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纳新,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教师、信息管理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劲仔食品独立董事。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图书馆馆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0 | 3 | 0 | 否 | 3 |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任职期间召开的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股权激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勤勉尽职的履行了职务。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4次,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就公司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对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进行了解和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4、要求公司保持投资者专线电话、邮箱畅通,持续关注深交所互动易股东问答平台,了解投资者想法和关注的问题,积极督促公司及时、准确答复投资者提问,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虽然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但公司被审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也充分说明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需要公司管理层必须全面进行整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开展彻底的内部自查工作,杜绝一切侥幸心里,增强合规经营理念,严守底线,切实有效的提升公司内控控制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具有恰当性,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纳新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