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城地香江证券代码:
603887公告编号:
2025-069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
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本次进展主要系项目承包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结成的联合体)就联合体工作内容及合同价款分配(暂定)签订的进一步协议,本次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不涉及原项目合同内容的调整。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披露“珑腾凉山州AI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各相关方完成项目合同签署的公告(公告号:
2025-051),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联合体成员之一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就项目开展做出了进一步约定并签署了《联合体内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署协议涉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珑腾凉山州AI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盐源县兴隆镇
、发包人:四川盐腾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承包人: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2)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
(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5、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伍亿玖仟伍佰肆拾万零玖仟伍佰陆拾叁元伍角伍分(¥595409563.55元),其中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陆佰零玖万壹仟捌佰柒拾伍元整(¥6091875.00元),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伍亿捌仟玖佰叁拾壹万柒仟陆佰捌拾捌元伍角伍分(¥589317688.55元)。
6、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4月28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22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次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不涉及原项目合同内容的调整。
二、本次联合体间进一步约定的主要内容
1、联合体协议各方
(1)甲方: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乙方: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丙方: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各方关于工作内容的约定
甲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乙方为专业设备供货单位和机电安装及机房精装修单位,丙方为设计单位,约定如下。
(1)甲方工作内容
甲方为本项目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除设计、设备采购、机电安装、机房精装修以外的全部的工作内容。
A、牵头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牵头全过程项目管理,牵头工程竣工及备案。
B、牵头项目售后及保修工作。
C、负责项目保险投保。
D、负责土建工程、室外总平及管网、高低压配电工程、装修专业工程(不含机房精装修工程)等施工工作。
E、甲方负责,乙方、丙方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审事宜,若施工图预算复核超概算,乙方、丙方配合完成设备选型及限额设计优化,确保不超概,
满足发包人的功能需求及交付标准。如其施工范围超概算则按照其概算上限*(1-下浮率)结算。
(2)乙方工作内容A、乙方为专业设备供货单位和机电安装及机房精装修单位,负责本项目机电专业设备供货、机电安装及机房精装修等工作,具体安装施工工作内容见后附表。
B、若施工图预算复核超概算,乙方负责设备选型及限额设计优化,确保不超概,满足发包人的功能需求及交付标准。如其施工范围超概算则按照其概算上限*(1-下浮率)结算。
C、负责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负责其实施内容竣工专项验收,负责所实施内容的售后及保险、配合提供竣工报验的相关资料等相关工作,承担总承包合同中设备相关责任和义务。
(
)丙方工作内容
丙方为本项目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A、土建及机电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内外装修、局部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设备基础、室内管沟、围护墙体、屋面、防水、外墙装饰、外门窗、外墙保温、装饰雨棚及台阶、散水(坡道)、通道、门厅、机房、卫生间、其他用房的墙、顶、地面层、消防、防水及室内门窗、给排水、通风空调、采暖、强电、弱电及智能化、电梯等按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依据审批流程所做的修改。
B、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道路、门卫室及附属设施、绿化、室外设施、室外综合管网(包含但不限于给水、消防雨水、排污、弱电及通信、电力、市政管网引入)等相关设计工作。
C、满足发包人要求前提下的优化设计(不包括基坑围护幕墙深化、门窗深化、钢结构深化、相关的深化设计;甲方另行委托专业施工厂家深化设计的图纸,丙方提供配合服务(盖章确认))。
D、在总承包合同节点约定的设计工期内,完成各项主体专项设计。
E、其他工程设计及配合机电设计。
F、配合甲方完成施工便利性、合理性的设计优化工作。
G、负责完成各项设计概算工作,开展限额设计。H、丙方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在发送至发包人前应与甲、乙两方充分沟通确认,经三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统一对发包人汇报或者发放图纸。
3、本项目具体价款暂定分配,具体如下(具体金额以发包人审定或财评确定金额为准):
单位名称 | 合同含税分项价(元) | 价款归属 | 占比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0.00 | 甲方 | 15.96% |
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94317688.55 | 乙方 | 83.02% |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91875.00 | 丙方 | 1.02% |
合计 | 595409563.55 | / | 100% |
(
)费用分担及付款
A、招标代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预付款担保:招标代理费由甲方负责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甲方缴纳后,乙方、丙方根据各自设计、施工合同金额占总承包合同份额同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应份额的招标代理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甲方负责向发包人缴纳,甲方缴纳后,乙方、丙方根据各自设计、施工合同金额占总承包合同份额同比例向甲方提供相应份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及承担相应费用;预付款担保由甲方、乙方、丙方根据各自设计、施工合同金额占总承包合同份额同比例向业主方提供相应份额的预付款担保及承担相应费用。
B、税费:本项目总承包合同项下税费由各方根据各自设计、施工合同金额占总承包合同份额承担。
C、履约费用:联合体各方履行各自分工范围所投入的费用由各自承担,开办费部分如:
临建、水电、公共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垂直运输费(施工电梯)、规费、保函保险费按照甲乙方产值据实分摊。
D、违约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联合体一方违约产生的发包人或第三人追索违约金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E、总包管理服务费:开办费用按照产值分摊计算,由甲乙双方确认后在每期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项目进展主要系联合体就项目工作安排及价款分配(暂定)做出的进一步约定并签署相关协议,不会对项目的开展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不涉及原项目合同内容的调整,子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及联合体协议约定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并取得相对应的收益,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营收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对未来每年的营收影响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珑腾凉山州AI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完成版);
2、《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内部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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