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于2024年10月17日届满。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现场或通讯会议的形式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并通过在公司现场工作、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年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
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加。
2、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4年度任期内审议通过了变更/聘任财务总监、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差错调整、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外担保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事项。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任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期内还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2023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终止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选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与内部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
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多次提示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注意合规经营,严控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问题,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定期参加公司管理层会议,认真听取高管层对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获取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信息,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5、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2024年任期内,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便于本人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二、履行职责的其他事项
1、2024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4年度任期内,无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10月17日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丁芸
2025年4月29日