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 年 08 月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孔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吴童海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关于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风险提示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与分析”中的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
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致力于光伏电站的建设和投资运营,光伏电站建
设施工一般采取交钥匙工程的 EPC 运作模式,存在垫资行为,对流动资金需求
较大;电站投资运营需要资金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且光伏发电业务对
国家补贴依赖程度较高,目前,这部分补贴存在发放不及时的现象,给公司现
金流投资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光伏发电的清洁环保符合能源利用的大方向,未来前景广阔。近几年,国
家加大了对光伏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但如果未来国家对光伏电站的补贴政策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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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17 半年度报告.................................................................................................................................1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6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7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18
第十节 财务报告..............................................................................................................................1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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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或珈伟股份 指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珈伟科技、香港珈伟 指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中山品上、品上照明 指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江苏华源、华源新能源或华源 指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昌国源、国源电力或国源 指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国创珈伟 指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L&D 公司 指 Lion & Dolphin A/S
奇盛 指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腾名 指 腾名有限公司
灏轩投资 指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振发能源 指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PC 指 建设工程总承包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是由 III-V 族半导体材料等通过
LED 指
半导体工艺制备的可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发光器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兆瓦,为功率单位,M 即是兆,1 兆即 10 的 6 次方,1MW 即是
MW 指
GW 指 吉瓦,为功率单位,1GW 即是 1000 兆瓦
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公司章程 指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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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珈伟股份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珈伟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Jiawei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IAWE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丁孔贤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琼阁 朱婷婷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
联系地址
大厦 33A 大厦 33A
电话 0755-85224478 0755-85224478
传真 0755-85224353 0755-85224353
电子信箱 jw@jiawei.com jw@jiawei.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6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6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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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6 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14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76,797,093 元变更为 473,049,698 元,总股本由 476,797,093
股变更为 473,049,698 股;
(2)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 2017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完成了 2016 年度权益分
派。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73,049,698 元变更为 854,487,361 元,总股本由 473,049,698 股变更为 854,487,361
股;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17,051,066.10 1,299,489,079.95 6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5,594,966.88 122,283,592.86 8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21,522,243.24 118,068,647.58 87.62%
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9,477,793.48 -91,649,409.13 -172.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40 0.3148 -16.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40 0.3148 -16.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4% 4.88% -0.0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408,003,955.29 9,061,882,456.74 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91,433,475.42 4,524,459,358.44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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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9,078.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87,723.52 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助资金。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84,294.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8,372.42
合计 4,072,723.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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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一直专注于太阳能应用、LED节能、新能源和新材料产品的开发、应用,采取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并举的方式,
拓展和延伸相关绿色产业链。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分四部分:
第一,光伏与照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光伏类产品、照明类产品及光伏与照明结合的产品。光伏类产品主要
为共享单车提供能源供给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用于驱动共享单车智能锁等模块;照明类产品主要是智能家居照明产品、室内
照明产品、手电筒及各种LED照明光源的整体解决方案等;光伏与照明结合的产品主要有太阳能草坪灯、庭院灯和便携式照
明产品等光伏照明产品,广泛应用于户外、草坪、庭院、公园和道路等区域的照明、亮化或景观装饰。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照明类产品,光伏照明、光伏小组件产品等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
情况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在行业内保持良好的品牌和口碑。
目前公司,LED光伏照明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公开数据
1 欧普照明 根据欧普照明2017年半年报显示,2017年半年报欧普照明实现营业收入30.10亿元,净利润2.59亿元
2 佛山照明 根据佛山照明2017年半年报显示,2017年半年度佛山照明实现营业收入20.24亿元,净利润2.28亿元。
第二,光伏电站EPC业务和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
合同约定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承包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公司投资并持有电站,开展发电
并入国家电网的业务。光伏电站属于国家大力鼓励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第三,锂电池及储能产品生产和销售。公司顺应当前全球新能源的快速发展趋势,致力于动力锂电池快速充电及增加循
环次数,提高电池能量密度等,以及低成本储能电池组模块、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在产品研发方面已取得重大突
破,即将进行规模化量产。
第四,石墨烯产品生产和销售。公司致力于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较早布局石墨烯业务,经过近几年的研发,目前
已具备生产各类石墨烯粉体材料和各类功能浆料量产能力,目前重点在拓展石墨烯产品商业应用。
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光伏照明制造、光伏电站EPC业务及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其中驱动业务发展最主要
是光伏电站EPC业务,该业务受益于国家对光伏发电的大力支持和光伏扶贫等政策。锂电池和石墨烯业目前尚未有收入产生,
锂电池业务目前正在加紧厂房建设、装修和设备调试,预计年底进行量产。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增长 79.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有资本公积转股份(每 10 股,送 8.06337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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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减少 2.52%,属于正常折旧范畴。
无形资产 增长 50.20%,主要原因是如皋龙能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增长 279.99%,主要原因在建光伏电站及深圳厂房。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因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离职、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
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经过不断的积累与沉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与强化。
(一)公司所在行业前景广阔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部署和要求,
未来国家在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应用、节能环保等方面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公司所经营的光伏电站建设及
运营业务、LED照明、动力锂电池及储能、石墨烯材料应用等业务,属国家大力扶持的 “绿色”产业,行业景气度高,发展
潜力非常巨大。
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对2017—2020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将达
到86.5GW,考虑每年的屋顶分布式和扶贫村级电站等不限指标因素,未来光伏装机预计仍将维持在35-45GW。2017年上半
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440万千瓦,同比增长9%。
LED照明业务在中国和国外市场规模仍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
动力锂电池和储能业务未来市场规模巨大。随着智能电网和新能源的发展,储能市场需求具有快速增长的潜力,据美国花旗
银行预测至2030年全球储能市场规模将超过4000亿美元。
(二)公司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较强
LED方面:公司多年来致力于太能阳能应用与LED产品及光伏照明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
通过持续的技术开发和经验积累,坚持自主创新,及时掌握市场动向、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和
品牌知名度得到不断提升,在行业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光伏电站方面:公司依托在光伏行业的深耕,通过完成并购华源新能源公司后具备的相关资质和专业团队,适时进入光
伏电站领域,子公司华源新能源拥有超过1G瓦的光伏电站EPC建设施工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和成本优势。公司不断提升
电站施工、运营、维护能力,积累项目经验,以期在高速增长的光伏电站建设市场中获得更大份额。
动力锂电池业务方面,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团队,并持续引进国际和国内行业内顶尖技术专家加入公司学术和研发团队,
目前公司在锂电池快充技术、锂电池充电循环次数、高能量密度和安全性能等指标的研发方面,取得行业领先水平。
石墨烯方面:石墨烯作为公司整个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公司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投入,控股子公司
国创珈伟制备的石墨烯粉体材料和各种功能浆料,在业界广泛得到关注,目前正在加大下游应用的开发,力争早日实现规模
化量产和销售。
(三)公司产品质量保证
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产品已通过德国TV认证、美国UL认证、
CE认证、CQC认证等认证。
(四)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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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管理团队。公司在生产、研发、销售等各环节的主要管理人员均有相关的从业经
历。公司把尊重人才、重视人才、激励人才放在非常突出的地位。公司对主要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
激励;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人才内部培养和选拔机制;建立了分别针对技术研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工程服务人员的绩效考
核制度和奖励机制。积极、有效、灵活的机制,稳定了人才队伍,激发了员工的能动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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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及2017年经营计划,加快实现“光伏、照明、光伏+照明、储能”业务齐头并进与
协同发展战略,着力整合光伏照明制造业务、加快发展光伏电站EPC业务、布局锂电池储能业务,并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
光伏制造业和电站EPC业务的共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705.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2.91%;实现营业利润26,026.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
长93.99%;实现利润总额26,452.8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0.51 %;实现净利润22,567.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84.15%;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559.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49 %。
(一)持续整合资源,巩固市场地位,光伏照明业务不断创新,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整合光伏照明业务,适时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销售渠道,聚焦重点产品和市场。推行精益制造,
整合集成供应链体系。深圳生产基地和中山生产基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缩减采购成本,节约资源,精简机构,整合
人力资源。海外产品销售上半年保持良好的增长的势头。公司的太阳能草坪灯、庭院灯、低压灯、LED灯具、智能安防壁灯
等产品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产品销售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公司依托领先的太阳能晶硅组件技术,敏锐地把握住共享单车行业
爆发式增长的机会,将太阳能应用技术与共享单车小型光伏储能系统开发完美结合。公司为共享单车企业提供的组件采用了
专业化定制生产,采用先进的高透光率玻璃及高品质EVA,配合变温调节层压工艺,提高了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同时在质
量控制技术、焊接工艺、检测工艺等环节中也使用多项业内领先技术。公司提供的全球领先的N型高效单晶转换效率高达
24.2%,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能让共享单车完成充电。此外,对于共享单车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树荫、广告等挡光问题,通过
优化电池片切割方式、组件表层特殊处理方式,在局部挡光时仍然保持一定的功率输出,且在广告粘贴时能够达到“难粘易
撕”的效果。已成为公司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依托国家产业政策,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及EPC工程业务
公司自进军光伏电站领域以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以及电站投资持有运营数量保持稳步增长。目前公司持有电站364兆
瓦,公司发电收入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了去年募集资金的相
关的募投项目,目前各募投项目进展顺利,其中金湖振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
也在收尾阶段。华源新能源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有了大幅度的改善。
(三)布局储能产业,进军锂电池业务
公司一直致力于新能源行业的研究和投资,锂电池业务作为公司未来产业布局的一个重点,公司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动力锂电池项目的相关立项,完成了相关的厂房环评、能评、安评
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工艺确定装修要求,并完成净化厂房设计组织招标等相关流程,对厂房进行了相应的改造,预计9月末
完成。在厂房改造期间对生产设备进行采购、技术对接,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招标,同时配备了相关人员,争取年底
能批量生产。同时公司一直强调产学研结合的研发理念,高度关注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联合东莞中子研
究中心、电子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和中科院物理所等单位,共同签署了“基于散裂中子源的原位、实时、高通量表征平
台”预先研究项目路电化学表征部分的技术开发合同。该项目以高速飞行的中子束为探测手段可以对电池单体和组件进行实
时无损的高通量检测表征,获得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电极、电解液和界面的实时工作状态,从而可以帮助科学家准确了解电
池的安全工作机理和失效机制,好比医院的CT可以帮助医生提供准确的身体检测和疾病诊断。基于散裂中子源的原位、实
时、高通量表征平台,重点针对先进锂电与合金材料研究需求,将大大提升我国高端锂电池技术研究与产业化水平,为公司
的技术研发水平走在行业前列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石墨烯进展顺利,期待尽快转化为商业应用
公司的石墨烯业务目前已可实现石墨烯粉体材料和功能浆料的量产,报告期内围绕公司的四大系列品牌产品,积极与各
相关公司联系,建立了全方位合作关系,积极寻求相关的产业应用。报告期内完成了4项专利申报,目前已经进入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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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人员稳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持续推行有效的人
才优化管理体制和激励考核制度,加强了管理、技术、内外营销、生产等中高层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
力的人才储备。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主要是 EPC 工程收入及
营业收入 2,117,051,066.10 1,299,489,079.95 62.91%
电站收入增加
营业收入增加导致营业
营业成本 1,604,124,856.29 1,032,023,209.55 55.43%
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 65,875,834.22 60,308,031.70 9.23%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股
管理费用 88,361,352.95 51,373,377.68 72.00%
权激励费用
财务费用 60,959,846.62 51,960,782.01 17.32%
利润总额的增加导致所
所得税费用 38,856,320.38 16,304,445.40 138.32%
得税费用
研发投入 15,112,747.81 12,436,197.41 21.52%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小于
-249,477,793.48 -91,649,409.13 -172.21%
量净额 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65,385,377.84 -64,600,420.47 620.41%
量净额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
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内无发行股份取
492,737,826.14 862,020,123.61 -42.84%
量净额 得配套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21,805,117.66 700,546,504.71 -131.66% 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
加额
的现金净额减少
预付款项 653,915,912.88 471,470,775.37 38.70% 公司采购业务增长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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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 30,022.95 -100.00% 本期应收利息计提减少
EPC 项目未完工程增加
存货 933,901,128.70 596,048,342.15 56.68%
导致
报告期内转让项目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10,000,000.00 -50.00%
股权
参与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37,500,000.00 0.00 100.00%
参股
光伏电站及厂房建设项
在建工程 342,418,522.04 6,389,765.91 5,258.86%
目增加
无形资产 76,578,074.65 52,164,688.20 46.80% 土地使用权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98,631.94 6,782,188.70 43.00%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公司经营需要,短期借
短期借款 1,388,446,120.59 475,608,453.59 191.93%
款增加
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票据 159,731,719.66 318,171,524.00 -49.80%
融资减少
报告期内预收账款核销
预收款项 129,839,935.90 635,343,655.71 -79.56%
导致
报告期税款已经缴纳
应交税费 55,902,890.00 147,282,697.24 -62.04%
报告期内计提利息尚未
应付利息 6,748,387.98 2,386,466.67 182.78%
支付
应付股利 14,860,143.32 100.00% 大股东股利尚未支付
其他应付款 101,011,488.37 1,038,239,100.57 -90.27% 募投资金转出导致
华源新能源长期借款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98,746,517.49 0.00 100.00% 未来一年内到期偿还增
债
加
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增
其他流动负债 148,899,110.97 0.00 100.00%
加
融资租赁款已经支付部
长期应付款 58,468,684.17 98,852,752.89 -40.85%
分导致
计提 L&D 孙公司预计
预计负债 3,048,480.00 0.00 100.00%
负债
递延收益 10,028,310.97 6,217,221.63 61.30% 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香港公司投资预计分回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41,309.05 7,483,793.97 107.67%
的利润确认数据增加
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减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14,712,778.84 -100.00%
少
股本 854,487,361.00 440,561,462.00 93.95% 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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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减:库存股 60,609,600.00 0.00 100.00% 员工股权激励
美元汇率升值导致汇兑
其他综合收益 -14,097,930.62 -5,341,158.91 163.95%
损失增加
计提 2016 年盈余公积增
盈余公积 13,315,619.82 9,142,269.90 45.65%
加
未分配利润 683,020,698.36 317,515,521.95 115.11% 报告期净利润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4,791,433,475.42 3,535,340,469.00 35.53% 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益合计
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发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28,561,616.90 3,569,351,905.81 35.28%
行配套募集资金
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税金
税金及附加 8,740,809.72 -30,846,088.13 128.34%
及附加增加
公司业务发展导致营业
营业利润 260,266,931.18 134,161,671.10 93.99%
利润增加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34,492.37 29,756.62 688.03%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
营业外支出 49,726.92 163,338.17 -69.56%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5,414.33 93,739.47 -51.55%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
公司业务发展导致利润
利润总额 264,528,027.24 138,854,690.28 90.51%
总额增加
公司业务发展导致净利
净利润 225,671,706.86 122,550,244.88 84.15%
润增加
净利润增加导致归属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25,594,966.88 122,283,592.86 84.49%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净利润
增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69,487,334.45 43,604,009.56 59.36% 报告期收到其他款增加
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公司日常经营采购款增
1,664,503,178.52 1,178,853,956.33 41.20%
付的现金 加
报告期内实际缴纳的税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738,818.91 103,870,807.59 -39.60%
款减少
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3,421,262.52 1,475,653,231.73 32.38%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
-249,477,793.48 -91,649,409.13 172.21%
量净额 流出大于现金流入
报告期内有收到孙公司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0.00 100.00%
股权转让款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4,543.88 0.00 100.00% 报告期内有处置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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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产收到现金
的现金净额
报告期有收回投资收到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4,543.88 0.00 100.00%
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报告期内支付在建工程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470,389,921.72 17,241,743.10 2,628.20%
款增加
的现金
报告期内没有投资支出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5,000,000.00 -100.00%
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报告期内没有收购子公
0.00 42,358,677.37 -100.00%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司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389,921.72 64,600,420.47 628.15%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65,385,377.84 -64,600,420.47 620.41%
量净额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
增加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783,999,981.20 -100.00% 报告期内没有配募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93,736,193.92 458,279,996.41 160.48%
需要资金增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
142,723,657.46 56,209,527.02 153.91%
利息支付的现金 润增加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411,439,837.11 232,830,108.81 76.71%
关的现金 金和贷款保证增加
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4,508,714.32 760,906,736.26 34.64%
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内无发行股份取
492,737,826.14 862,020,123.61 -42.84%
量净额 得配套募集资金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320,227.52 -5,223,789.30 -106.13% 美元汇率变动影响较大
等价物的影响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21,805,117.66 700,546,504.71 -131.66% 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
加额
的现金净额减少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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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光伏与 LED 照明
560,536,028.25 420,089,498.24 25.06% 41.70% 37.72% 2.17%
产品
光伏电站 EPC 1,365,954,036.43 1,115,091,490.01 18.37% 76.03% 64.25% 5.85%
光伏发电及运营 189,464,847.62 67,936,479.70 64.14% 48.09% 41.26% 1.73%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117,051,066.10 100% 1,299,489,079.95 100% 62.91%
分行业
光伏行业 1,555,418,884.05 73.47% 903,915,359.88 69.56% 72.08%
分产品
光伏电站 EPC 1,365,954,036.43 64.52% 775,972,091.31 59.71% 76.03%
光伏发电及运营 189,464,847.62 8.95% 127,943,268.57 9.85% 48.09%
分地区
境内 1,555,418,884.05 73.47% 903,915,359.88 69.56% 72.08%
2)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技术类别 销售量 销售收入 毛利率 产能 产量 在建产能 计划产能
3)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
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
主要收入来源国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情况
中国 1,555,418,884.05
4)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项目公司 规模 所在地 业务模 进展情 并网电价 运营年限 报告期发电 报告期营业
(MW) 式 况 (元) (年) 量(万度) 收入(万元)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100 甘肃金昌 持有运 已并网 1.00 25年 6438.5 5,004.45
营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湖 100 江苏淮安 持有运 已并网 1.00 25年 7,213.43 6,822.77
电站一期) 营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江苏扬州市 持有运 已并网 1.00 25年 7,024.22 6,003.95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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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 内蒙古正镶 持有运 已并网 0.90 25年 1,750.12 1,346.25
白旗 营
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 陕西榆林 持有运 在建 0.75 25年 - -
营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湖 30 江苏淮安 持有运 已并网 0.93 25年 - -
电站二期) 营
宿迁电站 4 江苏宿迁 持有运 已并网 0.98 20 - -
营
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 10 黑龙江大庆 持有运 已并网 0.88 25年 - -
有限公司 市 营
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 葫芦岛 自持开 在建 0.88 25年 - -
发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
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
主要收入来源地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情况
境外 23,629,080(PCS) 375,357,976.74 汇率影响。
国内 9,190,758(PCS) 185,178,051.51 -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销售模式类别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直销 560,536,028.25 100.00% 395,573,720.07 100.00% 41.70%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资产减值 28,721,435.11 10.86%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不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外收入 4,310,822.98 1.63% 政府补助增加
营业外支出 49,726.92 0.02%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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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占总资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产比例
货币资金 1,050,041,786.31 11.16% 1,197,807,414.10 13.86% -2.70%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导致
应收账款 2,261,405,157.92 24.04% 2,095,933,605.09 24.24% -0.20%
应收账款增加
存货 933,901,128.70 9.93% 596,048,342.15 6.89% 3.04%
投资性房地产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7,500,000.00 0.40% 0.00 0.00% 0.40%
固定资产 2,294,976,740.65 24.39% 2,416,397,337.95 27.95% -3.56%
在建工程 342,418,522.04 3.64% 6,389,765.91 0.07% 3.57%
短期借款 1,388,446,120.59 14.76% 475,608,453.59 5.50% 9.26%
长期借款 1,418,000,000.00 15.07% 1,435,747,377.56 16.61% -1.54%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使用受限制的原因
货币资金 22,769.05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贷款保证金
固定资产 148,792.77 金湖、高邮两个自营光伏电站,已用于取得中国进出口银行的14亿元(期末借款本金为
13.72亿元)长期借款抵押;中山品上房产证抵押给招商银行贷款
无形资产 4,432.03 深圳珈伟和中山品上土地使用证抵押给招商银行贷款和建设银行贷款借款
应收账款 54,810.10 期末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
在建工程 13,314.01 金湖二期30兆瓦动产设备
总计 244,617.95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590,240,915.12 1,105,000,000.00 -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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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披露 披露
被投资 本期
投资 投资 持股 资金 合作 投资 产品 预计 是否 日期 索引
公司名 主要业务 投资
方式 金额 比例 来源 方 期限 类型 收益 涉诉 (如 (如
称 盈亏
有) 有)
珈伟(上
428,60
海)光伏 电站开发,电站管理、投 100.00 募集 光伏 年 02 2017-0
增资 0,000. 无 25 0.00 0.00 否
电力有 资管理 % 资金 电站 月 27 03
限公司 日
承装、承修电力设施(承
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
电力工程项目投资、设
计、施工、运营管理及相
关产品采购与销售;电器
江苏华 控制设备、自适应跟踪日
源新能 系统及支架的设计、制 161,64
100.00 募集 光伏 年 02 2017-0
源科技 造、销售、维护、安装; 增资 0,915. 无 25 0.00 0.00 否
% 资金 电站 月 27 03
有限公 国外电力工程承包;光伏
日
司 系统产品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市政公
用工程、公路工程、环保
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
程施工
590,24
合计 -- -- 0,915. -- -- -- -- -- 0.00 0.00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663.2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442.4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781.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8,804.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4,004.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2.7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第一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11 元。截至 2012 年 5 月 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8,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36.7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35,263.
22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2]03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7,192.21 万元(包含利息)。
(2)第二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6 号),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746,031 股募集本次交
易的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为 2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81.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206,900.1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3,793,081.1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及 28
日对公司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670 号《验资报告》及大华验字[2016]000671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0,589.56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末累计 末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入金 进度(3)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1、光伏照明研发 2013 年
中心项目(深圳龙 是 3,467.05 1,084.56 1,084.56 0.00% 05 月 31 0 0否 是
岗、变更前) 日
1-2、LED 照明研发 否 1,915.44 0 1,339.66 69.94% 2017 年 0 0否 否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心项目(深圳龙 12 月 31
岗、变更后) 日
2-1、光伏电源半导 2013 年
12,021.5
体照明系统产业化 是 12 月 31 0 0否 是
项目(武汉,变更前) 日
2-2、LED 绿色照明 2015 年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是 1,606.8 0 1,606.8 16.07% 10 月 31 0 0否 是
目(福建,变更前 日
3-1、年产 4,000 万套
2013 年
太阳能草坪灯、太阳 28,004.6
是 12 月 31 0 0否 是
能庭院灯项目(武汉,
日
变更前)
3-2、年产 2,400 万套
2015 年
太阳能草坪灯、太阳
是 173.64 0 173.64 1.02% 10 月 31 0 0否 是
能庭院灯项目(深圳,
日
变更前 )
4-1、上海珈伟-正镶 2015 年
16,942.1
白旗 20MWp 光伏 否 0.07 17,051.1 100.64% 08 月 31 860.31 0否 否
项目(内蒙, 变更后) 日
4-2、上海珈伟-阿克
2015 年
陶县 20MWp 光伏 10,819.9
否 11,004.1 0 98.33% 12 月 31 0 0否 否
并网电站 EPC 项目
日
(新疆,变更后)
5、补充流动资金 是 5,116.51 0 5,116.51 100.00% 0 0否 否
6、抚州珈伟 30 兆瓦 2016 年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是 25,900 0 0 0 0.00% 12 月 31 否 是
(抚州、变更前) 日
7、成武太普 40 兆瓦 2016 年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是 32,500 0 0 0 0.00% 12 月 31 0 0否 是
项目(成武、变更前) 日
8、葫芦岛兴城
2017 年
20MWp 地面光伏电
否 16,860 193.9 193.9 1.15% 06 月 30 0 0否 否
站项目( 兴城,变
日
更后)
9、定边珈伟 2017 年
15,688.3 15,688.3
30MWp 光伏发电 否 26,000 60.34% 06 月 30 0 0否 否
5 5
项目(定边,变更后) 日
10、金 湖 振 合 二
2017 年
期 W 30MW 光伏 15,944.3 14,584.5 14,584.5
否 91.47% 08 月 31 0 0否 否
发电项目(金湖,变 7 5 5
日
更后)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7 年
20,122.7
11、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 5,975.6 100.61% 03 月 31 0 0否 否
日
121,893. 96,647.5 36,442.4 87,781.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60.31 -- --
21 7 7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121,893. 96,647.5 36,442.4 87,781.7
合计 -- -- -- 860.31 0 -- --
21 7 7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LED 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预期计划主要原因系公
司 2014 年下半年收购品上照明后,与品上照明的研发在人员、设备、仪器方面做了部分整合,出于
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对 LED 照明研发的研发投入进度,且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负责产品开发、设
计及性能检测等,相关收益已在产品收入中体现,无法准确的确认研发中心的收益。2、年产 2400 万
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公司是“年
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变化,公司出于谨
慎性考虑在前期适度延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该地块部分剩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推迟了
该地块的正常启用; 公司已通过外发生产及内部提高工艺流程等方式,基本解决了草坪灯业务的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能问题,目前公司草坪灯销量、产量均稳定发展,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3、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控股子公司
原因(分具体项目)
福建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是“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LED 绿色照明产业
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 LED 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结合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实施开展的,经过前期的
业务拓展公司的国内路灯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及公司 LED 通用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中山品
上照明有限公司而有所调整,公司拟优先使用品上照明中山新建产业园,故该项目适度放缓了投资进
度。目前,以上项目 1-3 均已终止。(4)上海珈伟-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项目:公司已完成了对正镶
白旗项目相关投入且正镶白旗项目已并网发电,目前正在申报相关手续争取尽快进入国家光伏新能源
发电电价补贴名录。(5)上海珈伟-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站 EPC 项目: 该项目公司是以 EPC
分包商的形式操作的,该电站已按照预计时间完成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对该项目的结算。
1、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 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
原因说明:光伏发电项目节能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国家可
持续发展的战略,并且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属于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
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及时调整发展战略,结合其传统业务形态审慎地选择光伏电站 EPC 和投资运营
业务作为其新的战略发展突破口。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公司产业延伸及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
措,对加快公司产业的布局及业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立足长远,提升和完善公司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也将对公司其它业务发挥重要作用。加之公司完成对江苏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华源新能源的收购后,江苏华源新能源的 EPC 业务资质、专业能力、经营经验,配合公司多年来积
累的光伏行业技术与经验,公司将快速进入光伏电站业务领域,有利于加快实现“光伏、照明、光伏+
照明”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战略。 2、为了整
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 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
地建设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截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 279,462,544.44 元用于增
资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再由珈伟(上海)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投入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电站并网 EPC 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抚州珈伟 30 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 40 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目(上述两个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将以上两个项目截止 2017 年 1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
息 58,804.37 万元(以实际转账日全部利息和本金结算为准)分别以 42,860 万元和 15,944.37 万元增
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珈伟”)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新能源”)。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抚州珈伟 30 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 40 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目(上述两个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将以上两个项目截止 2017 年 1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
息 58,804.37 万元(以实际转账日全部利息和本金结算为准)分别以 42,860 万元和 15,944.37 万元增
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珈伟”)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新能源”)。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12 年 7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4.53 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
况
[2012]415 号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适用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
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另外,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利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用好现有资金,支持业务开拓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使公
原因
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缩减建设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 5,116.51 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 22,200 万元-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 17,083.4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每年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6%计算)约 307 万元。公
司已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116.51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账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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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拟投入募集 本报告期实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目 诺项目 资金总额 际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金额(2) (3)=(2)/(1) 态日期
(1) 变化
LED 照明 光伏照明研
研发中心项 发中心项目 2017 年 12
1,915.44 0 1,339.66 69.94% 0否 否
目(2014 年 (深圳龙 月 31 日
变更) 岗)
2-2 年产
2,400 万套
上海珈伟-
太阳能草坪
正镶白旗
灯、太阳能
20MWp 光 2015 年 08
庭院灯项目 16,942.15 0.07 17,051.1 100.64% 860.31 否 否
伏项目 月 31 日
3-2、LED
(2015 年
绿色照明产
变更)
业化基地建
设项目
2-2 年产
上海珈伟- 2,400 万套
阿克陶县 太阳能草坪
20MWp 光 灯、太阳能
2015 年 12
伏并网电站 庭院灯项目 11,004.1 0 10,819.93 98.33% 0否 否
月 31 日
EPC 项目 3-2LED 绿
(2015 年 色照明产业
变更) 化基地建设
项目
6、抚州珈伟
上海珈伟- 30 兆瓦地
定边珈伟 面光伏电站
30MWp 光 项目 2017 年 06
26,000 15,688.35 15,688.35 60.34% 0否 否
伏项目 7、成武太普 月 30 日
(2017 年 40 兆瓦农
变更) 光互补光伏
电站项目
上海珈伟- 6、抚州珈伟
葫芦岛兴城 30 兆瓦地 2017 年 06
16,860 193.9 193.9 1.15% 0否 否
20MWp 地 面光伏电站 月 30 日
面光伏电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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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7 7、成武太普
年变更) 40 兆瓦农
光互补光伏
电站项目
6、抚州珈伟
华源新能源 30 兆瓦地
-金湖振合 面光伏电站
二期 30MW 项目 2017 年 08
15,944.37 14,584.55 14,584.55 91.47% 0否 否
光伏发电项 7、成武太普 月 31 日
目(2017 年 40 兆瓦农
变更) 光互补光伏
电站项目
合计 -- 88,666.06 30,466.87 59,677.49 -- -- 860.31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正镶白旗项目和阿克陶项目:
光伏电站投资基于良好的国家补贴政策保障,光伏电站收益率比较稳定,风险较低,
项目规模较大,且建设周期相对较短,与公司之前所规划的两个募投项目相比,变更
后不仅有利公司长期战略的实施,而且能够达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配合
公司当时正在实施收购的江苏华源新能源的重组项目,使公司能够快速切入已有多年
耕耘但目前体量不大的光伏电站业务,公司可以通过大规模地进军光伏电站投资业
务,迅速扩大公司的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上述项目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全资子公司珈
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网相关公告)
2、抚州珈伟 30 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 40 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抚州珈伟 30 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江西抚州)项目未达到进度的原因:项目所在
说明(分具体项目)
地光伏行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出现了对公司投资不利的新变化,原项目所在地从 2016
年 12 月开始实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方案的政策可能导致兴建的电
站上网中标电价下降,另外项目因征地手续未办好等原因将导致光伏电站建设进度不
可控。成武太普 40 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项目未达到进度的
原因:项目所在地光伏行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出现了对公司投资不利的新变化,原项目
所在地从 2016 年 12 月开始实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方案的政策可能
导致兴建的电站上网中标电价下降,另外项目因征地手续未办好等原因将导致光伏电
站建设进度不可控。
上述项目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网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正镶白旗项目和阿克陶项目均已完成,正镶白旗项目已完成并网发电,目前正在申请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进入国家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名录;阿克陶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结算。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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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江苏华源新
光伏发电及
能源科技有 子公司 425,640,915.12 3,709,737,227.56 808,693,371.88 1,487,764,421.81 301,947,665.33 261,620,799.35
EPC 业务
限公司
金昌国源电
子公司 光伏发电 685,400,855.00 999,033,521.62 994,090,160.20 50,044,460.54 26,623,233.80 24,953,628.31
力有限公司
LED 灯具生
中山品上 子公司 45,010,000.00 323,984,949.52 35,585,967.56 169,419,593.78 418,487.02 1,023,682.32
产与销售
珈伟科技 子公司 进出口贸易 HKD2 430,590,022.52 9,704,687.68 390,000,761.42 -19,525,608.53 -19,796,8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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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珈伟 子公司 光伏发电 718,062,544.44 842,110,110.07 737,861,125.56 13,462,484.63 4,361,155.24 6,558,746.04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 2017 年 1-9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新业务能否带来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一贯以“新能源”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支持,动力锂电池产业近几年发展迅猛,
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投资的热点,受到广泛关注。公司的快充锂电池、固态锂电池等产品在实验室和小试阶段均取得了令人满
意的成果,但是想要大规模量产并能给公司带来良好收益,还需一段时间的准备。目前,公司正在开展生产厂房的建设和装
修,购买机器设备,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相关产品生产出来后还要通过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检测,才能进入市场,这些都需
要一定的时间。虽然市场前景十分可观,但是未来公司产品的性能能否被市场充分认可,成本是否具有比较优势仍存在不确
定性。随着国家关于电动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及行业内锂电产能的全面释放,国内锂电池行业未来将面临补贴大幅下降和产
能过剩的风险,随之可能引起产品价格下降,动力锂电的政策与市场风险正在不断加大。鉴于此,公司的新业务有可能会达
不到预期收益水平。
公司将加快新业务产业园的建设,加快各种审批手续的办理和设备安装,加快产品推出市场的时间,从战略高度充分重
视新产品市场推广工作,多手段拓展销售渠道,同时根据客户反馈不断改进工艺水平,提升产品品质,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
竞争力。
2、EPC业务对单一大股东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公司目前的光伏电站EPC业务占公司总收入比例较大,对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的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对其关联交易金
额较大,公司后续将会以其自身在光伏电站行业的积累,为华源新能源的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和支持;逐步减少与振发能
源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也会积极响应国家推动的“一带一路”和“光伏扶贫”政策,继续推进光伏电站和EPC业务
的发展。
3、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近两年进行了几次大的收购,在扩大整个公司资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商誉,如果未来
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被并购的公司市场拓展、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经营状况恶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需
要对商誉计提减值,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充分意识到潜在的商誉减值风险,并从收购源头开始控
制风险。在后续选择并购对象时,将充分考虑产业链、核心技术、未来业务及文化融合的可行性,同时在并购方案中通过业
绩承诺、约定核心团队以及让并购重组前的原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等方式,调动原股东的积极性;收购完成后,成立专门的领
导班子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并将并购对象的中层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纳入公司今后股权激励对象范围,将个人、团队利
益与公司利益相绑定,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4、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快速发展,借助资本市场带来的良好效应,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都得到进一步扩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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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进入新领域的跨行业管理,未来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
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若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企业内部治理,储备经营和管理人才,公司将面临一定
的管理风险。为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和提升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同时公司高度重
视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行业政策变化,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方针,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改变管理思维,经营单位独
立核算,做好绩效考核,形成公司特有的、且适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经验,应对公司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5、光伏电站电费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风险
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致力于光伏电站的开发和投资运营,光伏电站的投入较大,未来每年的收入主要靠发电收入,
回收期较长,给公司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压力。且现阶段发电收入中的大部分来源于国家电价补贴,目前,这部分补贴还存在
发放不及时的风险,给公司电站持续开发所需的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加大了公司的融资压力。
6、光伏发电政策风险
光伏发电的清洁环保符合能源利用的大方向,未来前景广阔。但现阶段光伏发电成本仍高于传统能源,需政府补贴扶持。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光伏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加快在光伏电站市场的拓展。尽管全球节
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未来国家对光伏太阳能的补贴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发展和公司的盈
利水平。
7、LED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以及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纵观LED照明行业,市场整体容量稳步增长,同时行业竞争亦日趋激烈。传统上公司LED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公司一直
以突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和周到的服务赢得客户的认可和市场的亲睐,但生产成本上升与产品价格因为竞争而下降的双重压
力使企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巩固北美销售渠道的优势,扩展欧洲市场渠道和国内市场,以
期通过提升销量发挥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加强产品研发的投入,提升产品价值,避免低水平竞争。
8、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的LED产品多销往北美地区,销售收入以美元计量,汇率的波动会对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远期外
汇交易,外汇风险担保,缩短回款期限,调节美元销售结算的比例等多种方式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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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45.09% 2017 年 03 月 15 日 2017 年 03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股东大会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年度股东大会 32.07% 2017 年 04 月 14 日 2017 年 04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
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38.00% 2017 年 05 月 04 日 2017 年 05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32.25% 2017 年 05 月 19 日 2017 年 05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
股东大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32.51% 2017 年 06 月 13 日 2017 年 06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股东大会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况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发行完成并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第 12 2016
上海储阳光 承诺正
资产重组时 关于股份锁 个月)不得转让,且不以任何形式转让于上述期间内因上市 年 06 36
伏电力有限 常履行
所作承诺 定的承诺 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自该等法定限售 月 24 个月
公司 中
期届满之日起,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股份解锁:1、自上市 日
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完成并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第 1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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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第 24 个月(含第 24 个月)期间,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
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 25%(含储阳光伏
于上述期限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
份);2、自上市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完成并登记至其名
下之日起第 13 个月后至第 36 个月(含第 36 个月)期间,累
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
50%(含储阳光伏于上述期限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
原因增持的股份);3、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并登记至储阳光
伏名下之日起第 36 个月后(不含第 36 个月),并在珈伟股份
依法公布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珈伟股份 2018 年年度《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储阳光伏可转让在本次
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含储阳光伏于上述期限
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
交易对方储阳光伏承诺:国源电力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人民币 7,895.41 万元、7,018.38 万元和 8,139.48 万元,
且国源电力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当期期末累积
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二)业绩补
偿安排:在承诺年度内,若国源电力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
的,储阳光伏应按照以下方式对珈伟股份进行股份补偿:1、
利润补偿期间,储阳光伏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
下: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各年的预
测净利润数总和×储阳光伏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补偿
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
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
2016 2016
上海储阳光 的股份不冲回。2、对珈伟股份的前述补偿,不应超过珈伟股 承诺正
年 01 年
伏电力有限 业绩承诺 份实际支付给储阳光伏的股权收购对价。若储阳光伏持有的 常履行
月 01 -201
公司 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应补偿股份数量时,储阳光伏亦不 中
日 8年
再补偿不足部分。3、若珈伟股份在承诺年度内发生送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其按照上述约定实施股份补偿
的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4、若公司在
利润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储阳光伏对现金分红的部分应
做相应返还,该等返还的现金应支付至珈伟股份指定账户内。
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每
年应补偿股份数量。5、在发生上述股份补偿情形时,由公司
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格回购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
股东的应补偿股份(含该应补偿股份因发生送股、转增等而
新增的股份或利益),并按照届时法律、法规及珈伟股份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将该等回购股份予以注销。若珈伟股份上述
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
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储阳光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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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 2 个月内,将该等股份按照本次补偿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珈伟股份其他股东(不包括储阳光
伏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各自所持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份的比例赠送给其他股东。
交易对方储阳光伏承诺:1、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 5%以上
股份期间,本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次交易目标公司金
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珈伟股份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
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2、本企业并未拥有从事与
珈伟股份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
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 5%以上
股份期间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从事相竞争业务的企 2016
上海储阳光 关于避免同 承诺正
业;3、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 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如 年 06
伏电力有限 业竞争的承 常履行
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珈伟股份之业务构成直 月 24
公司 诺 中
接竞争的,本企业将放弃该等商业机会;4、在本企业持有珈 日
伟股份 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承诺将不向与珈伟股份之业
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5、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
珈伟股份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间有效,并于本企业不再持有
珈伟股份 5%以上股份之日自动失效。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
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依法向珈伟股份承担法律责任。
储阳光伏承诺: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
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
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珈伟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不要求
珈伟股份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3、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珈伟股份的
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6
上海储阳光 关于减少和 承诺正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 年 06
伏电力有限 规范关联交 常履行
行合法程序,按照珈伟股份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月 24
公司 易的承诺 中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日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珈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企业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如
果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
诺,并造成珈伟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5、本承诺于本企业作为珈伟股份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期
间有效,并于本企业不再持有珈伟股份 5%以上股份之日自动
失效。
上海储阳光
储阳光伏和谷欣资产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承诺人均没有谋 2016
伏电力有限 关于不谋求 承诺正
求珈伟股份控股权的意图。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 年 06
公司、上海 上市公司控 常履行
制的企业均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措施或安排,通过任何直接 月 24
谷欣资产管 制权的承诺 中
或间接的方式争取珈伟股份的控制权。 日
理有限公司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
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
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 承诺正
丁孔贤;李 36 个月内不 年 09 36
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同时,承诺人 常履行
雳;丁蓓 放弃控制权 月 10 个月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放弃上市公司控股权。承诺人 中
的承诺 日
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承诺人将按期归
还该等股权质押所得款项,避免因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致承
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合计低于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 30%,以保持承诺人对上市公司控股权。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 2015
承诺正
振发能源集 股份锁定的 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 年 09 36
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承诺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 月 10 个月
中
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 日
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
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 2015
上海灏轩投 承诺正
股份锁定的 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 年 09 36
资管理有限 常履行
承诺 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 10 个月
公司 中
月内,如珈伟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 日
易之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交易之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珈伟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华源新能源在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
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16.88 万元、25,890.64 万
振发能源集 元、33,457.09 万元。若本次交易在 2015 年实施完毕,则业绩
2014 2015
团有限公 承诺期间为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振发能源和灏轩投 承诺正
年 12 年
司、上海灏 业绩承诺 资将增加 2017 年业绩承诺,即华源新能源在 2017 年实现的 常履行
月 10 -201
轩投资管理 经审计的净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中
日 7年
有限公司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6,614.42 万元。
如果华源新能源在利润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
承诺净利润的,则振发能源、灏轩投资将按照签署的《盈利
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1、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总承包(以下简
关于避免同 称“光伏电站 EPC”)业务,本公司承诺: (1)自本承诺函 承诺正
振发能源集 年 12
业竞争的承 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逐步 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月 10
诺 结束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关联方定义与《深圳证券交 中
日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定义相同,下同)所控制之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光伏电站之外的其他光伏电站 EPC 业务;在本承诺函签署之
日起一年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再直接或
间接从事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
光伏电站 EPC 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于本公
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所控制的光伏电站项目,本公司及本公司
关联方将对珈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华源新能源)承
接该等项目的 EPC 业务提供支持。 2、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
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
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再于江苏、安徽、
福建、浙江、上海、天津、山东地区投资新增光伏电站项目
(分布式电站除外,在本承诺函签署之前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已在前述地区介入并办理了项目前期报批手续的光伏电站除
外)。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珈伟股份因
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振发能源实际控制人查正发先生承诺:1、针对华源新能源从
事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光伏电站 EPC”)
业务,本人承诺:(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逐步结束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所控
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其他光伏电站 EPC 业务;在本承诺函签
署之日起一年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再直接或间接
从事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光伏 2014
关于避免同 承诺正
电站 EPC 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于本人及本人 年 12
査正发 业竞争的承 常履行
控制的企业所控制的光伏电站项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月 10
诺 中
将对珈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华源新能源)承接该等项 日
目的 EPC 业务提供支持。 2、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
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再于江苏、安徽、福建、浙江、上
海、天津、山东地区投资新增光伏电站项目(分布式电站除
外,在签署本承诺函之前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
对珈伟股份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珈伟股份章程的有
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
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
上海灏轩投
关于减少和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 承诺正
资管理有限 年 12
规范关联交 业与珈伟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 常履行
公司;丁孔 月 10
易的承诺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中
贤;查正发 日
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珈
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
利用珈伟股份股东地位,损害珈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
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承诺人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
伟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
证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承诺
关于保持上 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承诺正
丁孔贤;丁 年 12
市公司独立 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 常履行
蓓;李雳 月 10
性的承诺 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不再控制珈伟股份或者珈伟 中
日
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
果承诺人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份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以现
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赔偿。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
伟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
证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公
关于保持上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承诺正
振发能源集 年 12
市公司独立 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 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月 10
性的承诺 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持有珈伟股份的股份或 中
日
者珈伟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
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份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赔偿。
1、本人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伟
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
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人将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珈伟 2014
关于保持上 承诺正
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本 年 12
查正发 市公司独立 常履行
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控制的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 月 10
性的承诺 中
再持有珈伟股份的股份或者珈伟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
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人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
份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
赔偿。
在本次交易中,承诺人没有谋求珈伟股份控制权的意图,除
因珈伟股份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珈伟股份股 2015
关于不谋求 承诺正
振发能源集 份外,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48 个月内将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增 年 12
上市公司控 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持珈伟股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月 10
制权的承诺 中
均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措施或安排,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 日
方式争取珈伟股份的控制权。
华源新能源的子公司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金湖县
塔集镇投资运营 100MW 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项目用地共
计 200.0692 公顷,均系集体土地。华源新能源的子公司高邮
振发能源关
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高邮市临泽镇投资运营 100MW 承诺正
振发能源集 于光伏电站 年 12
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项目用地面积共计 168.444 公顷,均 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事 月 10
系集体土地。(上述两个公司所投资运营的 100MW 鱼塘水面 中
宜的承诺 日
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统称为“光伏电站项目”)。前述光伏电站项
目用地中部分土地将在其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以出让方式
取得,该等土地目前尚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及土地出让手续。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该等土地上已建设相关房屋建筑物,该等房屋建筑物暂无
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前述光伏电站项目用地中的其余土地系
通过设定地役权的方式取得在其上铺设光伏组件的权利本公
司承诺,本公司将尽力推动上述土地办理征用及出让手续,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地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证;如金湖振
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或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
未能取得该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
证,从而影响前述光伏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将寻找
替代用地,确保光伏电站项目按照原定经营计划持续正常运
营,本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成本以及补偿光伏电站因
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如因前述光伏电
站项目任何用地或房屋建筑物问题导致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
有限公司或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本
公司将以现金进行足额补偿。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放弃本公司所持上
市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提名权、2015
振发能源关 承诺正
振发能源集 提案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会通过协 年 09 36
于放弃表决 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议或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 月 10 个月
权的承诺 中
股份表决权数量,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现有实际控制人对上市 日
公司的控制权。
IPO 股
份锁定
已履行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2 完毕,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作为
丁孔贤;李 年 05 36 目前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
雳;丁蓓 月 11 个月 行高管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日 锁定部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分。正
常履行
中。
首次公开发 1、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我们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
行或再融资 式从事或者参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
时所作承诺 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2、我们不参与或从事与和发行人主
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自行
或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 承诺正
丁孔贤;李 年 05
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以任 常履行
雳;丁蓓 月 11
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中。
日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发行人在其
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
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
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发行人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业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4、对于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
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
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不从事于发行人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1、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关于规范关 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 承诺正
丁孔贤;丁 年 05
联交易的承 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 常履行
蓓;李雳 月 11
诺 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 中。
日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
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
保。4、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
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
为发行人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
承担公司及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 2012
其子公司社 承诺正
丁孔贤;丁 险、生育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年 05
保和住房公 常履行
蓓;李雳 金事宜受到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需由公司补缴的全 月 11
积金补缴责 中。
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赔偿款项或公司因此遭 日
任的承诺
受的其他损失,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
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公司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1988】232 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
企业税收政策如干问题的规定》(下称“232 号文”)、深府
(1993)1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称“1 号文”) 的规定自 2003 年
至 2007 年先后作为深圳市宝安、龙岗辖区内企业执行 15%的
企业所得税税率,并在 2008 年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
政策享受《中国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施行后的过渡期间优 2012
承担补缴税 承诺正
丁孔贤;丁 惠政策。由于 232 号文、1 号文属深圳经济特区政府规章,上 年 05
款责任的承 常履行
蓓;李雳 述文件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政策并无相应的法律、行政法 月 11
诺 中。
规作为依据。因此,公司存在因前述税收优惠被税务主管部 日
门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的风险。为避免对公司首次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新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作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我们承诺:如今后公司因前述税收
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户外费用时,我们将及
时、无条件、全额返还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
有相关费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目前租赁了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
1-7 号、深圳市龙岗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富高东路 4 号厂房作为 2012
关于租赁房 承诺正
丁孔贤;丁 生产经营场地。如因该等出租房屋未来被列入政府的拆迁范 年 05
屋中途搬迁 常履行
蓓;李雳 围、贵公司与出租方产生纠纷等因素导致贵公司在租赁合同 月 11
的承诺 中。
到期前被迫更换生产经营场地,我们将全额补偿公司因搬迁 日
和生产经营中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深圳珈伟光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 承诺正
股权激励承 年 07 长期
伏照明股份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常履行
诺 月 21 有效
有限公司 保。 中。
日
关于未来半
自 2017 年 4 月 14 日起半年内(即至 2017 年 10 月 15 承诺正
丁孔贤;丁 年内不减持 年 04 6 个
日)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 常履行
蓓;李雳 公司股份的 月 14 月
其他对公司 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中。
承诺 日
中小股东所
关于未来半
作承诺 自 2017 年 4 月 13 日起半年内(即至 2017 年 10 月 15 承诺正
年内不减持 6个
白亮 日)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 常履行
公司股份的 月
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中。
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
是否 诉讼(仲
诉讼(仲 涉案金 (仲裁)
形成 裁)审理 披露 披露
裁)基本情 额(万 诉讼(仲裁)进展 判决
预计 结果及 日期 索引
况 元) 执行
负债 影响
情况
1、13-cv-01952-MLC-DEA 号及 13-cv-01953-MLC-DEA 号案件:
原告 SIMON NICHOLAS RICHMOND 应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
的要求分别提出了第 3:14-cv-4481-MLC-DEA、
美国人 3:14-cv-4879-MLC-DEA、3:13-cv-1952-MLC-DEA 号针对赔偿要
SIMON 求的诉讼,且该等赔偿的审判依赖于对编号为 7196477、7429827、
NICHOL 8362700、8080370 的四项专利在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的审查结
AS 果,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经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第
RICHMO IPR2014-00936 号文宣告 7196477 号专利无效、第 IPR2014-00938
ND 状告 号文宣告 7429827 号专利部分无效、第 IPR2014-00937 号文宣告
包括公司 8080370 号专利无效、第 IPR2014-00935 号文宣告 8080370 号专
在内的经 利部分无效(原告已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上诉,目前在重新审查
销商和供 过程中);第 13-cv-01952-MLC-DEA 号及 13-cv-01953-MLC-DEA
货商涉嫌 号案件的审结,待前述专利审查结果。 2、5:16-cv-03886-BLF
专利侵权 号案件: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确
年 06 2013-
的案件 0否 认案件暂停审理,原告 Lighting Science Group Corporation 声称其 无 无
月 15 026
(13-cv-0 持有的编号为 8201968、8672518、8967844 号涉诉专利的有效性,
日
1952-ML 在 5:16-cv-03886-BLF 号案件起诉前已因其他诉讼提交美国专利
C-DEA 号 及商标审查局审查,待该等专利审查结果确认后,
及 5:16-cv-03886-BLF 号案件方能审结。 3、影响:(1)
13-cv-019 13-cv-01952-MLC-DEA 号及 13-cv-01953-MLC-DEA 号案件的原
53-MLC- 告已经以相同理由起诉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多家生产企业及多家
DEA 号案 美国本土零售企业,由于原告所指的产品不是太阳能草坪灯行业
件、 的主流产品,其所发起的针对行业的集体性诉讼不会对整个行业
5:16-cv-03 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原告所指的产品也非发行人经营的主要产
886-BLF 品,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太阳能草坪灯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号案件) (2)5:16-cv-03886-BLF 号案件中原告所指专利侵权的产品系节
能 LED 灯,并以相同理由起诉了同行业的多家其他中国生产或销
售企业,原告所指专利侵权的产品非发行人经营的主要产品,该
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节能 LED 灯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涉案金额(万 是否形成预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理 诉讼(仲裁)判 披露 披露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元) 计负债 进展 结果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日期 索引
公司与被告深圳鹏达信科技有限公
司的路灯买卖合同纠纷,因对方延 等待法院一
457.25 否 无 无
期支付货款,公司提起诉讼并要求 审判决
赔偿
全资子公司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与六被告广东广晟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 法院受理阶
1,039.22 否 无 无
份有限公司、西安立明电子科技有 段
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
公司关于路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
纷,因被告延期支付工程款,公司
提起诉讼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 2016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
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出具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
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2016年8月9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
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决定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登记期间,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13.50元。
5、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激励对象张雄伟1人因主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刘俊显等32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累计33人的激励对象资格。故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39人调整为206人,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确定的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537.68万股调整为488.9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48.96万
股,预留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对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
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6年9月9日,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8月26日,授予价格为13.50
元/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06人,授予数量为4,489,6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9月21日,
公司总股本由472,307,493股增加至476,797,093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
的公告》。
7、2017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7.42 元/股,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徐刚、曾鸿
飞、李爱娇、石泽平、罗文刚、郭清华、徐洲、张胜文共 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股权激励实施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
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
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
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 占同类 获批的 可获得
关联交 是否超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关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易金额 交易金 交易额 的同类 披露日 披露索
易定价 过获批 易结算
易方 系 易类型 易内容 易价格 (万 额的比 度(万 交易市 期 引
原则 额度 方式
元) 例 元) 价
榆林市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EPC 工 5.81 元 26,828. 58,128. 5.81 元 2017-01
榆神工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36.75%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程收入 /W 59 6 /W
业园区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锦阳光 (仅设
伏电力 备)
有限公
司
海南州
蓝天新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EPC 工 8.07 元 10,969. 8.07 元 2017-01
能源发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15.03% 16,14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程收入 /W 98 /W
电有限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公司
固原中
能振发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EPC 工 7.4 元 9,823.1 7.4 元 2017-01
光伏发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13.46% 22,20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程收入 /W 2 /W
电有限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公司
淮南振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能光伏 EPC 工 7.5 元 6,385.9 11,702.9 7.5 元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8.75%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017-016
发电有 程收入 /W 3 7 /W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限公司
振发新 销售商
能源科 品、提
本公司 按照合 2017 年
技有限 供劳务 EPC 工 1.64 元 16,371. 1.64 元
之其他 市场价 4,595 6.29%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017-016
公司 (仅工 程收入 /W 39 /W
关联方 付款 日
(榆 程安
林) 装)
振发新 销售商
能源科 品、提
本公司 按照合 2017 年
技有限 供劳务 EPC 工 1.5 元 1.5 元 2017-01
之其他 市场价 2,009.9 2.75% 7,50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公司 (仅工 程收入 /W /W
关联方 付款 日
(振 程安
武) 装)
销售商
振发新
品、提
能源科 本公司 按照合 2017 年
供劳务 EPC 工 2.03 元 2.03 元 2017-01
技有限 之其他 市场价 865.94 1.19% 932.46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仅工 程收入 /W /W
公司(凤 关联方 付款 日
程安
翔)
装)
墨竹工
卡振发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EPC 工 7.96 元 5,949.7 7,285.5 7.96 元 2017-01
电力发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8.15%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程收入 /W 8 2 /W
展有限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公司
阿拉善 本公司 销售商 EPC 工 市场价 8.2 元 2,730.5 3.74% 3,638.1 否 按照合 8.2 元 2017 年 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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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振发 之其他 品、提 程收入 /W 1 同条款 /W 03 月 24 6
光伏发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电有限
公司
虞城华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源光伏 EPC 工 8.48 元 43,421. 8.48 元 2017-01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2,411.78 3.3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发电有 程收入 /W 88 /W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限公司
江苏吉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阳电力 电站运 300 万/ 300 万/ 2017-01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141.51 0.19% 30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有限公 维 年 年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司
中节能
太阳能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电站运 150 万/ 150 万/ 2017-01
科技盱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70.75 0.10% 15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维 年 年
眙有限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公司
舞阳振
发新能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电站运 150 万/ 150 万/ 2017-01
源科技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70.75 0.10% 15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维 年 年
有限公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司
金湖振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华光伏 电站运 150 万/ 150 万/ 2017-01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70.75 0.10% 15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发电有 维 年 年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限公司
夏邑振
华新能 本公司 销售商 按照合 2017 年
电站运 150 万/ 150 万/ 2017-01
源科技 之其他 品、提 市场价 70.75 0.10% 150 否 同条款 03 月 24
维 年 年
有限公 关联方 供劳务 付款 日
司
72,995. 188,220
合计 -- -- -- -- -- -- -- --
04 .92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 不适用。
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
不适用。
大的原因(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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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是否存在非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金 本期收回金 本期利息 期末余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经营性资金 利率
(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占用
应付关联方债务
期初余额(万 本期新增金 本期归还金 本期利息(万 期末余额(万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利率
元) 额(万元) 额(万元) 元) 元)
振发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
(应付收购江 股权转让款 10,000 0 10,000 0.00% 0
他关联方
苏华源股权
转让款)
振发能源集 本公司之其
代付审计费 12 0 12 0.00% 0
团有限公司 他关联方
江苏振发控
本公司之其
股集团有限 代付费用 5.52 5.52
他关联方
公司
中启能能源
本公司之其
科技发展无 代付费用 0.83 0.83
他关联方
锡有限公司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
无。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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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本部位于深圳的生产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均为租赁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34,24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租金为383488元/月。
租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层ABD单位面积约1198.8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21
年4月30日,免租期自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月租金为131868元/月;2016年7月
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月租金为263736元/月;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月租金为279560.16元/月;2019年5月1日至
2020年4月30日,月租金为296331.37元/月;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月租金为314109.58元/月。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日)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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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日)
珈伟科技(香港 ) 2014 年 12 2014 年 12 月 连带责任保
2,452 1,273 42 个月 否 是
有限公司 月 15 日 15 日 证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 2016 年 03 2016 年 03 月 连带责任保
10,000 10,000 60 个月 否 是
发电有限公司 月 14 日 30 日 证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 2016 年 07 2017 年 07 月
27,000 27,000 抵押 8年 否 是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1 日 26 日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 2016 年 09 2016 年 09 月 连带责任保
4,000 4,000 1年 否 是
公司 月 20 日 28 日 证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 2016 年 09 2016 年 10 月 连带责任保
20,000 20,000 1年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月 20 日 12 日 证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 2016 年 10 连带责任保
50,000 2年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月 20 日 证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 2016 年 12 2016 年 12 月 连带责任保
5,000 5,000 1年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月 02 日 29 日 证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 2017 年 02 2017 年 04 月 连带责任保
3,000 3,000 2年 否 是
公司 月 27 日 18 日 证
珈伟科技(香港 ) 2017 年 04
1,785.7 一般保证 1年 否 是
有限公司 月 19 日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 2017 年 04 2017 年 05 月 连带责任保
15,000 15,000 1年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月 25 日 19 日 证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 2017 年 04 2017 年 06 月 连带责任保
16,800 16,800 8年 否 是
电有限公司 月 25 日 09 日 证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 2017 年 05 2017 年 06 月 连带责任保
5,000 5,000 2年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月 26 日 21 日 证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 2017 年 05 2017 年 07 月 连带责任保
5,000 5,000 2年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月 26 日 12 日 证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 2017 年 07 连带责任保
21,250 5年 否 是
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月 17 日 证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67,835.7 44,800
度合计(B1) 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186,287.7 112,073
保额度合计(B3) 余额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协议签署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67,835.7 44,800
(A1+B1+C1) 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86,287.7 112,073
计(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3.3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159,287.7
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159,287.7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以公开方式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债券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9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方案的公告》(2017-066)。
2、公司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公司在如皋管委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区投资建设锂电池以及电池包项
目达成投资协议,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6亿元人民币,实施主体为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7月18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与如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2017-080)。
十六、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项目进展及市场环境状况,实施公司加快投资光伏电站业务的战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决定终止使用募集
资金实施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将原用于上述两个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58,804.37万元(截止2017年1月31日金额,最终金额以实际转账日全部利
息和本金结算为准)分别以 42,860万元和15,944.37万元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江苏华源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上海珈伟的注册资本将达到71,806.2544万元,华源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达到42,344.37万元。
上海珈伟将使用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投资其全资子公司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用于葫芦
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华源新能源将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
限公司实施金湖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上海珈伟和华源新能源自筹解决。因华源新能源尚在业
绩承诺期间,华源新能源利用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组织实施的金湖振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相关业绩,不纳入
华源新能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范围。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原募投项目所在地光伏行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出现的新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
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该等变更调整切合公司主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该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紧扣公司主业和公司稳健发展,
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356,610,1 250,634,2 -15,423,75 235,210,4 591,820,5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4.79% 0 0 69.26%
06 16 8 58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06,669,2 215,807,7 207,134,0 513,803,2
3、其他内资持股 64.32% 0 0 -8,673,758 60.13%
18 89 31
262,307,4 184,483,7 180,736,3 443,043,8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5.01% 0 0 -3,747,395 51.85%
93 47 52
44,361,72 31,324,04 26,397,67 70,759,40
境内自然人持股 9.30% 0 0 -4,926,363 8.28%
5 2 9
49,940,88 34,826,42 28,076,42 78,017,31
4、外资持股 10.47% 0 0 -6,750,000 9.13%
8 7 7
49,940,88 34,826,42 28,076,42 78,017,3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0.47% 0 0 -6,750,000 9.13%
8 7 7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120,186,9 127,056,0 15,423,75 142,479,8 262,66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1% 0 0 30.74%
87 52 8 10
120,186,9 127,056,0 15,423,75 142,479,8 262,666,7
1、人民币普通股 25.21% 0 0 30.74%
87 52 8 1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476,797,0 377,690,2 377,690,2 854,487,3
三、股份总数 100.00% 0 0 0 100.00%
93 68 68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丁孔贤从陈汉珍处继承的2,038,050股股份已于2017年5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丁孔贤持有的40,881,825股股份全部按
高管锁定股处理。
因储阳光伏未实现2016年度业绩承诺,需部分进行股份补偿。经测算,储阳光伏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3,747,395 股,应
补偿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完成了对储阳光伏业绩补偿股份 3,747,395 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储阳
光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56,900,102 股变为53,152,707 股。公司总股本由476,797,093股变更为473,049,698股。
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李化铮换届时离职已满半年,其所持有的1,079,350股股份全部转为无限售流通
股。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完成了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473,049,6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00792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063374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473,049,69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4,487,361股。
根据储阳光伏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所持有的24,002,930股股份已于2017年6月26 日解除限售并已上市流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
对应股份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完成了对储阳光伏业绩补偿股份3,747,395 股的回购注销事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6月5日完成了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前总股本473,049,698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 1.00792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63374股。转增前公司总股
本为473,049,69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4,487,361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丁孔贤从陈汉珍处继承的2,038,050股股份已于2017年5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丁孔贤持有的40,881,825股股份全部按
高管锁定股处理。
因储阳光伏未实现2016年度业绩承诺,需对以上差额部分进行补偿。经测算,储阳光伏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3,747,395 股,
应补偿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完成了对储阳光伏业绩补偿股份 3,747,395 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储
阳光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 56,900,102 股变为53,152,707 股。公司总股本由476,797,093股变更为473,049,698股。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完成了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473,049,6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00792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063374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473,049,69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54,487,361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率(%) (元) (元) 每股净资产(元)
变更前 8.98% 0.7189 0.7189 9.49
2016年12月31日 8.98% 0.3944 0.3944 5.29
2017年6月30日 4.84% 0.264 0.264 5.61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振发能源集团有 定向增发,承诺 2018 年 9 月 11
124,819,102 0 100,646,311 225,465,413
限公司 锁定 36 个月。 日
2017 年 6 月 25
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期间累计可
收购国源电力增 转让股票数量不
发股份,承诺自 超过其在本次发
上市后 12 个月 行中所认购股份
内不转让,12-36 总数的 25%,
月内分批解禁, 2017 年 6 月 25
累计不超过所有 日至 2019 年 6 月
上海储阳光伏电
56,900,102 24,002,930 39,111,621 72,008,793 股份的 50%,36 25 日期间内累计
力有限公司
个月后,可转让 可转让股票数量
所持所有股份。 不超过其在本次
报告期内,储阳 发行中所认购股
进行了业绩补偿 份总数的 50%,
股份 3,747,395 2019 年 6 月 25
股的回购注销. 日可转让在本次
交易中所取得的
上市公司全部股
份。
上海灏轩投资管 定向增发,承诺 2018 年 9 月 11
48,842,258 0 39,383,339 88,225,597
理有限公司 锁定 36 个月。 日
高管锁定股。丁
孔贤自陈汉珍处
继承的 2,038,050
每年年初解锁所
丁孔贤 34,508,381 3,847,013 24,723,407 55,384,775 股股份已于 2017
持股份的 25%
年 5 月 5 日全
部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
奇盛控股有限公 每年年初解锁所
24,970,444 3,000,000 17,715,590 39,686,034 高管锁定股。。
司 持股份的 25%
每年年初解锁所
腾名有限公司 24,970,444 3,750,000 17,110,837 38,331,281 高管锁定股。
持股份的 25%
每年年初解锁所
白亮 4,284,394 262,500 3,243,003 7,264,897 高管锁定股。
持股份的 25%
高管离职股份 2017 年 5 月 29
李化铮 1,079,350 1,079,350 0
锁。 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博时基金管理有 首发后机构类限 2017 年 7 月 20
6,349,206 0 5,119,603 11,468,809
限公司 售股。 日
长江证券(上海)
首发后机构类限 2017 年 7 月 20
资产管理有限公 8,730,158 0 7,039,453 15,769,611
售股。 日
司
长信基金管理有 首发后机构类限 2017 年 7 月 20
15,873,015 0 12,799,006 28,672,021
限责任公司 售股。 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 首发后机构类限 2017 年 7 月 20
793,652 0 639,949 1,433,601
限公司 售股。 日
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分 2 次解锁,
股权激励限售
陈琼阁 100,000 0 80,634 180,634 业绩完成后,会
股。
按要求解锁,但
受高管锁定股限
制。
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分 2 次解锁,
股权激励限售
吴童海 100,000 0 80,634 180,634 业绩完成后,会
股。
按要求解锁,但
受高管锁定股限
制。
公司及控股子公 公司第一期限制
司中高层管理人 性股票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限售
员、关键技术(业 4,289,600 0 3,458,864 7,748,464 计划分 2 次解锁,
股。
务)人员等 204 业绩完成后,会
人 按要求解锁。
合计 356,610,106 35,941,793 271,152,251 591,820,564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5,894 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 持有有 持有无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
内增减 限售条 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末持股
变动情 件的股 件的股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振发能源集团有 225,465 100,646 225,465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39% 0 质押 225,465,224
限公司 ,413 ,311 ,413
上海储阳光伏电 96,011, 39,111,6 72,008, 24,002,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4% 质押 96,011,538
力有限公司 723 21 793 930
上海灏轩投资管 88,225, 39,383, 88,225,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32% 0 质押 88,225,597
理有限公司 597 339
73,846, 32,964, 55,384, 18,461,
丁孔贤 境内自然人 8.64% 质押 61,579,664
369 544 775 594
奇盛控股有限公 52,914, 23,620, 39,686, 13,228,
境外法人 6.19%
司 712 787 034 678
51,108, 22,814, 38,331, 12,777,
腾名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98%
375 450 281 094
长信基金-工商
28,672, 12,799, 28,672,
银行-聚富 9 号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6%
021 006
产管理计划
长江证券资管-
交通银行-长江 14,336, 6,399,5 14,336,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8%
资管东湖 15 号集 011 03
合资产管理计划
厦门国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四
川信托有限公司 11,272, 7,012,0 11,272,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2%
-四川信托锦宝 678 61
1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9,686,5 4,324,0 7,264,8
白亮 境内自然人 1.13% 质押 5,932,553
29 04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无
见注 3)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 3 名自然人,并作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为李雳全资拥有的香港公司;腾名有限公司为丁蓓控制的香港公司;
明 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丁
孔贤先生的全资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4,002,93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2,930
丁孔贤 18,461,594 人民币普通股 18,461,594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13,228,678 人民币普通股 13,228,678
腾名有限公司 12,777,094 人民币普通股 12,777,094
厦门国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
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锦宝 1 号 11,272,678 人民币普通股 11,272,678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程世昌 9,465,208 人民币普通股 9,465,20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赢 89 号
5,819,545 人民币普通股 5,819,545
单一资金信托
霍刘杰 3,197,217 人民币普通股 3,197,217
白亮 2,421,632 人民币普通股 2,421,632
谭金荣 2,267,761 人民币普通股 2,267,761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丁蓓女士 3 名自然人,并作为一致行动人。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为李雳全资拥有的香港公司;腾名有限公司为丁蓓控制的香港公司;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丁
说明 孔贤先生的全资公司。
霍刘杰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197,217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谭金荣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如有)(参见注 4)
2,267,76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增持 本期减持 期初被授予 本期被授予 期末被授予的限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数量
数(股) 数(股)
(股) (股) 票数量(股)票数量(股) (股)
162,071,96
丁孔贤 董事长 现任 89,724,083 0 0 0 0
副董事长、
李雳 现任 29,293,925 0 0 52,914,712 0 0
总裁
董事、副总
白亮 现任 5,362,525 0 0 9,686,529 0 0
裁
陆蓉 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廖骞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钟宇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监事会主
茆胜 现任 0 0 0 0 0 0
席
黄小清 监事 现任 0 0 0 0 0 0
李乐 职工监事 现任 0 0 0 0 0 0
副总裁、董
陈琼阁 现任 100,000 0 0 180,634 0 0
事会秘书
副总裁、
吴童海 现任 100,000 0 0 180,634 0 0
财务总监
丁蓓 副总裁 现任 28,293,925 0 0 51,108,375 0 0
刘俊显 副总裁 现任 0 0 0 0 0 0
152,874,45 276,142,85
合计 -- -- 0 0 0 0
8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16 年年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0,041,786.31 1,326,812,920.8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993,600.00 2,177,550.15
应收账款 2,261,405,157.92 1,848,263,507.91
预付款项 653,915,912.88 627,464,373.9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0,009,689.52 40,236,390.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33,901,128.70 929,428,965.69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9,061,221.79 162,720,937.20
流动资产合计 5,054,328,497.12 4,937,104,646.2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500,000.00 37,5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294,976,740.65 2,354,409,473.32
在建工程 342,418,522.04 90,112,598.0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6,578,074.65 50,983,305.19
开发支出
商誉 1,405,600,673.33 1,405,646,959.94
长期待摊费用 44,161,047.85 35,874,906.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98,631.94 9,971,210.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741,767.71 130,279,356.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53,675,458.17 4,124,777,810.49
资产总计 9,408,003,955.29 9,061,882,456.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88,446,120.59 765,068,833.6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59,731,719.66 354,196,175.96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账款 957,304,551.05 1,224,166,173.00
预收款项 129,839,935.90 335,645,184.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864,688.87 12,948,753.03
应交税费 55,902,890.00 38,316,194.27
应付利息 6,748,387.98 5,397,074.22
应付股利 14,860,143.32
其他应付款 101,011,488.37 192,829,354.8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8,746,517.49 70,027,801.26
其他流动负债 148,899,110.97 52,037,719.09
流动负债合计 3,074,355,554.20 3,050,633,263.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18,000,000.00 1,356,076,765.2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58,468,684.17 63,875,960.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48,480.00 3,121,650.00
递延收益 10,028,310.97 11,027,652.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41,309.05 15,636,405.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05,086,784.19 1,449,738,433.36
负债合计 4,579,442,338.39 4,500,371,696.7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54,487,361.00 476,797,093.00
其他权益工具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315,317,326.86 3,594,496,095.86
减:库存股 60,609,600.00 60,609,6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4,097,930.62 -4,645,254.1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315,619.82 13,315,619.8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83,020,698.36 505,105,40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791,433,475.42 4,524,459,358.44
少数股东权益 37,128,141.48 37,051,401.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28,561,616.90 4,561,510,759.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08,003,955.29 9,061,882,456.74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童海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6,134,163.51 823,052,035.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00,000.00 1,800,000.00
应收账款 319,736,241.19 286,804,442.85
预付款项 5,226,965.07 2,374,347.9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68,284,695.11 294,234,582.26
存货 408,115,750.21 413,540,188.0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832,211.18 7,883,347.47
流动资产合计 1,324,930,026.27 1,829,688,944.44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111,093,171.32 3,514,992,956.2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740,180.37 7,850,728.45
在建工程 93,042,165.95 22,982,532.6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2,095,660.27 32,574,495.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525,845.83 5,356,211.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7,014.88 1,627,014.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51,124,038.62 3,585,383,939.75
资产总计 5,576,054,064.89 5,415,072,884.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1,631,752.25 405,307,947.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0,400,000.00 213,600,000.00
应付账款 190,276,875.32 145,038,268.24
预收款项 831,237.57 1,685,597.17
应付职工薪酬 5,953,295.99 5,893,790.33
应交税费 12,259,267.96 401,442.16
应付利息 2,306,292.14 686,371.46
应付股利 14,860,143.32
其他应付款 391,465,893.16 506,489,410.6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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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99,984,757.71 1,279,102,827.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376,201.75 10,211,401.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376,201.75 10,211,401.91
负债合计 1,409,360,959.46 1,289,314,229.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54,487,361.00 476,797,09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326,609,421.37 3,605,788,190.37
减:库存股 60,609,600.00 60,609,6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315,619.82 13,315,619.82
未分配利润 32,890,303.24 90,467,351.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66,693,105.43 4,125,758,654.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76,054,064.89 5,415,072,884.1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营业总收入 2,117,051,066.10 1,299,489,079.95
其中:营业收入 2,117,051,066.10 1,299,489,079.9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856,784,134.92 1,165,327,408.85
其中:营业成本 1,604,124,856.29 1,032,023,209.5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8,740,809.72 -30,846,088.13
销售费用 65,875,834.22 60,308,031.70
管理费用 88,361,352.95 51,373,377.68
财务费用 60,959,846.62 51,960,782.01
资产减值损失 28,721,435.11 508,096.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60,266,931.18 134,161,671.10
加:营业外收入 4,310,822.98 4,856,357.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34,492.37 29,756.62
减:营业外支出 49,726.92 163,338.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5,414.33 93,739.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4,528,027.24 138,854,690.28
减:所得税费用 38,856,320.38 16,304,445.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5,671,706.86 122,550,2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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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5,594,966.88 122,283,592.86
少数股东损益 76,739.98 266,652.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452,676.43 -4,431,713.7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9,452,676.43 -4,431,713.72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9,452,676.43 -4,431,713.72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452,676.43 -4,431,713.72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6,219,030.43 118,118,531.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16,142,290.45 117,851,879.1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6,739.98 266,652.0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640 0.314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640 0.314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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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76,550,213.81 292,488,616.97
减:营业成本 315,834,096.57 247,243,974.23
税金及附加 3,408,323.86 2,736,078.23
销售费用 8,436,279.64 7,721,967.65
管理费用 34,614,426.76 26,882,354.59
财务费用 7,343,024.05 14,963,086.55
资产减值损失 17,687,253.4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773,190.56 -7,058,844.28
加:营业外收入 1,181,152.18 4,389,756.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22 29,756.62
减:营业外支出 39,477.36 16,536.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477.36 16,536.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9,631,515.74 -2,685,624.3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65,859.78 110,651.9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897,375.52 -2,796,276.3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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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897,375.52 -2,796,276.3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09,631,938.26 1,317,034,693.3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824,196.33 23,365,119.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487,334.45 43,604,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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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3,943,469.04 1,384,003,822.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64,503,178.52 1,178,853,956.3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95,253,886.26 87,451,272.82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738,818.90 103,870,807.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925,378.84 105,477,194.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3,421,262.52 1,475,653,231.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477,793.48 -91,649,409.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543.8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4,543.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70,389,921.72 17,241,743.1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42,358,677.37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389,921.72 64,600,420.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5,385,377.84 -64,600,420.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83,999,981.2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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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93,736,193.92 458,279,996.4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3,510,346.54 380,646,882.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7,246,540.46 1,622,926,859.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0,345,219.75 471,867,100.4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42,723,657.46 56,209,527.0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439,837.11 232,830,108.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4,508,714.32 760,906,736.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737,826.14 862,020,123.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20,227.52 -5,223,789.3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1,805,117.66 700,546,504.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44,156,410.96 252,019,674.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2,351,293.30 952,566,179.6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49,724,473.19 311,924,117.2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873,728.31 18,154,643.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88,241.96 37,289,15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0,686,443.46 367,367,916.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0,583,455.43 232,680,040.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3,306,046.87 44,651,907.65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68,654.15 6,162,078.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977,514.61 57,296,307.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4,435,671.06 340,790,333.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50,772.40 26,577,582.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543.8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147,266.89 126,350,146.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3,151,810.77 126,350,146.6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9,441,465.49 3,749,626.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90,240,915.1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50,0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329,567.94 50,046,721.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9,011,948.55 103,796,347.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5,860,137.78 22,553,799.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83,999,981.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31,631,752.25 27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0,485,174.08 111,999,999.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2,116,926.33 1,165,999,981.1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5,430,738.73 284,946,897.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3,966,344.31 18,852,015.11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4,324,712.53 118,659,244.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3,721,795.57 422,458,156.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395,130.76 743,541,824.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39,186.20 -3,439,752.0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1,753,420.82 789,233,454.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7,025,273.29 11,543,736.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5,271,852.47 800,777,190.47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476,79 3,594,4 4,561,5
60,609, -4,645,2 13,315, 505,105 37,051,
一、上年期末余额 7,093. 96,095. 10,759.
600.00 54.19 619.82 ,403.95 401.51
00 8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476,79 3,594,4 4,561,5
60,609, -4,645,2 13,315, 505,105 37,051,
二、本年期初余额 7,093. 96,095. 10,759.
600.00 54.19 619.82 ,403.95 401.51
00 86
三、本期增减变动 377,69 -279,17
-9,452,6 177,915 76,739. 267,050
金额(减少以“-” 0,268. 8,769.0
76.43 ,294.41 97 ,856.95
号填列) 00
(一)综合收益总 -9,452,6 225,594 76,739. 216,219
额 76.43 ,966.88 97 ,030.42
-3,747
(二)所有者投入 13,511, 9,764,1
,395.0
和减少资本 500.00 05.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13,511, 13,511,
所有者权益的金
500.00 500.00
额
-3,747
-3,747,3
4.其他 ,395.0
95.00
-47,679, -47,679,
(三)利润分配
672.47 672.47
1.提取盈余公积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47,679, -47,679,
股东)的分配 672.47 672.47
4.其他
381,43 -381,43
(四)所有者权益
7,663. 7,663.0
内部结转
00
381,43 -381,43
1.资本公积转增
7,663. 7,663.0
资本(或股本)
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88,747, 88,747,
(六)其他
394.00 394.00
854,48 3,315,3 4,828,5
60,609, -14,097, 13,315, 683,020 37,128,
四、本期期末余额 7,361. 17,326. 61,616.
600.00 930.62 619.82 ,698.36 141.48
00 86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383,66 1,725,3 2,353,9
-909,44 9,142,2 202,905 33,744,
一、上年期末余额 1,360. 62,476. 06,601.
5.19 69.90 ,156.31 784.77
00 0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383,66 1,725,3 2,353,9
-909,44 9,142,2 202,905 33,744,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60. 62,476. 06,601.
5.19 69.90 ,156.31 784.77
00 06
三、本期增减变动 56,900 1,048,0 1,215,4
-4,431,7 114,610 266,652
金额(减少以“-” ,102.0 99,898. 45,303.
13.71 ,365.64 .03
号填列) 0 00
(一)综合收益总 -4,431,7 122,283 266,652 118,118
额 13.71 ,592.86 .03 ,531.18
56,900 1,048,0 1,105,0
(二)所有者投入
,102.0 99,898. 00,000.
和减少资本
0 00
56,900 1,048,0 1,105,0
1.股东投入的普
,102.0 99,898. 00,000.
通股
0 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7,673,2 -7,673,2
(三)利润分配
27.22 27.22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7,673,2 -7,673,2
股东)的分配 27.22 27.22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440,56 2,773,4 3,569,3
-5,341,1 9,142,2 317,515 34,011,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62. 62,374. 51,905.
58.90 69.90 ,521.95 436.80
00 0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476,797, 3,605,788 60,609,60 13,315,61 90,467, 4,125,758
一、上年期末余额
093.00 ,190.37 0.00 9.82 351.23 ,654.4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476,797, 3,605,788 60,609,60 13,315,61 90,467, 4,125,758
二、本年期初余额
093.00 ,190.37 0.00 9.82 351.23 ,654.42
三、本期增减变动
377,690, -279,178, -57,577, 40,934,45
金额(减少以“-”
268.00 769.00 047.99 1.0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9,897,3 -9,897,37
额 75.52 5.52
(二)所有者投入 -3,747,3 13,511,50 9,764,105
和减少资本 95.00 0.00 .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13,511,50 13,511,50
所有者权益的金 0.00 0.00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额
-3,747,3 -3,747,39
4.其他
95.00 5.00
-47,679, -47,679,6
(三)利润分配
672.47 72.47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47,679, -47,679,6
股东)的分配 672.47 72.47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381,437, -381,437,
内部结转 663.00 663.00
1.资本公积转增 381,437, -381,437,
资本(或股本) 663.00 663.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88,747,39 88,747,39
(六)其他
4.00 4.00
854,487, 3,326,609 60,609,60 13,315,61 32,890, 4,166,693
四、本期期末余额
361.00 ,421.37 0.00 9.82 303.24 ,105.43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383,661, 1,736,565 9,142,269 60,580, 2,189,949
一、上年期末余额
360.00 ,770.57 .90 429.14 ,829.6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83,661, 1,736,565 9,142,269 60,580, 2,189,949
二、本年期初余额
360.00 ,770.57 .90 429.14 ,829.61
三、本期增减变动
56,900,1 1,048,099 -10,469, 1,094,530
金额(减少以“-”
02.00 ,898.00 503.59 ,496.4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2,796,2 -2,796,27
额 76.37 6.37
(二)所有者投入 56,900,1 1,048,099 1,105,000
和减少资本 02.00 ,898.00 ,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56,900,1 1,048,099 1,105,000
通股 02.00 ,898.00 ,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7,673,2 -7,673,22
(三)利润分配
27.22 7.22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7,673,2 -7,673,22
股东)的分配 27.22 7.22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440,561, 2,784,665 9,142,269 50,110, 3,284,480
四、本期期末余额
462.00 ,668.57 .90 925.55 ,3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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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历史沿革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本公司原名
为“深圳珈伟光电有限公司”,于1993年7月17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深私法字0182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
司成立时的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系由股东陈汉珍出资人民币20万元(持股比例为66.67%),刘东宁出资人民币
10万元(持股比例为33.33%)投资设立的私营企业。
1995年9月30日,凌清武以货币资金对公司增资人民币7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3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万元。
此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凌清武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为70%;陈汉珍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为20%;刘东宁出资10
万元,持股比例为10%。
1995年12月14日,公司名称由“深圳珈伟光电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
2001年3月1日,刘东宁将其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凌清武将其持有的公司7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丁孔贤
等8人,其中:转让5.9%的股权给丁孔贤,转让20%的股权给曾祖勤,转让14.5%的股权给程世昌,转让14.5%的股权给白亮,
转让8.9%的股权给李彬学,转让2.2%的股权给李化铮,转让2%的股权给胡金龙,转让2%的股权给高本龙。
2001年8月3日,陈汉珍将其持有的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
2001年9月6日经公司珈股字(2001)第1号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0万元,公司增
加的注册资本210万元中, 其中100万元由公司用盈余公积按各股东原出资比例转增资本, 另外110万元由各股东按原出资比
例以现金增资。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02年7月10日,曾祖勤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丁孔贤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公
司55.9%的股权(其中丁孔贤持有公司50.9%的股权, 丁孔贤夫人陈汉珍持有公司5%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3年10月10日,李彬学、胡金龙、高本龙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8.9%、2%、2%共计12.9%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该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收资本仍为310万元,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丁孔贤占63.8%,陈汉珍占5%,程世昌占14.5%,
白亮占14.5%, 李化铮占2.2%。丁孔贤及其夫人陈汉珍合计持有公司68.8%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9年12月4日,公司股东白亮与程世昌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白亮将所持本公司6.257%的股份转让给程世昌。陈汉珍与
程世昌签定股权转让协议,陈汉珍将所持本公司2.059%股权转让给程世昌。本公司股东丁孔贤与赵燕生签定股权转让协议,
丁孔贤将所持本公司2.001%的股权转让给赵燕生。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丁孔贤持股61.799%,陈汉珍持股2.941%,程
世昌持股22.816%,白亮持股8.2430%,李化铮持股2.200%,赵燕生持股2.001%。
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1月5日“关于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变更设立为合资企业的批
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0] 0015号)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粤深合资证字
[2010]0001号”)和公司2010年1月21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853,407.34元。新增
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称: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和TOWER SUCCESS(中文名称:
腾名有限公司)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953,407.34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丁孔贤出资1,915,769.00
元,持股31.517%;陈汉珍出资91,171.00元,持股1.500%;程世昌出资707,296.00元,持股11.636%;白亮出资255,533.00元,
持股4.204%;李化铮出资68,200.00元,持股1.122%;赵燕生出资62,031.00元,持股1.021%;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出资16,426,703.67元,持股24.500%;TOWER SUCCESS LIMITED出资16,426,703.67元,持股24.500%。公司性质
由内资企业变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于2010年1月29日取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0年8月18日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716,728.66元,由新增股东光
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投入。其中: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入2,208,517.00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300%;北京世纪天富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入2,125,177.00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100%;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
820,487.66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1.969%;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562,547.00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
的1.350%。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丁孔贤 1,915,769.00 27.193%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奇盛控股有限公 16,426,703.67 21.139%
司)
TOWER SUCCESS LIMITED(腾名有限公司) 16,426,703.67 21.139%
陈汉珍 91,171.00 1.294%
程世昌 707,296.00 10.040%
白亮 255,533.00 3.627%
李化铮 68,200.00 0.968%
赵燕生 62,031.00 0.881%
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08,517.00 5.30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25,177.00 5.100%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20,487.66 1.969%
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2,547.00 1.350%
合计 41,670,136.00 100.000%
2010年10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本
公司截止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184,722,561.12元折为105,000,000.00股,每股1元,折股后的净资产余额
79,722,561.12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主体 持股金额 股权比例
丁孔贤 28,552,650.00 27.19%
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奇盛控股有限公 22,195,950.00 21.14%
司)
TOWER SUCCESS LIMITED(腾名有限公司) 22,195,950.00 21.14%
程世昌 10,542,000.00 10.04%
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565,000.00 5.3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355,000.00 5.10%
白亮 3,808,350.00 3.63%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67,450.00 1.97%
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7,500.00 1.35%
陈汉珍 1,358,700.00 1.29%
李化铮 1,016,400.00 0.97%
赵燕生 925,050.00 0.88%
合计 105,000,000.00 100.00%
根据本公司2011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11年3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
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本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元,共计募
集人民币38,500万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000万元。2012年8月3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程序,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440307103755502。
根据公司2014年8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1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12月26日召开
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15年7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836号文《关于核准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振发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83,212,735股股份、向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2,561,50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经此次股份发行后,公
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55,774,240.00元。
2015年8月11日,江苏省洪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的出资人变
更登记,并向江苏华源颁发了注册号为320829000047927的新《营业执照》,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
持有的江苏华源75%股份及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轩投资”)持有的江苏华源25%股份,已经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2015年8月1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79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了本公司截至2015年8月11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江苏华源100%的股权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
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493号”《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江苏华源股权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180,000.00万元,支付方式为本公司发行115,774,240股股份并支付20,000.00万元
现金;上述股份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加115,774,2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050,000.00元后,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
1,477,175,760.00元。
本公司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255,774,2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27,887,120股,不送股,不派发现
金股利。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55,774,24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83,661,360股。2015年10月2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5]00106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本公司截至2015年10月15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
2016年6月1日,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国源电力”)的出资人变更登记,并
向金昌国源电力核发代码为91620300599501871J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金昌国源电力
100.00%股权已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2016年6月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
华验字[2016]000527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截止2016年6月1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金昌国源电力100%的股权以北京中同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802号《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重组所涉及的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110,500.00万元,支付方式为本公司
发行56,900,102股股份作为对价。前述股份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加56,900,102.0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资本公积增加
1,048,099,898.00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人民币440,561,462.00元。
根据本公司2015年11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1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
于2016年4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90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储
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8亿
元的配套资金。2016年6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67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
截止2016年6月27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本公司向认购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1,746,03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5.20元/股,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99,999,981.2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6,206,900.10元(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793,081.10元,其中计入股本31,746,031.00元,计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752,964,421.80元。经此发行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72,307,493.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本公司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最终确认的认购数量为488.96万股,其中本次(首期)授予206 人448.96 万股限制
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股。2016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894号验资报告,
审验本公司截止2016年8月31日新增股本的实收情况。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本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
资金合计人民币60,609,6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489,6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6,120,000.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76,797,093.00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
审字[2017]001545 号),金昌国源未实现 2016年度业绩承诺,金昌国源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阳
光伏”)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3,747,395股。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
诺对应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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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049,698股。
2017年5月4日本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73,049,69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792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63374股。 股本转增后,
本公司股本为854,487,361股。
1、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1、2、3、4号
2、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3、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太阳能光伏照明产品及配件、高效LED光源、LED显示屏、太阳能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批发、
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申请)。
4、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光伏照明、光伏电站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LED 照明,LED显示屏,光伏电
站工程建设、光伏发电等。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
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
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
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报告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营业周期
公司以一年(12个月)做为正常营业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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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
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
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
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
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
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
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
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
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
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规定确认。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
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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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四、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
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
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
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
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
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
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
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
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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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
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
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
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
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
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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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
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
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
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
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
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
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
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
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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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
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1.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
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
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
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
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
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
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
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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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
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
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
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1.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
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
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
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
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
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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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
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
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
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
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
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
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
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
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
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
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
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
值【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
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
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性投资,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期末收盘价作出相应调整后确定,即从收盘价中扣除市
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也可以根据《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规定的估值模型确定,方
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
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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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
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
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
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应收账款:期末单项应收账款余额在 500 万元以上。(2) 其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他应收款:期末单项其他应收款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对于经分析期末能全部收回
的应收款项单独作为一个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除此之外 其他方法
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依据。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LED 照明:0-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以
0.00% 0.00%
下同)
LED 照明:4-12 个月 5.00% 5.00%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0-6 个月以内(含 6
0.00% 0.00%
个月,以下同)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7 个月-12 个月 1.00% 1.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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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照客户以往行用记录,正常付款周期,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合同违约情况,客户的财务状况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
较大的应收款项。
根据该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以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组合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坏账准备予以
转回。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
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材料按加权平均成本法计价,
工程施工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
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
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
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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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
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
的合同权利。
14、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
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
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
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
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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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
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
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
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
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
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
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
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
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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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调整。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
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
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
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
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
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
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
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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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
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
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年限 5% ---
房屋建筑物 20年 5% 4.7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
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
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
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 4.75%
光伏电站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 19%-9.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年 5% 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年 5% 19%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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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
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
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
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
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
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
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
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
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
款费用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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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
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
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生物资产
不适用。
20、油气资产
不适用。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
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
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
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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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
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
据如下: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年限
企业管理软件、专有技术、专利权 5-10年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
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
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
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
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2、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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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
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
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
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3、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在受益期内按直接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装修费 5年
模具费 2年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
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
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
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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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
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
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
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
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
(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
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
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
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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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
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
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 对于存在修改条款和条件的情况的,本期的修改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
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
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
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点:国内销售以商品发出并由客户签收为收入确认时点,国外销售以报关、装船开具货
运提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EPC光伏电站工程收入: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光伏电站发电收入:根据购买方电力局确认的光伏发电量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
品收入金额。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
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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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
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
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
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
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
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助长期资产购置、建造等直接相关支出,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摊销期限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摊销的重点是:“资产使用
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的,尚未分摊的递
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递延。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助补偿的期间费用或损失的,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
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
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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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
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
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
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
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
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
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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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
增值税 17%、11%、3%
产或不动产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税收优惠)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税收优惠)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6.5%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2017 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三免第三年)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5%(2017 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三减半第一年)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2017 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三免第三年)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25%(2017 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三减半第一年)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5%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25%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25%(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税收优惠)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珈伟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22%
昌江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抚州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聊城梧桐山实业有限公司 25%
菏泽太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
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25%
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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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淮南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5%
淮安青莲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5%
马鞍山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5%
浙江华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5%
永宁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根据深地税龙坪地备【2012】8号文件,本公司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 44201288,自2014年9月30日起,有效期三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5%;根据深地
税龙坪地备【2012】13号文件,本公司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文件,江苏华源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
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优惠,自2014年6月30日起,企业所得税率为15%,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5%。
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修订本),当香港贸易公司作为某集团的成员根据集团指示进行交易,并
将所得利润在香港公司记账,只要香港公司不向香港境内其他企业购货或者向香港境内其他企业销货,即其供货商及客户均
为香港外部企业,则利润不需要在香港纳税。活动只限于以下各项:
(1) 根据已经由香港以外的联属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或购货合约向香港以外的顾客或供应商(不论相关与否)或从香港
以外的顾客或供应商(不论相关与否)发出或接受发票(不是订单);
(2) 安排信用证;
(3) 操作一个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款项;
(4)保存会计记录。
公司目前能清楚的将业务区分为离岸贸易及在岸贸易,其中大部分业务属于离岸贸易,并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已向香港
税务局申请离岸贸易利润免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取得香港税务局的正式免税文件。本报告所涵盖会计期间,公司已
按香港税收法规,根据在岸贸易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
由于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获得香港税务局的免税批准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4.光伏电站收入所得税享受所得税率按25%的三免三减半政策。本公司电站系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
建项目, 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根据财税〔2008〕116号《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文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优惠。江苏华源子公司(高邮新能源、金湖新能源)及上海珈伟子公司正镶白旗电力、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均属于光伏电
站行业,2016年为江苏华源子公司高邮振兴及上海珈伟子公司正镶白旗电力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优惠的第二年、金湖振合
及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优惠的第三年。
3、其他
1.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2.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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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83,674.92 196,467.83
银行存款 822,167,618.38 1,043,959,943.13
其他货币资金 227,690,493.01 282,656,509.84
合计 1,050,041,786.31 1,326,812,920.80
其他说明
项目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4,822,018.89 202,857,074.21
贷款保证金 82,868,474.12 79,799,435.63
合计 227,690,493.01 282,656,509.84
说明: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已从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扣除。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5,993,600.00 2,177,550.15
合计 5,993,600.00 2,177,550.15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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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34,644,665.25
商业承兑票据 118,000,000.00
合计 152,644,665.25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875,4
2,296,81 35,411,7 2,261,405 27,185,18 1,848,263,5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1.54% 48,695. 100.00% 1.45%
6,906.27 48.35 ,157.92 7.53 07.91
应收账款
1,875,4
2,296,81 35,411,7 2,261,405 27,185,18 1,848,263,5
合计 100.00% 1.54% 48,695. 100.00% 1.45%
6,906.27 48.35 ,157.92 7.53 07.9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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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分项
LED 照明业务:0-3 个月以内 275,090,997.12 0.00 0.00%
LED 照明业务:4-12 个月 20,271,511.80 1,013,575.59 5.00%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0-6 个月
948,025,337.81 0.00 0.00%
以内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7-12 个月 377,290,909.59 3,772,909.10 1.00%
1 年以内小计 1,620,678,756.32 4,786,484.69 0.30%
1至2年 89,483,754.18 8,948,375.42 10.00%
2至3年 56,665,142.17 16,999,542.65 30.00%
3至4年 8,251,811.20 4,125,905.60 50.00%
4至5年 689,300.00 551,440.00 80.00%
合计 1,775,768,763.87 35,411,748.36 1.9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1、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1,775,768,763.87 元;
2、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21,048,142.40元。
组合名称 2017年6月30日 备注
应收标杆电价款 11,492,441.07 参见下述“2. 应收账款按业务性质披露”中的说明(3)
应收补贴电价款 509,555,701.33 参见下述“2. 应收账款按业务性质披露”中的说明(4)
合计 521,048,142.4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226,560.8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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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17年6月30日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受查正发控制的企业 1,111,931,080.75 48.41 10,971,045.02
应收补贴电价款 509,555,701.33 22.19 ---
LG SOURCING, INC 113,675,385.44 4.95 2,124,643.84
曹县昌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105,830,000.00 4.61 ---
连云港绿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1,810,668.00 3.56 818,106.68
合计 1,922,802,835.52 83.72 13,913,795.54
其中,受查正发控制的企业包括: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2017年6月30日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榆林市榆神工业园区锦阳光伏电力 其他关联方 313,894,494.00 13.67
有限公司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27,400,000.00 5.55
宁夏振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18,426,799.81 5.16
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13,496,850.00 4.94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00,413,354.95 4.37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75,620,000.00 3.29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74,425,521.23 3.24
独山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55,686,660.00 2.42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37,543,426.08 1.63
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33,241,700.00 1.45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30,375,919.20 1.32
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21,967,033.48 0.96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4,500,000.00 0.20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2,250,000.00 0.10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1,789,322.00 0.08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900,000.00 0.03
合计 1,111,931,080.75 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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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
说明:
1.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有两个:
①因本年比上年承建的光伏电站工程规模增加,故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应收暂估工程款也相应增加;
②国家补贴电费到位不及时导致应收电费补贴款大幅度增长,如江苏金湖100MW电站、高邮100MW电站、金昌
100MW电站国家补贴电费截止2017年6月末实际收到总补贴款的比例不到30%,另外萨日朗20MW电站尚未进入补贴
名录导致补贴款一直未能收回。
1. 应收光伏电站工程进度款1,434,761,345.45元说明:EPC光伏电站建设是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华源的主营业务,也是本公
司本期的主要利润来源。江苏华源因承建相关公司(主要是关联公司)所属的光伏电站项目,本公司在期末已按光
伏电站工程的完工进度确认应收工程款,在扣除2017年1-6月已收回的项目工程款后,截止2017年6月末应收光伏电站
工程进度款1,434,761,345.45元,其中应收关联方暂估光伏电站工程进度款1,111,931,080.75元。该工程款预计在电站
完工并网发电后收回。
2. 根据本公司四个自营电站与电力公司签订的电费结算合同,对于发电收入中的标杆电价(参照光伏电站所在地的燃煤
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由光伏电站所在地的省物价局核定)收入,由电站当月向电力公司开票确认应收款及收入,下
月向电力公司收款。以上期末应收标杆电价款11,492,441.07元主要系四家自营电站应向当地电力公司收取的当月
(2017年6月)标杆电费。
3. 应收补贴电价款509,555,701.33元说明:系本公司持有四个自营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中应由国家财政补贴的电费。电站所
在的省电力公司在收到国家补贴电费后,再由电力公司将补贴发放给电站。三个电站(金湖100MW、高邮100MW、
金昌100MW)已于2016年8月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参见2016年8月24日国家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
号文”)。由于国家补贴电费分批到位,对于金昌100MW自营电站自并网发电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光伏发电所产生
的国家补贴电费67,461,022.76元已于2016年实际收到,金湖100MW、高邮100MW电站自并网至2015年10月期间光伏
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共计104,707,225.26元已收回,但三家自营电站后续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以及萨日
朗20MW电站自并网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光伏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共计509,555,701.33元尚未收到。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35,801,537.17 97.23% 609,418,463.49 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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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2年 18,013,437.23 2.75% 17,382,500.24 2.77%
2至3年 100,938.48 0.02% 663,410.17 0.11%
合计 653,915,912.88 -- 627,464,373.9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无锡市长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104,692,968.10 1-2年 未到结算期
中卫市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7,118,510.00 1-2年 未到结算期
合计 121,811,478.1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婜枛嬥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 预付款时间 枹结嶼尨場
比例(%)
张家港市互惠光电有限公司 239,768,287.68 36.67 1擭埲撪 枹摓结嶼婜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53,240,000.00 23.43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澷锡巗长峕电婍设备桳尷岞巌 104,692,968.10 16.01 1-2年 未到结算期
峕苏铭圣尮电椡岺掱桳尷岞巌 26,870,000.00 4.11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拞卫巗银阳怴擻尮桳尷岞巌 17,118,510.00 2.62 1-2年 未到结算期
崌计 541,689,765.78 82.84
其他说明:
无。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依据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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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依据
其他说明:
无。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10,392,2 10,392,2 10,392, 10,392,23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17.16% 100.00% 0.00 20.53% 100.00% 0.00
30.57 30.57 230.57 0.57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49,859,6 49,859,68 40,236, 40,236,390.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82.34% 79.47%
89.52 9.52 390.60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300,000. 150,000. 150,000.0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50% 50.00%
00 00
的其他应收款
60,551,9 10,542,2 50,009,68 50,628, 10,392,23 40,236,390.
合计 100.00% 17.41% 100.00% 100.00%
20.09 30.57 9.52 621.17 0.5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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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 预计难以收回,全额计
10,392,230.57 10,392,230.57 100.00%
公司 提减值
合计 10,392,230.57 10,392,230.57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50,00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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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往来款 31,692,247.78 21,364,699.74
出口退税款 10,567,734.99 8,283,186.23
融资租赁保证金 10,000,000.00
光伏电站建设保证金 6,708,000.00
保证金 1,583,937.32 20,980,735.20
合计 60,551,920.09 50,628,621.17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出口退税款 出口退税款 10,567,734.99 1 年以内 17.45%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
往来款 10,392,230.57 3-4 年 17.16% 10,392,230.57
有限公司
中建投租赁(上海)
融资租赁保证金 10,000,000.00 1-2 年 16.51%
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电站建设保证
汝州市财政局 6,708,000.00 1-2 年 11.08%
金
惠州市华特实业有
保证金 1,583,937.32 2 年以内 2.62%
限公司
合计 -- 39,251,902.88 -- 64.82% 10,392,230.5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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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及依据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10,393,215.61 10,879,037.62 199,514,177.99 115,751,852.85 4,631,190.81 111,120,662.04
在产品 375,346,327.87 1,208,832.71 374,137,495.16 458,030,001.25 602,357.74 457,427,643.51
库存商品 131,004,833.96 7,565,159.19 123,439,674.77 119,481,109.39 3,441,478.82 116,039,630.57
周转材料 74,962.07 74,962.07 558,472.20 558,472.20
自制半成品 204,409,978.57 16,201,542.41 188,208,436.16 212,459,416.68 6,834,670.27 205,624,746.41
委托加工物资 18,542,325.65 18,542,325.65 32,451,795.28 32,451,795.28
发出商品 29,984,056.90 29,984,056.90 6,206,015.68 6,206,015.68
合计 969,755,700.63 35,854,571.93 933,901,128.70 944,938,663.33 15,509,697.64 929,428,965.69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原材料 4,631,190.81 6,247,846.81 10,879,037.62
在产品 602,357.74 741,528.10 135,053.13 1,208,832.71
库存商品 3,441,478.82 4,123,680.37 7,565,159.19
自制半成品 6,834,670.27 9,366,872.14 16,201,542.41
合计 15,509,697.64 20,479,927.42 135,053.13 35,854,571.93
存货跌价准备说明:期末存货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以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至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费用后的价值确定。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存货余额中不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无。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70,324,053.85 66,199,920.27
待认证进项税 898,010.27 64,402,1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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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企业所得税 27,839,157.67 32,118,879.11
合计 99,061,221.79 162,720,937.20
其他说明:
无。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被投资单 本期现金
单位持股
位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红利
比例
夏邑振华
新能源科 5,000,000. 5,000,000.
0.00 9.26%
技有限公 00
司*1
虞城华源
光伏发电 5,000,000. 5,000,000.
2.75%
有限公司 00
*2
10,000,000 5,000,000. 5,000,000.
合计 --
.00 00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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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公允价值相对于 持续下跌时间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具项目 成本的下跌幅度 (个月)
其他说明
*1、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邑振华”)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华源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于2014年8月29日取得夏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26395749904E。江
苏华源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夏邑振华股权的9.26%,另一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夏邑振华股
权的90.74%。夏邑振华的主要业务系光伏产品的研发;光伏电站的建设、维护、安装等。江苏华源、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分别将对夏邑振华的出资额(合计5400万元)、未来建成的火店镇20MWp光伏电站电费收费权、光伏电站资产已质押(或
抵押)给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查正发及其配偶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用于信托借款,借款金
额1.25亿元,期限为2015年12月29日-2017年12月29日。
2017年4月21日,江苏华源办理了对夏邑振华的股权质押注销手续。
2017年4月27日,夏邑振华股东会决议,同意江苏华源将持有的夏邑振华9.25%股权以500万元价格转让给振发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2017年6月29日,江苏华源收到股权转让款500万元。
*2、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虞城华源”)由江苏华源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4
年2月24日取得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25098364055N。截止本期末,江苏
华源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虞城华源股权的9.25%,另一股东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为4,900万元,占虞城华源股权
的90.75%。2016年3月1日股东会决议通过虞城华源新增注册资本12,750万元,由振发能源集团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出资,2016
年3月9日虞城华源已收到该笔增资款项。增资后,本公司对虞城华源的持股比例降为2.75%。虞城华源的主要业务系光伏产
品的研发;光伏电站的建设、维护、安装等。
江苏华源、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对夏邑振华的出资额(合计13,250万元)、未来建成的张集镇20MWp光伏电站电
费收费权、光伏电站资产已质押(或抵押)给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查正发及其配偶提供
连带保证担保,用于信托借款,借款金额1.25亿元,期限为24个月(2016年1月22日-2018年1月21日)。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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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无。
其他说明
无。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计提减值 期末余额
位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确认的投 现金股利 其他 期末余额
收益调整 变动 准备
资损益 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汝州牛嶺
37,500,00 37,500,00
光伏发电
0.00 0.00
有限公司
37,500,00 37,500,00
小计
0.00 0.00
37,500,00 37,500,00
合计
0.00 0.00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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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牛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州公司)由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注册资本为9,375万元,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750万元,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625
万元,于2016年2月5日取得汝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482MA3X76C975。截止
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3,750.00万元,另一股东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尚为0元。根据公司章程
约定,汝州公司由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无。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光伏电站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0,083,859.33 2,491,120,043.04 57,384,465.67 15,868,700.95 27,540,632.35 2,661,997,701.34
2.本期增加金
521,238.38 4,135,597.02 1,614,240.17 800,099.62 7,071,175.19
额
(1)购置 521,238.38 4,135,597.02 1,614,240.17 800,099.62 7,071,175.19
(2)在建工
程转入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150,251.30 1,414,440.49 107,894.69 1,672,586.48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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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或
150,251.30 1,414,440.49 107,894.69 1,672,586.48
报废
4.期末余额 70,605,097.71 2,491,120,043.04 61,369,811.39 16,068,500.63 28,232,837.29 2,667,396,290.0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2,410,920.07 234,220,201.10 30,552,317.23 10,694,517.53 19,710,272.09 307,588,228.02
2.本期增加金
1,675,306.20 59,166,430.37 3,055,279.39 1,030,915.40 1,344,473.88 66,272,405.24
额
(1)计提 1,675,306.20 59,166,430.37 3,055,279.39 1,030,915.40 1,344,473.88 66,272,405.24
3.本期减少金
109,204.54 1,304,742.35 27,136.97 1,441,083.86
额
(1)处置或
109,204.54 1,304,742.35 27,136.97 1,441,083.86
报废
4.期末余额 14,086,226.27 293,386,631.47 33,498,392.08 10,420,690.58 21,027,609.00 372,419,549.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56,518,871.44 2,197,733,411.57 27,871,419.30 5,647,810.06 7,205,228.29 2,294,976,740.65
值
2.期初账面价
57,672,939.26 2,256,899,841.94 26,832,148.44 5,174,183.42 7,830,360.26 2,354,409,473.32
值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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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1. 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金昌国源电力的金川区100MW光伏电站占地约286.93万平方米,在其上已建成5,474.81平方米的电站房屋建筑物,此地
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划拨用地)及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中。
2、期末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金湖、高邮两个自营光伏电站(期末账面原值1,590,594,013.36元,期末账面价值1,433,191,191.77元)已用于取得中国进
出口银行的14亿元(期末借款本金为13.72亿元)长期借款抵押,参见注释28.长期借款的说明。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深圳珈伟光伏照
92,684,403.11 92,684,403.11 22,556,952.35 22,556,952.35
明项目
氧化平台 965,444.67 965,444.67 961,020.31 961,020.31
梧桐山 40MW 电
654,270.48 654,270.48 654,270.48 654,270.48
站
金湖二期 30MW
186,515,667.13 186,515,667.13 48,959,999.09 48,959,999.09
电站
定边珈伟 30MW 8,200,792.44 8,200,792.44 4,060,421.37 4,060,4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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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
杜蒙珈伟电站 35,240,523.70 35,240,523.70 12,452,606.60 12,452,606.60
中山品上屋顶电
4,213,343.95 4,213,343.95
站
宿迁粮食物流中
心 3.2MW 分布 13,586,313.72 13,586,313.72
式电站
其他 357,762.84 357,762.84 467,327.85 467,327.85
合计 342,418,522.04 342,418,522.04 90,112,598.05 90,112,598.0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本期转 工程累 其中:本
本期其 利息资 本期利
项目名 期初余 本期增 入固定 期末余 计投入 工程进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他减少 本化累 息资本
称 额 加金额 资产金 额 占预算 度 资本化 源
金额 计金额 化率
额 比例 金额
深圳珈
伟光伏 310,000, 22,556,9 70,127,4 92,684,4 金融机
照明项 000.00 52.35 50.76 03.11 构贷款
目
氧化平 961,020. 965,444.
4,424.36 其他
台 31
梧桐山
654,270. 654,270. 金融机
40MW
48 48 构贷款
电站
金湖二
期 234,790, 48,959,9 137,555, 186,515, 募股资
30MW 800.00 99.09 668.04 667.13 金
电站
定边珈
伟 260,789, 4,060,42 4,140,37 8,200,79 募股资
30MW 500.00 1.37 1.07 2.44 金
电站
杜蒙珈 12,452,6 22,787,9 35,240,5
其他
伟电站 06.60 17.10 23.70
中山品
4,213,34 4,213,34
上屋顶 其他
3.95 3.95
电站
宿迁粮 13,586,3 13,586,3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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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流 13.72 13.72
中心
3.2MW
分布式
电站
467,327. 115,923. 225,488. 357,762. 金融机
其他
85 68 69 84 构贷款
805,580, 90,112,5 252,531, 225,488. 342,418,
合计 -- -- --
300.00 98.05 412.68 69 522.04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无。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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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专有技术 软件 专利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
49,546,162.77 2,312,986.75 9,351,634.35 1,204,268.81 62,415,052.68
额
2.本期增
26,610,347.67 358,949.88 26,969,297.55
加金额
(1)购
26,610,347.67 358,949.88 26,969,297.55
置
(2)内
部研发
(3)企
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
置
4.期末余
76,156,510.44 2,312,986.75 9,710,584.23 1,204,268.81 89,384,350.23
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
5,450,628.52 1,209,722.22 3,587,071.34 1,184,325.41 11,431,747.49
额
2.本期增
585,917.84 115,649.34 672,254.99 705.92 1,374,528.09
加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
少金额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处
置
4.期末余
6,036,546.36 1,325,371.56 4,259,326.33 1,185,031.33 12,806,275.58
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
额
2.本期增
加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
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
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
70,119,964.08 987,615.19 5,451,257.90 19,237.48 76,578,074.65
面价值
2.期初账
44,095,534.25 1,103,264.53 5,764,563.01 19,943.40 50,983,305.19
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注:期末无形资产中10,465,833.27元(账面价值、中山品上所有)土地使用权用于招商银行中山小榄支行、交通银行小榄支
行的短期借款抵押。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
无。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其他
项
Lion & Dolphin
45,996,713.39 46,286.61 45,950,426.78
A/S
中山品上照明有
88,854,172.18 88,854,172.18
限公司
正镶白旗国电光
5,618,712.27 5,618,712.27
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华源 1,154,949,685.37 1,154,949,685.37
金昌国源电力 174,478,843.86 174,478,843.86
合计 1,469,898,127.07 46,286.61 1,469,851,840.46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项
Lion & Dolphin
31,237,600.56 31,237,600.56
A/S
中山品上照明有
25,163,200.00 25,163,200.00
限公司
金昌国源电力有
7,850,366.57 7,850,366.57
限公司
合计 64,251,167.13 64,251,167.13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 商誉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2) 本期商誉增加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之(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说明。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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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7,548,420.70 2,958,060.54 5,005,524.26 5,500,956.98
模具费 2,629,307.46 2,210,557.36 1,734,609.81 75,154.23 3,030,100.78
土地租金 20,084,602.56 4,639,806.00 2,070,556.26 22,653,852.30
其他 5,612,576.19 11,120,176.77 3,756,615.17 12,976,137.79
合计 35,874,906.91 20,928,600.67 12,567,305.50 75,154.23 44,161,047.85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5,374,918.15 5,357,935.76 35,836,474.59 5,517,718.9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7,061,519.21 4,265,379.80 17,504,216.37 4,376,054.09
递延收益 502,109.22 75,316.38 516,250.87 77,437.63
合计 52,938,546.58 9,698,631.94 53,856,941.83 9,971,210.6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4,507,118.48 1,126,779.62 4,588,311.41 1,147,077.85
产评估增值
境外子公司利润*1 57,658,117.72 14,414,529.43 57,658,117.72 14,414,529.43
其他 453,320.48 74,797.88
合计 62,165,236.20 15,541,309.05 62,699,749.61 15,636,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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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末余额 期初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98,631.94 9,971,210.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41,309.05 15,636,405.1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46,433,704.07 49,328,087.47
资产减值准备 33,994,536.32 17,250,759.69
合计 80,428,240.39 66,578,847.1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16,349,155.23 11,903,229.40 国创珈伟累计亏损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10,772,632.72 10,146,701.76 福建珈伟累计亏损。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12,596,951.77 16,463,421.32 中山品上合并后的累计亏损。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10,888,338.55 10,814,734.99 厦门珈伟亏损,累计亏损。
合计 50,607,078.27 49,328,087.47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境外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报告期申请离岸贸易免税,截止本期末仍未获得香港税务局批准,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未分回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事项,系2014年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子公司中山品上照明有限
公司时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评估溢价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后续折旧摊销后形成的差额影响。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以上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104,565,928.32 116,963,007.26
预付的设备款 33,175,839.39 8,769,109.15
预付的土地款 4,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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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的模具款 47,240.00
合计 137,741,767.71 130,279,356.41
其他说明:
无。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628,546,120.59 284,604,793.68
抵押借款 159,900,000.00 39,900,000.00
保证借款 600,000,000.00 440,564,040.00
合计 1,388,446,120.59 765,068,833.68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借款类别 2017年6月30日 担保人/抵押物
上海二三四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借款 200,056,930.47 应收EPC工程款质押,江苏振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丁孔贤、陆蓉、査
正发担保
浙商银行 质押借款 85,000,000.00 应收账款质押
HSBC 质押借款 6,234,925.51 定期存款质押
HSBC 质押借款 3,372,290.14 定期存款质押
HSBC 质押借款 4,856,097.80 定期存款质押
HSBC 质押借款 4,590,575.73 定期存款质押
PR-LG(US) 质押借款 7,060,768.52 应收账款质押
PR-LG(US) 质押借款 13,595,207.71 应收账款质押
PR-LG(US) 质押借款 27,146,572.46 应收账款质押
兴业银行 质押借款 12,800,920.00 应收账款质押
农业银行 贸易融资 13,830,832.25 应收账款质押
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借款 150,000,000.00 应收账款质押
上海优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借款 100,001,000.00 应收账款质押
小计 628,546,120.59
招商银行中山小榄支行 抵押借款 39,900,000.00 土地及厂房抵押
交通银行小榄支行 抵押借款 20,000,000.00 土地及厂房抵押
浦发银行 抵押借款 50,000,000.00 金湖高邮两个电站资产抵押,丁孔贤、李
雳、丁蓓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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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抵押借款 50,000,000.00 金湖高邮两个电站资产抵押,丁孔贤、李
雳、丁蓓担保
小计 159,900,000.00
兴业银行 保证借款 20,000,000.00 丁孔贤担保
中国银行 保证借款 2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担保
民生银行 保证借款 5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广发银行 保证借款 2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广发银行 保证借款 4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广发银行 保证借款 4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广发银行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广发银行 保证借款 8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招商银行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担保
农业银行 保证借款 5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宁波银行 保证借款 5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北京银行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北京银行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北京银行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北京银行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保证借款 50,000,000.00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小计 600,000,000.00
合计 1,388,446,120.59
注*1: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华源的原控股股东,现为本公司的单一大股东(但非控股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权26.39%。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0.00 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无。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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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1,723,880.30
银行承兑汇票 159,731,719.66 352,472,295.66
合计 159,731,719.66 354,196,175.9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254,692,861.22 208,428,106.37
应付工程、设备款 702,611,689.83 1,015,738,066.63
合计 957,304,551.05 1,224,166,173.00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8,596,907.08 未到结算期
润峰电力有限公司 5,501,120.00 未到结算期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4,408,655.04 未到结算期
高邮市众鑫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2,330,000.00 未到结算期
嘉兴市永成管桩有限公司 1,680,000.00 未到结算期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1,582,000.00 未到结算期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1,540,000.00 未到结算期
射阳通海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507,496.59 未到结算期
金湖县顺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1,249,556.19 未到结算期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120,870.38 未到结算期
泗洪县峰山乡时庄村 1,076,872.80 未到结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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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593,478.08 --
其他说明:
无。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电站设备、工程款 112,898,417.05 318,912,016.93
预收电站租金 719,700.00
LED 业务预收款 6,941,518.85 6,013,467.10
光伏电站转让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129,839,935.90 335,645,184.0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无。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2,603,623.15 89,667,920.51 89,775,289.99 12,496,253.6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345,129.88 5,501,901.59 5,478,596.27 368,435.20
存计划
合计 12,948,753.03 95,169,822.10 95,253,886.26 12,864,6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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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12,233,192.85 83,281,758.12 83,348,236.50 12,166,714.47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54,334.00 1,033,876.88 1,082,092.88 6,118.00
3、社会保险费 21,407.53 2,990,888.88 2,983,044.40 29,252.01
其中:医疗保险费 17,225.91 2,728,322.38 2,720,777.99 24,770.30
工伤保险费 1,772.59 126,109.71 125,757.21 2,125.09
生育保险费 2,409.03 136,456.79 136,509.20 2,356.62
4、住房公积金 170,362.15 1,372,982.30 1,366,345.30 176,999.15
其他 124,326.62 988,414.33 995,570.91 117,170.04
合计 12,603,623.15 89,667,920.51 89,775,289.99 12,496,253.6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37,995.49 5,263,285.59 5,240,736.20 360,544.88
2、失业保险费 7,134.39 238,616.00 237,860.07 7,890.32
合计 345,129.88 5,501,901.59 5,478,596.27 368,435.20
其他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应付职工薪酬当月计提下月发放。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6,192,627.25 306,933.19
企业所得税 44,955,567.33 34,149,701.96
个人所得税 79,738.23 218,117.97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09,649.77 1,510,575.41
教育费附加 2,058,400.41 1,465,735.85
土地使用税 104,475.93 129,787.45
其他 302,431.08 535,342.44
合计 55,902,890.00 38,316,1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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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无。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6,748,387.98 5,397,074.22
合计 6,748,387.98 5,397,074.22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无。
40、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14,860,143.32
合计 14,860,143.32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60,609,600.00 60,609,600.00
应付收购江苏华源股权款 100,000,000.00
预提维修基金 7,686,259.35 7,226,893.36
押金及保证金、其他 32,715,629.02 24,992,861.52
合计 101,011,488.37 192,829,354.88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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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中景科创有限公司 2,000,000.00 未到结算期
合计 2,00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2014年8月21日本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等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等协议约定,各方确定振发能源持有的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35,000万元。经证监会
核准由珈伟股份向振发能源发行83,212,735股股份支付其中的115,000万元,另外20,000.00万元以现金支付。本公司于2016年
以现金共计支付振发能源10,000万元股权款,尚欠10,000万元股权款未支付。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六)>的议案》,由本公司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豁
免本公司与振发能源关于收购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的部分现金支付对价10,000万元。该项豁免在扣除预计应交的
企业所得税1,500万元(实际纳税金额待与税务清算)后,余下8,5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0,047,167.65 44,319,265.0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8,699,349.84 22,586,886.24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3,121,650.00
合计 98,746,517.49 70,027,801.26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贷款单位 借款类别 借款日 还款日 利率 期末余额 担保人/抵押物
中国进出口银行 抵押借款 2014/12/22 2017/12/21 6.15% 9,000,000.00 高邮电站
2018/6/21 28,000,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 抵押借款 2014/12/25 2017/12/25 5.535% 9,000,000.00 金湖电站
2018/6/25 28,000,000.00
HSBC 质押借款 2014/9/4 2018/4/3 libor+4% 6,047,167.65 50万美元定期存款质押
合计 80,047,167.65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系本公司之孙公司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电力公司”)
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正镶白旗电力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
将电站设备销售给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并租回,期限从2016年3月31日-2021年1月31日,租赁本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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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00元,含税租金总额为112,934,431.20元,分20期支付,期限为60个月,期末应付融资租赁本金77,168,034.01
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18,699,349.84元,一年以上到期金额为58,468,684.17元。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 148,899,110.97 52,037,719.09
合计 148,899,110.97 52,037,719.0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按面值计 溢折价摊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提利息 销
其他说明:
无。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2,076,765.24
抵押借款 1,298,000,000.00 1,354,000,000.00
保证借款 120,000,000.00
合计 1,418,000,000.00 1,356,076,765.24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借款类别 借款日 还款日 利率 2017年6月30日 担保人/抵押物
中国进出口银行 抵押借款 2014/12/25 2029/12/23 5.535% 649,000,000.00 参见说明(1)
中国进出口银行 抵押借款 2014/12/22 2029/12/21 6.15% 649,000,000.00 参见说明(2)
苏州银行淮安分行 保证借款 2017/6/15 2024/12/31 120,000,000.00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86% 担保
合计 1,418,000,000.00
说明:
(1)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振合”)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12年12月9日签订了《借款合同(支持
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金湖振合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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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180个月。本次贷款由江苏华源以其持有的金湖振合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金湖振合以
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以金湖振合拥有的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以金湖振合应收账款(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关联方振发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查正发先生个人及其配偶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股权质押担保
及动产抵押担保均于2012年12月10日在主管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在满足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放款要求后,本次贷款首笔款项
3.5亿元于2014年12月25日发放,第二笔款项3.5亿元于2015年2月13日发放,截止至期末已发放款项的总金额为7亿元,且已
还款1400万元,期末借款本金为6.86亿元。
(2)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振兴”)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14年12月9日签订了《借款合同(支持
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高邮振兴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
升级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180个月。本次贷款由江苏华源以其持有的高邮振兴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高邮振兴以
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以高邮振兴拥有的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提供动产抵押担
保,以高邮振兴应收账款(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关联方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查正发先生个人及其配偶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股权质押担保及动产抵押担保均于
2012年12月10日在主管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在满足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放款要求后,本次贷款首笔款项3.29亿元于2014年12
月22日发放,第二笔款项3.71亿元于2015年2月13日发放,截止至期末已发放款项的总金额为7亿元,且已还款1400万元,期
末借款本金为6.86亿元。
以上关联方担保事项发生于本公司收购江苏华源之前,在收购江苏华源之后,该项贷款协议的担保内容及质押合同的内
容均未变更。因此以上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以上14亿元长期借款约定从2016年开始还款,2016年还款1,000.00
万元,2017年还款3,600.00万元,2018年起每年还款11,200.00万元,直至2029年还清借款。截止2017年6月30日,以上两家光
伏电站尚有137,200.00万元长期借款未归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7,400.00万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金融工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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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1 58,468,684.17 63,875,960.49
合计 58,468,684.17 63,875,960.49
其他说明:
说明:非金融机构借款详细情况见“注释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无。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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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无。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 3,048,480.00 3,121,650.00
合计 3,048,480.00 3,121,65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说明:预计负债详细情况详见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之(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 3.其他或有事项”说
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1,027,652.47 999,341.50 10,028,310.97
合计 11,027,652.47 999,341.50 10,028,310.9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本期新增补助金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与收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额 收入金额 益相关
太阳能光伏照明
产品产业化项目 969,166.64 300,000.00 669,166.64 与资产相关
补助资金
深圳光伏照明产
品关键技术及工
2,734,235.27 500,000.16 2,234,235.11 与资产相关
艺工程实验室项
目资金
智能 LED 照明项
2,000,000.00 35,200.00 1,964,800.00 与资产相关
目补助
智能化光伏照明
产品产业化贷款 3,560,000.00 3,560,000.00 与资产相关
利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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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创委员
948,000.00 948,000.00 与资产相关
会项目奖金
金湖 100WM 项
目用地规费退
516,250.56 14,141.34 502,109.22 与资产相关
还、征地补偿款
退回
石墨烯新材料及
30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应用研发
合计 11,027,652.47 999,341.50 10,028,310.97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476,797,093.00 387,702,332.30 -10,012,064.30 377,690,268.00 854,487,361.00
其他说明: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变动增(+)减(-) 2017年6月30日
发行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1.有限售条件股 --- --- --- --- --- ---
份
(1)国家持股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304,368,668.00 --- 245,423,840.40 -43,254,156.40 202,169,684.00 506,538,352.00
其中: -
境内法人持股 259,174,159.00 --- 208,981,818.00 -25,112,132.00 183,869,686.00 443,043,845.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5,194,509.00 --- 36,442,023.00 -18,142,025.00 18,299,998.00 63,494,507.00
(4). 外资持股 --- --- --- 3,243,004.00 4,021,893.00 7,264,897.00 7,264,897.00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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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3,243,004.00 4,021,893.00 7,264,897.00 7,264,89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4,368,668.00 --- 248,666,844.40 -39,232,263.40 209,434,581.00 513,803,249.00
合计
2.无限售条件流 --- --- ---
通股份
(1). 人民币普通 172,428,425.00 --- 139,035,487.90 29,220,199.10 168,255,687.00 340,684,112.00
股
(2)境内上市的外 --- --- --- --- --- ---
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 --- --- --- --- --- ---
资股
(4)其他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 172,428,425.00 --- 139,035,487.90 29,220,199.10 168,255,687.00 340,684,112.00
股份合计
合计 476,797,093.00 --- 387,702,332.30 -10,012,064.30 377,690,268.00 854,487,361.00
1、本公司股本增加情况详见“一、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公司历史沿革”。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董事长丁孔贤将其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通过其控制的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共计162,071,966股分别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至丁孔贤或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至期末,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66,095,0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3 %;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累
计质押股份162,071,966股,占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91%,占公司总股本的18.97%。
3、 本公司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期末,本公司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225,465,4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振发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225,465,224股,占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6.39%。质押期限至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无。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金融工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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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582,546,795.86 381,437,663.00 3,201,109,132.86
其他资本公积 11,949,300.00 117,258,894.00 15,000,000.00 114,208,194.00
合计 3,594,496,095.86 117,258,894.00 396,437,663.00 3,315,317,326.8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
1、2015年度资本公积增加情况如下:
1?2015??资??积??1,477,175,760.00??????过?份发??购?苏华??????发??份????115,774,240.00????资??
积??????1,477,175,760.00?(?购?苏华??权????180,000??-?现?????对?20,000??-??发?????115,774,240.00?-?????发????关?发?
费?705??)?
2)2015年度资本公积减少127,973,364.19元,分为减少127,887,120.00元及86,244.19元:1)减少127,887,120.00元系公司
本期以公司总股本255,774,2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27,887,120股,相应减少资本
公积127,887,120.00元。2)减少86,244.19元系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导致增加资产折旧摊销并冲销确认的资本公
积金额。
2、2016年度资本公积增加情况如下:
2016年度资本公积增加1,869,133,619.80元,分成四部分:1)收购金昌国源电力,资本公积增加1,048,099,898.00元;2)
募集799,999,981.20元配套资金,资本公积增加752,964,421.80元;3)发行限制性股票,资本公积增加56,120,000.00元;;4)
各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执行计划,确认管理费用及其他资本公积共11,949,300.00元。
3、2017年1-6月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1)2017年1-6月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减少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影响,增加股本381,437,663.00元,减少资本公积
381,437,663.00元。
2)2017年1-6月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17,258,894.00元,分成三部分:(1)本公司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豁免
本公司1亿元股权转让款,增加资本公积1亿元;(2)金昌国源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本公司用1元人民币回购股本
3,747,395.00元,增加资本公积3,747,394.00元;(3)各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执行计划,确认管理费用及其他资本公积共
13,511,500.00元。
3)2017年1-6月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5,000,000.00元系本公司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豁免本公司1亿元股权转
让款,暂估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5,000,0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15,000,000.00元。
以上主要的资本公积增减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公司历史沿革”。
56、库存股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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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权激励回购义务 60,609,600.00 60,609,600.00
合计 60,609,600.00 60,609,600.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
2016年度库存股增加系根据本公司实际实行股权激励的股数448.30万股与授予价格13.52元(基准价格27.03元的50%)
的乘积。库存股发生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股份支付”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本期所得 减:前期计入 税后归属
项目 期初余额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 期末余额
税前发生 其他综合收益 于少数股
费用 于母公司
额 当期转入损益 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9,452,676. -9,452,676. -14,097,9
-4,645,254.19
合收益 43 43 30.62
-9,452,676. -9,452,676. -14,097,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645,254.19
43 43 30.62
-9,452,676. -9,452,676. -14,097,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645,254.19
43 43 30.62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3,315,619.82 13,315,619.82
合计 13,315,619.82 13,315,619.8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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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05,105,403.95 202,905,156.31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05,105,403.95 202,905,156.3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5,594,966.88 122,283,592.86
应付普通股股利 47,679,672.47 7,673,227.22
期末未分配利润 683,020,698.36 317,515,521.9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109,095,119.66 1,598,190,158.35 1,295,184,139.89 1,028,842,504.45
其他业务 7,955,946.44 5,934,697.94 4,304,940.06 3,180,705.10
合计 2,117,051,066.10 1,604,124,856.29 1,299,489,079.95 1,032,023,209.55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2,688,339.57 -31,187,247.16
教育费附加 1,328,306.19 381,984.91
地方教育费附加 885,499.08 -40,825.88
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3,838,664.88
合计 8,740,809.72 -30,846,088.13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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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人工支出 27,133,768.01 23,652,010.79
业务推广费 12,920,936.11 5,093,961.97
运杂费 8,632,259.81 6,667,982.21
广告及展览费 3,947,853.93 2,588,260.02
差旅费 2,547,683.96 2,742,589.46
验货及样品测试费 1,769,209.90 7,813,007.98
办公费 527,494.06 1,722,322.91
报关商检费 477,808.63 531,312.58
招待费 371,123.67 396,418.81
其他 7,547,696.14 9,100,164.97
合计 65,875,834.22 60,308,031.70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人工支出 25,685,897.67 17,397,831.79
研究开发费 15,112,747.81 12,436,197.41
中介咨询服务费 8,781,524.93 3,935,801.81
房租及物管费 4,877,922.18 3,127,683.67
折旧摊销费 4,689,784.24 3,428,213.95
招待费 1,573,042.82 812,557.67
汽车费 1,475,813.39 1,101,912.29
装修费 1,110,072.66 1,839,506.58
办公费 934,377.99 503,695.73
通讯费 584,682.12 328,806.99
其他费用 23,535,487.14 6,461,169.79
合计 88,361,352.95 51,373,377.68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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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58,183,474.78 50,552,045.99
减:利息收入 7,430,048.70 2,997,188.59
汇兑损益 8,660,315.07 2,224,479.96
手续费及其他 1,546,105.47 2,181,444.65
合计 60,959,846.62 51,960,782.01
其他说明:
无。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8,376,560.82
二、存货跌价损失 20,344,874.29 508,096.04
合计 28,721,435.11 508,096.04
其他说明:
无。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无。
69、其他收益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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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0、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34,492.37 29,756.62 234,492.3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34,492.37 29,756.52 234,492.37
政府补助 1,587,723.52 4,749,176.50 1,587,723.52
其他 2,488,607.09 77,424.33 2,488,607.09
合计 4,310,822.98 4,856,357.35 4,310,822.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贴是否影 是否特殊补 本期发生金 上期发生金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响当年盈亏 贴 额 额 与收益相关
龙岗人力资 因符合地方
源局从业人 政府招商引
员职业技能 补助 资等地方性 是 否 20,800.00 与收益相关
培训和鉴定 扶持政策而
补贴 获得的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企业扶持资
补助 资等地方性 是 否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金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太阳能光伏
照明产品产 因研究开发、
业化项目补 技术更新及
补助 是 否 835,200.16 与资产相关
助资金所购 改造等获得
固定资产折 的补助
旧转入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其他 补助 资等地方性 是 否 531,723.36 与收益相关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太阳能光伏 因研究开发、
照明产品产 补助 技术更新及 是 否 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业化项目补 改造等获得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助资金*(1) 的补助
深圳光伏照
明产品关键 因研究开发、
技术及工艺 技术更新及
补助 是 否 500,000.16 与资产相关
工程实验室 改造等获得
项目资金 的补助
*(2)
因研究开发、
石墨烯新材
技术更新及
料及应用研 补助 是 否 150,000.00 与资产相关
改造等获得
发
的补助
小体积长寿 因研究开发、
命可调光 技术更新及
补助 是 否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LED 驱动电 改造等获得
源补助 的补助
因符合地方
金湖 100WM 政府招商引
项目用地规 补助 资等地方性 是 否 9,007.40 与资产相关
费退还*(3)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因符合地方
金湖 20WM
政府招商引
项目用地征
补助 资等地方性 是 否 5,133.94 与资产相关
地补偿款退
扶持政策而
回*(3)
获得的补助
因研究开发、
深圳市新能
技术更新及
源发展专项 补助 是 否 3,560,000.00 与收益相关
改造等获得
补助资金
的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财政补贴外
补助 资等地方性 是 否 43,635.00 与收益相关
贸出口稳增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因符合地方
小体积项目 政府招商引
10W,科技创 补助 资等地方性 是 否 80,400.00 与收益相关
新券兑现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因研究开发、
知识产权专
补助 技术更新及 是 否 1,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资金补贴
改造等获得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的补助
合计 -- -- -- -- -- 1,587,723.52 4,749,176.50 --
其他说明:
无。
71、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5,414.33 93,739.47 45,414.3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5,414.33 93,739.47 45,414.33
对外捐赠 19,000.00
其他 4,312.59 50,598.70 4,312.59
合计 49,726.92 163,338.17 49,726.92
其他说明:
无。
7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8,583,741.66 16,228,230.9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72,578.72 76,214.41
合计 38,856,320.38 16,304,445.4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64,528,027.2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9,679,204.0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162,998.2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97,125.6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1,842,988.91
损的影响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得税费用 38,856,320.38
其他说明
无。
73、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7。
74、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往来款 63,924,204.76 31,358,887.80
收到的政府补助 588,382.02 6,160,000.0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974,747.67 2,997,188.59
职工归还的备用金 765,424.85
其他 2,322,508.32
合计 69,487,334.45 43,604,009.5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支付的现金 36,944,913.80 41,386,391.04
销售费用支付的现金 31,194,370.07 48,634,998.22
银行手续费 1,546,105.47 2,181,444.65
往来款项及其他 61,239,989.50 13,274,361.08
合计 130,925,378.84 105,477,194.9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341,492.81 11,565.19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6,436,526.52 112,000,000.02
贷款保证金 32,629,890.81
往来款项及其他 142,102,436.40 88,635,317.05
融资租赁收到的现金 130,000,000.00
关联方往来借款(无息) 50,000,000.00
合计 323,510,346.54 380,646,882.26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04,471,581.84 118,659,244.30
贷款保证金 29,560,852.32
往来款项及其他 177,407,402.95 114,170,864.51
合计 411,439,837.11 232,830,108.8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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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225,671,706.86 122,550,244.88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721,435.11 508,096.0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66,272,405.24 48,021,495.81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374,528.09 1,204,722.8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567,305.51 4,613,970.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89,078.04 63,982.95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4,502,297.04 51,960,782.0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2,578.72 -45,250.3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95,096.12 -990,227.7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817,037.30 272,002,055.6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461,559,098.58 -885,104,101.11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62,199,740.01 293,564,819.19
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477,793.48 -91,649,409.1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822,351,293.30 952,566,179.6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44,156,410.96 252,019,674.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1,805,117.66 700,546,504.71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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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822,351,293.30 1,044,156,410.96
其中:库存现金 183,674.92 196,467.8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22,167,618.38 1,043,959,943.1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2,351,293.30 1,044,156,410.96
其他说明:
无。
7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7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27,690,493.0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贷款保证金
金湖、高邮两个自营光伏电站,已用于
取得中国进出口银行的 14 亿元(期末借
固定资产 1,487,927,692.33
款本金为 13.72 亿元)长期借款抵押;中山
品上房产证抵押给招商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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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珈伟和中山品上土地使用证抵押给
无形资产 44,320,310.42
招商银行贷款和建设银行贷款
应收账款 548,100,958.66 期末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在建工程 133,140,073.08 金湖二期 30 兆瓦动产设备
合计 2,446,179,527.50 --
其他说明:
无。
7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6,880,883.41 6.77440 46,613,856.60
欧元 1,122,379.47 7.74962 8,697,991.93
港币 1,425,054.26 0.86792 1,236,837.27
英镑 251.59 8.81438 2,217.61
日元 208,977.00 0.06048 12,639.97
其中:美元 2,903,521.80 6.7744 19,669,618.08
欧元 237,025.55 7.74962 1,836,857.94
港币 350,894,525.24 0.86792 304,548,376.35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注册地址 记账本位币 说明
1 Lion & Dolphin A/S 丹麦 欧元 该国法定货币
2 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美国(特拉华洲) 美元 该国法定货币
3 珈伟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德国科隆 欧元 该国法定货币
79、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无。
80、其他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购买日至期 购买日至期
被购买方名 股权取得时 股权取得成 股权取得比 股权取得方 购买日的确
购买日 末被购买方 末被购买方
称 点 本 例 式 定依据
的收入 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合并当期期 合并当期期
企业合并中 构成同一控 比较期间被 比较期间被
被合并方名 合并日的确 初至合并日 初至合并日
取得的权益 制下企业合 合并日 合并方的收 合并方的净
称 定依据 被合并方的 被合并方的
比例 并的依据 入 利润
收入 净利润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无。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无。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厦门珈伟太阳能 非同一控制下合
厦门 厦门 生产型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并
福建珈伟光电有
福建安溪县 福建安溪县 生产型 85.00% 新设子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国创珈伟
石墨烯科技有限 深圳 深圳 生产型 68.00% 新设子公司
公司
中山品上照明有 非同一控制下合
中山 中山 生产型 100.00%
限公司 并
香港 香港 一般贸易 10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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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江苏华源新能源 非同一控制下合
江苏 淮安市 光伏电站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并
珈伟(上海)光
上海 上海 电力设备 100.00% 投资设立
伏电力有限公司
金昌国源电力有 非同一控制下合
金昌 金昌 光伏发电 100.00%
限公司 并
珈伟(深圳)光
深圳 深圳 光伏发电 100.00% 新设子公司
伏电力有限公司
珈伟龙能固态储
能科技如皋有限 如皋 如皋 锂离子电池 85.00% 新设子公司
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损益 派的股利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名称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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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联营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企业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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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失 享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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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 -- -- --
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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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控制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丁孔贤 实际控制人之一
李雳 实际控制人之一
丁蓓 实际控制人之一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李雳、丁蓓为夫妻关系,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其中丁孔贤直接持有本公司8.64%的股份,通过上海灏轩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0.32%的股份,李雳通过奇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6.19%的股份,丁蓓通过腾
名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5.98%的股份,三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1.13%的股份。2009年12月21日,三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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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末前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华源的母公司,2015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年 7 月末后为本公司的单一大股东(报告日持股比例为
26.18%)但非控股股东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5 年 8 月后仍
查正发
对江苏华源及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以下公司均为查正发所控制的企业。江苏华源因承建以下关
联公司所属的光伏电站项目,从而产生购买光伏材料、按光
伏电站工程的完工进度确认工程收入、应收工程款及各项应
付往来、借款融资等一系列关联交易,具体详见以下各类关
联交易说明。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大荔同州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和静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图木舒克欣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独山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霍林郭勒振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北屯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青海振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兰州新区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宁夏振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无锡振发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众合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中宁县银星枣园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海原县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太湖县振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无锡振发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淮安振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
组件、电缆 109,725,000.00
展无锡有限公司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
组件 22,640,673.55
有限公司
采购类型(包括组
件、电缆、逆变器、
江苏振发新能源科
电气成套设备、固 27,082,665.49
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支架、管桩、箱
式变压器等)
采购类型(包括组
件、电缆、逆变器、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
电气成套设备、固 25,851,472.00
限公司
定支架、管桩、箱
式变压器等)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
EPC 工程收入 98,231,230.04 0.00
司
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EPC 工程收入 63,859,309.87 0.00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EPC 工程收入 24,117,775.04 35,142,820.00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
EPC 工程收入 27,305,111.49 42,619,000.00
司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PC 工程收入 74,703,306.43 39,562,152.00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
EPC 工程收入 59,497,814.73 0.00
司
榆林市榆神工业园区锦阳光伏
EPC 工程收入 268,285,892.31 0.00
电力有限公司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EPC 工程收入 109,699,792.32 0.00
司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 电站运维收入 1,415,094.36 0.00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
电站运维收入 707,547.18 0.00
司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电站运维收入 707,547.18 0.00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站运维收入 707,547.18 0.00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站运维收入 707,547.18 0.00
北屯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PC 工程收入 0.00 42,012,294.32
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EPC 工程收入 0.00 95,098,618.22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EPC 工程收入 0.00 21,101,961.99
司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PC 工程收入 0.00 68,914,520.00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PC 工程收入 0.00 27,201,935.5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受托方/承包方名 受托/承包资产类 托管收益/承包收 本期确认的托管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称 称 型 益定价依据 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无。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受托方/承包方名 委托/出包资产类 托管费/出包费定 本期确认的托管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称 称 型 价依据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
100,000,000.00 2016 年 03 月 30 日 2021 年 03 月 30 日 否
有限公司
本公司 270,000,000.00 2016 年 08 月 09 日 2025 年 07 月 21 日 否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40,000,000.00 2016 年 09 月 28 日 2017 年 12 月 08 日 否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
200,000,000.00 2016 年 10 月 12 日 2017 年 10 月 12 日 否
限公司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
500,000,000.00 否
限公司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
50,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21 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否
限公司
珈伟科技(香港 )有限
24,520,000.00 2015 年 06 月 18 日 2018 年 12 月 18 日 否
公司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7 年 02 月 27 日 2019 年 02 月 27 日 否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
159,000,000.00 2017 年 05 月 19 日 2018 年 05 月 19 日 否
限公司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
50,000,000.00 2017 年 07 月 12 日 2019 年 07 月 12 日 否
限公司
珈伟科技(香港 )有限
17,857,000.00 否
公司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
168,000,000.00 2017 年 06 月 09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否
限公司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
50,000,000.00 2017 年 06 月 21 日 2018 年 07 月 20 日 否
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丁孔贤 、江苏华源 100,000,000.00 2017 年 01 月 13 日 2018 年 01 月 13 日 否
丁孔贤,李雳,丁蓓、
100,000,000.00 2017 年 04 月 17 日 2018 年 05 月 18 日 否
江苏华源
丁孔贤,李雳、丁蓓 、
120,000,000.00 2017 年 03 月 10 日 2018 年 03 月 24 日 否
珈伟科技
丁孔贤,李雳,丁蓓 100,000,000.00 2017 年 03 月 14 日 2018 年 04 月 18 日 否
丁孔贤,李雳,丁蓓 210,000,000.00 2017 年 06 月 19 日 2018 年 06 月 30 日 否
丁孔贤、陈汉珍、李雳、
丁蓓、中山品上、金湖、 100,000,000.00 2016 年 08 月 23 日 2017 年 09 月 13 日 否
高邮
丁孔贤、陈汉珍、李雳、
100,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16 日 2017 年 11 月 24 日 否
丁蓓
丁孔贤、李雳、丁蓓 200,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12 日 2019 年 12 月 12 日 否
丁孔贤、李雳、丁蓓 120,000,000.00 2017 年 04 月 27 日 2018 年 06 月 14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其他关联交易
1).预收款项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4,011,228.00 64,358,738.00
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4,476,248.00 88,629,690.00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949,829.80 4,899,829.80
图木舒克欣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太湖县振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57,131,950.00
合计 110,069,255.80 158,388,257.80
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应付收购江苏华源股权转让款) 100,000,000.00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174.56 55,174.56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8,280.17 8,280.17
合计 63,454.73 100,183,454.73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
EPC 工程款 37,543,426.08 3,754,342.61 372,628,468.79 3,726,284.69
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振武光伏发电
EPC 工程款 118,426,799.81 1,184,268.00 118,426,799.81
有限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EPC 工程款 2,250,000.00 15,000.00 1,500,000.00
盱眙有限公司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
EPC 工程款 30,375,919.20 296,259.19 101,125,919.20 640,893.45
技有限公司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
EPC 工程款 900,000.00 9,000.00 900,000.00
展无锡有限公司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
EPC 工程款 100,413,354.95 233,480.07 50,148,007.10
限公司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海原县振发光伏发
EPC 工程款 21,967,033.48 219,670.33 94,679,049.90 373,388.24
电有限公司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
EPC 工程款 74,425,521.23 4,261,900.00 42,619,000.00 426,190.00
发电有限公司
库伦旗振发能源有
EPC 工程款 33,241,700.00 332,417.00 43,341,700.00
限公司
北屯蓝天新能源科
EPC 工程款 10,245,100.00 102,451.00
技有限公司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
EPC 工程款 3,369,961.99 33,699.61
科技有限公司
独山振发新能源科
EPC 工程款 55,686,660.00 556,866.60 66,136,660.01
技有限公司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
EPC 工程款 1,789,322.00 10,393.22 1,039,322.00
有限公司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
EPC 工程款 4,500,000.00 30,000.00 3,000,000.00
公司
沾化正大光伏发电
EPC 工程款 6,006,000.00 21,840.00
有限公司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
EPC 工程款 75,620,000.00 67,448.00 6,744,800.00
发展有限公司
榆林市榆神工业园
EPC 工程款 区锦阳光伏电力有 313,894,494.00
限公司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
EPC 工程款 127,400,000.00
发电有限公司
固原中能振发光伏
EPC 工程款 113,496,850.00
发电有限公司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3,918,160.13 39,371,110.13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278,039.37 32,778,039.37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
3,162,913.47 3,162,913.47
限公司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4,408,655.04 1,914,160.62
无锡振发分布式能源科技有
254,500.00 254,500.00
限公司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至期末,根据本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办公场所及经营占用厂房租赁合同,未来应付租金情况如下:
出租方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未来应付租金
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新发 2017年7月1日 2019年6月30 13,969,920.00
工业厂区厂房 日
深圳科能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 中国储能大厦33层ABD单位 2016年5月1日 2021年4月30 13,317,373.32
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专利侵权纠纷案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了结的境外诉讼,为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于2013年6月5日受理的两起专利侵权纠纷
案件及于2016年7月12日起诉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的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1 13-cv-01 SIMON JIAWEI NORTH AMERICA INC, 专利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
952-ML NICHOLAS JIAWEI TECHNOLOGY (HK) 侵权 行为而 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
C-DEA RICHMON LTD(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纠纷 许可费损失;(2)判令被告按三倍
D JIAWEI TECHNOLOGY (USA) 向原告赔偿其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受
LTD,SHENZHEN JIAWEI 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失;(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
SHENZHEN JIAWEI 费及其他诉讼费用;(4)禁止被告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 侵权行为;(5)其他法院认为公平
LTD(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 的救济。
司),CVS CAREMARK
CORPORATION,CAREMARK, PHC
LLC
2 13-cv-01 SIMON (1)JIAWEI NORTH AMERICA 专利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
953-ML NICHOLAS INC,(2)JIAWEI TECHNOLOGY 侵权 行为而 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
C-DEA RICHMON (HK) LTD(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 纠纷 许可费损失;(2)判令被告按三倍
D 司),(3)JIAWEI TECHNOLOGY 向原告赔偿其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受
(USA) LTD,(4)SHENZHEN JIAWEI 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失;(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
(5)SHENZHEN JIAWEI 费及其他诉讼费用;(4)判令侵犯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 原告公开申请专利暂时权的被告除
LTD(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 作出上述赔偿外,另行向原告支付
司),(6)TRUE VALUE RETAIL 专利权税;(5)禁止被告侵权行为;
INC.,(7)ACE HARDWARE (6)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CORPORATION,(8)ORGILI,INC.,
(9)BIG LOTS,INC.,(10)BIG LOTS
STORES,INC
3 5:16-cv- Lighting (1)Shenzhen Jiawei Photovoltaic 专利 (1)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
03886-B Science Lighting Co., Ltd.(珈伟股份),(2) 侵权 其他诉讼费用;(2)要求被告及其
LF Group Jiawei Technology (USA), Ltd.(美国 纠纷 代理人、雇员、代表、继承人和受
Corporation 珈伟) 让人停止侵权行为;(3)判令被告
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实
际损害赔偿;(4)判令被告按三倍
向原告赔偿其因侵权行为而受到损
失,及因此产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
用;(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最高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限度内的判决前(或后)的利益赔
偿;(6)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1. 13-cv-01952-MLC-DEA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原告SIMON NICHOLAS RICHMOND应美国新泽西州地方
法院的要求分别提出了第3:14-cv-4481-MLC-DEA、3:14-cv-4879-MLC-DEA、3:13-cv-1952-MLC-DEA号针对赔偿要求的
诉讼,且该等赔偿的审判依赖于对编号为7196477、7429827、8362700、8080370的四项专利在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的
审 查 结 果 , 截 至 2017 年 8 月 3 日 , 经 美 国 专 利 及 商 标 审 查 局 第 IPR2014-00936 号 文 宣 告 7196477 号 专 利 无 效 、 第
IPR2014-00938号文宣告7429827号专利部分无效、第IPR2014-00937号文宣告8080370号专利无效、第IPR2014-00935号
文宣告8080370号专利部分无效(原告已于2017年7月10日上诉,目前在重新审查过程中);第13-cv-01952-MLC-DEA
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的审结,待前述专利审查结果。
2. 5:16-cv-03886-BLF号案件,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于2017年6月19日确认案件暂停审理,原告Lighting Science
Group Corporation声称其持有的编号为8201968、8672518、8967844号涉诉专利的有效性,在5:16-cv-03886-BLF号案件
起诉前已因其他诉讼提交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审查,待该等专利审查结果确认后,5:16-cv-03886-BLF号案件方能审
结。
3. (i)13-cv-01952-MLC-DEA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的原告已经以相同理由起诉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多家生
产企业及多家美国本土零售企业,由于原告所指的产品不是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主流产品,其所发起的针对行业的集体
性诉讼不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原告所指的产品也非发行人经营的主要产品,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
太阳能草坪灯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ii)5:16-cv-03886-BLF号案件中原告所指专利侵权的产品系节能LED灯,并以相同理由起诉了同行业的多家其他中国
生产或销售企业,原告所指专利侵权的产品非发行人经营的主要产品,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节能LED灯业务造成重大
影响。
2)合同纠纷案
合同纠纷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原告/上诉方 被告/被上诉方 案由 标的金额(元)
1 (2016)粤0307民初 本公司 深圳鹏达信科技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572,501.50
2042号
2 (2017)粤0183民初 厦门珈伟太阳能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10,392,230.57
1934号 科技有限公司 司、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二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
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立明电子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
限公司
合计 14,964,732.07
本 公 司 已 对 上 述 第 一 项 纠 纷 计 提 了 1,567,586.02 元 坏 账 准 备 , 预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大 于 3,004,915.48 元
(3,004,915.48=4,572,501.50-1,567,586.02),该纠纷对公司报表利润影响可能性较小;本公司已对上述第二项纠纷全额计提
了坏账准备10,392,230.57元,故该纠纷对公司报表利润影响可能性较小。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不能确定。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1)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欧洲公司Lion & Dolphin A/S产生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事项
根据全资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珈伟)与卖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香港珈伟以最高不超过
1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欧洲公司Lion & Dolphin A/S(以下简称L&D)的全部100%股权。根据协议规定,收购完成后三年内,
香港珈伟将根据标的公司L&D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向卖方合计支付不低于 550 万美元且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股权转让价
款。截止期末,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400 万美元、2015年第二期股权转让进度款60万美元及2016年第三期股权转让进度
款45万美元,后续股权(第四期)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需要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确定。后续股权(第二、三、四期)转
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如下表: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合计
各期占合计(二、三、四期)支付比例 40.00% 30.00% 30.00% 100.00%
业绩<目标业绩75%(万美元) 60 45 45
目标业绩75%≤业绩≤目标业绩125%(万美元) ≥60?≤240 ≥45且≤180 ≥45且≤180 ≥150且≤600
业绩>目标业绩125%(万美元) 240.00 180.00 180.00 600.00
2016年L&D公司净利润低于目标业绩75%,且根据最新的实际业务情况预计,L&D公司2017年预计完成的业绩可能低
于目标业绩75%,故香港珈伟公司以低于75%业绩达标率为预计负债最佳估计基础,确认预计负债4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048,480.00元。
(2)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珈伟”)出口贸易业务未被认定为离岸贸易影响企业所得税事项
香港珈伟申请离岸贸易免税文件一直未下来,故税务局不能对离岸贸易部分的利润免税,另外由于香港税务局只能对6
年前的税进行追缴,故2014-2016年陆续追缴2007-2015年贸易离岸税款。由于香港珈伟对离岸贸易的税款缴纳有争议且已请
专业税务师发邮件至税务局,税务局认为若对税款补缴有争议需要先购买储税券,故香港珈伟累计购买储税券港币
35,479,048.54元(账面数),折合人民币30,792,975.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年度 企业申请免税的离岸贸易 与税务局有争议的离 储税券金额(港币) 购买时间 税率
利润(港币) 岸贸易利润(港币)
2007年度 12,703,286.00 13,000,000.00 2,275,000.00 2014年 17.50%
2008年度 39,981,986.00 40,000,000.00 6,600,000.00 2015年 16.50%
2009年度 71,509,721.00 72,000,000.00 11,880,000.00 2016年 16.50%
2010年度 7,324,667.00 7,324,667.00 1,208,570.06 2016年 16.50%
2011年度 54,207,091.00 54,207,091.00 8,944,170.02 2016年 16.50%
2012年度 3,583,698.00 3,583,698.00 591,310.17 2016年 16.50%
2013年度 4,548,523.00 4,548,523.00 750,506.30 2016年 16.50%
2014年度 -3,255,803.00 -3,255,803.00 2016年 16.50%
2015年度 21,269,079.00 21,269,079.00 3,229,492.00 2016年 16.50%
合计 211,872,248.00 212,677,255.00 35,479,048.54
截止目前,香港珈伟离岸贸易免税文件尚未批准,该事项也无实质性进展。香港珈伟将缴纳的储税券30,792,975.80元(人
民币)冲减应交税费-所得税并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若将其计入所得税费用,则会冲减报表利润30,792,975.8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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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存在上述承诺与或有事项外,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与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项目 内容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响数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与员工离职相关的股权激励股份注销事项
2017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徐刚、曾鸿飞、李爱娇、石泽平、罗文刚、郭清华、徐洲、张胜文共 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056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持股数量)按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将从现在854,487,361股变更为854,357,305股。
2.光伏电站项目转让撤销事项
2016年6月24日,本公司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自然人任晓东签订光伏电站项目转让协议,计划将珈
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一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转让,该项目协
议转让价为7,940万元。已预收该光伏电站项目转让款1,000万元。
2017年6月29日,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自然人任晓东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约定解除之前签订的杜尔伯
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一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转让协议,并约定在不晚于2017年8月31日将转让款1,000万元
及相应利息434,463.70元合计10,434,463.70元返还给自然人任晓东。
2017年7月初,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已将10,434,463.70元返还给自然人任晓东。
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除以上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累积影响数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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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其他说明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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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25,807, 6,071,57 319,736,2 290,875 4,070,856 286,804,44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1.86% 100.00% 1.40%
813.26 2.07 41.19 ,299.18 .33 2.85
应收账款
325,807, 6,071,57 319,736,2 290,875 4,070,856 286,804,44
合计 100.00% 1.86% 100.00% 1.40%
813.26 2.07 41.19 ,299.18 .33 2.8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0-3 个月以内 6,238,782.12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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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个月 1,443,359.22 72,167.96 5.00%
1 年以内小计 7,682,141.34 72,167.96 0.94%
1至2年 1,537,725.25 153,772.53 10.00%
2至3年 3,897,090.16 1,169,127.05 30.00%
3至4年 8,250,129.05 4,125,064.53 50.00%
4至5年 689,300.00 551,440.00 80.00%
合计 22,056,385.80 6,071,572.07 27.5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说明:其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03,751,427.46元。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17年6月30日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已计提坏账准备
额的比例(%)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38,782,527.92 73.29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34,587,325.15 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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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is GmbH 24,760,391.04 7.60 ---
惠州野兽科技有限公司 6,491,040.00 1.99 ---
深圳光电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893,294.00 1.50 2,446,647.00
合计 309,514,578.11 95.00 2,446,647.00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
无。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68,134, 368,134,6 294,234 294,234,58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9.92% 100.00%
695.11 95.11 ,582.26 2.26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300,000. 150,000. 150,000.0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08% 50.00%
00 00
的其他应收款
368,434, 150,000. 368,284,6 294,234 294,234,58
合计 100.00% 0.04% 100.00%
695.11 00 95.11 ,582.26 2.2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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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分项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账面金额 不计提的理由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0,747,750.00 子公司往来款、分红款,能收回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94,363,417.47 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5,377,583.10 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95,476.00 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67,994,773.00 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JIAWEIUS 12,113.67 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Vidis GmbH 5,450.00 子公司往来款,能收回
应收出口退税款 10,567,734.99 出口退税款,能收回
住房和建设局 1,329,471.20 保证金,能收回
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 657,408.00 厂房租赁押金,能收回
深圳市科能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 791,208.00 办公室租赁押金,能收回
心有限公司
员工备用金及其他保证金、押金等 5,892,309.68 员工备用金及其他保证金、押金等,能收回
合计 368,134,695.11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50,00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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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356,129,632.92 283,794,793.01
出口退税款 10,567,734.99 8,283,186.23
保证金 1,329,471.20 1,329,471.20
押金 407,856.00 827,131.82
合计 368,434,695.11 294,234,582.26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 子公司往来款及利
170,747,750.00 1 年以内 46.34%
有限公司 息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 子公司往来款及利
94,363,417.47 1 年以内 25.61%
司 息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
子公司往来款 67,994,773.00 1 年以内 18.46%
技如皋有限公司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
子公司往来款 15,377,583.10 1 年以内 4.17%
公司
应收出口退税款 出口退税款 10,567,734.99 1 年以内 2.87%
合计 -- 359,051,258.56 -- 97.45%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及依据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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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111,093,171.32 4,111,093,171.32 3,514,992,956.20 3,514,992,956.20
合计 4,111,093,171.32 4,111,093,171.32 3,514,992,956.20 3,514,992,956.2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 额
珈伟科技(香港)有
42,541,650.14 42,541,650.14
限公司
厦门珈伟太阳能
5,420,090.65 5,420,090.65
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珈伟光电有
104,415,470.97 104,415,470.97
限公司
深圳市国创珈伟
石墨烯科技有限 20,677,500.00 316,600.00 20,994,100.00
公司
中山品上照明有
144,663,200.00 2,354,700.00 147,017,900.00
限公司
江苏华源 新能
1,802,690,500.00 164,689,715.12 1,967,380,215.12
源科技有限公司
珈伟(上海)光伏
289,584,544.44 428,739,200.00 718,323,744.44
电力有限公司
金昌国源电力有
1,105,000,000.00 1,105,000,000.00
限公司
合计 3,514,992,956.20 596,100,215.12 4,111,093,1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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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减值准备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计提减值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确认的投 现金股利 其他 期末余额
收益调整 变动 准备
资损益 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本期增加数中5,859,300.00元系股权激励增加影响。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76,338,570.71 315,661,832.13 286,383,792.78 242,820,178.19
其他业务 211,643.10 172,264.44 6,104,824.19 4,423,796.04
合计 376,550,213.81 315,834,096.57 292,488,616.97 247,243,974.23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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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9,078.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587,723.52 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助资金。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84,294.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8,372.42
合计 4,072,723.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4% 0.2640 0.26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76% 0.2592 0.259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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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7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