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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5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阳)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阳)
     本人作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16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6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16 次,亲自出
席 16 次,委托出席 0 次,缺席 0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2016 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5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阳)
     2、2016 年 3 月 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 年 4 月 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4、2016 年 6 月 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对参
股公司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 年 6 月 2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 年 6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调
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 年 8 月 1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6 年 8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6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6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
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阳)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6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权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期限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16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6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1、报告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审议了独立
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本人按照相关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审
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2、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审议会议,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进行审议。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
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
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阳)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7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
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审议。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京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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