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01证券简称:长方集团披露日期: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子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英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盛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27,200,539.45 | 394,352,792.48 | -17.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66,979.88 | 2,133,169.37 | -309.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273,703.43 | -1,354,331.82 | -215.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6,030,805.74 | 14,801,254.18 | -1,424.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7 | 0.0027 | -31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7 | 0.0027 | -3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1% | 0.38% | -0.5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726,615,386.90 | 3,805,279,484.77 | -2.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61,064,835.14 | 2,165,531,815.02 | -0.2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326,435.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813,041.6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033,055.6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980.4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6,978.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93,979.44 | |
合计 | -193,276.4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LED行业作为新兴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逐步下降,LED照明市场的发展前景尤其广阔。受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市场规模快速成长和扩大,行业内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且将不断会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进入LED行业,逐步参与到LED照明市场的竞争中来,行业竞争中短期内将日趋激烈,公司的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现已成长为行业内龙头企业之一,康铭盛离网照明业务也发展迅速,居于细分市场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针对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力度,顺应市场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致力于满足并引领市场需求。同时,不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跟进了解并熟练掌握客户需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人才风险公司属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动力和保障,人力资源的持续开发是公司培育持久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发展需要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为此,公司在借鉴国内外成长期企业成功经验和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员工考核、晋升、培训和奖惩激励机制,并建立了特殊人才引进机制,以吸引、留住、用好高层次人才。
3、管理风险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生产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系统,引进科学管理方法,逐步引入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组织机构和公司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同时,公司通过良好的薪酬福利制度、股权激励等持续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并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离网照明业务海外开拓风险
离网照明产品的海外市场需求旺盛,但当地市场的社会稳定、货币政策、消费者购买力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当地市场出现社会混乱、货币贬值、民众购买力下降等风险,可能对公司海外离网照明业务的拓展计划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优化市场布局,采用金融工具提高控制汇率风险能力,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提升公司管理相应风险的能力。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78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邓子长 | 境内自然人 | 21.02% | 166,112,608 | 124,584,456 | 质押 | 165,490,000 | |
邓子权 | 境内自然人 | 11.18% | 88,360,679 | 66,270,509 | 质押 | 85,000,000 | |
邓子华 | 境内自然人 | 5.65% | 44,675,680 | 质押 | 44,670,000 | ||
李迪初 | 境内自然人 | 5.31% | 41,949,552 | 41,949,552 | 质押 | 41,930,000 | |
邓子贤 | 境内自然人 | 3.73% | 29,442,241 | 质押 | 29,440,000 |
安信基金-浦发银行-安信基金明华信德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国有法人 | 3.14% | 24,822,413 | ||||||
李映红 | 境内自然人 | 2.31% | 18,265,116 | 18,265,116 | 质押 | 17,115,000 | |||
聂卫 | 境内自然人 | 2.03% | 16,057,245 | 16,057,245 | 质押 | 16,050,00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5% | 15,389,339 | ||||||
安信基金-浦发银行-安信基金易德资本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国有法人 | 1.87% | 14,799,9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邓子华 | 44,675,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75,680 | ||||||
邓子长 | 41,528,1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528,152 | ||||||
邓子贤 | 29,442,24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42,241 | ||||||
安信基金-浦发银行-安信基金明华信德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 24,822,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22,413 | ||||||
邓子权 | 22,090,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90,17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389,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89,339 | ||||||
安信基金-浦发银行-安信基金易德资本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4,79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99,900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霞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1,048,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48,966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之信23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104,6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04,681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之信16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9,29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90,6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迪初、李映红、聂卫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邓子长 | 111,883,205 | 111,883,20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锁 | ||
邓子长 | 12,701,251 | 12,701,251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8 年 6 月 12 日)后解锁 | ||
邓子权 | 72,200,000 | 5,929,491 | 66,270,509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锁 | |
李迪初 | 41,949,552 | 41,949,552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8 年 6 月 12 日)后解锁 | ||
李映红 | 18,265,116 | 18,265,116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8 年 6 月 12 日)后解锁 | ||
聂卫 | 16,057,245 | 16,057,245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8 年 6 月 12 日)后解锁 | ||
杨文豪 | 715,565 | 715,565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8 年 6 月 12 日)后解锁 | ||
牛文超 | 662,376 | 662,376 | 高管锁定股 | 按离任高管规定解锁 | ||
李海俭 | 357,782 | 357,782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8 年 6 月 12 日)后解锁 | ||
高管锁定股 | 46,200 | 46,2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25%解锁 |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4,407,858 | 4,407,858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8 年 6 月 12 日)后解锁 | ||
合计 | 279,246,150 | 5,929,491 | 0 | 273,316,659 | -- |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213.87%,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2.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80.02%,主要是报告期内赎回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3.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113.61%, 主要是主要是报告期内长方大楼及康铭盛工程投入增加所致;4、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450.84%,主要是报告期内临时借入经营周转金所致;二、利润表项目1.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8.43%,主要是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增加所致;2.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88.86%,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3.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1.23%,主要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4.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715.81%,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5.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9.10%,主要是在报告期内计核算政策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8.75%,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81.3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3.4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材料款增加及应付票据到期付款所致;4、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47.49%,主要是报告期内需要支付的税款减少所致;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1.23%,主要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5.78%,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87.42%,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长方大楼工程款增加所致;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78.0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银行承兑保证金增加所致;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1.21%,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较上期减少所致;10、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77.47%,主要是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7,200,539.45元,较上年同期394,352,792.48元减少17.03%;营业利润2,987,024.05元,较上年同期6,570,027.65元下降54.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66,979.88元,较上年同期2,133,169.37元下降309.41%。
报告期内,公司理财投资收益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对部分生产效率低下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采购额占比(%) |
第一名 | 10,102,490.00 | 4.74 |
第二名 | 9,843,107.95 | 4.61 |
第三名 | 8,089,749.01 | 3.79 |
第四名 | 6,488,693.04 | 3.04 |
第五名 | 5,947,350.40 | 2.79 |
合计 | 40,471,390.40 | 18.97 |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总销售额比例(%) |
第一名 | 14,915,692.98 | 4.63 |
第二名 | 12,151,446.18 | 3.77 |
第三名 | 9,540,999.41 | 2.96 |
第四名 | 9,209,890.85 | 2.86 |
第五名 | 9,183,052.30 | 2.85 |
合计 | 55,001,081.72 | 17.08 |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发挥在LED封装和离网照明领域的行业经验、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继续巩固行业地位,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光源封装业务与离网照明业务的协同。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详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8月22日,公司与北京环球艺盟国际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自《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就相关交易事项的细节进行沟通、协商,但未能就合作的部分具体问题达成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终止《合作框架协议》。终止《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2、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与李迪初、李映红、聂卫等共29名自然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李
迪初、李映红、聂卫等共29名自然人持有的康铭盛35.7454%的股权。
3、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坪山工业园的议案》,公司拟向深圳市坪山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售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3号路(宗地编号:G13115-0102)的长方集团坪山工业园。
4、2018年3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以下简称“邓氏兄弟”)与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谷”)、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旺资本”)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邓氏兄弟、鑫旺资本分别与南昌光谷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南昌光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敏,南昌光谷和鑫旺资本为一致行动人。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7年12月09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出售坪山工业园的公告》、《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7年12月13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7年12月28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2018年03月28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权激励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 | 关于放弃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 1、自本人收到标的股份全部股份转让款之日起,就本人持有的除委托股份之外的其他长方集团股份,本人同意放弃该等股份项下参加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该等股份后续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的获配股份项下参加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快的权利亦自动放弃: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不谋求或协助第三方谋求获得长方集团实际控制权;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不单独或与任何第三方协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致行动人协议等)对光谷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形成任何形式的威胁:如有必要,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对光谷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提供支持。 | 2018年03月27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
南昌光谷、王敏、鑫旺资本、世纪洪城、潘晓峰 | 关于本次交易资金来源的说明与承诺 | 本次交易中,南昌光谷、鑫旺资本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将通过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等提供借款的形式取得。 南昌光谷/王敏/鑫旺资本/世纪洪城/潘晓峰承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 2018年03月27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 |
诺。 | |||||
南昌光谷、王敏、鑫旺资本、世纪洪城、潘晓峰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长方集团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保证长方集团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长方集团的控制之下,并为长方集团独立拥有和运营。 3、保证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长方集团的资金、资产;不以长方集团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长方集团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合伙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保证长方集团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向长方集团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长方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长方集团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长方集团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长方集团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联企业兼职。 4、保证长方集团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长方集团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长方集团的资金使用调度。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长方集团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长方集团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长方集团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长方集团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避免与长方集团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4、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在与长方集团进 | 2018年03月27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长方集团及其子公司。 | |||||
南昌光谷、王敏、鑫旺资本、世纪洪城、潘晓峰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在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及晶合光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在充分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职责且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及晶合光电的主营业务特点合理规划各自的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两家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产生同业竞争。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合伙企业/本企业/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4、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再新增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 5、在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2018年03月27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
南昌光谷、王敏、鑫旺资本、世纪洪城、潘晓峰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保证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保证将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的义务,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2018年03月27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3、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本企业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在长方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李迪初、李映红、聂卫、彭立新、廖聪奇、陶正佳、李细初、聂向红、聂国春、肖业芳、严治国、刘焰军、聂国光、黄慧仪、樊孟珍、毛娟、刘健民、李光、邹冬强、金亮奇、张富裕、李伟伟、张平、陈红、郭广群、彭长水、谢天友、张哲、孙志豪29名交易对方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长方集团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股份由于长方集团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如依据本人与长方集团签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需要实施盈利预测补偿的,该补偿所涉及的股份可以根据长方集团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转让给长方集团或其指定方。 3、股份锁定期36个月届满后,如依据本人与长方集团签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需要实施盈利预测补偿或减值补偿的,须在完成相关补偿后才能自行转让。 4、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14年06月18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
邓子长、杨文豪、李海俭、牛文超、李戈5名认购对象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本人本次认购的长方集团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由于长方集团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2014年06月18日 | |||
李迪初、李映红、聂卫三名交易对方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该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的经营业务均系通过康铭盛及其子公司进行的,没有在与长方集团或康铭盛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其他任何经营实体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与康铭盛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本人作为长方集团的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不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长方集团及康铭盛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长方集团及康铭盛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长方集团及康铭盛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长方 | 2014年06月18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集团及康铭盛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4、如因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长方集团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1月24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上市前的股东 | 关于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华先生、邓子贤先生承诺:如因有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补缴或被追缴整体变更时全体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或因公司当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本人将按照整体变更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公司补缴(被追缴)的上述个人所得税款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如有部分公司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因任何原因导致其没有及时缴纳因公司整体变更涉及的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本人承担连带责任;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保证确认的真实性,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确认不真实,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2、除上述四名股东外,公司其他31名股东均承诺:如因有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补缴或被追缴整体变更时全体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或因公司当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本人将按照整体变更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公司补缴(被追缴)的上述个人所得税款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 | 2011年01月24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华先生、邓子贤先生及公司股东林长春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长方集团相同业务的情形。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长方集团股权的期间内,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长方集团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长方集团将不可避免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应:(1)及时转让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上述业务,长方集团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或(2)及时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2011年01月24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及时终止上述业务。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应赔偿长方集团及长方集团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函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法定期间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11年01月24日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268.8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18.1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834.3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414.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0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 | 是 | 54,268.87 | 44,434.56 | 5,585.27 | 11,176.48 | 25.15% | 31.43 | 690.85 | 是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1,000 | 21,000 | 20,976.82 | 99.89% | 是 | 否 | ||||
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 | 否 | 0 | 9,834.31 | 2,232.88 | 3,261.37 | 33.16%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5,268.87 | 75,268.87 | 7,818.15 | 35,414.67 | -- | -- | 31.43 | 690.8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否 | 0 | 0 | 0 | 0 | 0.00% | |||||
合计 | -- | 75,268.87 | 75,268.87 | 7,818.15 | 35,414.67 | -- | -- | 31.43 | 690.8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10 月 27 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7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6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 28,576.00 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688,036.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599,670.57元,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911,633.90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6,624,324.17 | 488,483,461.4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876,126.88 | 21,360,475.00 |
应收账款 | 520,763,053.39 | 418,458,027.67 |
预付款项 | 40,568,112.59 | 12,924,977.3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350,215.64 | 11,040,834.8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43,636,574.31 | 392,690,399.78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925,926.53 | 325,024,998.94 |
流动资产合计 | 1,592,744,333.51 | 1,669,983,175.0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228,084,821.10 | 233,312,491.61 |
固定资产 | 1,189,159,085.10 | 1,224,341,411.55 |
在建工程 | 61,042,057.08 | 28,576,933.83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3,670,897.59 | 117,179,965.4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83,414,612.17 | 383,414,612.17 |
长期待摊费用 | 5,559,926.01 | 6,249,733.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859,068.43 | 47,722,654.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080,585.91 | 94,498,507.0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33,871,053.39 | 2,135,296,309.72 |
资产总计 | 3,726,615,386.90 | 3,805,279,484.7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6,417,044.67 | 543,555,636.3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2,221,995.69 | 368,164,557.96 |
应付账款 | 257,099,442.06 | 306,890,007.11 |
预收款项 | 15,452,730.05 | 17,007,806.9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447,217.16 | 19,398,589.32 |
应交税费 | 18,190,164.34 | 17,355,873.36 |
应付利息 | 576,163.76 | 660,020.18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9,463,536.00 | 10,795,051.81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9,537.61 | 956,589.57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04,837,831.34 | 1,284,784,132.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157,326.26 | 6,404,620.58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214,875.00 | 214,875.00 |
递延收益 | 40,204,014.34 | 41,137,578.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08,641.37 | 3,425,473.5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584,856.97 | 51,182,548.07 |
负债合计 | 1,254,422,688.31 | 1,335,966,680.6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90,108,769.00 | 790,108,76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41,068,221.51 | 1,141,068,221.5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652,251.51 | 27,652,251.5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02,235,593.12 | 206,702,573.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61,064,835.14 | 2,165,531,815.02 |
少数股东权益 | 311,127,863.45 | 303,780,989.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72,192,698.59 | 2,469,312,804.1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26,615,386.90 | 3,805,279,484.77 |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英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盛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0,054,929.64 | 208,836,943.7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376,126.88 | 15,330,475.00 |
应收账款 | 173,809,070.40 | 175,181,934.03 |
预付款项 | 17,690,081.77 | 8,822,261.20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55,428,486.84 | 453,177,805.62 |
存货 | 257,793,245.49 | 219,865,402.25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647,766.10 | 293,978,870.05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9,799,707.12 | 1,375,193,691.93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43,000,000.00 | 843,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93,349,872.91 | 95,925,677.27 |
固定资产 | 460,583,484.06 | 498,381,598.99 |
在建工程 | 42,506,494.77 | 22,307,545.09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082,498.87 | 28,494,716.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514,426.25 | 30,441,244.1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6,533,351.30 | 90,527,046.3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96,570,128.16 | 1,609,077,828.58 |
资产总计 | 2,936,369,835.28 | 2,984,271,520.5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6,417,044.67 | 437,858,138.4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8,127,825.69 | 223,577,808.96 |
应付账款 | 143,367,382.29 | 188,222,503.43 |
预收款项 | 15,418,968.37 | 3,912,004.43 |
应付职工薪酬 | 5,479,730.86 | 4,616,056.92 |
应交税费 | 417,041.61 | 403,348.79 |
应付利息 | 576,163.76 | 660,020.18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67,846,905.98 | 113,747,836.55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37,651,063.23 | 972,997,717.7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214,875.00 | 214,875.00 |
递延收益 | 19,066,979.02 | 19,851,900.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281,854.02 | 20,066,775.34 |
负债合计 | 956,932,917.25 | 993,064,493.0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90,108,769.00 | 790,108,76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04,534,373.05 | 1,104,534,373.0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652,251.51 | 27,652,251.51 |
未分配利润 | 57,141,524.47 | 68,911,633.9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79,436,918.03 | 1,991,207,027.4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36,369,835.28 | 2,984,271,520.5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27,200,539.45 | 394,352,792.48 |
其中:营业收入 | 327,200,539.45 | 394,352,792.4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27,051,289.41 | 390,506,181.23 |
其中:营业成本 | 239,043,542.43 | 314,066,271.8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726,674.10 | 5,052,491.29 |
销售费用 | 6,623,652.33 | 7,827,679.72 |
管理费用 | 41,180,106.17 | 43,468,455.66 |
财务费用 | 12,843,336.44 | 8,106,815.79 |
资产减值损失 | 22,633,977.94 | 11,984,466.94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33,055.67 | 2,855,589.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30,366.63 | -132,172.64 |
其他收益 | 9,135,084.9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87,024.05 | 6,570,027.65 |
加:营业外收入 | 61,226.41 | 6,790,554.55 |
减:营业外支出 | 113,206.83 | 245.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35,043.63 | 13,360,336.64 |
减:所得税费用 | 55,149.14 | 1,508,436.4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79,894.49 | 11,851,900.1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79,894.49 | 11,851,900.1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66,979.88 | 2,133,169.37 |
少数股东损益 | 7,346,874.37 | 9,718,730.7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79,894.49 | 11,851,900.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66,979.88 | 2,133,169.3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346,874.37 | 9,718,730.7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057 | 0.002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057 | 0.002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英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盛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85,000,312.79 | 162,804,459.47 |
减:营业成本 | 69,554,503.30 | 145,789,028.22 |
税金及附加 | 374,651.16 | 1,591,783.44 |
销售费用 | 1,235,956.61 | 2,161,583.71 |
管理费用 | 13,633,069.32 | 11,039,250.01 |
财务费用 | 2,957,265.11 | 4,516,516.94 |
资产减值损失 | 7,465,440.18 | 1,970,143.22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08,651.29 | 2,855,589.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30,366.63 | |
其他收益 | 2,676,921.3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865,366.91 | -1,408,257.03 |
加:营业外收入 | 22,075.40 | 926,921.28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843,291.51 | -481,335.75 |
减:所得税费用 | -2,073,182.08 | -70,543.6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70,109.43 | -410,792.1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70,109.43 | -410,792.1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770,109.43 | -410,792.1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9,347,120.40 | 341,782,937.9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516,849.72 | 7,702,439.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57,548.67 | 3,057,339.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521,518.79 | 352,542,716.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1,749,574.63 | 238,324,736.8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396,034.67 | 55,216,499.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347,293.14 | 23,513,651.7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59,422.09 | 20,686,573.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2,552,324.53 | 337,741,462.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030,805.74 | 14,801,254.1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33,055.67 | 2,855,589.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00.00 | 165,83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8,760,000.00 | 373,07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2,800,055.67 | 376,091,419.0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329,683.84 | 19,250,498.9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8,39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3,719,683.84 | 19,250,498.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080,371.83 | 356,840,920.1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5,399,500.00 | 135,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290,731.00 | 57,295,578.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4,690,231.00 | 192,295,578.8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474,995.48 | 204,222,076.2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909,858.32 | 7,492,781.9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404,447.15 | 66,859,455.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789,300.95 | 278,574,314.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00,930.05 | -86,278,735.2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253,047.36 | -411,208.1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697,448.78 | 284,952,230.8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5,926,854.45 | 362,255,503.3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7,624,303.23 | 647,207,734.1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2,315,830.90 | 158,204,839.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139.0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0,536.57 | 862,657.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573,506.50 | 159,067,497.2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2,919,993.45 | 51,320,833.6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14,198,142.61 | 16,295,955.02 |
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51,318.72 | 9,378,761.3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62,464.12 | 3,104,168.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131,918.90 | 80,099,71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558,412.40 | 78,967,779.1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08,651.29 | 2,855,589.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8,760,000.00 | 397,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2,768,651.29 | 400,355,589.0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236,143.49 | 691,357.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390,000.00 | 43,9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626,143.49 | 44,591,357.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142,507.80 | 355,764,231.1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399,500.00 | 95,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728,408.30 | 42,517,514.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127,908.30 | 137,517,514.1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34,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43,911.32 | 4,994,851.0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275,997.15 | 30,485,241.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019,908.47 | 169,480,092.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07,999.83 | -31,962,578.3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698.22 | -31,392.8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0,670,397.01 | 402,738,039.1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378,403.64 | 171,713,898.6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048,800.65 | 574,451,937.84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