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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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零一五年十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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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重要事项. 7
四、附录.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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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崇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小瑜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882,179,235.25 1,644,552,581.15 1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88,374,658.60 771,461,997.44 2.1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146,161.04 668,144.66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388,567,925.31 1,101,236,868.57 2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047,661.16 38,496,600.40 -1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599,805.98 29,103,766.9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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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 7.52 减少 3.4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6 -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6 -12.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9,459.19 338,772.2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77,061.00 1,300,537.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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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0,000.00 90,000.00
所得税影响额-104,672.65 -281,454.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491,847.54 1,447,855.1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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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1,84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15,249,900 37.06 114,642,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袁黎雨 37,246,000 11.98 37,246,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9,844,000 6.38 19,844,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324,468 3.96 12,324,468
无
0 国有法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
10,874,532 3.50 10,874,532
无
0 国有法人
浙江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680,000 3.11 9,680,000
质押
9,68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江西赣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712,000 2.80 8,712,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7,777,000 2.50 7,777,000
无
0 未知
沃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60,000 2.33 7,26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黄统英 2,420,0.78 2,42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王凤娣 2,420,0.78 2,42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57,550 人民币普通股 1,657,55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55,500 人民币普通股 555,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76,600
人民币普通股
476,600
孙文东 376,700 人民币普通股 37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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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8,368
人民币普通股
258,36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夏崇耀,公司股东袁黎雨和夏崇耀为夫妻关系,公司股东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高管持股公司,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优先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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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变动主要原因
应收账款
640,549,
339.66
399,414,
616.84
241,134,
722.82
60.37%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未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37,865,5
44.48
12,114,9
07.45
25,750,6
37.03
212.55%
主要系投标保证金、购铜保证金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1,470,7
04.65
2,313,86
1.49
9,156,84
3.16
395.74%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86,20
0.24
5,148,30
4.47
1,937,89
5.77
37.64%
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83,8
22.30
1,158,48
0.00
12,125,3
42.30
1046.66
%
主要系本期预付购建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584,330,
000.00
379,010,
706.30
205,319,
293.70
54.17%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139,115,
932.71
101,870,
203.74
37,245,7
28.97
36.56%
主要系应付材料及劳务采购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5,086,74
1.95
10,744,3
40.99
-5,657,5
99.04
-52.66%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员工年终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
7,538,14
2.51
12,629,4
33.12
-5,091,2
90.61
-40.31%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净减少较多所致
其他应付款
11,330,2
71.75
6,021,14
8.14
5,309,12
3.61
88.17%主要系本期设备采购增加所致
专项应付款
7,520,89
9.68
3,891,09
1.82
3,629,80
7.86
93.29%
主要系本期收到 863计划项目补助所致
递延收益
7,730,0.00
4,000,0.00
3,730,0.00
93.25%主要系本期收到项目补助所致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0,970,
000.00
141,350,
000.00
169,620,
000.00
120.00%主要系本期派发股票股利所致
资本公积
120,307,
629.57
233,387,
629.57
-113,080,000.00
-48.45%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
科目名称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期期末金额(1-9月)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变动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1,388,567,925.31 1,101,236,868.57 287,331,056.74 26.09%
主要系本期电力电缆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99,477.14 2,395,699.86 703,777.28 29.38%
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销售费 44,861,506.97 34,474,440.05 10,387,066.92 30.13%主要系本期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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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业收入增长,相应销售服务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7,925,840.21 25,249,684.17 -7,323,843.96 -29.01%
主要系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5,290,839.75 5,242,301.60 10,048,538.15 191.68%
主要系应收账款增长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2,007,588.10 10,059,899.86 -8,052,311.76 -80.04%
主要系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性补贴减少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
科目名称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变动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146,161.04 668,144.66
-249,814,305.7不适用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4,458.20 -2,929,947.99 -1,584,510.21 不适用
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915,378.13 115,364,816.40 42,550,561.73 36.88%
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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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承诺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袁黎雨、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自东方电缆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将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持有发行人股数的1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减持计划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均按照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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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避免同业竞争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袁黎雨
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以下情况:(1)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东方电缆或东方电缆的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予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2)
以任何形式支持东方电缆及东方电缆的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东方电缆及东方电缆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
接)任何与东方电缆及东方电缆的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东方电缆及其控股企业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电缆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均按照承诺履行。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况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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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稳定股价
本公司、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
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
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每年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
于人民币1,000万元;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时,以
本项为准。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但前提是该增持公司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其他方式。
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应为各方自有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均按照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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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资金,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启动维持股价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
3、该次回购约定金额使用完毕,或者回购
股份总数达到总股份的2%,或者维持股价预案公告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该次回购结束;
4、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
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维持股价事宜。
(四)控股股东的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将接受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票增持方案并严格履行,若应由公司履行股票回购方案而公司未能履行、或者公司股票回购方案履行完毕后公司股价依然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公司股票回购方案履行完毕后3个月内公司股价又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公司控股股东将以最近一次所获现金分红金额为限增持公司股票。
(五)约束措施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股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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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份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股份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
本公司、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袁黎雨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当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对此负有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
截止报告期末,承诺人均按照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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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日期 2015年 10月 28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6 / 29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9,416,411.49 431,608,284.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3,147,813.23 70,195,771.85
应收账款 640,549,339.66 399,414,616.84
预付款项 3,448,135.43 2,774,238.6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7,865,544.48 12,114,907.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13,119,445.81 364,175,535.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470.00
流动资产合计 1,497,546,690.10 1,280,293,825.0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03,389,979.22 308,586,785.12
在建工程 11,470,704.65 2,313,861.49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7 / 2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8,425,033.70 46,074,519.99
开发支出
商誉 976,805.04 976,805.04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86,200.24 5,148,304.4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83,822.30 1,158,48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4,632,545.15 364,258,756.11
资产总计 1,882,179,235.25 1,644,552,581.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4,330,000.00 379,010,706.3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20,103,791.00 342,070,850.00
应付账款 139,115,932.71 101,870,203.74
预收款项 10,195,422.05 12,308,641.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086,741.95 10,744,340.99
应交税费 7,538,142.51 12,629,433.12
应付利息 853,375.00 544,168.1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330,271.75 6,021,148.1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78,553,676.97 865,199,491.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8 / 29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7,520,899.68 3,891,091.82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730,000.00 4,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50,899.68 7,891,091.82
负债合计 1,093,804,576.65 873,090,583.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0,970,000.00 141,3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0,307,629.57 233,387,629.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0,360,008.76 50,360,008.7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06,737,020.27 346,364,359.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8,374,658.60 771,461,997.4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8,374,658.60 771,461,997.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82,179,235.25 1,644,552,581.15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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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4,670,606.52 419,128,183.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3,147,813.23 70,195,771.85
应收账款 628,522,674.84 386,536,905.76
预付款项 3,343,476.43 2,673,533.4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4,431,926.39 11,475,036.51
存货 394,873,566.73 342,985,564.1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458,990,064.14 1,232,994,995.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1,636,197.64 97,581,977.6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46,911,090.06 250,136,450.00
在建工程 5,594,920.07 2,313,861.4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5,487,583.84 41,122,296.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19,116.28 4,209,88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83,822.30 969,48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9,532,730.19 396,333,949.30
资产总计 1,858,522,794.33 1,629,328,945.06
流动负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 / 29
短期借款 584,330,000.00 379,010,706.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19,803,791.00 342,070,850.00
应付账款 145,548,447.49 105,448,600.19
预收款项 8,786,931.48 13,945,660.39
应付职工薪酬 3,821,240.98 8,980,773.61
应交税费 6,796,921.87 11,361,532.08
应付利息 853,375.00 544,168.1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286,576.75 12,425,651.5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83,227,284.57 873,787,94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7,485,047.68 3,891,091.82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730,000.00 4,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15,047.68 7,891,091.82
负债合计 1,098,442,332.25 881,679,034.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0,970,000.00 141,3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2,647,095.69 235,727,095.6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9,247,425.91 49,247,281.53
未分配利润 277,215,940.48 321,325,533.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0,080,462.08 747,649,910.93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1 / 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58,522,794.33 1,629,328,945.06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合并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
入
518,958,194.67 423,196,888.88 1,388,567,925.31 1,101,236,868.57
其中:营业收入
518,958,194.67 423,196,888.88 1,388,567,925.31 1,101,236,868.5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
本
510,356,854.77 410,530,498.09 1,354,764,591.81 1,066,807,093.64
其中:营业成本
462,981,598.28 365,879,704.87 1,227,658,129.63 955,996,060.1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26,542.53 376,786.04 3,099,477.14 2,395,699.86
销售费用 15,130,752.73 13,689,111.74 44,861,506.97 34,474,440.05
管理费用 16,637,594.60 16,300,065.53 45,928,798.11 43,448,907.82
财务费用 6,082,623.31 8,679,174.50 17,925,840.21 25,249,684.17
资产减值损失 7,797,743.32 5,605,655.41 15,290,839.75 5,242,301.6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2 / 2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32,260.27 86,794.52 632,260.27 189,653.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9,233,600.17 12,753,185.31 34,435,593.77 34,619,428.08
加:营业外收入
687,502.99 1,589,274.53 2,007,588.10 10,059,899.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8,693.20 0.00 346,068.28 566,141.28
减:营业外支出
4,631.01 55,594.62 228,099.15 368,591.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7,296.00 0.00
四、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916,472.15 14,286,865.22 36,215,082.72 44,310,736.67
减:所得税费用
1,676,258.10 1,874,619.73 5,167,421.56 5,814,136.27
五、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列)
8,240,214.05 12,412,245.49 31,047,661.16 38,496,600.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40,214.05 12,412,245.49 31,047,661.16 38,496,600.40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3 / 29
净额
(一)以后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
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4 / 29
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03 0.05 0.14 0.16
(二)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0.03 0.05 0.14 0.1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夏崇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柯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瑜
母公司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一、营业收入 508,120,568.75 409,360,368.34 1,366,948,949.52 1,073,278,896.25
减:营业成本 456,181,331.92 359,254,628.38 1,218,193,734.00 942,467,199.8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35,620.65 139,126.48 2,588,523.99 1,904,586.97
销售费用 14,687,876.65 13,110,034.63 44,305,398.76 32,351,591.10
管理费用 14,404,180.59 12,146,935.10 39,671,224.80 35,204,568.88
财务费用 6,106,478.82 8,697,330.03 17,993,530.60 25,305,204.91
资产减值损失 7,081,931.76 8,946,078.29 15,605,126.09 8,504,521.0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32,260.27 86,794.52 632,260.27 125,917.81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5 / 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8,755,408.63 7,153,029.95 29,223,671.55 27,667,141.25
加:营业外收入
535,556.79 1,513,831.01 1,787,010.98 12,905,498.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0,765.99 0.00 298,744.18 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