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25
2016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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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信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宏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成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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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总收入(元) 237,115,950.62 162,182,493.35 4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138,333.02 13,680,765.42 5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0,902,036.63 13,494,029.71 54.90%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156,900.95 -6,261,921.41 -269.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2 1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2 1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5% 2.91% -0.3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420,240,484.77 1,376,612,231.73 3.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49,834,982.58 827,871,458.98 2.6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342,676.79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211,282.69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8,366.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919.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755.83
合计 236,296.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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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一次和二次电池行业,主要为电子产品、动力工具、电子烟、储能设备、电动玩具等提供配套电池产品,
公司的经营情况容易受到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公司下游行业多数属于消费品行业,如果宏观经济发展较好,经济增长较快,
则下游消费品需求增加,从而带动公司产品销售增加;反之,则有可能抑制公司销售增加。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可能受
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绿色高性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10多年的生产经验,主要产品以锂系列电池为主,包括一次锂
电池、二次锂电池、镍氢电池等产品。随着国家对环保新能源的重视,绿色高性能电池产品得到大力推广,市场需求随之增
加。由于市场需求增加,市场发展前景向好,锂电池行业吸引了大量企业进入,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具体表现为技术、质
量、价格和服务等多方面的竞争。如果公司在行业竞争中,不能及时推出高性价比的产品,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那么,公
司的经营业绩就有可能受到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161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夏信德 境内自然人 34.96% 29,365,654 29,365,654 质押 2,400,000
夏仁德 境内自然人 7.33% 6,153,287 6,153,287
李克文 境内自然人 5.10% 4,281,805 4,281,805 质押 3,350,000
浙江如山成长
境内非国有法
创业投资有限 5.00% 4,200,000 4,200,000
人
公司
广州铭驰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
管理咨询有限 4.03% 3,384,407 3,384,407 质押 642,400
人
公司
天津达晨创世
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
3.82% 3,210,000 3,210,000
合伙企业(有 人
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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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和春
生壹号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
3.57% 3,000,000 3,000,000
资基金合伙企 人
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
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
3.32% 2,790,000 2,790,000
合伙企业(有 人
限合伙)
金铮 境内自然人 1.79% 1,499,977 1,499,977
薛其祥 境内自然人 1.42% 1,195,199 1,195,199 质押 1,195,199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81,077 人民币普通股 981,077
分红保险产品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48,290 人民币普通股 948,290
万能保险产品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能保险产品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566,601 人民币普通股 566,601
红保险产品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499,884 人民币普通股 499,884
红险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55,500 人民币普通股 355,500
万能险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8,700 人民币普通股 248,700
传统险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24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46,600
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
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127,384 人民币普通股 127,384
证券投资基金
徐正祥 98,639 人民币普通股 98,639
夏仁德系夏信德的哥哥;达晨创世、达晨盛世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均
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品、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的说明 险产品、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份
红保险、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和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
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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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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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夏信德承诺:自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截止本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告出具之
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日,上述承
公司控股股 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
2015 年 04 上市之日起 诺人严格
东、实际控 自愿承诺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
月 24 日 三十六个月 遵守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制人夏信德 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
未发生违
资时所作承诺 等股份。2015 年 7 月 8 日
反承诺的
起,3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
情况。
有的鹏辉能源股份。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信德
先生承诺在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夏 公司股东夏仁德、李刚、 截止本公
2015 年 04 上市之日起
仁德、李刚、 自愿承诺 金铮、谢祖玲、徐彬、广 告出具之
月 24 日 三十六个月
金铮、谢祖 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 日,上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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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徐彬、 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 诺人严格
广州铭驰企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遵守承诺,
业管理咨询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未发生违
有限公司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反承诺的
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情况。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和春
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工
商登记变更登记之日
(2011 年 12 月 30 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截止本公
公司股东深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 告出具之
圳市中和春 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 日,上述承
生壹号股权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 2015 年 04 上市之日起 诺人严格
自愿承诺
投资基金合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 月 24 日 二十四个月 遵守承诺,
伙企业(有 分股份;其所持有本公司 未发生违
限合伙) 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 反承诺的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情况。
一年内不转让,自本公司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
让的该等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该等股份总额的
50%
公司股东李 公司股东李克文、薛其
克文、薛其 祥、谢黎东、黄赛先、许
祥、谢黎东、 汉良、李发军、蔡建宜、
黄赛先、许 熊思远、谢俊麟、薛建军、
汉良、李发 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 截止本公
军、蔡建宜、 有限公司、天津达晨创世 告出具之
熊思远、谢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日,上述承
俊麟、薛建 (有限合伙)、天津达晨 2015 年 04 上市之日起 诺人严格
自愿承诺
军、浙江如 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月 24 日 十二个月 遵守承诺,
山成长创业 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未发生违
投资有限公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反承诺的
司、天津达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情况。
晨创世股权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投资基金合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伙企业(有 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限合伙)、天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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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达晨盛世 的该部分股份。
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通过广州铭驰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广州铭驰企
公司股份的广州铭驰企 截止本公
业管理咨询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 告出具之
有限公司间
所有股东承诺:自本公司 日,上述承
接持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2015 年 04 上市之日起 诺人严格
股份的广州 自愿承诺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月 24 日 三十六个月 遵守承诺,
铭驰企业管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未发生违
理咨询有限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反承诺的
公司的所有
人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 情况。
股东
权,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夏信德、许汉
良、李克文、李发军和广
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承诺:如本人/本公
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
截止本公
公司股东夏 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
告出具之
信德、许汉 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日,上述承
良、李克文、 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
2015 年 04 诺人严格
李发军和广 自愿承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特定期限
月 24 日 遵守承诺,
州铭驰企业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未发生违
管理咨询有 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
反承诺的
限公司 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情况。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
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公司董事、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截止本公
监事及高级 级管理人员夏信德、李发
告出具之
管理人员夏 军、鲁宏力、王立新、许
日,上述承
信德、李发 汉良、蔡建宜、方向明及
2015 年 04 诺人严格
军、鲁宏力、 自愿承诺 董事梁朝晖的配偶李克 长期有效
月 24 日 遵守承诺,
王立新、许 文承诺:除上述股份锁定
未发生违
汉良、蔡建 外,在本人(或本人的配
反承诺的
宜、方向明 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
情况。
及董事梁朝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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晖的配偶李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克文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
股东夏信德及其兄长夏
仁德的持股意向和减持
意向说明如下:本人持有
股份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5%,本人已作出关于
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
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
截止本公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股 5%以 告出具之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
上的实际控 日,上述承
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制人和控股 2015 年 04 锁定期满后 诺人严格
自愿承诺 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
股东夏信德 月 24 日 两年内 遵守承诺,
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
及其兄长夏 未发生违
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
仁德 反承诺的
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数
情况。
量每年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数量的 25%,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
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
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持股 5%以 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 截止本公
上的其他股 李克文、广州铭驰企业管 告出具之
2015 年 04 锁定期满后
东李克文、 自愿承诺 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如 日,上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