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华兴专字[2025]2401261015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5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华兴会计师”)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或“日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问题二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空调连接线组件,但主营业务中未包含此项。报告期内,发行人通信装备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新能源线缆产品毛利率逐年下滑,发行人解释称主要原因系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销售均价上涨幅度未能完全抵销单位成本的上升、市场竞争加剧、客户议价能力增强等。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等,说明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及准确性,主要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等,说明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及准确性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装备电缆、新能源电缆、通信装备组件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特种装备电缆、新能源电缆、通信装备组件、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并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空调、小家电、建筑机械、港口机械、石油化工、海洋工程、汽车舰船、机器人和电动工具等多个领域。公司主营业务概述从应用领域进行阐述,分别包括特种装备行业电缆、新能源行业电缆、通信装备行业电缆以及其他电气设备行业电缆,其中主要产品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属于电气设备行业范畴。
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金杯电工、东方电缆、汉缆股份、金龙羽和公司的业务模式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业务模式 | 具体情况 |
金杯电工(002533) | 供应模式 |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铜杆、铝杆、电缆料、钢丝、钢绞线、绝缘漆、绝缘纸、辅助材料铜带及其他自制合成材料等,所需能源动力为电力等。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如电解铜、大宗电缆料等均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采,既能把控原材料品质,还能发挥集中采购的议价能力。 |
生产模式 |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其中扁电磁线产品根据签署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来组织定制化生产;线缆产品有部分产品是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组织生产,另一部分面向终端的常规产品则综合行业特性、客户采购惯例、成品库存情况等因素制定科学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 |
销售模式 | 公司产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电磁线、部分电缆产品通常采用招投标或协商议价的直销模式;电线和部分电缆主要采用经销模式,拥有较多的第三方经销商实体销售门店;同时公司也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新媒体营销等方式积极拓展线上销售新模式。 | |
东方电缆 (603606) |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通过提供EPC总包服务打造系统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服务。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基于两个产业体系不同的技术特点和生产组织模式,公司目前对海缆系统实行项目制生产方案,陆缆系统实行批量化生产方案,以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
汉缆股份 (002498) |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 公司采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经营模式进行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调整,不断满足客户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在设计方面,与有电力资质的设计院一起进行电力项目设计;研发方面,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利用公司技术研究中心,不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新产品研发能力。并针对现有产品进行优化改造,提升现有产品品质,巩固及拓展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在生产方面,由于线缆行业存在“料重工轻”的特点,商品铜价格近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存货成本高且管理风险较大。因此,公司一方面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套期保值对冲铜价波动风险。在销售方面,公司在保持以往传统销售模式的同时,积极推行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两种渠道销售。 |
金龙羽(002882) | 采购模式 | 电线电缆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以及交联绝缘料、护套料等。铜通过“即期订单”和“远期订单”的方式完成采购。对于即期订单,企业直接通过现货市场购入相应数量的原材料;对于远期订单,企业通过期货套期保值锁定成本。绝缘料、护套料、屏蔽料等辅料则多通过向供应商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
生产模式 | 电线电缆产品型号、规格繁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电线电缆行业存在“料重工轻”的特点,因此,电线电缆行业企业一般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安排组织生产。 | |
销售模式 | 公司采用直销+经销的双渠道经营模式,其中直销模式为公司目前主要的销售模式。 |
公司名称 | 业务模式 | 具体情况 |
日丰股份 | 采购模式 |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是用于电线电缆生产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其中原材料主要为铜材和化工原料等,辅助材料为包装材料、生产辅料等。上述原材料和辅助材料供应商资源丰富,选择余地较大,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在采购方面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流程和供应商甄选制度。由采购中心、制造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供应商评估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估和甄选,对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管理,同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严格的供货情况考核,确保主要原材料和辅料的品质持续符合公司的质量要求。 |
生产模式 | 由于客户对产品技术指标、产品认证、产品适用条件及范围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导致所需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各式各样,公司一般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直接交付给客户。但鉴于大型家用电器制造厂商对长期合作供应商的生产规模和交货期要求较高,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为确保快速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公司一般会根据客户通过ERP系统发布的每月采购需求计划组织提前生产,设置安全储备的产成品、半成品,以保证交货期。 | |
销售模式 | 销售部门由国内营销中心、国际营销中心、连接线销售部及电源线事业部组成,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参加行业展会、互联网宣传、目标客户上门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主要采取商务谈判、招投标等方式销售给下游客户的直销模式,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新能源电缆及通信装备组件得到美的集团、格力电器、TCL集团、奥克斯空调等国内知名家电生产厂商,徐工集团、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大汉科技等工程机械龙头企业,华为技术、中兴通讯、烽火通信等通讯设备生产企业以及远景能源、明阳智能等新能源厂商等下游行业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
注:以上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模式摘自定期报告等披露文件。
由上表可知,尽管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生产组织、销售方式等具体业务环节上存在一些差异,但总体都围绕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展开,且与日丰股份在业务本质上具有共通性。
2、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产品结构 | 主要产品种类及占营业收入比例 | |||
产品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杯电工 | 主要产品为扁电磁线和线缆产品 | 电线电缆产品 | 62.09% | 66.04% | 67.67% |
电磁线产品 | 37.13% | 32.83% | 29.89% | ||
冷链及汽车后市场服务 | 0.78% | 1.13% | 2.44% | ||
东方电缆 | 主要产品包括海底电缆和陆地电缆 | 陆缆系统 | 59.58% | 52.38% | 56.75% |
海缆系统 | 30.56% | 37.86% | 31.97% | ||
海洋工程 | 9.78% | 9.71% | 11.24% | ||
其他 | 0.08% | 0.04% | 0.04% |
公司简称 | 产品结构 | 主要产品种类及占营业收入比例 | |||
产品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汉缆股份 | 公司产品主要为电力电缆、装备用电缆、特种电缆、数据电缆、架空线等 | 电力电缆 | 68.15% | 70.16% | 69.72% |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 4.69% | 4.93% | 4.56% | ||
裸电线 | 16.12% | 14.11% | 13.27% | ||
通信电缆和光缆 | 1.48% | 2.00% | 2.24% | ||
特种电缆 | 3.70% | 1.59% | 2.69% | ||
其他 | 3.17% | 5.63% | 3.93% | ||
原材料、下脚料等 | 1.90% | 1.05% | 1.43% | ||
安装、检测服务等 | 0.79% | 0.53% | 2.16% | ||
金龙羽 | 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 | 普通电线 | 21.98% | 23.67% | 23.52% |
特种电线 | 14.36% | 15.68% | 14.73% | ||
普通电缆 | 1.12% | 1.12% | 2.18% | ||
特种电缆 | 61.51% | 59.13% | 59.52% | ||
其他 | 1.04% | 0.40% | 0.06% | ||
日丰股份 | 主要产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通信装备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和新能源电缆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33.90% | 32.73% | 30.38% |
特种装备电缆 | 18.49% | 19.57% | 15.18% | ||
通信装备组件 | 17.96% | 21.03% | 26.34% |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13.15% | 13.54% | 16.14% | ||
新能源电缆 | 8.32% | 5.42% | 5.01% | ||
其他 | 8.19% | 7.71% | 6.96% |
注:以上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品数据来源于定期报告等披露文件。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金杯电工、东方电缆、汉缆股份、金龙羽均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下的电线电缆细分领域,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同。
(二)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及准确性
由于电线电缆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分布广泛,产品种类繁多,且各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鉴于公司所处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C38)较为宽泛,暂未发现主要产品为空调连接线组件产品的上市公司,亦暂未发现与公司具有产品结构相同、客户结构相同的电线电缆上市公司,为更好的针对性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型、业务模式、财务指标等方面的差异情况,公司通过对目前已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筛选,选取了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相同或相近同行业上市公司,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如下: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情况 | 主要产品 | 与发行人产品重叠部分(从其官网、官方宣传手册等途径查询) |
金杯电工 |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电线电缆专业生产企业 | 主要产品为扁电磁线和线缆产品 | 金杯电工新能源电缆主要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电磁线、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用电磁线、风能专用电缆、太阳能光伏电缆等,与日丰股份的新能源电缆较为类似 |
金杯电工通讯电缆主要为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音响、广播、电话网用户铜芯室内线等,与日丰股份的通信装备电缆较为类似 | |||
金杯电工家用电器电缆主要为橡套软电缆,与日丰股份的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较为类似 | |||
东方电缆 | 公司主营业务为海底电缆、陆地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 | 主要产品包括海底电缆和陆地电缆 | 东方电缆海底电缆与日丰股份的特种装备电缆较为类似 |
汉缆股份 | 公司是集电缆及附件系统、状态检测系统、输变电工程总包三个板块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 公司产品主要为电力电缆、装备用电缆、特种电缆、数据电缆、架空线等,该公司官网宣传的主要产品为高压超高压电缆、海洋用电缆、特种导线、中低压电缆、橡套电缆、特种电缆、通讯电缆等 | 汉缆股份的装备用电缆、特种电缆,与日丰股份的特种装备电缆较为类似 |
汉缆股份的数据电缆,与日丰股份的通信装备组件较为类似 | |||
金龙羽 |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 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 | 金龙羽的特种电缆应用领域较为广泛,能应用到家电、新能源等领域,与公司的特种装备电缆、小家电配线组件、新能源电缆较为类似 |
电线电缆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种类繁多。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下的电线电缆细分领域。电线电缆行业产品虽细分种类繁多,但各可比公司产品在应用领域上与公司产品存在众多交集。如新能源电缆、通信装备电缆、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等均为多个可比公司与公司共同涉及的产品方向。2022年至2024年度,公司空调连接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通信装备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新能源电缆五类产品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04%、92.29%和91.81%;2022年至2024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为客户1、客户2、客户3、客户4、客户5和客户17,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合计分别为45.89%、47.74%和42.05%,公司主要客户较为优质且稳定,体现了公司在上述细分领域的独特优势和差异化竞争策略。
综上所述,公司在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时,充分考虑了行业特征、业务模式
和产品类型等因素的相似性,以确保所选可比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和发展状况。虽然在具体侧重产品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但这种差异并不影响整体的可比性分析,因此可比公司的选取具有合理性。
二、主要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最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金杯电工 | 10.63% | 11.34% | 11.52% |
东方电缆 | 18.77% | 25.17% | 22.38% |
汉缆股份 | 16.67% | 19.10% | 18.71% |
金龙羽 | 11.96% | 12.93% | 12.95% |
平均值 | 14.51% | 17.13% | 16.39% |
日丰股份 | 11.94% | 12.49% | 12.01%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但是毛利率波动趋势趋于一致,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公司业务运营构成和运营模式存在一定差异,由于电线电缆产品应用领域及其广泛,种类繁多,产品成分构成、客户类型、应用领域、技术要求等差异,导致不同电线电缆公司毛利率差异较大。
最近三年,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杯电工、金龙羽较为接近,低于东方电缆及汉缆股份,主要原因如下:
1、东方电缆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伏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其海缆系统产品属于公司重点优势产品,2022年至2024年海缆系统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31.97%、37.86%和30.56%,
毛利率分别为43.27%、49.14%和39.57%,海缆系统产品收入占比和毛利率均较高,因此拉高了东方电缆总体毛利率水平。
2、汉缆股份产品主要为电力电缆、装备用电缆、特种电缆、数据电缆、架空线等,主要应用于电力、石油、化工、交通、通讯、煤炭、冶金、水电、船舶、建筑等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汉缆股份为电力、石油、化工、交通、通讯、冶金、建筑等领域广大客户提供各类优质的电线电缆产品,客户包括国网公司、南网公司、华电集团、中石油、中石化等国内知名企业。这些大型优质客户通常对产品质量、供应稳定性等要求较高,使得汉缆股份能够保持相对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和毛利率水平,因此其毛利率相对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东方电缆、汉缆股份具有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及定期报告等,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
(2)通过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官方网站、宣传手册等途径,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行人的产品重叠情况,论述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及准确性;
(3)获取发行人销售成本明细表,了解收入和成本构成及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情况;
(4)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
(5)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发行人下游客户情况、影响发行人产品毛利率的因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合理且准确,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最近三年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杯电工和金龙羽相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东方电缆和汉缆股份,其原因具有合理性。问题三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部分主要客户内部同一主体或不同主体同时采购、销售的情形,向一家主要客户销售同类产品均价略高于其他客户及产品总体均价、向一家主要供应商采购铜材价格略高于其他供应商。发行人解释称主要原因系上述主要客户的品牌定位及市场策略相对高端,同类线缆用料的要求更为严格,故采购价格相对较贵;公司向上述主要供应商采购铜材类别主要为铜丝,铜丝的采购价格包含部分加工费。此外,天津市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自2022年起即进入发行人前三大供应商。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对上述主要客户销售同类线缆较其他可比客户要求更高的具体表现、向上述主要供应商直接采购铜丝的原因等,进一步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内容、价格、金额、占比、毛利率是否合理、公允,是否属于委托加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2)振兴新材料成立不久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对上述主要客户销售同类线缆较其他可比客户要求更高的具体表现、向上述主要供应商直接采购铜丝的原因等,进一步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内容、价格、金额、占比、毛利率是否合理、公允,是否属于委托加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在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存在公司向其集团内同一主体或不同主体同时采购、销售的情形,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年度 | 交易主体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内容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内容 |
1 | 2023年 | 客户6 | 6,654.39 | 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 | 209.47 | 五金配件 |
序号 | 年度 | 交易主体 | 销售金额 | 主要销售内容 | 采购金额 | 主要采购内容 |
2 | 2022年 | 客户6 | 6,408.47 | 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 | 605.55 | 五金配件 |
3 | 2025年1-3月 | 客户2、供应商2 | 8,146.20 | 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 | 13,168.75 | 铜材 |
4 | 2024年 | 客户2、供应商2 | 35,028.72 | 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 | 47,644.01 | 铜材 |
5 | 2023年 | 客户2、供应商2 | 42,391.31 | 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 | 44,510.38 | 铜材 |
6 | 2022年 | 客户2、供应商2 | 31,301.78 | 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 | 29,591.15 | 铜材 |
注:客户2、供应商2系合并口径。
(一)对上述主要客户销售同类线缆较其他可比客户要求更高的具体表现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2、客户1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元/米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0.33 | 19.54 | 18.25 | 18.21 |
客户1 | 22.33 | 20.86 | 19.83 | 19.51 |
客户2 | 23.59 | 22.62 | 20.51 | 20.97 |
客户5 | 14.51 | 13.97 | 13.62 | 15.16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4.15 | 4.07 | 3.93 | 3.83 |
客户1 | 3.18 | 3.32 | 3.46 | 3.30 |
客户2 | 4.65 | 4.62 | 4.32 | 4.06 |
客户5 | 2.36 | 2.69 | 3.46 | 4.01 |
注:空调连接线组件销量单位为万条,单价为元/条;小家电配线组件销量单位为千米,单价为元/米。客户2和其他可比客户,对产品在电气绝缘和机械特性的指标类似,具体参数数值要求因空调机型、小家电品类而存在不同,但均需要满足电气绝缘和机械特性的安全性的基本要求。产品具体的差异性在于客户2技术侧重于稳定性和极端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在高温高湿或严寒环境下的运行可靠,其产品在制冷、制热效果以及静音运行上表现出色,因此公司向客户2销售产品的平均价格相对较高。
(二)向上述主要供应商直接采购铜丝的原因
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材的原因为,在供应商2满足公司合格供应商标准的前提下,公司主要从铜材质量、采购价格、结算方式及生产供应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甄选和确定采购铜杆或者其他铜材。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材,在价格公允的情况下,供应商2能够提供10/20/30天的付款结算账期,更有利于公司灵活使用资金。公司直接向供应商2采购的铜材主要为2.6mm的铜导体、0.4mm的铜丝和其他铜材。
经查询A股公司案例,亦存在直接向供应商2采购其他铜材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铜材采购类别 |
603703 | 盛洋科技 | 铜丝 |
301217 | 铜冠铜箔 | 铜线 |
000967 | 盈峰环境 | 铜杆/铜材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
(三)进一步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内容、价格、金额、占比、毛利率是否合理、公允,是否属于委托加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1、公司与客户1的交易情况
(1)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1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公司对客户1销售的具体内容、价格、金额、占比、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元/米、万元
期间 | 主要销售内容 | 价格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毛利率 | 同品类毛利率 |
2025年1-3月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2.33 | 16,806.90 | 15.05% | 14.32% | 13.58%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3.18 | 1,542.07 | 1.38% | 7.36% | 10.85% | |
2024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0.86 | 57,765.35 | 14.04% | 12.13% | 13.79%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3.32 | 7,340.44 | 1.78% | 8.73% | 10.37% | |
2023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19.83 | 47,057.40 | 12.50% | 12.24% | 13.61%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3.46 | 9,521.95 | 2.53% | 5.92% | 9.79% | |
2022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19.51 | 40,294.42 | 11.43% | 11.00% | 12.22%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3.30 | 11,373.74 | 3.23% | 6.36% | 10.60% |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元/米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0.33 | 19.54 | 18.25 | 18.21 |
客户1 | 22.33 | 20.86 | 19.83 | 19.51 |
客户2 | 23.59 | 22.62 | 20.51 | 20.97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4.15 | 4.07 | 3.93 | 3.83 |
客户1 | 3.18 | 3.32 | 3.46 | 3.30 |
客户2 | 4.65 | 4.62 | 4.32 | 4.06 |
注:空调连接线组件销量单位为万条,单价为元/条;小家电配线组件销量单位为千米,单价为元/米。
① 报告期内空调连接线组件毛利率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1销售空调连接线组件的毛利率分别为11.00%、
12.24%、12.13%和14.32%,毛利率水平总体保持相对稳定,2022年至2024年略低于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不同客户之间空调连接线组件毛利率有所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空调连接线组件产品主要为根据客户要求定制的非标准化产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参数、规格、工艺及配方等具体要求不同导致不同客户之间产品结构、产品要求、需求规模有所差异,进而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差异。公司对客户1销售空调连接线组件的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客户1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1作为行业内的大型企业,其采购规模庞大,且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成本管控能力,议价能力相对较强,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1的销售占比分别为14.65%、16.06%、15.94%和16.50%,因此公司对其销售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
② 报告期内小家电配线组件毛利率差异情况
公司小家电配线组件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不同客户对于产品性能,如导体电阻、绝缘电阻、护套吊重、耐老化、耐高/低温性、耐水耐油等要求有所差异。由于小家电配线组件客户及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公司在不同客户之间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订单规模及合作关系对相同或相似产品采用差异化的目标毛利,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此外,公司在不同订单之间也往往根据产能情况、订单
规模和客情关系采用弹性的目标毛利,导致毛利率有所波动,但总体在合理的范围内。
对于规模较小的订单,一方面,由于无法实现大批量规模化生产,另一方面,部分小批量产品对生产工艺、配方要求较高,生产难度较大,具备生产能力的电缆制造商较少,公司采用较高的目标毛利水平,从而导致销售占比较低的客户毛利率较高。公司销售给客户1的小家电配线组件平均销售单价在报告期内均低于同品类销售单价。客户1毛利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向客户1供应空调连接线组件产品,基于维护客户合作关系及应对市场竞争,公司对客户1采用综合定价方式,主要产品按照目标毛利进行定价,而对小家电配线组件产品则有所让利。此外,客户1采用报价竞标方式确定各供应商的供货份额且所有供应商采用统一定价模式,公司销售给客户1的小家电配线组件产品主要为公司不具有规模优势的PVC电源线,供货份额较小,产品售价跟随其他供应商报价,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波动。
(2)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1旗下公司客户6采购五金配件。公司对客户6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 | |
配件 | - | - | - | - | 209.47 | 0.07% | 605.55 | 0.21% |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6采购五金配件金额分别为605.55万元、209.47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采购金额较小。
客户6业务范围涵盖“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公司基于生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向客户6采购部分五金配件,主要为电源模块板组件。因此,公司向其采购五金配件属于其正常的业务经营所需,具有商业实质。
(3)公司与客户1的交易合理、价格公允,不构成委托加工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1主要销售空调连接线组件和小家电配线组件,并向客户6采购五金配件,公司与客户1的交易以公司销售电缆产品为主,公司向客户6采购五金配件金额较小,相关交易符合双方的业务需求和市场定位,具有合理性。此外,客户1为争夺市场份额,基于自身成本管控的角度优化供应链体系,压低向各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公司向客户1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差异,均基于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合理调整,销售价格公允,符合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规律。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业务。公司与客户1的交易实质不构成委托加工。
(4)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据采购合同/采购订单、送货单、入库验收单、发票等资料确认对客户6的采购处理,依据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送货单、发票等资料确认对客户1的销售处理。公司对客户6的采购处理和对客户1的销售处理相关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与客户2的交易情况
(1)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2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公司对客户2销售的具体内容、价格、金额、占比、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元/米、万元
期间 | 主要销售内容 | 价格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毛利率 | 同品类毛利率 |
2025年1-3月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3.59 | 6,346.20 | 5.68% | 15.38% | 13.58%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4.65 | 1,209.63 | 1.08% | 8.60% | 10.85% | |
2024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2.62 | 27,345.74 | 6.65% | 16.79% | 13.79%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4.62 | 5,730.37 | 1.39% | 10.51% | 10.37% | |
2023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0.51 | 32,886.83 | 8.73% | 15.74% | 13.61%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4.32 | 6,661.19 | 1.77% | 7.36% | 9.79% |
期间 | 主要销售内容 | 价格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毛利率 | 同品类毛利率 |
2022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0.97 | 24,158.88 | 6.85% | 13.40% | 12.22%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4.06 | 6,585.05 | 1.87% | 7.90% | 10.60% |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元/米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空调连接线组件 | 20.33 | 19.54 | 18.25 | 18.21 |
客户2 | 23.59 | 22.62 | 20.51 | 20.97 |
客户1 | 22.33 | 20.86 | 19.83 | 19.51 |
小家电配线组件 | 4.15 | 4.07 | 3.93 | 3.83 |
客户2 | 4.65 | 4.62 | 4.32 | 4.06 |
客户1 | 3.18 | 3.32 | 3.46 | 3.30 |
注:空调连接线组件销量单位为万条,单价为元/条;小家电配线组件销量单位为千米,单价为元/米。
① 报告期内空调连接线组件毛利率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2销售空调连接线组件的毛利率均略高于同品类毛利率,主要原因为客户2侧重于稳定性和极端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在高温高湿或严寒环境下的运行可靠,对空调连接线组件产品的参数、规格、工艺及配方等具体要求高,进而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差异。
② 报告期内小家电配线组件毛利率差异情况
公司小家电配线组件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不同客户对于产品性能,如导体电阻、绝缘电阻、护套吊重、耐老化、耐高/低温性、耐水耐油等要求有所差异。由于小家电配线组件客户及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公司在不同客户之间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订单规模及合作关系对相同或相似产品采用差异化的目标毛利,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此外,公司在不同订单之间也往往根据产能情况、订单规模和客情关系采用弹性的目标毛利,导致毛利率有所波动,但总体在合理的范围内。
对于规模较小的订单,一方面,由于无法实现大批量规模化生产,另一方面,部分小批量产品对生产工艺、配方要求较高,生产难度较大,具备生产能力的电
缆制造商较少,公司采用较高的目标毛利水平,从而导致销售占比较低的客户毛利率较高。客户2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除2024年略高于小家电配线组件毛利率之外,其他年度均低于同品类毛利率。公司销售给客户2的小家电配线组件产品主要为公司不具有规模优势的PVC电源线,供货份额较小,产品售价跟随其他供应商报价,从而导致毛利率有所波动。
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客户2和客户1的小家电配线组件毛利率波动趋势一致。
(2)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2旗下公司供应商2采购铜材。公司对供应商2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铜材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铜材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铜材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铜材采购金额的比例 | |
铜材 | 13,168.75 | 19.44% | 47,644.01 | 18.56% | 44,510.38 | 19.72% | 29,591.15 | 13.78% |
公司向供应商2及其他主要供应商采购铜材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KG
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采购金额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采购单价 | ||
铜杆 | 供应商1 | 51,037.79 | 68.66 | 193,635.76 | 66.54 | 154,336.40 | 60.46 | 113,110.50 | 60.17 |
供应商2 | - | - | - | - | - | - | 21,925.94 | 62.97 | |
振兴新材料 | 1,959.28 | 67.64 | 20,170.52 | 65.87 | 27,696.42 | 60.87 | 61,075.73 | 60.25 | |
其他铜材 | 供应商2 | 13,168.75 | 69.10 | 47,644.01 | 68.70 | 44,510.38 | 61.72 | 7,665.21 | 60.63 |
报告期内,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材价格略高于其他供应商,主要原因系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材类别主要为2.6mm的铜导体、0.4mm的铜丝和其他铜材,该采购价格包含部分加工费。2022年度,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其他铜材的价格低于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杆的价格,主要系公司采购铜材的具体时间段不同,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杆,根据IFind数据统计,2022年前三季度铜的现货平均价格为含税68,008.94元/吨;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向供应商
2采购其他铜材,根据IFind数据统计,2022年第四季度铜的现货平均价格为含税65,594.25元/吨。
报告期内,上海现货1#铜均价波动情况如下:
注:数据来源Wind。综上所述,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价格公允。
(3)公司与客户2的交易合理、价格公允
铜材属于全球范围内的大宗交易商品,市场价格比较透明,供应商资源丰富,选择余地较大。公司主要从铜材质量、采购价格、结算方式及生产供应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甄选和确定铜材供应商。由于各铜材供应商产品质量基本满足公司要求,供应商选择范围广泛,公司主要基于合作情况、供货能力、结算方式、资金周转灵活性等角度自主选定铜材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丝,在价格公允的情况下,供应商2能够提供10/20/30天的付款结算账期,更有利于公司灵活使用资金。公司直接向供应商2采购的铜丝主要为2.6mm的铜导体、0.4mm的铜丝和其他铜材。
此外,供应商2并非仅向公司提供付款结算账期,供应商2亦向客户2的供应商以及其他非客户2供应商销售铜材、漆包线等产品。供应商2也会给予上述主要客户一定期限的付款结算账期,即公司向供应商2取得信用期并不具有唯一性。供应商2在给予其他客户付款结算账期的同时也会考虑对应的账期成本,作为其营利的渠道。
因此,供应商2向公司销售铜材与向其他客户销售铜材的加工费确定方式和
付款结算账期一致,供应商2并未给予公司特殊的付款条件,与其他铜材客户相比,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材所支付的加工费公允。综上所述,从满足原材料质量要求和更有利于公司资金运用的角度,公司选择供应商2作为铜材供应商,符合公司甄选确定供应商的一贯标准;而供应商2向公司销售铜材并给予公司付款结算账期,在上游生产厂商向其收取加工费的基础上对加工费相应上浮以赚取差价,双方的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铜材的价格公允,未通过该采购行为进行利益输送。
(4)公司与供应商2的交易实质不构成委托加工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业务。公司与供应商2的交易实质不构成委托加工,主要原因如下:
① 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的铜材,并非仅用于生产向其自身销售的产品,公司向其采购材料和销售产品分别独立签署购销合同,分别进行结算。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铜材和化工原料,报告期内,公司铜材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重超过70%。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的铜材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使用从供应商2采购的铜材用于生产公司所有产品,而公司向客户2销售产品主要为部分空调连接线组件和小家电连接线组件。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的铜材并非仅用于生产客户2向公司采购的产品。公司未与客户2、供应商2签署三方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向供应商2采购材料和向客户2销售产品分别独立签署购销合同,分别进行结算。
②公司产品生产和加工具有一定的复杂程度,原材料的形态和功用方面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材和化工原料,其中公司主要向供应商2采购2.6mm的铜导体、0.4mm的铜丝和其他铜材,经过拉丝、绞线等导体加工工序后成为电线电缆的导体。而后经过挤包绝缘、硫化交联/辐照交联、线芯成缆和挤包护套等核心加工工序后形成电线电缆产品,铜材的形态和功用方面已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此外,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主要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具有一定的复杂程度,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生产相应规格型号的产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性能、
生产工艺、加工方式等具体要求不同,导致不同客户之间产品结构、配方等均有所差异。公司凭借多年来在橡套类电线电缆领域的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掌握了一系列与电线电缆相关的核心技术,并且在不断提升研发和技术实力的情况下满足不同客户的产品要求。因此,公司并非对原材料进行简单的加工。综上所述,供应商2与公司交易实质不构成委托加工。
(5)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据采购合同/采购订单、送货单、入库验收单、发票等资料确认对供应商2的采购处理,依据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送货单、发票等资料确认对客户2的销售处理。公司对供应商2的采购处理和对客户2的销售处理相关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开资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等,了解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情况,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其他铜材的情况;
(2)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以及主要客户销售同类线缆较其他可比客户要求更高的具体表现;
(3)获取发行人收入明细表、采购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具体情况,分析其交易价格公允性;
(4)查阅公开资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等,了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客户供应商重合情况等;
(5)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穿行测试,查阅合同、订单、送货单、发票、回款单据等凭证,了解其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6)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主要重叠供应商和客户的相关采购、销售合同,了解销售、采购合同条款约定情况,分析是否属于委托加工业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客户1、客户2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的情形,具有合理背景和商业实质,相关交易的具体内容、价格、金额、占比、毛利率合理、公允;发行人与客户1、客户2的交易实质不构成委托加工,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振兴新材料成立不久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振兴新材料采购铜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 | |
振兴新材料 | 1,959.28 | 2.26% | 20,170.52 | 5.82% | 27,696.42 | 8.92% | 61,075.73 | 21.19% |
天津市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14日,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有容、恒昌线缆向振兴新材料采购铜杆。
(一)振兴新材料成立不久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1、铜材市场的供应情况
铜材属于全球范围内的大宗交易商品,市场价格比较透明,供应商资源丰富,选择余地较大。公司主要从铜材质量、采购价格、结算方式及生产供应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甄选和确定铜材供应商。由于各铜材供应商产品质量基本满足公司要求,供应商选择范围广泛,公司主要基于合作情况、供货能力、结算方式、资金周转灵活性等角度自主选定铜材供应商。在铜材采购定价原则方面,不同供应商
对铜材供应价格均遵循市场交易惯例,主要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有色网、长江有色金属网等发布的铜材市场相应期间或时点的价格以及加工费予以确定,价格较为透明,向不同铜材供应商采购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2、振兴新材料铜基价计价模式更适合公司销售定价模式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有容对外销售线缆产品价格主要根据上个月(周期)铜均价+合理毛利构成,天津有容对外采购铜材也是采用上个月(周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铜均价+加工费构成,销售端和采购端的主要原材料铜价格采用相同基础,可以避免铜价大幅波动导致的毛利额大幅波动。目前铜材供应商主流定价模式为根据当月(周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铜均价+加工费构成。2021年江铜华北(天津)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华北”)第一次与天津有容合作采用原供应商定价模式根据上月(周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铜均价+加工费构成。经过2021年合作后,江铜华北不愿意继续按2021年定价模式(不愿意继续给予特殊定价政策),采购价格拟按当月(周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铜均价+加工费构成。但天津有容销售端主要客户为华为集团、中兴通讯等,销售价格无法改成当月(周期)铜均价+合理毛利构成,若继续向江铜华北直接采购,则会导致公司采购端和销售端铜价计价模式存在差异,当出现铜价大幅波动时,会导致天津有容毛利亦出现大幅波动,不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在2022年选取铜材供应商过程中,考虑振兴新材料销售给公司的铜材定价模式可以按照公司以往定价模式(上个月(周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铜均价+加工费构成),因此,2022年公司在与江铜华北执行完2021年末最后一笔订单后,公司转为向振兴新材料采购铜材。
3、振兴新材料铜杆加工费更优惠
2022年年初,天津有容与江铜华北协商价格时,江铜华北对固定均价铜加工费要求在上年基础上增加约100元/吨,振兴新材料对固定均价铜加工费相对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向振兴新材料和向江铜华北采购铜杆的均价铜加工费单价价格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2024.03.16-2025.03.15 | 2023.02.16-2024.03.15 | 2023.01.17-2023.02.15 | 2022.01.01-2022.12.31 | ||
统一报价 | 统一报价 | 普通电缆材 | 多头专用材 | 普通电缆材 | 多头专用材 | ||
铜杆 | 江铜华北 | 660.00 | 730.00 | 730.00 | 730.00 | 600.00 | 650.00 |
振兴新材料 | 640.00 | 710.00 | 600.00 | 650.00 | 550.00 | 6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市场化的方式采购铜杆。采购价格按照物资采购订单发出当月/上月(周期)铜均单价加铜导体加工费确定,铜导体加工费根据铜导体的线径、要求有所差异。从上表可以看出,同时期、同要求,公司向振兴新材料采购铜杆的加工费更优惠。
4、振兴新材料基于自身经营规划与公司建立合作
振兴新材料愿意以天津有容原有铜材计价模式和相对较低加工费与天津有容建立合作业务,主要系振兴新材料出于自身经营发展安排,有利于增加其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可通过铜材期货、点铜等方式对铜价价格波动预测进行差价盈利。
振兴新材料系天津市华明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明集团有限公司于1994年8月1日成立。振兴新材料骨干人员为蒙玛特(天津)铜业有限公司股东邢彤及部分骨干人员组成,相关人员具有铜行业经验及资历。蒙玛特(天津)铜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5日成立,经营范围为线材加工;线材、电缆技术开发、转让;铜材制品的加工、销售;金属材料、电缆批发、零售、进出口;电缆加工、制造。股东邢彤原为蒙玛特大股东,后转让部分股权给国有企业,成为小股东。
综上所述,振兴新材料成立不久即成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存在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发行人新增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
(2)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等,了解主要原材料市场供
应情况及供应商变动情况;
(3)查阅发行人《供应商开发管理制度》,了解选择供应商的标准和具体方式,访谈发行人子公司天津有容的财务总监、采购经理,了解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
(4)获取发行人采购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分析其交易价格公允性;
(5)对发行人主要新增供应商进行穿行测试,取得和检查发行人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订单、入库单、采购发票、付款情况等相关单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振兴新材料成立不久即成为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具有合理背景。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福州市 |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