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69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3,838.7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初始发行规模3,338.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500.70万股,合计发行3,83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元,共计募集资金17,274.15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81.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992.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1.32万元,减除预先以自有资金预付的发行费用235.85万元、加上券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的进项税额72.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517.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分别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30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4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与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检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检测实验室平台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变更为“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中检检测,本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检检测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账户状态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 | 123911707710302 |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原名称:工程检测实验室平台改扩建项目) | 存续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83010078801200004844 | 中设智慧云平台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中设智慧云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3010078801200004844)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述注销账户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