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提议,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4日)。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份回购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以下为本次股份回购议案逐项表决结果: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45)。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