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封卷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
开发售其持有的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151
发行股数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
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1元
每股发行价格 50.08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3 月 1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1,509.1112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姚良松和股东姚良柏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
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履行。
本公司股东姚良胜、王欢、胡旭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红星喜兆、天欧投资、中天基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刘莹(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张金良之妻)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配偶张金良在公司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配偶张金良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张金良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
行。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谭钦兴、杨耀兴、黄满祥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
(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钟华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
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3 月 14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有效期
自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 24 个月。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有效期
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该议案的有效期至 2017 年 7 月
22 日。
二、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姚良松和股东姚良柏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履行。
本公司股东姚良胜、王欢、胡旭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红星喜兆、天欧投资、中天基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刘莹(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张金良之妻)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配偶张金良在公司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配偶张金良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上述(2)、(3)承诺不因张金良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履行。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谭钦兴、杨耀兴、黄满祥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
述(2)、(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钟华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
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本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方的承诺
(一)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综合采用多种方案稳定股价,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
宜。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
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
案。
1)公司控股股东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 1%,但不超过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控
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
份。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
的资金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的 20%,但不高于 60%。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
份。
3)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
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职务变更、离职
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股价稳定的措施。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上述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
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回购或增持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二)相关方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控股股东姚良松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欧派集团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欧派集团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欧派集团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欧派集团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
有效期自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 24 个月。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
有效期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该议案的有效期至 2017
年 7 月 22 日。
四、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按发行价格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
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
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控股股东姚良松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
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具体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办理。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
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保荐机构的过
错(包括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持职业审慎等)而导致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
票时遭受实际损失(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
花税等),在该等事实被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保荐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
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向投资
者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保荐人承诺因
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
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信达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
责、存在过错致使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信达将依生效的仲裁裁
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分
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后即期回报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且―欧派‖品牌推广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除已进入达产期
的项目将产生经济效益外,公司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业务产生的收入和利润来
实现。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稳定,预计2017年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按照本
次发行4,151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2016年度将增加11.11%,
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受股本摊薄影响,相比上一年度将会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摊薄。
(二)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
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
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加快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
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
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
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
的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
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分为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制木门产品的产能扩
充、―欧派‖品牌建设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三个部分,主要目的在于扩大产品产能,
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增强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关
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已对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项进行了审议,强化对投资者
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
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
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将支持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
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
别对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的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
违反承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
者权益的规定。
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对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公开承诺事
项,相关责任主体均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
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后 10 日内,公司将
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
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控股股东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姚良松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
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
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八、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有两名,为控股股东姚良松和股东姚良柏,姚良松和
姚良柏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分别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9%。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则相应年度转让股份
的基数做相应变更;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7、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
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九、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相较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结合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因素,公司可以采用股票
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应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弥补亏损后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政
策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公司详细的股利分配政策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十、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 2017 年 1-3 月业绩
预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生产、销售及采购等主要经营活动正常开
展,没有明显迹象显示行业的景气指数已接近或处于顶峰,或已出现下滑趋势。
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周期一致,未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未来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因素。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构
成、税收政策方面均为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
公司预计 2017 年 1-3 月营业收入区间为 12.6 亿元至 13.2 亿元,较 2016
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 5%-10%之间。预计 2017 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0.47 亿元至 0.51 亿元,较 2016 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 5%-10%之间;2017
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47 亿元至 0.51 亿
元,较 2016 年一季度增长幅度为 5%-10%之间。预计 2017 年一季度经营情况
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形。(前述 2017 年一季度业绩
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十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
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风险
整体家居产品需求受住宅房地产市场销售量、商品房交收和二手房交易等因
素影响。2010 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土地、信贷等在内的房
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调节了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增长。2014 年开始,国家房
地产政策更趋稳健,更关注民生保障及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行业增速回归理性。
在国家政策的调控下,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总体呈健康发展趋势。
整体家居行业主要定位于定制家具产品的个性化设计、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
安装,属于家具行业新兴的细分领域,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
行业增速较快,短期内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波动及房地产投资增
速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尚未明显显现。同时,整体家居产品的消费不局限于新建商
品住宅的装修,还包括存量新房的一次装修、存量住宅的二次装修等。报告期内,
公司销售收入分别 473,105.08 万元、554,473.79 万元和 702,194.73 万元,销
售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并
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未来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环境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整
体家居行业仍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业
绩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整体家居行业属于新兴细分行业,逐步兴起不过 20 年左右的时
间。与传统家居行业相比,整体家居具有个性化设计、100%空间利用、美观时
尚、环保节约、质量稳定、规模化生产等诸多优点。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
发展、居民消费能力和绿色环保意识增强,国内整体家居行业开始持续快速发展,
而公司在其中的整体厨柜领域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并在整体衣柜、定制木门
领域取得显著增长,在整体家居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由于整体家居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已有部分传统家具制造企业转型整体家居
市场,此外包括瓷砖、地板在内的不少企业亦看好整体家居行业的市场前景,纷
纷涉足该行业,这些因素导致行业竞争将从起始的价格竞争进入到品牌、渠道、
研发、服务、人才、管理等复合竞争层级上来,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
均利润率下降,从而影响未来公司的经营。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家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刨花板、中纤板、功能
五金件、石英石板材及外购的部分电器。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79.20%、78.12%和 76.43%,直接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成本的
影响较大。近年来,部分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发
生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四)经销商管理风险
通过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
商销售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85.21%、84.70%和 85.47%。经销商专
卖店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借助经销商的区域资源优势拓展营销网络,并对各级市
场进行有效渗透、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我
国国内已发展经销商 3,331 家,由经销商开设的经营―欧派‖整体家居产品的专卖
店为 4,710 家,公司与上述经销商签订年度区域合作协议,设定业绩目标,经销
商通过自有销售终端销售本公司产品。
尽管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在与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
议中约定了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在形象设计、人员培训、产品定价等方面对经
销商进行了统一管理。但若个别经销商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产品的销售和
服务,或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品牌的经营宗旨,将会对公司的市场形象产生负面
影响。同时,公司亦无法保证经销商能够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
如果在合作协议到期时,经销商无法按计划完成业绩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
到不利影响。
目录
发行概况 .......................................................................................................... 2
发行人声明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目录................................................................................................................ 22
第一节释义 ..................................................................................................... 26
第二节概览 ..................................................................................................... 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34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4
四、本次发行情况............................................................................................... 36
五、募集资金用途............................................................................................... 37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 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9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4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2
第四节风险因素 .............................................................................................. 43
一、市场风险....................................................................................................... 43
二、经营风险....................................................................................................... 45
三、经销商管理风险........................................................................................... 47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48
五、税收政策风险............................................................................................... 49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51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52
一、发行人概况................................................................................................... 52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52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55
四、历次验资情况............................................................................................... 78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81
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84
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02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111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13
十、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33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 136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136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36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55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61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225
六、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275
七、公司主要生产技术及研发情况................................................................. 275
八、公司境外经营或拥有资产情况................................................................. 281
九、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281
十、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转让前后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的情况
............................................................................................................................. 289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99
一、发行人独立情况......................................................................................... 299
二、同业竞争..................................................................................................... 305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306
四、关联交易..................................................................................................... 318
五、《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336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338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联交易
的承诺................................................................................................................. 338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 33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40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34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34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34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
情况..................................................................................................................... 34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兼职情况............. 347
六、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348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49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349
第九节公司治理 ............................................................................................ 352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
及运行情况......................................................................................................... 352
二、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365
三、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365
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365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 367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67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89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389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390
五、公司报告期内相关税收情况..................................................................... 418
六、分部信息..................................................................................................... 420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421
八、非经常性损益............................................................................................. 421
九、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423
十、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主要债项................................................................. 425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426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426
十三、发行人盈利预测报告披露情况............................................................. 429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429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430
十六、报告期内会计报表附注中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430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32
一、财务状况分析............................................................................................. 432
二、盈利能力分析............................................................................................. 475
三、现金流量及重大资本支出分析................................................................. 523
四、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527
五、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529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较大差异比较................. 531
七、发行人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531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及 2017 年 1-3 月业绩预测 ................... 532
九、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情况............................................................. 532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 541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 541
二、实现发展目标的具体计划......................................................................... 541
三、实施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543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544
五、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计划的作用..................................... 544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 546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54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 54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550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617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 621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621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622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625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625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 627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627
二、重要合同..................................................................................................... 627
三、对外担保情况............................................................................................. 635
四、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635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63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63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63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640
四、审计机构声明............................................................................................. 641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天衡平)声明............................................................. 642
六、验资机构声明............................................................................................. 644
七、复核验资机构声明..................................................................................... 645
八、资产评估机构(中广信)声明................................................................. 646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 647
一、备查文件..................................................................................................... 647
二、文件查阅地址、时间................................................................................. 647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欧派集团
欧派有限 指 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康洁厨房 指 欧派集团前身广州市康洁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欧派厨柜企业 指 广州欧派厨柜企业有限公司
欧派厨柜 指 广州欧派厨柜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欧派 指 广东欧派集团有限公司
欧派集成 指 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欧派卫浴 指 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公司
香港欧派 指 欧派(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中辰 指 香港中辰国际有限公司
广州奥维 指 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欧派 指 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无锡欧派 指 江苏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欧派门业 指 广州欧派门业有限公司
清远欧派 指 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欧派联合 指 欧派联合(天津)家居销售有限公司
欧派墙饰 指 广州欧派墙饰有限公司
欧派商厨 指 广州欧派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意大利铂尼 指 铂尼家居有限公司
创意家居 指 广州欧派创意家居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欧派 指 成都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欧尔本投资 指 广州欧尔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绿海医疗 指 广州绿海医疗器械保健品有限公司
北京欧派厨柜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高氏
北京欧派 指
橱柜有限公司
广东欧派家居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南京
南京欧派 指
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
武汉欧派家居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武汉家爱
武汉欧派 指
派家居有限公司
广州航铝 指 广州航铝铝业有限公司
铂金装饰 指 广州铂金装饰有限公司
科宝博洛尼 指 博洛尼家居用品(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志邦厨柜 指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金牌厨柜 指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喜兆 指 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
天欧投资 指 赣州天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天基业 指 北京中天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Metro Particle Co.,Ltd,泰国公司,刨花板
Metro 指
等木质类板材制造商
Julius Blum GmbH,奥地利公司,家具五金
百隆 指
配件制造商
Rehau Trading Co.,Ltd,德国公司,聚合物
瑞好 指
产品制造商
Blue-vent Pte Ltd,新加坡公司,工业除尘
普陆洁尘 指
系统的设计开发及工业除尘设备的制造商
Altendorf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Co.
欧登多 指
Ltd.,德国公司,木工机械制造商
Homag Holzbearbeitungssysteme GmbH,
豪迈 指
德国公司,木工机械制造商
Makor s.r.l.,意大利公司,家具线条类产品
Makor 指
的涂装、金属框架制造商
Cefla Società' Cooperativa,意大利公司,
Cefla 指
木材涂装设备制造商
南通路捷 指 南通路捷机械有限公司
铁哥 指 广州市铁哥木材加工机械有限公司
威尔特 指 青岛威尔特自动化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秋林 指 上海秋林机械有限公司
灿高 指 石家庄灿高高频机械有限公司
永泰木工 指 潍坊永泰木工机械有限公司
晋诚 指 东莞市晋诚机械有限公司
江山欧派 指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
新农合 指 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
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保障农村居民年
新农保 指 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
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2011 年 3 月 14 日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
十二五 指 议批准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将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后正式生效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本次发行 指 5,000 万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
售其原持有的股份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经委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国泰君安证券
信达、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正中珠江、发行人会计师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数诚 指 广东数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天衡平 指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恒信德律 指 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广信 指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报告期期末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A股 指 中国境内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术语
结合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对厨柜、衣柜、木
门、浴室洁具、配饰等家居产品进行统筹配
整体家居 指
置与合理安排,以达到居室空间结构、色彩、
功能协调统一的家居产品组合
结合厨房空间结构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将
整体厨柜 指 厨柜柜体、台面、厨房电器及其他功能部件
统筹配置形成的成套厨柜产品
结合居室空间结构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将
整体衣柜 指 板材、推拉门、玻璃、射灯及其他功能部件
统筹配置形成的成套衣柜产品
结合浴室空间结构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将
整体卫浴 指 卫浴洁具、浴室家具、龙头、瓷砖及其他功
能配件统筹配置形成的成套卫浴产品
结合居室环境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就门板
定制木门 指 的材质、造型、尺寸、颜色、配饰等进行个
性化搭配与设计的定制化木门产品
将木材等原材料切削成一定规格的碎片,经
刨花板 指 过干燥,拌以胶黏剂、硬化剂、防水剂,在
一定温度下压制而成的一种人造板材
又称中密度纤维板,以木质纤维或者其他植
物纤维为原料,经打碎、纤维分离、干燥后
中纤板 指
施加脲醛树脂或其他适用的胶黏剂,热压后
形成的人造板材
一种置于地面与柜体相交处的构造件,用于
踢脚板 指
遮盖地面与柜体的接缝
一种在整体家居产品中用于连接相交构件的
角码 指
五金件
CNC 指 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
一种板材切割装置,可以实现校准定位,四
纵横锯 指
周拉锯
自动化设备、自动定位自动送料装置,人机
电子板材开料锯 指 一体化操作,工人输入开料所需的尺寸数据
后,机器自动运行,对板材进行精准裁切
四端封 指 一种四端封边的防尘装置
一种锯切木料快捷精准的装置,主要结构是
推台锯 指
滑动台、横档尺、溜板座、主锯、槽锯等
一种钻孔装置,依据钻削孔径的大小及板质
六排钻 指
硬度,调整气流节流量选择钻削速度与深度
利用按一定间距架设在固定支架上的若干个
地辊线 指 辊子来输送成件物品的输送机,分无动力和
动力两种类型
对一些不平整、厚度不均、不符合工艺要求
砂光机 指 的材料,通过砂布、砂轮、砂纸等物理去除
方式,使物体光滑平整、厚度均匀的器械
砂边机 指 对厨柜、木门等板材边缘进行打磨的装置
将加热塑化的 PVC、PE、PP、PET 等热塑
吸塑机 指
性塑料卷材吸制成各种形状的真空罩,贴附
于各种形状产品表面的装置
即用水晶板粘附其他板材包覆胶水,水晶板
是 PVC 材料制作而成的板材,用水晶板粘附
水晶包覆 指
在其他板材上方,使板材更加耐热、耐寒、
耐强酸、抗冲击、抗老化
一种木工机床类的刨床产品,主要用于加工
四面刨 指 木方、木板、装饰木线条、木地板等木制品,
对木材的上下及侧面进行抛光处理
指甲醛释放限量等级,E0 标准的甲醛释放量
E0 指
≤0.5mg/L
用 ABS 树脂制成的封边条,不掺杂碳酸钙,
ABS 封边条 指
修边后透亮光滑
Oracle 指 甲骨文公司的一款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
物料清单,指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的清单及
BOM 指 组成结构,即生产一件产品所需的子零件及
其产品中零件数量的完全组合
HR 指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OA 指 办公自动化系统
一款为销售前端店面管理、订单传递等提供
BizOrder 指
规范流程的管理系统
一款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
MES 指
管理系统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ppein Home Group Inc.
注册资本 373,581,112 元
法定代表人 姚良松
成立时间 1994 年 7 月 1 日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邮政编码 510450
主营经营项目:家具制造业。
一般经营项目: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
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锯材加工;木片加工;单板加工;
其他木材加工;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
物品修理;家具零售;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
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日用电器修理;
经营范围 家居饰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室内装饰、设计;商品批发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家用制冷
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清
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
用配件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
用器具制造;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
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床上用品制造;毛巾类制
品制造;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木门窗、楼梯制造;地板制造;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
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建筑用石加工;人造超硬材料制造;
机用磨石、抛光石制造;超硬材料磨具制造;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
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商业、
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灯具零售;卫生洁具零售;专用设备销
售;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测试服务;软件开发;
日用灯具零售;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
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由欧派有限于 2013 年 10 月 12 日整体变更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编号为 01113014994,整体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2,000 万元。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等定制化整体家居
产品的个性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公司在整体厨柜领域一直保
持行业龙头地位,并在整体衣柜、定制木门领域取得显著增长,在整体家居行业
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姚良松直接持有公司 77.09%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的具体情
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合计 554,842.75 392,767.34 346,648.45
负债合计 266,557.05 198,898.62 189,628.60
股东权益合计 288,285.71 193,868.72 157,019.85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8,204.55 193,225.06 156,307.09
少数股东权益 81.15 643.66 712.7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713,413.06 560,708.97 475,108.00
营业利润 106,772.92 53,037.46 43,071.30
利润总额 112,185.43 57,119.47 44,977.61
净利润 94,340.74 48,289.90 38,539.63
其中: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4,956.21 48,849.00 38,531.64
归属于少数股东净利润 -615.47 -559.10 7.99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0.87 0.81 0.83
速动比率(倍) 0.55 0.54 0.62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47.03% 47.08% 48.81%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48.04% 50.64% 54.7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矿业
0.88% 1.32% 1.01%
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0.14 77.04 55.22
存货周转率(次) 7.32 9.10 9.5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0,063.53 70,985.78 56,687.6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3.22 41.80 21.4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4 -0.35 0.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4.01 1.67 2.4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7.71 5.17 4.18
净资产(元)
四、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4,151 万股,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
发行股数
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原持有的股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与主承销商参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
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绩、可
发行价格的确定
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约 20.79 亿元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发行对象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发行方式 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相关发行方式有所调整,亦随之调整)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成功后,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投资目的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广州年产 15 万套厨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29,445.70 15,000.00
天津年产 15 万套厨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29,244.36 29,000.00
产能扩充 广州年产 30 万套衣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34,098.27 29,000.00
无锡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78,000.00 78,000.00
年产 60 万樘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28,298.47 15,000.00
品牌建设 “欧派”品牌推广项目 30,000.00 30,000.00
信息系统 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3,928.36 3,132.08
合计 233,015.16 199,132.08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
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4,151 万股,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
发行股数
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原持有的股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与主承销商参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
步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综合考虑公司的募集资金计划、公司业
每股发行价格
绩、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发行市盈率 22.99 倍(按发行后每股收益为基础计算)
2.1781 元(根据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发行后每股收益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71 元(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1.74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按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4.26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方式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如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相关发行方式有所调整,亦随之调整)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0.7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
预计募集资金
金净额 19.91 亿元
费用总额 8,750 万元,其中:
承销费用 7,300 万元
保荐费用 2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验资费用 480 万元
律师费用 16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00 万元
股份登记费、上市初费、材料印刷费及摇号费等 110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表人: 姚良松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联系人: 杨耀兴、欧盈盈、梁韵婷
电话: 020-36733399
传真: 020-3673364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表人: 杨德红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 0755-23976200
传真: 0755-23970200
保 荐 代表人: 郭威、张力
项 目 联系人: 杜昱、许磊、彭桂钊、强强、刘雨晴、张敖、夏祺、
赵宗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张炯
注册地址: 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9 号航天大厦 24 层
电话: 0755-88265288
传真: 0755-83243108
经办律师: 任宝明、麻云燕、陈锦屏、蒋丹湄
(四)审计机构
名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洪峰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电话: 020-83939698
传真: 020-83800977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韶华、冯军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 定 代表人: 辛宝柱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 2 号通港大厦 708 室
电话: 010-66155779
传真: 010-66159096
经办注册评估师: 吕健、陈扬
(六)验资机构、复核验资机构
名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洪峰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电话: 020-83939698
传真: 020-83800977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韶华、洪文伟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17 年 3 月 10 日和 2017 年 3 月 13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3 月 15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 年 3 月 16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 年 3 月 20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
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
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发行人
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市场风险
(一)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风险
整体家居产品需求受住宅房地产市场销售量、商品房交收和二手房交易等因
素影响。2010 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土地、信贷等在内的房
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调节了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增长。2014 年开始,国家房
地产政策更趋稳健,更关注民生保障及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行业增速回归理性。
在国家政策的调控下,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总体呈健康发展趋势。
整体家居行业主要定位于定制家具产品的个性化设计、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
安装,属于家具行业新兴的细分领域,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
行业增速较快,短期内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波动及房地产投资增
速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尚未明显显现。同时,整体家居产品的消费不局限于新建商
品住宅的装修,还包括存量新房的一次装修、存量住宅的二次装修等。报告期内,
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 473,105.08 万元、554,473.79 万元和 702,194.73 万元,
销售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并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但是,如果未来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环境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整
体家居行业仍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业
绩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整体家居行业属于新兴细分行业,逐步兴起不过 20 年左右的时
间。与传统家居行业相比,整体家居具有个性化设计、100%空间利用、美观时
尚、环保节约、质量稳定、规模化生产等诸多优点。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
发展、居民消费能力和绿色环保意识增强,国内整体家居行业开始持续快速发展,
而公司在其中的整体厨柜领域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并在整体衣柜、定制木门
领域取得显著增长,在整体家居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由于整体家居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已有部分传统家具制造企业转型整体家居
市场,此外包括瓷砖、地板在内的不少企业亦看好整体家居行业的市场前景,纷
纷涉足该行业,这些因素导致行业竞争将从初始的价格竞争进入到品牌、渠道、
研发、服务、人才、管理等复合竞争层级上来,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
均利润率下降,从而影响未来公司的经营。
(三)品牌、产品设计被仿冒的风险
品牌是消费者购买整体家居产品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先后获得“广东省名
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厨房家具 20 年突出
贡献奖”等殊荣,“欧派”品牌在国内整体家居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
誉度。若市场上某些不法厂商仿冒“欧派”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将对公司造成不
利影响。
同时,国内中小型整体家居定制企业在产品研发与创新方面的基础较为薄
弱,模仿抄袭成为部分中小型整体家居定制企业研发设计的主要手段,尽管公司
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但仍无法及时获取所有侵权信息,如果未
来公司产品被大量仿冒,将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及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消费意
愿。另外,若公司品牌、注册商标等权益受到侵犯,公司将会依照法律途径进行
维权,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维权行为可能需要耗费公司一定的财力、
物力,从而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品牌、注册商标被侵权、侵害的风险
公司自 1997 年 5 月起至今一直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欧派‖作为字号,―欧派‖
品牌和以―欧派‖、―OPPEIN‖为主的注册商标为公司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代
表着公司信誉、形象及产品质量。若上述品牌或注册商标受到他人的侵权或侵害,
将会对公司品牌形象及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一直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公司品牌和商标。2009 年 4 月,公司名下
的―欧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公司已取得
在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等产品中―欧派‖、―OPPEIN‖字样的商标专有
权,在定制木门产品中取得―欧铂恩‖、―欧铂尼‖及―OPPEIN‖字样的商标专有权,
公司在上述主营业务领域中使用对应的商标不存在法律风险且受法律保护。报告
期内,公司存在与江山欧派有关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该等商标行政诉讼主要在
定制木门业务领域,定制木门业务非本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相关商标行
政诉讼案件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不存在重大影响。但是,若因他人的经营
活动致使公司的―欧派‖品牌价值遭受损害,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存在因品牌价值
遭受损害而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家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刨花板、中纤板、石英
石板材、外购的部分电器及功能五金件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
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9.20%、78.12%和 76.43%,直接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成本
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部分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
发生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近年来,劳动力成本上升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成为我
国众多制造型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整体家居行业属于劳动相对较密集的行业,
劳动力成本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势必会对整体家
居行业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劳动力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0.55%、11.22%和 12.08%,呈持续上升趋势,尽管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
引进先进机器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等方式来控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但未
来如果劳动力成本增幅过快,公司将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
险。
(三)人力资源风险
整体家居行业正步入快速成长阶段,由于行业发展时间不长,行业积累的人
才已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人才的吸纳、积累与培养将成为行业快
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
尽管公司一直坚持打造行业人才培养摇篮的理念,并培养出一批业务能力、
管理能力出众的骨干型人才,但行业内竞争企业激烈的人才争夺策略,已开始对
公司的人才优势构成威胁。如果未来公司在人员管理、业务培训、人才梯队建设
等方面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经营扩张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用途为仓库及辅
助性产品的生产用房,另有部分广州直营店、员工宿舍的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
证书,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108,477.04 平方米,公司自有及租赁房产的面积
合计 1,055,436.03 平方米,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面积占比为 10.28%。
若上述房产不能继续租赁,公司需寻找替代房产,搬迁和重新租赁场地可能
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但该部分权属瑕疵
房产不属于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
性障碍。同时,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清远基地的建成,公司权属规范的
自有房产面积将大幅增加,租赁房产需求会有所减少,瑕疵房产面积占比将明显
降低。
针对上述租赁的瑕疵房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承诺:“在租
赁期限内,若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承租的房屋产生相关权属争议、整体规划
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
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欧派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因此
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停产或停业、寻找替代场所、搬
迁或因被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五)产品销售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国家节假日安排、区域气候及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国内整体家居产品的
销售旺季一般在下半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
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94%、58.71%和 59.73%,尽管公司鼓
励和引导各地经销商采取广告宣传、降价促销等方式来提高产品在淡季的销售
量,但仍无法避免公司产品销售的季节性波动,并对公司劳动力安排、存货管理、
订单处理以及销售收入和现金流量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一直视产品质量为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生产技术先进,工艺流程完善,
质控标准严格,质控措施完备,产品出厂前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但这无法完
全排除产品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的可能性。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即便在非公
司责任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能与公司产生权益纠纷,这对公司产品未来的美誉
度和信任度构成潜在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销商管理风险
通过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
商销售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85.21%、84.70%和 85.47%。经销商专
卖店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借助经销商的区域资源优势拓展营销网络,并对各级市
场进行有效渗透、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我
国国内已发展经销商 3,331 家,由经销商开设的经营―欧派‖整体家居产品的专卖
店为 4,710 家,公司与上述经销商签订年度区域合作协议,设定业绩目标,经销
商通过自有销售终端销售本公司产品。
尽管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在与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
议中约定了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在形象设计、人员培训、产品定价等方面对经
销商进行了统一管理。但若个别经销商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产品的销售和
服务,或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品牌的经营宗旨,将会对公司的市场形象产生负面
影响。同时,公司亦无法保证经销商能够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
如果在合作协议到期时,经销商无法按计划完成业绩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
到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厨柜产能将由 2016 年的 50 万套/
年提升至 80 万套/年,整体衣柜产能将由 2016 年的 73 万套/年提升至 108 万套
/年,定制木门产能将由 2016 年的 15 万樘/年提升至 75 万樘/年,公司各类产品
的产能扩张幅度较大,这对公司市场开拓能力的要求将大幅提高。如果公司的市
场开拓速度跟不上新增产能,或是市场容量增长速度低于预期,公司将面临募投
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风险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情况、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本公司现有技术基础与
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
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该等募投项目
收益良好,可行性强。但未来如果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出现较大波动,或整体家居
行业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
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风险
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并已制定了详实的项目建设计划和严格的项
目工程质量、进度以及费用控制方案,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以获得
最大的经济效益。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诸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
场环境、技术力量、资金投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等外在与内在因素的影响,导
致项目的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如期完成。因此,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能如期完成,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四)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引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 233,015.16 万元,其中,公司新增固定资
产 185,526.69 万元,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新增折旧为 14,998.29 万元。如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顺利达产,或者达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增长不能消化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而导致公司业绩下
滑的风险。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38,539.63 万元、48,289.90 万元和
94,340.7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8.12%、28.44%和 39.45%。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显著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收益需要
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净利润增长速度低于同期净资产增长速度,则可能导致净
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
五、税收政策风险
(一)欧派集团的税收优惠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粤科高字〔2012〕47 号),根据
2008 年开始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1-2013 年将减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
务局联合出具的《关于公布广东省 2014 年第一、二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
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31 号)及公司新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 编 号: GF201444000002 ) , 公司 已通过 高 新技 术 企业 资 格复 审 , 公 司
2014-2016 年将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编号为 GF201444000002 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已经到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复审工作正在办理中,在复审期间公司暂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二)欧派集成的税收优惠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欧派集成系 2007 年 3 月 5 日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广州
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穗云国税五减[2008]186 号)的
批准,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0 年度至 2012 年度减半按
1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3 年起按 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欧派集成于 2014 年 7 月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资料。根据广东省科学
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具的《关
于公布广东省 2014 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
30 号)及欧派集成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000248),
欧派集成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已获得审核通过,欧派集成 2014-2016 年度将
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欧派集成持有的编号为 GR201444000248 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已经到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复审工作正在办理中,在复审期间欧派集成暂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三)天津欧派的税收优惠情况
2016 年 11 月 24 日,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
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天津欧派获得证书编号为
GR20161200002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天津欧派已就该
税收优惠事宜在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理备案登记。
2016-2018 年享受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因上述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的金额分别为 4,261.76 万元、
4,730.48 万元和 10,188.28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1.06%、9.80%和
10.81%。若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利润水平将
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姚良松持有公司 77.0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预计本次发行后,姚良松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此外,姚良松在公司任董事
长,若其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及管理职能对公司的人事、经
营管理和财务决策等予以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ppein Home Group Inc.
注册资本 373,581,112 元
法定代表人 姚良松
成立时间 1994 年 7 月 1 日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邮政编码 510450
联系电话 020-36733399
传真号码 020-36733645
互联网网址 www.oppein.com
电子信箱 Oppein999@126.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 14 日,欧
派有限股东姚良松、姚良柏共同签署《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同日,欧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
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广会所审字【2013】第 13000130012 号《审计报告》审定的
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母公司的净资产 568,173,282.13 元,按 1:0.5632 的比
例折合股份总额 320,000,000 股。2013 年 9 月 30 日,正中珠江出具了广会所
验字【2013】第 1300013002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2013 年 10 月 1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欧派有限整体变更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并核发编号为 01113014994 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姚良松、姚良柏,本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元)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姚良松 288,000,000 288,000,000 90.00
2 姚良柏 32,000,000 32,000,000 10.00
合计 320,000,000 320,000,000 100.00
上述发起人中,姚良松为姚良柏的长兄,两人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七、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
(三)股份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
公司发起人是姚良松和姚良柏,股份公司设立前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
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1、姚良松
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拥有的主要资产除持有欧派有限的
股权外,还持有绿海医疗 90%的股权,绿海医疗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四)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和参股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姚良松将绿海
医疗 90%的股权进行了转让。
2、姚良柏
股份公司设立前,姚良柏拥有的主要资产除持有欧派有限的股权外,直接持
有绿海医疗 10%的股权,直接持有香港中辰 100%的股权,并通过香港中辰间接
持有欧派集成 30%的股权,香港中辰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欧派集成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
欧派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欧派向香港中辰收购了其持有的欧派集成 30%的
股权,同时,姚良柏将绿海医疗 10%的股权进行了转让。
(四)股份公司成立前后,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和业务全部进入
了股份公司。公司继承了欧派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改制前后,公司的主营业
务均为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定制木门等整体家居产品的个性化定制
和设计安装服务,改制前后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公司成立前后,发行人业务流程情况
发行人系由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发行
人主要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
务的具体情况”。
(六)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
关系及演变情况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
交易”。
(七)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由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欧派有限的所有资产、业务、
人员和债权、债务均由发行人承继。公司绝大部分土地、房屋、商标等权属已变
更至欧派集团名下。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变化
1、1994 年 7 月,欧派集团前身康洁厨房设立
1994 年 6 月 15 日,胡旭辉、姚良柏签订《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
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表人为胡旭辉。1994
年 9 月 9 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穗开审事验字(94)第
69 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对康洁厨房办理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的真实性
进行验证,确认康洁厨房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均为现金出资。
1994 年 7 月 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康洁厨房设立,并颁发穗
SII00030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康洁厨房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旭辉 45.00 45.00 90.00%
2 姚良柏 5.00 5.00 10.00%
合计 50.00 50.00 100.00%
康洁厨房的设立履行了股东共同制定章程、验资和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其
设立履行了必备的法律程序。
2、1997 年 5 月,康洁厨房注册资本增至 150 万元,变更公司名称及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
1997 年 5 月 2 日,康洁厨房股东胡旭辉、姚良柏与姚良松签订《增资协议
书》,约定由姚良松增加注册资本 100 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150 万元;
康洁厨房股东同时约定变更公司名称为广州欧派厨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为姚良松,并由其担任欧派厨柜执行董事,姚良柏、胡旭辉任监事。
1997 年 5 月 6 日,天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穗天师验字(97)0198 号《验
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资金的真实性进行了验证。
1997 年 5 月 15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注册号
为 4401010039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100.00 100.00 66.67%
2 胡旭辉 45.00 45.00 30.00%
3 姚良柏 5.00 5.00 3.33%
合计 150.00 150.00 100.00%
3、1997 年 10 月,欧派厨柜股权转让,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1997 年 10 月 28 日,胡旭辉与姚良松、姚良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胡
旭辉将其持有的欧派厨柜 30%股权转让给姚良松及姚良柏。由于经办人员疏忽,
上述股权转让文件中未明确注明姚良松、姚良柏各自受让股权的比例。1997 年
11 月 21 日,经广州市工商局核准后的公司股权结构为:姚良松出资 135 万元,
持股比例为 90%;姚良柏出资 15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
2013 年 11 月 1 日,胡旭辉与姚良松、姚良柏出具了《关于股权转让事宜
的确认函》,确认根据当时各方的约定,系由胡旭辉将其持有的欧派厨柜 23.33%
股权转让给姚良松,6.67%股权转让给姚良柏,转让价格系根据相应比例股权对
应的注册资本价确定,各方对股权转让事宜无争议。
1997 年 10 月 28 日,欧派厨柜召开股东会,同意胡旭辉将其持有的欧派厨
柜 30%股权转让给姚良松及姚良柏,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欧派厨柜企业
有限公司,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广州市广花路鹤边桥三南加油站旁,将经营范围变
更为厨房用具及材料研制、加工、制造、销售、维修;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室内装饰及设计服务。
1997 年 10 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注册号为
44010200039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135.00 135.00 90.00%
2 姚良柏 15.00 15.00 10.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00%
4、2001 年 7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800 万元
2001 年 7 月 2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800
万元。
2001 年 7 月 4 日,广州中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勤验字【2001】
第 57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1 年 7 月 3 日止,欧派厨柜企业增加注册
资金 650 万元,实收资本为 800 万元;投资款 650 万元以货币资金 5,944,000
元和实物资产 556,000 元投入。姚良松用于出资的实物包括 KD67 全自动直线
封边机 1 台(价值 44 万元)和推台锯 2 台(价值共计 11.6 万元)。2001 年 7
月 7 日,股东姚良松与姚良柏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增加欧派厨柜企业注册
资本至 800 万元,其中姚良松增资 585 万元,姚良柏增资 65 万元。
上述增资过程中的实物出资方姚良松用于增资的设备未经过评估即作为出
资,不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定。因此,2013 年 5 月 6 日,欧派有限通过股
东会决议,相关内容为:“因公司 2001 年 7 月将注册资本由 150 万元增加至
800 万元过程中,股东实物出资部分(对应出资金额)存在瑕疵,现同意由原实
物出资方姚良松以货币资金人民币 55.6 万元,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前对公司进
行补足出资。”同时,姚良松、姚良柏作为公司股东承诺:“同意相互不予追究
上述出资瑕疵的法律责任,认可本承诺出具之日前所有股东会决议(包括但不限
于利润分配议案等)的法律效力;若第三方因上述出资瑕疵问题向公司追究法律
责任的,由姚良松、姚良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013 年 5 月 24 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3430018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5 月 14 日止,公司已收到姚良松缴纳的用于
补足原实物出资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5.6 万元。
2001 年 7 月 1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720.00 720.00 90.00%
2 姚良柏 80.00 80.00 10.00%
合计 800.00 800.00 100.00%
5、2003 年 10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1,500 万元,变更经营范围
2003 年 10 月 16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1,500 万元,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厨房用具及配件、家用电器研制、加工、
制造、维修。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室内装饰及设计服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03 年 10 月 17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3】3018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03 年 10 月 16 日,欧派厨柜企业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其中,姚良松增资 630 万元,姚良柏增资 70 万元,均系货币出资。
2003 年 10 月 23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1,350.00 1,350.00 90.00%
2 姚良柏 150.00 150.00 10.00%
合计 1,500.00 1,500.00 100.00%
6、2006 年 1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3,000 万元
2005 年 12 月 20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3,000 万元。
2005 年 12 月 27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5】3011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12 月 26 日,欧派厨柜企业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其中姚良松增资 1,350 万元,姚良柏增资 150 万元,均系货币出资。
2006 年 1 月 1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2,700.00 2,700.00 90.00%
2 姚良柏 300.00 300.00 10.00%
合计 3,000.00 3,000.00 100.00%
7、2006 年 12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3,9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4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3,9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8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6】3013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12 月 14 日,欧派厨柜企业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900 万元,其中姚良松增资 810 万元,姚良柏增资 90 万元,均系货币出资。
2006 年 12 月 20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3,510.00 3,510.00 90.00%
2 姚良柏 390.00 390.00 10.00%
合计 3,900.00 3,900.00 100.00%
8、2008 年 12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5,0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5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10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8】3019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12 月 8 日,欧派厨柜企业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1,100
万元,其中姚良松增资 990 万元,姚良柏增资 110 万元,均系货币出资。
2008 年 12 月 2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4,500.00 4,500.00 90.00%
2 姚良柏 500.00 500.00 10.00%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9、2009 年 7 月,欧派厨柜企业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期限
2009 年 6 月 28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广东
欧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经营期限为 1994 年 7 月 1 日至长期。
2009 年 7 月 15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注册号
为 44010100000251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10 年 7 月,广东欧派注册资本增至 8,000 万元,同时变更公司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及董事、监事
2010 年 7 月 5 日,广东欧派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8,000
万元;变更公司名称为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为广州市白云
区广花三路 366 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研究、加工、制造、维修及安装:
厨房用具及配件、家具、家用电器、建材。室内装饰及设计服务。批发和零售贸
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
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
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另外,股东
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姚良柏,并由其担任执行董事,选举谭钦兴为
公司监事。
2010 年 7 月 19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10】3010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0 年 7 月 14 日,欧派有限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其中姚良松增资 2,700 万元,姚良柏增资 300 万元,均系货币出资。
2010 年 7 月 2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7,200.00 7,200.00 90.00%
2 姚良柏 800.00 800.00 10.00%
合计 8,000.00 8,000.00 100.00%
11、2011 年 2 月,欧派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0,000 万元
2011 年 2 月 13 日,欧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10,000
万元。
2011 年 2 月 16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11】3004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1 年 2 月 15 日,欧派有限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其中姚良松增资 1,800 万元,姚良柏增资 200 万元,均系货币出资。
2011 年 2 月 2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颁发《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9,000.00 9,000.00 90.00%
2 姚良柏 1,000.00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
12、2013 年 10 月,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4 日,欧派有限股东会做出决议,同意欧派有限以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进行折股,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3 年 9 月 14 日,姚良松、姚良柏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根据正中
珠江出具的广会所审字【2013】第 13000130012 号《审计报告》,以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人民币 568,173,282.13 元,按 1:0.5632
的比例折成 3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余额 248,173,282.13 元计入资本
公积;欧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欧派集
团承继。
2013 年 9 月 30 日,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
2013 年 9 月 30 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0130023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
到位。
2013 年 10 月 1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欧派有限整体变更为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欧派集团各发
起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姚良松 28,800.00 28,800.00 90.00%
2 姚良柏 3,200.00 3,200.00 10.00%
合计 32,000.00 32,000.00 100.00%
13、2013 年 11 月,欧派集团注册资本增至 343,503,096 元
2013 年 10 月 20 日,欧派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引入 110 名自然人股东,
并同意姚良柏用厂房增资入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43,503,096 元。同日,欧
派集团与 110 名自然人股东及姚良柏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以 4.23 元/股的价格
对公司进行增资。谭钦兴等 110 位自然人与姚良柏增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万元) 增资方式 增资价格(元/股) 增资总额(万元)
谭钦兴等 110
1 1,866.14 货币资金 4.23 7,893.79
名自然人股东
房屋建筑物
2 姚良柏 484.17 4.23 2,048.02
土地使用权
合计 2,350.31 - 4.23 9,941.81
注 1:恒信德律对姚良柏用于增资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出具京恒
信德律评报字[2013]0047 号《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拟同意股东对其位于广州白云区
神山镇路雄丰村工业区房地产作价入股所涉及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此次
评估项目所涉及的房产委估宗地面积为 10,727.50 平方米,地上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共
11,546.39 平方米,于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2,048.02 万元。2016
年 7 月 7 日,中广信出具中广信评复报字[2016]第 001 号《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拟
同意股东对其位于广州白云区神山镇雄丰村工业区房地产作价入股所涉及资产市场价值项
目资产评估复核报告书》,对上述姚良柏用于增资的资产评估价值进行了复核;
注 2:上述 110 名自然人股东,除刘莹外的其余 109 名自然人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员工,刘莹为张金良之妻,张金良为加拿大国籍,现任欧派集团副董事长、董事、总裁、
行政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27 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013009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350.31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1,866.14 万元,房屋建
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资 484.17 万元。
2013 年 11 月 2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增资,并颁发《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姚良松 288,000,000 83.8420%
2 姚良柏 36,841,654 10.7254%
3 谭钦兴 1,125,345 0.3276%
4 刘莹 1,125,345 0.3276%
5 杨耀兴 679,133 0.1977%
6 钟华文 597,455 0.1739%
7 刘顺平 541,142 0.1575%
8 宁惠 477,486 0.1390%
9 邓发光 432,190 0.1258%
10 黄满祥 394,262 0.1148%
11 郭英强 346,121 0.1008%
12 张劲松 311,509 0.0907%
13 张金生 311,509 0.0907%
14 宋凤春 311,509 0.0907%
15 于晓波 295,116 0.0859%
16 胡旭辉 294,681 0.0858%
17 邹俊 287,715 0.0838%
18 李良辰 287,076 0.0836%
19 戴俊 277,156 0.0807%
20 牛有江 253,968 0.0739%
21 杨鑫 252,834 0.0736%
22 刘海旺 251,132 0.0731%
23 阮达群 240,588 0.0700%
24 吴廷山 226,113 0.0658%
25 刘军 225,042 0.0655%
26 于卫东 222,773 0.0649%
27 沈崇照 219,937 0.0640%
28 王欢 219,465 0.0639%
29 张子春 211,430 0.0616%
30 程华 210,232 0.0612%
31 冯红英 201,797 0.0587%
32 姚文烽 198,076 0.0577%
33 胡旭东 196,040 0.0571%
34 邱唐勋 189,814 0.0553%
35 冯绍平 179,763 0.0523%
36 蓝飞 176,440 0.0514%
37 曲锐 173,061 0.0504%
38 杨帆 172,963 0.0504%
39 阳永清 168,245 0.0490%
40 苏冠芳 167,852 0.0489%
41 上官生文 167,694 0.0488%
42 凌国珍 160,573 0.0467%
43 汪立新 160,038 0.0466%
44 袁施兰 150,582 0.0438%
45 张学良 147,328 0.0429%
46 徐颂海 146,677 0.0427%
47 蔺茂春 138,595 0.0403%
48 曹露芬 135,876 0.0396%
49 肖伟 132,341 0.0385%
50 刘清明 132,341 0.0385%
51 李峰 132,341 0.0385%
52 赵昕 132,120 0.0385%
53 张秀珠 127,951 0.0372%
54 严恩雄 126,177 0.0367%
55 杨风雪 125,497 0.0365%
56 涂旺荣 124,483 0.0362%
57 朱建斌 118,350 0.0345%
58 牛岗 118,224 0.0344%
59 梁华蔚 118,224 0.0344%
60 甘伟玲 110,548 0.0322%
61 陈建彬 101,634 0.0296%
62 乔秀山 98,499 0.0287%
63 刘霏 97,023 0.0282%
64 张家朝 96,653 0.0281%
65 蔡志刚 96,653 0.0281%
66 阳勇 96,653 0.0281%
67 王来林 96,653 0.0281%
68 毛伟凯 96,483 0.0281%
69 胡文凡 96,321 0.0280%
70 李景行 94,756 0.0276%
71 刘国洪 94,756 0.0276%
72 杨辉 87,609 0.0255%
73 林玉平 82,890 0.0241%
74 任建军 82,845 0.0241%
75 张溢 82,757 0.0241%
76 姚锐 82,757 0.0241%
77 黎燕华 82,757 0.0241%
78 黄海鹏 82,757 0.0241%
79 刘忠会 82,757 0.0241%
80 廖泽鸿 82,757 0.0241%
81 焦自东 82,757 0.0241%
82 黄晓铃 82,757 0.0241%
83 何华 78,853 0.0230%
84 黄建军 77,000 0.0224%
85 付谦 72,631 0.0211%
86 许中昆 70,935 0.0207%
87 刘红波 70,935 0.0207%
88 张俊涛 70,000 0.0204%
89 赵家军 66,170 0.0193%
90 姜辉 64,790 0.0189%
91 王兆科 59,005 0.0172%
92 张杰 54,921 0.0160%
93 芦春亭 53,220 0.0155%
94 李华 51,518 0.0150%
95 池建成 50,000 0.0146%
96 刘耀斌 49,170 0.0143%
97 郑嘉辉 48,681 0.0142%
98 邵佳 48,597 0.0141%
99 陈华鸿 48,512 0.0141%
100 张耿林 47,264 0.0138%
101 周小平 44,400 0.0129%
102 刘志超 42,530 0.0124%
103 刘昊亮 42,530 0.0124%
104 贾志勇 41,423 0.0121%
105 熊家荣 39,636 0.0115%
106 郭振新 39,040 0.0114%
107 钟根长 39,040 0.0114%
108 曾向文 36,170 0.0105%
109 雍文 35,467 0.0103%
110 刘建晖 35,467 0.0103%
111 罗帮理 31,929 0.0093%
112 黄开勇 11,849 0.0034%
合计 343,503,096 100.0000%
除发起人以外其他自然人股东的身份信息、任职等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
“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发起人以外的其他股
东”
2013 年 12 月 10 日,蓝飞与姚良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蓝飞将
其持有的欧派集团 176,440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0514%)以 746,341.2
元(每股 4.23 元)转让给姚良胜。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结果,发行人相应变更
了股东名册。
14、2013 年 12 月,欧派集团注册资本增至 373,581,112 元
2013 年 12 月 16 日,欧派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引入红星喜兆、天欧投
资和中天基业 3 名投资者,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73,581,112 元。同日,欧派集
团与 3 名投资者分别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 3 名投资者以 8.45 元/股的价格对公
司进行增资。
2013 年 12 月 25 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013010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78,016 元。
2013 年 12 月 26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增资,并颁发《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姚良松 288,000,000 77.0917%
2 姚良柏 36,841,654 9.8618%
3 红星喜兆 18,641,697 4.9900%
4 天欧投资 7,886,872 2.1112%
5 中天基业 3,549,447 0.9501%
6 谭钦兴 1,125,345 0.3012%
7 刘莹 1,125,345 0.3012%
8 杨耀兴 679,133 0.1818%
9 钟华文 597,455 0.1599%
10 刘顺平 541,142 0.1449%
11 宁惠 477,486 0.1278%
12 邓发光 432,190 0.1157%
13 黄满祥 394,262 0.1055%
14 郭英强 346,121 0.0926%
15 张劲松 311,509 0.0834%
16 张金生 311,509 0.0834%
17 宋凤春 311,509 0.0834%
18 于晓波 295,116 0.0790%
19 胡旭辉 294,681 0.0789%
20 邹俊 287,715 0.0770%
21 李良辰 287,076 0.0768%
22 戴俊 277,156 0.0742%
23 牛有江 253,968 0.0680%
24 杨鑫 252,834 0.0677%
25 刘海旺 251,132 0.0672%
26 阮达群 240,588 0.0644%
27 吴廷山 226,113 0.0605%
28 刘军 225,042 0.0602%
29 于卫东 222,773 0.0596%
30 沈崇照 219,937 0.0589%
31 王欢 219,465 0.0587%
32 张子春 211,430 0.0566%
33 程华 210,232 0.0563%
34 冯红英 201,797 0.0540%
35 姚文烽 198,076 0.0530%
36 胡旭东 196,040 0.0525%
37 邱唐勋 189,814 0.0508%
38 冯绍平 179,763 0.0481%
39 姚良胜 176,440 0.0472%
40 曲锐 173,061 0.0463%
41 杨帆 172,963 0.0463%
42 阳永清 168,245 0.0450%
43 苏冠芳 167,852 0.0449%
44 上官生文 167,694 0.0449%
45 凌国珍 160,573 0.0430%
46 汪立新 160,038 0.0428%
47 袁施兰 150,582 0.0403%
48 张学良 147,328 0.0394%
49 徐颂海 146,677 0.0393%
50 蔺茂春 138,595 0.0371%
51 曹露芬 135,876 0.0364%
52 肖伟 132,341 0.0354%
53 刘清明 132,341 0.0354%
54 李峰 132,341 0.0354%
55 赵昕 132,120 0.0354%
56 张秀珠 127,951 0.0342%
57 严恩雄 126,177 0.0338%
58 杨风雪 125,497 0.0336%
59 涂旺荣 124,483 0.0333%
60 朱建斌 118,350 0.0317%
61 牛岗 118,224 0.0316%
62 梁华蔚 118,224 0.0316%
63 甘伟玲 110,548 0.0296%
64 陈建彬 101,634 0.0272%
65 乔秀山 98,499 0.0264%
66 刘霏 97,023 0.0260%
67 张家朝 96,653 0.0259%
68 蔡志刚 96,653 0.0259%
69 阳勇 96,653 0.0259%
70 王来林 96,653 0.0259%
71 毛伟凯 96,483 0.0258%
72 胡文凡 96,321 0.0258%
73 李景行 94,756 0.0254%
74 刘国洪 94,756 0.0254%
75 杨辉 87,609 0.0235%
76 林玉平 82,890 0.0222%
77 任建军 82,845 0.0222%
78 张溢 82,757 0.0222%
79 姚锐 82,757 0.0222%
80 黎燕华 82,757 0.0222%
81 黄海鹏 82,757 0.0222%
82 刘忠会 82,757 0.0222%
83 廖泽鸿 82,757 0.0222%
84 焦自东 82,757 0.0222%
85 黄晓铃 82,757 0.0222%
86 何华 78,853 0.0211%
87 黄建军 77,000 0.0206%
88 付谦 72,631 0.0194%
89 许中昆 70,935 0.0190%
90 刘红波 70,935 0.0190%
91 张俊涛 70,000 0.0187%
92 赵家军 66,170 0.0177%
93 姜辉 64,790 0.0173%
94 王兆科 59,005 0.0158%
95 张杰 54,921 0.0147%
96 芦春亭 53,220 0.0142%
97 李华 51,518 0.0138%
98 池建成 50,000 0.0134%
99 刘耀斌 49,170 0.0132%
100 郑嘉辉 48,681 0.0130%
101 邵佳 48,597 0.0130%
102 陈华鸿 48,512 0.0130%
103 张耿林 47,264 0.0127%
104 周小平 44,400 0.0119%
105 刘志超 42,530 0.0114%
106 刘昊亮 42,530 0.0114%
107 贾志勇 41,423 0.0111%
108 熊家荣 39,636 0.0106%
109 郭振新 39,040 0.0105%
110 钟根长 39,040 0.0105%
111 曾向文 36,170 0.0097%
112 雍文 35,467 0.0095%
113 刘建晖 35,467 0.0095%
114 罗帮理 31,929 0.0085%
115 黄开勇 11,849 0.0032%
合计 373,581,112 100.0000%
2014 年 2 月 24 日,李华与姚良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华将
其持有的欧派集团 51,518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0138%)以 217,921.14
元(每股 4.23 元)转让给姚良胜。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结果,发行人相应变更
了股东名册。
2014 年 7 月 9 日,严恩雄与邓发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严恩雄
将其持有的欧派集团 126,177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0338%)以
587,101.58 元(每股 4.65 元)转让给邓发光。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结果,发行
人相应变更了股东名册。
2014 年 12 月 26 日,戴俊分别与上官生文、任建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戴俊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38,578 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0371%)
以 644,803.43 元(每股 4.65 元)转让给上官生文;138,578 股(占发行人股本
总额的 0.0371%)以 644,803.43 元(每股 4.65 元)转让给任建军。根据本次
股份转让的结果,发行人相应变更了股东名册。
(二)历次增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性
除姚良松、姚良柏以外,公司设立至今共有 3 名法人股东、110 名自然人股
东对公司进行过增资。
1、姚良松、姚良柏出资及增资资金来源
根据姚良松、姚良柏出具的声明,姚良松、姚良柏历次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
于:1)家庭收入及工资积累;2)股东个人借款;3)亲属资助;4)经营绿海
医疗等其他产业的收入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合规,至今未因资金来源问题发
生纠纷或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2、其他增资主体资金来源
(1)自然人股东资金来源
2013 年 11 月,谭钦兴等 110 位自然人合计出资 78,937,899.66 元,认购公
司增发的 18,661,442 股股份,认购价格均为 4.23 元/股。根据 110 位自然人股
东出具的《调查表》,上述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资金均来源于工资及家庭收入积累,
为来源合法的自筹资金。
(2)机构股东资金来源
2013 年 12 月,红星喜兆、天欧投资、中天基业合计出资 254,220,000 元,
认购公司增发的 30,078,016 股股份,认购价格均为 8.45 元/ 股。根据红星喜兆、
天欧投资和中天基业出具的《调查表》,红星喜兆、天欧投资和中天基业投资于
公司的资金均来源于股东或合伙人投资及企业经营所得,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三)股东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价款
支付情况
1、1997 年 5 月,增资至 150 万元
(1)增资原因
1997 年 5 月,姚良松以货币方式对欧派有限进行增资,将欧派有限注册资
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150 万元。根据姚良松出具的声明,本次增资的原因为:1)
姚良松看好厨柜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拟控股欧派有限开展厨柜业务;2)原股东
认可姚良松经营能力,同意姚良松对欧派有限进行增资并控股;3)公司经营发
展需增加资金投入。
(2)增资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书》及天河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穗天师
验字(97)0198 号《验资报告》,姚良松增资价格为 1 元/元注册资本;认缴出
资 100 万元已足额缴纳。
2、1997 年 10 月,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原因
1997 年 10 月,胡旭辉将其持有的公司 23.33%、6.6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
姚良松、姚良柏。本次股权转让系胡旭辉由于个人家庭开支原因,希望将其持有
的欧派有限股权转让以获得现金。
(2)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胡旭辉与姚良松、姚良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股权转让事宜的
确认函》,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34.995 万元、10.005 万元;股权转让款已足额
支付,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相应比例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依据,按 1 元/元注
册资本确定。
3、2001 年 7 月,增资至 800 万元
(1)增资原因
2001 年 7 月,姚良松以货币出资 529.4 万元,以实物出资 55.6 万元;姚良
柏以货币出资 65 万元。2013 年 5 月 15 日,姚良松以货币 55.6 万元对公司进
行补足出资。根据姚良松、姚良柏出具的《声明》,本次增资及补足出资的原因
为:①2001 年 7 月出资系为满足公司发展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②2013 年 5 月出资系对 2001 年股东实物出资未经评估作价的法律瑕疵进行纠
正。
(2)增资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姚良松、姚良柏与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书》及广州中勤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01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中勤验字[2001]第 578 号《验资报告》,姚良松、姚
良柏增资价格均为 1 元/元注册资本,货币出资部分均已足额缴纳,增资价格系
参照欧派有限原股东出资定价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根据正中珠江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3430018 号《验资报告》,姚良松用于
补足原实物出资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5.6 万元已足额缴纳。
4、2003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期间的增资情况
(1)增资原因
姚良松、姚良柏于 2003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期间六次增资的原因为:①
补充流动资金、扩大生产规模;②欧派有限为购买土地、房产等需要补充资金。
(2)增资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上述增资过程中姚良松、姚良柏六次增资的增资价格均为 1 元/元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均已足额缴纳。
5、2013 年 11 月,增发股份 23,503,096 股
(1)增资原因
2013 年 10 月,公司增发 23,503,096 股。姚良柏以其名下的厂房经评估后
作价 20,480,200 元作为出资,认购 4,841,654 股;谭钦兴等 110 位自然人合计
以货币出资 78,937,900 元,认购 18,661,442 股。根据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的原因为:1)谭钦兴等 110 自然人为公司员工或员工的近亲属(刘莹
系张金良之妻),该等人员入股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2)姚良柏用于实物出资
的厂房长期以来由公司占有使用,为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同
意姚良柏将其个人名下的厂房评估作价认购公司股份。
(2)增资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书》及正中珠江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广
会所验字【2013】第 13000130090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价格均为 4.23
元/股,其中,货币出资部分均已足额缴纳,实物出资部分的房屋产权已变更登
记至公司名下,增资价格系以公司 2013 年预计的净利润及同行业市盈率为依据
并经新老股东协商确定,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43,503,096 股。
6、2013 年 12 月,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原因
2013 年 12 月,蓝飞将其持有的公司 176,4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514%)股份转让给姚良胜,根据蓝飞出具的《承诺函》及姚良胜出具的《声
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蓝飞从公司离职。
(2)股份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蓝飞与姚良胜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价款为 746,341.2 元;股
份转让款已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格系根据蓝飞 2013 年 11 月增资时的原价 4.23
元/股确定。
7、2013 年 12 月,增发股份 30,078,016 股
(1)增资原因
2013 年 12 月,公司增发 30,078,016 股。红星喜兆以货币出资 157,560,000
元,认购 18,641,697 股;天欧投资以货币出资 66,660,000 元,认购 7,886,872
股;中天基业以货币出资 30,000,000 元,认购 3,549,447 股。本次增资的原因
为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高速发展,公司希望充实资本实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
持续发展能力。
(2)增资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根据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书》及正中珠江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广
会所验字【2013】第 13000130102《验资报告》,本次增资价格均为 8.45 元/
股,认缴出资均已足额缴纳,增资价格系以公司 2013 年预计的净利润及同行业
市盈率为依据并经新老股东协商确定,本轮增资后的股份总数为 373,581,112
股。
8、2014 年 2 月,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原因
2014 年 2 月,李华将其持有的公司 51,51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38%)
股份转让给姚良胜。根据李华出具的《承诺函》及姚良胜出具的《声明》,本次
股权转让的原因为李华从公司离职。
(2)股份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1)根据李华与姚良胜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李华出具的《承诺函》,股份
转让价格为 217,912.14 元;股份转让款已足额支付。
2)经各方确认,股份转让价格系根据李华 2013 年 11 月增资时的原价 4.23
元/股确定。
9、2014 年 7 月,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原因
2014 年 7 月,严恩雄将其持有的公司 126,17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38%)股份转让给邓发光。根据严恩雄出具的《承诺函》及邓发光出具的《声
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严恩雄从公司离职。
(2)股份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1)根据严恩雄与邓发光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严恩雄出具的《承诺函》,
股份转让价格为 587,101.58 元;股份转让款已足额支付。
2)经各方确认,股份转让价格系根据严恩雄 2013 年 11 月增资时的价格
4.23 元/股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4.65 元/股。
10、2014 年 12 月,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原因
2014 年 12 月,戴俊将其持有的公司 138,5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71%)股份转让给上官生文,138,57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71%)股
份转让给任建军。根据戴俊出具的《承诺函》及上官生文、任建军出具的《声明》,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戴俊从公司离职。
(2)股份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
1)根据戴俊与上官生文、任建军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戴俊出具的《承诺
函》,上述股份转让价格均为 644,803.43 元;股份转让款已足额支付。
2)经各方确认,股份转让价格系根据戴俊 2013 年 11 月增资时的价格 4.23
元/股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4.65 元/股。
(四)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无。
四、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共进行过 13 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1、1994 年 7 月,公司前身康洁厨房设立
1994 年,康洁厨房设立,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1994 年 9 月 9 日,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穗开审事验字(94)第 69 号《企业法人注册资
金见证书》,对康洁厨房办理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进行查验,确认康洁厨房注册
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胡旭辉以现金出资 45 万元,姚良柏以现金出资 5 万元。
2、1997 年 5 月,康洁厨房注册资本增至 150 万元
1997 年 5 月 2 日,康洁厨房股东胡旭辉、姚良柏与姚良松签订《增资协议
书》,约定姚良松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50 万元,。
1997 年 5 月 6 日,天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穗天师验字(97)0198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1997 年 5 月 6 日,康洁厨房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50 万元。
3、2001 年 7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800 万元
2001 年 7 月 2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800
万元。2001 年 7 月 4 日,广州中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勤验字【2001】
第 57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1 年 7 月 3 日止,欧派厨柜企业增加注册
资金 650 万元,实收资本为 800 万元;投资款 650 万元以货币资金 594.4 万元
和实物资产 55.6 万元投入。
4、2003 年 10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1,500 万元
2003 年 10 月 16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1,500 万元。2003 年 10 月 17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3】3018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3 年 10 月 16 日止,欧派厨柜企业已收到股东新增
注册资本 700 万元,其中,姚良松以货币出资 630 万元,姚良柏以货币出资 70
万元。
5、2005 年 12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3,000 万元
2005 年 12 月 20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3,000 万元。2005 年 12 月 27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5】3011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12 月 26 日,欧派厨柜企业已收到股东新增注
册资本 1,500 万元,其中,姚良松以货币出资 1,350 万元,姚良柏以货币出资
150 万元。
6、2006 年 12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3,9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4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3,900 万元。2006 年 12 月 18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6】3013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5 年 12 月 14 日,欧派厨柜企业已收到股东新增注
册资本 900 万元,其中,姚良松以货币出资 810 万元,姚良柏以货币出资 90 万
元。
7、2008 年 12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增至 50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5 日,欧派厨柜企业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2008 年 12 月 10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8】3019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12 月 8 日,欧派厨柜企业已收到股东新增注
册资本 1,100 万元,其中,姚良松以货币出资 990 万元,姚良柏以货币出资 110
万元。
8、2010 年 7 月,广东欧派注册资本增至 8,000 万元
2010 年 7 月 5 日,广东欧派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8,000
万元。2010 年 7 月 19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10】3010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10 年 7 月 14 日,广东欧派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姚良松以货币出资 2,700 万元,姚良柏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
9、2011 年 2 月,欧派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0,000 万元
2011 年 2 月 13 日,欧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10,000
万元。2011 年 2 月 16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11】3004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2 月 15 日,欧派有限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姚良松以货币出资 1,800 万元,姚良柏以货币出资 200 万元。
10、2013 年 5 月,对 2001 年 7 月增资进行现金补充出资
2001 年 7 月,欧派厨柜企业注册资本由 150 万元增加至 800 万元,新增投
资款 650 万元以货币资金 594.4 万元和实物资产 55.6 万元投入,上述实物资产
出资方姚良松用于增资的设备未经过评估即作为出资,不符合当时《公司法》的
规定。2013 年 5 月,姚良松以现金 55.6 万元进行补足出资。
2013 年 5 月 24 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3430018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5 月 14 日止,公司已收到姚良松缴纳的用于
补足原实物出资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5.6 万元。
11、2013 年 10 月,欧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3 年 9 月 14 日,姚良松、姚良柏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根据正中
珠江出具的广会所审字【2013】第 13000130012 号《审计报告》,以截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人民币 568,173,282.13 元,按 1:0.5632
的比例折成 3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余额 248,173,282.13 元计入资本
公积。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
相关议案。
2013 年 9 月 30 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0130023 号
《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
到位。
12、2013 年 11 月,欧派集团注册资本增至 343,503,096 元
2013 年 10 月 20 日,欧派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引入 110 名自然人股东,
并同意姚良柏用厂房增资入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43,503,096 元,并相应修
订公司章程。同日,欧派集团与 110 名自然人股东及姚良柏签订增资协议书,
约定以 4.23 元/股的价格对公司进行增资。
2013 年 11 月 27 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013009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350.31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1,866.14 万元,房屋建
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资 484.17 万元。
13、2013 年 12 月,欧派集团注册资本增至 373,581,112 元
2013 年 12 月 16 日,欧派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引入红星喜兆、天欧投
资和中天基业 3 名投资者,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73,581,112 元,并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同日,欧派集团与 3 名投资者分别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 3 名投资
者以 8.45 元/股的价格对公司进行增资。
2013 年 12 月 25 日,正中珠江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 1300013010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78,016 元。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姚良松 姚良柏 红星喜兆 天欧投资 中天基业 谭钦兴等 107 名自然人
77.09% 9.86% 4.99% 2.11% 0.95% 5.00%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7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1% 100% 100% 100% 100%
1 100 100%
广 广 广 天 广 欧 广 江 清 广 欧 铂 广 成
州100% 州 州 津 派 苏 远 州 派 州 都
州 州 联 尼
市 ( 无 欧 欧 欧
市 欧 欧 欧 合
奥 欧 香 欧 锡 派 派
欧 派 派 派 ( 家 派
维 港 欧 商 创
集 集 派 派 天 智
派 ) 派 集 用 意
装 津 居
成 成 墙 国 门 集 成 厨 ) 家 能
饰 卫
家 家 饰 际 业 成 家 房 家 居 家
材 浴 有
居 居 贸 家 设 居 设 居
料 有 有 居 销
有 易 居 备 限 计 有
有 有 有 有 售
限 限 有 限 有 有 有
限 限 限 限 有 限 限
限 限 限 限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30%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总裁
审计委员会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职能管理部门 厨柜事业部
审 证 人 财 安 供 行 内 基 信 厨 厨 厨 外
计 券 力 务 全 应 政 务 建 息 柜 电 柜 贸
监 事 资 部 管 链 管 部 工 化 制 制 营 部
察 务 源 理 管 理 程 管 造 造 销
部 部 部 部 理 部 部 理 部 部 部
部 部
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能
负责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筹备组织、文件起草、会议记录、资料管
1 证券事务部 理工作;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投资者关系协调;负责公司证券
事务;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本运作事宜。
负责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公司内部稽核并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分)
公司经营的合规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资产的安全、完整进行检查、
2 审计监察部
监督和评价,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审计监察部直接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领导,向董事会负责。
负责设计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方案,制定人力资源相关制度,规范并优化人力
3 人力资源部 资源各模块工作;负责员工招聘、调配、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案
制订和实施;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提升和合理配置。
负责财务战略、财务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 财务部 负责日常财务管理、成本测算、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资金管理;负责为公
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资料。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职业病事故的防范和宣传,提高员工安全生
5 安全管理部 产意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负责加强和完善生产现场的管理规范,提
升生产现场的作业标准。
负责设计公司供应链发展规划方案;制定供应链管理相关制度及阶段工作计
6 供应链管理部 划;优化供应链各环节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建立科学的采购开发与供应体
系,实现公司采购资源的有效提升和合理配置。
7 行政管理部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公司制度体系建设;负责对外联络及文件申报。
负责规划各项内务工作,制定内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规范并提升内务各项
8 内务部
服务,建立科学系统的内务管理体系。
负责参与制定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通过组织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对各建设
9 基建工程部
工程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安全进行控制。
负责制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划,设计和建设业务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
10 信息化管理部 管理信息系统、HR信息系统以及OA系统等企业信息系统,执行与实施公司
信息化建设。
负责厨柜生产基地规划、订单管理、软件开发、组织生产、设备维护、流程
11 厨柜制造部 优化、原料采购、物流管理等,保障生产订单及时、准确、完整的分解和安
排,实现厨柜生产制造资源的充分利用。
12 厨电制造部 负责厨房电器的发展规划、生产管理、外协管理、产品检测等。
负责整体厨柜对外销售系统的整体运营,建立健全公司销售网络体系,包括
13 厨柜营销部 各销售区域管理及跟进,经销商管理及业务开拓;负责拓展整体厨柜产品市
场,公司产品的宣传与推广。
14 外贸部 海外市场销售,开发并维系海外客户。
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 18 家分公司、14 家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
(一)分公司
本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居产
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1994 年 9 月 28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北三街四巷 32 号地 07 之三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
经营范围 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室内装饰、设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家用电器批发。
2、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1 年 8 月 31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191、193 号 2 楼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室内装饰、设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
经营范围 安装;家具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家用电器批发。
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13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 279-281 号百康居装饰材料广场三层自编 C08 铺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
经营范围 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室内装饰、设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家用电器批发。
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2 年 2 月 10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 22 号安华装饰城 A08-09 铺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家用电器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房设
经营范围 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家具安装;家具设计服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室
内装饰设计服务。
5、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8 年 4 月 22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 195 号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
经营范围 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批发;室内装饰、设计;建材、
装饰材料批发。
6、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圃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圃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9 年 6 月 3 日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地段奥体南路 12 号花花世界购物中心中区 2038
经营场所
房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
经营范围
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室内装饰、设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家用电器批发。
7、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9 年 7 月 10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 203 号汇珑商业中心四楼 D01-05、D01-06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家具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厨房设备及厨房
经营范围 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家用电器批
发;家具安装。
8、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博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博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9 年 11 月 17 日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官堂村、里仁洞村迎宾路东侧钢结构建筑物广州市番
经营场所
禺区吉盛伟邦家居展览中心分场二楼 B2003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
经营范围 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批发;室内装饰、设计;建材、
装饰材料批发。
9、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洲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洲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1 年 2 月 28 日
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迎宾路上漖村广州五洲城国际建材中西 H2 区二层
经营场所
A203、A205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
经营范围 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室内装饰、设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家用电器批发。
10、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会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会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1 年 4 月 6 日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668 号赛马场南门广州马会家居二层东区 251、
经营场所
253 铺
负责人 姚良柏
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零售;室内装饰、设计;建材、
经营范围 装饰材料批发;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
用电器批发。
11、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家
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2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从化从城大道 89 号 A 区 A230、A234、A235、A236 号商铺
负责人 姚良柏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室内装饰、设计;商品批发贸易
经营范围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家具安装。
12、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家思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家思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体
家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4 年 7 月 3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 188 号 2 层 295 号
负责人 刘军
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家具批发;室内装饰、设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
具安装。
13、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厂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厂主要从事整体衣柜产品的生产,其基
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8 年 4 月 11 日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雄丰工业区神山龙企业有限公司 1 号第 2、4、5、6、
经营场所
7、8、10、11 幢
负责人 姚良柏
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
经营范围 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家用厨房电器
具制造;锯材加工;木片加工;单板加工;其他木材加工。
1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面生产车间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面生产车间主要从事石英石台面的生产,其基
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30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蓼江村公和市(土名)
负责人 李峰
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
经营范围 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家用厨房电器
具制造;锯材加工;木片加工;单板加工;其他木材加工。
15、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岗台面加工车间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岗台面加工车间主要从事整体厨柜中台面的
打磨、加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2 年 7 月 3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村黄泥潭
负责人 姚良柏
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
经营范围 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家用厨房电器
具制造;锯材加工;木片加工;单板加工;其他木材加工。
16、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厂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厂主要从事整体厨柜中烟机的生产、加工,
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5 年 6 月 2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神路 128 号
负责人 姚良柏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其他木材加工;锯材加工;单板加
工;金属家具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燃气、太
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
经营范围
用配件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家用清
洁卫生电器具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具安
装;木片加工;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
17、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灶具厂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灶具厂主要从事整体厨柜中燃气灶具的生
产、加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2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民安村自编 2 栋厂房 B
负责人 姚良柏
经营范围 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家用
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
备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其他非电力家用器
具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
18、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分公司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分公司为广州直营店之一,主要从事整
体家居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6 年 3 月 3 日
经营场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 8 号 101、102、201、202、301 房
负责人 姚良柏
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家用电器批发;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家具批发;家具零售;家具设
经营范围
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
用电器修理;灯具零售;卫生洁具零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二)控股子公司
1、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广州奥维主要从事人造石材的加工、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0 年 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路 2 号综合楼 B106 房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
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家具批发;家具零售;
家用电器批发;建筑用石加工;其他家具制造;人造超硬材料制造;机用
磨石、抛光石制造;木质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
最近一年,广州奥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2,597.75
净资产 175.15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261.00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2、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公司
欧派卫浴主要从事整体卫浴产品的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民安村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搪瓷卫生洁具制造;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金属制卫生器具制造;卫生
陶瓷制品制造;钢化玻璃制造;多层隔温、隔音玻璃制造;卫生盥洗设备
及用具批发;卫生洁具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房设备及厨房
用品批发;家具批发;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
经营范围
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
品修理;家具零售;家用电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建材、装
饰材料批发;日用玻璃制品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欧派卫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8,797.30
净资产 939.51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554.59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3、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欧派集成主要从事整体衣柜产品的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7 年 3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路 2 号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70%股权、香港欧派持有 30%股权
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
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
造;多层隔温、隔音玻璃制造;钢化玻璃制造;床上用品制造;销售本公
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
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
经营范围 杂品零售;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卫生洁具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
发;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装饰石
材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家具批发;家具零售;钢材零售;玻
璃钢材料零售;玻璃钢制品零售;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通
用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批发;技术进出口;家具设计服务;室内装饰
设计服务。
最近一年,欧派集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112,644.57
净资产 58,890.92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25,635.37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4、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天津欧派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0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住所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物海道 9 号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厨房用具及配件、金属家具、木质家具、藤制家具、家用电器研发、加工、
制造、维修及安装服务;厨房用具、家用电器、家具批发零售;室内装饰
经营范围
及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国
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最近一年,天津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108,908.22
净资产 20,452.05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8,867.89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5、广州欧派墙饰有限公司
欧派墙饰主要从事墙饰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2 年 7 月 5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地块二自编 3 号楼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家居饰品批发;家具批发;家具零
经营范围 售;室内装饰、设计;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金属装饰
材料零售;装饰用塑料、化纤、石膏、布料零售;装饰石材零售。
最近一年,欧派墙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2,612.86
净资产 1,455.72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435.05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6、欧派(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欧派主要从事整体家居产品的出口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2 年 10 月 5 日
注册资本 2,723 万港币
九龙尖沙咀赫德道 8-10 号赫德道 8 号 11 楼 D 室
住所
(RoomD,11/F.,8HartAvenue,8-10HartAvenue,TsimShaTsui,Kowloon)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香港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1,827.18
净资产 1,799.32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23.18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根据香港廖国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欧派依据香港《商
业登记条例》办理商业登记,合法存续、合法经营。
7、广州欧派门业有限公司
欧派门业主要从事定制木门产品的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3 年 7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民安村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锯材加工;木片加工;单板加工;其他木材加工;木门窗、楼梯制造;地
板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
其他家具制造;家具设计服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家具批发;家
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家具零售;家用电器批发;建材、装饰材
经营范围 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室内装饰、设计;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
最近一年,欧派门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10,009.85
净资产 -704.88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425.75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8、江苏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无锡欧派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4 年 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住所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套区石洲路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厨房用具及配件、金属家具、木质家具、藤制家具、家用电器研发、加工、
制造、维修及安装服务;厨房用具、家用电器、家具批发零售;室内装饰
经营范围
及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无锡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58,771.91
净资产 2,326.34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2,420.49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9、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清远欧派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目前尚处于筹建
阶段,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路 1 号企业服务中
住所
心 A 栋四楼 418 室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研究、加工、制造、销售、维修及安装:厨房用具及配件、家具、家用电
器、家居产品、建材;室内装饰及设计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经营本企
经营范围
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普通货运;
最近一年,清远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70,579.53
净资产 9,714.50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246.19
10、广州欧派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欧派商厨主要从事商用厨房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9 年 9 月 8 日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民安村欧派厂房
欧派集团持有 51%股权、陈春魁持有 28.27%股权、夏家辉持有 18.02%股
股权结构
权、吴斌持有 2.71%股权
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制冷、
空调设备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噪音与振动控制设
备制造;金属制卫浴水暖器具制造;室内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专用设备修理;建筑物空调设备、通
经营范围
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
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专用设备销售;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
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欧派商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817.31
净资产 165.62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291.76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11、欧派联合(天津)家居销售有限公司
欧派联合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柜身产品的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住所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物海道 9 号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家具、家用电器、厨房用具及配件、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五金产品、床
上用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室内装饰及设计服务;厨房用具、
经营范围
家具及相关产品维修及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欧派联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15,160.57
净资产 11,328.75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9,225.56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12、铂尼家居有限公司
意大利铂尼 2016 年 2 月设立于意大利,主要从事整体家居产品的研发、设
计、品牌管理和国际贸易,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6 年 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35 万欧元
住所 MILANO (MI) VIA SAN BARNABA 32 CAP 20122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进口-出口贸易和批发家具包括相关的搭建材料,大小型家用电器,以及生
经营范围
活日用品。
最近一年,意大利铂尼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232.37
净资产 210.50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45.55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13、广州欧派创意家居设计有限公司
创意家居主要从事整体家居产品的设计,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地块二自编 3 号楼 1 层(仅限办公用途)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创意家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1,278.68
净资产 -851.76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951.76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14、成都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成都欧派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目前尚处于筹建
阶段,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
实收资本 500 万
住所 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
股权结构 欧派集团持有 100%股权
厨房用具及配件、家具、家用电器、家居产品、建材研发、加工、制造、
经营范围
销售及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服
务(所有非生产性质活动仅限于企业本身生产配套)。(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成都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总资产 500.00
净资产 499.75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净利润 -0.25
注:以上数据经正中珠江审计。
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变更设立前的自然人股东即为公司的发
起人,其基本情况及目前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持股比例
姚良松 男 360203196408****1X 广州市白云区颐顺街 77.09%
姚良柏 男 440105196904****50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9.86%
姚良松和姚良柏为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姚良松和姚良柏的简历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发起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1、红星喜兆
红星喜兆目前持有本公司 18,641,697 股股票,股权比例为 4.99%。
(1)红星喜兆的基本情况
红星喜兆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车建芳
住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A 区西藏西海冷链物流公司 312 室
股权结构 红星美凯龙持有 90%股权、自然人吴业添持有 10%股权
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经营范围 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经营该项目】
最近两年,红星喜兆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35,662.99 23,286.85
净资产 10,293.99 10,297.72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净利润 -3.73 473.66
注: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16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红星喜兆股东的基本情况
红星喜兆的股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吴业添(红星美凯龙
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吴业添持股 10%),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具卖场的经营管理业务。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01528.HK,其基本情
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7 年 6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308,032.903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车建新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为经营卖场
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务;家具、建筑材料(钢材除外)、装饰材料的批
经营范围
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红星美凯龙的实际控制人为车建新,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482196606****54,住所为江苏省金坛市尧塘镇水东
村委夏家庄。车建新于 1986 年开始从事家具生产业务,于 1988 年创办红星家
具总厂,于 1990 年创办常州市红星家具城,于 1992 年起在江苏省内主要城市
开办家具城,于 1994 年创办常州红星家具集团公司,于 2007 年创办红星有限,
现任红星美凯龙董事长兼总经理。
2、天欧投资(有限合伙)
天欧投资目前持有本公司 7,886,872 股股票,股权比例为 2.11%。天欧投资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志雄、邓良平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 34 号 105 室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金融、保
经营范围
险、证券、期货除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天欧投资各合伙人列示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吴志雄 2,776 41.64% 普通合伙人
2 邓良平 1,900 28.50% 普通合伙人
3 刘卫康 1,000 15.00% 有限合伙人
4 李远海 390 5.85% 有限合伙人
5 徐瑞芝 300 4.50% 有限合伙人
6 王稚明 300 4.5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6,666 100.00% -
最近两年,天欧投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6,684.32 6,737.10
净资产 6,654.99 6,657.30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净利润 -2.31 251.12
注:2015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审计,2016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中天基业
中天基业目前持有本公司 3,549,447 股股票,股权比例为 0.95%。中天基业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00 年 8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凤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3 号 C 座 6002 室
投资管理;组织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建筑材料设备、家具、仪器仪表、电
经营范围
子计算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天基业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吴凤桥 1,000 1,000 50%
2 许玉凤 1,000 1,000 50%
合计 2,000 2,000 100%
最近两年,中天基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总资产 236,170.64 142,284.96
净资产 8,242.04 2,798.17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净利润 396.47 115.36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自然人股东
除 2 名发起人股东外,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共有 107 名自然人股东,
其中 106 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其中邹俊、
程华、刘霏、张耿林四人因个人原因已于 2015 年下半年离职;肖伟、刘红波、
姚良胜、曾向文、黄开勇五人因个人原因已于 2016 年离职)。107 名自然人股
东的持股情况、身份信息及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职务
1 谭钦兴 1,125,345 0.3012% 副董事长、董事、副总裁
2 刘莹 1,125,345 0.3012% (注)
3 杨耀兴 679,133 0.1818% 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制造副总裁、欧派集成制造总经
4 钟华文 597,455 0.1599%
理、监事
5 邓发光 558,367 0.1495% 制造总裁助理
6 刘顺平 541,142 0.1449% 营销总经理
7 宁惠 477,486 0.1278% 清远基地制造总经理
8 黄满祥 394,262 0.1055% 财务负责人
9 郭英强 346,121 0.0926% 人力资源部总监
10 张劲松 311,509 0.0834% 欧派卫浴总经理
11 张金生 311,509 0.0834% 厨柜制造部厂长
12 宋凤春 311,509 0.0834% 木门制造副总经理
13 上官生文 306,272 0.0820% 外贸部营销总监
14 于晓波 295,116 0.0790% 供应链管理部总监
15 胡旭辉 294,681 0.0789% 内务部总监
2015 年 12 月离职,离职前任欧
16 邹俊 287,715 0.0770%
派集成寝具总经理
17 李良辰 287,076 0.0768% 电商事业线总经理
18 牛有江 253,968 0.0680% 卫浴制造总经理
19 杨鑫 252,834 0.0677% 欧派集成营销总经理
20 刘海旺 251,132 0.0672% 天津基地制造总经理助理
21 阮达群 240,588 0.0644% 营销督导总监
2016 年 2 月离职,离职前任董
22 姚良胜 227,958 0.0610%
事长特别助理
23 吴廷山 226,113 0.0605% 欧派集成厂长
24 刘军 225,042 0.0602% (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25 于卫东 222,773 0.0596% 厨柜制造部质量总监
26 任建军 221,423 0.0589% 外贸支持中心总监
27 沈崇照 219,937 0.0589% 董事长助理
28 王欢 219,465 0.0587% 财务部经理
厨柜制造部台面工艺技术部总
29 张子春 211,430 0.0566%
监
2015 年 7 月离职,离职前任外
30 程华 210,232 0.0563%
贸部经理
31 冯红英 201,797 0.0540% 行政部总监
32 姚文烽 198,076 0.0530% 信息部总监
33 胡旭东 196,040 0.0525% 厨柜制造部物流经理
34 邱唐勋 189,814 0.0508% 欧派集成生产技术部总监
35 冯绍平 179,763 0.0481% 厨柜制造部厂长助理
36 曲锐 173,061 0.0463% 欧派集成营销总经理助理
37 杨帆 172,963 0.0463% 广州奥维总经理
38 阳永清 168,245 0.0450% 厨柜营销总经理
39 苏冠芳 167,852 0.0449% 厨柜制造部厂长
40 凌国珍 160,573 0.0430% 基建工程部经理
41 汪立新 160,038 0.0428% 厨柜营销总经理助理
42 袁施兰 150,582 0.0403% 厨柜营销内务支持部总监
43 张学良 147,328 0.0394% 大家居营销总经理
44 徐颂海 146,677 0.0393% 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
45 蔺茂春 138,595 0.0371% 欧派墙饰总经理
46 曹露芬 135,876 0.0364% 外贸支持中心项目经理
2016 年 3 月离职,离职前任基
47 肖伟 132,341 0.0354%
建工程部项目经理
48 刘清明 132,341 0.0354% 清远工艺部经理
49 李峰 132,341 0.0354% 工会主席
50 赵昕 132,120 0.0354% 厨柜制造部总监
51 张秀珠 127,951 0.0342% 厨柜经销六部营销总监
52 杨风雪 125,497 0.0336% 天津欧派行政人事部经理
53 涂旺荣 124,483 0.0333% 厨电制造部厂长
54 朱建斌 118,350 0.0317% 集团物流中心总监
55 牛岗 118,224 0.0316% 厨柜营销部工程经销一部总监
56 梁华蔚 118,224 0.0316% 厨柜展示设计部总监
57 甘伟玲 110,548 0.0296% 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欧派集成成本与物控管理部经
58 陈建彬 101,634 0.0272%
理
欧派集成生产技术部物流分部
59 乔秀山 98,499 0.0264%
副经理
2015 年 12 月离职,离职前任欧
60 刘霏 97,023 0.0260%
派集成家居营销总经理助理
61 张家朝 96,653 0.0259% 人力资源部规划招聘经理
62 蔡志刚 96,653 0.0259% 厨柜制造部厂长
63 阳勇 96,653 0.0259% 清远厨衣实木油漆厂副厂长
64 王来林 96,653 0.0259% 厨柜制造部厂长
65 毛伟凯 96,483 0.0258% 欧派门业质量部经理
66 胡文凡 96,321 0.0258% 大家居营销总经理助理
67 李景行 94,756 0.0254% 厨电制造部研发副经理
68 刘国洪 94,756 0.0254% 电器厂技术副厂长
69 杨辉 87,609 0.0235% 生产安全与环保管理部副经理
70 林玉平 82,890 0.0222% 厨电营销部总监
71 张溢 82,757 0.0222% 财务部副经理
72 姚锐 82,757 0.0222% 厨柜营销部工程经销二部经理
厨柜营销部工程销售服务部经
73 黎燕华 82,757 0.0222%
理
74 黄海鹏 82,757 0.0222% 厨柜营销部售后服务分部经理
75 刘忠会 82,757 0.0222% 集团家居工艺技术中心总监
76 廖泽鸿 82,757 0.0222% 厨柜制造部工艺核算副经理
77 焦自东 82,757 0.0222% 天津欧派厨柜质量部副经理
厨柜制造部产品规划与研发总
78 黄晓铃 82,757 0.0222%
监
79 何华 78,853 0.0211% 厨柜制造部厂长
80 黄建军 77,000 0.0206% 审计监察部总监
81 付谦 72,631 0.0194% 欧派集成家居展示设计部经理
欧派集成产品规划与研发部副
82 许中昆 70,935 0.0190%
经理
2016 年 4 月离职,离职前任欧
83 刘红波 70,935 0.0190%
派集成厂长
84 张俊涛 70,000 0.0187% 欧派门业总经理
85 赵家军 66,170 0.0177% 天津欧派厂长
86 姜辉 64,790 0.0173% 集团家居工艺技术中心总监
87 王兆科 59,005 0.0158% 欧派门业经销部总监
88 张杰 54,921 0.0147% 欧派墙饰招商分部经理
89 芦春亭 53,220 0.0142% 欧派卫浴厂长
90 池建成 50,000 0.0134% 欧派门业招商分部经理
91 刘耀斌 49,170 0.0132% 厨电制造部烟机项目专家
大家居产品设计中心首席设计
92 郑嘉辉 48,681 0.0130%
师
93 邵佳 48,597 0.0130% 欧派集成营销总经理助理
94 陈华鸿 48,512 0.0130% 人力资源部绩效副经理
2015 年 11 月离职,离职前任卫
95 张耿林 47,264 0.0127%
浴质量部经理助理
96 周小平 44,400 0.0119% 欧派门业研发部经理
97 刘志超 42,530 0.0114% 外贸营销总经理助理
98 刘昊亮 42,530 0.0114% 欧派集成培训部总监
99 贾志勇 41,423 0.0111% 欧派卫浴市场分部经理
100 熊家荣 39,636 0.0106% 欧派卫浴质量部经理助理
101 郭振新 39,040 0.0105% 广州奥维工艺技术部总监
102 钟根长 39,040 0.0105% 厨柜制造部车间主任
2016 年 8 月 5 日离职,离职前
103 曾向文 36,170 0.0097%
任内务部内勤管理副经理
104 雍文 35,467 0.0095% 欧派卫浴销售服务分部经理
105 刘建晖 35,467 0.0095% 欧派门业厂长
106 罗帮理 31,929 0.0085% 厨柜制造总经理助理
2016 年 7 月 29 日离职,离职前
107 黄开勇 11,849 0.0032%
任职卫浴淋浴房研发分部经理
合计 18,661,442 4.9953% -
注:刘莹为张金良之妻,张金良为加拿大国籍,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行政
总经理。
(三)实际控制人
姚良松直接持有公司 77.09%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除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姚良松持有欧尔本投资 50%的股权,欧尔本投资系姚良松与李义杰共同控制的
投资公司,除上述情形外,姚良松未控制其他任何企业。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持有公司
28,8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9%,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形。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73,581,112 股,预计本次发行 4,151 万股 A 股
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本次发行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姚良松 288,000,000 77.0917% 288,000,000 69.3824%
2 姚良柏 36,841,654 9.8618% 36,841,654 8.8756%
3 红星喜兆 18,641,697 4.9900% 18,641,697 4.4910%
4 天欧投资 7,886,872 2.1112% 7,886,872 1.9000%
5 中天基业 3,549,447 0.9501% 3,549,447 0.8551%
6 107 位自然人股东 18,661,442 4.9953% 18,661,442 4.4957%
预计发行股份 - - 41,510,000 10.0002%
总计 373,581,112 100.00% 415,091,112 100.00%
注:上表假设公司公开发行 4,151 万股新股来计算本次发行后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最终以发行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姚良松 288,000,000 77.0917%
2 姚良柏 36,841,654 9.8618%
3 红星喜兆 18,641,697 4.9900%
4 天欧投资 7,886,872 2.1112%
5 中天基业 3,549,447 0.9501%
6 刘莹 1,125,345 0.3012%
7 谭钦兴 1,125,345 0.3012%
8 杨耀兴 679,133 0.1818%
9 钟华文 597,455 0.1599%
10 邓发光 558,367 0.1495%
总计 359,005,315 96.0984%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姚良松 288,000,000 77.0917% 董事长
2 姚良柏 36,841,654 9.8618% 董事、行政副总经理
3 刘莹 1,125,345 0.3012% -
4 谭钦兴 1,125,345 0.3012% 副董事长、董事、副总裁
5 杨耀兴 679,133 0.1818% 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制造副总裁、欧派集成制造总经
6 钟华文 597,455 0.1599%
理、监事
7 邓发光 558,367 0.1495% 制造总裁助理
8 刘顺平 541,142 0.1449% 营销总经理
9 宁惠 477,486 0.1278% 清远基地制造总经理
10 黄满祥 394,262 0.1055% 财务负责人
合计 330,214,012 88.3915% -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东中无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持有本公司发行前 77.09%的股份,公
司其他自然人股东中,姚良柏和姚良胜为姚良松之弟;王欢为姚良柏之妻,即姚
良松的弟媳;胡旭辉为姚良松的妹夫;张劲松为袁施兰的丈夫,除此之外,未有
其他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公司股东股份锁定
及减持价格承诺”。
(八)公司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等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
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构成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册员工数量情况如下:
时间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在册员工 15,349 8,665 7,167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册员工的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管理人员 795 5.18%
技术人员 2,079 13.54%
文职人员 2,076 13.53%
生产人员 9,404 61.27%
销售人员 995 6.48%
合计 15,349 1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册员工的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项目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115 0.75%
本科 2,405 15.67%
大专 2,544 16.57%
高中及中专 1,589 10.35%
初中及以下 8,696 56.66%
合计 15,349 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册员工的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项目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30 岁以下 7,961 51.87%
30-40 岁 5,569 36.28%
40-50 岁 1,707 11.12%
50 岁以上 112 0.73%
合计 15,349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广州地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项目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14% 8% 14% 8% 12% 8%
失业保险 0.48% 0.2% 0.9% 0.5% 0.9% 0.5%
工伤保险 1.2% - 1.05% - 0.85% -
生育保险 0.85% - 0.85% - 0.85% -
医疗保险 7% 2% 8% 2% 4% -
2)天津地区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项目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19% 8% 20% 8% 20% 8%
失业保险 1% 0.5% 1% 1% 2% 1%
工伤保险 0.88% - 1.1% - 0.5% -
生育保险 0.5% - 0.5% - 0.8% -
医疗保险 11% 2% 11% 2% 10% 2%
(2)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员工 实缴 缴纳 员工 实缴 缴纳 员工 实缴 缴纳
人数 人数 比例 人数 人数 比例 人数 人数 比例
养老保险 15,349 14,788 96.35% 8,665 8,710 100.52% 7,167 7,105 99.13%
失业保险 15,349 11,908 77.58% 8,665 7,925 91.46% 7,167 6,638 92.62%
工伤保险 15,349 14,788 96.35% 8,665 8,710 100.52% 7,167 7,107 99.16%
生育保险 15,349 11,894 77.49% 8,665 7,910 91.45% 7,167 6,619 92.35%
医疗保险 15,349 14,788 96.35% 8,665 8,710 100.52% 7,167 7,104 99.12%
注:公司一般在当月 10 日前确定缴纳社保人员范围,在当月 15 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
用的汇缴,而员工人数以月底人数为准,由于人员存在流动性,因此出现各期末员工人数和
实缴人数不一致的情形,部分员工在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离职,因此出现了缴纳比例大
于 100%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如下:
1)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一线员工流动较为频繁。
2)外来务工人员较多,部分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原因包括:①
部分员工已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农合‖、―新农保‖,不愿再重复缴纳社会保险;
②因社会保险跨省流转所需办理手续较为繁琐、周期较长,不愿缴纳社会保险;
③出于短期和综合利益考虑,不愿缴纳社会保险;④对缴纳社会保险的意义和重
要性认识不够,不愿缴纳社会保险。
3)个别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须缴纳社会保险。
4)部分新员工入职当月未及时或正在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自次月起缴
纳。
2、员工社会保险合法合规情况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欧派集团、欧派卫浴、
广州奥维、欧派墙饰、欧派集成和欧派门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广州市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不存在
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欧派商厨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发生违反国家及地方劳动、社
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情形,亦没有涉及任何劳动纠纷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提
起行政、民事诉讼的情形。
天津市静海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天津欧派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一直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企业
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经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劳动方面
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天津市静海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欧派联合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一直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企业
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经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劳动方面
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1)广州地区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单位 5% 5% 5%
5%、8%、12% 5%、8 %、12%、20% 5%/8%/12%
个人
(三选一) (四选一) (三选一)
2)天津地区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单位 11% 11% 11%
个人 11% 11% 11%
(2)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员工人数 15,349 8,665 7,167
实缴人数 8,495 5,635 4,413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及其子公
司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为农民工或户籍不在当地的员工,在详细了解现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的内容后,认为现有制度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使用、提取存在诸多限制,
对其未来在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工作地改变住房条件不能起到实质性作用。因此,
部分员工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在充分征求该部分人员的意见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了
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补贴及提供员工宿舍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员工住房问
题,具体为:为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不愿缴纳住房公
积金的员工发放住房补贴或以较低价格为其提供宿舍,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实际
承担帮助员工在其工作场所附近解决住房问题的义务。
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是该等员工
因各种原因不愿缴存,且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与该等员工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已经
采取了合理的替代方式给该等员工以补偿;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等员工之间不存
在因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出具了《关于欧派集团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
积金的承诺函》:“(1)本人将督促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全面执行法律、
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以下简
称‘五险一金’)有关制度,为欧派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全体在册员工建立账户并
缴存“五险一金”;(2)若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未缴
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五险一金’,或因‘五险一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
门的处罚,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款项或因被处罚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保证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公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可能产生的补缴金额及影响情况
未来如果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则公司可能存在补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可能产生的社保补缴金额、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及相应占利润总
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社保补缴金额 97.94 32.81 48.51
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 411.18 336.78 256.10
合计 509.12 369.59 304.61
利润总额 112,185.43 57,119.47 44,977.61
应缴未缴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0.45% 0.65% 0.68%
注:可能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大部分在广州,且集中在人员流动率较大的普通
工人,因此以平均的缴费基数,按广州的缴纳比例进行测算。
根据上表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总额对当期利润总额的
影响数分别为 304.61 万元、369.59 万元和 509.1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
例为 0.68%、0.65%和 0.45%,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 15%计算,报告期内对公
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 258.92 万元、314.15 万元和 432.75 万元,对公司
净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劳务派遣情况
1、劳务派遣基本情况
公司产品的订单存在季节性波动,同时公司存在部分流动性较高或专业技术
要求不高的工作岗位,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公司对一些技术要求低的临时性、
辅助性、可替代性生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用工,劳务派遣员工和在册员工
在公司内同工同酬。
公司与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两家
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上述两家公
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并在《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中就派遣员工的选择、派遣人
员的劳动关系、派遣人员的工作管理、派遣员工的生活管理、劳务费用(包括派
遣服务费、社会保险费用、派遣员工的薪酬)的支付、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违
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公司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派遣员工
的劳务派遣、社会保险、薪酬等费用。
2、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情况
项目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劳务派遣人数 1,644 4,633 4,520
公司员工人数 15,349 8,665 7,167
公司员工与劳务派遣人员合计 16,993 13,298 11,687
劳务派遣人员占比 9.67% 34.84% 38.68%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较快,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和产量大幅增加,
公司员工人数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员工人数从 2014 年末的 7,167 人增加至
2016 年末的 15,349 人,增幅为 114.16%。但公司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占比不断下降,由 2014 年末的 38.68%下降至 2016 年末
的 9.67%。
3、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合规性
(1)劳务派遣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仕邦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限、派遣内容、
派遣员工工资、派遣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结算流程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
派遣服务合同》合法有效。
(2)劳务派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资质
1)广东方胜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677783051E,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3 号 1301-02、1303B、1102 房
法定代表人 刘明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8 年 7 月 30 日
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人才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人
才测评;人才推荐;代理记账服务;职业中介服务;非酒精饮料、茶
叶批发;人才培训;劳动保障事务咨询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大学生就业推荐;流动人才人事档案及相关的人事行政关系管理;人
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引进;境外就业中介服务;人才资源开发与管
理咨询;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择业咨询指导;
会议及展览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
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
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
调研服务;工商登记代理服务;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摄影
服务;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它非公务活动提
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请及相关的服
经营范围
务;策划创意服务;广告业;教育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人
力资源外包;业务流程外包;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
心理咨询服务(不含医学心理咨询、医学心理训练、医学心理辅导等
医疗行为);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
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小饰物、小礼品零售;服装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文
具用品批发;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工艺品批发;职业技能培训(不包
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日用杂品综合
零售;行李包裹寄存服务;票务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向游客提供旅
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企业管理
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档案管理服
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广东方胜持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编号为 440101130004,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
2)广州仕邦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6751975845D,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 2101-2116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张华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3 年 7 月 21 日
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培训;增值电信服务(业
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人才租赁;
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为准);人才测评;呼叫中心;劳务派
遣服务;人才招聘;职业中介服务;人才推荐;劳动保障事务咨询服
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打包、装卸、
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包装服务;
经营范围 生活清洗、消毒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仓储代理
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
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人力资源外包;
业务流程外包;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
设施管理;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铁路工程建筑;地基
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
除外);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五金配件制造、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广告业;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物业管理。
广州仕邦持有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
可证》,编号为 440106130001,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
综上,劳务派遣公司广东方胜和广州仕邦符合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关于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资质的规定。
(3)公司业务占广东方胜、广州仕邦业务的比例情况
根据广东方胜出具的书面《声明》,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广东方
胜的营业收入中来自欧派集团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1.86%、4.77%、3.30%;
广东方胜近年来向公司派遣员工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广东方胜员工人数(人) 47,982 53,182 47,065
向欧派集团派遣员工人数(人) 1114 3,731 3,508
向欧派集团派遣员工人数占比(%) 2.32 7.02 7.45
根据广州仕邦出具的书面《声明》,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广州仕
邦的营业收入中来自欧派集团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3.01%、1.68%、1.06%;
广州仕邦近年来向公司派遣员工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广东仕邦员工人数(人) 193,873 185,284 160,831
向欧派集团派遣员工人数(人) 530 902 1,012
向欧派集团派遣员工人数占比(%) 0.28 0.49 0.63
根据上述营业收入及派遣员工的占比情况,公司并非广东方胜、广州仕邦的
主要业务来源和收入来源。
(4)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及比例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流动性较高或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工作,属于临时
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生产岗位,符合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务派遣
用工范围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1)对于公司
目前的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其意愿,按照该等员工工作时
间、工作业绩给予较优的福利待遇,与该等员工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严格限
制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仅限于在辅助性岗位、临时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工作;2)
不满足公司招聘条件的员工,劳务派遣期满后不再续签,由劳务派遣公司自然辞
退;3)拓展招工渠道,包括与人才市场、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中等高等学校建
立联系等,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及有计划地定期举办招聘会,增加自行招工
的员工比例。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6 月末、2016 年 11 月末、2016 年末,公
司劳务派遣员工占比分别为 43.35%、38.68%、34.84%、18.50%、9.84%、9.67%。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给予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
单位 2 年过渡期,要求 2016 年 3 月 1 日前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至 10%以下。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期间,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
10%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关于―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
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的情形;2016
年 11 月 30 日至今,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承诺今后将严格依法依规使用劳务派遣用
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员工 15,349 人,劳务派遣人
员 1,644 人,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工总量的 9.67%,符合《劳
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中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
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的规定。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7 日期间,未发现公司、欧派集成、奥维装饰、欧派墙饰、欧派创意因
劳务派遣等劳动用工行为存在相关行政处罚,未发现该等公司存在违反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的行为。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
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
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
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
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
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如发现公司存在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违
规情形,应首先责令公司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能处以罚款的处罚。2016 年
3 月 1 日至今,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向公司发出过责令改正的通知或要求,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自行规范了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违规情形,
不存在逾期不改正的情形,且公司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过程中,均依法足额、
及时支付薪酬,不存在给劳务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及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证明
文件,公司报告期内不会因劳务派遣用工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而受到相
关部门的处罚,不会对公司的首发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作出承诺:1)―本人将督促欧
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全面执行现行有效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2)―若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曾经或未来不符合《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将全额承担其因被处
罚而承担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保证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
损失。‖
4、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社保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劳务派遣员工社保缴纳情况如下: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员工 实缴 缴纳 员工 实缴 缴纳 员工 实缴 缴纳
人数 人数 比例 人数 人数 比例 人数 人数 比例
广东方胜 1,114 1,140 102.33% 3,731 3,581 95.98% 3,508 3,320 94.64%
广州仕邦 530 530 100.00% 902 924 102.44% 1,012 979 96.74%
合计 1,644 1,670 101.58% 4,633 4,505 97.24% 4,520 4,299 95.11%
劳务派遣公司一般在当月 5 号前确定缴纳社保人员范围,在当月 10 号之前
完成社会保险费用的汇缴,而员工人数以月底人数为准,由于劳务派遣人员存在
一定的流动性,因此出现各期末员工人数和实缴人数不一致的情形。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在劳务派遣服务期间,广东方胜和广州仕邦为公司及子公司劳务
派遣人员按不低于 50 元/月/人的标准提供了住房补贴。
根据广东方胜和广州仕邦分别出具的证明,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劳务派
遣合同期间,已按照相关规定为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
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同时,在劳务派遣服务期间,为公司及子公司劳
务派遣人员按不低于 50 元/月/人的标准提供了住房补贴。
广东方胜、广州仕邦以向劳务派遣人员按不低于 50 元/月/人的标准提供住
房补贴代替为劳务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劳
务派遣暂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广东方胜、广州仕邦未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可能
受到劳动行政部门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处罚,也可能受到劳务派遣人员
的追讨而承担补缴责任。但因为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
定足额、及时向劳务派遣公司广东方胜、广州仕邦支付了所有费用,广东方胜、
广州仕邦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影响。如果广东方胜、
广州仕邦因违法违规而丧失劳务派遣资格,公司可以与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解
决劳务派遣用工问题,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7 年 1 月 16 日,公司分别与广东方胜、广州仕邦签订《<劳务派遣服务
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广东方胜、广州仕邦将根据公司的要求,为公司劳务派
遣员工逐步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确认为劳务派遣员工及时、
足额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系广东方胜、广州仕邦的法定义务,如因其未依法为
劳务派遣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而导致公司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
处罚的,广东方胜、广州仕邦同意赔偿公司因此所致的损失。
(四)公司员工薪酬水平情况
1、公司员工薪酬政策相关情况
(1)公司薪酬政策及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性质,分为计时与计件两类,计时类员工采用年薪
制模式,按照年薪分解到月发放,计件类员工采用计件工资制,多劳多得,公司
每月按规定发放相应的工资与福利。
1)公司工人薪酬主要为计件工资制。工人工资根据完成产品数量计算,鼓
励多劳多得,提升工作效率。各工序计件标准根据标准工作时间的定额设定,另
外根据完成产品的质量,公司给予工人一定的奖惩。
2)公司职员薪酬为目标薪资制。职员考核年度的工资性目标收入,分为固
定部分与浮动部分。其中,固定部分薪资通常占总薪资的 80%以上,与职员考
核年度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浮动部分薪资通常占总薪资的 20%以下,根据岗
位不同略有差异,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部门、区域的经济指标的目标达成情况
挂钩。
3)公司干部薪酬为年薪制
①营销系统
营销系统干部年薪根据所属公司或部门的经济目标达成情况与行为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其中,与经济目标达成情况挂钩部分占比为 75%-90%,与行为绩
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为 10%-25%。
年薪实得额=基本年薪×激励系数
激励系数分别根据公司或部门的目标增长率完成情况和行为绩效考核结果
确定。
②制造系统
制造系统干部年薪根据所辖部门(车间)目标利润增长率、产品质量美誉度
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与目标利润增长率挂钩部分占比为 30%-50%,与
产品质量美誉度挂钩部分占比为 30%左右,与绩效考核结构挂钩部分占比为
20%-40%。
年薪实得额 = 基本年薪×激励系数
激励系数分别根据所辖部门(车间)目标利润增长率、对于终端消费者和商
场调查得出产品美誉度的提升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③职能系统
职能系统干部年薪制度实施联动模式,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平均激励系数根
据负责人的指标达成情况确定,部门下属干部(主管级)的平均激励系数根据职
能部门负责人的激励系数确定。个人在同一层级干部中考核结果所处的位置决定
其激励系数是否高于或低于平均水平。
(2)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高管薪酬政策与上述员工薪酬政策一致。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对上市后高管薪酬制度进行其他安排。
上市后,公司不排除对薪酬政策进行调整的可能,也不排除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等激励机制,但上述薪酬政策的调整需要经过必要的公司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
审核通过后实施。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事宜: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
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014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薪酬制度的议案》,约
定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的相关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员工薪酬水平相关情况
(1)公司普通、中层、高层员工薪酬水平
公司普通员工包括:普通职员、后勤人员、制造工人等。
公司中层员工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主管级别的员工。
公司高层员工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员工。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中层、高层员工平均人数如下:
时间 普通员工 中层员工 高层员工 合计
1 月末 5,020 423 136 5,579
2 月末 4,983 420 143 5,546
3 月末 5,454 438 149 6,041
4 月末 5,689 445 152 6,286
5 月末 5,890 468 153 6,511
6 月末 5,898 468 152 6,518
2014 年 7 月末 6,371 467 153 6,991
8 月末 6,335 474 155 6,964
9 月末 6,349 472 162 6,983
10 月末 6,397 470 168 7,035
11 月末 6,428 463 168 7,059
12 月末 6,512 482 173 7,167
平均 5,944 458 155 6,557
1 月末 6,523 473 171 7,167
2 月末 6,390 482 173 7,045
3 月末 7,238 451 180 7,869
4 月末 7,254 519 186 7,959
5 月末 7,339 538 188 8,065
6 月末 7,331 544 187 8,062
2015 年 7 月末 7,977 465 185 8,627
8 月末 7,913 543 185 8,641
9 月末 7,886 458 183 8,527
10 月末 7,939 454 187 8,580
11 月末 8,043 451 189 8,683
12 月末 8,013 460 192 8,665
平均 7,487 487 184 8,158
1 月末 8,797 496 194 9,487
2016 年 2 月末 9,559 507 200 10,266
3 月末 9,915 517 211 10,643
4 月末 10,173 527 211 10,911
5 月末 10,499 539 212 11,250
6 月末 11,075 548 213 11,836
7 月末 11,972 545 217 12,734
8 月末 12,609 548 219 13,376
9 月末 13,326 560 224 14,110
10 月末 13,853 558 227 14,638
11 月末 14,658 562 228 15,448
12 月末 14,549 567 233 15,349
平均 11,749 540 216 12,504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中层、高层员工薪酬水平如下:
薪酬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平均员工数量(人) 11,749 7,487 5,944
普通
薪酬总额(万元) 92,413.18 59,783.91 43,006.10
员工
平均薪酬(万元) 7.87 7.99 7.24
平均员工数量(人) 540 487
中层
薪酬总额(万元) 15,449.51 9,137.69 7,445.16
员工
平均薪酬(万元) 28.61 18.76 16.26
平均员工数量(人) 216 184
高层
薪酬总额(万元) 11,758.37 11,279.25 4,939.04
员工
平均薪酬(万元) 54.44 61.30 31.86
(2)公司员工薪酬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工资薪金总体计提情况、平均薪酬及增长情况如下:
时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当期计提金额(万元) 119,621.06 80,167.72 55,390.30
员工平均人数(人) 12,504 8,158 6,557
人均薪酬金额(万元) 9.57 9.83 8.45
较上年增加金额(万元) 39,453.34 24,777.42 15,633.88
较上年增加比例(%) 49.21% 44.73% 39.32%
(3)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注册
公司名称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平均员工人数(人) 6,188 4,082 2,308
索菲亚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57,925.89 36,377.79 17,464.40
平均年薪酬(万元) 9.36 8.91 7.57
平均员工人数(人) 3,088 2,837 2,602
喜临门 浙江 工资及薪金(万元) 24,764.06 22,880.72 15,305.06
平均年薪酬(万元) 8.02 8.07 5.88
平均员工人数(人) 6,587 6,221 5,808
美克家居 新疆 工资及薪金(万元) 86,966.53 86,828.64 70,040.95
平均年薪酬(万元) 13.20 13.96 12.06
平均员工人数(人) 5,979 5,974 5,679
宜华生活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29,360.19 28,111.59 20,728.78
平均年薪酬(万元) 4.91 4.71 3.65
平均员工人数(人) 2,134 1,736 1,493
好莱客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20,133.80 13,932.66 10,039.91
平均年薪酬(万元) 9.43 8.03 6.72
平均员工人数(人) 2,848 2,883 2,971
曲美家居 北京 工资及薪金(万元) 28,183.87 24,392.98 22,928.68
平均年薪酬(万元) 9.90 8.46 7.72
平均员工人数(人) 8,158 6,557 4,671
欧派集团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80,167.72 55,390.30 39,756.42
平均年薪酬(万元) 9.83 8.45 8.51
注:可比公司员工人数为其年报披露的年初人数和年末人数的平均值,好莱客、曲美
家居为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公司员工人数为各月平均数,因此存在一定误差。
(4)公司薪酬水平与同地区公司比较情况
注册
公司名称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平均员工人数(人) 725 722
广州浪奇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9,245.79 8,424.94 8,621.05
平均年薪酬(万元) 12.75 11.67 11.34
平均员工人数(人) 56,512 42,160 36,613
广汽集团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317,717.02 276,172.24 216,566.88
平均年薪酬(万元) 5.62 6.55 5.92
平均员工人数(人) 1,551 1,393 1,129
中海达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17,555.33 16,868.08 12,091.27
平均年薪酬(万元) 11.32 12.11 10.71
平均员工人数(人) 3,771 3,856 3,088
海鸥卫浴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34,981.75 37,698.59 33,095.37
平均年薪酬(万元) 9.28 9.78 10.72
平均员工人数(人) 820 777
易尚展示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7,226.18 6,210.35 4,646.18
平均年薪酬(万元) 8.81 7.99 6.68
平均员工人数(人) 8,158 6,557 4,671
欧派集团 广东 工资及薪金(万元) 80,167.72 55,390.30 39,756.42
平均年薪酬(万元) 9.83 8.45 8.51
注:可比公司员工人数为其年报披露的年初人数和年末人数的平均值,公司员工人数
为各月平均数,因此存在一定误差。
3、公司劳务派遣相关工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如下:
劳务派遣人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 月末 3,218 4,352 4,186
2 月末 3,160 4,028 4,424
3 月末 2,967 4,801 4,438
4 月末 2,871 4,729 4,222
5 月末 2,741 4,621 4,035
6 月末 2,686 4,548 4,143
7 月末 2,629 4,755 4,256
8 月末 2,546 4,820 4,424
9 月末 2,457 4,855 4,543
10 月末 2,393 5,051 4,677
11 月末 1,686 5,082 4,613
12 月末 1,644 4,633 4,520
平均 2,583 4,690 4,373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和在册员工同工同酬,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平均
工资水平如下:
薪酬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劳务派遣员工平均数量(人) 2,583 4,690 4,373
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总额(万元) 16,943.73 28,015.91 23,636.92
劳务派遣员工平均薪酬(万元) 6.56 5.97 5.41
十、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
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公司股东股份锁定
及减持价格承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节之“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四)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发行人及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承诺”。
(五)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法的承诺”之“(二)相关方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关于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七)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的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分析”。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无证建筑物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租赁了公司厂区旁的 5.12 亩(3,411
平方米)、3.50 亩(2,333 平方米)土地,并建设了员工 3 号饭堂和员工宿舍,
占地面积合计约 1,902 平方米。该 2 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产证,针对上述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承诺:
“若发行人因该员工食堂和员工宿舍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本人将无条件
承担相关罚款或损失的偿付责任。”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物业的承诺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租赁的部分房屋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尚未办理房
屋租赁备案登记,针对这一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承诺:
“在租赁期限内,若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承租的房屋产生相关权属争
议、整体规划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欧派集团或
其下属子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欧派集团或下
属子公司因此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停产或停业、寻找
替代场所、搬迁或因被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等定制化整体家居
产品的个性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
(二)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公司自 1994 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整体厨柜业务;2003 年起,公司开始
经营整体卫浴业务;2005 年起,公司开始经营整体衣柜业务;2010 年起,公司
开始经营定制木门业务。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与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统计局 2011 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从事的行业
为家具制造业(C21)中的木质家具制造业(C211);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为制造业中的
家具制造业。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行业技术监管部门为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家具协会、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
会橱柜专业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柜专业委员会等。
由于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企业自主经营能力强,政府部门和自律管理机
构对行业的管理主要把控宏观层面,包括制定产业政策、规划行业发展战略、优
化行业发展环境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完全基于市场化方式。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序号 文件 实施年份
主要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8 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 年
3 《中国家具协会家具设计保护试行办法》 2000 年
4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2012 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013 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4 年
主要行业标准
1 GB 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 2008 年
2 GB/T 13095-2008 《整体浴室》 2009 年
3 GB/T 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2009 年
4 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009 年
5 GB/T 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2009 年
6 QB/T 1951.1-2010《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2010 年
7 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 2010 年
8 GB 24977-2010《卫浴家具》 2011 年
9 JG/T 183-2011 《住宅整体卫浴间》 2011 年
10 GB/T 17713-2011 《吸油烟机》 2012 年
11 JG/T 184-2011 《住宅整体厨房》 2012 年
12 GB 4706.107-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整体厨房器具的特殊要求》 2013 年
13 JC 908-2013 《人造石》 2013 年
14 GB/T 28995-2012 《人造板饰面专用纸》 2013 年
15 QB/T 2454-2013 《家具五金抽屉导轨》 2013 年
16 QB/T 4461-2013 《木家具表面涂装技术要求》 2013 年
17 QB/T 4463-2013 《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 2013 年
18 GB/T 10357.4-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 4 部分:柜类稳定性》 2014 年
19 GB/T9846-2015 《胶合板》 2015 年
20 GB/T 4897-2015 《刨花板》 2016 年
21 GB/T 18884-2015 《家用厨房设备》 2016 年
3、有关整体家居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
(1)《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
信息产业部于 2008 年 1 月 10 日发布了《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十
一五”专项规划》,要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广泛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
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08 年 7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
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明确构建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的主体框架的六大产业,
其中之一为发展以品牌带动的优势传统产业,包括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的产业
(家电、家具、五金、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陶瓷、建材等)。
(3)《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 2008 年 7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
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
住宅质量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 号)和《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
导则》(建住房〔2002〕190 号)的意见,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和鼓
励新建商品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
(4)《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于 2009 年 5 月 18 日发布了《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国家
将加快家具行业重点专业市场建设作为轻工业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之一,
同时该规划将加强家具行业的产品质量管理作为基本原则,通过不断完善标准和
检测体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以保障产品使用安全。
(5)《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1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实施扩大
内需战略的决定》,决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和引导消费,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
型升级,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品牌。
(6)《中国家具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中国家具协会于 2010 年 10 月发布《中国家具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明确提出推进家具市场建设,鼓励自主品牌,发展大型规模化家具企业,在“十
二五”期间,我国家具产值和家具产量保持每年 15%左右的增长速度。
(7)《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于 2012 年 1 月 19 日发布了《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
将提高智能化家电、健康环保家具、安全清洁燃气具等耐用消费品的供给能力作
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任务,并指出将重点发展绿色环保、安全的家具产品,
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加快绿色环保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增强产品款式、功能、个性化研发设计能力,突出特色产品的技术和文化内涵。
(8)《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 2014 年 3 月 16 日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 年)》,提出稳步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力争到 2020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
率达到 60%左右。
(二)行业发展状况
1、整体家居行业发展概况
整体家居是指结合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对厨柜、衣柜、木门、浴室洁具、配
饰等家居产品进行统筹配置与合理安排,以达到居室空间结构、色彩、功能协调
统一的家居产品组合,主要包括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卫浴洁具、地板、墙纸、
石材、室内门、装饰五金等产品。欧派集团主要经营整体家居产品中的整体厨柜、
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等。
(1)我国家具行业发展状况
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家具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经过多年的发
展,我国家具行业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行业内大部分企业已经实现了自动
化或半自动化制造,生产工艺更加成熟,并出现了一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家具
明星企业和家具配套产业。我国家具企业在国际家具市场的地位正日渐提高,并
逐步成为支撑国民经济、丰富国民生活的重要产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
近年来我国家具制造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08 年至 2015 年,
我国家具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值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5.76%。
2008-2015 年我国家具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我国整体厨柜行业发展状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生活质量和品位提高,高品质整体厨柜(含
厨房电器)的市场需求逐渐增长,我国整体厨柜行业在借鉴与融合西方厨柜技术
之后,整体厨柜产品在设计、品质、功能上得到了极大提升,整体厨柜由功能性、
配套性不断向舒适性、艺术性发展。目前,整体厨柜产品已经被消费者广泛接受,
2012 年 8 月,凤凰家居网公布整体厨柜消费市场调研数据,在购置厨柜的方式
方面,69.20%的消费者选择购买整体厨柜,13%左右的消费者选择购买成品厨
柜,10.70%左右的消费者选择自行聘请木工上门打造,另有 7%左右的消费者选
择已安装整体厨柜的精装住宅。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发布的《2013 中国厨柜行业消费白皮书》指出:
―近年来,中国厨柜的销量以平均每年 35%的速度上升。根据国务院发展中心研
究办公室调查显示:在未来的 5 年内,我国将有 31.7%的家庭使用厨柜,每年
的市场容量为 700 亿元,未来 10 年内厨柜消费将持续成为城乡居民消费的热
点。‖整体厨柜行业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1)市场发育趋向成熟,产品标准化程度提高;
2)品牌企业认知度提高,品牌竞争力加强;
3)行业人才队伍初步形成,人才管理体系促进行业发展;
4)全方位服务质量促进品牌建设;
5)―厨房智能化‖、―厨电一体化‖趋势逐渐增强;
6)发展健康、安全、低碳的环保厨房成为主流趋势。
(3)我国整体衣柜行业发展状况
目前,我国衣柜行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整体衣柜形成了一种潮流,迎
合了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也改变了消费者的生活习惯,许多实木衣柜也开始定制。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柜专委会发布的《2012 中国衣柜行业消费白皮书》
指出:―至 2015 年整体衣柜市场需求量为 1,800 亿元,并以每年 20%的增幅快
速增长。‖整体衣柜行业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1)中高端消费群体比例不断增大,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日渐增强;
2)消费者对整体衣柜行业的认知度大幅提升;
3)个性化需求逐渐加大,定制理念得到迅速提高;
4)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消费观念加强;
5)信息获取渠道宽广,消费逐渐理性;
6)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健康环保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7)法制建设步伐加快,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加强;
8)城市生活节奏加快,服务质量要求提升。
2、整体家居行业发展前景
近年来,由于整体家居产品所具备的个性化设计、100%空间利用、美观时
尚、环保节约、质量稳定、规模化生产等诸多优点,伴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整体家居行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未来,随着社会认知度的不断提高,市场
需求的进一步释放,整体家居行业将拥有需求旺盛、潜力巨大、空间广阔的发展
前景。
(1)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将刺激整体家居产品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2 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32.91 平方米,
比 1978 年的 6.70 平方米增长了 26.21 平方米,增长近 4 倍。随着我国住房建
设的发展,城镇居民居住面积的增加,居民对各类家具产品的需求也不断提高,
这为整体家居产品的消费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2013 年 12 月发布的《中国经济体制
改革报告 2013》,预计 2020 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 35 平方
米,考虑到中国的消费增长和城镇化进程,未来城镇住房面积需求仍将呈上升趋
势。
1980-2012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情况(单位:平方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城镇化进程加快将促进整体家居行业发展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化率(城
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 2011 年的 51.27%提高到 2015 年的 56.10%,年均增
加 1.2 个百分点。
2011-2015 年我国城镇化率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 2013 年 10 月由东北亚开发研究院、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13 中国中小城市绿皮书》,预
计 2020 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 60.34%。
家具市场特别是整体家居市场的快速发展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密不可分,一
方面,城镇人口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购买力强,城镇人口的增加尤其是新婚人
口的增多使得购置新房后配置整体家居产品的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城镇人口对
流行时尚潮流更加敏感,对整体家居品牌、质量选择更加注重,促使行业更新速
度加快。因此,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为整体家居行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
场空间。
(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将带动整体家居的消费和升级
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居民消费能力大
大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从 2001 年到 2015 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由 6,859.60 元上升至 31,195.00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43%。随着
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也出现了一定的变化,影响居民消
费行为的因素从单纯的价格因素逐渐发展到品牌、质量、信誉、服务以及购物环
境等综合因素,这为整体家居行业迅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带动整体家居
行业的消费升级。
2001-2015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4)房地产市场的稳健运行将为整体家居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我
国商品住宅房屋竣工面积从 2001 年的 2.46 亿平方米增至 2015 年的 7.38 亿平
方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16%;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从 2001 年的 1.99 亿平
方米增至 2015 年的 11.24 亿平方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16%。住宅商品房
销售面积的增长推动了整体家居市场不断扩大。
2001-2015 年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及竣工面积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01 年至 2015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额从 4,216.68 亿元增至
64,595.0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1.52%。
2001-2015 年房地产开发住宅投资额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同期,商品住宅新开工施工面积从 2.93 亿平方米增至 10.67 亿平方米,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9.67%。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住宅的新开工施工面积和投
资额均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未来几年将会有相应数量的新建
住宅商品房,这为整体家居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市场容量,如果考虑到存量新房
的一次装修、存量住宅的二次装修等,整体家居产品的市场容量将进一步提高,
因此,整体家居行业将具备良好的发展空间。
2001-2015 年商品住宅新开工施工面积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5)居民消费潜力释放将拉动整体家居消费增长
多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占 GDP 的比重一直低于欧美发达国家。随着抑制
我国消费的因素逐渐消除,在消费升级和消费普及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
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规模将会获得长期、持续的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
2015 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00,931.00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70%,其中
家具类增长 16.10%。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居民消费潜力具有很大的释放空间,
并拉动整体家居消费的持续稳定增长。
2001-2015 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5 年全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00,931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7%。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42,558 亿元,增长 7.8%。家具类全年零售
额 2,445 亿元,同比增加 16.1%。家具类零售额在经历前期高速增长后回归合理
增长区间,2015 年结束了连续四年的零售额增速下滑趋势,增速开始缓慢复苏,
这将为家具市场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2001-2015 年中国家具类零售额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整体家居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行业竞争既包括本行业与装饰装修行
业、传统成品家具行业的竞争,也包括本行业内部的竞争。
(1)本行业与装饰装修行业、传统成品家具行业的竞争
整体家居行业的消费群体主要来源于装饰装修行业和传统成品家具行业的
客户,因此整体家居行业面临与装饰装修行业和传统成品家具行业的竞争。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等产品将个性化设计与工业化、标准化、规
模化生产相结合,产品的生产效率更高、产品质量更好、更加节省空间,因此,
整体家居行业从成长初期就具有天然的竞争优势。作为一个新兴的细分行业,目
前,整体厨柜产品已经被消费者广泛接受,整体衣柜、整体卫浴等产品的社会认
知度正不断提高,本行业在与装饰装修行业、传统成品家具行业的竞争中将具有
明显优势。
(2)行业内部竞争
我国整体家居行业发展历史约 20 年,行业内部竞争总体还处于初级阶段。
国外生产企业凭借品牌影响力占据高端市场,但市场份额并不大;而由于市场前
景广阔,消费潜力巨大,很多传统家具企业开始进入整体家居产品领域,造成国
内中小型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两极分化较为明显。中小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生
产企业主要集中于低端市场,低档产品产能过剩且同质化现象严重;具有品牌、
渠道、规模优势的生产企业则主要竞争于中高端市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整体家居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品牌、
研发、设计、质量和服务等非价格因素,在未来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会逐渐显现,
品牌竞争的发展将推动市场向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集中。
2、行业的市场化程度
整体家居行业主要以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为主。多数企业自成立起就建
立了同市场机制相适应的管理体系,行业内的竞争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
分配机制等已经完全市场化运作。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品牌知名度
品牌是整体家居产品吸引消费者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行业进入门槛较低,
中低端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因此,品牌知名度成为消费者衡量产品质量、环保、
信誉和售后服务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对知名品牌具有较高的忠诚度。而品牌知名
度是企业在品牌建设、产品设计、产品质量、营销服务等多方面长期投入和积累
的结果,行业新进入者通常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品牌优势。
2、设计研发能力
随着消费者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对家居用品的舒适性、环保性、新颖性
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计研发能力直接决定了产品品质、生产效率、风格特点
和品牌个性,是整体家居企业建设品牌的基石。
设计研发要将产品的材料、加工工艺、人体工程学、色彩学、平面构成、立
体构成以及传统文化进行完美糅合,使产品的功能性、工艺性、经济性,创新性
达到完美统一,同时又要体现整体家居产品作为家具的一般特点和环保要求,这
需要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整体家居行业的发展历史只有约 20 年
的时间,相关的研发设计人员较少,新进入者缺乏企业文化的沉淀与积累,也很
难找到经验丰富的整体家居专业设计研发人才。
3、销售服务网络
整体家居产品的个性化设计需求、专业化安装服务需求以及独特的销售模
式,决定了庞大高效、位置优越的销售服务网络是公司发展的核心。销售服务网
络承载着广告宣传、个性化设计、运输安装、维修服务等众多功能,因此,销售
服务网络的规模和质量对整体家居生产企业至关重要。
要建立广泛、高效、专业的销售服务网络,需要企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逐
步完善和积累,并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销售网络管理体系及制度,销售服务网络
建设、人才储备、管理制度等也是进入整体家居行业的壁垒之一。
4、信息化应用能力
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是解决整体家居产品个性化设计、规模化和工业化生产
的关键,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定制木门等产品从产品设计、订单报
价、生产组织、包装物流到上门安装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应用。随着
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信息技术应用需要企业长期不断的探索、研究、改进、完
善。因此,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是新进入者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壁垒。
5、管理能力
企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管理能力和精细程度决定了企业运作的效率
和成本。对于整体家居生产企业而言,企业内部管理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销
售网络管理能力等都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是新进入者
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壁垒。
6、成本控制能力
目前,整体家居企业的利润水平日趋平均化,只有成本控制能力较好、具有
规模优势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本行业为家具行业中新兴的细分行业,行业发展快速,生产企业日渐增多,
市场竞争有所加剧,但竞争更多的是集中在区域性的生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
此外,本行业的企业经营依赖于区域经销商,因此各区域的市场竞争状况存在差
异。不同的产品种类也面临各自的竞争态势。但总体而言,报告期内整体的行业
利润率比较平稳。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城镇化进程加快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未来几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有
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城镇化的推进将带来大量新增住房需求,并为整
体家居行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2)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为整体家居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发展环境
和发展空间。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节之“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一)
行业主管部门与管理体制”之“3、有关整体家居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
(3)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我国宏观经济一直保持稳步健康发展态势,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可
支配收入不断提高,高收入人群不断增加,购买力水平大大提升,消费需求和消
费层次不断提高,消费升级将推动整体家居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为优秀的整体
家居企业带来了巨大发展空间。
(4)成熟、完善的产业链为行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我国家具行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条成熟、完整的产业链,
充分满足上下游衔接和配套生产的需求,并能够基本涵盖整体家居产品各种原材
料种类,这为整体家居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不利因素
(1)行业标准不完善
整体家居行业在中国约有 20 年的历史,还处于行业成长期。目前,除整体
厨柜有《JGT 184-2011 住宅整体厨房》、《QBT 2531-2010 厨房家具》等行
业标准,整体卫浴有《GB/T 13095-2008 整体浴室》国家标准,《JG/T 183-2011
住宅整体卫浴间》行业标准外,整体衣柜等其他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的不完善给整体家居企业在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原料选择、企业合法权
益的维护、消费者维权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2)国内竞争不规范
近年来,开始从事整体家居产品的企业众多,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档
次低、质量差,营销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有限,产品同质化情况较严重,大部分
依靠价格战来争夺市场份额,产品价格的下降影响了行业的利润率水平。
(3)行业进入门槛较低、自主创新能力弱
整体家居行业虽然发展壁垒较高,但进入门槛较低。在行业同质化的趋势下,
虽然优势企业将占据更多市场份额,但大量中小企业仍将继续存在,对优势企业
构成价格竞争压力。由于整体家居行业属于新兴行业,行业的技术积累还不够,
多数中小型生产企业主要依靠模仿少数知名品牌企业的设计产品,行业的自主创
新能力较弱。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整体家居产品主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内企业的技
术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主要体现在产品设计能力、信息技术应用、制造加工能力、
环保材料使用、专业安装能力等方面。具体如下:
1、产品设计研发能力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物质文化生活大幅提升,消费者对于整体家居的
需求日益扩大,在宏观环境持续优化的背景下,整体家居产品的设计研发取得了
长足的发展。整体家居标杆企业为了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稳固市场地位,提
高市场占有率,实现设计研发的差异化,不断拓展与国际设计师合作的深度,将
产品设计的功能性、艺术性以及工艺可行性等方面的特征进行了很好的诠释和糅
合,此外,由于与国际设计师长期合作,并将国外先进的生产加工工艺和设计研
发理念引入到国内,整体家居行业的产品设计研发水准得到了大幅提升。
2、信息技术应用
由于整体家居生产企业产品类别的多元性和订单结构的复杂性,信息技术的
应用程度逐渐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胜出的关键。面对庞大的企业管理信息和生
产管理数据,整体家居生产企业需要建设一套非常精细化的管理信息系统,达到
流程精简、库存合理、效率提升、准确及时、生产精准和交货及时等各方面的要
求。
3、制造加工能力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如何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板材利用率、降低出错率,
已成为整体家居生产企业最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行业内企业正采用自动化程度
越来越高的生产设备,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目的,另外,整体家居生
产企业开始完善生产组织形式,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流程,实现原材料
的节省和生产效率的提升,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制造加工能力的提升。
4、环保材料使用
整体家居产品全部在家庭中使用,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
着国家和公众对环保日益重视,业内企业对消费者健康和一线生产工人身体健康
也投入更多关注,在原材料选择、制作过程、加工工艺等方面越来越关注环保性
能,如 E0 级板材、瑞好 ABS 封边条的使用。整体家居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原材
料标准,开发新的技术工艺,研发新的环保材料以适应日益提高的环保要求,确
保消费者和生产工人的身体健康。
5、专业安装能力
2013 年 9 月,我国正式出台了《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其中对家居安
装服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家居销售组织应向顾客明示服务承诺,建立完善的配送
安装和售后服务措施;家居用品制造商提供的有关商品的安装使用保养说明等文
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定制家居用品,家居销售组织应提供测量、安装和使用
规范,明确质保期,有关收费应明码标价;涉及到家居装饰装修工程的商品,应
提供安装或协助顾客安装等。
目前,整体家居行业较规范的品牌企业越来越重视安装服务水平的提升,并
通过员工培训、岗位资格认证、制定安装服务流程和规范、客户满意度回访等多
种方式不断提升安装服务水平。品牌企业对于安装服务的努力也带动了行业整体
安装服务能力的提升。
(八)行业经营模式和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行业的经营模式
整体家居产品以“量身定制”为核心,因此,生产模式上,本行业主要采用
单一订单生产的方式,企业接受订单以后,通过手工方式、信息手段或专业软件
将订单拆分为各种组件,并逐一进行生产。
销售模式上,本行业主要采用直营店模式或经销商专卖店模式。
直营店模式是生产企业直接投资开设零售店面,采取纵向的管理方式,对直
营店的经营活动实施统一管理。直营店模式的优点是生产企业可以更加有效地控
制渠道,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缺点是直营店的投入大、见效慢,后续管理成本
较高。
经销商专卖店模式是生产企业将自己所拥有的品牌、商标等授予经销商使
用,并适时给予经销商人员培训、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帮助,由经销商设立专卖店
销售企业生产的产品,并由经销商自行承担经营风险。经销商专卖店模式的优点
是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经销商的经验和社会资源,快速建设销售渠道,有利于企业
迅速扩大市场份额;缺点是公司对经销商管理难度较大,经销商配合公司战略和
政策的执行力难以得到保证。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整体家居行业处于行业快速发展的初期,市场基数小、发展空间巨大,因此,
行业在现阶段不存在周期性问题。但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国民收入及消费者消费
理念的变化会对整体家居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2)行业的区域性
在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整体家居行业没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3)行业的季节性
整体家居行业的季节性与居民的商品住房购买和商品房的交房时间有关,也
与居民旧房二次装修有关,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大,因此季节性
与地域分布也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根据公司多年的经验来看,东北、西北、新疆、西藏等地区每年 1 月至 2
月、6 月至 8 月属于淡季,每年 3 月至 5 月、9 月至 12 月属于旺季。华东、华
北、华中、西南、东南、华南等地区每年 6 月至 8 月属于淡季,每年 3 月至 5
月、当年 9 月至次年 1 月属于旺季。综合来看,公司下半年的收入占比较大,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下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59.94%、58.71%和 59.73%。
(九)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整体家居行业的上游行业为人造板制造业(以中纤板、刨花板为主)、五金
配件行业、建材行业和陶瓷加工行业,下游为商品住房购买者、旧房二次装修的
消费者以及推出精装修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
1、本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整体家居行业与上游行业关系密切,目前上游行业基础扎实、行业工艺较成
熟,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设备和原辅材料,满足本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由于生
产中纤板、刨花板、五金配件、建材及陶瓷的企业众多,产能增加较快,本行业
企业对其依赖性较小。同时,本行业内知名企业由于需求量大,具有很强的议价
能力,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上游行业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整体家居行业的下游为商品住房购买者、旧房二次装修的消费者以及推出精
装修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整体家居行业尚处于行业快速发展的初期,市场基
数小、发展空间巨大,因此,本行业现阶段受下游行业周期性的影响较小。
同时,我国城镇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城市住房的刚性需求没有减弱,
政府也会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平抑房地产行业的市场波动,因此,长期来看,房地
产行业的波动对本行业的影响较小。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等定制化整体家居
产品的个性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服务。公司在整体厨柜领域一直保
持行业龙头地位,并在整体衣柜、定制木门领域取得显著增长,在整体家居行业
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公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率先将欧洲―整体厨房‖概念引入中国,开创了我国工
业化生产现代厨柜的先河。2014 年,公司销售整体厨柜 33.58 万套,实现销售
收入 34.29 亿元;2015 年,公司销售整体厨柜 39.49 万套,实现销售收入 38.45
亿元;2016 年,公司销售整体厨柜 45.72 万套,实现销售收入 43.69 亿元。截
至 2016 年末已发展整体厨柜经销商 1,488 家,专卖店 2,088 家,通过公开信息
比较,公司在销售量、经销商规模等指标上均大幅领先于科宝博洛尼、志邦厨
柜、金牌厨柜等国内主要竞争对手。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在品牌、渠道、生产、制造、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整
体衣柜领域取得迅猛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衣柜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92 亿
元、13.37 亿元和 20.22 亿元,2014-2016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42.74%,整体衣
柜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盈利增长点。
(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在整体厨柜领域和整体衣柜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表所示:
竞争对手简称 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整体厨柜领域
德国柏丽厨具成立于 1945 年,是欧洲最大的厨柜生产企业之一。1997 年正式
德国柏丽厨具 进入中国,中国总部位于上海市,致力于为中国的高端家庭带来一种生活方式
的改变与提升。
科宝博洛尼成立于 1992 年,总部位于北京市。1999 年进入整体厨柜行业,
科宝博洛尼 定位于国内的高端品牌,突出品牌文化建设和生活方式推广,以产品风格设计
见长,采取与高端整体家装相结合的营销路线。
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集产品研
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化厨柜企业。2015 年营业收入 118,841.51 万元,
志邦厨柜
净利润 13,238.23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有经销商 921 家,专卖
店 1,146 家,直营店 14 家。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总部位于福建省厦门市,致力于
金牌厨柜
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整体厨柜、厨房电器、厨具产品和厨房食品。目前在全
国 700 多个大中城市设有近 1,000 家品牌专卖店,有厦门、北京、上海、广州、
深圳等 13 个直营分公司。
整体衣柜领域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家专
注于定制衣柜及其配套定制家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于 2011
索菲亚 年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 年营业收入 317,623.44 万元,净利润
45,189.03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有经销商 950 多家,专卖店近
1,600 家。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总部位于广东省中山
市,主要产品包括五金、门业、衣柜,在全国拥有北京、中山、成都、昆山四
顶固
个制造基地。2015 年营业收入 57,567.83 万元,净利润 1,887.62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有标准化终端门店 1,023 家。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致力于整体衣柜领域的发展,于 2015 年 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
好莱客
年营业收入 108,198.21 万元,净利润 16,243.97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有经销商 926 家,专卖店 1,174 家。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
一家引入全新数码技术和独特营销模式的整体定制家居企业,产品包括厨柜、
尚品宅配
衣柜、书柜等定制家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品宅配在广州、上海、
北京、南京、武汉、长春、厦门拥有 70 多家直营店,专卖店超过 900 家。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多年以来,公司以品牌建设为核心,以顾客价值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保障,
坚定不移地推动名牌战略,全面推进“欧派”品牌的建设。
目前,“欧派”品牌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正
逐渐转化为美誉度和信任度,“有家 有爱 有欧派”的广告语已经深入人心。
“欧派”品牌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众多消费者的认同,公
司为我国整体家居行业内同时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
业,2005 年和 2011 年“欧派”整体厨柜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2007
年“欧派”整体厨柜荣获“中国名牌”,2009 年“欧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
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4 年,欧派整体衣柜被认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2015 年,“欧派”品牌被授予 2014 年广东泛家居领域最具价值十强品牌。2016
年,公司被授予“中国品牌价值 500 强”和“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证书。
近几年公司所获主要荣誉如下:
序号 时间 评定/授予单位 认证/获奖名称
1 2005 年/2011 年 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中心 广东省名牌产品
2 2007 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名牌产品
3 2009 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中国驰名商标
4 2009 年 中国家具协会 中国厨房家具 20 年突出贡献奖
广东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
5 2011 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企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
6 2011 年/2014 年 高新技术企业
税局、地税局
中国家居业(11-12)双年总评榜十
7 2012 年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
大建材品牌
8 2012 年/2013 年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中国橱柜绿色环保产品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衣
9 2013 年 中国家居行业产品设计金奖
柜专业委员会
10 2014 年 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家居业联合会、广东省家 2014 年广东泛家居领域最具价值十
11 2015 年
具商会 强品牌
中国家居业(13-14)双年总评榜十
12 2015 年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
大建材品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
13 2015 年 州市总工会广州市企业联合会/企 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AAA 级
业家协会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5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网络人气
14 2016 年 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之星”
《品牌观察杂志社》、
15 2016 年 中国品牌价值 500 强证书
中国品牌价值 500 强评审委员会
《品牌观察杂志社》、
16 2016 年 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证书
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评审委员会
广州市著名商标 oppein/欧派:餐具
17 2016 年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柜,家具(衣柜)
广州市著名商标 oppein/欧派:厨房
18 2016 年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用抽油烟机,沐浴用设备
2015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网络人气
19 2016 年 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之星”
序号 时间 评定/授予单位 认证/获奖名称
20 2016 年 中国品牌价值 500 强评审委员会 中国品牌价值 500 强证书
21 2016 年 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评审委员会 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证书
2015 年度广东家居行业知识产权创
22 2016 年 广东省先进家居行业研究院
新标杆企业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员、广州市 广州市白云区 2015 年度经济贡献突
23 2016 年
白云区人民政府 出奖
24 2016 年 广州市工商联、广州市工商会 2011-2016 年度积极贡献企业
广东省家具商会、广东省家居业
25 2016 年 首届中国家居行业匠心奖
联合会
26 2016 年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2、营销服务网络优势
整体家居产品的个性化设计需求和专业化安装服务需求,决定了营销服务网
络是公司发展和品牌建设的核心。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合作共赢为理念,依据相关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专卖店
管理制度、经销商价格管理办法、区域市场分类定级办法、经销商经营管理综合
评估办法、欧派家居代理招商管理办法、欧派家居终端用户投诉及售后服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了与欧派集团紧密合作、共同成长、遍布全国的整体家居
行业内规模最大的营销服务网络。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发展经销
商 3,331 家,专卖店 4,710 家,直营店 19 家。经销商专卖店和公司直营店构成
的销售网络已拥有超过 4 万名的专业设计人员和服务人员。
同时,公司拥有 155 名优秀的培训师,约 2,189 平方米的培训教室和模拟
厨房训练场所,以及完善的网络学习平台(包括视频学习、考试认证等),为经
销商、专卖店员工提供强大的培训服务支持。公司自主研发各类专业培训课程
1,600 多个,针对导购、设计、安装、经理和经销商等各类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培
训、考核,公司每年举办各类培训 3,700 余场,经销商和专卖店人员参训达 4
万多人次。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努力,公司已经形成整体家居行业内较为成熟和先
进的培训模式,一方面满足了经销商的多样化培训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吸引众多
优秀培训人才加盟,持续为经销商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强大的培训服务支持成
为公司保持营销服务网络优势的重要支撑。
3、技术和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均设有产品规划与研发部、
工艺部,从科研立项、科技经费申请、研发绩效考核、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均
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规划和研发管理体系。公司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不断自主研发,
推陈出新,坚持不懈地研发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鼓
励和支持公司科研人员参加标准组织及标准起草活动,以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
竞争力,使公司的创新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前列。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 133 项,其中绝大部分已经
应用于公司现有产品。
公司拥有资深的设计师队伍和行业先进的设计理念,研发和设计实力在国内
同行业中处于前列。经过多年努力,公司设计、开发团队从众多个性化定制整体
家居产品和客户多样化需求中,提炼并设计了尊贵系列、经典系列和时尚系列三
种风格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产品,组成了满足不同消费
群体需求的产品矩阵,为整体家居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拥有亚洲规模最大的整体厨柜制造基地,并拥有先进的整体衣柜生产基
地。公司引进了德国豪迈柔性生产线,产品制造过程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和精细
化,确保公司产品在设计、开料、裁切、处理、装配、运输、安装等每一环节。
公司自主研发的订单排产系统,能够以一个批次的生产容量为单位,不限类
型和尺寸,为同批次板材制定科学的裁板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每一块板材的使
用率,使板材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公司板材排孔采用全自动数控系统,实现
自动生成、自动识别、自动钻孔,解决了制约整体家居行业定制化生产的最大瓶
颈。同时,公司具备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工艺流程,以及优秀的工艺技术
人才和专业的技术工人队伍。
5、信息化优势
公司以 Oracle 为数据基础平台,实现产品管理电子模数化、产销工艺执行
同步化、产销连接无缝实时电子化,并利用信息化技术使产业链形成完全衔接,
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全面共享。公司产品从产品设计、订单形成、订单审核、
订单报价、订单扣款、订单排产、组织生产、成品出货等全面实现了信息技术的
应用,客户在欧派经销商专卖店或者直营店店内确定设计方案,然后通过电子信
息平台传送到公司,即时生成 BOM 清单,订单的审价、扣款、排产、加工等每
一环节均能在电子信息平台进行显示。
信息技术的应用源于公司长期不断的摸索、研究和优化。公司充分发挥了信
息技术的渗透性和创新性优势,在生产和服务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自动化、智能
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缩短生产周期,提升产能规模。公司结合多年运行信息
化积累,与软件合作方共同研发了一套符合自身精细化管理和柔性生产要求的软
件系统,并进行持续完善,使公司信息化水平始终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6、经营团队和管理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特别是核心管理层在整体家居行业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
对行业的特点有着深刻的了解,对本行业的发展动态有着准确的把握,对行业人
才的招聘、引进、培养、激励等有着自身独到、系统的方法。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与国际知名整体家居企业相比,公司在品牌影响力、技术研发、业务规模、
资本实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需进一步提高各方面的实力,以增强国
际竞争力。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营产品及特点
公司产品包括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定制木门等,各产品主要分
为尊贵系列、经典系列和时尚系列,组成了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产品矩阵。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类别 产品图示
整体厨柜
整体衣柜
整体卫浴
定制木门
(二)产品生产过程及主要工艺流程
1、产品生产的整体流程
公司主要经营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和定制木门等产品全部采用
订单式生产模式,“量身定制”是公司业务模式的核心。
直营店或专卖店工作人员根据房间布局、客户需求、个性设计等确定订单方
案,公司根据订单内容组织生产,公司产品均定制生产,直营店或经销商不需要
提前储备库存商品。产品生产整体流程如下:
生产计划 商场上传 合同调度 技术审核 价格审核 合同扣款
资 资 资
生产计划 商场上传 合同调度 技术审核 价格审核 合同扣款
合同审单 合同自检 合同装订 合同打单 合同排产
源 源 源
合同审单 合同自检 合同装订 合同打单 合同排产 配 配 配
合同上架 精细排产 任务单 1 任务单 2 报表分析
全 全 全
置 置 置
分派 过 过 过
合同上架 车间接单1 报表分析
实施 安排生产 优化批次 任务单 程 程 程
校对 分派
任务单 2 监 监 监
实施 安排生产
进行生产 优化批次 报表分析 控 控 控
车间接单
车间 校对
精细排产 第 第 第
进行生产
检查 检查 实验 报表分析 三 三 三
报表分析
方 方 方
检查 合格品 实验 检 检 检
入库 成品配套 成品发货 报表分析
报表分析 测 测 测
成品配套 成品发货 过程改善
改善 标准化 持续改进 需求
报表分析
改善 标准化 持续改进
合格品
入库 过程改善
2、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需求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包括柜身生产工艺流程、台面生产工艺流程、门板
生产工艺流程、趟门生产工艺流程,具体如下:
(1)柜身(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生产工艺流程
开料 封边 排孔 配套 检验 包装
开料 封边 排孔 配套 包装 进仓
(2)台面(整体厨柜、整体卫浴)生产工艺流程
台面板开料 切割炉盆孔 制作
包装 检验 切割炉盆孔 安装加固条
(3)实木门板(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生产工艺流程
木材选料
门框成型 木材选料 芯板拼合
定尺 成型
门框成型 芯板拼合
定尺 组框 成型
打磨
组框
一次底漆
打磨
打磨
一次底漆
二次底漆
打磨
打磨
二次底漆
面修色
打磨
面漆
面修色
包装
面漆
(4)趟门(整体衣柜)生产工艺流程
打包
铝材包覆 开料 钻孔 组装 质检 包装
开料 封 排 配 包 进
边 孔 套 装 仓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纵向一体化的业务模式,覆盖从品牌建设、设计开发、原料采购、
生产制造到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实现对整个产业链的有效控制。
1、采购模式
公司与采购相关的部门包括供应链管理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采购执行部
门、质量部和供应链稽核支部,其中供应链管理部负责供应商选择、开发和商务
洽谈(合同、价格确认);采购执行部门负责执行采购行为、验收结算;质量部
负责来料检验;供应链稽核支部负责对采购全过程涉及的各个部门进行日常化重
点审计监察。
供应链管理部制定了完备的采购制度,生产部门将物料用量进行分类汇总,
由公司进行集中采购,从而发挥采购的规模优势,实现各个业务板块同种物料同
一供应渠道;对于年度用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物料和设备,公司采用现场招标的方
式,向符合欧派集团供货资质的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通过现场招标实现优中选
优,达到预期采购目标。
同时,公司与供应商采取竞争性定价策略,与合格资质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时,
公司会与该供应商签订采购价格最惠协议条款,如欧派集团有证据证实未享受供
应商“最惠公司”待遇,欧派集团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超过 1,000 家,其中板材供应商主要为 Metro,功能
五金件供应商主要为百隆,其他供应商主要集中在我国江浙地区和珠三角地区。
欧派集团采购流程图如下:
供应商 供应商 小样品 小批量
采购开发 开发 资质初评 鉴定 鉴定
采购开发 供应商
采购价目 采购合同
开发 综合判定
供应商 小样品 小批量
资质初评 鉴定 鉴定
下达采购计 下达具体
采购实施 采购价目 货期跟踪
采购合同
划 综合判定
表 签订
采购材料 统计分析 使用情况 物料储存 来料检验
采购实施 下达采购计 下达具体 货期跟踪
划 采购订单
YES
供应商 分级调整 改善要求 跟踪验证
采购改进
采购材料 统计分析 使用情况 物料储存 来料检验
定期评估
确认 跟踪
NO YES
NO
供应商 分级调整 取消资格
改善要求 继续合作
跟踪验证
采购改进
定期评估
YES
2、生产模式
取消资格 继续合作
NO YES
NO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行生产模式;另一种是 OEM 模式。
(1)自行生产模式
自行生产是指公司自行采购原、辅材料,全部工序都利用自有的生产场地和
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最后将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的生产方式。自行生产模式是公
司的主要生产模式,公司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定制木门均为自行
生产,在生产实施过程中,公司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通过对原辅材料供应商的资
质评估、现场随机抽检、原辅材料到货检验以及生产过程各工段的产品检验,确
保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
公司自行生产主要流程示意图如下:
客户设计 设计师引导优化 订单成型 订单处理中心
客户设计 设计师引导优化 订单成型 订单处理中心
车间精细排产 一次排产 合同扣款 价格审核 技术审核
车间精细排产 一次排产 合同扣款 价格审核 技术审核
分派任务单 优化批次 组织生产 成品入库 出仓发货
分派任务单 优化批次 组织生产 成品入库 出仓发货
主要环节 情况介绍
客户可以参考畅销款式设计符合自家尺寸的产品,也可以按照自身的意
客户设计
愿和需求设计个性化产品,还可以由专业设计人员为其量身定做
经公司培训的设计师引导客户对设计进行优化,使客户的设计更加科
设计师引导优化
学、安全、美观、大方、整洁
订单成型 客户与经销商对设计方案、价格达成一致,客户确认、订单成型
利用公司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实时生成 BOM,按照产品生产车间、
订单处理中心 工序流程等规则自动生产任务单,并结合时段生产,任务单又分为标准
件和非标准件,对非标件进行排序和优化,使板材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对客户设计方案的加工工艺是否合理进行审核,确定非标
技术审核
加工材料、尺寸、工艺等
对订单自动报价进行价格审核,确定价格,确保经销商定价符合公司的
价格审核
相关制度
合同扣款 经销商进行全额付款,客户对专卖店和直营店进行全部付款或部分付款
一次排产 对订单进行一次排产,排定总体时间
对订单拆分后的任务单进行精细排产,根据车间产能、产品结构比例、
车间精细排产 工序流程、材料供应等排定精细计划,确定具体的计划需求达成和不同
产品同步达成的节点
分派任务单 将任务单分派给各生产车间
优化批次 根据车间情况对任务单进行优化
组织生产 实施加工、生产
成品入库 加工、生产完成后,将成品送入仓库
出仓发货 根据产品对应的订单信息,通过物流公司将产品发给各经销商或直营店
广州市内直营店的客户由公司安排专业安装人员上门安装;除广州市以外的
全国其他地区,公司将产品发给相应的经销商后,由经销商的专业安装人员负责
上门安装,按照产品图和说明书对客户订制的产品进行标准化安装。安装完毕后,
进行自检,检查合格后由客户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产品安装完成后,直营店或专卖店的客服(售后)人员需对客户进行电话回
访,调查客户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情况的反馈,跟进客户的反馈意见或建议并进行
针对性的改善;产品出库一个半月后,欧派集团总部客服中心会对客户进行短信
回访或电话回访,调查客户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满意度,对客户反馈的问题转相
关责任部门跟进处理。
(2)OEM 模式
OEM 生产,即代工生产,是指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身
掌握的核心技术进行设计、开发,由自己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具体加工任务通
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其他厂家生产,自己对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
关。
1)OEM 模式涉及产品类型
OEM 是公司的辅助生产模式,公司 OEM 产品主要为整体厨柜和整体卫浴
产品的组成部件,并未涉及整套产品的全生产流程。相关 OEM 部件早已实现专
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区域内的优
质生产厂商众多,可为公司提供稳定、可靠、批量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公司
OEM 模式涉及主要产品为:
①整体厨柜组成部件:厨房电器中的消毒柜、烤箱、净水器、纯水机、微波
炉、吸油烟机、炉具、水槽、拉篮等及厨柜台面;
②整体卫浴组成部件:卫浴产品中的蒸汽淋浴房、浴缸、陶瓷洁具、龙头、
花洒、卫浴挂件等;
③墙饰产品中的壁纸。
2)OEM 生产模式仅为公司辅助生产模式的情况说明
①公司对部分配套产品采用 OEM 生产模式的原因
A、迅速提高产能和订单响应能力
整体厨柜市场正逐步提高厨房电器的配套比例,而公司自有厨房电器产能提
升需要一定时间,采用 OEM 模式可迅速提高公司厨房电器的产能规模和订单响
应能力,更好更快地为客户提供厨房一体化解决方案。
B、快速拓展整体家居行业中的墙饰、卫浴市场
OEM 模式有利于节约资本投入,为公司在资金实力、人才和管理资源等受
限的情况下介入上述市场提供条件。借助 OEM 模式解决整套产品的配套部件问
题,可以使公司聚焦于设计开发、品牌维护和营销网络扩张等方面,不断提升核
心竞争力,强化市场领导能力。另外,通过与 OEM 厂商的合作,公司也间接获
得了墙饰、卫浴等市场的运营经验,为公司后续的业务拓展和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C、避免新建配套产品线的经营风险
相关 OEM 部件早已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在珠三角、长三角
等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区域内的优质生产厂商众多,可为公司提供稳定、可靠、批
量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若公司自建该等配套部件生产线将大量增加相关厂房、
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库存规模加大,资金周转速度减缓。通过 OEM 模式解决
配套产品问题可有效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②OEM 生产模式的具体情况
公司生产销售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产品的核心在于品牌形象、产
品设计、营销服务、技术创新、柔性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定制化生产的信息系
统等诸多方面。
公司 OEM 生产模式涉及的产品主要为厨房电器中的消毒柜、烤箱、净水器、
纯水机、微波炉、吸油烟机、炉具、水槽、拉篮等配件和厨柜台面;整体卫浴产
品中的蒸汽淋浴房、浴缸、陶瓷洁具、龙头、花洒、卫浴挂件等。上述 OEM 配
套产品均为充分市场竞争领域、可替代性较强,且主要为标准化产品,易于进行
批量生产和批量采购。OEM 配套产品不涉及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公司对 OEM
生产代工企业不存在重大依赖。
公司对配件 OEM 厂商的资质和市场评价进行全面了解,进而进行严格筛选,
对相关配件的原材料、质量、生产效率和交货时间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和交期达到公司统一要求。同时,公司对配件 OEM 厂商的售后服务提出严格要
求,一旦相关产品出现问题,必须迅速做出反应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双方必须
保持顺畅的沟通,积极沟通相关市场信息、服务反馈以及产品新动向等。
基于以上情况,OEM 生产模式主要针对整体厨柜、整体卫浴产品中的部分
配套产品,可替代性强,未构成公司的整体家居产品生产销售的核心部分,仅为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辅助部分。
3)OEM 代工厂商名称、代工内容及其在公司产品中的具体环节
OEM 代工厂商名称、代工内容及其在公司主要产品中的具体环节如下表所
示:
序号 代工厂商名称 代工产品 生产环节或应用产品
1 宁波安佳卫厨电器有限公司
2 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消毒柜、烤箱、洗碗机
3 深圳市菲德实业有限公司
4 中山市森耐电气有限公司
5 中山市柠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净水器、纯水机
6 宁波市清清环保电器有限公司
7 深圳晶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微波炉
8 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
9 中山市日顺厨卫有限公司 吸油烟机
10 广东威霖电器有限公司
11 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
12 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炉具
13 深圳市菲德实业有限公司
14 中山市新田五金有限公司
15 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 整体厨柜
16 佛山市溢阳塑料电器有限公司 水槽
17 中山市天河厨卫有限公司
18 广州耐创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19 蓬莱市华升电子有限公司
20 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1 深圳市富力建材有限公司
22 上海希瑞恺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3 佛山市高明金石建材有限公司
24 江西省丽思顿实业有限公司 厨柜台面
25 广州戈兰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6 佛山德赛斯建材有限公司
27 高新区腾飞装饰材料厂(普通合伙)
28 杜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9 上海项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 中山市阿特斯蒂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31 中山市新田五金有限公司
32 中山市新粤利实业有限公司 拉篮
33 广州市华氏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34 佛山市顺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35 佛山市南海万斯敦卫浴有限公司
36 佛山市南海桑尼亚卫浴洁具有限公司
37 广州市哈泳雅桑拿设备有限公司
38 佛山市南海韩品卫浴有限公司
39 佛山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蒸汽淋浴房、浴缸、陶
40 佛山市新明珠卫浴有限公司 瓷洁具
41 任丘市喜彪洁具有限公司
42 唐山中陶卫浴制造有限公司
43 佛山市高明加美勒洁具有限公司
44 厦门科牧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整体卫浴
45 开平市南珠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46 开平市英朗卫浴有限公司
47 福建省天力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48 珠海威锦卫浴设备有限公司
49 贝朗(中国)卫浴有限公司
龙头、花洒、卫浴挂件
50 开平市雅致卫浴有限公司
51 江门市烜鼎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52 雅鼎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53 开平市水口镇尚雅卫浴制品厂
54 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
55 杭州尊尚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56 江苏金戈炜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 北京特普丽装饰装帧材料有限公司
58 北京德瑞壁纸有限公司
59 广州市盛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60 浙江雅琪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61 莹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壁纸 墙饰产品
62 桂林威迈壁纸有限公司
63 杭州亚马逊壁纸有限公司
64 浙江爱漫时壁纸有限公司
65 浙江维涅斯装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6 珠海新丽墙纸有限公司
67 上海墙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4)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代工厂商的采购情况
①2014 年前十大代工企业、代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序号 代工企业名称 代工产品 数量(台/套) 金额
额比例
1 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 吸油烟机、炉具 475,056 13,238 30.07%
2 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炉具、烤箱、消毒柜 161,520 8,230 18.69%
3 宁波安佳卫厨电器有限公司 消毒柜、烤箱 81,477 5,010 11.38%
4 中山市新粤利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拉篮 234,315 2,362 5.37%
5 开平市南珠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龙头、花洒、卫浴挂件 152,055 1,926 4.37%
6 开平市英朗卫浴有限公司 龙头、花洒、卫浴挂件 163,318 1,827 4.15%
7 深圳市诚德来实业有限公司 净水器、纯水机 46,438 1,468 3.33%
8 深圳晶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微波炉 32,591 1,411 3.21%
9 江门市烜鼎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龙头、花洒、卫浴挂件 46,370 887 2.01%
10 中山市日顺厨卫有限公司 吸油烟机 33,774 854 1.94%
合计 - 37,213 84.53%
②2015 年前十大代工企业、代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序号 代工企业名称 代工产品 数量(台/套) 金额
额比例
1 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 烟机、炉具 497,989 14,879 19.55%
2 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炉具、烤箱、消毒柜 170,271 8,373 11.00%
3 中山市新田五金有限公司 拉篮、水槽 512,866 7,218 9.48%
4 蓬莱市华升电子有限公司 厨柜台面 202,817 6,949 9.13%
5 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厨柜台面 205,050 5,865 7.71%
6 宁波安佳卫厨电器有限公司 消毒柜、烤箱 72,242 4,444 5.84%
7 中山市新粤利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拉篮 283,954 3,039 3.99%
8 开平市南珠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龙头、花洒、卫浴挂件 201,634 3,006 3.95%
9 江西省丽思顿实业有限公司 厨柜台面 50,136 2,890 3.80%
10 开平市英朗卫浴有限公司 龙头、花洒、卫浴挂件 203,786 2,256 2.96%
合计 - 58,919 77.42%
③2016 年前十大代工企业、代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
序号 代工企业名称 代工产品 数量(台/套) 金额
额比例
1 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 烟机、炉具 257,897 6,432 15.30%
2 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炉具、烤箱、消毒柜 61,427 3,151 7.50%
3 蓬莱市华升电子有限公司 厨柜台面 89,620 2,841 6.76%
4 中山市新田五金有限公司 拉篮,水槽 229,285 2,681 6.38%
5 宁波安佳卫厨电器有限公司 消毒柜、烤箱 37,739 2,278 5.42%
6 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厨柜台面 38,823 2,017 4.80%
7 开平市英朗卫浴有限公司 龙头、花洒、卫浴挂件 109,013 1,147 2.73%
8 开平市南珠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龙头、花洒、卫浴挂件 83,383 1,141 2.71%
9 峰峰矿区诚信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餐具 98,786 1,089 2.59%
10 深圳市富力建材有限公司 厨柜台面 26,090 993 2.36%
合计 - 23,770 56.56%
如上表所示,公司主要 OEM 供应商较为稳定;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
模扩大,公司对前十大 OEM 供应商的采购金额相应提高,但在公司 OEM 供应
商逐步分散的情况下,公司对前十大 OEM 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各期采购总额的
比例逐步降低。公司对主要 OEM 供应商不存在明显的依赖。
5)OEM 模式涉及产品的销售核算方式
①整体厨柜、整体卫浴等整体家居产品的组成部件
除壁纸可单独对外销售并进行计价核算外,其他 OEM 产品为公司整体厨柜、
整体卫浴等整体家居产品的组成部件,与整套的整体厨柜、整体卫浴产品一并对
外销售,其销售计价和销售毛利均已包含在整套整体家居产品中,未单独进行计
价和利润核算。在计算 OEM 业务涉及产品的销售收入时,公司将相关整套的整
体厨柜、整体卫浴产品销售收入均列为 OEM 业务涉及产品的销售收入,造成
OEM 业务涉及的产品销售收入金额较大、占比较高。
②壁纸产品
欧派墙饰的经营规模较小,尚未拥有独立的批量化生产线,其对外销售的壁
纸产品主要采用 OEM 模式。报告期内,欧派墙饰采购的壁纸产品金额分别为
2,209.72 万元、1,154.58 万元和 1,007.89 万元,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均低于
1%。报告期内,欧派墙饰对外销售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0.49%、45.49%和
43.91%;但由于该公司经营规模较小,运营费用较高,净利率较低,报告期内,
欧派墙饰的净利率分别为 8.69%、3.54%和 8.15%。总体而言,欧派墙饰尚处于
业务培育过程中,在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和市场拓展速度的情况下,公司采用 OEM
模式解决壁纸产品生产问题,但其采购金额较小,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影响有
限。
6)OEM 业务涉及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
公司 OEM 业务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整体厨柜、整体卫浴、墙纸等,相关产
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如下: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产品
数量 金额 占比 数量 金额 占比 数量 金额 占比
类型
(套) (万元) (%) (套) (万元) (%) (套) (万元) (%)
整体厨柜 457,248 436,081.99 62.18 394,946 384,500.67 69.35 335,774 342,920.53 72.48
整体卫浴 107,923 24,165.17 3.45 87,618 14,818.71 2.67 70,750 13,993.72 2.96
墙纸(万卷) 44.82 4,923.96 0.69 37.83 3,873.98 0.70 32.93 4,052.66 0.86
上述 OEM 业务涉及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公司整体厨柜、整体卫浴、墙纸的经
销商。
7)OEM 产品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向 OEM 产品供应商采购的主要产品、数量及金额情况如下
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采购金额 占生产成 采购金额 占生产成 采购金额 占生产成
(万元) 本比例 (万元) 本比例 (万元) 本比例
厨房电器 41,909.38 9.39% 31,735.06 8.38% 30,275.53 8.91%
厨柜台面 19,169.13 4.30% 15,703.76 4.15% - -
拉篮、水槽 14,467.07 3.24% 14,625.64 3.86% 2,916.62 0.86%
卫浴 9,838.51 2.20% 11,533.34 3.04% 8,621.07 2.54%
壁纸 2,096.28 0.47% 1,154.58 0.30% 2,209.72 0.65%
寝具 7,685.46 1.72% 1,351.12 0.36% - -
其他 10,624.78 2.38% 1,351.12 0.36% - -
合计 105,790.61 23.71% 76,103.50 20.09% 44,022.95 12.95%
注:上表中的“其他”主要为锅、餐具、套刀、寝具等产品。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整体厨柜产品的厨房
电器及厨具配套率逐步提高和公司不断拓展整体卫浴、墙饰等“大家居”细分市
场,公司采购 OEM 产品的金额及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相应增加。另外,报告期内,
公司合计采购 OEM 产品金额占当期生产成本比例未曾超过 25%,采购单一类型
OEM 产品的金额、比例较低,且已有 OEM 供应商及可选择的供应商众多,在
生产销售过程中不存在对 OEM 生产模式或 OEM 供应商的依赖。
8)代工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和责任分摊
代工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和责任分摊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在开发选择供应商时,组织公司技术、质量、供应链管理的相关部门人员
组成联合考察小组,对目标供应商进行实地考核和验证,重点考察其质量体系、
生产体系和供应体系的运作,只有考核验证结果达到公司要求,才可引入正式供
货,签署采购合同;
②签署合同时,供应链管理部将研发技术部门提供的采购技术标准与商务条
款一并写入合同文本,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③日常生产时,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品质控制要求选派质检员驻厂检验
(常驻供应商处,定期轮岗),对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完工的产品进行初步检验;
④供应商按订单交货时,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按进料检验程序开展进料检验和
负责供应商质量异常的改善;
⑤经过检验后,属于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责任,将由供应商承担,
属于公司加工质量问题则由公司承担。
公司募投项目主要为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和定制木门的产能扩充建设、“欧
派”品牌推广项目和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
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均不发生重大变化,代工产品的生产模式也不发生变
化。因此,募投项目的实施对上述代工产品的生产模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9)OEM 产品代工价格的公允性
①公司 OEM 产品的定价方式
公司与 OEM 代工厂商的定价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公司在对相关产品供应
商的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生产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运输费、各种税费以及
合理利润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代工厂商的产品品质、生产配合能力、交货期
等因素谈判确定。在 OEM 代工厂商选择和定价过程中,公司对 OEM 代工厂商
的资质、规模、质量管控有完整的考核体系,每年进行评分,符合标准才能成为
公司 OEM 代工厂商。公司通常选择 3 家或 3 家以上的厂商进行公开招标,并进
行 3 轮以上报价,通过比价和议价形成初步询价结果,再经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
采购部门、管理层批准后确定最终价格。
公司与 OEM 产品代工厂商约定的供货价格一般是在合同期内采用固定价格
结算,但在相关价格影响因素变化达到一定幅度时,双方协商调整材料采购价格。
公司选取厨房电器、拉篮、水槽、水龙头等主要 OEM 产品在报告期内的结算价
格变动情况进行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A、合同期内采用固定价格结算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期内采用固定价格结算的主要 OEM 产品有厨房电器、
拉篮、水槽、水龙头等;这些产品采购价格与合同签订期间主要材料对应的大宗
商品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a、拉篮
公司采购的拉篮类材料主要为不锈钢类产品,一般使用不锈钢 202 卷材进
行生产,报告期内拉篮采购价格与不锈钢 202 卷材价格对比如下:
项目 单位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2 卷材-联众 元/KG 10.30 14.30 14.53
LB080WLA 拉篮 800 元/个 86.00 114.30 114.30
LD040LB 拉篮 400 元/个 98.00 145.70 145.70
注:上表中用于对比的钢材(202 卷材)的市场价格来源于中国钢材价格网;LB080WLA 拉篮 800 是
由中山市新田五金有限公司供货;LD040LB 拉篮 400 是由中山市新粤利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供货。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拉篮类采购价格与不锈钢 202 卷材价格变动基
本一致,2014 年至 2015 年不锈钢 202 卷材出现小幅的价格下降,考虑材料价
格波动及供货稳定性,公司未相应调整采购价格,2016 年公司采购的产品相应
进行了下调。
b、水槽
公司采购的水槽(水盆)主要是使用韩国浦项制铁出品的钢材板生产,报告
期内水槽采购价格与张浦不锈钢板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304 张浦-0.8MM 元/KG 11.94 16.35 16.80
304 张浦-0.9MM 元/KG 11.84 16.25 16.70
OPPS226 盆 元/个 92.00 101.28 101.28
OPPS329-TC 盆 元/个 184.00 208.00 210.20
注:上表中用于对比的张浦不锈钢的市场价格来源于中国钢材价格网,张浦不锈钢为韩国浦项制铁的
子公司;OPPS226 盆是由中山市天河厨卫有限公司供货,OPPS329-TC 盆是由中山市新田五金有限公司
供货。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水槽类采购价格与张浦不锈钢板价变动基本一
致,2014 年至 2015 年度张浦不锈钢板出现了小幅的价格下降,考虑材料价格
波动及供货稳定性,公司未相应调整采购价格,2016 年公司采购的水槽类价格
相应进行了下调。
c、烟机
烟机所用材料种类较多,其中主要是使用不锈钢等钢类材料生产制造而成,
报告期内公司烟机采购价格与 201#不锈钢各期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不锈钢-0.6mm 元/吨 6,915.52 7,927.00 11,000.00
烟机 CXW-220-E304 元/台 750.00 750.00 792.00
烟机 CXW-220-E609 元/台 850.00 850.00 888.00
注:上表中用于对比的不锈钢 201 材料的市场价格来源于中国钢材价格网;烟机 CXW-220-E304、烟
机 CXW-220-E609 均由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供货。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烟机价格与 201#不锈钢价格变动基本一
致,烟机采购价格变动低于 201#不锈钢价格变动,是由于烟机生产所需的材料
及组件种类较多,生产工序相对复杂,影响烟机成本因素较多所致。
d、灶具
灶具所用材料种类较多,其中主要是使用不锈钢等钢类材料生产制造而成,
报告期内公司炉具采购价格与 201#不锈钢各期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不锈钢-0.6mm 元/吨 6,915.52 7,926.67 11,000.00
燃气灶 JZ(Y.T.R)-Q305A 元/台 413.00 413.00 427.00
燃气灶 JZ(Y.T.R)-Q623 元/台 524.00 524.00 551.00
燃气灶 JZD(Y.T)-Q618 元/台 781.00 781.00 790.00
燃气灶 JZD(Y.T)-Q628 元/台 843.00 843.00 860.00
注:上表中用于对比的不锈钢 201 材料的市场价格来源于中国钢材价格网;燃气灶 JZ(Y.T.R)-Q305A
和燃气灶 JZ(Y.T.R)-Q623 是由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供货,燃气灶 JZD(Y.T)-Q618 和燃气灶 JZD
(Y.T)-Q628 是由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供货。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灶具价格与 201#不锈钢价格变动基本一
致,灶具采购价格变动低于 201#不锈钢价格变动,是由于灶具生产所需的材料
及组件种类较多,生产工序相对复杂,影响灶具成本因素较多所致。
e、消毒柜
报告期内,公司消毒柜采购价格与 201#不锈钢各期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不锈钢-0.6mm 元/吨 6,915.52 7,926.67 11,200.00
欧派 ZTD120-A628 消毒柜 元/台 1,005.00 1,005.00 1,020.00
欧派 ZTD90-A602B 消毒柜 元/台 830.00 830.00 850.00
注:上表中用于对比的不锈钢 201 材料的市场价格来源于中国钢材价格网; ZTD120-A628 消毒柜是
由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供货,ZTD90-A602B 消毒柜是由宁波安佳卫厨电器有限公司供货。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消毒柜价格与 201#不锈钢价格变动基本
一致,消毒柜采购价格变动低于 201#不锈钢价格变动,是由于消毒柜生产所需
的材料及组件种类较多,生产工序相对复杂,影响消毒柜成本因素较多所致。
f、水龙头
报告期内公司铜质水龙头采购价格与铜的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单位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SMM1#铜 元/KG 35.64 45.50 51.76
OP-ST02B 水龙头 元/个 154.00 169.30 155.70
OP-ST03B 水龙头 元/个 156.00 173.00 145.00
注:上表中用于对比的 SMM1#铜的市场价格来源于上海金属网;OP-ST02B 水龙头和 OP-ST03B 水
龙头是由开平市南珠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和开平市英郎卫浴有限公司共同供货。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铜质水龙头价格与 SMM1#铜价格变动基
本一致,2015 年公司铜质水龙头产品采购价格上涨主要为根据 2014 年 12 月国
家公布的 GB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的规定,公司从 2015 年起铜质水
龙头产品全面实施无铅铜材料所致。
公司按照合同期内固定结算价格方式采购的 OEM 产品,其主要原材料在签
订合同时的价格变动总体趋势是一致的,由于公司采购的材料除受其主要材料价
格变动影响外,还受材料品质要求、其他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其他因素变化的
影响。
B、价格影响因素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调整 OEM 产品采购价格的情形
合同期内价格影响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与代工厂商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方式采购的 OEM 产品主要有台面人造石板等。人造石英石的主要成分为合成树
脂和石英砂等,合成树脂为原油石油化工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石英石板材
价格与原油价格走势情况如下图:
注:原油价格为 WTI 原油月平均价格;公司采购的石英石板为了保障较高的环保标准,生产过程中使
用的石英砂纯度高,该类石英砂供应量较少,无权威公开市场价格。
由上图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石英石板材价格与原油价格变动趋势基本
一致。2014 年 2 月,公司石英石板材采购价格均大幅上调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采
购的石英石板厚度由 15mm 调整为 20mm。公司采用在价格影响因素变化达到
一定程度时调整与供应商的结算价格进行 OEM 产品采购,该类 OEM 产品的采
购价格调整方式符合双方约定,与相关价格影响因素的变化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对所有供应商及 OEM 代工厂商采用统一管理和统一定价政
策,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的公允价格,结算价格的调整均根据市场价格变
化而作出。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管理体系由销售职能部门和区域营销中心共同组成。销售职能部门
包括培训部、展示设计部、销售服务部、售后服务部、客服中心、督导部、市场
部等,负责对各经销商提供业务培训、市场活动策划、广告制作、店面装修设计、
订单及遗留单处理、客服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等工作,并对经销商专卖店的规
范化运作进行监督指引;同时,公司根据销售区域划分了近 30 个区域营销中心,
负责营销渠道招商、促销活动支持、店面装修整改、服务标准化、专卖店经营指
导等工作。
目前,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营店销售模式、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大宗业
务销售模式和出口销售模式四种模式。
(1)直营店销售模式
直营店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在大型卖场或独立店面开设“欧
派”品牌专卖店销售本公司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在广州直接开设销售店面,并
在北京、武汉、南京等地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的方式开设销售店面,2013 年公
司将持有的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和南京欧派的股权进行转让。目前,公司仅在广
州实行直营店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广州直营店数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广州直营店数量(家) 19 16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开设直营店 19 家,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商场 地址
1 员村旗舰店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恒隆街 5、9 号首层
2 维家思店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188 号―维家思广场‖二层 295 号
3 五羊店 广州市寺右北三街 32 号地 07、08、09、10 地铺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668 号广州赛马场广州马会家居编号为
4 马会店
2701、2101、2102 的铺位
广州市宝岗大道 271、275、281、285 号二层 B28 及三层 C30-C36、
5 江南店
C61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新桥村段 1/3 号新安居建材家具中心二期
6 新安居店
第一层自编号 A01 和第二层自编号 B02/03/04
7 花花店 广州市高德美居购物中心中区 2048、2058、2098、2108
8 正佳店 广州市天河路 228 号正佳广场 6F-6B029/6B048-51 号
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迎宾路 140-214 号广州五洲装饰世界 H2
9 五洲店
区 2 层 A203、A205
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万博中心广州吉盛伟邦家具博览中心有限公
10 吉盛伟邦店
司建材馆二楼 B2003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 411 号香江家居二楼 C 区二层 A020035
11 香江店
号场地
12 欧亚达店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 222 号二楼 A2-31 号、A2-22 号铺位
13 从化店 从化市从城大道 89 号 A 区 230、A234、A235、236 号铺位
14 芳村店 广州市芳村乐怡居芳村金海马四楼 A 区四层 A040021 号场地
15 天香店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香江家居 A 区五层 A050021 铺位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广州吉盛伟邦负一楼建材馆东区
16 琶洲店
B1017 铺、B1009 铺
17 车陂店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路 8 号 101/102/201/202/301 号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 331 号奥园广场二期步行街自编 329
18 番禺奥园店 号 303 商铺、桥南街福德路北侧 281/299/315 号奥园广场 3 楼 302
号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与双山大道交界处西北侧南沙区万
19 南沙万达店
达广场自编 B6-105 房、B6-106 房
(2)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
通过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销售渠道,该模式是指公司选择和培
育具有品牌意识、资金实力雄厚、市场信誉良好、且具有丰富市场经验的经销商,
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书》,授权其在特定区域内,按照公司要求开设―欧派‖专卖
店,建立经公司培训合格的服务队伍,独家销售―欧派‖品牌的整体家居产品(包
括欧派厨柜、欧派衣柜、欧派卫浴、欧铂尼木门等)的一种销售模式。
我国幅员辽阔,风俗多样,区域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消费习惯各异。公司坚
持利益共享原则,采用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由经销商经营以单个城市或特定
地域为主的区域市场,充分利用经销商资源开拓并稳定市场,推进―欧派‖品牌建
设,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使公司能够集中更多资源于品牌、管理、制造、设计、
研发等领域。
1)经销商资格认定管理
①经销商资格认定
公司制定了招商管理办法,先对经销商加盟申请人的文化程度、行业经验、
个人履历、团队现状、资金实力、店面现状及社会资源等进行综合评价,由于公
司经销商数量较多,公司将全国区域划分为九级,不同级别区域市场的经销商最
终由不同层级人员商议确定,其中:C2、C3、C4 级市场的经销商由所辖营销部
门总监确定最终人选;B1、B2、B3、C1 级市场的经销商由营销总经理确定最
终人选;A1、A2 级市场的经销商由公司董事长召集营销总经理和营销部门总监
共同商议确定最终人选。
现有经销商申请成为下一级别市场经销商时,该经销商上一年度销售业绩必
须在同级别所有经销商中排名前 40%;经营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域的经销商再申
请成为其他市场经销商时,该经销商上一年度销售业绩必须在同级别所有经销商
中排名前 30%。
获得经销资格的经销商人选完成合作协议签署、保证金交纳(公司根据不同
的市场级别向经销商收取 10,000-30,000 元的保证金,厨柜、衣柜、卫浴和木门
相同)、经营计划书等程序后,方可获得正式经销商资格。
②经销商资格转让
为了进一步提升欧派集团经销商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淘汰不适应
“欧派”品牌发展的经销商,同时降低各经销商投资风险,鼓励经销商持续稳健
地投入并发展壮大,公司制定了经销商资格转让相关制度。
经销商资格转让分为自主转让和清理转让,其中:自主转让是经销商主动提
出转让申请并经过公司批准进行转让的转让方式;清理转让是指经销商属于公司
当年市场淘汰清理对象或该经销商有重大违规行为。公司每年根据同级别市场排
名确定一定比例的淘汰对象,同时对于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经销商,由公司组
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和经销商代表组成,其
中经销商代表由公司在全国经销商中临时选取,人数比例不低于 40%)对该经
销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该经销商是否列为淘汰对
象。清理转让对象由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下达《终止合作函》并提出限期转让要求。
经销商资格转让流程图如下:
发布招商信息寻找意向
接手人
公布清理转让经销商专
卖店最高限价
确定意向接手人
有 2 人以上(含 2 人)
1人
有 2评审确定 12 人)
人以上(含
1人
洽谈转让 最高者得
个接手人
接手人签订《保证书》及
《经营目标知会函》或
《经营承诺书》
转让方财务清算审核
转让审批表审核
转让实施
2)经销商评级管理
为完善公司产品区域市场的管理,激励经销商更好地经营,公司制订了经销
商市场分类定级管理办法。公司以国家统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区域市场经济统
计年鉴》中相关指标为参考依据,对全国区域市场进行分类评定,将全国区域市
场分九级,分类标准如下图所示:
市场级别 省会城市 副省级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 区镇级 特殊情况增加
A1 2000 亿以上 深圳 - - - -
400 亿(含) 2000 亿
A2 无锡、苏州、常州 - - -
到 2000 亿 (含)以下
B1 西宁、银川 - 297 亿(含)到 1580 顺德区 - 三亚
亿
140 亿(含)以上直辖市、
省会、副省级城市直辖区:
增城区、嘉定区、宝安区、
120 亿(含)到 297 380 亿(含)
B2 拉萨 - - 龙岗区、江北区、花都区、
亿 到 800 亿
松江区、黄岛区、万州区、
永川区、涪陵区、江津区、
合川区、高淳区
100-140 亿(含 100 亿)直
辖市、省会、副省级城市直
B3 - - 120 亿以下 - - 辖区:新都区、南沙区、龙
泉驿区、长寿区、溧水区、
双城区
虎门镇、长安镇、 仁怀市
塘厦镇、小榄镇、 100 亿以下直辖市、省会、
142 亿(含)
C1 - - - 乐从镇、龙华镇、 副省级城市直辖区:东川
到 380 亿
新塘镇、厚街镇、 区、万盛区、南川区、温江
沙井镇、常平镇 区、光明新区、黔江区
80 亿(含) 其他区镇级代理
C2 - - - -
到 142 亿 全部为七级市场
45 亿(含)
C3 - - - - -
到 80 亿
C4 - - - 45 亿以下 - -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将全国市场细分为九级,主要有几方面作用,具体如下:
①根据市场级别和重要性水平,在经销商资格认定、资格转让、管理权限、
广告宣传、培训支持等方面设定不同标准,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②进行市场开拓或开发时,可以根据市场级别进行统一调度和安排,从而使
销售策略发挥更好的效果;
③有利于根据市场级别和消费水平,进行经销商结算价格、经销商销售价格
体系管理;
④便于对经销商进行考核、进行横向评比、处罚和奖励,逐步淘汰落后的经
销商,提高和优化“欧派”经销商的整体实力。
3)专卖店店面管理
①店面选址
专卖店的店面位置对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市场销售都至关重要。公司制定了
详细的制度,对经销商的店面选址、布局进行明确指引,公司一般要求经销商在
该城市的主要建材市场,如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乐安居等知名建材城及行人
流量密集的街道设立专卖店。同时,公司引导经销商在店面选址过程中综合考虑
建材市场、行业集中度、目标客户群体消费模式、基础配套与人流量、地理位置、
辐射范围、周边竞争环境、城市发展规划等因素,并针对大城市布局(A1、A2
级市场)、中等城市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县区镇布局(B1、B2、B3、C1
级市场)、小城市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县区镇布局(C2、C3、C4 级市场)
提出了差异化的建议和指导方案,具体店面类别包括旗舰店、小区店、高端体验
店、时尚店(窗口店)、综合百货市场(城市综合体)展示店等。
②设计装修
公司统一采用欧派标准店面设计方案,以―欧派‖品牌主导风格为经销商的销
售终端塑造品牌形象。在设计装修过程中,公司相关人员与经销商就店面色调、
样品选型、规划布局、饰品陈列、材料选择、价格展示等进行充分沟通,同时协
助经销商进行装修公司的选择,告知经销商避免装修过程中常犯的错误,并指导
经销商进行施工监理,对每一家经销商专卖店从设计、施工、验收各个环节全程
跟进,确保所有专卖店店面设计装修符合公司标准。公司对专卖店店面装修进行
了严格要求,店面每 2-3 年必须进行全新装修,店面装修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标
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对于店面装修需向公司采购的店面样品,公司给予经销商统
一的样品订单优惠折扣结算系数为 0.45。
③团队建设
根据各级市场经销商的不同发展阶段,公司制定了经销商团队与机制建设指
导书,指导经销商梳理工作流程、构建组织架构、组建销售团队,包括:招聘方
法、员工培训、员工激励、团队建设、成员融合等。公司还对经销商团队的薪酬
激励和绩效考核提供了实用且有针对性的模板,以帮助经销商快速制定相应机
制,建立稳固、专业、优秀的销售服务团队。
④广告宣传
根据经销商的市场级别、发展状况,公司会指导经销商建立当地特有的“欧
派”品牌推广模式,包括户外广告推广、报纸电视广告、小区营销宣传、店面节
日促销、联盟促销活动等,同时为了促进“欧派”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提升,提
升产品销量,实现品牌价值,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广告宣传管理制度,通过实施各
类硬性广告、软性新闻宣传,参与各类公益性赞助活动,组织各类庆典、新闻发
布会、促销推广、招商展览活动等,协助经销商进行广告宣传。报告期内,公司
负责全国及跨区域性的广告宣传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公司在主要电视媒体如中央
电视台及部分省市地方电视台进行了广告投放,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兴起,公司也
越来越注重通过网络平台对公司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以通过广告宣传协助经销
商,使其广告效益最大化并获得良好销售效果。
4)经销商培训支持
为了给经销商提供更好的培训支持服务,为全国各经销商培养、输送各方面
专业人才提供有利保障,使经销商经营团队保持较高素质,确保经销商在销售、
设计、安装、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质量,公司制定了经销商培训相关管理办法,公
司成立了优秀的培训师队伍,建立了约 2,189 平方米的培训教室和模拟厨房训练
场所,以及完善的网络学习平台(包括视频学习、考试认证等),为经销商、专
卖店员工提供强大的培训服务支持,报告期内,培训师队伍的薪酬费用及培训师
差旅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培训服务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① 基础入职培训
基础入职培训指每月定期在公司总部举办的经销商新入职员工培训,主要针
对公司经营的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的设计、导购、安装等岗位。基础入职培训采
取同类产品分班教学,每月各开办二期培训班,各岗位每月招收学员人数为
30-60 人不等,分别由不同的培训师授课带班,各经销商学员根据意愿选择不同
的班级入学参训。基础入职培训实施流程如下:
经销商按照入职资格标准招聘新员工
经销商按照入职资格标准招聘新员工
通过网上报名提出培训申请 遣返
遣返
培训入学资格考试
通过网上报名提出培训申请
(笔试+面试+学历审查)
未通过
资格审查 通知新员工所属经销部门
培训入学资格考试
通过 未通过
(笔试+面试+学历审查)
资格审查 通知新员工所属经销部门
课堂培训教学
通过
课堂培训教学 办理旁听手续
模拟实操训练
办理旁听手续
模拟实操训练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
学员完成网上考试及培训调查反馈
学员完成网上考试及培训调查反馈
②高级提升培训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高级提升培训在各区域举行,主要针对在专卖店各专业
岗位入职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有助其专业能力的提升。公司每年 3 月 1 日前公
布年度培训计划,各区域经理负责组织执行,经销商按自愿原则安排各岗位员工
选择参加。
③专项培训
根据公司战略要求或针对重要项目、专业岗位设置的培训项目,由公司下发
临时通知规定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时长、费用标准,如经销商管理培训、
职业经理人培训、专项店长培训等。
④其他培训
除基础入职培训、高级提升培训、专项培训以外,在区域举行的各专业培训
项目,如点对点培训等。
5)公司对经销商的支持的金额、确认依据及其完整性
①报告期内,公司对经销商的支持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告宣传费 29,429.79 25,387.88 18,856.21
培训师费用 2,840.69 2,363.05 2,008.49
样品优惠金额 7,034.92 4,657.73 3,933.34
合计 39,305.40 32,408.66 24,798.04
注:培训师费用主要包括培训师的人工工资及其差旅费用,样品优惠金额=样品标准销
售金额*(经销商平均结算系数-样品折扣系数)。
②公司支持费用的确认依据及其完整性
A、公司广告宣传费用主要包括广告制作费用、广告发布费用、宣传材料费
及广告代言人费用等。报告期内,具体费用确认如下:
a、广告制作费根据协议约定,广告制作商提供相关广告制作产品时,财务
人员根据双方的广告制品交接单确认广告费用;
b、广告发布分为电视广播广告、网络广告、户外广告和平面广告等,各广
告发布费用的确认具体如下:
电视广播广告发布,主要是通过国家和地方电视台媒介发布的广告,公司与
电视台、广播台及电视广播传媒发布代理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广告
播放时间段,播放频率及发布期间,并在广告发布完成后向公司提供发布证明;
公司按照与电视广播发布合同约定,分月确认电视广播发布费用,待广告代理商
提供实际发布证明文件资料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结算时,根据最终结算金额调
整公司广告发布期间已确认的广告发布费用。
网络广告发布,主要是通过网络媒介发布的广告,该类广告分为展示类广告,
行动计费类广告,对于展示类广告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月确认广告费用,待办理
最终结算时根据结算金额调整广告费用最终金额;对于行动计费广告,公司每月
根据广告代理商提供的广告发布数据信息资料确认广告费用的发生。
户外广告发布,主要是在机场、高铁站等发布的广告,公司会与户外广告代
理商签订合同,明确约定户外广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期间,按照合同约定,一般
广告代理商每月需向公司提供广告发布的照片和视频,每月公司根据经双方确认
的广告发布照片视频单据及合同约定确认广告费用的发生。
平面广告发布,主要是在报纸和家具类刊物等上发布的广告,公司与平面媒
体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广告在报纸等刊物的发布时间,平面媒体需在广告发布当
天向公司提供刊物,公司根据合同和平面媒体提供的刊物确认广告费用的发生。
c、广告代言费用,主要是公司签约代言人需支付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代
言人费用在代言期内分年支付,每年的代言费需在年初支付,公司根据合同约定
在代言费支付时确认广告费用的发生。
d、宣传材料费,主要是公司对外发放的宣传材料制作费用及发放费用,宣
传材料制作费用及发放费用,在宣传材料领用发放时,根据领料单确认宣传材料
费用;宣传材料聘请第三方进行对外发放,根据合同约定在宣传材料发放时确认
发放费用,公司自行发放的,作为工资成本费用计入当月费用。
B、培训师费用主要为培训师工资和差旅费用,培训师工资根据工资表在当
月确认工资薪酬费用,培训师差旅费用在费用发生当月根据费用报销单确认;
C、对经销商的样品支持,公司销售给经销商的样品在自提货经销商办理提
货手续时或经销商安排外部物流公司办理货物交接的公司交给货运物流公司时,
公司按照样品折扣系数计算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样品产品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用和培训师费用在相关费用发生当月确认,样品
在办理货运交接时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公司各项费用的确认和样品的收入成本
确认方式未发生变化,各项成本费用均完整及时入账。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变动趋势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万元) 入比例 (万元) 入比例 (万元) 入比例 (万元) 入比例
索菲亚 32,250.57 19.32% 58,289.77 18.24% 48,005.25 20.33% 37,368.48 20.95%
好莱客 11,348.98 21.40% 21,611.09 19.97% 16,938.83 18.80% 11,995.93 18.46%
欧派集团 66,731.10 23.20%119,526.03 21.32% 86,384.06 18.18% 82,692.97 20.70%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广告宣传费用占收入比
例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也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金额 占营业收
(万元) 入比例 (万元) 入比例 (万元) 入比例 (万元) 入比例
索菲亚 6,943.65 4.16% 13,402.52 4.19% 9,861.16 4.18% 8,271.45 4.64%
好莱客 2,625.43 4.95% 5,257.68 4.86% 6,042.53 6.71% 3,380.52 5.20%
欧派集团 16,061.93 5.58% 25,387.88 4.53% 18,856.21 3.97%18,381.16 4.60%
由上表可知,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
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广告宣传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趋势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广告宣传费用及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除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加强木门、墙
饰等产品管理和推广外,还推出了“欧铂丽”品牌和大家居发展战略,新产品、新
品牌和新战略在业务开展前期所产生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均较高。公司严格按
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对经销商的支持费用是完整的。
6)经销商经营管理综合评估
为全面推进“欧派”的品牌建设,加强对公司经销商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引
导和支持经销商加强商场经营管理及基础建设,以提升“欧派”的品牌形象,增
强品牌的整体竞争力,公司制订了经销商经营管理综合评估办法。
公司对经销商经营业绩绝对值、经营业绩增长率、专卖店营业面积、专卖店
设计装修、促销活动执行情况、客户遗留问题发生率、顾客满意度调查、顾客投
诉率等方面设定不同的权重,并根据上述权重对经销商进行综合评分,评估总分
为 1,000 分。
7)产品结算价格的定价机制
公司经营的各类产品均制定了详细的定价制度,主要是根据该产品的分类、
结构、组成,确定单位产品直接制造成本,再依据单位产品直接制造成本乘以各
种调节系数,包括:公司品牌经营费分摊系数、产品价格系数、经销商激励系数、
区域广告补贴系数等,最终确定公司产品的标准销售价格。
产品标准销售价格确定以后,公司对所有经销商依据上年度经销商经营管理
综合评估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在同级别市场的经销商进行排名,依据当年排名
情况确定该经销商下一年度结算折扣系数,在同级别市场中排名越靠前,折扣系
数越低。
① 经销商产品结算价格定价机制的执行情况
为提高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督促其在所属经销区域内扩大业务规模,提升
市场份额,公司每年都会更新制定《经销商经营管理综合评估及待遇级别设定管
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经销商待遇级别享受的结算系数,并向所有经销商进行
公布。报告期内经销商待遇级别结算系数具体情况如下:
A、报告期内整体厨柜经销商级别结算系数情况
待遇级别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A 0.48 0.48 0.47
B 0.49 0.49 0.48
C 0.50 0.50 0.49
D 0.51 0.51 0.50
E 0.52 0.52 0.51
F 0.53 0.53 0.52
G 0.54 0.54 0.53
H 0.55 0.55 0.54
I 0.56 0.56 0.55
J - - 0.56
K - - 0.57
在经销商电器配套率未达标时,经销商享受的待遇结算系数在上述整体厨柜
结算系数的基础上调 0.005-0.03。
B、报告期内整体衣柜经销商分级结算系数情况
待遇级别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A 0.490 0.490 0.480
B 0.500 0.500 0.490
C 0.510 0.510 0.500
D 0.515 0.515 0.510
E 0.520 0.520 0.515
F 0.525 0.525 0.520
G 0.530 0.530 0.525
H 0.535 0.535 0.530
I 0.540 0.540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经营管理综合评估及待遇级别设定管理办
法》及规定的上述经销商结算系数对经销商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经销商经营管
理综合评估评分汇总表》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经销商,并同时在内部经销网络交
流媒体平台对所有经销商的各分项评估得分进行公示,接受经销商监督及申诉。
②报告期各期经销商平均销售结算价格折扣系数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对
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A、报告期内,整体厨柜经销商平均销售结算系数的变动情况及对公司毛利
率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整体厨柜经销商平均结算系数 0.5196 0.5184 0.5219
较上年度结算增加 0.0012 -0.0035 0.0021
结算系数环比增长率 0.23% -0.67% 0.40%
结算系数累计增长率 -0.04% -0.27% 0.40%
整体厨柜经销业务收入 342,397.82 309,427.47 281,273.37
结算系数环比变动影响收入金额 792.59 -2,075.10 1,136.35
结算系数累计变动影响收入金额 -131.74 -833.39 1,136.35
备注:结算系数累计增长率是以 2013 年结算系数为基数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整体厨柜平均结算系数的变动主要是 2014 年公司为了对经销商待
遇分级进行细化管理,将整体厨柜经销商待遇级别由 10 级调整成 11 级,2015
年又调整为 9 级,同时 2015 年对结算系数进行统一微调所致。
B、报告期内,整体衣柜经销商平均销售结算系数的变动情况及对公司毛利
率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整体衣柜经销商平均结算系数 0.5311 0.5236 0.5161
较上年度结算增加 0.0075 0.0075 -0.0005
结算系数环比增长率 1.43% 1.45% -0.10%
结算系数累计增长率 2.81% 1.36% -0.10%
整体衣柜经销业务收入 198,836.85 128,652.82 95,946.31
结算系数环比变动影响收入金额 2,848.12 1,865.47 -95.95
结算系数累计变动影响收入金额 5,580.98 1,743.26 -95.95
备注:结算系数累计增长率是以 2013 年结算系数为基数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整体衣柜经销商平均结算系数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a、2015 年以前,公司为促进整体衣柜市场开拓,通过确定较低的销售毛利,
激发经销商营销的积极性。2014 年,公司整体衣柜毛利率为 31.15%,低于整
体衣柜上市公司索菲亚和好莱客平均 37%左右的水平。
2015 年以后,随着公司整体衣柜品牌知名度及行业地位的提升,公司将整
体衣柜经销商级别从 8 级调整为 9 级,同时略微提高公司整体衣柜经销商的结
算系数,导致 2015 年公司平均结算系数较 2014 年增加了 1.45%。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公司与同行业整体衣柜上市公
司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索菲亚 35.64% 37.65% 37.36% 36.93%
好莱客 39.22% 37.78% 37.34% 37.05%
欧派集团 36.61% 33.41% 28.71% 31.15%
b、2016 年,公司新增较多整体衣柜经销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整体衣柜经销商 1,121 家,较 2015 年末的 1,018 家增加 103 家,增幅为
10.12%,由于新增经销商大多数位于欠发达市场,其结算系数相对于原有经销
商较高,使公司 2016 年整体衣柜经销商平均结算系数较 2015 年提高了 1.43%。
报告期内,衣柜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整体衣柜经销商数量 1,121 1,018 1,076
较上期增加数量 103 -58
增加比率(%) 10.12 -5.39 2.48
报告期内,公司对经销商待遇分级进行细化管理,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对整体
厨柜和整体衣柜经销商结算系数进行了微调,经销商结算系数的累积调整对报告
期内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整体厨柜影响金额 -131.74 -833.39 1,136.35
整体衣柜影响金额 5,580.98 1,743.26 -95.95
合计 5,449.24 909.87 1,040.40
公司利润总额 112,185.43 57,119.47 44,977.61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4.86% 1.59% 2.31%
8)经销商销售价格管理
为了规范“欧派”产品终端市场价格,提升“欧派”品牌形象,公司制订了
经销商价格管理办法,对公司不同种类、不同风格产品的最高定价、最低销售折
扣价及处罚措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9)经销商和专卖店发展情况
①经销商和专卖店发展概括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国内已发展经销商 3,331 家,具体如下:
单位:家
经销商类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厨柜(含厨衣综合) 1488 1,426 1,377
独立衣柜 570 365
卫浴 389 356
木门 556 339
墙饰 328 327
合计 3,331 2,813 2,557
② 经销商和专卖店的整体布局
公司销售网络已基本覆盖了我国一线、二线城市以及大多数的三线、四线城
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全国销售网络。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国内由
经销商开设的经营―欧派‖整体家居产品的专卖店 4,710 家。
单位:家
厨柜(含厨衣综合) 独立衣柜 卫浴 木门 墙饰
地区
经销商 专卖店 经销商 专卖店 经销商 专卖店 经销商 专卖店 经销商 专卖店(展柜)
华东 347 524 156 347 105 95 136 125 71
华南 168 245 55 150 33 30 32 31 15
华中 315 396 148 286 63 59 140 122 28
华北 182 287 73 197 53 50 101 146 83
西北 118 160 27 115 33 25 40 41 45
西南 238 312 82 210 68 69 57 59 47
东北 120 164 29 89 34 25 50 54 39
合计 1,488 2,088 570 1,394 389 353 556 578 328 297
注:以上数据不包括广州设立的直营店。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体系不断优化、完善,以经销商专卖店为主的销售渠
道稳步发展,这对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形成了有力保障。
10)红星喜兆入股的原因及公司通过红星美凯龙销售的情况
①红星喜兆入股公司的原因
A、红星喜兆入股前,公司主营业务高速发展,公司希望通过资金的注入充
实资本实力、扩大生产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希望通过
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
B、红星喜兆为红星美凯龙全资子公司,红星美凯龙为我国家居建材市场的
龙头企业之一,经过行业内多年的合作,红星美凯龙对公司有较为深刻的了解,
比较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投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分享公司快速
发展和 IPO 上市的收益。
C、红星美凯龙通过红星喜兆增资入股成为公司股东,希望双方未来在家居
行业领域实现更广泛的合作。
②红星美凯龙为公司经销商或直营店提供的服务
红星美凯龙主营业务为专业家居商场的经营、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为商户、
消费者和投资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主要表现在:为商户搭建统一的营销、展示
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家居一站式购物‖的便利;为家居卖场投资商提供从选址到
商场规划设计、招商、开业策划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和后续运营、管理服务。
因此,红星美凯龙主要为公司经销商和直营店在―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内提
供展位,搭建统一的营销、展示平台。
③经销商在红星美凯龙的主要销售方式
公司经销商在红星美凯龙家居卖场租赁门面和店铺,开设“欧派”品牌的整
体厨柜、整体衣柜等专卖店,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公司生产的整体家居产品。
④经销商在红星美凯龙的回款交货方式
公司经销商向终端客户销售产品后,经销商专卖店与客户签订定/销货单、
开具结算单据,终端客户持结算单据在红星美凯龙家居卖场的结算中心支付货
款。终端客户在结算中心支付货款一周后,经销商即可向红星美凯龙家居卖场财
务部申请结账,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卖场财务部将终端客户支付的货款全额汇入
该经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⑤公司经销商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由公司经销商在国内红星美凯龙开设的经营―欧
派‖整体家居产品的专卖店为 331 家,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家
地区 整体厨柜 整体衣柜 整体卫浴 定制木门
华东 58 63 10
华南 3 7 2
华中 12 10 1
华北 31 27 3
西北 7 7 2
西南 10 14 4
东北 11 13 1
合计 132 141 23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的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套) (万元) (套) (万元) (套) (万元)
整体厨柜 34,910 80,414.90 30,628 66,781.09 20,709 50,775.67
整体衣柜 45,123 50,970.70 17,976 29,515.50 11,504 16,860.24
整体卫浴 3,233 2,381.00 5,816 2,111.69 2,875 1,748.71
定制木门 12,828 3,638.70 4,246 1,567.26 4,140 1,686.62
公司经销商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的销售成本、销售毛利与公司经销商平
均水平相符。
⑥公司直营店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的情况
A、报告期内,广州直营店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的情况
2013 年-2015 年 3 月,公司在广州的直营店未入驻红星美凯龙,亦未通过
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的情况。2015 年 3 月,公司于广州红星美凯龙开设直营店
并开始试营业,2015 年 6 月公司对该直营店进行撤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之日,公司无通过红星美凯龙进行销售的直营店。
2015 年 3-6 月,公司广州直营店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的销售收入、销
售成本、销售毛利、销售数量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型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销售毛利 销售数量(套)
整体厨柜 346,617 128,411 218,206
整体衣柜 662,318 241,781 420,537
整体卫浴 89,070 38,733 50,337
定制木门 27,146 12,938 14,209
B、2013 年 1-6 月,北京、武汉、南京直营店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的情
况
2013 年 6 月以前,公司在北京、武汉、南京等地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欧派、
武汉欧派、南京欧派开设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专卖店面的方式进行销售,因此,
2013 年 1-6 月,公司在北京、武汉、南京等地直营店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
的情况如下:
2013 年
产品类型
销售数量(套) 销售金额(万元)
整体厨柜 721 2,037.43
整体衣柜 198 407.02
⑦经销商销售金额占比远高于经销商数量占比的详细原因
A、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为公司主要产品,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的产品单价、
销售收入远高于整体卫浴、定制木门、墙饰产品等其他整体家居产品。报告期内,
公司经销商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的销售收入
分别为 67,635.91 万元、96,296.59 万元和 131,385.60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的
比重分别为 95.17%、96.42%和 95.62%,经销商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收入
绝大部分为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产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销商在国内红星美凯龙开设的 331 家专
卖店中,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专卖店合计为 273 家,占比为 82.48%;公司 3,331
家经销商开设的 4,710 家专卖店中,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专卖店数量为 3,482 家,
占比为 73.93%。公司经销商在红星美凯龙开设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专卖店占
比为 82.48%,高于公司所有经销商专卖店中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专卖店占比
73.93%,也是导致公司经销商通过在红星美凯龙开设的专卖店销售占比较高的
原因之一。
B、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销商在红星美凯龙开设的专卖店为 331
家,公司全部经销商专卖店数量为 4,710 家,占比为 7.03%;公司经销商在国内
红星美凯龙开设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专卖店合计为 273 家,公司全部整体厨
柜和整体衣柜专卖店合计为 3,565 家,占比为 7.84%。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71,071.24 万
元、99,975.54 万元和 137,405.30 万元,上述销售收入为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实
现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向整体厨柜经销商销售产品的平均价格折算系数
平均值为 0.5196,公司向整体衣柜经销商销售产品的平均价格折算系数平均值
为 0.5311。假设经销商向终端客户销售价格为公司产品终端标准销售价,并按
照价格折算系数 0.52 进行测算,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通过红星美凯龙实现销
售的采购成本(即公司对上述经销商的销售收入)经测算分别为 36,957.04 万元、
51,933.15 万元、71,450.76 万元,占公司国内经销商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7%、11.06%、11.91%。
C、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销商在国内红星美凯龙开设的 331 家专卖
店,共有 93 家厨柜经销商(含厨衣综合)、95 家衣柜经销商,21 家整体卫浴
经销商和 28 家定制木门经销商。公司根据市场级别和重要性水平,将全国市场
细分为九级,A1 为一级市场、A2 为二级市场、B1 为三级市场、B2 为四级市场、
B3 为五级市场、C1 为六级市场、C2 为七级市场、C3 为八级市场、C4 为九级
市场。
报告期内,在红星美凯龙开设整体厨柜专卖商店经销商均为 6 级以上市场级
别的经销商,公司向 6 级市场以上整体厨柜经销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已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总体经销商 未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市场级别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一级市场 10 44,584.50 4,458.45 14 56,967.53 4,069.11 4 12,383.04 3,095.76
二级市场 15 19,648.75 1,309.92 21 29,325.84 1,396.47 6 9,677.08 1,612.85
三级市场 36 25,554.10 709.84 68 50,692.67 745.48 32 25,138.57 785.58
四级市场 20 9,209.71 460.49 117 53,261.15 455.22 97 44,051.44 454.14
五级市场 7 2,393.80 341.97 115 32,598.63 283.47 108 30,204.83 279.67
六级市场 5 2,033.93 406.79 122 31,094.62 254.87 117 29,060.69 248.38
合计 93 103,424.79 1,112.09 457 253,940.43 555.67 364 150,515.65 413.50
2015 年度
已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总体经销商 未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市场级别
经销商 平均销售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数量 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一级市场 11 42,510.16 3,864.56 14 51,142.61 3,653.04 3 8,632.45 2,877.48
二级市场 14 16,017.11 1,144.08 21 25,812.24 1,229.15 7 9,795.13 1,399.30
三级市场 34 20,587.26 605.51 66 41,032.34 621.70 32 20,445.08 638.91
四级市场 20 8,372.62 418.63 124 49,704.06 400.84 104 41,331.45 397.42
五级市场 7 1,940.35 277.19 114 28,437.69 249.45 107 26,497.34 247.64
六级市场 6 1,367.21 227.87 121 27,409.37 226.52 115 26,042.16 226.45
合计 92 90,794.71 986.90 460 223,538.31 485.95 368 132,743.61 360.72
2014 年度
已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总体经销商 未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市场级别
经销商 平均销售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数量 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一级市场 9 33,531.80 3,725.76 12 44,340.34 3,695.03 3 10,808.54 3,602.85
二级市场 12 13,276.04 1,106.34 24 29,159.72 1,214.99 12 15,883.68 1,323.64
三级市场 25 13,920.29 556.81 58 34,138.16 588.59 33 20,217.87 612.66
四级市场 18 5,663.38 314.63 180 62,667.57 348.15 162 57,004.20 351.88
五级市场 6 1,771.39 295.23 213 40,024.27 187.91 207 38,252.88 184.80
六级市场 1 8.17 8.17 323 32,719.35 101.30 322 32,711.17 101.59
合计 71 68,171.07 960.16 810 243,049.41 300.06 739 174,878.34 236.64
报告期内,在红星美凯龙开设整体衣柜专卖商店经销商均为 7 级以上市场级
别的经销商,公司向 7 级市场以上整体衣柜经销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已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总体经销商 未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市场级别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一级市场 11 29,567.98 2,688.00 14 34,634.74 2,473.91 3 5,066.76 1,688.92
二级市场 15 11,141.18 742.75 22 17,904.35 813.83 7 6,763.17 966.17
三级市场 28 10,095.64 360.56 72 25,942.06 360.31 44 15,846.42 360.15
四级市场 20 5,063.47 253.17 121 29,353.12 242.59 101 24,289.65 240.49
五级市场 8 1,614.75 201.84 120 18,588.60 154.90 112 16,973.85 151.55
六级市场 7 1,351.04 193.01 122 16,575.66 135.87 115 15,224.61 132.39
七级市场 6 634.26 105.71 188 16,343.14 86.93 182 15,708.88 86.31
合计 95 59,468.32 625.98 659 159,341.65 241.79 564 99,873.34 177.08
市场级别 2015 年度
已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总体经销商 未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一级市场 10 17,726.04 1,772.60 14 22,074.38 1,576.74 4 4,348.35 1,087.09
二级市场 13 6,857.20 527.48 21 11,654.52 554.98 8 4,797.32 599.67
三级市场 27 7,278.51 269.57 66 16,294.58 246.89 39 9,016.06 231.18
四级市场 17 3,048.28 179.31 129 21,062.90 163.28 112 18,014.62 160.84
五级市场 6 658.95 109.82 116 11,990.37 103.37 110 11,331.42 103.01
六级市场 5 476.85 95.37 124 11,333.83 91.40 119 10,856.97 91.24
七级市场 2 122.09 61.04 202 10,424.11 51.60 200 10,302.03 51.51
合计 80 36,167.91 452.10 672 104,834.62 156.00 592 68,666.70 115.99
2014 年度
已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总体经销商 未在红星美凯龙开店经销商
市场级别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经销商 平均销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数量 售收入
一级市场 8 9,925.91 1,240.74 12 13,504.46 1,125.37 4 3,578.55 894.64
二级市场 10 3,796.51 379.65 23 8,957.91 389.47 13 5,161.40 397.03
三级市场 15 3,167.13 211.14 57 10,447.92 183.30 42 7,280.80 173.35
四级市场 12 1,156.22 96.35 229 21,780.31 95.11 217 20,624.09 95.04
五级市场 2 260.70 130.35 235 11,151.01 47.45 233 10,890.31 46.74
合计 47 18,306.46 389.50 556 65,841.61 118.42 509 47,535.15 93.39
根据上述分类统计信息,公司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经销商,除一级市场外,
公司对于已在红星美凯龙开设经营店的经销商与未在红星美凯龙开设经营店的
经销商平均销售收入差异不大,同一市场级别中销售收入的差异绝大部分在
10%以内,说明经销商是否在红星美凯龙开设专卖店面,与公司对该经销商的销
售收入不存在相关关系。
一级市场经销商销售收入差异较大,整体厨柜(含厨衣综合)一级市场经销
商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度
经销商 是否在红星美
市场 市场 市场
区域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凯龙开设店面
级别 级别 级别
北京 一级 13,546.22 一级 14,779.60 一级 17,710.89 有
长沙 二级 1,162.36 一级 1,502.64 一级 1,691.77 2015 年后有
成都 一级 3,269.89 一级 3,159.95 一级 3,958.83 有
哈尔滨 二级 3,685.49 一级 2,720.68 一级 2,694.52 无
杭州 一级 1,959.43 一级 2,392.48 一级 3,409.52 无
济南 一级 1,959.43 一级 2,299.12 一级 2,592.29 有
南京 一级 1,992.38 一级 1,744.68 一级 1,917.13 有
上海 一级 4,940.69 一级 5,044.98 一级 5,028.67 2015 年后有
深圳 一级 1,714.86 一级 2,149.14 一级 2,887.76 有
沈阳 一级 1,941.15 一级 1,840.43 一级 2,039.71 有
天津 一级 3,199.07 一级 3,018.94 一级 3,233.02 有
武汉 一级 3,908.42 一级 3,519.29 一级 3,391.24 无
西安 一级 3,508.43 一级 4,385.13 一级 3,222.55 有
重庆 一级 2,400.36 一级 2,585.56 一级 3,189.64 有
合计 - 49,188.18 - 51,142.62 - 56,967.54 -
整体衣柜(独立衣柜)一级市场经销商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是否在红星
经销商
市场 市场 市场 美凯龙开设
区域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级别 级别 级别 店面
西安 一级 1,400.25 一级 1,808.55 一级 2,219.41 有
天津 一级 1,564.15 一级 1,701.80 一级 1,991.82 有
深圳 一级 757.39 一级 1,844.08 一级 3,515.11 2016 年后无
重庆 一级 553.54 一级 1,026.47 一级 1,451.44 2014 年后有
沈阳 一级 766.22 一级 795.91 一级 997.70 有
济南 一级 399.39 一级 664.06 一级 1,264.71 有
武汉 一级 1,272.05 一级 1,839.95 一级 2,458.11 无
上海 一级 1,667.78 一级 2,675.96 一级 3,921.38 2015 年后有
北京 一级 3,826.85 一级 5,254.35 一级 10,649.90 有
南京 一级 454.50 一级 459.00 一级 1,024.63 2016 年后有
成都 一级 658.11 一级 1,047.42 一级 1,413.72 有
杭州 一级 184.21 一级 470.55 一级 977.75 无
哈尔滨 二级 1,288.30 一级 1,578.84 一级 1,630.89 无
长沙 二级 545.19 一级 907.45 一级 1,118.16 2015 年后有
合计 - 15,337.93 - 22,074.39 - 34,634.73 -
根据上述表格,公司将全国重要城市认定为一级市场,一级市场经销商的业
务规模及增长变化受该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及习惯、购买力
水平等因素影响,一级市场各城市间上述因素差异较大,因此一级市场各经销商
的销售收入差异也较大,这与经销商是否在红星美凯龙开设专卖店面不存在相关
关系。
但是,根据上述表格可以看出,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市场主要开设在一、二
线城市(即公司市场分类中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和四级市场),而
公司经销商专卖店已基本覆盖了我国一线、二线城市以及大多数的三线、四线城
市(即公司市场分类中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四级市场、五级市场、
六级市场、七级市场、八级市场和九级市场),一、二线城市的人口数量、终端
客户数量、消费水平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红星美凯龙单店销售金额较
高。
D、红星美凯龙为我国家居建材市场的龙头企业之一,且定位较为高端。同
一城市中,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市场的店面面积、客流量、客户质量、消费水平、
品牌定位等一般均高于其他非知名品牌的家居建材市场。因此,同一经销商负责
的区域内,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市场的专卖店面销售额一般也会高于其他品牌的
家居建材市场。
11)经销商返利情况
为提高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督促其在所属经销区域内扩大业务规模,提升
市场份额,公司主要采用每年对经销商进行排名进而调整下一年度结算折扣系数
的激励方式。此外,公司在年度经销商大会上会对业绩排名靠前的经销商,颁发
奖状及奖品。
①对经销商实施的具体激励政策及会计处理
A、具体激励政策
为了规范―欧派‖产品终端市场价格,提升―欧派‖品牌形象,公司制订了经销
商价格管理办法,按照产品品种划分产品线对经销商进行分类管理,并对公司不
同种类、不同款式产品的最高定价、最低销售折扣价及处罚措施都做出了明确规
定,经销商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终端市场价格政策进行销售。
同时公司为加强对经销商结算价格的管理,制定了《欧派代理商经营管理综
合评估及待遇级别设定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公司根据经销商经销区域内
经济发展情况,将经销商划分为不同的市场级别,每年根据上年度经销商销售业
绩和经营管理情况对每一个经销商进行综合评价,分不同市场级别对经销商进行
排名,并对不同名次区间范围规定了公司与经销商结算的折扣系数。经销商的排
名结果直接决定其享受的结算价格折扣系数,产品标准售价乘以结算折扣系数就
是公司与经销商最终结算价格,在同级别市场中评分排名越靠前,公司向其供货
的折扣系数越低,经销商的结算价格也相应的越低,反之则相反。
B、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经销商的销售排名顺序对折扣系数进行调整,对公司与单一经销商
的结算价格有影响,但由于经销商销售业绩排名的不确定性,以及各经销商销售
排名顺序的变化,对公司与经销商的整体结算价格影响较小,因此公司未预计由
于经销商当期业绩情况需在下一期间对经销商供货结算折扣系数调整的影响金
额。公司在与经销商办理日常结算时,直接按照产品标准售价和当期经销商享受
的结算折扣系数计算的供货金额,确认为对经销商实现销售收入的金额。
②对经销商颁发奖状及奖品的激励政策
公司在年度经销商大会上,对实现业绩或业绩增长较好的经销商,给予颁发
奖状及奖品等奖励。
公司在年度经销商大会上对经销商颁发奖状及奖品,公司将其作为经销大会
费用,在经销大会召开时计入当期费用。
(3)大宗业务销售模式
近年来,随着住宅商品房精装修比例的不断提升,住宅精装修逐渐成为整体
家居行业重要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公司正大力发展整体家居产品的大宗业务,
并鼓励各区域经销商在所在地开展大宗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与保利地产、和记
黄埔、华润等知名房地产商建立了合作关系,重点推进以大型房地产项目精装修
配套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为主的大宗用户业务。
(4)出口销售模式
产品出口主要通过国外大宗业务销售和国外店面销售两种模式。国外大宗业
务销售是指欧派集团自主参与国外零售、工程项目洽谈、合同订立和履约;国外
店面销售是指公司选择国外经销商,授权其在特定国家或地区销售―欧派‖品牌的
整体家居产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外经销商在 48 个国家或地区,共开设了 91
家店面销售―欧派‖品牌的整体家居产品,其中―欧派‖品牌形象店 55 家、非―欧派‖
品牌形象店 36 家,具体如下:
序号 国家或地区 城市 销售产品 类型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墨尔本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悉尼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1 澳大利亚
悉尼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珀斯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墨尔本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2 新西兰 奥克兰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3 留尼旺 伯诺伊特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4 南非 约翰尼斯堡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定制木门、厨房
用品
5 苏丹 喀土穆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6 毛里求斯 路易港 整体厨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7 坦桑尼亚 达累斯萨拉姆 体卫浴、定制木门、厨房 欧派品牌形象店
用品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吉达 欧派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
胡富夫 整体厨柜、整体卫浴 欧派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利雅得 欧派品牌形象店
8 沙特阿拉伯 制木门、整体卫浴
卡西姆 整体厨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艾卜哈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阿尔科巴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麦贝拉 欧派品牌形象店
9 阿曼 制木门
马斯喀特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麦纳麦 整体厨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10 巴林 麦纳麦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麦纳麦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多哈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11 卡塔尔
多哈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12 埃塞俄比亚 亚的斯亚贝巴 欧派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整体卫浴
莫斯科 整体厨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13 俄罗斯
抚远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古晋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哥打基纳巴卢 欧派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整体卫浴
山打根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14 马来西亚
怡保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八打灵再也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森美兰州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森美兰州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斯里巴加湾市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15 文莱
文莱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16 越南 河内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17 圣马丁 菲利普斯堡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邦康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18 缅甸
仰光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仰光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泗水(苏腊巴亚)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雅加达 欧派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整体卫浴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雅加达 欧派品牌形象店
19 印度尼西亚 制木门、整体卫浴
雅加达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雅加达 欧派全部产品 非品牌形象店
雅加达 欧派全部产品 非品牌形象店
万隆 欧派全部产品 非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宿雾市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20 菲律宾
马尼拉-帕赛市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马尼拉-帕赛市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21 孟加拉国 达卡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22 马尔代夫 马勒 整体厨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23 柬埔寨 金边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24 韩国 首尔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伊斯兰堡 欧派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整体卫浴
25 巴基斯坦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卡拉奇 欧派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新德里 欧派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整体卫浴
海得拉巴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26 印度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莫哈利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班加罗尔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班加罗尔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27 比利时 布鲁塞尔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28 荷兰 克拉伦代克 整体厨柜、整体卫浴 欧派品牌形象店
29 委内瑞拉 加拉加斯 欧派全部产品 欧派品牌形象店
30 哥伦比亚 波哥大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31 乌拉圭 蒙得维的亚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迈阿密 整体厨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纽约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32 美国 芝加哥 欧派全部产品 欧派品牌形象店
洛杉矶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西雅图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33 尼日利亚 拉格斯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34 加纳 阿克拉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阿克拉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35 安哥拉 罗安达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36 黎巴嫩 贝鲁特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37 科威特 科威特城 非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
38 关岛 关岛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乌兰巴托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39 蒙古
乌兰巴托 欧派全部产品 欧派品牌形象店
40 泰国 苏梅岛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41 多米尼加 圣多明各 非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
巴拿马城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42 巴拿马
科隆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43 阿鲁巴 阿鲁巴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非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定制木门、整
44 哥斯达黎加 圣何塞 非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45 法国 巴斯特尔 整体厨柜 非品牌形象店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定
46 英国 布里斯托尔 非品牌形象店
制木门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
47 斯里兰卡 科伦坡 欧派品牌形象店
体卫浴
48 智利 圣地亚哥 整体厨柜 欧派品牌形象店
4、品牌建设模式
公司非常重视―欧派‖品牌的建设,品牌建设主要通过几个方面:
(1)通过广布的经销门店、统一整洁的设计装修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展
示公司整体形象,提高―欧派‖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全面推行―10+1‖终端经营模式。―10+1‖代表终端经营过程中的若干关
键环节,其中―1‖指经销商,主要包括经销商个人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经营
思路等,这是终端经营最核心的部分;―10‖指经营过程中的 10 个方面,包括店
面布局、装修展示、组建团队、机制建立、日常管理、客户服务、广告投放、促
销活动、配套经营、市场拓展等;
(3)公司对专卖店店面装修进行了严格要求,店面每 2-3 年必须进行全新
装修,样品每年进行更换,店面装修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4)广告宣传。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广告宣传管理制度,广告宣传主要是在
各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站、户外等其他载体)实施的各类
硬性广告、软性新闻宣传,参与各类公益性赞助活动,组织各类庆典、新闻发布
会、促销推广、招商展览活动等。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电视媒体如中央电视台
及部分省市地方电视台进行了广告投放,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兴起,公司也越来越
注重通过网络平台对公司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并获得良好效果。
5、销售物流、仓储模式及收入确认方式
(1)销售物流模式
公司根据物流管理对产品完好性、发货及时性和准确性的要求制定了货物仓
储的相关制度,并在制造部门下设立了物流管理部,负责产品物流管理。
公司商品实行统一配送(珠三角地区少数经销商除外),物流管理部根据各
经销商提供的物流公司信息,按照各物流公司的分布状况进行线路整合,由物流
管理部下属的短途运输车队整车装运依次送至各物流公司指定交货地点,再由物
流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给经销商,运输费用由经销商自行承担。公司经销商与全
国多家物流公司保持合作关系。
珠三角地区的经销商根据自身资源配备条件,可选择自提货物,但货物超过
3 天公司将向经销商收取一定的仓储费,且 3 天以后仓储费每日累进翻倍收取。
报告期内公司向自提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型
销售数量(套)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套)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套) 销售金额
整体厨柜 25,086 16,284.21 12,209 12,115.84 9,903 10,477.92
整体衣柜 38,508 11,234.97 19,190 5,862.08 9,772 3,076.71
整体卫浴 1,342 260.76 979 184.05 1,724 332.05
定制木门 1,138 180.50 237 48.30 - -
合计 66,074 27,960.44 32,615 18,210.27 21,399 13,886.68
报告期内自提货销售收入分别占经销收入的 3.44%、3.88%和 4.66%。
广州直营店销售的产品由公司自行运输并上门安装。
(2)仓储模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制度,且大多数为立体仓库,通过库房系统实施
信息化管理。
仓储管理主要分为入库、在库、出库等管理环节,每个环节均由专人负责核
对、清点货物,进行库管和检查,相关数据及时、准确输入库房系统。入库管理
环节,由专人负责与车间人员进行现场交接、核对,按库区划分将货物存入相应
区位;在库管理环节,各区位安排区域责任人,由该责任人进行货物整理、维护、
盘存,就发现的异常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出库管理环节,由区域责任人进行
监督、整理,保证整个环节的账物相符性和规范性。
(3)收入确认方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营店销售模式、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大宗业务销售
模式和出口销售模式,四种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方式如下:
直营店销售模式:直营店在收取一定比例的定金后,将经客户确认的销售订
单发送至公司,公司按照订单安排生产,直营店在收到客户余下的货款后通知公
司发货,并由公司负责安装。公司收取全部货款后,在安装完成时确认收入。
经销商专卖店销售模式:经销商开设的专卖店接收客户订单,并向客户收取
一定比例的定金后(定金比例由经销商自行决定),将经客户确认的销售订单发
送至公司,并按照结算价格向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公司即开始根据订单组织生产。
公司完成产品生产后,将产品运送至经销商对应的物流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即
确认销售收入;珠三角地区的经销商根据自身资源配备条件可选择自提产品,公
司将产品交付时确认销售收入。
大宗业务销售模式:公司依据客户信用和资金实力等情况,先收取一定比例
的货款,然后按照合同计划安排生产、发货、安装和收取货款。公司在产品安装
完成,并且取得了索取货款依据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模式: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货物已经越过船舷(合同约定按照离
岸价成交),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
(四)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产销率如下表
所示:
单位:套/樘
时间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销量 产销率
整体厨柜
2016 年度 500,000 467,136 93.43% 457,248 97.88%
2015 年度 400,000 398,764 99.69% 394,946 99.04%
2014 年度 350,000 335,774 95.94% 337,731 100.58%
整体衣柜
2016 年度 730,000 658,592 90.22% 657,552 99.84%
2015 年度 450,000 427,480 95.00% 425,033 99.43%
2014 年度 320,000 307,956 96.24% 301,427 97.88%
整体卫浴
2016 年度 120,000 108,343 90.29% 107,923 99.61%
2015 年度 90,000 87,108 96.79% 87,618 100.01%
2014 年度 72,000 70,750 98.26% 70,373 99.47%
定制木门
2016 年度 150,000 137,832 91.89% 134,809 97.81%
2015 年度 95,000 91,869 96.70% 92,283 100.01%
2014 年度 70,000 72,722 103.89% 71,922 98.90%
2、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整体厨柜 436,939.64 62.22% 384,500.67 69.35% 342,920.53 72.48%
整体衣柜 202,202.61 28.80% 133,704.15 24.11% 99,248.52 20.98%
整体卫浴 24,165.17 3.44% 14,818.71 2.67% 13,993.72 2.96%
定制木门 20,842.71 2.97% 12,137.04 2.19% 8,528.96 1.80%
其他产品 18,044.60 2.57% 9,313.22 1.68% 8,413.36 1.78%
合计 702,194.73 100.00% 554,473.79 100.00% 473,105.08 100.00%
3、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按销售区域市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95,567 27.85% 145,767 26.29% 124,796 26.38%
华南 126,051 17.95% 100,388 18.11% 82,531 17.44%
华北 103,813 14.78% 78,270 14.12% 69,566 14.70%
华中 77,274 11.00% 69,007 12.45% 58,159 12.29%
西南 91,983 13.10% 70,102 12.64% 58,538 12.37%
东北 45,687 6.51% 39,913 7.20% 36,612 7.74%
西北 40,763 5.81% 32,036 5.78% 28,071 5.93%
境外 21,057 3.00% 18,991 3.43% 14,832 3.14%
合计 702,195 100.00% 554,474 100.00% 473,105 100.00%
4、公司产品主要销售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情况按销售方式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销商专卖店销售 600,160.32 85.47% 469,663.34 84.70% 403,155.79 85.21%
直营店销售 23,750.29 3.38% 19,183.14 3.46% 17,555.52 3.71%
大宗业务销售 57,227.24 8.15% 46,636.22 8.41% 37,561.35 7.94%
出口销售 21,056.88 3.00% 18,991.09 3.43% 14,832.42 3.14%
合计 702,194.73 100.00% 554,473.79 100.00% 473,105.08 100.00%
5、前十大经销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十大经销商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经销收入
时间 经销商名称 销售金额
比例
北京高氏橱柜有限公司 28,360.79 4.73%
丁国平 9,174.70 1.53%
陈志刚 6,869.21 1.14%
张昊 6,375.56 1.06%
冷志亮 5,989.14 1.00%
2016 年度
武汉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 5,849.35 0.97%
王刚 4,919.41 0.82%
黄祚君 4,081.99 0.68%
李伟 3,880.88 0.65%
俞跃东 3,857.00 0.64%
合计 79,358.03 13.22%
2015 年度 北京高氏橱柜有限公司 20,033.95 4.27%
丁国平 7,751.31 1.65%
张昊 6,571.18 1.40%
武汉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 5,359.23 1.14%
李伟 5,020.62 1.07%
冷志亮 4,825.57 1.03%
陈志刚 4,127.06 0.88%
黄祚君 3,176.12 0.68%
王刚 3,147.20 0.67%
俞跃东 2,963.17 0.63%
合计 62,975.41 13.41%
北京高氏橱柜有限公司 17,373.07 4.31%
张昊 8,353.92 2.07%
丁国平 6,608.47 1.64%
李伟 5,447.78 1.35%
武汉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 5,180.47 1.28%
2014 年度
冷志亮 4,799.83 1.19%
王刚 3,711.64 0.92%
彭晓东 2,953.90 0.73%
梁静 2,707.38 0.67%
陈志刚 2,472.25 0.61%
合计 59,608.72 14.79%
6、前五大大宗业务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大宗业务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大宗业务客户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54.52 5,190.19 7,060.97
及其关联方
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 3,714.27 2,333.34 1,077.40
广州城建开发装饰有限公司 2,156.26 1,441.68 2,005.83
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 763.58 149.60 -
广州南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23.75 9.83 -
青岛胜喜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420.37 1,192.75 373.63
成都创未来商贸有限公司 361.37 1,191.13 7.69
中铁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401.59 393.33 899.59
珠海市时代丰卓投资有限公司
244.54 20.44 61.45
及其关联方
苏州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0.18 138.78 786.32
深圳市精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2.67 83.29
合计 16,840.43 12,113.74 12,356.17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原材料
平均单价 占采购总
时间 原材料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万元)
(元/单位) 额比例
刨花板(张) 62.44 7,606,883.00 47,500.81 13.57%
中纤板(张) 64.27 3,091,068.00 19,867.44 5.67%
进口实木板(立方米) 4,386.49 8,485.51 3,722.16 1.06%
石英石板(张) 817.33 195,858.05 16,008.04 4.57%
炉具(台) 420.49 298,246.00 12,541.08 3.58%
消毒柜(台) 681.80 85,491.00 5,828.79 1.66%
2016 年度
烟机(台) 652.61 175,049.00 11,423.95 3.26%
水槽(套) 173.27 439,670.00 7,618.21 2.18%
铝材(支) 24.12 4,495,816.40 10,845.62 3.10%
拉篮(套) 99.51 511,695.00 5,091.75 1.45%
龙头(套) 130.89 437,443.00 5,725.89 1.64%
树脂(千克) 7.77 6,227,690.00 4,841.59 1.38%
刨花板(张) 62.40 5,269,682.00 32,880.64 11.12%
中纤板(张) 69.91 1,861,080.00 13,010.26 4.40%
进口实木板(立方米) 4,595.73 9,020.47 4,145.56 1.39%
石英石板(张) 704.77 257,895.74 18,175.66 6.09%
炉具(台) 410.55 285,773.00 11,732.49 3.93%
消毒柜(台) 657.71 90,287.00 5,938.27 1.99%
2015 年度
烟机(台) 606.19 145,418.00 8,815.03 2.95%
水槽(套) 180.36 372,971.00 6,726.95 2.25%
铝材(支) 25.44 2,940,005.90 7,479.29 2.50%
拉篮(套) 116.10 493,911.00 5,734.25 1.92%
龙头(套) 132.43 430,575.45 5,702.13 1.91%
树脂(千克) 8.33 4,759,268.00 3,964.56 1.33%
刨花板(张) 62.77 3,586,879 22,516.00 8.49%
中纤板(张) 64.87 1,985,573 12,880.65 4.86%
进口实木板(立方米) 4,620.37 12,166 5,621.19 2.12%
石英石板(张) 744.37 282,577 21,034.19 7.93%
炉具(台) 445.33 261,520 11,646.29 4.39%
消毒柜(台) 674.60 96,646 6,519.73 2.46%
2014 年度
烟机(台) 674.95 110,168 7,435.77 2.80%
水槽(套) 195.39 315,917 6,172.86 2.33%
铝材(支) 35.17 1,618,645 5,692.67 2.15%
拉篮(套) 142.39 503,214 7,165.19 2.70%
龙头(套) 119.19 377,167 4,495.62 1.70%
树脂(千克) 10.84 4,321,487 4,684.12 1.77%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品种 占采购总额比例
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 17,926.23 电器 5.12%
Metro 13,436.27 木质板材 3.84%
百隆 11,187.03 功能五金件 3.20%
2016 年度
佛山市三水正域铝型材制品有限公司 7,791.07 铝型材 2.23%
HeveaBoardBerhad 7,063.80 木质板材 2.02%
合计 57,404.40 - 16.41%
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 14,879.45 电器 5.03%
百隆 8,680.18 功能五金件 2.94%
Metro 8,590.97 木质板材 2.91%
2015 年度
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8,373.23 电器 2.83%
Hevea Board Berhad 7,508.56 木质板材 2.54%
合计 48,032.39 - 16.08%
宁波市万茂电器有限公司 13,237.96 电器 4.99%
百隆 8,941.86 功能五金件 3.37%
中山市天隆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8,230.12 电器 3.10%
2014 年度
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133.41 石英石板材 3.07%
中山市新田五金有限公司 6,283.52 五金配件 2.37%
合计 44,826.87 - 16.90%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为木质板材、电器、功能五金件、石英石板
材及树脂的供应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或存在关联关系。
3、能源供应情况
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公司及各生产基地所在地供电
局提供。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供应稳定、充足,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用
电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加权平均电价(元/度) 0.71 0.74 0.76
用电量(万度) 8,886.82 7,249.90 5,728.87
电费支出(万元) 6,274.33 5,360.22 4,376.03
电费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1.41 1.42 1.29
4、主要原材料采购及能源使用的变动与公司产销量的匹配情况
(1)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板材 87,098.45 22.71% 70,980.91 14.39% 62,052.03 21.97%
电器 29,793.82 12.49% 26,485.79 3.45% 25,601.79 8.90%
水槽 7,618.21 13.25% 6,726.95 8.98% 6,172.86 1.14%
铝材 10,845.62 45.01% 7,479.29 31.38% 5,692.67 4.52%
拉篮 5,091.75 -11.20% 5,734.25 -19.97% 7,165.19 81.99%
龙头 5,725.89 0.42% 5,702.13 26.84% 4,495.62 -10.95%
树脂 4,841.59 22.12% 3,964.56 -15.36% 4,684.12 -16.15%
合计 151,015.32 18.84% 127,073.88 9.67% 115,864.28 15.28%
(2)公司用电情况
单位:万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数量 同比变动 数量 同比变动 数量 同比变动
总用电量 8,886.82 22.58% 7,249.90 26.55% 5,728.87 8.76%
生产用电量 7,917.29 21.59% 6,511.71 29.92% 5,012.15 27.97%
(3)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及销售收入变动情况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同比 同比 同比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数量/金额
变动 变动 变动
产量(套) 467,136 17.15% 398,764 18.76% 335,774 9.83%
整体厨柜
销量(套) 457,248 15.77% 394,946 16.94% 337,731 11.35%
产量(套) 658,592 54.06% 427,480 38.81% 307,956 45.73%
整体衣柜
销量(套) 657,552 54.71% 425,033 41.01% 301,427 43.00%
销售收入(万元) 713,413.06 27.23% 560,708.97 18.02% 475,108.00 18.92%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其中 70%左右的销售收入来源于
整体厨柜产品,且其平均单套销售价格显著高于整体衣柜产品。因此,在报告期
内,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的产销量变动情况差异较大,而销售收入的变动则综合
了各类产品销售数量和平均销售单价的变动影响。
(4)主要原材料采购及能源使用的变动与公司产销量的匹配情况
由上述表格可知,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的主要原材料
采购金额分别同比增长 15.28%、9.67%和 18.84%,生产用电量分别同比增长
27.97%、29.92%和 21.59%,主要产品产量分别同比增长 24.50%、28.35%和
36.25%,销售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18.92%、18.02%和 27.23%。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接近 80%,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增长比例低于销售收入增长比例较多的主要原因为:
1、2016 年度,板材类原材料价格同比降幅较大,刨花板、中纤板和进口实
木板平均采购单价较 2015 年度分别下降 1.85%、8.61%和 4.55%。2015 年度
和 2016 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量分别同比增长 30.70%和 36.80%,与销售收
入变动情况基本匹配。
2、2015 年末,公司考虑到生产规模扩大、春节假期等因素,原材料储备增
加较多,2015 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32.53%。较多的原材
料储备导致 2016 年度原材料采购金额增长比例进一步低于销售收入增长比例。
公司用电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不到 1.5%,生产用电量与公司主要产品产量
的变动趋势较为接近。
(六)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情况
为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部,同时建立了覆盖全面、执行
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各项生产工艺制定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形成了
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和问责制,由
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兼职安全员对各级安全工作负责。此外,公司还
建立了事故应急预案制度,防范突发事故。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控制措
施在日常工作中都得到了有效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也未出现由于安全生产受到处罚的
情形。
2、公司的环保控制标准
(1)原材料国家环保标准及企业标准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双饰面中纤板、双饰面刨花板、双饰面夹板、人造
石、油漆、胶粘剂、PVC 膜、封边带、皮革等原材料。公司非常重视环保材料
的使用和管理,在原材料国家环保标准的基础上,制订了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
多项指标标准均优于国家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原材料 国家标准要求 欧派企业标准要求 对比
CGKFB-Z-332《三聚氰胺双饰面中
双饰面
纤板技术质量要求》 等同于国标
中纤板
E1 级≤1.5mg/L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 CGKFB-Z-210《双饰纸刨花板技术
双饰面
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 质量要求》 优于国标
刨花板
E1 级≤1.5mg/L;E2 级≤5mg/L E1 级≤1.5mg/L;E0 级≤0.5mg/L
CGKFB-Z-378《三聚氰胺双饰面夹
双饰面
板技术质量要求》 等同于国标
夹板
E1 级≤1.5mg/L
CGKFB-Z-261《亚克力人造板技术
质量要求》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人造石 CGKFB-Z-260《国产石英石板材技 优于国标
内照射指 IRa≤1.0;外照射指 IR≤1.3。
术质量要求》
内照射指 IRa≤0.6;外照射指 IR≤0.8。
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 CGKFB-Z-341 《PU 油漆技术质量
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要求》CGKFB-Z-343 PE《油漆技术
VOC:光泽度<80°时,≤670g/L,光泽度≥80° 质量要求》CGKFB-Z-344 UV《油漆
时,≤580g/L; 技术质量要求》
苯含量:≤0.3%; VOC:光泽度<80°时,≤650g/L,光
甲苯+二甲苯+乙苯质量分数:≤30%; 泽度≥80°时,≤550g/L;
油漆 优于国标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0.4%; 苯质量分数:≤0.05%;
可溶性重金属:铅≤90mg/kg;镉≤75mg/kg; 甲苯+二甲苯+乙苯质量分数:≤25%;
铬≤60mg/kg;汞≤60mg/kg。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0.4%;
可 溶 性 重 金 属 : 铅 ≤90mg/kg ; 镉
≤75mg/kg ; 铬 ≤60mg/kg ; 汞
≤60mg/kg。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 CGKFB-Z-314《白乳胶技术质量要
胶粘剂 有害物质限量》 求》CGKFB-Z-310《拼板胶技术质 优于国标
游离甲醛:≤0.5g/kg;苯含量:≤5g/kg;甲苯 量要求》CGKFB-Z-226《热熔胶技
+ 二 甲 苯 : ≤150g/kg ;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术质量要求》
≤700g/L。 游 离 甲 醛 : ≤0.1g/kg ; 苯 含 量 :
0.1g/kg;甲苯+二甲苯:≤0.5g/kg;
卤代烃:≤0.5g/kg;总挥发性有机物:
≤50g/L。
CGKFB-Z-319《PVC 膜标准》
PVC 膜中不得使用含有铅、铬、镉、
HJT 303-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
汞及其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的添加
家具中不得使用含氯塑料;不得在塑料中添加
PVC 膜 剂,不得含有卤代有机物,不得使用 优于国标
含铅、铬、镉、汞及其化合物、卤代有机化合
致癌、致敏、有毒性和生殖系统或遗
物或邻苯二甲酸酯的任何物质。
传系统有害的药剂作为表面处理药
剂。
CGKFB-Z-215《塑料封边条标准》
禁用物质:封边条中不得含有多溴联
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
限量物质:封边条中甲醛释放量
≤1.5mg/L;氯乙烯单体≤5mg/kg;可
HJT 303-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
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铅
家具中不得使用含氯塑料;不得在塑料中添加
封边带 (Pb)≤90mg/kg;镉(Cd)≤75mg/kg; 优于国标
含铅、铬、镉、汞及其化合物、卤代有机化合
铬(Cr)≤60mg/kg;汞(Hg)≤60mg/kg;
物或邻苯二甲酸酯的任何物质。
砷 (As)≤25mg/kg ; 钡
(Ba)≤1000mg/kg;锑(Sb)≤60mg/kg;
硒 (Se)≤500mg/kg ; 邻 苯 二 甲 酸 酯
(DBP、BBP、DEHP、DNOP、DINP
和 DIDP 的总量)≤0.1%。
JJZZ-CB-17-044《车线皮纹采购技
术标准》
GB/T 16799-2008《家具用皮革》
JJZZ-CB-17-107《平贴皮纹材料采
GB 20400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
购技术标准》
皮革 禁用偶氮染料含量≤30mg/kg;; 等同于国标
禁用偶氮染料含量≤30mg/kg;
游离甲醛含量(分光光度法)≤75mg/kg;
游离甲醛含量(分光光度法)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
≤75mg/kg;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
公司非常重视环保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原材料均符
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2)产品生产过程的环保控制标准
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源)包括噪声、污水、固废、废气和粉
尘等,相应的国家/地方环保控制标准如下:
序号 名称
1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2 GB/T 31962-201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3 DB44/26-200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 GB18599- 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5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6 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公司的环保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公司主要
的环保控制措施如下:
(1)原材料环保控制措施
类似于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公司对每批次原材料均进行环保指标检测(如
甲醛含量、甲醛释放量、挥发性物含量等指标),以保证产品符合环保标准要求。
同时,对于经过合格检测的原材料,先进行小批量使用,制作成小样品后进行鉴
定观察;全方位测试和评估确保未出现异常后才进行下单采购,从而确保原材料
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生产过程环保控制措施
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源)包括噪声、污水、固废、废气和粉
尘等,针对不同的污染物(源),公司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如下:
1)噪声:采取消音、隔音、减震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源,减少对环境的影
响。公司对旧设备进行了噪音治理,新购进的设备均能达到环保要求,公司每年
年初安排对噪声进行现场检测,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生产设备噪音处理排
放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2)污水:公司建成了生活废水处理池,验收合格,达标排放。污水经处理
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和广东省地方
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
污水处理厂。
3)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箱、废包装袋等在工厂内的指定地点存
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保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厂统一
处理。公司固废品的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
4)废气和粉尘:公司建成了油漆废气处理系统,并安装了相应的除尘系统,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5)生产、安装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公司在生产、安装过程中需要增加部
分辅助材料,公司对辅助材料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辅助材料符合环保标准。包
装过程需使用纸箱、泡沫盒、泡沫板等材料,公司采取绿色环保包装设计,优化
包装结构,减少包装材料等措施,使产品包装达到绿色环保要求。
(3)定期进行产品环保检测
国家产品环保认证机构定期对公司板材类、油漆类、胶黏剂类等污染物料进
行抽样检测,由外部权威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产品达到环保标准起
到更好的监督作用。
4、公司受到的环保纠纷及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因产品未达到环保要求引起的纠纷、争
议或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况。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
设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871,071,631.55 130,021,111.61 741,050,519.94 85.07%
机器设备 982,628,810.48 254,843,551.43 727,785,259.05 74.07%
运输工具 28,991,276.70 18,068,256.90 10,923,019.80 37.68%
其他设备 116,803,155.08 53,648,108.08 63,155,047.00 54.07%
合计 1,999,494,873.81 456,581,028.02 1,542,913,845.79 77.17%
2、房屋建筑物
(1)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房屋建筑物共 18 处,房屋产
权面积共计 868,728.60 平方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
如下:
序
权利人 房屋产权证号 坐落 建筑面积(㎡) 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号
粤(2015)广州市不动 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1 发行人 10,144.47 自建 2077-09-20
产权第 00211314 号 地块二,自编 1 号楼
粤(2015)广州市不动 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2 发行人 7,178.51 自建 2057-09-20
产权第 00210972 号 地块二,自编 2 号楼
粤(2015)广州市不动 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3 发行人 17,673.79 自建 2057-09-20
产权第 00211311 号 地块二,自编 3 号楼
粤(2016)广州市不动 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4 发行人 33,026.96 自建 2056-07-15
产权第 04204143 号 地块一,自编 4 号楼
粤(2016)广州市不动 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
5 发行人 22,913.52 自建 2056-07-15
产权第 04204144 号 地块一,自编 5 号楼
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 2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6 发行人 号自编 1 栋(工厂卫浴 41,916.92 自建 2050-09-21
0150327583 号
车间)
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 2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7 发行人 号自编 2 栋(单元样板 4,274.06 自建 2050-09-21
0150327924 号
车间)
粤(2016)广州市不动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梯
8 发行人 34,788.72 新建 2053-09-02
产权第 08217120 号 和大道 18 号
白云区神山镇路雄丰村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9 发行人 工业区神山龙光企业有 2,994.25 购买 2056-10-17
1050096027 号
限公司 1 号第 9 幢
白云区神山镇路雄丰村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10 发行人 工业区神山龙光企业有 1,122.73 购买 2056-10-17
1050096099 号
限公司 1 号第 1 幢
白云区神山镇路雄丰村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工业区神山龙光企业有 2056-11-06
11 发行人 2,394.88 购买
1050096067 号 限公司 1 号第 2,4,5, 2076-11-06
6,7,8,10,11 幢
白云区神山镇路雄丰村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12 发行人 工业区神山龙光企业有 5,034.53 购买 2056-10-17
1050096026 号
限公司 1 号第 3 幢
房地证津字第 静海县静海经济开发区
13 天津欧派 55,418.82 自建 2060-08-12
123011206554 号 物海道 9 号
苏(2016)无锡市不动 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
14 无锡欧派 86,095.71 自建 2064-10-31
产权 0028858 号 套区石洲路 1 号
粤(2016)广州市不动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民
15 欧派集成 54,048.79 购买 2051-08-29
产权第 08205725 号 安村
清远欧派
粤(2016)清远市不动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
16 集成家居 203,721.79 购买 2066-06-9
产权第 0001330 号 清产业工业园园内
有限公司
清远欧派
粤(2016)清远市不动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
17 集成家居 266,238.15 购买 2066-12-22
产权第 0008257 号 清产业工业园园内
有限公司
海珠区新港东路以北、
不动产权第 00219030 琶洲大道以南、琶洲 A
18 发行人 19,742.00 购买 2061-06-27
号 区 ( 琶 洲 AH040218)
地块
(2)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1)发行人厂房、宿舍的租赁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共租赁 28 处房屋建筑物,
作为厂房、员工宿舍或仓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位置 建筑面积(m ) 租赁期限 用途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村黄 2015.06.16-
1 发行人 黄绍桃 15,269.00 厂房
泥潭 2018.06.15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蓼江村公 2015.08.01-
2 发行人 梁泽汉 19,251.97 厂房
和市 2020.08.31
广州市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珠水 2010.01.01-
3 发行人 江高镇雄丰村 8,205.00 厂房
路自编 1 号 2029.12.31
民委员会
广州市白云 区江高 镇江神路 2015.09.15-
4 发行人 李强 12,628.00 厂房
128 号 2017.09.14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村长 2014.03.15-
5 发行人 刘文湛 6,202.50 仓库
太路 6 号 2018.03.14
广州简杨企业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湖村新 2016.04.07-
6 发行人 9711.00 仓库
管理有限公司 镇 2018.10.06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村路 2014.09.01- 厂房及
7 发行人 江沛容 5,712.00
新镇庄西街 33 号 2024.08.31 员工宿舍
广州市白云区路华灯街 48 号 2016.03.01-
8 发行人 何康林 93.26 员工宿舍
802 房 2017.06.30
罗曾尚、 广州市白云区路华灯街 38 号 2016.03.01-
9 发行人 93.04 员工宿舍
郭素娟 702 房 2017.06.30
林镇汆、 广州市白云区路华灯街 22 号 2016.04.01-
10 发行人 88.60 员工宿舍
江腊妹 1502 房 2017.06.30
广州市白云区路华灯街 14 号 2016.03.13-
11 发行人 张益 86.63 员工宿舍
906 房 2017.06.12
齐河圣基新型
德州市齐河县表白寺镇建邦大 2015.05.20-
12 发行人 建材有限责任 7,789.89 厂房
道西 2020.05.29
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
江西永通鞋业 2015.04.01-
13 发行人 开发区福山大道 555 号永通工 7,475.00 厂房
有限公司 2019.04.30
业城内
广州市白云区路华灯街 18 号 2016.02.20-
14 发行人 温艳芹 86.58 员工宿舍
503 房 2017.02.19
广州市白云区路华灯街 16 号 2016.02.20-
15 发行人 叶瑜 86.63 员工宿舍
806 房 2017.02.19
广州市白云区路花语街 78 号 2016.02.20-
16 发行人 廖光文 93.00 员工宿舍
903 房 2017.02.19
吕成建、 广州市白云区路华灯街 14 号 2016.02.20-
17 发行人 87.00 员工宿舍
周丽云 1506 房 2017.02.19
广州盈泰环保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谷工业 2013.11.25-
18 欧派集成 25,756.00 厂房
科技有限公司 区永大路 3 号 2017.01.24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村村社 2014.07.11-
19 欧派墙饰 江演辉 2,950.00 仓库
北经济合作社窜田地块 2019.07.10
常州武进高新区南区,出租方
常州欧派家居 常州宏达物业 2013.06.10-
20 厂区大路西新厂房由南向北第 7,051.00 厂房
制品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2018.06.09
6 至第 8 跨合计三跨
武汉欧派明达 武汉鹏智汽车
2013.11.15-
21 家居制品有限 部件系统有限 武汉市庙山开发区 6,337.00 厂房
2018.11.14
公司 公司
武汉欧派明达 武汉鹏智汽车
2014.12.25-
22 家居制品有限 部件系统有限 武汉市庙山开发区 689.00 厂房
2018.11.25
公司 公司
武汉欧派明达 武汉鹏智汽车
2015.03.15-
23 家居制品有限 部件系统有限 武汉市庙山开发区 320.00 厂房
2018.11.14
公司 公司
成都欧派家居 成都市清泉镇北宁村 7、8 组 2013.08.15-
24 史元亮 8,779.00 厂房
制品有限公司 自建厂院 2018.08.15
成都欧派家居 成都市清泉镇北宁村 7、8 组 2015.08.20-
25 史元亮 1,800.00 厂房
制品有限公司 自建厂院 2018.08.19
郑州市经济开发区九龙镇芦医
郑州欧派家居 郑州盈康实业 2014.09.20-
26 庙乡能庄村东南郑州盈康实业 7,619.00 厂房
制品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18.09.19
有限公司厂内
西安欧联家居 西安祥森机械 西安市蓝田县西北家具工业园 2014.01.01-
27 7,000.00 厂房
制品有限公司 设备有限公司 新港 3 号路 6 号场院 2018.12.31
上海欧派家居 上海格旺自控 上海市松江 区新浜 镇华冈路 2014.01.01-
28 7,240.00 厂房
制品有限公司 仪表有限公司 78 号 2017.02.28
注:常州欧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武汉欧派明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成都欧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郑
州欧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西安欧联家居制品有限公司、上海欧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孙公司。
2)发行人直营店的租赁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租赁 27 处房屋建筑物作为公司直
营店,销售公司整体家居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位置 建筑面积(m ) 租赁期限 用途
广州黄埔国际海员俱 广州市寺右北三街 32 号地 2014.09.01-
1 发行人 138.00 五羊店
乐部 07、08、09、10 铺 2017.08.31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恒 2016.05.01-
2 发行人 梁家权、周安兵 600.00 员村旗舰店
隆街 5、9 号首层 2021.04.30
广州市宝岗大道 271、275、 2016.06.01-
3 150.00
281、285 号二层 B28 2017.12.31
广州市宝岗大道 271、275、
广州利宝置业管理有 2016.04.01-
4 发行人 281、285 号三层 C30、C31、 299.00 江南店
限公司 2017.03.31
C32、C33、C34、C35、C36
广州市宝岗大道 271、275、 2016.04.01-
5 153.00
281、285 号三层 C61 2017.12.31
广州市高德美居购物中心中 2016.05.01-
6 发行人 608.90
广州市高德花花置业 区 2048、2058 2018.04.30
花花店
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德美居购物中心中 2016.01.01-
7 发行人 381.67
区 2098、2108 2017.12.31
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万博中
广州吉盛伟邦家居博 心广州吉盛伟邦家具博览中 2015.11.01-
8 发行人 362.00 吉盛伟邦店
览中心有限公司 心有限公司建材馆二楼 2017.10.31
B2003
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迎宾
广州市番禺五洲科技 2016.07.28-
9 发行人 路 140-214 号广州五洲装饰世 803.00 五洲店
发展有限公司 2019.07.27
界 H2 区 2 层 A203、A205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668
2016.05.10-
10 号广州赛马场广州马会家居 545.00
2019.12.31
广州市骏合展览策划 编号为 2701 的铺位
发行人 马会店
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668
2016.05.01-
11 号广州赛马场广州马会家居 761.00
2019.12.31
编号为 2101、2102 的铺位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 411 号
2016.08.01-
12 香江家居二楼 C 区二层 187.74
广州市香江家居有限 2017.07.31
A020035 号场地
发行人 公司江南大道香江家 香江店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 411 号
居广场 2016.08.01-
13 香江家居二楼 A 区一层 41.53
2017.07.31
A010012 号场地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 222 号 2016.05.01-
14 383.87
广州建喜达家居市场 二楼 A2-31 号铺位 2017.04.30
发行人 欧亚达店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西路 222 号 2016.05.01-
15 317.20
二楼 A2-22 号铺位 2017.04.30
广州市芳村乐怡居芳村金海
广州市金海马家居博 2016.09.01-
16 发行人 马四楼 A 区四层 A040021 号 146.88 芳村店
览中心有限公司 2017.08.31
场地
从化市从城大道 89 号 A 区
从化市远达实业有限 2014.01.01-
17 发行人 A230 、 A234 、 A235 、 A236 406.00 从化店
公司 2016.12.31
号铺位
广州市珠江新城商贸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188 号―维 2016.05.01-
18 发行人 220.00 维家思店
广场有限公司 家思广场‖二层 295 号 2018.06.30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香
广州市香江家具有限 2016.11.01-
19 发行人 江家居 A 区五层 A050021 铺 142.03 天香店
公司 2017.10.31
位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广州吉盛伟邦家居采 2016.11.01-
20 发行人 号广州吉盛伟邦负一楼建材 768.00 琶洲店
购有限公司 2017.10.31
馆东区 B1017 铺、B1009 铺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路 8
广州市建材房地产开 2015.09.01-
21 发行人 号 101、102、201、202、301 1,954.52 车陂店
发有限公司 2021.02.28
号
欧派 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 广州市天河路 228 号正佳广场 2016.06.01-
22 495.20 正佳店
集成 司 6F-6B029/6B048-51 号 2018.05.31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
创意 2016.08.01-
23 郭梓宁 331 号奥园广场二期步行街自 152.90
家居 2019.07.31
编 329 号 303 商铺
番禺奥园店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德路
创意 广州奥园资产经营管 2016.08.01-
24 北侧 281/299/315 号奥园广场 72.50
家居 理有限公司 2019.07.31
3 楼 302 号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
创意 道与双山大道交界处西北侧 2016.07.09-
25 张璞 167.89
家居 南沙区万达广场自编 B6-105 2019.07.08
房
南沙万达店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
创意 道与双山大道交界处西北侧 2016.07.09-
26 陈树炼 178.78
家居 南沙区万达广场自编 B6-106 2019.07.08
房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新桥
创意 广州市新安物业拓展 村段 1/3 号新安居建材家具中 2017.01.01-
27 521.50 新安居店
家居 有限公司 心二期第一层自编号 A01 和 2019.12.31
第二层自编号 B02/03/04
注:从化店正在办理续签手续。
3)发行人区域营销中心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租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租赁 60 处房屋建筑物,作为公司广
东省外区域营销中心的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m )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北环中路 316 号 2016.03.19- 办公场所、
1 发行人 林雪娇 167.46
天益小区 1 栋 601 室 2017.03.18 员工宿舍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三金鑫城国际 2016.05.04- 办公场所、
2 发行人 尹建国 120.83
一期 5 栋 2 单元 601 室 2017.05.03 员工宿舍
2016.03.20- 办公场所、
3 发行人 刘碧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 1 栋 1401 室 89.00
2017.03.19 员工宿舍
2016.03.15- 办公场所、
4 发行人 王煌 长沙市芙蓉区湘域熙岸 5-2502 87.00
2017.03.14 员工宿舍
南昌红谷滩岒口路联发江岸汇景 18 幢 2016.05.01- 办公场所、
5 发行人 江莹 165.00
一单元 2702 房 2017.4.30 员工宿舍
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与翡翠路交叉口水 2016.04.20- 办公场所、
6 发行人 汪波 125.24
墨兰庭四期 38 栋 1501、1502 室 2017.04.19 员工宿舍
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 6 号蓝山上城 2 栋 2016.05.01- 办公场所、
7 发行人 覃泽礼 113.90
1 单元 0605 房 2017.04.30 员工宿舍
8 发行人 向桂萍 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30 号广西水利 180.09 2016.04.03- 办公场所、
电业基地住宅小区 3 号楼 1 单元 2017.04.02 员工宿舍
3-1-1001 号
昆明市北辰小区桂花苑 22 幢一单元 2016.04.01- 办公场所、
9 发行人 赵雪晴 128.00
502 室 2017.04.01 员工宿舍
昆明市北辰小区桂花苑 27 幢 1 单元 502 2016.04.01- 办公场所、
10 发行人 谭春伟 131.09
号 2017.03.31 员工宿舍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1 号万科金域金域 2016.05.04- 办公场所、
11 发行人 袁明清 85.73
蓝湾 12 栋 606 号 2017.05.03 员工宿舍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1 号 9 栋 1 单元 26 2016.05.01- 办公场所、
12 发行人 王素芳 84.60
层 2604 号 2017.04.30 员工宿舍
呼和浩特市万达广场万达小区 7 号楼 2 2016.05.01- 办公场所、
13 发行人 郭玉树 133.00
单元 3003 2017.04.30 员工宿舍
寒罕区新华东街 26 号万达广场二期 3-4 2016.08.09- 办公场所、
14 发行人 张颜 92.40
号楼 16 层 1 单元 1603 2017.08.08 员工宿舍
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 20 号 138 幢 1 2016.03.01- 办公场所、
15 发行人 焦华 170.46
单元 10801 室 2017.02.28 员工宿舍
2016.02.08- 办公场所、
16 发行人 胡洲云 贵阳市金阳区睿力上城 1-1-402 126.00
2017.02.07 员工宿舍
重庆市江北区洋词路 2 号 10 栋 25 楼 4 2016.04.01- 办公场所、
17 发行人 郑爱梅 126.47
号 2017.03.31 员工宿舍
杨波、 贵阳睿力上城 15 栋(C-10 号楼)1 单 2016.02.04- 办公场所、
18 发行人 126.64
龙治平 元 8 层 4 号房 2017.02.04 员工宿舍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雁北路 2016.03.15- 办公场所、
19 发行人 武志红 151.49
1634 号鸿运润园 C4-101 室 2017.03.14 员工宿舍
2016.03.01- 办公场所、
20 发行人 帅华 市中区第育路 18 号 1 幢 10 楼 5 号 105.26
2017.03.01 员工宿舍
市中区长青路 18 号 2 幢 3 单元 19 楼 2 2016.09.12- 办公场所、
21 发行人 陈述才 84.17
号 2017.09.11 员工宿舍
哈尔滨市道外区安华街 47 号上和城小 2016.11.01 办公场所、
22 发行人 梁国钢 128.97
区 6 号楼 3 单元 101 号 2017.11.01 员工宿舍
沈阳市铁西区北三路与爱工街交会赛斯 2016.02.16- 办公场所、
23 发行人 荣伟东 130.45
家园 2-6-1 2017.02.16 员工宿舍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 20 号 37 2016.03.13- 办公场所、
24 发行人 郑照峰 82.24
幢 3 单元 1 屋 1 号 2017.03.12 员工宿舍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潭江道交口东 2016.03.25- 办公场所、
25 发行人 王文彬 151.67
南侧天淳园 5 幢 1303 室 2017.03.24 员工宿舍
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 2 号院 6 号楼 1 2016.03.28- 办公场所、
26 发行人 史程 115.41
单元 8 层 0801 号 2017.03.27 员工宿舍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口白金海岸 1 栋 3 2016.05.16- 办公场所、
27 发行人 杨忠相 147.00
单元 202 室 2017.05.15 员工宿舍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齐鲁花园 1 号楼 2 2016.04.10- 办公场所、
28 发行人 陈红 143.00
单元 1002 房 2017.04.09 员工宿舍
29 发行人 周政 常州市新北区时角花园 5-2-902 176.24 2016.03.28- 办公场所、
2017.03.27 员工宿舍
蔡梓真 2016.03.01- 办公场所、
30 发行人 淮安市万达广场 1 期 6 号楼 2902 室 86.43
蔡杰 2017.02.28 员工宿舍
2016.03.01- 办公场所、
31 发行人 罗艳娣 淮安市万达广场 1 期 5 号楼 305 室 129.00
2017.02.28 员工宿舍
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中海国际社区 2016.03.05- 办公场所、
32 发行人 申岱昌 125.00
15 号 2804 室 2017.03.04 员工宿舍
2016.03.01- 办公场所、
33 发行人 陈豪 宁波市海曙区丽雅苑 16 幢 1205 室 125.00
2017.02.28 员工宿舍
2016.03.24- 办公场所、
34 发行人 高静 沈阳市沈河区太清宫街 24 号(1-3-2) 129.00
2017.03.23 员工宿舍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 88 号附 2 号 7 2016.03.12- 办公场所、
35 发行人 喻淑芬 110.16
-8# 2017.03.11 员工宿舍
丰台区星河苑 2 号院 5-6 号楼 9 房四单 2016.06.15- 办公场所、
36 发行人 刘玉想 135.22
元 902 2017.06.14 员工宿舍
杭州市明月嘉苑三区 13 栋 2 单元 902 2016.05.25 办公场所、
37 发行人 吕芝芳 120.33
室 2017.05.24 员工宿舍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 号楚天都市花园 2016.06.05- 办公场所、
38 发行人 胡晓航 123.03
3栋8楼3号 2017.06.04 员工宿舍
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 360 号紫昕花庭 2016.06.06- 办公场所、
39 发行人 汤海成 138.37
5-2 坉 601 室 2017.05.31 员工宿舍
欧派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 2016.04.01- 办公场所、
40 陈和 128.16
集成 城花园 25 号楼 405 单元 2017.04.01 员工宿舍
欧派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一路 88 号金色雅园 2016.03.15- 办公场所、
41 张慧芳 152.68
集成 C区1栋5层1室 2017.03.15 员工宿舍
欧派 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农场东方新城 E3 2016.03.10- 办公场所、
42 赵坚 123.74
集成 栋 105 房 2017.03.09 员工宿舍
欧派 南昌市西湖区抚仟路 669 号朝阳绿州 2016.03.15- 办公场所、
43 蔡恒玉 131.53
集成 7-B-2001 2017.03.15 员工宿舍
欧派 安微省合肥市政务区水墨兰庭 39 幢 2016.03.02- 办公场所、
44 潘微 125.00
集成 201 室、202 室 2017.03.01 员工宿舍
欧派 昆明市盘龙区北辰中路北辰小区樱花苑 2016.03.01- 办公场所、
45 刘志刚 132.00
集成 69 栋 2 单元 301 房 2017.02.28 员工宿舍
欧派 广西省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 59 号 6 2016.03.05- 办公场所、
46 黄东 101.72
集成 栋 B 单元 0801 房 2017.03.04 员工宿舍
欧派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1 号万科金域蓝湾 2016.03.01- 办公场所、
47 李娜 84.68
集成 16 栋1单元26楼 2605 号 2017.02.28 员工宿舍
欧派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海荣名城 63 栋 2 2016.04.01- 办公场所、
48 周冬梅 122.60
集成 单元 606 室 2017.03.31 员工宿舍
欧派 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龙泽苑 22 栋 1 2015.03.25- 办公场所、
49 杨晓梅 133.71
集成 单元 25 层 2 号房 2017.03.24 员工宿舍
欧派 张晓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万达广场 9 号楼 2 单 2016.03.07- 办公场所、
50 92.15
集成 丽、张 元 2503 2017.03.06 员工宿舍
存杰
欧派 重庆市南岸区珊瑚路 1 号 6 单元 11-3 2016.03.20- 办公场所、
51 杨宗树 88.14
集成 号 2017.03.19 员工宿舍
欧派 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园路 638 号 1 单元 2016.04.01- 办公场所、
52 王凤琴 91.86
集成 14 层 1401 室 2017.03.31 员工宿舍
欧派 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 18 号嘉州绿城 2 2016.03.05- 办公场所、
53 古学梅 122.78
集成 幢 3 单元 1804 2017.03.04 员工宿舍
欧派 2016.03.07- 办公场所、
54 阎旭峰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 348-4 号 4-11-1 168.54
集成 2017.03.06 员工宿舍
欧派 2015.03.08- 办公场所、
55 张常会 天鹅中路 79 号兴远现代城 1-1201 178.54
集成 2017.03.07 员工宿舍
欧派 魏都区文峰办事处莲城大道滨河名郡 6 2016.04.06- 办公场所、
56 席韵果 106.62
集成 幢本单元 7 层东南东户 2017.04.06 员工宿舍
欧派 太原小店区恒大绿洲 40 栋 1 单元 8 层 2016.03.17- 办公场所、
57 李佳宁 96.82
集成 804 室 2017.03.16 员工宿舍
天宁区
欧派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飞龙东路 66 号 2016.03.23- 办公场所、
58 红梅欧 48.00
集成 红梅欧景宾馆 2017.03.22 员工宿舍
景宾馆
欧派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圣汤大道 1 号汤 2016.03.15- 办公场所、
59 毛大庆 41.82
集成 城东郡广场 03 幢 308 室 2017.03.14 员工宿舍
欧派 青岛市李沧区万年泉路 237 号中海国际 2016.03.25- 办公场所、
60 赵翠平 87.78
集成 社区一里城 10#1-1803 2017.03.24 员工宿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建筑物,均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但
部分房产出租方未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报告期内,
上述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因未办理备案登记或存在房屋权属瑕疵而被认
定为无效或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承诺:
“在租赁期限内,若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承租的房屋产生相关权属争议、整
体规划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欧派集团或其下属
子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欧派集团或下属子公
司因此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停产或停业、寻找替代场
所、搬迁或因被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租赁使用的厂房、仓库等涉及的土地和房产取得过程及其履行的全部法
定批准或备案等程序及权属瑕疵情况
①有房产证书的厂房及仓库租赁程序
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的厂房中,部分已经依法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尚
有部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公司租赁有产权证书的厂房和仓库时,履行的程序主要是依法与该房产所有
权人签署租赁合同,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等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关系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和潜在法律风险。
②无房产证书的厂房及仓库租赁程序
公司租赁无产权证书的厂房和仓库时,履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A、根据该房产及房产所涉及土地的各项资料(如土地权属证书、房产建设
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等)判断该房产是否合法建设(或是否
符合当地相应历史阶段的土地房产政策),是否可以出租使用;
B、根据房产相关资料判断出租方是否系出租房产的实际权利人,是否有权
出租该房产,是否有权签署租赁协议;
C、根据房产相关资料判断该房产是否稳定,租赁期内或合理期限内是否有
拆除可能;
D、如经过上述判断,如认为该等房产可以承租,则公司或其子公司与该房
产实际权利人签署租赁协议。
公司租赁的上述无房产证书的房产,不同程度地存在权属瑕疵的情形,存在
发生纠纷和潜在法律风险的可能。为避免纠纷和减少法律风险,公司租赁上述无
证房产时,履行了审核程序。因此,报告期内,上述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
现因未办理备案登记或存在房屋权属瑕疵而被认定为无效或不能正常履行的情
形,也未出现纠纷。公司租赁的上述无证房产即使属于违法建筑或存在其他违法
违规行为,也属于出租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作为承租方不会因为租赁该等房
产而构成违法违规。
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公司租赁的上述无证房产占公司生产
和仓库用房的比例较低,即使因房产权属瑕疵不能继续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避免公司因租赁无证房产而造成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
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若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承租的房屋产生相关权属争
议、整体规划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欧派集团或
其下属子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欧派集团或下
属子公司因此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停产或停业、寻找
替代场所、搬迁或因被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综上,公司租赁上述无证房产的行为虽然存在发生纠纷和潜在法律风险的可
能,但风险较小;不会因此构成公司的违法违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
合法生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租赁的权属瑕疵房产情况
①权属瑕疵房产的面积、占比、用途
A、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主要为厂房、
仓库用途,另有部分广州直营店、员工宿舍的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等
房 产 建 筑 面 积 合 计 108,477.04 ㎡ , 公 司 自 有 及 租 赁 房 产 的 面 积 合 计
1,055,436.03 ㎡,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建筑面积占自有及租赁房产面积的
10.28%。租赁的权属瑕疵房产主要用作仓库和辅助性产品的生产用房,不属于
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②权属瑕疵房产不能继续租赁的影响
如果上述权属瑕疵房产不能继续租赁,根据双方租赁协议的约定和市场惯
例,出租方一般会给予承租方合理的搬迁过渡期;因该等权属瑕疵房产主要用作
仓库和辅助性产品的生产用房,公司寻找替代房产不存在障碍,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因搬迁和重新租赁场地,可能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③搬迁所涉及的成本
如果公司无法继续租赁使用上述权属瑕疵房产而需要搬迁,除租赁新的房产
租金费用外,预计可能涉及的财务成本如下:
A、厂房部分:公司于租赁厂房内使用的机械设备均系可拆卸设备,在搬迁
过程中,如搬迁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则不会造成机械设备的损失减值;在搬
迁过程中,主要产生运输费、拆卸安装调试费;
B、仓库部分:公司租赁使用的仓库主要用于存放厨柜、厨电、墙纸类产品
的货架、原材料或产成品,在搬迁过程中,主要产生运输费。
欧派卫浴于 2015 年搬迁生产线过程中,涉及厂房建筑面积约 3.90 万平方
米,支付搬迁费用合计 51.55 万元。根据欧派卫浴于上述搬迁过程中与广州市支
点装卸搬运有限公司签订的《搬迁协议》,搬迁内容涉及设备类(包括但不限于
电子锯、冷压机、推台锯、打槽机、封边机、除尘机、打磨台等)和物料类物资,
厂房物资搬迁费用高于仓库物资搬迁费用。参照欧派卫浴上述搬迁情况,若以生
产线搬迁价格为基础,统一核算上述厂房和仓库相应面积的搬迁费用,预计上述
厂房、仓库搬迁所涉成本不超过 200 万元。
④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A、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自行建设厂房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等项目中涉及在公司自有土
地使用权范围内新建房产的规划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拟新建房产建筑面积(㎡)
广州年产 15 万套厨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1 81,000
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发区民营科技园居家用品园内
广州年产 30 万套衣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民安村欧
2 32,000
柜生产线建设项目 派工业园
无锡生产基地(一期) 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前洲配
3 280,000
建设项目 套区石洲路厂区
广州年产 60 万樘木 广州市白云区新广花公路塘贝
4 42,200
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段以东西湖村自编 1 号地块
合计 435,200
上述募投项目分别建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新增自有房产建筑面积
435,200 ㎡;此外,根据清远欧派现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计清
远基地建成后,清远欧派将新增自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363,552.10 ㎡;公司及
子公司自有房产建筑面积将由 868,728.60 ㎡增加至 1,667,480.70 ㎡。届时,上
述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建筑面积占公司自有及租赁房产面积的比例将降低
至 6.51%;此外,上述建设项目分别建成后,发行人租赁厂房、仓库的需求将大
幅度减少。
B、租赁有合法权属证书的房产替代权属瑕疵房产
在新建厂房投入使用前,公司计划积极寻找、租赁有合法权属证书的房产,
逐步替代权属瑕疵房产,降低生产经营的风险。
C、与租赁房产出租房确认权属瑕疵房产的拆除风险,提前准备应对方案
公司为降低权属瑕疵房产的使用风险,与该等房产所在地的主管机构或权利
人分别确认了短期内是否有拆除风险,以便提前准备应对方案,降低损失和对正
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江高镇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蓼江村民委员
会、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湖村民委员会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
公司承租的位于广州市内的厂房、仓库目前未纳入拆迁范围。
D、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承诺
针对上述租赁瑕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承诺:“在租赁期限
内,若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承租的房屋产生相关权属争议、整体规划拆除、
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欧派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无法继
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欧派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因此所致的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停产或停业、寻找替代场所、搬迁或因
被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租赁权属瑕疵房产的风险。公
司租赁上述权属瑕疵房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生产设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资产原值(元) 资产净值(元) 成新率
1 封边设备 244 171,527,485.27 128,844,204.20 75.12%
2 开料设备 694 168,722,155.64 124,795,992.48 73.97%
3 排孔设备 238 78,448,715.86 58,206,241.28 74.20%
4 抛光设备 185 88,925,826.46 63,817,747.41 71.77%
5 喷涂设备 302 84,774,570.06 63,425,040.76 74.82%
6 数控加工中心 99 88,341,882.32 69,373,670.16 78.53%
7 吸尘设备 314 56,431,691.24 42,854,872.06 75.94%
8 压贴设备 263 45,924,206.18 33,748,899.51 73.49%
9 造型设备 584 66,114,155.91 42,051,566.21 63.60%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持有 5 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 土地用途 坐落 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
粤(2016)广州市
商务金融 海珠区新港东路以北、琶洲大道以南、
1 发行人 不动产权 19,742.00 2061.06.27 出让
用地 琶洲 A 区(琶洲 AH040218)地块
00219030 号
穗府国用(2014) 白云区新广花公路塘贝地段以东(西
2 发行人 81,126.00 工业用地 2064.01.20 出让
第 06110019 号 湖村自编 1 号)
房地证津字第
3 天津欧派 85,521.50 工业用地 静海县经济开发区物海道西侧 2062.12.24 出让
123051300101 号
苏(2016)无锡市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石洲路东侧、
4 无锡欧派 不动产权 0032275 139,054.80 仓储用地 2066.01.29 出让
钱皋路西侧
号
清远市国用(2015)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园区
5 清远欧派 29,969.93 工业用地 2065.9.28 出让
第 01566 号 内
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良松于 2008 年 1 月和 2011 年 6
月向白云区人和镇西湖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第一合作社”)租赁了公
司厂区旁的 5.12 亩(3,411 平方米)、3.50 亩(2,333 平方米)土地,并建设了
员工 3 号饭堂和员工宿舍,占地面积合计约 1,902 平方米。虽然上述两宗土地实
际系姚良松个人从第一合作社租赁,并实际由姚良松个人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但
为满足第一合作社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对主体方的要求,欧派有限代姚良松与第一
合作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但实际的承租方、租金缴纳方、建设方均为姚良松
个人。
由于上述土地租赁协议的名义签约主体为欧派有限而不是姚良松,2012 年
5 月 21 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做出云国土行处(2011)544 号《土地违法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公司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占地 1,681 平方米,在第
一合作社“新镇庄”(土名)原有厂房上建设员工宿舍为由,对欧派有限罚款
50,430 元,并责令拆除新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欧派有限以该行政处罚错误为由提出申诉,未拆除相关建筑物,但按要求缴
纳了 50,430 元罚款;2012 年 12 月 26 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向广州市白云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白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 年 6 月 16 日,白
云区法院做出(2013)穗云法行非诉审字第 56 号《行政裁定书》,以广州市国
土房管局做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为由,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未再次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租赁土地涉及的员工
宿舍仍由公司员工居住;上述土地涉及的食堂由无关联的第三方承包经营。上
述员工宿舍及食堂目前仍由公司员工实际使用。
广州国土房管局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作出的云国土行处(2011)544 号《土
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上述行政处罚未被撤销或变更,其法律效力仍属有效。鉴于上述员工宿舍、食
堂仍然处于使用状态,上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仍在持续。
2016 年 12 月 1 日,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关于欧派家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情况的说明》,确认:―2011 年,欧派家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我区人和镇西湖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租借土地建设员工宿
舍,被原白云区国土房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云国土行处(2011)544 号)。
经查证,该处罚地块为建设用地和未利地,按自由裁量权相关文件规定,相关
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节。‖
因此,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说明文件,上述行政处
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明确该土地租赁关系,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姚良松、第一合
作社签署了《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原欧派有限与第一合作社“新镇庄”(土名)
签署的原协议中租赁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全部由姚良松享有和承担。
虽然《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国土行处【2011】544 号)所涉
土地的租赁协议的签约主体为欧派有限和第一合作社“新镇庄”(土名),但经
检查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无上述房产;经检查上述员工宿舍
及食堂在建设期间及建设完成前后 1 年公司现金及银行明细账,无上述房产承担
租赁和建设费用的支付记录,根据出租方第一合作社和姚良松书面确认,该土地
历年的租赁租金实际全部由姚良松个人承担,该租赁土地上的员工宿舍和食堂也
全部由姚良松个人出资建设;土地租赁协议的实际权利和义务全部由姚良松个人
享有和承担,公司并未基于公司与第一合作社之间的租赁合同实际享有或承担任
何权利、义务。此外,公司从未向姚良松支付过租赁费用,在该地块的建设行为
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背景下,各方没有变更长期以来实际形成的欧派有限签订租赁
协议,但由姚良松承担租赁费用的租赁关系,故认定上述土地租赁关系的租赁方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
2014 年 7 月 23 日,姚良松做出书面承诺:“若发行人因该员工饭堂和员
工宿舍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相关罚款或损失的偿付责任。”
目前,发行人已足额缴纳上述罚款,该饭堂和员工宿舍仍然维持原状,继续
由发行人员工使用,土地租赁费用仍由姚良松个人缴纳。该饭堂和员工宿舍占地
面积占公司生产经营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到 1%,且属于辅助性设施,居住和就
餐的员工人数较少,即使未来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由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由实际控
制人使用的情形。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注册商标
147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证号 商标名称 权利人 核定类别 注册日期
1 1128213 发行人 20 1997.11.21
2 1137521 发行人 11 1997.12.21
3 1140106 发行人 21 1998.01.07
4 4180312 发行人 20 2007.05.14
5 4378572 发行人 11 2007.06.07
6 4592969 发行人 6 2008.02.14
7 4378575 发行人 37 2008.05.28
8 4378577 发行人 36 2008.05.28
9 4378578 发行人 43 2008.08.14
10 4378576 发行人 37 2009.02.28
11 4378573 发行人 11 2009.05.21
12 4378574 发行人 21 2009.05.21
13 4986020 发行人 19 2009.09.21
14 4986021 发行人 19 2009.09.21
15 7174046 发行人 21 2010.11.14
16 7731875 发行人 19 2010.11.21
17 7731878 发行人 6 2010.12.14
18 7844352 发行人 27 2010.12.28
19 7731870 发行人 42 2011.01.07
20 7731872 发行人 35 2011.01.14
21 7731873 发行人 21 2011.01.14
22 7731874 发行人 20 2011.01.14
23 7731871 发行人 37 2011.01.21
24 8077765 发行人 20 2011.02.28
25 8077767 发行人 20 2011.02.28
26 8077800 发行人 19 2011.02.28
27 8077807 发行人 19 2011.02.28
28 8077815 发行人 6 2011.03.07
29 7731876 发行人 11 2011.03.14
30 7731877 发行人 8 2011.03.14
31 8184556 发行人 20 2011.04.07
32 8184618 发行人 19 2011.04.07
33 8184705 发行人 6 2011.04.07
34 8184797 发行人 19 2011.04.07
35 8077783 发行人 11 2011.04.28
36 8184855 发行人 11 2011.05.07
37 8077804 发行人 19 2011.05.21
38 8077818 发行人 6 2011.12.14
39 8077786 发行人 11 2012.03.28
40 9272440 发行人 2 2012.04.07
41 9272862 发行人 18 2012.04.07
42 9272863 发行人 17 2012.04.07
43 9272864 发行人 16 2012.04.07
44 9272865 发行人 15 2012.04.07
45 9272866 发行人 14 2012.04.07
46 9272867 发行人 13 2012.04.07
47 9272868 发行人 12 2012.04.07
48 9272869 发行人 10 2012.04.07
49 9272902 发行人 45 2012.04.07
50 9272903 发行人 44 2012.04.07
51 9272904 发行人 43 2012.04.07
52 9272905 发行人 41 2012.04.07
53 9272906 发行人 40 2012.04.07
54 9272907 发行人 39 2012.04.07
55 9272908 发行人 38 2012.04.07
56 9272909 发行人 36 2012.04.07
57 9272910 发行人 1 2012.04.07
58 9273002 发行人 34 2012.04.07
59 9273003 发行人 33 2012.04.07
60 9273005 发行人 29 2012.04.07
61 9273006 发行人 28 2012.04.07
62 9273007 发行人 26 2012.04.07
63 9273008 发行人 25 2012.04.07
64 9273010 发行人 23 2012.04.07
65 9273011 发行人 22 2012.04.07
66 9273004 发行人 31 2012.04.21
67 9272870 发行人 5 2012.05.14
68 9273009 发行人 24 2012.05.14
69 9552853 发行人 27 2012.07.21
70 9552854 发行人 27 2012.07.21
71 9552855 发行人 27 2012.07.21
72 3974212 广州奥维 19 2007.04.28
73 7495421 广州奥维 19 2010.12.28
74 8583131 广州奥维 1 2011.08.28
75 8583166 广州奥维 2 2011.08.28
76 8583255 广州奥维 19 2011.11.07
77 5030698 发行人 24 2009.09.28
78 5030700 发行人 27 2009.07.07
79 8184772 发行人 19 2014.05.07
80 12018026 发行人 6 2014.06.28
81 12018027 发行人 6 2014.06.28
82 12018028 发行人 19 2014.06.28
83 12018029 发行人 19 2014.06.28
84 12088111 发行人 20 2014.07.14
85 12729127 发行人 24 2014.11.28
86 12729133 发行人 11 2014.11.28
87 12729132 发行人 11 2014.12.07
88 12349029 发行人 27 2014.12.14
89 13994055 发行人 6 2015.03.14
90 13994054 发行人 8 2015.03.14
91 13994052 发行人 19 2015.03.14
92 13994051 发行人 20 2015.03.14
93 13994049 发行人 25 2015.03.14
94 12088112 发行人 20 2015.03.21
95 12729129 发行人 21 2015.03.21
96 13994050 发行人 21 2015.04.28
97 16024286 发行人 20 2016.02.28
98 16024285 发行人 20 2016.02.28
99 16024284 发行人 24 2016.02.28
100 16024283 发行人 24 2016.02.28
101 12729126 发行人 24 2016.01.21
102 12729130 发行人 20 2015.08.28
103 12729143 发行人 1 2015.08.28
104 12729141 发行人 1 2015.08.28
105 12729140 发行人 2 2015.08.21
106 12729139 发行人 2 2015.08.21
107 12729138 发行人 2 2015.08.21
108 12729142 发行人 1 2015.08.21
109 12729128 发行人 21 2015.08.21
110 11728543 发行人 27 2015.08.21
111 13994053 发行人 11 2015.06.14
112 9590055 发行人 19 2012.07.14
113 16862089 发行人 19 2016.7.28
114 16862087 发行人 20 2016.6.28
115 16862092 发行人 6 2016.6.28
116 16862090 发行人 19 2016.6.28
117 17026360 发行人 8 2016.7.28
118 17026357 发行人 21 2016.7.28
119 17026356 发行人 24 2016.7.28
120 17026355 发行人 27 2016.7.28
121 17026354 发行人 35 2016.7.28
122 17026353 发行人 37 2016.7.28
123 17060884 发行人 8 2016.8.14
124 17060883 发行人 11 2016.8.14
125 17060882 发行人 20 2016.8.14
126 17060881 发行人 21 2016.8.14
127 17060880 发行人 24 2016.8.14
128 17060879 发行人 27 2016.8.14
129 17060878 发行人 35 2016.8.14
130 17060877 发行人 37 2016.8.14
131 12729131 发行人 20 2016.5.28
132 17026359 发行人 11 2016.8.28
133 17026358 发行人 20 2016.8.28
134 1724872 发行人 6 2016.8.28
135 17248778 发行人 19 2016.8.28
136 17248779 发行人 6 2016.8.28
137 17248775 发行人 19 2016.8.28
138 17248777 发行人 19 2016.8.28
139 17248776 发行人 19 2016.8.28
140 17432394 发行人 27 2016.9.14
141 17432401 发行人 6 2016.9.14
142 17432400 发行人 11 2016.9.14
143 17432399 发行人 19 2016.9.14
144 17432398 发行人 20 2016.9.14
145 17432397 发行人 21 2016.9.14
146 17432396 发行人 24 2016.9.14
147 17432395 发行人 27 2016.9.14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外共拥有注册商标 45 项,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证号 商标名称 权利人 核定类别 注册日期 注册地
1 2007.07.27 土耳其
2 2007.10.27 英国
广州欧派
3 933191 橱柜企业 20 2007.07.27 挪威
有限公司
4 2007.09.13 西班牙
5 2008.05.15 日本
广州欧派
6 768782 橱柜企业 20 2007.05.22
有限公司
新西兰
7 958062 发行人 20 2012.05.01
8 990251 发行人 10 2013.12.10
广州欧派
9 134622 橱柜企业 20 2007.07.01 阿联酋
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
10 01562606 橱柜企业 20 2007.05.28 印度
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
11 1064386 橱柜企业 20 2008.07.28 墨西哥
有限公司
广州欧派
12 236491 橱柜企业 2007.05.17
有限公司 20 巴基斯坦
13 288580 欧派有限 2010.09.08
14 2010016857 欧派有限 20 2010.09.07 马来西亚
15 4085979 广东欧派 20 2012.01.17 美国
16 澳大利亚
17 俄罗斯
1083547 发行人 11、20、21 2011.06.15
18 埃及
19 肯尼亚
20 155156 欧派有限 20 2012.05.09 阿联酋
21 IDM000355011 欧派有限 20 2012.05.04 印度尼西亚
22 01484871 发行人 20 2011.11.16 台湾
23 817139 发行人 20 2012.02.08 加拿大
24 T1203619J 发行人 20 2012.03.16 新加坡
25 302187892 发行人 20 2012.03.12 香港
26 7798 发行人 20 2012.06.12 埃塞俄比亚
27 21263601 发行人 20 2012.05.25 巴拿马
28 2012/07094 发行人 20 2012.03.19 南非
29 阿尔及利亚
11、20、21
30 伊朗
31 1128114 发行人 2012.07.18 日本
32 20 阿曼
33 加纳
34 2091168 欧派有限 20 2011.01.28 印度
35 4-2012-003625 发行人 20 2012.06.07 菲律宾
36 2863/2014 发行人 20 2014.03.11 缅甸
37 99490 欧派有限 20 2012.03.23 尼日利亚
38 210359 发行人 20 2014.04.02 多米尼加
39 Kor381204 欧派有限 20 2012.04.11 泰国
40 1094959 欧派有限 20 2014.04.15 智利
41 44550 发行人 20 2013.11.30 文莱
42 31167 发行人 20 2014.12.18 老挝
43 2013/34861 发行人 20 2013.12.12 南非
44 245075 发行人 20 2014.01.09 越南
45 P345361 发行人 20 2015.02.08 委内瑞拉
3、专利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专利 13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明人/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证书号
号 设计人
1 带嵌件的门结构 刘光南 发行人 ZL200720050889.X 实用新型 2007.04.28 第 1076495 号
2 一种烟机烟管结构 刘顺平 发行人 ZL200820189011.9 实用新型 2008.08.22 第 1245495 号
3 一种门拉手安装结构 刘保安 发行人 ZL200920238673.5 实用新型 2009.11.06 第 1633682 号
4 一种后置式下水器 刘顺平 发行人 ZL201120214737.5 实用新型 2011.06.23 第 2112459 号
5 下水器用五通 刘顺平 发行人 ZL201120215428.X 实用新型 2011.06.23 第 2134753 号
6 吸油烟机安装结构 徐云生 发行人 ZL201320010304.7 实用新型 2013.01.09 第 3034700 号
7 吸油烟机 徐云生 发行人 ZL201320021818.2 实用新型 2013.01.15 第 3034545 号
8 组合式浴缸 欧阳志朋 发行人 ZL201320040670.7 实用新型 2013.01.24 第 3134027 号
9 可调脚立杆 张子春 发行人 ZL201320135005.6 实用新型 2013.03.22 第 3211099 号
10 可调脚螺母 张子春 发行人 ZL201320135097.8 实用新型 2013.03.22 第 3212466 号
11 可调脚支座 张子春 发行人 ZL201320138217.X 实用新型 2013.03.25 第 3211111 号
12 可调脚组件 张子春 发行人 ZL201320138209.5 实用新型 2013.03.25 第 3211494 号
13 带边框的门结构 黄教涤 发行人 ZL201320250272.8 实用新型 2013.05.09 第 3245602 号
刘耀斌、
14 面板自动开合的吸油烟机 发行人 ZL201320678254.X 实用新型 2013.10.30 第 3536576 号
黄孝畯
15 恒流量风机 杨辉 发行人 ZL201320893526.8 实用新型 2013.12.31 第 3837540 号
16 面板 李添华 发行人 ZL201420062718.9 实用新型 2014.02.11 第 3694547 号
陈志富、
17 烫衣柜 发行人 ZL2014200630779 实用新型 2014.02.12 第 3678042 号
邵佳
18 消毒柜 卢建东 发行人 ZL201420065158.2 实用新型 2014.02.13 第 3694561 号
一种油烟机滤网沉积物的清 姚良松、
19 发行人 ZL201420213793.0 实用新型 2014.04.30 第 3815925 号
除装置 吴鹰飞
油烟机滤网沉积物的流体清
20 吴鹰飞 发行人 ZL201420320504.7 实用新型 2014.06.16 第 3933443 号
洗装置
21 组合柜 张友彪 发行人 ZL201420352628.3 实用新型 2014.06.27 第 3950915 号
一种封边条及设有该封边条
22 曾凡平 发行人 ZL201420353462.7 实用新型 2014.06.27 第 3911985 号
的家具
防撞颗粒及设有该防撞颗粒
23 刘忠会 发行人 ZL201420353463.1 实用新型 2014.06.27 第 3613800 号
的橱柜
24 风机及吸油烟机 刘耀斌 发行人 ZL201420867379.1 实用新型 2014.12.29 第 4440113 号
25 吸油烟机 刘耀斌 发行人 ZL201420868370.2 实用新型 2014.12.30 第 4439075 号
26 门板(YMK21) 刘光南 发行人 ZL200830040153.4 外观设计 2008.01.17 第 922889 号
27 柜身板(小方格) 刘光南 发行人 ZL200830043888.2 外观设计 2008.03.20 第 1375260 号
孙志强、
28 门(英郡年华-X108) 发行人 ZL201130080369.5 外观设计 2011.04.19 第 1797588 号
邓晓倩
埃迪迈克
29 组合橱柜(帕格尼宗塔) 尔纳迪 发行人 ZL201230473100.8 外观设计 2012.09.29 第 2335358 号
托尼特
30 组合橱柜(罗马帝国) 周红杰 发行人 ZL201230473389.3 外观设计 2012.09.29 第 2453742 号
31 灶具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330019866.3 外观设计 2013.01.23 第 2452612 号
32 吸油烟机(嵌入式)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330019761.8 外观设计 2013.01.23 第 2452807 号
33 消毒柜(双抽屉)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330019940.1 外观设计 2013.01.23 第 2480094 号
34 吸油烟机(半嵌入式)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330019680.8 外观设计 2013.01.23 第 2454197 号
35 木门(汉风-MSZY01) 周小平 发行人 ZL201330029412.4 外观设计 2013.01.30 第 2454153 号
36 木门(星语-MSPD23) 周小平 发行人 ZL201330029500.4 外观设计 2013.01.30 第 2453755 号
37 木门(未来-MSPD21) 谭勇 发行人 ZL201330029379.5 外观设计 2013.01.30 第 2453875 号
38 木门(忆江南-MSPD28) 谭勇 发行人 ZL201330029388.4 外观设计 2013.01.30 第 2453100 号
39 橱柜(OP13-264 巴黎圣日) 邓越 发行人 ZL201330486689.X 外观设计 2013.10.15 第 2813143 号
40 橱柜(OP13-341 塞纳阳光) 陆娟 发行人 ZL201330515934.5 外观设计 2013.10.30 第 2896052 号
41 灯带侧吸油烟机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330519543.0 外观设计 2013.10.31 第 2855525 号
42 橱柜(书香古韵—岛台) 陈佳春 发行人 ZL201330545320.1 外观设计 2013.11.14 第 2813091 号
43 橱柜(书香古韵—1) 陈佳春 发行人 ZL201330545426.1 外观设计 2013.11.14 第 2813183 号
44 橱柜(书香古韵—2) 陈佳春 发行人 ZL201330545723.6 外观设计 2013.11.14 第 2813623 号
45 橱柜(圣卡罗) 陈佳春 发行人 ZL201430156586.1 外观设计 2014.05.29 第 2966837 号
黄晓铃、
46 岛台(那不勒斯) 卡罗提纳 发行人 ZL201430156638.5 外观设计 2014.05.29 第 2965995 号
尼
黄晓铃、
47 橱柜(那不勒斯) 卡罗提纳 发行人 ZL201430156631.3 外观设计 2014.05.29 第 2966790 号
尼
黄晓铃、
48 拉手 卡罗.提纳 发行人 ZL201430156662.9 外观设计 2014.05.29 第 2965817 号
尼
黄晓铃、
49 岛台(卡布里) 发行人 ZL201430156594.6 外观设计 2014.05.29 第 2966010 号
卡罗提纳
尼
黄晓铃、
50 橱柜(卡布里) 卡罗.提纳 发行人 ZL201430156607.X 外观设计 2014.05.29 第 2950063 号
尼
黄晓铃、
51 岛台(圣尼科洛) 卡罗提纳 发行人 ZL201430176741.6 外观设计 2014.06.11 第 2983945 号
尼
黄晓铃、
52 橱柜(圣尼科洛) 卡罗提纳 发行人 ZL201430176908.9 外观设计 2014.06.11 第 2982877 号
尼
53 面板及其粘接方法 李添华 发行人 ZL201410047953.3 发明 2014.02.11 第 1932983 号
54 吸油烟机 刘耀斌 发行人 ZL201520553450.3 实用新型 2015.07.27 第 4970414 号
武洪舟、
55 吸油烟机及其油网 发行人 ZL201520699762.5 实用新型 2015.09.09 第 4971166 号
冯向阳
风机及使用该风机的吸油烟
56 刘耀斌 发行人 ZL201520190647.5 实用新型 2015.03.31 第 4594861 号
机
57 搁板支架 张友彪 发行人 ZL201520191707.5 实用新型 2015.03.31 第 4616094 号
黄晓铃、
陈辉、
58 反弹器及扣手结构 发行人 ZL201520285366.8 实用新型 2015.05.04 第 4614545 号
赛乔.卡斯
蒂利亚
59 一种家用燃气灶的燃烧器 徐洪辉 发行人 ZL201520202421.2 实用新型 2015.04.03 第 4584323 号
60 一种家用燃气灶的燃烧器 徐洪辉 发行人 ZL201520203827.2 实用新型 2015.04.03 第 4586395 号
61 一种家用燃气灶的燃烧器 徐洪辉 发行人 ZL201520203880.2 实用新型 2015.04.03 第 4614493 号
62 灶具点火装置 易强 发行人 ZL201520241810.6 实用新型 2015.04.20 第 4585299 号
易强、
63 灶具点火器及灶具 发行人 ZL201520241809.3 实用新型 2015.04.20 第 4613549 号
徐洪辉
64 灶具燃烧器及灶具 易强 发行人 ZL201520240452.7 实用新型 2015.04.20 第 4613214 号
65 消毒柜(A635)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530264317.1 外观设计 2015.07.21 第 3577808 号
66 灶具(Q635)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530264492.0 外观设计 2015.07.21 第 3577456 号
67 烤箱(K635)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530264553.3 外观设计 2015.07.21 第 3578062 号
68 侧吸油烟机(E635) 陈耀权 发行人 ZL201530264493.5 外观设计 2015.07.21 第 3577307 号
黄晓铃、
69 组合柜(OP15-054 泰兰德) 艾托雷.提 发行人 ZL201530053362.2 外观设计 2015.03.04 第 3329553 号
纳尼
黄晓铃、
组合柜(OP15-056 埃斯特庄
70 卡罗.提纳 发行人 ZL201530053488.X 外观设计 2015.03.04 第 3329419 号
园)
尼
黄晓铃、
71 岛台(OP15-057 斯图加特) 艾托雷.提 发行人 ZL201530053363.7 外观设计 2015.03.04 第 3329620 号
纳尼
橱柜(OP15-057 斯图加特- 黄晓铃、
72 发行人 ZL201530053583.X 外观设计 2015.03.04 第 3329567 号
一字型) 艾托雷.提
纳尼
黄晓铃、
73 岛台(OP15-058 卡米诺) 赛乔.卡斯 发行人 ZL201530053349.7 外观设计 2015.03.04 第 3383483 号
蒂利亚
黄晓铃、
橱柜(OP15-058 卡米诺-L
74 赛乔.卡斯 发行人 ZL201530053576.X 外观设计 2015.03.04 第 3329823 号
字型)
蒂利亚
杨帆、
郭振新、
75 石板材(红樱桃) 发行人 ZL201530004184.4 外观设计 2015.01.07 第 3270407 号
李喜嘉、
范金养
杨帆、
郭振新、
76 石板材(流星) 发行人 ZL201530004256.5 外观设计 2015.01.07 第 3270311 号
李喜嘉、
吴作栋
杨帆、
郭振新、
77 石板材(雪影) 发行人 ZL201530004287.0 外观设计 2015.01.07 第 3269235 号
李喜嘉、
吴作栋
杨辉、
黄孝畯、
78 恒流量风机及其控制方法 发行人 ZL201310752612.1 发明 2013.12.31 第 1949721 号
徐云生、
杨武
武洪舟、
刘耀斌、
79 吸油烟机清洗系统 发行人 ZL2015206970232 实用新型 2015.09.09 第 5092899 号
李一萍、
冯向阳
80 吸油烟机 刘鑫 发行人 ZL2015211431966 实用新型 2015.12.31 第 5261502 号
台面结构及设有该台面结构
81 张子春 发行人 ZL2015209263125 实用新型 2015.11.18 第 5142492 号
的组合柜
杨帆、
郭振新、
82 石英石板材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 ZL201510014605.0 发明 2015.01.12 第 2104518 号
李喜嘉、
吴作栋
杨帆、
83 石英石板材预压模具 郭振新、 发行人 ZL2015209887773 实用新型 2015.12.01 第 5273556 号
李喜嘉
橱柜(OP16-117 泰勒一字 黄晓铃,
84 发行人 ZL 201630056727.1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745976 号
型) 马西莫
黄晓铃,
85 岛台(OP16-118 科尔缔纳) 赛乔.卡斯 发行人 ZL 201630056760.4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763780 号
蒂利亚
86 橱柜(OP16-120B 安纳西小 黄晓铃, 发行人 ZL201630056725.2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744256 号
镇 L 字型) 艾托雷.提
纳尼
餐边柜(OP16-122B 流光溢 黄晓铃,
87 发行人 ZL201630056735.6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741761 号
彩) 马克
橱柜(OP16-122B 流光溢彩 黄晓铃,
88 发行人 ZL201630056731.8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745952 号
L 字型) 马克
黄晓铃,
89 酒柜(OP16-121B 曼彻斯特) 艾托雷.提 发行人 ZL201630056730.3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808071 号
纳尼
黄晓铃,
90 岛台(OP16-117 泰勒) 发行人 ZL201630056726.7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843602 号
马西莫
黄晓铃,
橱柜(OP16-118 科尔缔纳 L
91 赛乔.卡斯 发行人 ZL201630056759.1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838257 号
字型)
蒂利亚
黄晓铃,
组合橱柜(OP16-119 梅尔斯
92 艾托雷.提 发行人 ZL201630056761.9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838815 号
堡)
纳尼
黄晓铃,
岛台(OP16-120B 安纳西小
93 艾托雷.提 发行人 ZL201630056732.2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843603 号
镇)
纳尼
黄晓铃,
组合橱柜(OP16-121B 曼彻
94 艾托雷.提 发行人 ZL201630056758.7 外观设计 2016.03.01 第 3838188 号
斯特 L 字型)
纳尼
防油烟倒灌装置及其安装转
95 徐云生 发行人 ZL201620275706.3 实用新型 2016.03.31 第 5523353 号
接头
防油烟倒灌装置系统及其防
96 徐云生 发行人 ZL201620305846.0 实用新型 2016.04.12 第 5521362 号
油烟倒灌装置
97 装饰顶线阳角连接件 张友彪 发行人 ZL2016205327457 实用新型 2016.06.01 第 5804879 号
98 装饰顶线阴角连接件 张友彪 发行人 ZL2016205326810 实用新型 2016.06.01 第 5804850 号
依文斌,
99 五角柜 发行人 ZL 2016205352124 实用新型 2016.06.03 第 5805902 号
张其俊
依文斌,
100 排气系统及消毒柜 发行人 ZL 2016205401934 实用新型 2016.06.03 第 5805929 号
张其俊
严恩雄、
移门双向阻尼器及移门双向
101 孙志龙、 欧派集成 ZL201310078928.7 发明 2013.03.12 第 1747673 号
阻尼方法
黄高华
102 趟门衣柜 严恩雄 欧派集成 ZL201220366811.X 实用新型 2012.07.26 第 2775430 号
103 导轨装置 严恩雄 欧派集成 ZL201220370091.4 实用新型 2012.07.27 第 2774645 号
严恩雄、
104 推拉移门锁 孙志龙、 欧派集成 ZL201220726148.X 实用新型 2012.12.25 第 3033424 号
黄高华
严恩雄、
105 趟门下导轨组件 欧派集成 ZL201320507446.4 实用新型 2013.08.19 第 3477009 号
黄高华、
李友邦
严恩雄、
106 隐藏式连接部件及组合框架 孙志龙、 欧派集成 ZL201420161480.5 实用新型 2014.04.03 第 3812280 号
黄高华
严恩雄、
107 连接部件及组合框架 孙志龙、 欧派集成 ZL201420161994.0 实用新型 2014.04.03 第 3838889 号
黄高华
严恩雄、
108 遮缝条及百叶门 李友帮、 欧派集成 ZL201420403756.6 实用新型 2014.07.21 第 3949332 号
孙志龙
严恩雄、
109 组合支架 孙志龙、 欧派集成 ZL201420404394.2 实用新型 2014.07.21 第 3951198 号
李友帮
严恩雄、
110 可旋转抽屉柜 李友帮、 欧派集成 ZL201420403684.5 实用新型 2014.07.21 第 3950542 号
孙志龙
一种玻璃门连接结构以及玻
111 李友帮 欧派集成 ZL201520103446.7 实用新型 2015.02.10 第 4508904 号
璃门
112 一种瓶子支撑结构及酒瓶柜 李友帮 欧派集成 ZL201520099293.3 实用新型 2015.02.10 第 4507343 号
严恩雄、
113 型材(YL8905A) 欧派集成 ZL201230651190.5 外观设计 2012.12.25 第 2428622 号
黄高华
114 浴室柜(OP11-021-435) 秦香菇 欧派卫浴 ZL201230378619.8 外观设计 2012.08.13 第 2677468 号
115 浴室柜(OP12-019-420) 张海霞 欧派卫浴 ZL201230378757.6 外观设计 2012.08.13 第 2508236 号
116 连体坐便器(OP-W7065) 刘俊雪 欧派卫浴 ZL201530097044.6 外观设计 2015.04.14 第 3368257 号
117 连体坐便器(OP-W7066) 刘俊雪 欧派卫浴 ZL201530096947.2 外观设计 2015.04.14 第 3368255 号
118 安装装置及磁悬浮门装置 冯光存 欧派卫浴 ZL201620241240.5 实用新型 2016.03.24 第 5523999 号
119 门(时光) 崔希明 欧派门业 ZL201530081778.5 外观设计 2015.03.31 第 3368086 号
120 门(普罗旺斯) 周小平 欧派门业 ZL201530081756.9 外观设计 2015.03.31 第 3366590 号
121 门(安吉拉) 颜涛 欧派门业 ZL201530081706.0 外观设计 2015.03.31 第 3368299 号
122 门(律动) 颜涛 欧派门业 ZL201530081799.7 外观设计 2015.03.31 第 3329318 号
123 可调式锁挡装置 周小平 欧派门业 ZL201520247623.9 实用新型 2015.04.22 第 4586921 号
124 橱柜(巴洛克印象) 李秋丽 天津欧派 ZL201030241583.X 外观设计 2010.07.16 第 1482668 号
125 带压条的门板 陈燕微 天津欧派 ZL201320249968.9 实用新型 2013.05.09 第 3243916 号
严恩雄、
126 板式家具及其高度调节脚 天津欧派 ZL201420159345.7 实用新型 2014.04.02 第 3811452 号
孙志龙
严恩雄、
衣柜及其侧板连接部件和连
127 孙志龙、 天津欧派 ZL201420159280.6 实用新型 2014.04.02 第 3810738 号
接件
周传阜
严恩雄、
128 挡缝条 李友帮、 天津欧派 ZL201420159388.5 实用新型 2014.04.02 第 3812017 号
周传阜
严恩雄、
129 层板加固装置 天津欧派 ZL201420159343.8 实用新型 2014.04.02 第 3812241 号
黄高华、
孙志龙
严恩雄、
130 连接角码 李友帮、 天津欧派 ZL201420404391.9 实用新型 2014.07.21 第 3950873 号
孙志龙
伍伟杰、
用于固定玻璃的压条及其玻
131 曾凡平、 天津欧派 ZL201520528987.4 实用新型 2015.07.20 第 4970986 号
璃固定结构
贺进
刘忠会、
132 平开门锁结构及平开门柜 天津欧派 ZL201520556636.4 实用新型 2015.07.28 第 4970842 号
李友帮
刘忠会、
孙志龙、
133 家具连接件及家具 天津欧派 ZL2015208788183 实用新型 2015.11.05 第 5123727 号
李友帮、
覃晓敏
4、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经登记的著作权共 21 项,具
体情况如下:
序 登记日期/首次
作品类型 作品名称 权利人 证书号 登记号
号 发表日期
2015.03.24/
1 美术作品 发行人 GDZB20150300000538 19-2015-F-00001907 号
1996.08.10
MES 工厂订单处理及进
2 计算机软件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701 号 2011SR042027 2010.01.01
度跟踪系统 V1.0
大批量个性化 OBA 物料
3 计算机软件 (BOM ) 实 时 解 析 系 统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742 号 2011SR042068 2009.01.01
V1.0
多功能复合条码驱动双面
4 计算机软件 数控孔位 CNC 自动连接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744 号 2011SR042070 2011.01.01
系统 V1.0
OPPEIN-FCA 工艺技术审
5 计算机软件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814 号 2011SR042140 2010.01.01
核及价格审核系统 V1.0
优化及自动连接设备驱动
6 计算机软件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816 号 2011SR042142 2010.01.01
生成条码锯料系统 V1.0
OPPEIN 商场前端设计及
7 计算机软件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904 号 2011SR042230 2009.01.01
内外自动报价系统 V1.0
OPPEIN-WPC 扫描监测
8 计算机软件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905 号 2011SR042231 2011.01.01
采集包装系统 V1.0
OPPEIN-E 平台电子商务
9 计算机软件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952 号 2011SR042278 2011.01.01
系统 V1.0
多库房与车间配套集成管
10 计算机软件 发行人 软著登字第 0305954 号 2011SR042280 2011.01.01
理系綂 V1.0
个性化定制衣柜制造一体
11 计算机软件 欧派集成 软著登字第 0745178 号 2014SR075934 2013.10.28
化自动集成系统 V1.0
衣柜自动化制作、排程设
12 计算机软件 欧派集成 软著登字第 0745168 号 2014SR075924 2013.10.29
计系统 V1.0
衣柜综合设计管理系统
13 计算机软件 欧派集成 软著登字第 0745165 号 2014SR075921 2013.11.06
V1.0
衣柜高度个性化定制设计
14 计算机软件 欧派集成 软著登字第 0745161 号 2014SR075917 2013.10.22
系统 V1.0
衣柜订单信息化技术应用
15 计算机软件 欧派集成 软著登字第 0745130 号 2014SR075886 2013.11.20
系统 V1.0
订单生产工序及进度追踪
16 计算机软件 欧派集成 软著登字第 0745127 号 2014SR075883 2013.12.04
信息系统 V1.0
发行人、
17 计算机软件 云渲染管理服务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1299191 号 2016SR120574 2015.08.15
天津欧派
OPPEIN 协同办公及 HR
发行人、
18 计算机软件 管理系统【简称:协同办 软著登字第 1299181 号 2016SR120564 2015.12.10
天津欧派
公平台】V1.0
终端效果可视化营销管理 发行人、
19 计算机软件 软著登字第 1299185 号 2016SR120568 2015.10.20
系统 V1.0 天津欧派
供应链管理及财务核算系
发行人、
20 计算机软件 统【简称:K3CLOUD】 软著登字第 1300147 号 2016SR121530 2015.08.20
天津欧派
V1.0
OPPEIN 营销终端设计系 发行人、
21 计算机软件 软著登字第 1300138 号 2016SR121521 2015.05.16
统【简称:MTDS】V1.0 天津欧派
5、字号
(1)公司由设立至今,企业字号注册情况如下:
序号 核准日期 企业名称
1 1994 年 7 月设立 广州市康洁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2 1997 年 5 月 广州欧派厨柜设备有限公司
3 1997 年 11 月 广州欧派厨柜企业有限公司
4 2009 年 7 月 广东欧派集团有限公司
5 2010 年 7 月 广东欧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6 2013 年 10 月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自 1997 年 5 月起至今一直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欧派”作为字号,符合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以“欧派”作为核心字号使用合法、合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
第三方没有发生过争议。
(2)商标、字号的管理制度
目前,公司非常重视商标、字号保护工作,为对公司商标、字号、专利等知
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具体如下:
1)制定并实施了《欧派家居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欧派家居集团知
识产权管理规定》,对商标的注册申请、合法使用、许可使用、期满续期、维权
等事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2)公司在法律事务部专门设置了知识产权法务专员岗位,制定了《法律事
务部知识产权法务专员岗位职责》,2 名知识产权法务专员具体负责公司包括商
标、字号在内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3)公司外聘了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知识产权顾问,
为公司提供商标申请、变更、续期、维权等专业法律服务,为公司提供商标、字
号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咨询服务。
4)公司与经销商、供应商等合作单位所签署的业务合同,都需要经过公司
知识产权法务专员的审核,合同必须明确约定知识产权保护事项,保证业务合同
中对商标、字号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有效保护公司商标、字号不受损害。
综上,公司已经制定了并实施了有效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能够有效
保护公司的商标和字号等知识产权,并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商标、字号的法律状态
1)字号的法律状态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
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准注册的企业名
称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限制。公司自 1997 年 5 月起至今一直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欧
派”作为字号,不存在被工商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不准予使用的情形。因此,公
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欧派”作为字号,合法、合规,不存在有效期限的限制。
2)商标的法律状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中国境内已经取得了 147 项注册商标,
该等注册商标目前均处于有效状态。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
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
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
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
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十年期满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延长十年,可以通过多次续展的方式保持
注册商标永久有效。
3)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对于公司已经取得的 147 项注册商标,目前均在有效期内(十年期满后已
经续展有效期或尚未满十年),可以通过在规定时间内续展保持注册商标永久有
效;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知识产权法务专员)及外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
责注册商标的续展工作,可以有效维持注册商标的长期有效。
6、发行人与江山欧派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字号情况
(1)商标
公司与江山欧派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主要为核定类别为第 6、19 类的注册商
标,根据江山欧派于 2016 年 11 月更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该等相同或相
似的商标及其使用内容和范围情况如下:
1)发行人
序 核定
注册证号 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号 类别
木地板、人造石、石膏板、非金属地板砖、非金属耐火建
1 11795709
筑材料、防水卷材、非金属简易小浴室、建筑玻璃
地板、石板、石膏板、非金属地板砖、非金属耐火建筑材
2 9781430
料、防水卷材、非金属简易小浴室、建筑玻璃
木地板、人造石、石膏板、非金属地板砖、非金属耐火建
3 11676323
筑材料、防水卷材、非金属简易小浴室、建筑玻璃
木材、地板、石板、石膏板、石棉水泥、水泥板、非金属
耐火建筑材料、防水卷材、非金属简易小浴室、建筑玻璃、
4 9590055
涂层(建筑材料)、石头、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非金
属纪念碑、石料粘合剂
上表中第 1、2、3 项商标在申请过程时,由于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第 7109873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指定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
因此商标局决定不予核准公司在上表第 1、2、3 项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
商品上的注册,但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册,具体情况如下:
A、第 11795709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
2015 年 9 月 9 日,商标局作出―(2015)商标异字第 0000037304 号‖《第
11795709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发行人申
请注册的第 11795709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涉指定商品―非金属
门;塑钢门窗‖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第 7109873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
指定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决定不予核准发行人第 11795709 号
―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商品上的注册,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
册。
B、第 9781430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
2015 年 9 月 9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作
出―(2015)商标异字第 0000037323 号‖《第 9781430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
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发行人申请注册的第 9781430 号―欧派凡帝
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涉指定商品―非金属门;塑钢门窗‖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指定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决定不予
核准发行人第 9781430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商品上的注
册,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册。
C、第 11676323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
2015 年 10 月 16 日,商标局作出―(2015)商标异字第 0000046165 号‖《第
11676323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发行人申
请注册的第 11676323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涉指定商品―非金属
门;塑钢门窗‖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第 7109873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
指定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决定不予核准发行人第 11676323 号
―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商品上的注册,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
册。
因此,上述表格中 4 项商标,核定类别均为第 19 类,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
目主要为―木地板、人造石、石膏板、非金属地板砖‖等,不包括―非金属门、塑钢
门窗‖。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曾获授权的一项注册商标被商
标局认定为无效。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9 月 2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作
出―(2015)商标异字第 0000041885 号‖《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准
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发行人申请注册的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与异
议人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第 7109873 号、第 3134909 号注册商标中
有关指定商品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决定准予发行人第 11930958 号―欧
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核准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木地板;人造石;石膏板;
非金属地板砖;非金属耐火建筑材料;防水卷材;非金属门;塑钢门窗;非金属
简易小浴室、建筑玻璃。
2016 年 1 月 4 日,江山欧派对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提出无效
宣告请求。2016 年 10 月 27 日,商标评审委作出―商评字[2016]第 0000091731
号‖《关于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认定发行人
拥有的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与江山欧派在先注册的第 4411926 号注册商
标构成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裁定宣告第 11930958 号商标无效。
2)江山欧派
序 核定
注册证号 商标名称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号 类别
金属门、金属门框、金属窗框、金属铰链、关门器(非电
1 3134909 6
动)、吊窗滑轮
栏杆、非金属折门、非金属门、非金属窗、非金属百叶窗、
2 4411926 19 建筑用非金属门廊、非金属门、非金属门板、非金属门框、
非金属门框架
栏杆、非金属折门、非金属门、非金属窗、非金属百叶窗、
3 7109873 19 建筑用非金属门廊、非金属大门、非金属门板、非金属门
框、非金属门框架
非金属天花板、非金属集成吊顶、非金属门、非金属隔板、
4 10196432 19 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楼梯、非金属建筑物遮盖物、非
金属园艺格架、非金属槽
非金属天花板、非金属集成吊顶、非金属门、非金属隔板、
5 10196433 19 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楼梯、非金属建筑物遮盖物、非
金属园艺格架、非金属槽
非金属天花板、非金属集成吊顶、非金属门、非金属隔板、
6 10196434 19 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楼梯、非金属建筑物遮盖物、非
金属园艺格架、非金属槽
金属天花板、金属集成吊顶、金属楼梯、金属简易小浴室、
7 10196437 6 金属建筑物、金属栅栏、金属建筑材料、金属门、金属隔
板(建筑)、家具用金属附件
金属天花板、金属栅栏、金属集成吊顶、金属建筑材料、
金属楼梯、金属门、金属制简易小屋、金属隔板、金属建
8 10865295 6
筑物、金属门框、金属窗框、金属铰链、吊窗滑轮、关门
器(非电动)、家具用金属附件
9 11630249 19 建筑用非金属外表面;非金属护壁板
10 11630241 19 建筑用非金属外表面;非金属护壁板
金属门、金属门框、金属窗框、金属铰链、关门器(非电
11 11629093 6
动)、吊窗滑轮
栏杆、非金属折门、非金属门、非金属窗、非金属百叶窗、
12 11629097 19 建筑用非金属门廊、非金属大门、非金属门板、非金属门
框、非金属门框架
非金属天花板、栏杆、非金属门、非金属隔板、非金属建
筑材料、非金属门框、非金属折门、非金属百叶窗、非金
13 10196431 19 属门板、非金属楼梯、非金属建筑物遮盖物、非金属园艺
格架、非金属槽、非金属窗、建筑用非金属门廊、非金属
门框架、非金属集成吊顶
14 10865297 6 金属铰链、吊窗滑轮、关门器(非电动)、家具用金属附件
金属建筑材料、金属地板、金属百叶窗、金属楼梯、金属
15 15410733 6 窗、金属天花板、金属栅栏、金属建筑物、金属隔板、金
属合页
非金属栅栏、非金属檐槽、非金属天花板、非金属隔板、
16 15410724 19 建筑用非金属框、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搁栅、建筑用
非金属遮盖物、非金属楼梯、非金属支架
金属门、金属天花板、金属楼梯、金属建筑物、金属建筑
17 15666828
材料、金属隔板、金属窗框、金属栅栏、家具用金属附件
非金属门、非金属折门、非金属门板、非金属门框、非金
18 15666875 19 属隔板、非金属窗、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天花板、非
金属楼梯
金属门、金属天花板、金属楼梯、金属建筑物、金属建筑
19 15666271
材料、金属隔板、金属窗框、金属栅栏
非金属门、非金属折门、非金属门板、非金属门框、非金
20 15666397 19 属隔板、非金属窗、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天花板、非
金属楼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取得 147 项境内商标,45 项境外商标
中,核定类别包括第 1、2、5、6、8、10、11、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26、27、28、29、31、33、34、35、36、37、
38、39、40、41、42、43、44、45 类,而公司与江山欧派各自拥有的上述商
标的汉字部分存在相同、相似的情形主要集中在核定类别第 6、19 类,但二者
经核准的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存在显著区别;公司子公司欧派门业在木门类产品
的包装、标示、广告宣传中主要使用的系发行人名下的注册商标―欧铂恩‖、―欧铂
尼‖及―OPPEIN‖。根据江山欧派更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江山欧派在其主要
产品(实木复合门和夹板模压门)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其主要构成部分为汉字―欧
派‖等。因此,双方在同类产品上使用的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整体外观上区
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
(2)字号
公司自 1997 年 5 月起至今一直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欧派‖作为字号;此外,
公司名下的―欧派‖商标于 2009 年 4 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
标‖。
根据江山欧派更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江山欧派自 2006 年 7 月 31 日
设立时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欧派‖字号。
7、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销售金额、构成和变动幅度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整体厨柜 436,939.64 62.22% 13.64% 384,500.67 69.35% 12.13% 342,920.53 72.48% 15.53%
整体衣柜 202,202.61 28.80% 51.23% 133,704.15 24.11% 34.72% 99,248.52 20.98% 32.42%
整体卫浴 24,165.17 3.44% 63.07% 14,818.71 2.67% 5.90% 13,993.72 2.96% -2.51%
定制木门 20,842.71 2.97% 71.73% 12,137.04 2.19% 42.30% 8,528.96 1.80% 63.76%
其他 18,044.60 2.57% 93.75% 9,313.22 1.68% 10.70% 8,413.36 1.78% 39.31%
合计 702,194.73 100.00% 26.64% 554,473.79 100.00% 17.20% 473,105.08 100.00% 19.05%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255,919.04 98.15% 175,667.60 99.00% 133,255.58 99.35%
整体厨柜 166,631.99 63.91% 123,172.53 69.41% 99,330.78 74.05%
整体衣柜 74,463.98 28.56% 44,668.49 25.17% 28,498.88 21.25%
整体卫浴 4,678.83 1.79% 2,519.99 1.42% 1,939.84 1.45%
定制木门 3,537.02 1.36% 1,977.06 1.11% 337.76 0.25%
其他 6,607.21 2.53% 3,329.53 1.88% 3,148.33 2.35%
其他业务毛
4,813.14 1.85% 1,778.88 1.00% 876.69 0.65%
利
综合毛利 260,732.18 100.00% 177,446.48 100.00% 134,132.27 100.00%
营业利润 106,772.92 95.18% 53,037.46 92.85% 43,071.30 95.76%
营业外收支
5,412.52 4.82% 4,082.01 7.15% 1,906.31 4.24%
净额
利润总额 112,185.43 100.00% 57,119.47 100.00% 44,977.61 100.00%
如上两个表格所示,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销售收入是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
收入的主要来源,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合计占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93.46%、93.46%和 91.02%。报告期内,定制木门销售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收入
的比例均在 3%以下,定制木门利润总额占本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均在 1.4%以
下,定制木门业务非本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和利润来源。
根据江山欧派更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江山欧派主要产品为实木复合门
和夹板模压门,不包括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卫浴类产品。
综上,公司在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类产品中使用包含汉字―欧派‖
的商标不存在法律风险,定制木门业务非本公司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无论公司
是否在木门类产品中使用与江山欧派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均不会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构成实质性影响。
8、发行人与江山欧派是否曾因或正在因商标、商号或字号发生过纠纷或争
议
公司存在与江山欧派有关的两项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第 97070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
2015 年 4 月 24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
(2015)第 0000031001 号‖《关于第 97070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异议复审裁
定书》,认定公司申请注册的第 97070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涉
指定商品―非金属门、塑钢门窗‖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第 7109873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指定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裁定不予
核准公司第 97070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商品的注册。
公司不服上述裁定结果,以商标评审委为被告,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
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该院撤销商标评审委该复审裁定,并责令该委重新作
出裁定,江山欧派系该案第三人。
2016 年 7 月 22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5)京知行初字第 3262
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向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 年 1 月 17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行终 5653 号”
《行政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2)第 9722997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
2014 年 11 月 1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
(2014)第 0000075181 号‖《关于第 9722997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异议复审裁
定书》,认定公司申请注册的第 9722997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涉
指定商品―金属门、金属窗、金属家具部件‖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3134909 号注册
商标中有关指定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裁定不予核准公司第
9722997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金属门、金属窗、金属家具部件‖商品的注册。
公司因不服上述裁定结果,以商标评审委为被告,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
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该院撤销商标评审委该复审裁定并责令该委重新作
出裁定,江山欧派系该案第三人。
2015 年 11 月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5)京知行初字第 88 号‖《行
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上述复审裁定书,并判决该委重新作出裁定。
截至目前,江山欧派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案件尚未了结。
上述两项正在进行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系公司与行政部门在商标申请过程
中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并非公司与江山欧派之间发生的商标侵权纠纷。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江山欧派之间未发生商标侵权纠纷。
(3)关于上述行政诉讼案件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两项行政诉讼案件,如最终裁决结果为不予核准公司―欧派凡帝尼‖
商标在―金属门、金属窗、金属家具部件‖、―非金属门、塑钢门窗‖商品的注册,
则公司存在不得在―金属门、金属窗、金属家具部件‖、―非金属门、塑钢门窗‖的
商品或服务项目中使用―欧派凡帝尼‖商标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子公司欧派门业在木门类产品的包装、标
示、广告宣传中主要使用公司名下的注册商标―欧铂恩‖、―欧铂尼‖及―OPPEIN‖,
上述注册商标不存在被第三方提出无效宣告的情形;同时,定制木门业务并非公
司主要收入来源和利润来源。
综上所述,即使公司未能在―金属门、金属窗、金属家具部件‖、―非金属门、
塑钢门窗‖类别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成功注册―欧派凡帝尼‖商标,也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
9、公司及经销商现有商标和商号使用的合法性、将来在新业务、新产品、
新加入经销商或门店等扩大范围继续使用―欧派‖及类似商标或字眼是否受到限
制
公司自 1997 年 5 月起至今在企业名称中一直持续使用―欧派‖作为字号,不
存在侵犯第三方字号、注册商标专有权的情形。2009 年 4 月,本公司名下的注
册商标―欧派‖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第
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
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
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未来公司有权禁止第三
方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欧派‖驰名商标。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公司商标、商号、经营
模式等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仅在协议生效期间并在协议授权范围内由公司授权
经销商合理使用,经销商无权转让或授权他方使用。新加入的经销商或门店将会
签订统一版本的《合作协议书》,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合理使用公司商标、商
号。
如公司未来开展新业务、新产品,可在相应类别商品或服务中继续使用已获
授权的注册商标,或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商标。
因此,公司名称使用的现有字号合法、有效,公司在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整体卫浴中使用或授权经销商使用注册商标 ―欧派‖不存在法律障碍;如公司将
来开拓新业务、新产品,将根据经营需要,在相应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
―欧派‖或类似商标或字眼。
10、是否有发生纠纷或争议的潜在风险
(1)公司与江山欧派之间未发生在同类产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第 6、
19 类)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江山欧派暂未发生在同类产品上使用相
同或相似商标的情况。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法院司法公开平台 ‖
(http://www.gdcourts.gov.cn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诉讼案件信息查询 ‖
(http://www.zjsfgkw.cn)的公开记录以及江山欧派更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江山欧派之间未发生商标、商号或字号侵权
纠纷。
(2)公司与江山欧派在商标申请与使用上存在潜在纠纷的风险
目前,公司在厨柜、衣柜、卫浴、墙饰等产品的包装、标示、广告宣传中主
要使用的注册商标为―欧派‖,在门业类产品上主要使用的商标为―欧铂恩‖、―欧铂
尼‖及―OPPEIN‖;根据江山欧派更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江山欧派在门业类
产品上主要使用的商标为―欧派 OUPAI‖。由于公司与江山欧派同属家具制造类行
业,部分产品类型重合,且商标所用文字、图案设计等较为接近,因此在商标(特
别是分类号为第 6、19 类的商标)申请及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纠纷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厨柜和整体衣柜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合计为 93.46%、
93.46%和 91.02%。公司在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类产品中使用―欧派‖
商标不存在法律风险,定制木门业务非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商标
的潜在纠纷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构成实质性不利
影响,但不排除因他人经营活动导致公司的―欧派‖商标品牌价值受到损害,从而
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11、除上述两起商标、字号诉讼案件外,其他注销、终止、被第三方提起异
议或无效宣告等异常情况
(1)已披露的商标异议案件
除上述两起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外,公司与江山欧派之间曾经存在三项商标异
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第 11795709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
2014 年 6 月,江山欧派就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第 11795709 号“欧派
凡帝尼”商标(第 19 类)提出异议申请。
2015 年 9 月 9 日,商标局作出―(2015)商标异字第 0000037304 号‖《第
11795709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公司申请
注册的第 11795709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涉指定商品―非金属门;
塑钢门窗‖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第 7109873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指定
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决定不予核准公司第 11795709 号―欧派
凡帝尼‖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商品上的注册,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册。
2)第 9781430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
2014 年 6 月,江山欧派就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第 9781430 号“欧派凡
帝尼”商标(第 19 类)提出异议申请。
2015 年 9 月 9 日,商标局作出―(2015)商标异字第 0000037323 号‖《第
9781430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公司申请注
册的第 9781430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涉指定商品―非金属门;塑
钢门窗‖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指定商品属于类似商
品,且构成近似商标,决定不予核准公司第 9781430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非
金属门;塑钢门窗‖商品上的注册,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册。
3)第 11676323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
2014 年 6 月,江山欧派就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第 11676323 号“欧派
凡帝尼”商标(第 19 类)提出异议申请。
2015 年 10 月 16 日,商标局作出―(2015)商标异字第 0000046165 号‖《第
11676323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公司申请
注册的第 11676323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涉指定商品―非金属门;
塑钢门窗‖与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第 7109873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指定
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决定不予核准公司第 11676323 号―欧派
凡帝尼‖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商品上的注册,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册。
(2)已披露的商标无效宣告案件
2014 年 4 月,江山欧派就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第 11930958 号“欧派
凡帝尼”商标(第 19 类)提出异议申请。
2015 年 9 月 25 日,商标局作出―(2015)商标异字第 0000041885 号‖《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公司申请注册的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与异议人江山欧派拥有的第 4411926 号、第
7109873 号、第 3134909 号注册商标中有关指定商品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
商标,决定准予公司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核准使用商品/
服务项目为:木地板;人造石;石膏板;非金属地板砖;非金属耐火建筑材料;
防水卷材;非金属门;塑钢门窗;非金属简易小浴室、建筑玻璃。
2016 年 1 月 4 日,江山欧派对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提出无效
宣告请求。2016 年 10 月 27 日,商标评审委作出―商评字[2016]第 0000091731
号‖《关于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认定公司拥
有的第 11930958 号―欧派凡帝尼‖与江山欧派在先注册的第 4411926 号注册商标
构成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裁定宣告第 11930958 号商标无效。
(3)补充披露的商标异议案件
除上述商标异议案件以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曾经还存在下列商标异议案件:
1)第 9590055 号―欧派凯思‖商标
2012 年,江山欧派就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第 9590055 号“欧派凯思”
商标(第 19 类)提出异议申请。
2013 年 4 月 1 日,商标局作出―(2013)商标异字第 08401 号‖《―欧派凯思‖
商标异议裁定书》,认定江山欧派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
2013 年 4 月 23 日,江山欧派不服上述异议裁定书,向商标评审委申请复
审。
2014 年 11 月 25 日,商标评审委作出―商评字[2014]第 0000086948 号‖《关
于第 9590055 号―欧派凯思‖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被异议商标在非金属门、
非金属天花板、塑钢门窗商品上不予核准注册,在其余复审商品上予以核准注册。
2)第 13994048 号―OPPEIN‖商标
2015 年, 北 京欧 派优 家 装 饰有 限 公司 就 公 司 向 商标 局 申请 注册 的 第
13994048 号“OPPEIN”商标(第 27 类)提出异议申请。
2016 年 12 月 3 日,商标评审委作出―(2016)商标异字第 0000043581 号‖
《第 13994048 号―OPPEIN‖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认定北京欧派优家装饰有
限公司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
3)第 8666265 号―OPPEIN‖商标
2016 年 7 月,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 第
8666265 号“OPPEIN”商标(第 27 类)提出异议申请,请求裁定被异议商标
(第 27 类)在所指定使用商品项目上(地毯、席、枕席、地板覆盖物、防滑垫、
墙纸、汽车毡垫、塑料或橡胶地板砖、非纺织品制墙帷、非纺织品壁挂)不予注
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商标异议案件尚未了结。
(4)补充披露的商标无效案件
除上述商标无效宣告案件以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曾经还存在下列商标无效
宣告案件:
201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经核准注册第 8077818 号“奥铂”商标(第 6
类)。
2013 年 10 月 28 日,中山奥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向商标评审委申请撤销上
述商标。
2014 年 12 月 23 日,商标评审委作出―商评字[2014]第 0000106542 号‖《关
于第 8077818 号―奥铂‖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争议商标在金属天花板、
金属建筑材料、五金器具(小)、金属陈列架、未加工或半加工普通金属商品上
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5)补充披露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下列审理中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案
件:
2016 年 11 月,佛山市顺德区韩太橱柜有限公司以公司作为被告,向佛山市
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在微信公众平台使用原告拥有权利的图片作
为广告宣传照,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利用原告广告图作为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切行
为;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各大媒体消除影响,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象征性赔偿原
告 1 元,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 4,400 元;承担诉讼费。上
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上述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案件涉诉标的金额较小,且不涉及公司核心知识产
权,不属于重大诉讼案件,不属于应当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商标行政诉讼、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宣
告、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以外,不存在其他注销、终止、被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无效
宣告等异常情况,不存在其他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
12、相关注册商标和字号争议和诉讼的具体时间和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商标异议案件及商标无效宣告案
件,第三方提起异议的请求均为:请求不准予核准被异议商标;第三方提起异议
的原因或依据主要为:(1)被异议商标与江山欧派在先注册使用的引证商标构
成近似;(2)被异议商标被核准注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相关注册商标诉讼和争议的具体时间、相关判决或裁定结果、
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进展
序号 案件名称 重要时间节点 判决或裁定结果
情况
2012 年 6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 2014 年 4 月,商标局裁定异
2014 年 4 月,商标局出具商标异议裁定 议理由不成立,核准商标注
书; 册;
第 9707058 号
2014 年,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复审申 2015 年 4 月,商标评审委裁 维持
1 ―欧派凡帝尼‖商
请; 定被异议商标在―地板、石板、 原判
标行政诉讼案件
2015 年 4 月,商标评审委出具异议复审 石膏板、非金属地板砖、非金
裁定书; 属耐火建筑材料、防水卷材、
2015 年 5 月,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非金属简易小浴室、建筑玻璃‖
2016 年 7 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一 商品上准予注册,在其余商品
审判决; 上不予核准注册。
2016 年 8 月,公司提起上诉。 2016 年 7 月,北京知识产权
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
2017 年 1 月,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作出―(2016)京行终
5653 号‖《行政判决书》,驳
回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
判。
2012 年 6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
2013 年 8 月,商标局裁定异
2013 年 8 月,商标局出具商标异议裁定
议理由不成立,核准商标注
书;
册; 公司
2013 年 9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复
2014 年 11 月,商标评审委裁 至今
审申请;
第 9722997 号 定被异议商标在金属门、金属 尚未
2014 年 11 月,商标评审委出具异议复
2 ―欧派凡帝尼‖商 窗、金属家具部件商品上不准 收到
审裁定书;
标行政诉讼案件 予注册,在其余商品上予以核 二审
2014 年 12 月,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准注册; 诉讼
2015 年 11 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
2015 年 11 月,北京知识产权 文件
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撤销商标复审裁定,
根据江山欧派更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由商标评审委重新作出决定
江山欧派已提起上诉。
2015 年 9 月,商标局裁定被
第 11795709 号 2014 年 6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
异议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 已结
3 ―欧派凡帝尼‖商 2015 年 9 月,商标局出具商标异议裁定
窗‖商品上不准予注册,在其余 案
标异议案件 书。
商品上准予注册
2015 年 9 月,商标局裁定被
第 9781430 号 2014 年 6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
异议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 已结
4 ―欧派凡帝尼‖商 2015 年 9 月,商标局出具商标异议裁定
窗‖ 商品上不准予注册,在其 案
标异议案件 书。
余商品上准予注册;
2015 年,商标局裁定被异议
第 11676323 号
2014 年 6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 商标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 已结
5 ―欧派凡帝尼‖商
2015 年,商标局出具商标异议裁定书。 商品上不准予注册,在其余商 案
标异议案件
品上准予注册;
2013 年 4 月,商标局裁定江
2012 年,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 山欧派异议理由不成立,核准
2013 年 4 月,商标局出具商标异议裁定 被异议商标注册;
第 9590055 号
书; 2014 年 11 月,商标评审委裁 已结
6 ―欧派凯思‖商标
2013 年 4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复审; 定被异议商标在非金属门、非 案
异议案件
2014 年 11 月,商标评审委出具商标异 金属天花板、塑钢门窗商品上
议复审裁定书。 不予核准注册,在其余复审商
品上予以核准注册。
第 13994048 号 2015 年,北京欧派优家装饰有限公司提 2016 年 12 月,商标局裁定北
已结
7 ―OPPEIN‖商标 起商标异议; 京欧派优家装饰有限公司所
案
异议案件 2016 年 12 月,商标局出具商标异议裁 提异议理由不成立,核准被异
定书。 议商标注册。
第 8666265 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2016 年 7 月,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 进行
8 ―OPPEIN‖商标 公司尚未收到商标局出具的
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中
异议案件 商标异议裁定书。
2014 年 4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异议;
2015 年 9 月,商标局出具商标准予注册
2015 年 9 月,商标局裁定被
第 11930958 号 的决定;
异议商标准予注册; 已结
9 ―欧派凡帝尼‖商 2015 年 12 月,江山欧派提起商标宣告
2016 年 10 月,商标评审委裁 案
标无效宣告案件 无效申请;
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2016 年 10 月,商标评审委出具无效宣
告请求裁定书。
2014 年 12 月,商标评审委裁
2013 年 10 月,中山市奥铂金属制品有 定争议商标在金属天花板、金
第 8077818 号
限公司提起商标争议申请; 属建筑材料、五金器具(小)、 已结
10 ―奥铂‖商标无效
2014 年 12 月,商标评审委出具无效宣 金属陈列架、未加工或半加工 案
宣告案件
告请求裁定书。 普通金属商品上予以无效宣
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六、公司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无。
七、公司主要生产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技术与研发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定制木门等各业务板块均设有独立
的产品规划与研发部。各业务板块根据业务需要主要下辖产品管理线、技术支持
线、产品设计线等 3 条管理线,产品规划与研发的组织体系如下所示:
产品规划与研发部
产品规划与研发部
产品管理线 技术支持线 产品设计线
产品管理线 技术支持线 产品设计线
产 产 价 知 项 工 技 软 外 设 设 设 设
品 品 格 识 目 艺 术 件 贸 计 计 计 计 …
策 管 核 产 管 支 支 支 支 一 二 三 四 …
划 理 算 权 理 持 持 持 持 组 组 组 组
管理线 工作分类 工作简介
市场调研、竞品信息收集、用户需求收集、产品策划、产品宣
产品策划
传与推广
在售产品材料、工艺、产品体系的管理、销售技术手册及新样
产品管理
产品管理线 品设计指导讲解书的编制
价格核算 日常价格核算管控、编码规则的制定与维护、订单审批、价格
体系的制定与管理、价格手册的制定、新样品价格培训
知识产权 外观专利、实用型专利的申请
新增材料采购技术标准的制定、首样确认、材料封样、对色签
技术支持 样、新样品图纸资料审核、新样品试制进度跟进与问题反馈、
新样品工艺培训、在售产品图纸类技术通知的编制与发布
出口业务价格体系的制定与维护、相关软件的维护、出口业务
外贸支持
价格的特殊审批、出口产品的技术支持及协调通知制定与发布
技术支持线
软件支持 软件及数据库的维护与管理
组织公司新样品的战略材料评审、战略工艺评审、效果图评审、
项目管理
实物评审、新样品节点掌控及研发资料库的管理
工艺支持 新样品制作过程中特殊工艺的试制和相关工艺的验证
研发资料的收集、产品方案的设计、新样品试制过程中的进度
产品设计线 -
跟进、样品推出后的推广宣传
(二)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流程
为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实现管理的科技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利用公
司科技资源进行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制定了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流
程,具体如下:
选择项目、编制各部门
年度科技初步计划
淘 项目初步筛选审查
汰
项目初步筛选审查
完善项目方案,调整
申报各部门年度计划
淘 项目立项评审
汰
项目立项评审
项目计划审批
项目计划审批
项目组织协调会议
签订项目科技合同 细化实施计划方案
科技项目实施 报备技术中心
实施过程检查监督
项目终止 项目验收
是否鉴定评审
是否鉴定评审 结题验收
鉴定验收
成果转化
成果申报
归档
(三)主要产品工艺技术及所处阶段
公司历来十分重视企业的生产技术及研发能力,拥有国内一流的生产体系,
公司的主要产品整体厨柜的柜体、门板、台面,整体衣柜的柜体、趟门、抽屉,
整体卫浴的柜体,以及定制木门的门体生产技术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技术成
熟稳定,且属于国内领先水平。
(四)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如下表:
项目名称 应用领域 研发目标 进展情况
30%设备及软件投
产,70%设备方案
设计完成,进入可
自动化加工技术 台面 提高台面生产加工效率 行性分析论证阶
段;软件进入功能
整体厨柜
设计及可行性分析
论证阶段
柔性化制造技术 柜体 提高加工柔性化和生产效率 项目试运行阶段
无缝封边技术 门板 提高封边质量外观 项目研发阶段
智能制造技术 厨柜 使用智能化转运机器人代替人 项目研发阶段
项目系统功能开发
物流信息系统开发应用 物流 物流信息系统开发
阶段
信息系统 PLM 研发应用软件 研发工艺 建立产品研发工艺信息化平台 项目验收阶段
采用企业服务总线将所有系统
数据服务管理平台 系统集成 项目立项阶段
集成为一个整体
小板条加工技术 柜体 提升产品质量和加工效率 项目验收阶段
Insight 订单信息管理系统 衣柜 提升信息沟通效率 项目验收阶段
趟门加工自动化技术 趟门 提升趟门加工自动化和效率 项目验收阶段
整体衣柜 意式底着色涂装技术 实木门板 提升产品外观质量 项目验收阶段
高效节能包覆技术 趟门 提升产品加工质量和生产效率 项目验收阶段
柔性化制造技术 衣柜 提高加工柔性化和生产效率 项目验收阶段
智能家居研发 家居 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调研阶段
整体卫浴 木榫加胶柜体组装技术 装配 提升使用可靠性和外观效果 项目立项阶段
定制木门 新型涂装技术 木门 提升木门涂装质量和效果 项目推广应用阶段
木皮预油漆处理技术 木门 提升产能和加工可靠性 项目试行阶段
木门信息化实施 木门 提升订单处理、信息沟通效率 项目实施阶段
设备自动化加工 木门 自动化加工、提高生产力 项目实施阶段
(五)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投入 24,925.04 23,457.65 20,899.40
营业收入 713,413.06 560,708.97 475,108.00
研发投入占比 3.49% 4.18% 4.40%
(六)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1、公司技术创新情况
根据 2006 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对自
主创新的相关描述,自主创新可根据其创新方式分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
消化吸收再创新。公司已经走过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阶段,目前,公司的创
新方式主要表现在集成创新,并逐步走向原始创新。
公司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等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产品的个性化强、技
术含量高。一直以来,技术创新都是公司最核心的竞争力之一,公司通过持续的
创新,取得了自成立以来的高速发展。未来,公司仍然将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不
断自主研发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升企业的技术水
平和竞争力,使公司的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前列。
公司建立了多个国内先进专用实验室,包括工艺实验室、质量实验室、电器
测试室、风量测试室、包装测试室、环境测试室、寿命测试室等,并配备整套实
验设备,为产品开发和技术研究提供设施保障,并为产品质量提供可靠的检测手
段,公司已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在技术创新机制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研发组织机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公司拥有成熟的技术团队,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和技术信息收集分析体系,负
责收集国内外行业科技信息,定期召开技术开发会议,分析当前国内外同行业的
技术发展状况。采用标杆学习法,评估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及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
提出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差距,调整和完善技术发展战略。
(2)加大研发费用投入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研发费用的投入,在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每
年按照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提并投入研发活动,保证研发费用的正常投
入,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在研发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产品更新换代提供了
有力保障,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建立技术部门与市场人员的定期交流与培训制度
为确保公司研发的技术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技术研发部门与市场营销
部门定期召开交流会及技术培训会,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并使技术人员
更加贴近市场,市场人员更加了解行业技术的发展状况和趋势。
(4)人才激励机制
为使研发设计的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新
性,使产品研发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公司出台了相应的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并
对研发技术人员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激励措施。
(5)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发展道路
公司与部分专业院校进行长期的人才和技术合作,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
中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广西大学、华
南农业大学等,积极开展产学研活动。
(6)加强研发部门与国外同行之间的交流
公司每年安排相关员工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参观学习,收集欧美产品技术和市
场信息资料进行学习研究,分享国际先进的技术经验,并与国际著名的设计公司、
国际行业专家保持密切的交流合作,及时运用到公司技术改进,提高公司的技术
水平。
八、公司境外经营或拥有资产情况
公司未拥有境外资产。报告期内,公司除有部分产品对境外销售外,不存在
其他境外经营情况。
九、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产品质量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品牌建设的基石。提供优质的产
品和服务,是公司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公司重视产品的质量控制,严格遵守质
量控制和检测标准,执行多种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措施,质量控制效果良好。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主要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如下:
序号 名称
国家标准
1 GB/T 3326-1997《家具桌、椅、凳等主要尺寸》
2 GB/T 3327-1997《家具柜类主要尺寸》
3 GB/T5849—1999《细木工板》
4 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5 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6 GB/T 18884-2002 《家用厨房设备》
7 GB/T4897—2003 《刨花板》
8 GB 5296.6-2004《消费品说明第 6 部分:家具》
9 HJ/T 303-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
10 HJ/T 432-200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厨柜》
11 GB 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
12 GB/T 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13 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14 GB/T 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15 QB/T 1951.1-2010《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16 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
17 QB/T 2531-2011 《厨房家具》
18 GB 24977-2010《卫浴家具》
19 QB/T 2530-2011《木制柜》
20 GB/T 17713-2011 《吸油烟机》
21 JG/T 184-2011 《住宅整体厨房》
22 GB 4706.107-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整体厨房器具的特殊要求》
企业标准
1 JJZLB-B-023《衣柜及非衣柜类柜身成品检验标准》
2 JJZLB-B-010《趟门、铝框平开门成品检验标准》
3 YGZLB-B-037《非衣柜成品(木类)质量检验标准》
4 CGZLB-B-112《柜身标准板抽查检验标准》
5 CGZLB-B-115《柜身非标板抽查检验标准》
6 WYZLB-B-136《便器水箱质量检验标准》
7 WYZLB-B-120《电脑蒸汽房检验标准》
8 WYZLB-B-156《蹲便器质量检验标准》
9 WYZLB-B-132《浴室柜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10 WYJZLB-B-176《浴室柜机加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11 JJZLB-B-066《实木门板、板件、饰件成品检验标准》
12 CGZLB-B-031《人造石台面成品质量判定标准》
13 CGZLB-B-121《石英石台面成品质量判定标准》
14 CGZLB-B-123《防火门板金属饰面板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15 CGZLB-B-001《实木门板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16 TQY-001《吸油烟机通用检验标准》
发行人在遵守和参考国家质量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质量控制标
准,发行人质量控制标准对物料的各项指标要求均优于国家质量控制标准,具体
情况如下:
物料名称 检验项目 国家标准 发行人标准 对比
板厚:
平均值≥13.0MPa
静曲强度 >13~20mm:≥11.0MPa; 优于国标
刨花素板 最小值≥12.5MPa
>20~25mm:≥10.5MPa
吸水厚度膨胀率(2h) ≤8.0% ≤4.0% 优于国标
密度 ≥0.68g/cm3 ≥0.72g/cm3 优于国标
含水率 3~13% 6~13% 优于国标
板厚:
镂型用中纤素板 ≤9mm:≥0.6Mpa;
平均值≥0.80Mpa
内结合强度 >9~13mm:≥0.5Mpa; 优于国标
最小值≥0.72Mpa
>13~22mm:≥0.45Mpa;
>22mm:≥0.4Mpa;
板厚:
15mm、16mm:
静曲强度 无要求 优于国标
≥26N/mm2 18mm:
夹板素板
≥35N/mm2
表面胶合强度 ≥0.7MPa ≥0.8MPa 优于国标
吸水厚度膨胀率 无要求 ≤6%(24h) 优于国标
承重 30KG 状态下推
导轨 承重 无要求 拉,滑动顺畅,无明显 优于国标
摩擦声和卡渍现象
石材为中、大颗粒时:
冲击韧性≥4.6kJ/m;
冲击韧性 无要求 优于国标
石英石 石材为小颗粒时:
冲击韧性≥5.2kJ/m
弯曲弹性模量 无要求 ≥20GPa 优于国标
PVC 膜
背涂胶做达因笔测试 无要求 不低于 38 优于国标
封边条等
-20℃/4H,65℃/4H 做
胶水 冷热循环实验 无要求 四次冷热循环测试后 优于国标
无开胶现象
-20℃/4H,75℃/4H 做
四次冷热循环测试后
PVC 冷热循环实验 无要求 优于国标
无开胶现象且收缩<
3mm
-20℃/4H,65℃/4H 做
四次冷热循环测试后
封边条 冷热循环实验 无要求 优于国标
无龟裂、鼓泡、变色、
起皱现象
发行人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产品均严格遵照国家质量控制标准及企业质量控
制标准进行有效控制。
(二)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通过了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
售后服务等方面执行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1)供应商选择
发行人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筛选与评审,对供应商的考核涵盖产品生产场
所、生产设备、产品品质控制、合理产能、产量稳定性、仓储、消防等模块,由
专业的评审小组进行全方位评估和不定期稽查,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适
当淘汰,以保证筛选出优质的原材料供应商。
(2)拟采购原材料的性能指标检测
发行人对拟采购原材料进行性能指标检测,保证拟采购原材料符合质量指标
要求。测试项目包括恒温恒湿试验∕冷热循环、盐雾腐蚀实验、静曲强度、弯曲
弹性模量、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性能、表面耐污染性能、破裂
强度测试等。
(3)原材料质量指标鉴定
发行人对检测合格的原材料先进行小批量采购,制作成为样品后进行鉴定;
经质量部门、工艺部门、研发部门等多部门流转观察、检查,对产品外观、性能
等指标进行全方位测试和评估,确保未出现异常后由质量部门、工艺部门和研发
部门进行封样,然后与供应商签署大批量采购合同,明确原材料的质量标准要求。
(4)日常进料抽检
发行人对日常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全方位性能指标抽检。在检测频率上,板材
类原材料每批抽检,其它原材料定期抽检,保证原材料抽检合格之后才投入使用。
2、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1)生产现场的质量控制情况
发行人对生产现场的质量控制覆盖了自检、互检、首检、巡检、终检等多个
环节,由工程师进行全过程稽查,对关键指标及关键控制点加大检查频次,使生
产过程主要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产成品进行定期抽样监控
发行人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产成品进行抽样监控,主要检测项目如
下:
物料名称 检验项目 参考标准
饰面刨花板造型处封边
(65℃4 小时,-20℃4 小时)冷热循环,共 4 个循环 造型处封边无开胶
饰面刨花板板件封边
标准封边小样板
3 小时浸泡实验 3 小时膨胀率≤1.05%范围内
非标封边小样板
彩晶板封边条和板面 (65℃4 小时,-20℃4 小时)冷热循环,共 4 个循环 面板与封边条之间有无缝隙
防火门板小样板 (65℃4 小时,-20℃4 小时)冷热循环,共 4 个循环 无开胶,无收缩
边部无开胶、无收缩,造型
吸塑门板小样板 (75℃4 小时,-20℃4 小时)冷热循环,共 4 个循环
处无鼓泡
包覆门板小样板 (65℃4 小时,-20℃4 小时)冷热循环,共 4 个循环 无开胶,无收缩
(65℃,湿度 80% 4 小时,-20℃ 4 小时)冷热循环共
实木门板 无开胶、无开裂、无变形
4 个循环
耐黄变性能测试 6 小时耐黄变程度≤3.0
光油
附着力测试 附着力试验 0-1 级
UV 漆 附着力测试 附着力试验 0-1 级
最大拉力≥2000N;
实木门角 拉力测试
木材裂,合角未开
若上述在产品、产成品出现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则发行人相应生产线将进行
停机整改,检测人员讨论分析问题可能出现的原因并及时进行针对性处理,对相
关责任人员同时进行批评处罚。
(3)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持续改善及检讨评估会议
发行人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持续改善及检讨评估会议,采取月度质量检讨会、
遗留问题季度检讨会、攻关项目成果发布会、专项质量问题改善会等多种形式进
行,以不断地完善产品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1)月度质量检讨会
发行人每月组织召开生产过程内部质量数据检讨会,梳理主要的质量问题,
制定改善计划并加以实施。
2)遗留问题季度检讨会
发行人每季度召开市场遗留质量检讨会,针对市场质量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并
制定改善对策并加以实施。
3)项目攻关成果发布会
发行人每年定期召开质量改善项目定期检讨和成果发布会,定期分享质量改
善项目的攻坚成果。
4)专项质量问题改善会
若发生突发的重大质量问题,发行人将立即组织成立专项质量控制小组,召
开应对改善会议,对重大质量问题加以处理解决。
3、产品定期接受外部权威机构检测
发行人与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SGS(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
测试和认证机构)等权威检测机构达成长期合作关系,每年定期将产品送至外部
权威机构检测,为产品检测和质量监督提供了专业的保障。
4、售后服务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1)发行人售后服务体系
服务类型 服务方式 服务内容
400 全国服务热线
电话回访 投诉单
客户投诉
公司网站反馈 危机投诉事件
经销商调查
终端客户:短信回访+电话回访 消费者意见
客户满意度
经销商:电话回访、邮件、问卷调查、网络平台反馈 经销商意见
商场反馈 售服单/售服报告
市场遗留
市场走访 市场走访报告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质量保障体系,通过 400 全国服务热线、电
话回访、公司网站反馈、经销商调查四大服务方式收集终端客户的投诉意见和建
议;同时,发行人通过商场反馈和市场走访两大渠道收集市场遗留问题信息,了
解市场对于产品质量方面的要求。根据上述两大售后服务体系收集的质量信息,
发行人进行持续改进,并将质量问题融入到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之中,不断优化
生产系统,以提高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
(2)发行人售后服务处理
针对客户投诉情况,发行人售后服务部门会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并在 2
个工作日以后再次跟踪该投诉处理情况及客户满意程度,直至妥善处理顾客问
题,从而也减少和避免了不必要的产品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中心每年收到的投诉次数约为 1500 次-2000 次,其
中关于发行人产品质量的投诉次数约为 20 次-100 次,除产品质量外的投诉全部
为对经销商或直营店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业务技能、延迟送货、产品安装等方
面的投诉,上述投诉绝大部分针对经销商,且要求经销商退换货或改进服务质量。
(三)出现的质量纠纷及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重大纠纷、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欧派商厨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 1 次行政处罚,具体
如下:
2015 年 7 月 9 日,花都区质监局作出(穗花)质监罚字[2015]第 070970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欧派商厨生产的电平扒炉(OPPEIN 欧派 OP-818)
抽检不合格为由,责令欧派商厨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
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电平扒炉,处罚款 1,600 元。
对于上述行政处罚,广州市花都区质监局分别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8 月 13 日、2016 年 2 月 24 日、2016 年 8 月 8 日、2017 年 1 月 18 日出具
《证明》,对上述行政处罚进行了确认,并确认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欧派商厨不存在被该局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法律法
规且情节严重而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欧派商厨的产品主要分为中厨产品(加工中餐用的厨房设备,主
要是燃气类为主的产品)和西厨产品(加工西餐用的厨房设备,主要是电热类为
主的产品)。欧派商厨主要的产品和收入均为中厨产品,西厨产品占发行人营业
收入的比例较小。自 2014 年以来受到处罚的问题产品属于―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
加工设备‖类,即属于西厨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按中厨产品和西厨产品
的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厨产品 2,347.95 2,452.85 1,248.22
西厨产品 - - -
合计 2,347.95 2,452.85 1,248.22
注:欧派商厨的西厨产品自 2012 年开始已逐渐降低生产比例,2014 年起完全停止生
产;2015 年 7 月受处罚时,其抽检不合格的电平扒炉为已停产的存货产品。
针对西厨产品的产品质量问题,欧派商厨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1)对问题产品涉及到的所有产品进行检查和整改,达到检验合格的要求;
(2)2013 年已逐渐降低西厨产品的生产销售比例,并于 2014 年开始完全
停止西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加强公司技术人员和质控人员对各产品国家执行标准的学习,必要时
请质检部门人员到公司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各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
公司产品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4)落实各质量管理岗位的相关职责,实施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努力提
高所有员工的产品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标准得到执行;
(5)加强产品和原材料的进厂检验,有效控制原材料入库质量,做好产品
的过程检验和进仓检验,每年度送产品到相关产品检测部门进行产品委托检验,
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完善。
除欧派商厨外,发行人及其他子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相关处罚
的情况,与发行人产品质量相关的处罚情况已充分披露。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引发的风险
发行人一直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产品原材料和生产过程均建立了严格的质量
控制措施并坚持执行,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的质量抽检,但这无法完全排除产品
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同时,随着发行人产品生产及销售规模的不断扩
大,产品质量的管控难度也有所增加,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即便在非发行人
责任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能与发行人产生权益纠纷,这对发行人产品未来的美
誉度和信任度构成潜在风险,进而可能对发行人产品的市场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十、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转让前后资产负债
及经营业绩的情况
(一)2013 年 6 月 30 日北京欧派资产的构成情况、转让前资不抵债的原
因
2013 年 6 月 30 日,北京欧派资产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6.30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1,872.13 96.16
其中:货币资金 3,129.46 25.35
预付款项 4,012.44 32.50
其他应收款 180.48 1.46
存货 4,549.75 36.85
非流动资产: 474.31 3.84
其中:固定资产 85.23 0.69
长期待摊费用 385.36 3.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2 0.03
资产总额 12,346.44 100.00
流动负债: 12,488.15 101.15
其中:预收款项 12,172.38 98.59
应交税费 298.89 2.42
其他负债 16.88 0.14
负债总额 12,488.15 101.15
作为公司的直营店,北京欧派主要负责客户产品设计、客户合同洽谈、收取
客户货款、向公司发出生产订单、产品安装、客户结算、售后服务等业务。其转
让时的主要资产为存放于银行收讫客户的货款,向公司预付的订单款,未安装、
正在安装及已完成安装但客户未验收的产品及相关备品备件等存货资产,以及在
规定的摊销年限内尚未摊销的店面装修费;主要负债为办理最终结算前预收客户
的货款。北京欧派的主要资产、负债及相应构成与其经营业务一致。
北京欧派于 2009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为了能够迅速抢占市
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北京欧派在成立初期集中开设门店,并调整原北京市场店
面的布局,店面前期开办费用、装修费以及广告宣传费等营运费用投入较大,造
成北京欧派前期亏损金额较大。
1、北京欧派成立初期新开店面情况
项目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新开专卖店数量(个) 2 4 7
累计专卖店数量(个) 2 6 13
新开专卖店面积(㎡) 462.80 876.90 1,089.45 1,060.77
累计专卖店面积(㎡) 462.80 1,339.70 2,429.15 3,489.92
2、北京欧派成立初期的店面运营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费用 436.86 1,397.17 2,225.46 3,249.86
管理费用 137.83 1,207.38 2,396.03 3,269.13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合计 574.69 2,604.55 4,621.49 6,518.99
实际运营店面数量(注) 1 4 9.5
平均单店运营费用 574.69 651.14 486.47 434.60
注:实际运营店面数量=期初已开店数量+当期新开店数量/2
随着北京欧派店面布局的完善,公司产品在市场知名度及行业影响力的提
升,北京欧派平均单店运营费用减少,单店效益逐渐提升,北京欧派从 2012 年
度开始实现盈利,2013 年 1-6 月虽实现了盈利,但受产品较强的季节性影响,
2013 年 6 月北京欧派股权转让时,以前年度经营亏损仍未能得到全部弥补,净
资产仍为-141.71 万元,从 2013 年下半年开始,北京欧派财务状况逐渐好转,
截至 2013 年末北京欧派的净资产为 119.24 万元。
(二)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转让前后各期末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
情况
1、北京欧派转让前后各期末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情况
北京欧派厨柜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转让后,更名为北京高氏橱柜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股东为高进,法定代表人:高进。
2013-2016 年度,北京欧派各期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22,408.45 18,948.01 14,091.06 11,352.15
其中:流动资产 20,885.93 17,562.63 12,788.73 10,866.47
非流动资产 1,522.52 1,385.38 1,302.33 485.68
负债总额 20,856.20 18,168.55 13,693.59 11,232.91
净资产总额 1,552.24 779.46 397.47 119.24
2013-2016 年度,北京欧派各期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49,818.89 34,332.99 29,619.72 26,381.63
营业成本 29,748.78 20,952.79 18,751.78 16,791.41
综合毛利率 40.29% 38.97% 36.69% 36.35%
净利润 772.79 381.98 337.13 310.88
北京欧派转让后主要经营业务及经营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其经营业务
的发展,盈利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2、武汉欧派转让前后各期末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情况
武汉欧派家居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转让后,更名为武汉家爱派家居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股东为高进(持股 85%)和姚刚(持股 15%),
法定代表人:高进。
2013-2016 年度,武汉欧派各期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2,822.06 2,212.60 1,798.46 1,785.32
其中:流动资产 2,816.91 2,204.85 1,788.83 1,766.45
非流动资产 5.15 7.75 9.63 18.87
负债总额 2,584.29 2,044.27 1,676.13 1,650.52
净资产总额 237.77 168.33 122.33 134.80
2013-2016 年度,武汉欧派各期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7,812.89 7,652.88 7,512.67 5,047.11
营业成本 5,067.61 5,025.39 4,943.72 3,310.07
综合毛利率 35.14% 34.33% 34.19% 34.42%
净利润 69.44 46.00 47.59 18.22
武汉欧派转让后主要经营业务及经营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其经营业务
的发展,盈利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3、南京欧派转让前后各期末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情况
广东欧派家居南京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转让后,更名为南京家爱派家居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股东为高进(持股 85%)和姚刚(持股
15%),法定代表人:高进。
2013-2016 年度,南京欧派各期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1,254.44 745.87 434.69 447.90
其中:流动资产 1,242.89 720.06 393.29 389.86
非流动资产 11.54 25.81 41.40 58.04
负债总额 1,491.70 1,031.71 722.39 689.27
净资产总额 -237.27 -285.84 -287.70 -241.37
2013-2016 年度,南京欧派各期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664.81 3,003.28 3,576.47 1,273.80
营业成本 1,616.38 1,927.15 2,448.27 884.73
综合毛利率 39.34% 35.83% 31.55% 30.54%
净利润 48.58 1.85 -46.33 -341.36
南京欧派转让后,由于经营区域竞争较为激烈,盈利情况未达预期。南京欧
派于 2015 年 6 月将南京市区域内的整体衣柜专卖业务转让给杜瑜平,经营仅剩
下整体厨柜业务。整体衣柜专卖业务转让后,南京欧派盈利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三)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与广州直营店的经营情况对比
1、转让后公司直营店及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业务均出现较快增
长,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公司广州直营店未成立独立法人,其财务核算纳入母公司核算。为了便于与
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的经营数据对比,此处对广州直营店的经营业务
按照经销商模式进行了模拟测算。
报告期内,公司广州直营店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的经营情况对
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收入 49,818.89 34,332.99 29,619.72
销售成本 29,748.78 20,952.79 18,751.78
北京欧派 销售毛利率 40.29% 38.97% 36.69%
运营费用 18,977.50 12,431.94 10,205.28
利润总额 1,030.39 722.26 449.51
销售收入 7,812.89 7,652.88 7,512.67
销售成本 5,067.61 5,025.39 4,943.72
武汉欧派 销售毛利率 35.14% 34.33% 34.19%
运营费用 2,629.59 2,512.86 2,469.38
利润总额 69.48 62.13 52.77
销售收入 2,664.81 3,003.28 3,576.47
销售成本 1,616.38 1,927.15 2,448.27
南京欧派
销售毛利率 39.34% 35.83% 31.55%
运营费用 981.11 303.17 1,149.48
利润总额 48.58 1.85 -46.33
销售收入 16,330.91 13,718.36 10,442.96
工厂生产成本 ① 6,401.19 5,579.93 4,653.15
经销业务厨柜衣柜
② 36.81% 31.30% 27.73%
平均毛利率
③=①/(1-
模拟工厂销售毛利 3,728.33 2,541.87 1,785.43
②)*②
广州直营店 按照经销业务毛利
④=①+③ 10,129.52 8,121.80 6,438.58
率计算的成本
按照经销商模式结算的毛利率 37.97% 40.80% 38.35%
运营费用 5,133.36 4,823.60 3,264.61
按照经销商模式计算的利润总额 1,048.17 772.96 739.78
注:广州直营店运营费用主要包括的是直营店人工薪酬、店面租金、店面装修费、安装费等,
不包含公司整体层面的运营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广州直营店及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的整体厨柜销
售订单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套
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京欧派 18,532 13,603 11,875
武汉欧派 3,967 4,017 4,092
南京欧派 1,802 1,463 1,711
总计 24,301 19,083 17,678
广州直营店 8,308 5,212 3,612
报告期内,公司广州直营店及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的整体衣柜销
售订单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套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京欧派 30,007 14,639 9,736
武汉欧派 7,305 5,441 3,843
南京欧派 - 501 1,010
总计 37,312 20,581 14,589
广州直营店 9,440 8,727 6,376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北京欧派、武汉欧派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的总体销
售订单增长趋势与公司广州直营店的销售订单增长趋势基本一致,南京欧派
2015 年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的销售订单较 2014 年有所下滑,主要系南京经营
区域竞争激烈,其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南京欧派于 2015 年转让了整体衣柜经销
业务所致。
(四)公司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的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股权转让后,公司向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销售产品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京欧派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28,360.79 20,033.95 17,373.07
武汉欧派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5,849.35 5,359.23 5,180.47
南京欧派 整体厨柜、整体衣柜 1,917.13 1,887.07 2,303.27
合计 - 36,127.27 27,280.25 24,856.81
报告期内,股权转让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向公司退换部件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京欧派 19.61 33.74 40.05
武汉欧派 16.87 7.90 5.58
南京欧派 6.68 12.53 3.69
合计 43.16 54.17 49.32
占对三家公司收入比例 0.12% 0.20% 0.20%
股权转让后,三家公司退换货金额较小,占经销收入比例较低,退换货均是
正常业务过程中对销售订单产品的部件维修和部件的更换,不存在人为调节销售
收入而调整发、换、退货的情况。
经销商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明确了最终送货和安装时间(经销商一般在产
品运输到达后即与客户联系上门进行安装),还约定了延迟送货安装的赔偿条款。
为使经销商能够准确控制向客户送货安装的时间,公司与经销商约定了各类产品
从公司接受订单到将产品交给自提货经销商或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时间,同时也约
定若由于公司原因造成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产品交付的,公司需承担违约责
任,给予经销商产品价格折扣。
因此,为了保障供货的稳定性和及时性,公司在合理安排生产及发货时间的
同时,尽可能的保持一贯性的做法,在约定期限内交货;同时为了经销商能够及
时掌握产品物流运输情况,公司办理货物出仓后会将每一个订单的物流公司货物
单号反馈给经销商,以便经销商跟踪产品运输,公司亦留存每一个订单的物流运
输信息;同时,公司为了了解终端客户对经销商服务质量、公司产品质量、经销
商产品安装质量等评价情况,公司客服中心一般会在货物出仓后一个半月对终端
客户进行回访。
经销商期末结存的产品主要包括三类,具体如下:1、公司已发货,尚未送
达至经销商的在途运输产品;2、经销商已收货,未配送安装的产品;3、经销
商已配送到客户指定地址,尚未完成安装的产品。上述经销商期末库存均是由于
业务环节的时间安排所致,该时间安排也往往受到客户的时间要求限制,经销商
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以及防止合同违约,会尽可能的提前完成产品送货和安装。
由于产品的定制属性,经销商不存在积压存货的情况。
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向公司下达的订单均经过客户确认认可、经
销商严格审核及公司核实等多重控制环节,每个合同订单均是有真实客户需求的
订单;公司为了保障供货的稳定性和及时性,合理安排生产及发货时间;北京欧
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期末结存的产品是由于业务环节的时间安排所致,不存
在期末公司故意向三家公司压货,造成三家公司期末存货积压的情况,相关的交
易均为真实、公允的。
(五)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销售公司产品的盈亏情况、费用分担
及其他利益安排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和南京欧派业务均有所增长,盈利能力持续
增强,除南京欧派 2014 年度因经营区域竞争激烈,且尚处于运营初期,业务规
模小、固定成本较高出现亏损外,三家公司各年度均实现盈利。
公司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与公司同其他
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条款的约定完全一致,均为由
经销商开设专卖店接收客户订单,经销商负责尺寸测量、产品设计、安装、售后
服务及经销区域内产品推广,经销商承担产品设计、物流、安装、售后服务的人
工和费用以及区域内推广费用。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与其他经销商一
样均采用公司收到经销商全款后组织生产的结算模式,三家公司及其他经销商的
销售结算系数均根据公司经销商经营管理综合评估及待遇级别设定管理办法的
评价结果确定,并对所有经销商进行公布。公司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
派签订的协议中不存在与其他经销商协议区别对待的条款约定,报告期内公司与
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双方权利义务条款未发
生过变化;公司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实际结算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
行,不存在与协议约定或其他经销商不一致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不存在相互分担费用及其他
的利益安排。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姚良松即为实际控制人。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
均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专注于整体厨柜、整体衣柜、整体卫浴、定制木门等整体家居产品的个
性化定制和设计安装服务,拥有完整的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
销售体系。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已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际竞争的业务。
2、资产独立情况和完整性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欧派有限各项资产权利由股份公司依法承
继。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公司拥有完整
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
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本公司未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或股
东控制的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3、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独立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总
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本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行政总经理、行政副总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
事会聘任。
本公司建立了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了
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4、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
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
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公司的机构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且独立运作,拥有机构
设置自主权,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
况。
5、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
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本
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机构,明确了股东、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
事长、总经理各自的权利职责;公司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股东会和董事
会对管理团队监督的有效性,保证权力的平衡、职责分清和各权力部门能有效发
挥作用,公司除设置监事会和聘任独立董事外,还将控股股东、董事长与总经理
进行了角色分离,分别由两个人担任。控股股东、董事长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其
股东及董事、董事长职责权利;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
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
的有效管理,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与
公司相互独立,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董事、监事
和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公司各部门的任职按照公司人事制
度任免,直接对总经理负责,不存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越过高级管理层的权限
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会计核算制度,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配备
专职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制度规定财务部在总经理和财务负
责人的直接领导下,遵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把好财经关,
协助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理安排资金和使用好各项资金,增收节支,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负责做好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核算以及财务的预、决算工作,对
各项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合理性、可行性、实效性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规定
标准、范围及审批权限,认真审核报销凭证,对报销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
性向总经理负责;财务经理主要负责主持财务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公司资金、资
产的管理、资金的调配、成本的核算、会计的核算和分析工作,组织、督促财会
人员正确、及时、完整地处理账务,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等业务,及时进行
账务登记;认真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和费用报销制度,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
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
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协助财务负责人开展财务部与内外的沟
通与协调工作。
公司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制定了公司内部审计等各项财务内控制度,
设立了审计监察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审计监察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负责,独立客观地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审计监察部对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
划、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劳务支出、物资采
购、经济合同、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基建工程的决算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
进行审计监督,并对部门、工作人员在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促进部门、人员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防止和制止违纪违规和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使已经发生的问题及时得
以纠正和处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地运行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财会管理、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分工明确,各岗位能够起到互
相牵制的作用,相关业务的批准、执行、记账和监督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
人员分工进行。公司资金存储均以公司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
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号、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
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公司资金收支需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流程由各相互牵制
岗位分别审批、审核后方可执行,审计监察部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公司为防范与控制财务收付、结算等经营管理风险,除建立健全了人事、财
务及审计监察等内部控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外,还在采购、销售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运营环节,将各责任单位、部门和人员重点内部控制目标的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
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
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确保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公司经营
业务管理过程中制定的主要控制制度和流程具体如下:
1)销售与收款
公司制定了《欧派营销终端制度汇编》、《营销线主动营销工作开展管理办
法》、《欧派集团代理商销售结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对销售与收款业务进行规范
与控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分工与权限、销售政策与信用管理流程、
销售与发货、收款的控制,建立了从销售计划管理、客户开发信用管理、销售定
价、销售合同订立、发货管理、货款回收、客户动态管理、会计系统控制等完整
的全程业务跟踪管理机制,并形成了一系列适用的销售政策和管理办法。
公司与经销商实行―先款后货‖制度,经销商需在下单前向公司支付货款。经
销商通过银行存款汇货款的,须在汇款单上写明款项用途,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并由公司经销部审价员确认。经销部按照财务部定期发布的银行到账信息和经销
商提供的汇款凭据确认收到货款后,将收款信息提供给财务部。代理商还可以通
过现金、支票及 POS 机刷卡等方式支付货款,但必须自行到公司财务部办理并
索取收据。
公司所建立的销售与收款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控制确保了公司有效地开
拓市场,并以个性化产品及优质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确保应收账款记录
的正确、完整以及安全性。报告期内,销售与收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严格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2)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欧派集团供应链管理制度》、《欧派集团与供应商对账管理制
度》、《欧派集团供应链稽核管理制度(试行)》等管理制度,对相关部门和岗
位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请购审批、货物验收、采购付款、退货处理、仓储等环节
作出了明确规定,内容涵盖了供应商开发选择、评定、价格核定、合同管理、物
料计划管控、采购执行、质量管控等多个重要控制环节。公司严格审核支付申请、
支付审核、支付批准、支付内容、支付金额、收款单位、开户行和账号等付款内
容以保证准确性、真实性。
公司《欧派集团借支报账及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与外部各类供应
商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的款项范围,并规定现金和非现金支付均应保证与采购
合同、发票、送货清单相匹配,在办理付款前,采购部必须与供应商对账确认;
内部资金调度应由经过审核的资金调拨单的支持。对违反款项支付流程办理支付
的,公司也建立了相关惩罚制度。
公司所建立的采购与付款方面的制度,为实现在采购付款过程中采购价格的
合理公允、采购数量和采购结算金额的真实完整、付款及欠款的准确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采购与付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
行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3)资产、资金管理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在各类资产控制、预算控制等方面
作了细致的规定。
①存货、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供求等因素,建立了科学的存货流转制度;制
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制度,严格规范了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使用、维护、
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对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减值准备和处
置等会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和年度大修理计划。
②无形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欧派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品牌、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权
益进行保护,设立了专门的部门,严格核心技术的保密要求,有效地防范了各类
侵权行为的发生。
③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金支付审批制度》、《银行存款、现金和票据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出纳岗位管理办法》、对办理货币资金和票据支付业务过
程中的支付申请、支付审核、支付批准等程序进行了规定;对现金、银行存款明
确日清月结,对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的收支及余额定期进行核对和盘点,银行
印章实行分开管理等相关业务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出纳岗位管理办法》强
调一切收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或收据,票据上单位公章及经手人、
有权人签章必须全面和清晰,票据粘贴规范,对于零乱且不合法的票据,出纳有
权拒付。
公司所建立的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保证公司资产的取得、处置过程能够完
整、准确的进行记录,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报告期
内,资产管理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
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控制制度,对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总经理、其他高管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权力范围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就不
相容职务人员进行了严格分离,为保障相关人员在其职责和权利范围内实施自己
的权利和承担责任,公司建立了审计监督制度,并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有效防范单一人员对公司财务收付、结算等内部
控制产生的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股东
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独立
性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姚良松直接持有公司 77.09%股权,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除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姚良松还持
有欧尔本投资 50%股权。欧尔本投资主要从事自有资金投资,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6 年 03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 4001 房自编之十二房号(仅限办公用途)
股权结构 姚良松持有 50%股权、李义杰持有 50%股权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欧尔本投资自设立以来未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其业务范围与本公司不存在相
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
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及其弟姚良柏、姚良胜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做出以下承诺: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
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欧派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现有
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任何与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
业务及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
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
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欧派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经
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
司产品或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欧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产
品和业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产品与业务范围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
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产品或业务方面存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的
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以避
免同业竞争的发生:
(1)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
(3)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欧派集团的经营体系;
(4)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姚良松作为欧派集团实际控制人期
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
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欧派集团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
受到损害,本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方情况如
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姚良松直接持有公司 77.09%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为姚良柏,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
发起人”。
(三)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欧派卫浴、天津欧派、广州奥维、欧派墙饰、欧派门业、
香港欧派、欧派集成、无锡欧派、清远欧派、欧派商厨、欧派联合、创意家居、
意大利铂尼和成都欧派,参股公司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和参股公司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和参股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除本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还持有欧尔本投资
50%股权。欧尔本投资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二、同业竞争”之“(一)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主要公司和参股公司
(1)广州奥维
广州奥维成立于 2000 年,主要从事人造板材的加工与销售。2013 年 7 月,
姚良松、姚良胜分别将其所持有广州奥维的 90%和 10%股权转让给欧派有限。
广州奥维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
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之“3、广州市
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广州奥维的历史沿革请参见本节之“四、关联交易”之“(二)2013 年发
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收购股权”之“(4)购买广州奥维 100%股权”。
(2)欧派卫浴
欧派卫浴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从事浴室柜、整体淋浴房、豪华蒸汽房和浴
缸等整体卫浴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13 年 6 月,姚良松将其所持有欧派卫浴 45%
股权转让给欧派有限。欧派卫浴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控股子
公司”之“1、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公司”。
欧派卫浴的历史沿革请参见本节之“四、关联交易”之“(二)2013 年发
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收购股权”之“(2)购买欧派卫浴 45%股权”。
(3)天津欧派
天津欧派成立于 2010 年,主要从事整体厨柜、整体衣柜等整体家居产品的
生产与销售。2013 年 6 月,姚良松将其所持有天津欧派 40%转让给欧派有限。
天津欧派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
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控股子公司”之“2、天津欧
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天津欧派的历史沿革请参见本节之“四、关联交易”之“(二)2013 年发
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收购股权”之“(3)购买天津欧派 40%股权”。
(4)绿海医疗
绿海医疗成立于 1996 年,主要从事家用医疗器械和保健用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不存在与欧派集团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况。2014 年 6 月 30 日,
姚良松、姚良柏将其持有的绿海医疗 90%股权和 10%股权分别转让给郭强和曾
庆忠。截至 2015 年 6 月末,绿海医疗的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时间:1996 年 2 月 8 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
实收资本: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强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 2 号
经营范围: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电子产品批发;非许可类医
疗器械经营(即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
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
第二类医疗器械)。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郭强 45.00 45.00 90.00%
2 曾庆忠 5.00 5.00 10.00%
合计 50.00 50.00 100.00%
1)绿海医疗的历史沿革
1996 年 1 月 3 日,邓发光与张勇如共同签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
分别以现金出资 30 万元和 20 万元,共同投资设立绿海医疗,并约定股东的权
利和义务。1996 年 2 月 5 日,越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穗(越证)字(96)2226
号《企业法人注册资金见证书》,对绿海医疗截至 1996 年 2 月 5 日止申请设立
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 1996 年 2 月 5 日止绿海医疗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1996 年 2 月 8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绿海医疗设立,并颁发穗
S 00056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绿海医疗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邓发光 30.00 30.00 60.00%
2 张勇如 20.00 20.00 40.00%
合计 50.00 50.00 100.00%
1997 年 10 月 28 日,邓发光、张勇如与姚良松、姚良柏签署《股东转让协
议书》并约定,邓发光将其持有绿海医疗的 60%股权转让给姚良松;张勇如将
其持有绿海医疗的 30%股权转让给姚良松,剩余 10%股权转让给姚良柏。
1997 年 11 月 2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并颁发编号为 4401010117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绿海医疗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45.00 45.00 90.00%
2 姚良柏 5.00 5.00 10.00%
合计 50.00 50.00 100.00%
2)绿海医疗的股权转让情况
2014 年 6 月 30 日,姚良松、姚良柏分别与郭强、曾庆忠签订《股权转让
合同》,约定姚良松将其持有的绿海医疗 90%股权以 45 万元转让给郭强,姚良
柏将其持有的绿海医疗 10%股权以 5 万元转让给曾庆忠。郭强、曾庆忠与本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姚良松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4 年 7 月 3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了本次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绿海医疗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郭强 45.00 45.00 90.00%
2 曾庆忠 5.00 5.00 10.00%
合计 50.00 50.00 100.00%
3)绿海医疗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总资产 881.50 580.57 648.03
净资产 29.41 44.33 92.91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净利润 -7.46 1.78 -36.87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五)关键管理人员
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指能对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个
人,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关键管理人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姚良柏外,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姚
良柏控制的公司为香港中辰,其情况请参见本节“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
“(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姚良松的配偶张秋芳、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与姚良松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姓名 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姚良柏 姚良松之弟 36,841,654 9.8618%
2 王欢 姚良松之弟媳,姚良柏之妻 219,465 0.0587%
3 胡旭辉 姚良松之妹夫,姚桂兰之夫 294,681 0.0789%
4 姚良胜 姚良松与姚良柏之弟 227,958 0.0610%
(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报告期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为姚良柏持有
100%股权的香港中辰。香港中辰于 2006 年 12 月 12 日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核
发的第 1094845 号《公司注册证书》,注册地址为 UNIT 2209 2/F WU CHUNG
HOUSE 213 QUEEN’S ROAD EAST WANCHAI HK,已发行股份总面值为港
币 1 万元,英文名称为 HK JUNSUN INTERNATIONAL LIMITED,公司董事为
姚良柏。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向香港中辰(姚良柏持股 100%,
担任董事职务)签发的通知书,“该公司的注册已根据《公司条例》第 751 条
经 2015 年 3 月 27 日刊登的第 2483 号宪报公告宣布撤销,而该公司亦由上述
宪报公告刊登当日予以解散”。
2007 年至 2013 年 8 月,香港中辰曾持有欧派集成 30%股权。2013 年 9
月,香港中辰将其所持欧派集成 30%股权转让给香港欧派,2013 年 9 月以后香
港中辰不再持有欧派集成股权。香港中辰持有欧派集成股权和转让的情况请参见
本节之“四、关联交易”之“(二)2013 年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之“1、
收购股权”之“(5)购买欧派集成 30%股权”。
(九)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关联方
1、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
(1)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09 年 3 月,欧派厨柜企业与高进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70 万元和 30 万
元,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欧派,主要销售公司生产的整体家居产品,是公司在北京
区域的销售子公司。高进按照实际出资额持有北京欧派 30%股权,并担任该公
司的执行董事、经理。
2011 年 3 月,欧派有限与高进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51 万元和 49 万元,
共同投资设立武汉欧派,主要销售公司生产的整体家居产品,是公司在武汉区域
的销售子公司。高进按照实际出资额持有武汉欧派 49%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3 年 3 月,欧派有限与高进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51 万元和 49 万元,
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欧派,主要销售公司生产的整体家居产品,是公司在南京区域
的销售子公司。高进按照实际出资额持有南京欧派 49%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
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和南京欧派为公司在重要区域市场设立的销售子公司,
其对外销售收入占公司合并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 5%,系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
的控股子公司。
2013 年 5 月,欧派有限将其所持有的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股权
转让给高进,具体转让过程请参见本节之―四、关联交易‖之―(二)偶发性关联交
易事项‖之―2、出售资产‖。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的
股权。因此,在公司持有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股权期间,高进持有公
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权,系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关联
方。
(2)2013 年将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转让给高进及姚刚的原因及
其合理性和真实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为了能够将更多精力专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制造,并充分调动店面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市场开拓和市
场竞争,进而促进专卖店销售收入及盈利水平的提高,实现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的
增长,同时也便于公司对经销商的统一管理与考核,公司于 2013 年考虑将北京
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由原来的控股子公司模式转变为经销商模式。
高进为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的股东,一直负责三家公司的经营管
理。高进曾于 2000 年成为公司在太原地区的经销商,2005 年起的连续三年,
太原地区均为公司全体二级市场的销售增长冠军。高进在加入北京欧派后,较短
时间内即迅速提高公司在北京地区的销售额,增加了欧派产品在北京地区的市场
份额及产品影响力。武汉欧派的业务在成立后也实现了较快增长。
高进在负责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的经营期间,初步组建了营销团
队,同时高进本人对于三地的未来经营前景较为看好,从而有受让上述公司股权
的意愿。公司参照经销商转让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包括高进在内的若干人选中,
从营销能力、管理能力、行业经验、文化程度、任职经历、团队现状及社会资源
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定,认为高进是较为合适的经销商人选。最后,公司与高进
双方协商后,将持有的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股权转让给高进,由其作
为北京地区、武汉地区及南京地区的经销商。
姚刚为高进管理经营团队的重要成员,2010 年加入高进管理团队,为保持
团队的稳定性,激励其积极性,姚刚受让了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各 15%的股权。
(3)2013 年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性
1)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转让价格情况
北京欧派和武汉欧派已经营多年,业务已形成规模且稳步发展,两家公司于
2012 年均实现了盈利,综合考虑两家公司的发展潜力,经与高进、姚刚协商,
公司将北京欧派 70%股权、武汉欧派 51%股权,分别以 500 万元、2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高进和姚刚。
南京欧派于 2013 年成立,转让时其刚开始经营,经与高进协商,公司按照
出资额将南京欧派 51%的股权以 51 万元转让给高进和姚刚。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前期投入及受让企业的未来发展,经双
方协商达成。该转让价格合理公允。
2)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受让后的盈利情况
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股权转让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的业务规
模逐步扩大,盈利情况良好。而南京欧派由于经营区域竞争较为激烈,盈利情况
未达预期,同时 2015 年南京欧派也转让了整体衣柜的经销业务。报告期内,北
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40,153.23 49,818.89 34,332.99 29,619.72 26,381.63
北京
净利润 1,802.78 772.79 381.98 337.13 310.88
营业收入 28,025.55 7,812.89 7,652.88 7,512.67 5,047.11
武汉
净利润 181.25 69.44 46 47.59 18.22
营业收入 10,518.36 2,664.81 3,003.28 3,576.47 1,273.80
南京
净利润 -337.26 48.58 1.85 -46.33 -341.36
由上表可见,高进和姚刚受让三家公司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的业务收入
有所增长、盈利状况良好,而南京欧派发展相对较慢。
公司将所持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和南京欧派的股权转让给高进及姚刚系公司
考虑北京、武汉、南京地区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向,股权转让真实
合理;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协商后确定,其价格
是公允的,且双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约定,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4)高进及姚刚的基本情况
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的股权受让方是自然人高进、姚刚,其基本
情况如下:
1)高进
山西太原人,1990 年从北京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
位)毕业后,在太原市从事皮具经营,2000 年成为公司在太原地区的经销商。
2009 年,公司与高进合资成立北京欧派,公司持有 70%股权,高进持有 30%股
权,高进任总经理。2011 年 3 月、2013 年 3 月,高进与公司分别合资成立了武
汉欧派及南京欧派,公司持有武汉欧派、南京欧派各 51%股权,高进持有 49%
股权,运营管理由高进负责。2013 年 7 月,高进受让了北京欧派 70%的股权,
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各 36%的股权。高进现担任北京高氏橱柜有限公司总经理
及武汉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南京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
务。
2)姚刚
湖南常德人,1997 年从湖南商学院毕业后,先后在湖南迅达集团、浙江德
意集团从事营销管理工作,2006 年加入欧派集团工作,2010 年加入北京欧派。
公司转让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后,分别担任北京高氏橱柜有限公司、
武汉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和南京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高进及姚刚的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除对北京高氏橱柜有限公司、武汉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南京家
爱派家居有限公司的投资外,高进及姚刚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制度,公司禁止经营欧派产品的经销商存在他卖
(同时经营其他整体厨柜、整体衣柜品牌)行为,经销商不得销售非欧派生产或
提供的产品。高进、姚刚在担任欧派经销商后,未经营其他产品或再投资其他公
司。
(6)公司与高进及姚刚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约定情况
公司将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的股权转让给高进团队,是公司调整
广州区域外的产品销售模式的结果,希望高进团队未来能够充分发挥股东的积极
性,实现公司在受让区域内的业务更快发展。该股权转让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愿的
表示,不存在虚假转让和股权代持情况。股权转让后,公司与北京欧派、武汉欧
派、南京欧派之间的交易,其交易条款和相关约定与其他经销商完全一致,不存
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与高进、姚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2013 年度的股权转让后,除与
公司正常购销业务外,公司及子公司未与高进、姚刚进行其他任何交易往来,达
成其他利益约定。
(7)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的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转让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及南京欧派前,三家公司在纳税及环境保护方
面均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获取了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市丰台区
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北京欧派在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之间无
欠税及行政处罚信息的证明,以及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北京欧派从
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 29 日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的说明。
公司获取了武汉市江汉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武汉
欧派在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之间无欠税及行政处罚信息的
证明,以及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武汉欧派从 2011 年 3 月起至 2014 年 9 月
20 日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的说明。
公司获取了南京市建邺区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建邺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南京
欧派在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之间无欠税及行政处罚信息的
证明,以及南京市建邺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南京欧派从 2013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14 年 9 月 25 日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过行政处罚的说明。
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参股的企业
广州航铝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公司住所为广
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黄村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钟亮达,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
销售:铝型材、五金、塑料制品。广州航铝设立时的股东为姚凤祥、钟亮达,注
册资本为 100 万元,姚凤祥与钟亮达分别出资 50 万元,各持有公司 50%股权。
2011 年 6 月,姚凤祥、钟亮达分别将其持有的广州航铝 16.67%股权转让给姚良
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姚良胜持有广州航铝 33.33%股权。
2013 年 8 月,姚良胜将其持有的广州航铝 33.33%股权转让给颜宪芹。因
此,在姚良胜持有广州航铝股权期间,广州航铝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参股的企业,系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3、其他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关联方
2009 年 10 月,广东欧派与林东山、胡旭辉、赖吉胜、王睿共同出资设立铂
金装饰并持有其 2%的股权。2012 年 6 月 13 日,欧派有限与姚良柏签订《股东
转让出资合同书》,约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铂金装饰 2%的股权以 50 万元转
让给姚良柏,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四、关联交易”之“(二)2013 年发生
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之“2、出售资产”之“(2)转让铂金装饰 2%股权”。
2013 年 9 月 3 日,姚良柏、胡旭辉与林绪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姚良
柏、胡旭辉将其持有铂金装饰 2%和 29%的股权转让给林绪福。
因此,在 2012 年 6 月之前,铂金装饰为公司及关联自然人胡旭辉共同参股
的企业;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铂金装饰为关联自然人胡旭辉、姚良柏
共同参股的企业。铂金装饰为曾经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方采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占当期材料采 占当期营业
期间 关联方名称 定价原则 金额
购的比例 成本的比重
2014 年度 广州航铝 市场化协商定价 959.83 0.36% 0.28%
注:自 2014 年末以后,公司与广州航铝之间的采购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州航铝采购的产品为用于生产整体厨柜产品的台面铝垫
条、踢脚板和角码等五金件。
(2)关联采购的原因
公司根据所生产整体家居产品的外观、性能匹配性、客户定制要求进行原材
料采购。根据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在选择某项原材料的供应商时,需经过
选样试用、跟踪评价、对比参考等环节,并且会同时选择 2-3 家供应商供应同一
种类或类型的原材料。公司选择广州航铝作为台面铝垫条、踢脚板和角码等铝制
五金件的供应商之一,是经过正常招标、市场化定价和公平选择程序而发生的市
场交易行为。另外,除广州航铝外,本公司还向佛山市南海金露铝制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正域铝型材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同类型原材料。
(3)关联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的型号规格,公司向广州航铝关联采购的台面铝垫条、
踢脚板和角码的金额及与其他供应商对比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采购价格(元 其他供应商可 价格差异 影响金额
年度 原材料类别 差异率
(万元) /件) 比价格(元/件) (元/件) (万元)
2014 年度 台面铝垫条 639.29 6.97-14.59 7.03-14.12 0-0.20 -4.66 -0.73%
踢脚板 155.82 7.47-8.01 7.47-7.91 0-0.10 1.52 0.98%
角码 68.07 1.57-1.80 2.09-2.17 0-0.46 -5.60 -8.23%
合计 863.18 - - - -8.74 -1.01%
如上表所示,本公司向广州航铝采购原材料时按照市场化原则商定采购价
格,对于同种类型原材料而言,与向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价格相比差异较小。另外,
本公司对广州航铝采购原材料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和营业成本比例均不
足 1%。因此,上述关联采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极低。
(4)关联方采购的变动趋势
2013 年 8 月,姚良胜将其持有的广州航铝 33.33%股权转让给颜宪芹。截
至目前,姚良胜不再持有广州航铝的股权。因此,自 2014 年末以后,公司与广
州航铝之间的采购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租赁
(1)关联租赁的内容、原因及定价公允性
2013 年 5 月 24 日,绿海医疗与欧派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绿
海医疗租用欧派集团所拥有的广州市白云区金沙北路 2 号房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1050014664)作为生产场所,租赁面积为 1,99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0 年,
租赁费用为 9,950 元/月,上述租赁费用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结算。
由于绿海医疗所租用的生产场所为欧派集团所拥有房产的一部分,绿海医疗
无法在供电局单独设立电表支付电费,因此,公司在供电局向本公司开具收费明
细后向绿海医疗收取相应电费。报告期内,欧派集团共向绿海医疗收取电费
18.03 万元,收取电费系按照供电局所开具收费明细进行结算。
(2)关联租赁变动趋势
2014 年 7 月,姚良松、姚良柏分别与郭强、曾庆忠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姚良松将其持有的绿海医疗 90%股权以 45 万元转让给郭强,姚良柏将其持
有的绿海医疗 10%股权以 5 万元转让给曾庆忠。郭强、曾庆忠与本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姚良松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自 2015 年 8 月起,公司与绿海医疗之间
的租赁行为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销售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占当期销售 占当期销售
期间 关联方名称 定价原则 销售收入 销售毛利
收入的比例 毛利的比重
北京欧派 按照公司的 7,482.08 3.93% 2,203.22 4.06%
销售定价政
2014 年 武汉欧派 1,987.27 1.04% 584.97 1.08%
策进行市场
1-6 月 南京欧派 化协商定价 822.92 0.43% 242.58 0.45%
合计 10,292.26 5.40% 3,030.77 5.58%
(1)关联销售的内容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公司向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南京欧派销售
的产品为公司所生产的整体厨柜、整体衣柜产品。
(2)关联销售的原因及定价情况
2013 年 6 月及以前,北京欧派、武汉欧派与南京欧派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是公司在北京市、武汉市和南京市的销售公司,负责对当地终端用户的销售
业务。2013 年 6 月以后,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和南京欧派不再是本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但仍在高进的实际控制下从事欧派集团产品的销售业务,为本公司在当
地的经销商。
因此,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本公司对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和南京
欧派的销售仍属于关联交易。2013 年 7 月以后,本公司按照经销商管理制度和
定价制度确定与上述三家公司的结算价格,并按照公司统一政策进行货款结算。
另外,本公司对三家公司的销售收入和毛利占当期营业收入和销售毛利总额的比
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二)2013 年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13 年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收购股权、出售资产,具体情况
如下:
1、收购股权
(1)购买欧派商厨 20.89%股权
1)欧派商厨的历史沿革
①欧派商厨的设立
2009 年 8 月,夏家辉、姚良胜、欧派有限、吴斌共同签订欧派商厨《有限
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09
年 8 月 27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9]3011 号《验资报告》,对欧派商
厨截至 2009 年 8 月 26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
认欧派商厨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6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 年 9 月 8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欧派商厨的设立登
记申请,并颁发编号为 1110901030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欧派商厨设立
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夏家辉 240.00 240.00 40.00%
2 姚良胜 204.00 204.00 34.00%
3 欧派有限 120.00 120.00 20.00%
4 吴斌 36.00 36.00 6.00%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②2012 年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夏家辉、姚良胜、欧派有限、吴斌分别与陈春魁签署《股东
转让出资合同书》,约定将各自所持有的欧派商厨部分股权以注册资本作价转让
给陈春魁,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前 转让/购买出 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资额(万元)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夏家辉 240.00 40.00% 92.52 147.48 24.58%
2 姚良胜 204.00 34.00% 78.66 125.34 20.89%
3 欧派有限 120.00 20.00% 46.26 73.74 12.29%
4 吴斌 36.00 6.00% 13.86 22.14 3.69%
5 陈春魁 - - 231.30 231.30 38.55%
2)本公司购买欧派商厨 20.89%股权的情况
2013 年 5 月 6 日,姚良胜与欧派有限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约定
姚良胜将其持有的欧派商厨 20.89%的股权以 125.34 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2013
年 5 月 2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欧派商厨 2013 年 1-8 月、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3.8.31
资产总额 817.31 1,314.24 997.64 690.13 827.95
净资产 165.62 457.38 518.67 438.30 475.6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3 年 1-8 月
净利润 -291.76 -61.29 80.37 -30.34 6.46
因欧派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为姚良松,姚良胜与姚良松系兄弟关系,本次股权
转让过程中,股权转让双方按照转让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
股权转让时姚良胜持有欧派商厨 20.89%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125.34 万元,
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 125.34 万元。
3)本公司向无关联股东购买欧派商厨股权的情况
2013 年 6 月,陈春魁、吴斌、夏家辉分别与欧派有限签署《股东转让出资
合同书》,约定将各自所持有的欧派商厨部分股权以注册资本作价转让给欧派有
限,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前 转让/购买出 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资额(万元)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春魁 231.30 38.55% 61.68 169.62 28.27%
2 欧派有限 199.08 33.18% 106.92 306.00 51.00%
3 夏家辉 147.48 24.58% 39.36 108.12 18.02%
4 吴斌 22.14 3.69% 5.88 16.26 2.71%
经过上述股权让,欧派商厨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陈春魁、夏家辉、吴
斌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购买欧派卫浴 45%股权
1)欧派卫浴的历史沿革
①欧派卫浴设立
2003 年 7 月,姚良松、李峰、姚良柏与欧派厨柜企业共同签订《广州市欧
派卫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
务。2003 年 7 月 24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3]3014 号《验资报告》,
对欧派卫浴截至 2003 年 7 月 22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
审验,确认欧派卫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2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3 年 8 月 1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欧派卫浴设立,并颁发
440111110099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欧派卫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130.00 130.00 65.00%
2 李峰 28.00 28.00 14.00%
3 姚良柏 16.00 16.00 8.00%
4 欧派厨柜企业 26.00 26.00 13.00%
合计 200.00 200.00 100.00%
②2006 年股权转让与增资
2006 年 12 月 12 日,欧派卫浴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李峰将其所持
有欧派卫浴 14%股权全部转让给姚良柏,转让完成后,李峰不再持有欧派卫浴
的股权;同意欧派卫浴将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至 6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3 日,李峰与姚良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李峰同意将
其持有欧派卫浴 14%的股权以人民币 28 万元转让给姚良柏。
2006 年 12 月 18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06]3014 号《验资报告》,
对欧派卫浴截至 2006 年 12 月 1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欧派卫浴已收到姚良松、姚良柏和欧派厨柜企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4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12 月 27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欧派卫浴变更登记事项,
并出具《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本次变更后欧派卫浴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390.00 390.00 65.00%
2 姚良柏 132.00 132.00 22.00%
3 欧派厨柜企业 78.00 78.00 13.00%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③2009 年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12 日,姚良松、姚良柏分别与欧派厨柜企业签署《广州市欧
派卫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姚良松将其所持有欧派卫浴 20%股权以
120 万元转让给欧派厨柜企业,姚良柏将其所持有的欧派卫浴 22%股权以 132
万元转让给欧派厨柜企业。2009 年 5 月 2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
局核准欧派卫浴本次变更登记事项,并出具《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本次变更
后欧派卫浴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270.00 270.00 45.00%
2 欧派厨柜企业 330.00 330.00 55.00%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2)本公司收购欧派卫浴 45%股权的情况
2013 年 6 月 18 日,姚良松与欧派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姚
良松将其持有的欧派卫浴 45%的股权以 270 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2013 年 7 月
3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花都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欧派卫浴成为欧派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欧派卫浴 2013 年 1-8 月、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3.8.31
资产总额 8,797. 30 7,431.46 8,400.64 4,945.84 4,037.70
净资产 939.51 1,494.10 975.75 1,185.62 1,050.04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3 年 1-8 月
净利润 -554.59 118.35 -209.87 -182.68 56.64
因欧派有限和欧派卫浴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良松,股权转让双方按照转让股
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时姚良松持有欧派卫浴 45%
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270 万元,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 270 万元。
(3)购买天津欧派 40%股权
1)天津欧派的设立情况
2010 年 4 月 22 日,广东欧派与姚良松共同签订《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
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10 年 4
月 20 日,天津天通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津天通泰和验内设字(2010)
第 111 号《验资报告》,对天津欧派截至 2010 年 4 月 20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天津欧派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已由广东欧派和
姚良松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之前一次缴足,均为货币出资。
2010 年 4 月 23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静海分局核准天津欧派设立,
并颁发 12022300004727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天津欧派设立时的股权结
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欧派 3,000.00 3,000.00 60.00%
2 姚良松 2,000.00 2,000.00 40.00%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00%
2)本公司购买天津欧派 40%股权的情况
2013 年 6 月 18 日,姚良松与欧派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姚
良松将其持有的天津欧派 40%的股权以 2,000 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2013 年 7
月 10 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静海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天津欧派成为欧派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欧派 2013 年 1-8 月、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3.8.31
资产总额 108,908.22 94,425.40 68,466.36 49,462.47 44,333.41
净资产 20,452.05 11,584.15 8,852.61 7,011.47 5,934.55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3 年 1-8 月
净利润 8,867.89 2,731.55 1,841.14 1,978.73 1,088.68
因欧派有限和天津欧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良松,股权转让双方按照转让股
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时姚良松持有天津欧派 40%的
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 2,000 万元。
(4)购买广州奥维 100%股权
1)广州奥维的历史沿革
①广州奥维设立
2000 年 5 月 18 日,姚良松、姚良胜共同签订《广州奥维装饰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00 年
5 月 17 日,广东金五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金五羊验字(2000)第 2047
号《验资报告》,对拟设立广州奥维截至 2000 年 5 月 16 日止的实收资本及相
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验,确认广州奥维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为 5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0 年 5 月 2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广州奥维设立,并颁发
440101202526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州奥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45.00 45.00 90.00%
2 姚良胜 5.00 5.00 10.00%
合计 50.00 50.00 100.00%
②2011 年增资
2011 年 1 月 5 日,广州奥维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和
实收资本由 50 万元变更为 300 万元,姚良松出资额由 45 万元变更为 270 万元,
姚良胜出资额由 5 万元变更为 30 万元。
2011 年 1 月 18 日,广东数诚出具粤数会验字[2011]3001 号《验资报告》,
对广州奥维截至 2011 年 1 月 1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审验,
确认广州奥维已收到姚良松、姚良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5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2011 年 1 月 25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广州奥维变更登记
事项,并颁发 44011100008630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广州奥
维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姚良松 270.00 270.00 90.00%
2 姚良胜 30.00 30.00 10.00%
合计 300.00 300.00 100.00%
2)本公司购买广州奥维 100%股权的情况
2013 年 7 月,姚良松、姚良胜与欧派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姚良松将其持有的广州奥维 90%的股权以人民币 270 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姚
良胜将其持有的广州奥维 10%的股权以人民币 30 万元转让给欧派有限。2013
年 8 月 6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奥维成为欧派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广州奥维 2013 年 1-8 月、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
财务报表已经正中珠江审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3.8.31
资产总额 2,597.75 2,712.79 3,805.20 2,191.79 2,172.37
净资产 175.15 436.15 365.60 1,453.95 1,413.4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3 年 1-8 月
净利润 -261.00 70.55 -1,088.35 -28.64 -13.28
因欧派有限和广州奥维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良松,姚良胜与姚良松系兄弟关
系,股权转让双方按照转让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
时姚良松持有广州奥维 9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270 万元,故该部分股权
的作价为 270 万元,姚良胜持有广州奥维 1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
故该部分股权的作价为 30 万元。
(5)购买欧派集成 30%股权
1)欧派集成的历史沿革
①欧派集成设立
2006 年 12 月 16 日,香港中辰与欧派厨柜企业签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合营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香港中辰以相当于人民币 125 万元的
港币现金出资,汇率以汇入日的汇率计算,占注册资本的 25%,欧派厨柜企业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3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2007 年 2 月 13 日,广州市
白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建立合资企业“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
司”的批复》(穗云外经贸业[2007]25 号),同意欧派厨柜企业与香港中辰在
广州市白云区以合资方式建立“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2007 年 2 月 14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向欧派集成颁发了“商外资穗云合资证字[2007]000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 年 3 月 5 日,广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准欧派集成的设立登记申请,并颁发企合粤穗总字第 009936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2007 年增资
2007 年 7 月 5 日,欧派集成召开董事会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增加投资总
额 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欧派厨柜企业增加出资额 325 万元,香港中辰以相当
于人民币 175 万元的港币增加出资额。2007 年 7 月 12 日,广州市白云区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穗云外经贸业[2007]117 号),同意欧派集成增资 500 万元人民币。2007 年 7
月 16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向欧派集成颁发了“商外资穗云合资证字[2007]000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 年 9 月 11 日,广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欧派集成的注册资本变更申请,并颁发企合粤穗总字第
00993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中辰持有欧派集成 30%
的股权。
2)香港欧派购买欧派集成 30%股权的情况
2013 年 8 月 28 日,欧派集成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香港中辰以欧派集成
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人民币 4,736.73 万元(未经审计)为依据,将
其所持有的 30%的股权以人民币 1,421.02 万元转让给香港欧派。
2013 年 8 月 28 日,香港中辰与香港欧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
港中辰将其持有的欧派集成 30%的股权以 1,421.02 万元转让给香港欧派。2013
年 9 月 11 日,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穗外经贸云资批[2013]103 号
《广州市外经贸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
复》,核准了上述股权转让。2013 年 10 月 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出售资产
(1)转让北京欧派 70%股权
1)北京欧派的基本情况
2009 年 3 月 6 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共同签订《北京欧派厨柜有限公司章程》,
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11 年 3 月 23 日,北京
建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09)京建会验 B 字第 654 号《验资报
告》,对北京欧派截至 2009 年 3 月 6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
行审验,确认截至 2009 年 3 月 6 日止北京欧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 年 3 月 20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准北京欧派设立,
并颁发 11010601176711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欧派设立时的股权结
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欧派有限 70.00 70.00 70.00%
2 高进 30.00 3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北京欧派的财务数据
根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和未经审计的 2013 年 1-6 月
财务报表,北京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6.30 2012.12.31
资产总额 12,346.44 7,596.07
净资产 -141.71 -198.00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净利润 56.29 33.96
3)转让北京欧派股权的情况
欧派有限与高进按照转让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综合考虑北京市
场的销售规模和发展潜力,协商确定股权转让金额为 500 万元。2013 年 5 月 26
日,欧派有限与高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北京欧派
70%的股权以 500 万元转让给高进。2013 年 5 月 27 日,欧派有限与高进签订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约定以 2013 年 6 月 30 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财务结
算日。
2013 年 10 月 8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北京欧派的股权。
(2)转让武汉欧派 36%股权
1)武汉欧派的基本情况
2011 年 3 月 28 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共同签订《武汉欧派家居有限公司章程》,
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11 年 3 月 23 日,武汉
恒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恒通验字[2011]3-465 号《验资报告》,对武汉欧派截至
2011 年 3 月 23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3 月 23 日止武汉欧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2011 年 3 月 28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昌分局核准武汉欧派设立,并
颁发 42010600016874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武汉欧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欧派有限 51.00 51.00 51.00%
2 高进 49.00 49.00 49.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武汉欧派的财务数据
根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和未经审计的 2013 年 1-6 月
财务报表,武汉欧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6.30 2012.12.31
资产总额 1,195.03 806.87
净资产 34.92 111.19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净利润 -76.27 22.42
3)转让武汉欧派股权的情况
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按照转让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综合考虑
武汉市场的销售规模和发展潜力,协商确定股权转让金额。2013 年 7 月 26 日,
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武汉欧
派 51%的股权转让给高进和姚刚。其中,欧派有限将其所持有的武汉欧派 36%
股权以 141.18 万元转让给高进,将其所持有的武汉欧派 15%股权以 58.82 万元
转让给姚刚。2013 年 7 月 26 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签订《股权转让补充
协议书》,约定以 2013 年 6 月 30 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财务结算日。
2013 年 9 月 11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
记事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武汉欧派的股权。
(3)转让南京欧派 36%股权
1)南京欧派的基本情况
2013 年 2 月 27 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共同签订《广东欧派家居南京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13 年 3 月
1 日,江苏天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宁验(2003)V-006 号《验资报告》,
对南京欧派截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
验,确认截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止南京欧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1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3 年 3 月 4 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邺分局核准南京欧派设立,并
颁发 32010500016521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南京欧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欧派有限 51.00 51.00 51.00%
2 高进 49.00 49.00 49.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南京欧派的财务数据
根据南京欧派未经审计的 2013 年 1-6 月财务报表,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67.47 万元,净资产为-45.24 万元;2013 年 1-6 月,该
公司的净利润为-145.24 万元。
3)转让南京欧派股权的情况
由于南京欧派成立时间较短,经营规模较小,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按照转
让股权比例对应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金额。2013 年 7 月 26 日,欧派有限
分别与高进、姚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南京欧派
36%的股权以 36 万元转让给高进,15%的股权以 15 万元转让给姚刚。2013 年
7 月 26 日,欧派有限与高进、姚刚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约定以 2013
年 6 月 30 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财务结算日。
2013 年 9 月 26 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邺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并核准南京欧派变更公司名称为南京家爱派家居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南京欧派的股权。
(4)转让铂金装饰 2%股权
1)铂金装饰的基本情况
2009 年 10 月 13 日,广东欧派、胡旭辉、林东山、赖吉胜和王睿共同签订
铂金装饰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
利 和 义务。2009 年 10 月 13 日,广州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庆验字
20090202832 号《验资报告》,对拟设立铂金装饰截至 2009 年 10 月 13 日止
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情况进行审验,确认截至 2009 年 10 月 13 日止铂金装饰
已收到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缴纳的注册资本 1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 年 11 月 3 日,广州悦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穗禾验字[2009]第 A1279
号《验资报告》,对铂金装饰截至 2009 年 11 月 3 日止已登记的注册资本第二
期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确认铂金装饰已于 2009 年 11 月 3 日前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00 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
资。
2009 年 10 月 15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铂金装饰设立,
并颁发 44011100005059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铂金装饰设立时的股权结
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东山 145.00 145.00 29.00%
2 胡旭辉 145.00 145.00 29.00%
3 赖吉胜 100.00 100.00 20.00%
4 王睿 100.00 100.00 20.00%
5 广东欧派 10.00 10.00 2.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2)铂金装饰的股权转让情况
2012 年 6 月 13 日,欧派有限与姚良柏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约
定欧派有限将其持有的铂金装饰 2%的股权以 50 万元转让给姚良柏。2012 年 7
月 3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核准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不再持有铂金装饰的股权。
2013 年 9 月 3 日,姚良柏、胡旭辉与林绪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姚良柏、胡旭辉将其持有铂金装饰 2%和 29%的股权转让给林绪福。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欧派有限与铂金装饰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担保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为欧派集团及子公司的银行借款、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14 年 2 月 14 日,姚良松、姚良柏、张秋芳、王欢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
天平(保)字 0007 号、2014 年天平(保)字 0008 号、2014 年天平(保)字
0009 号、2014 年天平(保)字 0010 号),为欧派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6(贷款)
00106 号)提供保证担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欧派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借款 5,000.00 万元,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5,673.47 万元,由姚良松、姚良柏、张秋芳、王欢按照上述担保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2、2016 年 5 月 25 日,欧派集成、欧派卫浴及姚良松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GBZ476100120160050、GBZ476100120160051、GBZ476100120160049),
为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订立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
同 编 号 : GDK476100120160061 ) 和 《 授 信 额 度 协 议 》 ( 合 同 编 号 :
GEX47610012016002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借款 5,000.00 万元,申请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 10,719.61 万元及远期信用证 1,604.93 元,由欧派集成、欧派卫浴及
姚良松按照上述担保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3、2014 年 2 月 24 日,姚良松、姚良柏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和支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308073201400005),为公
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订立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
编号:230800820140000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无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的借款。
4、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分行订立了《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编号:渤自贸分最高保(2016)第 1 号),
为天津欧派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订立的《开立进口
信用证协议》(编号:渤自贸分信用证(2016)第 1 号)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
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开立的信用证。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收款 绿海医疗 - - 9.95
注:自 2015 年 8 月起,绿海医疗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2、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账款 广州航铝 - - 84.56
绿海医疗 - 6.66 0.45
北京欧派 - 3,445.17 1,802.19
预收账款
南京欧派 - 309.08 518.00
武汉欧派 - 1,146.38 1,099.76
绿海医疗 - 1.50 -
其他应付款
广州航铝 - 10.00 10.00
注 1:自 2014 年 9 月起,广州航铝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注 2:自 2014 年 7 月起,北京欧派、武汉欧派和南京欧派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注 3:自 2015 年 8 月起,绿海医疗不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章,对关
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关联方的回避措施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在公司
运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该等制度,有效杜绝了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五、《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决策程序、关联股东和利益冲突董事
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相关内容包括: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
公司资金。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
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
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利用其
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
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
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
币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
交董事会讨论。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报告期
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经充分讨论,就上述关联交
易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执
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且均已按照公司当时的有
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
实、有效,关联人为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均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确保欧派集团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避免关联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
关联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欧派集团利益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特向欧派集团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
量避免和减少与欧派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
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
的商业原则,严格按照《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欧
派集团签订正式的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
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
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欧派集团提供比独立第三方
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欧派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实际利益。
3、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在欧派集团的职务便利,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欧派集
团利益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
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欧派集团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人为欧派集团实际控制人/在欧派集团任职期间,上述
承诺持续有效。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
姚良松作为欧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占用欧派集团资金问题,做出如
下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
保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欧派
集团的资产和资源。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如有)遵
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欧派集团或
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人为欧派集团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欧
派集团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
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
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任期
姚良松 董事长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张金良 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谭钦兴 副董事长、副总裁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姚良柏 董事、行政副总经理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杨建军 独立董事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钟淑琴 独立董事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孔东梅 独立董事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姚良松,男,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1986
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制造学士,高级经营师。曾任江西景德镇昌河
飞机制造厂技校教师,西安阎良无线电厂广州办事处主任,广州科信新技术发展
公司董事长,欧派厨柜董事长,欧派厨柜企业董事长,广州奥维董事长,绿海医
疗董事长,欧派卫浴董事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商会橱柜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会
长。现任欧派集团董事长、欧派集成董事长、欧派卫浴监事;另担任广州市白云
区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执行会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商会
橱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厨卫工程委员会会长、广东省家
居业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广州市总商会副会长。曾获广州市优秀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省劳动模范、广州市精神文
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国就业创业优秀个人”等称号。
张金良,男,1965 年 9 月出生,加拿大籍,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蒙族,材
料科学与工程硕士。曾任沈阳航空工业部六零六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国航空技
术进出口广州公司外贸经理,欧派厨柜企业执行董事、经理,广东欧派执行董事、
经理。现任欧派集团副董事长、董事、总裁、行政总经理,欧派集成副董事长、
总经理,欧派卫浴执行董事、经理。
谭钦兴,男,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飞
机制造工程学士。曾任江西景德镇昌河飞机工业公司飞机工艺处副处长、高级工
程师。现任欧派集团副董事长、董事、副总裁,欧派集成副总经理,欧派门业、
天津欧派、欧派联合(天津)监事。
姚良柏,男,196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哲
学学士。曾任广东民族学院教师,欧派厨柜、欧派厨柜企业、广东欧派监事。现
任欧派集团董事、行政副总经理,无锡欧派、欧派创意家居执行董事、总经理,
欧派墙饰、清远欧派执行董事、总经理,欧派门业、天津欧派、欧派联合(天津)
执行董事,欧派集成、香港欧派董事,另担任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白云区第十一届
人大代表。
杨建军,男,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机
械制造专业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制造系统研究所副
所长,工业与制造系统工程系主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院长,现任数字化
设计制造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欧派集团独立董事。
钟淑琴,女,197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经
济管理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助理统计师。曾任佛
山市南海区水利局财务主管,东莞市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广州
德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部经理,广东数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
经理,广州知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部经理。现任广州大为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广州中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部经理,欧派集团独
立董事。
孔东梅,女,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硕士,
博士研究生在读。曾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北京东润菊香书屋
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润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欧派集团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现任监事 3 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
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通过民主方式推举产生。监
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任期
监事会主席、
钟华文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厨柜制造部总经理
陈世杰 监事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黎兰 监事(职工监事)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钟华文,男,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机
械制造工艺及设备学士。曾任四川航天局长征机械厂技术主任,香港庆发灯饰有
限公司厂长,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现任欧派集团监事、厨柜制
造部总经理。
陈世杰,男,1971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厦门大学 EMBA(论文待
答辩)。历任北京集美家居市场集团厦门店(项目公司:厦门东南湾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现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基金事业部
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黎兰,女,198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经济
学学士。曾任欧派有限厨柜物控主管,欧派有限供应链管理部行政内务主管。现
任欧派集团监事、供应链开发部行政内务副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共 5 名,基本情况如下
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任期
张金良 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谭钦兴 副董事长、副总裁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姚良柏 董事、行政副总经理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杨耀兴 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黄满祥 财务负责人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金良,男,总裁,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
介”之“董事会成员”。
谭钦兴,男,副总裁,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简介”之“董事会成员”。
姚良柏,男,行政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简介”之“董事会成员”。
杨耀兴,男,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工
商管理硕士,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计控处工程师、
党委办公室秘书、证券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工作部部长、董
事会秘书。现任欧派集团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黄满祥,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材
料科学与工程学士,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炭素厂生产
工艺管理、综合统计核算,广州钢管厂有限公司财务副科长。现任欧派集团财务
负责人。
(四)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6 年 9 月 29 日,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选举了由股东姚良松和姚良
柏共同提名的姚良松、姚良柏、张金良、谭钦兴、杨建军(独立董事)、钟淑琴
(独立董事)、孔东梅(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6 年 9 月 29 日,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选举了由股东姚良松、姚良
柏、红星喜兆提名的钟华文、陈世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并与通过职工民
主方式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黎兰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姚良松 董事长 288,000,000 - 77.0917%
姚良柏 董事、行政副总经理 36,841,654 - 9.8618%
谭钦兴 董事、副总裁 1,125,345 - 0.3012%
杨耀兴 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79,133 - 0.1818%
钟华文 监事 597,455 - 0.1599%
黄满祥 财务负责人 394,262 - 0.105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除上述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持股
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持股 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方式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发行前
直接
姚良松 董事长 77.0917% 77.0917% 77.0917% 77.0917%
持股
董事、 直接
姚良柏 9.8618% 9.8618% 9.8618% 9.8618%
行政副总经理 持股
直接
谭钦兴 董事、副总裁 0.3012% 0.3012% 0.3012% 0.3012%
持股
行政副总经理、 直接
杨耀兴 0.1818% 0.1818% 0.1818% 0.1818%
董事会秘书 持股
直接
钟华文 监事 0.1599% 0.1599% 0.1599% 0.1599%
持股
直接
黄满祥 财务负责人 0.1055% 0.1055% 0.1055% 0.1055%
持股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持股及
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关联 持股 持股 持股 持股
姓名 持股方式
关系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 (%) (股) (%)
姚良胜 姚良松、姚良柏之弟 直接持有 227,958 0.0610 227,958 0.0610
王欢 姚良柏之妻 直接持有 219,465 0.0587 219,465 0.0587
胡旭辉 姚良松、姚良柏之妹夫 直接持有 294,681 0.0788 294,681 0.0788
刘莹 张金良之妻 直接持有 1,125,345 0.3012 1,125,345 0.3012
2016 年末 本次发行前
关联 持股 持股 持股 持股
姓名 持股方式
关系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 (%) (股) (%)
姚良胜 姚良松、姚良柏之弟 直接持有 227,958 0.0610 227,958 0.0610
王欢 姚良柏之妻 直接持有 219,465 0.0587 219,465 0.0587
胡旭辉 姚良松、姚良柏之妹夫 直接持有 294,681 0.0788 294,681 0.0788
刘莹 张金良之妻 直接持有 1,125,345 0.3012 1,125,345 0.30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中,除上述持股情况以外,不存在
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投资公司名称 出资金额 持有权益比例
姚良柏 香港中辰 10,000(港元) 100%
2015 年 3 月 27 日,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向香港中辰签发的通知书,香港
中辰已根据《公司条例》第 751 条的规定登报宣布撤销,并于登报当日解散。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姚良松持有欧尔本投资
50%股权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亦无与公
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
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从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薪酬 领薪单位
姚良松 董事长 96.12 公司
张金良 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 152.31 公司
谭钦兴 副董事长、副总裁 139.53 公司
姚良柏 董事、行政副总经理 117.86 公司
杨建军 独立董事 10.00 公司
钟淑琴 独立董事 10.00 公司
孔东梅 独立董事 10.00 公司
钟华文 监事会主席 67.11 公司
陈世杰 监事 -- 公司
黎兰 监事 34.53 公司
杨耀兴 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9.67 公司
黄满祥 财务负责人 94.52 公司
(二)上述人员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除以上薪酬和津贴外,上述人员未享受其他待遇。公司为属于公司员工的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不存在其
他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和
兼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公司董事长姚良松与董事姚良柏为兄弟关系
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所示:
在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与本
姓名 公司职务 关联企业
任职情况 公司的关系
杨建军 独立董事 数字化设计制造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主任 无关联关系
钟淑琴 独立董事 广州知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鉴证部经理 无关联关系
孔东梅 独立董事 北京东润菊香书屋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披露情形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其他企
业任职的情况。
六、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协议、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
(一)公司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协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之外,未与公司签
有任何担保、借款等重大商业协议等事项。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主要包括:
1、持股锁定承诺,具体请参阅“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请参阅―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
同业竞争‖之―(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请参阅―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联交易
的承诺‖。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杨建军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院
长职务,根据北航组任字【2014】1 号文件,杨建军 2014 年 1 月已辞去北京航
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院长职务。
同时,中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出具《关
于杨建军教授兼职的有关说明》:“杨建军教授自 2014 年 1 月起不再担任机械
学院副院长,不保留副处级待遇,由我校按照教师身份进行管理,这是学校双肩
挑干部的惯例,不受干部兼职管理规定的约束,不受干部离职三年内延伸管理要
求的限制。同意杨建军同志在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兼职。”
根据上述文件,杨建军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违反《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
廉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
见》等中国共产党组织、国家教育部关于党政干部、高校教师兼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欧派有限未设立董事会,由姚良柏担任执行
董事,张金良担任总经理;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姚良松、姚良柏、张金良、谭
钦兴为董事、选举杨建军、钟淑琴为独立董事;201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孔东梅为独立董事。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了由股东姚良松和姚良柏共
同提名的姚良松、姚良柏、张金良、谭钦兴、杨建军(独立董事)、钟淑琴(独
立董事)、孔东梅(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董事 7 名,分别是姚良松、姚良柏、
张金良、谭钦兴、杨建军(独立董事)、钟淑琴(独立董事)、孔东梅(独立董
事)。
(二)监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欧派有限未设立监事会,由谭钦兴担任监事;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钟华文、沈崇照为第一届监事
会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黎兰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
2016 年 2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沈崇照先生的辞职信,沈崇照先
生因工作需要辞去监事一职,鉴于沈崇照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沈崇照先生的辞职
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仍需继续履
行监事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拟
选举陈世杰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 2016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了由股东姚良松、姚良柏、
红星喜兆提名的钟华文、陈世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并与通过职工民主方
式推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黎兰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监事共 3 名,分别是钟华文、陈世杰、
黎兰。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姚良柏任欧派有限执行董事、张金良任总经
理、谭钦兴任监事、黄满祥任财务总监、杨耀兴任总裁助理。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金良为公司总裁、
行政总经理,谭钦兴为公司副总裁,姚良柏为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杨耀兴为公司
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市筹备办主任,黄满祥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金良为公司总裁、
行政总经理,谭钦兴为公司副总裁,姚良柏为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杨耀兴为公司
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满祥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变动
情况。
第九节公司治理
公司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逐步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
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上述制度为公
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一系列制度保证。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
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召开创立大会审
议通过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于 201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大
会规范运行。
1、股东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批准下列担保事项: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以上;
6)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
容。除此之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
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
使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大
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
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
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
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
了 17 次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现任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独立
董事三名,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行政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专人、邮件、电话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送达;
通知时限为: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五天。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可以列席董事
会会议;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
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
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13 年 10 月 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设立了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通过
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目前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姚良松 张金良、孔东梅(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孔东梅(独立董事) 姚良松、杨建军(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钟淑琴(独立董事) 张金良、杨建军(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杨建军(独立董事) 谭钦兴、钟淑琴(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3、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构成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
员。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包括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
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以民主方式推选产生,二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若设置)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会议。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人员构成
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杨建军、钟淑琴、孔东梅为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中,钟淑琴为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聘任和更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
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公司其
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
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
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
不得无故被免职。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3、独立董事的职权
公司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1)行使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权;
(2)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与事先认可权;
(3)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权;
(5)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
(6)召开仅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的提议权;
(7)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8)就特别关注事项独立聘请中介服务机构。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
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投资等重大事项;
(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7)公司的坏账核销;
(8)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9)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
项,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
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
合,不得拒绝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
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根据独立董事的工作表现给予年
度补贴和会议津贴;年度补贴和会议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补贴、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
4、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
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
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
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六、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同时,
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方案的决策,并
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投资方案提出了意见。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杨耀兴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依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议的筹措、文件保管、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2)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
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3)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4)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5)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
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
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交易所报告;
(6)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7)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
对其设定的责任;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8)《公司法》及其他法规、制度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确保
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改善公司治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自成立至今,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章程》、《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成立以来,建立并逐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内部
控制制度也不断完善并已得到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公司业务经
营的有效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
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能够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将根据业
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补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报告
正中珠江为本公司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4000180416 号《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对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结论性评价意见为:―我们认为,欧派家居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控制标准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45,432,265.69 902,406,855.86 981,620,968.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7,214,669.01 4,691,127.54 16,249,156.38
应收账款 129,455,668.73 73,969,066.28 71,599,295.82
预付账款 77,237,961.53 46,409,880.86 49,464,727.01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34,057,411.61 19,265,127.74 23,094,218.79
存货 756,942,167.86 480,131,392.69 362,017,496.9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48,571,523.86 30,954,651.28 12,508,705.30
流动资产合计 2,198,911,668.29 1,557,828,102.25 1,516,554,568.4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15,000.00 1,015,000.00 1,015,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542,913,845.79 1,288,330,509.38 972,596,364.31
在建工程 570,091,397.52 170,134,291.11 142,545,148.53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无形资产 1,024,725,769.99 754,882,577.47 746,901,214.9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3,391,805.81 2,022,710.00 7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669,432.70 25,165,015.12 22,151,920.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4,708,605.11 128,295,238.82 64,650,279.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49,515,856.92 2,369,845,341.90 1,949,929,928.38
资产总计 5,548,427,525.21 3,927,673,444.15 3,466,484,496.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3,443,464.00 212,302,685.55 22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6,377,183.73 167,749,183.86 207,460,731.92
应付账款 472,548,912.85 404,045,721.42 260,708,383.47
预收账款 1,079,793,769.38 750,940,139.43 831,066,381.60
应付职工薪酬 264,790,393.59 180,727,364.89 108,128,808.36
应交税费 134,916,666.12 32,954,470.00 51,664,994.02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264,767,058.33 177,531,553.77 150,751,897.5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536,637,448.00 1,926,251,118.92 1,829,781,196.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228,588.91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108,704,434.73 62,735,090.56 66,504,776.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933,023.64 62,735,090.56 66,504,776.68
负债合计 2,665,570,471.64 1,988,986,209.48 1,896,285,973.6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73,581,112.00 373,581,112.00 373,581,112.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650,226,205.94 650,226,205.94 650,226,205.94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410,285.37 177,515.02 -58,125.37
盈余公积 124,338,966.09 68,941,564.49 39,345,421.62
未分配利润 1,733,488,946.95 839,324,219.45 499,976,322.0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2,045,516.35 1,932,250,616.90 1,563,070,936.22
少数股东权益 811,537.22 6,436,617.77 7,127,586.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2,857,053.57 1,938,687,234.67 1,570,198,523.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48,427,525.21 3,927,673,444.15 3,466,484,496.8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134,130,645.32 5,607,089,738.84 4,751,079,982.62
减:营业成本 4,526,808,838.34 3,832,624,962.44 3,409,757,233.47
营业税金及附加 71,317,341.83 46,036,973.11 33,765,141.51
销售费用 815,911,910.19 665,517,959.10 462,451,389.61
管理费用 653,038,752.00 529,742,297.70 401,389,150.57
财务费用 -9,483,413.10 9,717.06 13,635,373.62
资产减值损失 9,161,126.05 3,067,434.94 -377,547.0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53,080.34 284,200.00 253,75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067,729,170.35 530,374,594.49 430,712,990.86
加:营业外收入 58,161,101.09 47,297,871.49 22,931,190.8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42,713.04 44,446.10 1,720,457.57
减:营业外支出 4,035,922.11 6,477,751.69 3,868,107.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847,735.38 3,477,771.19 70.20
三、利润总额 1,121,854,349.33 571,194,714.29 449,776,074.19
减:所得税费用 178,446,904.41 88,295,687.37 64,379,801.93
四、净利润 943,407,444.92 482,899,026.92 385,396,272.2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949,562,129.10 488,489,996.13 385,316,369.65
润
少数股东损益 -6,154,684.18 -5,590,969.21 79,902.6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金额 232,770.35 235,640.39 30,101.1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
232,770.35 235,640.39 30,101.14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232,770.35 235,640.39 30,101.14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32,770.35 235,640.39 30,101.14
归属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943,640,215.27 483,134,667.31 385,426,373.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949,794,899.45 488,725,636.52 385,346,470.79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6,154,684.18 -5,590,969.21 79,902.61
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5400 1.3100 1.030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5418 1.3076 1.031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90,390,564.50 6,456,546,416.59 5,814,330,755.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78,952.7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7,426,000.58 90,318,971.71 34,313,618.2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27,816,565.08 6,549,444,341.07 5,848,644,373.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39,826,253.61 3,706,633,855.02 3,288,916,605.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424,975,780.81 1,135,261,874.56 855,391,097.6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9,097,435.38 536,217,783.16 401,032,740.3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57,146,251.88 546,405,989.28 397,051,100.4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31,045,721.68 5,924,519,502.02 4,942,391,54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6,770,843.40 624,924,839.05 906,252,829.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03,000.00 284,200.00 253,75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221,446.62 56,071.42 2,813,333.4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50,242,056.00 - 26,877,316.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666,502.62 340,271.42 29,944,399.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22,077,273.54 568,675,294.40 438,954,893.80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2,077,273.54 568,675,294.40 438,954,893.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410,770.92 -568,335,022.98 -409,010,494.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4,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4,900,000.00 4,90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5,141,497.10 423,589,197.68 35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402,745.7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544,242.86 428,489,197.68 354,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4,158,600.76 431,286,512.13 5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390,817.01 133,545,289.4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