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13 公司简称: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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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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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作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琦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870,790,531.63 881,811,816.91 -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 496,133,052.69 474,144,588.10 4.64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42,136,969.47 14,394,367.24 192.73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3,962,579.78 96,051,186.57 -1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988,464.59 13,756,587.97 59.8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993,881.39 1,771,127.51 1,141.80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4.53 1.99 增加 2.54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4 75.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7 0.04 75.0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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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益优公司 100%股权,因此调整了上年同期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8,356.00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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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3,330.30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86.08
所得税影响额 1,243.58
合计 -5,416.8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5,81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性质
数量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156,006,000 48.97 无 国有法人
倪哲思 2,238,250 0.7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31,210 0.64 境内非国有
公司-交银施罗德成长 未知 法人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聂富全 1,728,000 0.54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刘晓军 1,476,000 0.46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黄飞丹 1,020,000 0.32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华润元大基金-民生银 970,199 0.30 境内非国有
行-华润元大基金民享 未知 法人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张玉荣 950,885 0.3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许泽民 900,000 0.28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幸三生 862,136 0.27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156,006,000 人民币普通股
倪哲思 2,238,250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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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 2,031,210
人民币普通股
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聂富全 1,7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晓军 1,476,000 人民币普通股
黄飞丹 1,0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华润元大基金-民生银行-华润元 970,199
人民币普通股
大基金民享 7 号资产管理计划
张玉荣 950,885 人民币普通股
许泽民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幸三生 862,136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发现前十大股东之间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存
明 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交割,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益优公司 100%股权,
同时置出浙江房开公司、金狮房开公司、东日进出口公司股权,导致本期财务数据与上年同期同
比出现较大变动。
1、 资产负债项目
本期期末金额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上年期末变动比 情况说明
例(%)
预付账款 457,778.43 1,141,633.52 -59.90 系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754,394.62 2,014,687.12 36.72 系待摊房屋租金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 19,675,909.56 11,936,729.08 64.84 系市场预收租金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987,976.28 1,489,646.88 -33.68 系支付少数股东红利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较上年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期同期数 同期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
主要系重组后合并结构发
营业成本 37,304,815.91 57,354,058.34 -34.96
生变化所致
主要系重组后合并结构发
销售费用 2,532,354.25 4,160,981.69 -39.14
生变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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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
资产减值损失 35,877.27 119,710.01 -70.03
备减少所致
主要系重组后合并结构发
营业外收入 12,282.40 23,580.70 -47.91
生变化所致
主要系应纳所得税额增加
所得税费用 7,269,207.19 5,017,195.68 44.89
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本期数 上期同期数 年同期变动比 情况说明
例(%)
经营活动产生
主要系重组后收入结构
的现金流量净 42,136,969.47 14,394,367.24 192.73
发生变化所致
额
投资活动产生
主要系购进固定资产支
的现金流量净 -866,483.72 -6,807,343.61 不适用
出所致
额
筹资活动产生
主要系归还现代集团借
的现金流量净 -47,388,842.83 -8,366,759.28 不适用
款增加所致
额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现代
集团内部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股票自 3 月 25 日起因
筹划重大事项停牌。4 月 1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4 月 1 日起因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9 日,2016 年 4 月 16 日,2016 年 4 月 23 日连续发
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16-016、2016-017、2016-018)。
目前,公司组织各相关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拟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对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有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如未
如未能及
承诺 否 否 能及
时履行应
承诺 承诺 承诺 时间 有 及 时履
承诺背景 说明未完
类型 方 内容 及期 履 时 行应
成履行的
限 行 严 说明
具体原因
期 格 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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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履 步计
行 划
解决关 现代 1、本集团不会利用对上 持续 否 是
联交易 集团 市公司的控制地 位,谋 有效
求浙江东日及其下属全
资或控股企业在业务经
营等方面给予本集团及
其关联方优于独立第三
方的条件或利益。
2、对于与浙江东日经营
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本集团及其关
联方将 遵循公允、合理
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利
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浙
江东日及其他 中小股东
的利益。3、杜绝本集团
及本集团所投资的其他
企业非法占用浙江东日
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资
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浙江东日及其
与重大资
下属子公司违规向本集
产重组相
团及本集团其所投资的
关的承诺
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
4、本集团将严格按照浙
江东日《公司章程》及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在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关联交易时, 履
行回避表决义务。
5、就本集团及其下属子
公司与浙江东日及其下
属全资或控股企业之间
将来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
易,将督促浙江东日履行
合法决策程序,按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及浙江东日《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 进
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
业项目合作 均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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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
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
式。
6、在本集团及其关联方
的业务、资产整 合过程
中,采取切实措施规范并
减少与浙江东日及其下
属全资或控股企业之间
的关联交易,确保浙江东
日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受损害。
7、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
本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
浙江东日及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 的,一切损失将
由本集团承担。
解决土 现代 1 、本次重组浙江东日拟 是
地等产 集团 置出给本公司的资产,在
权瑕疵 该等置出资产转让给本
公司后,相关全部权利、
义务或责任均由本公司
承继,本公司未来不会因
该等置出资产可能存在
的瑕疵而追究浙江东日
的相关责任。
2、本公司是拟置入上市
公司的标的资产的合法
持有人,合法拥有标的资
产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之
与重大资
上没有设置抵押、质押、
产重组相
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
关的承诺
不存在可 能导致标的资
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
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
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
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
其他行 政或司法程序。
本公司保证没有任何其
他人对该等资产主张任
何权利。如果对于标的资
产存在其他权利主张,本
公司保证有能力将该等
他项权利的主张及时予
以消除,以维护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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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标的资产的合法权
益。 如果拟置入上市公
司的标的资产存在上述
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涉
入资产权属纠纷、诉讼及
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本公
司承担。
3、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
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标的
资产的基本情况,保证标
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
在账外资产,不存在账外
负债,不存在未披露的尚
未了结的或潜在的诉讼、
仲裁、行政处罚案件。
4、本次重组置入资产涉
及的土地、房产等有待办
理的权属证书,本公司保
证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前
办理完成,并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该等置入
资产权属变更至温州市
益优农产品有限公司名
下的程序。本公司承诺按
照上述时间完成上述手
续,否则本公司将承担由
此给浙江东日造成的全
部损失。
5、本公司保证置入资产
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
施工、物价等有关报批事
项不会成为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宜的障碍;并承
诺如因该等手续问题而
可能引致的法律责任,将
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6、除温州菜篮子农副产
品批发交易市场之外的
其他拟置入批发市场因
其目前经营场所占用地,
存在未来使用规划变更,
因此该部分业务的经营
场所以短期租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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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本公司承诺将于评
估基准日(2015 年 3 月
31 日)后再次审议本次重
大资产重 组交易正式方
案的董事会召开前完成
与 其目前经营场所合法
权益主体的合法租 赁办
理手续,并承诺落实其未
来经营场 所的解决方
案。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
承诺给浙江东日及其 他
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
将由本公司承担。
盈利预 现代 待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 利润 是 是
测及补 集团 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经 承诺
偿 关于本次重组正式方案 及补
通过董事会审议时,本公 偿期
司承诺以盈利预测报告 为
与重大资 或评估报告收益预测的 2015
产重组相 利润数据为依据确定具 年
关的承诺 体的盈利补偿金额,并承 4-12
诺届时将以现金方式对 月、
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年、
年
其他 现代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 是
集团 为本次重大资产 置换提
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
务顾问 专业服务的中介
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大
资产置换相关的信息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
与重大资
头信 息等),本公司保
产重组相
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
关的承诺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
原件一致,且 该等文件
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 的,该等文件的签
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 有
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
本次重大资 产置换所提
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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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 责任。
其他 现代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 是
集团 供或者披露的信 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
与重大资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产重组相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关的承诺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
公司将暂停转让通过东
方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
股份。
置入资 现代 温州益优从事农产品批 是
产价值 集团 发业务相关的市场登记
保证及 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补偿 证、食品 流通许可证、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消防
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和审
批文件(若有) 将于温
与重大资 州益优成立后或相关业
产重组相 务资产注入完成后开始
关的承诺 办理,并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之前办理完毕。现
代集团将温州益优 资产
过户至上市公司之前,因
未取得上述相关资质和
审批文件而受到的行政
处 罚产生的损失,由现
代集团承担。
解决同 现代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是
业竞争 集团 目的之一为解决本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
司浙江东 日之间,在房
与重大资 地产开发和进出口贸易
产重组相 方 面存在的同业竞争。
关的承诺 本次重组将温州市益优
农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 称“温州益
优”)(包含注入温州益
优的温州菜篮子农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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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批发交易市场、 温州
水产批发交易市场和温
州市生猪肉品批发交易
市场和温州市生猪肉品
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配
套的温州菜篮子经营配
送有限公司、温州菜篮子
肉类运输有 限公司)置
入浙江东日,同时浙江东
日置出浙江东日进出口
有限公司和温州东日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浙江东日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100%股权及金华
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60%的股权。除作为置
入资产的前述农产品批
发交易市场及其配套业
务,以及因历史原因保留
在上市公司体内的灰桥
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之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未有投资其他与置入
资产相同、类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
从事其他与置入资产相
同、类 似的经营活动;
也未派遣他人在与置入
资产经营业务相同、类似
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
任职;
2、依据浙江东日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
《关于调 整浙江东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由于历史原因温
州房开的灰桥地块尚不
具备开发 /转让条件,因
此上市公司保留了温州
房开的灰桥地块开发业
务。浙江东日在完 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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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业
务之后,不再继续其他房
地产项目的开发业务”。
除房地产开发业务外,本
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方
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
直接 或间接从事)或投
资于任何业务与浙江 东
日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
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
构、 组织;或派遣他人
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
员;
3、重组完成后,本公司
承诺不利用目前已经取
得的未纳入置入上市公
司资产范 围的零售农贸
市场的市场登记证(包括
翠微农贸市场、黎明农贸
市场以及锦绣 农贸市
场)进行农产品批发业务
及其配 套业务;对于温
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正在投资建设的现
代农贸城一期工 程,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
关主管机关的意见,本公
司确认其在竣工验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