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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7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二零一五年四月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扬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文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9,361,423.14       85,438,514.94                       2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6,107,551.63       5,958,861.35                        2.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758,396.02      36,399,268.21                      -26.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389                 0.325                    -26.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45             0.0532                         2.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45             0.0532                         2.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6%              1.02%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4%              0.62%                         0.1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61,267,723.20      856,693,184.54                        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640,592,759.48      625,541,257.14                        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7196             5.5852                         2.4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64,791.2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399.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3,378.69
合计                                                                  1,435,812.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全球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市场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
未来可能有更多的企业涉足上述领域,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市场竞争。尽管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镁铝合
金汽车产品等方面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且相关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若不能持续在技术、管理、规模、
品牌及研发等方面保持领先优势,持续拓展相关产品市场,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公司将在未来
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公司必须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大力发展消费电子产品,保持与现有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的基础上,加大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等高科技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力度,满足下游客户
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巩固和提升自身行业地位。
    (二)成本压力持续加大的风险
    为提升液态金属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提高镁铝合金汽车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生物可降解医
用镁合金临床研究、应用与推广进程,取得更多的市场主导权,公司在积极发展消费电子业务的基础上,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新产品,可能会导致研发支出、市场开拓、人工成
本等费用保持刚性增长。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及新投资项目固定资产的增加,将带来折旧费用、摊销费
用的增加。上述成本费用的加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在不断提高经营业绩的同时,提高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和细化成本控制和核算体系,
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等各项措施尽力化解和减轻成本上升的压力。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由于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模式及客户的转变致使公司相对应客户的收款时间延长,且随着公司消费电子
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此外,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如规模、财务状况、
合作年限、银行信用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给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尽管公司主要客户
的资金实力强,信用好,资金回收有保障,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急剧变化或公司对应
收账款催收不利,则可能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公司将在销售合同执行的全流程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加大对销售部门回款率的考核力度,
另外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加强对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逐步降低应收
账款余额,避免坏账损失的风险。
    (四)经营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人才储备,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销售区域的不断扩大以及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都得到进一步的扩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趋于
复杂化,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驾驭经营风险的能力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体现出管
理层的统筹与协调能力,或是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和人才发展等不能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
会导致一系列的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内部组织结构,积极探索高效管控机制,增强对子公司的风
险管理。加强对中层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高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逐步强化内部管理的流程
化、体系化,使公司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96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9.06%         66,150,000      66,150,000         质押          43,100,000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4.34%          4,865,000       4,865,000
任公司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94%          4,410,000       4,410,000
东莞市中安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4,200,000       4,200,000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国有法人      2.50%          2,800,000       2,800,000
事会转持三户
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840,000           840,000
有限公司
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6%          735,000           735,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魏春木                    境内自然人     0.53%          590,000
肖行昌                    境内自然人     0.45%          500,000
盛雷鸣                    境内自然人     0.42%          47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魏春木                                                  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0,000
肖行昌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盛雷鸣                                                  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
朱炳权                                                  466,057                       人民币普通股        466,057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459,870                       人民币普通股        459,870
杨莘                                                    421,792                       人民币普通股        421,792
元龙嘉利(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08,523                       人民币普通股        408,523
合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
信托汇金聚富(IX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                       3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0,000
金信托
毛响红                                                  295,740                       人民币普通股        295,74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华夏
                                                        272,801                       人民币普通股        272,801
未来领时对冲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除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①公司股东魏春木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40,000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90,000 股;
                                    ②公司股东肖行昌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500,000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00,000 股;
                                    ③公司股东杨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21,792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21,79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66,150,000         0                 0            66,15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4,410,000          0                 0            4,41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
                      4,865,000          0                 0            4,865,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责任公司
东莞市中安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4,200,000          0                 0            4,20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800,000          0                 0            2,80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理事会转持三户
东莞市科创投资管
                       840,000           0                 0             84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厚水投资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735,000           0                 0             735,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伙)
合计                  84,000,000         0                 0            84,000,000       --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应收票据本报告期较上年末减少64.22%,主要是公司前期收到客户的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二)应收利息本报告期较上年末减少40.29%,主要是公司收回前期应收利息所致;
(三)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较上年末减少47.38%,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威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四)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末增加64.31%,主要是公司本期发生的变压器增容安装款项所致;
(五)预收账款本报告期较上年末减少35.83%,主要是公司模具预收款减少所致;
(六)应交税费本报告期较上年末减少52.97%,主要是公司本期缴纳税费所致;
(七)应付利息本报告期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本期已支付利息所致;
(八)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末增加43.72%,主要是公司本期出口比例增加导致免抵税额增加,
计提城建税及附加费用增加所致;
(九)销售费用较上年末增加93.94%,主要是公司本期业务拓展费及工资增加所致;
(十)营业外收入较上年末减少38.54%,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十一)营业外支出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本期未发生营业外支出所致;
(十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少流出53.19%,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回理财产品
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业务回顾
    公司根据2015年度经营计划,利用多年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采取加强
内部控制和制度建设,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提升新材料产品的研发进度;积极拓
展新客户,完善客户关系管理;不断强化质量控制体系,全方位提升产品性能;突出精细化管理,严格管
控成本和费用等各种措施,在公司消费电子业务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液态金属、镁铝合
金汽车产品、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三方面为未来发展重点和方向的发展战略,不断扩大液态金属、镁铝
合金汽车产品产业规模,目前公司与华为、联想、三星、小米、OPPO、VIVO、TKP、特斯拉、HBA、TRW
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跟进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公司申报的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钉样品检验及标准复核进程。2015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36.1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 %;
实现净利润613.6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98%。
    为充分调动公司各激励对象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各激励对象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使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公司授予了26名激励对象44.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并完成了相应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动非晶合金技术的产业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公司在非晶合金产业领域的转型升级,提
高非晶合金行业领域内产品科技含量及附加值,公司在2015年1月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签署了合作协
议, 同意合资成立“辽宁宜安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为有效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计划,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等领域的行业地位
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15年2月6日、2015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二)发展展望
    1、随着汽车制造国产化的大规模推进、及笔记本、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的迅猛
发展,在新材料应用方面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谁最先取得突破性应用和产业规模化,谁将取得市场
主动权和巨大的竞争优势。公司将紧紧瞄准国际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建立完善创新驱动发展机制,加大
研发投入和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公司液态金属产品的成熟度,推动高科技含量新产品的产能扩
张,扩大新材料领域知名客户布局,形成新材料行业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优势与产业规模,打造新的
利润增长点。
    2、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汽车制造材料向轻量化、节省资源、高性能和高功能方向发展趋
势逐渐形成。镁铝合金在现代汽车的轻量化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被认为是21世纪最富于开发和应用
潜力的“绿色材料”,日益受到汽车生产企业的青睐。公司将紧紧抓住镁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发展机遇,依靠
领先的研发与生产技术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整合客户资源和服务团队,在巩固现有客户群和市场份额的同
时,积极培育和增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满足客户需求的创新产品,不断扩大汽车零部件行业国内外知名
客户,提升市场占有率,把镁铝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做大做强,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3、积极配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顺利通过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样品检验及标准复核,并取得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颁发的《注册检验报告》,公司下一步将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临床
试验。公司将积极引进和整合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医用镁合金及其新材料、
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装备,以推动可降解医用镁合金的开发、应用进程,致力于打造覆盖全国的医用镁合
金产业链,包括材料及器械研发、设计、生产、生物医学评价和临床应用,提升公司在国际生物医用材料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及国际竞争能力。
   为实现上述展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化和流程化建设,提高与投资者交流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良好、融洽的
互动关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2、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创新营销理念,提升营销管理的软硬件水平,进一步加强液
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领域营销网络建设,充分利用良好的发展机遇带来的市场机会,结合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完善市场布局,以客户的良好口碑提升公司品牌与服务知名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
位及影响力。
   3、继续加大科研人员和资金投入,以院士工作站作为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
究所等众多知名科研院校建立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建立战略核心技术储备,推动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
产品、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的技术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升公司自主开发能力和产
品市场竞争力。
   4、进一步强化内控,提高自我监督及抗风险能力;快速推进信息化建设,整合公司信息资源,提升
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创新管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寻求更加多元、简单实用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提升
公司执行力度和效率,以持续降低成本来谋求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
   5、梳理并改善生产流程和工艺细节,分析生产过程中影响质量、成本和服务的因素,调整和整合生
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严格管理控制每一个生产环节,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制造实力。
   6、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及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完善、高效、灵活的人才培养和管
理机制,加大对中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提高管理的整体素质,增强公司
管理的整体能力。同时通过股权激励的实施,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公司的整体运
营效率,以实现股东、公司、员工的共赢。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总体发展战略,根据2015年度经营计划,勤勉尽责,积极稳步落实各项经营举措,
具体内容见本节“业务回顾和展望”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二节第二点重大风险提示。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                          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                              股权激励计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
           公司                                                                                             2013 年 11 月 21 日
承诺                              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划实施期间   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不适用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不适用
诺
                                  (1)公司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港安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合伙企
           公司股东宜安实业有
                                  业(有限合伙)、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限公司、港安控股有限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公司、东莞市中安企业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2011 年 5 月 13 日,间接持有公司股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份的李扬真、李扬川、李扬江、李幼芬、李扬卿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伙)、湘江产业投资有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厚                                                                                                                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
首次公开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
           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5%以上(含)的股东及作为股
发行或再                        级管理人员李扬德、曾卫初、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李水龙、李振、黄明、
           (有限合伙)、东莞市                                                                       2011 年 03 月 19 日 无限期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融资时所                        李卫荣、谢善恒分别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                                                                                                                  均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
作承诺                          向公司申报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首次公
           司;李扬真、李扬川、                                                                                                                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李扬江、李幼芬、李扬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其任职期
           卿;李扬德、曾卫初、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
           张春联、杨洁丹、汤铁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为避免任何实质或潜在的同
           装、李水龙、李振、黄
                                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明、李卫荣、谢善恒
                                如下:“本人及本人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
                                  同类的业务。在本人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的控股企业将不在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
                                 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
                                 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
                                 权,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5)公司控股股
                                 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贵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
                                 的业务;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
                                 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
                                 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
                                 托经营管理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6)为
                                 避免资金占用,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和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出具了《宜安实业
                                 有限公司、李扬德关于规范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的承诺函》,
                                 承诺如下:“在宜安实业、李扬德作为宜安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
                                 ①、严格限制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宜安科技在发生经营
                                 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发行人资金,不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②、不得利用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发行人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宜安实业、
                                 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宜安实
                                 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宜安实
                                 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
                                 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
                                 关联方偿还债务。”(7)若因任何原因宜安科技被要求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
                                 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和李扬德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该
                                 部分补缴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保证宜安科技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其他对公   Ashura(BVI) Limited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
                                                                                                          2013 年 06 月 26 日 无限期
司中小股   就公司受让德威控股    类的业务;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                                   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东所作承   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   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
诺         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   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
           司全部股权承诺       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
                                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
                                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
                                类的业务;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
           德威电工厂有限公司
                                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
           就公司受让德威控股
                                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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