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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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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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晓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敏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5,427,384,750.74 5,626,258,584.53 -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47,876,018.55 1,625,538,334.93 1.3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414,931,862.59 -322,405,223.64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22,752,970.39 1,122,872,466.48 -8.9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6,619,948.55 -8,014,151.47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6,294,848.00 -10,082,703.92 不适用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63 -0.51 不适用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2 -0.01 不适用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2 -0.01 不适用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27,550,364.75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相关闲置土地、厂房及设备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245,4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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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590,289.08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349,443.44
(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1,179,222.16
合计 32,914,796.55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70,41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390,650,130 32.79 0 国有法人
无
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513,532 1.47 0 无 未知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 9,347,500 0.78 0 未知
限公司-锐进 12 期鼎萨
无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8,720,527 0.73 0 无 国有法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20,547 0.72 0 无 未知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 7,974,960 0.67 0 未知
限公司-华夏财富 1 号证 无
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5,000,000 0.42 0 未知
司-分红-个人分红- 无
005L-FH002 沪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 5,000,000 0.42 0 未知
无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姚维贤 3,477,106 0.29 0 境内自然
无
人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300,000 0.28 0 未知
金蕴 80 期(大明投资 1 无
号)集合资金信托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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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90,650,130 人民币普通股 390,650,13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513,532 人民币普通股 17,513,532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锐进 9,347,500 9,34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 期鼎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8,720,527 人民币普通股 8,720,5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20,547 人民币普通股 8,520,54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华夏 7,974,960 7,974,960
人民币普通股
财富 1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5,000,000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人分红-005L-FH002 沪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安国际信托股 5,000,000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份有限公司
姚维贤 3,477,106 人民币普通股 3,477,106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蕴 80 期(大 3,300,000 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明投资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期末数 年初数 差异 原因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 42.77% 本期子公司江苏太极销售客户票据结算量增加
116,694,940.25 81,733,753.63
去年底子公司无锡海太加大了货款回收工作,本期
应收帐款 211.12%
699,904,489.94 224,963,236.71 恢复原有账期
预付款项 54.74% 本期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生产经营性预付款增加
33,014,918.11 21,335,411.44
划分为持 本期子公司太极微电子拟出售的闲置厂房土地(含
有待售的资 -100.00% 配套设备),在 2016 年一季度完成实物以及产证
- 85,849,539.39
产 的交割
其他流动
-77.23% 主要是本期待摊费用减少和待抵扣增值税减少
资产 1,776,000.96 7,801,3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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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本期子公司太极微电子拟出售的闲置厂房土地(含
预收款项 -96.05% 配套设备),在 2016 年一季度完成实物以及产证
1,677,646.23 42,523,647.43
的交割,长期资产预收款相应减少
应付利息 52.59% 本期公司债应付利息增加
18,526,975.42 12,141,520.63
其他流动
35.87% 本期各项预提费用增加
负债 10,308,541.14 7,587,117.35
利润表 本期数 上期数 差异 原因
财务费用 33.19% 本期利息收入同比减少和汇兑损益同比增加
19,978,023.96 14,999,845.40
本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在 2016 年一季度完成
营业外收入 1944.42% 实物以及产证的交割,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同比增
54,669,389.32 2,674,076.90
加;母公司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
本期处置一批设备,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
营业外支出 20965.31% 加;母公司搬迁支出随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同金
26,283,258.37 124,770.34
额转入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75.12% 本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
52,109,797.97 29,757,036.68
所得税费用 -31.06% 本期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7,571,400.96 10,982,643.93
其他综合收
-249.78% 汇率变动影响
益 -7,785,936.23 5,198,166.11
现金流量表 本期数 上期数 差异 原因
投资活动产
本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
生的现金流 -235.64%
122,585,671.79 -90,374,601.99 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72.51% 本期公司融资性保证金到期同比减少
-77,838,188.87 -283,132,994.06
量净额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20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
式核准文件。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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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是否 是否
承诺背 承诺 承诺 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景 类型 内容 及期 行期 严格
限 限 履行
解决 公司 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2015 是 是
关联 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 年6月
交易 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 15 日
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与
与重大 此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资产重 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
组相关 充分发表意见。
的承诺 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
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
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其他 公司董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无锡市太极实 2015 是 是
事、监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年6月
与重大 事、高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15 日
资产重 级管理 该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
组相关 人员 带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的承诺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
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其他 公司董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2015 是 是
事、监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 年6月
与重大 事、高 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15 日
资产重 级管理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
组相关 人员 情况。
的承诺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诚信情
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其他 控股股 本公司(本人)为本次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是真实、准确、完 2015 是 是
东无锡 整和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年6月
产业发 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15 日
展集团 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与重大 有限公 或者重大遗漏,给太极实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资产重 司(以 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组相关 下简称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的承诺 “产业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
集团”) 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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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资产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进程,需要本公司(本人)继续提供相关
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
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本公司(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其他 产业集 本公司(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2015 是 是
与重大
团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年6月
资产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15 日
组相关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的承诺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股份 产业集 本公司(本人)承诺以十一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太极实业股 2015 是 是
限售 团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十一科技 年6月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上述 15 日
各方所持太极实业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日,则在相关报告出具
日之前上述各方所持限售股份不得转让,十一科技 2018 年度
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毕后,视是否需实行补
偿,如需补偿,则在补偿完毕后,上述各方所持股份方可解禁。
与重大
具体锁定期限将根据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对相关资
资产重
产的盈利补偿年限要求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太极
组相关
实业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
的承诺
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次以十一科技股权认
购而取得的太极实业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前
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太极实业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
定期内,由于太极实业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太极实
业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置入 产业集 本公司(本人)持有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 2015 是 是
与重大 资产 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的股权权属清晰,不 年6月
资产重 价值 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任 15 日
组相关 保证 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的承诺 及补 十一科技合法存续的情况,该等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偿 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盈利 产业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承诺,十一科技 2015 年度、2016 2015 是 是
与重大 预测 团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年 10
资产重 及补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人民币 25,327 月 29
组相关 偿 万元、人民币 28,551 万元和人民币 30,315 万元。 日
的承诺 目标公司的实际盈利数不足上述承诺的部分由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优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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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足补偿金额。
解决 产业集 本公司作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实 2015 是 是
同业 团 业”)的控股股东,现就避免与太极实业拟收购的信息产业电 年6月
竞争 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 15 日
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事项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未从事与目标公司
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并承诺未来不从事相竞争业务;本公
司在依法被认定控股股东期间,如有控股公司存在与目标公司
相关竞争业务,本公司将通过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要求
控股公司出售或终止相关业务等方式避免与目标公司相竞争,
与重大 如转让,则目标公司享有优先受让权。
资产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尽量避免或减少与目标公
组相关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
的承诺 易,将与目标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太极实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
序;将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害太极实业及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太极实业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义务。
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违
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太极实业或目标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股份 产业集 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太极实业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2016 是 是
与重大
限售 团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如该等股份由于太极 年3
资产重
实业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 月7
组相关
述 12 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 日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最终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 2016 是 是
与重大
金,且员工资管计划作为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之一,本公司 年3
资产重
承诺员工资管计划须依法完成备案事项后,方可认购本次重组 月7
组相关
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 日
的承诺
解决 产业集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实际控制的 2011 是 是
同业 团 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太极实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年 11
竞争 形;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太极实业股权的期间内,本公司将 月3日
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
与再融
接或间接从事与太极实业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
资相关
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
的承诺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太极实业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
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
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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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的业务与太极实业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
时,则本公司将在太极实业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
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如太极实业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太极实业享有上述业务在同
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太极实
业及太极实业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
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太极实业及太极实业其他股东因此遭
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
太极实业所有;5、本承诺自本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
对承诺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本公司不
再是太极实业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包括直接、间接
持股,及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均达不到第
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低于 10%。
解决 产业集 (1)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太极实业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2011 是 是
关联 团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 年 11
交易 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 月3日
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按相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
与再融
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太极实业及
资相关
太极实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
的承诺
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
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5)本公司并代表
除太极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外的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此承诺并
保证,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