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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9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武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赟声
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5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16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65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兰州民百、公司、本公司                     指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红楼集团                         指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                                   指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半年度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兰州民百
                                                     LANZHOU MINBAI SHAREHOLDING(GROUP)
公司的外文名称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LZM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宏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成志坚
联系地址                                             兰州市中山路 120 号亚欧商厦十楼证券部
电话                                                 0931-8473891
传真                                                 0931-8473866
电子信箱                                             lzminbaiczj@126.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120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办公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120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                                             http://www.lzminbai.com.cn/
电子信箱                                             lzminbaiczj@126.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兰州民百
六、 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630,920,696.26         753,590,720.30              -1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918,964.82          65,308,164.87               -9.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8,755,744.85          65,608,445.93                 -10.44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875,653.20         -45,407,246.55               -128.7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51,537,288.14       1,029,505,086.02                  2.14
总资产                                 1,725,795,935.67       1,761,620,591.51                 -2.0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0                  0.177                -9.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0                  0.177                -9.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59                  0.178               -10.67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6                   6.68   减少 1.0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5.65                   6.71   减少 1.06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624.33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兰州市财政局拨付的“食品安全
                                                        30,000.00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经费
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49,844.30    罚款收入、废品收入等
出
                合计                                   163,219.97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092.07 万元,比上年同期 75,359.07 万元减少 12,267.00 万元,
降幅 16.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91.90 万元,比上年同期 6530.82 万元减少 638.92 万
元,降幅 9.78%。
    报告期主要工作情况:
    1、优化品牌结构,提升行业竞争地位。为了持续提高公司自身在市场上的行业竞争地位,继续
推进差异化销售战略,提升品牌结构,亚欧商厦上半年成功引进 BOTTEGA VENETA、PRADA、MIU
MIU 等国际一线品牌。通过名品进驻吸引更多的高端客户和商务客户,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2、创新经营,打造良好业态环境。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层决定对
亚欧商厦部分经营场所及办公区域进行装修改造,根据目前亚欧商厦各楼层布局现状,对相关各楼层
做装修调整。通过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优化品牌结构、打造良好业态环境,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开
拓公司持续发展空间。
    3、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兰州红楼时代广场 2014 年计划完成主楼主体结构 25 层及配套的水、
电、管道等安装工程,并将同步进行外立面玻璃幕墙及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项目
施工进展顺利,主楼工程建设已开始加快进行。
    4、实施利润分配,履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股本 368,867,6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886,762.70 元(含税),公司 2013 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已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实施。
    5、加强规范化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聘请第三方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依据公司修订调整
后的《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对现有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诊断内控现状,稳步推进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查找内控缺陷并及时整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30,920,696.26       753,590,720.30              -16.28
营业成本                                  471,604,028.91       580,317,509.43              -18.73
销售费用                                   30,855,687.89         31,471,773.14              -1.96
管理费用                                   43,172,891.35         48,526,845.36             -11.03
财务费用                                   -3,535,951.69         -2,640,613.79             -3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875,653.20       -45,407,246.55             -128.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84,969.81         -8,261,006.26               9.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74,167.30       -94,740,740.24              167.7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12267.00 万元,降幅 16.28%,系本期
市场购买力下降致使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 10871.35 万元,降幅 18.73%,系本期
营业收入减少,成本同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61.61 万元,降幅 1.96%,系本期经营
人员工资小幅下降所致。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535.40 万元,降幅 11.03%,系本期固
定资产折旧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89.53 万元,降幅 33.91%,系本期利息
支出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
少 5846.84 万元,降幅 128.76%,系本期支付红楼房地产开发成本及销售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
加 77.60 万元,增幅 9.39%,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
加 15891.49 万元,增幅 167.74%,主要系公司本期短期借款增加及上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增加 1.72
批发、零售业务     558,447,249.02     453,078,608.69       18.87       -17.20      -18.92
                                                                                            个百分点
                                                                                            增加 0.56
餐饮、客房业务      27,099,029.40      14,211,487.88       47.56       -17.26      -18.13
                                                                                            个百分点
                                                                                            减少 1.04
物业、租赁业务      32,900,623.32       4,297,897.54       86.94        -3.58       4.75
                                                                                            个百分点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兰州地区                                   585,546,278.42                                    -17.21
南京地区                                     32,900,623.32                                     -3.58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但公司采取各项积极措施,科学调整经营思路,强化业
务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理念,核心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为公
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1、地处兰州市核心商圈,辐射周边城区,具有地理位置的竞争优势。
     2、\"信誉民百,品牌亚欧\",树立的品牌形象,为公司保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吸引新客流。
     3、注重管理团队建设,人员素质培养,经营管理层人员稳定,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必要条
件。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总额 8658.96 万元,较去年同期总额 5955.00 万元增长 2703.96 万元,
增幅 45.41%,主要原因系 2013 年公司参与兰州银行增资扩股事宜,以人民币 2.52 元/股的价格,以
自有资金人民币 2,703.96 万元认购兰州银行非公开定向发行的 1073 万股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本公
司共计持有兰州银行股份 3823 万股,约占其总股本的 1.06%。
(1)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
所持                     期初持       期末持                   报告期
          最初投资金                           期末账面价               所有者 会计核   股份来
对象                     股比例       股比例                   损益
            额(元)                           值(元)                 权益变 算科目     源
名称                     (%)        (%)                    (元)
                                                                        动(元)
兰州
银行
                                                                               长期股   购入、
股份     59,500,000.00         1.06     1.06   86,539,600.00
                                                                               权投资   分红
有限
公司
合计     59,500,000.00     /            /      86,539,600.00                      /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单位:元
           业务性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质
兰州民百置 物业管
                     100.00   560.00  3,855,533.97   3,835,637.29    41,223.90    -189,358.21
业有限公司 理业
兰州红楼房
           房地产
地产开发有           100.00 8,200.00 284,125,005.47 74,635,727.43        0        -352,972.29
             业
限公司
南京环北市
           市场经
场管理服务           100.00 5,010.00 628,572,978.46 548,339,990.46 36,739,218.60 16,831,559.65
             营
有限公司
(2)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业 务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性质
南京环北市场
             市 场
管理服务有限       100.00   5,010.00 628,572,978.46 548,339,990.46 36,739,218.60 16,831,559.65
             经营
公司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
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以公司现有股本 368,867,6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886,762.70 元(含税),公司 2013 年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已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实施,具体情况请见 2013 年 5 月 1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五、 重大关联交易
√ 不适用
六、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七、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
事项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如未能
    承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及时履
承诺    诺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行应说
背景    类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明下一
    型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鉴于存在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
             红楼集   权分置改革的情形,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团有限   红楼集团和民佛集团同意对该等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
与股    股                                                                         自股改实施之日
             公司和   3,674,343 股股份先行代为垫付。其中,红楼集团代为垫付
改相    份                                                                         起至非流通股股
             兰州民   3,130,037 股,民佛集团代为垫付 544,306 股。红楼集团和民                        是     是
关的    限                                                                         东执行完股改对
             百佛慈   佛集团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所
承诺    售                                                                         价安排之日止。
             集团有   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红楼集团和民佛集团偿
             限公司   还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款项及利息,或取得红楼集团和民佛
                      集团的同意。
                     对于红楼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而获得的兰州民
       股份 红楼集团                                                         2013 年 3 月 20 日至
                     百 106,091,370 股股份,红楼集团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是     是
       限售 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0 日
                     六个月内不转让。
                     1、兰州民百是从事零售百货业务、专业市场经营业务、餐饮
                     宾馆服务业务的唯一上市平台。2、本次重组完成后,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除兰州民百以外的从事零售百货业
                     务、专业市场经营业务、餐饮宾馆服务业务的资产,由于存在
与重                 法律障碍和盈利能力较差等原因尚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
大资                 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根据上述问题的解决情况,在本
产重        控股股东 次重组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五年内,通过现金收购或资
组相   解决 红楼集团 产重组等方式逐步将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兰州民百;对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至
关的   同业 和实际控 盈利能力长期难以得到改善的将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对于由于                          是     是
                                                                             2018 年 3 月 11 日
承诺   竞争 制人朱宝 存在法律障碍而无法注入以及在五年内未能注入且未能向第
              良先生 三方转让的资产,将采用托管给上市公司管理的方式解决与兰
                     州民百之间未来可能产生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3、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控制的公司将不会从事与兰州民百主营
                     业务产生实质性竞争或可能产生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如其所控
                     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兰州民百营业
                     执照载明的主要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则将
                     立即通知兰州民百,并协调所控制的公司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兰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州民百。
                    1、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尽
                    量避免与兰州民百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兰州民百在今后的
                    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不
                    可避免的重大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促使此等交
                    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
                    行有关程序,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对相关交易审议时严格执
                    行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
           控股股东
                    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
      解决 红楼集团
                    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与兰州民百依法签
      关联 和实际控                                                           2013 年 3 月 20 日 否 是
                    订协议,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进行
      交易 制人朱宝
                    信息披露;兰州民百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
             良先生
                    发表独立意见;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兰州民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兰州民百签订的各
                    种关联交易协议,并保证不会向兰州民百谋求任何超出有关关
                    联交易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
                    红楼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对前述行为而给兰州民百造成的损失
                    向兰州民百进行赔偿。
                    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
                    实施完毕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
      盈利
                    组在 2012 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12 年、2013 年和
      预测 控股股东
                    2014 年。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在 2012 年度实施完毕,则 2013 年 3 月 20 日   是 是
      及补 红楼集团
                    上述盈利补偿期间将相应顺延。红楼集团承诺,若南京环北在
    偿
                    盈利补偿期间的任一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
                    净利润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红楼集团向兰州民百予以补偿。
           控股股东
           红楼集团 关于保持兰州民百独立性的承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保
      其他 和实际控 证兰州民百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2013 年 3 月 20 日    否 是
           制人朱宝 业务独立。
             良先生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
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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