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41 公司简称:美思德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独立董事 | 蒋剑春 | 工作 | 邓德强 |
三、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孙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开进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9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123,240.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会大会审议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安全风险、环保风险和宏观环境风险等,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9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 | 指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指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美思德 | 指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美思德新材料 | 指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
美思德精细化工 | 指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
德美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德美世创 | 指 | 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
德美化工 | 指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 | 指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 | 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稠州银行 | 指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 | 指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 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黄冠雄先生 |
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匀泡剂 | 指 | 用于生产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关键助剂,主要用于实现聚氨酯泡沫塑料各原料组分间的高效互溶,稳定发泡反应过程,保证泡沫的均匀性和细密性,品种包括硬泡匀泡剂和软泡匀泡剂,简称“匀泡剂”。 |
硬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硬泡匀泡剂 | 指 | 用于生产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重要助剂之一,简称硬泡匀泡剂。 |
软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软泡匀泡剂 | 指 | 用于生产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重要助剂之一,简称软泡匀泡剂。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美思德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Maysta Chem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aysta Chemic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宇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青 | 付佳慧 |
联系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 |
电话 | 025-85562929 | 025-85562929 |
传真 | 025-85570505 | 025-85570505 |
电子信箱 | zqsw.@maysta.com | zqsw.@maysta.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46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46 |
公司网址 | www.maysta.com |
电子信箱 | zqsw@maysta.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美思德 | 603041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9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宏宇、王洪博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许一忠、蒋勇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7年、2018年、2019年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305,165,538.28 | 301,253,031.70 | 1.30 | 282,225,845.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823,561.44 | 50,574,345.72 | -19.28 | 68,258,042.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484,396.15 | 42,258,118.32 | -39.69 | 64,561,341.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84,975.41 | 61,055,308.19 | -52.69 | 80,853,063.91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6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34,567,372.13 | 708,320,663.24 | 3.71 | 406,360,185.41 |
总资产 | 830,267,096.76 | 801,494,816.97 | 3.59 | 484,107,463.4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54 | -24.07 | 0.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54 | -24.07 | 0.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5 | -44.44 | 0.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7 | 8.18 | 减少2.51个百分点 | 18.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4 | 6.83 | 减少3.29个百分点 | 17.3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1)公司于2018年5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98,000股,2018年9月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上述授予的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到100,948,000股。(2)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7年减少了1,677.37万元,主要系有机硅原料价格上涨所致。(3)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减少了3,217.03万元,主要系有机硅原料价格上涨使得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9,307,932.58 | 79,069,021.31 | 72,398,382.03 | 74,390,202.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44,899.95 | 10,830,756.91 | 9,702,416.52 | 9,445,488.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036,034.25 | 7,830,388.84 | 4,930,794.63 | 5,687,178.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43,023.48 | 4,911,699.84 | 17,969,172.06 | 21,347,126.9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8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427.58 | 44,765.81 | -1,106.6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56,593.24 | 1,574,566.50 | 1,707,673.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5,579,294.13 | 8,166,866.88 | 2,496,711.2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5,456.6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35.09 | -2,402.25 | 327.4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2,707,614.57 | -1,467,569.54 | -652,361.21 | |
合计 | 15,339,165.29 | 8,316,227.40 | 3,696,700.98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提供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产品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又称匀泡剂,是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关键助剂,主要功能是控制和调节泡沫制品的泡孔尺寸、均匀度和开闭孔率等,在稳定泡沫体高度、改善外观表现、提高泡沫体力学性能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有效衔接的研发、采购、生产、质控、销售及客户服务体系,结合客户需求与自身情况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研发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有机硅表面活性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平台,始终专注于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和技术创新,并与外部高校院所保持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致力于推动公司产品定制化、高端化和生产工艺绿色化。
2、采购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采购管理流程,直接面向国内外市场集中采购各类原、辅材料等。公司结合生产计划、销售订单以及现有库存状况,并综合衡量当前市场供需状况、价格趋势以及合理库存需求等因素编制采购计划与支付安排表。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从筛选合格供应商、建立供方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评审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的管理与更新。对于每种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公司均拥有多家可选的合格供应商,既确保了供应的稳定性,也保持了一定的竞价机制。公司始终倡导诚信和契约精神,与供应商之间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原料供应渠道优质、稳定。
3、生产、质控
公司主要采取“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的订单和库存情况,下达生产任务,组织生产。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市场部当月销售计划,并结合当月库存情况编制相应的当月生产任务,经审核后以“周”为单位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采用 DCS 自动化控制系统,以保证生产操作的准确无误。公司拥有完善的质控体系,对原料、中间体及产成品均实施严格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
4、销售
公司销售模式是以直销、经销相结合的形式。
(1)境内销售模式: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公司硬泡匀泡剂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软泡匀泡剂则主要为“经销模式”。其中,硬泡匀泡剂主要销售给组合料生产企业,这类企业相对集中,客户规模较大、采购量较大,因此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硬泡匀泡剂产品。软泡匀泡剂由于主要面向终端用户聚氨酯软质泡沫生产企业,该类企业分布广,所需原材料品种多、采购量小,如果直接向上游厂商采购,规模效益不大,因而大多通过经销商实现一站式采购。因此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方式进行销售软泡匀泡剂产品。
(2)境外销售模式:针对国外市场区域广、客户分散等特点,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公司通过网络资源、参加国际专业展会和海外走访洽谈等多种形式,与多个国家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直销客户和经销商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借助营销网络优势,不断拓展海外业务。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行业概况
公司研发和生产的有机硅表面活性剂作为泡沫稳定剂主要应用于聚氨酯工业。2018年,聚氨酯行业整体增速放缓。据天天化工网统计,聚氨酯制品年产量达到1130万吨,其中软泡、硬泡制品总量达到440万吨,与去年同比增长2.4%。进入“十三五”,我国处于经济增长的调整期,国家持续推动更加严格的安全环保督察和整治,部分不合格化工企业面临被淘汰,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深刻影响着行业的发展格局和企业竞争生态环境,同时加快了产业由速度向质量升级转型的步伐。聚氨酯行业进入了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快创新的新时期,行业发展将越来越依赖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发展要把绿色、安全、环保作为优先考量。
根据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中国聚氨酯产业现状及“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十三五”期间,聚氨酯泡沫塑料行业发展的重点将围绕“环保、创新、安全、节能、高效、发展”的理念发展。今年以来,随着环保对破坏大气臭氧层发泡剂的淘汰管理力度加大,适用于新型环保发泡体系所需的匀泡剂,低气味、低挥发、阻燃型匀泡剂等新一代聚氨酯匀泡剂已经成为公司研究、开发以及市场推广的重点。
2、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在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研发及自动化生产等方面,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行业的领军企业。
在核心技术领域,公司掌握了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产品的分子结构设计、化学合成和配方组合等核心技术,完成了中国聚氨酯行业“十二五”重点攻关项目“万吨级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开发”,建成了万吨级自动化生产线,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公司正在开展的“新一代聚氨酯匀泡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被列入国家聚氨酯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十三项关键项目之一,并被列为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会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在聚氨酯硬泡匀泡剂市场领域,公司的系列产品打破了跨国企业对国内市场的垄断,并且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成为了国内市场上的主流产品;成功开发出的新一代软泡匀泡剂系列产品,未来将对公司市场销售提供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具有十八年的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产品研制和生产历史,在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同时也提供配套技术支持和服务,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以专家为学术带头人,以博士和硕士为骨干的创新队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形成了集基础研究、结构及配方设计、应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技术于一体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有机硅表面活性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等创新平台,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研究项目8项,拥有5项高新技术产品,及5项省市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注重科研投入与研发能力的提升,以技术创新为根本,不断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公司承担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生产技术开发”被列为中国聚氨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攻关项目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公司产品高端化、生产工艺绿色化,提升公司在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
2、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总部位于南京,建有完善的营销管理体系,配备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专业营销团队,不断引进外籍专业人才,为公司深度开拓国内外市场和培育新兴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营销网络遍布国内外,拥有广泛的渠道优势,能够充分利用渠道优势寻找行业领域细分市场。2018年,公司在国内市场前沿广东设立华南办事处并顺利投入运行,在英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美思德国际公司”,并通过参加国际展会和行业交流活动等方式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和营销网络以及广泛的客户群,提高了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开拓市场和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力保障。
3、产品布局优势
公司拥有多元化产品布局,不断丰富产品品种和和优化产品结构,先后开发出了适用于冷藏保温、建筑节能、热水器、家具、汽车等聚氨酯泡沫塑料体系下的全系列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产品,形成了硬泡匀泡剂、软泡匀泡剂、高回弹匀泡剂三大系列,并在高、中、低端均有产品布局。公司目前的产能以及生产装备自动化控制水平,可以在保障市场对匀泡剂高品质、高需求量的同时,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和绿色环保。
4、市场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采取“产品+服务”的商务模式,针对不同市场、不同用户的需求,在开发差异化产品的同时,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深化了公司与客户的融合与相互依赖,从而提高引领市场的能力,主要客户包括陶氏化学、巴斯夫、科思创、亨斯迈、赢创、科威特国际石油、红宝丽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业务的长足发展。
5、品牌优势
公司注册商标先后被认定为南京市著名商标和江苏省著名商标,“MAYSTA”硬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被评认定为南京市和江苏省名牌产品。公司积极参加聚氨酯行业国际展会,产品远销欧洲、中东、东南亚、非洲、北美和南美等地区,“MAYSTA”品牌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具有较明显的品牌优势,在行业受到广泛的认可。
6、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的质量理念,通过制度建设,持续推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完善,规范质量控制管理的全过程。报告期内,公司匀泡剂产品完成了欧盟REACH法规的注册,为公司进一步开拓欧洲市场取得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的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了现代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和控制体系,为公司不断巩固和加强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聚氨酯行业进入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快时期,国内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制造厂数量在不断攀升的同时,还经历了主要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并接近历史峰值,下游市场需求不旺,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特殊时期。国家持续推动的环保督察和整治,安全生产要求日益严格,精细化工行业正经历一次新的洗牌,新的考验。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公司坚持走“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练好内功,不断创新,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启动战略转型,由过去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转变为“以市场竞争为导向”;由单一的“泡沫稳定剂生产商”向“泡沫稳定剂及配套助剂供应服务商”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管理创新为抓手,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质量,重点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聚焦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大型分析测试仪器NMR等,设立了“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平台,被认定为“南京市2018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生产技术开发”项目如期完成了设计和建设,通过了江苏省科技厅组织的中期验收,并完成了中交验收;国家环保部“141b替代用匀泡剂和催化剂开发”项目通过了专家验收并获得好评;“万吨级聚氨酯泡沫用有机硅匀泡剂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2018年度科技进步三等奖。2018年度,公司申请发明专利9项,获得授权专利1项。公司成功开发出高表面性能、高流动性、低导热系数硬泡匀泡剂新产品2个,阻燃、低气味、良好舒适度软泡匀泡剂新产品2个,低挥发性模塑高回弹匀泡剂3个,实现了批量销售并开始替代进口,并走向海外。
2、布局国内外市场,完善渠道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为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营销网络建设。在国内市场前沿广东,设立华南办事处并顺利投入运行。面对全球聚氨酯市场需求,在英国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美思德国际公司”,并引入外籍高管和其他专业人才深度开发海外客户和市场。公司积极参加聚氨酯行业国际展览会,宣传美思德品牌,推广公司产品,强化对下游市场的技术服务。同时,公司对
所有匀泡剂产品均完成了欧盟REACH法规的注册,跨越了市场准入门槛,为全面进入中高端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加强项目管理,完成募投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科学有效的开展项目管理,有序地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所有募投项目均已完成。
4、通过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聚氨酯泡沫行业需求放缓,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如科学采购、节能降耗、优化产品销售结构,资金管控以及压缩可控管理费用等措施,努力实现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净利润同比下降19.28%,其主要原因是有机硅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吨产品用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幅度同比上涨22.45%,上涨幅度为历史最高水平。报告期内,尽管公司面临下游市场需求不旺,客户资金趋紧等问题,通过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和账期管理,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5、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打造优质高效团队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内部筛选培养和外部精准引进的方式解决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了世界500强的前高管加入公司管理层,为美思德国际化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对各层级员工广泛开展人才培养与激励计划,加强梯队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中长期的人才储备。2018年,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为稳定优秀员工提供一个良好平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30,267,096.7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734,567,372.13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5,165,538.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毛利率26.69%,比上年同期下降7.50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45,450,982.3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23,561.4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2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84,396.1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69%。经营业绩出现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由于有机硅等主要化工原料成本持续上涨,导致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7.50个百分点;由于加大了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6.6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5,165,538.28 | 301,253,031.70 | 1.30 |
营业成本 | 225,005,872.14 | 199,059,293.45 | 13.03 |
销售费用 | 14,525,151.08 | 15,804,090.77 | -8.09 |
管理费用 | 15,270,842.31 | 14,455,477.93 | 5.64 |
研发费用 | 21,780,868.88 | 18,677,003.79 | 16.62 |
财务费用 | -1,836,221.70 | 2,156,644.87 | -185.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84,975.41 | 61,055,308.19 | -52.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845,790.08 | -332,136,100.90 | 72.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51,199.57 | 244,610,681.86 | -105.62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精细化工 | 295,132,729.33 | 216,362,328.09 | 26.69 | -0.96 | 10.32 | 减少7.5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硬泡匀泡剂 | 239,598,948.40 | 172,267,706.85 | 28.10 | 1.11 | 12.05 | 减少7.02个百分点 |
软泡匀泡剂 | 53,882,145.26 | 43,396,021.27 | 19.46 | -11.04 | 2.84 | 减少10.87个百分点 |
油化品 | 1,651,635.67 | 698,599.97 | 57.70 | 281.70 | 312.43 | 减少3.15个百分点 |
合计 | 295,132,729.33 | 216,362,328.09 | 26.69 | -0.96 | 10.32 | 减少7.5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外 | 117,580,979.45 | 86,262,215.42 | 26.64 | 1.64 | 20.21 | 减少11.33个百分点 |
境内 | 177,551,749.88 | 130,100,112.66 | 26.73 | -2.60 | 4.62 | 减少5.05个百分点 |
合计 | 295,132,729.33 | 216,362,328.09 | 26.69 | -0.96 | 10.32 | 减少7.5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硬泡匀泡剂(吨) | 9,196.11 | 9,402.01 | 751.77 | -12.88 | -9.54 | 4.12 |
软泡匀泡剂(吨) | 1,901.16 | 1,834.71 | 334.46 | -9.64 | -15.62 | 25.31 |
油化品(吨) | 60.00 | 60.00 | 0.00 | 165.49 | 165.49 | 0.00 |
合计 | 11,157.27 | 11,296.72 | 1,086.23 | -12.02 | -10.28 | 9.84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精细化工 | 直接材料 | 200,515,127.60 | 92.67 | 173,858,681.40 | 88.65 | 15.33 | |
精细化工 | 直接人工 | 1,639,030.05 | 0.76 | 2,261,273.80 | 1.15 | -27.52 | |
精细化工 | 制造费用 | 14,208,170.44 | 6.57 | 19,994,216.97 | 10.20 | -28.94 | |
合计 | 216,362,328.09 | 100.00 | 196,114,172.17 | 100.00 | 10.3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硬泡匀泡剂 | 直接材料 | 158,795,772.69 | 73.39 | 135,124,026.64 | 68.90 | 17.52 | |
硬泡匀泡剂 | 直接人工 | 1,366,655.18 | 0.63 | 1,887,562.84 | 0.96 | -27.60 | |
硬泡匀泡剂 | 制造费用 | 12,105,278.98 | 5.60 | 16,733,649.44 | 8.53 | -27.66 |
软泡匀泡剂 | 直接材料 | 41,051,029.07 | 18.97 | 38,541,314.99 | 19.65 | 6.51 | |
软泡匀泡剂 | 直接人工 | 267,865.34 | 0.13 | 368,272.45 | 0.19 | -27.26 | |
软泡匀泡剂 | 制造费用 | 2,077,126.86 | 0.96 | 3,289,961.32 | 1.68 | -36.86 | |
油化品 | 直接材料 | 668,325.84 | 0.31 | 157,871.62 | 0.08 | 323.34 | |
油化品 | 制造费用 | 30,274.13 | 0.01 | 11,512.87 | 0.01 | 162.96 | |
合计 | 216,362,328.09 | 100 | 191,114,172.17 | 100.00 | 10.3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792.8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9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060.7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9.4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14,525,151.08 | 15,804,090.77 | -8.09 | |
管理费用 | 15,270,842.31 | 14,455,477.93 | 5.64 | |
研发费用 | 21,780,868.88 | 18,677,003.79 | 16.62 | |
财务费用 | -1,836,221.70 | 2,156,644.87 | -185.14 | 主要是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780,868.8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1,780,868.8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14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9.8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84,975.41 | 61,055,308.19 | -52.69 | 主要是原料价格上涨使得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845,790.08 | -332,136,100.90 | 72.95 | 主要是2018年末自有资金理财到期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51,199.57 | 244,610,681.86 | -105.62 | 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7,476,702.56 | 11.74 | 167,822,668.50 | 20.94 | -41.92 | 备注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3.61 | 0.00 | 0.00 | 不适用 | 备注2 |
在建工程 | 28,604,660.72 | 3.45 | 84,905.66 | 0.01 | 33,589.93 | 备注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6,959,366.00 | 0.87 | -100.00 | 备注4 |
短期借款 | 0.00 | 0.00 | 7,417,810.00 | 0.93 | -100.00 | 备注5 |
预收款项 | 1,649,947.34 | 0.20 | 3,029,773.16 | 0.38 | -45.54 | 备注6 |
应交税费 | 673,071.49 | 0.08 | 2,853,796.45 | 0.36 | -76.41 | 备注7 |
其他应付款 | 19,568,316.03 | 2.36 | 4,252,189.26 | 0.53 | 360.19 | 备注8 |
其他说明备注1:主要是理财产品未到期及增加对外投资所致。备注2:主要是对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所致。备注3:主要是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及工程化试验装置项目设备投资所致。备注4: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备注5: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全部到期归还所致。备注6:主要是预收客户销售货款减少所致。备注7:主要是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备注8:主要是确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727,900.00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 |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动
√适用 □不适用
①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以往对排污企业征收的企业排污费将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
②2018年1月10日,环境保护部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五项制度,细化了环保部门、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法律责任。
③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调整增值税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调减增值税税率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④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该法要求,设
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⑤2018年10月16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其中石化化工行业列入行动目标:大宗基础有机化工原料、重点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的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攻克一批新型高分子材料、膜材料以及高端专用化学品的技术瓶颈。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和化工新材料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绿色产品占比显著提高,新型肥料比重提升到30%左右。
⑥2018年10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内容包括:在有机硅领域,非离子型有机表面活性剂和非零售包装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洗涤剂及清洁剂的出口退税上调至16%。该政策有利于增强国内有机硅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利好有机硅产业发展。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细分行业为专项化学用品制造行业。
公司具有年产1.6万吨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科技含量较高的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生产企业之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行前列。
2018年,公司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由于应用领域价格调整速度明显滞后,造成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和净利润下滑。
公司为国内最主要的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专业生产企业,销售份额占据市场前列,具有较大的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美思德的商标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模式具体详见本年报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一、报告期内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硬质聚氨酯泡 沫稳定剂 | 精细化工 | 有机硅、烯丙醇聚醚 | 聚氨酯组合料业,聚氨酯板材、喷涂企业 | 原料价格及产品供求关系 |
软质聚氨酯泡 沫稳定剂 | 精细化工 | 有机硅、烯丙醇聚醚、二丙二醇 | 聚氨酯泡棉企业,高回弹企业 | 原料价格及产品供求关系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申请发明专利9项,获得授权专利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4项。另外,公司成功开发高表面性能、高流动性硬泡匀泡剂新产品2个,开发低气味、良好舒适度软泡匀泡剂新产品2个,开发低散发性模塑高回弹匀泡剂3个。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1、硬泡匀泡剂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2、软泡匀泡剂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及投资情况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厂 | 5000吨/年聚氨酯泡沫稳定剂 | 85.20 | 已完成 | [注1] |
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工厂 [注2] | 16000吨/年聚氨酯泡沫稳定剂 | 42.73 | 已完成 | 已完成 |
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工厂 | 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 | 0.00 | 已完成该项目的建设与安装施工;目前正处于试生产准备阶段 | 预计2019年下半年完成试生产验收 |
注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厂产能利用率的计算口径为委托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代加工的产量。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全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宁政传[2017]52号)文件,要求公司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厂于2018年6月前转型为研发基地。自2017年11月起(包含本报告期),公司委托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全资子公司代加工。由于业务布局的调整,公司拟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厂调整为办公或研发之用。同时,公司在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工厂在建的“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的产能,能够承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厂5000吨的产能。现“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已处试生产准备阶段,上述业务调整布局不会影响公司的总体产能,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同时,公司所处位置的土地未来可能涉及规划调整,因相关规划尚未正式出台,没有形成最终定论。因此,公司拟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厂转型作为总部办公或研发之用尚存在不确定性。但是,无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调整最终是否获批准,均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2: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工厂产能利用率的计算口径不包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厂项目委托加工的产量。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聚氨酯产业现状及“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公司提出并承担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被列入行业“十三五”重点技术攻关计划,并于2017年7月被列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参建单位,承担着该产业化装置的建设和生产运营任务。
在建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和产品品种的基础上,开展的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新的分子结构设计,高效、节能环保工业化技术开发,以适应聚氨酯行业低碳、节能、环保、安全的发展趋势,并利用已有的公用工程设施和建筑开展建设安装,同时也为公司所在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方向政策性转型中5000吨/年产能的转移落地做好了相应的准备。预计2019年下半年正式投产后增加产能1000吨/年,公司总产能将达到22000吨/年。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非正常停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量 | 价格变动情况 | 价格波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 |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2501.28吨 | 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涨27.32% | 致使营业成本增加 |
六甲基二硅氧烷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117.00吨 | 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涨241.89% | 致使营业成本增加 |
高氢硅油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336.60吨 | 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涨88.48% | 致使营业成本增加 |
二丙二醇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876.51吨 | 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涨77.60% | 致使营业成本增加 |
烯丙醇聚醚 | 全球市场价采购 | 6181.10吨 | 平均采购价格同比上涨4.05% | 致使营业成本增加 |
(2).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适用 √不适用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销售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销售模式具体详见本年报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2).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 行业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精细 | 29,513.27 | 21,636.23 | 26.69 | -0.96 | 10.32 | -7.50 | 未知 |
定价策略及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原材料成本价格,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的价格趋势,结合销售目标来制定产品价格。对于大客户公司采用年合约和公式的方式进行定价。报告期内,公司吨产品用原材料价格(加权平均)同比上涨22.45%,产品销售价格(加权平均)同比上涨10.32%。
(3).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化工
销售渠道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收入 | 24,643.51 | 2.67 |
经销收入 | 4,869.76 | -15.98 |
会计政策说明√适用 □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8.收入”。
(4). 公司生产过程中联产品、副产品、半成品、废料、余热利用产品等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环保投入资金 | 投入资金占营业收入比重(%) |
169.31 | 0.55 |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环保违规事件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苏)AWH安许证字[A00027])有效期至2018年12月6日。
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7〕1号)第二条、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全资子公司产品及中间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溶剂提纯销售行为,无需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鉴于上述规定,2018年10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北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递交了《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2019年1月11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原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19年)第3号”文件核准同意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ajj.jiangsu.gov.cn)公告了注销结果。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0,000,000 | 0 | 不适用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美思德新材料 | 子公司 | 化工产品研发制造及销售 | 179,489,300 | 295,629,921.65 | 219,478,935.19 | 177,567,567.84 | 17,107,322.36 |
美思德精细化 | 子公司 | 化工材料的研发销售及技术 | 6,000,000 [注] | 4,090,335.19 | 3,891,913.91 | 2,035,480.50 | 730,127.96 |
工 | 服务 |
注: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00元,实收资本为2,000,000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成立18年以来一直专注于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预计我国聚氨酯行业将在宏观经济形势下实现稳中有升的发展,基于国家对化工安全与环保的更高标准和要求,行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公司所处的聚氨酯匀泡剂领域竞争将趋于白热化。一方面,近两年涌现了一批新的匀泡剂企业,为求生存不得不进行价格比拼;另一方面由于原材料持续高位运行,市场需求在升级换代,因此行业将进入一个全产业链的竞争时代。
公司所具备的主要竞争优势:一是产品线丰富,基本可以覆盖高中低端的市场需求;二是供应链完备,多年来与上下游企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三是技术储备充足,能够针对市场需求及时推出新品并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坚持“专业化、精细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通过创新驱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行业的领先地位。
1、专业化目标:公司将积极开展“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建设,大力提升技术创新综合实力,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并引导市场需求的高技术产品;高标准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快捷获取市场信息,快速提供产品和现场技术服务。
2、精细化目标:公司将依托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认证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自动化平台的精细制造,实现产品在分子层面的精细合成;遵循循环经济理念,以环保生产工艺为根本,依靠创新驱动,不断开发中高端产品,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
3、国际化目标:加大培养和引进国际化人才力度,加快美思德国际公司的业务建设,构建全球化业务架构,培育跨文化的整合能力和全球化管理能力;进一步整合国内外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打造供应链体系,不断提高海外市场份额,以一流产品和服务参与全球化竞争,力争进入全球泡沫稳定剂细分行业的三甲行列。
(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公司将建设完善,精心打造两个业务平台:一个是以美思德研究院为龙头的科技创新平台;一个是以美思德国际公司为引领的营销创新平台。全员行动,全面创新,通过精细化管理,全面完成2019年的经营目标,以实现营收和利润的双增长。
1、研发与创新计划
发挥研究院科技引领作用。研究院下设研发中心、分析中心、技术中心和应用中心。建设创新文化、创新队伍和创新机制,把公司建设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
建设和完善创新平台。通过“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生产技术开发”项目的实施,优质建设并运营中试基地,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充分利用大型设备和仪器,为研发创新提供保障;进一步强化产学研合作,吸纳整合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
开发中高端产品。针对中高端专用化学品市场,开发高性价比产品和创新型产品,为公司业务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实现新的技术突破。
2、市场与营销计划
加快美思德国际公司建设。加快国际公司的人才引进和业务建设,培育跨文化整合能力和全球化运营能力,为公司的海外业务快速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完善全球化业务布局。整合国内外资源,构建全球化供应链体系;配备专业的市场服务技术团队,以“产品+服务”的营销模式实现在国内外市场的快速响应。
建设与推广品牌。公司将通过展会、学术会、产品发布会、专业媒体等渠道加大品牌推广力度,提高美思德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客户走访,贴近市场与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品牌忠诚度。
加大市场开拓。开展“泡沫稳定剂生产商”向“泡沫稳定剂及配套助剂供应服务商”转化工作,在为客户提供打包服务和配套技术服务的同时也促进公司核心业务增长。
3、经营与管理计划
夯实EHS管理。坚决落实国家安全环保严格监管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EHS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过程监管和末端治理,确保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无事故。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人才培养机制、绩效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将公司整体目标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目标有机结合,实现“共创、共享、共发展”。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醚、有机硅(八甲基环四硅氧烷、高氢硅油)、二丙二醇等,占营业成本比重较高。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明显,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产品销售价格传递滞后,将对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积极关注原材料供求趋势与价格走势,做好合理库存储备,加强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黏性,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积极调整销售价格,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人民币、美元的汇率波动幅度较大,公司出口产品售价和进口原料采购成本可能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外销产品价格和和进口原料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探索制定了《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国际贸易和汇率政策的研究,合理制定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的汇率风险。
3、环保风险
公司始终关注环保问题。今年以来,随着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提高公司的运营成本。
应对措施:为适应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公司关注政策动向,加强生产运营方面的精益管理,继续践行“绿色发展、环保先行”的理念,注重环保投入;持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绿色环保。
4、安全风险
公司作为化工助剂生产制造的企业,原料多样化,工艺流程较复杂,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生产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改进和完善各种安全预防措施,以保证公司安全稳定运行。
5、宏观环境风险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纷争加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技术壁垒有抬头趋势,造成公司的外部市场环境的高度不确定性,尤其是对进出口业务会造成很大影响。公司主要客户在全球分布较广,外部市场发展的不稳定或不平衡可能会影响到客户的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
应对措施:在积极抓住发展机遇的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掘国内市场潜力,加快开拓和培育新兴国际市场;提升市场预判能力,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抢抓有利时机。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6,000,000.00元。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18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6月0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9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123,240.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预案发表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决策程序为:
(1)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且由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部门将中小股东的意见汇总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后制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方案,并且作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上述议案进行独立审核并且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上述议案进行审核并且发表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应当同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该事项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后,公司应当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并且执行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能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
润 | 利润的比率(%) | |||||
2018年 | 0 | 1.30 | 0 | 13,123,240.00 | 40,823,561.44 | 32.15 |
2017年 | 0 | 1.60 | 0 | 16,000,000.00 | 50,574,345.72 | 31.64 |
2016年 | 0 | 2.80 | 0 | 21,000,000.00 | 68,258,042.19 | 30.77 |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黄冠雄 | 见附注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李晓明、张伟、陈青、刘雪平、尹迎阳、徐开进、李晓光、李丰富、张保花、俞伟民、周作燕、陈欢、王静、郑大卫、汪帆、周文干、郭晋、叶仙和黄建国 | 见附注3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冠雄、金一、孙宇、张伟、陈青和徐开进 | 见附注4 | 附注4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监事宋琪、李晓光 | 见附注5 | 附注5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 | 见附注6 |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冠雄 | 见附注7 | 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 | 见附注 8 | 附注8中所述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限公司 | 的特定期限 | |||||||
其他 | 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 | 见附注9 | 附注9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见附注10 | 附注10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见附注11 | 附注11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见附注12 | 附注12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见附注13 | 附注13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注14 | 附注14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见附注15 | 附注15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见附注16 | 附注16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见附注17 | 附注17中所述的特定期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冠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附注3:公司股东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李晓明、张伟、陈青、刘雪平、尹迎阳、徐开进、李晓光、李丰富、张保花、俞伟民、周作燕、陈欢、王静、郑大卫、汪帆、周文干、郭晋、叶仙和黄建国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附注4: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黄冠雄、金一、孙宇、张伟、陈青和徐开进还分别承诺:“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5:同时担任公司监事的宋琪、李晓光承诺:“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6: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京世创、孙宇先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参股的公司或者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经营任何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或者企业保证不以自营或者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任何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以任何方式为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构成竞争的企业、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亦不会参与投资于任何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或者企业从事的业务如果与美思德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美思德的要求,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美思德控制下,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避免同业竞争。
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美思德及美思德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且赔偿美思德及美思德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美思德所有。”
附注7: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分别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故意促使发行人对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发行人必须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者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3、本公司/本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果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赔偿相应的损失。
4、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本人不再作为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附注8: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承诺如下: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票,本公司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公司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附注9: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票,本公司/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公司/本人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附注10: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及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当股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120%时,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当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停止条件: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者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某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停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集团”)将增持公司股份。德美集团增持股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增持股份不应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4)德美集团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 20%;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则控股股东德美集团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50%,但不超过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全部现金分红(税后)。
2、公司回购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条件的,公司应当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回购股份不应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4)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则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增持股份不应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年度薪酬(税后)的20%,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年度薪酬(税后)的50%;
(5)上一会计年度未从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按照从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全年税后薪酬平均数计算。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
1、控股股东增持
控股股东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数量及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回购
当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条件的,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或者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董事会在作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及股份回购的议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于30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
当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条件时,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回购股票完成且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于30日内实施完毕。
(四)股价稳定方案的优先顺序
启动条件触发后,将先以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条件的,则由公司进行回购;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条件的,则由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
(五)约束措施
1、若公司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向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履行情况以及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若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其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实施完毕(因公司股价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而终止实施的,视为实施完毕,下同)前,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份的情形外,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以其获得的上一会计年度的现金分红(税后)的 50%为限,扣减其在当年度或者以后年度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现金分红(税后)。
3、若公司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以其获得的上一会计年度的薪酬(税后)的50%为限,扣减其在当年度或者以后年度在公司获得的薪酬(税后)。
4、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附注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附注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者以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的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且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且道歉,并且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者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者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附注1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者停发薪酬或者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附注14: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5)本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附注15:实际控制人黄冠雄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者停发薪酬或者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7)本人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者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附注16: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附注17: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 金额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 “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82,992,451.31 | |
应收票据 | 40,648,723.82 | |
应收账款 | 42,343,727.49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3,729,178.32 | |
应付票据 | 41,059,000.00 | |
应付账款 | 22,670,178.32 | |
其他应付款 | 4,242,329.75 | 4,252,189.26 |
应付利息 | 9,859.51 | |
管理费用 | 33,132,481.72 | 14,455,477.93 |
研发费用 | 18,677,003.79 |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财务顾问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 | |
保荐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股权激励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8年5月2日,公司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0) |
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和《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62元/股,授予数量由97万股调整为89.8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9人,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 | (公告编号:2018-036) |
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0.62元/股调整为10.46元/股。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42) |
2018年6月22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9.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
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34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9月5日。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
2018年10月10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8,193,81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4,791,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4,791,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思德新材料和美思德精细化工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
注:“担保发生额”系报告期内提供担保的累计金额;“担保余额”系报告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金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闲置资金 | 343,000,000 | 343,000,00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闲置资金 | 250,000,000 | 30,00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8,0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17年12月26日 | 2018年3月26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5% | 45.0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17年12月27日 | 2018年3月29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5% | 45.3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广发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25,000 | 2017年12月28日 | 2018年6月26日 | 自有资金 | 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5.10% | 632.26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 | 2018年3月29日 | 2018年6月27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70% | 34.86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18年4月13日 | 2018年5月17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70% | 17.4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800 | 2018年5月3日 | 2018年8月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60% | 20.4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18年5月25日 | 2018年6月25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85% | 16.58 | 已收回 | 是 | 是 |
日 | ||||||||||||||
稠州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 | 2018年5月11日 | 2018年8月10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70% | 17.58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广发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23,000 | 2018年6月28日 | 2018年12月25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80% | 547.68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 | 2018年6月28日 | 2018年9月26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75% | 35.23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 | 2018年7月4日 | 2018年10月08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45% | 35.6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18年7月5日 | 2018年9月3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17% | 27.8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迈皋桥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18年7月4日 | 2018年8月6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50% | 3.16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已收回 | 1,800 | 2018年8月2日 | 2018年10月3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45% | 19.8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稠州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18年8月14日 | 2018年11月12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70% | 23.18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迈皋桥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18年8月8日 | 2018年11月8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55% | 8.95 | 已收回 | 是 | 是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 | 2018年8月23日 | 2018年11月23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40% | 33.73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18年9月27日 | 2018年12月26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15% | 20.52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 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18年10月10日 | 2019年1月10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20% | 42.93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800 | 2018年11月2日 | 2018年12月7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70% | 6.48 | 已收回 | 是 | 是 | ||
稠州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00 | 2018年11月14日 | 2019年2月13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40% | 25.23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南京迈皋桥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18年11月14日 | 2019年2月14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43% | 8.65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 | 2018年11月27日 | 2019年2月27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20% | 32.2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18年12月08日 | 2018年12月26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20% | 2.2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18年12月26日 | 2019年3月27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2.90% | 7.23 | 已收回 | 是 | 是 |
农业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18年12月27日 | 2019年3月27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15% | 7.77 | 已收回 | 是 | 是 | ||
广发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 | 2018年12月28日 | 2019年3月27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3.75% | 27.74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18年12月28日 | 2019年06月28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30%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 | 2018年12月28日 | 2019年12月23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30% | 未到期 | 是 | 是 | |||
南京银行南京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18年12月28日 | 2019年12月26日 | 自有资金 | 固定收益类产品 | 到期一次性支付 | 4.30% | 未到期 | 是 | 是 |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适用 √不适用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适用 √不适用
3. 精准扶贫成效□适用 √不适用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坚持依法合规运营,保护全体股东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公司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它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良好关系
公司坚持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保证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信息需要,为投资者理性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导信息披露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以保证所有股东都能公平地获取信息。
3、保障职工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视员工队伍为公司最宝贵的资产。公司严格贯彻《劳动合同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各项保险,排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为职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企业职工收入快速增长;公司积极为 职工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公司高度重视安 全生产,连续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化企业。
4、保护客户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公司注重上下游产业链的权益保护。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交货及时、价格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以保障客户的权益;为供应商合情合理定价、及时支付货款以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决策管理层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环保工作,“安全生产、环保优先”的发展方针始终贯彻在企业的决策、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公司每年都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制定规范的安全、环保标准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环保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和运行管理。
6、依法纳税,回馈社会
公司把依法纳税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最基本要求。长期以来,公司以依法经营、诚信纳税为荣,严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税款。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主管部门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示的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等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践行绿色化工的社会责任,注重节能减排,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有效落实环保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均被评定为“蓝色企业”,未出现因重大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0 | 75.00 | 94.80 | -2,152.50 | -2,057.70 | 5,442.30 | 53.9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500.00 | 75.00 | 94.80 | -2,152.50 | -2,057.70 | 5,442.30 | 53.9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225.00 | 62.25 | -877.50 | -877.50 | 5,347.50 | 52.9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75.00 | 12.75 | 94.80 | -1,275.00 | -1,180.20 | 94.80 | 0.94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500.00 | 25.00 | 2,152.50 | 2,152.50 | 4,652.50 | 46.0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 | 25.00 | 2,152.50 | 2,152.50 | 4,652.50 | 46.0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10,000.00 | 100.00 | 94.80 | 0.00 | 94.80 | 10,094.80 | 100.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股东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李晓明、张伟、陈青、刘雪平、尹迎阳、徐开进、李晓光、李丰富、张保花、俞伟民、周作燕、陈欢、王静、郑大卫、汪帆、周文干、郭晋、叶仙和黄建国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1,525,000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首发限售股21,525,000股已于2018年3月29日解除限售,由有限售条件股份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总股本从 100,000,000股增加至 100,948,000股,变动原因为报告期内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及登记,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6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和 2018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5月向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98,000股,2018年9月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上述授予的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到100,948,000股,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被相应稀释,本报告已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德美集团 | 53,475,000 | 0 | 0 | 53,475,00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20年3月29日 |
南京世创 | 8,775,000 | 8,77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孙宇 | 5,632,500 | 5,632,5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李晓明 | 2,250,000 | 2,2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张伟 | 1,125,000 | 1,1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陈青 | 1,125,000 | 1,1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刘雪平 | 1,125,000 | 1,1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尹迎阳 | 390,000 | 390,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徐开进 | 390,000 | 390,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李晓光 | 232,500 | 232,5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李丰富 | 195,000 | 19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张保花 | 97,500 | 97,5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俞伟民 | 37,500 | 37,5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周作燕 | 37,500 | 37,5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陈欢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王静 | 15,000 | 1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郑大卫 | 15,000 | 1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汪帆 | 15,000 | 1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周文干 | 15,000 | 15,0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郭晋 | 7,500 | 7,5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 月29日 |
叶仙 | 7,500 | 7,5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月29日 |
黄建国 | 7,500 | 7,500 | 0 | 0 | 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 | 2018年3 月29日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41人) | 0 | 0 | 948,000 | 948,000 | 股权激励 | 自登记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
合计 | 75,000,000 | 21,525,000 | 948,000 | 54,423,0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限制性股票 | 2018年6月22日 | 10.46 | 89.8 | |||
限制性股票 | 2018年10月10日 | 8.34 | 5.0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共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898,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8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本次授予解除锁定日期分别为登记完成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各期解除锁定股票比例为30%、30%、40%。
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9月5日,共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8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本次预留授予解除锁定日期分别为登记完成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各期解除锁定股票比例为30%、30%、40%。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由10,000.00万股增至10,094.80万股,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94.80万股。期初资产总额为801,494,816.97元,负债总额为93,174,153.73元,资产负债率为11.63%。期末资产总额为830,267,096.76元,负债总额为95,699,724.63元,资产负债率为11.53%。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86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41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0 | 53,475,000 | 52.97 | 53,475,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南京世创化学有限公司 | -438,750 | 8,336,250 | 8.26 | 0 | 质押 | 742,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孙宇 | 0 | 5,632,500 | 5.5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晓明 | 0 | 2,250,000 | 2.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青 | 0 | 1,125,000 | 1.1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雪平 | 0 | 1,125,000 | 1.1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伟 | -281,250 | 843,750 | 0.8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志云 | 154,358 | 521,224 | 0.5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金致成 | 438,750 | 438,750 | 0.4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徐开进 | 0 | 390,000 | 0.3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 | 8,336,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36,250 | ||||||
孙宇 | 5,63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2,500 | ||||||
李晓明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0,000 | ||||||
陈青 | 1,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000 | ||||||
刘雪平 | 1,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000 | ||||||
张伟 | 843,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3,750 | ||||||
陈志云 | 521,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224 | ||||||
金致成 | 438,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750 | ||||||
徐开进 | 3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000 | ||||||
尹迎阳 | 3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与金致成系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孙宇、李晓明、陈青、刘雪平、金致成、张伟、徐开进、尹迎阳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53,475,000 | 2020年03月29日 | 0 | 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郑大卫 | 100,000 | [注1] | - | [注2] |
3 | 汪帆 | 70,000 | [注1] | - | [注2] |
4 | 郭晋 | 60,000 | [注1] | - | [注2] |
5 | 李树贵 | 60,000 | [注1] | - | [注2] |
6 | 李蕴博 | 50,000 | [注1] | - | [注2] |
7 | 叶仙 | 50,000 | [注1] | - | [注2] |
8 | 洪满心 | 30,000 | [注1] | - | [注2] |
9 | 许晓辰 | 30,000 | [注1] | - | [注2] |
10 | 戎方军 | 30,000 | [注1] | - | [注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序号2-10有限售条件股东为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在职核心骨干员工,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注1:表中序号2-10有限售条件股东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各自获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公司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受公司绩效考核目标达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最终上市日期和上市流通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注2: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
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解锁安排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黄冠雄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27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德美集团仅对其所投资的企业的股权进行管理,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德美集团持有广东德雄创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德美集团持有佛山德盛天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50%的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黄冠雄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证券代码:002054)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黄冠雄先生,德美化工自2002年6月21日成立,于2006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孙宇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9 | 2012年3月20日 | 2021年5月16日 | 5,632,500 | 5,632,500 | 0 | 101.70 | 否 | |
张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2年3月20日 | 2021年5月16日 | 1,125,000 | 843,750 | -281,250 | 大宗交易减持 | 89.60 | 否 |
陈青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女 | 63 | 2012年3月20日 | 2021年5月16日 | 1,125,000 | 1,125,000 | 0 | 118.67 | 否 | |
黄冠雄 | 董事 | 男 | 54 | 2012年3月20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是 | ||||
金一 | 董事 | 男 | 80 | 2012年3月20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是 | ||||
高明波 | 董事 | 男 | 56 | 2012年3月20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否 | ||||
徐志坚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15年12月4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0 | 0 | 6.67 | 否 | |
蒋剑春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18年5月17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0 | 0 | 4.17 | 否 | |
邓德强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2018年5月17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0 | 0 | 4.17 | 否 | |
赵伟建 | 独立董事 (离任) | 男 | 65 | 2012年10月16日 | 2018年5月15日 | 0 | 0 | 0 | 2.50 | 否 | |
唐婉虹 | 独立董事 (离任) | 女 | 53 | 2012年10月16日 | 2018年5月15日 | 0 | 0 | 0 | 2.50 | 否 | |
宋琪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5 | 2012年3月20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0 | 0 | 0 | 是 | |
张玉琴 | 监事 | 女 | 69 | 2018年5月17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0 | 0 | 4.17 | 否 | |
庄新玲 | 监事 | 女 | 34 | 2018年5月17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0 | 0 | 7.22 | 否 | |
李晓光 | 监事(离任) | 男 | 44 | 2012年3月20日 | 2018年5月15日 | 232,500 | 233,000 | 500 | 二级市 | 10.14 | 否 |
场增持 | |||||||||||
朱晓鑫 | 监事(离任) | 女 | 34 | 2012年3月20日 | 2018年5月15日 | 0 | 30,000 | 30,000 | 股权激励 | 7.28 | 否 |
Steven Paul Hulme [注3]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8年9月5日 | 2021年5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否 |
徐开进 | 财务负责人 | 男 | 49 | 2012年3月20日 | 2021年5月16日 | 390,000 | 390,000 | 0 | 40.3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8,505,000 | 8,254,250 | -250,750 | / | 399.15 | / |
注1:报告期内,公司现任及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含工资奖金、社保和公积金。注2:报告期内,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监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截止至其实际离任的时间;新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自其通过选举之日起算。注3:公司于2018年10月在英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美思德国际公司”,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Steven Paul Hulme先生由本公司派至全资子公司美思德国际公司担任总经理,其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报告期内,Steven Paul Hulme先生在美思德国际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0元。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孙宇 | 1994年至1997年就职于吉林石化公司,任研究院副院长;1998年至2001年就职于吉化集团公司,任国际事业部部长;2004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苏丹红海油化公司,任经理;2005年加入德美世创,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并兼任研发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 |
张伟 | 1992年至2000年就职于甘肃天水风动工具厂;2000年至2002年就职于德雄化工;2002年起在德美世创工作,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2003年起任德美世创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陈青 | 1982年至2000年就职于江苏省化工研究所;2001年起在德美世创工作,任行政管理部部长;2007年起任德美世创供应链总监兼行政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黄冠雄 | 1981年就职于顺德农机厂;1983年自主创业,先后从事运输和化工材料贸易业务;1996 年设立顺德精化;1998 年创办德美化工前身德美实业,历任德美化工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曾任德美世创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
金一 | 1963年至1980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物所;1980年至1989年就职于江苏省化工研究所,任副总工程师;1989年至1999年就职于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工研究所,任研究员;2000年至2003年任德美世创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
高明波 | 1985年至 1992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运输工程学院助教;1992年至2009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年至2011年任德美化工集团董事;2011 年10月至2017 年01月任佛山市顺德区德美油墨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
徐志坚 | 曾任南京大学中荷国际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康奈尔大学EMBA项目主任、南京大学国际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通泽成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蒋剑春 | 2005 年至 2009 年任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副会长。1982年起任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化学工业研究所研究员,现任中国生物质能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副理事长、中国林学会林化学会副理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邓德强 | 2013年至2017年任南京理工大学 MBA 教育中心执行主任。2007 年起任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赵伟建(离任) | 曾任江苏省化工研究所工程师、江苏省石油化工厅科技处副处长、江苏省石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科技处处长、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技术发展部主任。现任江苏省化工特种技能鉴定站站长、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执行副会长/秘书长、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同时兼任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唐婉虹(离任) | 1988年至1990年任沈阳汽车制造厂助理统计师;1993年起任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宋琪 | 1989年至1992年就职于大连精密锻造有限公司;1993年至1999年任大连浜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1年任上海麦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8年任德美化工监事;2008年06月起担任德美化工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张玉琴 | 1970年至1997年在南京分析仪器厂担任会计;1997年至2006年在南京公正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起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 |
庄新玲 | 2004年进入德美世创工作。现任本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助理、职工代表监事。 |
李晓光(离任) | 1998年至2000年就职于江苏省化工研究所;2001年进入德美世创工作。现任生产部部长。曾任本公司监事。 |
朱晓鑫(离任) | 2009年至2010年就职于江苏汇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进入德美世创工作。现任行政管理部部长。曾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Steven Paul Hulme | 曾任美国空气化学公司聚氨酯化工事业部副总裁,曾任德国赢创公司舒适品事业部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徐开进 | 1993年至2000年在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军品中心任主办会计;2001年至2002年在天津南开戈德南京公司负责运营管理;2002年07月进入德美世创任主办会计;2004年起任德美世创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赵伟建先生和唐婉虹女士任期届满离任,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李晓光先生和职工监事朱晓鑫女士任期届满离任。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庄新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2018年5月17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孙宇先生、张伟先生、陈青女士、黄冠雄先生、金一先生、高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志坚先生、蒋剑春先生、邓德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宋琪女士、张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推举孙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孙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青女士和张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开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推举宋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2018年9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Steven Paul Hulme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黄冠雄 | 德美集团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3年4月26日 | |
金一 | 南京世创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999年12月24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德美集团、南京世创为公司发起人股东;黄冠雄先生持有德美集团 40.62%的股权;金一先生及其近亲属合计持有南京世创100%的股权。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孙宇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1年5月15日 | |
孙宇 | 美思德国际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董事 | 2018年10月26日 | |
张伟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张伟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年2月5日 | |
陈青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陈青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6月24日 | |
陈青 | 美思德国际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董事 | 2018年10月26日 | |
陈青 | 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21日 | |
黄冠雄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8月17日 | |
黄冠雄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5年3月19日 | |
黄冠雄 | 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7月15日 | |
黄冠雄 | 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5月23日 | |
黄冠雄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瓦克有机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9月16日 | |
黄冠雄 | 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10日 | |
黄冠雄 | 广东车翼物联信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9日 | |
黄冠雄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2月23日 | |
黄冠雄 | 广东英农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4年10月30日 | |
黄冠雄 | 明仁精细化工(嘉兴)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1年4月26日 | |
黄冠雄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黄冠雄 |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年10月19日 | |
黄冠雄 | 佛山市顺德区东升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12月31日 | |
宋琪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6月13日 | |
宋琪 | 佛山市顺德区瑞奇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4年10月11日 | |
宋琪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8月17日 | |
宋琪 | 绍兴德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11日 | |
宋琪 | 山东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4月9日 | |
宋琪 | 绍兴柯桥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9月12日 | |
宋琪 | 上海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4月27日 |
宋琪 | 武汉德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4日 | |
宋琪 | 汕头市德美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7月13日 | |
宋琪 | 石家庄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6月5日 | |
宋琪 | 无锡惠山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4月27日 | |
宋琪 | 福建省晋江新德美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4月18日 | |
宋琪 | 无锡市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7月20日 | |
宋琪 | 成都德美精英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8月28日 | |
宋琪 | 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4月22日 | |
宋琪 | 佛山市顺德区美龙环戊烷化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7月3日 | |
宋琪 | 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2月10日 | |
宋琪 | 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5月3日 | |
宋琪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3月28日 | |
宋琪 | 广东德行四方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1月16日 | |
宋琪 | 广东德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5月30日 | |
宋琪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5月15日 | |
高明波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18年8月17日 | |
高明波 | 佛山市顺德区昌连荣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6月30日 | |
金一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15日 | |
金一 | 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1999年12月24日 | |
徐志坚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3月30日 | |
徐志坚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2月10日 | |
徐志坚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5月12日 | |
徐志坚 | 南京通泽成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10月17日 | |
赵伟建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4月21日 | |
赵伟建 | 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3年11月 | |
赵伟建 |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2月15日 | |
赵伟建 |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17日 | |
赵伟建 |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2年8月21日 | |
Steven Paul hulme | 美思德国际公司(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0月26日 | |
徐开进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7月18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人员的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和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个人的奖励。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与规定相符,详见上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报酬399.15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蒋剑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邓德强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张玉琴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 |
庄新玲 | 职工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换届选举 |
Steven Paul hulme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赵伟建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离任 |
唐婉虹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离任 |
李晓光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离任 |
朱晓鑫 | 职工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离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1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5 |
销售人员 | 14 |
技术人员 | 41 |
财务人员 | 7 |
行政人员 | 21 |
合计 | 11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12 |
本科 | 40 |
大专 | 33 |
大专以下 | 33 |
合计 | 118 |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薪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不同岗位的价值,建立岗位等级架构和相应的工资架构,员工所任岗位的价值,决定员工目标工资水平的高低;同时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考核体系,健全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考核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真正把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与收入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培训计划的制定主要从公司的战略出发,在全面、客观的培训需求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内外训相结合,因地制宜制定形式多样的培训计划,计划内容覆盖面广,涉及岗位技能提升,职业素养提升、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
1、细化岗位培训,开展针对性、精准化培训,迅速提升短板能力;
2、持续加大技能型员工培养,定期进行内部考核,持证上岗;
3、认真做好后备人才的推荐、考察、选拔和培养,为有志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4、始终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放在首位,强化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开展知识技能竞赛及各类应急演练。
5、选择针对性的课程,选派员工参加外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参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编写培训课件进行内部分享,公司内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努力降低风险,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性。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全体股东的信息对称。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目前尚无关联交易发生。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大大提高了董事会运作效率,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从股东利益出发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6、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证券部指派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及时解答和回复投资者咨询,并通过上交所 E 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积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5月2日 | www.sse.com.cn | 2018年5月3日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8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18年5月18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9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18年9月15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孙宇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陈青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张伟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黄冠雄 | 否 | 8 | 6 | 5 | 2 | 0 | 否 | 3 |
金一 | 否 | 8 | 7 | 1 | 1 | 0 | 否 | 3 |
高明波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徐志坚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蒋剑春 | 是 | 5 | 4 | 1 | 1 | 0 | 否 | 2 |
邓德强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赵伟建(离任)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0 |
唐婉虹(离任) | 是 | 3 | 3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按照公司制定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依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落实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9]32080002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思德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美思德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美思德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匀泡剂的生产和销售,2018年度,美思德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3.05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2所述,美思德公司销售商品在满足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等条件时确认收入。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为美思德公司关键的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存在因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故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循环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确定是否一贯应用。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核对相关的合同、出库单、出口报关单及客户签收记录等资料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检查当期及期后收款记录,挑选样本函证期末应收账款或预收款项及本期销售额情况。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记录样本进行截止测试,核对客户签收记录、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投资理财产品及投资收益
1、事项描述美思德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截止2018年12月31日,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3.74亿元,占总资产的45.01%;2018年产生理财收益1,557.9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34.28%。理财产品在期末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大,当期实现的收益对利润总额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该事项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1)了解、评价与理财产品投资有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检查理财协议、收付理财产品本金和取得投资收益的原始凭证,确认业务发生是否真实、核算科目及报表列示是否准确。
(3)根据理财协议条款重新计算持有期间及到期收回的投资收益,评价管理层对金融产品的计价、投资收益的确认是否正确。
(4)执行函证程序,以确定相关理财产品是否存在、是否归美思德公司所有、期末是否不存在所有权受限的情形。
(四)其他信息
美思德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美思德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美思德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美思德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美思德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
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美思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美思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美思德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宏宇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洪博
2019年4月23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7,476,702.56 | 167,822,668.5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七、4 | 88,217,986.23 | 82,992,451.31 |
其中:应收票据 | 34,004,006.52 | 40,648,723.82 | |
应收账款 | 54,213,979.71 | 42,343,727.49 | |
预付款项 | 七、5 | 1,815,241.46 | 1,993,509.9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6 | 146,014.19 | 164,356.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7 | 46,933,186.60 | 46,332,240.1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0 | 374,901,522.01 | 331,211,070.21 |
流动资产合计 | 609,490,653.05 | 630,516,296.3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七、11 | 30,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16 | 135,921,135.16 | 137,478,830.73 |
在建工程 | 七、17 | 28,604,660.72 | 84,905.6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0 | 24,305,437.39 | 24,931,129.9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4 | 1,945,210.44 | 1,524,288.3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25 | 6,959,36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0,776,443.71 | 170,978,520.62 | |
资产总计 | 830,267,096.76 | 801,494,816.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26 | 7,417,81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七、29 | 61,639,567.01 | 63,729,178.32 |
预收款项 | 七、30 | 1,649,947.34 | 3,029,773.1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1 | 4,374,201.10 | 4,340,052.34 |
应交税费 | 七、32 | 673,071.49 | 2,853,796.45 |
其他应付款 | 七、33 | 19,568,316.03 | 4,252,189.26 |
其中:应付利息 | 9,859.5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7,905,102.97 | 85,622,799.5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42 | 7,794,621.66 | 7,551,354.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94,621.66 | 7,551,354.20 | |
负债合计 | 95,699,724.63 | 93,174,153.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44 | 100,948,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46 | 325,242,176.65 | 314,956,949.20 |
减:库存股 | 七、47 | 9,810,08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0 | 38,271,403.03 | 35,978,258.7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1 | 279,915,872.45 | 257,385,455.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4,567,372.13 | 708,320,663.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34,567,372.13 | 708,320,663.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30,267,096.76 | 801,494,816.97 |
法定代表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1,738,528.58 | 111,645,111.1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十七、1 | 20,746,573.23 | 16,534,047.23 |
其中:应收票据 | 250,000.00 | 1,035,070.72 | |
应收账款 | 20,496,573.23 | 15,498,976.51 | |
预付款项 | 1,593,634.96 | 1,883,728.9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5,173.40 | 132,558.62 |
其中:应收利息 | 39,875.00 | 66,458.33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051,037.85 | 16,326,576.1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4,446,870.23 | 380,193,972.60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6,681,818.25 | 526,715,994.72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82,201,974.00 | 180,489,3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911,458.00 | 14,290,770.16 | |
在建工程 | 14,843,169.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70,300.36 | 1,468,419.9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75,793.99 | 680,760.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88,926.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6,202,696.34 | 202,918,176.96 | |
资产总计 | 742,884,514.59 | 729,634,171.6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9,252,742.89 | 29,104,287.80 | |
预收款项 | 546,257.26 | 2,417,816.1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88,625.06 | 2,549,801.98 | |
应交税费 | 118,026.57 | 1,684,091.30 | |
其他应付款 | 13,849,918.45 | 5,287,088.23 |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255,570.23 | 41,043,085.4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134,621.66 | 3,451,354.2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34,621.66 | 3,451,354.20 | |
负债合计 | 49,390,191.89 | 44,494,439.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948,000.00 | 1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25,183,074.67 | 314,897,847.22 | |
减:库存股 | 9,810,08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8,271,403.03 | 35,978,258.71 | |
未分配利润 | 238,901,925.00 | 234,263,626.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93,494,322.70 | 685,139,732.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42,884,514.59 | 729,634,171.68 |
法定代表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05,165,538.28 | 301,253,031.7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52 | 305,165,538.28 | 301,253,031.7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7,761,335.75 | 253,040,176.3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52 | 225,005,872.14 | 199,059,293.4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53 | 2,273,520.23 | 3,065,117.94 |
销售费用 | 七、54 | 14,525,151.08 | 15,804,090.77 |
管理费用 | 七、55 | 15,270,842.31 | 14,455,477.93 |
研发费用 | 七、56 | 21,780,868.88 | 18,677,003.79 |
财务费用 | 七、57 | -1,836,221.70 | 2,156,644.87 |
其中:利息费用 | 246,238.12 | 828,713.88 | |
利息收入 | 1,350,661.49 | 1,053,917.01 | |
资产减值损失 | 七、58 | 741,302.81 | -177,452.44 |
加:其他收益 | 七、59 | 2,456,593.24 | 1,574,566.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0 | 15,579,294.13 | 8,166,866.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2 | 20,427.58 | 44,765.81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460,517.48 | 57,999,054.5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63 | 2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64 | 9,535.09 | 2,602.2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450,982.39 | 57,996,652.3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65 | 4,627,420.95 | 7,422,306.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23,561.44 | 50,574,345.7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23,561.44 | 50,574,345.7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823,561.44 | 50,574,345.72 |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
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823,561.44 | 50,574,345.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823,561.44 | 50,574,345.7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5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54 |
法定代表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36,322,731.86 | 134,231,694.5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99,417,495.85 | 82,834,688.47 |
税金及附加 | 630,356.29 | 1,106,563.77 | |
销售费用 | 9,120,603.13 | 9,474,149.57 | |
管理费用 | 9,794,470.45 | 8,642,328.59 | |
研发费用 | 10,178,940.23 | 9,054,833.54 | |
财务费用 | -1,587,346.84 | 1,604,767.98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829,164.83 | 747,997.59 | |
资产减值损失 | 257,096.97 | -489,396.90 | |
加:其他收益 | 1,909,101.55 | 600,010.3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5,465,026.87 | 8,166,866.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427.58 | 44,765.8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905,671.78 | 30,815,402.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6,622.47 | 2,602.2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899,049.31 | 30,812,800.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967,606.13 | 4,040,099.1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31,443.18 | 26,772,701.1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31,443.18 | 26,772,701.1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931,443.18 | 26,772,701.1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6,235,850.73 | 229,261,481.4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
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61,684.75 | 8,024,714.5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4,925,084.02 | 11,261,612.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9,622,619.50 | 248,547,808.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7,749,128.19 | 123,616,129.9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899,447.58 | 21,159,085.4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604,854.28 | 17,169,619.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17,484,214.04 | 25,547,665.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737,644.09 | 187,492,500.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84,975.41 | 61,055,308.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000.00 | 7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984,937,597.42 | 538,439,822.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4,965,597.42 | 538,509,82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811,387.50 | 10,645,923.2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1,012,000,000.00 | 86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4,811,387.50 | 870,645,923.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845,790.08 | -332,136,100.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10,080.00 | 285,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654,842.6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10,080.00 | 298,654,842.6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417,810.00 | 19,807,519.4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143,469.57 | 21,710,141.3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12,526,5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561,279.57 | 54,044,160.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51,199.57 | 244,610,681.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5,748.30 | -1,042,996.7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626,265.94 | -27,513,107.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375,068.50 | 187,888,176.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748,802.56 | 160,375,068.50 |
法定代表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5,755,120.09 | 140,791,482.3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61,684.75 | 8,024,714.5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43,169.67 | 101,001,473.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959,974.51 | 249,817,670.2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7,367,405.27 | 75,552,964.2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086,864.77 | 11,743,083.3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93,895.89 | 5,902,338.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72,518.46 | 117,040,790.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220,684.39 | 210,239,176.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0,709.88 | 39,578,493.9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000.00 | 7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6,839,224.13 | 538,439,822.3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6,867,224.13 | 538,509,822.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580,592.31 | 9,813,118.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000,000.00 | 29,489,3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2,000,000.00 | 8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7,580,592.31 | 899,302,418.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713,368.18 | -360,792,595.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10,080.00 | 285,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10,080.00 | 28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000,000.00 | 21,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26,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00,000.00 | 33,526,5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89,920.00 | 251,473,5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5,815.49 | -1,042,996.7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078,182.57 | -70,783,598.6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796,011.15 | 176,579,609.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717,828.58 | 105,796,011.15 |
法定代表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314,956,949.20 | 35,978,258.71 | 257,385,455.33 | 708,320,663.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314,956,949.20 | 35,978,258.71 | 257,385,455.33 | 708,320,66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8,000.00 | 10,285,227.45 | 9,810,080.00 | 2,293,144.32 | 22,530,417.12 | 26,246,708.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823,561.44 | 40,823,561.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48,000.00 | 10,285,227.45 | 9,810,080.00 | 1,423,147.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48,000.00 | 8,862,080.00 | 9,810,0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23,147.45 | 1,423,147.45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93,144.32 | -18,293,144.32 | -16,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93,144.32 | -2,293,144.3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948,000.00 | 325,242,176.65 | 9,810,080.00 | 38,271,403.03 | 279,915,872.45 | 734,567,372.13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000,000.00 | 67,570,817.09 | 33,300,988.59 | 230,488,379.73 | 406,360,185.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 | 67,570,817.09 | 33,300,988.59 | 230,488,379.73 | 406,360,185.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000,000.00 | 247,386,132.11 | 2,677,270.12 | 26,897,075.60 | 301,960,477.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574,345.72 | 50,574,345.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000,000.00 | 247,386,132.11 | 272,386,132.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000,000.00 | 247,386,132.11 | 272,386,132.1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77,270.12 | -23,677,270.12 | -21,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77,270.12 | -2,677,270.1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314,956,949.20 | 35,978,258.71 | 257,385,455.33 | 708,320,663.24 |
法定代表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314,897,847.22 | 35,978,258.71 | 234,263,626.14 | 685,139,732.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314,897,847.22 | 35,978,258.71 | 234,263,626.14 | 685,139,732.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48,000.00 | 10,285,227.45 | 9,810,080.00 | 2,293,144.32 | 4,638,298.86 | 8,354,590.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931,443.18 | 22,931,443.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48,000.00 | 10,285,227.45 | 9,810,080.00 | 1,423,147.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48,000.00 | 8,862,080.00 | 9,810,0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23,147.45 | 1,423,147.45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2,293,144.32 | -18,293,144.32 | -16,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93,144.32 | -2,293,144.3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948,000.00 | 325,183,074.67 | 9,810,080.00 | 38,271,403.03 | 238,901,925.00 | 693,494,322.70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000,000.00 | 67,511,715.11 | 33,300,988.59 | 231,168,195.07 | 406,980,898.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 | 67,511,715.11 | 33,300,988.59 | 231,168,195.07 | 406,980,898.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000,000.00 | 247,386,132.11 | 2,677,270.12 | 3,095,431.07 | 278,158,833.3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772,701.19 | 26,772,701.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25,000,000.00 | 247,386,132.11 | 272,386,132.11 |
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000,000.00 | 247,386,132.11 | 272,386,132.1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77,270.12 | -23,677,270.12 | -21,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77,270.12 | -2,677,270.1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314,897,847.22 | 35,978,258.71 | 234,263,626.14 | 685,139,732.07 |
法定代表人: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开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南京德美世创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成立,现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聚氨酯泡沫稳定剂,俗称匀泡剂;公司在提供匀泡剂产品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第十一节九、1、“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第十一节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十一节五、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一节五、14“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一节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第十一节五、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第十一节五、14(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当月1日的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减值测试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帐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年以上 |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第十一节五、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 | 5、10 | 5、10 | 19、18、9.5、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 | 5 | 5 | 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 | 5 | 5、10 | 19、18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一节五、22“长期资产减值”。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一节五、22“长期资产减值”。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24.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
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具体为:内销,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目的地、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主要以FOB、CIF、CFR方式结算,在将货物发出并办理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7%、16%、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本公司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本公司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自2017年至2019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自2016年至2018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4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本年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602.86 | |
银行存款 | 85,746,199.70 | 160,375,068.50 |
其他货币资金 | 11,727,900.00 | 7,447,600.00 |
合计 | 97,476,702.56 | 167,822,668.5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年末余额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4,004,006.52 | 40,648,723.82 |
应收账款 | 54,213,979.71 | 42,343,727.49 |
合计 | 88,217,986.23 | 82,992,451.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4,004,006.52 | 40,591,723.82 |
商业承兑票据 | 57,000.00 | |
合计 | 34,004,006.52 | 40,648,723.82 |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025,919.0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8,025,919.07 |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7,357,530.54 | 100 | 3,143,550.83 | 5.48 | 54,213,979.71 | 44,854,732.75 | 100 | 2,511,005.26 | 5.6 | 42,343,727.4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57,357,530.54 | / | 3,143,550.83 | / | 54,213,979.71 | 44,854,732.75 | / | 2,511,005.26 | / | 42,343,727.4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6,515,144.55 | 2,825,757.23 | 5.00 |
1至2年 | 82,935.99 | 8,293.60 | 10.00 |
2至3年 | 460,700.00 | 138,210.00 | 3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5,700.00 | 112,850.00 | 50.00 |
4至5年 | 73,050.00 | 58,44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57,357,530.54 | 3,143,550.8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66,545.5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4,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3,233,133.90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0.5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161,656.70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15,241.46 | 100.00 | 1,993,509.92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815,241.46 | 100.00 | 1,993,509.9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746,246.74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6.20%。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6,014.19 | 164,356.26 |
合计 | 146,014.19 | 164,356.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75,929.26 | 100.00 | 29,915.07 | 17.00 | 146,014.19 | 191,403.43 | 100.00 | 27,047.17 | 14.13 | 164,356.2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175,929.26 | / | 29,915.07 | / | 146,014.19 | 191,403.43 | / | 27,047.17 | / | 164,356.2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1,221.26 | 7,061.07 | 5.00 |
1至2年 | 10.00 | ||
2至3年 | 3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9,708.00 | 9,854.00 | 50.00 |
4至5年 | 10,000.00 | 8,000.00 | 80.00 |
5年以上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合计 | 175,929.26 | 29,915.0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43,708.00 | 32,708.00 |
保证金 | 15,000.00 | |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 65,398.00 | 60,349.00 |
代扣代缴社保 | 66,823.26 | 66,146.43 |
备用金 | 17,200.00 | |
合计 | 175,929.26 | 191,403.43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867.9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本公司员工 | 住房公积金 | 65,398.00 | 1年以内 | 37.17 | 3,269.90 |
本公司员工 | 社会保险金 | 66,823.26 | 1年以内 | 37.98 | 3,341.17 |
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 | 19,708.00 | 3-4年 | 11.20 | 9,854.00 |
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 | 15,000.00 | 4年以上 | 8.53 | 13,000.00 |
江苏省双阳化工有限公司 | 押金 | 9,000.00 | 1年以内 | 5.12 | 450.00 |
合计 | / | 175,929.26 | / | 100.00 | 29,915.07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106,005.44 | 21,106,005.44 | 18,817,682.17 | 18,817,682.17 | ||
在产品 | 4,250,329.08 | 4,250,329.08 | 5,942,222.37 | 5,942,222.37 | ||
库存商品 | 21,463,018.48 | 71,889.34 | 21,391,129.14 | 21,337,089.97 | 21,337,089.9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包装物 | 185,722.94 | 185,722.94 | 235,245.64 | 235,245.64 | ||
合计 | 47,005,075.94 | 71,889.34 | 46,933,186.60 | 46,332,240.15 | 46,332,240.15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71,889.34 | 71,889.3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71,889.34 | 71,889.3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财产品 | 373,737,797.44 | 330,193,972.60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 242,192.13 | 1,010,808.34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661,535.80 | 6,289.27 |
预交税金 | 259,996.64 | |
合计 | 374,901,522.01 | 331,211,070.21 |
其他说明无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
按成本计量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
深圳市森日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4.29 | |||||||
合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5,921,135.16 | 137,478,830.7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35,921,135.16 | 137,478,830.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9,465,199.87 | 72,445,477.35 | 3,561,279.27 | 8,088,255.15 | 183,560,211.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4,792.58 | 9,309,792.08 | 530,196.61 | 232,260.77 | 11,647,042.04 |
(1)购置 | 1,574,792.58 | 9,309,792.08 | 530,196.61 | 232,260.77 | 11,647,042.04 |
(2)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0,445.00 | 22,312.00 | 242,757.00 | ||
(1)处置或报废 | 220,445.00 | 22,312.00 | 242,757.00 | ||
4.期末余额 | 101,039,992.45 | 81,755,269.43 | 3,871,030.88 | 8,298,203.92 | 194,964,496.6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425,920.46 | 23,572,311.53 | 2,098,055.40 | 3,985,093.52 | 46,081,380.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90,421.11 | 6,895,236.09 | 422,969.91 | 1,083,530.65 | 13,192,157.76 |
(1)计提 | 4,790,421.11 | 6,895,236.09 | 422,969.91 | 1,083,530.65 | 13,192,157.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9,422.75 | 20,754.40 | 230,177.15 | ||
(1)处置或报废 | 209,422.75 | 20,754.40 | 230,177.15 | ||
4.期末余额 | 21,216,341.57 | 30,467,547.62 | 2,311,602.56 | 5,047,869.77 | 59,043,361.5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823,650.88 | 51,287,721.81 | 1,559,428.32 | 3,250,334.15 | 135,921,135.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039,279.41 | 48,873,165.82 | 1,463,223.87 | 4,103,161.63 | 137,478,830.7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9,190,056.04 | 4,646,051.67 | 4,544,004.37 | ||
机器设备 | 11,464,556.35 | 9,455,124.08 | 2,009,432.27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8,604,660.72 | 84,905.6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8,604,660.72 | 84,905.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及工程化实验装置项目(三车间生产设备及中试车间设备) | 28,604,660.72 | 28,604,660.72 | 84,905.66 | 84,905.66 | ||
合计 | 28,604,660.72 | 28,604,660.72 | 84,905.66 | 84,905.6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6000吨/年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及工程化实验装置项目(三车间生产设备及中试车间设备) | 2,733.00 | 8.49 | 2,851.98 | 2,860.47 | 104.66 | 100.00 | 自筹与补助 | |||||
合计 | 2,733.00 | 8.49 | 2,851.98 | 2,860.4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管理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413,085.15 | 3,999,958.75 | 494,786.33 | 32,907,830.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8,413,085.15 | 3,999,958.75 | 494,786.33 | 32,907,830.2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60,474.50 | 3,954,126.18 | 462,099.64 | 7,976,700.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0,805.60 | 45,832.57 | 19,054.35 | 625,692.52 | |
(1)计提 | 560,805.60 | 45,832.57 | 19,054.35 | 625,692.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121,280.10 | 3,999,958.75 | 481,153.99 | 8,602,392.8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91,805.05 | 13,632.34 | 24,305,437.3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852,610.65 | 45,832.57 | 32,686.69 | 24,931,129.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245,355.24 | 482,753.29 | 2,538,052.43 | 379,507.8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2,736.08 | 16,910.41 | 80,515.50 | 12,077.33 |
可抵扣亏损 | ||||
股权激励费用 | 1,026,600.00 | 153,990.00 | ||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 | 815,756.50 | 122,363.48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794,621.66 | 1,169,193.26 | 7,551,354.20 | 1,132,703.13 |
合计 | 12,995,069.48 | 1,945,210.44 | 10,169,922.13 | 1,524,288.3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6,959,366.00 | |
合计 | 6,959,366.00 |
其他说明:
无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7,417,810.00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7,417,81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39,093,000.00 | 41,059,000.00 |
应付账款 | 22,546,567.01 | 22,670,178.32 |
合计 | 61,639,567.01 | 63,729,178.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9,093,000.00 | 41,059,000.00 |
合计 | 39,093,000.00 | 41,059,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辅材料款 | 20,884,311.96 | 20,531,916.04 |
应付包装材料款 | 1,662,255.05 | 2,138,262.28 |
合计 | 22,546,567.01 | 22,670,178.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24,646.28 | 2,704,558.64 |
1年 以上 | 25,301.06 | 325,214.52 |
合计 | 1,649,947.34 | 3,029,773.1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340,052.34 | 19,485,208.08 | 19,451,059.32 | 4,374,201.1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77,937.06 | 1,477,937.06 | ||
三、辞退福利 | 22,775.00 | 22,775.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340,052.34 | 20,985,920.14 | 20,951,771.38 | 4,374,201.1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231,268.29 | 16,438,945.82 | 16,393,092.34 | 4,277,121.77 |
二、职工福利费 | 1,168,643.29 | 1,168,643.29 | ||
三、社会保险费 | 808,017.65 | 808,017.6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94,407.89 | 694,407.89 | ||
工伤保险费 | 52,982.86 | 52,982.86 | ||
生育保险费 | 60,626.90 | 60,626.90 | ||
四、住房公积金 | 736,216.00 | 736,21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8,784.05 | 333,385.32 | 345,090.04 | 97,079.3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340,052.34 | 19,485,208.08 | 19,451,059.32 | 4,374,201.1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40,036.83 | 1,440,036.83 | ||
2、失业保险费 | 37,900.23 | 37,900.2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1,477,937.06 | 1,477,937.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9%、0.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7,511.13 | 659,733.5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9,965.45 | 1,430,723.68 |
个人所得税 | 45,479.85 | 81,093.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923.12 | 162,463.68 |
教育费附加 | 18,516.55 | 116,045.51 |
房产税 | 227,489.53 | 201,389.86 |
土地使用税 | 108,185.86 | 108,074.51 |
契税 | 94,272.18 | |
合计 | 673,071.49 | 2,853,796.45 |
其他说明:
无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9,859.51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568,316.03 | 4,242,329.75 |
合计 | 19,568,316.03 | 4,252,189.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859.51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9,859.51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及设备费 | 5,557,780.91 | 1,386,382.06 |
运杂费 | 2,791,685.76 | 1,785,894.9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 | 9,810,080.00 | |
其他 | 1,408,769.36 | 1,070,052.72 |
合计 | 19,568,316.03 | 4,242,329.7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 | 1,105,337.95 | 未结算 |
陕西凯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98,416.41 | 未结算 |
南京科纳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 51,746.00 | 未结算 |
北京中坤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 | 未结算 |
南京互赞广告有限公司 | 10,000.00 | 未结算 |
无锡市赛博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 7,565.00 | 未结算 |
合计 | 1,393,065.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551,354.20 | 1,000,000.00 | 756,732.54 | 7,794,621.66 | 收到及摊销政府补助 |
合计 | 7,551,354.20 | 1,000,000.00 | 756,732.54 | 7,794,621.6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 |
金额 | 收益相关 | ||||||
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111,100.00 | 888,900.00 | 205,378.34 | 7,794,621.66 | 与资产相关 | ||
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40,254.20 | 111,100.00 | 551,354.2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000,000.00 | 948,000.00 | 948,000.00 | 100,948,000.00 |
其他说明:
本年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48,000.00股,公司共收到投资款9,810,080.00元,其中计入股本94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8,862,080.00元。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14,956,949.20 | 8,862,080.00 | 323,819,029.2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23,147.45 | 1,423,147.45 | ||
合计 | 314,956,949.20 | 10,285,227.45 | 325,242,176.6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限制性股票授予增加资本公积8,862,080.00元,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增加资本公积1,423,147.45元。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授予限制性股票就回购义务确认的库存股 | 9,810,080.00 | 9,810,080.00 | ||
合计 | 9,810,080.00 | 9,810,08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978,258.71 | 2,293,144.32 | 38,271,403.0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5,978,258.71 | 2,293,144.32 | 38,271,403.0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7,385,455.33 | 230,488,379.7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7,385,455.33 | 230,488,379.7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823,561.44 | 50,574,345.7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293,144.32 | 2,677,270.1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000,000.00 | 21,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9,915,872.45 | 257,385,455.3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5,132,729.33 | 216,362,328.08 | 297,979,055.86 | 196,114,172.17 |
其他业务 | 10,032,808.95 | 8,643,544.06 | 3,273,975.84 | 2,945,121.28 |
合计 | 305,165,538.28 | 225,005,872.14 | 301,253,031.70 | 199,059,293.45 |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5,891.08 | 927,925.62 |
教育费附加 | 397,065.04 | 662,804.0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93,626.03 | 805,559.52 |
土地使用税 | 432,533.28 | 432,298.04 |
车船使用税 | 5,910.00 | 5,713.80 |
印花税 | 88,494.80 | 230,816.92 |
合计 | 2,273,520.23 | 3,065,117.94 |
其他说明:
无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杂费 | 7,718,021.39 | 9,624,568.92 |
职工薪酬 | 3,806,101.52 | 3,196,486.58 |
差旅费 | 697,769.90 | 671,965.16 |
市场拓展费 | 1,180,207.38 | 1,172,724.73 |
交际应酬费 | 577,081.60 | 683,792.49 |
车辆营运费 | 123,784.61 | 117,628.96 |
办公费 | 65,146.69 | 52,257.41 |
折旧费 | 201,795.84 | 154,855.62 |
其他费用 | 155,242.15 | 129,810.90 |
合计 | 14,525,151.08 | 15,804,090.77 |
其他说明:
无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59,457.29 | 5,121,061.23 |
折旧及摊销 | 4,494,753.13 | 2,756,687.96 |
地方规费 | 90,323.73 | 77,252.27 |
交际应酬费 | 317,992.15 | 451,245.70 |
董事会费 | 199,999.98 | 186,830.00 |
咨询顾问费 | 1,804,096.08 | 736,716.10 |
上市费用 | 2,807,512.34 | |
绿化清洁费 | 95,596.35 | 128,457.79 |
车辆营运费 | 342,212.08 | 326,007.81 |
差旅费 | 367,206.48 | 355,083.25 |
办公费 | 252,161.41 | 226,432.38 |
其他费用 | 1,547,043.63 | 1,282,191.10 |
合计 | 15,270,842.31 | 14,455,477.93 |
其他说明:
无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947,340.03 | 9,289,610.85 |
直接投入 | 7,998,844.56 | 6,520,268.57 |
折旧与摊销 | 2,125,087.44 | 2,066,143.69 |
其他支出 | 1,709,596.85 | 800,980.68 |
合计 | 21,780,868.88 | 18,677,003.79 |
其他说明:
无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46,238.12 | 828,713.88 |
减:利息收入 | -1,350,661.49 | -1,053,917.01 |
资本化利息 | ||
汇兑损益 | -941,494.67 | 2,161,613.19 |
减:资本化汇兑损益 | ||
其他 | 209,696.34 | 220,234.81 |
合计 | -1,836,221.70 | 2,156,644.87 |
其他说明:
无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669,413.47 | -177,452.44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71,889.34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741,302.81 | -177,452.44 |
其他说明:
无
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456,593.24 | 1,574,566.50 |
合计 | 2,456,593.24 | 1,574,566.50 |
其他说明:
无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理财产品收益 | 15,579,294.13 | 8,166,866.88 |
合计 | 15,579,294.13 | 8,166,866.88 |
其他说明:
无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0,427.58 | 44,765.81 |
合计 | 20,427.58 | 44,765.81 |
其他说明:
无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00.00 | ||
合计 | 2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551.12 | 826.47 | 5,551.1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罚款、滞纳金 | 3,983.97 | 1,775.78 | 3,983.97 |
合计 | 9,535.09 | 2,602.25 | 9,535.09 |
其他说明:
无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048,343.07 | 7,761,106.4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20,922.12 | -338,799.81 |
合计 | 4,627,420.95 | 7,422,306.6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5,450,982.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817,647.3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0,562.6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5,857.1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1,082.7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2,184,889.35 |
所得税费用 | 4,627,420.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350,661.49 | 1,053,917.01 |
政府补助 | 2,699,860.70 | 9,125,920.7 |
往来款、备用金 | 413,187.83 | 677,635.05 |
其他 | 461,374.00 | 404,139.55 |
合计 | 4,925,084.02 | 11,261,612.3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杂费 | 6,710,505.19 | 11,017,114.08 |
差旅费 | 1,067,770.46 | 1,225,221.64 |
上市费用 | 2,936,042.59 | |
交际应酬费 | 895,073.75 | 1,135,038.19 |
市场拓展费 | 1,180,207.38 | 1,172,724.73 |
办公费 | 317,308.10 | 723,428.88 |
咨询顾问费 | 1,804,096.08 | 780,919.07 |
银行手续费 | 209,696.34 | 220,234.81 |
董事会费 | 199,999.98 | 186,830.00 |
往来款、备用金等 | 740,000.00 | |
车辆营运费 | 496,928.16 | 443,636.77 |
其他 | 4,602,628.60 | 4,966,474.59 |
合计 | 17,484,214.04 | 25,547,665.3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 15,937,597.42 | 8,439,822.30 |
收回理财产品 | 969,000,000.00 | 530,000,000.00 |
合计 | 984,937,597.42 | 538,439,822.3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理财产品 | 1,012,000,000.00 | 860,000,000.00 |
合计 | 1,012,000,000.00 | 86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PO项目中介机构费用 | 12,526,500.00 | |
合计 | 12,526,5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823,561.44 | 50,574,345.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41,302.81 | -177,452.4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192,157.76 | 12,744,861.97 |
无形资产摊销 | 625,692.52 | 704,083.9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427.58 | -44,765.8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51.12 | 826.4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0,489.45 | 1,871,710.5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579,294.13 | -8,166,866.8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0,922.12 | -338,799.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2,835.79 | -11,392,650.2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79,786.86 | -15,824,454.8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 -7,133,780.67 | 23,553,115.39 |
“-”号填列) | ||
其他 | 243,267.46 | 7,551,354.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84,975.41 | 61,055,308.1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5,748,802.56 | 160,375,068.5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0,375,068.50 | 187,888,176.0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626,265.94 | -27,513,107.5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5,748,802.56 | 160,375,068.50 |
其中:库存现金 | 2,602.8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5,746,199.70 | 160,375,068.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748,802.56 | 160,375,068.5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727,9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1,727,9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172,189.15 | 6.8632 | 14,908,168.59 |
欧元 | 392,415.36 | 7.8473 | 3,079,401.06 |
港币 | |||
英镑 | 300.00 | 8.6762 | 2,602.86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481,855.90 | 6.8632 | 17,033,473.32 |
欧元 | 673,945.50 | 7.8473 | 5,288,652.51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应付账款 | |||
美元 | 689.00 | 6.8632 | 4,734.92 |
人民币 |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91,669.62 | 6.8632 | 629,146.94 |
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17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江苏省著名商标奖励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上市补助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17年科技发展计划补助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2016年科技发展计划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南京市2018年度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18年省知识产权高质量B类专利资助资金 | 4,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 |
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17年度省市专利资助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2017年新培育高企市级奖励资金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2018南京市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 | 7,528.78 | 其他收益 | 7,528.78 |
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756,732.54 |
2016年清洁生产补助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2017年度稳岗补贴 | 36,356.92 | 其他收益 | 36,356.92 |
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 | 256,000.00 | 其他收益 | 256,000.00 |
2018年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券 | 198,975.00 | 其他收益 | 198,975.00 |
2016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 | 27,000.00 | 其他收益 | 27,000.00 |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资金补助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化工产品研发、制造、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MAYSTA INTERNATIONAL LTD | 英国 | 英国 | 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第十一节第六项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英镑有关,除本公司以美元、欧元、英镑进行部分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18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英镑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 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其中:美元 | 2,172,189.15 | 1,941,591.02 |
欧元 | 392,415.36 | |
英镑 | 300.00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481,855.90 | 1,698,517.35 |
项 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欧元 | 673,945.50 | 144,538.0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689.00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91,669.62 | 49,300.48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外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往来款项 | 对人民币升值1% | -396,784.23 | -396,784.23 | -243,410.93 | -243,410.9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往来款项 | 对人民币贬值1% | 396,784.23 | 396,784.23 | 243,410.93 | 243,410.93 |
2、信用风险
2018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1)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2)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分析,包括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所考虑的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二)金融资产转移
本年度,本公司累计向银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0.00元(上年度:人民币0.00元)。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研发、生产、销售液体硅橡胶、液体硅橡胶制品、皮革涂层剂(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 | 15,000.00 | 52.98% | 52.9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德美集团成立于2007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黄冠雄先生,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海尾居委会广珠公路边,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000万元。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仅对下属控股企业的股权进行管理,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冠雄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一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79.14 | 361.0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948,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为10.46元/股与8.34元/股,合同剩余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2日、2021年10月10日。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流通股的市场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作出,在确定该估计时,考虑了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业绩达标程度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23,147.4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423,147.45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18年4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核心员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97.00万股,预留18.00万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0.62元。
2018年5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首次授予权益的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97.00 万股调整为89.80 万股;由于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60元(含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10.46元,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
2018 年9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18.00万股根据实际授予情况调整为5.00万股,授予2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8.34元/股,授予日为2018年9月5日。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3,123,24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3,123,240.00 |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50,000.00 | 1,035,070.72 |
应收账款 | 20,496,573.23 | 15,498,976.51 |
合计 | 20,746,573.23 | 16,534,047.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0,000.00 | 1,035,070.7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50,000.00 | 1,035,070.72 |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56,4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956,400.00 |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837,284.85 | 100.00 | 1,340,711.62 | 6.14 | 20,496,573.23 | 16,578,022.64 | 100.00 | 1,079,046.13 | 6.51 | 15,498,976.51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21,837,284.85 | / | 1,340,711.62 | / | 20,496,573.23 | 16,578,022.64 | / | 1,079,046.13 | / | 15,498,976.51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164,437.45 | 1,058,221.88 | 5.00 |
1至2年 | 5,147.40 | 514.74 | 10.00 |
2至3年 | 368,950.00 | 110,685.00 | 3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5,700.00 | 112,850.00 | 50.00 |
4至5年 | 73,050.00 | 58,44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21,837,284.85 | 1,340,711.6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61,665.4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9,875.00 | 66,458.33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5,298.40 | 66,100.29 |
合计 | 105,173.40 | 132,558.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39,875.00 | 66,458.33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39,875.00 | 66,458.33 |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8,735.16 | 100.00 | 3,436.76 | 5.00 | 65,298.40 | 74,105.57 | 100.00 | 8,005.28 | 10.80 | 66,100.2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68,735.16 | / | 3,436.76 | / | 65,298.40 | 74,105.57 | / | 8,005.28 | / | 66,100.2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68,735.16 | 3,436.76 | 5.00 |
1至2年 | 10.00 | ||
2至3年 | 3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68,735.16 | 3,436.7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 29,664.00 | 26,224.00 |
代扣代缴社保 | 30,071.16 | 27,681.57 |
押金 | 9,000.00 | 13,000.00 |
备用金 | 7,200.00 | |
合计 | 68,735.16 | 74,105.57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568.5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本公司员工 | 住房公积金 | 29,664.00 | 1年以内 | 43.16 | 1,483.20 |
本公司员工 | 社会保险 | 30,071.16 | 1年以内 | 43.75 | 1,503.56 |
江苏省双阳化工有限公司 | 押金 | 9,000.00 | 1年以内 | 13.09 | 450.00 |
合计 | / | 68,735.16 | / | 100.00 | 3,436.76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2,201,974.00 | 182,201,974.00 | 180,489,300.00 | 180,489,3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82,201,974.00 | 182,201,974.00 | 180,489,300.00 | 180,489,3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9,489,300.00 | 712,674.00 | 180,201,974.00 | |||
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2,000,000.00 | |||
合计 | 180,489,300.00 | 1,712,674.00 | 182,201,974.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2,623,338.73 | 89,183,433.41 | 126,147,782.48 | 77,082,854.11 |
其他业务 | 13,699,393.13 | 10,234,062.44 | 8,083,912.05 | 5,751,834.36 |
合计 | 136,322,731.86 | 99,417,495.85 | 134,231,694.53 | 82,834,688.47 |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理财产品收益 | 15,465,026.87 | 8,166,866.88 |
合计 | 15,465,026.87 | 8,166,866.88 |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427.5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56,593.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5,579,294.13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35.0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2,707,614.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5,339,165.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7 | 0.41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4 | 0.25 | 0.2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孙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