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93 公司简称:洛阳钼业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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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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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伟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4,789,493,431.01 30,880,528,485.14 4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833,494,641.91 17,353,481,190.80 2.7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865,557,629.62 1,675,549,841.47 -48.34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3,496,036,417.60 3,174,663,752.57 1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 583,502,404.03 640,919,051.48 -8.9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660,730,748.62 641,751,200.71 2.96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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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3.30 4.22 减少 0.92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346 0.0410 -15.6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元/股)
本公司因 2015 年 11 月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
股收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等规定,本公司同口径重述上年同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同时将 2015 年 1-9 月每
股收益由人民币 0.1231 元重述为人民币 0.0410 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5,787.68 -375,567.8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17,862,596.83 21,057,294.04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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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31,946,588.88 202,456,547.62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917,437.15 -22,384,235.48
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损益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23,055,859.62 -223,055,859.62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费用 -38,260,000.00 -38,260,000.00
所得税影响额 -6,908,531.47 -16,659,146.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947.61 -7,376.35
合计 -221,602,377.82 -77,228,344.5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66,49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洛阳矿业集团 5,329,780,
31.56 0 无 0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鸿商产业控股 5,030,220, 390,840,00 境内非国
29.79 0 质押
集团有限公司 000 0 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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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SCC
3,867,290,
NOMINEES 22.90 0 未知 0 未知
LIMITED
中国证券金融 398,224,68
2.35 0 无 0 国有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64,242,900 0.38 0 无 0 国有法人
公司
阿布达比投资
31,547,722 0.19 0 无 0 未知
局
香港中央结算
24,584,464 0.15 0 无 0 未知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袁楚丰 17,210,205 0.10 0 无
人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国证有
12,063,777 0.07 0 无 0 未知
色金属行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
-上证 180 交
易型开放式指 10,859,460 0.06 0 无 0 未知
数证券投资基
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量 种类 数量
5,329,780,42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329,780,425 人民币普通股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 5,030,220,00
5,030,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司
3,867,290,44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867,290,440 境外上市外资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398,224,683 人民币普通股 398,224,683
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64,242,900 人民币普通股 64,242,900
任公司
阿布达比投资局 31,547,722 人民币普通股 31,547,72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584,464 人民币普通股 24,584,464
袁楚丰 17,210,205 人民币普通股 17,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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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 12,063,777 人民币普通股 12,063,777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 18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10,859,46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9,460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鸿商香港持有本公司
行动的说明 H 股股份 303,000,000 股,登记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名下。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货币资金 13,798,675,033.45 10,414,479,302.30 32.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4,838,045.50 -100.00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34,761,109.46 602,079,822.07 88.47
预付账款 475,142,392.89 227,105,140.15 109.22
其他流动资产 503,974,131.76 2,940,139,813.99 -82.86
在建工程 781,437,285.50 478,679,498.42 6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57,511,234.73 1,892,672,672.91 632.17
短期借款 4,076,737,449.68 2,906,199,075.88 40.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708,907,746.58 1,505,910,504.53 79.89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交税费 -31,187,186.62 -123,612,410.35 -74.77
应付利息 92,531,837.52 53,942,855.95 71.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8,038,860.04 2,494,899,714.54 -82.04
其他流动负债 1,058,541,200.98 523,896,357.63 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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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12,525,477,676.00 1,941,586,400.00 545.12
应付债券 4,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1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84,234,449.96 62,407,518.53 34.97
其他综合收益 -199,760,781.83 -632,492,717.76 -68.42
专项储备 1,159,754.19 115,200,675.56 -98.99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发行票据及金融机构融资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远期外汇合约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4)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采购原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期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6)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工程项目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海外收购款所致;
(8)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期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主要系新增黄金租赁业务所致;
(10)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票据融资及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公司归还到期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新增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14)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15)应付债券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16)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取得财政补贴资金所致;
(17)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入损益所致;
(18)专项储备减少主要系安全费和维简费结余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增减率(%)
资产减值损失 255,139,973.43 182,251,844.11 39.9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2,526,962.45 1,233,868.65 4,157.10
投资收益 155,535,687.63 103,691,583.90 50.00
营业外收入 21,628,371.87 42,033,408.15 -48.54
营业外支出 23,330,881.20 61,392,864.04 -62.00
所得税费用 174,328,526.33 -70,078,156.06 -348.76
少数股东损益 -15,290,310.49 -42,565,473.44 -64.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83,502,404.03 640,919,051.48 -8.96
利润
(1)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将原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于三季度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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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黄金租赁及远期外汇合约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3)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减少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主要系本期发生的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费用及计提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当期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96%。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65,557,629.62 1,675,549,841.47 -809,992,211.85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0,427,393,066.06 -3,351,963,686.29 -7,075,429,379.77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2,109,682,843.36 1,072,653,063.32 11,037,029,780.04
金流量净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预付海外收购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外部融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主要产品产量及成本
二零一六年前三季度本公司生产钼精矿 12,087 吨(折 100%MO) ,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 54,676
元/吨;生产钨精矿 7,806 吨(100%WO3),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 11,627 元/吨(现金生产成本
不包括资源税、折旧与摊销、销售及一般管理成本)。Northparkes 铜金矿前三季度实现可销售
铜金属 27,507 吨(按 80%权益计算),C1 现金成本为 0.75 美元/磅;前三季度实现黄金产量 21,674
盎司(按 80%权益计算)。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
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铌磷业务)(草案)(修订稿)》,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 CMOC Limited
(洛阳钼业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英美资源集团下属 Anglo American Fosfatos Brasil Limitada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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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AAFB”)100% 权益及 Anglo American Niobio Brasil Limitada (以下简称“AANB”)100%
权益及铌销售业务(以下简称“铌磷收购项目”)的相关事宜。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铌磷业务)(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披露了修订后的相关报告;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铌磷收购项目的相关
议案;
2016年10月1日,AAFB、AANB各自100%的股东权益已完成转让,AAML铌销售业务所涉铌库存、
铌销售合同等均已转让予CMOCSales&Marketing Limited,且AAML铌销售业务所涉相关铌销售员工
已接受CMOC Sales&Marketing Limited的雇佣,Capital PLC持有的对AANB债权、Capital
Luxembourg持有的对AAFB债权等均已转让予CMOC Luxembourg S.A.R.L。买卖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
条件已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文达成,AAFB及AANB各自已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2、 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
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草案)》,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 CMOC Limited(洛阳钼业
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自由港集团下属 Tenke 铜钴矿项目(以下简称“铜钴收购项目”)的相关事宜。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修订稿<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披露了修订后
的相关报告;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铜钴收购项目的相关
议案;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洛阳钼业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进展公告》,
经自由港集团、Tenke Holding Ltd.(Bermuda)及公司协商同意,Tenke Holding Ltd. (Bermuda)
享有的对自由港集团间接持有之 TF Holdings Limited 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期限进一步延期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1 时 59 分(上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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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洛阳钼业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进展公告》,
经自由港集团、Tenke Holding Ltd.(Bermuda)及公司协商同意,Tenke Holding Ltd. (Bermuda)
享有的对自由港集团间接持有之 TF Holdings Limited 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期限进一步延期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1 时 59 分(上海时间)。
201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洛阳钼业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进展公告》,
经自由港集团与公司协商同意,双方就修改《排他性协议》中部分条款进一步签署了修订协议,
主要修改内容为将《排他性协议》中达成确定性协议的时间由 2016 年 10 月 15 日之前修改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之前。
3、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并披露了修订后的相关报告;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1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774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洛阳栾
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上述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
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ly.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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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否
否
承 承 及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有
诺 诺 承诺时间及 时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
背 类 期限 严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行
景 型 格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期
履
限
行
收 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
购 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报 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告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
解
书 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决
或 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
同
权 于泳 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业
益 签署之日起,如洛阳钼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
竞
变 企业将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
争
动 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
报 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
告 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该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
书 被遵守,本人将向洛阳钼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中 解 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
鸿商集团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所 决 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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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同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
承 业 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
诺 竞 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
争 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洛阳钼业进一步拓展其
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洛阳钼
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
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
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
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洛阳钼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解
国宏集团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洛阳钼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决
务;国宏集团在今后任何时间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洛阳钼业所从事的业务
同
国宏集团 有实际性竞争或可能有实际性竞争的业务活动;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国宏集团 2013/11/29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业
不再对洛阳钼业有重大影响为止;国宏集团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的经济
竞
赔偿责任。
争
本人将尽量避免与洛阳钼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
解
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决
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洛阳钼业章程中
关
于泳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洛阳钼业关联交易决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联
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保证
交
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洛阳钼业利润,不会通过影响洛阳钼业的经营决策来损害
易
洛阳钼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