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50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元科技,股票代码:300472)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新元科技”变更为“*ST新元”,股票代码仍为“300472”;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新元科技”变更为“*ST新元”。
2、股票代码:300472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交易因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自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二、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大华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2条,“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因此,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交易同时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将冠以*ST字样。
3、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依据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为负值,即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4、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部分款项收支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因此,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状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夯实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
(1)完善并改进经营策略,继续围绕公司主业,强化执行、强化跨行业拓客,强化团队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2)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对低效或市场前景不明的板块,逐步淘汰或剥离,提升公司业绩增长质量。
2.加速处置不良资产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成立资产处置项目小组,深入评估和处置,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相符或长期拖累业绩的资产(包括分支子公司)的变现能力,组织内外部专业团队分析资产处置中获取资金的充足性和及时性,通过合理的方式及时处置相关资产。
3.多渠道并举开展融资活动
(1)积极与银行信贷等金融机构,开展贷款或借款的展期谈判;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展,适时启动债务重组计划;
(3)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在内,讨论并研究可行的资金支持计划;
(4)根据合规要求,大股东及时推进增发股票的方式增加资本投入。
4.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
公司将采取一切合法合规的必要手段,包括不限于法律诉讼等,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公司历史遗留的各类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梳理和追缴,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坏账损失。
5.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开支
(1)通过缩减管理费用、推迟非紧急固定资产维修及非核心项目研发支出等措施,控制成本及费用的支出;
(2)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明晰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精细化开展工作量评估,强化员工招聘、定期考评和淘汰机制。
6、严格内控管理
(1)在公司内部开展为期一年的内控管理专项教育活动,全员参与;
(2)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正视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坚决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防微杜渐,切实有效的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3)梳理并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责任到人,建立定期的内部监管培训机制。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2层电话:010-88121215邮箱:newu@newu.com.cn
六、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