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5年3月21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工作进展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
(四)2025年4月9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发表的审计意见、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