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15]185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2014 年度财务报表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5]185 号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财务报表,包
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蓝色光标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蓝色光标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蓝色光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
并现金流量。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玥
中国北京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琼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向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10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向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10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向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向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向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向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1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金额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向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东
18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BlueFocus Communication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96,478.1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文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厂区)10 幢二层 A5-01
2.公司历史沿革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或“本公司”或“公
司”)的前身北京蓝色光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4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万元。2004 年 10 月 30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增
加新股东赵文权、许志平、陈良华、华浪珊、孙陶然,注册资本增至 150 万元。其中高鹏受
让股东孙彦持有的股份人民币 2 万元并增资人民币 15 万元,其他五人分别增资人民币 25
万元。
2007 年 1 月 11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吴铁受让股东华浪珊持有的全部
出资 25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007 年 11 月 15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吸收毛晨、谢骏、毛宇辉等 40 名自
然人作为公司新股东,原股东赵文权等 6 人将其持有的股份部分转让于新自然人股东,公司
注册资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007 年 11 月 30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吴哲飞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公
司 2,100 股出资全部转让于赵昀,此次转让以原始出资额价值转让。
2008 年 1 月 14 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原有限公司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 66,955,518.07 元出资,按 1:0.7467644 比例折为股份 5,000 万股,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此次整体变更出具了审计报告(天职京
审字[2007]第 1402 号)和验资报告(天职京验资[2008]第 9 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08]第 0007 号)。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7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10108004952150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008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发
行 300 万新股并增加注册资本,由孙陶然、赵文权、吴铁及潘勤 4 名原股东及自然人朱俊英
等 92 名新股东以货币资金 600 万元注资,以 2 元/股增资 3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5,300 万元。
2008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0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发
行 450 万新股并增加注册资本,由新股东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
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同创立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自然人曾芸以货币资金 4,350
万元注资,以 9.6667 元/股增资 450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5,750 万元;同意原股东张
千里、史喜俊与武欣中分别将持有股份公司的 19,000 股、10,000 股、5,000 股股份转让给
赵文权,转让价格 2 元/股,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次股份转让完成了章程修订及工
商变更。
2008 年 8 月 11 日,经公司 200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发
行 120 万新股并增加注册资本,由郑佳等 7 名新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 360 万元注资,以 3
元/股增资 120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5,870 万元。同意原股东李晓黎将持有的 14,000
股份转让给赵文权,转让价格为 3.5 元/股,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次股份转让完成
了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
2009 年 1 月 24 日,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发
行 130 万新股并增加注册资本,由熊剑等 11 位原自然人股东及田军等 10 位新自然人股东以
3 元/股的价格发行 130 万新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6,000 万元;同意原股东天津同创立
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合伙制无法在证券结算中心登记而将持有的 750,000 股份转让给
吴传清等 6 名自然人,原股东张莹等人因离职等原因将持有股份转出,转让价格为 3.5 元/
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了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
2009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周宇衍、范青、石瑛、
龚雯雯因离职将所持全部或部分股份转出,转让价格为 3.5 元/股。此次股份转让完成了章
程修订及工商变更。
依据 2010 年 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9 号文,核准公司公
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5 日以每股 33.86
元的价格网上网下同时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77,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2,457,691.1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742,308.89 元。此次增加股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以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4,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变更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
2011 年 8 月 24 日,公司以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6,000 万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
2012 年 5 月 17 日,公司以现有股本 1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8,000 万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18,000 万股增加至 36,000 万股。
2012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期权行权,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438.825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36,438.825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36,000.00 万股增加至 36,438.825 万股。
2012 年 6 月 25 日,公司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核准,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暨新增股份上市,新增
股 份 3,233.3991 万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金 由 人 民 币 36,438.825 万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39,672.2241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36,438.825 万股增加至 39,672.2241 万股。
2013 年 6 月 4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期权行权,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502.29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39,672.2241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0,174.5141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39,672.2241 万股增加至 40,174.5141 万股。
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一期期权行权,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98.45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40,174.5141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0,272.9641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40,174.5141 万股增加至 40,272.9641 万股。
2013 年 8 月 13 日,公司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核准,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股份暨新增股份上市,新增
股 份 4,886.7199 万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金 由 人 民 币 40,272.9641 万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45,159.684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40,272.9641 万股增加至 45,159.684 万股。
2013 年 8 月 2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完成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暨新增股份上市,新增股份 1,271.4285 万股,公司注
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45,159.684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46,431.1125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45,159.684 万股增加至 46,431.1125 万股。
2014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489 人,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4.15 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46,431.1125 万元增加至人民
币 47,405.2625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46,431.1125 万股增加至 47,405.2625 万股。
2014 年 5 月 30 日,公司以现有股本 47,405.2625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47,405.2625 万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为 94,810.525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47,405.2625 万股增加至为 94,810.525 万股。
2014 年 7 月 2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二期期权行权,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185.6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94,810.525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4,996.125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94,810.525 万股增加至 94,996.125 万股。
2014 年 7 月 2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期权行权,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1,482.03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94,996.125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6,478.155
万元,公司总股数由 94,996.125 万股增加至 96,478.155 万股。
3.本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信息传播服务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营销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公关咨询;会议服务;
公共关系专业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4.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公共关系咨询服务和广告服务,其核心业务是为企
业提供品牌管理服务以及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业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等。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业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18 日第三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批准。
6.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变化情况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
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公司 2014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62 户,详见本附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
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15 户,减少 4 户,详见本附注 “七、合并范
围的变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下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15 号文(2014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正常经营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提供劳务或销售的商品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经营的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
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
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报告
期内无计量属性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五)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
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
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购买方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比较达到企业合并时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每一单项交易应予确认的商誉或者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金额。购
买方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应为每一单项交易产生的商誉(或应予确认
损益的金额)之和。
(3)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确认有关投资收益,同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投资收益。
3.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
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
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
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
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
响其回报金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并将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并
将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
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并将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七)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
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购
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
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
排。
2. 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
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
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
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
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月 1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
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
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
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
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
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
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
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
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
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
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
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
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
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
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本公司
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7)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8)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
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24 个月。
(十一)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计提方法 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
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
确定依据 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历史损失经
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为基础,
划分为存在信用风险的组合 1 及无信用风险的组合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2)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1 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采用账龄分
析法确定,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0
6 个月-12 个月(含 12 个月) 2
12 个月-24 个月(含 24 个月) 30
24 个月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于其领
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3. 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4.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提取存货
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包装物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及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
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
3.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
债。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
报表时能够在本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
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将该项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项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
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按上述原则处理。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
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
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
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
其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
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
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
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
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
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
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
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
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
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
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
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
定。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
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
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
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
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
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
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六)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
法计提折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