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35 公司简称:常熟汽饰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罗小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淼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其他√适用 □不适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6,433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就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
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8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目前,该项目的建设按照计划在稳步推进中。
2)收购一汽富晟部分股权事项: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共同通过支付现金人民币55,000万元收购参股公司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一汽富晟”)20%股权。其中,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27,500万元收购一汽富晟10%股权,罗小春先生支付现金人民币27,500万元收购一汽富晟10%股权。上市公司今后如认为一汽富晟仍有投资价值且具备收购该部分股权的条件,罗小春先生承诺将本次其收购的一汽富晟10%的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给常熟汽饰。关联董事罗小春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2018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签署了关于上述收购事项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各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并生效。
2018年3月8日,在交易各方完成上述收购事项相关资金交付及股权交割手续的基础上,一汽富晟本次股权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完成。自此,罗小春先生持有一汽富晟10%的股权;公司持有一汽富晟20%的股权,一汽富晟仍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36个月内,公司如认为一汽富晟仍有投资价值,且公司届时若具备收购股权的条件,罗小春先生承诺将本次其收购一汽富晟10%的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给公司。届时,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1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常熟汽饰、公司、CAIP | 指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常春 | 指 |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春常春 | 指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苏常春 | 指 | 江苏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芜湖常春 | 指 | 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饶常春 | 指 | 上饶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技术 | 指 | 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成都苏春 | 指 | 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凯得利回收 | 指 | 常熟市凯得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常源科技 | 指 | 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沈阳常春 | 指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天津常春 | 指 |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佛山常春 | 指 | 佛山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余姚常春 | 指 | 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德国代表处 | 指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驻德国代表处 |
常熟安通林 | 指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零部件 | 指 | 常熟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常熟安通林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安通林 | 指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长春安通林 | 指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北京安通林 | 指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是长春安通林的全资子公司。 |
成都安通林 | 指 | 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芜湖麦凯瑞 | 指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一汽富晟 | 指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长春派格 | 指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佛山派阁 | 指 | 佛山派阁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是长春派格的全资子公司。 |
沈阳派格 | 指 | 沈阳派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长春派格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派格 | 指 | 天津派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长春派格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格莱纳 | 指 | 天津格莱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沈阳格瑞纳 | 指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沈阳威特万 | 指 | 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
联新资本 | 指 |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得盈控股 | 指 | HarbourTreasureHoldingsLimited,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
中信资本 | 指 | 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源创投 | 指 | 宜兴江南天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开物投资 | 指 | 上海开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清科共成 | 指 | 上海清科共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清科共创 | 指 | 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春秋公司 | 指 | 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春夏公司 | 指 | 常熟春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博文创服 | 指 | 常熟博文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常熟汽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angshu Automotive Trim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AI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罗小春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喜芳 | 曹胜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 |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 |
电话 | 0512-52330018 | 0512-52330018 |
传真 | 0512-52330234 | 0512-52330234 |
电子信箱 | csqs@caip.com.cn | caosheng@caip.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 288 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500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 288 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5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caip.com.cn |
电子信箱 | csqs@caip.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常熟汽饰 | 603035 |
六、 其他有关资料√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林盛宇、季晓明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 |
座27层及28 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泉泉、李扬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7.01.05至2019.12.31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81,727,196.20 | 584,214,197.13 | 16.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7,218,783.12 | 120,440,002.58 | 12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5,262,466.39 | 112,345,098.65 | 11.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60,663.28 | 65,569,547.40 | 60.6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437,425,467.96 | 2,239,086,684.84 | 8.86 |
总资产 | 4,066,387,590.94 | 3,163,702,007.44 | 28.5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43 | 120.9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43 | 120.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0 | 12.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2 | 5.66 | 增加5.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0 | 5.28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主要是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主要是公司原对一汽富晟的10%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本年由于追加投资10%,能够对一汽富晟施加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改按权益法核算,对于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3、 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上升主要原因同上。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4,995,229.7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43,615.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52,191.63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8,305.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980,982.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622.10 | |
所得税影响额 | -45,256,630.33 | |
合计 | 141,956,316.73 |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乘用车内饰件业务,是国内乘用车内饰件产品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门内护板总成、仪表板总成、副仪表板总成、行李箱内饰总成、衣帽架总成、天窗遮阳板总成、立柱总成、门窗饰条、地毯、喷涂等,主要客户包括
一汽大众、北京奔驰、华晨宝马、上汽通用、奇瑞捷豹路虎、奇瑞汽车、观致汽车、吉利汽车、一汽轿车、众泰汽车、宝沃汽车、凯翼汽车、英国捷豹路虎、越南Vinfast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北京车和家、奇点汽车、爱驰亿维等新能源车及伟巴斯特、恩坦华等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
公司已拥有常熟、长春、沈阳、北京、芜湖、成都、佛山、天津、余姚九个生产基地,公司核心产品“CAIP牌轿车门内护板”、“CAIP牌轿车天窗板”获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先后被授予:江苏省重点培育发展企业、江苏省汽车饰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二)公司经营模式公司的具体经营模式为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五个环节。
在研发环节,公司将以现有产品为基础,持续加大新产品的设计研发和新材料的开发,紧跟新车型更新换代,实现与整车厂的同步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全面满足环保型、轻量化和安全性的要求。公司将继续加强与一汽大众、上汽通用、北京奔驰、奇瑞汽车等主要客户的同步开发合作,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在采购环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配件采购由采购部统一进行管理。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体系,包括合格供应商的选择、日常采购控制以及供应商的监督考核等。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予以实施。在生产环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采用专业化生产模式,根据整车厂需求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检验和状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运行日常的管理与维护,通过增加设备工装的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生产,精益生产。在销售环节,公司拥有专业的销售团队,与整车厂直接对接,通过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及合理报价获取订单,实现公司产品的销售。在售后服务环节,公司按照国家和行业及整车厂的有关规定,确定产品售后服务标准。本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和售后服务人员,随时向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三)2018年上半年行业发展状况简述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内饰件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汽车内饰件行业处在“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的子行业位置。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C36汽车制造业”,细分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的内饰件行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1-6月中国汽车产销数据显示,汽车产销1405.77万辆和1406.65万辆,同比增长4.15%和5.57%,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量增速回落0.49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提升0.83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1185.37万辆和1177.53万辆,同比增长3.23%和4.6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均有所提升;商用车产销220.40万辆和229.11万辆,同比增长9.41%和10.58%,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销增速呈一定回落。2018年1~6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依次是:上汽、东风、一汽、长安、北汽、广汽、吉利、长城、华晨和奇瑞。与上年同期相比,长安销量呈较快下降,其他企业呈不同程度增长,吉利增速更明显。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1.3万辆和41.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4.9%和111.5%。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4万辆和31.3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9.0%和96.0%;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0万辆和9.9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0.2%和181.6%。
汽车零部件作为汽车工业的基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因素。近年来,受益于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均得到大幅提升。国家对汽车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将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快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速度。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适用 □不适用
(一)合资平台及客户资源优势在中外双方的“技术+市场+管理”优势互补、相互依存的合作模式下,公司的各个合资平台均取得了瞩目的业绩,公司及合资平台先后获得了一汽大众十佳供应商、奇瑞捷豹路虎优秀供应商、北京奔驰优秀供应商、奇瑞汽车核心供应商、上汽通用绿色供应商、吉利产能提升奖、上汽通用快速响应奖、上汽通用拼创先驱奖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零部件内饰行业龙头企业”等称号,培育了一汽大众、一汽奥迪、华晨宝马、上汽通用、北京奔驰、奇瑞捷豹路虎、沃尔沃、蔚来汽车、领克等宝贵的客户资源,为宝马、奔驰、奥迪、凯迪拉克等高端品牌汽车一级配套。公司的主要客户主要为产销量大、车型齐全、品牌卓越的一流整车厂,在国内市场处于强势地位。
同时,借助于与这些品牌的跨国供应商建立的合资平台以及多年的合作关系,公司与这些整车厂的合作关系趋于稳定和紧密。凭借这些稳定的客户资源和较强的产品开发实力,公司在业内获得了较好的口碑;而合资平台则使公司在市场开拓以及新项目获取方面的能力相比竞争者具有显著的优势。
(二)生产基地布局及服务 优势为更加贴近国内各整车厂生产基地,及时跟进其生产和设计需求,实现对整车厂的准时化供货,公司对生产基地进行了战略布局。迄今为止,公司已拥有常熟、长春、沈阳、北京、天津、芜湖、成都、佛山、余姚九个生产基地,分布在国内各主要汽车生产集中区域。
通过建立上述生产基地,能够为整车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最大程度地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主要体现在:1)可以实现对整车厂的近距离准时化供货与服务,以满足整车厂对采购周期及采购成本的要求;2)快速反应能力,公司派驻工作人员到整车厂的生产线上提供现场的即时服务,并将整车厂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反馈到公司生产基地,快速地实现产品工艺技术的调整和服务方式的变化;3)便于沟通,可以及时了解整车厂的最新需求和新车开发情况,听取整车厂对公司产品、服务的各种反馈意见,并积极进行整改,实现与整车厂的协同发展。
(三)自主创新及设计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年来,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公司与多个主要整车厂保持良好的合作,曾参与新宝来改型、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MG名爵TF、奇瑞汽车多款车型内饰件B面结构的同步开发设计工作,拥有丰富的设计经验。
公司具有2D和3D的产品分析设计研发能力。运用Catia、UG等3D设计软件进行结构设计及GD&T工程图纸的绘制,能够根据客户对于数据标准的要求,进行参数化设计,运用软件进行DMU空间仿真分析,同时在设计过程中,运用CAE软件,对产品数模进行结构刚性、耐久分析及碰撞分析,同时进行模流(MoldFlow)分析计算,保证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对性能以及制造工艺的要求;公司已成功开发并批量供应多个内饰件系统总成产品,如:门内饰板总成、仪表板总成、立柱总成、天窗遮阳板总成、衣帽架总成等。
随着整车厂对内饰件供应商的要求不断提升,具备产品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将越来越成为未来内饰件供应商的关键竞争能力之一。公司在研发中心拥有超过80名员工负责研究、开发及设计工作,其中还有多名经验丰富的外籍 专家。现在公司已具备对门内饰板、仪表板、衣帽架、立柱等产品的B面设计能力,同时积极参与内饰件产品A面设计数据的调整布局、工艺实现和新材料开发、轻量化等方面的工作。这将对公司今后的业务拓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工艺技术及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生产工艺齐全,涵盖了门内饰板、仪表板、立柱、天窗遮阳板、衣帽架等多个汽车内饰产品的生产工艺。公司成熟的汽车内饰件生产工艺能满足各类产品的开发制造,工艺包括各种注塑、双色搪塑、表皮成型、发泡成型、塑料尾门、激光铣切、真空成型、高频及摩擦焊接等。除了公司的主打产品门内饰板和仪表板外,公司的天窗板产品也独具技术优势。由于对弧度极高的精度要求,高质量天窗板的制造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经过多年的开发与工艺摸索,公司掌握了天窗板的制造技术。此外,近年来新开发的蜂窝纸板喷涂PU工艺广泛运用于奥迪Q5 衣帽架、宝马3 系和5 系天窗遮阳板、奔驰GLK 行李厢盖板等多个项目上。该工艺能使产品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情况下达到轻量化的目的,具有质量轻、强度高和结构稳定等特点,该工艺已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注册号为ZL201020172987.2。
公司的生产设备及生产自动化程度在业内也居于前列。公司主要的大型制造设备从德国、意大利等国进口,目前拥有双色搪塑成型机、表皮成型机、各类注塑设备(包括2,700吨的德国原装进口注塑设备)、激光铣切焊接设备等,技术先进。
公司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纲要,提出自动化升级的管理思路,围绕以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加快实施推进“机器换人”、设备智能升级换代计划,通过使用柔性生产线、自动包边机、高位料架、物流悬挂链、AVG智能小车等设备,使生产方式从传统型向柔性制造、精益制造转变,提升生产效益及产品的质量,确保了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工艺先进性,同时高度的自动化生产流程也大大减少了人力配置,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成本控制能力也是影响内饰件生产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一个关键因素。
(五)内部管理优势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为基本任务,将产、学、研有机地结合为一体。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贯彻个人收入与效益挂钩的原则,在分配、奖励、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努力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引入竞争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了技术人员的研发热情和技术创新积极性。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与团队的培养力度;坚持规划建设与强化管理并重,推进公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以制度创新带动技术创新,大力提高公司的原始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技术创新服务能力,使公司在技术创新上走在国内饰件行业的前列,争创国际一流的内饰件核心供应商。(六)先进试验仪器优势
公司测试中心通过了上汽通用GP-10、奇瑞汽车、宝沃汽车、吉利汽车、凯翼汽车等的认证。先后引进国内外先进试验仪器,从德国、意大利、美国等国家引进先进的气囊爆破设备、三坐标测量仪、雾化仪、人工气候室、色差仪等测试仪器,具备了技术创新实力,满足了汽车内饰件的研究、开发、验证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1-6月中国汽车产销数据显示,汽车产销1405.77万辆和1406.65万辆,同比增长4.15%和5.57%,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量增速回落0.49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提升0.83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1185.37万辆和1177.53万辆,同比增长3.23%和4.6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均有所提升;商用车产销220.40万辆和229.11万辆,同比增长9.41%和10.58%,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销增速呈一定回落。2018年1~6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依次是:上汽、东风、一汽、长安、北汽、广汽、吉利、长城、华晨和奇瑞。与上年同期相比,长安销量呈较快下降,其他企业呈不同程度增长,吉利增速更明显。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1.3万辆和41.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4.9%和111.5%。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4万辆和31.3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9.0%和96.0%;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0万辆和9.9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0.2%和181.6%。
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172.72万元,同比上升16.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21.88万元,同比增长121.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26.25万元,同比增长11.50%。报告期内,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严格控制成本、科学优化流程、提升管理能力,提高运营效率,增强设计开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着力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持续拓宽市场。在国内市场客户中,既要扩大合资品牌市场份额,也要向自主品牌、新能源市场挺进;在国内市场产品中,既要加强原有产品的竞争力,又要拓展新产品的市场份额;
在供应层级上,要向一级配套商挺进;在国际市场中,努力挖掘欧美市场,也要尝试南美、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公司成为越南Vinfast汽车两款车型(Sedan&SUV)内饰件采购定点的一级供应商,内饰件的配套生产包含立柱、门槛、尾门、侧围、衣帽架,获得首批东南亚订单,是公司实现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的又一次跨越。
(2)实施技术改造。公司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纲要,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提出自动化升级的管理思路,以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加快推进“机器换人”、设备智能升级换代计划,使生产方式从传统型向柔性制造、精益制造转变,提升生产效益,提供系统监控并提升产品品质,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
(3)加速产能布局。报告期,公司加快推进天津、余姚新生产基地的厂房工程建设工作,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也根据项目情况按计划进行。报告期,新成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一家孙公司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一家合资公司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随着新生产基地、新公司的建立,为公司今后的业务增长提供了基础,为公司实现智能制造、产业链的延伸夯实了基础。
(4)加强科技创新。在零件轻量化设计方面以长玻纤增强树脂、天然纤维材料和复合材料的产品应用为主要研发方向,实现现有产品的轻量化设计以及发展以塑代钢的新产品;同时,积极与OEM客户及各个下游厂家进行相关技术沟通,争取与主机厂开展联合开发项目以获得市场切入点。
(5)作为新上市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董监高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公安经侦、律师等业务培训。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还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等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咨询工作,保证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切实保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81,727,196.20 | 584,214,197.13 | 16.69 |
营业成本 | 529,874,864.52 | 455,457,701.12 | 16.34 |
销售费用 | 12,226,481.87 | 14,462,264.58 | -15.46 |
管理费用 | 110,085,184.15 | 82,604,279.42 | 33.27 |
财务费用 | 12,121,833.81 | 4,011,204.56 | 202.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60,663.28 | 65,569,547.40 | 60.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583,564.20 | -292,030,734.55 | -110.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7,245,839.95 | -451,916,431.91 | 229.95 |
研发支出 | 17,999,622.91 | 12,843,213.61 | 40.15 |
投资收益 | 300,398,059.89 | 101,626,650.17 | 195.5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新产品量产增加收入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新产品量产增加成本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产品生产基地调整导致运输费用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收入增加相应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建厂房、增加设备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新项目(含轻量化项目)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增加对一汽富晟10%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主要是公司原对一汽富晟的10%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年由于追加投资10%,能够对一汽富晟产生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改按权益法核算,对于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主要是公司原对一汽富晟的10%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年由于追加投资10%,能够对一汽富晟产生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改按权益法核算,对于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54,180,291.04 | 11.17 | 390,842,181.86 | 12.35 | 16.21 | (1) |
应收票据 | 89,958,697.59 | 2.21 | 107,913,197.05 | 3.41 | -16.64 | |
应收账款 | 390,971,860.00 | 9.61 | 419,541,881.47 | 13.26 | -6.81 | (2) |
预付款项 | 27,580,594.97 | 0.68 | 31,495,963.00 | 1.00 | -12.43 | |
其他应收款 | 11,369,055.65 | 0.28 | 7,810,441.76 | 0.25 | 45.56 | (3) |
存货 | 250,771,812.63 | 6.17 | 206,274,592.60 | 6.52 | 21.57 | (4) |
其他流动资产 | 65,175,440.34 | 1.60 | 40,902,307.86 | 1.29 | 59.34 | (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100,000,000.00 | 3.16 | -100.00 | (6)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2,402,810.62 | 28.59 | 572,855,942.36 | 18.11 | 102.91 | (7) |
投资性房地产 | 57,679,308.37 | 1.42 | 59,572,751.99 | 1.88 | -3.18 | |
固定资产 | 851,837,147.67 | 20.95 | 764,946,326.93 | 24.18 | 11.36 | (8) |
在建工程 | 276,786,583.27 | 6.81 | 175,932,154.66 | 5.56 | 57.33 | (9) |
无形资产 | 278,762,079.28 | 6.86 | 190,450,880.34 | 6.02 | 46.37 | (10) |
长期待摊费用 | 21,629,106.47 | 0.53 | 16,341,440.56 | 0.52 | 32.36 | (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065,006.45 | 1.06 | 42,440,579.18 | 1.34 | 1.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4,217,796.59 | 2.07 | 36,381,365.82 | 1.15 | 131.49 | (12) |
短期借款 | 627,782,280.04 | 15.44 | 215,255,472.96 | 6.80 | 191.65 | (13) |
应付票据 | 105,866,688.62 | 2.60 | 100,940,192.59 | 3.19 | 4.88 | (14) |
应付账款 | 285,308,491.71 | 7.02 | 304,243,211.72 | 9.62 | -6.22 | (15) |
预收款项 | 128,278,413.36 | 3.15 | 66,031,463.94 | 2.09 | 94.27 | (16) |
应付职工薪酬 | 21,257,117.60 | 0.52 | 12,511,721.38 | 0.40 | 69.90 | (17) |
应交税费 | 4,344,680.81 | 0.11 | 22,449,870.50 | 0.71 | -80.65 | (18) |
应付利息 | 1,205,169.33 | 0.03 | 282,113.61 | 0.01 | 327.19 | (19) |
应付股利 | 68,880,000.00 | 1.69 | 0.00 | (20) | ||
其他应付款 | 66,533,186.36 | 1.64 | 116,321,984.84 | 3.68 | -42.80 | (2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3,481,675.77 | 0.09 | 3,721,663.76 | 0.12 | -6.45 |
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7,008,472.53 | 4.60 | (22) | |||
预计负债 | 6,312,142.09 | 0.16 | 6,621,073.04 | 0.21 | -4.67 | |
递延收益 | 69,261,700.88 | 1.70 | 65,682,317.24 | 2.08 | 5.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347,877.91 | 1.12 | 1,699,870.12 | 0.05 | 2,567.73 | (23) |
其他说明(1)货币资金期末金额45,418.03万元,与上期期末变动上升16.21%,主要是增加银行贷款所致。(2)应收账款期末金额39,097.19万元,与上期期末变动下降6.81%,主要是销售回款及时所致。(3)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1,136.91万元,与上期期末变动上升45.56%,主要是本期新建厂房增加押金保证金所致。(4)存货期末金额25,077.18万元,与上年期末变动增长21.57%,主要是新项目的产成品增加所致。(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6,517.54万元,与上期期末变动增长59.34%,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相应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金额0元, 与上期期末变动下降100%,主要是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所致。(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116,240.28万元,与上期期末变动增长102.91%,主要是对一汽富晟增加投资所致。(8)固定资产期末金额85,183.71万元,与上年期末变动增长11.36%,主要是孙公司天津常春厂房及设备增加,常熟母公司设备增加 所致。(9)在建工程期末金额27,678.66万元,与上年期末变动增长57.33%,主要是天津常春技术在建厂房及常熟母公司设备增加所致。(10)无形资产期末金额27,876.21万元,与上年期末变动增长46.37%,主要是天津常春技术、余姚常春新增土地所致。(11)长期待摊费用期末金额2,162.91万元,与上年期末变动增长32.36%,主要是待摊销模具成本增加所致。(1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金额8,421.78万元,与上年期末变动增长131.49%,主要是预付房地产、工程、设备等款项增加导致。(13)短期借款期末金额62,778.23万元,与上年期末变动增长191.65%,主要是新项目投产所需资金增加银行借款所致。(14)应付票据期末金额10,586.67万元,与上年期末变动增长4.88%,主要是票据支付货款方式增加所致。(15)应付账款期末金额28,530.85万元,较上年期末变动下降6.22%,主要是票据支付比例的增加所致。(16)预收账款期末金额12,827.84万元,较上年期末变动增长94.27%,主要是本期未到验收阶段的模具及设计收入增加所致。(1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2,125.71万元,较上年期末变动增长69.9%,主要是增加计提的员工薪酬所致。(18)应交税费期末金额434.47万元,较上年期末变动下降80.65%,主要是本期增加大额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所致。(19)应付利息期末金额120.52万元,较上年期末变动增长327.19%,主要是银行贷款增加所致。(20)应付股利期末金额6,888.00万元,主要是2017年分红款还未支付所致。(21)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6,653.32万元,较上年期末变动下降42.8%,主要是应付工程设备减少所致。(22)长期借款期末金额18,700.85万元,主要是新增并购贷款用于收购一汽富晟10%股权所致。(23)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金额4,534.79万元,较上年期末变动增长2,567.73%,主要是新增一汽富晟投资收益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19,308,696.21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6,796,600.00 | 质押 |
固定资产 | 22,008,472.53 | 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286,728,392.62 | 股权质押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情况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
1,162,402,810.62 | 572,855,942.36 | 589,546,868.26 | 102.91 |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总体情况分析说明: | ||||
本报告期内,公司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增加股权投资金额74,445,868.26元,成本法转权益法增加股权投资金额275,000,000.00元,收到长春派格分红减少股权投资金额49,999,000.00元;现金对外投资设立三家合营公司和一家联营公司,增加股权投资金额290,100,000.00元。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投资占比(%) | 投资金额 | 经营范围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 | 50 | 1,000.00 | 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汽车窗框饰条、门模、保险杆等汽车塑料部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10 | 27,500.00 | 中型货车及客车用汽油系列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及总成、农用车、橡塑制品、金属结构件、模具制造;汽车改装(除轿车);汽车修理、出租、发送;劳务;人员培训;汽车(除轿车)及备品经销;系统内原辅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新型建材加工;仓储;代办货物托运(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热力生产、供应、销售;对外贸易;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用电转供;劳务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万元) | 公司持股比例 | 财务 指标 | 金额(元)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汽车内饰件及内饰材料、纺织装饰材料生产,对外贸易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500.00 | 100.00 | 总资产 | 506,786,791.69 |
净资产 | 352,384,998.32 | ||||
净利润 | 14,613,705.43 | ||||
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汽车内饰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2,000.00 | 100.00 | 总资产 | 476,387,371.16 |
净资产 | 192,392,158.55 | ||||
净利润 | 1,053,569.32 | ||||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 | 加工汽车门内板;普通货运;销售自产产品、模具、汽车模型、机械设备、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自有厂房;汽车零配件、模具、检具的研发、设计 | 23,000.00 | 100.00 | 总资产 | 426,167,852.70 |
净资产 | 239,468,764.60 | ||||
净利润 | 656,705.83 |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制造,汽车内外饰件开发、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搬运装卸服务 | 5,200.00 | 100.00 | 总资产 | 167,096,061.70 |
净资产 | 146,347,545.16 | ||||
净利润 | -691,767.18 | ||||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汽车零配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开发、设计、加工、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 | 30,000.00 | 100.00 | 总资产 | 440,500,613.55 |
净资产 | 146,810,497.17 | ||||
净利润 | -4,455,935.83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万元) | 公司持股比例 | 财务指标 | 金额(元)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生产汽车零部件及售后服务 | 8,300.00 | 49.999 | 总资产 | 1,167,633,109.63 |
净资产 | 588,958,610.70 | ||||
净利润 | 100,825,275.23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从事汽车饰件、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自产产品的相关汽车模具设计;从事上述自产产品及其相关汽车模具的批发、进出口业务 | 2,545.00(万美元) | 40.00 | 总资产 | 736,917,816.31 |
净资产 | 207,148,943.63 | ||||
净利润 | 27,846,126.67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开发、生产汽车仪表板、副仪表板及相关汽车内饰件、销售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1,380.00(万美元) | 40.00 | 总资产 | 565,925,632.40 |
净资产 | 295,120,318.98 | ||||
净利润 | 22,899,338.20 |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 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摩托车注塑模具、夹具设计、制造、销售;各类交通工具的配套塑料制品及其它相关制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 | 5,080.00(万美元) | 34.00 | 总资产 | 262,010,046.30 |
净资产 | 115,625,549.42 | ||||
净利润 | -3,869,826.66 |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中型货车及客车用汽油系列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及总成、农用车、橡塑制品、金属结构件、模具制造;汽车改装(除轿车);汽车修理、出租、发送;劳务;人员培训;汽车(除轿车)及备品经销;系统内原辅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新型建材加工;仓储;代办货物托运(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热力生产、供应、销售;对外贸易;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用电转供;劳务信息咨询;职业介绍 | 30,000.00 | 20.00 | 总资产 | 4,821,249,204.84 |
净资产 | 1,953,449,923.18 | ||||
净利润 | 238,769,667.8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1、市场前景受制于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为乘用车内饰件,其生产和销售受乘用车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汽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行业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增长缓慢。尽管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主要整车厂或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有着较好的市场口碑和较大的经营规模,但如果其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的不利影响,受乘用车行业波动的不利影响,将可能出现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同时制造成本上升,企业净利持续下滑的压力。
2、投资收益金额较大以及波动的风险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参股公司长春派格(公司持股49.999%)、常熟安通林(公司持股40%)、长春安通林(公司持股40%)和长春一汽富晟(公司持股20%)。报告期内投资收益的大幅增长主要来自一汽富晟非经常性损益,此外参股公司长春派格、常熟安通林和长春安通林投资收益快速上升,导致当期投资收益进一步增长。如果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不利变化,将直接导致公司投资收益的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业务迅速扩展引致的风险公司在业务迅速扩展的背景下,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源配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面临的主要困难将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资金紧张汽车内饰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内饰件与整车同步研发程度加深,迫使内饰件供应商必须具有较强的产品设计、产品研发测试的能力,加大人员、设备、技术投入。公司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难于对自主创新、技术革新上增加太多投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发展。
(2)高端人才短缺汽车市场竞争的实质就是技术创新能力的竞争,汽车工业在节能、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在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重点领域,不断开发研制各种新产品。汽车整车的创新能力、品牌能力主要体现在关键内饰件的科技含量层次上,这无疑对内饰件供应商提出了更高技术要求。
为了产品配套中高端车型的需要,公司急需加强产品设计、材料研发、质量控制等方面技术实力,对人才需求强烈。国内汽车内饰件行业由于整体技术水平有限,高端技术人才数量严重不足。虽然公司一直在积极引进国际人才,不过由于人才需求大,仍然面临高端人才短缺的困扰。
(三) 其他披露事项□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1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18-014 | 2018年1月23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2月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18-023 | 2018年2月10日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8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18-052 | 2018年5月19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罗小春 | 详见备注(5-2-1-1) | 首次承诺于2013年11月15日;此版本更新于2016年3月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王卫清 | 详见备注(5-2-1-2) | 承诺时间2013年11月15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罗小春 | 详见备注(5-2-1-3) | 承诺时间2013年10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王卫清 | 详见备注(5-2-1-4) | 承诺时间2013年10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张永明 | 详见备注(5-2-1-5) | 承诺时间2013年10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联新资本 | 详见备注(5-2-1-6) | 承诺时间2013年10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 | 详见备注(5-2-1-7)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罗小春 | 详见备注(5-2-1-8)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王卫清 | 详见备注(5-2-1-9)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5-2-1-10)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罗小春 | 详见备注(5-2-1-11)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王卫清 | 详见备注(5-2-1-12)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春秋公司 | 详见备注(5-2-1-13)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张永明 | 详见备注(5-2-1-14)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吴海江 | 详见备注(5-2-1-15)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陶建兵 | 详见备注(5-2-1-16)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汤文华 | 详见备注(5-2-1-17)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联新资本 | 详见备注(5-2-1-18)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5-2-1-19)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卫清 | 详见备注(5-2-1-20)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1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罗小春 | 详见备注(5-2-1-21) | 承诺时间2018年1月24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5-2-1-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罗小春)本人作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常熟汽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与常熟汽饰之间出现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维护常熟汽饰的利益和保证常熟汽饰的长期稳定发展,特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在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前身为长春英提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前身为常熟英提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佛山派阁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英提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常熟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前身为常熟英提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在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本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在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未投资任何生产、开发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的法人或经济组织;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二、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常熟汽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三、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常熟汽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以避免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如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 本人将不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五、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常熟汽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且在该承诺有效期内不可变更或撤销。特此承诺。
备注(5-2-1-2)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王卫清)本人作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常熟汽饰”)的实际控制人,为避免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维护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特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在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未投资任何生产、开发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的法人或经济组织;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二、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常熟汽饰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三、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常熟汽饰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以避免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如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 本人将不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常熟汽饰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五、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常熟汽饰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并且在该承诺有效期内不可变更或撤销。特此承诺。
备注(5-2-1-3)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罗小春)作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障常熟汽饰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常熟汽饰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常熟汽饰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常熟汽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常熟汽饰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熟汽饰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常熟汽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常熟汽饰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常熟汽饰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常熟汽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常熟汽饰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常熟汽饰违规提供担保。
四、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常熟汽饰造成损失,本人将赔偿常熟汽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五、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常熟汽饰存续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常熟汽饰关联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特此承诺。
备注(5-2-1-4)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王卫清)作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的实际控制人,为保障常熟汽饰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常熟汽饰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常熟汽饰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常熟汽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常熟汽饰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熟汽饰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常熟汽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常熟汽饰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常熟汽饰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常熟汽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常熟汽饰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常熟汽饰违规提供担保。
四、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常熟汽饰造成损失,本人将赔偿常熟汽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五、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常熟汽饰存续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常熟汽饰关联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特此承诺。
备注(5-2-1-5)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张永明)作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的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为保障常熟汽饰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常熟汽饰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常熟汽饰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常熟汽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常熟汽饰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熟汽饰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常熟汽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常熟汽饰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常熟汽饰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常熟汽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常熟汽饰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常熟汽饰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常熟汽饰违规提供担保。
四、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常熟汽饰造成损失,本人将赔偿常熟汽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五、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常熟汽饰存续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常熟汽饰关联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特此承诺。
备注(5-2-1-6)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联新资本)作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常熟汽饰”)的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为保障常熟汽饰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常熟汽饰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常熟汽饰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常熟汽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企业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常熟汽饰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熟汽饰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常熟汽饰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常熟汽饰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常熟汽饰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常熟汽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常熟汽饰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常熟汽饰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常熟汽饰违规提供担保。
四、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常熟汽饰造成损失,本企业将赔偿常熟汽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五、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常熟汽饰存续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常熟汽饰关联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特此承诺。
备注(5-2-1-7)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之承诺函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公司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若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公司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和王卫清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及赔偿等相关义务。
三、本公司对回购和赔偿的实施制定方案如下:
(一)回购新股、赔偿损失义务的触发条件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购回股份或赔偿损失的义务。
(二)履行程序相关各方应在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5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购回股份或赔偿损失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1、涉及本公司退款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涉及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依法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涉及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赔偿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依法在赔偿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赔偿投资者。
(三)约束措施
1、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
2、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备注(5-2-1-8)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承诺函(罗小春)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人罗小春,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董事长,本人现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 关于股价稳定(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3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且本人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2)本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通过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并由发行人在收到增持通知书后3个交易日内,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本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的3个月内,以合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增持发行人股份;
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将导致发行人公众持股比例低于上市公司要求的,则本人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3)若本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有权将与本人通知的拟增持股份的增持资金总额减去本人当次增持计划已投入的增持资金后的金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及春秋公司该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扣(如未通知,则暂扣金额为1,000万元减去本人当次增持计划已投入的增持资金后的金额),直至本人履行本预案项下的增持义务及其他相关义务。
在实施完毕本人增持计划后120个交易日内,本人的增持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稳定股价措施后的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发行人再次出现规定的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则本人应按照规定再次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4)本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及春秋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议案时应投赞成票。
2. 关于申报文件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在发行人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购回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约担保,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该等应享有的分红,并且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此外,本人同意,若发行人未履行《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之承诺函》中有关回购股份或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津贴。
3. 关于承诺履行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9)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之承诺函(王卫清)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副总经理,现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此外,本人同意,若发行人未履行《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之承诺函》中有关回购股份或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津贴。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0)
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之承诺函(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此外,本人同意,若发行人未履行《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之承诺函》中有关回购股份或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津贴(如有)。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1)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锁定期的承诺函(罗小春)鉴于:
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2. 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常熟汽饰49.205908%的股份(103332407股股份),并持有常熟汽饰股东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公司”)90%的股权,本人妻子王卫清持有春秋公司10%的股权,春秋公司持有常熟汽饰0.5%的股份(1050000股股份);
3. 本人为常熟汽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 本人担任常熟汽饰的董事长职务。现本人就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锁定事宜做如下声明及承诺:
1. 自常熟汽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常熟汽饰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也不由常熟汽饰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常熟汽饰上市后6个月内如常熟汽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常熟汽饰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
4.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常熟汽饰股票数量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常熟汽饰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常熟汽饰股份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常熟汽饰,并由常熟汽饰及时予以公告,自常熟汽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常熟汽饰股份。本人作为常熟汽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常熟汽饰业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本人看好常熟汽饰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充分考虑常熟汽饰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有在常熟汽饰上市后任何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行动或意向。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常熟汽饰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常熟汽饰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常熟汽饰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春秋公司间接持有的剩余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承诺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常熟汽饰,则常熟汽饰有权将应付本人和春秋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常熟汽饰所有。
6.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2)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锁定期的承诺函(王卫清)鉴于:
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2. 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常熟汽饰1.620554%的股份(3403163股股份),并持有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公司”)10%的股权,本人丈夫罗小春持有春秋公司90%的股权,春秋公司持有常熟汽饰0.5%的股份(1050000股股份);
3. 本人为常熟汽饰的实际控制人;4. 本人担任常熟汽饰的副总经理职务。现本人就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锁定事宜做如下声明及承诺:
1.自常熟汽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常熟汽饰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也不由常熟汽饰回购该部分股份。
2.常熟汽饰上市后6个月内如常熟汽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常熟汽饰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常熟汽饰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3.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
4.本人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常熟汽饰股份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常熟汽饰,并由常熟汽饰及时予以公告,自常熟汽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常熟汽饰股份。本人作为常熟汽饰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常熟汽饰业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本人看好常熟汽饰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充分考虑常熟汽饰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常熟汽饰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常熟汽饰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常熟汽饰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春秋公司间接持有的剩余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承诺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常熟汽饰,则常熟汽饰有权将应付本人和春秋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常熟汽饰所有。
6.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3)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锁定期的承诺函(春秋公司)鉴于:
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2. 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常熟汽饰0.5%的股份(1050000股股份);3. 本公司股东罗小春持有本公司90%的股权,是常熟汽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常熟汽饰的董事长职务;罗小春的妻子王卫清持有本公司另外10%的股权,是常熟汽饰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常熟汽饰的副总经理职务。
现本公司就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锁定事宜做如下声明及承诺:
1. 自常熟汽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截至常熟汽饰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也不由常熟汽饰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常熟汽饰上市后6个月内如常熟汽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常熟汽饰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常熟汽饰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3.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罗小春、王卫清任职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常熟汽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罗小春、王卫清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
4.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常熟汽饰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常熟汽饰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常熟汽饰所有,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承诺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常熟汽饰,则常熟汽饰有权将应付本公司和罗小春、王卫清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常熟汽饰所有。
5. 本公司不得因罗小春、王卫清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4)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锁定期的承诺函(张永明)鉴于:
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2. 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常熟汽饰13.259077%的股份(27,844,062股股份);3. 本人担任常熟汽饰的董事职务。现本人就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锁定事宜做如下声明及承诺:
1. 自常熟汽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常熟汽饰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也不由常熟汽饰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常熟汽饰上市后6个月内如常熟汽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常熟汽饰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常熟汽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常熟汽饰股票数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常熟汽饰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常熟汽饰股份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常熟汽饰,并由常熟汽饰及时予以公告,自常熟汽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常熟汽饰股份。本人作为常熟汽饰的股东,通过常熟汽饰业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本人看好常熟汽饰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充分考虑常熟汽饰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有在常熟汽饰上市后任何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行动或意向。
5.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常熟汽饰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常熟汽饰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常熟汽饰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常熟汽饰,则常熟汽饰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常熟汽饰所有。
6. 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张永明已于2016年4月辞去在本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
备注(5-2-1-15)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锁定期的承诺函(吴海江)鉴于:
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2. 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常熟汽饰1.620554 %的股份(3403163股股份);3. 本人担任常熟汽饰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现本人就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锁定事宜做如下声明及承诺:
1. 自常熟汽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常熟汽饰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也不由常熟汽饰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常熟汽饰上市后6个月内如常熟汽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常熟汽饰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常熟汽饰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3.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常熟汽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
4.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常熟汽饰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常熟汽饰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常熟汽饰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承诺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常熟汽饰,则常熟汽饰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常熟汽饰所有。
5. 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6)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锁定期的承诺函(陶建兵)鉴于:
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2. 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常熟汽饰1.620554%的股份(3403163股股份);3. 本人担任常熟汽饰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现本人就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锁定事宜做如下声明及承诺:
1. 自常熟汽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常熟汽饰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也不由常熟汽饰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常熟汽饰上市后6个月内如常熟汽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常熟汽饰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常熟汽饰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3.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常熟汽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
4.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常熟汽饰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常熟汽饰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常熟汽饰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承诺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常熟汽饰,则常熟汽饰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常熟汽饰所有。
5. 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7)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锁定期的承诺函(汤文华)鉴于:
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2. 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常熟汽饰1.620554%的股份(3403163股股份);
3. 本人担任常熟汽饰的监事职务。现本人就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锁定事宜做如下声明及承诺:
1. 自常熟汽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常熟汽饰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也不由常熟汽饰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常熟汽饰上市后6个月内如常熟汽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常熟汽饰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常熟汽饰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3.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常熟汽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
4.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常熟汽饰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常熟汽饰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常熟汽饰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承诺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常熟汽饰,则常熟汽饰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常熟汽饰所有。
5. 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8)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锁定期的承诺函(联新资本)鉴于:
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2. 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持有常熟汽饰8.84%的股份(18562709股股份)。现本企业就常熟汽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份锁定事宜做如下声明及承诺:
1. 自常熟汽饰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截至常熟汽饰股票上市之日已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也不由常熟汽饰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企业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累计减持的常熟汽饰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企业持有的常熟汽饰股份数量的90%,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数不受限制,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常熟汽饰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常熟汽饰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常熟汽饰股份时,应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常熟汽饰,并由常熟汽饰及时予以公告,自常熟汽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常熟汽饰股份。本企业作为常熟汽饰的股东,通过常熟汽饰业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本企业看好常熟汽饰的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在时点、方式和价格上会充分考虑常熟汽饰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有在常熟汽饰上市后任何直接或间接减持常熟汽饰股票的行动或意向。
3.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常熟汽饰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常熟汽饰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常熟汽饰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常熟汽饰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常熟汽饰,则常熟汽饰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常熟汽饰所有。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19)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之承诺函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强化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事宜,公司特承诺如下:
一、触发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具体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包括股份增持义务和股份回购义务)。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小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并由公司在收到增持通知书后3个交易日内,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罗小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股份。
若罗小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均未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回购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但回购期限应不超过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5个月内实施,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在实施完毕上述回购方案后120个交易日内,公司的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稳定股价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再次出现规定的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且罗小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再次均未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公司应按照上述程序再次启动回购的相关程序。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义务的约束措施
1、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
2、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四、本承诺的执行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未来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要求其就此做出上述相关书面承诺。
3、本承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备注(5-2-1-20)
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函(王卫清)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本人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现就发行人上市后股价稳定措施出具承诺如下:
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相关增持发行人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则触发本人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应通过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发行人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并由发行人在收到增持通知书后3个交易日内,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本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30%的资金增持股份,但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本人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在本人实施完毕上述增持计划后120个交易日内,本人的增持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稳定股价措施后的第12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发行人再次出现规定的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则本人应按照规定再次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若本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发行人有权将与本人通知的拟增持股份的增持资金总额减去本人当次增持计划已投入的增持资金后的金额相等金额的应付其的薪酬予以暂扣(如未通知,则暂扣金额为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30%减去本人当次增持计划已投入的增持资金后的金额),直至本人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及其他义务。本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2-1-2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罗小春)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常熟汽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同通过现金方式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晟”)2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受让一汽富晟10%股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受让一汽富晟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一汽富晟20%股权,罗小春先生将持有一汽富晟10%股权。罗小春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如下:
1、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1)上市公司现持有一汽富晟10%股权。近年来一汽富晟业务发展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公司较为看好一汽富晟未来的发展前景,拟进一步增持一汽富晟股权。
(2)由于公司在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方面仍有较大资金需求,资金上存在一定压力。为缓解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使上市公司的资金利用更为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收购一汽富晟股权将由上市公司与本人共同进行出资,上市公司今后如认为一汽富晟仍有投资价值且具备收购该部分股权的条件,本人承诺将本次收购的一汽富晟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
(3)一汽富晟的主要产品为制动传动系统、转向及安全系统、电子电器、内外饰系统以及发动机附件,经营范围仅部分涉及汽车内饰件,内饰件产品销售收入占一汽富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约为14.5%。一汽富晟内饰件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一汽大众、一汽轿车、一汽解放,业务区域主要为东北、华南、西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购一汽富晟10%股权后,仅作为一般性财务投资者,不参与经营管理,在一汽富晟股东会层面与公司亦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导致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照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为更好地解决和有效避免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与公司产生潜在的同业竞争的问题,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前提下,本人于2018年1月24日进一步作出承诺:上市公司今后如认为一汽富晟仍有投资价值且具备收购该部分股权的条件,本人承诺将该部分股权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任何主体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2018年 4月27日披露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以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优良,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以下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以下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3月8日,在交易各方完成相关资金交付及股权交割手续的基础上,一汽富晟股权的工商变更完成。自此,罗小春先生持有一汽富晟10%的股权;公司持有一汽富晟20%的股权,一汽富晟仍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以下公告:《关于向参股公司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成都博宇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016.10.01 | 2021.09.30 | -643,536.00 | 协商 | -482,652.00 | 否 | 其他 | |
成都立辉物流有限公司 | 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租车 | 2018.04.20 | 2021.04.20 | -13,793.10 | 协商 | -10,344.83 | 否 | 其他 | |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65,565,143.69 | 2018.01.01 | 2018.12.31 | 6,549,949.48 | 协商 | 4,912,462.11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格莱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379,321.60 | 2018.01.01 | 2018.12.31 | 533,591.00 | 协商 | 400,193.25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911,253.82 | 2018.01.01 | 2022.12.31 | 330,000.00 | 协商 | 247,500.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89,269.75 | 2017.09.01 | 2018.06.30 | 13,714.28 | 协商 | 10,285.71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8,681,364.44 | 2015.03.01 | 2024.04.30 | 2,463,363.42 | 协商 | 1,847,522.57 | 否 | 其他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欧拓(沈阳)防音配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7,979,362.78 | 2015.11.15 | 2023.11.15 | 1,152,144.00 | 协商 | 864,108.00 | 否 | 其他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沈阳派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4,242,636.07 | 2017.09.01 | 2019.09.01 | 1,002,571.42 | 协商 | 751,928.57 | 是 | 参股子公司 |
芜湖鑫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018.01.01 | 2018.03.31 | -60,810.81 | 协商 | -51,689.19 | 否 | 其他 |
芜湖翊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017.09.07 | 2018.01.07 | -70,000.00 | 协商 | -59,500.00 | 否 | 其他 | |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0,627,414.25 | 2018.01.01 | 2018.12.31 | 2,296,474.37 | 协商 | 1,722,355.78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241,846.41 | 2015.04.01 | 2020.03.31 | 456,080.62 | 协商 | 342,060.47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333,996.68 | 2015.05.01 | 2020.04.30 | 262,702.44 | 协商 | 197,026.83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333,996.68 | 2015.08.10 | 2020.07.31 | 262,702.44 | 协商 | 197,026.83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303,095.22 | 2016.08.01 | 2021.07.31 | 146,784.00 | 协商 | 110,088.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2,171,960.13 | 2017.01.01 | 2021.12.31 | 1,653,640.71 | 协商 | 1,240,230.53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413,364.66 | 2016.03.01 | 2021.02.28 | 166,661.00 | 协商 | 124,995.75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 | 2015.05.01 | 2020.04.30 | 63,800.00 | 协商 | 47,850.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阿缇希展示架(常熟)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1,690,791.91 | 2013.07.01 | 2018.06.30 | 2,804,849.80 | 协商 | 2,103,637.35 | 否 | 其他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阿缇希展示架(常熟)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97,900.00 | 2013.07.01 | 2018.06.30 | 182,207.08 | 协商 | 136,655.31 | 否 | 其他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津田驹机械制造(常熟)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5,509,944.24 | 2016.01.01 | 2018.12.31 | 1,351,740.00 | 协商 | 1,013,805.00 | 否 | 其他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华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 | 房屋租赁 | 5,153,826.26 | 2017.09.01 | 2018.1.31 | 84,464.29 | 协商 | 63,348.22 | 否 | 其他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35,491.90 | 2018.1.1 | 2018.12.31 | 29,775.90 | 协商 | 22,331.93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91,817.40 | 2017.05.01 | 2018.4.30 | 46,418.40 | 协商 | 34,813.8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41,008.70 | 2017.05.01 | 2018.4.30 | 82,521.60 | 协商 | 61,891.2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798,145.82 | 2017.06.01 | 2022.05.31 | 89,905.56 | 协商 | 67,429.17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 | 2017.01.01 | 2021.12.31 | 32,350.00 | 协商 | 24,262.5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 | 2017.09.01 | 2022.08.31 | 150,000.00 | 协商 | 112,500.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 | 2017.10.01 | 2022.09.30 | 14,000.00 | 协商 | 10,500.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051,360.82 | 2017.10.01 | 2022.09.30 | 886,296.72 | 协商 | 664,722.54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23,016.06 | 2017.10.01 | 2022.09.30 | 90,995.30 | 协商 | 68,246.48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205,153.03 | 2017.10.01 | 2022.09.30 | 204,641.64 | 协商 | 153,481.23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租车 | 48,000.00 | 协商 | 36,000.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072,172.554 | 2018.2.1 | 2019.1.31 | 401,362.50 | 协商 | 301,021.88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56,665.9638 | 2018.1.1 | 2018.12.31 | 232,308.62 | 协商 | 174,231.47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银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1,759,609.14 | 2018.3.1 | 2023.2.28 | 767,276.19 | 协商 | 575,457.14 | 否 | 其他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8,731,028.09 | 2018.01.01 | 2020.12.31 | 2,451,087.63 | 协商 | 1,838,315.72 | 是 | 参股子公司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263,239.28 | 2018.01.01 | 2022.12.31 | 593,325.00 | 协商 | 444,993.75 | 是 | 参股子公司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38,716.77 | 2018.01.01 | 2018.06.30 | 96,000.00 | 协商 | 72,000.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罗博文 |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018.01.01 | 2018.12.31 | -57,520.64 | 协商 | -43,140.48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佛山一汽富晟汽车毯业有限公司 | 佛山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018.04.14 | 2021.04.14 | -157,150.04 | 协商 | -117,862.53 | 是 | 其他 |
2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无 | 0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2,008,472.5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2,008,472.5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2,008,472.5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9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3 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
2018年7月31日,公司与越南Vinfast汽车签订了两款车型(Sedan&SUV)内饰件产品开发和制造的意向书,其中产品包括汽车立柱、门槛、尾
门、侧围、衣帽架。越南Vinfast集团是越南本土的一家国资背景的集团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地产、酒店、购物商场、医疗、农业、教育、汽车等,该公司在河内海防市规划建立了面积约335公顷的汽车产业园。上述项目未来产量如达预期,不排除会在Vinfast汽车产业园进行本地化生产。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企业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新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严格 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清洁生产工艺等手段,严格控制污染,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及所属企业没有发生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 解除限售 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 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罗小春 | 103,332,407 | 0 | 0 | 103,332,407 | IPO首发限售 | 2020.1.5 |
张永明 | 27,844,062 | 27,844,062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562,709 | 18,562,709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Harbour Treasure Holdings Limited | 9,281,349 | 9,281,349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34,462 | 7,734,462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宜兴江南天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187,571 | 6,187,571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王卫清 | 3,403,163 | 0 | 0 | 3,403,163 | IPO首发限售 | 2020.1.5 |
苏建刚 | 3,403,163 | 3,403,163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吴海江 | 3,403,163 | 3,403,163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陶建兵 | 3,403,163 | 3,403,163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陶振民 | 3,403,163 | 3,403,163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汤文华 | 3,403,163 | 3,403,163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上海清科共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3,785 | 3,093,785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上海开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3,785 | 3,093,785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王惠君 | 2,604,000 | 2,604,0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徐选 | 2,100,000 | 2,100,0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Todd Edward Fortner | 2,100,000 | 2,100,0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6,892 | 1,546,892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常熟春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50,000 | 1,050,000 | 0 | 0 | IPO首发限售 | 2018.1.5 |
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50,000 | 0 | 0 | 1,050,000 | IPO首发限售 | 2020.1.5 |
合计 | 210,000,000 | 102,214,430 | 0 | 107,785,570 | / | / |
二、 股东情况(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738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罗小春 | 1,819,533 | 105,151,940 | 37.55 | 103,332,407 | 质押 | 66,610,000 | 境内自然人 |
张永明 | -6,898,262 | 20,945,800 | 7.48 | 0 | 质押 | 20,880,00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102,600 | 16,460,109 | 5.88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HARBOUR TREASURE HOLDINGS LIMITED | 0 | 9,281,349 | 3.31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734,462 | 2.76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菁英时代常盈1号私募基金 | 3,900,000 | 3,900,000 | 1.39 | 0 | 无 | 其他 | |
王卫清 | 100,000 | 3,503,163 | 1.25 | 3,403,16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吴海江 | 80,000 | 3,483,163 | 1.2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陶建兵 | 72,200 | 3,475,363 | 1.2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苏建刚 | 53,700 | 3,456,863 | 1.2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张永明 | 20,94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45,800 |
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460,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60,109 |
HARBOUR TREASURE HOLDINGS LIMITED | 9,281,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9,281,349 |
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34,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4,462 |
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菁英时代常盈1号私募基金 | 3,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0,000 |
吴海江 | 3,483,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3,163 |
陶建兵 | 3,475,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5,363 |
苏建刚 | 3,456,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6,863 |
汤文华 | 3,438,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38,163 |
陶振民 | 3,403,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3,16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股东罗小春、王卫清为夫妻关系,罗小春和王卫清分别持有春秋公司 90%和10%的股权,春秋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罗小春 | 103,332,407 | 2020年1月5日 | 0 | 首发限售 36 个月 |
2 | 王卫清 | 3,403,163 | 2020年1月5日 | 0 | 首发限售 36 个月 |
3 | 常熟春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50,000 | 2020年1月5日 | 0 | 首发限售 36 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罗小春、王卫清为夫妻关系,罗小春和王卫清分别持有春秋公司 90%和10%的股权,春秋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适用 √不适用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罗小春 | 董事 | 103,332,407 | 105,151,940 | 1,819,533 | 履行增持计划 |
吴海江 | 董事 | 3,403,163 | 3,483,163 | 80,000 | 履行增持计划 |
陶建兵 | 董事 | 3,403,163 | 3,475,363 | 72,200 | 履行增持计划 |
王卫清 | 高管 | 3,403,163 | 3,503,163 | 100,000 | 履行增持计划 |
罗喜芳 | 高管 | 0 | 73,800 | 73,800 | 履行增持计划 |
孙峰 | 高管 | 0 | 93,500 | 93,500 | 履行增持计划 |
汤文华 | 监事 | 3,403,163 | 3,438,163 | 35,000 | 履行增持计划 |
王洁 | 监事 | 0 | 15,300 | 15,300 | 履行增持计划 |
张胜 | 监事 | 0 | 24,900 | 24,900 | 履行增持计划 |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1、报告期内,董事长罗小春的亲属罗丽女士和秦红卫先生因履行增持计划,罗丽增持70000股,秦红卫增持74000股。罗丽和秦红卫在本报告期初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2、上述董监高及亲属的增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 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阚峰 | 财务总监 | 离任 |
罗正芳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财务总监阚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罗正芳为新的财务总监。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454,180,291.04 | 390,842,181.8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 | 89,958,697.59 | 107,913,197.05 |
应收账款 | (5) | 390,971,860.00 | 419,541,881.47 |
预付款项 | (6) | 27,580,594.97 | 31,495,963.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 | 11,369,055.65 | 7,810,441.7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 | 250,771,812.63 | 206,274,592.6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65,175,440.34 | 40,902,307.86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0,007,752.22 | 1,204,780,565.6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4) | 100,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1,162,402,810.62 | 572,855,942.36 |
投资性房地产 | (18) | 57,679,308.37 | 59,572,751.99 |
固定资产 | (19) | 851,837,147.67 | 764,946,326.93 |
在建工程 | (20) | 276,786,583.27 | 175,932,154.66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 | 278,762,079.28 | 190,450,880.3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 | 21,629,106.47 | 16,341,440.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 | 43,065,006.45 | 42,440,579.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 | 84,217,796.59 | 36,381,365.8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76,379,838.72 | 1,958,921,441.84 | |
资产总计 | 4,066,387,590.94 | 3,163,702,007.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 | 627,782,280.04 | 215,255,472.9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4) | 105,866,688.62 | 100,940,192.59 |
应付账款 | (35) | 285,308,491.71 | 304,243,211.72 |
预收款项 | (36) | 128,278,413.36 | 66,031,463.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 | 21,257,117.60 | 12,511,721.38 |
应交税费 | (38) | 4,344,680.81 | 22,449,870.50 |
应付利息 | (39) | 1,205,169.33 | 282,113.61 |
应付股利 | (40) | 68,8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41) | 66,533,186.36 | 116,321,984.84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 | 3,481,675.77 | 3,721,663.76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12,937,703.60 | 841,757,695.3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5) | 187,008,472.5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50) | 6,312,142.09 | 6,621,073.04 |
递延收益 | (51) | 69,261,700.88 | 65,682,317.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 | 45,347,877.91 | 1,699,870.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7,930,193.41 | 74,003,260.40 | |
负债合计 | 1,620,867,897.01 | 915,760,955.70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3)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 | 1,136,900,805.00 | 1,136,900,805.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9) | 85,249,705.40 | 85,249,705.4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 | 935,274,957.56 | 736,936,174.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37,425,467.96 | 2,239,086,684.84 | |
少数股东权益 | 8,094,225.97 | 8,854,366.9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45,519,693.93 | 2,247,941,051.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066,387,590.94 | 3,163,702,007.44 |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8,850,250.54 | 346,819,878.88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350,000.00 | 13,670,000.00 | |
应收账款 | (1) | 116,913,161.75 | 142,303,502.56 |
预付款项 | 9,223,269.30 | 5,930,813.75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2) | 477,957,062.88 | 550,991,494.29 |
存货 | 56,967,693.70 | 60,707,602.0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41,544.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0,302,982.28 | 1,120,423,291.50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1,793,647,423.10 | 798,100,554.84 |
投资性房地产 | 33,822,094.51 | 34,978,874.55 | |
固定资产 | 146,287,236.43 | 132,516,577.87 | |
在建工程 | 44,137,977.89 | 17,884,265.05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49,821,487.83 | 51,661,901.2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141,519.90 | 5,671,483.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610,441.90 | 22,915,233.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512,891.94 | 3,499,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30,981,073.50 | 1,167,227,889.86 | |
资产总计 | 3,231,284,055.78 | 2,287,651,181.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27,782,280.04 | 215,255,472.96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8,727,244.84 | 31,503,092.59 | |
应付账款 | 92,784,576.90 | 76,188,261.79 |
预收款项 | 33,781,248.07 | 20,261,101.3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896,752.86 | 4,596,742.33 | |
应交税费 | 2,366,707.83 | 9,120,820.10 | |
应付利息 | 1,096,257.42 | 282,113.61 | |
应付股利 | 68,8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25,962,169.30 | 108,742,727.6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6,647.63 | 1,736,635.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13,773,884.89 | 467,686,967.9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6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1,937,837.93 | 1,877,839.83 | |
递延收益 | 33,316,916.63 | 34,005,246.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347,877.91 | 1,699,870.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5,602,632.47 | 37,582,956.42 | |
负债合计 | 1,259,376,517.36 | 505,269,924.38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11,693,909.56 | 1,111,693,909.5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5,249,705.40 | 85,249,705.40 | |
未分配利润 | 494,963,923.46 | 305,437,642.0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71,907,538.42 | 1,782,381,256.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31,284,055.78 | 2,287,651,181.36 |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合并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681,727,196.20 | 584,214,197.13 | |
其中:营业收入 | (61) | 681,727,196.20 | 584,214,197.1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71,122,942.09 | 560,251,289.07 | |
其中:营业成本 | (61) | 529,874,864.52 | 455,457,701.1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 | 10,593,853.02 | 8,152,481.70 |
销售费用 | (63) | 12,226,481.87 | 14,462,264.58 |
管理费用 | (64) | 110,085,184.15 | 82,604,279.42 |
财务费用 | (65) | 12,121,833.81 | 4,011,204.56 |
资产减值损失 | (66) | -3,779,275.28 | -4,436,642.3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300,398,059.89 | 101,626,650.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4,445,868.26 | 86,626,650.1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70.30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70) | 5,243,615.74 | 2,523,332.8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6,241,159.44 | 128,112,891.11 | |
加:营业外收入 | (71) | 1,317,476.77 | 4,597,259.58 |
减:营业外支出 | (72) | 279,171.59 | 293,225.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7,279,464.62 | 132,416,925.04 | |
减:所得税费用 | (73) | 50,820,822.43 | 11,976,922.4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6,458,642.19 | 120,440,002.5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6,458,642.19 | 120,440,002.5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7,218,783.12 | 120,440,002.58 | |
2.少数股东损益 | -760,140.9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66,458,642.19 | 120,440,002.5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7,218,783.12 | 120,440,002.5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0,140.9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4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43 |
定代表人:罗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4) | 221,711,727.46 | 128,449,268.66 |
减:营业成本 | (4) | 163,374,985.87 | 91,483,836.77 |
税金及附加 | 2,977,047.08 | 2,463,967.69 | |
销售费用 | 3,804,164.19 | 5,188,769.53 | |
管理费用 | 46,213,869.63 | 32,440,221.47 | |
财务费用 | 5,991,145.87 | 1,279,887.27 | |
资产减值损失 | -2,727,049.11 | 1,777,999.61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 | 300,398,059.89 | 101,626,650.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4,445,868.26 | 86,626,650.1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1,652,742.18 | 1,212,792.8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4,128,366.00 | 96,654,029.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934,413.85 | 3,481,566.82 |
减:营业外支出 | 255,595.78 | 270,733.6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4,807,184.07 | 99,864,862.54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400,902.63 | 798,223.4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8,406,281.44 | 99,066,639.08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8,406,281.44 | 99,066,639.0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8,406,281.44 | 99,066,639.0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0.3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0.35 |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0,354,875.88 | 747,857,656.5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 | 43,449,600.96 | 37,324,653.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3,804,476.84 | 785,182,309.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0,193,568.23 | 532,702,061.4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0,800,269.96 | 83,000,171.2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711,399.37 | 47,239,968.8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 | 62,738,576.00 | 56,670,560.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8,443,813.56 | 719,612,762.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60,663.28 | 65,569,547.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951,191.63 | 64,999,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974,901.33 | 2,852,916.6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 | 4,208,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134,192.96 | 67,851,916.6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2,725,757.16 | 166,782,651.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3,992,000.00 | 193,1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6,717,757.16 | 359,882,651.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583,564.20 | -292,030,734.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79,559,775.19 | 38,294,116.91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9,559,775.19 | 38,294,116.9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0,024,495.58 | 418,051,755.1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289,439.66 | 72,158,793.7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313,935.24 | 490,210,548.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7,245,839.95 | -451,916,431.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28,667.80 | -575,060.1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351,606.83 | -678,952,679.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6,519,988.00 | 766,165,199.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871,594.83 | 87,212,520.33 |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6,768,169.69 | 97,971,728.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92,963.40 | 17,538,664.1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261,133.09 | 115,510,392.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0,732,048.20 | 54,339,099.5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141,744.35 | 28,046,211.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817,335.14 | 4,893,408.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23,281.77 | 25,703,865.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214,409.46 | 112,982,584.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046,723.63 | 2,527,808.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8,319,819.66 | 104,327,525.6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4,679,597.04 | 64,999,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68,494.00 | 45,292.3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3,667,910.70 | 169,371,818.0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4,633,395.65 | 18,136,119.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50,591,644.79 | 403,217,7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5,225,040.44 | 421,353,819.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1,557,129.74 | -251,982,001.0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7,551,302.66 | 72,232,910.44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7,551,302.66 | 72,232,910.4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9,759,050.45 | 429,056,120.6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197,380.60 | 72,158,793.7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1,956,431.05 | 501,214,914.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5,594,871.61 | -428,982,003.8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28,667.80 | -602,935.2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413,133.30 | -679,039,132.0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7,403,206.48 | 759,977,880.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1,816,339.78 | 80,938,747.94 |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0,000,000.00 | 1,136,900,805.00 | 85,249,705.40 | 736,936,174.44 | 8,854,366.90 | 2,247,941,051.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0,000,000.00 | 1,136,900,805.00 | 85,249,705.40 | 736,936,174.44 | 8,854,366.90 | 2,247,941,051.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8,338,783.12 | -760,140.93 | 197,578,642.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7,218,783.12 | -760,140.93 | 266,458,642.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8,880,000.00 | -68,88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8,880,000.00 | -68,88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0,000,000.00 | 1,136,900,805.00 | 85,249,705.40 | 935,274,957.56 | 8,094,225.97 | 2,445,519,693.93 |
项目 | 上 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0,000,000.00 | 1,136,514,396.24 | 67,736,766.90 | 596,855,138.65 | 2,081,106,301.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0,000,000.00 | 1,136,514,396.24 | 67,736,766.90 | 596,855,138.65 | 2,081,106,301.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440,002.58 | 50,440,002.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0,440,002.58 | 120,440,002.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0,000,000.00 | 1,136,514,396.24 | 67,736,766.90 | 647,295,141.23 | 2,131,546,304.37 |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0,000,000.00 | 1,111,693,909.56 | 85,249,705.40 | 305,437,642.02 | 1,782,381,256.9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0,000,000.00 | 1,111,693,909.56 | 85,249,705.40 | 305,437,642.02 | 1,782,381,256.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9,526,281.44 | 189,526,281.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8,406,281.44 | 258,406,281.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8,880,000.00 | -68,88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8,880,000.00 | -68,88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0,000,000.00 | 1,111,693,909.56 | 85,249,705.40 | 494,963,923.46 | 1,971,907,538.42 |
项目 | 上 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0,000,000.00 | 1,111,693,909.56 | 67,736,766.90 | 217,821,195.51 | 1,677,251,871.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0,000,000.00 | 1,111,693,909.56 | 67,736,766.90 | 217,821,195.51 | 1,677,251,871.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066,639.08 | 29,066,639.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066,639.08 | 99,066,639.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0,000,000.00 | 1,111,693,909.56 | 67,736,766.90 | 246,887,834.59 | 1,706,318,511.05 |
法定代表人:罗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正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三、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常熟市汽车内饰件材料厂、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于1996年7月在江苏省常熟市注册成立。经多次改制、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2012年5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822,170.90元。
根据公司2012年9月董事会决议及2012年9月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并经江苏省商务厅2012年9月25日“苏商资[2012]1131号”《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以2012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将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均为人民币210,000,000.00元,2012年11月5日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2日“证监许可[2016]2974号”《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8,000万股,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注册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汽车饰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罗小春、王卫清夫妇。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1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简称“长春常春”) |
2 | 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常春”) |
3 |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常春”) |
4 | 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苏春”) |
5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常春”) |
6 | 常熟市凯得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简称“凯得利”) |
7 | 江苏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常春”) |
8 |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常春”) |
9 | 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技术”) |
10 | 佛山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佛山常春”) |
11 | 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常源”) |
12 | 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简称“余姚常春”)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以便计量其减值准备。
(1)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2)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关联方组合(合并及合营、联营企业)或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关联方组合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 ||
1-2年 | 20 | 20 |
2-3年 | 50 | 5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方法说明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关联方组合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制模具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
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4、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15. 投资性房地产(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
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5 | 4.75-19.4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5 | 9.50-32.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5 | 9.50-24.2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5 | 9.50-32.33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3 | 0 | 33.33 |
生产用模具 | 工作量法 | 按预计产量计提折旧 | 4-5 |
固定资产折旧除生产用模具外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模具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根据预计总产量和当期产量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 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期限 |
电脑软件 | 2-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专利技术 | 3-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和待摊销模具成本。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装修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待摊销模具成本在相关产品销售时按实际销售数量与预计销售数量占比摊销,当相关产品停产时,未摊销模具成本一次性摊销。
2、 摊销年限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预计可使用年限摊销。
待摊销模具成本在相关产品生命周期内摊销。
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附注“七、(37) 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产品维修费、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详见本附注“七、(50)预计负债”。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为公司发出商品并经客户确认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企业。
(3)关于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本公司主要为国内知名整车厂及一级供应商提供汽车内饰件产品。
公司根据销售合同(订单)发出商品,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 模具销售业务模具产品完工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7%、16%、11%、10%、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芜湖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常熟市凯得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20% |
江苏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1、 子公司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4000074,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2017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文,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常熟市凯得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江苏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2,381.88 | 60,573.86 |
银行存款 | 434,829,212.95 | 356,317,795.80 |
其他货币资金 | 19,308,696.21 | 34,463,812.20 |
合计 | 454,180,291.04 | 390,842,181.8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73,231.56 | 976,320.99 |
其他说明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857,272.98 | 32,603,772.40 |
信用证保证金 | 1,451,423.23 | 1,644,623.00 |
办理房产证保证金 | 73,798.46 | |
合 计 | 19,308,696.21 | 34,322,193.86 |
注:上述受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作剔除。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9,958,697.59 | 107,913,197.05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9,958,697.59 | 107,913,197.0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6,796,6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6,796,6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361,798.16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361,798.16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0,335,429.79 | 100 | 9,363,569.79 | 2.34 | 390,971,860.00 | 434,018,610.36 | 100.00 | 14,476,728.89 | 3.34 | 419,541,881.47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400,335,429.79 | 100 | 9,363,569.79 | 2.34 | 390,971,860.00 | 434,018,610.36 | 100.00 | 14,476,728.89 | 419,541,881.47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9,510,895.56 | 8,975,544.78 | 5 |
1年以内小计 | 179,510,895.56 | 8,975,544.78 | 5 |
1至2年 | 1,477,712.90 | 295,542.58 | 20 |
2至3年 | 107,124.85 | 53,562.43 | 50 |
3年以上 | 38,920.00 | 38,920.00 | 100 |
合计 | 181,134,653.31 | 9,363,569.79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组合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219,200,776.48 | ||
合 计 | 219,200,776.48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113,159.1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50,342,191.62 | 12.58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48,490,181.28 | 12.11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39,513,197.16 | 9.87 | |
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 | 31,930,953.31 | 7.98 | 1,596,547.67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25,100,777.60 | 6.27 | 1,255,038.88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合计 | 195,377,300.97 | 48.80 | 2,851,586.55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531,978.68 | 88.95 | 31,252,305.79 | 99.23 |
1至2年 | 2,944,095.29 | 10.67 | 68,595.24 | 0.22 |
2至3年 | 19,552.00 | 0.06 | ||
3年以上 | 104,521.00 | 0.38 | 155,509.97 | 0.49 |
合计 | 27,580,594.97 | 100.00 | 31,495,963.0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北京英特迈进出口有限公司 | 8,199,399.11 | 29.73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熟市供电分公司 | 2,777,960.38 | 10.07 |
国网天津武清供电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6.53 |
长春供电公司二道供电分公司 | 1,295,168.19 | 4.70 |
上海融康汽车设计有限公司 | 790,122.96 | 2.86 |
合计 | 14,862,650.64 | 53.89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2,716,794.70 | 100 | 1,347,739.05 | 10.60 | 11,369,055.65 | 8,616,400.41 | 100.00 | 805,958.65 | 9.35 | 7,810,441.76 |
合计 | 12,716,794.70 | 100 | 1,347,739.05 | 10.60 | 11,369,055.65 | 8,616,400.41 | 100.00 | 805,958.65 | 9.35 | 7,810,441.7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029,496.39 | 501,474.81 | 5 |
1年以内小计 | 10,029,496.39 | 501,474.81 | 5 |
1至2年 | 63,945.92 | 12,789.18 | 20 |
2至3年 | 122,923.00 | 61,461.50 | 50 |
3年以上 | 772,013.56 | 772,013.56 | 100 |
合计 | 10,988,378.87 | 1,347,739.05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组合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1,728,415.83 | ||
合计 | 1,728,415.83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41,780.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企业往来款 | 2,304,662.44 | 6,218,912.00 |
保证金及押金 | 10,214,262.39 | 2,127,381.00 |
备用金 | 187,452.28 | 181,452.28 |
其他 | 10,417.59 | 88,655.13 |
合计 | 12,716,794.70 | 8,616,400.41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4,446,118.50 | 1年以内 | 34.96 | 222,305.93 |
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3,892,000.00 | 1年以内 | 30.61 | 194,600.00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企业往来款 | 1,393,857.55 | 1年以内 | 10.96 | |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41,832.87 | 1年以内 | 5.05 | 32,091.64 |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押金、保证金 | 635,274.00 | 1-3年 | 5.00 | 573,812.50 |
合计 | / | 11,009,082.92 | / | 86.58 | 1,022,810.07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8,420,986.50 | 6,410,375.93 | 62,010,610.57 | 63,687,420.57 | 6,549,416.99 | 57,138,003.58 |
在产品 | 12,771,236.26 | 208,482.47 | 12,562,753.79 | 4,915,211.67 | 4,915,211.67 | |
库存商品 | 46,512,504.55 | 3,919,848.74 | 42,592,655.81 | 24,646,505.95 | 4,466,755.37 | 20,179,750.58 |
周转材料 | 3,155,491.80 | 19,895.78 | 3,135,596.02 | 3,205,220.28 | 20,069.46 | 3,185,150.82 |
在途物资 | 117,928.42 | 117,928.42 | ||||
自制半成品 | 8,801,125.49 | 1,653,383.90 | 7,147,741.59 | 15,409,243.39 | 1,584,723.88 | 13,824,519.51 |
发出商品 | 3,608,962.30 | 1,214,170.99 | 2,394,791.31 | 10,214,807.66 | 959,525.63 | 9,255,282.03 |
委托加工物资 | 1,304,933.67 | 104,828.13 | 1,200,105.54 | 1,151,204.26 | 111,431.07 | 1,039,773.19 |
在制模具 | 119,609,629.58 | 119,609,629.58 | 96,736,901.22 | 96,736,901.22 | ||
合计 | 264,302,798.57 | 13,530,985.94 | 250,771,812.63 | 219,966,515.00 | 13,691,922.40 | 206,274,592.60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549,416.99 | 1,046,961.17 | 1,186,002.23 | 6,410,375.93 | ||
在产品 | 523,682.12 | 315,199.65 | 208,482.47 | |||
库存商品 | 4,466,755.37 | 580,071.08 | 1,126,977.71 | 3,919,848.74 | ||
周转材料 | 20,069.46 | 173.68 | 19,895.78 | |||
自制半成品 | 1,584,723.88 | 152,244.66 | 83,584.64 | 1,653,383.90 | ||
发出商品 | 959,525.63 | 254,645.36 | 1,214,170.99 | |||
委托加工物资 | 111,431.07 | 8,684.96 | 15,287.90 | 104,828.13 | ||
合计 | 13,691,922.40 | 2,566,289.35 | 2,727,225.81 | 13,530,985.9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63,464,975.25 | 39,717,200.7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710,465.09 | 1,185,107.08 |
合计 | 65,175,440.34 | 40,902,307.86 |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按成本计量的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 | 50,000,000.00 |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天津格莱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636,346.32 | 2,550,000.00 | -826,275.87 | 6,360,070.45 |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785,501.93 | 2,550,000.00 | -819,141.96 | 6,516,359.97 | |||
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 (注1)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小计 | 9,421,848.25 | 15,100,000.00 | -1,645,417.83 | 22,876,430.42 | |||
二、联营企业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289,463,143.41 | 46,280,431.69 | 49,999,000.00 | 285,744,575.10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70,182,791.97 | 12,119,311.52 | 82,302,103.49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125,481,839.67 | 10,268,732.32 | 135,750,571.99 |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 53,999,556.40 | -1,315,741.06 | 52,683,815.34 | 7,712,382.31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28,134,588.34 | -10,833,676.99 | 17,300,911.35 | ||||
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3,884,556.63 | -3,884,556.63 | 0.00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3,456,785.24 | 275,000,000.00 | 573,456,785.24 | |||
小计 | 571,146,476.42 | 275,000,000.00 | 76,091,286.09 | 49,999,000.00 | 275,000,000.00 | 1,147,238,762.51 | 7,712,382.31 |
合计 | 580,568,324.67 | 290,100,000.00 | 74,445,868.26 | 49,999,000.00 | 275,000,000.00 | 1,170,115,192.93 | 7,712,382.31 |
其他说明:
注1:2018年3月13日,公司与威特万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50%。根据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4名董事,包括董事长,其中第四名董事人选需双方事先一致同意;威特万股份有限公司委派2名董事,包括副董事长。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至少有一名威特万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亲自或通过授权代表出席。未达到法定人数不得召开董事会会议。因而双方股东共同控制被投资企业。公司对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18、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9,467,866.35 | 79,467,866.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9,467,866.35 | 79,467,866.3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895,114.36 | 19,895,114.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93,443.62 | 1,893,443.62 | ||
(1)计提或摊销 | 1,893,443.62 | 1,893,443.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1,788,557.98 | 21,788,557.9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679,308.37 | 57,679,308.3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572,751.99 | 59,572,751.9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生产用模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3,248,160.83 | 735,381,111.22 | 22,043,033.61 | 21,919,836.73 | 8,138,922.39 | 77,738,703.70 | 1,398,469,768.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54,709.75 | 104,081,759.22 | 293,324.14 | 2,478,478.78 | 0.00 | 4,441,998.19 | 138,650,270.08 |
(1)购置 | 83,555.56 | 9,664,861.20 | 278,623.29 | 2,314,088.82 | 604,887.43 | 12,946,016.3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271,154.19 | 94,416,898.02 | 14,700.85 | 164,389.96 | 3,837,110.76 | 125,704,253.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98,992.79 | 9,721,283.79 | 314,950.03 | 14,300.98 | 0.00 | 1,668,345.05 | 13,017,872.64 |
(1)处置或报废 | 758,086.49 | 9,721,283.79 | 314,950.03 | 14,300.98 | 10,808,621.29 | ||
(2)其他 | 540,906.30 | 1,668,345.05 | 2,209,251.35 | ||||
4.期末余额 | 559,303,877.79 | 829,741,586.65 | 22,021,407.72 | 24,384,014.53 | 8,138,922.39 | 80,512,356.84 | 1,524,102,165.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0,641,581.99 | 371,270,191.59 | 16,708,370.06 | 15,762,021.85 | 6,554,892.12 | 72,586,383.94 | 633,523,441.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51,087.09 | 24,486,167.23 | 787,786.34 | 2,344,169.25 | 288,005.50 | 325,798.06 | 44,283,013.47 |
(1)计提 | 16,051,087.09 | 24,486,167.23 | 787,786.34 | 2,344,169.25 | 288,005.50 | 325,798.06 | 44,283,013.47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3,948.82 | 4,758,672.94 | 310,425.73 | 8,389.28 | 5,541,436.77 | ||
(1)处置或报废 | 463,948.82 | 4,758,672.94 | 310,425.73 | 8,389.28 | 5,541,436.77 | ||
4.期末余额 | 166,228,720.26 | 390,997,685.88 | 17,185,730.67 | 18,097,801.82 | 6,842,897.62 | 72,912,182.00 | 672,265,018.2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3,075,157.53 | 438,743,900.77 | 4,835,677.05 | 6,286,212.71 | 1,296,024.77 | 7,600,174.84 | 851,837,147.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2,606,578.84 | 364,110,919.63 | 5,334,663.55 | 6,157,814.88 | 1,584,030.27 | 5,152,319.76 | 764,946,326.9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17,088,201.08 |
合计 | 117,088,201.08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沈阳常春三期厂房 | 24,436,574.81 |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厂房房产证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厂房工程 | 159,308,397.67 | 159,308,397.67 | 70,718,644.33 | 70,718,644.33 | ||
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 | 117,478,185.60 | 117,478,185.60 | 105,213,510.33 | 105,213,510.33 | ||
合计 | 276,786,583.27 | 276,786,583.27 | 175,932,154.66 | 175,932,154.6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1)厂房工程 | |||||||
常熟汽饰仓库 | 875,583.08 | 5,012,195.47 | 5,887,778.55 | 未完工 | 自筹 |
天津常春厂房工程 | 26,025,998.98 | 3,954,399.32 | 26,441,154.19 | 1,474,367.38 | 2,064,876.73 | 未完工 | 自筹 |
沈阳常春配电房改造 | 498,000.00 | 600,181.82 | 830,000.00 | 0.00 | 268,181.82 | 未完工 | 自筹 |
芜湖常春二期厂房 | 43,319,062.27 | 11,710,991.35 | 7,125,664.12 | 47,904,389.50 | 未完工 | 自筹 | |
天津技术新建厂房 | 103,183,171.07 | 103,183,171.07 | 未完工 | 募集资金 | |||
(2)设备安装工程 | |||||||
模具检具试制安装 | 19,141,636.64 | 7,585,312.03 | 5,372,362.09 | 21,354,586.58 | 未完工 | 自筹 | |
注塑机、焊接机等设备安装 | 66,233,100.31 | 53,337,324.54 | 71,262,726.30 | 0.00 | 48,307,698.55 | 未完工 | 募集资金/自筹 |
其他设备 | 19,549,427.11 | 49,882,830.60 | 21,798,011.20 | 107,692.31 | 47,526,554.20 | 未完工 | 自筹 |
(3)信息系统 | |||||||
其他信息系统 | 289,346.27 | 289,346.27 | 未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175,932,154.66 | 235,266,406.20 | 125,704,253.78 | 8,707,723.81 | 276,786,583.2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1、 工程物资□适用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不适用(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电脑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5,652,759.32 | 121,940.87 | 1,583,756.77 | 13,791,968.76 | 231,150,425.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916,060.00 | 1,766,398.30 | 93,682,458.30 | ||
(1)购置 | 91,916,060.00 | 1,766,398.30 | 93,682,458.3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0,754.72 | 1,320,754.72 | |||
(1)处置 | 1,320,754.72 | 1,320,754.72 | |||
4.期末余额 | 307,568,819.32 | 121,940.87 | 1,583,756.77 | 14,237,612.34 | 323,512,129.3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2,939,753.54 | 3,237.28 | 52,791.90 | 7,703,762.66 | 40,699,545.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1,095.82 | 9,711.84 | 158,375.70 | 1,381,321.28 | 4,050,504.64 |
(1)计提 | 2,501,095.82 | 9,711.84 | 158,375.70 | 1,381,321.28 | 4,050,504.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440,849.36 | 12,949.12 | 211,167.60 | 9,085,083.94 | 44,750,050.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2,127,969.96 | 108,991.75 | 1,372,589.17 | 5,152,528.40 | 278,762,079.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2,713,005.78 | 118,703.59 | 1,530,964.87 | 6,088,206.10 | 190,450,880.3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装修 | 1,325,652.94 | 240,917.76 | 383,443.40 | 1,183,127.30 | |
待摊销模具成本 | 15,015,787.62 | 6,959,208.40 | 1,456,187.77 | 72,829.08 | 20,445,979.17 |
合计 | 16,341,440.56 | 7,200,126.16 | 1,839,631.17 | 72,829.08 | 21,629,106.47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0,509,944.47 | 7,376,059.54 | 35,858,682.33 | 8,534,723.6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08,391.28 | 302,097.82 | 2,322,969.80 | 447,510.60 |
可抵扣亏损 | 24,952,830.98 | 6,238,207.75 | 16,840,439.51 | 4,210,109.88 |
折旧或摊销差异 | 8,848,125.00 | 2,212,031.25 | 11,041,250.00 | 2,760,312.50 |
权益法影响 | 63,299,155.68 | 15,824,788.92 | 63,299,155.68 | 15,824,788.92 |
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37,893,681.69 | 6,787,730.21 | 33,074,861.15 | 5,872,946.06 |
预提费用 | 12,977,609.83 | 3,244,402.46 | 14,756,179.54 | 3,689,044.89 |
预计负债 | 4,698,678.73 | 1,079,688.51 | 4,784,495.51 | 1,101,142.70 |
合计 | 184,388,417.66 | 43,065,006.46 | 181,978,033.52 | 42,440,579.1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 | 6,391,511.62 | 1,597,877.91 | 6,799,480.46 | 1,699,870.12 |
其他 | 175,000,000.00 | 43,750,000.00 | ||
合计 | 181,391,511.62 | 45,347,877.91 | 6,799,480.46 | 1,699,870.1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752,527.67 | 2,512,435.73 |
可抵扣亏损 | 6,244,581.10 | 2,872,204.72 |
合计 | 8,997,108.77 | 5,384,640.4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599,997.97 | 1,256,703.80 | |
2022年 | 1,615,500.92 | 1,615,500.92 | |
2023年 | 4,029,082.21 | ||
合计 | 6,244,581.10 | 2,872,204.7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房地产、工程、设备等款项 | 84,217,796.59 | 36,381,365.82 |
合计 | 84,217,796.59 | 36,381,365.82 |
31、 短期借款(1). 短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627,782,280.04 | 215,255,472.96 |
合计 | 627,782,280.04 | 215,255,472.96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5,866,688.62 | 100,940,192.59 |
合计 | 105,866,688.62 | 100,940,192.5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5、 应付账款(1). 应付账款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285,308,491.71 | 304,243,211.72 |
合计 | 285,308,491.71 | 304,243,211.7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1). 预收账款项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128,278,413.36 | 66,031,463.94 |
合计 | 128,278,413.36 | 66,031,463.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507,672.28 | 96,410,276.90 | 87,664,880.68 | 21,253,068.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049.10 | 10,797,442.34 | 10,797,442.34 | 4,049.10 |
三、辞退福利 | 11,568.00 | 11,568.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511,721.38 | 107,219,287.24 | 98,473,891.02 | 21,257,117.6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675,929.88 | 81,445,555.78 | 73,257,675.23 | 18,863,810.43 |
二、职工福利费 | 206,257.59 | 2,807,009.13 | 2,518,258.58 | 495,008.14 |
三、社会保险费 | 1,932.53 | 5,446,506.24 | 5,446,506.24 | 1,932.5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64.43 | 4,711,126.55 | 4,711,126.55 | 1,564.43 |
工伤保险费 | 184.05 | 374,292.66 | 374,292.66 | 184.05 |
生育保险费 | 184.05 | 361,087.03 | 361,087.03 | 184.05 |
四、住房公积金 | 125,608.00 | 4,579,735.68 | 4,595,970.28 | 109,373.4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97,944.28 | 1,605,071.60 | 1,834,902.35 | 1,268,113.5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526,398.47 | 11,568.00 | 514,830.47 | |
合计 | 12,507,672.28 | 96,410,276.90 | 87,664,880.68 | 21,253,068.5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681.00 | 10,447,196.37 | 10,447,196.37 | 3,681.00 |
2、失业保险费 | 368.10 | 350,245.97 | 350,245.97 | 368.10 |
合计 | 4,049.10 | 10,797,442.34 | 10,797,442.34 | 4,049.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81,062.51 | 10,229,416.90 |
企业所得税 | 1,042,273.78 | 6,583,439.25 |
个人所得税 | 381,971.07 | 2,705,360.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7,664.55 | 742,546.51 |
房产税 | 967,158.30 | 971,315.34 |
土地使用税 | 438,278.20 | 593,380.16 |
印花税 | 17,300.03 | 79,202.94 |
教育费附加 | 76,903.28 | 530,396.53 |
水利建设基金 | -171,357.96 | 14,812.34 |
其他 | 3,427.05 | |
合计 | 4,344,680.81 | 22,449,870.50 |
39、 应付利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97,825.00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07,344.33 | 282,113.61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1,205,169.33 | 282,113.61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股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68,880,000.00 | |
合计 | 68,880,000.00 |
41、 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62,536,680.33 | 109,484,198.25 |
公司及个人往来 | 2,993,811.09 | 5,501,318.44 |
保证金及押金 | 957,949.41 | 1,307,803.71 |
其他 | 44,745.53 | 28,664.44 |
合计 | 66,533,186.36 | 116,321,984.8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一年内到期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481,675.77 | 3,721,663.76 |
合计 | 3,481,675.77 | 3,721,663.76 |
44、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1). 长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65,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22,008,472.53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187,008,472.53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在公司对天津常春提供不超过200,000,000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基础上,天津常春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追加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190,000,000元人民币(详见公告编号:2017-062),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借款金额为22,008,472.53元。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以支付收购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权,贷款额度为16,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五年(详见公告编号:2018-042)。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6,621,073.04 | 6,312,142.09 | |
重组义务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其他 | |||
合计 | 6,621,073.04 | 6,312,142.0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用于保修期内的售后维修服务。
51、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5,682,317.24 | 6,841,064.96 | 3,261,681.32 | 69,261,700.88 | |
合计 | 65,682,317.24 | 6,841,064.96 | 3,261,681.32 | 69,261,700.8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土地补贴(注1) | 31,536,621.19 | 438,008.63 | 31,098,612.56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喷漆车间补助(注2) | 1,200,000.00 | 150,000.00 | 1,0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基础设施补贴(注3) | 3,614,591.43 | 124,648.47 | 3,489,942.96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基础设施及研发补贴(注4) | 6,749,025.00 | 189,225.00 | 6,559,8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所收益-新产品技改补助(注5) | 640,000.08 | 39,999.96 | 600,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企业资源管理平台专项补助(注6) | 333,333.76 | 166,666.62 | 166,667.14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制造项目(注7) | 1,004,715.00 | 72,630.00 | 932,085.00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大中型企业制造装备升级(注8) | 840,000.00 | 60,000.00 | 7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注8) | 360,000.00 | 240,000.00 | 1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设备补助(注9) | 2,718,667.24 | 223,893.55 | 2,494,773.69 | 与资产相关 | |
二期厂房和基础设施补贴(在建)(注10) | 14,040,000.00 | 14,0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市贴息“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制造项目(注11) | 1,180,435.50 | 69,437.38 | 1,110,998.12 | 与资产相关 | |
镇贴息“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制造项目(注12) | 820,110.40 | 48,241.82 | 771,868.58 | 与资产相关 | |
武清汽车产业园基建补贴(注13) | 3,916,481.40 | 2,000,000.00 | 150,181.27 | 5,766,300.13 | 与资产相关 |
数字化车间补助款(注14) | 450,000.00 | 25,000.01 | 424,999.99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综合奖(注15) | 4,208,100.00 | 1,442,707.62 | 2,765,392.38 | 与资产相关 | |
中小企业技改(注16) | 632,964.96 | 61,028.98 | 571,935.9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9,403,981.00 | 6,841,064.96 | 3,501,669.31 | 72,743,376.65 | |
其中:报表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21,663.76 | 3,481,675.77 | |||
报表列入“递延收益” | 65,682,317.24 | 69,261,700.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系2004年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拨付的“整厂搬迁工程”扶持资金,共计46,988,084.40元,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注2:根据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发改资联[2012]182号《关于下达2012年全市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2年10月收到喷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助3,000,000.00元,按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3:根据公司与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规定,开发区以政策性补贴形式代公司支付供热联网工程费计4,840,301.76元,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4:根据公司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补充协议》的规定,子公司芜湖常春分别于2014年1月和2月收到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及研发补助款7,279,000.00元和290,000.00元,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5: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5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部分)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企指[2015]424号)于2015年6月拨付给公司迈腾B8、奥迪B9配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补助800,000.00元,公司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6:系长春财政局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长财企指<2016>153号)于2016年4月拨付给公司
企业资源管理平台专项补助1,000,000.00元,公司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7:系常熟市虞山镇财政所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度市级工业经济转型发展资金的通知》(常财工贸[2016]26号)于2016年8月拨付给公司“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制造项目奖励1,210,500.00元,公司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8:系常熟市虞山镇财政所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常财工贸[2016]38号)于2016年9月拨付给公司专项资金共计2,000,000.00元,其中,“大中型企业制造装备升级”1,000,000.00元、“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1,000,000.00元,公司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9:根据皖经信财务〔2017〕160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请并获得补助4,000,000.00元,相关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10:根据公司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补充协议》的规定,子公司芜湖常春本年收到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配套14,040,000.00元,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11:根据常熟市财政局、常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度市级工业经济转型发展资金的通知》常财工贸[2017]15号通知,常熟市虞山镇财政所以政策性补贴形式补贴公司共计1,238,300.00元,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12注:根据中共常熟市虞山镇委员会文件《关于虞山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虞发{2016}254号通知,常熟市虞山镇财政所以政策性补贴形式补贴公司共计836,191.00元,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13:根据天津武清汽车产业园发布的《天津长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入区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8年收到最后一笔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贴合计2,000,000.00元,按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14:根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公司收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数字化补贴500,000.00元,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15:根据《芜湖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综合奖补实施方案(暂行)》(芜政办[2017]9号),规范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综合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制定了《芜湖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综合奖补申报办法》,公司收到政府补助4,208,100.00元,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16:根据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芜湖市财政局 [2016]7号文件,公司收到政府补助632,964.96元,按照相关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11,888,364.79 | 1,111,888,364.79 | ||
其他资本公积 | 25,012,440.21 | 25,012,440.21 | ||
合计 | 1,136,900,805.00 | 1,136,900,805.00 |
56、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5,249,705.40 | 85,249,705.4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5,249,705.40 | 85,249,705.40 |
60、 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6,936,174.44 | 596,855,138.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36,936,174.44 | 596,855,138.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7,218,783.12 | 120,440,002.5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8,880,000.00 | 70,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35,274,957.56 | 647,295,141.23 |
注: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9日)为基准日,公司总股本28,000万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880,000.00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20,917,330.46 | 496,935,397.56 | 536,291,272.17 | 429,656,561.06 |
其他业务 | 60,809,865.74 | 32,939,466.96 | 47,922,924.96 | 25,801,140.06 |
合计 | 681,727,196.20 | 529,874,864.52 | 584,214,197.13 | 455,457,701.12 |
62、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72,826.01 | 1,092,550.59 |
教育费附加 | 980,583.85 | 780,393.2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986,936.47 | 3,537,204.80 |
土地使用税 | 1,253,120.35 | 1,198,011.0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
其他 | 2,000,386.34 | 1,544,322.04 |
合计 | 10,593,853.02 | 8,152,481.70 |
63、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1,524,752.08 | 2,146,186.20 |
差旅费 | 52,836.18 | 77,899.01 |
业务招待费 | 287,386.11 | 61,826.53 |
车辆、仓储运杂费 | 5,883,388.77 | 8,159,902.74 |
售后服务费 | 28,274.01 | 179,576.12 |
包装费 | 4,340,250.94 | 3,434,641.53 |
其他 | 109,593.78 | 402,232.45 |
合计 | 12,226,481.87 | 14,462,264.58 |
64、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51,008,802.97 | 39,189,493.91 |
办公费 | 1,692,417.81 | 1,390,228.59 |
差旅费 | 2,636,532.94 | 2,317,204.22 |
租赁费 | 716,775.14 | 513,968.73 |
修理费 | 9,129,030.34 | 4,784,978.77 |
业务招待费 | 1,550,811.20 | 1,619,157.74 |
车辆、仓储运杂费 | 825,371.50 | 705,680.82 |
无形资产摊销 | 3,288,134.53 | 2,521,362.48 |
折旧费 | 7,932,363.95 | 5,980,523.32 |
中介咨询费 | 1,290,568.67 | 989,511.32 |
税费 | 48,643.76 | |
研究发展费 | 17,999,622.91 | 12,843,213.61 |
其他 | 12,014,752.19 | 9,700,312.15 |
合计 | 110,085,184.15 | 82,604,279.42 |
65、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677,456.20 | 6,432,723.02 |
减:利息收入 | -1,999,517.66 | -3,185,255.91 |
汇兑损益 | -770,509.03 | 575,060.19 |
其他 | 214,404.30 | 188,677.26 |
合计 | 12,121,833.81 | 4,011,204.56 |
66、 资产减值损失√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4,571,378.70 | -5,418,621.45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792,103.42 | 981,979.14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3,779,275.28 | -4,436,642.31 |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适用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4,445,868.26 | 86,626,650.1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52,191.63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000,000.00 | 15,000,000.00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其他 | 175,000,000.00 | |
合计 | 300,398,059.89 | 101,626,650.17 |
69、 资产处置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或损失 | -4,770.30 | |
合计 | -4,770.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0、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741,946.43 | 1,002,154.20 |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501,669.31 | 1,521,178.68 |
合计 | 5,243,615.74 | 2,523,332.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本半年报第十节“七、(81)政府补助”。
71、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90,071.47 | 21,563.5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90,071.47 | 21,563.5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286,666.65 | ||
违约金、罚款收入 | 69,510.00 | ||
其他 | 857,895.30 | 1,289,029.43 | |
合计 | 1,317,476.77 | 4,597,259.5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增上市企业财政补助 | 0 | 2,500,000.00 | |
芜湖市鸠江区财政补贴 | 0 | 786,666.65 | |
合计 | 0 | 3,286,666.6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41,068.48 | 36,405.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41,068.48 | 36,405.00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000.00 |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16,663.25 | 242,869.46 | |
其他 | 16,439.86 | 13,951.19 | |
合计 | 279,171.59 | 293,225.65 |
73、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797,241.91 | 9,390,983.9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3,023,580.52 | 2,585,938.53 |
合计 | 50,820,822.43 | 11,976,922.4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17,279,464.6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9,319,866.1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6,311.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22,464.6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4,880,206.1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302,181.9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02,654.9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65,482.13 |
所得税费用 | 50,820,822.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
7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收回往来款、代垫款 | 3,420,895.87 | 7,853,475.11 |
2、专项补贴、补助款 | 1,741,946.43 | 7,361,613.43 |
3、利息收入 | 1,999,517.65 | 651,412.12 |
4、营业外收入 | 1,008,514.99 | 1,042,345.44 |
5、收回保证金 | 23,105,036.01 | |
6、租赁收入 | 12,173,690.01 | 20,415,807.10 |
合计 | 43,449,600.96 | 37,324,653.20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企业间往来 | 5,223,716.96 | 8,667,765.19 |
2、销售费用支出 | 10,391,519.18 | 12,475,462.25 |
3、管理费用支出 | 38,920,061.18 | 22,390,722.92 |
4、财务费用支出 | 91,510.32 | 103,090.23 |
5、营业外支出 | 20,230.00 | 242,759.12 |
6、保证金支出 | 8,091,538.36 | 12,790,761.13 |
合计 | 62,738,576.00 | 56,670,560.84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208,100.00 | |
合计 | 4,208,1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7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6,458,642.19 | 120,440,002.5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779,275.28 | -4,436,642.3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7,363,413.36 | 37,208,666.41 |
无形资产摊销 | 4,050,504.64 | 3,138,777.7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39,631.17 | 441,309.9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70.30 | 14,841.5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002.99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050,080.56 | 7,007,783.2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0,398,059.89 | -101,626,650.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4,427.27 | 2,840,748.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648,007.79 | -135,989.6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289,323.45 | -33,098,155.4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499,457.52 | 55,687,053.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685,159.67 | -21,912,198.6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60,663.28 | 65,569,547.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4,871,594.83 | 87,212,520.3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56,519,988.00 | 766,165,199.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351,606.83 | -678,952,679.2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34,871,594.83 | 356,519,988.00 |
其中:库存现金 | 42,381.88 | 60,573.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4,829,212.95 | 356,317,795.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1,618.34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871,594.83 | 356,519,988.0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9,308,696.21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6,796,600.00 | 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22,008,472.53 | 抵押 |
无形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6,728,392.62 | 股权质押 |
合计 | 384,842,161.36 | / |
79、 外币货币性项目(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293,237.56 | 6.6166 | 28,406,635.65 |
欧元 | 166,435.01 | 7.6515 | 1,273,477.48 |
短期借款 | |||
欧元 | 2,977,492.00 | 7.6515 | 22,782,280.04 |
(2). 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80、 套期□适用 √不适用
81、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递延收益-土地补贴(注1) | 31,098,612.56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8,008.63 |
递延收益-喷漆车间补助(注2) | 1,050,000.00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 |
递延收益-基础设施补贴(注3) | 3,489,942.96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4,648.47 |
递延收益-基础设施及研发补贴(注4) | 6,559,800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9,225.00 |
递延所收益-新产品技改补助(注5) | 600,000.12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999.96 |
递延收益-企业资源管理平台专项补助(注6) | 166,667.14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6,666.62 |
递延收益- “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制造项目(注7) | 932,085.00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630.00 |
递延收益-大中型企业制造装备升级(注8) | 780,000.00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000.00 |
递延收益-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注8) | 120,000.00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0,000.00 |
技术改造设备补助(注9) | 2,494,773.69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3,893.55 |
二期厂房和基础设施补贴(在建)(注10) | 14,040,000.00 | 递延收益 | |
市贴息“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制造项目(注11) | 1,110,998.12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9,437.38 |
镇贴息“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制造项目(注12) | 771,868.58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241.82 |
武清汽车产业园基建补贴(注13) | 5,766,300.13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181.27 |
数字化车间补助款(注14) | 424,999.99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000.01 |
技改综合奖(注15) | 2,765,392.38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42,707.62 |
中小企业技改(注16) | 571,935.98 | 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1,028.9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2、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本年报第十节“七、(51)递延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种类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稳岗费补贴 | 222,010.35 | 222,010.35 | 285,654.2 | 其他收益 |
人社局青年见习补贴 | 5,414 | 5,414 | 其他收益 | |
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 | 477,000 | 477,000 | 其他收益 | |
安监科二级标准化奖励 | 20,000 | 20,000 | 50,000 | 其他收益 |
土地使用税返还 | 1,009,600 | 1,009,600 | 其他收益 | |
龙泉驿就业局稳岗补贴 | 7,922.08 | 7,922.08 | 其他收益 | |
专利补助 | 13,500 | 其他收益 | ||
科技创新奖励 | 53,000 | 其他收益 | ||
质量认证奖励 | 100,000 | 其他收益 | ||
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事后奖补资金 | 500,000 | 其他收益 |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取得方式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期末实际投资额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新设 | 余姚市 | 1亿元 | 汽车内饰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 43,999,500.00 | 100.00 | 100.00 | 是 |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襄樊路199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芜湖市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12-10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东一路3号院2号楼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8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苏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常熟市 | 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 | 技术研发 | 100.00 | 企业合并 | |
常熟市凯得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常熟市 | 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 | 工业 | 100.00 | 企业合并 | |
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六路339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1号汽车大厦920-11(集中办公区)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五道交口东北侧颐景公寓8-3-805 | 工业 | 52.00 | 设立 | |
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2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佛山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佛山市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前进东路17号车间A二层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
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余姚市 | 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 工业 | 10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长春市、佛山市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襄樊路399号 | 工业 | 49.999 | 权益法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长春市、北京市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襄樊路199号 | 工业 | 40.00 | 权益法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常熟市 | 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 | 工业 | 40.00 | 权益法 |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 芜湖市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 工业 | 34.00 | 权益法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1号汽车大厦920-11(集中办公区) | 工业 | 40.00 | 权益法 | |
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六路339号 | 工业 | 40.00 | 权益法 | |
天津格莱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1号汽车大厦920-11(集中办公区) | 工业 | 51.00 | 权益法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8号 | 工业 | 51.00 | 权益法 | |
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8号 | 工业 | 50.00 | 权益法 |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绿园区锦程大街69号 | 工业 | 2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92,752,758.63 | 687,900,464.70 | 887,057,972.77 | 579,623,492.24 |
非流动资产 | 311,160,676.14 | 101,133,339.71 | 278,819,759.18 | 109,972,146.07 |
资产合计 | 1,303,913,434.77 | 789,033,804.41 | 1,165,877,731.95 | 689,595,638.31 |
流动负债 | 713,554,662.98 | 428,381,048.25 | 568,941,998.91 | 354,795,498.83 |
非流动负债 | 20,628,795.50 | 8,585,771.29 | 19,284,996.36 | 12,424,248.67 |
负债合计 | 734,183,458.48 | 436,966,819.54 | 588,226,995.27 | 367,219,747.5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69,729,976.29 | 352,066,984.87 | 577,650,736.68 | 322,375,890.8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84,859,290.85 | 140,826,793.95 | 288,767,603.27 | 128,950,356.32 |
调整事项 | -265,674.54 | -1,612,152.11 | -420,791.62 | -7,109,870.60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5,674.54 | -1,612,152.11 | -420,791.62 | -7,109,870.60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85,744,575.10 | 135,750,571.99 | 289,463,143.41 | 125,481,839.6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76,969,081.73 | 500,976,450.47 | 810,046,973.02 | 436,243,588.24 |
净利润 | 93,109,548.89 | 26,327,382.04 | 133,293,960.55 | 32,180,133.8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3,109,548.89 | 26,327,382.04 | 133,293,960.55 | 32,180,133.8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9,999,000.00 | 49,999,000.00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2,876,430.42 | 5,051,847.1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45,417.83 | -49,115.9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45,417.83 | -49,115.92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18,031,233.11 | 127,048,947.3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9,542,122.08 | 6,503,668.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542,122.08 | 6,503,668.73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适用 √不适用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4,238,458.96 | 2,407,050.61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原材料及劳务费 | 17,455.05 | 1,579,127.95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件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929,943.80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6,495,461.88 | 77,571,545.70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2,679,896.72 | 5,404,732.56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839,038.01 | 920,480.00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515,036.71 | 79,575,029.19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模具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电费、采暖费及其他 | 2,770,265.38 | 2,449,558.95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578,718.35 | 180,988.20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468,384.04 | 42,534,571.09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306,178.40 |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211,758.75 | 201,821.50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416,551.17 | 37,359,694.16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模具 | 24,648,456.30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5,117,481.62 | 668,897.77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2,143,800.40 | 368,488.20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56,415.09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电费、采暖费及其他 | 30,218.97 |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件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49,523.16 | |
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813,659.24 | |
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21,069.48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195,786.50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电费、采暖费及其他 | 2,822,673.57 |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20,634.2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320,947.45 | 3,215,180.53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451,087.63 | 2,303,635.66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89,325.00 | 625,250.04 |
沈阳派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02,571.42 |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296,474.37 | 2,335,158.16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43,714.28 | |
天津格莱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33,591.00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549,949.4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罗博文 | 德国代表处 | 57,520.64 | 56,062.76 |
佛山一汽富晟汽车毯业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57,150.0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55.75 | 75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48,490,181.28 | 51,923,769.08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39,513,197.16 | 21,705,557.41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50,342,191.62 | 49,166,512.08 |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29,214,954.61 | 27,641,963.35 | |||
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11,124,295.27 | 4,680,267.74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26,031,274.89 | 24,099,504.56 |
天津常春华锐源科技有限公司 | 5,763,080.42 | 150,423.76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8,474,375.29 | 1,868,213.30 | |||
天津格莱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47,225.94 | ||||
应收票据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4,000,000.00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
预付账款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3,702.00 | 3,702.00 | |||
其他应收款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81,284.52 | 1,295,259.84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1,393,857.55 | 2,120,926.56 |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90,612.52 | 327,831.74 |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 26,247.28 | 5,237.79 |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936.15 | 20,672.51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125,477.81 | 881,643.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设备款) | 天津常春华锐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69,012.4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336,705.34 | 382,611.29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件技术有限公司 | 823,753.16 | 437,221.82 |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 131,437.61 | 131,437.61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13,800.00 | 1,403,373.90 | |
应付票据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佛山派阁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8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559,711.80 | ||
预收账款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8,910,185.40 | 10,341,741.95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5,021,021.00 | 4,923,585.10 | |
北京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10,641,086.36 | 3,216,718.62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29,835.00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16,008,571.38 | 392,492.56 | |
佛山派阁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16,848.00 |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11,193.12 | ||
沈阳派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75,997.73 |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1、 重要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期末公司已质押应收票据、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详见本半年报第十节“七、(4)应收票据”。除以上事项外,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利润分配情况□适用 √不适用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意图,本公司仅有一个用于报告的经营分部,即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相关产品。本公司管理层为了绩效考评和进行资源配置的目的,将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管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应收账款(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9,927,872.17 | 100.00 | 3,014,710.42 | 2.51 | 116,913,161.75 | 147,485,246.44 | 100.00 | 5,181,743.88 | 3.51 | 142,303,502.5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119,927,872.17 | 100.00 | 3,014,710.42 | 2.51 | 116,913,161.75 | 147,485,246.44 | 100.00 | 5,181,743.88 | 3.51 | 142,303,502.5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8,606,824.81 | 2,930,341.24 | 5.00 |
1至2年 | 227,245.91 | 45,449.18 | 20.00 |
2至3年 | 0.00 | 0.00 | 50.00 |
3年以上 | 38,920.00 | 38,920.00 | 100.00 |
合计 | 58,872,990.72 | 3,014,710.42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组合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61,054,881.45 | ||
合计 | 61,054,881.45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167,033.4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48,490,181.28 | 40.43 | |
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 | 31,929,948.63 | 26.62 | 1,596,497.43 |
伟巴斯特车顶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 12,371,700.73 | 10.32 | 618,585.04 |
常熟安通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8,474,375.29 | 7.07 |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4,988,780.44 | 4.16 | 249,439.02 |
合计 | 106,254,986.37 | 88.60 | 2,464,521.49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78,230,062.19 | 100 | 272,999.31 | 0.06 | 477,957,062.88 | 551,259,575.37 | 100.00 | 268,081.08 | 0.05 | 550,991,494.29 |
合计 | 478,230,062.19 | 100 | 272,999.31 | 0.06 | 477,957,062.88 | 551,259,575.37 | 100.00 | 268,081.08 | 0.05 | 550,991,494.2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9,951.41 | 4,497.57 | 5.00 |
1至2年 | 56,845.92 | 11,369.18 | 20.00 |
2至3年 | 0.00 | 0.00 | 50.00 |
3年以上 | 257,132.56 | 257,132.56 | 100.00 |
合计 | 403,929.89 | 272,999.31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477,826,132.30 | ||
合计 | 477,826,132.30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918.2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企业往来款 | 477,643,788.65 | 547,717,024.60 |
代垫、暂付款 | 469,884.81 | 3,359,966.90 |
保证金及押金 | 32,249.90 | 30,125.00 |
备用金 | 78,496.01 | 72,496.01 |
其他 | 5,642.82 | 79,962.86 |
合计 | 478,230,062.19 | 551,259,575.37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款 | 158,990,809.32 | 1年以内 | 33.25 | |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款 | 119,347,029.67 | 1年以内 | 24.96 | |
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款 | 110,463,127.88 | 1年以内 | 23.10 |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款 | 28,998,544.47 | 1年以内 | 6.06 | |
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款 | 23,252,368.98 | 1年以内 | 4.86 | |
合计 | 441,051,880.32 | 92.23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1,244,612.48 | 631,244,612.48 | 225,244,612.48 | 225,244,612.4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70,115,192.93 | 7,712,382.31 | 1,162,402,810.62 | 580,568,324.67 | 7,712,382.31 | 572,855,942.36 |
合计 | 1,801,359,805.41 | 7,712,382.31 | 1,793,647,423.10 | 805,812,937.15 | 7,712,382.31 | 798,100,554.8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4,721,651.85 | 4,721,651.85 | ||||
常熟市凯得利物资回收公司 | 850,960.63 | 850,960.63 | ||||
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46,000,000.00 | ||||
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7,000,000.00 | 230,000,000.00 | |||
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9,672,000.00 | 9,672,000.00 | ||||
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99,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合计 | 225,244,612.48 | 406,000,000.00 | 631,244,612.4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天津格莱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636,346.32 | 2,550,000.00 | -826,275.87 | 6,360,070.45 | |||
沈阳格瑞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785,501.93 | 2,550,000.00 | -819,141.96 | 6,516,359.97 | |||
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小计 | 9,421,848.25 | 15,100,000.00 | -1,645,417.83 | 22,876,430.42 | |||
二、联营企业 | |||||||
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 | 289,463,143.41 | 46,280,431.69 | 49,999,000.00 | 285,744,575.10 |
常熟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70,182,791.97 | 12,119,311.52 | 82,302,103.49 | ||||
长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125,481,839.67 | 10,268,732.32 | 135,750,571.99 | ||||
麦凯瑞(芜湖)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 53,999,556.40 | -1,315,741.06 | 52,683,815.34 | 7,712,382.31 | |||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28,134,588.34 | -10,833,676.99 | 17,300,911.35 | ||||
成都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3,884,556.63 | -3,884,556.63 | 0.00 |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3,456,785.24 | 275,000,000.00 | 573,456,785.24 | |||
小计 | 571,146,476.42 | 275,000,000.00 | 76,091,286.09 | 49,999,000.00 | 275,000,000.00 | 1,147,238,762.51 | 7,712,382.31 |
合计 | 580,568,324.67 | 290,100,000.00 | 74,445,868.26 | 49,999,000.00 | 275,000,000.00 | 1,170,115,192.93 | 7,712,382.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1,114,596.46 | 150,950,402.63 | 117,974,411.43 | 88,549,957.55 |
其他业务 | 20,597,131.00 | 12,424,583.24 | 10,474,857.23 | 2,933,879.22 |
合计 | 221,711,727.46 | 163,374,985.87 | 128,449,268.66 | 91,483,836.77 |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4,445,868.26 | 86,626,650.1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52,191.63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0,000,000.00 | 15,000,000.00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其他 | 175,000,000.00 | |
合计 | 300,398,059.89 | 101,626,650.17 |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4,995,229.7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43,615.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52,191.63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8,305.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980,982.71 | |
所得税影响额 | -45,256,630.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622.10 | |
合计 | 141,956,316.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32 | 0.95 | 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0 | 0.45 | 0.4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
董事长:罗小春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7日
修订信息□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