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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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82 公司简称:S佳通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李怀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胡怡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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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3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4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5
第五节重要事项. 9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3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14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4
第九节财务报告. 16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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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指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指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佳通轮胎
公司的外文名称 GITI TIRE 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ITI TIRE COR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怀靖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翠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2号
电话 021-22073132
传真 021-22073002
电子信箱 giticorp@giti.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57032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335
公司网址 www.giticorp.com
电子信箱 giticorp@giti.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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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S佳通 600182 佳通轮胎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96,567,004.93 1,847,578,288.70 -8.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880,504.61 103,670,302.53 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6,117,695.89 100,600,125.12 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624,259.24 562,836,217.37 -39.3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30,363,442.28 1,127,482,937.67 -8.61
总资产 2,972,827,894.00 3,159,855,084.81 -5.92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0 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0 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0 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2 9.88 减少0.5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5 9.59 减少0.34个百分点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54,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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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72,491.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7,728.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32,894.66
所得税影响额-498,567.80
合计 762,808.72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橡胶轮胎产业也受到经济下行的影响,轮胎的销量和售价均出现下滑;此外,美国针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型卡车轮胎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导致轮胎出口受阻。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国内轮胎企业总体营业收入出现下滑,轮胎行业呈现出“量价齐跌”的局面,轮胎行业面临着不少挑战。
2015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6.9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51亿元。因
市场预期变化,导致外销销售低于去年同期。但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大于公司产品价格调整幅度,使得 2015年上半年的营业毛利率和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毛利 4.19亿元,同比增加 0.28亿元;实现营业利润 2.85亿元,同
比增加 0.1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7亿元,与 2014年上半年盈利基本
持平。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696,567,004.93 1,847,578,288.70 -8.17
营业成本 1,277,334,168.35 1,456,322,263.39 -12.29
销售费用 62,916,561.10 61,622,467.34 2.10
管理费用 42,158,869.40 37,159,198.70 13.45
财务费用 12,451,222.81 15,023,493.29 -1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624,259.24 562,836,217.37 -39.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78,005.78 -82,701,151.72 4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299,410.43 -525,934,718.01 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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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研发支出 1,710,251.16 1,102,237.85 5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21亿元,主要因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状况较为稳定,总体投资保持相对平稳。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期增加 2.06亿,
主要因 2015年上半年营运资金低于去年同期,使得 2015年上半年偿还贷款规模低于去年同期。
2 其他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 2014年年报中披露 2015年的经营目标为:实现销售收入为 32.2亿元左右,
比 2014年销售收入下降 19.3%。
截至报告期末,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 16.97亿元,完成全年收入目
标的 52.70%。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橡胶制造业 16.87 12.77 24.27 -8.13 -12.17 增加 3.4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轮胎及其附属产品 16.87 12.77 24.27 -8.13 -12.17 增加 3.4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因轮胎平均售价有所下调,本期公司主营业务轮胎的销售额为 16.87亿元,同比
下降 8.13%;因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行及轮胎销售下降,本次主营业务成本 12.77
亿元,同比下降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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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销售 5.34 -5.18
国外销售 11.53 -9.44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因市场预期变化致使 2015年上半年轮胎外销销售低于去年同期,且因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轮胎平均售价下调,致使公司本期内外销市场的营业收入同比均有所下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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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控股 51%的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以生产和销售子午线轮胎为主,注册资本 10,670万美元。2015年 1-6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90亿元,净利润 2.1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福建佳通总资产为 29.52亿元,净
资产为 20.5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0.38%。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经股东大会批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红利 6.0元(含税),
共计现金分红 204,000,000.00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47,433,061.29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 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 6月,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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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购买商品采购存货市场价 32,260.76 30.35
PT. Prima Sentra Megah 集团兄弟公司购买商品采购存货市场价 1,323.64 1.25
SP Resource International Pte Ltd.集团兄弟公司购买商品采购存货市场价 1,758.66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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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集团兄弟公司购买商品采购存货市场价 3,861.59 3.63
上海精和模具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固定资产市场价 500.65 9.64
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购买商品采购固定资产市场价 854.70 16.46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销售商品销售轮胎市场价 53,376.93 31.65
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集团兄弟公司销售商品销售轮胎市场价 109,461.18 64.90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劳务托管费收入市场价 626.87 100.00
合计/ 204,024.98 259.53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选择通过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可在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规模效益等方面取得优势,提升经营效率。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在采购和销售业务上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公司可以选择与关联方交易,也可与非关联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为减少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报告、审批和披露程序,跟踪管理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聘请外部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二)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 0.00 0.00 0.00 4,575.71 0.00 4,575.71
合计 0.00 0.00 0.00 4,575.71 0.00 4,575.71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 0.00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0.00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上述债务主要是因公司收购福建佳通 51%股权而形成的对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的欠款余额。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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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
当 2003年本公司濒临退市边缘之际,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收购本公司时,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称“佳通轮胎”)已经在国内拥有数家轮胎生产企业和完善的轮胎销售网络。为避免同业竞争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影响,佳通轮胎做出有先决条件的承诺(概要如下):
1、一旦上市公司具备了收购上述轮胎公司的实力和能力后,
公司有权提出收购上述资产的权利,其收购价格以市场公允价确定;佳通轮胎计划并承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以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将其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其余轮胎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在彻底解决国内同业竞争问题前,采取由本公司托管佳通
轮胎中国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和保证销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低于 70%产出的方式,以保证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03-09-12
否是
本公司已就佳通轮胎关于解决本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公告。佳通轮胎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总体安排为:在配套和出口市场,通过划分市场、产品或优先销售等避免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产生竞争性投标;在替换市场,本公司已经托管佳通轮胎国内的替换市场销售网络,以就近原则划分销售区域或以产品的品牌、规格、市场定位等区分销售以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除采取上述原则外,佳通轮胎也保证完成销售本公司不低于 70%的产出以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过采取上述划分市场、产品或优先销售等方法,本公司与佳通轮胎在产品销售上已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从而消除了同业竞争。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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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内部管理,推动治理结构的完善。
公司已基本完成现阶段可以解决的治理问题,但公司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同时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况。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是尚无合适的股改方
案,公司将继续与各方股东沟通,寻求合适的股改方案,争取早日启动股改程序。
2、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且关联交
易金额巨大。关于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已就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公告。通过采取划分市场、产品或优先销售等方法,本公司与佳通轮胎在产品销售上已避免产生竞争性投标,从而消除了同业竞争。关于关联交易问题,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选择通过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可在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规模效益等方面取得优势,提升经营效率。为减少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报告、审批和披露程序,跟踪管理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聘请外部机构对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根据 2014年 10月 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75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作出调整:对于
2015年 1月 1日后购进的 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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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本公司已于临时公告发布,详见公告内容。
(二)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44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
类别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
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0 151,070,000 44.43 未流通 151,070,000 无 0 境外法人
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0 5,200,000 1.53 未流通 5,200,000 无 0 国有法人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融腾 30号资产管理计划
3,454,702 3,454,702 1.02 已流通 0 无 0 未知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0 3,000,0.88 未流通 3,000,000 无 0 国有法人
牡丹江鑫汇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0 2,500,0.74 未流通 2,500,00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 2,000,0.59 未流通 2,000,000 无 0 国有法人
孙建斌-171,100 1,433,845 0.42 已流通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杨嘉广 1,244,900 1,244,900 0.37 已流通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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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桦林昕盛有限责任公司 0 1,130,0.33 未流通 1,130,000 无 0 国有法人
田秋成 0 1,107,582 0.33 已流通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融腾 30号资产管理计划 3,454,702 人民币普通股 3,454,702
孙建斌 1,433,845 人民币普通股 1,433,845
杨嘉广 1,24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4,900
田秋成 1,107,582 人民币普通股 1,107,582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融腾 34号资产管理计划 1,086,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6,200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融腾 23号资产管理计划 1,082,897 人民币普通股 1,082,897
张旭萍 1,020,327 人民币普通股 1,020,327
徐莹 974,055 人民币普通股 974,055
陶剑 735,200 人民币普通股 735,200
商文娟 597,600 人民币普通股 597,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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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陈海华独立董事解任任职到期
胡鸿高独立董事解任任职到期
陈永宏独立董事解任任职到期
杜宝财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新聘任
肖红英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新聘任
孙晓屏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新聘任
钟应才副总经理离任任职到期
钱倍奋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新聘任
姜锡洲总经理离任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注:公司聘任陈福忠先生于 2015年 7月 1日开始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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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公司的发行上市及股本等基本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3]335 号文件批准,由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桦林橡胶厂)联合黑龙江省龙桦联营经销公司等五家单位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桦翔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1993年 6月 8日在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登记号:13023211-7)。本公司定向募集时总股本 22,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计 22,000 万元。1996 年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6]3 号文件批准,1997年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37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 1999年 4月 1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3.36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上述公开发行股票于 1999年 5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总股本增至 34,000万股。
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通中国”)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取得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15,107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 44.43%,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3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发商资二批[2003]1109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2004年 1月 9日,本公司取得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黑总字第 002284号),正式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本公司完成以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及相关负债与佳通中国的母公司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佳通”)合法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51%的股权进行的置换。
2005年 5月 18日,本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名称变更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005年 7月 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发商资批[2005]1299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名称变更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并重新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5]0225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国)名称变核外字[2005]第 74号),2005年 7月 28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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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 5月 21日,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本公司新营业执照号码为 230402713。
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
2)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
公司总部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280-2号。
3)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和主要产品:制造业/橡胶制造业。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轮胎原辅材料,生产橡胶工业专用设备;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以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提供相关的咨询、管理服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轮胎、轮胎原辅材。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轮胎、轮胎原辅材。
4)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年 8月 27日决议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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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附注五、10,15,18,22。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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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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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2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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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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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
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2)
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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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9.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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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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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