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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科技: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境内子公司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魄”)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授信,向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授信,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向中国银行连带保证控股子公司广州美魄按时支付担保债务,担保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850万元。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2、担保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广州美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4、保证内容:在2025年6月9日起至2026年6月8日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的85%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担保金额: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广州美魄的其他股东陈慧莹女士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持有广州美魄15%的股权)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他股东广州美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州美魄5.00%的股权)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美魄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3.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72.8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2%,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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