/50.00 |
5年以上 | 2,639,334.42 | 2,639,334.42 | 100.00 |
合计 | 51,365,590.74 | 5,435,049.6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需要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619,072.6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760,615.29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秦皇岛财政局 | 165,828.89 | 银行存款 |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 | 91,939.97 | 银行存款 |
秦皇岛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42,700.00 | 银行存款 |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 73,452.80 | 银行存款 |
涿州市财政局 | 49,662.39 | 银行存款 |
宁阳县财政局 | 37,000.00 | 应收票据 |
马鞍山市政管理处 | 17,791.47 | 银行存款 |
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3,500.00 | 银行存款 |
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28,165.00 | 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 | 应收票据 |
内蒙古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4,022.90 | 应收票据 |
海南中化橡胶有限公司 | 125,000.00 | 银行存款 |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应收票据 |
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 | 92,400.00 | 银行存款 |
内蒙古君正氯碱技术研究院 | 90,000.00 | 应收票据 |
合计 | 2,341,463.42 | /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11,907,734.0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70.3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460,288.67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273,999.63 | 80.26 | 12,914,991.74 | 95.21 |
1至2年 | 4,764,648.89 | 17.97 | 88,053.00 | 0.65 |
2至3年 | 1,653.00 | 0.01 | 527,182.27 | 3.89 |
3年以上 | 467,855.56 | 1.76 | 33,560.00 | 0.25 |
合计 | 26,508,157.08 | 100.00 | 13,563,787.0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53,000.00 | 设备款未到结算期 |
东营九州隆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650,000.00 | 工程未结算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 413,303.22 | 预存电费款 |
北京新绿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 | 工程未结算 |
河南大禹水处理有限公司 | 223,500.00 | 工程未结算 |
湖北省风机厂有限公司 | 207,000.00 | 工程未结算 |
合计 | 4,886,803.22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4,421,920.00 | 1年以内、1至2年 | 16.68 |
汉中市博远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2,800,000.00 | 1年以内 | 10.56 |
江苏中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888,641.60 | 1年以内 | 7.12 |
江苏华彬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613,590.40 | 1年以内 | 6.09 |
北京鑫钰博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款 | 1,270,800.00 | 1年以内 | 4.79 |
合计 | 11,994,952.00 | 45.25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2,944,370.07元,增幅95.43%,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以及子公司汉中自来水预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2,630,264.18 | 7,025,427.88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4,996,869.02 | 112,298,197.72 |
合计 | 247,627,133.20 | 119,323,625.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借款利息 | 6,555,264.18 | 607,688.15 |
股权转让款资金占用费 | 6,417,739.73 | |
投资理财利息 | 6,075,000.00 | |
合计 | 12,630,264.18 | 7,025,427.88 |
期末应收利息余额较期初增加5,604,836.30元,增幅79.78%,主要原因系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产生应收利息及已出售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利息未收回所致。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6).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12,987,891.19 | 86.06 | 10,306,615.38 | 4.84 | 202,681,275.81 | 92,403,685.01 | 77.55 | 5,302,943.03 | 5.74 | 87,100,741.98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1,977,528.62 | 12.92 | 2,161,935.41 | 6.76 | 29,815,593.21 | 24,242,532.33 | 20.34 | 1,545,076.59 | 6.37 | 22,697,455.74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513,030.00 | 1.02 | 13,030.00 | 0.52 | 2,500,000.00 | 2,513,030.00 | 2.11 | 13,030.00 | 0.52 | 2,500,000.00 |
合计 | 247,478,449.81 | 100.00 | 12,481,580.79 | / | 234,996,869.02 | 119,159,247.34 | 100.00 | 6,861,049.62 | / | 112,298,197.72 |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增加128,319,202.47元,增幅107.69%,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购诚意金,以及已出售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往来款未收回所致。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51,808,188.21 | 259,040.94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 | 50,000,000.00 | 250,000.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3,743,943.21 | 8,525,788.64 | 10.00/2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INFINITETREASUREEN- TERPRISES LIMITED | 15,068,390.74 | 75,341.95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50,000.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Andrej Setina | 9,969,569.03 | 49,847.85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DELUXE 08 | 8,762,000.00 | 43,810.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 |
万元以上 | ||||
秦皇岛市昌黎县财政局 | 8,078,600.00 | 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0.00 | 26,500.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Xiao Hua Limited | 5,257,200.00 | 26,286.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惠州雄越保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000.00 | 2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合计 | 212,987,891.19 | 10,306,615.38 | / | / |
注: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0.00元保证金详见附注十六、7、3、对外投资(6)。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285,302.16 | 224,872.33 | 0.50/3.00 |
1至2年 | 2,376,695.32 | 60,680.43 | 0.50/5.00 |
2至3年 | 7,990,685.99 | 75,558.10 | 0.50/1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021,358.89 | 373,891.79 | 0.50/20.00 |
4至5年 | 3,645,329.23 | 768,775.73 | 0.50/50.00 |
5年以上 | 658,157.03 | 658,157.03 | 100.00 |
合计 | 31,977,528.62 | 2,161,935.4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需要单独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8,363,131.02 | 8,618,631.02 |
运营补贴 | 8,078,600.00 | 8,078,600.00 |
往来款 | 120,426,195.97 | 54,890,204.65 |
保证金 | 81,789,019.80 | 28,223,247.00 |
代扣代缴保险 | 148,715.25 | 271,401.77 |
代缴电费 | 10,192.71 | 15,163.84 |
保险赔偿款 | 41,766.69 | 11,792.29 |
借款 | 23,988,769.03 | 14,631,141.80 |
权转让款 | 4,632,059.34 | 4,419,064.97 |
合计 | 247,478,449.81 | 119,159,247.34 |
(8).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932,945.3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312,414.17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825,000.00 | 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8,000.00 | 银行存款 |
合计 | 1,233,000.00 | / |
(9).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1,808,188.21 | 1-3年 | 20.93 | 259,040.94 |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00 | 1年以内 | 20.20 | 250,000.00 |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43,743,943.21 | 2-4年 | 17.68 | 8,525,788.64 |
INFINITE TREASURE ENTER- PRISES LIMITED | 往来款 | 15,068,390.74 | 1年以内 | 6.09 | 75,341.95 |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00 | 4-5年 | 4.04 | 50,000.00 |
合计 | / | 170,620,522.16 | / | 68.94 | 9,160,171.53 |
(11).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秦皇岛市昌黎县财政局 | 运营补贴 | 8,078,600.00 | 4-5年、5年以上 | 注 |
合计 | 8,078,600.00 |
其他说明
注:根据昌黎县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5日出具的昌政函[2014]41号文件,昌黎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完成昌黎镇三街民权138号宗地(地号:1/3/109-1)的收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待该宗地公开出售后,土地出让金将用于拨付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补贴款1,007.86万元。2016年收回2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秦皇岛市昌黎县财政局欠补贴款8,078,600.00元。
(1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3).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68,215.75 | 2,368,215.75 | 2,321,260.42 | 2,321,260.4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2,098,545.47 | 22,098,545.47 | 29,560,682.36 | 29,560,682.36 | ||
周转材料 | 28,087.90 | 28,087.90 | 28,041.50 | 28,041.5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工程施工 | 98,909,320.91 | 98,909,320.91 | 84,704,735.22 | 84,704,735.22 | ||
合计 | 123,404,170.03 | 123,404,170.03 | 116,614,719.50 | 116,614,719.50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余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98,909,320.91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
减:预计损失 |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98,909,320.91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8,202,549.73 | 8,221,284.02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431,958.63 | 279,839.19 |
预交房产税 | 301,568.83 | 583,124.59 |
资管计划 | 500,000,000.00 | |
预交社会保险费 | 10,766.36 | |
临时应急供水水源井 | 3,637,845.15 | |
合计 | 522,584,688.70 | 9,084,247.80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513,500,440.90元,增幅5,652.65%,主要原因为本公司设立资管计划(详见附注十六、7(5)成立资管计划),以及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588,143,316.15 | 588,143,316.15 | 582,386,445.26 | 582,386,445.26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10,356,742.11 | 10,356,742.11 | ||||
按成本计量的 | 577,786,574.04 | 577,786,574.04 | 582,386,445.26 | 582,386,445.26 | ||
合计 | 588,143,316.15 | 588,143,316.15 | 582,386,445.26 | 582,386,445.26 |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 | 14,599,871.22 | 14,599,871.22 | |
公允价值 | 10,356,742.11 | 10,356,742.11 |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4,243,129.11 | 4,243,129.11 |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
Aquaporin A/S | 89,786,574.04 | 89,786,574.04 | 10.91 |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478,000,000.00 | 478,000,000.00 | 4.44 | |||||||
芜湖实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32.26 | |||||||
Josab International AB | 14,599,871.22 | 14,599,871.22 | ||||||||
合计 | 582,386,445.26 | 10,000,000.00 | 14,599,871.22 | 577,786,574.04 | / |
注:本公司与安徽量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何宝民于2018年4月12日签署《合伙协议书》,各方同意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芜湖实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1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为有限合伙人。安徽量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书》第六条6.1.1规定,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
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营运、决策的权利全部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据此,本公司将此项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038,982.82 | -1,987,236.22 | 6,051,746.60 |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96,850.19 | 28,903,149.81 | ||||||||
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小计 | 8,038,982.82 | 30,000,000.00 | -3,084,086.41 | 34,954,896.41 | |||||||
合计 | 8,038,982.82 | 30,000,000.00 | -3,084,086.41 | 34,954,896.41 |
合营或联营企业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本期应确认投资损失1,772,706.71元,中科国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期初已减记至零,本期投资损失全部记入备查账,备查账累计投资损失金额2,033,738.50元。
本公司持有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本期应确认投资损失941.60元,本公司未实际出资,投资损失941.60元记入备查账。
本公司的子公司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本公司未实际出资,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8,467.84 | 938,467.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38,467.84 | 938,467.8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92,525.30 | 592,525.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988.85 | 44,988.85 | ||
(1)计提或摊销 | 44,988.85 | 44,988.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37,514.15 | 637,514.1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953.69 | 300,953.6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5,942.54 | 345,942.5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38,802,877.42 | 744,757,982.0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38,802,877.42 | 744,757,982.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1,221,471.23 | 95,031,045.84 | 383,590,627.26 | 15,050,315.21 | 10,293,262.07 | 995,186,721.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604.80 | 4,553,809.07 | 1,654,227.65 | 415,854.35 | 725,802.98 | 7,434,298.85 | |
(1)购置 | 31,015.14 | 4,121,023.25 | 1,291,587.45 | 415,854.35 | 725,802.98 | 6,585,283.1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3,589.66 | 432,785.82 | 362,640.20 | 849,015.6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162,106.62 | 66,168,879.00 | 192,702,211.97 | 3,914,107.75 | 4,791,031.58 | 360,738,336.92 | |
(1)处置或报废 | 267,823.10 | 558,375.91 | 785,449.43 | 1,400,000.00 | 33,860.00 | 3,045,508.44 | |
(2)其他减少 | 92,894,283.52 | 65,610,503.09 | 191,916,762.54 | 2,514,107.75 | 4,757,171.58 | 357,692,828.48 | |
4.期末余额 | 398,143,969.41 | 33,415,975.91 | 192,542,642.94 | 11,552,061.81 | 6,228,033.47 | 641,882,683.5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2,431,768.78 | 31,584,822.20 | 128,114,776.00 | 10,610,163.69 | 7,687,208.90 | 250,428,739.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58,501.96 | 5,767,012.04 | 13,973,328.85 | 1,301,059.93 | 876,094.71 | 35,775,997.49 | |
(1)计提 | 13,858,501.96 | 5,767,012.04 | 13,973,328.85 | 1,301,059.93 | 876,094.71 | 35,775,997.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343,918.91 | 18,609,601.32 | 43,793,841.39 | 2,750,003.23 | 3,627,566.09 | 83,124,930.94 | |
(1)处置或报废 | 146,074.55 | 404,514.48 | 802,251.28 | 881,124.93 | 30,474.00 | 2,264,439.24 | |
2)其他减少 | 14,197,844.36 | 18,205,086.84 | 42,991,590.11 | 1,868,878.30 | 3,597,092.09 | 80,860,491.70 | |
4.期末余额 | 71,946,351.83 | 18,742,232.92 | 98,294,263.46 | 9,161,220.39 | 4,935,737.52 | 203,079,806.1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6,197,617.58 | 14,673,742.99 | 94,248,379.48 | 2,390,841.42 | 1,292,295.95 | 438,802,877.4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8,789,702.45 | 63,446,223.64 | 255,475,851.26 | 4,440,151.52 | 2,606,053.17 | 744,757,982.04 |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11,245.20 | 汉江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扩大生产,建造的临时性 |
彩钢板厂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 ||
房屋建筑物 | 6,256,838.35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产权证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6,368,083.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减少额为本期处置子公司期末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11,696,523.97 | 529,500,865.2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11,696,523.97 | 529,500,865.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 | 1,999,216.85 | 1,999,216.85 | 1,999,216.85 | 1,999,216.85 | ||
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 | 1,061,000.00 | 1,061,000.00 | 360,000.00 | 360,000.00 | ||
石门自来水工程 | 106,511,392.00 | 106,511,392.00 | 106,511,392.00 | 106,511,392.00 |
石门供水技改工程 | 66,738,338.86 | 66,738,338.86 | 400,632.81 | 400,632.81 |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 301,272,584.12 | 301,272,584.12 | 299,156,027.92 | 299,156,027.92 | ||
秦皇岛水厂扩建工程 | 165,376,872.74 | 165,376,872.74 | 89,535,530.65 | 89,535,530.65 |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18,891,450.27 | 18,891,450.27 | 16,163,134.41 | 16,163,134.41 | ||
齐齐哈尔碾子山区中心城区供水改造工程 | 3,104,965.98 | 3,104,965.98 | ||||
齐齐哈尔碾子山区铁路管网、计量改造专项工程 | 251,376.98 | 251,376.98 | ||||
荣县12个乡镇生活污水厂BOT工程 | 13,517,475.07 | 13,517,475.07 | 2,890,009.75 | 2,890,009.75 | ||
南江县7个污水处理站项目 | 35,992,667.46 | 35,992,667.46 | 8,397,347.49 | 8,397,347.49 | ||
汉中市劳动西路西段给水工程 | 103,974.21 | 103,974.21 | ||||
汉中市荔枝路给水工程 | 74,641.03 | 74,641.03 | ||||
汉中市民主街西段给水工程 | 184,024.96 | 184,024.96 | ||||
汉中市临时应急供水水源井项目 | 266,540.25 | 266,540.25 | ||||
汉中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项目 | 13,337.93 | 13,337.93 | 47,744.00 | 47,744.00 | ||
涿州中科国益公司西厂备用电源项目 | 322,188.67 | 322,188.67 | 54,306.00 | 54,306.00 | ||
马鞍山污水厂进出水站房 | ||||||
合计 | 711,696,523.97 | 711,696,523.97 | 529,500,865.29 | 529,500,865.29 |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注①) | 1,999,216.85 | 1,999,216.85 | 1,999,216.85 | 100 | 100 | 自筹 | ||||||
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注②) | 129,000,000.00 | 360,000.00 | 701,000.00 | 1,061,000.00 | 0.82 | 自筹/募集 | ||||||
石门自来水工程(注③) | 106,511,392.00 | 106,511,392.00 | 106,511,392.00 | 100 | 自筹 | |||||||
石门供水技改工程(注③) | 105,342,700.00 | 400,632.81 | 66,337,706.05 | 66,738,338.86 | 63.35 | 65 | 自筹/募集 |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注④) | 299,020,000.00 | 299,156,027.92 | 2,116,556.20 | 301,272,584.12 | 100.75 | 100 | 20,398,605.10 | 自筹/募集 | ||||
秦皇岛水厂扩建工程(注⑤) | 185,909,100.00 | 89,535,530.65 | 75,841,342.09 | 165,376,872.74 | 88.98 | 100 | 6,224,769.44 | 4,240,018.16 | 自筹/财政拨款 | |||
彰武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37,413,900.00 | 16,163,134.41 | 2,728,315.86 | 18,891,450.27 | 50.49 | 30 | 自筹/募集 | |||||
齐齐哈尔碾子山区中心城区供水改造工程(注⑥) | 5,000,000.00 | 3,104,965.98 | 312,651.36 | 3,417,617.34 | 自筹 | |||||||
齐齐哈尔碾子山区铁路管网、计量改造专项工程(注⑥) | 1,088,500.00 | 251,376.98 | 95,977.50 | 347,354.48 | 自筹 | |||||||
荣县12个乡镇生活污水厂BOT工程(注⑦) | 29,748,800.00 | 2,890,009.75 | 10,627,465.32 | 13,517,475.07 | 45.44 | 100 | 自筹/募集 | |||||
南江县7个污水处理站项目 | 116,193,700.00 | 8,397,347.49 | 27,595,319.97 | 35,992,667.46 | 30.98 | 60 | 自筹/募集 | |||||
汉中市劳动西路西段给水工程 | 1,028,900.00 | 103,974.21 | 103,974.21 | 10.11 | 100 | 自筹 | ||||||
汉中市荔枝路给水工程 | 1,634,400.00 | 74,641.03 | 74,641.03 | 4.57 | 100 | 自筹 | ||||||
汉中市民主街西段给水工程 | 772,800.00 | 184,024.96 | 184,024.96 | 23.81 | 100 | 自筹 | ||||||
汉中市临时应急供水水源井项目(注⑧) | 4,252,300.00 | 266,540.25 | 6,717,974.54 | 6,984,514.79 | 164.25 | 100 | 自筹 | |||||
汉中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项目 | 260,000.00 | 47,744.00 | 398,379.75 | 432,785.82 | 13,337.93 | 171.59 | 100 | 自筹 | ||||
涿州中科国益公司西厂备用电源项目 | 6,100,000.00 | 54,306.00 | 5,132,598.94 | 4,864,716.27 | 322,188.67 | 85.03 | 100 | 自筹 | ||||
马鞍山污水厂进出水站房 | 53,589.66 | 53,589.66 | 100 | 自筹 | ||||||||
合计 | 1,031,275,708.85 | 529,500,865.29 | 198,658,877.24 | 5,713,731.95 | 10,749,486.61 | 711,696,523.97 | / | / | 26,623,374.54 | 4,240,018.16 | / | / |
注:①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②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工程目前尚未开工。
③石门自来水工程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收购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后将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形成的在建工程。收购时石门自来水工程已完工但尚未通水,处于停滞状态,收购后经汉中发改委汉发改投资[2015]576号文件审批列入技改工程。
④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截止2018年末,工程处于设备工艺调试阶段,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尚未完成,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⑤秦皇岛水厂扩建工程已完工,尚未进行环保验收。
⑥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已整体出售,自2018年10月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⑦荣县12个乡镇生活污水厂BOT工程,目前正在调试运行阶段,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⑧汉中市临时应急供水水源井项目已完工并转入其他流动资产,限时拆除。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本期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4).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9,647,032.00 | 1,441,554,648.39 | 2,214,469.40 | 9,917,105.19 | 1,553,333,254.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64,716.27 | 62,827.28 | 4,927,543.55 | ||||
(1)购置 | 62,827.28 | 62,827.28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4,864,716.27 | 4,864,716.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811,160.00 | 247,099,824.96 | 17,500.00 | 278,928,484.96 | |||
(1)处置 | |||||||
(2)转入在建工程 | |||||||
(3)其他减少 | 31,811,160.00 | 247,099,824.96 | 17,500.00 | 278,928,484.96 | |||
4.期末余额 | 67,835,872.00 | 1,199,319,539.70 | 2,259,796.68 | 9,917,105.19 | 1,279,332,313.5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620,924.20 | 409,186,538.29 | 1,365,220.54 | 2,733,377.09 | 428,906,060.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0,742.95 | 55,191,079.94 | 307,262.00 | 858,865.80 | 59,447,950.69 | ||
(1)计提 | 3,090,742.95 | 55,191,079.94 | 307,262.00 | 858,865.80 | 59,447,950.69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57,436.84 | 47,226,844.09 | 17,500.00 | 56,201,780.93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8,957,436.84 | 47,226,844.09 | 17,500.00 | 56,201,780.93 | |||
4.期末余额 | 9,754,230.31 | 417,150,774.14 | 1,654,982.54 | 3,592,242.89 | 432,152,229.8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081,641.69 | 782,168,765.56 | 604,814.14 | 6,324,862.30 | 847,180,083.6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026,107.80 | 1,032,368,110.10 | 849,248.86 | 7,183,728.10 | 1,124,427,194.8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期增加额中在建工程转入为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西厂备用电源项目转入。本期其他减少额为本期处置子公司期末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②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水专项 | 369,144.00 | 369,144.00 | ||||||
离心母液废水回釜处理工艺研究 | 924,998.71 | 924,998.71 | ||||||
高含盐水COD去除工艺研究 | 979,479.03 | 979,479.03 | ||||||
微量含汞废水除汞工艺升级研究 | 683,772.86 | 683,772.86 | ||||||
秸秆制酒精废水处理工艺研究 | 965,081.65 | 965,081.65 | ||||||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工艺研究 | 838,075.41 | 838,075.41 | ||||||
地下水高铁锰氧化集成项目 | 1,887,900.26 | 1,887,900.26 | ||||||
JOSAB | 715,620.57 | 715,620.57 | ||||||
合计 | 2,603,520.83 | 4,760,551.66 | 7,364,072.49 |
其他说明无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1,549,190.85 | 1,549,190.85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119,975.52 | 10,119,975.52 |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11,132,046.40 | 11,132,046.40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 | 1,091,862.87 | 1,091,862.87 |
理有限公司 |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1,706,478.65 | 1,706,478.65 | ||||
合计 | 25,599,554.29 | 25,599,554.2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
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确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发生减值时,需要确定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上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②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
由于被投资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运营单位,其资产分拆后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所以公司将每一个被投资企业作为一个资产组。
③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
首先,公司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其次,公司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包括全额商誉)与其可收回金额。报告期末主要商誉项目减值测试结果如下:
项目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万元)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万元) |
资产组账面价值 | 9,534.57 | 12,727.91 |
商誉的账面价值 | 1,011.99 | 1,113.20 |
未确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价值 | 112.44 |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10,659.00 | 13,841.12 |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 12,841.54 | 14,171.65 |
商誉减值 | 否 | 否 |
④对重点指标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的说明:
1)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中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衡评字[2009]第147-7号),本次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北京中科股权价值的评估结论是:北京中科评估前全部股东权益价值2,100.42万元,评估后全部股东权益价值3,050.47万元,评估增值950.05万元,增值率为45.23%。截止2009年12月31日北京中科85%股东权益的价值是2,592.90万元。
本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以总价人民币3487.88万元受让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85%股权。收购日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评估计算公允价值为2912.81万元,85%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475.89万元,
产生商誉1011.99万元,于2010年8月23日办理完产权转让手续。
本公司根据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已审定的利润表情况,采用适当的增长率对未来年度的收益进行测算,增长率的选用详见以下描述。
A预计未来现金流的预测
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测确定,该资产组超过5年的现金流量采用稳定的永续现金流。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有: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计营业收入、折旧摊销和长期资产投资增加等。
B收入增长率的确定
根据《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该行业的收入增长率在5%左右,公司根据资产组过去的业绩、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 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测期(2019年度-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00%,稳定期(2024年度及以后)保持不变。
C毛利率、费用率
预计未来毛利率及其他各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重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持续保持2018年的费用趋势。
D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折现率的确定,运用WACC模型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按照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re=rf+β×(rm-rf)+rc)进行计算,其中无风险报酬率rf、权益资本风险系数β、市场风险溢价rm-rf、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依据资产组当下资本市场状况、公司运营情况、治理结构的判断等方面计算确定;同时结合中长期贷款利率等计算平均债务成本率,最终确定的税前折现率(WACC)为12.34%。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以后 |
一、营业收入 | 10,631.99 | 10,950.95 | 11,279.48 | 11,617.86 | 11,966.40 | 11,966.40 |
减:营业成本 | 7,878.30 | 8,114.65 | 8,358.09 | 8,608.83 | 8,867.10 | 8,867.10 |
税金及附加 | 81.87 | 84.32 | 86.85 | 89.46 | 92.14 | 92.14 |
销售费用 | 199.88 | 205.88 | 212.05 | 218.42 | 224.97 | 224.97 |
管理费用 | 886.71 | 913.31 | 940.71 | 968.93 | 998.00 | 998.00 |
财务费用 | 31.90 | 32.85 | 33.84 | 34.85 | 35.90 | 35.90 |
二、营业利润 | 1,553.33 | 1,599.94 | 1,647.94 | 1,697.37 | 1,748.29 | 1,748.29 |
三、利润总额 | 1,553.33 | 1,599.94 | 1,647.94 | 1,697.37 | 1,748.29 | 1,748.29 |
减:所得税费用 | 49.06 | 239.99 | 247.19 | 254.61 | 262.24 | 262.24 |
四、净利润 | 1,504.26 | 1,359.95 | 1,400.75 | 1,442.76 | 1,486.05 | 1,486.05 |
减:少数股东损益 | 150.43 | 135.99 | 140.07 | 144.28 | 148.60 | 148.60 |
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53.84 | 1,223.95 | 1,260.67 | 1,298.49 | 1,337.44 | 1,337.44 |
加:折旧和摊销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55.00 |
减:资本性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减:营运资本增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加:税后付息债务利息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税前) | 1,453.00 | 1,494.94 | 1,538.14 | 1,582.63 | 1,628.46 | 1,628.46 |
折现率 | 12.34% | 12.34% | 12.34% | 12.34% | 12.34% | 12.34% |
折现期(年) | 1.0 | 2.0 | 3.0 | 4.0 | 5.0 | |
折现系数 | 0.8902 | 0.7924 | 0.7053 | 0.6278 | 0.5589 | 4.5288 |
七、收益现值 | 1,293.39 | 1,184.55 | 1,084.89 | 993.65 | 910.11 | 7,374.95 |
八、经营性资产价值 | 12,841.54 | |||||
加: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净值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溢余资产评估值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九、企业整体价值 | 12,841.5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减:付息债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12,841.54 |
本公司在2016年、2017年采用相同的方法对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进行测试,经测试,上述两年均未出现减值迹象。
2)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中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衡评字[2009]第147-6号),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涿州中科100%股权评估价值3500万元,较基准日股东权益账面价值3366.88万元增值133.12万元,增值率3.95%。
本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以总价人民币4688.25万元受让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日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按评估计算公允价值为3575.05万元,85%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575.05万元,产生商誉1113.20万元,于2010年8月23日办理完产权转让手续。A预计未来现金流的预测
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测确定,该资产组超过5年至特许经营权到期前的现金流量保持不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有: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计营业收入、折旧摊销和长期资产投资增加等。
B收入增长率的确定
以目前水量进行测算整个运营期间的水量,依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每个运营年的第一个月按照约定方式调整污水处理价格,公司管理层持谨慎性意见,在2019年至2023年每2年水价上调0.01元,5年后保持不变。
C成本、费用
管理层持谨慎态度,根据近三年成本的变动情况,以2018年经审定的成本为基础,2019年至2023年每年成本以2%的增长率逐年增长,费用以1%的增长率逐年增长,2024年以后保持不变。
D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折现率的确定,运用WACC模型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按照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re=rf+β×(rm-rf)+rc)进行计算,其中无风险报酬率rf、权益资本风险系数β、市场风险溢价rm-rf、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依据资产组当下资本市场状况、公司运营情况、治理结构的判断等方面计算确定;同时结合中长期贷款利率等计算平均债务成本率,最终确定的税前折现率(WACC)为13.21%。
项目\年份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2031年 |
一、营业收入(万元) | 4,027.91 | 4,350.50 | 4,350.50 | 4,382.50 | 4,382.50 | 4,414.50 | 4,414.50 | 4,414.50 | 4,414.50 | 4,414.50 | 4,414.50 | 4,414.50 | 4,414.50 |
减:营业成本 | 2,979.13 | 3,038.71 | 3,099.48 | 3,161.47 | 3,224.70 | 3,289.19 | 3,289.19 | 3,289.19 | 3,289.19 | 3,289.19 | 3,289.19 | 3,289.19 | 3,289.19 |
税金及附加 | 87.01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66.94 |
管理费用 | 198.86 | 200.85 | 202.86 | 204.89 | 206.94 | 209.01 | 209.01 | 209.01 | 209.01 | 209.01 | 209.01 | 209.01 | 209.01 |
财务费用 | 10.00 | - | - | - | - | - | - | - | - | ||||
加:其他收益 | 335.03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390.47 |
二、营业利润 | 1,087.94 | 1,434.47 | 1,371.69 | 1,339.67 | 1,274.39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三、利润总额 | 1,087.94 | 1,434.47 | 1,371.69 | 1,339.67 | 1,274.39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1,239.83 |
减:所得税费用 | 271.99 | 358.62 | 342.92 | 334.92 | 318.60 | 309.96 | 309.96 | 309.96 | 309.96 | 309.96 | 309.96 | 309.96 | 309.96 |
四、净利润 | 815.95 | 1,075.85 | 1,028.77 | 1,004.75 | 955.79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15.95 | 1,075.85 | 1,028.77 | 1,004.75 | 955.79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929.87 |
加:折旧和摊销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1,144.13 |
减:资本性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减:营运资本增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加:税后付息债务利息 | 7.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税前现金流(税前) | 2,239.57 | 2,578.60 | 2,515.82 | 2,483.80 | 2,418.52 | 2,383.96 | 2,383.96 | 2,383.96 | 2,383.96 | 2,383.96 | 2,383.96 | 2,383.96 | 2,383.96 |
折现率 | 13.21%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13.32% |
折现期(年)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折现系数 | 0.8833 | 0.7787 | 0.6872 | 0.6064 | 0.5352 | 0.4723 | 0.4167 | 0.3678 | 0.3245 | 0.2864 | 0.2527 | 0.2230 | 0.1968 |
七、收益现值 | 1,978.28 | 2,008.06 | 1,728.89 | 1,506.26 | 1,294.29 | 1,125.84 | 993.51 | 876.73 | 773.68 | 682.75 | 602.50 | 531.68 | 469.19 |
八、经营性资产价值 | 14,571.65 | ||||||||||||
加: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净值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溢余资产评估值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九、企业整体价值 | 14,571.65 | ||||||||||||
减:付息债务 | 4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十、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14,171.65 |
本公司在2016年、2017年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进行测试,经测试,上述两年均未出现减值迹象。
(3)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于每年年末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未发现商誉有减值迹象,不存在前期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商誉减值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444,649.45 | 1,609,496.63 | 346,128.05 | 13,279.28 | 1,694,738.75 |
绿化费 | 578,054.53 | 442,898.85 | 135,155.68 | ||
网络使用费 | 37,208.39 | 23,499.96 | 13,708.43 | ||
水资源论证费 | 38,333.31 | 38,333.31 | |||
土地租赁费 | 37,962.75 | 75,580.00 | 55,539.65 | 58,003.10 | |
零星改造工程 | 2,202,727.28 | 29,518.69 | 2,173,208.59 | ||
合计 | 1,136,208.43 | 3,887,803.91 | 935,918.51 | 148,434.96 | 3,939,658.87 |
其他说明:
无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1,403,651.64 | 4,525,700.88 | 17,547,899.49 | 3,355,834.4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61,084,985.62 | 14,045,000.44 | 72,319,349.67 | 15,093,793.96 |
递延收益 | 5,267,050.70 | 1,316,762.68 | ||
合计 | 87,755,687.96 | 19,887,464.00 | 89,867,249.16 | 18,449,628.4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558,499.67 | 1,710,601.05 | 10,144,677.95 | 1,824,950.2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 6,225,071.52 | 1,556,267.88 | 8,560,802.48 | 2,140,200.62 |
合计 | 15,783,571.19 | 3,266,868.93 | 18,705,480.43 | 3,965,150.8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27,653.28 | 70,560.95 |
可抵扣亏损 | 101,540,976.73 | 122,551,691.33 |
合计 | 102,368,630.01 | 122,622,252.2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年 | 562,442.65 | ||
2019年 | 8,456,697.47 | 10,225,460.97 | |
2020年 | 12,784,691.63 | 37,715,115.49 | |
2021年 | 17,112,514.94 | 59,115,939.27 | |
2022年 | 22,189,192.44 | 14,932,732.95 | |
2023年 | 40,997,880.24 | ||
合计 | 101,540,976.72 | 122,551,691.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实现的售后租回损益 | 26,940,576.99 | 27,280,327.95 |
预付在建项目工程款及设备款 | 67,928,602.00 | 135,538,440.81 |
预付股权投资款 | 20,000,000.00 | |
合计 | 94,869,178.99 | 182,818,768.76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减少87,949,589.77元,降幅48.11%,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预付股权投资款减少以及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本期结算所致。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2,858,301.33 | 72,152,325.00 |
合计 | 72,858,301.33 | 72,152,325.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2).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
(3).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6,134,073.43 | 36,091,683.25 |
1至2年 | 13,505,651.37 | 4,322,215.41 |
2至3年 | 830,010.92 | 21,188,774.11 |
3至4年 | 13,033,598.22 | 2,311,133.15 |
4至5年 | 1,625,843.00 | 1,898,580.49 |
5年以上 | 7,729,124.39 | 6,339,938.59 |
合计 | 72,858,301.33 | 72,152,325.00 |
(4).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8,826,408.56 | 工程/设备未验收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 4,250,000.00 | 未出最终设计方案 |
大连宇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159,534.00 | 未到结算期 |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 2,269,230.76 | 对方未催款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507,100.00 | 工程款尚未决算 |
浙江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61,196.58 | 未到结算期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26,740.00 | 委托运营款未结算 |
山东联创公司 | 1,053,030.30 | 工程款未结算 |
飞旋(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2,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5,455,240.20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21,099,629.85 | 16,909,059.37 |
1至2年 | 4,436,527.23 | 908,929.57 |
2至3年 | 872,454.09 | 28,843.12 |
3至4年 | 10,282.85 | |
4至5年 | 103,571.44 | |
5年以上 | 92,857.16 | 14.00 |
合计 | 826,501,468.33 | 17,960,700.3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东营佛思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2,005,000.00 | 项目未结算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汉中分公司 | 1,018,429.28 | 项目未结算 |
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6,146.34 | 未到期土地租赁费 |
合计 | 4,029,575.62 | / |
期末预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808,540,767.98元,增幅4,501.72%,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预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所致。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270,342.04 | 90,892,689.99 | 90,812,901.83 | 5,350,130.2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8,666.67 | 11,133,844.89 | 11,080,291.48 | 332,220.08 |
三、辞退福利 | 1,016,024.55 | 1,016,024.5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549,008.71 | 103,042,559.43 | 102,909,217.86 | 5,682,350.2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339,880.97 | 75,912,210.80 | 75,562,838.50 | 3,689,253.27 |
二、职工福利费 | 51,070.00 | 4,622,372.30 | 4,635,321.49 | 38,120.81 |
三、社会保险费 | 203,644.55 | 5,153,048.57 | 5,138,129.74 | 218,563.3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9,448.23 | 4,539,310.09 | 4,528,426.51 | 190,331.81 |
工伤保险费 | 10,333.32 | 278,101.87 | 276,769.94 | 11,665.25 |
生育保险费 | 13,863.00 | 335,636.61 | 332,933.29 | 16,566.32 |
四、住房公积金 | 52,353.80 | 4,246,316.88 | 4,237,141.88 | 61,528.8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23,392.72 | 859,387.20 | 1,140,115.98 | 1,342,663.9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八、非货币性福利 | 61,029.30 | 61,029.30 | ||
九、商业保险 | 38,324.94 | 38,324.94 | ||
合计 | 5,270,342.04 | 90,892,689.99 | 90,812,901.83 | 5,350,130.2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56,211.10 | 10,769,503.10 | 10,716,207.36 | 309,506.84 |
2、失业保险费 | 22,455.57 | 364,341.79 | 364,084.12 | 22,713.2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78,666.67 | 11,133,844.89 | 11,080,291.48 | 332,220.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868,015.55 | 2,943,681.0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877,080.40 | 4,585,105.28 |
个人所得税 | 193,321.38 | 293,399.1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7,684.89 | 274,366.99 |
教育费附加 | 217,808.17 | 150,094.22 |
地方教育附加 | 144,341.14 | 99,828.58 |
房产税 | 280,907.90 | 235,724.90 |
土地使用税 | 2,179,425.71 | 1,204,997.93 |
印花税 | 58,406.96 | 593,084.96 |
水利建设基金 | 7,492.95 | 19,262.30 |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 331,198.49 | 325,529.31 |
水资源费 | 1,891,102.50 | 1,170,482.76 |
环保税 | 1,167,399.08 |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2,020.34 | |
合计 | 22,726,205.46 | 11,895,557.45 |
其他说明:
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期初增加10,830,648.01元,增幅91.05%,主要原因为本公司购买理财增值税增加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167,888.99 | 935,406.56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4,355,675.17 | 123,709,331.08 |
合计 | 128,523,564.16 | 124,644,737.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616,773.09 | 935,406.56 |
企业债券利息 | 2,350,937.2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关联企业间借款利息 | 1,200,178.70 | |
合计 | 4,167,888.99 | 935,406.56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较上年增加3,232,482.43元,增幅345.57%,主要原因为:①本公司本期完成股权转让的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间资金占用费未结清;②本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本公司的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往来借款产生应付利息所致。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00,773,773.40 | 119,237,120.03 |
代收代缴费用 | 302,697.94 | 691,110.04 |
土地租赁费 | 3,096,038.35 | 2,804,674.67 |
保证金 | 643,670.00 | 704,170.00 |
押金 | 928,770.60 | 128,743.51 |
排污费及滞纳金(注) | 18,604,458.24 | |
其他 | 6,266.64 | 143,512.83 |
合计 | 124,355,675.17 | 123,709,331.08 |
注:排污费及滞纳金为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缴未缴的排污费及滞纳金。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汉中市博远石门供水有限公司 | 13,770,233.00 | 未付资产转让款 |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4,178,000.00 | 往来款 |
汉中市应付低保补贴款 | 3,053,962.69 | 未付低保补贴款 |
汉台区财政局 | 2,150,000.00 | 预算工程款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2,071,341.34 | 未付土地租赁费 |
预提土地租赁费 | 733,333.33 | 土地租金 |
合计 | 25,956,870.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4,200,000.00 | 87,362,708.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合计 | 234,200,000.00 | 87,362,708.00 |
其他说明:
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期初增加146,837,292.00元,增幅168.08%,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64,000,000.00 | 8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3,000,000.00 | 15,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325,000,000.00 | 441,162,708.00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 48,600,000.00 | 116,8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35) | -234,200,000.00 | -87,362,708.00 |
合计 | 206,400,000.00 | 565,6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中保证借款金额为44,060.00万元(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23,420.00万元),其中:
(1)本公司作为保证人的借款金额24,060.00万元(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3,420.00万元),其中:
①400.00万元为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400.00万元);
②6,000.00万元为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1,000.00万元);
③4,860.00万元为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1,520.00万元);
④12,500.00万元为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200.00万元);
⑤300.00万元为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借款(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300.00万元);
(2)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的借款金额为20,000.00万元,为本公司的长期借款 (含一年以内到期借款金额20,000.00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5,885,096.46 | 5,885,096.46 |
合计 | 5,885,096.46 | 5,885,096.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3).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供水设施改造项目 | 2,775,096.46 | 2,775,096.46 | 供水设施改造拨款 | ||
政府PPP项目 | 3,110,000.00 | 3,110,000.00 | 政府PPP项目专项拨款 | ||
合计 | 5,885,096.46 | 5,885,096.46 |
其他说明:
无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34,664,888.24 | 借款担保连带赔偿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其他 | |||
合计 | 34,664,888.2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详见本附注十六、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铺镇加氯站项目 | 231,018.97 | 22,910.88 | 208,108.09 | 注1 | |
管网维修计量改造资金 | 1,012,336.74 | 1,012,336.74 | 注2 | ||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注3 | ||
国家水专项中央经费 | 892,619.00 | 36,400.00 | 369,144.00 | 559,875.00 | 注4 |
四口水源井报废拆迁重建资金 | 7,900,576.07 | 2,633,525.37 | 5,267,050.70 | 注5 | |
合计 | 38,135,974.71 | 7,936,976.07 | 4,037,916.99 | 42,035,033.79 | / |
注1:根据汉中市汉台区发展计划局汉区计投发[2004]8号文件,本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16,530.91元,列入递延收益,每年度随资产折旧而相应转入当期损益。
注2:根据本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签订的《供水设施移交接管协议书》约定,由齐齐哈尔碾子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直接支付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设施资产和管网计量改造资金108.85万元,委托运营年限及管理按特许经营权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用于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373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冀财资环[2016]49号文件,下达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本公司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获得3,600.00万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注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函[2015]285号,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立项项目(课题)的批复,本公司应获得研究经费94.30万元,实际已取得2015年至2018年研究经费94.30万元。
注5: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与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汉中市西郊四口水源井报废拆迁重建补偿协议》,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按每口井200.00万元的标准支付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四口水源井报废重建补偿费800.00万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31,018.97 | 22,910.88 | 208,108.09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012,336.74 | 28,561.22 | 983,775.52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892,619.00 | 36,400.00 | 369,144.00 | 559,875.00 | 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7,900,576.07 | 2,633,525.37 | 5,267,050.7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8,135,974.71 | 7,936,976.07 | 0.00 | 3,054,141.47 | 983,775.52 | 42,035,033.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53,935,128.00 | 1,653,935,128.00 |
其他说明:
无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53,785,424.18 | 1,753,785,424.1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09,527,051.73 | 309,527,051.73 | ||
合计 | 2,063,312,475.91 | 2,063,312,475.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93,933,241.63 | 93,933,241.63 | ||
合计 | 93,933,241.63 | 93,933,241.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详见附注十六、7、8、“股份回购”。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07,655.49 | -2,184,062.38 | -2,184,062.38 | 723,593.1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243,129.11 | -4,243,129.11 | -4,243,129.11 |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07,655.49 | 2,059,066.73 | 2,059,066.73 | 4,966,722.2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907,655.49 | -2,184,062.38 | -2,184,062.38 | 723,593.1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601,343.46 | 30,601,343.4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0,601,343.46 | 30,601,343.4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5,616,220.75 | -263,449,979.3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5,616,220.75 | -263,449,979.3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398,554.36 | 17,833,758.5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5,217,666.39 | -245,616,220.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3,539,187.53 | 319,450,223.40 | 435,544,330.08 | 290,004,131.23 |
其他业务 | 4,437,887.61 | 846,090.40 | 4,237,716.35 | 782,923.06 |
合计 | 467,977,075.14 | 320,296,313.80 | 439,782,046.43 | 290,787,054.29 |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14,498.3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07,088.84 | 2,643,906.23 |
教育费附加 | 1,070,868.25 | 1,190,738.54 |
资源税 | 57,121.38 | 7,288.01 |
房产税 | 3,231,913.68 | 2,252,080.00 |
土地使用税 | 6,651,294.33 | 6,752,722.10 |
车船使用税 | 30,130.38 | 35,534.34 |
印花税 | 1,066,688.30 | 924,301.20 |
地方教育附加 | 712,309.11 | 792,694.90 |
环保税 | 3,440,671.50 | |
合计 | 18,668,085.77 | 14,613,763.62 |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028,117.42 | 8,706,765.60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2,067,065.44 | 2,032,513.59 |
办公费 | 164,210.71 | 327,515.19 |
修理费 | 983,755.89 | 879,101.28 |
差旅费 | 315,135.80 | 387,452.25 |
招待费 | 233,137.20 | 103,466.60 |
车辆使用费 | 42,868.01 | 45,183.04 |
运杂费 | 1,345.00 | 3,511.00 |
租赁费 | 19,880.93 | 24,861.14 |
投标费 | 33,496.99 | 15,166.79 |
其他 | 206,392.20 | 60,911.52 |
合计 | 14,095,405.59 | 12,586,448.00 |
其他说明:
无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9,604,394.51 | 44,175,230.12 |
租赁费 | 7,380,414.94 | 6,484,540.96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10,756,186.33 | 11,645,590.65 |
修理费用 | 588,710.98 | 771,662.43 |
税费 | 510,411.77 | 714,916.94 |
差旅费 | 2,569,328.61 | 2,644,479.69 |
办公费(年费) | 4,497,387.08 | 4,552,627.69 |
业务招待费 | 4,586,862.18 | 4,364,366.43 |
物料消耗 | 48,854.53 | 366,590.92 |
绿化费 | 162,572.00 | 760,533.76 |
中介服务费 | 15,893,659.12 | 6,541,641.37 |
物业费 | 1,424,443.20 | 1,546,250.71 |
培训费 | 161,824.97 | 118,903.60 |
排污费 | 12,638,898.26 | |
业务宣传费 | 72,020.83 | 257,045.62 |
会务费 | 177,455.02 | 256,735.10 |
车辆交通费 | 1,511,007.85 | 1,922,797.44 |
房屋修理费 | 254,269.30 | 328,740.22 |
保险费 | 1,093,766.02 | 1,226,639.07 |
其他 | 667,865.41 | 721,887.47 |
合计 | 114,600,332.91 | 89,401,180.19 |
其他说明:
无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6,426,106.94 | 1,672,253.32 |
材料费 | 156,963.48 | 33,330.06 |
测试化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 | 242,120.57 | 377.36 |
差旅费 | 260,581.62 | 62,786.68 |
会议费 | 17,403.77 | 20,970.87 |
专家咨询费 | 4,800.00 | 52,960.00 |
劳务费 | 150,000.00 | |
管理费 | 90,139.59 | 22,100.84 |
设备调试费 | 12,450.00 | |
折旧费 | 3,506.52 | |
设计费 | 103,955.55 | |
合计 | 7,364,072.49 | 1,968,734.68 |
其他说明:
无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9,311,215.58 | 38,193,741.12 |
减:利息收入 | -8,579,841.49 | -14,961,455.94 |
转回未确认融资费用 | 4,196.34 | |
汇兑损失 | 127,464.91 | |
减:汇兑收益 | -449,389.32 | |
票据贴现 | 351,076.00 | |
手续费 | 280,296.61 | 283,821.88 |
合计 | 21,040,822.29 | 23,520,303.40 |
其他说明:
无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5,576,390.80 | 12,739,408.96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5,576,390.80 | 12,739,408.96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7,163,018.16元,降幅56.23%,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2,656,436.25 | 22,910.88 |
水费差额补贴 | 1,554,468.03 | |
减免税款 | 60,617.09 | 146,153.03 |
增值税退税款 | 13,076,352.85 | 12,049,123.15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21,023.04 | |
合计 | 16,014,429.23 | 13,772,655.09 |
其他说明:
无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84,086.41 | -4,179,276.7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161,181.85 | 5,281,829.9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90,382.23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8,879,000.00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00,000.00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已处置的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分回投资收益 | 2,094,884.22 | |
购入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986,886.94 | 10,088,664.42 |
合计 | 79,528,248.83 | 11,191,217.66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68,337,031.17元,增幅610.63%,主要原因为本期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及处置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所致。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69,474.44 | -41,510.83 |
合计 | 69,474.44 | -41,510.83 |
其他说明:
无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057,089.52 | 5,986.91 | 2,057,089.5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057,089.52 | 5,986.91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178,771.66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805,058.43 | 1,366,218.06 | 1,805,058.43 |
预计负债转回 | 9,341,868.60 | ||
其他 | 377,644.41 | 386,664.32 | 377,644.41 |
合计 | 4,239,792.36 | 11,279,509.55 | 4,239,792.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转入 | 28,561.22 | 38,081.63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转入 | 13,981.00 | 与收益相关 | |
黄标车淘汰补贴 | 3,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污染减排专项资金 | 4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土地使用税退税款 | 409,387.20 | 与收益相关 | |
环境保护在线监控设施运维补助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业企业补助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奖励金 | 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税金补助 | 1,103,560.33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4,610.01 | 11,095.10 | 与收益相关 |
重点污染源企业专项补助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补助资金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资本市场融资改制完成奖励 | 11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BOT协议政府补助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805,058.43 | 1,366,218.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7,039,717.19元,降幅62.41%,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期预计负债转回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765.83 | 1,293,560.72 | 11,765.8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765.83 | 1,293,560.72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罚款、违约金 | 6,262,784.63 | 8,015,555.93 | 6,262,784.63 |
税收滞纳金 | 6,436.71 | 1,665,370.91 | 6,436.71 |
预计担保损失 | 34,664,888.24 | 34,664,888.24 | |
存货报废损失 | 4,727,385.55 | 4,727,385.55 | |
其他 | 67,387.95 | 51,584.99 | 67,387.95 |
合计 | 45,740,648.91 | 11,026,072.55 | 45,740,648.91 |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4,714,576.36元,增幅314.84%,主要原因为本公司预计担保损失增加所致。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891,606.31 | 11,694,685.4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48,787.60 | -6,316,273.2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378.07 | -519,605.10 |
合计 | 11,530,440.64 | 4,858,807.1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446,947.4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111,736.8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812,409.0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378.0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986,805.9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32,080.5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718,802.7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417,328.13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26,079.05 |
所得税费用 | 11,530,440.64 |
本期所得税发生额较上期增加6,671,633.53元,增幅为137.31%,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冲回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及备用金 | 275,068,934.96 | 140,334,196.34 |
利息收入 | 8,015,478.31 | 5,994,880.27 |
政府补助 | 12,083,247.87 | 10,281,976.38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97.08 | 458,622.92 |
合计 | 295,167,758.22 | 157,069,675.9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及备用金 | 165,969,832.13 | 185,657,942.32 |
销售费用 | 1,651,195.30 | 1,267,215.54 |
管理费用 | 40,629,886.32 | 29,428,041.55 |
财务费用 | 280,824.53 | 232,743.81 |
营业外支出 | 303,561.36 | 2,584,336.59 |
合计 | 208,835,299.64 | 219,170,279.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收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 | 802,140,724.27 | |
应收股权转让款利息 | 6,417,739.73 | 2,398,458.90 |
收购股权意向金 | 70,000,000.00 | |
收到专项投资资金和利息 | 163,219.50 | |
涉讼冻结存款解除限制 | 103,092.73 | |
合计 | 808,558,464.00 | 72,664,771.1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外投资意向金 | 50,000,000.00 | |
退回投资意向金 | 70,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1,451,287.84 | |
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 | 5,000,000.00 | |
合计 | 6,451,287.8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11,701,553.28 | |
偿还关联方拆借款 | 160,000,000.00 |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1,451,287.84 |
定向增发费用 | 17,196,310.90 | |
股份回购 | 93,933,241.63 | |
合计 | 93,933,241.63 | 190,349,152.0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916,506.80 | 14,482,145.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576,390.80 | 12,739,408.9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5,679,541.69 | 41,426,965.83 |
无形资产摊销 | 59,447,950.69 | 63,878,022.5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98,036.52 | 1,293,136.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230,656.29 | 41,510.8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45,323.69 | 1,287,573.8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311,215.58 | 29,381,738.8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367,066.98 | -11,191,217.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0,505.65 | -6,163,073.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98,281.95 | -153,200.1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83,938.34 | -17,047,530.6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650,030.85 | -14,735,880.0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1,468,892.69 | -96,177,847.7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72,731.02 | 19,061,753.1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89,783,662.72 | 807,964,910.3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07,964,910.38 | 135,430,880.6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1,818,752.34 | 672,534,029.6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76,135,528.68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2,742,878.98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63,392,649.70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于2018年10月完成对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股权的出售,出售价款共376,135,528.68元于本期全部收到。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89,783,662.72 | 807,964,910.38 |
其中:库存现金 | 18,269.94 | 28,490.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89,765,392.78 | 805,896,419.6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40,000.0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9,783,662.72 | 807,964,910.3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00,000.00 | 注1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61,135,829.79 | 注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78,000,000.00 | 注3 |
合计 | 542,135,829.79 | / |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受限金额合计300.00万元。其中: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保函300.00万元。
注2:
(1)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3,797,349.40元。
(2)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57,338,480.39元。
注3:本公司银行借款以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4亿元股权质押,股权账面价值4.78亿元。
其他说明: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自来水水费收费权质押;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以其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质押。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803,516.98 | 703,922.20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798,210.18 | 0.876200 | 699,391.76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瑞典克朗 | 5,306.80 | 0.853704 | 4,530.44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外币核算-XXX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境外主要经营地为中国香港,综合考虑注册地及日常结算,其记账本位币采用港币,由于出售经营地位于瑞典的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瑞典克朗外币项目。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
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递延收益转入 | 28,561.22 | 营业外收入 | 28,561.22 |
污染减排专项资金 | 48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480,000.00 |
土地使用税退税款 | 409,387.20 | 营业外收入 | 409,387.20 |
环境保护在线监控设施运维补助 | 6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 |
稳岗补贴 | 14,610.01 | 营业外收入 | 14,610.01 |
资本市场融资改制完成奖励 | 112,500.00 | 营业外收入 | 112,500.00 |
BOT协议政府补助 | 7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700,000.00 |
递延收益转入 | 2,656,436.25 | 其他收益 | 2,656,436.25 |
减免税款 | 60,617.09 | 其他收益 | 60,617.09 |
增值税退税款 | 13,076,352.85 | 其他收益 | 13,076,352.85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21,023.04 | 其他收益 | 221,023.04 |
合计 | 17,819,487.66 | 17,819,487.6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无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62,406,348.04 | 100.00% | 转让 | 2018年10月12日 | 工商变更办理完毕 | 11,486,291.66 |
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8,378,201.45 | 100.00% | 转让 | 2018年10月12日 | 工商变更办理完毕 | -1,134,812.68 |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83,170,487.57 | 100.00% | 转让 | 2018年10月15日 | 工商变更办理完毕 | 14,691,303.63 |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92,180,491.62 | 55.13% | 转让 | 2018年10月8日 | 工商变更办理完毕 | 5,118,399.24 | ||||||
合计 | 376,135,528.68 | 30,161,181.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拟向其转让本公司8家子公司股权。本公司于2018年2月、3月、5月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于2018年10月12日办妥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于2018年10月15日办妥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
2018年6月27日,公司与东营市自来水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全部55.13%股权予以转让。本公司于2018年6月、7月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于2018年10月8日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据此,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1-9月利润归属本公司,自2018年10月1日起上述四个子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年5月18日,本公司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鼎”)。上海石鼎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2)本期清算注销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年7月11日,公司完成全资子公司北京国中迈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2018年11月7日,公司完成全资子公司广州国中格里环保有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上述2家子公司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公司尚未向其实际出资。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汉中市 | 汉中市 | 自来水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市 | 汉中市 | 给排水工程安装施工、设备及配件等销售、技术服务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宁市 | 西宁市 | 污水处理 | 95.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设备开发;环境工程咨询、技术开发、销售化工产品。 | 9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涿州市 | 涿州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阜新市 | 阜新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泰安市 | 泰安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昌黎县 | 秦皇岛市昌黎县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太原市 | 污水处理 | 8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 | 秦皇岛市 | 污水处理 | 91.82 | 8.18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东营国中环 | 东营市 | 东营市 | 污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湘潭市 | 湘潭市 | 自来水销售 | 81.80 | 设立 |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湘潭市 | 湘潭市 | 污水处理 | 75.8125 | 设立 |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水务项目的投资、管理及相关服务等。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90.00 | 设立 |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备供应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环保项目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保科技领域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等。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工程咨询、投资、技术开发等 | 100.00 | 设立 |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荣县 | 荣县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 | 100.00 | 设立 | |
天津国中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环境设备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环境评估服务;环境工程咨询、设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 | 100.00 | 设立 |
的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 | 100.00 | 设立 |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 污水处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东营市 | 东营市 | 工业原水、自来水销售 | 55.13 | 设立 | |
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自来水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污水及中水处理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 | 5.00 | 19,470.30 | 1,440,321.49 |
责任公司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1,393,940.66 | 6,093,962.94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0 | 961,653.73 | 23,083,262.61 |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8.20 | -3,163,587.91 | 20,009,277.90 |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4.1875 | -2,604,028.39 | 25,752,655.07 |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285,434.73 | 3,293,905.1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322,714.20 | 33,612,156.76 | 43,934,870.96 | 15,128,441.20 | 15,128,441.20 | 6,096,763.62 | 36,895,901.90 | 42,992,665.52 | 14,575,641.77 | 14,575,641.77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38,943,612.81 | 19,529,061.14 | 258,472,673.95 | 151,514,508.70 | 1,018,535.80 | 152,533,044.50 | 204,828,312.88 | 23,037,165.52 | 227,865,478.40 | 134,798,426.72 | 1,066,828.84 | 135,865,255.56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7,561,160.22 | 248,064,906.42 | 285,626,066.64 | 50,209,753.64 | 120,000,000.00 | 170,209,753.64 | 23,971,391.84 | 259,391,441.55 | 283,362,833.39 | 52,754,789.02 | 120,000,000.00 | 172,754,789.02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9,333,136.09 | 266,881,675.30 | 276,214,811.39 | 115,486,606.79 | 8,000,000.00 | 123,486,606.79 |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81,058,698.47 | 277,956,098.67 | 359,014,797.14 | 39,811,889.80 | 33,400,000.00 | 73,211,889.80 | 93,481,533.27 | 295,819,473.87 | 389,301,007.14 | 37,515,748.65 | 48,600,000.00 | 86,115,748.65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05,837.96 | 301,330,730.60 | 303,836,568.56 | 144,317,658.70 | 53,110,000.00 | 197,427,658.70 | 2,028,050.70 | 299,409,975.71 | 301,438,026.41 | 121,153,107.71 | 63,110,000.00 | 184,263,107.71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957,680.92 | 24,210,312.48 | 33,167,993.40 | 228,941.90 | 228,941.90 | 9,608,800.10 | 26,451,727.65 | 36,060,527.75 | 267,129.00 | 267,129.0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65,850.18 | 389,406.01 | 389,406.01 | 1,553,483.92 | 9,876,780.13 | 212,681.08 | 212,681.08 | 720,219.48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3,223,176.24 | 13,939,406.61 | 13,939,406.61 | 11,924,442.18 | 38,488,261.97 | -6,905,303.77 | -6,905,303.77 | 4,909,453.16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9,866,290.06 | 4,808,268.63 | 4,808,268.63 | 30,207,478.47 | 45,778,794.49 | -2,680,997.51 | -2,680,997.51 | 22,468,488.64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37,874,712.24 | 5,171,244.91 | 5,171,244.91 | 19,899,174.47 | 44,999,658.79 | 2,033,619.32 | 2,033,619.32 | 29,970,898.67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4,745,011.81 | -17,382,351.15 | -17,382,351.15 | 14,374,514.39 | 12,721,306.63 | -9,679,563.18 | -9,679,563.18 | 22,075,234.88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766,008.84 | -10,766,008.84 | 11,650,359.01 | -1,982,615.25 | -1,982,615.25 | 33,348,443.28 |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854,347.25 | -2,854,347.25 | -50,064.18 | -2,845,590.60 | -2,845,590.60 | -266,543.9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大港油田炼油厂西侧 | 大港油田炼油厂西侧 | 污水处理、技术咨询、开发服务、水处理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及其代理。 | 49.00 | 权益法 |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白果林小区青西路9号 | 网络、电子、环保设备安装、机械设备销售等。 | 63.00 | 权益法(注1) | |
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2号108室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等。 | 49.00 | 权益法(注2) |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河沿68号M幢4层403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 新能源、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 | 30.00 | 权益法(注3) | |
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40.00 | 权益法(注4)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思通环保”)虽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委派担任,但本公司尚未委派监事、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进入,且公
司董事会依然由原公司法人继续主持,本公司对亿思通环保的生产经营决策事项不能形成决定性影响,尚不能形成对亿思通环保的实际控制,故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2: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与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希”)。宁波国希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245.00万元,持股比例49%。宁波国希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投资咨询(除期货、证券)。(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注3:2018年1月5日,本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晨科技”)。碧晨科技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3,000.00万元,持股比例30%。碧晨科技经营范围:新能源、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实际出资3,000.00万元。
注4:2018年6月27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与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3方共同出资设立香港国中循环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能”)。香港新能总股本1,000.00万港币,本公司认缴400.00万港币,持股比例40%。截至报告期末,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未实际出资。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天津炼达 | 亿思通 | 宁波国希 | 碧晨科技 | 天津炼达 | 亿思通 | |
流动资产 | 3,039,292.46 | 23,182,418.81 | 778.37 | 17,175,687.23 | 3,232,880.61 | 24,250,057.09 |
非流动资产 | 12,953,444.81 | 97,930.56 | 13,898,613.00 | 16,364,401.46 | 128,844.43 | |
资产合计 | 15,992,737.27 | 23,280,349.37 | 778.37 | 31,074,300.23 | 19,597,282.07 | 24,378,901.52 |
流动负债 | 363,223.99 | 30,247,469.48 | 2,700.00 | 2,825,298.46 | 370,000.00 | 27,607,819.48 |
非流动负债 | 19,780,000.00 | 19,760,000.00 | ||||
负债合计 | 20,143,223.99 | 30,247,469.48 | 2,700.00 | 2,825,298.46 | 20,130,000.00 | 27,607,819.48 |
少数股东权益 | -1,594,830.9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150,486.72 | -6,967,120.11 | -1,921.63 | 29,843,832.71 | -532,717.93 | -3,228,917.9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033,738.50 | -4,389,285.67 | -941.60 | 8,953,149.81 | -261,031.79 | -2,034,218.3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051,746.60 | 28,903,149.81 | 8,038,982.82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1,493,203.61 | 3,634,088.30 | 891,775.96 | |||
净利润 | -3,617,768.79 | -3,154,343.20 | -1,921.63 | -3,656,167.29 | -606,342.69 | -2,673,517.0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617,768.79 | -3,154,343.20 | -1,921.63 | -3,656,167.29 | -606,342.69 | -2,673,517.0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61,031.79 | -1,772,706.71 | -2,033,738.50 |
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941.60 | -941.6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本期应确认投资损失1,772,706.71元,中科国益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期初已减记至零,本期投资损失全部记入备查账,备查账累计投资损失金额2,033,738.50元。
本公司持有宁波国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按照持股比例本期应确认投资损失941.60元,本公司未实际出资,投资损失941.60元记入备查账。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 90,000.00 | 13.74 | 13.7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姜照柏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 √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EverChina Int'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 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企业 |
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企业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企业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企业 |
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Josab International AB | 参股公司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外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1)姜照柏先生直接控股的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南通盈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9.00% | 房地产投资、资产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上海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99.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姜照柏持股70.00%; 姜雷持股30.00%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南通盈新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轻纺原料及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51.00% |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租赁;存车服务;餐饮管理;从事广告业务;会议服务;柜台租赁;礼品(不含金制品)、办公用品、箱包、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手套、手表、文化体育用品、眼镜(角膜接触镜除外)、工艺美术品、照相器材、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银饰品、家具、皮革制品、化妆品、百货批发兼零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主食、热菜、凉菜、生食海产品、烧烤、现场调制冷热饮加工经营(不含裱花蛋糕);旅客住宿、游泳馆、会议服务、展览服务、汽车租赁、票务代理;烟零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文件、证件经营) |
2 | 天津鹏天置业有限公司 | 10,526.3157 万元 | 5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机动车停车场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进行投资;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旅客住宿、商业房租赁、餐饮服务、游泳馆、美容服务;服装、鞋帽、工艺品、日用杂品、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室内装潢及设计,停车场(库) 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上海松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66.67万元 | 10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除经纪),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建筑装潢(按许可资质经营),室内装潢,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主要控股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548,537.22万元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38%;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 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产品贸易咨询服务;农副产品、禽畜产品、粮油、皮革、种畜禽苗、饲料添加剂、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化肥、饲料、种子、农作物的加工及销售;牲畜养殖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租赁;自有场地租赁;道路运 |
17.95%;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36%;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88% | 输代理;货物配载信息服务;仓储、装卸、搬运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189,136.6862万元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70%; 姜照柏持股6.54%; 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32%; 姜雷持股3.91%;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3%; 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2% | 矿产品及金属矿产品销售,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GMP条件下的医用原料销售(含医药原料和关键中间体);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除广播电视地面接收系统)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445万元 | 1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农业科技、生物制品、化工产品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有机化工产品及有机化学技术服务,常压化工设备加工及维修,中低压容器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建筑装潢材料、通信设备及器材、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工艺品、针纺织品、橡塑制品、皮革制品、木材制品、矿产品、纸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食用农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 | 上海鹏欣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90.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新能源科技、新材料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上海莱因思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 | 上海富融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60.00% | 国内投资业务,基础设施投资,国内商业(除国家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上海鹏欣润中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5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上海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8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除汽车)、轻纺原料(除棉花)及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 | 琼海鹏博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00% | 房地产、旅游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销售;小型商场、停车场经营;票务代理,酒店经营及管理、住宿、餐饮服务、商务中心、烟草专卖零售、酒类商品零售、花卉、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销售;洗衣服务、复印、打字、传真;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汽车租赁、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游泳、健身、洗浴、美容、美发、棋牌服务、会展服务。 |
11 | 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万元 | 90.00%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建设工程(贰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叁级),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防水工程,园林绿化,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3,750万美元 | 52.00% | 在闵行区浦江镇533街坊5/3丘地块内从事工业厂房、公建及附属设施的开发、建造、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及仓储;电子元器件生产、组装、研发,销售自产产品;会议展览展示(主办承办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广告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国际经济、科技、环保、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3 | 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100.00% | 从事环保科技、节能科技、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物业服务,商务咨询,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4 | 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国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有色金属(除稀炭金属)、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 | 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 | 1,300万元 | 1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礼品、仪器仪表、汽车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花卉、苗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6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 100万 | 100% | 维修计算机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土建工程专业承包;租赁电子设备、机电设备;土建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劳保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建筑材料、服装装饰、针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设备【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17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 1,000万 | 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润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业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5)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600490.SH)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 经营范围 |
1 | 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6,867万元 | 100% | 矿业投资,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矿产品勘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的销售 |
2 | 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黄金制品、金银饰品、五金产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珠宝首饰(除毛钻及裸钻)、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鹏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100%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4 | 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产品,橡胶产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室内装饰材料,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妆品。 |
5 | 上海鹏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从事新材料技术,农业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机电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6 | 达孜县鹏欣环球 | 3,000万元 | 100% | 创业投资 |
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
7 | 宁波天弘益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万元 | 100% | 矿产品、有色金属、贵金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钢材、矿用电气设备、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外)、棉花、五金产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纺织品、橡胶原料及其制品、石油制品、燃料油、冶金材料、焦炭、沥青、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的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的批发;国内货运代理;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成果转让;环保科技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8 | 上海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皮棉、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燃料油、冶金材料、焦炭、煤炭、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金银饰品、五金产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达孜鹏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100% | 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
10 | 宁波鹏嘉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3,000万元 | 100% | 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0,000万元 | 100% | 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鹏欣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1万美金 | 100% | 投资管理 |
13 | 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16,323.58美金 | 100% | 投资管理 |
14 | 东方华银控股有限公司 | 5万美金 | 100% | 投资管理 |
15 | 新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万美金 | 100% | 国际贸易 |
16 | 鹏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万港币 | 100% | 投资管理 |
17 | 华炭(重庆)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7,500万元 | 45% | 新材料发展 |
18 | Clean TeQ Holdings Limited | 12.40% | 矿产冶炼 | |
19 | 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万美金 | 72.50% | 矿产冶炼 |
20 | 上海鹏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30% | 新能源发展 |
(6)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505.SZ)主要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直接和间接加总)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 | 145,800万元 | 100.00% | 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皮棉、饲料、化肥的销售,商务咨询,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2 | 青岛大康雪龙牧业有限公司 | 8,500万元 | 100.00% | 畜禽收购、销售;生鲜肉批发;货物、技术进出口;养殖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批发(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 上海蒂达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00% | 食用农产品、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工业用动植物油脂油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黄金制品、日用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批发 ,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4 | 宁波浩益达贸易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00% |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初级食用农产品、生鲜肉类、饲料、饲料添加剂、棉花、皮棉、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燃料油、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日用品、家具、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国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转口贸易。(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5 | 大康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100.00% | 贸易公司 |
6 | 大康(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1万 (港元) | 100.00% | 贸易公司 |
7 | 上海珍慕贸易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100.00% | 食用农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工业用动植物油脂油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除专控)、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金属材料(除稀炭金属)、黄金制品、日用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食品流通,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上海欣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00% | 食用农产品、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皮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针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钢材、百货、家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食品流通,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 | 100.00% | 羊养殖、销售;农作物种植、购销;化肥、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销售;电子商务;肉食品、副食品销售;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收购、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组织农产品市场建设,仓储服务;农业机械租赁。 |
10 | 牛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100.00% |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 | 上海壹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万元 | 100.00%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以上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 | 安源乳业有限公司 | 10万港币+2亿人民币 | 100.00% | 奶牛养殖及鲜奶输出 |
13 | Milk New Zealand Holding Limited | 86,075,387新西兰元 | 100.00% | 管理公司 |
14 | Theland TAHI Farm Group Limited | 86,075,387新西兰元 | 100.00% | 牧场 |
15 | Milk New Zealand Management Limited | 100新西兰元 | 100.00% | 管理公司 |
16 | HDPF Participa??es Ltda. | 66,767.2037 (雷亚尔) | 100.00% | 管理公司 |
17 | Dakang Fiagril Participa??es S.A. | 71,756,962.50(雷亚尔) | 57.57% | 粮食贸易 |
18 | Fiagril Ltda. | 445,405,995(雷亚尔) | 99.99% | 粮食贸易 |
19 | Agrilex Limited | 1,793,851(美元) | 100.00% | 粮食贸易 |
20 | 大昌东峰食品(上海)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71.00% | 食品销售,饲料、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印刷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家具、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1 | Dakang (HK) South America Investment Limited | 546,100,000(港元) | 100.00% | 管理公司 |
22 | Dakang (Lux) Investment S.A.R.L. | 25,000(欧元) | 100.00% | 管理公司 |
23 | DKBA Participa??es Ltda. | 224,000,000 (雷亚尔) | 100.00% | 控股公司 |
24 | 上海鹏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0万元 | 100.00% | 供应链管理,仓储,道路货物运输,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5 | 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51.00% | 肉牛交易、养殖、屠宰;牛副产品加工与销售;食品销售;牧草种植;饲料加工、销售;农业有机肥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6 | Belagrícola Comércio e Representa??es de Produtos Agrícolas S.A. | 562,976,521(雷亚尔) | 53.99% | 粮食贸易 |
27 | LandCo Administradora de Bens e Imóveis S.A. | 98,039(雷亚尔) | 49.00% | 土地租赁 |
28 | Bela Sementes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Sementes Ltda. | 38,298,118(雷亚尔) | 53.98% | 种子加工 |
(7)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属一级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165,393.5128万元 | 13.74%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供排水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
2 | 上海欣竑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万元 | 100.00% | 实业投资,资产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1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90,000 万 | 100.00% | 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
2 | 恒来投资有限公司 | 100 港元 | 100.00% | 物业投资 |
3 | 捷源投资有限公司 | 2 港元 | 100.00% | 物业投资 |
4 | 成信国际有限公司 | 1 美元 | 100.00% | 投资控股 |
5 | 龙堡物业有限公司 | 100 港元 | 100.00% | 投资控股 |
6 | External Fame Limited | 1 美元 | 100.00% | 投资控股 |
7 | 北京龙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500 万 | 100.00% | 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8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万 | 100.00% | 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9 | 奧美高资源有限公司 | 1 美元 | 100.00% | 物业投资 |
10 | 国中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 1 万港元 | 100.00% | 提供融资服务 |
11 | 国中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100 港元 | 100.00% | 投资控股 |
12 | Universe Glory Limited | 5 万美元 | 100.00% | 天然资源投资 |
13 | P.T. Satwa Lestari Permai | 500,000 万卢比 | 95.00% | 勘探、开采、加工及销售锰资源 |
14 | 国中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1 万美元 | 100.00% | 投资控股 |
15 | 来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1 万港元 | 100.00% | 酒店投资 |
16 | 天富(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0 万 | 100.00% | 在杨浦区黄兴路 1729 号内从事酒店经营【含住宿、中型饭店(不含熟食卤味)、附设商场】,商务中心,停车场(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7 | 国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1 万港元 | 100.00% | 企业管理 |
18 | All Yield Investments Limited | 5 万美元 | 100.00% | 天然资源投资 |
19 | 上海欣竑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万 | 100.00% | 物业投资 |
20 | Sociedad Argopecuaria Argotanto S.A. | 12,000玻利维亚诺 | 100.00% | 饲养及销售牛只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污水厂 | 925,200.00 | 98,150.00 |
注:本期与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其向本公司子公司彰武污水提供的污水厂建设服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952,830.16 |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 | 58,103.44 | |
碧晨国中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 工程 | 123,603.4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2,592,555.93 | |
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037,500.00 | 1,000,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07-08-15 | 2020-01-23 | 否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48,600,000.00 | 2012-11-27 | 2022-08-29 | 否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12-11-30 | 2019-11-16 | 否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14-10-01 | 2024-09-20 | 否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2017-07-03 | 2027-06-29 | 否 |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均为向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6-06-28 | 2019-06-2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为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805,487.00 | 2015-01-19 | 2018-12-31 | 起始日为第一笔拆出发生日期,拆出金额为累计发生额,期间有还款。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51,808,188.21 | 2018-10-01 | 2018-12-31 | 本期子公司出售时未还清的款项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68,343,500.00 | 2018-10-01 | 2018-10-22 | 本期子公司出售时未还清的款项 |
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360,000.00 | 2018-10-01 | 2018-12-31 | 本期子公司出售时未还清的款项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任期内) | 353.16 | 345.2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五、4、2、受让关联方股权及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1,010,000.00 | 5,05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6,800.00 | 504.00 | ||
应收账款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40,450.00 | 1,213.50 | ||
预付账款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421,920.00 | 3,153,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0.00 | 26,500.00 | 5,300,000.00 | 26,500.00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6,206.62 | 138,748.91 | 4,240,719.62 | 443,213.02 |
其他应收款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51,808,188.21 | 259,040.94 | ||
应收利息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3,033,751.89 | |||
其他应收款 | 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360,000.00 | 1,800.00 | ||
应收利息 | 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203,269.06 | |||
应收利息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2,094,884.22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500.00 | 62.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4,593,6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四川国中亿思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8,150.00 | |
其他应付款 | 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EverChina Int'l Holdings | 2,716,707.50 |
Company Limited) | |||
其他应付款 | Josab International AB | 481,910.00 | 459,750.50 |
其他应付款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222,666.72 | |
应付利息 | 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00,178.70 |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拟仲裁情况
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污水)应收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河口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余额为11,659.29万元。由于河口服务中心对该笔应收款项存在异议,东营污水拟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对欠缴污水费进行追索。
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8月17日,本公司(乙方)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甲方)签订《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BOT协议)。BOT协议“2.1特许经营权”规定:“甲方在此授予乙方在特许期内对项目的独家权利……;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2013年3月4日,东营污水与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鉴证方为“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补充协议内容主要有:
“河口区人民政府和乙方于2011年8月27日签署了《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甲乙双方确认,原协议所指污水处理厂不包含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本协议所有条款不与原协议条款相冲突,本协议条款作为补充内容,约定双方在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建设和移交中的权力和义务。…… 9.1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收取:甲方应自试运行期开始,根据保底污水处理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即保底污水处理量x当月运营天数x届时适用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向乙方按月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2013年12月30日,东营污水收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试运行的批复》,同意项目投入试生产。
东营污水依据上述BOT协议、补充协议及投入试生产的批复,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确认污水处理费收入及相应应收账款。
2018年,在本公司与河口服务中心商谈东营污水股权回购事宜过程中,河口服务中心对欠缴的污水处理费提出异议。
截至本报告日,东营污水拟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追讨欠缴的污水处理费,最终结果以仲裁裁决为准。
(2)子公司诉讼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子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与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其承包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从2015年11月开工以来成都邑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不按施工进度施工,工期延误严重并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公司依法通过书面方式解除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通知发出后,由于申请人此前已累计超付工程款20,349,681.30元, 依法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被告于2018年6月29日提出反诉,请求我方支付工程款 2,660万元。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一系列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胡亚春、韩玉彬、张随良、余学军、王蓬伟、 庄祖兰、傅良蓉、朱学前、杜小东、成都久协、成都瑞中等合计持有的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科技) 3,529.85万股的股份,股份转让对价为 15,319.54万元;公司拟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向仁新科技进行增资扩股 2,766万股,增资金额为 12,004.44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仁新科技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总股本由 9,220万股增加至 11,986万股,公司将持有仁新科技6,295.85万股,占仁新科技总股本的52.53%。
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公司拟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并发布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受让关联方股权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受让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持有的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晨科技”)40%股权及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管”)持有的碧晨科技 30%股权。根据协议公司将以 0 元价格受让厚康实业、鹏欣资管未缴出资股权 6,650万元,同时向厚康实业支付其实缴出资额 200 万元,向鹏欣资管支付其实缴出资额 150 万元,以获得上述股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碧晨科技100%股权,碧晨科技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9-023)。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东营自来水、汉中自来水、湘潭自来水、碾子山自来水为自来水供水分部。本公司子公司太原污水、东营污水、宁阳磁窑污水、涿州污水、昌黎污水、秦皇岛污水、鄂尔多斯污水、青海污水、沈阳彰武污水、湘潭污水、马鞍山污水、荣县污水、碾子山污水、南江家源为污水处理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来水供水分部 | 污水处理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03,276,388.98 | 211,729,161.22 | 161,842,484.48 | 13,308,847.15 | 463,539,187.53 |
主营业务成本 | 69,127,987.61 | 143,727,259.91 | 119,225,650.35 | 12,630,674.47 | 319,450,223.40 |
资产总额 | 670,901,695.37 | 1,827,492,371.31 | 5,395,515,121.33 | 2,812,714,767.81 | 5,081,194,420.20 |
负债总额 | 249,021,482.49 | 929,369,611.99 | 1,565,306,840.88 | 1,160,954,158.38 | 1,582,743,776.9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1、本公司诉讼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
2017黑01初195号)及相关法律文件。原告: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华担保”或“原告”),被告一:黑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黑龙集团”或“被告”),被告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中称:2003年7月23日,被告国中水务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南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03商039贷字第040-01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原告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于同日与被告国中水务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贷款期限届满后,由于被告国中水务未还款,原告向银行承担了代偿贷款本息共计56,581,487.50元的担保责任。2006年11月30日,原告与包括二被告在内的几方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及承诺书,确认由被告黑龙集团偿还及被告国中水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部分的欠款本金21,702,869.50元,还款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但至今,被告仍未能履行偿还义务,原告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保护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原告提出3条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本金21,702,869.50元及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利息暂计为12,747,964.57元,利息请求计算至被告还款之日)。2、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诉讼等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哈尔滨中院裁定驳回,公司不服裁定上诉至黑龙江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传票,本案于2018年10月15日开庭审理。2018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了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宇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本金21,702,869.50元;2、被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宇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欠款21,702,869.50元的利息(自2008年1月1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3、驳回原告黑龙江省宇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214,054.17元,由被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公司不服该判决已于2018年11月26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等待二审开庭,案件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案件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与一审判决情况以及提起民诉的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4日、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8年2 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肖惠娥、李靖菀、李晓波、吴凤平、章新伟、姚岚、
缪国君、刘晓琴、张晶、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上海洁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昊环保”或“标的公司”)合计56.64%股份。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暂定交易价格为20,379.97万元,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合计为20,379.97万元。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4.08元/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为49,950,910股。 2018年6月11日,因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交易方案的核心条款(交易价格和业绩承诺等)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与交易对方进一步沟通,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本次交易前,厚康实业直接持有洁昊环保20.00%的股份,同时厚康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所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3、对外投资
(1)设立子公司2018年5月18日,本公司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石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鼎”)。上海石鼎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比例100%。上海石鼎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上海石鼎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
(2)设立联营企业
2018年1月5日,本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晨科技”)。碧晨科技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3,000.00 万元,持股比例30%。碧晨科技经营范围:新能源,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实际出资3,000.00万元。
(3)投资私募基金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与杭州立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吉签署《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出资30,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入伙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完成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来,尚无其他实质性进展,公司基于资金使用效率及运营方面的考虑,决定退出该项投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公司与杭州立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吉、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杭州鲨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协议》。上述各方确认,以2018年12月26日为公司的正式退伙日,各方按会算报告进行财务结算,公司获得退还款项人民币31,1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终止。
(4)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及其他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与安徽量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康富置业有限公司、何宝民签署《芜
湖实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芜湖实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中:量极投资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方均为有限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均为现金出资。产业基金目标认缴金额为3,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产业基金的合伙份额为32.26%。量极投资的大股东为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鹏欣资管51%股权,上海傲冕投资有限公司为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鹏欣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量极投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及其他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临 2018-041)
(5)成立资管计划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为盘活资金,增加收益,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加银资管(作为资产管理人)及民生银行(作为托管人)成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委托财产1亿元,委托财产合计5亿元,委托财产均以现金形式交付。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目标是计划通过股权、债权、收益权、金融衍生品及其他投资方式,为资产委托人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投资范围:现金管理类产品、各类资产收(受)益权、国内金融资产交易所项下各类金融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上述投资范围不包含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及其他证券类产品)。计划存续期:无固定期限,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起算。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拟成立资管计划的公告》(临 2018-065)
(6)支付大额并购诚意金
2018年1月26日,本公司与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意对乙方、乙方关联公司或乙方股东所持有的其它符合甲方投资目的的资产进行投资。协议第四条约定:
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至尽职调查完成前,乙方及关联公司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公司和资产进行任何谈判或买卖行为。为此,甲方同意支付诚意金5,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日,5,000万元诚意金尚未归还本公司,双方就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投资事项仍在进一步商谈中。4、处置资产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拟出售资产公告》(临2017-053)。本次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净资产溢价。有关出售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报告日,出售进展情况如下:
(1)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均已完成工商变更;
(2)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由小股东东营市自来水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已完成工商变更;(3)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目前正在与政府商谈;(4)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股东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小股东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目前各方仍在就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
截至本报告日,股权转让款1,090,139,432.20元已全部收到。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办理本次资产出售剩余的四家公司所涉及的资产过户、工商登记、有权部门书面同意文件等各项工作。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单位多,程序复杂,尚存在少数股东无法按同等条件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能性,部分转让事项获得有关部门批复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导致实际交割时间顺延的情况发生。
5、子公司被提前解除BOT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黎污水”)于 2018 年 6月收到昌黎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纪要》(常纪[2018]5号),因昌黎县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昌黎县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营情况的报告》。昌黎县人民政府与昌黎污水于2004年12月30日签署了《关于昌黎县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及污水处理服务合同》,运行模式采用 BOT 形式,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自2008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昌黎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万吨,2008年12月22日开始调试运行,2009 年2月通过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同年4月15日开始收费进入运营期,2010年3月通过县政府组织的联合竣工验收。2010年8月进行升级改造,2011年7月通过昌黎县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同年11月通过县政府组织的联合竣工验收。2004年12月30日,昌黎污水与昌黎县人民政府同时还签署了《昌黎县污水项目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移交协议》,昌黎污水负责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40.92 公里、截流设施两座、泵站两座,工程分别于2008年12月、2011年6月竣工并通水运行。2012年9月昌黎污水将昌黎污水配套管网及相关资料移交至昌黎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目前公司正按要求对《关于昌黎县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及污水处理服务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昌黎县人民政府应依据 BOT 合同对公司进行补偿。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提前解除 BOT合同的公告》(临 2018-063)。6、公司所属 9 家污水处理厂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告期内,公司所属 9 家污水处理厂被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项目 | 是否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 | 备注 |
秦皇岛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昌黎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涿州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鄂尔多斯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太原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青海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马鞍山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东营河口污水 | 是 | 国控重点排污单位 |
宁阳磁窑污水 | 是 | 市控重点排污单位 |
7、股份质押
(1)2017年3月6日,公司分别接到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冠贸易”)的通知,厚康实业、永冠贸易于2017年3月6日分别将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质押给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2017年3月6日至2020年8月13日,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厚康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58,6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数为 158,6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永冠贸易持有公司股份39,6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数为39,6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
(2)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天津”)通知,国中天津已于2017年7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同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有关手续。
公司于2018 年 6 月 7 日收到国中天津通知,国中天津于2018年5月3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补充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8 年 6 月 25 日收到国中天津通知,国中天津于2018 年 6 月 2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2,7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收到国中天津通知,国中天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2018 年 7 月 19 日,国中天津将上述质押股票的购回交易日由 2018 年 7 月 19 日延期至 2019 年1 月 19 日,并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相关手续。其后,国中天津与长城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特殊交易协议书》,将持有的公司 22,7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并办理了上述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相关手续。上述股份质押购回交易日由 2019 年1 月 20 日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报告期末,国中天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2,731.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票。国中天津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22,700 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86%,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2%。8、股份回购
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8 日首次实施回购,之后公告了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提高公司回购股份下限金额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主要基于已实施的回购金额未达到回购预案确定的额度要求,原定回购股份期限即将届满等因素。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延长至2019年7月2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止,延期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拟提高回购股份下限金额,即将原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变更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除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提高回购股份下限金额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以上相关议案均由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本次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全部股份依法分别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其中本次回购期满实际回购股份的1/3 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2/3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关键管理人员变动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尹峻先生、丁宏伟先生、严东明先生、江清云先生、金忠平先生、闫银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兰蘋女士、李轶梵先生、金忠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冰先生、陈建琦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博先生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洪涛先生、王章全先生、刘亚玮先生因董事会换届选举而离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原副总裁王彦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司聘任丁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聘任庄建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控官、聘任周吉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018 年 9 月 26 日,经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丁宏伟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同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章韬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副总监并主持财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订《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公司未来三年
(2019年-2021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
(1)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当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求,同时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当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220,500.00 | 4,370,500.00 |
合计 | 10,220,500.00 | 4,370,5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280,000.00 | 100.00 | 1,059,500.00 | 9.39 | 10,220,500.00 | 4,800,000.00 | 100.00 | 429,500.00 | 8.95 | 4,370,50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11,280,000.00 | 100.00 | 1,059,500.00 | 9.39 | 10,220,500.00 | 4,800,000.00 | 100.00 | 429,500.00 | 8.95 | 4,370,500.0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280,000.00 | ||
1至2年 | 1,900,000.00 | 9,500.00 | 0.5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2,100,000.00 | 1,050,000.00 | 5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280,000.00 | 1,059,5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需要单独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30,00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1,280,000.00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100.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59,500.00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4,196,369.89 | 79,971,339.96 |
应收股利 | 10,782,000.00 | 10,78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745,794,878.12 | 673,059,781.16 |
合计 | 830,773,248.01 | 763,813,121.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借款利息 | 68,121,369.89 | 73,553,600.23 |
股权转让款资金占用费 | 6,417,739.73 | |
投资理财利息 | 6,075,000.00 | |
合计 | 74,196,369.89 | 79,971,339.96 |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782,000.00 | 10,782,000.00 |
合计 | 10,782,000.00 | 10,782,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46,476,479.21 | 98.71 | 10,111,329.58 | 1.35 | 736,365,149.63 | 656,677,791.36 | 96.93 | 4,364,394.32 | 0.66 | 652,313,397.04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780,506.03 | 1.29 | 350,777.54 | 3.59 | 9,429,728.49 | 20,783,473.49 | 3.07 | 37,089.37 | 0.18 | 20,746,384.1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756,256,985.24 | 100.00 | 10,462,107.12 | / | 745,794,878.12 | 677,461,264.85 | 100.00 | 4,401,483.69 | / | 673,059,781.1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6,295,654.71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 | 82,832,796.8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8,780,000.49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6,817,799.18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51,808,188.21 | 259,040.94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50,000.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3,743,943.21 | 8,525,788.64 | 10.00/2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9,266,502.52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35,878,382.63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34,475,00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8,486,814.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国中(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1,933,514.44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810,66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5,812,55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0,711,990.63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10,225,215.83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50,000.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 | 8,297,466.06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300,000.00 | 26,500.00 | 0.5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惠州雄越保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000.00 | 20.00 | 单项金额重大,500万元以上 |
合计 | 746,476,479.21 | 10,111,329.58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48,879.76 | 4,719.40 | 0/0.50 |
1至2年 | 26,879.00 | 34.40 | 0/0.50 |
2至3年 | 815,999.00 | 4,080.00 | 0/0.5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602,946.79 | 340,014.73 | 0.50/20.00 |
4至5年 | 385,801.48 | 1,929.01 | 0/0.50 |
5年以上 | 2,000,000.00 | 0/100.00 | |
合计 | 9,780,506.03 | 350,777.5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需要单独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5,775,124.27 | 5,763,624.27 |
往来款 | 679,875,031.97 | 651,088,952.66 |
保证金 | 70,600,000.00 | 20,600,000.00 |
代扣代缴保险 | 6,829.00 | 8,687.92 |
合计 | 756,256,985.24 | 677,461,264.85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063,143.4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520.05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1,808,188.21 | 1年以内、1-2年、2-3年 | 6.85 | 259,040.94 |
上海涤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0,000,000.00 | 1年以内 | 6.61 | 250,000.00 |
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43,743,943.21 | 2-3年、3-4年 | 5.78 | 8,525,788.64 |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00 | 4-5年 | 1.32 | 50,000.00 |
北京博雅宏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 | 5,300,000.00 | 4-5年 | 0.70 | 26,500.00 |
合计 | 160,852,131.42 | 21.26 | 9,111,329.58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07,701,027.93 | 1,607,701,027.93 | 1,913,648,574.97 | 1,913,648,574.9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8,903,149.81 | 28,903,149.81 | ||||
合计 | 1,636,604,177.74 | 1,636,604,177.74 | 1,913,648,574.97 | 1,913,648,574.9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8,785,000.00 | 28,785,000.00 |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114,369,500.00 | 114,369,500.00 | ||||
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70,567,547.04 | 170,567,547.04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77,959,348.90 | 77,959,348.90 |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8,831,931.55 | 108,831,931.55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341,766.58 | 40,341,766.58 |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0,411,255.59 | 60,411,255.59 |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70,380,000.00 | 70,380,000.00 | ||||
北京中科国益环 | 82,484,060.00 | 82,484,060.00 |
保工程有限公司 |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86,382,500.00 | 86,382,500.00 | ||||
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9,548,445.31 | 9,548,445.31 |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298,561,820.00 | 298,561,820.00 |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8,000,000.00 | 138,000,000.00 | ||||
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 | 199,135,400.00 | 199,135,400.00 | ||||
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90,960,000.00 | 90,960,000.00 | ||||
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33,930,000.00 | 133,930,000.00 | ||||
北京国中科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沈阳经济区彰武爱思特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深圳市前海国中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913,648,574.97 | 305,947,547.04 | 1,607,701,027.9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96,850.19 | 28,903,149.81 | ||||||||
小计 | 30,000,000.00 | -1,096,850.19 | 28,903,149.81 | ||||||||
合计 | 30,000,000.00 | -1,096,850.19 | 28,903,149.81 |
其他说明:
2018年1月5日,本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碧晨国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晨科技”)。碧晨科技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3,000.00 万元,持股比例30%。碧晨科技经营范围:新能源,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实际缴付出资3,000.00 万元。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867,924.53 | 2,324,368.04 | 16,872,854.31 | 4,621,791.70 |
其他业务 | 25,724,752.23 | 20,202,917.54 | ||
合计 | 32,592,676.76 | 2,324,368.04 | 37,075,771.85 | 4,621,791.70 |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96,850.19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0,187,981.64 | 1,013,362.5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90,382.23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879,000.00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00,000.00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已处置的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分回投资收益 | 2,095,160.76 | |
购入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069,213.72 | 9,150,206.86 |
合计 | 119,624,888.16 | 10,163,569.36 |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275,979.98 | 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收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60,617.09 | 免征教育附加、水利基金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56,311.50 | 注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240,136.2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4,664,888.24 | 预计担保损失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477,269.17 | 公司及子孙公司购入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60,144.21 | 主要为存货毁损损失及罚款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21,490,077.4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5,337.90 | |
合计 | 13,819,866.23 |
注: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不包括以下政府补助项目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 417,405.82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042,777.39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76,618.32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24,689.81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968,152.20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85,652.17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3,583,317.72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6,204.66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51,534.76 |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
合计 | 13,076,352.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0 | 0.0063 | 0.0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0 | -0.0021 | -0.002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尹峻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12日
修订信息□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