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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一、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一)立案调查及会计差错更正

新元科技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52025001号),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新元科技针对调查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将发现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一)所述,新元科技调减2023年度营业收入10,524.21万元、营业成本8,814.84万元,调减2023年末存货5,827.00万元;调减2022年度营业收入16,749.48万元、营业成本15,705.72万元,调减2022年末存货3,195.72万元,同时对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等进行追溯调整。

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无结论性意见,我们也无法核实会计差错更正的依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新元科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是否准确,也无法判断调查结果对新元科技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3、注释42所述,新元科技2024年度营业收入13,074.1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原值64,623.5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42,483.56万元。我们对本期营业收入及期末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发函询证,其中:营业收入发函11,824.76万元,回函确认2060.53万元,回函比例17.43%;应收账款发函57,227.26万元,回函确认2,472.99万元,回函比例为4.32%。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回函比例较低,我们虽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但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营业收入确认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计提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及适当性。

(三)持续经营能力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新元科技

2024年度发生净亏损44,633.72万元,2024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128,522.07万元,且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自然人的逾期债务达18,264.34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新元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新元科技在附注二(二)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新元科技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尊重大华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配合、高度支持,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深刻认识到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与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次,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财务基础,提高财务核算信息质量及效率,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按照有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业务标准和流程,加强财务内审,及时全面、准确反映财务信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认真总结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最后,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促进与实现公司规范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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