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605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8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19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92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汇通能源、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弘昌晟、弘昌晟集团、控股股东 指 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内蒙古投资 指 内蒙古汇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汇通能源卓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
卓资风电 指
公司
炯睿贸易 指 上海炯睿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轻机益厦 指 上海轻机益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轻机投资 指 上海轻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常源投资 指 上海常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轻机机械 指 上海轻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祝通投资 指 上海祝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上海轻工机械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轻机供销 指
2014 年 3 月已注销
杭展投资 指 上海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汇通能源白音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
白音花 指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汇通能源红格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
红格尔 指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赛佛仪器 指 上海赛佛仪器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浦发机械 指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参股公司
天祥健台 指 上海天祥.健台制药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装机容量 指 全部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千瓦、kW 指 电功率的计量单位
MW 指 电功率的计量单位,1MW 为 1,000kW
电能数量的计量单位。一千瓦时为一千瓦的发电机按额定
千瓦时、kWh 指
容量连续运行一小时所做的功,俗称“度”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年度
上会 指
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汇通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HUITONG ENER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UITONG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树昌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邵宗超 邢继辉
联系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1576 号轻工机械大厦 4 楼 上海市南京西路 1576 号轻工机械大厦 4 楼
电话 021-62560000-108 021-62560000-147
传真 021-62566022 021-62566022
电子信箱 shaozongchao@huitongenergy.com xingjihui@huitongenergy.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康桥路 1100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南京西路 1576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 http://www.huitongenergy.com
电子信箱 securities@huitongenergy.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上海市南京西路 1576 号轻工机械大厦 4 楼证券投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资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汇通能源 600605 轻工机械
六、 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48,081,532.77 1,032,015,073.29 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216,513.56 6,677,897.28 -51.83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107,273.83 2,721,947.28 -22.5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209,003.64 2,172,801.42 5,156.30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2,803,214.96 479,586,701.40 0.67
总资产 943,109,306.54 829,021,163.46 13.7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2 0.045 -5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2 0.045 -5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14 0.018 -22.2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8 1.396 减少 0.72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0.438 0.569 减少 0.131 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707,600.00 政府扶持资金
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1,695.71
所得税影响额 -510,055.98
合计 1,109,239.73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 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从调整中求发展,从管理中求效益”,进一步提高风电业
务效率,降低贸易业务风险,优化房产价值,并积极寻找并购机会,努力扩大公司规模,提升
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2014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0.48 亿元,实现净
利润 321.65 万元。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推进转型,提高风电业务经营效率
公司致力于推动产业转型,优化产业结构,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作为代表公司转型方向和
未来发展的风电业务得到公司的大力推进。因为在报告期内平均风速低于去年同期,所以上半
年的发电量完成指标亦不如去年同期。内蒙风电一期项目全体员工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
加强学习,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2014 年上半年风力发电营业
收入达 2,407.47 万元,营业毛利为 1,085.45 万元,毛利率达 45.09%。
2、加强贸易风险防范与应对
2014 年以来,中国经济复苏不明显,有色金属类商品的价格在底部徘徊,不确定性较大。在
这样的市场环境中,贸易部将控制风险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公司《贸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密
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与客户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客户资信变动情况,有效筛选优质客户,
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此外,贸易部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积极把握经济趋势下所存在的市场
机会,力争扩大收益。
在贸易部全体同事的努力下,公司贸易业务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实现贸易收入 10.11 亿元,
同比增长 1.74%,营业毛利 805.36 万元。
3、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房产价值
公司房产部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执行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从而使得公司物业管理收入稳步提高。201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物业管理收入 78.84 万元,同比
增长 1.36%。
在房产租赁方面,公司继续加大房屋修缮改造投入,包括基础建设、水电煤扩容、消防设备
的配备等,同时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筛选优质客户,从而实现房产价值最大化,提升公司房
产业务收入水平。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48,081,532.77 1,032,015,073.29 1.56
营业成本 1,018,211,609.74 998,274,409.53 2.00
管理费用 12,281,821.84 17,172,307.70 -28.48
财务费用 10,569,620.49 11,287,851.95 -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209,003.64 2,172,801.42 5,156.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9,742.71 -1,708,287.71 56.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17,754.41 -29,192,840.81 10.88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形资产中的风力资源勘测权摊销至 2013 年 10 月已经摊销完毕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主要是应付票据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去年同期风电设备固定资产支出较高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减少 0.09 个
贸易收入 1,010,604,548.31 1,002,550,985.39 0.80 1.74 1.83
百分点
风力发电收 减少 14.23 个
24,074,662.80 13,220,203.93 45.09 -10.60 20.67
入 百分点
物业管理费 增加 33.04 个
788,409.41 425,354.30 46.05 1.36 -37.13
收入 百分点
房产租赁收 增加 1.27 个
3,883,848.52 1,106,557.02 71.51 4.46 0.00
入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年增减(%)
减(%) 减(%)
减少 0.09 个
贸易产品 1,010,604,548.31 1,002,550,985.39 0.80 1.74 1.83
百分点
减少 14.23 个
风力发电 24,074,662.80 13,220,203.93 45.09 -10.60 20.67
百分点
增加 33.04 个
物业管理 788,409.41 425,354.30 46.05 1.36 -37.13
百分点
增加 1.27 个
房产租赁 3,883,848.52 1,106,557.02 71.51 4.46 0.00
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上海地区 1,015,276,806.24 1.75
内蒙古自治区 24,074,662.80 -10.60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在 被 投 资 单在 被 投 资 单
被投资单位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位 持 股 比 例位 表 决 权 比
(%) 例(%)
浦发机械 257,839.00 257,839.00 257,839.00 0.12 0.12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汇通能源卓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经营风力发电的项目公司,公司注
册资本 1.86 亿元,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卓资风电总资产 3.99 亿元,净资产 2.06 亿元;2014
年中期营业收入 2407 万元,营业利润 357 万元,净利润 312 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汇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汇通能源卓资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95%的股权,经营范围风电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主要从事对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2.33 亿元,净资产 0.43 亿元;2014 年中期营业收入 0 元,营业
利润-97 万元,净利润-97 万元。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暨二〇一三年年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7,344,5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实际共派发现金 2,155,400.69 元(含税),2013 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并
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发放完毕。详情可见 2014 年 7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仲
承担连 诉讼(仲 裁)是否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起诉(申 应诉(被申 诉讼仲裁
带责任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裁)涉及 形成预 裁)进展情 裁)审理结 裁)判决
请)方 请)方 类型
方 金额 计负债 况 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及金额
应诉方①为平凉路 583 号承租人、②为该房屋实际使用人,
鉴于应诉方在 2012 年 8 月 15 日租赁合同届满后未按合同
要求搬离并返还承租的房屋,因此申请方起诉要求应诉方
①上海威 搬离并返还承租房屋,同时应付方①应按日租金 1610 元的
泉反光材 两倍支付自 2012 年 8 月 16 日起至交还该房屋之日止的房
房屋租赁 强制执行
汇通能源 料厂②姜 屋使用费及违约金 96600 元。应诉方②对使用费承担连带 无 二审终结
合同纠纷 过程中
明娴、孔小 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申请方的诉讼请求,要求应诉
琦 方在判决生效后的两个月内搬离并返还承租房屋,应诉方
①按日租金 3220 元支付自 2012 年 8 月 16 日起至交换该房
屋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应诉方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
驳回并维持原判。
应诉方为新沪路 11 弄 6 号承租人,鉴于应诉方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租赁合同届满后未按合同要求搬离并返还承租
的房屋,因此申请方起诉要求应诉方搬离并将承租的房屋
和土地恢复原状后返还,同时按日租金 558.9 元的两倍支
上海威泉
房屋租赁 付自 2013 年 1 月 6 日起至交还该房屋之日止的房屋使用 强制执行
汇通能源 反光材料 方剑治 无 一审终结
合同纠纷 费。方剑治作为应诉方的保证人,对上述内容承担连带责 过程中
厂
任。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申请方的诉讼请求,要求应诉方
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搬离并将承租的房屋和土地恢复原
状后返还,按日租金 558.9 元的两倍支付自 2013 年 1 月 6
日起至交换该房屋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
应诉方为东余杭路 907 号后面(公平路 516 号)承租人,
鉴于应诉方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租赁合同届满后未按合同
要求搬离并返还承租的房屋,因此申请方起诉要求应诉方
搬离并返还承租房屋,鉴于租赁合同到期后应付方曾向申
请人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即相当于一个半月的使用费,
房屋租赁 强制执行
汇通能源 申维权 因此申请人还要求应诉人按日租金 41.10 元的两倍支付自 无 一审终结
合同纠纷 过程中
2013 年 1 月 19 日起至交换该房屋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申请方的诉讼请求,要求应诉方在判
决生效后的七日内搬离并返还承租房屋,并按日租金
41.10 元的两倍支付自 2013 年 1 月 19 日起至交换该房屋
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
应诉方为东余杭路 907 号(公平路 512 号)承租人,鉴于
应诉方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租赁合同届满后未按合同要求
搬离并返还承租的房屋,因此申请方起诉要求应诉方搬离
并返还承租房屋,并按日租金 61.67 元的两倍支付自 2012
房屋租赁 强制执行
汇通能源 江红英 年 12 月 4 日起至交换该房屋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法院一 无 一审终结
合同纠纷 过程中
审判决支持了申请方的诉讼请求,要求应诉方在判决生效
后的七日内搬离并返还承租房屋,并按日租金 60.08 元的
两倍支付自 2012 年 12 月 4 日起至交换该房屋之日止的房
屋使用费。
应诉方为东余杭路 907 号后门(公平路 514 号)承租人,
鉴于应诉方在 2012 年 11 月 19 日租赁合同届满后未按合同
要求搬离并返还承租的房屋,因此申请方起诉要求应诉方
搬离并返还承租房屋,并按日租金 69.04 元的两倍支付自
房屋租赁 强制执行
汇通能源 李绍根 2012 年 11 月 23 日起至交换该房屋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 无 一审终结
合同纠纷 过程中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申请方的诉讼请求,要求应诉方在判
决生效后的七日内搬离并返还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