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特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派特尔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公司董事黄续峰先生、关联自然人陈虹先生,自然人梁盛燕先生新设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斯达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关联自然人1
姓名:陈虹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公司顾问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兄弟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自然人2
姓名:黄续峰住所:广东省珠海市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公司董事黄续峰先生、关联自然人陈虹先生,自然人梁盛燕先生新设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斯达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及各投资人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额(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派特尔 | 3,800,000 | 现金 | 76% |
梁盛燕 | 1,000,000 | 现金 | 20% |
陈虹 | 100,000 | 现金 | 2% |
黄续峰 | 100,000 | 现金 | 2% |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新设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斯达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各方按实际持股比例出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设子公司主要业务是专注于导热、散热部件的研发与生产,并提供高温热管理技术及解决方案。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也是增强公
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斯达犇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黄续峰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珠海市斯达犇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派特尔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派特尔《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派特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孙永波 谢德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