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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

2、股东蔡小如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事宜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近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4]沪74执1610号之一)以及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8,700,000股被上海金融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2025年7月25日10时起至2025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

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蔡小如质押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如下:变价被执行人蔡小如持有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0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股)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拍卖时间拍卖人原因
蔡小如8,700,00012.21%0.76%2025年7月25日10时起至2025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上海金融法院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
合计8,700,000-12.21%0.76%------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拍卖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蔡小如71,281,3426.21%194,983,5180273.54%17.00%
合计71,281,3426.21%194,983,5180273.54%17.00%

三、其他说明

1、截至2025年6月24日,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281,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拍卖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执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减少至62,581,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3、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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